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秦漢時社會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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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民,見第四章第六節。

    則民之視遷徙為畏途久矣。

     景帝元年,诏曰:“間者歲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絕天年,聯甚痛之。

    郡圍或硗陿,無所農桑畜,或地廣,薦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

    其議民欲徙寬大地者聽之。

    ”此真知土滿人滿之當互相調劑者也。

    然特聽其徙而已。

    至武帝世,乃更有大舉移民之事。

    《漢書·武帝本紀》:元狩四年,有司言關東貧民徙隴西、北地、西河、上郡、會稽,凡七十二萬五千口。

    《史記·平準書》雲:“徙貧民于關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餘萬口。

    衣食皆仰給縣官,數歲。

    假與産業。

    使者分部護之,冠蓋相望。

    其後山東被河菑,及歲不登數年,又令饑民得流,就食江、淮間。

    欲留留處,遣使冠蓋相屬護之。

    ”其行之雖未知如何,其于民,亦可謂盡心焉爾矣。

    平帝元始二年,罷安定呼池苑,以為安民縣。

    募徙貧民。

    縣次給食。

     (26)至徙所,賜田宅、什器,假與犁牛、種食。

    其振恤之亦極周至。

    此等皆古代之遺規,未盡廢墜者。

    至後世,言治者益以無動為大,更不能有此等舉措矣。

     移民亦有為治理計者。

    《史記·貨殖列傳》言:秦末世遷不軌之民于南陽,漢武帝元狩五年,徙天下奸猾吏民于邊是也。

    主父偃說武帝曰:“天下豪桀兼并之家,亂衆民,皆可徙茂陵,内實京師,外消奸猾。

    此所謂不誅而害除。

    ”成帝時,陳湯言:“天下民不徙諸陵三十餘歲矣。

    關東富人益衆,多規良田,役使貧民。

    可實初陵,以強京師,衰弱諸侯。

    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貧富。

    ”然則充奉陵邑,仍有裁抑并兼、整齊風俗之意也。

    然諸陵實為遊俠出入之地,鬥雞走狗之場,宣帝即因上下諸陵,周知闾裡奸邪,見第五章第十二節。

    則不惟不足昭軌物,轉足敗壞風俗矣。

    《後漢書·賈複傳》言:舊内郡徙民在邊者,率多貧弱,為居人所仆役,不得為吏。

    《漢書·李廣傳》:李陵出兵時,關東群盜妻子徙邊者,随軍為卒妻婦,大匿車中。

    皆可見豪強之不易裁抑,而新徙之民,未易令其得所也。

     後漢之末,九州雲擾,人民蕩析,邑裡丘墟,兵争者乃多欲移民以自利。

    (27)魏武帝得漢中,卒徙其民而棄之,已見第十一章第十一節。

    曹仁入襄陽,徙漢南附化之民于漢北。

    孫策破皖城得袁術百工及鼓吹部曲三萬人,皆徙詣吳。

    《三國志》本傳《注》引《江表傳》。

    孫權破廬江,徙其部曲三萬餘人。

    亦見本傳《注》引《江表傳》事在建安五年。

    建安十二年、十三年西征黃祖,皆虜其人民而還。

    諸葛亮箕谷之役,拔西縣千餘家還漢中。

    延熙十七年,姜維出隴西,拔狄道、河間、臨洮三縣之民,居于繁縣。

    吳赤烏六年,諸葛恪征六安,破魏将謝順營,亦收其民人。

    此尚其荦荦大者,其小者,史未必備載也。

    此時移民,頗多一切不顧利害者。

    《三國·魏志·辛毗傳》:文帝欲徙冀州士家十萬戶實河南。

    時連蝗,民饑,群司以為不可,而帝意甚盛。

    毗與朝臣俱求見。

    帝知其欲谏,作色以見之。

    皆莫敢言。

    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計安出?”帝曰:“卿謂我徙之非邪?”毗曰:“誠以為非也。

    ”帝曰:“吾不與卿共議也。

    ”毗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之左右,廁之謀議之官,安得不與臣議邪?臣所言非私也,乃社稷之慮也,安得怒臣?”帝不答,起入内。

    毗随而引其裾。

    帝遂奮衣不還。

    良久乃出,曰:“佐治,卿持我何大急邪?”毗曰:“今徙,既失民心,又無以食也。

    ”帝遂徙其半。

    觀毗谏诤之切,而知當時徙民之危矣。

    魏武欲徙淮南之民,本問蔣濟,濟言民實不樂徙,而武帝不聽,卒至皆叛入吳,見第十一章第九節。

    其前鑒也。

     凡事國家代謀者,恒不如人民自為謀之切,而人民不願行之事,亦未易以政令迫之。

    故秦、漢時之移民,規模雖大,計慮雖周,卒之弊餘于利,而人民之自行移殖者,其成功轉大有可觀焉。

    (28)邊方之開發,山澤之墾辟,尤其彰彰在人耳目者也。

    當時九州雲擾,惟海道所通之地較完,故适遼東、交阯者極多。

    如邴原、管甯、王烈、許靖等皆是。

    諸人後雖複還,然與之俱徙者,必不能皆與之俱還也。

    其時去封建之世近,民之遷徙者率成群,其士大夫恒能為之率将,而宗族親黨之間,亦恒能互相救恤,故其力強而足以自立。

    邴原在遼東,一年中往歸者數百家。

    管甯至遼東,廬于山谷,越海避難者皆來就之,旬月而成邑。

    楊俊以兵亂方起,河内處四達之沖,必為戰場,乃扶持老弱,詣京、密山間。

    同行者百餘家。

    俊振濟貧乏,通共有無。

    宗族知故,為人所略作奴仆者凡六家,俊皆傾财贖之。

    此非故名族而能然邪?田疇入徐無山數年,百姓歸之者五千餘戶。

    鄭渾遷左馮翊,時梁興等略吏民五千餘家為寇鈔,諸縣不能禦,皆恐懼,寄治郡下。

    議者悉以為當移就險。

    渾曰:“興等破散,竄在山阻,雖有随者,率脅從耳。

    今當廣開降路,宣喻恩信,而保險自守,此示弱也。

    ”乃聚斂吏民,治城郭,為守禦之備。

    遂發民逐賊。

    又遣吏民有恩信者,分布山谷告喻,出者相繼。

    乃使諸縣長吏,各還本治,以安集之。

    呂虔領泰山大守。

    郡接山海,世亂聞,民人多藏竄。

    袁紹所置中郎将郭祖、公孫犢等數十輩,保山為寇,百姓苦之。

    虔将家兵到郡,開恩信。

    祖等黨屬皆降服。

    諸山中亡匿者,盡出土安業。

    觀此,可知當時避亂者,為亂者,守土者,皆有入山守險之事。

    入者不必遽出,而山澤辟矣。

    此等事北方究尚不甚多,南方尤盛,所謂山越是也。

    世或聞越之名,遂以為異族,此實大誤。

    其人一出平地,即能輸稅賦,充行伍,安得目為異族?蓋皆漢人之遭亂入山,與越錯處者耳。

    入山者多,則主客易位,而越人悉為所化矣。

    故當時山越之繁滋,寇賊郡縣之禍小,開拓山地之功大。

    以郡縣見寇賊論,庸或視為亂人,以民族相親和論,則百萬異族之同化,悉于平和中奏其功矣。

    此實我先民偉烈之不可忘者也。

    山越之名,昉見靈帝建甯二年,《後書·本紀》:是年九月,丹陽山越賊圍大守陳夤,夤擊破之。

    其實當不始此,特前此與郡縣無交涉,史不之及耳。

    至獻帝世而大盛。

    其所盤踞之地,幾盡江東西境。

    孫吳諸将,無不以剿山越見稱,而諸葛恪為尤著。

    《恪傳》曰:恪以丹陽山險,民衆果勁,雖前發兵,徒得外縣平民而已,其餘深遠,莫能擒盡。

    屢自求乞為官出之。

    三年可得甲士四萬。

    衆議鹹以丹陽地勢險阻,與吳郡、會稽、新都、鄱陽四郡鄰接。

    周旋數千裡,山谷萬重。

    其幽邃民人,未嘗入城邑,對長吏。

    皆仗兵野逸,白首于林莽。

    逋亡宿惡,鹹共逃竄。

    山出銅鐵,自鑄甲兵。

    俗好武習戰,高尚氣力。

    其升山赴險,抵突叢棘,若魚之走淵,猨狖之騰木也。

    時觀閑隙,出為寇盜。

    每緻兵征伐,尋其窟藏。

    其戰則蜂至,敗則鳥竄。

    自前世以來,不能羁也。

    皆以為難。

    恪父瑾聞之,亦以事終不逮。

    恪盛陳其必捷。

    權拜恪撫越将軍,領丹陽大守。

    恪移書四部屬城長吏,令各保其疆界,明立部伍。

    其從化平民,悉令屯居。

    乃分内諸将,羅兵幽阻。

    但繕藩離,不與交鋒。

    俟其谷稼将熟,辄從兵芟刈,使無遺種。

    于是山民饑窮,漸出降首。

    歲期人數,皆如本規。

    夫雲逋亡宿惡,鹹共逃竄,則其本非越人可知,故稱之者亦或曰山民,或曰山賊,不盡曰山越也。

    山越雖為寇盜,必不能專恃此為生。

    觀諸葛恪以芟刈禾稼困之,則知其人仍事耕作。

    此等人民,風氣必極淳樸。

    陶潛之《桃花源詩》,世恒視為寓言,其實觀清喬光烈之《招墾裡記》, (29)知其所記必系實事也。

    見《經世文編》卷二十三。

    民自耕鑿食飲,而有國有家者,必欲強出之以為兵,亦可哀矣。

    夫苟欲用兵力,則宜陳之邊方之地,以禦異族,而不當内自相争。

    《漢書·地理志》雲:河西諸郡,“吏民相親,風雨時節,谷粜常賤,少盜賊,有和氣之應,賢于内郡,此政寬厚吏不苛刻之效”。

    夫豈吏至邊郡則賢?新辟之區,地有餘利,則民富厚而俗自淳也。

    《鹽鐵論·未通篇》:禦史曰:“内郡人衆,水泉薦草,不能相澹;地勢溫濕,不宜牛馬。

    民踱耒而耕,負而行,勞罷而寡功,是以百姓貧苦,而衣食不足。

    老弱負辂于路,而列卿大夫,或乘牛車。

    孝武皇帝平百越以為囿圃,卻羌、胡以為苑囿。

    是以珍怪異物,充于後宮;,實于外廄;匹夫莫不乘堅良,而民間厭橘柚。

    由此觀之,邊郡之利亦饒矣。

    ”以珍怪充後宮,實外廄為利,其義未之前聞。

    雲匹夫乘堅良,民間厭橘柚,亦必誣妄之辭。

    如《漢志》之所雲,則庶乎開邊之利矣。

    然亦必有兵力以守之。

    然後能為我有。

    魏武之破三郡烏丸也,胡、漢降者二十餘萬口。

    梁習言并州承高幹荒亂之餘,胡狄在界,張雄跋扈,吏民亡叛,入其部落。

    猶是恃新辟之地以為生也,然而轉為他人奉矣。

    故曰有文德者不可無武備也。

    惜哉,如孫吳之流,隻知攘竊于國内也。

    内亂不已,外寇乘之,而神州奧區,轉為五胡殖民之地矣。

     第五節 各地方風氣 自分立進于統一,各地方之風氣,必自異而漸即于同,此同化之實也。

    《漢書·地理志》曰:“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剛柔緩急音聲不同,系水土之風氣,故謂之風。

    好惡取舍,動靜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謂之俗。

    聖王在上,統理人倫,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混同天下,壹之乎中和,然後王教成也”,蓋謂以人力齊自然之不齊,可謂知此義矣。

    又曰:“漢承百王之末,國土變改,民人遷徙。

    成帝時,劉向略定其地分。

    丞相張禹使屬穎川朱贛條其風俗,猶未宣究。

    故輯而論之,終其本末,著于篇。

    ”蓋因朱贛所論,而有所增益,文皆舉荦荦大端,使千載之下,于當時各地方之風氣,猶可見其大概焉,亦可寶矣。

    今删略其說如下: 《漢書》所謂秦地者,包今之陝、甘及川、滇。

    《漢書》言其俗曰:後稷封斄,公劉處豳,大王徙,文王作酆,武王治鎬,其民有先王遺風,好稼穑,務本業。

    有鄠、今陝西鄠縣。

    杜秦縣,漢後更名杜陵,在今長安縣東南。

    竹林,南山檀柘,号稱陸海,為九州膏腴。

    始皇之初,鄭國穿渠,引泾水溉田,沃野千裡,民以富饒。

    漢興,立都長安,徙齊諸田,楚昭、屈、景及諸功臣家于長陵。

    後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豪桀并兼之家于諸陵。

    是故五方雜盾,風俗不純。

    其世家則好禮文,富人則商賈為利,豪桀則遊俠通奸。

    瀕南山,近夏陽,漢縣,今陝西韓城縣。

    多阻險,輕薄易為盜賊,常為天下劇。

    又郡國輻湊,浮食者多,民去本就末。

    列侯貴人,車服僭上,衆庶放效,羞不相及。

    嫁娶尤崇侈靡,送死過度。

    天水、隴西及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皆迫近戎狄,修習戰備,高上氣力,以射獵為先。

    漢興,六郡良家子選給羽林、期門,以材力為官,名将多出焉。

    此數郡民俗質木,不恥寇盜。

    自武威以西,本匈奴昆邪王、休屠王地。

    武帝時攘之,初置四郡,以通西域,鬲絕南羌、匈奴。

    其民或以關東下貧,或以報怨過當,或以悖逆亡道家屬徙焉。

    習俗頗殊。

    地廣民稀,水草宜畜牧,故涼州之畜為天下饒。

    保邊塞二千石治之,鹹以兵馬為務,酒醴之會,上下通焉,吏民相親。

    是以其俗風雨時節,谷籴常賤,少盜賊,有和氣之應,賢于内郡。

    巴、蜀、廣漢本南夷,秦并以為郡。

    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實之饒。

    南賈滇、焚,滇、焚僮,西近邛、莋,莋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