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秦漢時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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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督責也。

     第三節 商業 商業在秦、漢時頗盛。

    晃錯比較農商苦樂之語,已見第五章第一節。

    貢禹言:“商賈求利,東西南北,各用知巧。

    好衣美食,歲有什二之利,而不出租稅。

    農夫父子暴露中野,不避寒暑。

    捽草杷土,手足胼胝。

    已奉谷租,又出藁稅。

    鄉部私求,不可勝共。

    故民棄本逐末,耕者不能半。

    ”其言與晃錯若合符節。

    (9)蓋财産私有之世,通工易事之鍵,本操于商人手中。

    又天下一統,戰争息而生計舒,交易之事益盛,則商人之利益多。

    通關梁,一符傳,漢人恒以為美談。

    伍被稱漢之美曰“重裝富賈,周流天下,道無不通”,雖或不免過當,亦未必全虛也。

    此皆秦、漢之世,商人之所以益形跋扈者也。

     古代之市,率自為一區,設官以管理之,漢世猶然。

    《續漢書·百官志注》:洛陽有市長一人,丞二人。

    《太史公自序》言其先無擇,為漢市長。

    《漢書·丙吉傳》,言吉為軍市令。

    皆當時治理交易之官也。

    《後漢書·班彪傳注》引《漢官阙疏》曰:長安九市,其六在道西,三在道東。

    《漢書·胡建傳》:天漢中守軍正丞。

    監軍禦史穿北軍壘垣,以為賈區,建斬之。

    《三國·吳志·陸遜傳》:潛遣将擊石陽,漢縣,今江西吉水縣東北。

    石陽市盛,皆捐物入城,城門噎不得關,敵乃自斫殺己民,然後得入。

    皆可見市之别為一區。

    (10)《漢書·尹翁歸傳》:霍光秉政,諸霍在平陽,奴客持刀,入市鬥變,吏不能禁。

    及翁歸為市吏,莫敢犯者。

    公廉不受饋,百賈畏之。

    《張敞傳》:守京兆尹,長安市偷盜尤多,百賈苦之。

    敞既視事,求問長安父老。

    偷盜酋長數人居皆溫厚,出從童騎,闾裡以為長者。

    (11)敞皆召見責問,因贳其罪,把其宿負,令緻諸偷以自贖。

    一日捕得數百人。

    窮治所犯,或一人百餘發。

    盡行法罰。

    由是桴鼓希鳴,市無偷盜。

    《後漢書·祭遵傳》:從征河北,為軍市令。

    舍中兒犯法,遵格殺之。

    《第五倫傳》:京兆尹閻興,署為督鑄掾,領長安市。

    倫平铨衡,正鬥斛,市無阿枉,百姓悅服。

    《三國·吳志·孫皓傳》:鳳皇二年,皓愛妾或使人至市劫奪百姓财物。

    案《漢書·王嘉傳》:嘉奏封事論董賢亦雲:“使者護視,發取市物,百賈震動。

    ”司市中郎将陳聲,素皓幸臣也,恃皓寵遇,繩之以法。

    《潘璋傳》:璋為吳大市刺奸,盜賊斷絕,由是知名。

    又可見治市之官,頗有威權也。

     漢世抑商頗甚。

    (12)《漢書·高帝紀》:八年,“令賈人毋得衣錦繡、绮縠、締纻、罽,操兵,乘騎馬”。

    此即《食貨志》所謂“令賈人不得衣絲乘車”者。

    《續漢書·輿服志》亦雲:“賈人不得乘馬、車。

    ”此異其禮數也。

    《食貨志》又雲:“重稅租以困辱之。

    ”哀帝時定名田之法,賈人不得名田。

    見第十五章第三節。

    成帝算舟車,商賈人轺車二算。

    所謂七科谪者,曰賈人,曰故有市籍者,曰父母有市籍者,曰大父母有市籍者,賈人居其四焉。

    見第十八章第六節。

    《後漢書·班超傳》:超發龜茲、鄯善等八國兵,合七萬人,及吏、士、賈客千四百人讨焉耆。

    《三國志·孫堅傳》:朱俊表請堅為佐軍司馬。

    堅募諸商旅及淮、泗精兵,與俊并力。

    是當時商賈,多能從軍。

    一由其時去古近,人民尚習于兵,一亦由法令恒迫商人充兵也。

    此限其制産,又重其賦役也。

    《食貨志》雲:孝惠、高後時,為天下初定,複弛商賈之律。

    然市井子孫,亦不得宦為吏。

    《貢禹傳》:禹言:孝文皇帝時,賈人、贅婿及吏坐臧者,皆禁锢不得為吏。

    此絕其進取也。

    習俗岐視,尤不俟論。

    《漢書·楊敞傳》敞子恽報孫會宗書雲:“恽幸有餘祿,方籴賤販貴,逐什一之利。

    此賈豎之事,污辱之處,恽親行之。

    下流之人,衆毀所歸,不寒而栗。

    雖雅知恽者,猶随風而靡,尚何稱譽之有?”《後漢書·崔骃傳》:孫宴窮困,以酤釀販鬻為業,時人多以此譏之。

    《獨行傳》:王烈避地遼東,公孫度欲以為長史,烈乃為商賈以自穢,得免。

    《逸民傳》:王君公儈牛自隐。

    韓康常采藥名山,賣于長安市。

    口不二價,三十餘年。

    時有女子,從康買藥,康守賈不移。

    女子怒曰:“公是韓伯休那,乃不二賈乎?”康歎曰:“我本欲避名,今小女子皆知有我,何用藥為?”乃遁入霸陵山中。

    當時商賈之與士大夫,蓋若熏莸之不同器矣。

    然晃錯言其交通王侯,力過吏孰,《貨殖傳》:宛孔氏連騎遊諸侯,有遊閑公子之名:刁閑之奴,且或連車騎交守相。

    何哉?一以雠淫侈之物者,多與王公貴人為緣。

    一以當時商賈,多兼事放債,贳貸亦放債之類。

    見第十五章第五節。

    《平準書》言富商大賈,或财役貧,轉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疑必有資其财賄以救緩急者。

    又《酷吏列傳》言:三長史陷張湯,使吏案捕湯左田信等,曰:“湯且欲奏請,信辄先知之,居物緻富,與湯分之。

    ”湯死,家産直不過五百金,皆所得奉賜,無他業,此言蓋誣。

    然當時有此等事可知。

    鄭當時為大農,任人賓客僦,入多逋負,則當時官吏,确有與人相交通,藉以牟利者。

     (13)富商大賈,惟利是圖,何憚而不為此?此又其所以互相狼狽邪?刁閑多取桀黠奴,使事商賈。

    仲長統謂當時豪人,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

    蓋身居阛阓者,皆其所奴役之流,而躬為富商大賈者,則又匪特長安酋長,居溫厚而出從騎,見目為長者而已。

     王君公以儈牛自隐,此即《貨殖列傳》所謂“節驵會”,後世之牙行也。

    《漢書·武帝紀》:元狩五年,天下馬少,平牡馬匹二十萬。

    王莽之法,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各自用為其市平。

    (14)鄭司農釋《周官》之質劑,謂若其時之市平。

    則漢世百物,官家本有平賈。

    然其事未必能行,而其權遂操諸驵會之手。

    趙敬肅王仗使即縣為賈人榷會,入多于國租稅。

    《漢書·景十三王傳》。

    可見是業之盛已。

     凡兩地物産,相異愈甚,則其相資愈深。

    故中外通商,自古代即頗盛。

    巴、蜀、廣漢,南賈滇、,西近邛、笮,燕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

    卓氏賈滇、蜀民,程鄭亦賈椎結民,皆其證。

    又不獨緣邊也,漢朝絕未知西域及西南夷,而邛竹杖、蜀布、枸醬,業已遠緻其地。

    案《魏略》言盤越國在天竺東南數千裡,蜀人賈似至焉,參看第十二章第十節。

    此即大夏人告張骞,所謂從東南身毒國可數千裡,得蜀賈人市者。

    蓋自陸路西行。

    《貨殖傳》謂番禺為珠、玑、犀、玳瑁、果、布之湊。

    越繇王、閩侯以荃、葛、珠、玑、犀甲、翠羽、、熊奇獸遺江都王建,《漢書·景十三王傳》。

    《魏略》又謂大秦循海通交阯,又有水道通永昌,故永昌出異物。

    此則自海道而來者也。

    此當時之中歐交通也。

    後漢之撫烏桓、鮮卑,于甯城開胡市。

    見第十二章第十節。

    劉虞牧幽州,猶開上谷胡市之利。

    魏黃初三年,轲比能帥其部落及代郡烏丸,驅牛馬七萬餘口來交市,此東北邊之互市也。

    《後漢書·孔奮傳》雲:姑臧通貨羌、胡,市日四合。

    《三國·魏志·倉慈傳》雲:遷敦煌大守。

    西域雜胡欲來貢獻,而諸豪族多逆斷絕。

    既與貿遷,欺詐侮易,多不得分明。

    胡常怨望。

    慈皆勞之。

    欲詣洛者,為封過所。

    欲從郡還者,官為平取。

    辄以府見物,與共交市。

    使吏民護送道路。

    由是民夷翕然,稱其德惠。

    數年卒官。

    西域諸胡聞慈死,悉共聚會于戊己校尉及長吏治下發哀。

    或有以刀畫面,以明血誠。

    又為立祠,遙共祠之。

    此西北邊之互市也。

    《漢書·西域傳》言:罽賓自以絕遠,漢兵不能至,數剽殺漢使。

    成帝時,遣使獻,謝罪,漢欲遣使者報送。

    杜欽說王鳳,言其悔過來而無親屬貴人奉獻者,皆行賈賤人,欲通貨市買,以獻為名耳。

    欽述其路途,險阻危害,不可勝言,而其使猶能數年而一至,亦可謂難矣。

     《漢書·高惠高後文功臣表》:宋子侯九,孝景中二年,坐寄使匈奴買塞外禁物免。

    此所買者為何物不可知。

    《後漢書·朱晖傳》:尚書張林上言:“宜因交阯、益州上計吏往來市珍寶,收采其利,武帝時所謂均輸者也。

    ”此其意,蓋猶宋人之用香藥寶貨。

    《梁冀傳》雲:冀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

    《三國·魏志·蘇則傳》:文帝問則曰:“前破酒泉、張掖,西域通使,敦煌獻迳寸大珠,可複求市益得否?”《吳志·孫權傳》:嘉禾四年,魏使以馬求易珠玑、翹翠、玳瑁。

    《魏志·夏侯尚傳注》引《世語》,言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