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二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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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聞習熟然也。
其後晉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隻設昊天上帝一位。
未幾,韓楊建言,以漢魏故事兼祀五帝,無祀一天者,竟複明堂五帝位,是又習熟漢魏故事而然也。
抑又有甚焉者,唐開元中,王仲丘奏,謂禋享上帝有合經義,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請二祀并行,以成大享之義。
本朝皇佑中,宋(祈)[祁]奏以上帝祁:原作「祈」,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下同。
、五帝二禮并存,以明聖人尊天奉神之義,不敢有所裁抑。
夫祀上帝于明堂,周禮也;祀五帝于明堂,漢禮也。
合周、漢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其義何居是說也,創于王仲丘,襲于宋祁,後之言禮者習熟見聞,又将循此以為不易之典。
甚矣!知天之學不明,諸儒惑于古今同異而莫知所決,行之既久而莫覺其誤也。
肆我神祖,聖學高明,洞見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屏黜邪說,斷然行之,不以為疑,非聰明睿智不惑之至,其能與于此哉! 《宋史禮志》:詳定禮文所言;「祀帝于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于明堂,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梁儀曹郎朱異請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佑大享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七:原作「牛」,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配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中,禮院議昊天上帝、配帝用犢與羊、豕各一,五帝、五人帝用犢與羊、豕各五,皆未應禮。
今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
」 八月二十一日,詳定禮文所言「八月」至「所言」,原無,據《長編》卷三○七補。
:「謹按晉摯虞議:『郊丘之祀,掃地而祭,牲用繭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遠祖。
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并陳,笾 豆成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
』繇此言之,郊以遠人而尊,則當以天道事之;明堂以近人而親,則當以人道事之。
故《宋書志》曰:『《禮記》郊以特牲,《詩》稱明堂牛羊,吉蠲雖同,質文殊典。
且郊有燔柴,堂無煙燎,則鼎俎彜簋,一用廟禮。
』《隋書志》亦曰:『明堂之禮,既方郊為文,則不容陶匏。
』《開元禮》、《開寶通禮》及見行儀注,明堂之飨,席用槁鞂,器用陶匏,并與郊祀無别,殊非所謂『禮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
伏請以莞席代槁鞂、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并用宗廟之器,但不祼,不當有彜瓒。
」從之。
是日又言:「《明堂儀注》,設爟火于望燎位之東南爟:原作「權」,據《長編》卷三○七改。
,皇帝就望燎位舉爟火。
謹按曆代祀明堂,送神樂止,悉無舉爟火之文,唯皇佑大飨明堂則有之。
況景靈宮薦享已削此儀,伏請将來明堂行禮,不設爟火。
」從之。
是日又言:「《明堂儀注》,上帝席以槁稭席以:原倒,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乙。
,配帝以蒲越,上皆設褥。
《開元禮》大享明堂,上帝席以槁稭,配帝以莞。
夫以茵褥施于神位,其為非禮明甚,伏請明堂神席上不設褥。
」從之。
《宋史禮志》:監察禦史裡行王祖道言:「前诏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複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
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
望複舉前诏,以正萬世之失。
」仍并诏詳定合用圭璧。
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則燎玉」至「四圭有邸」凡二十三字,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
《開元》、《開寶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有邸: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今诏惟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自: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
」 閏九月一日,太常禮院言明堂禮畢,合行恭謝禮。
诏依熙甯元年故事。
熙甯元年郊禮畢,诏更不恭謝,命執政、近臣分詣燒香。
十月 十一日,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國朝郊廟明堂禮,以郊社令設玉币,太祝取玉币以授侍中進皇帝,門下侍郎取爵進皇帝奠爵,皆未合禮。
伏請郊廟明堂,命吏部尚書一員奉玉币,吏部侍郎一員奉爵,以次從皇帝至神座前,左仆射阙即右仆射。
以玉币進皇帝奠于地。
及酌獻,尚書左丞阙即右丞。
以爵授仆射,仆射進爵皇帝。
酌獻訖,侍郎受币受爵以贊飲福。
及焚燎外,宗廟仍以尚書設玉幾。
」從之。
《宋朝事實》:元豐三年九月二十日明堂禮畢,诏:「門下:朕承五聖積累之基,接千載神靈之統。
順迪古訓,惠綏黎元。
玩心于幾微,儲思乎昭曠。
夙興夜寐,永惟二帝之盛時;日就月〔将〕,思繼三王之絕業。
然而禮殊于商、周之後,樂失于《韶》、《濩》之餘,究觀本原,寖紊彜制。
祀事習行而恬于舛誤,祠官妄舉而闊不講修。
者刺六經之文,采諸儒之議,祓飾漏典,發揮祲容,祗奉乎天地神祇之尊,荅揚乎祖宗功德之懿。
于時五韪來叙,三農屢豐,星氛彌消,民氣休靜。
乃涓路寝之室,乃度崇堂之筵。
诹季秋之靈辰,備庶物之美報。
念神莫帝之大,肇新款飨之儀;念人莫親之隆,載陳嚴配之禮。
于是駕齋辂之潔,建鸾旗之華,被衮冕以欸琳宮,執鬯圭以祼清廟。
還登陽館之陛,大奏《我将》之詩。
文物燦庭而輝煌,璧玉爛席而華絢。
昭事上帝,克禋克祀而精意通克:原作「堯」,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燕及皇天,如幾如式而美祥下。
凄然涼露之感,肅然榮光之臨。
豈朕眇沖,敢私贶施!垂恩隤祉,既膺有昊之降康;蕩垢滌瑕,嘉與含生之均慶。
可大赦天下。
于戲!德隆報薄,無馨氣以動于神明;享厚施豐,有膏澤以洽于黎庶。
保艾中外,輯甯邦家。
尚賴三事協恭,公輸力,如股肱之衛予體,如符契之合予心。
豈獨一時,天人助信順之至;又将百世,君臣同福祿之多。
」 五年十一月二日,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周禮》小宗伯禱祠肄儀為位肄儀:原倒,據《長編》卷三三一乙。
,後漢肄司徒府,皆不于祠所,所以遠慢戒渎也。
本朝親祠南郊,習儀于壇所,明堂于大慶殿,皆近于渎。
伏請南郊習儀于青城,明堂習儀于尚書省,以遠神為恭。
」從之。
《宋續通鑒長編》:五年秋,太常寺言:「丙申 诏書:『季秋祀英宗于明堂,惟以配上帝惟:原作「推」,據本卷第四五頁「十三日」條改。
,其餘從祀神悉罷。
』臣等以類推之,猶有未盡者。
謹案《周頌噫嘻》,春秋祈谷于上帝,而本朝啟蟄而雩,有司尚緣近制,皆以臣從祀,恐與今诏意不同。
臣等伏乞将來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以太宗配,餘從祀神悉罷,以明事天不二。
」又言:「據禮,雩壇在國南,今寓圜丘非是,乞改築。
」從之。
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尚書禮部言:「親祠儀注,享太廟、祀圜丘日,帝自齋殿赴大次,服通天冠、绛紗袍,然後改服祭服。
看詳明堂大享,帝宿齋于文德殿,祭日之旦自齋殿赴大次,亦合服通天冠、绛紗袍,至大次改服祭服行事。
」從之。
《宋朝事實》:先是,七月戊申,内降禦劄曰;「朕蒙上神之休,膺列聖之緒,兢兢業業,罔敢怠荒。
惟皇佑之再秋,薦五神于重屋,明有以教萬民之孝,幽有經通靈之歡。
曆年于茲,久曠弗舉。
今四時和裕,物茂豐,奉牲告成,曷勤之憚!況夫容台獻議,去并侑之煩;樂府考音,推至和之本。
宜恢盛則,用戒先期。
朕以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其恩賞并如南郊故事。
諸道州府不得以進奉為名,辄行科率,緻有煩勞。
」禮畢肆赦:「門下:朕承三聖之基,履四海之貴,深為持國之日久,益念為君之道艱。
有臨聽之,庶以圖天下之佚;無奉養之靡,庶以資天下之豐。
兢兢萬務之維微,勉勉前事之所戒。
倚以左右輔弼之所正,予敢有弗欽事于上下神祇之是明,予敢有弗肅屬九谷登富,三辰昭華,象來桂海之祥,塵絕玉關之警。
有邦之應,于朕豈功!恭念為天之子者,必修報本之禋;為人之子者,必懷追養之慕。
重懷菲德,屢緝曠文。
頃按明堂之圖,古如路寝之制。
載經斯席,載度斯筵。
直大火之骍芒,乘季秋之肅氣。
物無上帝之稱,非躬祠不足诏乎虔;聖維文考之尊,非嚴配不足盡乎孝。
于時備法物之駕,服六冕之章,格靈娛于真庭,款清德于太宇。
還祗宗祀之舉,共饬純誠之将。
乃神光陸離,燭于薦鬯之夕;嘉氣休宴,被于欽柴之時。
亶丕事之繼成,敢蕃祉之專(向)[飨]。
宜孚廷煥,以契天心。
可大赦天下。
于戲!承神之胙,既均輝翟之微;蕩俗之瑕,複若風霆之布。
蓋禮具則澤之博,孝至則勸以遐。
尚賴秉文之英,經武之傑,厲同寅于王室,恢大治于邦圖,共荷無疆之休,亦膺無窮之問。
」 元佑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言:「謹按國朝之制,奉僖祖皇帝、太祖皇帝以配郊丘。
季秋大飨,自唐及本 朝皆嚴父子義,伏請宗祀神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诏恭依。
朱光庭進議曰:「臣謹按《周頌我将》,祀文王于明堂也,『我将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
』《孝經》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臣詳二經之文,皆為明堂而言也。
在《我将》之頌,言天而不言上帝;《孝經》稱嚴父莫大于配天,又曰配上帝。
又按《郊特牲》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由是言之,則天之與上帝一也。
推本始而祭之,則冬至萬物之始也,故于是日祀天,尊祖而配之。
推成功而祭之,則季秋萬物之成也,故于是月祀上帝,嚴父以配之。
祖配本始之祭而父配成功之祭,其理然也。
自漢以來,論明堂者衆矣。
臣切究《周頌》、《孝經》、《郊特牲》之文,天之與上帝既一,則從祀之神不當有異,緣郊與明堂皆三年一大祭也,但内外配祖、考為異爾。
又《大司樂》曰:『樂六變則天神皆降。
』則從祀之神固無疑矣。
臣伏請将來九月宗祀神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天神宜悉從祀,不惟正大飨之禮,蓋以隆配父之道也。
伏望朝廷因此大祀,特下有司考正,以為萬世法。
」 三月十六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六日,诏将來明堂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天興殿殿:原作「宮」,據《長編》卷三七七改。
。
以太常寺言:「準禦劄,祀明堂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親享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悉遣大臣攝事。
看詳景靈宮、天興殿用天神之禮天神:《長編》卷三七七作「天地」。
,即不系廟享,于典禮别無妨礙。
」故有是诏。
六月十五日,太常寺言:「蘇轍奏請明堂用皇佑典禮,今詳皇佑明堂雖嘗編纂,然嘉佑末已經仁宗厘正。
至元豐三年宗祀英宗于明堂以配上帝,專用《孝經》嚴配之文,最為得禮之正。
蓋宗祀大典更累聖乃定,将來明堂宜遵元豐三年定制。
」從之。
二十三日,诏:「将來明堂,除依禮例禮神用樂外,其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钲角。
」以在 神宗皇帝禫祭中故也。
八月十四日,禮部言:「自來大禮,皇帝詣景靈宮、太廟,皆乘玉辂。
今來明堂止詣景靈宮一處行禮,檢會嘉佑四年仁宗親行夆享及七年明堂詣景靈宮、太廟,往回皆乘大辇。
欲依上件故事修入今次儀注。
」從之。
是日又奏:「自來明堂前三日,皇帝自内乘辇赴文德殿禦幄,改服通天冠、绛紗袍升禦榻,百官奏請緻齋訖,降坐歸禦幄。
今來皇帝就垂拱殿緻齋,緣本殿地步隘窄,陳設禦幄外,難以安置禦榻,欲請皇帝自垂拱殿改服,乘辇赴文德殿,并如常儀。
俟百寮奏請畢,卻歸垂拱殿宿齋。
自餘幕次,悉依令式陳設。
」從之。
四年行明堂禮亦如之。
二十二日,诏:「今年明堂,諸軍素隊樂而不振作,更不支賜。
」 九月六日,大享于明堂,以皇叔揚王颢為亞獻,荊王頵為終獻。
二十五日,宰臣、親王、執政、近臣等分詣觀寺恭謝,以明堂禮畢,皇帝在諒闇,不親行恭謝之禮也。
《通考》:九月辛酉,帝大飨于明堂,诏:「明堂禮畢禦紫宸殿,臣起居,不奏祥瑞,禦樓惟行肆赦儀,稱賀并罷。
」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宋朝事實》:哲宗元佑元年九月六日,明堂禮畢,诏:「門下:聖人之德,無以加孝;帝王之典,莫大承天。
朕以眇眇之身,茕茕在疚,永惟置器之重,惕若臨淵之深。
承明繼成,思有以迪先王之烈;紹志述事,未足以慰天下之心。
仰繄母慈,總攬政體,緝熙百度,和樂四方。
賴帝況臨,浃寓甯乂,三垂之兵靡警,萬邦之年屢豐。
庶幾大同,光嗣成美。
深惟六聖之制,必躬三歲之祠。
惟茲肇禋,屬予訪落,喪有以權而從變,祭無以卑而廢尊。
欽言總章,古重宗祀,以教諸侯之孝,以得萬國之心。
我飨維天,《下武》式文王之典;大孝嚴父,孔子謂周公其人。
追惟先猷,嘗講茲禮,包舉儒術,咨诹搢紳。
刺六經放逸之文,斥衆言殽亂之蔽,嘉與四海,靈承一天。
革顯慶之兼尊,隆永徽之專配,成于獨斷,畀予沖人畀:原作「卑」,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
尊遺教于前, 着成法于後。
涓選吉日,裒輯上儀,奉罍琳宮,奠玉路寝。
神之吊矣,燕及皇矣,誰其配之,既右烈考。
于時夙齋辂之駕,被衮冕之章,備庶物之微,追三牲之養。
靈旗而風馬下,孝奏而日月光。
惕然履霜,讵勝凄怆之意;僾然出戶,如聞歎息之音。
秩佑赉我思成,侍臣助予恻楚。
既迄成于熙事,敢專(向)[飨]于闳休!宜布沉恩,以暨諸夏。
可大赦天下。
雲雲。
于戲戲:原作「獻」,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漢庭祀帝,着于即祚之踰年;唐室施仁,固以禦門之吉日。
蓋禮盛者文缛,澤大者流長。
尚賴文武之英,屏翰之隽,恭政治治:原作「路」,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以輔邦圖。
」 四年三月七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四日,诏:今年明堂大禮,太廟更不排頓。
六月十四日,禮部言:「太常寺申:故事,明堂享太廟,雖遣官攝事,除供行事官罍洗之類并依常享外,其逐室所設祭器特用親祠器。
将來明堂大禮,太廟差官攝事,其逐室所陳祭器及祠官罍洗之類,請依此。
」從之。
八月日,诏徐王颢為亞獻,嗣濮王宗晖為終獻。
九月二十四日,帝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行恭謝禮,次詣萬壽觀。
二十五日,詣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醴泉觀畢,宣從臣賜酒五行,次詣大相國寺詣:原作「諸」,據《長編》卷四三三改。
。
《宋史禮志》宋史禮志:按《宋史》文字甚略,此下文字實引自《文獻通考》卷七四。
:先時,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之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于簾内行恭謝之禮。
百僚稱賀訖,宣官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曰:「皇帝臨禦,海内宴安,五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将俾文武,稱慶于庭。
吾自臨決,萬機祗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之明矧複皇帝緻賀于禁中,臣奉表于闱左,禮文既具,夫又何求!前朝舊儀,吾不敢受。
将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 《宋朝事實》:元佑四年九月十四日,明堂禮畢,诏:「門下:治人莫急于重祭,嚴父孰大于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明堂而緻孝;鴻惟仁祖,規撫路寝以尊親。
參合古今之宜,茲謂情文之盡。
肆我昭考,稱秩彜祠,周爰策之長,專崇一帝之配。
聖作明述,事并功偕。
稽《呂令》之文,則享以秋季;案《魯經》之載,則日用吉新。
允協靈心,奉為常憲。
朕纂圖宸極,承訓慈闱,事舉于中,禮循其舊。
向講親祠之制, 一遵先聖之谟。
對越上神,翕受純嘏,五韪來備,三稔于茲。
屬方隅之底甯,嘉河流之順複,物無疵疠,民用平康。
荷穹昊之降休,緻涵生之蒙祉。
複會一郊之歲,前詢七數之謀。
而幹象垂文,辰集房辰集:原作「晨觌」,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心之次;朝儀取法,是為政教之宮。
适及其時,茲用展采。
陳千乘萬騎之儀衛,極四海九州島之貢羞,皆欲有以緻其嚴,猶懼無以稱其德。
前期戒衆,各揚職以盡恭;先甲端誠,中集虛而思道。
始欽柴于真館,旅備物于大庭。
作主侑神,帝與親而并飨;奠匏及瓒,薦暨祼以交行。
一純罄而高明歆,四氣和而諸福應。
有司已事,祝嘏既告以孝慈;與物惟新,風霆爰布于号令。
式均惠澤,溥被敷天。
可大赦天下。
于戲!合内朝之神事,既因錫羨以推仁;得萬國之歡心,又将使民而緻孝。
蓋布德行惠者,非賢罔乂;任大守重者,惟後克艱。
尚賴文武荩臣,股肱碩輔,共 底緝熙之法,庶成忠厚之風。
咨爾群倫咨:原作「茲」,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其體朕意。
」 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趙叡言:「本朝親享之禮,自明道以來,即大慶殿以為明堂,蓋得聖人之意。
至于有司攝事之所,乃尚寓于圜丘。
竊見南郊齋宮有望祭殿,其間屋地頗寬,乞将來季秋大享明堂,有司攝事隻就南郊齋宮行禮。
」從之。
紹聖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二十六日,三省言:「禮部、太常寺狀,将來明堂,皇帝飲福受胙,乞依元豐三年郊廟禮制施行。
」從之。
二十七日,诏依元豐三年例,明堂前三日緻齋于文德殿。
以元佑元年四月嘗緻齋于垂拱殿,故有是诏。
六月二十日,禮部言:「将來明堂,乞依元豐三年明堂,車駕詣景靈宮、太廟,往回并乘玉辂。
」從之。
二十五日,太常寺言:「今來明堂、景靈宮、太廟行禮,皇帝版位自合設于阼階之上。
所有殿下小次,欲依元豐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議,不設。
」诏太廟設小次,餘從之。
九月一日,诏皇叔祖濟陰郡 王宗景為亞獻,皇伯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仲遷為終獻。
十九日,宰臣章惇等言:「伏見皇帝自廟門降辂,步至齋宮,秋日尚炎,卻傘弗禦;薦獻至神宗廟室,涕泗沾服;禮畢複自齋宮卻傘,步升玉辂。
〔乞〕宣付史官。
」從之。
十月二日,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行恭謝禮。
三日,詣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上清儲祥宮、大相國寺。
唯第一日自景靈宮詣崇因閣,餘如元佑四年故事。
《宋朝事實》:紹聖二年九月十九日,明堂禮畢,诏:「門下:順考禮經,莫先于祭典;遹遵成業,益重于孝思。
朕以眇躬,獲承休德。
訪予落止,奉長信于簾帷;始初清明,紹先朝之矩矱。
不懈于事,惟既乃心。
延登隽良,修飾治具,每懷兢慎,懼忕盈成。
方海寓之宴甯,亦雨旸之順序。
心存偃伯,誠在邵農,十有一年,允厘庶務。
豈朕寡德,緻此休嘉,洪惟祢宮,垂慈佑助。
益勵從先之志,适丁親祀之期。
配帝飨親,用周公之故事;明堂路寝,協神祖之宏規。
(日)[月]用季秋,日維新吉,備千乘萬騎之儀衛千:原無,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補。
,先有事于琳宮;極四海九州島之貢羞,用親祼于太室。
駿奔揚職,肸蠁薦誠,一純罄而高明歆,四氣和而福禧應。
有司已事,慶熙洽之告成;與物惟新,布惠和而肆眚。
式揚大号,爰及敷天。
可大赦天下。
于戲!毖祀總章,所以教諸侯之孝;推恩綿宇,所以緻天下之和。
更賴三事協恭,百官修職,共伸勵翼,永底丕平。
」 《塵史》麈;原作「塵」,據今本《麈史》改。
:紹聖乙亥季秋,大享明堂,餘時貳軍器,從百官服朝服。
前一日,皇帝緻齋,禦史台吏具行禮次第,人印給一本。
至是日,則曰「其佩」,仍注雲「屈而結之」。
在庭之臣亦有莫能省其音者省其音:原作「音其」,據《麈史》卷上《禮儀》改。
,或讀曰青,曰菁。
餘潛告曰:「當為争。
」有相顧而笑者。
按《儀禮》作「」字,音義與此同。
元符元年十二月五日,尚書左丞蔡卞言:「昨季秋大享于明堂,充初獻充:原作「克」,據《長編》卷五○四改。
,就南郊望祭殿行禮殿:原無,據《長編》卷五○四補。
,竊見其殿制度隘窄,階級平夷,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
蓋聞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宮,于以朝諸侯,而先王宗祀配帝乃就此者,所以緻親親之義也。
國家皇佑初講求墜典,始即大慶殿奉祠,至今循之,蓋得古者宗祀之遺意, 獨常歲寓祭位處有所未安常:原作「嘗」,據《長編》卷五○四改。
。
恭惟對越上神,配以烈考,大事也,雖遣官攝事,亦當如禮。
伏見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禮畢見臣之所,在國之陽,高明邃深,可以享神。
即此行禮,于古義為有合。
自今大禮自依舊制外,其常歲季秋大享,宜改就端誠殿。
」從之。
《宋史樂志》:元符親享明堂樂章十一首:皇帝升降《儀安》:「嚴父配天,孝乎明堂。
與奠升階,降音以将。
天步有節,帝容必莊。
辟公憲之,禮無不臧。
」上帝位奠玉币《鎮安》:「聖能享帝,孝克事親。
于皇宗祀,盛節此陳。
何以薦虔,二精有炜。
何以緻祥,上天鑒止。
」神宗奠币《信安》:「合宮禮備,時維哲王。
堂筵四敞,明德馨香。
聖考來格,降福穰穰。
承承繼繼,萬祀其昌。
」奉俎《禧安》:「奕奕明堂,天子即事。
奠我聖考,配于上帝。
凡百有職,疇敢不祗!俎潔牲肥,其登有儀。
」上帝位酌獻《慶安》:「惟禮不渎,所以嚴親。
惟孝不匮,所以教民。
陟配文考,享于大神。
重禧累福,祚裔無垠。
」配位酌獻《德安》:「隆功駿德,兩有烈光。
陟配宗祀,惠我無疆。
」退文舞、迎武舞《穆安》:「舞以象功,樂維崇德。
文經萬邦,武靖四國。
一張一弛,其儀不忒。
神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獻《穆安》:「于昭盛禮,嚴父配天。
盡物盡誠,莫匪吉蠲。
重觞既薦,九奏相宣。
神介景福,億萬斯年。
」飲福《胙安》:「莫尊乎天,莫親乎父。
既享既侑,誠申禮舉。
戛擊堂上,八音始具。
天子億齡,飲神之胙。
」徹豆《歆安》:「穆穆在堂,肅肅在庭。
于顯辟公,來相思成。
神既歆止,有聞無聲。
錫我休嘉,燕及生。
」歸大次《安》:「有奕明堂,萬方時會。
宗子聖考,作帝之配。
樂酌虞典,禮從周志。
厘事既成,于皇來暨。
」 大觀元年三月二十三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宗祀于明堂。
四月十三日,诏季秋宗祀于明堂,禮成宣制,恩賞并依南郊例施行。
五月六日,诏皇城司:「今後宗祀大禮,太廟行禮回宿文德殿。
次日,自文德門至右升龍門外,并左升龍門裡更衣殿至内藏西庫大次前,并鋪疊黃道。
所有應幹合增對象,本司應辦及應于他司差借者,并比類舊條施行。
」 九月 二十八日,宗祀明堂,以皇弟魏王(娛)[俣]為亞獻俣:原作「娛」,據《宋史》卷二四六《宗室傳》三改。
,鄧王戚為終獻。
禮畢禦樓肆赦,上遣中使以禦制《宗祀禮成》詩賜宰輔以下,近臣畢和。
十月七日,宰臣蔡京等言:「伏見宗祀之月,久雨不止,齋宿之夕,雨尚滂注。
翌日,祼獻宮廟,日光照耀,祗事總章,天無纖雲;肆赦之日,天氣晏溫。
望宣付史官。
」從之。
十月十六日至十八日,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西宮、上清宮行恭謝之禮。
先是,崇甯四年,诏營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過來歲取旨興役。
明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罷之。
《宋史備要》: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飨明堂,以神宗皇帝配。
大赦天下,應元佑系籍、上書邪等人,見今羁管、編管、安置者,并與量移近地,已量移者放還本鄉。
應元佑系籍人子孫、兄弟,元非本犯,深原罰不及嗣之意。
《宋朝事實》:大觀元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禮畢,诏:「門下:帝為大神,非精禋無以獲其格;親則皇考,非專飨無以極其嚴。
鴻惟本朝,上稽周室,宗祀明堂而緻孝,規圖廣殿以陳儀。
涓選杪秋之良,蔔用維辛之吉。
協靈心而昭事,崇侑食以來甯。
曰予菲躬,紹乃大統,發揮古訓,率循舊章。
禮緝熙、豐之讨論,樂用崇、觀之制作。
雖度筵猶因乎路寝,而均律已得乎中聲。
矧政事之維醇,抑嘉祥之滋至。
河澄澈,鹹若豐登,生德洽而狴犴清,壬人退而蠻夷服。
顧惟寡昧,底茲乂安,寶賴谟烈之燕诒,與夫昊穹之眷佑。
念無待而施報,在薦誠而必躬。
是用朝獻殊庭,祼将太室,登還陽館之陛,大奏合宮之歌,駿奔之多士秉文,顯相之公鹹一。
故得明靈昭格,況施衍蕃,祝嘏并告乎孝慈,風馬胥來而肸蠁。
既多受祉,誕膺帝命之休;用錫庶民,欽敷時斂之福。
揚于端阙,赉爾多方。
于戲!信順之助,丕應乎天人;祭祀之澤,均覃于海宇。
茂爾臣民之赉慶,笃予邦國之榮懷。
尚賴德惠流行,垢瑕掩滌,小大盡輸于忠義,迩遐鹹奮于事功。
永底丕隆,并綏茀祿。
」 《宋史樂志》:大觀宗祀明堂五首:奠玉币《鎮安》:「交于神明,内心為貴。
外緻其文,亦效精意。
嘉玉既陳,将以量币。
肅肅雝雝,惟帝之對。
」「有邦事神,享帝為尊。
内心緻德,外示彌文。
嘉玉效珍,薦以量币。
恭欽伊何,惟以宗祀。
」配位奠币《信安》:「肇祀明堂,告成大報。
颙颙祗祗,率見昭考。
涓選休辰,齊明朝夕。
于惟皇王,孝思罔極。
」酌獻《孝安》:「若昔大猷,孝思維則。
永言孝思,丕承其德。
于昭明威,侑于上帝。
赉我思成赉:原作「賴」,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永綏福 祉。
」配位酌獻《大明》:「于昭皇考,大明體神。
憲章文思,宜民宜人。
嚴父之道,陟配于天。
躬行孝告,有孚于先。
」 《宋朝事實》:大觀四年十一月初三日,冬祀禮畢,诏:「門下:朕紹膺駿命,祗奉燕謀,永惟置器之艱,常轸臨淵之慮。
躬攬萬務,茲越十年,荷上帝之降康,底生之鹹遂。
禮制樂作,仁洽道豐。
撫五緯以宣精,翕九河而順紀。
幹戈弗試,囹圄屢空。
同雲應尺澤之祈,甘露協中台之瑞。
三登既格,六府允修。
昭受闳休,敢忘大報是用率循彜典,稱秩上儀,乘景至之熙辰,備星陳之法駕。
祼獻清廟,初蠲饎以揭虔;竭款紫壇,遂欽柴而展采。
推本烈祖,對越昊穹,表潔純犧,薦誠蒼玉。
于時協氣充塞,高靈宴娛,肅然精意之通,紛若美祥之下。
惇崇元祀,屬熙事之涓成;申宥眚災,宜湛恩之誕布。
可大赦天下。
于戲!一人有慶,既敷錫于蕃厘;庶政惟和,其永綏于極治。
尚賴輔弼勵相,官師交修,增隆不拔之基,益固無疆之祚。
」 政和六年閏正月十二日,大晟府言:「神宗皇帝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允)[久]不施用。
乞令略加磨砻,俾與律合,并造金锺,專用于明堂,以薦在天之神。
」從之。
七年四月十八日,禮制局言:「謹按《詩》稱郊祀天地而繼以宗祀文王,經稱郊祀後稷而繼以宗祀文王,《周禮》祀大神 示而繼以享先王。
然則祀大神者,圓丘也;祀大示者,方澤也;享先王則明堂在其中。
三者備矣,而後事神示祖考之禮成。
然非一日而能,蓋圓(兵)[丘]必俟冬至,方澤必俟夏至,明堂必俟季秋,千數百載,斯禮弗備。
今圓壇、方澤繼展上儀,而明堂肇新,宗祀之期,理不可緩。
伏請夏祭大禮後,季秋親祀明堂,以稱陛下昭事神示祖考之意。
」又言:「謹按《禮記》,祀大神于冬至,祀大示于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
季秋大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所謂蔔日者,蔔其辛爾。
萬物萌于甲,新于辛,故社用甲,郊用辛,以見成功必 歸諸天也。
禮不蔔常祀而蔔其日,蓋月有上辛、次辛,謀及蔔筮,所以極嚴恭之義也。
伏請明堂大享以吉辛為正。
」又言:「昨夏祭前一日,宿方澤内殿緻齋,太廟、景靈宮冬祀既已親祀,将來宗祀明堂,伏請依夏祭内殿緻齋,前一日齋宿大慶殿。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衮冕』。
祀昊天上帝則郊祀是也,享先王則宗祀在其中。
蓋于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于衮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衮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與郊祀異,伏請明堂服衮冕。
」又言:「謹按《禮記》『莞簟之安而蒲越、槁鞂之設』,釋者謂下筦上簟,祭天則蒲越、槁鞂。
漢舊儀,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
高帝配天用绀席。
成帝初,丞相〔匡〕衡等言其非是,遂用槁鞂。
東漢用莞、簟,晉江左用蒯,隋祭天用槁鞂,配帝用蒲越。
唐麟德诏改用裀褥,《開元禮》《開寶通禮》上帝用槁鞂,配帝用莞、簟。
景德中,孫奭請席皆加褥。
慶曆祀儀,上帝以黃,配帝以绯。
元豐中,從有司之議,始不設褥于明堂神席之上,又以莞代蒲越、槁鞂。
今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并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明堂以人道享上帝故也。
然莞、簟自是兩物,故曰下莞上簟。
《周禮》祀先王亦無單用莞、簟之文,今既取《禮記》莞簟之安,乃止用莞而不設簟,未盡禮意。
況郊用特而明堂用牛、羊,郊用匏爵而明堂用玉爵,其餘豆、登、簠、 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并用。
将來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合并用。
」又言:「謹按《周禮》:『王搢大圭,執鎮圭。
』蓋鎮圭顯諸仁,大圭藏諸用。
《開元禮》、《開寶通禮》,明堂親祠皆搢鎮圭,非古也。
元豐以來,謂觐禮奠圭于缫上。
諸侯朝見天子奠圭,則天子祗事俎、尊、罍并用宗廟之器,但不設彜不祼,則藉神席亦合盡用人情所安。
兼東漢猶用莞、簟,晉、宋以後始單用莞,蓋循襲之誤。
伏請明堂正、配位并依禮經用莞、簟。
」又言:「《周禮》以蒼璧禮天,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蓋蒼璧以象體,四圭有邸以象用,然于蒼璧言禮,于四圭有邸言祀。
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初,祀神在禮神之後,蓋一祭而并用也。
伏(事)上帝,亦當奠圭于缫上,遂奠鎮圭而執大圭。
今圜丘、方澤,執元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元圭。
禮經,禮大神示、享先王如一,伏請明堂親祠如上儀。
」又言:「明堂親享,正、配二位,每位合用笾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铏三及柶盤一,神位席一,币篚一,祝篚一,玉爵一及坫,瑤爵一及坫,牛鼎一,羊鼎一,豕鼎一,并局匕、畢茅幂俎六,太尊二,山尊二,着尊二,犧尊二,象尊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
尊加幂。
犧尊五,象尊五,壺尊五,犧罍五,象罍五,壺罍五,加酌幂。
禦盤匜一,并篚、勺、巾。
飲福受黍豆一,玉飾。
飲福受胙俎一。
亞獻、終獻盥洗罍一副,并篚、勺、巾。
亞、終獻爵洗罍一副,并篚、勺、巾,神廚鸾刀一。
」又言:「伏見 宗廟用九鼎,其三為牲,其六為庶羞。
謹按《周頌我将》祀文王于明堂,曰『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此以人道享帝也。
以此考之,則(堂)[明]堂所用牲而已,其庶羞之鼎不當設焉。
何則宗廟專享祖考而明堂以配上帝,故宗祀之禮,方于郊則為文,方于廟則為質。
為其文也,故三牲備陳;為其質也,故庶羞不設。
然則庶羞之不設,以尊上帝故也。
謹按元豐郊廟奉祀禮文,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
伏請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焉。
」又言:「看詳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有設而酌者。
設而弗酌,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設而酌,若《司尊彜》所謂『醴齊縮酌醴:原作「禮」,據《周禮注疏》卷二○改。
,盎齊涗酌,凡酒修酌』是也。
《明堂位》曰:『泰,有虞氏之尊;罍,夏後氏之尊;着,商尊;犧象,周尊。
』蓋尊以世之遠近為序,故緻齊以次實之也。
《聘禮》曰:『壺設于東序北上,以并南陳,醙、黍、清皆兩壺。
』蓋醙、黍、清,三酒也。
《詩》亦曰『清酒在壺』。
此三酒實之壺尊也。
《禮器》曰『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北』,實酌齊之尊也。
又曰『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此初獻酌酒之位也。
《酒正》曰『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一貳』,此酌尊皆有貳也。
然以五尊五齊,則壺尊實三酒可知矣。
以酌齊之尊在阼階之上,則酌酒之尊在阼階之下可知矣。
蓋古者宗廟行九獻之禮,君與後各四,而諸臣一獻以終之,故謂之九獻。
終獻之酌,酒是也。
王安石謂五齊以神事之,三酒以人養之,若止酌齊而不及酒,非所以全事養之義。
三獻之禮雖略于古,而齊酒之酌不可偏廢,則初獻酌醴,亞獻酌盎,終獻酌酒,而九獻之義備焉。
然而夏之尊曰罍,周之尊曰犧象,《記》言罍尊在東,犧尊在西,此周禮也。
周本先代之器,故初獻酌犧;後異代之器,故亞獻酌罍。
今太廟、明堂之用,皆異代器也,當以近者為貴,酌尊用犧象可也。
若夫設而不酌之尊,宜以世之先後為次而實之。
伏請明堂以太尊實泛齊,山尊實盎齊,犧尊實缇齊,象尊實沉齊沉:原作「汛」,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壺尊三酒,皆為不酌之尊。
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并陳于阼階之上,犧在西而象在東。
壺尊實清酒為終獻終:原作「亞」,氫《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陳于阼階之下,皆為酌尊。
三其二以備乏少,此大祭之禮也。
然三酒必酌清酒者,先儒以清酒為祭禮之酒,其說然矣。
」又言:「《周官》大司樂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于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
蓋天神、地示、宗廟以聲類求之,其用樂各異焉。
又按《孝經》稱:『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蓋尊祖配天者,郊祀也;嚴父配帝者,明堂也。
郊祀以遠人為尊,故尊祖以配天;明堂以近人而親,故嚴父以配帝。
雖尊祖以天道事之,嚴父以人道事之,然 配天與配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其義一也。
則明堂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
故《易》之《豫》以作樂崇德,必曰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也。
若宗祀配上帝而用宗廟九變之樂,所以禮神者,非其義矣。
且明堂之祀,以經考之:《我将》之詩曰『維羊維牛』,則以人道享上帝而用三牲也。
惟用三牲,故豆、登、簠、俎、尊、罍、玉、爵并用宗廟之器。
然明堂以配上帝,稽《周官》禋祀之禮,與宗廟異。
若禮以蒼璧,祀以四圭有邸,币放器色,燔燎升煙,大神不祼,所以享上帝者皆因象類,則宗祀大享用天神六變之樂,薦之上帝,以配烈考,于禮為宜矣。
今明堂大樂,欲乞宮架赤素用雷鼓、雷鼗。
」又言:「圜丘、方澤,各有大樂宮架,自來宗祀明堂,就用大慶殿大朝會宮架。
今明堂肇建,合行創置。
」又言:「謹按皇佑已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緻齋于文德殿,禮成受賀于紫宸殿。
今明堂肇建,合于大慶殿奏請緻齋,禮成于文德殿受賀。
」又言:「謹按皇佑已來,明堂當一郊,故詣太廟、景靈宮行禮,陳法駕鹵簿。
回宿文德殿,即轉仗自宣德門陳列,南至天漢橋。
今明堂郊享後次年行禮,故不詣太廟、景靈宮,即車駕不出皇城,惟列仗于宣德門外,所有鹵簿儀仗更不排設。
」又言:「《周禮》夜三鼜以号戒,今奏嚴是也。
乘輿宿齋,其儀衛本緣祀事,其奏嚴本緣警備。
國朝之制,警嚴并列于逐頓宮門外。
仁宗诏明堂直端門門:原作「明」,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而奏嚴于外, 恐失靜恭之意,于是齋夕權罷。
今明堂肇建于寝之東南,不與端門直,将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伏請列于宣德門内大慶殿門外。
」又言:「自來明堂親祀則寓于大慶殿,有司行事則寓于端誠殿。
竊惟王者禮上帝,以天道事之,則于郊冬至而配以祖;以人道事之,則于明堂于季秋而配以祢。
因其象類,義蓋不可勝窮。
今既于季秋而配以祢,緣有司行事乃寓之于郊,誠恐未盡禮意。
伏請非親祠歲,有司行事亦于明堂,庶以極人道事之之義。
」并從之。
五月十八日,禦劄曰;「燕及皇天,禮寔嚴于大享;率時昭考,孝莫重于宗祈。
比稽治古之隆,肆考合宮之壯。
相方視祉,于國之陽;面勢飾材,循周之舊。
裒對四時之序,甄陶二氣之和。
達鄉重檐,合六經之墜緒;方輿圜蓋,是興萬世之闳摹。
永觀厥成,不愆于素,顧豈人謀之可緻,茲惟帝命之不違。
爰念紫壇,暨于泰圻,屢格燎煙之毖,既修瘗祀之專,永為繼志述事之圖,敢後嚴父配天之舉!況明靈之孚佑,方符瑞之旁臻。
其圖太室之儀,用蔔秒秋之吉。
侑登祢廟,對越上穹。
賓延五府之神,祗薦九州島之味。
具申報本,斯昭萬寶之成;誕示甯親,以教諸侯之孝。
亶孚有衆,鹹告前期。
朕以今年季秋宗祀于明堂。
咨爾有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恭。
」 七月二十八日,诏季秋大享明堂登歌,并用道士。
八月十二日,内出禦制宗 祀明堂及親祠五室奠币、酌獻樂曲九章,其餘飲福等三章,令學士院撰進。
十七日,诏以二十四日于明堂習儀,餘按嚴更、警場、雅樂、閱素隊并罷。
十八日,手诏:「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後世循沿末習,配于六天,而又以神從祀,違經失禮,渎神為甚。
昔我烈考,下诏改
其後晉泰始中,有言明堂、南郊宜除五帝坐,隻設昊天上帝一位。
未幾,韓楊建言,以漢魏故事兼祀五帝,無祀一天者,竟複明堂五帝位,是又習熟漢魏故事而然也。
抑又有甚焉者,唐開元中,王仲丘奏,謂禋享上帝有合經義,而五帝并祀,行之已久,請二祀并行,以成大享之義。
本朝皇佑中,宋(祈)[祁]奏以上帝祁:原作「祈」,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下同。
、五帝二禮并存,以明聖人尊天奉神之義,不敢有所裁抑。
夫祀上帝于明堂,周禮也;祀五帝于明堂,漢禮也。
合周、漢而并用之,既并祀五帝,其義何居是說也,創于王仲丘,襲于宋祁,後之言禮者習熟見聞,又将循此以為不易之典。
甚矣!知天之學不明,諸儒惑于古今同異而莫知所決,行之既久而莫覺其誤也。
肆我神祖,聖學高明,洞見周人明堂以文王配上帝之深意,屏黜邪說,斷然行之,不以為疑,非聰明睿智不惑之至,其能與于此哉! 《宋史禮志》:詳定禮文所言;「祀帝于南郊,以天道事之;享帝于明堂,以人道事之。
以天道事之,則雖配帝用犢,《禮》所謂『帝牛不吉,以為稷牛』是也;以人道事之,則雖天帝用太牢,《詩》所謂『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是也。
梁儀曹郎朱異請明堂用特牛,故隋、唐因之,皆用特牲,非所謂以人道享上帝之意也。
皇佑大享明堂,用犢七以薦上帝七:原作「牛」,據《文獻通考》卷七四改。
、配五方帝,用豕各五以薦五人帝。
熙甯中,禮院議昊天上帝、配帝用犢與羊、豕各一,五帝、五人帝用犢與羊、豕各五,皆未應禮。
今明堂親祠上帝、配帝、五方帝、五人帝,請用牛、羊、豕各一。
」 八月二十一日,詳定禮文所言「八月」至「所言」,原無,據《長編》卷三○七補。
:「謹按晉摯虞議:『郊丘之祀,掃地而祭,牲用繭栗,器用陶匏,事反其始,故配以遠祖。
明堂之祭,備物以薦,三牲并陳,笾 豆成列,禮同人理,故配以近考。
』繇此言之,郊以遠人而尊,則當以天道事之;明堂以近人而親,則當以人道事之。
故《宋書志》曰:『《禮記》郊以特牲,《詩》稱明堂牛羊,吉蠲雖同,質文殊典。
且郊有燔柴,堂無煙燎,則鼎俎彜簋,一用廟禮。
』《隋書志》亦曰:『明堂之禮,既方郊為文,則不容陶匏。
』《開元禮》、《開寶通禮》及見行儀注,明堂之飨,席用槁鞂,器用陶匏,并與郊祀無别,殊非所謂『禮同人理、配以近考』之意。
伏請以莞席代槁鞂、蒲越,以玉爵代匏爵,其豆、登、簋、俎、尊、罍并用宗廟之器,但不祼,不當有彜瓒。
」從之。
是日又言:「《明堂儀注》,設爟火于望燎位之東南爟:原作「權」,據《長編》卷三○七改。
,皇帝就望燎位舉爟火。
謹按曆代祀明堂,送神樂止,悉無舉爟火之文,唯皇佑大飨明堂則有之。
況景靈宮薦享已削此儀,伏請将來明堂行禮,不設爟火。
」從之。
是日又言:「《明堂儀注》,上帝席以槁稭席以:原倒,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乙。
,配帝以蒲越,上皆設褥。
《開元禮》大享明堂,上帝席以槁稭,配帝以莞。
夫以茵褥施于神位,其為非禮明甚,伏請明堂神席上不設褥。
」從之。
《宋史禮志》:監察禦史裡行王祖道言:「前诏以六天之說為非古,今複欲兼祀五帝,是亦六天也。
禮官欲去四圭而廢祀神之玉,殊失事天之禮。
望複舉前诏,以正萬世之失。
」仍并诏詳定合用圭璧。
詳定所言:「宋朝祀天禮以蒼璧,則燎玉亦用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則燎玉亦用四圭有邸「則燎玉」至「四圭有邸」凡二十三字,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而議者欲以蒼璧禮神,以四圭有邸從燎,義無所主。
《開元》、《開寶禮》,祀昊天上帝及五帝于明堂,禮神燔燎皆用四圭有邸有邸: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今诏惟祀上帝,則四圭有邸自不當設自:原無,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補。
。
宜如南郊,禮神燔燎皆用蒼璧。
」 閏九月一日,太常禮院言明堂禮畢,合行恭謝禮。
诏依熙甯元年故事。
熙甯元年郊禮畢,诏更不恭謝,命執政、近臣分詣燒香。
十月 十一日,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國朝郊廟明堂禮,以郊社令設玉币,太祝取玉币以授侍中進皇帝,門下侍郎取爵進皇帝奠爵,皆未合禮。
伏請郊廟明堂,命吏部尚書一員奉玉币,吏部侍郎一員奉爵,以次從皇帝至神座前,左仆射阙即右仆射。
以玉币進皇帝奠于地。
及酌獻,尚書左丞阙即右丞。
以爵授仆射,仆射進爵皇帝。
酌獻訖,侍郎受币受爵以贊飲福。
及焚燎外,宗廟仍以尚書設玉幾。
」從之。
《宋朝事實》:元豐三年九月二十日明堂禮畢,诏:「門下:朕承五聖積累之基,接千載神靈之統。
順迪古訓,惠綏黎元。
玩心于幾微,儲思乎昭曠。
夙興夜寐,永惟二帝之盛時;日就月〔将〕,思繼三王之絕業。
然而禮殊于商、周之後,樂失于《韶》、《濩》之餘,究觀本原,寖紊彜制。
祀事習行而恬于舛誤,祠官妄舉而闊不講修。
者刺六經之文,采諸儒之議,祓飾漏典,發揮祲容,祗奉乎天地神祇之尊,荅揚乎祖宗功德之懿。
于時五韪來叙,三農屢豐,星氛彌消,民氣休靜。
乃涓路寝之室,乃度崇堂之筵。
诹季秋之靈辰,備庶物之美報。
念神莫帝之大,肇新款飨之儀;念人莫親之隆,載陳嚴配之禮。
于是駕齋辂之潔,建鸾旗之華,被衮冕以欸琳宮,執鬯圭以祼清廟。
還登陽館之陛,大奏《我将》之詩。
文物燦庭而輝煌,璧玉爛席而華絢。
昭事上帝,克禋克祀而精意通克:原作「堯」,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燕及皇天,如幾如式而美祥下。
凄然涼露之感,肅然榮光之臨。
豈朕眇沖,敢私贶施!垂恩隤祉,既膺有昊之降康;蕩垢滌瑕,嘉與含生之均慶。
可大赦天下。
于戲!德隆報薄,無馨氣以動于神明;享厚施豐,有膏澤以洽于黎庶。
保艾中外,輯甯邦家。
尚賴三事協恭,公輸力,如股肱之衛予體,如符契之合予心。
豈獨一時,天人助信順之至;又将百世,君臣同福祿之多。
」 五年十一月二日,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言:「《周禮》小宗伯禱祠肄儀為位肄儀:原倒,據《長編》卷三三一乙。
,後漢肄司徒府,皆不于祠所,所以遠慢戒渎也。
本朝親祠南郊,習儀于壇所,明堂于大慶殿,皆近于渎。
伏請南郊習儀于青城,明堂習儀于尚書省,以遠神為恭。
」從之。
《宋續通鑒長編》:五年秋,太常寺言:「丙申 诏書:『季秋祀英宗于明堂,惟以配上帝惟:原作「推」,據本卷第四五頁「十三日」條改。
,其餘從祀神悉罷。
』臣等以類推之,猶有未盡者。
謹案《周頌噫嘻》,春秋祈谷于上帝,而本朝啟蟄而雩,有司尚緣近制,皆以臣從祀,恐與今诏意不同。
臣等伏乞将來孟夏大雩惟祀上帝,以太宗配,餘從祀神悉罷,以明事天不二。
」又言:「據禮,雩壇在國南,今寓圜丘非是,乞改築。
」從之。
七年十月二十六日,尚書禮部言:「親祠儀注,享太廟、祀圜丘日,帝自齋殿赴大次,服通天冠、绛紗袍,然後改服祭服。
看詳明堂大享,帝宿齋于文德殿,祭日之旦自齋殿赴大次,亦合服通天冠、绛紗袍,至大次改服祭服行事。
」從之。
《宋朝事實》:先是,七月戊申,内降禦劄曰;「朕蒙上神之休,膺列聖之緒,兢兢業業,罔敢怠荒。
惟皇佑之再秋,薦五神于重屋,明有以教萬民之孝,幽有經通靈之歡。
曆年于茲,久曠弗舉。
今四時和裕,物茂豐,奉牲告成,曷勤之憚!況夫容台獻議,去并侑之煩;樂府考音,推至和之本。
宜恢盛則,用戒先期。
朕以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其恩賞并如南郊故事。
諸道州府不得以進奉為名,辄行科率,緻有煩勞。
」禮畢肆赦:「門下:朕承三聖之基,履四海之貴,深為持國之日久,益念為君之道艱。
有臨聽之,庶以圖天下之佚;無奉養之靡,庶以資天下之豐。
兢兢萬務之維微,勉勉前事之所戒。
倚以左右輔弼之所正,予敢有弗欽事于上下神祇之是明,予敢有弗肅屬九谷登富,三辰昭華,象來桂海之祥,塵絕玉關之警。
有邦之應,于朕豈功!恭念為天之子者,必修報本之禋;為人之子者,必懷追養之慕。
重懷菲德,屢緝曠文。
頃按明堂之圖,古如路寝之制。
載經斯席,載度斯筵。
直大火之骍芒,乘季秋之肅氣。
物無上帝之稱,非躬祠不足诏乎虔;聖維文考之尊,非嚴配不足盡乎孝。
于時備法物之駕,服六冕之章,格靈娛于真庭,款清德于太宇。
還祗宗祀之舉,共饬純誠之将。
乃神光陸離,燭于薦鬯之夕;嘉氣休宴,被于欽柴之時。
亶丕事之繼成,敢蕃祉之專(向)[飨]。
宜孚廷煥,以契天心。
可大赦天下。
于戲!承神之胙,既均輝翟之微;蕩俗之瑕,複若風霆之布。
蓋禮具則澤之博,孝至則勸以遐。
尚賴秉文之英,經武之傑,厲同寅于王室,恢大治于邦圖,共荷無疆之休,亦膺無窮之問。
」 元佑元年二月二十六日,吏部尚書呂大防等言:「謹按國朝之制,奉僖祖皇帝、太祖皇帝以配郊丘。
季秋大飨,自唐及本 朝皆嚴父子義,伏請宗祀神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
」诏恭依。
朱光庭進議曰:「臣謹按《周頌我将》,祀文王于明堂也,『我将我享,維羊維牛,維天其右之。
』《孝經》曰:『孝莫大于嚴父,嚴父莫大于配天,則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臣詳二經之文,皆為明堂而言也。
在《我将》之頌,言天而不言上帝;《孝經》稱嚴父莫大于配天,又曰配上帝。
又按《郊特牲》曰:『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禮所以配上帝也。
郊之祭也,大報本反始也。
』由是言之,則天之與上帝一也。
推本始而祭之,則冬至萬物之始也,故于是日祀天,尊祖而配之。
推成功而祭之,則季秋萬物之成也,故于是月祀上帝,嚴父以配之。
祖配本始之祭而父配成功之祭,其理然也。
自漢以來,論明堂者衆矣。
臣切究《周頌》、《孝經》、《郊特牲》之文,天之與上帝既一,則從祀之神不當有異,緣郊與明堂皆三年一大祭也,但内外配祖、考為異爾。
又《大司樂》曰:『樂六變則天神皆降。
』則從祀之神固無疑矣。
臣伏請将來九月宗祀神宗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天神宜悉從祀,不惟正大飨之禮,蓋以隆配父之道也。
伏望朝廷因此大祀,特下有司考正,以為萬世法。
」 三月十六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六日,诏将來明堂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天興殿殿:原作「宮」,據《長編》卷三七七改。
。
以太常寺言:「準禦劄,祀明堂前二日朝獻景靈宮,前一日親享太廟,當用三年不祭之禮,悉遣大臣攝事。
看詳景靈宮、天興殿用天神之禮天神:《長編》卷三七七作「天地」。
,即不系廟享,于典禮别無妨礙。
」故有是诏。
六月十五日,太常寺言:「蘇轍奏請明堂用皇佑典禮,今詳皇佑明堂雖嘗編纂,然嘉佑末已經仁宗厘正。
至元豐三年宗祀英宗于明堂以配上帝,專用《孝經》嚴配之文,最為得禮之正。
蓋宗祀大典更累聖乃定,将來明堂宜遵元豐三年定制。
」從之。
二十三日,诏:「将來明堂,除依禮例禮神用樂外,其鹵簿、鼓吹及樓前宮架、諸軍音樂,皆備而不作,警場止鳴金钲角。
」以在 神宗皇帝禫祭中故也。
八月十四日,禮部言:「自來大禮,皇帝詣景靈宮、太廟,皆乘玉辂。
今來明堂止詣景靈宮一處行禮,檢會嘉佑四年仁宗親行夆享及七年明堂詣景靈宮、太廟,往回皆乘大辇。
欲依上件故事修入今次儀注。
」從之。
是日又奏:「自來明堂前三日,皇帝自内乘辇赴文德殿禦幄,改服通天冠、绛紗袍升禦榻,百官奏請緻齋訖,降坐歸禦幄。
今來皇帝就垂拱殿緻齋,緣本殿地步隘窄,陳設禦幄外,難以安置禦榻,欲請皇帝自垂拱殿改服,乘辇赴文德殿,并如常儀。
俟百寮奏請畢,卻歸垂拱殿宿齋。
自餘幕次,悉依令式陳設。
」從之。
四年行明堂禮亦如之。
二十二日,诏:「今年明堂,諸軍素隊樂而不振作,更不支賜。
」 九月六日,大享于明堂,以皇叔揚王颢為亞獻,荊王頵為終獻。
二十五日,宰臣、親王、執政、近臣等分詣觀寺恭謝,以明堂禮畢,皇帝在諒闇,不親行恭謝之禮也。
《通考》:九月辛酉,帝大飨于明堂,诏:「明堂禮畢禦紫宸殿,臣起居,不奏祥瑞,禦樓惟行肆赦儀,稱賀并罷。
」以太常寺言司馬光薨故也。
《宋朝事實》:哲宗元佑元年九月六日,明堂禮畢,诏:「門下:聖人之德,無以加孝;帝王之典,莫大承天。
朕以眇眇之身,茕茕在疚,永惟置器之重,惕若臨淵之深。
承明繼成,思有以迪先王之烈;紹志述事,未足以慰天下之心。
仰繄母慈,總攬政體,緝熙百度,和樂四方。
賴帝況臨,浃寓甯乂,三垂之兵靡警,萬邦之年屢豐。
庶幾大同,光嗣成美。
深惟六聖之制,必躬三歲之祠。
惟茲肇禋,屬予訪落,喪有以權而從變,祭無以卑而廢尊。
欽言總章,古重宗祀,以教諸侯之孝,以得萬國之心。
我飨維天,《下武》式文王之典;大孝嚴父,孔子謂周公其人。
追惟先猷,嘗講茲禮,包舉儒術,咨诹搢紳。
刺六經放逸之文,斥衆言殽亂之蔽,嘉與四海,靈承一天。
革顯慶之兼尊,隆永徽之專配,成于獨斷,畀予沖人畀:原作「卑」,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
尊遺教于前, 着成法于後。
涓選吉日,裒輯上儀,奉罍琳宮,奠玉路寝。
神之吊矣,燕及皇矣,誰其配之,既右烈考。
于時夙齋辂之駕,被衮冕之章,備庶物之微,追三牲之養。
靈旗而風馬下,孝奏而日月光。
惕然履霜,讵勝凄怆之意;僾然出戶,如聞歎息之音。
秩佑赉我思成,侍臣助予恻楚。
既迄成于熙事,敢專(向)[飨]于闳休!宜布沉恩,以暨諸夏。
可大赦天下。
雲雲。
于戲戲:原作「獻」,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漢庭祀帝,着于即祚之踰年;唐室施仁,固以禦門之吉日。
蓋禮盛者文缛,澤大者流長。
尚賴文武之英,屏翰之隽,恭政治治:原作「路」,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以輔邦圖。
」 四年三月七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四日,诏:今年明堂大禮,太廟更不排頓。
六月十四日,禮部言:「太常寺申:故事,明堂享太廟,雖遣官攝事,除供行事官罍洗之類并依常享外,其逐室所設祭器特用親祠器。
将來明堂大禮,太廟差官攝事,其逐室所陳祭器及祠官罍洗之類,請依此。
」從之。
八月日,诏徐王颢為亞獻,嗣濮王宗晖為終獻。
九月二十四日,帝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行恭謝禮,次詣萬壽觀。
二十五日,詣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醴泉觀畢,宣從臣賜酒五行,次詣大相國寺詣:原作「諸」,據《長編》卷四三三改。
。
《宋史禮志》宋史禮志:按《宋史》文字甚略,此下文字實引自《文獻通考》卷七四。
:先時,三省言:「按天聖五年南郊故事,禮畢行勞酒之禮,如元會之儀。
今明堂禮畢,請太皇太後禦會慶殿,皇帝于簾内行恭謝之禮。
百僚稱賀訖,宣官升殿賜酒。
」太皇太後不許,诏曰:「皇帝臨禦,海内宴安,五經季秋,再講宗祀,以享天心,顧吾何功,獲被斯福!今有司因天聖之故事,修會慶之盛禮,将俾文武,稱慶于庭。
吾自臨決,萬機祗畏,豈以菲薄之德,自比章獻之明矧複皇帝緻賀于禁中,臣奉表于闱左,禮文既具,夫又何求!前朝舊儀,吾不敢受。
将來明堂禮畢,更不受賀,百官并内東門拜表。
」 《宋朝事實》:元佑四年九月十四日,明堂禮畢,诏:「門下:治人莫急于重祭,嚴父孰大于配天,昔者周公,宗祀明堂而緻孝;鴻惟仁祖,規撫路寝以尊親。
參合古今之宜,茲謂情文之盡。
肆我昭考,稱秩彜祠,周爰策之長,專崇一帝之配。
聖作明述,事并功偕。
稽《呂令》之文,則享以秋季;案《魯經》之載,則日用吉新。
允協靈心,奉為常憲。
朕纂圖宸極,承訓慈闱,事舉于中,禮循其舊。
向講親祠之制, 一遵先聖之谟。
對越上神,翕受純嘏,五韪來備,三稔于茲。
屬方隅之底甯,嘉河流之順複,物無疵疠,民用平康。
荷穹昊之降休,緻涵生之蒙祉。
複會一郊之歲,前詢七數之謀。
而幹象垂文,辰集房辰集:原作「晨觌」,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心之次;朝儀取法,是為政教之宮。
适及其時,茲用展采。
陳千乘萬騎之儀衛,極四海九州島之貢羞,皆欲有以緻其嚴,猶懼無以稱其德。
前期戒衆,各揚職以盡恭;先甲端誠,中集虛而思道。
始欽柴于真館,旅備物于大庭。
作主侑神,帝與親而并飨;奠匏及瓒,薦暨祼以交行。
一純罄而高明歆,四氣和而諸福應。
有司已事,祝嘏既告以孝慈;與物惟新,風霆爰布于号令。
式均惠澤,溥被敷天。
可大赦天下。
于戲!合内朝之神事,既因錫羨以推仁;得萬國之歡心,又将使民而緻孝。
蓋布德行惠者,非賢罔乂;任大守重者,惟後克艱。
尚賴文武荩臣,股肱碩輔,共 底緝熙之法,庶成忠厚之風。
咨爾群倫咨:原作「茲」,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改。
,其體朕意。
」 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太常博士趙叡言:「本朝親享之禮,自明道以來,即大慶殿以為明堂,蓋得聖人之意。
至于有司攝事之所,乃尚寓于圜丘。
竊見南郊齋宮有望祭殿,其間屋地頗寬,乞将來季秋大享明堂,有司攝事隻就南郊齋宮行禮。
」從之。
紹聖二年四月二十五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有事于明堂。
五月二十六日,三省言:「禮部、太常寺狀,将來明堂,皇帝飲福受胙,乞依元豐三年郊廟禮制施行。
」從之。
二十七日,诏依元豐三年例,明堂前三日緻齋于文德殿。
以元佑元年四月嘗緻齋于垂拱殿,故有是诏。
六月二十日,禮部言:「将來明堂,乞依元豐三年明堂,車駕詣景靈宮、太廟,往回并乘玉辂。
」從之。
二十五日,太常寺言:「今來明堂、景靈宮、太廟行禮,皇帝版位自合設于阼階之上。
所有殿下小次,欲依元豐詳定郊廟奉祀禮文所議,不設。
」诏太廟設小次,餘從之。
九月一日,诏皇叔祖濟陰郡 王宗景為亞獻,皇伯保信軍節度觀察留後仲遷為終獻。
十九日,宰臣章惇等言:「伏見皇帝自廟門降辂,步至齋宮,秋日尚炎,卻傘弗禦;薦獻至神宗廟室,涕泗沾服;禮畢複自齋宮卻傘,步升玉辂。
〔乞〕宣付史官。
」從之。
十月二日,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行恭謝禮。
三日,詣凝祥池、中太一宮、集禧觀、上清儲祥宮、大相國寺。
唯第一日自景靈宮詣崇因閣,餘如元佑四年故事。
《宋朝事實》:紹聖二年九月十九日,明堂禮畢,诏:「門下:順考禮經,莫先于祭典;遹遵成業,益重于孝思。
朕以眇躬,獲承休德。
訪予落止,奉長信于簾帷;始初清明,紹先朝之矩矱。
不懈于事,惟既乃心。
延登隽良,修飾治具,每懷兢慎,懼忕盈成。
方海寓之宴甯,亦雨旸之順序。
心存偃伯,誠在邵農,十有一年,允厘庶務。
豈朕寡德,緻此休嘉,洪惟祢宮,垂慈佑助。
益勵從先之志,适丁親祀之期。
配帝飨親,用周公之故事;明堂路寝,協神祖之宏規。
(日)[月]用季秋,日維新吉,備千乘萬騎之儀衛千:原無,據《宋大诏令集》卷一二五補。
,先有事于琳宮;極四海九州島之貢羞,用親祼于太室。
駿奔揚職,肸蠁薦誠,一純罄而高明歆,四氣和而福禧應。
有司已事,慶熙洽之告成;與物惟新,布惠和而肆眚。
式揚大号,爰及敷天。
可大赦天下。
于戲!毖祀總章,所以教諸侯之孝;推恩綿宇,所以緻天下之和。
更賴三事協恭,百官修職,共伸勵翼,永底丕平。
」 《塵史》麈;原作「塵」,據今本《麈史》改。
:紹聖乙亥季秋,大享明堂,餘時貳軍器,從百官服朝服。
前一日,皇帝緻齋,禦史台吏具行禮次第,人印給一本。
至是日,則曰「其佩」,仍注雲「屈而結之」。
在庭之臣亦有莫能省其音者省其音:原作「音其」,據《麈史》卷上《禮儀》改。
,或讀曰青,曰菁。
餘潛告曰:「當為争。
」有相顧而笑者。
按《儀禮》作「」字,音義與此同。
元符元年十二月五日,尚書左丞蔡卞言:「昨季秋大享于明堂,充初獻充:原作「克」,據《長編》卷五○四改。
,就南郊望祭殿行禮殿:原無,據《長編》卷五○四補。
,竊見其殿制度隘窄,階級平夷,未足以仰稱嚴事之意。
蓋聞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宮,于以朝諸侯,而先王宗祀配帝乃就此者,所以緻親親之義也。
國家皇佑初講求墜典,始即大慶殿奉祠,至今循之,蓋得古者宗祀之遺意, 獨常歲寓祭位處有所未安常:原作「嘗」,據《長編》卷五○四改。
。
恭惟對越上神,配以烈考,大事也,雖遣官攝事,亦當如禮。
伏見新作南郊齋宮端誠殿,實天子潔齋奉祠及禮畢見臣之所,在國之陽,高明邃深,可以享神。
即此行禮,于古義為有合。
自今大禮自依舊制外,其常歲季秋大享,宜改就端誠殿。
」從之。
《宋史樂志》:元符親享明堂樂章十一首:皇帝升降《儀安》:「嚴父配天,孝乎明堂。
與奠升階,降音以将。
天步有節,帝容必莊。
辟公憲之,禮無不臧。
」上帝位奠玉币《鎮安》:「聖能享帝,孝克事親。
于皇宗祀,盛節此陳。
何以薦虔,二精有炜。
何以緻祥,上天鑒止。
」神宗奠币《信安》:「合宮禮備,時維哲王。
堂筵四敞,明德馨香。
聖考來格,降福穰穰。
承承繼繼,萬祀其昌。
」奉俎《禧安》:「奕奕明堂,天子即事。
奠我聖考,配于上帝。
凡百有職,疇敢不祗!俎潔牲肥,其登有儀。
」上帝位酌獻《慶安》:「惟禮不渎,所以嚴親。
惟孝不匮,所以教民。
陟配文考,享于大神。
重禧累福,祚裔無垠。
」配位酌獻《德安》:「隆功駿德,兩有烈光。
陟配宗祀,惠我無疆。
」退文舞、迎武舞《穆安》:「舞以象功,樂維崇德。
文經萬邦,武靖四國。
一張一弛,其儀不忒。
神鑒孔昭,孝思維則。
」亞獻《穆安》:「于昭盛禮,嚴父配天。
盡物盡誠,莫匪吉蠲。
重觞既薦,九奏相宣。
神介景福,億萬斯年。
」飲福《胙安》:「莫尊乎天,莫親乎父。
既享既侑,誠申禮舉。
戛擊堂上,八音始具。
天子億齡,飲神之胙。
」徹豆《歆安》:「穆穆在堂,肅肅在庭。
于顯辟公,來相思成。
神既歆止,有聞無聲。
錫我休嘉,燕及生。
」歸大次《安》:「有奕明堂,萬方時會。
宗子聖考,作帝之配。
樂酌虞典,禮從周志。
厘事既成,于皇來暨。
」 大觀元年三月二十三日,禦劄:取今年季秋擇日宗祀于明堂。
四月十三日,诏季秋宗祀于明堂,禮成宣制,恩賞并依南郊例施行。
五月六日,诏皇城司:「今後宗祀大禮,太廟行禮回宿文德殿。
次日,自文德門至右升龍門外,并左升龍門裡更衣殿至内藏西庫大次前,并鋪疊黃道。
所有應幹合增對象,本司應辦及應于他司差借者,并比類舊條施行。
」 九月 二十八日,宗祀明堂,以皇弟魏王(娛)[俣]為亞獻俣:原作「娛」,據《宋史》卷二四六《宗室傳》三改。
,鄧王戚為終獻。
禮畢禦樓肆赦,上遣中使以禦制《宗祀禮成》詩賜宰輔以下,近臣畢和。
十月七日,宰臣蔡京等言:「伏見宗祀之月,久雨不止,齋宿之夕,雨尚滂注。
翌日,祼獻宮廟,日光照耀,祗事總章,天無纖雲;肆赦之日,天氣晏溫。
望宣付史官。
」從之。
十月十六日至十八日,以明堂禮畢,詣景靈宮、西宮、上清宮行恭謝之禮。
先是,崇甯四年,诏營建明堂,已度地鸠工,俟過來歲取旨興役。
明年,以彗出西方,遂诏罷之。
《宋史備要》:大觀元年九月辛亥,大飨明堂,以神宗皇帝配。
大赦天下,應元佑系籍、上書邪等人,見今羁管、編管、安置者,并與量移近地,已量移者放還本鄉。
應元佑系籍人子孫、兄弟,元非本犯,深原罰不及嗣之意。
《宋朝事實》:大觀元年九月二十八日,明堂禮畢,诏:「門下:帝為大神,非精禋無以獲其格;親則皇考,非專飨無以極其嚴。
鴻惟本朝,上稽周室,宗祀明堂而緻孝,規圖廣殿以陳儀。
涓選杪秋之良,蔔用維辛之吉。
協靈心而昭事,崇侑食以來甯。
曰予菲躬,紹乃大統,發揮古訓,率循舊章。
禮緝熙、豐之讨論,樂用崇、觀之制作。
雖度筵猶因乎路寝,而均律已得乎中聲。
矧政事之維醇,抑嘉祥之滋至。
河澄澈,鹹若豐登,生德洽而狴犴清,壬人退而蠻夷服。
顧惟寡昧,底茲乂安,寶賴谟烈之燕诒,與夫昊穹之眷佑。
念無待而施報,在薦誠而必躬。
是用朝獻殊庭,祼将太室,登還陽館之陛,大奏合宮之歌,駿奔之多士秉文,顯相之公鹹一。
故得明靈昭格,況施衍蕃,祝嘏并告乎孝慈,風馬胥來而肸蠁。
既多受祉,誕膺帝命之休;用錫庶民,欽敷時斂之福。
揚于端阙,赉爾多方。
于戲!信順之助,丕應乎天人;祭祀之澤,均覃于海宇。
茂爾臣民之赉慶,笃予邦國之榮懷。
尚賴德惠流行,垢瑕掩滌,小大盡輸于忠義,迩遐鹹奮于事功。
永底丕隆,并綏茀祿。
」 《宋史樂志》:大觀宗祀明堂五首:奠玉币《鎮安》:「交于神明,内心為貴。
外緻其文,亦效精意。
嘉玉既陳,将以量币。
肅肅雝雝,惟帝之對。
」「有邦事神,享帝為尊。
内心緻德,外示彌文。
嘉玉效珍,薦以量币。
恭欽伊何,惟以宗祀。
」配位奠币《信安》:「肇祀明堂,告成大報。
颙颙祗祗,率見昭考。
涓選休辰,齊明朝夕。
于惟皇王,孝思罔極。
」酌獻《孝安》:「若昔大猷,孝思維則。
永言孝思,丕承其德。
于昭明威,侑于上帝。
赉我思成赉:原作「賴」,據《宋史》卷一三三《樂志》八改。
,永綏福 祉。
」配位酌獻《大明》:「于昭皇考,大明體神。
憲章文思,宜民宜人。
嚴父之道,陟配于天。
躬行孝告,有孚于先。
」 《宋朝事實》:大觀四年十一月初三日,冬祀禮畢,诏:「門下:朕紹膺駿命,祗奉燕謀,永惟置器之艱,常轸臨淵之慮。
躬攬萬務,茲越十年,荷上帝之降康,底生之鹹遂。
禮制樂作,仁洽道豐。
撫五緯以宣精,翕九河而順紀。
幹戈弗試,囹圄屢空。
同雲應尺澤之祈,甘露協中台之瑞。
三登既格,六府允修。
昭受闳休,敢忘大報是用率循彜典,稱秩上儀,乘景至之熙辰,備星陳之法駕。
祼獻清廟,初蠲饎以揭虔;竭款紫壇,遂欽柴而展采。
推本烈祖,對越昊穹,表潔純犧,薦誠蒼玉。
于時協氣充塞,高靈宴娛,肅然精意之通,紛若美祥之下。
惇崇元祀,屬熙事之涓成;申宥眚災,宜湛恩之誕布。
可大赦天下。
于戲!一人有慶,既敷錫于蕃厘;庶政惟和,其永綏于極治。
尚賴輔弼勵相,官師交修,增隆不拔之基,益固無疆之祚。
」 政和六年閏正月十二日,大晟府言:「神宗皇帝嘗命儒臣肇造玉磬,藏之樂府,(允)[久]不施用。
乞令略加磨砻,俾與律合,并造金锺,專用于明堂,以薦在天之神。
」從之。
七年四月十八日,禮制局言:「謹按《詩》稱郊祀天地而繼以宗祀文王,經稱郊祀後稷而繼以宗祀文王,《周禮》祀大神 示而繼以享先王。
然則祀大神者,圓丘也;祀大示者,方澤也;享先王則明堂在其中。
三者備矣,而後事神示祖考之禮成。
然非一日而能,蓋圓(兵)[丘]必俟冬至,方澤必俟夏至,明堂必俟季秋,千數百載,斯禮弗備。
今圓壇、方澤繼展上儀,而明堂肇新,宗祀之期,理不可緩。
伏請夏祭大禮後,季秋親祀明堂,以稱陛下昭事神示祖考之意。
」又言:「謹按《禮記》,祀大神于冬至,祀大示于夏至,乃有常日,無所事蔔。
季秋大享帝,以先王配,則有常月而未有常日,所謂蔔日者,蔔其辛爾。
萬物萌于甲,新于辛,故社用甲,郊用辛,以見成功必 歸諸天也。
禮不蔔常祀而蔔其日,蓋月有上辛、次辛,謀及蔔筮,所以極嚴恭之義也。
伏請明堂大享以吉辛為正。
」又言:「昨夏祭前一日,宿方澤内殿緻齋,太廟、景靈宮冬祀既已親祀,将來宗祀明堂,伏請依夏祭内殿緻齋,前一日齋宿大慶殿。
」又言:「《周禮》『祀昊天上帝則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享先王則衮冕』。
祀昊天上帝則郊祀是也,享先王則宗祀在其中。
蓋于大裘舉正位以見配位,于衮冕舉配位以見正位,以天道事之,則舉卑明尊;大裘象道,衮冕象德,明堂以人道享上帝,與郊祀異,伏請明堂服衮冕。
」又言:「謹按《禮記》『莞簟之安而蒲越、槁鞂之設』,釋者謂下筦上簟,祭天則蒲越、槁鞂。
漢舊儀,祭天用六彩绮席六重。
高帝配天用绀席。
成帝初,丞相〔匡〕衡等言其非是,遂用槁鞂。
東漢用莞、簟,晉江左用蒯,隋祭天用槁鞂,配帝用蒲越。
唐麟德诏改用裀褥,《開元禮》《開寶通禮》上帝用槁鞂,配帝用莞、簟。
景德中,孫奭請席皆加褥。
慶曆祀儀,上帝以黃,配帝以绯。
元豐中,從有司之議,始不設褥于明堂神席之上,又以莞代蒲越、槁鞂。
今郊祀正位設蒲越,明堂正、配位并莞,蓋取《禮記》所謂莞簟之安、明堂以人道享上帝故也。
然莞、簟自是兩物,故曰下莞上簟。
《周禮》祀先王亦無單用莞、簟之文,今既取《禮記》莞簟之安,乃止用莞而不設簟,未盡禮意。
況郊用特而明堂用牛、羊,郊用匏爵而明堂用玉爵,其餘豆、登、簠、 夏祭方澤,兩圭有邸與黃琮并用。
将來明堂大享,蒼璧及四圭有邸亦合并用。
」又言:「謹按《周禮》:『王搢大圭,執鎮圭。
』蓋鎮圭顯諸仁,大圭藏諸用。
《開元禮》、《開寶通禮》,明堂親祠皆搢鎮圭,非古也。
元豐以來,謂觐禮奠圭于缫上。
諸侯朝見天子奠圭,則天子祗事俎、尊、罍并用宗廟之器,但不設彜不祼,則藉神席亦合盡用人情所安。
兼東漢猶用莞、簟,晉、宋以後始單用莞,蓋循襲之誤。
伏請明堂正、配位并依禮經用莞、簟。
」又言:「《周禮》以蒼璧禮天,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蓋蒼璧以象體,四圭有邸以象用,然于蒼璧言禮,于四圭有邸言祀。
說者謂禮神在求神之初,祀神在禮神之後,蓋一祭而并用也。
伏(事)上帝,亦當奠圭于缫上,遂奠鎮圭而執大圭。
今圜丘、方澤,執元圭則搢大圭,執大圭則奠元圭。
禮經,禮大神示、享先王如一,伏請明堂親祠如上儀。
」又言:「明堂親享,正、配二位,每位合用笾二十六,豆二十六,簠八,簋八,登三,铏三及柶盤一,神位席一,币篚一,祝篚一,玉爵一及坫,瑤爵一及坫,牛鼎一,羊鼎一,豕鼎一,并局匕、畢茅幂俎六,太尊二,山尊二,着尊二,犧尊二,象尊二,壺尊六,皆設而弗酌。
尊加幂。
犧尊五,象尊五,壺尊五,犧罍五,象罍五,壺罍五,加酌幂。
禦盤匜一,并篚、勺、巾。
飲福受黍豆一,玉飾。
飲福受胙俎一。
亞獻、終獻盥洗罍一副,并篚、勺、巾。
亞、終獻爵洗罍一副,并篚、勺、巾,神廚鸾刀一。
」又言:「伏見 宗廟用九鼎,其三為牲,其六為庶羞。
謹按《周頌我将》祀文王于明堂,曰『我将我享,維羊維牛』,此以人道享帝也。
以此考之,則(堂)[明]堂所用牲而已,其庶羞之鼎不當設焉。
何則宗廟專享祖考而明堂以配上帝,故宗祀之禮,方于郊則為文,方于廟則為質。
為其文也,故三牲備陳;為其質也,故庶羞不設。
然則庶羞之不設,以尊上帝故也。
謹按元豐郊廟奉祀禮文,明堂牲牢,正配各用牛一、羊一、豕一。
伏請宗祀止用三鼎而不設庶羞之鼎,其俎亦止合用六焉。
」又言:「看詳宗廟祭祀五齊三酒,有設而弗酌者,有設而酌者。
設而弗酌,若《酒正》所謂『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是也;設而酌,若《司尊彜》所謂『醴齊縮酌醴:原作「禮」,據《周禮注疏》卷二○改。
,盎齊涗酌,凡酒修酌』是也。
《明堂位》曰:『泰,有虞氏之尊;罍,夏後氏之尊;着,商尊;犧象,周尊。
』蓋尊以世之遠近為序,故緻齊以次實之也。
《聘禮》曰:『壺設于東序北上,以并南陳,醙、黍、清皆兩壺。
』蓋醙、黍、清,三酒也。
《詩》亦曰『清酒在壺』。
此三酒實之壺尊也。
《禮器》曰『廟堂之上,罍尊在阼,犧尊在西北』,實酌齊之尊也。
又曰『君西酌犧象,夫人東酌罍尊』,此初獻酌酒之位也。
《酒正》曰『大祭三貳,中祭再貳,小祭一貳』,此酌尊皆有貳也。
然以五尊五齊,則壺尊實三酒可知矣。
以酌齊之尊在阼階之上,則酌酒之尊在阼階之下可知矣。
蓋古者宗廟行九獻之禮,君與後各四,而諸臣一獻以終之,故謂之九獻。
終獻之酌,酒是也。
王安石謂五齊以神事之,三酒以人養之,若止酌齊而不及酒,非所以全事養之義。
三獻之禮雖略于古,而齊酒之酌不可偏廢,則初獻酌醴,亞獻酌盎,終獻酌酒,而九獻之義備焉。
然而夏之尊曰罍,周之尊曰犧象,《記》言罍尊在東,犧尊在西,此周禮也。
周本先代之器,故初獻酌犧;後異代之器,故亞獻酌罍。
今太廟、明堂之用,皆異代器也,當以近者為貴,酌尊用犧象可也。
若夫設而不酌之尊,宜以世之先後為次而實之。
伏請明堂以太尊實泛齊,山尊實盎齊,犧尊實缇齊,象尊實沉齊沉:原作「汛」,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壺尊三酒,皆為不酌之尊。
又以犧尊實醴齊為初獻,象尊實盎齊為亞獻,并陳于阼階之上,犧在西而象在東。
壺尊實清酒為終獻終:原作「亞」,氫《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陳于阼階之下,皆為酌尊。
三其二以備乏少,此大祭之禮也。
然三酒必酌清酒者,先儒以清酒為祭禮之酒,其說然矣。
」又言:「《周官》大司樂分樂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
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夏日至于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于宗廟之中奏之,若樂九變,則人鬼可得而禮。
蓋天神、地示、宗廟以聲類求之,其用樂各異焉。
又按《孝經》稱:『郊祀後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
』蓋尊祖配天者,郊祀也;嚴父配帝者,明堂也。
郊祀以遠人為尊,故尊祖以配天;明堂以近人而親,故嚴父以配帝。
雖尊祖以天道事之,嚴父以人道事之,然 配天與配上帝,所以求天神而禮之,其義一也。
則明堂宜同郊祀,用禮天神六變之樂,以天帝為尊焉。
故《易》之《豫》以作樂崇德,必曰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也。
若宗祀配上帝而用宗廟九變之樂,所以禮神者,非其義矣。
且明堂之祀,以經考之:《我将》之詩曰『維羊維牛』,則以人道享上帝而用三牲也。
惟用三牲,故豆、登、簠、俎、尊、罍、玉、爵并用宗廟之器。
然明堂以配上帝,稽《周官》禋祀之禮,與宗廟異。
若禮以蒼璧,祀以四圭有邸,币放器色,燔燎升煙,大神不祼,所以享上帝者皆因象類,則宗祀大享用天神六變之樂,薦之上帝,以配烈考,于禮為宜矣。
今明堂大樂,欲乞宮架赤素用雷鼓、雷鼗。
」又言:「圜丘、方澤,各有大樂宮架,自來宗祀明堂,就用大慶殿大朝會宮架。
今明堂肇建,合行創置。
」又言:「謹按皇佑已來,以大慶殿為明堂,奏請緻齋于文德殿,禮成受賀于紫宸殿。
今明堂肇建,合于大慶殿奏請緻齋,禮成于文德殿受賀。
」又言:「謹按皇佑已來,明堂當一郊,故詣太廟、景靈宮行禮,陳法駕鹵簿。
回宿文德殿,即轉仗自宣德門陳列,南至天漢橋。
今明堂郊享後次年行禮,故不詣太廟、景靈宮,即車駕不出皇城,惟列仗于宣德門外,所有鹵簿儀仗更不排設。
」又言:「《周禮》夜三鼜以号戒,今奏嚴是也。
乘輿宿齋,其儀衛本緣祀事,其奏嚴本緣警備。
國朝之制,警嚴并列于逐頓宮門外。
仁宗诏明堂直端門門:原作「明」,據《宋史》卷一○一《禮志》四改。
,而奏嚴于外, 恐失靜恭之意,于是齋夕權罷。
今明堂肇建于寝之東南,不與端門直,将來宗祀大慶殿齋宿,皇城外不設鹵簿儀仗,其警場伏請列于宣德門内大慶殿門外。
」又言:「自來明堂親祀則寓于大慶殿,有司行事則寓于端誠殿。
竊惟王者禮上帝,以天道事之,則于郊冬至而配以祖;以人道事之,則于明堂于季秋而配以祢。
因其象類,義蓋不可勝窮。
今既于季秋而配以祢,緣有司行事乃寓之于郊,誠恐未盡禮意。
伏請非親祠歲,有司行事亦于明堂,庶以極人道事之之義。
」并從之。
五月十八日,禦劄曰;「燕及皇天,禮寔嚴于大享;率時昭考,孝莫重于宗祈。
比稽治古之隆,肆考合宮之壯。
相方視祉,于國之陽;面勢飾材,循周之舊。
裒對四時之序,甄陶二氣之和。
達鄉重檐,合六經之墜緒;方輿圜蓋,是興萬世之闳摹。
永觀厥成,不愆于素,顧豈人謀之可緻,茲惟帝命之不違。
爰念紫壇,暨于泰圻,屢格燎煙之毖,既修瘗祀之專,永為繼志述事之圖,敢後嚴父配天之舉!況明靈之孚佑,方符瑞之旁臻。
其圖太室之儀,用蔔秒秋之吉。
侑登祢廟,對越上穹。
賓延五府之神,祗薦九州島之味。
具申報本,斯昭萬寶之成;誕示甯親,以教諸侯之孝。
亶孚有衆,鹹告前期。
朕以今年季秋宗祀于明堂。
咨爾有司,各揚乃職,相予肆祀,罔或不恭。
」 七月二十八日,诏季秋大享明堂登歌,并用道士。
八月十二日,内出禦制宗 祀明堂及親祠五室奠币、酌獻樂曲九章,其餘飲福等三章,令學士院撰進。
十七日,诏以二十四日于明堂習儀,餘按嚴更、警場、雅樂、閱素隊并罷。
十八日,手诏:「宗祀明堂以配上帝,後世循沿末習,配于六天,而又以神從祀,違經失禮,渎神為甚。
昔我烈考,下诏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