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秦漢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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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會丞相下吏,趙高皆妄為反辭。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要斬鹹陽市。
《秦本紀》與《李斯傳》言斯罪狀及死時皆不同,足見其不可信。
二世之辭,李斯之奏,蓋皆儒家毀法學者之所為,餘語則尤類平話矣。
李斯之見殺,真相已不可知,然必出于猜忌之心,與其殺蒙恬兄弟同,則無足疑也。
斯之死,實為秦事一大變。
朝廷無複重臣。
于是内亂起,而沛公安行入關矣。
章邯軍棘原,晉灼曰:地名,在巨鹿南。
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
秦軍數卻。
二世使人讓章邯。
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至鹹陽,留司馬門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
長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道。
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
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于中,下無可為者。
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不能勝,不免于死。
願将軍孰計之。
”陳餘亦遺章邯書。
邯狐疑,陰使侯始成使項羽,欲約。
約未成,羽使蒲将軍日夜引兵渡三戶。
津名,孟康雲:在邺西。
邺,今河南臨漳縣。
軍漳南。
與秦戰,再破之。
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污水上,《集解》:徐廣曰:在邺西。
大破之。
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
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
”軍吏皆曰:“善。
”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
在今河南安陽縣北。
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
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
使長史欣為上将軍,将秦軍為前行。
時秦二世三年七月。
據《項羽本紀》,邯之叛,實由趙高迫之使然,而賈生過秦,言邯以三軍之衆要市于外。
案邯為秦将二歲,失亡多,又大敗于巨鹿,秦法嚴,迄不易将,安知其無要市之事?然非李斯死,趙高立,意僅保關中,見下。
接濟不絕,似亦不至遽叛。
然則秦之亡,二世、趙高專意于去逼,而遂無意于天下事,實其大原因也。
沛公之西入秦也,道砀。
秦三年,二月,北攻昌邑。
今山東金鄉縣。
未下,西過高陽。
文穎曰:聚邑名,屬陳留。
臣瓒曰:《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
郦食其說沛公襲陳留,沛公以為廣野君,以其弟商為将,将陳留兵。
三月,攻開封,今河南開封縣。
未拔,西與秦将楊熊會戰白馬。
縣名,在今河南滑縣東。
又戰曲遇東,地名,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大破之。
楊熊走之荥陽,二世使使斬之以徇。
四月,南攻颍川。
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
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
張良者,其先韓人。
大父開地,父平,五世相韓。
韓破,良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
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
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見第二章第三節。
誤中副車。
陳涉等起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
遇沛公,屬焉。
及沛公之薛見項梁,項梁立楚懷王,良乃說項梁,立韓諸公子橫陽君成為韓王,以良為韓申徒。
《集解》:徐廣曰:即司徒。
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
往來為遊兵颍川。
時趙别将司馬印方欲渡河入關,沛公乃北攻平陰,縣名,今河南孟津縣東。
絕河津,南戰洛陽東,軍不利。
從轅至陽城,收軍中馬騎。
轅,險道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接鞏縣登封界。
令韓王成留守陽翟,與良俱南。
六月,與南陽守戰犨東,犨縣名,今河南魯山縣東南。
大破之,略南陽郡。
南陽守走保城,守宛。
沛公引兵過宛西,張良谏,沛公乃夜引軍從他道還,圍宛。
南陽守欲自刭,其舍人陳恢逾城見沛公,曰:“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
”沛公曰:“善。
”七月,南陽守降,引而西,無不下者。
八月,沛公攻武關,入秦。
趙高陰與其婿鹹陽令閻樂、弟趙成謀,使郎中令為内應,《集解》:徐廣曰:一雲郎中令趙成。
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母置高舍,遣樂将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斬衛令。
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
二世自殺。
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
今六國複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
宜為王如故便。
”立二世兄子公子嬰為王,令子嬰齊,當廟見,受玉玺。
齊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齊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
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
”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
高果自往。
子嬰遂刺高于齊宮,三族高家,以徇鹹陽。
以上據《秦始皇本紀》。
《李斯列傳》雲:子嬰即位,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高上谒請病,因召入,令韓談刺殺之,夷其三族。
《高祖本紀》雲:趙高已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以為詐。
案趙高雖用事,位素卑,安有取秦而代之之望?且高之殺蒙恬,害李斯,戮諸公子,雖竟危秦,究不可謂不忠于二世;而二世亦素任高;此時忽生篡弑之謀,亦殊可怪。
賈生《過秦》之論曰:“秦小邑并大城,守險塞而軍。
高壘毋戰,閉關據扼,荷戟而守之。
諸侯起于匹夫,以利合,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親;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
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于海内。
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
”可見保守關中,實為此時之至計。
然惟大勇者乃能豫有所割棄,此豈二世所及?抑卑逾尊、疏逾戚之不易久矣。
李斯且死,何有于趙高?二世所患,特諸公子,宗室疏屬,勢非相逼,危急時安知不相仗?而秦立國數百年,當危急時,宗室中亦應有奮起自效者。
疑章邯軍敗後,趙高或以去帝号保關中進說,二世不說,且舉前事悉以責之,宗室遂有乘間圖之者,釁由是生,遂至弑二世而并欲盡滅秦之宗室,藉敵人之力以分王關中,亦所謂騎虎之勢不得下也,然其不能為沛公所信,則勢固然矣。
武關既失,秦遣将将兵距峣關。
在今陝西藍田縣東南。
沛公欲擊之。
張良曰:“秦兵尚強,未可輕,此亦見秦不内潰,關中未嘗不可保。
願先遣人益張旗幟于山上為疑兵,使郦食其、陸賈往說秦将,啖以利。
”秦将果欲連和,俱西襲鹹陽。
沛公欲許之。
張良曰:“此獨其将欲叛,恐其士卒不從,不如因其怠懈擊之。
”沛公引兵繞峣關,逾蒉山,擊秦軍,大破之藍田南,遂至藍田,今陝西藍田縣。
又戰其北,秦兵大敗。
明年,漢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
在今陝西長安縣東,接藍田縣界。
秦王子嬰降。
沛公以屬吏,遂西入鹹陽。
秦亡。
第三節 諸侯相王 沛公入鹹陽,欲止宮休舍,樊哙、張良谏。
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之霸上。
十一月,召諸縣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耦語者棄市。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
凡吾所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
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至縣、鄉、邑,告谕之,秦民大喜。
争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
沛公讓不受,曰:“倉粟多,不欲費民”,民又益喜,惟恐沛公不為秦王。
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今聞章邯降項羽,羽号曰雍王,王關中,即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守函谷關,毋内諸侯軍,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是時為沛公計,擇地而王,關中自是上選。
既求王關中,自不肯殘暴其民,約法三章,不受獻享,雖有溢美之辭,當不至全非實錄也。
項羽将諸侯兵三十餘萬,行略地,至河南,遂西到新安。
今河南渑池縣東。
諸侯吏卒,異時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
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将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
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諸将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乃召黥布、蒲将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
”于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行,略定秦地。
至函谷關,不得入。
使當陽君等擊關。
項羽遂入,至于戲西。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項羽大怒,曰:“旦日飨士卒,為擊破沛公軍。
”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孟康曰:在新豐東十七裡。
案漢新豐,在今陝西臨潼縣東。
沛公兵十萬,在霸上,力不敵。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素善張良,夜馳至沛公軍,具告以事,欲與俱去。
良入,具告沛公。
沛公要項伯入,約為昏姻,曰:“吾入關,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将軍。
所以遣将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日夜望将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背德也。
”項伯許諾。
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
”沛公曰:“諾。
”于是項伯複夜去。
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報項王。
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
”項王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見項王。
項王因留與飲。
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項王默然不應。
範增起出,召項莊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于坐,殺之。
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于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哙。
樊哙入,谯讓羽。
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哙出,令張良留謝羽,置車騎,脫身獨騎,樊哙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間至軍。
以上事詳見《項羽本紀》,诙詭幾類平話。
(4)秦亡後五年,天下複定于一,此乃事勢推移使然。
當時方以秦滅六國為暴無道,诋秦曰強虎狼,安有一人,敢繼秦而欲帝天下?而史載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于财貨,好美姬。
今入關,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
”又稱張良入謝,獻玉鬥亞父,亞父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曰:“唉!豎子不足與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為之虜矣。
”七十老翁,有如是其魯莽者乎?其非實錄,不待言矣。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鹹陽,殺秦降王子嬰。
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
收其寶貨婦女而東。
人或說項王曰:“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
”項王見秦宮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項王聞之,烹說者。
此亦事後附會之辭。
漢高兵力弱,不足以控制中原,則思王關中。
項羽世楚将,起江東,安有不用楚人之理?且漢高就封後,以士懷思欲東歸,因用其鋒以争天下。
項羽是時,不複欲有所争,都關中,何以處楚士之思歸者乎?抑盡棄楚士,獨與秦人孤居邪?燒秦宮室,收其寶貨婦女,則當時之士卒固如是,約束非易。
漢高欲王關中,乃約束其衆,不敢為殘暴,抑亦
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論,要斬鹹陽市。
《秦本紀》與《李斯傳》言斯罪狀及死時皆不同,足見其不可信。
二世之辭,李斯之奏,蓋皆儒家毀法學者之所為,餘語則尤類平話矣。
李斯之見殺,真相已不可知,然必出于猜忌之心,與其殺蒙恬兄弟同,則無足疑也。
斯之死,實為秦事一大變。
朝廷無複重臣。
于是内亂起,而沛公安行入關矣。
章邯軍棘原,晉灼曰:地名,在巨鹿南。
項羽軍漳南,相持未戰。
秦軍數卻。
二世使人讓章邯。
章邯恐,使長史欣請事,至鹹陽,留司馬門三日,趙高不見,有不信之心。
長史欣恐,還走其軍,不敢出故道。
趙高果使人追之,不及。
欣至軍,報曰:“趙高用事于中,下無可為者。
今戰能勝,高必疾妒吾功;不能勝,不免于死。
願将軍孰計之。
”陳餘亦遺章邯書。
邯狐疑,陰使侯始成使項羽,欲約。
約未成,羽使蒲将軍日夜引兵渡三戶。
津名,孟康雲:在邺西。
邺,今河南臨漳縣。
軍漳南。
與秦戰,再破之。
項羽悉引兵擊秦軍污水上,《集解》:徐廣曰:在邺西。
大破之。
章邯使人見項羽,欲約。
項羽召軍吏謀曰:“糧少,欲聽其約。
”軍吏皆曰:“善。
”項羽乃與期洹水南殷虛上。
在今河南安陽縣北。
已盟,章邯見項羽,而流涕為言趙高。
項羽乃立章邯為雍王,置楚軍中。
使長史欣為上将軍,将秦軍為前行。
時秦二世三年七月。
據《項羽本紀》,邯之叛,實由趙高迫之使然,而賈生過秦,言邯以三軍之衆要市于外。
案邯為秦将二歲,失亡多,又大敗于巨鹿,秦法嚴,迄不易将,安知其無要市之事?然非李斯死,趙高立,意僅保關中,見下。
接濟不絕,似亦不至遽叛。
然則秦之亡,二世、趙高專意于去逼,而遂無意于天下事,實其大原因也。
沛公之西入秦也,道砀。
秦三年,二月,北攻昌邑。
今山東金鄉縣。
未下,西過高陽。
文穎曰:聚邑名,屬陳留。
臣瓒曰:《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
郦食其說沛公襲陳留,沛公以為廣野君,以其弟商為将,将陳留兵。
三月,攻開封,今河南開封縣。
未拔,西與秦将楊熊會戰白馬。
縣名,在今河南滑縣東。
又戰曲遇東,地名,在今河南中牟縣東。
大破之。
楊熊走之荥陽,二世使使斬之以徇。
四月,南攻颍川。
郡名,治陽翟,今河南禹縣。
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
張良者,其先韓人。
大父開地,父平,五世相韓。
韓破,良悉以家财求客刺秦王,為韓報仇。
得力士,為鐵椎,重百二十斤。
秦皇帝東遊,良與客狙擊秦皇帝博浪沙中,見第二章第三節。
誤中副車。
陳涉等起兵,良亦聚少年百餘人。
遇沛公,屬焉。
及沛公之薛見項梁,項梁立楚懷王,良乃說項梁,立韓諸公子橫陽君成為韓王,以良為韓申徒。
《集解》:徐廣曰:即司徒。
與韓王将千餘人西略韓地,得數城。
往來為遊兵颍川。
時趙别将司馬印方欲渡河入關,沛公乃北攻平陰,縣名,今河南孟津縣東。
絕河津,南戰洛陽東,軍不利。
從轅至陽城,收軍中馬騎。
轅,險道名,在今河南偃師縣東南,接鞏縣登封界。
令韓王成留守陽翟,與良俱南。
六月,與南陽守戰犨東,犨縣名,今河南魯山縣東南。
大破之,略南陽郡。
南陽守走保城,守宛。
沛公引兵過宛西,張良谏,沛公乃夜引軍從他道還,圍宛。
南陽守欲自刭,其舍人陳恢逾城見沛公,曰:“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
”沛公曰:“善。
”七月,南陽守降,引而西,無不下者。
八月,沛公攻武關,入秦。
趙高陰與其婿鹹陽令閻樂、弟趙成謀,使郎中令為内應,《集解》:徐廣曰:一雲郎中令趙成。
詐為有大賊,令樂召吏發卒,追劫樂母置高舍,遣樂将吏卒千餘人至望夷宮斬衛令。
郎中令與樂俱入,射上幄。
二世自殺。
趙高乃悉召諸大臣、公子,告以誅二世之狀,曰:“秦故王國,始皇君天下,故稱帝。
今六國複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為帝,不可。
宜為王如故便。
”立二世兄子公子嬰為王,令子嬰齊,當廟見,受玉玺。
齊五日,子嬰與其子二人謀曰:“我聞趙高乃與楚約,滅秦宗室而王關中,今使我齊見廟,此欲因廟中殺我。
我稱病不行,丞相必自來,來則殺之。
”高使人請子嬰數輩,子嬰不行。
高果自往。
子嬰遂刺高于齊宮,三族高家,以徇鹹陽。
以上據《秦始皇本紀》。
《李斯列傳》雲:子嬰即位,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
高上谒請病,因召入,令韓談刺殺之,夷其三族。
《高祖本紀》雲:趙高已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以為詐。
案趙高雖用事,位素卑,安有取秦而代之之望?且高之殺蒙恬,害李斯,戮諸公子,雖竟危秦,究不可謂不忠于二世;而二世亦素任高;此時忽生篡弑之謀,亦殊可怪。
賈生《過秦》之論曰:“秦小邑并大城,守險塞而軍。
高壘毋戰,閉關據扼,荷戟而守之。
諸侯起于匹夫,以利合,非有素王之行也,其交未親;其下未附;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
彼見秦阻之難犯也,必退師,安土息民,以待其敝;收弱扶罷,以令大國之君;不患不得意于海内。
藉使子嬰有庸主之材,僅得中佐,山東雖亂,秦之地可全而有;宗廟之祀,未當絕也。
”可見保守關中,實為此時之至計。
然惟大勇者乃能豫有所割棄,此豈二世所及?抑卑逾尊、疏逾戚之不易久矣。
李斯且死,何有于趙高?二世所患,特諸公子,宗室疏屬,勢非相逼,危急時安知不相仗?而秦立國數百年,當危急時,宗室中亦應有奮起自效者。
疑章邯軍敗後,趙高或以去帝号保關中進說,二世不說,且舉前事悉以責之,宗室遂有乘間圖之者,釁由是生,遂至弑二世而并欲盡滅秦之宗室,藉敵人之力以分王關中,亦所謂騎虎之勢不得下也,然其不能為沛公所信,則勢固然矣。
武關既失,秦遣将将兵距峣關。
在今陝西藍田縣東南。
沛公欲擊之。
張良曰:“秦兵尚強,未可輕,此亦見秦不内潰,關中未嘗不可保。
願先遣人益張旗幟于山上為疑兵,使郦食其、陸賈往說秦将,啖以利。
”秦将果欲連和,俱西襲鹹陽。
沛公欲許之。
張良曰:“此獨其将欲叛,恐其士卒不從,不如因其怠懈擊之。
”沛公引兵繞峣關,逾蒉山,擊秦軍,大破之藍田南,遂至藍田,今陝西藍田縣。
又戰其北,秦兵大敗。
明年,漢元年,冬十月,沛公至霸上。
在今陝西長安縣東,接藍田縣界。
秦王子嬰降。
沛公以屬吏,遂西入鹹陽。
秦亡。
第三節 諸侯相王 沛公入鹹陽,欲止宮休舍,樊哙、張良谏。
乃封秦重寶财物府庫,還之霸上。
十一月,召諸縣豪傑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诽謗者族,耦語者棄市。
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
凡吾所以來,為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
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乃使人與秦吏行至縣、鄉、邑,告谕之,秦民大喜。
争持牛羊酒食,獻享軍士。
沛公讓不受,曰:“倉粟多,不欲費民”,民又益喜,惟恐沛公不為秦王。
或說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強。
今聞章邯降項羽,羽号曰雍王,王關中,即來,沛公恐不得有此。
可急使守函谷關,毋内諸侯軍,稍征關中兵以自益,距之。
”沛公然其計,從之。
是時為沛公計,擇地而王,關中自是上選。
既求王關中,自不肯殘暴其民,約法三章,不受獻享,雖有溢美之辭,當不至全非實錄也。
項羽将諸侯兵三十餘萬,行略地,至河南,遂西到新安。
今河南渑池縣東。
諸侯吏卒,異時繇使、屯戍過秦中,秦中吏卒遇之多無狀。
及秦軍降諸侯,諸侯吏卒乘勝,多奴虜使之,輕折辱秦吏卒。
秦吏卒多竊言曰:“章将軍等詐吾屬降諸侯。
今能入關破秦,大善。
即不能,諸侯虜吾屬而東,秦必盡誅吾父母妻子。
”諸将微聞其計,以告項羽。
項羽乃召黥布、蒲将軍計曰:“秦吏卒尚衆,其心不服,至關中,不聽,事必危,不如擊殺之,而獨與章邯、長史欣、都尉翳入秦。
”于是楚軍夜擊阬秦卒二十餘萬人新安城南。
行,略定秦地。
至函谷關,不得入。
使當陽君等擊關。
項羽遂入,至于戲西。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使人言于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使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
”項羽大怒,曰:“旦日飨士卒,為擊破沛公軍。
”當是時,項羽兵四十萬,在新豐鴻門,孟康曰:在新豐東十七裡。
案漢新豐,在今陝西臨潼縣東。
沛公兵十萬,在霸上,力不敵。
楚左尹項伯者,項羽季父也。
素善張良,夜馳至沛公軍,具告以事,欲與俱去。
良入,具告沛公。
沛公要項伯入,約為昏姻,曰:“吾入關,秋豪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将軍。
所以遣将守關者,備他盜之出入與非常也。
日夜望将軍至,豈敢反乎?願伯具言臣之不敢背德也。
”項伯許諾。
謂沛公曰:“旦日,不可不蚤自來謝項王。
”沛公曰:“諾。
”于是項伯複夜去。
至軍中,具以沛公言報項王。
因言曰:“沛公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而擊之,不義也,不如因善遇之。
”項王許諾。
沛公旦日,從百餘騎見項王。
項王因留與飲。
範增數目項王,舉所佩玉玦以示之者三。
項王默然不應。
範增起出,召項莊入,前為壽,壽畢,請以劍舞,因擊沛公于坐,殺之。
項莊拔劍起舞,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莊不得擊。
于是張良至軍門見樊哙。
樊哙入,谯讓羽。
有頃,沛公起如廁,招樊哙出,令張良留謝羽,置車騎,脫身獨騎,樊哙等四人持劍盾步走,間至軍。
以上事詳見《項羽本紀》,诙詭幾類平話。
(4)秦亡後五年,天下複定于一,此乃事勢推移使然。
當時方以秦滅六國為暴無道,诋秦曰強虎狼,安有一人,敢繼秦而欲帝天下?而史載範增說項羽曰:“沛公居山東時,貪于财貨,好美姬。
今入關,财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望其氣,皆為龍虎,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
”又稱張良入謝,獻玉鬥亞父,亞父受,置之地,拔劍撞而破之,曰:“唉!豎子不足與謀,奪項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屬今為之虜矣。
”七十老翁,有如是其魯莽者乎?其非實錄,不待言矣。
居數日,項羽引兵西屠鹹陽,殺秦降王子嬰。
燒秦宮室,火三月不滅。
收其寶貨婦女而東。
人或說項王曰:“關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饒;可都以霸。
”項王見秦宮室皆以燒殘破;又心懷思欲東歸;曰:“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說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
”項王聞之,烹說者。
此亦事後附會之辭。
漢高兵力弱,不足以控制中原,則思王關中。
項羽世楚将,起江東,安有不用楚人之理?且漢高就封後,以士懷思欲東歸,因用其鋒以争天下。
項羽是時,不複欲有所争,都關中,何以處楚士之思歸者乎?抑盡棄楚士,獨與秦人孤居邪?燒秦宮室,收其寶貨婦女,則當時之士卒固如是,約束非易。
漢高欲王關中,乃約束其衆,不敢為殘暴,抑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