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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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之如一,無間新舊,使反側自安。

    又若張氏之臣,不思為國盡力,唯貪金帛子女,以肥其家,一旦摧敗,萬事瓦解,此近事明鑒也。

    及張氏既滅,惟大将軍于貨寶無所取,婦女無所近,其深謀遠略,蓋謂中原未平,民未蘇息,豈可遽恃為安乎?爾等當如大将軍所存,共圖大勳,康濟宇内。

    ”于是諸将皆頓首謝。

     戊午,考正四廟雅樂,命協律郎冷謙校定音律及編鐘、編磬等器。

     思州宣慰使田仁厚遣其鎮撫田謹晉貢馬及方物。

     庚申,上以書谕元守陳州譚右丞曰:“吾觀古昔豪傑之士,有出于畎畝者,有出于市廛者,有出于衣冠之胄者,或得事明主,則功施社稷,名垂青史,蓋豪傑之人,奮臂昏暴之世,其得天眷福盛者為君,其得所歸有能者為将,故能濟世安民,慶及子孫。

    吾聞将軍起自淮西,亦農耳,因時多事,以勇名達于四方,若大展其能,何所不至?惜乎!近年以來,坐守陳州,未遂其志,蓋陳州之兵,不足以稱将軍之用,陳州之民不足以供将軍之費,使人聞之,深為歎。

    惜夫!以熊虎之将而淹滞于荒殘之地,況今正當立志之時,而乃尚聽無志之士,約束古之豪傑,果如是乎?将軍必能有以自處,書至,宜悉此意。

    ” 上将命諸将北伐,謂信國公徐達等曰:“自元失其政,君昏臣悖,兵戈四興,民墜塗炭。

    予與諸公仗義而起,初為保身之謀,冀有奠安生民者出,豈意大難不解,為衆所附,乃率衆渡江,與群雄相角逐,遂平陳友諒,滅張士誠,閩、廣之地,将以次而定。

    尚念中原擾攘,人民離散,山東則有王宣父子,狗偷鼠竊,反側不常;河南則有王保保,名雖尊元,實則跋扈,擅爵專賦,上疑下叛;關隴則有李思齊、張思道,彼此猜忌,勢不兩立,且與王保保互相嫌隙,元之将亡其機在此。

    今欲命諸公北伐,計将何如?”鄂國公常遇春對曰:“今南方已定,兵力有餘,直搗元都,以我百戰之師敵彼久逸之卒,挺竿而可以勝也。

    都城既克,有破竹之勢,乘勝長驅,餘可建瓴而下矣。

    ”上曰:“元建都百年,城守必固,若如卿言,懸師深入,不能即破,頓于堅城之下,饋饷不繼,援兵四集,進不得戰,退無所據,非我利也。

    吾欲先取山東,撤其屏蔽,旋師河南,斷其羽翼,拔潼關而守之,據其戶檻,天下形勢,入我掌握,然後進兵元都,則彼勢孤援絕,不戰可克,既克其都,鼓行而西,雲中、太原以及關、隴可席卷而下。

    ”諸将皆曰:“善。

    ”上顧謂信國公徐達曰:“兵法:‘以廟算勝者,得算多也。

    ’卿其識之。

    ” 癸亥,定樂舞之制:樂生用道童,如故舞生,以軍民俊秀子弟為之,文、武各六十四人,文生唐帽紫、大袖袍,執羽籥;武生唐帽绛,大袖袍,執幹戚,俱革帶皂靴。

    尋改用幞頭绯、紫袍、靴帶仍舊。

     甲子,命中書右丞相信國公徐達為征虜大将軍,中書平章掌軍國重事鄂國公常遇春為征虜副将軍,率甲士二十五萬,由淮入河北取中原;又命中書平章胡廷瑞為征南将軍,江西行省左丞何文輝為副将軍,率安吉、甯國、南昌、袁、贛、滁、和、無為等衛軍,由江西取福建;以湖廣參政戴德随征湖廣;平章楊璟、左丞周德興、參政張彬率武昌、荊州、益陽、常德、潭、嶽、衡、澧等衛軍取廣西。

    上召諸将谕之曰:“征伐所以奉天命,平禍亂,安生民,故命将出師,必在得人。

    今諸将非不健鬥,然能持重,師有紀律,戰勝攻取,得為将之體者,莫如大将軍達;當百萬之衆,勇敢先登,摧鋒陷陣,所向披靡,莫如副将軍遇春。

    然吾不患遇春不能戰,但患其輕敵耳,吾前在武昌,親見遇春,才遇數騎挑戰,即輕身赴之,彼陳氏如張定邊者,何足稱數,尚據城指揮,遇春為大将,顧與小校争能,甚非所望,切宜戒之。

    若臨大敵,遇春須領前鋒,或敵勢強,則遇春與參将馮宗異分為左、右翼,各将精銳以擊之;右丞薛顯、參政傅友德皆勇略冠諸軍,可各領一軍,使當一面,或有孤城小敵,但遣一将有膽略者,付以總制之權,皆可成功;達則專主中軍,策勵群帥,運籌決勝,不可輕動。

    古雲:‘将在軍,君不與者勝。

    ’汝等其識之。

    ”又谕達曰:“阃外之事,汝實任之,茲行必自山東,次第進取。

    山東古雲十二山河之地,師行之際,須嚴部伍,明分數,一衆心,審進退之機,适通變之宜,使戰必勝,攻必取,我虛而彼實,則避之,我實而彼虛,則擊之。

    将者,三軍之司命,立威者勝,任勢者強,威立則士用命,勢重則敵不敢犯。

    吾常與諸豪傑并驅,觀其取敗者,未有不由威不立而勢輕也,汝其慎之。

    ”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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