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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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投進,在外于所在州軍附遞以聞。

    」先是中書舍人曾肇言:「臣伏讀《詩》《書》,見周成王即政之初,咨嗟求助,至于再三。

    群臣進戒,亦皆至誠懇恻,無所諱避。

    然考其時,猶在除喪朝廟之後。

    及康王嗣位,自乙醜至癸酉纔九日,而君臣更相訓告,如恐不及。

    豈非天位至重,守之至難,祗畏恐懼,尤在其始。

    今陛下踐祚之初,臣願修轉對之制,下不諱之令,明诏百官,下及庶民,使得極言時政,無有所隐。

    庶以鼓動天下敢言之氣,纾發郁湮壅塞之情。

    當今先務,無易此者,惟聖明亟行之。

    」乃下此诏。

    既而以奉議郎鄭敦義為承議郎,左班殿直高士育為承務郎,韶州仁化縣令鹿敏求為承事郎。

    賜大學上舍生何大正同進士出身,及開封府進士呂彥祖并為初等官。

    大正直州司法參軍,彥祖淄州司戶參軍。

    鄭敦義、高士育、鹿敏求仍令合門引見上殿。

    後又賜太學生江緯進士及第,仍召對,為處州缙雲縣令。

    皆以應诏上書推賞也。

    行之内,人有所懷, 五月十一日,臣僚上言: 「伏見陛下發德音,下明诏,使臣直言,毋有所隐諱。

    況诏書已有『其言可用,朕則有賞』之文,則宜實其言以信天下。

    臣伏聞治平四年,神宗皇帝踐祚之初,即求直言,尋又下诏:『上書言事人所陳政事時務,材識出衆者,命官特加甄擢;其次賜(次)诏書獎谕。

    布衣則令有司召問,條對有理,量材錄用。

    』即當時谘謀勸誘,如此其詳矣。

    至有朝上書、暮召對者,是以四方萬裡,人人奮勵,争竭腹心,唯恐在後。

    伏願陛下明谕輔臣,讨尋治平四年之令,舉而行之。

    臣又伏思,上書之人所言不一,其泛論大體,指陳邪正,如此類者,自可留之禁中,以備觀覽。

    至于陳述利害,事幹有司者,即乞降付政府,委官看詳,有可施行,旋具聞奏。

    如此,則聖诏之出,不為空文,施之國家,固非小補。

    」诏差豐稷、張舜民看詳。

    後右司谏孫谔言:「差官看詳士民所上封事,臣切以為未便。

    若謂章疏繁多,聰明不及周覽,乃使臣下泛觀而曆采之,臣恐上封言事之人繼踵趨走于看詳之門,私谒者源源不已也。

    願收還其書,于燕閑之餘,時取而觀之,間有可采,褒以爵賞,則命令尊而天下勸矣。

    」诏前差豐稷、張舜民看詳指揮勿行。

     徽宗宗甯五年正月十二日,诏:「朕以寡昧,奉承大烈,夙夜祗惕,靡敢康甯。

    冀以仰當天心,感格和氣。

    方孟春之夕,星文變見,推原載籍,茲謂大異。

    豈朕德弗類,政刑罔中,皇天動威,以示譴告永惟厥咎,朕甚懼焉。

    已避 正殿、損常膳,中外臣僚等并許直言朝政阙失,朕将親覽,虛心以改。

    庶幾古先哲王克正厥事,以銷幹象之變。

    」 十五日,诏:「比诏求直言,尚慮臣僚畏避,不敢指陳阙失,可诏侍從官各具所見,實封聞奏,朕将親覽焉。

    」 二月一日,诏:「四方之遠,視聽豈能周慮有民瘼,壅于上聞,可诏逐路監司察民間疾苦,具實以聞。

    」 大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诏曰:「朕以寡昧,獲奉宗廟,顧德弗類,不足以仰當天心。

    今彗出東方,茲為大異,永思厥咎,朕甚懼焉。

    自五月十八日避正殿、損常膳,許在京任職侍從官直言朝政阙失,朕虛心以改,庶以迎休嘉之應焉。

    」 政和元年二月八日,诏:「諸路臣僚陳述民間利害,已付三司看詳。

    可令左右司置籍,每半年考校,内有補治功、實利及民者,具名取旨,随材升擢。

    」 四月四日,臣僚言:「乞内外大小之臣,應有富國裕民之術,皆許條畫以聞。

    」诏:「富民之要,無如節用。

    若講究利源,徒見紛紛。

    臣僚之議可勿行。

    」 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诏曰:「朕惟神宗皇帝上稽成周,下監百代,立常平、免役之法,以成仁民愛物之政。

    其斂散有經,其操縱有權,憲禁詳密,無敢侵紊。

    不十數年,家給人足,國豐用裕,儲峙衍溢,粟腐而貫朽。

    雖中更隳弛,費出無藝,而積歲用之,靡有殚竭,何其盛哉!朕夙寤晨興,思庶幾焉。

    永惟紹聖之纂承,以迄于今,緝之熙之,罔或遑甯。

    今縣官之費不給,而民财亦屈。

    算計見 ,若彼其遠,其故何哉豈吏奉吾诏不勤,而恻怛之意不加欤抑狎于餘習而詭法,以成其私者衆欤将時異事殊,而奉行者未得其職欤此朕之所憫也。

    宜令諸路提舉司推原熙豐立法之意,參究方今利害之實,何修何飾,而可以追複前日之盛,條具以聞,朕将擇其中而施行之。

    」 宣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語)[诏]:「河北、燕山邊事,理宜詢訪利害,選用人材。

    許文武臣僚等經尚書省投狀自,并獻緊切利害。

    開封府牓谕。

    」 二十二日,诏曰:「朕獲承祖宗休德,托于士民之上,二紀于茲。

    雖兢業存于中心,而過咎形于天下。

    蓋以寡昧之資,藉盈成之業,言路壅蔽,導谀日聞,恩幸恃權,貪饕得志。

    搢紳賢能陷于賞籍,政事興廢拘于紀年。

    賦斂竭生民之财,戍(後)[役]見而朕不悟,衆庶怨怼而朕不知。

    追惟己愆,悔之何及。

    已下信诏,大革弊端;仍命輔臣,蠲除宿害。

    凡茲引咎,興自朕躬,庶以少謝天人譴怒之心,保全祖宗艱難之業。

    慨念前此數有诏旨,如下令以求直言,修政以應天變。

    行之未久,奪于權臣,乃複歸咎建議臣僚,使号令不信,士氣沮傷。

    今日所行,質諸天地,後複更易,何以有邦。

    況當今急務在通下情,不諱切直之言,兼收智勇之士,思得奇策,庶能解紛。

    望四海勤王之師,宣二邊禦敵之困軍伍之力。

    多作無益,侈靡成風。

    利源酤榷已盡,而牟利者尚肆誅求;諸郡衣糧不時,而冗食者坐享富貴。

    災異 略。

    永念累聖仁厚之德,涵養天下百年之餘,豈無四方忠義之人,來徇國家一日之急應天下方鎮、郡邑守令,各率師(慕)[募]衆,勤(正)[王]捍邊。

    能立奇功者,并優加異(常)[賞],不限常制。

    (章)[草]澤之中,懷抱異材,能為國家建大計、定大事,或出使疆外者,并不次任使,其尤異者以将相待之。

    中外臣僚士庶,并許實封直言極谏,詣登聞檢院、通進司投進,朕當親覽。

    雖有失當,亦不加罪。

    」 欽宗靖康元年正月一日,诏曰:「木從繩則正,後從谏則聖。

    朕獲保大器,思聞蓋言。

    應朝廷之阙失,政令之僻違,保邦禦俗之方,安民禦戎之策,詢于有衆,鹹極敷陳。

    雖有過差,必無罪譴。

    自今中外臣庶,并許實封直言得失以聞。

    」三月一日,诏侍從之臣,雖非本職,特許言事。

     高宗建炎元年五月一日,诏:「應監司州縣違法賦斂,涉于掊克,或科配大買物色,實有擾害,及應幹民間疾苦事件,并許中外臣庶詳具利害,經所屬官司陳述繳奏,或詣阙投進。

    當議者悉較正施行。

    雖語言诋讦,亦不加罪。

    」 十二月三十日,诏曰:「朕以眇躬,獲嗣大統。

    以一心之思慮,而圖四海之安危,以一己之見聞,而萬機之情僞,非盡臣工之謀議,曷臻方夏之敉甯肆敷朕心,曆告列位。

    自今服采在職,其各悉心極言。

    凡言動舉措之過差,暨軍旅财用之阙失,人情之逆順,政事之否(藏)[臧],号令不便于民,法制無益于國,若将施設,鹹得指陳。

    或抗章而盡辭,或造膝而 入告。

    務從簡直,以便聽觀。

    咨爾有位,體至意焉。

    」 二年四月十三日,诏諸路監司條具靖康以來,凡棄城逃遁者某人,保城力守者某人,書其功罪,着其賞罰。

    賞太薄者厚加其賞,罰太輕者嚴正其罰,罪狀未聞者付之有司推明,使守土之臣,有以懲勸。

     三年二月十九日,诏:「國(少)[步]艱難,謀慮之士鹹願獻陳,往往無路達于朝廷。

    令左右司輪官設次延接,看詳所陳,納尚書省。

    」 二十七日,诏曰:「朕以菲躬,遭時多故,舉事失當,知人不明。

    昨以宰臣非才才:原作「求」,據《建炎要錄》卷二○改。

    ,任用既久,專執己見,壅塞下情,懷忠者不能自明,論事者不得盡達,以緻邊備廢而莫講,鄰敵至而不知,事出倉皇,匹馬南渡。

    臣庶陷沒,士卒逋逃,府藏殚殘,井邑隳廢。

    深思厥咎,在予一人。

    既已悔過責躬,洗心改事,極夤畏以荅天譴,肆沛宥以慰人心,放斥宮(殡)[嫔],貶損服禦,罷黜宰輔黜:原作「出」,據《建炎要錄》卷二○改。

    ,收召隽良。

    尚慮多方,未知朕志,肆加播告,用見忱誠。

    自今政事阙遺,民俗利病,或有關于國體,或有益于邊防,并許中外士民直言陳奏。

    朕當躬覽,采擇施行,旌擢其人,庸示勸獎。

    言之或失,朕不汝尤。

    咨爾萬邦,欽予至意。

    」 六月二日,诏宰執:「可來日召郎官以上赴都堂,宣谕朕旨,各言朕之過失,政事失當,百姓疾苦。

    庶可以收人心,召和氣,消天變。

    各令實封以聞。

    」上謂輔臣曰:「太史奏,久陰霖雨不止,占為陰盛,下有陰謀。

    霖雨者原本缺所緻,早晚差寒,天道不順,寒陰反節。

    朕 觀《晉書天文志》備言其證,恐政失其當,以召天變。

    」呂頤浩奏曰:「陛下憂勤庶政,臣等輔政無狀。

    宰相之職,燮理陰陽,在漢故事,遇災異則策免三公。

    今日臣實任其咎。

    」上曰:「此朕不德所緻,豈可咎卿」故降是诏。

     閏八月一日,内降诏曰:「朕嗣位累年,寅奉基緒,愛育生靈,凡可以和戎息兵者,卑辭降禮,無所不至。

    而敵人猖蹶,迫逐陵犯,未有休息之期,朕甚悼之。

    比命杜充提兵防淮杜充:原作「杜克」,據《建炎要錄》卷二七改。

    ,然大江之北,左右應接,我之所守者一;由荊襄至通、泰,敵之可來者五六敵:原作「适」,據《建炎要錄》卷二七改。

    。

    兵家勝負,難可豫言,議者衆多,未易()[偏]廢,轸念旬月,莫适決擇。

    朕定居建康,不複移跸,與夫右趨嶽、鄂,左駐吳、越,山川形勢,地利人情,孰安孰(安)危,孰利孰害以至彼我之所長,步騎之所宜,何險可守,何地可戰某路之錢帛可緻,某郡之谷可漕其各悉心以緻思,明以告朕。

    昔漢高謀臣良将多矣,都雒之計已定,及聞婁敬一言,而入關之意立決。

    況吾士大夫之确論,朕豈不能虛懷而樂從之哉三省可召應行在職事官兵條具以聞。

    」是日,輔臣呂頤浩召百官就都堂,應诏條具駐跸事共二十五封,至晚進入。

    翌日,上宣谕曰:「昨晚臣僚條具事,猶未曾觀。

    國家大事,召百官議,蓋亦古制,如陸贽奏議是也。

    」頤浩曰:「祖宗時,遇大事亦召公卿集議。

    」王绹曰:「《書》所謂大疑謀及卿士。

    」上曰:「但恐封事中趣向必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