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儒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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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一(六首);史論二(十四首);史論三(八首);史論四(十首);雜論上(十首);雜論中(八首);雜論下(
十三首)。
議:封禅、郊祀、廟樂(共九首)。
明堂(十首)。
宗廟(十一首)。
祭祀(十首)。
選舉(十首)。
冠冕、經籍(共六首)。
喪服(七首)。
刑法(八首)。
貨食、邊防(共八首);雜議(十一首)。
連珠、喻對(共五十八首)。
頌: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
頌德上(六首);頌德下(二十五首);宮阙上(九成宮一首);宮阙下(三首);雜頌上(二首);雜頌下(七首)。
贊:帝德、聖賢(共四十九首)。
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道像附,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
寫真(二十五首)。
圖畫雜贊(共三十一首)。
銘:紀德(三首)。
塔廟上(畫像附七首);塔廟下(八首)。
山川(十七首)。
樓觀、關防、橋梁(共十四首)。
器用(十七首)。
雜銘(十三首)。
箴:雜箴(共二十三首)。
傳:傳一(三首);傳二(六首);傳三(六首);傳四(七首);傳五(十三首)。
記:宮殿(一首)。
廳壁一(中書、翰林,共六首);廳壁二(尚書省、禦史台,共九首);廳壁三(寺、監、府、署,共七首);廳壁四(藩鎮、州郡上,共八首);廳壁五(州郡中,七首);廳壁六(州郡下、監軍、使院、幕職上,共八首);廳壁七(幕職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廳壁八(州官下、縣令上,共十一首);廳壁九(縣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廳壁十(簿尉下,宴(響)[飨],共八首)。
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館驿、樓上(共九首);樓下、閣上(共九首)。
城(四首)。
城門、水門、鬥門、橋、井(共九首)。
河渠(五首)。
祠廟上(八首);祠廟下(七首)。
祈禱(二首)。
學校校講論文章(共十首)。
釋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釋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釋氏三(佛像下、經上,共十首);釋氏四(經下、塔、石柱、石階,共八首);釋氏五(幢、方丈、西軒、僧,共八首)。
觀尊像(童子,共七首)。
宴遊一(宴遊、溪谷、丘、園、圃,共十四首);宴遊二(亭上,九首);宴遊三(亭中,十首);宴遊四(亭下,十一首);宴遊五(居處、堂上,八首);宴遊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遊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
紀事上(六首);紀事下 (六首)。
刻候、歌樂、圖盡(共十首)。
災祥、質疑、寓言(共八首)。
雜記(七首)。
谥哀冊:谥冊(四首)。
哀冊上(四首);哀冊下(七首)。
後妃上(七首);後妃下(七首)。
太子(八首)。
谥議:谥議上(十八首);谥議下(十二首)。
诔: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封禅(一首)。
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
道一(二首);道二(三首)。
釋一(三首);釋二(三首);釋三(二首);釋四(二首);釋五(二首);釋六(三首);釋七(四首);釋八(二首);釋九(四首);釋十(四首);釋十一(四首);釋十二(三首);釋十三(三首);釋十四(四首);釋十五(四首);釋十六(三首);釋十七(五首);釋十八(五首);釋十九(四首)。
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
紀功一(三首);紀二(平淮西,二首)。
隐居、孝善(共四首)。
遺愛(三首)。
台(一首)。
陵廟(四首)。
祠堂(二首)。
祠廟一(五首);祠廟二(三首)。
家廟一(三首);家廟二(三首);家廟三(三首)。
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
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
職官一(北省三首);職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職官三(南省一四首);職官四(南省二三首);職官五(南省三三首);職官六(南省四四首);職官七(寺、監五首);職官八(東宮官一三首);職官九(東宮官二三首);職官十(東宮官三三首);職官十一(王府三首);職官十二(諸将軍一二首);職官十三(諸将軍二三首);職官十四(諸将軍三三首);職官十五(諸将軍四三首);職官十六(諸将軍五四首);職官十七(諸将軍六三首);職官十八(諸将軍、将校,五首);職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職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職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職官二十二(節度一二首);職官 二十三(節度二三首);職官二十四(節度三二首);職官二十五(節察防團使副四首);職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職官二十七((剌)[刺]史一三首);職官二十八((剌)[刺]史二四首);職官二十九((剌)[刺]史三四首);職官三十((剌)[刺]史四四首);職官三十一((剌)[刺]史五三首);職官三十二((剌)[刺]史六四首);職官三十三(長史一二首);職官三十四(長史、二司馬,共六首);職官三十五(别駕、判官,共三首);職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職官三十七(縣令一二首);職官三十八(縣令二,丞、尉附,共四首)。
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
婦人上(六首);婦人下(四首)。
志:皇親(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
職官一(六首);職官二(五首);職官三(七首);職官四(六首);職官五(四首);職官六(七首);職官七(四首);職官八(京官附,七首);職官九(六首);職官十(四首);職官十一(六首);職官十二(五首);職官十三(六首);職官十四(五首);職官十五(六首);職官十六(四首);職官十七(五首);職官十八(七首);職官十九(八首);職官二十(五首);職官二十一(五首);職官二十二(十二首)。
雜一(七首);雜二(十二首)。
婦人一(十首);婦人二(八首);婦人三(八首);婦人四(八首);婦人五(八首);婦人六(八首);婦人七(六首)。
墓表(七首)。
行狀:行狀一(三首);行狀二(三首);行狀三(三首);行狀四(二首);行狀五(三首);行狀六(五首);行狀七(四首)。
祭文:交舊一(十三首);交舊二(十一首);交舊三(十二首);交舊四(十首);交舊五(十五首);交舊六(十二首);交舊七(七首);交舊八(八首);交舊九(十三首);交舊十(十三首);交舊十一(十一首);交舊十二(八首);交舊十三(四首)。
親族一(十一首);親族二(九首); 親族三(七首);親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禱十三首);神祠三(報賽十九首)。
古聖賢(十三首)。
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校勘經籍 校勘經籍 【宋會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诏臨安府校正開雕《聖宋文海》,專委秘書郎呂祖)([謙]。
既而祖謙言:「《文海》元是書坊一時刊行,去取未精。
名賢高文大冊,尚多遺落。
今乞一就增損,仍斷自中興以前铨次,庶幾可以行遠。
」從之。
六年二月八日,诏:「秘書郎呂祖謙編次《文海》采取精詳,觀其用意,有益治道。
可除直秘閣,添差浙東安撫司參議官。
」祖謙以病丐祠,故寵之。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獻書升秩 獻書升秩 【宋會要】 太宗太平興國五年八月,以鄉貢進士孟瑜為光州固始縣主簿。
瑜長沙人,嘗着《野史》三十卷。
石熙載在湖南時,瑜嘗出入門下,頗見厚。
至是來獻,其所著書,熙載以言,而有是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樂史獻所著書《貢舉事》二十卷、《登科記》三十(二)卷、《題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選》五十卷、《唐孝悌錄》十五卷、續五卷、《續卓異〔記〕》三卷。
太宗嘉(定)[之],以史為著作郎,直史館。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蘇易簡獻故著作郎直史館羅處約平生所著文十卷,号《東觀集》。
易簡與處約俱蜀人,少相友善。
哀其死也,收拾遺草上之。
诏藏史館。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馮翊縣民李元真詣阙獻《養蠶經》一卷,有司以非前代名賢所撰,不敢以聞。
帝遽索觀之,憐其不忘本業,留書禁中。
賜元真錢一萬。
二年四月,知長州樂史獻《總仙集》三十七卷,并《目錄》四卷。
帝宣示宰臣等,稱其從政之餘,能有諲述,诏付史館。
真宗鹹平二年五月該條内容與上下文不協,原眉批:「鹹平二年條,可歸召試除職。
」,比部員外郎刁衎獻《本說》十卷,召試學士院,授秘閣校理。
三年四月,直昭文館勾中正上石本大小篆、八分三體書《孝經》。
真宗召至便殿坐,問其直館凡幾歲。
中正言:「太平興國二年自潞州錄事召入,太宗擢寘館殿」。
帝又問所書《孝經》幾許時方畢,曰:「凡十年。
」遂賜金紫。
藏其 書于秘閣。
仍命别進三本送三館。
八月二十四日,又賜中正诏書曰:「汝志在儒書,精通字學。
得史籀之舊法,見蔡邕之古文。
深窮旨歸,老益遒健。
省閱之外,嘉孍尤多。
」 八月十八日,翰林學士承旨宋白言:「看詳爛柯山人蔡望所進《新注陰符經》,難于施行,乞付史館。
」從之。
望特授中嶽廟主簿。
四年正月,武勝軍節度使知河南府李至表上故史館編修楊文舉所注尹玉羽《春秋字源賦》,诏以賦送秘閣,賜文舉子甯同學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緻仕朱昂上《資理論》三卷,诏付史館,仍令寫本留中。
六年五月,知廣州(陵)[淩]策獻《海外諸蕃地裡圖》。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閣錢惟演上《鹹平聖政錄》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館宋惟翰獻新注揚雄《太玄經》十卷,诏付史館。
二(十)[年]十一月,二年:原作「二十」,眉批:「渭清按:『二十』是二年之誤」。
因據改南郊鹵簿使王欽若上《鹵簿記》三卷,诏獎之,《記》付史館。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懷安軍鹿鳴山人黃敏為本軍助教。
敏通經術,嘗注《九經餘義》四百九十篇。
轉運使滕涉以其書上進,帝令學士晁迥等看詳,迥等言:「所著撰甚有可采。
」故特有是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上其父翰林侍讀學士贽集三十卷,诏賜名《文懿集》,仍付史館。
贽谥文懿,因以名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順監言:「本監神龜山人李見撰《易樞》十卷。
」诏附遞以聞。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鄭向表進所撰《五代開皇紀》三十卷,及《天 禧聖德頌》一首,求試。
诏令與優便任使。
仁宗天聖元年七月十七日,龍圖閣直學士馮元、禦史中丞劉筠、知制诰錢易、龍圖閣(侍)[待]制縢涉、劉烨、知雜蔡齊表上徐州文學劉顔集《輔弼(召)[名]對》并目錄四十一卷,诏顔與家便簿、尉,仍谕宰臣等以所進書甚有可采,見令錄本,以備觀覽。
九月十六日,中書門下言:「将作監緻仕胡(但)[旦]先撰《漢春秋》一百卷,久未進納。
」诏令本州島附遞進納,候(緻)[至]取旨。
二年二月,州以旦書上進,诏授秘書監緻仕,仍命一子為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故司空緻仕贈中書令張齊賢妻臨淮郡夫人柴氏上齊賢《文集》,仍言孫男子奭進士登第,曆官兩任,乞為末品京官。
诏與奉禮郎。
五年二月,知甯州楊及上《重修五代史》。
仁宗曰:「五代亂離,事多淺近。
」宰臣王曾等曰:「五代安危之迹,本末昭然,其餘可為鑒誡,而不足師法。
」帝深以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玉海》卷四七作「二十一日辛卯」。
,秘書監緻仕胡旦上《演聖通論》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帥要略》五十三卷,乞給賜錢米,充紙劄之費,仍乞男彤賜一名目。
诏襄州舊俸外,月特給米麥各三石,彤與文資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王沿上《春秋集傳》(五十)[十五]卷。
帝嘉其好學,降诏獎谕。
仍加直昭文館。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經序》,诏編修院令司天監再看詳,寫錄以聞。
編修院言:「與司天監王立等看詳修定,乞改名《土牛 經》,送崇文院镂闆頒行。
」從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員外郎充崇政殿說書兼國子監直講賈昌朝上言:「撰到《春秋要論》五冊,如堪聖覽,乞付臣點句及音切字,乞進納。
」诏昌朝令舍人院試。
寶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上《君臣龜鑒》六十卷。
诏書獎谕,仍令審官院與先次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上《锺律制議》并圖三卷,诏送秘閣。
七月五日,集賢校理李昭遘上《太宗晉邸聖制》三卷、《永熙政範》二卷。
降诏褒谕。
九月四日,翰林學士晁宗悫等上大理評事蘇舜賓集《獻納大典》一百卷。
翰林學士王堯臣等上前渭州軍事推官魏庭堅撰《四夷龜鑒》三十卷。
殿中丞充武勝軍院伴讀王琥獻《平戎萬略》。
大理寺丞王缜上《少陽佳範》十卷。
诏舜賓、庭堅候得替與試,琥、缜降诏獎谕,書并送史館。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學士王堯臣上通判滑州秘書丞蔡亶撰《通志論》十三篇,「備言攻守之策,如其可采,乞于陝西緣邊任使。
」诏知幹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閣門祗候濠州都監趙珣上所撰《聚米圖》,诏(詢)[珣]赴阙。
八月,诏臣僚子孫進納家集,須得盡以編錄。
如或分次重疊投進,苟求恩澤者,仰中書勘會以聞,必行朝典。
慶曆五年閏五月閏五月:《長編》卷一五六本年作「六月」。
,龍圖閣直學士歐陽修上澤州進士劉羲叟注釋司馬遷《天官書》及着《洪範災異》,召試舍人院,命以為試大理評事。
六年七月九日,參 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紀年通譜》。
庠取十七代正史,并百家雜說,凡正僞年号成一書,诏送史館。
八年三月,
議:封禅、郊祀、廟樂(共九首)。
明堂(十首)。
宗廟(十一首)。
祭祀(十首)。
選舉(十首)。
冠冕、經籍(共六首)。
喪服(七首)。
刑法(八首)。
貨食、邊防(共八首);雜議(十一首)。
連珠、喻對(共五十八首)。
頌:帝德上(四首);帝德中(四首);帝德下(十五首)。
頌德上(六首);頌德下(二十五首);宮阙上(九成宮一首);宮阙下(三首);雜頌上(二首);雜頌下(七首)。
贊:帝德、聖賢(共四十九首)。
佛像上(二十首);佛像中(道像附,二十二首);佛像下(七首)。
寫真(二十五首)。
圖畫雜贊(共三十一首)。
銘:紀德(三首)。
塔廟上(畫像附七首);塔廟下(八首)。
山川(十七首)。
樓觀、關防、橋梁(共十四首)。
器用(十七首)。
雜銘(十三首)。
箴:雜箴(共二十三首)。
傳:傳一(三首);傳二(六首);傳三(六首);傳四(七首);傳五(十三首)。
記:宮殿(一首)。
廳壁一(中書、翰林,共六首);廳壁二(尚書省、禦史台,共九首);廳壁三(寺、監、府、署,共七首);廳壁四(藩鎮、州郡上,共八首);廳壁五(州郡中,七首);廳壁六(州郡下、監軍、使院、幕職上,共八首);廳壁七(幕職下,州上佐、州官上,共八首);廳壁八(州官下、縣令上,共十一首);廳壁九(縣令下、丞、簿、尉上,共十首);廳壁十(簿尉下,宴(響)[飨],共八首)。
公署上(七首);公署(四首);館驿、樓上(共九首);樓下、閣上(共九首)。
城(四首)。
城門、水門、鬥門、橋、井(共九首)。
河渠(五首)。
祠廟上(八首);祠廟下(七首)。
祈禱(二首)。
學校校講論文章(共十首)。
釋氏一(寺院上,共七首);釋氏二(〔寺〕院下、佛像上共九首);釋氏三(佛像下、經上,共十首);釋氏四(經下、塔、石柱、石階,共八首);釋氏五(幢、方丈、西軒、僧,共八首)。
觀尊像(童子,共七首)。
宴遊一(宴遊、溪谷、丘、園、圃,共十四首);宴遊二(亭上,九首);宴遊三(亭中,十首);宴遊四(亭下,十一首);宴遊五(居處、堂上,八首);宴遊六(堂下,泉、瀑、池上,共八首);宴遊七(池下、竹、山石,共八首)。
紀事上(六首);紀事下 (六首)。
刻候、歌樂、圖盡(共十首)。
災祥、質疑、寓言(共八首)。
雜記(七首)。
谥哀冊:谥冊(四首)。
哀冊上(四首);哀冊下(七首)。
後妃上(七首);後妃下(七首)。
太子(八首)。
谥議:谥議上(十八首);谥議下(十二首)。
诔:诔一(四首);诔二(五首)。
碑:封禅(一首)。
儒一(二首);儒二(六首);儒三(三首)。
道一(二首);道二(三首)。
釋一(三首);釋二(三首);釋三(二首);釋四(二首);釋五(二首);釋六(三首);釋七(四首);釋八(二首);釋九(四首);釋十(四首);釋十一(四首);釋十二(三首);釋十三(三首);釋十四(四首);釋十五(四首);釋十六(三首);釋十七(五首);釋十八(五首);釋十九(四首)。
德政一(四首);德政二(二首)。
紀功一(三首);紀二(平淮西,二首)。
隐居、孝善(共四首)。
遺愛(三首)。
台(一首)。
陵廟(四首)。
祠堂(二首)。
祠廟一(五首);祠廟二(三首)。
家廟一(三首);家廟二(三首);家廟三(三首)。
将相一(二首);将相二(三首);将相三(二首);将相四(三首);将相五(二首);将相六(二首);将相七(三首)。
王爵一(二首);王爵二(三首);王爵三(三首)。
職官一(北省三首);職官二(北省、翰林,共五首);職官三(南省一四首);職官四(南省二三首);職官五(南省三三首);職官六(南省四四首);職官七(寺、監五首);職官八(東宮官一三首);職官九(東宮官二三首);職官十(東宮官三三首);職官十一(王府三首);職官十二(諸将軍一二首);職官十三(諸将軍二三首);職官十四(諸将軍三三首);職官十五(諸将軍四三首);職官十六(諸将軍五四首);職官十七(諸将軍六三首);職官十八(諸将軍、将校,五首);職官十九(都督一二首);職官二十(都督二二首);職官二十一(都督三五首);職官二十二(節度一二首);職官 二十三(節度二三首);職官二十四(節度三二首);職官二十五(節察防團使副四首);職官二十六(留守、少尹共三首);職官二十七((剌)[刺]史一三首);職官二十八((剌)[刺]史二四首);職官二十九((剌)[刺]史三四首);職官三十((剌)[刺]史四四首);職官三十一((剌)[刺]史五三首);職官三十二((剌)[刺]史六四首);職官三十三(長史一二首);職官三十四(長史、二司馬,共六首);職官三十五(别駕、判官,共三首);職官三十六(州官三首);職官三十七(縣令一二首);職官三十八(縣令二,丞、尉附,共四首)。
宦官上(五首);宦官下(二首)。
婦人上(六首);婦人下(四首)。
志:皇親(八首);宰相一(四首);宰相二(二首);宰相三(二首)。
職官一(六首);職官二(五首);職官三(七首);職官四(六首);職官五(四首);職官六(七首);職官七(四首);職官八(京官附,七首);職官九(六首);職官十(四首);職官十一(六首);職官十二(五首);職官十三(六首);職官十四(五首);職官十五(六首);職官十六(四首);職官十七(五首);職官十八(七首);職官十九(八首);職官二十(五首);職官二十一(五首);職官二十二(十二首)。
雜一(七首);雜二(十二首)。
婦人一(十首);婦人二(八首);婦人三(八首);婦人四(八首);婦人五(八首);婦人六(八首);婦人七(六首)。
墓表(七首)。
行狀:行狀一(三首);行狀二(三首);行狀三(三首);行狀四(二首);行狀五(三首);行狀六(五首);行狀七(四首)。
祭文:交舊一(十三首);交舊二(十一首);交舊三(十二首);交舊四(十首);交舊五(十五首);交舊六(十二首);交舊七(七首);交舊八(八首);交舊九(十三首);交舊十(十三首);交舊十一(十一首);交舊十二(八首);交舊十三(四首)。
親族一(十一首);親族二(九首); 親族三(七首);親族四(十五首);神祠一(祭、禜、禡、褐、十七首);神祠二(祈禱十三首);神祠三(報賽十九首)。
古聖賢(十三首)。
哀吊上(十三首);哀吊下(九首)。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校勘經籍 校勘經籍 【宋會要】 淳熙四年十月五日,诏臨安府校正開雕《聖宋文海》,專委秘書郎呂祖)([謙]。
既而祖謙言:「《文海》元是書坊一時刊行,去取未精。
名賢高文大冊,尚多遺落。
今乞一就增損,仍斷自中興以前铨次,庶幾可以行遠。
」從之。
六年二月八日,诏:「秘書郎呂祖謙編次《文海》采取精詳,觀其用意,有益治道。
可除直秘閣,添差浙東安撫司參議官。
」祖謙以病丐祠,故寵之。
崇儒宋會要輯稿崇儒五編纂書籍獻書升秩 獻書升秩 【宋會要】 太宗太平興國五年八月,以鄉貢進士孟瑜為光州固始縣主簿。
瑜長沙人,嘗着《野史》三十卷。
石熙載在湖南時,瑜嘗出入門下,頗見厚。
至是來獻,其所著書,熙載以言,而有是命。
雍熙三年正月,著作佐郎樂史獻所著書《貢舉事》二十卷、《登科記》三十(二)卷、《題解》二十卷、《唐登科文選》五十卷、《唐孝悌錄》十五卷、續五卷、《續卓異〔記〕》三卷。
太宗嘉(定)[之],以史為著作郎,直史館。
淳化三年七月,翰林承旨蘇易簡獻故著作郎直史館羅處約平生所著文十卷,号《東觀集》。
易簡與處約俱蜀人,少相友善。
哀其死也,收拾遺草上之。
诏藏史館。
至道元年五月十九日,同州馮翊縣民李元真詣阙獻《養蠶經》一卷,有司以非前代名賢所撰,不敢以聞。
帝遽索觀之,憐其不忘本業,留書禁中。
賜元真錢一萬。
二年四月,知長州樂史獻《總仙集》三十七卷,并《目錄》四卷。
帝宣示宰臣等,稱其從政之餘,能有諲述,诏付史館。
真宗鹹平二年五月該條内容與上下文不協,原眉批:「鹹平二年條,可歸召試除職。
」,比部員外郎刁衎獻《本說》十卷,召試學士院,授秘閣校理。
三年四月,直昭文館勾中正上石本大小篆、八分三體書《孝經》。
真宗召至便殿坐,問其直館凡幾歲。
中正言:「太平興國二年自潞州錄事召入,太宗擢寘館殿」。
帝又問所書《孝經》幾許時方畢,曰:「凡十年。
」遂賜金紫。
藏其 書于秘閣。
仍命别進三本送三館。
八月二十四日,又賜中正诏書曰:「汝志在儒書,精通字學。
得史籀之舊法,見蔡邕之古文。
深窮旨歸,老益遒健。
省閱之外,嘉孍尤多。
」 八月十八日,翰林學士承旨宋白言:「看詳爛柯山人蔡望所進《新注陰符經》,難于施行,乞付史館。
」從之。
望特授中嶽廟主簿。
四年正月,武勝軍節度使知河南府李至表上故史館編修楊文舉所注尹玉羽《春秋字源賦》,诏以賦送秘閣,賜文舉子甯同學究出身。
十二月,工部侍郎緻仕朱昂上《資理論》三卷,诏付史館,仍令寫本留中。
六年五月,知廣州(陵)[淩]策獻《海外諸蕃地裡圖》。
八月,太仆少卿直秘閣錢惟演上《鹹平聖政錄》二卷。
景德元年五月,直昭文館宋惟翰獻新注揚雄《太玄經》十卷,诏付史館。
二(十)[年]十一月,二年:原作「二十」,眉批:「渭清按:『二十』是二年之誤」。
因據改南郊鹵簿使王欽若上《鹵簿記》三卷,诏獎之,《記》付史館。
大中祥符五年正月,以懷安軍鹿鳴山人黃敏為本軍助教。
敏通經術,嘗注《九經餘義》四百九十篇。
轉運使滕涉以其書上進,帝令學士晁迥等看詳,迥等言:「所著撰甚有可采。
」故特有是命。
九年九月六日,大理寺丞郭昭度上其父翰林侍讀學士贽集三十卷,诏賜名《文懿集》,仍付史館。
贽谥文懿,因以名集。
天禧二年七月十八日,富順監言:「本監神龜山人李見撰《易樞》十卷。
」诏附遞以聞。
五年五月,太常博士鄭向表進所撰《五代開皇紀》三十卷,及《天 禧聖德頌》一首,求試。
诏令與優便任使。
仁宗天聖元年七月十七日,龍圖閣直學士馮元、禦史中丞劉筠、知制诰錢易、龍圖閣(侍)[待]制縢涉、劉烨、知雜蔡齊表上徐州文學劉顔集《輔弼(召)[名]對》并目錄四十一卷,诏顔與家便簿、尉,仍谕宰臣等以所進書甚有可采,見令錄本,以備觀覽。
九月十六日,中書門下言:「将作監緻仕胡(但)[旦]先撰《漢春秋》一百卷,久未進納。
」诏令本州島附遞進納,候(緻)[至]取旨。
二年二月,州以旦書上進,诏授秘書監緻仕,仍命一子為京寺主簿。
二年六月,故司空緻仕贈中書令張齊賢妻臨淮郡夫人柴氏上齊賢《文集》,仍言孫男子奭進士登第,曆官兩任,乞為末品京官。
诏與奉禮郎。
五年二月,知甯州楊及上《重修五代史》。
仁宗曰:「五代亂離,事多淺近。
」宰臣王曾等曰:「五代安危之迹,本末昭然,其餘可為鑒誡,而不足師法。
」帝深以為然。
十二月二十二日二十二日:《玉海》卷四七作「二十一日辛卯」。
,秘書監緻仕胡旦上《演聖通論》七十二卷、《五代史略》四十三卷、《将帥要略》五十三卷,乞給賜錢米,充紙劄之費,仍乞男彤賜一名目。
诏襄州舊俸外,月特給米麥各三石,彤與文資官。
景佑元年正月十三日,刑部員外郎、河北轉運使王沿上《春秋集傳》(五十)[十五]卷。
帝嘉其好學,降诏獎谕。
仍加直昭文館。
十月十三日,知制诰丁度上《春牛經序》,诏編修院令司天監再看詳,寫錄以聞。
編修院言:「與司天監王立等看詳修定,乞改名《土牛 經》,送崇文院镂闆頒行。
」從之。
十二月二十一日,都官員外郎充崇政殿說書兼國子監直講賈昌朝上言:「撰到《春秋要論》五冊,如堪聖覽,乞付臣點句及音切字,乞進納。
」诏昌朝令舍人院試。
寶元二年二月一日,太常丞詹庠上《君臣龜鑒》六十卷。
诏書獎谕,仍令審官院與先次差遣。
康定元年三月十八日,太子中允阮逸上《锺律制議》并圖三卷,诏送秘閣。
七月五日,集賢校理李昭遘上《太宗晉邸聖制》三卷、《永熙政範》二卷。
降诏褒谕。
九月四日,翰林學士晁宗悫等上大理評事蘇舜賓集《獻納大典》一百卷。
翰林學士王堯臣等上前渭州軍事推官魏庭堅撰《四夷龜鑒》三十卷。
殿中丞充武勝軍院伴讀王琥獻《平戎萬略》。
大理寺丞王缜上《少陽佳範》十卷。
诏舜賓、庭堅候得替與試,琥、缜降诏獎谕,書并送史館。
十二月十七日,翰林學士王堯臣上通判滑州秘書丞蔡亶撰《通志論》十三篇,「備言攻守之策,如其可采,乞于陝西緣邊任使。
」诏知幹州。
二年二月十日,右班殿直閣門祗候濠州都監趙珣上所撰《聚米圖》,诏(詢)[珣]赴阙。
八月,诏臣僚子孫進納家集,須得盡以編錄。
如或分次重疊投進,苟求恩澤者,仰中書勘會以聞,必行朝典。
慶曆五年閏五月閏五月:《長編》卷一五六本年作「六月」。
,龍圖閣直學士歐陽修上澤州進士劉羲叟注釋司馬遷《天官書》及着《洪範災異》,召試舍人院,命以為試大理評事。
六年七月九日,參 知政事宋庠上所撰《紀年通譜》。
庠取十七代正史,并百家雜說,凡正僞年号成一書,诏送史館。
八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