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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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言臣僚子孫将父祖文集編進,陳乞恩澤,多是亡殁多年,狂妄僥求。
诏今後丞、郎并龍圖閣直學以上,薨卒五年内,如有家集,并許親的子孫投進,當議送兩制看詳。
如文章典雅,為衆所推,即具聞奏,特與依例施行。
其文集仍(乞)[付]館閣。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評事孫坦進《周易析蘊》十卷。
帝賞其(勒)[勤]博,命任回與試館職。
十二月十二月:苗校:《長編》卷一七一本年、《群書考索後集》卷一六作「十月」。
,觀文殿學士丁度等上前後《漢書節義》賜名曰《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衛大将軍克繼上《廣夏竦所集古文韻》六卷。
帝謂輔臣曰:「宗室中向學者鮮,獨克繼孜孜于字學,宜降诏獎谕,仍以其書送秘閣。
」 五月二日,以太常丞緻仕代淵為祠部員外郎緻仕,以臣僚上其所著《周易旨要》二十卷,而帝嘉其高尚,故特寵之。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軍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獎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虛一上《溉漕新書》四十卷,诏送河渠司,以備檢閱。
其書蓋記古今河渠事。
虛一特循一資。
閏七月二十五日,以益州布衣章為本州島助教,以田況上其所撰揚雄《太玄經發隐》三篇,特錄之。
十一月,管勾司天監公事周琮上《軍中占》三卷,诏送秘閣。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學士王洙上《周禮器圖》。
先是,洙講《周禮》,帝因命畫車服、冠冕、笾豆、簠簋之 制及圖,成而上之。
十二月十八日,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宋鹹上所著《周易》十卷,下兩制看詳。
翰林學士楊察等乞送館閣,仍加褒谕。
從之。
二十七日,睦州團練使宗谔上纂曆代宗屬事迹六卷,名曰《太平盤維錄》。
降诏獎谕。
三年正月三年正月:苗校:《長編》卷一七八系于至和二年正月庚辰。
,定州鄉貢進士趙肅上《兵民總論》十卷。
诏免将來文解省試,雖不合格,令貢院特以名聞。
九月,诏臣僚進家集,自(令)[今]量與支賜,更不推恩。
。
今偶錄其事,纂成三冊。
并北庭建國而來僭位之人子孫圖一本。
」诏許進入,仍轉官移通判陳州。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黃州趙至忠言:「陷蕃年深,異類之種,皆耳目所 五月十六日,國子博士寇諲進祖準文集一十卷,诏以準曾任宰相,文集特送館閣,諲賜銀絹各五十疋兩。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鹹上所注《論語》。
司封員外郎吳秘上所注《(大元)[太玄]經》及《音義》。
集賢校理(河)[何]涉上所著《治道中術》三十篇。
并降敕獎谕,書送秘閣。
三年閏十二月,皇侄右千牛衛獎軍克頠上《周禮樂圖》降獎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權廣南西路轉運使宋鹹上所注《楊子》及《孔叢子》,賜三品服。
七月十七日,賜故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何涉子前永興軍臨潼縣主簿,(接)[給]錢百千。
以果州上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及判河州府文彥傳奏「乞賜涉贈官,仍優錄其子孫」故也。
八月,殿中丞緻仕龍昌期上所注《周易》、《論語》、《孝經》、《道德》、《陰符經》,诏賜五品服,絹百疋。
即而翰林學士(毆)[歐]陽修等以為異端害道,不可以推獎,乃奪所賜服而罷遣之。
五年五月五年五月:苗校:「《長編》卷一八五嘉佑二年四月辛未條小注作『六年五月』。
」,國子博士趙至忠獻《契丹蕃漢兵馬機密事》十冊,并《契丹出獵圖》,诏賜銀絹一百疋兩。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書駕部員外郎、通判保州路綸獻其父振所纂《九國志》五十卷,诏付史館。
振在真宗時知制诰,所謂「九國」者,吳楊行密、南唐李升、前蜀王建、後蜀孟知祥、閩王潮、(東)[北]漢劉崇、南漢劉隐、楚馬(商)[殷]、西楚〔高〕季興、吳越錢(璆)[镠]。
行密等當五代時,分據州縣以自立,其實十人,而振以為九國者,以前、後蜀同一國名也。
(以上《國朝會要》) 【續會要】 神宗熙甯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縣草茅王上篆書《正宗要略》三卷,命為禦書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诏颍州令歐陽修家上修所撰《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趙至忠上虜廷僞主宗族、蕃漢儀制、文物憲章、命将出師、攻城野戰次第,兵衆戶口、州城錢粟都數,四至鄰國、遠近地裡、山河古迹等,共十一冊,并戎主閱習武藝,于四季出獵射虎等圖,各二副,外有戎主登位儀制圖、拜木葉山圖,并入國人使宴圖。
诏賜絹三百疋。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議大夫沈立進《都水記》二百卷、《名山記》一百卷。
降诏獎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宗)[徽]北院使王拱辰上《平蠻雜議》十篇,诏送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诏宰臣王安石,令具故男雱所注《孟子》入進。
元豐元年閏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縣主簿吳璋上所注《司馬穰苴兵法》三卷。
诏送武學看詳。
其後,武學言義有可采,诏璋候武學教授有阙,試兵機時務策一道取裁。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學趙世卿進《安南邊說》五篇,及自陳安南戰棹司差使有功。
诏世卿與正官,注荊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三年五月十五日:苗校:《玉海》卷六一、《長編》卷二九八作:元豐二年,五月十四日辛巳。
,太子少師緻仕趙上所集《谏林》,上批:「可降诏獎谕,庶以勸為學老而無斁者。
」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禦使克敦進父保 靜軍節度使蕭國公承幹文集十卷。
诏:「承幹父子,世以藝文儒學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與能之義,宜有寵褒。
可加贈安定郡王,克敦降诏獎谕。
」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範百祿進所撰《詩傳補〔注〕》二十卷。
诏以其書送秘書省。
五年十一月一日,給事中範祖禹言:「太祖時,以聶崇義所撰《三禮圖》畫于國子監講堂。
伏見太常博士陳祥道專意禮學,所進《禮書》一百五十卷,比之聶從義圖,尤為精密。
乞送學士院及兩制或經筵,看詳如何施行,請付太常寺,與聶從義圖用。
」诏送兩制看詳以聞。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權秘書監王欽臣言:「高麗獻到書内有《黃帝針經》,篇(秩)[帙]俱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學者誦習。
」依所請。
同日,翰林侍讀學士、國史院修撰範祖禹言:「太常博士陳祥道《注解儀〔禮〕》三十二卷,精詳博洽,非諸儒所及。
乞下兩制看詳,并所進禮圖付太常,以備禮官讨論。
」從之。
紹聖二年正月十七日,國子司業龔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嘗進《尚書洪範傳》,解釋九疇之義,本末詳備。
乞雕印頒行,以便學者。
」從之。
三月九日,龔原言:「贈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嘗進其子雱所撰《論語》、《孟子義〔乞〕》,取所進本雕印頒行。
」诏令國子監錄本進納。
五月二十八日,國子監看詳,尚書左仆射章惇奏興化軍處士張弼所著《易義》,可備采錄。
诏張弼與葆光處士,其《易義》送秘書省。
十一月 八日,龔原請下王安石家取所進《字說》雕印,以便學者傳習。
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禮部言:「知懷安軍雍黃中言『乞将本軍金堂縣前任雅州嚴道縣令謝湜所撰《周易義》十二卷、《春秋義》二十四卷、《總義》三卷,投進。
』本部勘會今來所乞事,緣元符令文系于元佑敕内删去『詩賦雜文(字)[書]劄』六字。
看詳意義已明。
近來尚有申乞投進之人。
欲乞申明行下,如有進獻詩賦雜文書劄之人,在外即令所在州軍自陳,委本處知、通;在〔内〕即經禮部,委國子監長、貳取索看詳。
如實可采,即行保明進納。
」從之。
大觀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長沙縣丞朱克明言:「伏見許氏《說文》,其間字畫形聲,多與王文公《字說》相戾。
辄于許氏《說文》部中,撮其尤乖義理者,凡四百餘字,名《字括》。
」诏克明除書學谕。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詳定《九域圖志》何志同等奏,送到新漢州教授陳坤臣所進《郡國人物志》一部,合一百五十卷。
送編修《九(閱)[域]志》所看詳。
據編修官陸修等狀:「看詳所進《郡國人物志》,包括諸史,上下千載間,文婉而事詳,因成一書,可藏諸館閣。
緣漢、晉郡國之境與今不同,人物往往不合,竊慮不須編入《九域志》。
」诏依奏,其書送秘書省。
陳坤臣與改合入官。
七年二月十一日,诏:「唐耜進《字說集解》三十冊,極有功力,有助學者。
與知州差遣。
其《字說集解》令國子監傳示學生。
」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诏朝請郎、直秘閣管勾江州太平觀林虛直龍圖閣,以所進文集可采,故有是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知虢州安泳進《周易解義》,特賜進士出身。
欽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朝請郎知(楊)[揚]州葉煥于政和八年曾進《繼明集論》,言嫡長建儲之意,兼聞其人明爽有詞學,可召赴阙,量才擢用。
煥先于宣和四年四(日)[月]上《繼明集論》總六十五卷。
時煥權發遣興元府,以狂妄犯分,送吏部,與監當。
至是召用。
(以上《續國朝會要》) 【中興會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诏令婺州州于進士李季處,取索所獻編次傳習異書。
選見任官一員,官給紙劄謄寫。
即令所委官,同李季點對,申送前來。
内李季日給食錢一貫。
七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謝克家等言:「伏見故翰林學士範祖禹所著《唐鑒》,既已進及《仁皇訓典》、《帝(書)[學]》二書,有益治道,可備睿覽。
今祖禹之子前宗正少卿沖,寓居衢州,望下本州島,給以筆劄,令沖勘讀投進。
」從之。
紹興元年六月三日,诏明州慈溪縣丞諸葛行言上家藏《國朝典訓》等書,特補行言兄行仁将仕郎。
初,行言先以其書投獻,與轉兩官。
而行言自陳:「此書皆系父兄(自)[曆]年(褒)[裒]集,乞将轉官恩改授兄行仁一官,庶幾得以自安。
」特從其請。
七月七日,監行左都進奏院章效上(毆)[歐]陽修纂《太常因革禮》一百〔卷〕。
诏降付太常寺,仍令秘書省逐旋借本,校勘抄錄,藏于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書少監程俱上所編《麟台故事》五卷,诏送秘書省。
二十一日,進呈次,富直柔曰:「近張沖等進《太(乞)[乙]光照辯誤歸正論》十首,送趙公竑看詳。
」上曰:「其書可用否」秦桧曰:「臣素不習其書。
」上曰:「朕從來不好問占蔔術數,此皆無益于治要。
當修人事,以承天命耳。
」直柔曰:「人主造命,固不當問命。
」上曰:「極是。
」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與權言:「嘗曆考 典籍,凡聖賢所以立言垂訓,與夫往昔君臣刻意庶獄之事,斷章取義,類聚條分,凡三百事,列十門,總為一書,名曰《士師龜總》,寫成五冊。
望賜宣取。
」诏令與權别錄副本,繳申尚書省。
四年九月六日,诏:「史館校勘鄧名世以所著《春秋〔四〕譜》六卷、《辨論譜說》十篇、《古今姓氏書辨證》(十四)[四十]卷來上,賜進士出身。
」 五年四月一日,诏:「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經筵舊臣,令以所著《春秋傳》纂述成書進入,以稱朕崇儒重道之意。
」十年三月,書成來上,降诏獎谕。
既而(摧)[推]恩,除寶文閣直學士,仍賜銀絹三百匹兩。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講朱震言:「故龍圖閣直學士、左朝請大夫(到)[緻]仕楊時,學有淵源,行無瑕玷,嘗着《三經義辨》,有益于學。
(日)者許令本家進入,诏旨方頒,時已淪謝,恐此書遂緻散落,誠為可惜。
望下南劍州取索,抄錄投進。
」從之。
至紹興十年,時子适止以父解《中庸篇》及《論語義》來上,與适升等差遣。
七月八日,衢州進士毛邦彥獻《春秋正義》,诏賜絹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诏迪功郎林儵以纂述《易》書來上,特循兩資,與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綱上靖康間編修到《奉迎錄》,诏送史館。
五月十二日,左朝請大夫,充秘閣修撰、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林虡以先臣希元豐中所修《寶訓》副本(善)[繕]寫來上,诏送史館。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以高祖文易所編《皇 宋大典》三卷來上,诏其書送秘書省,李沇與轉一官。
八月三日八月三日:《玉海》卷六二作「五年四月庚午」。
,中書門下省言:「右中奉大夫,直寶文閣曾纡男右通直郎惇,親赍祖布所著《三朝正論》(直)[真]迹投進,已送史館。
緣曾纡身故,诏惇與轉一官,仍令戶部支賜銀絹一百匹兩。
六日,翰林學士、知制诰、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詳文旦《春秋要義》,及校正崔岩上祖先子方著述《春秋經解》,乞與推恩。
」诏文旦轉一官,岩補上州文學。
十九日,诏:「前國學生馮邦傑所進《注孫子》,文詳意備,實見用心。
可賜絹二十疋。
」 九月二十七日,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兼侍(請)[講]陳與義言:「看詳進士何疇進《孫子解》全備,見其用心,粗可觀覽。
又成忠郎徐衡進《諸葛武侯書》,觀其文理,恐是後人附托,非亮之書。
或可存之,以備廣覽。
」诏何疇、徐衡并令戶部賜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林保所獻《中興龜鑒》頗有可采,可特賜紫章服,其書令進入。
七月十二日,左朝請大夫、充徽猷閣待制邵(溥)[博]上先臣伯溫所著《辨誣》,诏送史館。
閏十月三日,诏江浚明獻《陣圖策》,頗有可采,賜絹十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右迪功郎李時雨上《玉壘忠書》,文采議論,俱有可采,可循一資一資:《建炎要錄》卷一一七該年作「二資」。
。
八月二十三日八月:前文已叙至十一月,此夏出「八月」順序有錯落。
,夔州州學教授李昌言,請獻所撰《要覽》,見在本任,诏令本州島取索,實封以進。
四月十五日八年:原一尢。
按上文叙七年事,下文叙九年事,皆在有文唯此兩年之間四月、五月、六月三條,一
诏今後丞、郎并龍圖閣直學以上,薨卒五年内,如有家集,并許親的子孫投進,當議送兩制看詳。
如文章典雅,為衆所推,即具聞奏,特與依例施行。
其文集仍(乞)[付]館閣。
皇佑三年九月二十二日,大理評事孫坦進《周易析蘊》十卷。
帝賞其(勒)[勤]博,命任回與試館職。
十二月十二月:苗校:《長編》卷一七一本年、《群書考索後集》卷一六作「十月」。
,觀文殿學士丁度等上前後《漢書節義》賜名曰《前史精要》。
四年二月,宗室右屯衛大将軍克繼上《廣夏竦所集古文韻》六卷。
帝謂輔臣曰:「宗室中向學者鮮,獨克繼孜孜于字學,宜降诏獎谕,仍以其書送秘閣。
」 五月二日,以太常丞緻仕代淵為祠部員外郎緻仕,以臣僚上其所著《周易旨要》二十卷,而帝嘉其高尚,故特寵之。
五年六月,皇侄右神武大将軍宗谔上《治原》十五卷,降诏獎谕。
七月,蕲州判官李虛一上《溉漕新書》四十卷,诏送河渠司,以備檢閱。
其書蓋記古今河渠事。
虛一特循一資。
閏七月二十五日,以益州布衣章為本州島助教,以田況上其所撰揚雄《太玄經發隐》三篇,特錄之。
十一月,管勾司天監公事周琮上《軍中占》三卷,诏送秘閣。
至和元年九月,翰林學士王洙上《周禮器圖》。
先是,洙講《周禮》,帝因命畫車服、冠冕、笾豆、簠簋之 制及圖,成而上之。
十二月十八日,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宋鹹上所著《周易》十卷,下兩制看詳。
翰林學士楊察等乞送館閣,仍加褒谕。
從之。
二十七日,睦州團練使宗谔上纂曆代宗屬事迹六卷,名曰《太平盤維錄》。
降诏獎谕。
三年正月三年正月:苗校:《長編》卷一七八系于至和二年正月庚辰。
,定州鄉貢進士趙肅上《兵民總論》十卷。
诏免将來文解省試,雖不合格,令貢院特以名聞。
九月,诏臣僚進家集,自(令)[今]量與支賜,更不推恩。
。
今偶錄其事,纂成三冊。
并北庭建國而來僭位之人子孫圖一本。
」诏許進入,仍轉官移通判陳州。
嘉佑二年四月二十六日,通判黃州趙至忠言:「陷蕃年深,異類之種,皆耳目所 五月十六日,國子博士寇諲進祖準文集一十卷,诏以準曾任宰相,文集特送館閣,諲賜銀絹各五十疋兩。
十一月二十七日,屯田郎中宋鹹上所注《論語》。
司封員外郎吳秘上所注《(大元)[太玄]經》及《音義》。
集賢校理(河)[何]涉上所著《治道中術》三十篇。
并降敕獎谕,書送秘閣。
三年閏十二月,皇侄右千牛衛獎軍克頠上《周禮樂圖》降獎谕。
四年二月二十二日,權廣南西路轉運使宋鹹上所注《楊子》及《孔叢子》,賜三品服。
七月十七日,賜故度支員外郎、集賢校理何涉子前永興軍臨潼縣主簿,(接)[給]錢百千。
以果州上涉所撰《春秋本旨》五卷,及判河州府文彥傳奏「乞賜涉贈官,仍優錄其子孫」故也。
八月,殿中丞緻仕龍昌期上所注《周易》、《論語》、《孝經》、《道德》、《陰符經》,诏賜五品服,絹百疋。
即而翰林學士(毆)[歐]陽修等以為異端害道,不可以推獎,乃奪所賜服而罷遣之。
五年五月五年五月:苗校:「《長編》卷一八五嘉佑二年四月辛未條小注作『六年五月』。
」,國子博士趙至忠獻《契丹蕃漢兵馬機密事》十冊,并《契丹出獵圖》,诏賜銀絹一百疋兩。
英宗治平元年六月二十七日,尚書駕部員外郎、通判保州路綸獻其父振所纂《九國志》五十卷,诏付史館。
振在真宗時知制诰,所謂「九國」者,吳楊行密、南唐李升、前蜀王建、後蜀孟知祥、閩王潮、(東)[北]漢劉崇、南漢劉隐、楚馬(商)[殷]、西楚〔高〕季興、吳越錢(璆)[镠]。
行密等當五代時,分據州縣以自立,其實十人,而振以為九國者,以前、後蜀同一國名也。
(以上《國朝會要》) 【續會要】 神宗熙甯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明州鄞縣草茅王上篆書《正宗要略》三卷,命為禦書院祗候。
五年八月十一日,诏颍州令歐陽修家上修所撰《五代史》。
六年九月三日,虞部郎中趙至忠上虜廷僞主宗族、蕃漢儀制、文物憲章、命将出師、攻城野戰次第,兵衆戶口、州城錢粟都數,四至鄰國、遠近地裡、山河古迹等,共十一冊,并戎主閱習武藝,于四季出獵射虎等圖,各二副,外有戎主登位儀制圖、拜木葉山圖,并入國人使宴圖。
诏賜絹三百疋。
八年七月四日,右谏議大夫沈立進《都水記》二百卷、《名山記》一百卷。
降诏獎谕。
九年正月十三日,宣(宗)[徽]北院使王拱辰上《平蠻雜議》十篇,诏送安南招讨使。
八月八日,诏宰臣王安石,令具故男雱所注《孟子》入進。
元豐元年閏正月十二日,大名府元城縣主簿吳璋上所注《司馬穰苴兵法》三卷。
诏送武學看詳。
其後,武學言義有可采,诏璋候武學教授有阙,試兵機時務策一道取裁。
五月二十三日,前守化州文學趙世卿進《安南邊說》五篇,及自陳安南戰棹司差使有功。
诏世卿與正官,注荊湖南路主簿。
三年五月十五日三年五月十五日:苗校:《玉海》卷六一、《長編》卷二九八作:元豐二年,五月十四日辛巳。
,太子少師緻仕趙上所集《谏林》,上批:「可降诏獎谕,庶以勸為學老而無斁者。
」 六年五月四日,舒州防禦使克敦進父保 靜軍節度使蕭國公承幹文集十卷。
诏:「承幹父子,世以藝文儒學名于宗藩,在朝廷旌善與能之義,宜有寵褒。
可加贈安定郡王,克敦降诏獎谕。
」 哲宗元佑四年六月十八日,吏部侍郎範百祿進所撰《詩傳補〔注〕》二十卷。
诏以其書送秘書省。
五年十一月一日,給事中範祖禹言:「太祖時,以聶崇義所撰《三禮圖》畫于國子監講堂。
伏見太常博士陳祥道專意禮學,所進《禮書》一百五十卷,比之聶從義圖,尤為精密。
乞送學士院及兩制或經筵,看詳如何施行,請付太常寺,與聶從義圖用。
」诏送兩制看詳以聞。
八年正月二十二日,工部侍郎兼權秘書監王欽臣言:「高麗獻到書内有《黃帝針經》,篇(秩)[帙]俱存,不可不宣布海内,使學者誦習。
」依所請。
同日,翰林侍讀學士、國史院修撰範祖禹言:「太常博士陳祥道《注解儀〔禮〕》三十二卷,精詳博洽,非諸儒所及。
乞下兩制看詳,并所進禮圖付太常,以備禮官讨論。
」從之。
紹聖二年正月十七日,國子司業龔原等言:「故相王安石,在先朝嘗進《尚書洪範傳》,解釋九疇之義,本末詳備。
乞雕印頒行,以便學者。
」從之。
三月九日,龔原言:「贈太傅王安石,在先朝嘗進其子雱所撰《論語》、《孟子義〔乞〕》,取所進本雕印頒行。
」诏令國子監錄本進納。
五月二十八日,國子監看詳,尚書左仆射章惇奏興化軍處士張弼所著《易義》,可備采錄。
诏張弼與葆光處士,其《易義》送秘書省。
十一月 八日,龔原請下王安石家取所進《字說》雕印,以便學者傳習。
從之 徽宗崇甯元年四月二十九日,禮部言:「知懷安軍雍黃中言『乞将本軍金堂縣前任雅州嚴道縣令謝湜所撰《周易義》十二卷、《春秋義》二十四卷、《總義》三卷,投進。
』本部勘會今來所乞事,緣元符令文系于元佑敕内删去『詩賦雜文(字)[書]劄』六字。
看詳意義已明。
近來尚有申乞投進之人。
欲乞申明行下,如有進獻詩賦雜文書劄之人,在外即令所在州軍自陳,委本處知、通;在〔内〕即經禮部,委國子監長、貳取索看詳。
如實可采,即行保明進納。
」從之。
大觀四年正月九日,登仕郎新授守潭州長沙縣丞朱克明言:「伏見許氏《說文》,其間字畫形聲,多與王文公《字說》相戾。
辄于許氏《說文》部中,撮其尤乖義理者,凡四百餘字,名《字括》。
」诏克明除書學谕。
政和元年四月十七日,詳定《九域圖志》何志同等奏,送到新漢州教授陳坤臣所進《郡國人物志》一部,合一百五十卷。
送編修《九(閱)[域]志》所看詳。
據編修官陸修等狀:「看詳所進《郡國人物志》,包括諸史,上下千載間,文婉而事詳,因成一書,可藏諸館閣。
緣漢、晉郡國之境與今不同,人物往往不合,竊慮不須編入《九域志》。
」诏依奏,其書送秘書省。
陳坤臣與改合入官。
七年二月十一日,诏:「唐耜進《字說集解》三十冊,極有功力,有助學者。
與知州差遣。
其《字說集解》令國子監傳示學生。
」 宣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诏朝請郎、直秘閣管勾江州太平觀林虛直龍圖閣,以所進文集可采,故有是命。
七年八月二十九日,诏新知虢州安泳進《周易解義》,特賜進士出身。
欽宗靖康元年六月六日,诏朝請郎知(楊)[揚]州葉煥于政和八年曾進《繼明集論》,言嫡長建儲之意,兼聞其人明爽有詞學,可召赴阙,量才擢用。
煥先于宣和四年四(日)[月]上《繼明集論》總六十五卷。
時煥權發遣興元府,以狂妄犯分,送吏部,與監當。
至是召用。
(以上《續國朝會要》) 【中興會要】 高宗建炎四年六月二日,诏令婺州州于進士李季處,取索所獻編次傳習異書。
選見任官一員,官給紙劄謄寫。
即令所委官,同李季點對,申送前來。
内李季日給食錢一貫。
七月二十九日,禮部尚書謝克家等言:「伏見故翰林學士範祖禹所著《唐鑒》,既已進及《仁皇訓典》、《帝(書)[學]》二書,有益治道,可備睿覽。
今祖禹之子前宗正少卿沖,寓居衢州,望下本州島,給以筆劄,令沖勘讀投進。
」從之。
紹興元年六月三日,诏明州慈溪縣丞諸葛行言上家藏《國朝典訓》等書,特補行言兄行仁将仕郎。
初,行言先以其書投獻,與轉兩官。
而行言自陳:「此書皆系父兄(自)[曆]年(褒)[裒]集,乞将轉官恩改授兄行仁一官,庶幾得以自安。
」特從其請。
七月七日,監行左都進奏院章效上(毆)[歐]陽修纂《太常因革禮》一百〔卷〕。
诏降付太常寺,仍令秘書省逐旋借本,校勘抄錄,藏于本省。
九月十九日,秘書少監程俱上所編《麟台故事》五卷,诏送秘書省。
二十一日,進呈次,富直柔曰:「近張沖等進《太(乞)[乙]光照辯誤歸正論》十首,送趙公竑看詳。
」上曰:「其書可用否」秦桧曰:「臣素不習其書。
」上曰:「朕從來不好問占蔔術數,此皆無益于治要。
當修人事,以承天命耳。
」直柔曰:「人主造命,固不當問命。
」上曰:「極是。
」 三年六月九日,大理卿李與權言:「嘗曆考 典籍,凡聖賢所以立言垂訓,與夫往昔君臣刻意庶獄之事,斷章取義,類聚條分,凡三百事,列十門,總為一書,名曰《士師龜總》,寫成五冊。
望賜宣取。
」诏令與權别錄副本,繳申尚書省。
四年九月六日,诏:「史館校勘鄧名世以所著《春秋〔四〕譜》六卷、《辨論譜說》十篇、《古今姓氏書辨證》(十四)[四十]卷來上,賜進士出身。
」 五年四月一日,诏:「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經筵舊臣,令以所著《春秋傳》纂述成書進入,以稱朕崇儒重道之意。
」十年三月,書成來上,降诏獎谕。
既而(摧)[推]恩,除寶文閣直學士,仍賜銀絹三百匹兩。
六月三日,起居郎兼侍講朱震言:「故龍圖閣直學士、左朝請大夫(到)[緻]仕楊時,學有淵源,行無瑕玷,嘗着《三經義辨》,有益于學。
(日)者許令本家進入,诏旨方頒,時已淪謝,恐此書遂緻散落,誠為可惜。
望下南劍州取索,抄錄投進。
」從之。
至紹興十年,時子适止以父解《中庸篇》及《論語義》來上,與适升等差遣。
七月八日,衢州進士毛邦彥獻《春秋正義》,诏賜絹三十匹。
六年二月六日,诏迪功郎林儵以纂述《易》書來上,特循兩資,與堂除差遣。
三月六日,江南西路安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綱上靖康間編修到《奉迎錄》,诏送史館。
五月十二日,左朝請大夫,充秘閣修撰、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林虡以先臣希元豐中所修《寶訓》副本(善)[繕]寫來上,诏送史館。
二十四日,成忠郎李沇以高祖文易所編《皇 宋大典》三卷來上,诏其書送秘書省,李沇與轉一官。
八月三日八月三日:《玉海》卷六二作「五年四月庚午」。
,中書門下省言:「右中奉大夫,直寶文閣曾纡男右通直郎惇,親赍祖布所著《三朝正論》(直)[真]迹投進,已送史館。
緣曾纡身故,诏惇與轉一官,仍令戶部支賜銀絹一百匹兩。
六日,翰林學士、知制诰、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詳文旦《春秋要義》,及校正崔岩上祖先子方著述《春秋經解》,乞與推恩。
」诏文旦轉一官,岩補上州文學。
十九日,诏:「前國學生馮邦傑所進《注孫子》,文詳意備,實見用心。
可賜絹二十疋。
」 九月二十七日,中書舍人、兼直學士院、兼侍(請)[講]陳與義言:「看詳進士何疇進《孫子解》全備,見其用心,粗可觀覽。
又成忠郎徐衡進《諸葛武侯書》,觀其文理,恐是後人附托,非亮之書。
或可存之,以備廣覽。
」诏何疇、徐衡并令戶部賜束帛。
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诏林保所獻《中興龜鑒》頗有可采,可特賜紫章服,其書令進入。
七月十二日,左朝請大夫、充徽猷閣待制邵(溥)[博]上先臣伯溫所著《辨誣》,诏送史館。
閏十月三日,诏江浚明獻《陣圖策》,頗有可采,賜絹十疋。
十一月二十三日,诏右迪功郎李時雨上《玉壘忠書》,文采議論,俱有可采,可循一資一資:《建炎要錄》卷一一七該年作「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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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二十三日八月:前文已叙至十一月,此夏出「八月」順序有錯落。
,夔州州學教授李昌言,請獻所撰《要覽》,見在本任,诏令本州島取索,實封以進。
四月十五日八年:原一尢。
按上文叙七年事,下文叙九年事,皆在有文唯此兩年之間四月、五月、六月三條,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