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秦漢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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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要斬鹹陽市。

    《秦本紀》與《李斯傳》言斯罪狀及死時皆不同,足見其不可信。

    二世之辭,李斯之奏,蓋皆儒家毀法學者之所為,餘語則尤類平話矣。

    李斯之見殺,真相已不可知,然必出于猜忌之心,與其殺蒙恬兄弟同,則無足疑也。

    斯之死,實為秦事一大變。

    朝廷無複重臣。

    于是内亂起,而沛公安行入關矣。

     章邯軍棘原,晉灼曰:地名,在巨鹿南。

    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

    秦軍數卻。

    二世使人讓章邯。

    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至鹹陽,留司馬門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

    長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道。

    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

    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于中,下無可為者。

    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不能勝,不免于死。

    願将軍孰計之。

    ”陳餘亦遺章邯書。

    邯狐疑,陰使侯始成使項羽,欲約。

    約未成,羽使蒲将軍日夜引兵渡三戶。

    津名,孟康雲:在邺西。

    邺,今河南臨漳縣。

    軍漳南。

    與秦戰,再破之。

    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污水上,《集解》:徐廣曰:在邺西。

    大破之。

    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

    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

    ”軍吏皆曰:“善。

    ”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

    在今河南安陽縣北。

    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

    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

    使長史欣為上将軍,将秦軍為前行。

    時秦二世三年七月。

    據《項羽本紀》,邯之叛,實由趙高迫之使然,而賈生過秦,言邯以三軍之衆要市于外。

    案邯為秦将二歲,失亡多,又大敗于巨鹿,秦法嚴,迄不易将,安知其無要市之事?然非李斯死,趙高立,意僅保關中,見下。

    接濟不絕,似亦不至遽叛。

    然則秦之亡,二世、趙高專意于去逼,而遂無意于天下事,實其大原因也。

     沛公之西入秦也,道砀。

    秦三年,二月,北攻昌邑。

    今山東金鄉縣。

    未下,西過高陽。

    文穎曰:聚邑名,屬陳留。

    臣瓒曰:《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

    郦食其說沛公襲陳留,沛公以為廣野君,以其弟商為将,将陳留兵。

    三月,攻開封,今河南開封縣。

    未拔,西與秦将楊熊會戰白馬。

    縣名,在今河南滑縣東。

    又戰曲遇東,地名,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大破之。

    楊熊走之荥陽,二世使使斬之以徇。

    四月,南攻颍川。

    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

    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

    張良者,其先韓人。

    大父開地,父平,五世相韓。

    韓破,良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

    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

    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見第二章第三節。

    誤中副車。

    陳涉等起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

    遇沛公,屬焉。

    及沛公之薛見項梁,項梁立楚懷王,良乃說項梁,立韓諸公子橫陽君成為韓王,以良為韓申徒。

    《集解》:徐廣曰:即司徒。

    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

    往來為遊兵颍川。

    時趙别将司馬印方欲渡河入關,沛公乃北攻平陰,縣名,今河南孟津縣東。

    絕河津,南戰洛陽東,軍不利。

    從轅至陽城,收軍中馬騎。

    轅,險道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接鞏縣登封界。

    令韓王成留守陽翟,與良俱南。

    六月,與南陽守戰犨東,犨縣名,今河南魯山縣東南。

    大破之,略南陽郡。

    南陽守走保城,守宛。

    沛公引兵過宛西,張良谏,沛公乃夜引軍從他道還,圍宛。

    南陽守欲自刭,其舍人陳恢逾城見沛公,曰:“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

    ”沛公曰:“善。

    ”七月,南陽守降,引而西,無不下者。

    八月,沛公攻武關,入秦。

    趙高陰與其婿鹹陽令閻樂、弟趙成謀,使郎中令為内應,《集解》:徐廣曰:一雲郎中令趙成。

    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母置高舍,遣樂将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斬衛令。

    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

    二世自殺。

    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

    今六國複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

    宜為王如故便。

    ”立二世兄子公子嬰為王,令子嬰齊,當廟見,受玉玺。

    齊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齊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

    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

    ”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

    高果自往。

    子嬰遂刺高于齊宮,三族高家,以徇鹹陽。

    以上據《秦始皇本紀》。

    《李斯列傳》雲:子嬰即位,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高上谒請病,因召入,令韓談刺殺之,夷其三族。

    《高祖本紀》雲:趙高已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以為詐。

    案趙高雖用事,位素卑,安有取秦而代之之望?且高之殺蒙恬,害李斯,戮諸公子,雖竟危秦,究不可謂不忠于二世;而二世亦素任高;此時忽生篡弑之謀,亦殊可怪。

    賈生《過秦》之論曰:“秦小邑并大城,守險塞而軍。

    高壘毋戰,閉關據扼,荷戟而守之。

    諸侯起于匹夫,以利合,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親;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

    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于海内。

    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

    ”可見保守關中,實為此時之至計。

    然惟大勇者乃能豫有所割棄,此豈二世所及?抑卑逾尊、疏逾戚之不易久矣。

    李斯且死,何有于趙高?二世所患,特諸公子,宗室疏屬,勢非相逼,危急時安知不相仗?而秦立國數百年,當危急時,宗室中亦應有奮起自效者。

    疑章邯軍敗後,趙高或以去帝号保關中進說,二世不說,且舉前事悉以責之,宗室遂有乘間圖之者,釁由是生,遂至弑二世而并欲盡滅秦之宗室,藉敵人之力以分王關中,亦所謂騎虎之勢不得下也,然其不能為沛公所信,則勢固然矣。

    武關既失,秦遣将将兵距峣關。

    在今陝西藍田縣東南。

    沛公欲擊之。

    張良曰:“秦兵尚強,未可輕,此亦見秦不内潰,關中未嘗不可保。

    願先遣人益張旗幟于山上為疑兵,使郦食其、陸賈往說秦将,啖以利。

    ”秦将果欲連和,俱西襲鹹陽。

    沛公欲許之。

    張良曰:“此獨其将欲叛,恐其士卒不從,不如因其怠懈擊之。

    ”沛公引兵繞峣關,逾蒉山,擊秦軍,大破之藍田南,遂至藍田,今陝西藍田縣。

    又戰其北,秦兵大敗。

    明年,漢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

    在今陝西長安縣東,接藍田縣界。

    秦王子嬰降。

    沛公以屬吏,遂西入鹹陽。

    秦亡。

     第三節 諸侯相王 沛公入鹹陽,欲止宮休舍,樊哙、張良谏。

    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之霸上。

    十一月,召諸縣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耦語者棄市。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

    凡吾所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

    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至縣、鄉、邑,告谕之,秦民大喜。

    争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

    沛公讓不受,曰:“倉粟多,不欲費民”,民又益喜,惟恐沛公不為秦王。

    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今聞章邯降項羽,羽号曰雍王,王關中,即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守函谷關,毋内諸侯軍,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是時為沛公計,擇地而王,關中自是上選。

    既求王關中,自不肯殘暴其民,約法三章,不受獻享,雖有溢美之辭,當不至全非實錄也。

     項羽将諸侯兵三十餘萬,行略地,至河南,遂西到新安。

    今河南渑池縣東。

    諸侯吏卒,異時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

    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将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

    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諸将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乃召黥布、蒲将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

    ”于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行,略定秦地。

    至函谷關,不得入。

    使當陽君等擊關。

    項羽遂入,至于戲西。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項羽大怒,曰:“旦日飨士卒,為擊破沛公軍。

    ”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孟康曰:在新豐東十七裡。

    案漢新豐,在今陝西臨潼縣東。

    沛公兵十萬,在霸上,力不敵。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素善張良,夜馳至沛公軍,具告以事,欲與俱去。

    良入,具告沛公。

    沛公要項伯入,約為昏姻,曰:“吾入關,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将軍。

    所以遣将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日夜望将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背德也。

    ”項伯許諾。

    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

    ”沛公曰:“諾。

    ”于是項伯複夜去。

    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報項王。

    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

    ”項王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見項王。

    項王因留與飲。

    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項王默然不應。

    範增起出,召項莊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于坐,殺之。

    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于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哙。

    樊哙入,谯讓羽。

    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哙出,令張良留謝羽,置車騎,脫身獨騎,樊哙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間至軍。

    以上事詳見《項羽本紀》,诙詭幾類平話。

    (4)秦亡後五年,天下複定于一,此乃事勢推移使然。

    當時方以秦滅六國為暴無道,诋秦曰強虎狼,安有一人,敢繼秦而欲帝天下?而史載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于财貨,好美姬。

    今入關,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

    ”又稱張良入謝,獻玉鬥亞父,亞父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曰:“唉!豎子不足與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為之虜矣。

    ”七十老翁,有如是其魯莽者乎?其非實錄,不待言矣。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鹹陽,殺秦降王子嬰。

    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

    收其寶貨婦女而東。

    人或說項王曰:“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

    ”項王見秦宮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項王聞之,烹說者。

    此亦事後附會之辭。

    漢高兵力弱,不足以控制中原,則思王關中。

    項羽世楚将,起江東,安有不用楚人之理?且漢高就封後,以士懷思欲東歸,因用其鋒以争天下。

    項羽是時,不複欲有所争,都關中,何以處楚士之思歸者乎?抑盡棄楚士,獨與秦人孤居邪?燒秦宮室,收其寶貨婦女,則當時之士卒固如是,約束非易。

    漢高欲王關中,乃約束其衆,不敢為殘暴,抑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