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秦漢時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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旄牛。
民食稻魚,亡兇年憂,俗不愁苦。
而輕易淫泆,柔弱褊阸。
景、武間,文翁為蜀守,教民讀書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譏,貴慕權執。
及司馬相如遊宦京師、諸侯,以文辭顯于世,鄉黨慕循其迹。
後有王褒、嚴遵、揚雄之徒,文章冠天下。
武都地雜氐、羌及犍為、牂牁、越巂,皆西南外夷,武帝初開置。
民俗略與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頗似焉。
故秦地三分天下之一,而人衆不過什三,然量其富居什六。
魏地為今山西省西南,河南省黃河以北及東北境。
河内俗剛強,多豪桀侵奪。
薄恩禮,好生分。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
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
周地為今洛陽附近之地,巧僞趨利,貴财賤義,高富下貧。
憙為商賈,不好仕宦。
韓地為今河南鄭縣附近及西南境。
鄭國土陿而險,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俗淫。
陳,其俗巫鬼。
颍川、南陽,本夏禹之國,夏人上忠,其敝鄙樸。
秦既滅韓,徙天下不軌之民于南陽,故其俗誇奢,上氣力,好商賈,漁獵臧匿難制禦也。
宛西通武關,東受江、淮,一都之會也。
宣帝時,鄭弘、召信臣為南陽大守,治皆見紀。
信臣勸民農桑,去末歸本,郡以殷富。
颍川韓都,士有申子、韓非刻害餘烈,高仕宦,好文法。
民以貪遴、争訟、生分為失。
韓延壽為大守,先之以敬讓。
黃霸繼之,教化大行。
獄或八年亡重罪囚。
趙地為今河北之西南境,山西省除河東外亦皆屬焉。
又有今綏遠南境。
趙、中山地薄人衆。
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起則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為倡優。
女子彈弦跕,遊媚富貴,遍諸侯之後宮。
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漳、河之間一都會也。
其土廣俗雜,大率精急,高氣執,輕為奸。
大原、上黨,又多晉公族子孫,以詐力相傾,矜誇功名,報仇過直,嫁娶送死奢靡。
漢興,号為難治。
常擇嚴猛之将,或任殺伐為威。
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或報殺其親屬。
鐘、代、石北,迫近胡寇。
民俗懻忮,好氣為奸,不事農商,自全晉時已患其剽悍,而武靈王又益厲之,故冀州之部,盜賊常為它州劇。
定襄、雲中、五原,本戎狄地,頗有趙、齊、衛、楚之徙。
其民鄙樸,少禮文,好射獵。
雁門亦同俗。
燕地為今河北東北境,及熱河、察哈爾、遼甯,并包括朝鮮北境。
薊南通齊、趙,渤、碣之間一都會也。
其俗愚悍少慮,輕薄無威。
亦有所長,敢于急人。
上谷至遼東,地廣民希,數被胡寇,俗與趙、代相類。
有漁、鹽、棗、栗之饒,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之利。
玄冤、樂浪,武帝時置,皆朝鮮、貉、句麗蠻夷。
樂浪朝鮮民犯禁八條:相殺以當時償。
殺相傷以谷償。
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
欲自償者,人五十萬。
雖免為民,俗猶羞之,嫁娶無所雠。
是以其民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不淫辟。
其田民飲食以笾豆,都邑頗放效吏及内郡賈人,往往以杯器食。
郡初取吏于遼東,吏見民無閉臧,及賈人往者,夜則為盜,俗稍益薄。
今于犯禁浸多,至六十餘條。
齊地為今山東東北境、河北東南境。
齊俗彌侈,織作冰纨绮繡純麗之物,号為冠帶衣履天下。
士多好經術,矜功名,舒緩闊達而足智。
其失誇奢朋黨,言與行缪,虛詐不情。
急之則離散,緩之則放縱。
臨淄,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中具五民雲。
魯地為今山東西南境及江蘇之淮北。
地陿民衆。
頗有桑麻之業,亡林澤之饒。
俗儉啬愛财,趨商賈。
好訾毀,多巧僞。
喪祭之禮,文備實寡。
然其好學猶愈于它俗。
漢興以來,魯、東海多至卿相。
宋地跨今山東、河南、江蘇三省之間。
昔堯作遊成陽,舜漁雷澤,湯止于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
好稼穑,惡衣食,以緻蓄藏。
沛、楚之失,急疾颛己。
地薄民貧,而山陽好為奸盜。
衛地跨今河南、河北之間。
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故俗稱鄭、衛之音。
其俗剛武,尚氣力。
漢興,二千石治者亦以殺戮為威。
宣帝時,韓延壽為東郡大守,崇禮義,尊谏争,至今東郡号善為吏,延壽之化也。
其失頗奢靡,嫁娶送死過度。
而野王好氣任俠,有濮上風。
楚地為今湖南北、漢中及河南東南境。
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
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
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
果蓏、赢蛤,食物常足。
故呰窳媮生而亡積聚。
飲食還給,不憂凍餓,亦亡千金之家。
信巫鬼,重淫祀。
而漢中淫失枝柱,與巴、蜀同俗。
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氣執。
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亦一都會也。
吳地,今江蘇、安徽南境及浙江、江西之地。
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
壽春、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鮑木之輸,亦一都會也。
漢興,高祖王兄子濞于吳,招緻天下之娛遊子弟。
枚乘、鄒陽、嚴夫子之徒,興于文、景之際;而淮南王安亦都壽春,招賓客著書;而吳有嚴助、朱買臣,貴顯漢朝,文辭并發,故世傳楚辭。
其失,巧而少信。
本吳、粵與楚接比,數相并兼,故民俗略同。
吳東有海鹽、章山之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東之一都會也。
豫章出黃金,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
江南卑濕,丈夫多夭。
粵地,今兩廣及越南之地。
處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銀、銅、果布之湊。
中國往商賈者,多取富焉。
番禺其一都會也。
自合浦、徐聞南入海,得大州。
東西南北方千裡。
武帝元封元年,略以為儋耳、珠崖郡。
民皆服布,如單被,穿中央為貫頭。
男子耕種禾、稻、纻麻。
女子桑蠶織績。
亡馬與虎,民有五畜,山多麈麝。
兵則矛、盾、刀、木弓弩、竹矢,或骨為镞。
自初為郡縣,吏卒、中國人多侵陵之,故率數歲一反,元帝時,遂罷棄之。
以上皆《漢書·地理志》之說也。
漢人議論,涉及風俗者,多可與此相發明。
如鄒陽言“鄒、魯守經學,齊、楚多辯智,韓、魏時有奇節”。
《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言:“關東出相,關西出将。
”《後漢書·虞诩傳》:诩亦引之,以為諺語。
《司馬相如傳》載相如喻巴、蜀檄曰:“夫邊郡之士,聞烽舉燧燔,皆攝弓而馳,荷兵而走;流汗相屬,惟恐居後。
觸白刃,冒流矢,議不反顧,計不旋踵。
人懷怒心,如報私仇。
今奉币役至南夷,即自賊殺,或亡逃抵誅,身死無名,谥為至愚。
恥及父母,為天下笑。
人之度量相越,豈不遠哉?”此辭固不盡實,然巴、蜀之民怯戰,亦必非盡誣。
以其地閉塞,先世用兵本少也。
《鹽鐵論·通有篇》:文學曰:“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内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陵陽,漢縣,今安徽石埭縣東北。
右蜀漢之材。
伐木而樹谷,燔萊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廣而饒材。
然後呰窳偷生,好衣甘食。
雖白屋草廬,歌讴鼓琴。
日給月單,朝歌暮戚。
趙、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于路,諸侯交于道。
然民淫好末,侈靡而不務本。
田疇不修,男女矜飾。
家無鬥筲,鳴琴在室。
是以楚、趙之民,均貧而寡富。
宋、衛、韓、梁好本稼穑。
編戶齊民,無不家衍人給。
”皆與《地理志》之言相出入也。
綜其大要:是時生業最盛者,為黃河中下遊。
其人之勤力、嗜利及淫侈亦最盛。
渭水流域,蓋自周室東遷以後,淪為戎狄之區,然其地故肥沃,秦人收而用之,至戰國之世,文明程度稍足肩随東方,而惇樸之風猶在,用克兼并六國。
自漢代秦,稍習于豐亨豫大,又徙東方豪民以實之,而風氣遂漸變矣。
自西北至東北邊,地皆新辟。
其俗鄙野,而右武之風未衰。
漢代武功之盛,于此蓋重有賴焉。
長江流域,生業遠後北方。
故其貧富較均。
其人之勤力及淫侈,亦不如北方之甚。
(30)其右武之風亦未衰。
張良說漢高祖曰:“楚人剽疾,願上無與争鋒。
”周亞夫亦言:“楚兵剽輕,難與争鋒,願以梁委之。
”李陵以步卒絕漠,為古今所罕有,而其言日:“臣所将屯邊者,皆荊楚勇士,奇材劍客也。
”《漢書·淮南王傳》,謂江、淮間多輕薄,以厲王遷死感激安。
又論其事曰:“此非獨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
夫荊楚剽輕,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
”孫堅與策,皆以“輕佻躁果,隕身緻敗”,《三國志》本傳評語。
而孫權亦以此屢瀕于危。
權攻合肥,為張遼所襲,賴淩統等以死扞衛,乃得乘駿馬越津橋逸去,見本傳建安十九年及《張纮傳》,又《賀齊傳注》引《江表傳》。
又乘新裝大船,于武昌遇風,與是役皆賴谷利以免,見本傳是年《注》引《獻帝春秋》,及黃武五年《注》引《江表傳》。
親乘馬射虎,馬為虎所傷,見本傳建安二十三年及《張昭傳》。
諸葛誕厚養親附及揚州輕俠。
後麾下數百人,坐不降死,皆曰:“為諸葛公死不恨。
”論者比之田橫。
《誕傳注》引幹寶《晉紀》曰:“數百人拱手為一列,每斬一人,辄降之,竟不變至盡。
時人比之田橫。
”可見當時南方風氣。
華核言“江南精兵,北土所難,欲以十卒,當東一人”,良非偶然。
當時南人所以不敵北者,乃其文明程度不逮,而非關其人之強弱。
羊祜言:“其俗急速,不得持久。
弓弩戰楯,不如中國。
惟有水戰,是其所便。
”蓋訓練未精,械器不利也。
袁淮言:“吳、楚之民,脆弱寡能。
英才大賢,不出其土。
比技量力,不足與中國相抗。
”則偏見矣。
祜言見《晉書》本傳。
淮言見《三國·魏志·齊王紀》正始七年《注》引《漢晉春秋》。
晉室東渡,不能用之驅除五胡,顧溺于晏安,使其民化之,亦日即于脆弱,亦可哀矣。
【注釋】 (1)道德:文叔與人不款曲,惟直柔耳。
此與之隗嚣書口口辭同。
(2)婚姻:守一不二者,大率感激意氣,非庸行。
(3)婚姻:漢時昏年。
(4)婚姻:周禮内宮百二十人。
(5)婚姻:事主者援列侯尚主例封侯。
(6)婚姻:漢貴人淫亂。
(7)婚姻:漢貴家女不諱為妾媵。
(8)婚姻:略賣。
(9)婚姻:锢姥則遣出,宮人亦然。
(10)婚姻:漢适庶子,貴賤不同。
(11)婚姻:漢士大夫家,多有伎樂。
(12)宗族:漢時士大夫宗族大,然總看全局,仍趨于分。
(13)宗族:漢猶以子系母。
(14)宗族:異姓為後。
(15)戶口:漢世戶籍謂之名數。
入籍曰占着。
(16)戶口:秦始皇十六年始令男子書年。
(17)戶口:檢核戶口召民往驗。
(18)戶口:昭帝時戶口減半。
莽末傷殘之甚。
(19)戶口:三國不逾二郡。
萬戶著籍不盈數百。
(20)戶口:兵家之人不屬郡縣。
(21)生計:嬰兒無父親親屬,及人有子不能養食者,廪給如律。
(22)戶口:生子不舉。
(23)戶口:貴族增殖之速。
(24)移民:秦漢移民規模大(第十三章第四節)。
(25) (26)移民:平帝時罷苑為縣,徙民實行之,甚優惠。
(27)移民:兵争者移民以自利。
(28) (29)移民:《桃花源詩》非寓言,《招墾裡記》。
(30)風俗:南方風氣之強。
民食稻魚,亡兇年憂,俗不愁苦。
而輕易淫泆,柔弱褊阸。
景、武間,文翁為蜀守,教民讀書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譏,貴慕權執。
及司馬相如遊宦京師、諸侯,以文辭顯于世,鄉黨慕循其迹。
後有王褒、嚴遵、揚雄之徒,文章冠天下。
武都地雜氐、羌及犍為、牂牁、越巂,皆西南外夷,武帝初開置。
民俗略與巴、蜀同,而武都近天水,俗頗似焉。
故秦地三分天下之一,而人衆不過什三,然量其富居什六。
魏地為今山西省西南,河南省黃河以北及東北境。
河内俗剛強,多豪桀侵奪。
薄恩禮,好生分。
河東土地平易,有鹽鐵之饒。
其民有先王遺教,君子深思,小人儉陋。
周地為今洛陽附近之地,巧僞趨利,貴财賤義,高富下貧。
憙為商賈,不好仕宦。
韓地為今河南鄭縣附近及西南境。
鄭國土陿而險,山居谷汲,男女亟聚會,故其俗淫。
陳,其俗巫鬼。
颍川、南陽,本夏禹之國,夏人上忠,其敝鄙樸。
秦既滅韓,徙天下不軌之民于南陽,故其俗誇奢,上氣力,好商賈,漁獵臧匿難制禦也。
宛西通武關,東受江、淮,一都之會也。
宣帝時,鄭弘、召信臣為南陽大守,治皆見紀。
信臣勸民農桑,去末歸本,郡以殷富。
颍川韓都,士有申子、韓非刻害餘烈,高仕宦,好文法。
民以貪遴、争訟、生分為失。
韓延壽為大守,先之以敬讓。
黃霸繼之,教化大行。
獄或八年亡重罪囚。
趙地為今河北之西南境,山西省除河東外亦皆屬焉。
又有今綏遠南境。
趙、中山地薄人衆。
丈夫相聚遊戲,悲歌慷慨,起則椎剽掘冢,作奸巧,多弄物,為倡優。
女子彈弦跕,遊媚富貴,遍諸侯之後宮。
邯鄲北通燕、涿,南有鄭、衛,漳、河之間一都會也。
其土廣俗雜,大率精急,高氣執,輕為奸。
大原、上黨,又多晉公族子孫,以詐力相傾,矜誇功名,報仇過直,嫁娶送死奢靡。
漢興,号為難治。
常擇嚴猛之将,或任殺伐為威。
父兄被誅,子弟怨憤,至告讦刺史、二千石,或報殺其親屬。
鐘、代、石北,迫近胡寇。
民俗懻忮,好氣為奸,不事農商,自全晉時已患其剽悍,而武靈王又益厲之,故冀州之部,盜賊常為它州劇。
定襄、雲中、五原,本戎狄地,頗有趙、齊、衛、楚之徙。
其民鄙樸,少禮文,好射獵。
雁門亦同俗。
燕地為今河北東北境,及熱河、察哈爾、遼甯,并包括朝鮮北境。
薊南通齊、趙,渤、碣之間一都會也。
其俗愚悍少慮,輕薄無威。
亦有所長,敢于急人。
上谷至遼東,地廣民希,數被胡寇,俗與趙、代相類。
有漁、鹽、棗、栗之饒,北隙烏丸、夫餘,東賈真番之利。
玄冤、樂浪,武帝時置,皆朝鮮、貉、句麗蠻夷。
樂浪朝鮮民犯禁八條:相殺以當時償。
殺相傷以谷償。
相盜者,男沒入為其家奴,女子為婢。
欲自償者,人五十萬。
雖免為民,俗猶羞之,嫁娶無所雠。
是以其民終不相盜,無門戶之閉;婦人貞信不淫辟。
其田民飲食以笾豆,都邑頗放效吏及内郡賈人,往往以杯器食。
郡初取吏于遼東,吏見民無閉臧,及賈人往者,夜則為盜,俗稍益薄。
今于犯禁浸多,至六十餘條。
齊地為今山東東北境、河北東南境。
齊俗彌侈,織作冰纨绮繡純麗之物,号為冠帶衣履天下。
士多好經術,矜功名,舒緩闊達而足智。
其失誇奢朋黨,言與行缪,虛詐不情。
急之則離散,緩之則放縱。
臨淄,海、岱之間一都會也,其中具五民雲。
魯地為今山東西南境及江蘇之淮北。
地陿民衆。
頗有桑麻之業,亡林澤之饒。
俗儉啬愛财,趨商賈。
好訾毀,多巧僞。
喪祭之禮,文備實寡。
然其好學猶愈于它俗。
漢興以來,魯、東海多至卿相。
宋地跨今山東、河南、江蘇三省之間。
昔堯作遊成陽,舜漁雷澤,湯止于亳,故其民猶有先王遺風,重厚多君子。
好稼穑,惡衣食,以緻蓄藏。
沛、楚之失,急疾颛己。
地薄民貧,而山陽好為奸盜。
衛地跨今河南、河北之間。
有桑間、濮上之阻,男女亦亟聚會,聲色生焉,故俗稱鄭、衛之音。
其俗剛武,尚氣力。
漢興,二千石治者亦以殺戮為威。
宣帝時,韓延壽為東郡大守,崇禮義,尊谏争,至今東郡号善為吏,延壽之化也。
其失頗奢靡,嫁娶送死過度。
而野王好氣任俠,有濮上風。
楚地為今湖南北、漢中及河南東南境。
楚有江漢川澤山林之饒。
江南地廣,或火耕水耨。
民食魚稻,以漁獵山伐為業。
果蓏、赢蛤,食物常足。
故呰窳媮生而亡積聚。
飲食還給,不憂凍餓,亦亡千金之家。
信巫鬼,重淫祀。
而漢中淫失枝柱,與巴、蜀同俗。
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氣執。
江陵故郢都,西通巫、巴,東有雲、夢之饒,亦一都會也。
吳地,今江蘇、安徽南境及浙江、江西之地。
吳、粵之君皆好勇,故其民至今好用劍,輕死易發。
壽春、合肥,受南北湖皮革鮑木之輸,亦一都會也。
漢興,高祖王兄子濞于吳,招緻天下之娛遊子弟。
枚乘、鄒陽、嚴夫子之徒,興于文、景之際;而淮南王安亦都壽春,招賓客著書;而吳有嚴助、朱買臣,貴顯漢朝,文辭并發,故世傳楚辭。
其失,巧而少信。
本吳、粵與楚接比,數相并兼,故民俗略同。
吳東有海鹽、章山之銅,三江、五湖之利,亦江東之一都會也。
豫章出黃金,然堇堇物之所有,取之不足以更費。
江南卑濕,丈夫多夭。
粵地,今兩廣及越南之地。
處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銀、銅、果布之湊。
中國往商賈者,多取富焉。
番禺其一都會也。
自合浦、徐聞南入海,得大州。
東西南北方千裡。
武帝元封元年,略以為儋耳、珠崖郡。
民皆服布,如單被,穿中央為貫頭。
男子耕種禾、稻、纻麻。
女子桑蠶織績。
亡馬與虎,民有五畜,山多麈麝。
兵則矛、盾、刀、木弓弩、竹矢,或骨為镞。
自初為郡縣,吏卒、中國人多侵陵之,故率數歲一反,元帝時,遂罷棄之。
以上皆《漢書·地理志》之說也。
漢人議論,涉及風俗者,多可與此相發明。
如鄒陽言“鄒、魯守經學,齊、楚多辯智,韓、魏時有奇節”。
《漢書·趙充國辛慶忌傳贊》言:“關東出相,關西出将。
”《後漢書·虞诩傳》:诩亦引之,以為諺語。
《司馬相如傳》載相如喻巴、蜀檄曰:“夫邊郡之士,聞烽舉燧燔,皆攝弓而馳,荷兵而走;流汗相屬,惟恐居後。
觸白刃,冒流矢,議不反顧,計不旋踵。
人懷怒心,如報私仇。
今奉币役至南夷,即自賊殺,或亡逃抵誅,身死無名,谥為至愚。
恥及父母,為天下笑。
人之度量相越,豈不遠哉?”此辭固不盡實,然巴、蜀之民怯戰,亦必非盡誣。
以其地閉塞,先世用兵本少也。
《鹽鐵論·通有篇》:文學曰:“荊、揚南有桂林之饒,内有江湖之利,左陵陽之金,陵陽,漢縣,今安徽石埭縣東北。
右蜀漢之材。
伐木而樹谷,燔萊而播粟,火耕而水耨,地廣而饒材。
然後呰窳偷生,好衣甘食。
雖白屋草廬,歌讴鼓琴。
日給月單,朝歌暮戚。
趙、中山帶大河,纂四通神衢,當天下之蹊,商賈錯于路,諸侯交于道。
然民淫好末,侈靡而不務本。
田疇不修,男女矜飾。
家無鬥筲,鳴琴在室。
是以楚、趙之民,均貧而寡富。
宋、衛、韓、梁好本稼穑。
編戶齊民,無不家衍人給。
”皆與《地理志》之言相出入也。
綜其大要:是時生業最盛者,為黃河中下遊。
其人之勤力、嗜利及淫侈亦最盛。
渭水流域,蓋自周室東遷以後,淪為戎狄之區,然其地故肥沃,秦人收而用之,至戰國之世,文明程度稍足肩随東方,而惇樸之風猶在,用克兼并六國。
自漢代秦,稍習于豐亨豫大,又徙東方豪民以實之,而風氣遂漸變矣。
自西北至東北邊,地皆新辟。
其俗鄙野,而右武之風未衰。
漢代武功之盛,于此蓋重有賴焉。
長江流域,生業遠後北方。
故其貧富較均。
其人之勤力及淫侈,亦不如北方之甚。
(30)其右武之風亦未衰。
張良說漢高祖曰:“楚人剽疾,願上無與争鋒。
”周亞夫亦言:“楚兵剽輕,難與争鋒,願以梁委之。
”李陵以步卒絕漠,為古今所罕有,而其言日:“臣所将屯邊者,皆荊楚勇士,奇材劍客也。
”《漢書·淮南王傳》,謂江、淮間多輕薄,以厲王遷死感激安。
又論其事曰:“此非獨王也,亦其俗薄,臣下漸靡使然。
夫荊楚剽輕,好作亂,乃自古記之矣。
”孫堅與策,皆以“輕佻躁果,隕身緻敗”,《三國志》本傳評語。
而孫權亦以此屢瀕于危。
權攻合肥,為張遼所襲,賴淩統等以死扞衛,乃得乘駿馬越津橋逸去,見本傳建安十九年及《張纮傳》,又《賀齊傳注》引《江表傳》。
又乘新裝大船,于武昌遇風,與是役皆賴谷利以免,見本傳是年《注》引《獻帝春秋》,及黃武五年《注》引《江表傳》。
親乘馬射虎,馬為虎所傷,見本傳建安二十三年及《張昭傳》。
諸葛誕厚養親附及揚州輕俠。
後麾下數百人,坐不降死,皆曰:“為諸葛公死不恨。
”論者比之田橫。
《誕傳注》引幹寶《晉紀》曰:“數百人拱手為一列,每斬一人,辄降之,竟不變至盡。
時人比之田橫。
”可見當時南方風氣。
華核言“江南精兵,北土所難,欲以十卒,當東一人”,良非偶然。
當時南人所以不敵北者,乃其文明程度不逮,而非關其人之強弱。
羊祜言:“其俗急速,不得持久。
弓弩戰楯,不如中國。
惟有水戰,是其所便。
”蓋訓練未精,械器不利也。
袁淮言:“吳、楚之民,脆弱寡能。
英才大賢,不出其土。
比技量力,不足與中國相抗。
”則偏見矣。
祜言見《晉書》本傳。
淮言見《三國·魏志·齊王紀》正始七年《注》引《漢晉春秋》。
晉室東渡,不能用之驅除五胡,顧溺于晏安,使其民化之,亦日即于脆弱,亦可哀矣。
【注釋】 (1)道德:文叔與人不款曲,惟直柔耳。
此與之隗嚣書口口辭同。
(2)婚姻:守一不二者,大率感激意氣,非庸行。
(3)婚姻:漢時昏年。
(4)婚姻:周禮内宮百二十人。
(5)婚姻:事主者援列侯尚主例封侯。
(6)婚姻:漢貴人淫亂。
(7)婚姻:漢貴家女不諱為妾媵。
(8)婚姻:略賣。
(9)婚姻:锢姥則遣出,宮人亦然。
(10)婚姻:漢适庶子,貴賤不同。
(11)婚姻:漢士大夫家,多有伎樂。
(12)宗族:漢時士大夫宗族大,然總看全局,仍趨于分。
(13)宗族:漢猶以子系母。
(14)宗族:異姓為後。
(15)戶口:漢世戶籍謂之名數。
入籍曰占着。
(16)戶口:秦始皇十六年始令男子書年。
(17)戶口:檢核戶口召民往驗。
(18)戶口:昭帝時戶口減半。
莽末傷殘之甚。
(19)戶口:三國不逾二郡。
萬戶著籍不盈數百。
(20)戶口:兵家之人不屬郡縣。
(21)生計:嬰兒無父親親屬,及人有子不能養食者,廪給如律。
(22)戶口:生子不舉。
(23)戶口:貴族增殖之速。
(24)移民:秦漢移民規模大(第十三章第四節)。
(25) (26)移民:平帝時罷苑為縣,徙民實行之,甚優惠。
(27)移民:兵争者移民以自利。
(28) (29)移民:《桃花源詩》非寓言,《招墾裡記》。
(30)風俗:南方風氣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