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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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至十月一日止征,永為定置。
五年七月,诏曰:“朕以寰宇雖安,烝民未泰,當乙夜觀書之際,校前賢阜俗之方,近覧元稹長慶集,見在同州時所上均田表,較當時之利病,曲盡其情,俾一境之生靈,鹹受其賜。
傳于方冊,可得披尋。
因令制素成圖,直書其事,庶王公觀覽,觸目警心,利國便民,無亂條制,背經合道,盡系變通。
但要适宜,所冀濟務,系乃勳舊,共庇黎元。
今賜元稹所奏均田圖一面,至可領也。
”〈是時,上将均定天下民租,故先以均田圖遍賜諸侯。
〉其年十月,賜諸道均田诏曰:“朕以幹戈既弭,寰海漸甯,言念地征,罕臻藝極,須議并行均定,所冀永适重輕。
卿受任方隅,深躬治本,必能副寡昧平分之意,察鄉闾緻弊之源,明示條章,用分寄任,伫令集事,允屬推公。
今差使臣往彼撿括,馀從别敕。
”〈乃命左散騎常侍艾穎等三十四人下諸州檢定民租。
〉 後唐長興元年三月十三日敕:“天下州府受納稈草,每束納錢一文,足一百束,納拘子四莖,充積年供使,棗針一莖,充稕場院。
其草并柴蒿,一束納錢一文;其納絹絁布绫羅,每匹納錢一十二文足;絲綿?子麻皮等,每一十兩納耗半兩;鞋每量納錢一文足;見錢每貫納七文足。
省庫收納上件前物,元條流見錢每貫納二文足,絲綿?子每一百兩納耗一兩,其諸色匹段并無加耗。
” 二年閏五月敕:“今後諸州府所納稈草,每二十束别加耗一束,充場司耗折。
其每束上舊納盤纒錢一文,仰官典同共系豎,一一分明上曆,至納遣了絕已來,公使不得辄将出外。
” 周廣順元年三月二十八日敕:“諸道州府牛皮,今後犯一張,本犯人徒三年,刺配重處色役;本管節級所由,杖九十。
兩張以上,本人處死;本管節級所由,徒二年半,刺配重處色役;告事人賞錢五十千。
其人戶有牛死者,其本戶告報本地方所由節級、鄰保人,仰當日内同檢驗過,令本主盡時剝皮,及申報本處官吏,限十日内須送納畢。
其筋骨不得隐落。
” 二年十一月敕:“應天下人所納牛皮,今将逐年所納數,三分内減收二分,其一分于人戶苗畝上配定。
每秋夏苗共十頃,納連角牛皮一張,其黃牛納幹筋四兩,水牛半斤。
犢?皮不在納限。
其皮人戶自詣本州送納,所司不得邀難。
所有牛馬驢騾皮筋骨,今後官中更不禁斷,并許私家共使買賣,祇不得将出化外敵疆,仍仰關津界首,子細覺察捕捉,所犯人必加深罪。
其州縣先置巡檢牛皮節級,及朝廷先降條法,一切停廢。
” 顯德三年五月敕:“應天下今後公私織造到絹帛?布、绫羅錦绮及諸色匹帛,其幅尺斤兩,并須合向來制度,不得輕弱假僞,罔冒取價。
如有物色以上等,限一百日内,并須破貨了絕。
如限外敢有違犯織造貨買者,仰所在節級所由,擒捉送官。
”其年十月敕:“舊制織絁絹布、绫羅錦绮、紗縠等,幅闊二尺。
起來年後,公私織造,并須及二尺五分,不得夾帶粉藥。
宜令諸道州府,嚴切指揮,來年所納官絹,每匹須及一十二兩。
河北諸州,并萊、登、沂、密州,須及一十二兩。
絁?止要夾密停勻,不定斤兩,絁?絹長,依舊四十二尺。
” 四年二月六日敕節文:“諸道州府所管屬縣,每年秋夏征科了畢後,多是卻追縣典上州會末文鈔,因茲科配斂掠,宜令今後秋夏征科了足日,仰本州府但取倉場庫務,納欠文鈔。
如無異同,不在更追官典。
諸道州府管内縣内鎮,每有追攝公事,自前多差衙前使院職員及散從步奏官,今後如是常程,追攝公事,祗令府望知後承受遞送,不得更差專人。
若要切公事及軍期,不在此限。
” 五年六月四日敕:“諸道州府應有商賈興販牛畜,不計黃牛、水牛,凡經過處,并不得抽稅,如是貨賣處,祇仰據賣價每一千抽稅錢二十,不得别有邀難。
” 周顯德五年十月诏:“諸道州府,令團并鄉村,大率以百戶為一團,選三大戶為耆長。
凡民家之有奸盜者,三大戶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戶均之。
仍每及三載,即一如是。
” 梁開平三年三月,尚書戶部奏:“請诏天下州府,準舊章申送戶口帳籍。
”從之。
晉天福九年八月敕:“天下諸州,各以系省錢谷,秋夏征科為帳籍,一季一奏,一年賦稅及限,其藩侯郡守更委在任一年。
次年又不逋欠,聽三周年為滿。
三年皆辦,别議遷陟。
” 後唐天成三年十二月十日,殿中監李延範奏:“請指揮諸道州府,每逃戶歸業後,委州司各與公憑,二年内放免兩稅差科。
如有違,許州論讦勘
五年七月,诏曰:“朕以寰宇雖安,烝民未泰,當乙夜觀書之際,校前賢阜俗之方,近覧元稹長慶集,見在同州時所上均田表,較當時之利病,曲盡其情,俾一境之生靈,鹹受其賜。
傳于方冊,可得披尋。
因令制素成圖,直書其事,庶王公觀覽,觸目警心,利國便民,無亂條制,背經合道,盡系變通。
但要适宜,所冀濟務,系乃勳舊,共庇黎元。
今賜元稹所奏均田圖一面,至可領也。
”
〉其年十月,賜諸道均田诏曰:“朕以幹戈既弭,寰海漸甯,言念地征,罕臻藝極,須議并行均定,所冀永适重輕。
卿受任方隅,深躬治本,必能副寡昧平分之意,察鄉闾緻弊之源,明示條章,用分寄任,伫令集事,允屬推公。
今差使臣往彼撿括,馀從别敕。
”
〉 後唐長興元年三月十三日敕:“天下州府受納稈草,每束納錢一文,足一百束,納拘子四莖,充積年供使,棗針一莖,充稕場院。
其草并柴蒿,一束納錢一文;其納絹絁布绫羅,每匹納錢一十二文足;絲綿?子麻皮等,每一十兩納耗半兩;鞋每量納錢一文足;見錢每貫納七文足。
省庫收納上件前物,元條流見錢每貫納二文足,絲綿?子每一百兩納耗一兩,其諸色匹段并無加耗。
” 二年閏五月敕:“今後諸州府所納稈草,每二十束别加耗一束,充場司耗折。
其每束上舊納盤纒錢一文,仰官典同共系豎,一一分明上曆,至納遣了絕已來,公使不得辄将出外。
” 周廣順元年三月二十八日敕:“諸道州府牛皮,今後犯一張,本犯人徒三年,刺配重處色役;本管節級所由,杖九十。
兩張以上,本人處死;本管節級所由,徒二年半,刺配重處色役;告事人賞錢五十千。
其人戶有牛死者,其本戶告報本地方所由節級、鄰保人,仰當日内同檢驗過,令本主盡時剝皮,及申報本處官吏,限十日内須送納畢。
其筋骨不得隐落。
” 二年十一月敕:“應天下人所納牛皮,今将逐年所納數,三分内減收二分,其一分于人戶苗畝上配定。
每秋夏苗共十頃,納連角牛皮一張,其黃牛納幹筋四兩,水牛半斤。
犢?皮不在納限。
其皮人戶自詣本州送納,所司不得邀難。
所有牛馬驢騾皮筋骨,今後官中更不禁斷,并許私家共使買賣,祇不得将出化外敵疆,仍仰關津界首,子細覺察捕捉,所犯人必加深罪。
其州縣先置巡檢牛皮節級,及朝廷先降條法,一切停廢。
” 顯德三年五月敕:“應天下今後公私織造到絹帛?布、绫羅錦绮及諸色匹帛,其幅尺斤兩,并須合向來制度,不得輕弱假僞,罔冒取價。
如有物色以上等,限一百日内,并須破貨了絕。
如限外敢有違犯織造貨買者,仰所在節級所由,擒捉送官。
”其年十月敕:“舊制織絁絹布、绫羅錦绮、紗縠等,幅闊二尺。
起來年後,公私織造,并須及二尺五分,不得夾帶粉藥。
宜令諸道州府,嚴切指揮,來年所納官絹,每匹須及一十二兩。
河北諸州,并萊、登、沂、密州,須及一十二兩。
絁?止要夾密停勻,不定斤兩,絁?絹長,依舊四十二尺。
” 四年二月六日敕節文:“諸道州府所管屬縣,每年秋夏征科了畢後,多是卻追縣典上州會末文鈔,因茲科配斂掠,宜令今後秋夏征科了足日,仰本州府但取倉場庫務,納欠文鈔。
如無異同,不在更追官典。
諸道州府管内縣内鎮,每有追攝公事,自前多差衙前使院職員及散從步奏官,今後如是常程,追攝公事,祗令府望知後承受遞送,不得更差專人。
若要切公事及軍期,不在此限。
” 五年六月四日敕:“諸道州府應有商賈興販牛畜,不計黃牛、水牛,凡經過處,并不得抽稅,如是貨賣處,祇仰據賣價每一千抽稅錢二十,不得别有邀難。
” 周顯德五年十月诏:“諸道州府,令團并鄉村,大率以百戶為一團,選三大戶為耆長。
凡民家之有奸盜者,三大戶察之,民田之有耗登者,三大戶均之。
仍每及三載,即一如是。
” 梁開平三年三月,尚書戶部奏:“請诏天下州府,準舊章申送戶口帳籍。
”從之。
晉天福九年八月敕:“天下諸州,各以系省錢谷,秋夏征科為帳籍,一季一奏,一年賦稅及限,其藩侯郡守更委在任一年。
次年又不逋欠,聽三周年為滿。
三年皆辦,别議遷陟。
” 後唐天成三年十二月十日,殿中監李延範奏:“請指揮諸道州府,每逃戶歸業後,委州司各與公憑,二年内放免兩稅差科。
如有違,許州論讦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