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 太史公自序第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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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
【索隐】:南正重以司天,火正黎以司地。
案:張晏雲“南方,陽也。
火,水配也。
水為陰,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職”。
臣瓚以為重黎氏是司天地之官,司地者宜曰北正,古文作“北”字,非也。
揚雄、谯周并以為然。
案:國語“黎為火正,以淳曜敦大,光照四海”,又幽通賦雲“黎淳曜於高辛”,則“火正”為是也。
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
集解應劭曰:“封為程國伯,休甫,字也。
”【索隐】: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序天地也。
據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颛顼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别,而史遷意欲合二氏為一,故總雲“在周,程伯休甫其後”,非也。
然案彪之序及幹寶皆雲司馬氏,黎之後是也。
今總稱伯休甫是重黎之後者,凡言地即舉天,稱黎則兼重,自是相對之文,其實二官亦通職。
然休甫則黎之後也,亦是太史公欲以史為己任,言先代天官,所以兼稱重耳。
正義括地志雲:“安陵故城在雍州鹹陽東二十一裡,周之程邑也。
” 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正義】:司馬彪序雲:“南正黎,後世為司馬氏。
” 司馬氏世典周史。
【索隐】:案:司馬,夏官卿,不掌國史,自是先代兼為史。
衛宏雲“司馬氏,周史佚之後”,不知何據。
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
【集解】:張晏曰:“周惠王、襄王有子穨、叔帶之難,故司馬氏奔晉。
” 晉中軍随會奔秦, 【索隐】:案左氏,随會自晉奔秦,後乃奔魏,自魏還晉,故漢書雲會奔秦魏也。
而司馬氏入少梁。
【索隐】:古梁國也,秦滅之,改曰少梁,後名夏陽。
【正義】:案春秋,随會奔秦,其後自秦入魏而還晉也。
随會為晉中軍将。
少梁,古梁國也,嬴姓,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裡,是時屬晉。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
其在衛者,相中山。
【集解】:徐廣曰:“名喜也。
” 在趙者, 【索隐】:案:何法盛晉書及司馬氏系本名凱。
【正義】:何法盛晉書及晉谯王司馬無忌司馬氏系本皆雲名凱。
以傳劍論顯, 【集解】:服虔曰:“世善傳劍也。
”蘇林曰:“傳手搏論而釋之。
”晉灼曰:“史記吳起贊曰‘非信仁廉勇,不能傳劍論兵書’也。
”【索隐】:服虔雲:“代善劍也。
”按:解所以稱傳也。
蘇林雲傳作“搏”,言手搏論而釋之,所以知名也。
蒯聩 【正義】:五怪反。
如淳雲:“刺客傳之蒯聩也。
” 其後也。
在秦者名錯,與張儀争論,於是惠王使錯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集解】:蘇林曰:“守,郡守也。
” 錯孫靳, 【集解】:徐廣曰:“一作‘蕲’。
”【索隐】:上音七各反,下音紀釁反。
漢書作“蕲”。
事武安君白起。
而少梁更名曰夏陽。
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 【集解】:文穎曰:“趙孝成時。
” 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 【索隐】:下音尤。
李奇曰“地名,在鹹陽西”。
按三秦記,其地後改為李裡者也。
葬於華池。
【集解】:晉灼曰:“地名,在鄠縣。
”【索隐】:晉灼雲在鄠縣,非也。
案司馬遷碑在夏陽西北四裡。
【正義】:括地志雲:“華池在同州韓城縣西南七十裡,在夏陽故城西北四裡。
” 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蒯聩玄孫卬 【索隐】:案:晉谯國司馬無忌作司馬氏系本,雲蒯聩生昭豫,昭豫生憲,憲生卬。
為武信君将 【集解】:徐廣曰:“張耳傳雲武臣自号武信君。
”【索隐】:案漢書,武臣号武信君。
而徇朝歌。
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
【索隐】:漢書雲項羽封卬為殷王。
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内郡。
昌生無澤, 【索隐】:漢書作“毋擇”,并音亦也。
無澤為漢巿長。
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
【集解】:蘇林曰:“長安北門也。
”瓚曰:“長安城無高門。
”【索隐】:案:蘇說非也。
案遷碑,在夏陽西北,去華池三裡。
【正義】:括地志雲:“高門原俗名馬門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裡。
漢司馬遷墓在韓城縣南二十二裡。
夏陽縣故城東南有司馬遷冢,在高門原上也。
” 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集解】:如淳曰:“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
”瓚曰:“百官表無太史公。
茂陵中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
”索隐案茂陵書,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則“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雲“公”也。
然稱“太史公”皆遷稱述其父所作,其實亦遷之詞,而如淳引衛宏儀注稱“位在丞相上”,謬矣。
案百官表又無其官。
且修史之官,國家别有著撰,則令郡縣所上圖書皆先上之,而後人不曉,誤以為在丞相上耳。
【正義】:虞喜志林雲:“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
尊天之道,其官屬仍以舊名尊而稱也。
”案:下文“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又雲“卒三歲而遷為太史公”,又雲“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又雲“汝複為太史,則續吾祖矣”,觀此文,虞喜說為長。
乃書談及遷為“太史公”者,皆遷自書之。
漢舊儀雲“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
然瓚及韋昭、桓譚之說皆非也。
以桓譚之說釋在武本紀也。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 【正義】:天官書雲“星則唐都”也。
受易於楊何, 集解徐廣曰:“菑川人。
” 習道論於黃子。
【集解】:徐廣曰:“儒林傳曰黃生,好黃老之術。
” 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 【正義】:布内反。
顔雲:“悖,惑也。
各習師書,惑於所見也。
” 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 【集解】:張晏曰:“謂易系辭。
”【正義】:張晏雲“謂易系辭”。
案:下二句是系辭文也。
“天下一緻而百慮,同歸而殊塗。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索隐】:案:六家同歸於正,然所從之道殊塗,學或有傳習省察,或有不省者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 【集解】:徐廣曰:“一作‘詳’。
”骃案:李奇曰“月令星官,是其枝葉也”。
【索隐】:案:漢書作“大詳”,言我觀陰陽之術大詳。
而今此作“祥”,於義為疏也。
【正義】:顧野王雲:“祥,善也,吉兇之先見也。
” 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 【正義】:言拘束於日時,令人有所忌畏也。
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 【正義】:韋雲:“墨翟之術也,尚儉,後有随巢子傳其術也。
” 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 【索隐】:徧音遍。
遍循,言難盡用也。
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 【索隐】:案:名家流出於禮官。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必也正名乎”。
案:名家知禮亦異數,是儉也;受命不受辭,或失其真也。
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索隐】:贍音巿豔反。
漢書作“澹”,古今字異也。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
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 【集解】:如淳曰:“‘知雄守雌’,是去健也。
‘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去羨也。
” 绌聰明, 【索隐】:如淳曰:“‘不尚賢’,‘絕聖棄智’也。
” 釋此而任術。
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
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 【集解】:張晏曰:“八位,八卦位也。
十二度,十二次也。
二十四節,就中氣也。
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 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
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 【索隐】:案:自此已下韓子之文,故稱“曰”。
土階三等,茅茨不翦, 【正義】:屋蓋曰茨,以茅覆屋。
采椽不刮。
【索隐】:韋昭雲:“采椽,栎榱也。
”【正義】:采取為椽,不刮削也。
食土簋, 集解徐廣曰:“一作‘塯’。
”骃案:服虔曰“土簋,用土作此器”。
啜土刑, 【正義】:顔雲:“簋,所以盛飯也。
刑,所以盛羹也。
土謂燒土為之,即瓦器也。
” 粝粱之食, 【集解】:張晏曰:“一斛粟,七?米,為粝。
”瓚曰:“五鬥粟,三鬥米,為粝。
音剌。
”韋昭曰:“粝,蹐也。
”【索隐】:服虔雲:“粝,粗米也。
”三倉雲:“粱,好粟。
”【正義】:粝,粗米也,脫粟也。
粱,粟也。
謂食脫粟之粗飯也。
藜霍之羹。
【正義】:藜,似藿而表赤。
藿,豆葉也。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 【正義】:以桐木為棺,厚三寸也。
舉音不盡其哀。
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
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長,雖百長弗能廢也。
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
【索隐】:案:禮,親親父為首,尊尊君為首也。
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
【索隐】:南正重以司天,火正黎以司地。
案:張晏雲“南方,陽也。
火,水配也。
水為陰,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職”。
臣瓚以為重黎氏是司天地之官,司地者宜曰北正,古文作“北”字,非也。
揚雄、谯周并以為然。
案:國語“黎為火正,以淳曜敦大,光照四海”,又幽通賦雲“黎淳曜於高辛”,則“火正”為是也。
唐虞之際,紹重黎之後,使複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
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後也。
集解應劭曰:“封為程國伯,休甫,字也。
”【索隐】: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序天地也。
據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颛顼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别,而史遷意欲合二氏為一,故總雲“在周,程伯休甫其後”,非也。
然案彪之序及幹寶皆雲司馬氏,黎之後是也。
今總稱伯休甫是重黎之後者,凡言地即舉天,稱黎則兼重,自是相對之文,其實二官亦通職。
然休甫則黎之後也,亦是太史公欲以史為己任,言先代天官,所以兼稱重耳。
正義括地志雲:“安陵故城在雍州鹹陽東二十一裡,周之程邑也。
” 當周宣王時,失其守而為司馬氏。
【正義】:司馬彪序雲:“南正黎,後世為司馬氏。
” 司馬氏世典周史。
【索隐】:案:司馬,夏官卿,不掌國史,自是先代兼為史。
衛宏雲“司馬氏,周史佚之後”,不知何據。
惠襄之間,司馬氏去周適晉。
【集解】:張晏曰:“周惠王、襄王有子穨、叔帶之難,故司馬氏奔晉。
” 晉中軍随會奔秦, 【索隐】:案左氏,随會自晉奔秦,後乃奔魏,自魏還晉,故漢書雲會奔秦魏也。
而司馬氏入少梁。
【索隐】:古梁國也,秦滅之,改曰少梁,後名夏陽。
【正義】:案春秋,随會奔秦,其後自秦入魏而還晉也。
随會為晉中軍将。
少梁,古梁國也,嬴姓,在同州韓城縣南二十二裡,是時屬晉。
自司馬氏去周適晉,分散,或在衛,或在趙,或在秦。
其在衛者,相中山。
【集解】:徐廣曰:“名喜也。
” 在趙者, 【索隐】:案:何法盛晉書及司馬氏系本名凱。
【正義】:何法盛晉書及晉谯王司馬無忌司馬氏系本皆雲名凱。
以傳劍論顯, 【集解】:服虔曰:“世善傳劍也。
”蘇林曰:“傳手搏論而釋之。
”晉灼曰:“史記吳起贊曰‘非信仁廉勇,不能傳劍論兵書’也。
”【索隐】:服虔雲:“代善劍也。
”按:解所以稱傳也。
蘇林雲傳作“搏”,言手搏論而釋之,所以知名也。
蒯聩 【正義】:五怪反。
如淳雲:“刺客傳之蒯聩也。
” 其後也。
在秦者名錯,與張儀争論,於是惠王使錯将伐蜀,遂拔,因而守之。
【集解】:蘇林曰:“守,郡守也。
” 錯孫靳, 【集解】:徐廣曰:“一作‘蕲’。
”【索隐】:上音七各反,下音紀釁反。
漢書作“蕲”。
事武安君白起。
而少梁更名曰夏陽。
靳與武安君阬趙長平軍, 【集解】:文穎曰:“趙孝成時。
” 還而與之俱賜死杜郵, 【索隐】:下音尤。
李奇曰“地名,在鹹陽西”。
按三秦記,其地後改為李裡者也。
葬於華池。
【集解】:晉灼曰:“地名,在鄠縣。
”【索隐】:晉灼雲在鄠縣,非也。
案司馬遷碑在夏陽西北四裡。
【正義】:括地志雲:“華池在同州韓城縣西南七十裡,在夏陽故城西北四裡。
” 靳孫昌,昌為秦主鐵官,當始皇之時。
蒯聩玄孫卬 【索隐】:案:晉谯國司馬無忌作司馬氏系本,雲蒯聩生昭豫,昭豫生憲,憲生卬。
為武信君将 【集解】:徐廣曰:“張耳傳雲武臣自号武信君。
”【索隐】:案漢書,武臣号武信君。
而徇朝歌。
諸侯之相王,王卬於殷。
【索隐】:漢書雲項羽封卬為殷王。
漢之伐楚,卬歸漢,以其地為河内郡。
昌生無澤, 【索隐】:漢書作“毋擇”,并音亦也。
無澤為漢巿長。
無澤生喜,喜為五大夫,卒,皆葬高門。
【集解】:蘇林曰:“長安北門也。
”瓚曰:“長安城無高門。
”【索隐】:案:蘇說非也。
案遷碑,在夏陽西北,去華池三裡。
【正義】:括地志雲:“高門原俗名馬門原,在同州韓城縣西南十八裡。
漢司馬遷墓在韓城縣南二十二裡。
夏陽縣故城東南有司馬遷冢,在高門原上也。
” 喜生談,談為太史公。
【集解】:如淳曰:“漢儀注太史公,武帝置,位在丞相上。
天下計書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
遷死後,宣帝以其官為令,行太史公文書而已。
”瓚曰:“百官表無太史公。
茂陵中書司馬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
”索隐案茂陵書,談以太史丞為太史令,則“公”者,遷所著書尊其父雲“公”也。
然稱“太史公”皆遷稱述其父所作,其實亦遷之詞,而如淳引衛宏儀注稱“位在丞相上”,謬矣。
案百官表又無其官。
且修史之官,國家别有著撰,則令郡縣所上圖書皆先上之,而後人不曉,誤以為在丞相上耳。
【正義】:虞喜志林雲:“古者主天官者皆上公,自周至漢,其職轉卑,然朝會坐位猶居公上。
尊天之道,其官屬仍以舊名尊而稱也。
”案:下文“太史公既掌天官,不治民,有子曰遷”,又雲“卒三歲而遷為太史公”,又雲“太史公遭李陵之禍”,又雲“汝複為太史,則續吾祖矣”,觀此文,虞喜說為長。
乃書談及遷為“太史公”者,皆遷自書之。
漢舊儀雲“太史公秩二千石,卒史皆秩二百石”。
然瓚及韋昭、桓譚之說皆非也。
以桓譚之說釋在武本紀也。
太史公學天官於唐都, 【正義】:天官書雲“星則唐都”也。
受易於楊何, 集解徐廣曰:“菑川人。
” 習道論於黃子。
【集解】:徐廣曰:“儒林傳曰黃生,好黃老之術。
” 太史公仕於建元元封之間,愍學者之不達其意而師悖, 【正義】:布内反。
顔雲:“悖,惑也。
各習師書,惑於所見也。
” 乃論六家之要指曰: 易大傳: 【集解】:張晏曰:“謂易系辭。
”【正義】:張晏雲“謂易系辭”。
案:下二句是系辭文也。
“天下一緻而百慮,同歸而殊塗。
”夫陰陽、儒、墨、名、法、道德,此務為治者也,直所從言之異路,有省不省耳。
【索隐】:案:六家同歸於正,然所從之道殊塗,學或有傳習省察,或有不省者耳。
嘗竊觀陰陽之術,大祥 【集解】:徐廣曰:“一作‘詳’。
”骃案:李奇曰“月令星官,是其枝葉也”。
【索隐】:案:漢書作“大詳”,言我觀陰陽之術大詳。
而今此作“祥”,於義為疏也。
【正義】:顧野王雲:“祥,善也,吉兇之先見也。
” 而衆忌諱,使人拘而多所畏; 【正義】:言拘束於日時,令人有所忌畏也。
然其序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儒者博而寡要,勞而少功,是以其事難盡從;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禮,列夫婦長幼之别,不可易也。
墨者 【正義】:韋雲:“墨翟之術也,尚儉,後有随巢子傳其術也。
” 儉而難遵,是以其事不可遍循; 【索隐】:徧音遍。
遍循,言難盡用也。
然其彊本節用,不可廢也。
法家嚴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名家使人儉而善失真; 【索隐】:案:名家流出於禮官。
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必也正名乎”。
案:名家知禮亦異數,是儉也;受命不受辭,或失其真也。
然其正名實,不可不察也。
道家使人精神專一,動合無形,贍足萬物。
【索隐】:贍音巿豔反。
漢書作“澹”,古今字異也。
其為術也,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與時遷移,應物變化,立俗施事,無所不宜,指約而易操,事少而功多。
儒者則不然。
以為人主天下之儀表也,主倡而臣和,主先而臣随。
如此則主勞而臣逸。
至於大道之要,去健羨, 【集解】:如淳曰:“‘知雄守雌’,是去健也。
‘不見可欲,使心不亂’,是去羨也。
” 绌聰明, 【索隐】:如淳曰:“‘不尚賢’,‘絕聖棄智’也。
” 釋此而任術。
夫神大用則竭,形大勞則敝。
形神騷動,欲與天地長久,非所聞也。
夫陰陽四時、八位、十二度、二十四節 【集解】:張晏曰:“八位,八卦位也。
十二度,十二次也。
二十四節,就中氣也。
各有禁忌,謂日月也。
” 各有教令,順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則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
夫春生夏長,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經也,弗順則無以為天下綱紀,故曰“四時之大順,不可失也”。
夫儒者以六藝為法。
六藝經傳以千萬數,累世不能通其學,當年不能究其禮,故曰“博而寡要,勞而少功”。
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禮,序夫婦長幼之别,雖百家弗能易也。
墨者亦尚堯舜道,言其德行曰:“堂高三尺, 【索隐】:案:自此已下韓子之文,故稱“曰”。
土階三等,茅茨不翦, 【正義】:屋蓋曰茨,以茅覆屋。
采椽不刮。
【索隐】:韋昭雲:“采椽,栎榱也。
”【正義】:采取為椽,不刮削也。
食土簋, 集解徐廣曰:“一作‘塯’。
”骃案:服虔曰“土簋,用土作此器”。
啜土刑, 【正義】:顔雲:“簋,所以盛飯也。
刑,所以盛羹也。
土謂燒土為之,即瓦器也。
” 粝粱之食, 【集解】:張晏曰:“一斛粟,七?米,為粝。
”瓚曰:“五鬥粟,三鬥米,為粝。
音剌。
”韋昭曰:“粝,蹐也。
”【索隐】:服虔雲:“粝,粗米也。
”三倉雲:“粱,好粟。
”【正義】:粝,粗米也,脫粟也。
粱,粟也。
謂食脫粟之粗飯也。
藜霍之羹。
【正義】:藜,似藿而表赤。
藿,豆葉也。
夏日葛衣,冬日鹿裘。
”其送死,桐棺三寸, 【正義】:以桐木為棺,厚三寸也。
舉音不盡其哀。
教喪禮,必以此為萬民之率。
使天下法若此,則尊卑無别也。
夫世異時移,事業不必同,故曰“儉而難遵”。
要曰彊本節用,則人給家足之道也。
此墨子之所長,雖百長弗能廢也。
法家不别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則親親尊尊之恩絕矣。
【索隐】:案:禮,親親父為首,尊尊君為首也。
可以行一時之計,而不可長用也,故曰“嚴而少恩”。
若尊主卑臣,明分職不得相逾越,雖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