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秦漢時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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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之利,皆較田農為饒,故《貨殖傳》言其人與千戶侯等,橋姚、馬援、班壹等,已見第十五章第二節矣。
《三國·吳志·孫休傳注》引《襄陽記》,言李衡每欲治家,其妻辄不聽。
後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
臨死,敕兒曰:“汝母惡吾治家,故窮如是。
然吾州裡有千頭木奴,不責女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
”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
此太史公之言之驗也。
然此等事必有廣土,乃能為之,當時山澤多為豪強所占,故平民享其利者甚寡。
惟南方生業,不如北方之盛,故人民猶克分享其利焉。
《漢書·地理志》言楚地民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蓏蠃蛤,食物常足是也。
《漢書·王莽傳》:莽以費興為荊州牧,問到部方略。
興對曰“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
間者國張六管,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
”莽怒,免興官。
然後亦卒開山澤之防。
《後漢書·劉般傳》:明帝時禁民二業。
般上言:“郡國以官禁二業,至有田者不得漁捕。
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
且以冬春閑月,不妨農事。
”可見其利之饒。
此王匡、王鳳等,所由能入野澤偷活也。
即北方亦有其利,但較南方為微耳。
龔遂為渤海大守,秋冬課民收斂,益畜果實菱芡,勞來循行,郡中皆有蓄積。
後漢和帝永元五年,令郡縣勸民蓄疏食以助五谷。
(5)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十一年、十二年、十五年,亦有被災之處,山林陂澤,勿收假稅之诏。
安帝永初二年,诏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疏食。
桓帝永興二年,诏司隸校尉、部刺史:蝗災為害,水變仍至。
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
皆民食不限谷物之證。
建武之初,野谷旅生,人收其利。
《後漢書·光武紀》建武二年。
馮異之入關也,軍士悉以果實為糧。
:獻帝幸安邑,亦以棗栗為糧。
《伏皇後紀》。
合《魏略》所言袁紹、袁術之事觀之,可見疏食之利,惜乎平時知務此者少也。
牧畜之利,亦必有山澤然後能為之。
如蔔式入山牧羊,吳祐牧豕于長垣澤中是。
故山澤亦為豪民之所欲兼并也。
《漢書·地理志》:丹楊郡有銅官。
豫章郡、鄱陽郡有黃金采。
諸郡國有鐵官者尤多。
《志》雲:“豫章出黃金,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
”《貢禹傳》:禹言:“今鑄錢及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銅鐵,一歲功十萬人以已上。
”蓋官辦之事,不甚計度盈虧,故其弊如此。
私家經營礦業,則得利者甚多。
猗頓用監鹽起;郭縱以鑄冶成業;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擅其利數世;蜀卓氏用鐵冶富;程鄭事冶鑄;羅裒擅鹽井之利;宛孔氏用鐵冶為業;魯丙氏以鐵冶起;皆見《貨殖傳》。
王章妻子徙合浦,以采珠緻産數百萬;皆其葷葷大者。
《史記·平準書》言縣官大空,冶鑄,煑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
蓋鹽鐵二者,于民生日用最切,故其利亦最饒矣。
第二節 工業 工官見于《漢書·地理志》者凡十:懷、河南、颍川、宛、東平陵、泰山、奉高、廣漢、洛、成都是也。
《漢書》稱孝宣之治,“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
《本紀贊》。
《三國志》稱諸葛亮亦曰:“工械技巧,物究其極。
”《後漢書·宦者傳》:蔡倫為尚方令,監作秘劍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世法。
此皆官家之業,雖不盡無裨實用,奢侈之物究多,于民生日用無與也。
《漢書·貢禹傳》:禹言:“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
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
三工官官費五千萬。
東西織室亦然。
臣禹嘗從之東宮,見賜杯案,盡文畫金銀飾。
”《循吏傳》:文翁減省少府用度,買刀、布、蜀物,赍計吏以遺博士。
如淳曰:“金馬書刀,今賜計吏是也。
作馬形,于刀環内以金镂之。
”晉灼曰:“舊時蜀郡工官作金馬書刀者,似佩刀形,金錯其拊。
”皆可見工官所造物之侈。
其關系民生日用最巨,獲利亦極多者,當推鐵器。
高後時,有司請禁粵關市鐵器,趙佗因之反叛。
後佗上文帝書,述高後令曰“毋與蠻夷外越金、鐵、田器”,則銅器亦在所禁。
《西域傳》言:自宛以西至安息,“不知鑄鐵器。
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
(6)此中疑有奪文。
教鑄作當指農器,它兵器則謂以鐵為兵也。
此中國有造于西胡最大者矣。
漢世,士能藉自然之力,制器以利民用者亦有之。
《後漢書·杜詩傳》,言其為南陽大守,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
《注》曰:“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令激水以鼓之也。
”《三國·魏志·韓暨傳》:徙監冶谒者。
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匹。
更作人排,又費功力。
暨乃因長流為水排。
計其利益,三倍于前。
又《明帝紀》青龍五年《注》引《魏略》,言其引谷水過九龍殿前,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此皆能用自然之力者也。
馬均,《杜夔傳注》作馬鈞,扶風人。
引傅玄序之曰:舊绫機五十綜者五十蹑,六十綜者六十蹑。
先生患其喪功費日,乃皆易以十二蹑。
其奇文異變,因感而作者,猶自然之成形,陰陽之無窮。
為給事中,與常侍高堂隆,骁騎将軍秦朗争論于朝。
言及指南車。
二子謂“古無指南車,記言之虛也”。
先生曰:“古有之。
未之思耳,夫何遠之有?”二子哂之。
先生曰:“虛争空言,不如試之易效也。
”于是二子遂以白明帝,诏先生作之,而指南車成。
居京都,城内有坡,可為囿,患無水以灌之,乃作翻車,令童兒轉之而灌。
水自覆,更入更出,其巧百倍于常。
其後人有上百戲者,能設而不能動也。
帝以問先生:“可動否?”對曰:“可動。
”帝曰:“其巧可益否?”對曰:“可益。
”受诏作之。
以大木雕構,使其形若輪,平地施之,潛以水發焉。
設為歌樂舞象。
至令木人擊鼓、吹箫。
作山嶽。
使木人跳丸、擲劍,緣倒立,出入自在。
百官行署,舂磨、鬥雞。
變巧百端。
見諸葛亮連弩,曰:“巧則巧矣,未盡善也。
”言作之可令加五倍。
又患發石車,敵人于樓邊縣濕牛皮,中之則堕,石不能連屬而至,欲作一輪,縣大石數十,以機鼓輪,以斷縣石,飛擊敵城,使首尾電至。
嘗試以車輪縣瓴甓數十,飛之數百步矣。
玄為言之曹羲,羲言之曹爽,爽忽忽不果試。
玄論之曰:“此既易試之事,又馬氏巧名已定,猶忽而不察,況幽深之才,無名之璞乎?”又曰:“馬先生之巧,雖古公輸般、墨翟、王爾,近漢世張平子,不能過也。
公輸般、墨翟,皆見用于時,乃有益于世。
平子雖為侍中,馬先生雖給事省中,俱不典工官,巧無益于世。
用人不當其才,聞言不試以事,良可恨也。
”張平子事,别見第十九章第七節。
諸葛亮損益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見《亮傳注》引《魏氏春秋》。
亮又作木牛、流馬,其法亦見《注》引亮集。
時蜀又有張裔,典作農戰之器;李撰,能緻思弓弩機械之巧;而吳亦有張奮,昭弟子。
能造大攻車;則一時巧思之士,為不少也。
案巧思之士,所以或有成或無成,又或雖有成而旋失其傳者,乃由其物不适于其時,故莫肯勤于試造,繼緒傳習,如蜀漢與中原戰争既息,不複須運巴、蜀之糧,逾越劍閣,則木牛流馬之制, (7)自不能不失傳矣。
然則張裔、李撰、張奮等,所由紛紛皆以造戰器聞者,亦以其時攻戰方烈也。
又凡機械之巧,必前後相因。
諸葛亮損益連弩,而馬鈞又謂其更可損益。
翻車即今水車之原,人皆謂其制始于鈞,然靈帝已用以灑南北郊路,見第十章第五節。
則當時亦必固有是物,鈞特從而損益之耳。
長巧思者不必擅文字,事記載者又或不知制器,但驚異其所成就,而不知其所自來,遂使後人忽其成功之由,一若偶然得之者,非其實也。
《三國·吳志·甘甯傳注》引《吳書》,言甯出入,步則陳車騎,水則連輕舟,侍從被文繡,所如光道路。
常以缯錦維舟,去或割棄以示奢。
此以作賊則可耳。
乃《賀齊傳》言:黃武初,魏使曹休來伐,齊住新市為拒。
齊性奢绮,尤好軍事。
兵甲器械,極為精好。
所乘船,雕刻丹镂,青蓋绛襜。
幹橹戈矛,葩瓜文畫。
弓弩矢箭,鹹取上材。
蒙沖鬥之屬,望之若山。
(8)休等憚之,遂引軍還。
世豈有雕文刻镂,可以退敵者邪?乃《朱然傳》猶以文采惟施軍器為美談。
此直是事權在手,恣意揮霍,不顧國計民生耳。
官自制器之弊有如此,亦不容不施
《三國·吳志·孫休傳注》引《襄陽記》,言李衡每欲治家,其妻辄不聽。
後密遣客十人,于武陵龍陽泛洲上作宅,種甘橘千株。
臨死,敕兒曰:“汝母惡吾治家,故窮如是。
然吾州裡有千頭木奴,不責女衣食,歲上一匹絹,亦可足用耳。
”吳末,衡甘橘成,歲得絹數千匹,家道殷足。
此太史公之言之驗也。
然此等事必有廣土,乃能為之,當時山澤多為豪強所占,故平民享其利者甚寡。
惟南方生業,不如北方之盛,故人民猶克分享其利焉。
《漢書·地理志》言楚地民以漁獵山伐為業,果蓏蠃蛤,食物常足是也。
《漢書·王莽傳》:莽以費興為荊州牧,問到部方略。
興對曰“荊、揚之民,率依阻山澤,以漁采為業。
間者國張六管,稅山澤,妨奪民之利;連年久旱,百姓饑窮,故為盜賊。
”莽怒,免興官。
然後亦卒開山澤之防。
《後漢書·劉般傳》:明帝時禁民二業。
般上言:“郡國以官禁二業,至有田者不得漁捕。
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
且以冬春閑月,不妨農事。
”可見其利之饒。
此王匡、王鳳等,所由能入野澤偷活也。
即北方亦有其利,但較南方為微耳。
龔遂為渤海大守,秋冬課民收斂,益畜果實菱芡,勞來循行,郡中皆有蓄積。
後漢和帝永元五年,令郡縣勸民蓄疏食以助五谷。
(5)其官有陂池,令得采取,勿收假稅二歲。
十一年、十二年、十五年,亦有被災之處,山林陂澤,勿收假稅之诏。
安帝永初二年,诏長吏案行在所,皆令種宿麥疏食。
桓帝永興二年,诏司隸校尉、部刺史:蝗災為害,水變仍至。
其令所傷郡國種蕪菁。
皆民食不限谷物之證。
建武之初,野谷旅生,人收其利。
《後漢書·光武紀》建武二年。
馮異之入關也,軍士悉以果實為糧。
:獻帝幸安邑,亦以棗栗為糧。
《伏皇後紀》。
合《魏略》所言袁紹、袁術之事觀之,可見疏食之利,惜乎平時知務此者少也。
牧畜之利,亦必有山澤然後能為之。
如蔔式入山牧羊,吳祐牧豕于長垣澤中是。
故山澤亦為豪民之所欲兼并也。
《漢書·地理志》:丹楊郡有銅官。
豫章郡、鄱陽郡有黃金采。
諸郡國有鐵官者尤多。
《志》雲:“豫章出黃金,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
”《貢禹傳》:禹言:“今鑄錢及諸鐵官,皆置吏,卒徒攻山取銅鐵,一歲功十萬人以已上。
”蓋官辦之事,不甚計度盈虧,故其弊如此。
私家經營礦業,則得利者甚多。
猗頓用監鹽起;郭縱以鑄冶成業;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擅其利數世;蜀卓氏用鐵冶富;程鄭事冶鑄;羅裒擅鹽井之利;宛孔氏用鐵冶為業;魯丙氏以鐵冶起;皆見《貨殖傳》。
王章妻子徙合浦,以采珠緻産數百萬;皆其葷葷大者。
《史記·平準書》言縣官大空,冶鑄,煑鹽,财或累萬金,而不佐公家之急。
蓋鹽鐵二者,于民生日用最切,故其利亦最饒矣。
第二節 工業 工官見于《漢書·地理志》者凡十:懷、河南、颍川、宛、東平陵、泰山、奉高、廣漢、洛、成都是也。
《漢書》稱孝宣之治,“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間鮮能及之”。
《本紀贊》。
《三國志》稱諸葛亮亦曰:“工械技巧,物究其極。
”《後漢書·宦者傳》:蔡倫為尚方令,監作秘劍及諸器械,莫不精工堅密,為後世法。
此皆官家之業,雖不盡無裨實用,奢侈之物究多,于民生日用無與也。
《漢書·貢禹傳》:禹言:“方今齊三服官,作工各數千人,一歲費數巨萬。
蜀、廣漢主金銀器,歲各用五百萬。
三工官官費五千萬。
東西織室亦然。
臣禹嘗從之東宮,見賜杯案,盡文畫金銀飾。
”《循吏傳》:文翁減省少府用度,買刀、布、蜀物,赍計吏以遺博士。
如淳曰:“金馬書刀,今賜計吏是也。
作馬形,于刀環内以金镂之。
”晉灼曰:“舊時蜀郡工官作金馬書刀者,似佩刀形,金錯其拊。
”皆可見工官所造物之侈。
其關系民生日用最巨,獲利亦極多者,當推鐵器。
高後時,有司請禁粵關市鐵器,趙佗因之反叛。
後佗上文帝書,述高後令曰“毋與蠻夷外越金、鐵、田器”,則銅器亦在所禁。
《西域傳》言:自宛以西至安息,“不知鑄鐵器。
及漢使、亡卒降,教鑄作它兵器”。
(6)此中疑有奪文。
教鑄作當指農器,它兵器則謂以鐵為兵也。
此中國有造于西胡最大者矣。
漢世,士能藉自然之力,制器以利民用者亦有之。
《後漢書·杜詩傳》,言其為南陽大守,造作水排,鑄為農器,用力少,見功多,百姓便之。
《注》曰:“冶鑄者為排以吹炭,令激水以鼓之也。
”《三國·魏志·韓暨傳》:徙監冶谒者。
舊時冶作馬排,每一熟石,用馬百匹。
更作人排,又費功力。
暨乃因長流為水排。
計其利益,三倍于前。
又《明帝紀》青龍五年《注》引《魏略》,言其引谷水過九龍殿前,使博士馬均作司南車,水轉百戲。
此皆能用自然之力者也。
馬均,《杜夔傳注》作馬鈞,扶風人。
引傅玄序之曰:舊绫機五十綜者五十蹑,六十綜者六十蹑。
先生患其喪功費日,乃皆易以十二蹑。
其奇文異變,因感而作者,猶自然之成形,陰陽之無窮。
為給事中,與常侍高堂隆,骁騎将軍秦朗争論于朝。
言及指南車。
二子謂“古無指南車,記言之虛也”。
先生曰:“古有之。
未之思耳,夫何遠之有?”二子哂之。
先生曰:“虛争空言,不如試之易效也。
”于是二子遂以白明帝,诏先生作之,而指南車成。
居京都,城内有坡,可為囿,患無水以灌之,乃作翻車,令童兒轉之而灌。
水自覆,更入更出,其巧百倍于常。
其後人有上百戲者,能設而不能動也。
帝以問先生:“可動否?”對曰:“可動。
”帝曰:“其巧可益否?”對曰:“可益。
”受诏作之。
以大木雕構,使其形若輪,平地施之,潛以水發焉。
設為歌樂舞象。
至令木人擊鼓、吹箫。
作山嶽。
使木人跳丸、擲劍,緣倒立,出入自在。
百官行署,舂磨、鬥雞。
變巧百端。
見諸葛亮連弩,曰:“巧則巧矣,未盡善也。
”言作之可令加五倍。
又患發石車,敵人于樓邊縣濕牛皮,中之則堕,石不能連屬而至,欲作一輪,縣大石數十,以機鼓輪,以斷縣石,飛擊敵城,使首尾電至。
嘗試以車輪縣瓴甓數十,飛之數百步矣。
玄為言之曹羲,羲言之曹爽,爽忽忽不果試。
玄論之曰:“此既易試之事,又馬氏巧名已定,猶忽而不察,況幽深之才,無名之璞乎?”又曰:“馬先生之巧,雖古公輸般、墨翟、王爾,近漢世張平子,不能過也。
公輸般、墨翟,皆見用于時,乃有益于世。
平子雖為侍中,馬先生雖給事省中,俱不典工官,巧無益于世。
用人不當其才,聞言不試以事,良可恨也。
”張平子事,别見第十九章第七節。
諸葛亮損益連弩,謂之元戎,以鐵為矢,矢長八寸,一弩十矢俱發,見《亮傳注》引《魏氏春秋》。
亮又作木牛、流馬,其法亦見《注》引亮集。
時蜀又有張裔,典作農戰之器;李撰,能緻思弓弩機械之巧;而吳亦有張奮,昭弟子。
能造大攻車;則一時巧思之士,為不少也。
案巧思之士,所以或有成或無成,又或雖有成而旋失其傳者,乃由其物不适于其時,故莫肯勤于試造,繼緒傳習,如蜀漢與中原戰争既息,不複須運巴、蜀之糧,逾越劍閣,則木牛流馬之制, (7)自不能不失傳矣。
然則張裔、李撰、張奮等,所由紛紛皆以造戰器聞者,亦以其時攻戰方烈也。
又凡機械之巧,必前後相因。
諸葛亮損益連弩,而馬鈞又謂其更可損益。
翻車即今水車之原,人皆謂其制始于鈞,然靈帝已用以灑南北郊路,見第十章第五節。
則當時亦必固有是物,鈞特從而損益之耳。
長巧思者不必擅文字,事記載者又或不知制器,但驚異其所成就,而不知其所自來,遂使後人忽其成功之由,一若偶然得之者,非其實也。
《三國·吳志·甘甯傳注》引《吳書》,言甯出入,步則陳車騎,水則連輕舟,侍從被文繡,所如光道路。
常以缯錦維舟,去或割棄以示奢。
此以作賊則可耳。
乃《賀齊傳》言:黃武初,魏使曹休來伐,齊住新市為拒。
齊性奢绮,尤好軍事。
兵甲器械,極為精好。
所乘船,雕刻丹镂,青蓋绛襜。
幹橹戈矛,葩瓜文畫。
弓弩矢箭,鹹取上材。
蒙沖鬥之屬,望之若山。
(8)休等憚之,遂引軍還。
世豈有雕文刻镂,可以退敵者邪?乃《朱然傳》猶以文采惟施軍器為美談。
此直是事權在手,恣意揮霍,不顧國計民生耳。
官自制器之弊有如此,亦不容不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