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秦漢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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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軍下邳。
今江蘇邳縣。
當是時,秦嘉已立景駒為楚王,軍彭城東,彭城,今江蘇銅山縣。
欲距項梁。
梁擊嘉,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
項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引兵入薛。
今山東滕縣東南。
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
時秦二世二年四月,居鄛人範增,居鄛,今安徽巢縣。
年七十。
素居家,好奇計。
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
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蜂起之将皆争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項梁然其言。
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間,為人牧羊。
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所望也。
都盱台。
今安徽盱胎縣。
項梁自号武信君。
時二世二年六月。
先是,秦泗川監平《集解》:泗川,高祖更名沛。
将兵圍豐。
高祖出與戰,破之。
令雍齒守豐。
引兵之薛。
泗川守壯敗于薛,走之戚。
今濮陽縣北。
得,殺之。
還軍亢父。
今山東濟甯縣。
雍齒反為魏。
沛公攻豐,不能取,聞東陽甯君、秦嘉立景駒為假王,在留,在沛縣東南。
往從之。
欲請兵以攻豐。
時章邯從陳,别将司馬尼将兵北定楚地,屠相,至砀。
東陽甯君、沛公西與戰。
還軍豐。
聞項梁在薛,從騎百餘往見之。
項梁益沛公卒五千人還攻豐,拔之,雍齒奔魏。
章邯已破陳王,進兵擊魏王于臨濟。
《續漢書·郡國志》:陳留郡平丘縣有臨濟亭,魏咎都。
平丘,今河北長垣縣。
魏王使周市出,請救于齊、楚。
齊、楚遣項它、田巴将兵随市救魏。
章邯擊破,殺周市等。
圍臨濟。
咎為其民約降,自燒殺。
章邯殺齊王田儋于臨菑。
今山東臨淄縣。
案此語見《漢書·項籍傳》。
《史記·田儋列傳》曰:儋将兵救魏,章邯夜銜枚擊,大破魏軍,殺田儋于臨濟下。
《漢書》作大破齊、楚軍,《高帝紀》亦雲:章邯破殺魏王咎,齊王田儋于臨濟,疑誤。
儋弟榮,收儋餘兵走東阿。
今山東陽谷縣東北阿城鎮。
齊人聞儋死,立故王建弟假為王。
田角為相,田間為将,以距諸侯。
田榮之走東阿,章邯追圍之。
項梁聞田榮急,引兵擊破邯軍東阿下。
邯走而西,項梁因追之。
田榮引兵歸,擊逐齊王假。
假亡走楚,角走趙。
角弟間前求救趙,因留不敢歸。
榮立儋子市為齊王,相之。
橫為将。
章邯兵益盛。
項梁使告趙、齊共擊邯,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田角、田間,乃發兵。
”梁曰:此據《項羽本紀》,《田儋傳》作楚懷王曰。
“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不忍殺。
”趙亦不殺田角、田間,以市于齊。
齊遂不肯發兵。
梁使沛公及項羽别攻城陽,今山東濮縣。
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東。
今河北濮陽縣。
秦兵收,入濮陽。
沛公、項羽攻定陶,定陶未下。
去,西略地,至雍丘。
今河南杞縣。
大破秦軍,斬李由。
還攻外黃,外黃未下。
項梁起東阿,西北至定陶,再破秦軍;項羽等又斬李由;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谏,弗聽。
乃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然。
”曰:“臣論武信君軍必敗。
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起兵益章邯。
擊楚軍,大破之定陶。
項梁死。
時二世二年九月。
沛公、項羽去外黃,攻陳留。
今河南陳留縣。
陳留未下。
沛公、項羽相與謀曰:“今項梁軍破,士卒恐。
”乃與呂臣俱引而東。
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砀。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擊趙,大破之。
張耳與趙王歇走入巨鹿城。
今河北平鄉縣。
章邯令王離、涉間圍巨鹿。
章邯軍其南,築甬道而輸之粟。
陳餘北收常山兵,得數萬人,軍巨鹿北。
楚兵已破于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将之。
以呂臣為司徒,其父呂青為令尹。
以沛公為砀郡長,封武安侯,将砀郡兵。
高陵君顯見楚王曰:“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居數日,軍果敗。
兵未戰而先見敗征,此可謂知兵矣。
”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
因置以為上将軍,項羽為魯公,為次将,範增為末将,救趙。
諸别将皆屬宋義,号為卿子冠軍。
懷王是時,蓋收項氏之權。
項梁與齊不合,而舉宋義者适出齊使,蛛絲馬迹,不無可尋。
然則謂項梁以驕至敗,亦誣辭也。
時又令沛公西略地入關。
《高祖本紀》曰:與諸将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諸将莫利先入關。
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願與沛公西入關。
懷王諸老将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
嘗攻襄城,今河南襄城縣。
襄城無遺類。
諸所過無不殘滅。
且楚數進取,前陳王、項梁皆敗。
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谕秦父兄。
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項羽僄悍,不可遣。
獨沛公寬大長者,可遣。
”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
此亦事後附會之辭。
陳平曰:“項王為人,恭敬愛人。
”《陳丞相世家》。
韓信曰:“項王見人,恭敬慈愛,言語嘔嘔。
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飲。
”《淮陰侯列傳》。
此豈恣意殘殺者?項王之暴,在阬秦降卒新安,此自兵權不得不然。
其入關、破齊後之殘虐,則是時之為兵者,類多僄悍無賴之徒,非主将所能約束,恐不獨項羽之兵為然。
(2)史于項羽未免故甚其辭,于漢則又諱而不言耳。
周市以百萬之衆入關而敗,安得雲告谕可下?是時所急者河北,入關尚為緩圖,劉、項安得俱入關?故知史之不可信久矣。
宋義至安陽,今山東曹縣東。
留四十六日不進。
項羽曰:“吾聞秦軍圍趙王巨鹿,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應其内,破秦軍必矣。
”宋義曰:“不然,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虮虱。
今秦攻趙,戰勝則兵罷,我承其敝;不勝,則我引兵鼓行而西,必舉秦矣;故不如先鬥秦、趙。
夫披堅執銳,義不如公,坐而運策,公不如義。
”因下令軍中曰:“猛如虎,狠如羊,貪如狼,強不可使者,皆斬之。
”乃遣其子宋襄相齊,身送之至無鹽。
今山東東平縣。
飲酒高會。
天寒大雨,士卒凍饑。
項羽曰:“将戮力而攻秦,久留不行。
今歲饑民貧,士卒食芋菽,軍無見糧,乃飲酒高會;不引兵渡河,因趙食,與趙并力攻秦,乃曰承其敝。
夫以秦之強,攻新造之趙,其勢必舉趙,趙舉而秦強,何敝之承?且國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掃竟内而專屬于将軍,國家安危,在此一舉。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
”項羽晨朝上将軍宋義,即其帳中斬宋義頭。
出令軍中曰:“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
”當是時,諸将皆懾伏,莫敢枝梧。
皆曰:“首立楚者,将軍家也。
今将軍誅亂。
”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将軍。
使人追宋義子,及之齊,殺之。
使桓楚報命于懷王。
懷王因使項羽為上将軍。
當陽君、蒲将軍皆屬項羽。
宋義之久留,蓋實與項氏相持。
義之進既由齊使,是時又使子相齊,雲與齊謀反楚,誣,雲楚結齊共謀項氏,則頗有似矣。
《史記》此節記事,蓋項氏之辭,亦非情實也。
項羽已殺卿子冠軍,威震楚國,名聞諸侯。
乃遣當陽君、蒲将軍将卒二萬渡河救巨鹿,戰少利。
陳餘複請兵,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
于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
殺蘇角,虜王離,涉間不降楚,自燒殺。
當是時,楚兵冠諸侯。
諸侯軍救巨鹿下者十餘壁,《張耳陳餘列傳》:燕齊楚聞趙急,皆來救。
張敖亦北收代,得萬餘人來,皆壁餘旁。
莫敢縱兵。
及楚擊秦,諸将皆從壁上觀。
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
于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将,諸侯将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
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将軍,諸侯皆屬焉。
時秦二世三年十二月。
古荊楚衆本僄悍,江、淮尤甚,特其文化程度大低,無用之者,則莫能自振。
項氏世世楚将,起江東,渡江西,行收兵而北,其形勢,正與吳阖廬、越勾踐同,而章邯之兵,久戰罷敝;此蓋項羽之所以制勝。
先是秦軍強,常乘勝逐北,至是大敗;秦又内亂,後援絕;關以東遂無能與楚抗者矣。
《秦始皇本紀》曰:趙高說二世曰:“先帝臨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為非,進邪說。
今陛下富于春秋,初即位,奈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
天子稱朕,固不聞聲。
”于是二世常居禁中,與高決諸事。
其後公卿希得朝見。
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無已。
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軍馮劫進谏,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
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飯土塯,土形;雖監門之養,不觳于此。
禹鑿龍門,通大啜夏,決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築臿,胫無毛,臣虜之勞,不烈于此矣。
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禦海内矣。
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于法?朕尊萬乘,毋其實。
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号名。
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境;作宮室以章得意。
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群盜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無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3)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
去疾、劫自殺。
斯卒囚。
三年,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
《李斯傳》:二世責問斯,亦引韓子語。
又雲斯欲求容,以書對,雲行督責之術,則能荦然行恣睢之心,而獨擅天下之利。
意皆與《秦本紀》略同。
又雲:趙高為郎中令,所殺及報私怨衆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毀惡之,乃說二世居禁中。
高乃見丞相曰:“君何不見?”斯曰:“今時上不坐朝廷,欲見無間。
”高曰:“君誠能谏,請為君候上間。
”于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使人告丞相:“上方間,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谒,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嘗多間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辄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趙高因曰:“如此,殆矣。
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位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旁縣之子,斯,上蔡人。
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
”二世以為然,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不得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
二世私告趙高。
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
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
”于是二世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
趙高治斯,榜掠千餘。
不勝痛,自誣服。
斯從獄中上書,高使吏棄去不奏。
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谒者、侍中,更覆訊斯。
斯更以其實對,辄使人複榜之。
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
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
”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
使者
軍下邳。
今江蘇邳縣。
當是時,秦嘉已立景駒為楚王,軍彭城東,彭城,今江蘇銅山縣。
欲距項梁。
梁擊嘉,嘉死,軍降,景駒走死梁地。
項梁已并秦嘉軍,軍胡陵,引兵入薛。
今山東滕縣東南。
聞陳王定死,召諸别将會薛計事。
時秦二世二年四月,居鄛人範增,居鄛,今安徽巢縣。
年七十。
素居家,好奇計。
往說項梁曰:“陳勝敗固當。
夫秦滅六國,楚最無罪。
自懷王入秦不反,楚人憐之至今。
故楚南公曰:楚雖三戶,亡秦必楚也。
今陳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
今君起江東,楚蜂起之将皆争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将,為能複立楚之後也。
”項梁然其言。
乃求楚懷王孫心民間,為人牧羊。
立以為楚懷王,從民所望也。
都盱台。
今安徽盱胎縣。
項梁自号武信君。
時二世二年六月。
先是,秦泗川監平《集解》:泗川,高祖更名沛。
将兵圍豐。
高祖出與戰,破之。
令雍齒守豐。
引兵之薛。
泗川守壯敗于薛,走之戚。
今濮陽縣北。
得,殺之。
還軍亢父。
今山東濟甯縣。
雍齒反為魏。
沛公攻豐,不能取,聞東陽甯君、秦嘉立景駒為假王,在留,在沛縣東南。
往從之。
欲請兵以攻豐。
時章邯從陳,别将司馬尼将兵北定楚地,屠相,至砀。
東陽甯君、沛公西與戰。
還軍豐。
聞項梁在薛,從騎百餘往見之。
項梁益沛公卒五千人還攻豐,拔之,雍齒奔魏。
章邯已破陳王,進兵擊魏王于臨濟。
《續漢書·郡國志》:陳留郡平丘縣有臨濟亭,魏咎都。
平丘,今河北長垣縣。
魏王使周市出,請救于齊、楚。
齊、楚遣項它、田巴将兵随市救魏。
章邯擊破,殺周市等。
圍臨濟。
咎為其民約降,自燒殺。
章邯殺齊王田儋于臨菑。
今山東臨淄縣。
案此語見《漢書·項籍傳》。
《史記·田儋列傳》曰:儋将兵救魏,章邯夜銜枚擊,大破魏軍,殺田儋于臨濟下。
《漢書》作大破齊、楚軍,《高帝紀》亦雲:章邯破殺魏王咎,齊王田儋于臨濟,疑誤。
儋弟榮,收儋餘兵走東阿。
今山東陽谷縣東北阿城鎮。
齊人聞儋死,立故王建弟假為王。
田角為相,田間為将,以距諸侯。
田榮之走東阿,章邯追圍之。
項梁聞田榮急,引兵擊破邯軍東阿下。
邯走而西,項梁因追之。
田榮引兵歸,擊逐齊王假。
假亡走楚,角走趙。
角弟間前求救趙,因留不敢歸。
榮立儋子市為齊王,相之。
橫為将。
章邯兵益盛。
項梁使告趙、齊共擊邯,田榮曰:“楚殺田假,趙殺田角、田間,乃發兵。
”梁曰:此據《項羽本紀》,《田儋傳》作楚懷王曰。
“田假與國之王,窮來歸我,不忍殺。
”趙亦不殺田角、田間,以市于齊。
齊遂不肯發兵。
梁使沛公及項羽别攻城陽,今山東濮縣。
屠之。
西破秦軍濮陽東。
今河北濮陽縣。
秦兵收,入濮陽。
沛公、項羽攻定陶,定陶未下。
去,西略地,至雍丘。
今河南杞縣。
大破秦軍,斬李由。
還攻外黃,外黃未下。
項梁起東阿,西北至定陶,再破秦軍;項羽等又斬李由;益輕秦,有驕色。
宋義谏,弗聽。
乃使宋義使于齊。
道遇齊使者高陵君顯,曰:“公将見武信君乎?”曰:“然。
”曰:“臣論武信君軍必敗。
公徐行,即免死,疾行,則及禍。
”秦果悉起兵益章邯。
擊楚軍,大破之定陶。
項梁死。
時二世二年九月。
沛公、項羽去外黃,攻陳留。
今河南陳留縣。
陳留未下。
沛公、項羽相與謀曰:“今項梁軍破,士卒恐。
”乃與呂臣俱引而東。
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砀。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擊趙,大破之。
張耳與趙王歇走入巨鹿城。
今河北平鄉縣。
章邯令王離、涉間圍巨鹿。
章邯軍其南,築甬道而輸之粟。
陳餘北收常山兵,得數萬人,軍巨鹿北。
楚兵已破于定陶,懷王恐,從盱台之彭城,并項羽、呂臣軍,自将之。
以呂臣為司徒,其父呂青為令尹。
以沛公為砀郡長,封武安侯,将砀郡兵。
高陵君顯見楚王曰:“宋義論武信君之軍必敗,居數日,軍果敗。
兵未戰而先見敗征,此可謂知兵矣。
”王召宋義與計事而大說之。
因置以為上将軍,項羽為魯公,為次将,範增為末将,救趙。
諸别将皆屬宋義,号為卿子冠軍。
懷王是時,蓋收項氏之權。
項梁與齊不合,而舉宋義者适出齊使,蛛絲馬迹,不無可尋。
然則謂項梁以驕至敗,亦誣辭也。
時又令沛公西略地入關。
《高祖本紀》曰:與諸将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
當是時,秦兵強,常乘勝逐北,諸将莫利先入關。
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願與沛公西入關。
懷王諸老将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
嘗攻襄城,今河南襄城縣。
襄城無遺類。
諸所過無不殘滅。
且楚數進取,前陳王、項梁皆敗。
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告谕秦父兄。
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項羽僄悍,不可遣。
獨沛公寬大長者,可遣。
”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
此亦事後附會之辭。
陳平曰:“項王為人,恭敬愛人。
”《陳丞相世家》。
韓信曰:“項王見人,恭敬慈愛,言語嘔嘔。
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飲。
”《淮陰侯列傳》。
此豈恣意殘殺者?項王之暴,在阬秦降卒新安,此自兵權不得不然。
其入關、破齊後之殘虐,則是時之為兵者,類多僄悍無賴之徒,非主将所能約束,恐不獨項羽之兵為然。
(2)史于項羽未免故甚其辭,于漢則又諱而不言耳。
周市以百萬之衆入關而敗,安得雲告谕可下?是時所急者河北,入關尚為緩圖,劉、項安得俱入關?故知史之不可信久矣。
宋義至安陽,今山東曹縣東。
留四十六日不進。
項羽曰:“吾聞秦軍圍趙王巨鹿,疾引兵渡河,楚擊其外,趙應其内,破秦軍必矣。
”宋義曰:“不然,夫搏牛之虻,不可以破虮虱。
今秦攻趙,戰勝則兵罷,我承其敝;不勝,則我引兵鼓行而西,必舉秦矣;故不如先鬥秦、趙。
夫披堅執銳,義不如公,坐而運策,公不如義。
”因下令軍中曰:“猛如虎,狠如羊,貪如狼,強不可使者,皆斬之。
”乃遣其子宋襄相齊,身送之至無鹽。
今山東東平縣。
飲酒高會。
天寒大雨,士卒凍饑。
項羽曰:“将戮力而攻秦,久留不行。
今歲饑民貧,士卒食芋菽,軍無見糧,乃飲酒高會;不引兵渡河,因趙食,與趙并力攻秦,乃曰承其敝。
夫以秦之強,攻新造之趙,其勢必舉趙,趙舉而秦強,何敝之承?且國兵新破,王坐不安席,掃竟内而專屬于将軍,國家安危,在此一舉。
今不恤士卒而徇其私,非社稷之臣。
”項羽晨朝上将軍宋義,即其帳中斬宋義頭。
出令軍中曰:“宋義與齊謀反楚,楚王陰令羽誅之。
”當是時,諸将皆懾伏,莫敢枝梧。
皆曰:“首立楚者,将軍家也。
今将軍誅亂。
”乃相與共立羽為假上将軍。
使人追宋義子,及之齊,殺之。
使桓楚報命于懷王。
懷王因使項羽為上将軍。
當陽君、蒲将軍皆屬項羽。
宋義之久留,蓋實與項氏相持。
義之進既由齊使,是時又使子相齊,雲與齊謀反楚,誣,雲楚結齊共謀項氏,則頗有似矣。
《史記》此節記事,蓋項氏之辭,亦非情實也。
項羽已殺卿子冠軍,威震楚國,名聞諸侯。
乃遣當陽君、蒲将軍将卒二萬渡河救巨鹿,戰少利。
陳餘複請兵,項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沉船,破釜甑,燒廬舍,持三日糧,以示士卒必死,無一還心。
于是至則圍王離,與秦軍遇,九戰,絕其甬道,大破之。
殺蘇角,虜王離,涉間不降楚,自燒殺。
當是時,楚兵冠諸侯。
諸侯軍救巨鹿下者十餘壁,《張耳陳餘列傳》:燕齊楚聞趙急,皆來救。
張敖亦北收代,得萬餘人來,皆壁餘旁。
莫敢縱兵。
及楚擊秦,諸将皆從壁上觀。
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
于是已破秦軍,項羽召見諸侯将,諸侯将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
項羽由是始為諸侯上将軍,諸侯皆屬焉。
時秦二世三年十二月。
古荊楚衆本僄悍,江、淮尤甚,特其文化程度大低,無用之者,則莫能自振。
項氏世世楚将,起江東,渡江西,行收兵而北,其形勢,正與吳阖廬、越勾踐同,而章邯之兵,久戰罷敝;此蓋項羽之所以制勝。
先是秦軍強,常乘勝逐北,至是大敗;秦又内亂,後援絕;關以東遂無能與楚抗者矣。
《秦始皇本紀》曰:趙高說二世曰:“先帝臨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為非,進邪說。
今陛下富于春秋,初即位,奈何與公卿廷決事?事即有誤,示群臣短也。
天子稱朕,固不聞聲。
”于是二世常居禁中,與高決諸事。
其後公卿希得朝見。
盜賊益多,而關中卒發東擊盜者無已。
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軍馮劫進谏,請且止阿房宮作者,減省四邊戍轉。
二世曰:“吾聞之韓子曰:堯、舜采椽不刮,茅茨不翦;飯土塯,土形;雖監門之養,不觳于此。
禹鑿龍門,通大啜夏,決河亭水,放之海,身自持築臿,胫無毛,臣虜之勞,不烈于此矣。
凡所為貴有天下者,得肆意極欲,主重明法,下不敢為非,以制禦海内矣。
夫虞、夏之主,貴為天子,親處窮苦之實,以徇百姓,尚何于法?朕尊萬乘,毋其實。
吾欲造千乘之駕,萬乘之屬,充吾号名。
且先帝起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邊境;作宮室以章得意。
而君觀先帝功業有緒;今朕即位,二年之間,群盜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罷先帝之所為;是上無以報先帝,次不為朕盡忠力何以在位?”(3)下去疾、斯、劫吏,案責他罪。
去疾、劫自殺。
斯卒囚。
三年,冬,趙高為丞相,竟案李斯殺之。
《李斯傳》:二世責問斯,亦引韓子語。
又雲斯欲求容,以書對,雲行督責之術,則能荦然行恣睢之心,而獨擅天下之利。
意皆與《秦本紀》略同。
又雲:趙高為郎中令,所殺及報私怨衆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毀惡之,乃說二世居禁中。
高乃見丞相曰:“君何不見?”斯曰:“今時上不坐朝廷,欲見無間。
”高曰:“君誠能谏,請為君候上間。
”于是趙高待二世方燕樂,使人告丞相:“上方間,可奏事。
”丞相至宮門上谒,如此者三。
二世怒曰:“吾嘗多間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辄來請事,丞相豈少我哉?且固我哉?”趙高因曰:“如此,殆矣。
夫沙丘之謀,丞相與焉。
今陛下已立為帝,而丞相位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
且陛下不問臣,臣不敢言。
丞相長男李由為三川守,楚盜陳勝等,皆丞相旁縣之子,斯,上蔡人。
以故楚盜公行過三川,城守不肯擊。
高聞其文書相往來,未得其審,故未敢以聞。
且丞相居外,權重于陛下。
”二世以為然,使人案驗三川守與盜通狀。
李斯不得見,因上書言趙高之短。
二世私告趙高。
高曰:“丞相所患者獨高。
高已死,丞相即欲為田常所為。
”于是二世使高案丞相獄,治罪,責斯與子由謀反狀,皆收捕宗族、賓客。
趙高治斯,榜掠千餘。
不勝痛,自誣服。
斯從獄中上書,高使吏棄去不奏。
高使其客十餘輩,詐為禦史、谒者、侍中,更覆訊斯。
斯更以其實對,辄使人複榜之。
後二世使人驗斯,斯以為如前,終不敢更言。
辭服,奏當上,二世喜曰:“微趙君,幾為丞相所賣。
”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則項梁已擊殺之。
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