禮二四

關燈
,供奉官衫帻一十二副外,合令創造下項,并乞下工部計料制造施行。

    分獻官五十八員,奉禮郎五員,以上合創造祭服六十三副;贊者五十九人,合創造绯羅寬衫、分帻勒帛八十八副;宮架樂工合用二百九十四人,樂正二人,合創造绛公服二副;引舞樂二十二人,合創造武弁冠、绯繡抹額、绯繡鸾衫、銅革帶、履鞋二十二副;引舞色長二人,合創造紫繡袍、幞頭、紫繡抹額、執杖子二副;文郎、武郎共一百三十二人,合創造紫絁冕、皂繡袍、革帶、履鞋一百三十二副;執色樂工一百三十五人,合創造绯絹寬帻子、勒帛一百三十五副;掌器事三人,合創造绯絹寬衫、帻子、勒帛三副。

    一、昨來明堂大禮,依儀合用盥、洗、盤、匜;并皇帝位版二面,系黑漆金字;亞獻、終獻位版二面,系黑漆朱字;公卿位版八十片,黑漆;腰一副,黑漆蓋版;黃羅二幅,夾帕一條。

    并系工部行下文思院制造。

    所有擎位版兵士八人,系紹興府差禁軍充,于大禮前一日赴太常寺教習祗應。

    今契勘上件盤、匜、位版並腰、黃帕,昨經紹興府遺火焚燒,所有今來明堂大禮,合行創造,欲並依上件數目,令工部指揮文思院計會製造。

    内兵士乞令臨安府依例差撥施行。

    」诏陶器令紹興府餘姚縣燒變,餘令文思院制造,餘從之。

     同日,臣寮上言:「伏望诏三 省,俾有司參酌損益,務崇簡儉,勿為無益,徒有耗費,庶幾稱陛下欽祀天地以實而不〔以〕文,乃為盡善。

    」上謂宰臣朱勝非曰:「當此多事,固非制禮作樂之時。

    然祭天之禮,不可有阙,若禮數不備,不如不祭。

    」于是诏令禮部、太常寺條具。

     五月七日,禮部、太常寺言:「昨揚州郊禮大禮并紹興元年明堂大禮,其實不曾設置,所有今來明堂大禮,合依上件禮例,即便不須設置。

    」從之。

     六月十四日,上曰:「祖宗以來,每遇大禮,凡所觀見去處例皆雅飾。

    今多事之時,惟事天禮當嚴恭盡誠,其餘宜從簡省,所有雅飾可令并罷。

    」 七月十三日,禮部言:「将來明堂大禮,行禮合用黃羅拜褥,昨來系改用绯。

    」诏依例用绯。

     二十四日,诏:「明堂禮畢,依紹興元年權宜之制,于常禦殿宣赦。

    」 二十六日,诏明堂大禮使差朱勝非,(儀禮)[禮儀]使差孟庾,禮禦使差趙鼎,禮器使兼禮頓使差胡松年,餘依紹興元年例施行。

     八月二十五日,後殿進呈戶部侍郎、兼權臨安府梁汝嘉劄子,以明堂行禮殿成,乞提領官以次推賞。

    上曰:「朕愛惜名器以待戰士,豈因土木之功遽使轉官,但可等第支賜爾。

    」 九月十二日,緻齋行事、執事官朝服,百僚常服,詣後殿起居,請上緻齋。

    上宿齋于内殿,文武百官宿齋于本司。

    十三、十四日,上宿齋于内殿。

    十五日,上合祭天地于明堂,以太祖、太宗配。

    嗣濮王仲諟亞獻,知大宗正事士終獻。

    禮畢,車駕還内,不受賀,文武百官 拜表稱賀如儀。

     二十三日,诏軍頭引見司:「今月十五日明堂大禮回,應随駕諸班直、文武親從親事官、親兵五軍将校并諸色祗應人等失儀,拽斷圍子,排立交(牙)[互],損壞儀注、軍器、衣甲、器械等,并特與放罪,仍免估剝陪償。

    」 紹興七年四月二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準三月二十七日诏,條具将來行明堂大禮合行禮儀:一、依自來大禮,前一日皇帝詣太廟親行朝飨之禮。

    昨紹興元年并四年大禮,緣太廟迎奉往溫州奉安,其逐次大禮前一日,系朝廷差官詣溫州奉安所分詣行禮。

    今來太廟已迎奉赴行在奉安,所有今來明堂大禮,合依禮例,皇帝前一日詣太廟行朝飨之禮。

    一、昨紹興四年明堂大禮所設神位,系設昊天上帝、皇地祇,配以太祖、太宗皇帝,共四位,并天皇大帝、神州地祇已下從祀共四百四十三位。

    所有今來明堂大禮,正、配四位所設神位,欲依紹興四年禮例施行。

    一、将來明堂大禮,正、配四位合用竹冊四副,并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合用竹冊一副,前一日朝飨太廟合用竹冊一十一副,欲乞并令工部依法式修制。

    」诏依。

     二十七日,诏:「将來明堂大禮,前二日朝獻景靈宮,設位并于常禦殿。

    」時車駕巡幸建康府,太常少卿吳表臣言:「紹興元年明堂大禮,系于常禦殿設位,紹興四年系于射殿設位行禮,乞下有司相度。

    」至是,太常寺相度合常禦殿,比之臨安府行禮殿 闊狹雖不同,可以随宜趱那銅設、祭器、大樂行禮,故有是命。

     五月二十六日,诏大飨明堂〔用〕九月二十二日。

    以太史局言其日辛巳,系屬九月節用辛日也。

     六月十八日,诏明堂大禮以射殿作(齊)[齋]室。

     二十三日,臣寮言:「竊見紹興四年明堂大禮,前一日朝飨太廟。

    是時太廟、景靈宮寓溫州,故委提點奉迎所差官行事。

    今來駕幸建康,見修太廟,陛下遭此大故,躬行三年之喪,則前期朝飨之禮更當考據。

    臣愚以謂将來明堂大禮前一日,皇帝宜依列聖故事,躬詣宗廟行朝飨之禮。

    其奏樂、受胙,特乞寝罷,庶合禮制。

    」诏:「将來明堂大禮,依已降旨前一日朝飨太廟,其奏樂、受胙,令禮部、太常寺同共讨論。

    」既而禮部、太常寺〔言〕:「檢詳景德、熙、豐南郊故事,皆在諒闇之中。

    當時親郊行禮,除郊廟、景靈宮合用樂外,所有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其逐處警場止鳴金钲鼓角而已。

    看詳逐件故事,即無去奏樂、受胙之文。

    兼祖宗故事所載,大飨明堂蓋亦為民祈福,今讨論奏樂、受胙,合且依祖宗累朝已行故事施行。

    」從之。

     七月十七日,太常博士孫邦言:「得旨:『明堂大禮前二日朝飨景靈宮,前一日朝飨太廟。

    今明堂行禮日并朝獻景靈宮,系在常禦殿設位,可以依儀用醜時一刻。

    所有朝飨太廟,緣在行宮外修蓋,兼系車駕巡幸,竊慮難以依在内時刻行禮。

    』謹按漢武帝郊泰畤,平旦出宮。

    又《晉禮樂志》:『江左多虞,不複 晨賀,夜漏未盡十刻開宣陽門,至平旦始開殿門。

    晝漏上五刻,皇帝乃出。

    』晉方多虞之時,雖朝會猶在平旦之後。

    今相度,欲依晉、漢故事,是日行宮比常日早二刻開門,以俟車駕出詣太廟行禮。

    」從之。

     九月十八日,上緻齋于内殿。

    是日,诏趙鼎特趁赴景靈宮、太廟、明堂大禮,陪祠立班。

     十九日,奏請上赴齋宮。

    二十日,景靈宮行禮。

    二十一日,上詣太廟行禮。

    是日,诏淮南西路安撫使張浚已到行在,特令趁赴明堂大禮,陪祠立斑。

    二十二日,明堂行禮如儀。

    以(中)[仲]弼亞獻,士珸終獻。

     九月二十二日皇帝大飨明堂,緻齋之日,并進素膳。

    及宿齋室,傳敕左右,祠殿在近,禁衛毋嘩。

    前朝獻景靈宮、朝飨太廟,并遣内侍宣谕讀冊官,至禦名必讀,毋得回避。

    初詣太廟,依儀乘辇施傘扇至大次,是夜車駕至廟南棂星門外,即命卻傘扇,入棂星門,乃降辇步入大次。

    及行祼瓒畢,還版位,樂作,複遣内侍傳敕協律郎,樂備九奏,徐其音,毋得少有減促。

    三日祠事酌獻既畢,有司奏請還禦小次,不聽。

    此皆帝王盛德之事,史冊之所罕載,欲望付之史館。

    」從之。

    三十日,太常博士孫邦言:「恭 紹興九年八月十五日,诏:「将來行明堂大禮,其祭服、禮器,令禮部、太常寺更加讨論。

    」先是,進呈禮部、太常寺申審,郊祀、明堂皆祀天,來年系大禮,合預申明。

    秦桧等欲集議,上曰:「且依近制行明堂禮可也。

    」上因宣谕:「往年行禮,禮服、 禮器皆故弊不如法,如尊俎罍爵,形制皆不合古。

    」故有是命。

     十年五月十三日,禮部、太常寺言:「準禦劄,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太史局選用九月十日辛亥吉。

    」從之。

     七月二十五日,太常少卿陳桷言:「自今大禮,依儀戶部、兵部、工部尚書奉俎入門,舉鼎從入至西階下,太官令以匕于鼎升熟體載于俎。

    今來明堂大禮,禦藥院承指揮,令文思院造舉鼎官祭服三十二副。

    今欲乞從本寺申吏部,依上件已制祭服并自來大禮例,差明堂舉鼎官三十二員,依(議)[儀]舉鼎至殿西陛下出熟行事。

    」禮部、太常寺看詳,依自來大禮儀,合差舉鼎官舉鼎行事。

    從之。

     八月七日,诏:「九月十日明堂大禮,應行事、執事官等,務在嚴肅,如有懈怠不恭,令合門取旨送禦史。

    」 九月五日,臣寮言:「皇佑诏書:『明堂行禮,禁衛之中務要嚴整,常令人前後謹察辯視,非預祀事者無得辄近禁衛。

    如有違慢,必行朝典』。

    又宣仗衛、執儀軍士,各令按(識)[職]行列,不得交雜往來。

    又大禮使言:『準郊例,非預祀事人闌入壇壝,當議處斬。

    』今慮行事臣寮、引接從人敢有辄至大次,預須約束。

    蓋為至尊親行盛禮,出宮禁,勤步武,升降于壇殿之間,凡百侍衛之臣,尤宜儆戒周謹,夙夜嚴密,所以祖宗之朝特有前項處分。

    今來明堂宗廟大禮在近,望戒饬皇城内外官司嚴行覺察,不得少有疏略懈怠。

    」诏依,令檢坐條法申嚴施行,仍出榜曉谕。

    七日, 文武百寮詣常禦殿奏請皇帝赴齋室。

    八日,皇帝詣景靈宮行禮。

    九日,車駕詣太廟行禮。

    十日,皇帝詣行禮殿行明堂禮,以同知大宗正事士亞獻,嚴州觀察使安時終獻。

     殊應,願陛下承天之休,愈思警戒,饬躬修政,仰答上穹,用迎景贶。

    庶幾整軍經武,繕甲勵兵,待時而動,無不如志。

    大禮告成,有茲慶事,乞以臣章宣付史館。

    」從之。

    十九日,禦史中丞何鑄言:「仰惟陛下寅畏上天,嚴恭祀事,聖德至孝,感格昭然。

    乃者宗祀明堂,宸衷翼翼,周旋中禮,罔不祗肅。

    至于久立版位,恭俟樂成而不即小次;薦飨廟室,孝思追感而淚堕裀褥。

    此皆前世人君稀闊難行,而陛下發于至誠,安而行之,是以神祇祖考,來飨來臨,昭格之迹,先後創見。

    爰自季秋改朔以來,陰雨不已,及至七日,臣奏請皇帝緻齋,應時晴霁。

    八日詣行禮殿,九日出太廟,天宇晏溫,風日彌爽。

    至十日醜時,陛下自齋宮詣明堂行禮,酌獻之次,陰景晦冥,密雲不雨,直至禮畢,乘輿還宮,甫入宮門,雨點欲零。

    洎儀衛、百執各歸其所,然後雨作。

    中外歡呼,稱孍感異。

    臣備數陪祠,躬 三十年十月二十一日,禮部、太常寺言:「當郊之歲,季秋擇日,皇帝親行大飨徽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依儀皇帝散齋七日于别殿,緻齋三日。

    一日于文德殿,一日于太廟,一日再赴文德殿。

    欲乞将射殿權作明堂殿設位行禮,後殿權作文德殿宿齋,應合行事務,依紹興十年明堂、紹 興二十八年南郊大禮,令有司檢照體例排辦。

    」從之。

     三十一年二月二十七日,禮部、太常寺言:「将來明堂大禮并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朝飨太廟,鹵簿、鼓吹、諸軍音樂、警場,并禮畢禦紫宸殿群臣稱賀,次禦門賜赦宮架,欲并依元豐三年、熙甯元年典故,備而不作。

    」诏免稱賀,餘并依。

    以顯仁皇後服制尚在三年之内故也。

     四月一日,太常寺言:「将來明堂大禮,合行禮日辰,太史局選定九月二日辛未吉。

    」從之。

     五月一日,上謂輔臣曰:「昨見臨安府所進明堂大禮排辦冊子,可更令有司逐一看詳,内有不必創置及可免添修換造者,即不得枉費财用。

    」 七月二十四日,太常寺言:「奉诏:明堂大禮,朝飨景靈宮、太廟,遣大臣攝事行體,皇帝親行大飨之禮。

    其合用冊文,令學士院修撰晉寫進書訖,降付禮部。

    内景靈宮冊文一首,述以明堂大禮前二日朝獻景靈宮遣官攝事之意。

    太廟冊文一十一首,并述以明堂大禮前一日朝飨太廟遣官攝事之意。

    明堂大禮冊文二首。

    并述以明堂大禮親飨之意。

    」從之。

     八月四日,太常寺言:「将來明堂大禮行事日,皇帝自齋殿服通天冠、绛紗袍,乘輿出齋殿,入新置便門裡明堂門外稍西,降輿步入大次,服衮冕。

    前導官前導皇帝出大次,入自正門,由宮架東升,自東陛至版位。

    」從之。

     同日,太常寺言:「将來明堂大禮,前期朝獻景靈宮,朝飨太廟,遣大臣攝事,主上惟親行大飨之禮。

    銮駕既不出宮,所有車路儀仗、供帳、宿頓之屬,更不排 辦。

    兼依幹興(事故)[故事],樂舞以淵聖皇帝升遐備而不作。

    」從之。

     九月二日,皇帝詣行禮殿行明堂禮,以皇子甯國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建王玮亞獻玮:原作「某」,乃避諱而改,今從《宋史》卷三三《孝宗紀》一回改。

    按此人即宋孝宗,後改名「」,今從當時之名作「玮」。

    ,昭化軍節度使、嗣濮王士輵終獻。

     淳熙六年三月九日,(昭)[诏]:今歲明堂大禮,令禮部部:原無,據下條所述補。

    、太常寺詳議。

     十七日,宰執進呈禮部、太常寺奏,上曰:「明堂合祭天地,并侑祖宗,從祀百神并依南郊禮例,可依詳議事(禮)[體]施行。

    」 十八日,诏:「明堂大禮,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及中外支費,并從省約。

    」九年、十五年如之。

     四月十三日,禮部、太常寺言:「将來明堂大禮,依儀皇帝散齋、緻齋,散齋七日,于别殿;緻齋三日,一日于文德殿,一日于太廟,一日再赴文德殿。

    上設正、配位,親祠行禮;從祠神位,差官分獻行事。

    乞令太史局前期以神位次序具圖本申取指揮,降下(绯)[排]辦。

    其禦劄降,祭告五嶽、四渎及朝獻景靈宮、前二日。

    朝飨太廟别廟,前一日應合行事務,乞令有司依淳熙三年郊祀大禮例,檢舉(绯)[排]辦。

    」從之。

     十八日,禮部、太常寺言:「已降指揮,今次明堂大禮并排設大辇、玉辂。

    祀前一日,皇帝朝飨太(宗)[廟]畢,乘玉辂入麗正門,降辂乘輿,用平辇。

    歸文德殿宿齋。

    其大辇及四辂止合後從。

    」诏除大辇免行排設,餘依已降指揮。

     五月六日,诏以權兩浙轉運判官韓彥質為提點一行事務,仍依已降指揮,務從省約,更不差置屬官。

    自後同。

     七月五日,诏:明堂大禮廟獻朝飨,亞獻差皇太子,終獻差永陽郡王居廣; 别廟初獻差嗣濮王士輵,亞獻差恩平郡王璩,終獻差保康軍節度使士歆。

     二十三日,诏:「明堂大禮,應行事、執事等官務在嚴肅,有懈怠不恭者,令合門取旨送禦史台。

    」 九月十三日,文武百僚詣文德殿,奏請皇帝詣齋殿。

    十四日,皇帝詣景靈宮行禮。

    十五日,皇帝詣太廟行禮。

    十六日,皇帝詣行禮殿行明堂禮。

    同日,明堂禮成,宰臣趙雄等奏:「肇禋總章,積雨驟霁,熙事慶成,神天顧歆,景贶飨荅,輿情胥悅。

    陛下拜跪虔恭,不禦小次,聖躬良勞。

    」上曰:「敬事天地祖宗,初不覺勞。

    久雨即霁,星月燦然,殊可喜。

    」 淳熙九年六月八日,太常少卿餘端禮等言:「太史局繳到《明堂神位圖》,數内『傳說得之』,本寺檢照《春秋正義》:『天策傅說星,《史記天官書》之文,莊子雲傅說得之,以騎箕尾。

    傅說相商高宗,死而托神于此星,故名為傅說。

    』及《政和五禮新儀》,太史設神位版,傳說在寅階内壝之内,即不是傅說,此太史局循習謬誤,乞改正。

    」從之。

     七月六日,诏:明堂大禮,以皇太子惇充亞獻,嗣濮王士歆充終獻。

    前一日飨别廟,初獻差少傅、靜江軍節度使、充醴泉觀使、恩平郡王璩,亞獻差昭慶軍節度使、濮王位檢察尊長士岘,終獻差和州防禦使、知大宗正事不息。

     九月十三日,車駕詣明堂行禮訖,文武百僚赴紫宸殿稱賀。

    質明,皇帝登門肆赦。

    畢,上帥文武百僚詣德壽宮上壽、飲福、稱賀。

    恭承太上皇帝聖旨,為泥濘 免到宮。

    自紹興元年至此,并詳見後《中興禮書》。

     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太常寺言:「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檢照紹興三十一年六月十六日禮官議,按禮經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為越绋而行事。

    元佑之初,大飨明堂,而哲宗居神祖之喪,禮官謂景靈宮、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遣大臣攝事。

    或謂聖祖為天神,非廟飨也,當時雖從其說,然黃帝實我宋之所自出,豈得不同于宗廟今秋有事于明堂,以孝慈淵聖皇帝升遐,主上持斬衰之服,考之禮經及元佑已行故事,并當時禮官所議,竊謂前期朝獻景靈宮、朝飨太廟,皆當遣大臣攝事,主上惟親行大飨之禮。

    其玉帛、牲牢、禮料、器服、樂舞,凡奉神之物依典禮外,銮駕既不出宮,所有車辂、儀仗、供張、宿頓之屬,令有司更不排辦。

    禮畢于殿庭宣赦,及朝飨景靈宮,朝飨太廟,緣皇帝在高宗聖神文武憲孝皇帝諒陰之内,乞依上件典故。

    」從之。

     五月十一日,權禮部侍郎尤袤等言:「逐次明堂大禮所設神位,沿革不〔一〕。

    紹興四年、七年、十年,設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皇帝、太宗皇帝并天皇大帝已下從祀四百四十三位;紹興三十一年,設昊天上帝、徽宗皇帝并五方(地)[帝]、五人帝、五官神從祀共一十七位;淳熙六年、九年,設昊天上帝、皇地祇、太祖皇帝、太宗皇帝并天皇大帝以下從祀共七百七十一位。

    今來緣高宗皇帝幾筵未除,考于典禮,未合升配。

    」從之。

     二十五日,宰 執進呈禮官申(謂)[請]明堂畫一。

    上曰:「配位如何」周必大奏:「禮官昨已申請,高宗幾筵未除,用徽宗故事,未應配坐,且當以太祖、太宗并配宗:原作「祖」,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

    他日高宗幾筵既除,自當别議。

    大抵前代儒者多因《孝經》嚴父之說,便謂宗祀專以考配,殊不知周公雖攝政,而主祭則成王。

    自周公言之,故曰嚴父耳。

    晉紀瞻荅秀才策曰:『周制,明堂宗其祖以配上帝,故漢武帝汶上明堂,舍文、景而遠取高祖為配。

    』此其證也。

    」留正奏:「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是嚴父專指周公而言,若成王則其祖也。

    」上曰:「有紹興間典故在,自可參照,可以無疑。

    」 二十七日,太常寺言:「明堂大禮,緣在高宗聖神武文憲孝皇帝諒陰之内,将來行事合服吉服。

    今皇帝見服布素,乞自受誓戒以後,依典禮權易吉服,至禮畢仍舊。

    一、文武百僚應行事、執事、應奉官,并禁衛、執打從物等,自受誓戒以後,并合權易吉服,俟宣赦畢依舊。

    一、九月一日、八日,緣系在受誓戒、散齋、緻齋行事之内,免詣德壽宮高宗皇帝幾筵前燒香、一、昨淳熙九年明堂大禮,大慶殿作明堂殿行禮,後殿作文德殿緻齋,依儀樞密院以下詣垂供殿起居。

    一、皇帝散齋七日于别殿,緻齋三日于文德殿。

    一、明堂大禮畢,紫宸殿受賀,欲依紹興三十一年免稱賀。

    一、本季内朝獻等,并依典禮權罷。

    一、恭謝景靈宮等處,依禮例分詣行事。

    一、明堂大禮,合于行禮殿習儀外,其朝獻景 靈宮、朝飨太廟,系遣官攝事,更不習儀。

    」從之。

     七月四日,〔诏〕:明堂大禮,以皇太子惇為亞獻,嗣濮王士歆為終獻。

    朝飨太廟,以皇太子惇為初獻,少傅、荥陽郡王伯圭為亞獻,士歆為終獻。

     八月六日,禮部、太常寺言:「起居舍人鄭僑言:『大飨之禮,陛下身親行之,歌樂之作似不可廢,其它委官分獻與夫先期奏告之所有合用樂者,若設而不作,不亦可乎今明堂典禮與其它祀事不同,若因而裁定,亦足為将來之法。

    』奉旨令禮部、太常寺詳議以聞。

    檢照景德二年十一月有事于南郊,時臣上表請舉樂,诏郊廟用樂如禮,事畢複寝。

    熙甯元年,依景德二年故事,并除郊壇、太廟、景靈宮禮神用樂外,有鹵簿鼓吹、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

    元豐三年,诏依熙甯元年南郊例施行。

    今詳議将來明堂大禮,遣官朝飨景靈宮,朝飨太廟行禮,所設登歌、宮架、樂舞,緣祖宗已行典禮,欲除降神、奠玉币、捧俎、酌獻、換舞、徹豆、送神依典禮作樂外,所有皇帝并三獻官盥洗、登降、行步導樂備而不作。

    」從之。

    先是,内降禦劄曰:「朕何神天之顧,賴宗佑之靈。

    嗣缵丕圖,久底多方之乂;親承元祀,率循三歲之常。

    禮蓋重于合祛,誼并崇于陟配。

    念方在諒陰之疚,懼莫修肆類之文,祗考前朝考:原作「朝」,據《中興禮書續編》卷五改。

    ,具存明憲,雖雲宅恤,無敢廢尊。

    緣越绋之文,爰饬燔柴之敬。

    惟郊丘之夙講,宜路寝之間祠。

    位度九筵,務齋精而展事;正成萬寶, 資備物以将儀。

    庶申報本之誠,益茂函生之祉。

    肆浮大号,用戒先期。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其職,相予祀事,罔或不恭。

    」《朝野雜記》:明堂者,仁宗皇佑中始行之,其禮合祭天地,并配祖宗,又設從祀諸神,如郊丘之數。

    政和七年,既建明堂于大内,自是歲以九月行之。

    然獨祀上帝而配以神宗,惟五帝從祀。

    紹興元年,上在會稽,将行明堂禮,命迩臣議之。

    王剛中居正為禮部郎官,首建合祭之議,宰相範覺民主之,乃以(帝)[常]禦殿為明堂,但設天地、祖宗四位而已。

    四年,始設從祀諸神。

    七年,複祀明堂而徽宗崩問已至,中書舍人傅崧卿請增設道君太上皇帝配位于太宗之次。

    禮部侍郎陳公輔言,道君方在幾筵,未可配帝,乃不行。

    三十一年,始宗祀徽宗于明堂以配上帝,而禮五天帝、五人帝于明堂上,五官神于東廂,罷從祀諸神位,用熙甯禮也。

    幹道以後,說者以德壽宮為嫌,止行郊禮。

    淳熙六年,用李仁父、周子充議,複行明堂之祭,并侑焉。

    逮十四年,高宗崩,明年秋季,乃用嚴父之典。

    今郊祀從紹興,明堂從皇佑,惟歲時常祀則以太祖配冬至圜丘,太宗配(親)[祈]谷、大雩,高宗配明堂宗祀,蓋尤延之為禮官時所請雲。

    紹興、淳熙,分命館職定撰十七首撰:原作「擇」,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降神《景安》,圜锺為宮:「上直房、心,時維明堂。

    配天享親,宗祀有常。

    盛德在金,日吉辰良。

    享我克誠,來格來康。

    」黃锺為角:「合宮盛德,金商令時。

    備成熙事,搜揚上儀上:原作「人」,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駿奔在庭,精意肅祗。

    來享嘉薦,神靈燕娭。

    」太簇為征:「休德孔昭,靈承上帝。

    孝極尊親,嚴配于位。

    嘉薦芬芳,禮無不備。

    神其格思,享茲誠至。

    」姑洗為羽:「霜露既降,孝思奉先。

    陟降上帝,禮隆九筵隆:原作「龍」,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

    有馨黍稷,有肥牲牷。

    神來燕娭,想象肅然。

    」盥洗《正安》:「禮經之重,祭典為宗。

    上公攝事,進退彌恭。

    庶品豐潔,令儀肅雝。

    百祥萃止,惟吉之從。

    」升殿《正安》:「皇祖配帝,歲祀明堂。

    冕服陟降,玉佩玱玱。

    疾徐有節,進止克莊止:原作「此」,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

    維時右享,日靖四方。

    」上帝位奠玉币《嘉安》:「大享季秋,百執揚厲。

    明明太宗,赫赫上帝。

    祗薦忱誠,式嚴珪币。

    祚我明德,錫茲來裔。

    」太宗位奠币《宗安》:「穆穆皇祖,丕昭聖功。

    聲律身度,樂備禮隆。

    祗薦量币,祀于合宮。

    玉帛萬國,驩心載同。

    」捧俎《豐安》:「備物昭陳,工祝告具。

    維羊維牛,孔碩孔庶。

    有嘉維韾,加食宜饫。

    斂時五福,永膺豐胙。

    」上帝位酌獻《嘉安》酌:原作「昭」,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烨彼房、心,明明有融。

    維聖享帝,禮行合宮。

    祀事時止,粢盛潔豐。

    昭受申命,萬福攸同。

    」太宗位酌獻《德安》:「受命溥将,勳高百王。

    寰宇大定,聖治平康。

    有嚴陟配,宗祀明堂。

    神保是格,申錫無疆疆:原作「強」,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

    」文舞退、武舞進《正安》:「溫厚嚴凝,于皇上帝。

    文德武功,列聖并配。

     舞綴象成,肅雝進退。

    秉翟踆踆,總幹蹈厲。

    」亞、終獻《文安》:「總章靈承,維國之常。

    禮樂宣鬯,降升齋莊。

    竭誠盡志,薦茲累觞。

    于昭在上,申錫無疆。

    」徹豆《肅安》:「于皇上帝,肅然來臨。

    恭薦芳俎,以達高明。

    烹饪既事既:原作「即」,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享于克誠。

    以介景福,惟德之馨。

    」送神《景安》:「帝在合宮,鑒觀盛禮。

    黍稷惟馨,神心則喜。

    禮備樂成,亦既歸止。

    億萬斯年,以贶多祉。

    」高宗位奠币《宗安》:「赫赫高廟,于堯有光。

    覆被萬祀,冠冕百王。

    有量斯币,蠲潔是将。

    在帝左右,維時降康。

    」酌獻《德安》:「炎運中興,蒼生載甯。

    九秩燕豫,三紀豐凝。

    精祀上帝,陟配威靈。

    錫羨胙祉,萬世承承。

    」孝宗親享明堂樂曲并同,唯天地位奠币、酌獻及太祖酌獻、皇帝入小次、大次、亞獻、送神等篇,各有删潤。

    又以太祖奠币曲改名《廣安》,酌獻改名《恭安》,太宗奠币改名《化安》,酌獻改名《英安》。

     紹熙五年六月二十四日,诏:「今歲郊祀大禮改作明堂大禮,令有司除事神儀物事:原作「是」,據前後同類诏令文字改。

    、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及中外支費并從省約。

    仍疾速從實條具聞奏。

    」 二十五日,内降禦劄曰:「國家恢列聖之鴻緒,秩百王之彌文。

    天施地生,尤重合祛之報;祖功宗德,載嚴并侑之升。

    肆循三歲之常,間舉九筵之飨。

    朕自罹咎釁,方處棘艱。

    顧思道弗言之時,豈遑他務;惟越绋行事之誼,莫廢親祠。

    易圜丘之儀,近從路寝之禮。

    适農畝之屢稔,暨邊方之鹹甯。

    萬寶臻成,庶備盛多之薦;前彜具在,一遵寅畏之谟。

    上以衍壽于重闱,下以祈安于兆姓。

    用頒丕号,俾戒先期。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其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恭。

    」 八月九日,禮部、太常寺言:「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朝獻景靈宮,朝飨太廟,緣皇帝〔在〕大行至尊壽皇聖帝喪制之内,乞并依紹興三十一年六月十六日、淳熙十五年四月二十四日典故施行。

    」從之。

    慶元六 年大行壽仁太上皇後喪制同。

     十三日,禮部、太常寺言:「明堂大禮,緣在大行至尊壽皇聖帝喪制之内,将來行事合服吉服。

    今皇帝見服衰服,乞自受誓戒以後,依典禮權易吉服,至禮畢仍舊。

    一、文武百僚應行事、執事、應奉官,并禁衛、執打從物等,自受誓戒以後并合權易吉服,俟宣赦畢依舊。

    一、受誓戒、散齋、緻齋行事之内,免詣大行至尊壽皇聖帝梓宮前燒香。

    一、昨來淳熙十五年明堂大禮,大慶殿作明堂殿行禮,後殿作文德殿緻齋。

    一、皇帝散齋七日于别殿,緻齋三日于文德殿。

    一、明堂大禮畢,依典禮免稱賀拜表。

    一、恭謝景靈宮等處,依禮例(依)[分]詣行事。

    一、明堂大禮合于行禮殿習儀外,其朝獻景靈宮、朝飨太廟,系遣官攝事,更不習儀。

    」從之。

    六年大行聖安壽仁太上皇帝喪制同。

     二十三日,诏:明堂大禮,以太帥、安德軍節度使、嗣秀王伯圭為亞獻,甯遠軍承宣使師淳為終獻。

    師淳以疾,改命工部尚書彥逾。

     九月二日,诏:明堂大禮,朝獻景靈宮以右丞相趙汝愚為初獻,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陳骙為亞獻,參知政事餘端禮為終獻;朝飨太廟以檢校少保、興甯軍節度使師夔為初獻,右監門衛大将軍、眉州防禦使不俦為亞獻,右監門衛大将軍、蕲州防禦使不舍為終獻。

     同日,殿前司言:「明堂大禮,依典禮銮駕不出宮,欲依淳熙十五年例,有臨安府諸城門一十六座,欲差素隊官兵 守把,每座二十(八)[人],計三百二十人,事畢依舊。

    」從之。

     五日,主管侍衛馬軍行司公事張師顔言:「明堂大禮,依例差撥官兵三千人趁赴排立祗應,自車駕宿齋日,于麗正門外一帶東西兩壁守宿,乞照淳熙十五年體例排立。

    」從之。

     九日,诏:明堂大禮,朝獻景靈宮,宰執行事合宿齋去處,令就後殿門外。

    其合經由門戶,比常早二刻開。

     十三日,诏:「馬軍行司官兵連日排立,依淳熙十五年明堂大禮例,使臣各特支三貫文,效用軍兵各支二貫文,令戶部支給。

    」慶元六年年亦如之。

     慶元六年六月十三日,诏今歲郊祀大禮,令禮部、太常寺條具奏聞。

     八月二十五日,诏:明堂大禮,以太師、安德崇信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嗣秀王伯圭為亞獻,昭慶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 司、吳興郡王柄為終獻。

     同日,诏明堂大禮,朝獻景靈宮以右丞相謝深甫為初獻,知樞密事兼參知政事何澹為亞獻,簽樞密院事陳自強為終獻。

     九月三日,臣僚言:「伏見國家今歲多事,而明堂之禮不敢少緩,誠以祀天飨親,國之大事,此天子所以示萬方之孝,迓三靈之厘者也。

    是以三歲而後一舉,先事十日,行禮之官受誓戒于都省,重其事也。

    俎豆之實,必貴乎潔,所以薦馨;俯伏拜跪,必貴乎恭,所以盡誠也。

    散齋、緻齋各有所,(以)欲其無敢亵也;凡百奔走執事有恪,欲其無敢慢也。

    考諸禮經,稽諸令甲,從古迄今,率 由斯道。

    近年以來,禮料之物取具臨時,牲牢取諸近甸,果燭之屬索之都城,官司既不償錢,則所供安得嘉旨此不肅者一也。

    兩序分獻八十餘員,主獻十位或八位,每位六拜,獻官或憚煩,則并數位而拜之。

    此不肅者二也。

    所差倉場庫務等官,既不預宿齋宮,亦合各宿本局,今聞年來間有居家緻齋。

    此不肅者三也。

    奔走執事,多是臨期差百司吏貼,樂工多是市井寄居,衣服藍縷,容止疏慢,此不肅者四也。

    夫元祀之重,而循習之弊至此,可不為之革乎乞申饬有司,繼自今應禮料等物,官中并先給錢,依價收買;所供牲牷務要肥美,所供果燭等務要精潔;分獻之官毋得仍前怠惰,拜跪須導儀式;所差監當等官,緻齋之夕并就本局,不得私家止宿;所有百司吏貼,須前期差定;雖樂設不作,而樂工亦須預行戒谕,使澣濯衣服,閱習儀矩,務要嚴整。

    如有違戾,仰禦史台彈治。

    如此,則無小無大,各盡寅恭,祗服祀事,庶幾上帝顧歆,祖考來格,降祥隤祉,流慶無窮。

    」從之。

    先是,内降禦劄曰:「朕祗若大猷,率循成憲。

    接千歲之統,夙殚天明地察之誠;交三靈之歡,遹嚴祖功宗德之侑。

    肇啟總章之宗祀,嗣新泰畤之親(詞)[祠]。

    神其宴娭,帝均嘉(向)[飨]。

    爰屬當郊之次,載修肆類之恭。

    倏端慈壸之憂,方輯頒台之典。

    念考明制度,具存捐益之宜;而敬事鬼神,參酌尊卑之義。

    肅九筵之薦,式隆三舉之儀。

    練良日于用辛, 饬季秋于先甲。

    急于禮而重于祭,敢忘越绋之行;應以實而不以文,益謹奉盛之告。

    務專求于誠感,庸罔愧于靈承。

    欽戒先期,亶孚群聽。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厥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恭。

    」甯宗慶元六年大飨明堂,以諒闇用紹熙禮。

    紹熙五年明堂,孝宗未卒哭,時趙汝愚朝獻景靈宮,嗣秀王伯圭朝享太廟,而上獨祀明堂。

    是年光宗之喪甫踰月,而當行大禮,乃命右丞相謝深甫款天興之祠,嗣濮王不俦攝宗廟之祭,蓋用紹熙禮雲。

     開禧二年四月七日,诏:「今歲明堂大禮,令有司除事神儀物、諸軍賞給依舊制外,其乘輿服禦及中外支費并從省約。

    仍疾速從實條具聞奏。

    」嘉定二年、八年、十一年、十四年皆有是诏。

     七月十九日,诏:「明堂大禮支賜,除師臣、宰執、侍從辭免依所乞外,餘并依已降指揮減半支給,更不許辭免。

    」 八月四日,诏:「明堂大禮并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朝飨太廟并飨别廟,所差行事等官内職事稍重之人,往往推故乞改差,未稱嚴恭之意。

    令禮部、太常寺日下檢坐條法指揮申嚴,應被差行事等官,如敢依前避免、乞改差之人,委台谏覺察,具名彈奏,取旨施行。

    」先是,内降禦劄曰:「朕丕承眷命,祗奉燕謀。

    慶衍重闱,賴上下神祇之佑;尊臨廣宇,席祖宗功德之休。

    深惟菲質之奚堪,益念鴻私之當報。

    茲以陰陽順序,人物遂宜,國勢日以安強,朝綱日以清肅,不循三歲之祀,曷表一純之衷!是用稽紹興之成規,輯合宮之闊禮。

    時秋必報,矧萬寶之方成;國典固存,宜九筵之間舉。

    誕孚群聽,明戒先期。

    朕 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恭。

    」 嘉定二年正月二十八日,臣僚言:「臣聞古之王者父事天,母事地。

    一歲之間,冬夏日至,大雩大享,以及四時迎氣之類,無非躬行郊見之禮。

    後世彌文日增,乘輿出郊儀衛之供,百物之須,賞赉之數,無名之費,不一而足,雖欲行禮如先王,不可得已。

    夫禮從宜,苟不失乎先王之意,而有得于事天之實,何害其為禮也!恭惟藝祖在位十有七年,親郊者四;太宗在位二十二年,親郊者五;真宗以後,三歲一郊,遂為定制。

    逮仁宗皇佑間,始有事于明堂,蓋稽之古典,斷自聖意而以義起也。

    陛下即位以來,圜丘、重屋,其禮疊舉。

    及茲三歲,又當親郊之期,有司文移督辦錢物,固已旁午于道。

    州縣之間,以應奉為名,抑配于民,不知其幾。

    軍旅之厚,旱蝗相仍,公私之積旦暮不繼。

    民生既艱,國力大屈。

    重以近日使命往來,其費逾倍,空匮之狀,可為寒心。

    臣願陛下相時之宜,權停郊祀之禮,仍以季秋大享明堂,既無失于事天之誠,而可以省不急之費。

    古之行禮,視年之上下,正此意爾。

    昔鹹平中,鹽鐵使王嗣宗奏郊祀費用繁重,望行谒廟之禮。

    當是之時,帑藏(允濫)[充溢],天下富饒,嗣宗猶以為請,況今日國計比之鹹平萬不侔哉!檢照國朝故事,仁宗嘉佑元年恭謝天地于大慶殿,四年夆祭,七年明堂,蓋不行郊禋者九年。

    哲宗元佑繼舉明堂者再, 高宗紹興繼舉明堂者八。

    若陛下申講宗祀之儀,則于祖宗舊章不為無據。

    欲望下臣此章,令禮部詳議施行。

    臣又聞真宗因王嗣宗之請,诏三司非禋祀所須,并行減省。

    是歲減應奉雜物十萬六千計,其數之可考若此,則必有條目而非漫然者矣。

    今若舉行明堂,其費較之郊丘雖已不等,然明堂祭禮儀物之外,賜予浮費豈無合從節約者望并诏有司,取其凡目參酌考(頂)[訂],當減者減之,當去者去之,一切條畫,無為具文。

    方國用窘乏、民力殚竭之餘,減千則吾之千也。

    若曰細微不足經意,則真宗全盛之時,視十萬六千何足道哉!惟陛下果斷而行之。

    」從之。

     九月二日,臣僚言:「臣聞《棫樸》髦士奉璋峨峨,《思齊》群臣在廟肅肅,禋祀之貴乎敬尚矣。

    于穆昭代,肅将宗祀,萬乘親祠,群工顯相,上帝臨于斯,祖考格于斯,穹壤百神降于斯。

    凡(而)[百]奔走執役于斯地者,盡其悫〔而悫〕焉,盡其信而信焉,盡其敬而敬焉,猶恐其或失也,讵可有一容貌之惰、一舉動之慢哉!故禘自既灌,誠意少差,夫子以為不足觀;有司臨祭,或至跛倚,子路以為大不敬。

    況明堂大享非他祀比,所以駿奔乎左右,鱗集乎後先者,至不可忽也。

    竊聞往歲行禮之際,冕旒款谒,誠敬盡矣,而環尹衛卒或不免有亵慢之容;搢紳助祭,威儀肅矣,而禮生、樂工或不免有怠惰之失。

    登降方嚴而醉嘔于旁者有之,薦獻未畢而攫取其物者有之。

     夫陽館上儀,與郊間舉,天地鬼神,昭布森理,而小人之無忌憚者一至于此,甚非所以嚴大祀、敬明神也。

    今厘事在即,缛典惟新,凡行事、執事之官,講習禮儀亦既詳且悉矣,然下而執役等人,間有不盡其敬者,尤不可不預戒而嚴饬之也。

    乞下禦史台、合門及太常寺,申明戒饬,務在嚴肅,有一不恭,必寘重憲。

    庶幾祀事有嚴,神明可交矣。

    」從之。

    先是,内降禦劄曰:「朕祗奉诒謀,協臨大寶。

    荷天地施生之德,燕及多方;守祖宗積累之基,期于千載。

    居懷兢業,獲濟艱難。

    屬邊鄙之輯甯,與黎元而休息。

    田萊寖辟,麰麥以登。

    方迎滋至之祥,敢後一純之報遠稽元佑,近質淳熙,鹹即合宮,載申宗祀。

    肆率遵于舊典,用丕闡于彌文。

    寅畏嚴恭,尚庶幾于對越;肅雝顯相,實允賴于交修。

    爰饬先期,亶孚衆聽。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毋或不恭。

    」 嘉定八年九月十五日,先是内降禦劄曰:「朕缵承祖烈,裒對神休。

    惕思積累之難,無疆惟恤;祗畏監觀之赫,不顯亦臨。

    保邦常謹于萬微,更化已踰于八載。

    猥蒙丕佑,獲底小康。

    雖瞻仰昊天,方切側身之念;敬事上帝,敢稽報本之儀率循舊章,間秩宗祀。

    爰蔔季商之吉,乃涓路寝之居。

    惟予一人,将舉親祠之典;凡爾百辟,各(憚)[殚]顯相之誠。

    庶昭答于靈心,且茂迎于和氣。

    誕敷大号,明戒先期。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乃職,相予 肆祀,毋或不恭。

    」 十一年九月十二日,先是内降禦劄曰:「朕缵緒守成,既踰二紀;厲精更化,亦越十年。

    若涉淵水,靡遑夙夜。

    天地神示之森列,丕顯丕承;祖宗功德之兼隆,是彜是訓。

    言念菲涼之質,每蒙保佑之恩。

    比者水旱不時,間臻中熟;邊隅多故,旋底小康。

    屬當舉于親祠,敢敬伸于昭報。

    載考累朝之典,洊修路寝之儀。

    蔔季商,聿嚴熙事,以靈承于肸蠁,以迓續于休(詳)[祥]。

    祗告先期,誕孚群聽。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毋或不恭。

    」 十四年九月十日,先是内降禦劄曰:「朕纂履鴻基,恪膺駿命。

    合祭天地,肆嚴三歲之彜;并侑祖宗,尤重九筵之禮。

    肇精禋于皇佑,垂典于後昆。

    雖圜丘、路寝,制名稍殊;而紫壇、清廟,報本則一。

    載惟涼菲,端荷贶臨。

    百谷屢豐,庶證叙。

    齊魯首陶于王化,輿地來歸;荊淮盡掃于胡塵,隻輪弗返。

    人心底定,國勢漸尊。

    顧列聖積累之所臻,豈一己圖回之能緻乃蔔季商之吉,聿臻大飨之儀,以殚昭答之誠,以廣敷錫之慶。

    用孚聽,肅戒先期。

    朕以今年九月有事于明堂。

    咨爾攸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毋或不恭。

    」 禮宋會要輯稿禮二五郊祀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