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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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百五 洪武二十三年冬十月己未朔,享太廟。

     擢陝西道監察禦史陳宗禮為戶部左侍郎。

     先是,鈔法既行歲久,有昏軟者,因置例鈔庫,聽民換易,官收朱墨費三十之一。

    然細民利新鈔,非昏軟者亦揉爛以易新者,上聞,遂罷之。

    至是,複出新鈔于承天門外,聽民易換,命行人主之,凡五閱月而複罷。

     壬戌,升刑部主事黃紹祖為本部右侍郎,監察禦史嚴震為刑部左侍郎。

     诏兵部:凡武襲久任外衛副千戶者皆升正千戶,其近升副千戶俱與世襲。

     遣老人往福建諸郡縣收籴備荒糧,儲凡鈔四十萬八千四百五十五錠。

     癸亥,賜國子生冬衣、綿衾。

     甲子,置太仆寺江東、當塗二牧監,設監正、監副、錄事各一人。

    江東牧監所屬八群,曰開甯、泉水、惟正、清化、神泉、新亭、長泰、光澤,當塗牧監所屬十一群,曰石城、永保、化洽、姑孰、延福、多福、丹陽、德政、繁昌、東塘、壽安,每群設群長一人。

     丙寅,以工部司務楊幼文為蘇州府知府,宋信為同知,徐震為通判。

    初,震為江西參政,信為參議,二人嘗以縱酒得罪,發刑部書寫,至是授今官。

     改都勻安撫司為都勻衛。

    時都勻所屬苗蠻屢叛,都督何福讨平之,請置衛屯守,遂改為衛。

     戊辰,上谕戶部尚書趙勉曰:“曩造大明寶鈔與曆代銅錢通使,以利民。

    近聞兩浙市民有以鈔一貫折錢二百五十文者,此甚非便。

    爾等與工部議:凡兩浙市肆之民,令其納銅送京師鑄錢,相兼行使,且再定錢制,每小錢一用銅二分,其餘四等錢依小錢制遞增,凡鈔一貫準錢一千文。

    榜示天下知之。

    ” 己巳,诏公侯府第俱立壇祭祀本處山川,以禦制祭文并神壇圖式頒之。

     庚午,太白入亢宿。

     辛未,升尚寶司丞何宏為少卿,以太子洗馬詹绂為尚寶司丞。

    宏,東莞伯真之次子;绂,左都禦史兼吏部尚書徽之子也。

     置馬隆衛。

    初,西平侯沐英以越州阿資叛服不常,馬隆地當沖要,故請置衛以鎮之。

     壬申,诏修泗州祖陵及揚王、太原長公主墳茔。

     乙亥,太仆寺左少卿祝孟獻奏:“應天府上元、江甯二縣、太平、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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