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秦漢興亡
關燈
小
中
大
第一節 陳涉首事
秦二世元年,七月,陳勝吳廣起蕲。
今安徽宿縣。
勝,陽城人,今河南登封縣。
字涉。
廣,陽夏人,今河南太康縣。
字叔。
時發闾左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
徐廣曰:在蕲縣。
勝、廣皆為屯長。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失期法皆斬。
勝、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
扶蘇以數谏故,上使外将兵。
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
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
項燕為楚将,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
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
”吳廣以為然。
殺兩尉,召令徒屬。
徒屬皆曰:“敬受命。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
袒右,稱大楚。
勝自立為将軍,廣為都尉。
攻大澤鄉收而攻蕲,蕲下。
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
符離,今安徽宿縣。
葛嬰至東城,立襄強為楚王。
後聞陳王已立,殺襄強還報,陳王誅殺葛嬰。
東城,今安徽定遠縣。
行收兵,北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
入據陳。
召三老、豪傑皆來會計事。
三老、豪傑皆曰:“将軍身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複立楚之社稷,功宜為王。
”涉乃立為王,号張楚。
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乃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将,以西擊荥陽。
今河南荥澤縣。
令陳人武臣、張耳、陳餘徇趙,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汝陰,今安徽阜陽縣。
九江郡,治壽春,今安徽壽縣。
魏人周市北徇魏地。
李由為三川守,守荥陽,吳叔弗能下。
陳王征國之豪傑與計,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為上柱國。
上蔡,今河南上蔡縣。
房君,房邑君。
周文,陳之賢人也。
嘗為項燕軍視日,事春申君。
自言習兵。
陳王與之将軍印,西擊秦。
行收兵,至關,車千乘,卒數十萬。
至戲,軍焉。
戲,顔師古曰:水名,在新豐東。
新豐,今陝西臨潼縣。
二世大驚,與群臣謀。
少府章邯曰:“盜已至,衆強。
今發近縣,不及矣。
郦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
”二世乃大赦天下,免郦山徒,人奴産子悉發,令章邯将以擊楚大軍,盡敗之。
周文敗,走出關,止曹陽。
師古曰:曹水之陽也。
其水出陝縣西南。
西北流入河,今謂之好陽澗。
在陝縣西。
唐陝縣,即今河南陝縣。
二三月,章邯追敗之。
複走,次渑池,今河南渑池縣。
十餘日,章邯擊,大破之。
周文自刭,軍遂不戰。
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
張耳,大梁人。
今河南開封縣。
少時及魏公子無忌為客。
後取外黃富人女,外黃,今河南杞縣。
女家厚奉給耳。
耳以故緻千裡客,宦魏,為外黃令。
陳餘,亦大梁人。
好儒術。
數遊趙苦陉,今河北無極縣。
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
餘年少,父事耳,相與為刎頸交。
秦滅魏數歲,聞此兩人,魏之名士也,購求耳千金,餘五百金。
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為裡監門。
陳涉入陳,耳、餘上谒。
餘說陳王,請奇兵北略趙地。
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将軍,邵騷為護軍,耳、餘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北略趙地。
行收兵,得數萬人。
号武臣為武信君至邯鄲,今河北邯鄲縣。
耳、餘聞周章軍至戲卻又聞諸将為陳王徇地,多以讒毀得罪誅;怨陳王不以為将,而以為校尉;乃說武臣,立為趙王。
餘為大将軍,耳為右丞相,邵騷為左丞相。
陳王怒,欲族武臣等家,而發兵擊趙。
房君谏。
陳王用其計,徙系武臣等家宮中,封耳子敖為成都君,使使者賀趙,令趣發兵西入關。
耳、餘說武臣曰:“王王趙非楚意,願王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内以自廣。
”趙王以為然,因不西兵,而使韓廣略燕,李良略常山,今河北正定具。
張黡略上黨。
今山西長子縣。
韓廣至燕,燕人因立廣為燕王。
李良已定常山,還報,趙王複使良略大原。
今山西大原縣。
至石邑,今河北獲鹿縣。
秦兵塞井陉,井陉、獲鹿兩縣間之隘道。
未能前。
秦将詐稱二世使人遺李良書曰:“良誠能反趙為秦,赦良罪,貴良。
”良得書,疑不信,乃還之邯鄲請益兵。
道逢趙王姊,以為王,伏谒。
王姊醉,不知其将,使騎謝良,良怒,遣人追殺王姊。
因将其兵襲邯鄲。
邯鄲不知,竟殺武臣。
邵騷、耳、餘得脫,出收其兵,得數萬人,求得趙歇,立為趙王,居信都。
後項羽改曰襄國,今河北邢台縣。
李良擊陳餘,餘敗良,良走歸章邯。
周市北至狄。
狄人田儋,故齊王田氏族也。
儋從弟榮,榮弟橫,皆豪傑宗強,能得人。
儋殺令,自立為齊王。
發兵擊周市。
市軍散。
還至魏地,欲立魏後故甯陵君咎為魏王。
時咎在陳王所,不得之魏。
魏地已定,欲相與立市為魏王。
市不肯。
使者五反,陳王乃立咎為魏王,遣之國。
周市為相。
将軍田臧等相與謀曰:“周章軍已破矣,秦兵旦暮至。
我圍荥陽城弗能下,秦軍至,必大敗。
不如少遺兵,足以守荥陽,悉精兵迎秦軍。
今假王驕,不知兵權,不可與計,非誅之,事恐敗。
”因相與矯王令以誅吳叔,獻其首于陳王。
陳王賜田臧楚令尹印,使為上将。
臧使諸将李歸等守荥陽,自以精兵西迎秦軍于敖倉。
在今河南河陰縣。
與戰,臧死,軍破。
邯進擊歸等荥陽下,破之。
歸等死。
邯擊陳,柱國房君死。
進擊陳西張賀軍,陳王出監戰,軍破,張賀死。
臘月,陳王之汝陰。
還至下城父,今安徽蒙城縣西北。
其禦莊賈殺以降秦。
陳王故涓人将軍呂臣為倉頭軍,起新陽。
今安徽大和縣。
攻陳,下之,殺莊賈,複以陳為楚。
初,陳王至陳,令铚人宋留将兵定南陽,入武關。
铚,縣名,今安徽宿縣。
南陽郡,治宛,今河南南陽縣。
武關,在今陝西商縣東。
留已徇南陽。
聞陳王死,南陽複為秦。
留不能入武關,乃東至新蔡。
今河南新蔡縣。
遇秦軍,以軍降秦。
秦傳留至鹹陽,車裂以徇。
陳王初立時,陵人秦嘉等特起,圍東海守慶于郯。
陵,縣名,今江蘇宿遷縣。
東海郡,治郯,今山東郯城縣。
陳王聞,使武平君畔為将軍,監郯下軍。
秦嘉矯以王命殺武平君。
聞陳王軍破出走,乃立景駒為楚王。
引兵之方與,今山東魚台縣。
欲擊秦軍定陶下。
今山東定陶縣。
使公孫慶使齊王,欲與并力俱進。
齊王曰:“聞陳王戰敗,不知其死生,楚安得不請而立王?”公孫慶曰:“齊不請楚而立王,楚何故請齊而立王?且楚首事,當令于天下。
”田儋誅殺公孫慶。
秦左右校複攻陳,下之。
呂将軍走,收兵複聚。
鄱盜當陽君黥布之兵相收。
黥布,六人,坐法黥。
居江中為群盜。
陳勝起,布見番君,番君以女妻之。
後屬項梁。
梁以為當陽君。
六,今安徽六安縣。
番,今江西鄱陽縣。
擊秦左右校,破之青波,《集解》:《漢書音義》曰:地名。
複以陳為楚。
會項梁立懷王孫心為楚王。
案陳涉首事,詐稱公子扶蘇,此已可怪;又稱楚項燕,項燕以立昌平君而死,安得輔扶蘇?又袒右稱大楚;自立為王則号張楚;似舉棋不定,徒為賢者驅除難者。
然觀其所遣兵,北攻荥陽,西入函谷,西南叩武關,非畏懦無方略者比。
《史記》言涉少時,嘗與人傭耕。
已為王,王陳,其故人嘗與傭耕者聞之,之陳,扣宮門曰:“吾欲見涉。
”宮門令欲縛之。
自辨數乃置,不肯為通。
陳王出,遮道而呼涉。
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
客出入愈益發舒,言陳王故情。
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颛妄言,輕威。
”陳王斬之。
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
由是無親陳王者。
此等傳說,雖不足信,然可見陳王不任所私昵。
(1)惟不任私昵,乃能廣用賢才,漢高實以此成大功,安知陳王非其人?豈得以成敗論英雄乎?《史記》又謂陳勝雖已死,其所遣置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此蓋當時公論,時代近者,必有真知灼見也。
陳王所以敗者,諸侯各自為,莫肯盡力。
趙叛楚,燕又叛趙,齊至陳王死時,猶不肯與楚并力,賈生所謂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
《秦本紀贊》。
其交未親,又非素有臣主之分,發縱指示,自然不易為功。
然陳王之才,要當不減于楚懷王耳。
第二節 劉項亡秦 項籍者,下相人也,今江蘇宿遷縣。
字羽。
其季父梁,梁父即燕。
項氏世世為楚将,封于項,今河南項城縣。
故姓項氏。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項梁怒之。
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
劍一人敵,不足學。
學萬人敵。
”于是項梁乃教籍兵法。
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項梁殺人,與籍避仇于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
每吳中有大徭役及喪,項梁嘗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
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秦二世元年九月,會稽守通秦會稽郡治吳。
謂梁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時也。
吾聞先即制人,後即為人所制。
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将。
”是時桓楚亡,在澤中。
梁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
守曰:“諾。
”梁召籍入,籍遂拔劍斬守頭。
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绶。
門下大驚,擾亂。
籍所擊殺數十百人。
一府中皆懾伏,莫敢起。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為,起大事。
遂舉吳中兵。
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
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将,徇下縣。
籍時年二十四。
漢高祖,沛豐邑中陽裡人。
沛,今江蘇沛縣。
豐,後為縣,今江蘇豐縣。
姓劉氏,字季。
《索隐》:“《漢書》名邦,字季,此單雲字,亦又可疑。
按《漢書》高祖長兄名伯,次名仲,不見别名,則季亦是名也。
故項岱雲:高祖小字季,即位易名。
”案伯仲季乃次第,并不得雲字。
人不得皆無名字,蓋《史記》文略耳。
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
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産作業。
及壯,試為吏。
為泗水亭長。
《正義》:《括地志》雲:泗水亭,在沛縣東。
廷中吏無所不狎侮。
好酒及色。
以亭長為縣送郦山徒,多道亡。
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
”高祖亡匿芒、砀山澤岩石之間。
芒、砀皆縣名,今江蘇砀山縣地。
秦二世元年秋,諸郡縣皆多殺其長吏,以應陳涉。
沛令恐,欲以沛應涉,掾主吏蕭何、曹參請召諸亡在外者以劫衆。
乃令樊哙召劉季。
樊哙,沛人。
以屠狗為事。
以呂後弟呂媭為婦。
與高祖俱隐。
劉季之衆,已數十百人矣。
于是樊哙從劉季來。
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
蕭、曹恐,逾城保劉季。
劉季書帛射城上。
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劉季。
立季為沛公。
時二世元年九月,于是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哙等,皆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攻胡陵、縣名,今山東魚台縣。
方與,還守豐。
廣陵人召平,廣陵,今江蘇江都縣。
為陳王徇廣陵,未能下。
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拜梁為楚王上柱國,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
”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
東陽,今安徽天長縣。
東陽少年殺其令,強立為長,以兵屬項梁。
項梁渡淮,黥布、蒲将軍亦以兵屬焉。
凡六七萬
今安徽宿縣。
勝,陽城人,今河南登封縣。
字涉。
廣,陽夏人,今河南太康縣。
字叔。
時發闾左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
徐廣曰:在蕲縣。
勝、廣皆為屯長。
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
失期法皆斬。
勝、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
扶蘇以數谏故,上使外将兵。
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
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
項燕為楚将,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
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
”吳廣以為然。
殺兩尉,召令徒屬。
徒屬皆曰:“敬受命。
”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
袒右,稱大楚。
勝自立為将軍,廣為都尉。
攻大澤鄉收而攻蕲,蕲下。
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
符離,今安徽宿縣。
葛嬰至東城,立襄強為楚王。
後聞陳王已立,殺襄強還報,陳王誅殺葛嬰。
東城,今安徽定遠縣。
行收兵,北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
入據陳。
召三老、豪傑皆來會計事。
三老、豪傑皆曰:“将軍身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複立楚之社稷,功宜為王。
”涉乃立為王,号張楚。
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乃以吳叔為假王,監諸将,以西擊荥陽。
今河南荥澤縣。
令陳人武臣、張耳、陳餘徇趙,汝陰人鄧宗徇九江郡,汝陰,今安徽阜陽縣。
九江郡,治壽春,今安徽壽縣。
魏人周市北徇魏地。
李由為三川守,守荥陽,吳叔弗能下。
陳王征國之豪傑與計,以上蔡人房君蔡賜為上柱國。
上蔡,今河南上蔡縣。
房君,房邑君。
周文,陳之賢人也。
嘗為項燕軍視日,事春申君。
自言習兵。
陳王與之将軍印,西擊秦。
行收兵,至關,車千乘,卒數十萬。
至戲,軍焉。
戲,顔師古曰:水名,在新豐東。
新豐,今陝西臨潼縣。
二世大驚,與群臣謀。
少府章邯曰:“盜已至,衆強。
今發近縣,不及矣。
郦山徒多,請赦之,授兵以擊之。
”二世乃大赦天下,免郦山徒,人奴産子悉發,令章邯将以擊楚大軍,盡敗之。
周文敗,走出關,止曹陽。
師古曰:曹水之陽也。
其水出陝縣西南。
西北流入河,今謂之好陽澗。
在陝縣西。
唐陝縣,即今河南陝縣。
二三月,章邯追敗之。
複走,次渑池,今河南渑池縣。
十餘日,章邯擊,大破之。
周文自刭,軍遂不戰。
二世益遣長史司馬欣、董翳佐章邯擊盜。
張耳,大梁人。
今河南開封縣。
少時及魏公子無忌為客。
後取外黃富人女,外黃,今河南杞縣。
女家厚奉給耳。
耳以故緻千裡客,宦魏,為外黃令。
陳餘,亦大梁人。
好儒術。
數遊趙苦陉,今河北無極縣。
富人公乘氏以其女妻之。
餘年少,父事耳,相與為刎頸交。
秦滅魏數歲,聞此兩人,魏之名士也,購求耳千金,餘五百金。
耳、餘乃變名姓,俱之陳,為裡監門。
陳涉入陳,耳、餘上谒。
餘說陳王,請奇兵北略趙地。
陳王以故所善陳人武臣為将軍,邵騷為護軍,耳、餘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北略趙地。
行收兵,得數萬人。
号武臣為武信君至邯鄲,今河北邯鄲縣。
耳、餘聞周章軍至戲卻又聞諸将為陳王徇地,多以讒毀得罪誅;怨陳王不以為将,而以為校尉;乃說武臣,立為趙王。
餘為大将軍,耳為右丞相,邵騷為左丞相。
陳王怒,欲族武臣等家,而發兵擊趙。
房君谏。
陳王用其計,徙系武臣等家宮中,封耳子敖為成都君,使使者賀趙,令趣發兵西入關。
耳、餘說武臣曰:“王王趙非楚意,願王毋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内以自廣。
”趙王以為然,因不西兵,而使韓廣略燕,李良略常山,今河北正定具。
張黡略上黨。
今山西長子縣。
韓廣至燕,燕人因立廣為燕王。
李良已定常山,還報,趙王複使良略大原。
今山西大原縣。
至石邑,今河北獲鹿縣。
秦兵塞井陉,井陉、獲鹿兩縣間之隘道。
未能前。
秦将詐稱二世使人遺李良書曰:“良誠能反趙為秦,赦良罪,貴良。
”良得書,疑不信,乃還之邯鄲請益兵。
道逢趙王姊,以為王,伏谒。
王姊醉,不知其将,使騎謝良,良怒,遣人追殺王姊。
因将其兵襲邯鄲。
邯鄲不知,竟殺武臣。
邵騷、耳、餘得脫,出收其兵,得數萬人,求得趙歇,立為趙王,居信都。
後項羽改曰襄國,今河北邢台縣。
李良擊陳餘,餘敗良,良走歸章邯。
周市北至狄。
狄人田儋,故齊王田氏族也。
儋從弟榮,榮弟橫,皆豪傑宗強,能得人。
儋殺令,自立為齊王。
發兵擊周市。
市軍散。
還至魏地,欲立魏後故甯陵君咎為魏王。
時咎在陳王所,不得之魏。
魏地已定,欲相與立市為魏王。
市不肯。
使者五反,陳王乃立咎為魏王,遣之國。
周市為相。
将軍田臧等相與謀曰:“周章軍已破矣,秦兵旦暮至。
我圍荥陽城弗能下,秦軍至,必大敗。
不如少遺兵,足以守荥陽,悉精兵迎秦軍。
今假王驕,不知兵權,不可與計,非誅之,事恐敗。
”因相與矯王令以誅吳叔,獻其首于陳王。
陳王賜田臧楚令尹印,使為上将。
臧使諸将李歸等守荥陽,自以精兵西迎秦軍于敖倉。
在今河南河陰縣。
與戰,臧死,軍破。
邯進擊歸等荥陽下,破之。
歸等死。
邯擊陳,柱國房君死。
進擊陳西張賀軍,陳王出監戰,軍破,張賀死。
臘月,陳王之汝陰。
還至下城父,今安徽蒙城縣西北。
其禦莊賈殺以降秦。
陳王故涓人将軍呂臣為倉頭軍,起新陽。
今安徽大和縣。
攻陳,下之,殺莊賈,複以陳為楚。
初,陳王至陳,令铚人宋留将兵定南陽,入武關。
铚,縣名,今安徽宿縣。
南陽郡,治宛,今河南南陽縣。
武關,在今陝西商縣東。
留已徇南陽。
聞陳王死,南陽複為秦。
留不能入武關,乃東至新蔡。
今河南新蔡縣。
遇秦軍,以軍降秦。
秦傳留至鹹陽,車裂以徇。
陳王初立時,陵人秦嘉等特起,圍東海守慶于郯。
陵,縣名,今江蘇宿遷縣。
東海郡,治郯,今山東郯城縣。
陳王聞,使武平君畔為将軍,監郯下軍。
秦嘉矯以王命殺武平君。
聞陳王軍破出走,乃立景駒為楚王。
引兵之方與,今山東魚台縣。
欲擊秦軍定陶下。
今山東定陶縣。
使公孫慶使齊王,欲與并力俱進。
齊王曰:“聞陳王戰敗,不知其死生,楚安得不請而立王?”公孫慶曰:“齊不請楚而立王,楚何故請齊而立王?且楚首事,當令于天下。
”田儋誅殺公孫慶。
秦左右校複攻陳,下之。
呂将軍走,收兵複聚。
鄱盜當陽君黥布之兵相收。
黥布,六人,坐法黥。
居江中為群盜。
陳勝起,布見番君,番君以女妻之。
後屬項梁。
梁以為當陽君。
六,今安徽六安縣。
番,今江西鄱陽縣。
擊秦左右校,破之青波,《集解》:《漢書音義》曰:地名。
複以陳為楚。
會項梁立懷王孫心為楚王。
案陳涉首事,詐稱公子扶蘇,此已可怪;又稱楚項燕,項燕以立昌平君而死,安得輔扶蘇?又袒右稱大楚;自立為王則号張楚;似舉棋不定,徒為賢者驅除難者。
然觀其所遣兵,北攻荥陽,西入函谷,西南叩武關,非畏懦無方略者比。
《史記》言涉少時,嘗與人傭耕。
已為王,王陳,其故人嘗與傭耕者聞之,之陳,扣宮門曰:“吾欲見涉。
”宮門令欲縛之。
自辨數乃置,不肯為通。
陳王出,遮道而呼涉。
陳王聞之,乃召見,載與俱歸。
客出入愈益發舒,言陳王故情。
或說陳王曰:“客愚無知,颛妄言,輕威。
”陳王斬之。
諸陳王故人,皆自引去。
由是無親陳王者。
此等傳說,雖不足信,然可見陳王不任所私昵。
(1)惟不任私昵,乃能廣用賢才,漢高實以此成大功,安知陳王非其人?豈得以成敗論英雄乎?《史記》又謂陳勝雖已死,其所遣置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此蓋當時公論,時代近者,必有真知灼見也。
陳王所以敗者,諸侯各自為,莫肯盡力。
趙叛楚,燕又叛趙,齊至陳王死時,猶不肯與楚并力,賈生所謂名為亡秦,其實利之也。
《秦本紀贊》。
其交未親,又非素有臣主之分,發縱指示,自然不易為功。
然陳王之才,要當不減于楚懷王耳。
第二節 劉項亡秦 項籍者,下相人也,今江蘇宿遷縣。
字羽。
其季父梁,梁父即燕。
項氏世世為楚将,封于項,今河南項城縣。
故姓項氏。
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
項梁怒之。
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
劍一人敵,不足學。
學萬人敵。
”于是項梁乃教籍兵法。
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
項梁殺人,與籍避仇于吳中,吳中賢士大夫皆出項梁下。
每吳中有大徭役及喪,項梁嘗為主辦,陰以兵法部勒賓客及子弟,以是知其能。
籍長八尺餘,力能扛鼎,才氣過人,雖吳中子弟,皆已憚籍矣。
秦二世元年九月,會稽守通秦會稽郡治吳。
謂梁曰:“江西皆反,此亦天亡秦之時也。
吾聞先即制人,後即為人所制。
吾欲發兵,使公及桓楚将。
”是時桓楚亡,在澤中。
梁請召籍,使受命召桓楚。
守曰:“諾。
”梁召籍入,籍遂拔劍斬守頭。
項梁持守頭,佩其印绶。
門下大驚,擾亂。
籍所擊殺數十百人。
一府中皆懾伏,莫敢起。
梁乃召故所知豪吏,谕以所為,起大事。
遂舉吳中兵。
使人收下縣,得精兵八千人。
梁為會稽守,籍為裨将,徇下縣。
籍時年二十四。
漢高祖,沛豐邑中陽裡人。
沛,今江蘇沛縣。
豐,後為縣,今江蘇豐縣。
姓劉氏,字季。
《索隐》:“《漢書》名邦,字季,此單雲字,亦又可疑。
按《漢書》高祖長兄名伯,次名仲,不見别名,則季亦是名也。
故項岱雲:高祖小字季,即位易名。
”案伯仲季乃次第,并不得雲字。
人不得皆無名字,蓋《史記》文略耳。
仁而愛人,喜施,意豁如也。
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産作業。
及壯,試為吏。
為泗水亭長。
《正義》:《括地志》雲:泗水亭,在沛縣東。
廷中吏無所不狎侮。
好酒及色。
以亭長為縣送郦山徒,多道亡。
自度比至皆亡之,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
”高祖亡匿芒、砀山澤岩石之間。
芒、砀皆縣名,今江蘇砀山縣地。
秦二世元年秋,諸郡縣皆多殺其長吏,以應陳涉。
沛令恐,欲以沛應涉,掾主吏蕭何、曹參請召諸亡在外者以劫衆。
乃令樊哙召劉季。
樊哙,沛人。
以屠狗為事。
以呂後弟呂媭為婦。
與高祖俱隐。
劉季之衆,已數十百人矣。
于是樊哙從劉季來。
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
蕭、曹恐,逾城保劉季。
劉季書帛射城上。
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劉季。
立季為沛公。
時二世元年九月,于是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哙等,皆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攻胡陵、縣名,今山東魚台縣。
方與,還守豐。
廣陵人召平,廣陵,今江蘇江都縣。
為陳王徇廣陵,未能下。
聞陳王敗走,秦兵又且至,乃渡江,矯陳王命,拜梁為楚王上柱國,曰:“江東已定,急引兵西擊秦。
”梁乃以八千人渡江而西。
陳嬰者,故東陽令史。
東陽,今安徽天長縣。
東陽少年殺其令,強立為長,以兵屬項梁。
項梁渡淮,黥布、蒲将軍亦以兵屬焉。
凡六七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