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虜”南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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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樣,就使更多的人參加到倭寇的隊伍中來。

    這就是日本在“戰國時代”,也就是明朝中期(1467—1573)之後,倭寇侵略更加嚴重的原因。

     從中國的情況來說,中國遭受倭寇的侵犯從明朝一開始就發生了。

    在明朝建國以前,倭寇已經侵略高麗。

    那時候,高麗王朝的政治很腐敗,沒有能力抵抗。

    接着倭寇南下騷擾我國沿海各地,從遼東半島到山東半島,到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到處侵犯。

    洪武二年(1369)明朝政府派海軍去抵抗倭寇。

    1384年之後又派了一個大将在山東、江蘇、浙江沿海地區修了五十九個軍事據點防禦倭寇。

    1387年又在福建沿海地區修建了十六個軍事據點。

    所以,從洪武時代起,倭寇就已在危害中國。

    在永樂時代,1419年倭寇大舉進攻山東沿海地區。

    明朝軍隊狠狠地打了它一下,把這一股倭寇全部消滅了。

    倭寇的侵擾引起了明朝政府内部在政治上的争論。

    當時明朝政府專門設立了三個對外貿易機構,叫作“市舶司”。

    這三個市舶司設在廣州、甯波和泉州。

    這些地方是當時的對外通商口岸,外國人可以到這裡來做買賣。

    當倭寇侵略發生之後,有的人認為,倭寇之起是由于對外通商的緣故,因為你要做買賣,所以日本海盜就來了。

    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市舶司封閉掉,對一切國家一概不做買賣。

    這種論調在明朝政府中占了優勢,結果在1523年把三個市舶司撤銷了。

     撤銷市舶司之後發生了另外一個問題。

    浙江、福建、廣東等東南沿海地區,人口密度高,人多耕地少,不少人沒有生産資料。

    這些人做什麼呢?在通商的時候他們借一點資本出去做買賣,買一些外國貨到中國來賣,把中國的土産賣出去。

    因此,這些人是依靠通商來維持生活的。

    這是一種情況。

    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東南沿海的一些大地主,他們看到對外通商的收入比在農業生産上進行剝削要多好幾倍,因此從事對外貿易。

    他們自己搞了很多海船載運中國土産出國,同時把外國商品帶回來賣。

    沿海大地主依靠通商發财,這在當時叫作“通番”。

    “通番”的曆史已經很久了,宋朝後期就有許多大地主組織船隊出海通商的事。

    宋代關于這一類事情的記載很多,元朝也有。

    民間有這樣一個傳說,說明朝有一個大富翁叫沈萬三,他家裡有一個聚寶盆,這個盆裡可以出很多寶貝。

    這是傳說,事實并不是這樣。

    事實是他搞對外貿易發了财。

    有人說他富到這樣的程度,明太祖修建南京城時,有一半是他出的錢;此外,每年還要他出很多錢。

    因為在明朝和元朝作鬥争的時候,他曾經站在元朝這一邊。

    所以後來明太祖幹脆把他的家産全部沒收了,把他充了軍。

    有的說是充軍到雲南,也有的說是充軍到東北。

    這個故事說明,當時是有這麼一部分人是依靠通商和對外貿易來發财的。

    所以,當時東南沿海地區的情況是,一方面許多貧民依靠對外通商來維持生活,其中有一些窮苦的人長期停留在國外,這一批人就成為華僑。

    現在南洋各個地方都有華僑,大體上以廣東、福建人為多;另一方面,沿海一些大地主依靠通商來發财。

    因此,當1523年,由于倭寇不斷騷擾沿海,明朝政府封閉了市舶司,斷絕了對外通商關系時,就發生了新的問題:一方面很多窮苦人失去了生活來源;另一方面,沿海大地主失去了發财機會。

    他們要求恢複通商。

    在這種情況下,某些地主集團便采取反抗手段。

    你禁止通商,他就秘密通商。

    他們自己組織船隊出去,其中有一些照樣發了财,有一些就遭到倭寇的搶劫;而另外一些則采取和倭寇合作的辦法,他們也變成了倭寇。

    他們組織船隊出去,能夠做買賣就做買賣,不能做買賣就搶。

    因此,倭寇主要是日本海盜,但其中也有一部分是中國人。

     除了倭寇之外,當時還有一種情況,即在16世紀初年(1513),葡萄牙人到東方來了。

    這些葡萄牙人一方面進行通商活動,另一方面也進行海盜活動。

    不但進行海盜活動,而且占據了我國福建沿海的一些島嶼。

     1546年,也就是日本的“戰國時代”,倭寇對沿海的侵略更加嚴重了,浙江甯波一帶受到嚴重的損害。

    明朝政府派了一個官員總管浙江、福建兩省的軍事,防禦倭寇。

    這個官員叫朱纨,他堅決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