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虜”南倭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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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海方針,任何人都不許出去。

    堅決用軍事力量打擊倭寇,打擊葡萄牙海盜。

    把抓到的九十多個海盜頭目——有日本人,有葡萄牙人,也有中國人——都殺掉了。

    這樣一來,引起政治上的一場軒然大波。

    因為被殺的這些人裡面,有一些是沿海的大地主派出去的,把這些人殺了,就損害了沿海大地主階級的利益。

    這些大地主集團在北京中央政權機構裡的代言人(主要是一些福建人)大叫起來了,他們向皇帝控告朱纨,說他在消滅海盜時,錯殺了良民和好百姓。

    這樣就展開了政治鬥争。

    在政府裡和地方上形成兩派:一派要求對外通商,一派反對通商。

    大體上沿海一些大地主堅決主張通商,而内地一些大地主反對。

    為什麼内地的大地主反對呢?因為他們不但得不到通商的好處,而且海盜擾亂的時候,還要出錢,他們吃了虧。

    通商派和反通商派的鬥争很激烈,代表閩、浙沿海大地主利益的許多官員都起來反對朱纨。

    朱纨也向皇帝上疏為自己辯護,并且很憤慨地說:“去外國盜易,去中國盜難;去中國瀕海之盜易,去中國衣冠之盜尤難。

    ”這樣,浙江、福建沿海的大地主集團更加恨他,對他的攻擊更厲害了。

    結果明朝政府就把他負責的浙江、福建兩省的軍事指揮權撤銷了,并且派了一個官員來查辦這件事。

    最後朱纨在“縱天子不欲死我,閩浙人必殺我”的情況下自殺了。

     朱纨失敗了,倭寇問題沒有解決。

    1552年之後,情況更加嚴重。

    在浙江沿海一帶,倭寇長驅直入。

    一直到1563年的十一年中間,不但江蘇、浙江、福建的許多城市、農村受到倭寇的燒殺、搶劫,倭寇甚至還打到南京城下,打到蘇州、揚州一帶。

     這個時候,明朝的軍事力量已經腐化了。

    明朝在地方的軍事制度是衛所制,一個衛有5600人,一個千戶所有1120人,一個百戶所有120人。

    軍隊和老百姓分開,軍戶和民戶分開。

    軍人是世襲的,父親死了以後,兒子接着當兵。

    明朝初年的軍事力量是相當強大的,因為它有經濟作基礎,那時,明朝實行屯田政策,軍隊要參加生産。

    辦法是國家撥一部分土地給軍隊,軍隊裡抽一部分人,參加農業生産。

    自己生産糧食供應軍隊的需要,國家再補貼一部分。

    所以,盡管軍隊的數量很大,最多時達到兩百多萬人,可是國家的财政開支并不大。

    以後由于許多地主、官僚把屯田吞沒了,把軍隊的錢貪污了,所以屯田的面積愈來愈小,糧食收入愈來愈少。

    同時,有些軍官把士兵拉來替他搞私人勞動,在家裡服役。

    此外,由于軍隊和老百姓是分開的,軍戶和民戶是分開的,軍人的服裝、武器要自備;把河北人派到雲南去,山東人派到浙江去,世世代代當兵,結果部隊中逃亡的比例愈來愈大。

    從明朝初年一直發生軍隊減員的現象,以後愈來愈嚴重,往往一個單位的逃亡比例達到十分之七八,一百人當中隻剩下二三十人。

    怎麼辦呢?明朝政府就采取這樣的辦法:張三如果逃跑了,就把他的弟弟、侄子抓去頂替。

    如果他家裡沒有人可以頂替,就抓他的鄰居去代替。

    但是這些被抓去頂替的人又逃跑了。

    所以軍隊數量愈來愈少,質量愈來愈低。

    軍官也腐化了。

     從明太祖到明成祖,在沿海建立了許多軍事據點,組織了海軍,建造了一些戰船。

    到這時這些戰船因為用的時間太久了,破破爛爛,不能再用了。

    按照規定,船過一定時期要修一次。

    可是由于修船的錢也被軍官貪污了,沒辦法修,所以戰船愈來愈少。

     由于上面這幾方面的原因,明朝的軍事力量腐化了,軍隊不能打仗了。

    在1552年之後,往往是數量不多的倭寇登陸之後,一搶就是幾十個城市,搶了就跑。

    各地方盡管有很多軍隊,但是不能抵抗。

    人民遭受深重的災難。

    特别應該指出的是,倭寇所侵犯的這些地區都是糧食産區,是最富庶的地方。

    像江蘇(包括長江三角洲)、浙江及福建沿海地區,都是最富庶的地區、經濟最發達的地區。

    這些地方長期遭到搶劫一直到什麼時候呢?一直到1564年才改變這種局面。

    這時,出現了戚繼光、俞大猷等有名的軍事将領。

    戚繼光看到原來的軍隊不能作戰了,就自己練兵。

    他了解浙江義烏縣的農民很勇敢,便招募了義烏縣的農民三千人,成立了一支新軍,進行嚴格的軍事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