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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尢系年。
疑脫,茲據上下文補。
,翰林學士知制诰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詳布衣王悱《孝 經解義》,推廣孝弟,言有可采。
」诏賜絹三十疋。
五月六日,诏布衣柴宗愈上《(忠)[中]興聖統》,博采傳記,次序詳明,其言有補。
與兌文解一次。
六月五日,知簡州李授之上所著《易解》,诏送秘書省。
授之與除直秘閣。
九年正月一日,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龍庭實編類《春秋三傳》,至《十七史》,共二十部,令臨安府給紙劄,繕寫以進。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觀王铚以編集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補錄及《七朝國史》來上,诏特轉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毆)[歐]陽安永上祖宗《龜鑒》,令戶部賜束帛,仍令秘書省錄本進入。
七月一日,左奉議郎試中書舍人王鉌言:「左朝請大夫鄧合獻《稽古武備集》,看詳所獻文字,援引該貫,備見用心。
」诏()[合]與升等差遣。
十月十六日,樞秘都承旨周聿言:「泉州進士王文獻注解《司馬車巂》二萬餘言,用心精專,頗有文理。
其間時有舛誤。
」诏文獻特與免解一次。
十二月十日,國子監言:「國學永免解進士程全一進《孝經解》,發明經意,有足觀采。
」诏與差充太學職事。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诏撫州布衣吳曾進《春秋左氏傳發揮》等書,據立議證此句疑當作「據證立議」。
,多有可觀。
特與補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布衣林獨秀所進《孝經指解釋義》雖不盡明,而文理稍通。
令戶部倍賜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诏進士董自任所上《春秋總鑒》,委有可采,與永免文解,差充太學職事。
其 書送秘書省,錄本進入。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書省言:「看詳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觀王普所進先臣賓講《論語口義》,議論純正,有補治道。
」诏送史館。
閏四月二十一日,進士蔡直方撰到《椒通覽》二冊,與永免文解。
五月十一日,中書後省言:「看詳左迪功郎何(補)][上《中興龜鑒》,學術通明,議論純粹。
觀其所陳,有補治道。
」诏與轉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诏湖南路安撫司議官王铚上《太(元)[玄]經解義》等,令戶部賜銀三百兩。
其後又進祖宗《八朝聖孝通紀》,《論語》,轉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益〕上《春秋尊王聚斷》。
上謂輔臣曰:「柴翼所進《春秋》,止是編成門類,後立說甚無意思。
朕以為大率說經,不可遠三綱五常之道。
若好立異,便須穿鑿,不足道也。
」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榮州楊樸進《禮部韻括遺》,诏轉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貴州文學劉翔所進《易解》,通達經旨,與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上謂輔臣曰:「(進)[近]日鄭邦哲投進《左氏韻類》,卻曾留心,宜薄有以旌賞之。
」诏邦哲與轉一官。
二十二日,處州學生耿世南以編類徽宗朝诏诰、宰執以下詞章來上,賜絹二十疋。
四月十七日,左奉議郎郭伸上所著《易解》,上因宣谕輔臣曰:「《易》象深微,極難窮究。
近時學者皆蹈襲前人之說,大率須有自得之學,仍不穿鑿,始可謂之通經。
郭伸議論亦粗通,可略加旌勸。
」于是 诏伸與轉一官。
七月四日,饒州進士董淩上編集徽宗皇帝禦筆手诏兩冊,賜絹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議郎守監察禦史王镃以編述《戚裡元龜》來上,诏與轉一官。
九月六日,秘書省國子監言:「撫州布衣吳澥進《宇内辨》、《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見論》、《責實論》各二卷。
《謹始論》五卷。
又撫州布衣吳沆進《易璇玑》、《三墳訓義》各三卷,《群經正論》四卷。
文(裡)[理]皆有可采。
」内《易璇玑》犯仁宗皇帝舊名,诏吳沆為犯廟諱,吳澥與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上謂秦桧曰:「近覽迪功郎吳适所進《大衍圖》,辨證《易》中差誤,可令秘書省看詳。
如委有可采,卿更詢審其人,當處以庠序之職。
」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權給事中韋壽成言:「看詳福州進士陳夢協進《十七史蒙求》,文理可采。
」上宣谕曰:「所進《蒙求》,昨日降出,可令有司加賜束帛,以為獎勸。
」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請郎張永年以故父閣文集來上,诏永年除直秘閣。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故左朝散大夫洪興祖男蒧以父興祖先嘗編纂《徽宗皇帝禦集》七十二卷上之,已降付史館。
未蒙推恩。
诏興祖特贈直敷文閣。
九月,秘書省同學官看詳興化軍免解進士彭與上所撰《周易義解》一十冊,《神授易圖》四冊,《太極歌》一冊,《易證詩》一冊,《(義)[羲]文圖》貳軸。
潛心象數,多所發明。
訓釋卦爻,辭義淹貫。
诏與補上州文學,仍特許免解、令赴省試。
二十九年七月 十七日,國史院言:「知成都府雙流縣李焘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内九十卷系私自編纂,乞下所屬給筆劄,雇工抄錄。
欲從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錄赴院,以備照。
」從之。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進士宋大明上《周易解》,給事中王晞亮看詳,文理簡當,極有可采。
诏大明該今次特奏名殿試,候唱名日與升等。
(以上《中興會要》) 【幹道會要】 孝宗隆興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請郎直龍圖閣、權發遣兩浙路計度轉運副使朱夏卿狀:「先父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緻仕勝非手錄《渡江》、《複辟(事)事迹》各一帙,乞令本家(善)[繕]寫投進。
」诏從之。
幹道二年六月四日,诏尚書兵部員外郎張行成,以疾丐外,兼進《易》可采,除直徽猷閣、知潼川府。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給劄付左朝散郎李焘,抄錄所著《續資治通鑒》太宗已後文字。
四川制置汪應辰劄子:「切見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續資治通鑒》,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書。
于實錄、正史之外,凡傳記小說,采摭殆盡。
考其異同,定其疑謬,精密切當,皆有依據。
其太祖一朝編年,已經投進,蒙付國史日曆所外,所有太宗已後文字,伏乞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錄,發送秘書省校勘,藏之秘閣。
」故诏從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尚書禮部員外郎李焘進《續資冶通鑒長編》一百八卷,纂述有勞,特轉兩官。
先是,(壽)[焘]奏得旨,依敷文閣直學士汪應辰奏,取所著《(績)[續]通鑒長編》,自建(炎)[隆]迄元符,令有司繕寫校勘,藏于秘閣。
焘面奉聖旨,令投進。
今先寫成五朝事迹,起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計一百八(十)年,共一百八卷。
宰執進呈,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日,诏:「降下《續資治通鑒長編》一百七十六冊,并《資治通鑒》 一冊,付秘書省,令依《通鑒》紙樣及字樣大小繕寫《續通鑒長編》一部,仍将李焘銜位于卷首,依司馬光銜位書寫,限日(近)進納。
」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故廣南東路轉運判官王梁材孫衛卿進崇甯以來手诏一十六冊,并編錄诏旨寬恤文字七冊,與免解一次。
十二月三日,诏右修職郎、處州龍泉縣丞方拟錄進徽宗皇帝禦筆手诏等六十三項,與減二年磨勘比類施行。
從國史院請也。
八年六月二日,诏右修職郎、監臨安府都鹽倉李丙所錄到《丁未錄》一百冊,計二百卷,淹貫該博,用功甚多。
特轉右承事郎。
九年閏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閣直學、左通直郎、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胡铨言:「昨奉聖訓,令臣所解諸經,可繕寫進來。
今先次繕寫到《周易》、《周禮》、《禮記》、《春秋》四經解,未敢擅便投進。
」诏令投進。
二月二日,故尚書刑部侍郎程振孫、饒州鄉貢進士邵進故祖存日聞見抄寫崇甯以來诏旨等文字,謄錄成二十冊,并禦制禦書,通計一百一十三件,诏與補下州文學。
(以上《幹道會要》) 【孝宗會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進士沈忞上《海東三國史記》五十卷。
诏與免文解一次,仍賜銀絹一百匹兩。
其書付秘閣。
三年正月二十日,監臨安府糧料院錢閱上父周材所著《毛詩解》一部。
(候诏)[诏候],任滿日,與堂除差遣一次。
五月十六日,知資州馮震上其父轓建炎初被(夢)[蒙]太上皇帝禦筆一軸夢:疑是「蒙」字之誤。
,诏付國史日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進(褒)[裒]集到祖宗以來因革法令,并《修法樞要》,诏與轉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權刑部侍郎程(太)[大]昌上所著《禹貢論》五十二篇,《後論》八篇,诏付秘閣。
五年六月九日,軍器少監張珖上所著《論語(舍遣)[拾遺]》二十篇,诏付秘閣。
六年八月八日,新知池州王日休上所撰《九兵總要》三百四十卷,诏與轉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議官。
先是,日休投進《九兵總要》二十卷,降付中書後省。
國史院看詳可采,令甯國府給劄錄寫,以書來上。
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七日,知劍州王章上《聖朝赦令德音》一部。
诏送秘閣自建隆開國止崇甯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呂凝之上《易》書四十卷,上謂輔臣曰:「卿等更細看其書如何。
」周必大奏曰:「此雍之學,蜀人張行成嘗推衍之。
幹道中,陛下曾召行成為兵部郎官,凝之必講學于行成。
」上曰:「行成所著頗略。
」必大奏曰:「凝之能逐年配以卦爻,所以加密。
」上曰:「可與寺監丞差遣。
」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潭州林栗奏所著《春秋經傳集解》,乞下所屬給筆劄,繕寫投進。
從之。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進春《秋經傳集解》三十二卷,诏特轉一官,其書付秘書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進《周易經傳集解》三十二卷、《系辭》上下二卷,《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為一卷,《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太)[大]衍總會圖》、《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為一卷,總三十六冊。
诏付秘書,令學士院降敕書獎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十一年:上文已出十一年,此則當與上十一年内容合并。
,知台州熊克進《九朝通略》六十冊六十冊:苗校:「《玉海》卷四七《淳熙九朝通略》條作『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冊』。
《直齋書錄解題》卷四著錄『《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
诏特轉一官,其書付秘書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十二年:上文已出十二年,此則當與之合并。
,迪功郎任清叟進曾祖伯兩所撰《春秋繹聖傳》,诏付秘書省。
十月二十一日,權發遣江陰軍胡介進父世将措畫川峽邊防戰守錢糧奏議三十卷,诏付史館。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趙汝愚言:「臣嘗備數三館,獲觀秘府四庫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載忠臣良士便宜奏章,論議明切,私竊忻慕。
收拾編綴,殆千餘卷。
因事為目,以類分次去其複重與不合者,猶餘數百卷,厘為百餘門。
始自建隆,迄于靖康,推尋歲月,粗見本末。
欲更于其間,擇其至精至要尤切于治道者,每繕寫成十卷,即作十次投進。
伏望時于間〔閑〕燕深賜考詳,庶因藥石之規,能緻涓麈之益。
」從之。
其書一百五十卷、目錄五卷。
三月五日,宰執進呈鄭大中進父建德所著《漢規》。
上曰:「建德雖甚能文,議論可采,可付秘書省。
大中與免文解。
」 八月二十六日,诏新知龍州王稱所進《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計四十冊,目錄一冊,付國 史院。
即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學士兼侍講兼修國史洪邁奏:「國家史冊,雖本于金櫃石室之藏,然天下遺文轶事,散落人間,實賴山林博洽之(氏)[士]廣記備言,上送有司,以為汗青之助。
臣比承乏四朝史院,翫歲引日,僅能奏篇。
既蒙聖恩,裒進崇秩,于此有人焉,嘗施功緒,卓然成勞,敢以姓名,冒(開)[關]宸扆。
龔敦頤者,和州布衣也。
其曾祖原昔為泰陵實錄院官,故其家藏書故其家藏書:下文疑有脫漏。
。
念元佑黨籍諸臣及建中上書(雅)[邪]等人,表表名節,經崇甯禁锢,靖康流離,子孫不能盡存,平生施為漫不可考,故慨然屬意,訪求阙遺,遂成《列傳譜述》一百卷。
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而書于編者三百五人,其不可得而詳者四人而已。
王稱之父賞在紹興中亦為實錄修撰,稱承其緒餘,刻意史學,斷自太祖,至于欽宗,上下九朝,為《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
其非國史所載,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
皆信而有證,可以據依。
臣之成書,實于二者有賴。
敦頤舉進士不第,今為不理選限登仕郎。
稱今以承議郎差知龍州。
欲望鑒二人鉛椠這勤,特加甄錄,以為學士大夫之勸。
」诏王稱除直秘閣,龔敦頤特補與上州文學。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荊湖北路提點刑獄公事朱佺進伯父長文所著《春秋通志》十一冊,诏付秘書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義大夫謝谔進編集《孝史》五十卷,并《序》及目錄,共一十一冊。
诏付秘書省。
七月二十 五日,中書後省言:「看詳鄭鈞所進《欽天要略》,編次有倫,其間評論切于事理,委有可采。
」诏鄭鈞循文林郎,與近關教授差遣。
鈞任從政郎,前明州州學教授。
采摭祖宗欽天事實,(褒)[裒]類為書,名曰《欽天要略》,總十有二門,析為二十五卷,上之。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進《尚書講議》二十二卷。
诏付秘書省。
(以上《孝宗會要》) 【光宗會要】 紹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顯谟閣學士、通議大夫韓彥直上《水心鏡》一百六十七卷,诏彥直與轉兩官,其書宣付史館。
(以上《光宗會要》)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說書除職講書賜予 說書除職講書賜予 【宋會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楊中和言:「念臣《九經》第一名及第。
今差知溫州平陽縣,夙專講誦,政事非長。
欲乞依舊在監說書。
」诏充國子監說書。
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賜大名府國子監講書進士馬章絹十匹、米麥各十碩。
(舒大剛校點)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禦制
疑脫,茲據上下文補。
,翰林學士知制诰兼侍讀兼資善堂翊善朱震言:「奉诏看詳布衣王悱《孝 經解義》,推廣孝弟,言有可采。
」诏賜絹三十疋。
五月六日,诏布衣柴宗愈上《(忠)[中]興聖統》,博采傳記,次序詳明,其言有補。
與兌文解一次。
六月五日,知簡州李授之上所著《易解》,诏送秘書省。
授之與除直秘閣。
九年正月一日,诏左朝奉郎新差通判阆州勾龍庭實編類《春秋三傳》,至《十七史》,共二十部,令臨安府給紙劄,繕寫以進。
十五日,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觀王铚以編集哲宗皇帝元佑八年補錄及《七朝國史》來上,诏特轉一官。
十年正月二十九日,诏(毆)[歐]陽安永上祖宗《龜鑒》,令戶部賜束帛,仍令秘書省錄本進入。
七月一日,左奉議郎試中書舍人王鉌言:「左朝請大夫鄧合獻《稽古武備集》,看詳所獻文字,援引該貫,備見用心。
」诏()[合]與升等差遣。
十月十六日,樞秘都承旨周聿言:「泉州進士王文獻注解《司馬車巂》二萬餘言,用心精專,頗有文理。
其間時有舛誤。
」诏文獻特與免解一次。
十二月十日,國子監言:「國學永免解進士程全一進《孝經解》,發明經意,有足觀采。
」诏與差充太學職事。
十一年六月十五日,诏撫州布衣吳曾進《春秋左氏傳發揮》等書,據立議證此句疑當作「據證立議」。
,多有可觀。
特與補右迪功郎。
十一月二十七日,诏布衣林獨秀所進《孝經指解釋義》雖不盡明,而文理稍通。
令戶部倍賜束帛。
十二年十二月二日,诏進士董自任所上《春秋總鑒》,委有可采,與永免文解,差充太學職事。
其 書送秘書省,錄本進入。
十三年正月二十四日,秘書省言:「看詳左朝散大夫主管台州崇道觀王普所進先臣賓講《論語口義》,議論純正,有補治道。
」诏送史館。
閏四月二十一日,進士蔡直方撰到《椒通覽》二冊,與永免文解。
五月十一日,中書後省言:「看詳左迪功郎何(補)][上《中興龜鑒》,學術通明,議論純粹。
觀其所陳,有補治道。
」诏與轉一官。
八月二十三日,诏湖南路安撫司議官王铚上《太(元)[玄]經解義》等,令戶部賜銀三百兩。
其後又進祖宗《八朝聖孝通紀》,《論語》,轉一官。
九月十八日,衢州布衣柴翼〔益〕上《春秋尊王聚斷》。
上謂輔臣曰:「柴翼所進《春秋》,止是編成門類,後立說甚無意思。
朕以為大率說經,不可遠三綱五常之道。
若好立異,便須穿鑿,不足道也。
」 十四年十二月十三日,左朝奉郎知榮州楊樸進《禮部韻括遺》,诏轉一官。
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诏貴州文學劉翔所進《易解》,通達經旨,與教授差遣。
十六年三月八日,上謂輔臣曰:「(進)[近]日鄭邦哲投進《左氏韻類》,卻曾留心,宜薄有以旌賞之。
」诏邦哲與轉一官。
二十二日,處州學生耿世南以編類徽宗朝诏诰、宰執以下詞章來上,賜絹二十疋。
四月十七日,左奉議郎郭伸上所著《易解》,上因宣谕輔臣曰:「《易》象深微,極難窮究。
近時學者皆蹈襲前人之說,大率須有自得之學,仍不穿鑿,始可謂之通經。
郭伸議論亦粗通,可略加旌勸。
」于是 诏伸與轉一官。
七月四日,饒州進士董淩上編集徽宗皇帝禦筆手诏兩冊,賜絹二十匹。
八月二十四日,左奉議郎守監察禦史王镃以編述《戚裡元龜》來上,诏與轉一官。
九月六日,秘書省國子監言:「撫州布衣吳澥進《宇内辨》、《曆代疆域志》各十卷,《寡見論》、《責實論》各二卷。
《謹始論》五卷。
又撫州布衣吳沆進《易璇玑》、《三墳訓義》各三卷,《群經正論》四卷。
文(裡)[理]皆有可采。
」内《易璇玑》犯仁宗皇帝舊名,诏吳沆為犯廟諱,吳澥與永免文解。
十七年四月十七日,上謂秦桧曰:「近覽迪功郎吳适所進《大衍圖》,辨證《易》中差誤,可令秘書省看詳。
如委有可采,卿更詢審其人,當處以庠序之職。
」 十八年二月十七日,權給事中韋壽成言:「看詳福州進士陳夢協進《十七史蒙求》,文理可采。
」上宣谕曰:「所進《蒙求》,昨日降出,可令有司加賜束帛,以為獎勸。
」 二十五年十月二日,右朝請郎張永年以故父閣文集來上,诏永年除直秘閣。
二十七年五月二日,故左朝散大夫洪興祖男蒧以父興祖先嘗編纂《徽宗皇帝禦集》七十二卷上之,已降付史館。
未蒙推恩。
诏興祖特贈直敷文閣。
九月,秘書省同學官看詳興化軍免解進士彭與上所撰《周易義解》一十冊,《神授易圖》四冊,《太極歌》一冊,《易證詩》一冊,《(義)[羲]文圖》貳軸。
潛心象數,多所發明。
訓釋卦爻,辭義淹貫。
诏與補上州文學,仍特許免解、令赴省試。
二十九年七月 十七日,國史院言:「知成都府雙流縣李焘申:「有《皇朝公卿百官表》一百一十二卷,内九十卷系私自編纂,乞下所屬給筆劄,雇工抄錄。
欲從朝廷下本路漕司,借本抄錄赴院,以備照。
」從之。
三十年三月七日,免解進士宋大明上《周易解》,給事中王晞亮看詳,文理簡當,極有可采。
诏大明該今次特奏名殿試,候唱名日與升等。
(以上《中興會要》) 【幹道會要】 孝宗隆興二年十月三日,右朝請郎直龍圖閣、權發遣兩浙路計度轉運副使朱夏卿狀:「先父觀文殿大學士左光祿大夫緻仕勝非手錄《渡江》、《複辟(事)事迹》各一帙,乞令本家(善)[繕]寫投進。
」诏從之。
幹道二年六月四日,诏尚書兵部員外郎張行成,以疾丐外,兼進《易》可采,除直徽猷閣、知潼川府。
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诏給劄付左朝散郎李焘,抄錄所著《續資治通鑒》太宗已後文字。
四川制置汪應辰劄子:「切見左朝散郎李焘所著《續資治通鑒》,自建隆(乞)[迄]元符,悉已成書。
于實錄、正史之外,凡傳記小說,采摭殆盡。
考其異同,定其疑謬,精密切當,皆有依據。
其太祖一朝編年,已經投進,蒙付國史日曆所外,所有太宗已後文字,伏乞朝廷給劄,付本官抄錄,發送秘書省校勘,藏之秘閣。
」故诏從之。
四年五月一日,诏尚書禮部員外郎李焘進《續資冶通鑒長編》一百八卷,纂述有勞,特轉兩官。
先是,(壽)[焘]奏得旨,依敷文閣直學士汪應辰奏,取所著《(績)[續]通鑒長編》,自建(炎)[隆]迄元符,令有司繕寫校勘,藏于秘閣。
焘面奉聖旨,令投進。
今先寫成五朝事迹,起建隆元年,至治平四年閏三月,計一百八(十)年,共一百八卷。
宰執進呈,故有是命。
六年三月二日,诏:「降下《續資治通鑒長編》一百七十六冊,并《資治通鑒》 一冊,付秘書省,令依《通鑒》紙樣及字樣大小繕寫《續通鑒長編》一部,仍将李焘銜位于卷首,依司馬光銜位書寫,限日(近)進納。
」 七年九月二十一日,诏故廣南東路轉運判官王梁材孫衛卿進崇甯以來手诏一十六冊,并編錄诏旨寬恤文字七冊,與免解一次。
十二月三日,诏右修職郎、處州龍泉縣丞方拟錄進徽宗皇帝禦筆手诏等六十三項,與減二年磨勘比類施行。
從國史院請也。
八年六月二日,诏右修職郎、監臨安府都鹽倉李丙所錄到《丁未錄》一百冊,計二百卷,淹貫該博,用功甚多。
特轉右承事郎。
九年閏正月二十三日,敷文閣直學、左通直郎、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胡铨言:「昨奉聖訓,令臣所解諸經,可繕寫進來。
今先次繕寫到《周易》、《周禮》、《禮記》、《春秋》四經解,未敢擅便投進。
」诏令投進。
二月二日,故尚書刑部侍郎程振孫、饒州鄉貢進士邵進故祖存日聞見抄寫崇甯以來诏旨等文字,謄錄成二十冊,并禦制禦書,通計一百一十三件,诏與補下州文學。
(以上《幹道會要》) 【孝宗會要】 淳熙元年五月二十九日,明州進士沈忞上《海東三國史記》五十卷。
诏與免文解一次,仍賜銀絹一百匹兩。
其書付秘閣。
三年正月二十日,監臨安府糧料院錢閱上父周材所著《毛詩解》一部。
(候诏)[诏候],任滿日,與堂除差遣一次。
五月十六日,知資州馮震上其父轓建炎初被(夢)[蒙]太上皇帝禦筆一軸夢:疑是「蒙」字之誤。
,诏付國史日曆所。
十月八日,通判潭州潘焘進(褒)[裒]集到祖宗以來因革法令,并《修法樞要》,诏與轉一官。
四年七月九日,權刑部侍郎程(太)[大]昌上所著《禹貢論》五十二篇,《後論》八篇,诏付秘閣。
五年六月九日,軍器少監張珖上所著《論語(舍遣)[拾遺]》二十篇,诏付秘閣。
六年八月八日,新知池州王日休上所撰《九兵總要》三百四十卷,诏與轉一官,添差沿海制置司議官。
先是,日休投進《九兵總要》二十卷,降付中書後省。
國史院看詳可采,令甯國府給劄錄寫,以書來上。
故有是命。
八年六月七日,知劍州王章上《聖朝赦令德音》一部。
诏送秘閣自建隆開國止崇甯五年。
八月五日,知阆州呂凝之上《易》書四十卷,上謂輔臣曰:「卿等更細看其書如何。
」周必大奏曰:「此雍之學,蜀人張行成嘗推衍之。
幹道中,陛下曾召行成為兵部郎官,凝之必講學于行成。
」上曰:「行成所著頗略。
」必大奏曰:「凝之能逐年配以卦爻,所以加密。
」上曰:「可與寺監丞差遣。
」 十年六月二十二日, 知潭州林栗奏所著《春秋經傳集解》,乞下所屬給筆劄,繕寫投進。
從之。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進春《秋經傳集解》三十二卷,诏特轉一官,其書付秘書省。
十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知潭州林栗進《周易經傳集解》三十二卷、《系辭》上下二卷,《文言》、《說卦》、《序雜》本文共為一卷,《河圖》、《洛書》、《八卦九疇》、《(太)[大]衍總會圖》、《六十四卦立成圖》、《大衍揲蓍解》共為一卷,總三十六冊。
诏付秘書,令學士院降敕書獎谕。
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十一年:上文已出十一年,此則當與上十一年内容合并。
,知台州熊克進《九朝通略》六十冊六十冊:苗校:「《玉海》卷四七《淳熙九朝通略》條作『一百六十八卷,一百冊』。
《直齋書錄解題》卷四著錄『《九朝通略》一百六十八卷』。
」。
诏特轉一官,其書付秘書省。
十二年二月一日十二年:上文已出十二年,此則當與之合并。
,迪功郎任清叟進曾祖伯兩所撰《春秋繹聖傳》,诏付秘書省。
十月二十一日,權發遣江陰軍胡介進父世将措畫川峽邊防戰守錢糧奏議三十卷,诏付史館。
十三年正月一日,知福州趙汝愚言:「臣嘗備數三館,獲觀秘府四庫所藏,及累朝史氏所載忠臣良士便宜奏章,論議明切,私竊忻慕。
收拾編綴,殆千餘卷。
因事為目,以類分次去其複重與不合者,猶餘數百卷,厘為百餘門。
始自建隆,迄于靖康,推尋歲月,粗見本末。
欲更于其間,擇其至精至要尤切于治道者,每繕寫成十卷,即作十次投進。
伏望時于間〔閑〕燕深賜考詳,庶因藥石之規,能緻涓麈之益。
」從之。
其書一百五十卷、目錄五卷。
三月五日,宰執進呈鄭大中進父建德所著《漢規》。
上曰:「建德雖甚能文,議論可采,可付秘書省。
大中與免文解。
」 八月二十六日,诏新知龍州王稱所進《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計四十冊,目錄一冊,付國 史院。
即而十四年三月十八日,翰林學士兼侍講兼修國史洪邁奏:「國家史冊,雖本于金櫃石室之藏,然天下遺文轶事,散落人間,實賴山林博洽之(氏)[士]廣記備言,上送有司,以為汗青之助。
臣比承乏四朝史院,翫歲引日,僅能奏篇。
既蒙聖恩,裒進崇秩,于此有人焉,嘗施功緒,卓然成勞,敢以姓名,冒(開)[關]宸扆。
龔敦頤者,和州布衣也。
其曾祖原昔為泰陵實錄院官,故其家藏書故其家藏書:下文疑有脫漏。
。
念元佑黨籍諸臣及建中上書(雅)[邪]等人,表表名節,經崇甯禁锢,靖康流離,子孫不能盡存,平生施為漫不可考,故慨然屬意,訪求阙遺,遂成《列傳譜述》一百卷。
凡名在兩籍者三百九人,而書于編者三百五人,其不可得而詳者四人而已。
王稱之父賞在紹興中亦為實錄修撰,稱承其緒餘,刻意史學,斷自太祖,至于欽宗,上下九朝,為《東都事略》一百三十卷。
其非國史所載,而得之于旁搜者,居十之一。
皆信而有證,可以據依。
臣之成書,實于二者有賴。
敦頤舉進士不第,今為不理選限登仕郎。
稱今以承議郎差知龍州。
欲望鑒二人鉛椠這勤,特加甄錄,以為學士大夫之勸。
」诏王稱除直秘閣,龔敦頤特補與上州文學。
十四年九月十七日,荊湖北路提點刑獄公事朱佺進伯父長文所著《春秋通志》十一冊,诏付秘書省。
十五年三月八日,右谏義大夫謝谔進編集《孝史》五十卷,并《序》及目錄,共一十一冊。
诏付秘書省。
七月二十 五日,中書後省言:「看詳鄭鈞所進《欽天要略》,編次有倫,其間評論切于事理,委有可采。
」诏鄭鈞循文林郎,與近關教授差遣。
鈞任從政郎,前明州州學教授。
采摭祖宗欽天事實,(褒)[裒]類為書,名曰《欽天要略》,總十有二門,析為二十五卷,上之。
十六年正月二十三日,太傅史浩進《尚書講議》二十二卷。
诏付秘書省。
(以上《孝宗會要》) 【光宗會要】 紹熙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顯谟閣學士、通議大夫韓彥直上《水心鏡》一百六十七卷,诏彥直與轉兩官,其書宣付史館。
(以上《光宗會要》)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說書除職講書賜予 說書除職講書賜予 【宋會要】 景佑元年五月六日,殿中丞楊中和言:「念臣《九經》第一名及第。
今差知溫州平陽縣,夙專講誦,政事非長。
欲乞依舊在監說書。
」诏充國子監說書。
嘉佑六年九月十三日,賜大名府國子監講書進士馬章絹十匹、米麥各十碩。
(舒大剛校點)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六禦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