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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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天福七年九月敕:“留守之任,委寄非輕,凡降絲綸,宜同将相。

    今後除留守,宜降麻制。

    ”〈留守降麻自安彥威始也。

    〉 梁開平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敕:“升汴州為東京,置開封府,以開封、浚儀兩縣為赤縣,其馀屬縣為畿縣。

    ”是月敕:“東京諸城門,宜賜名額:宋門為觀化門,尉氏門為高明門,鄭門為開明門,梁門為乾象門,酸棗門為興和門,封丘門為含曜門,曹門為建陽門。

    ” 後唐同光元年十二月,複降開封府為宣武軍節度。

    至天成四年五月敕:“汴州宮殿并去鸱吻,賜本道節度使為治所,其衙署諸門園亭名額并廢。

    ” 晉天福三年十月敕:“汴州宜升為東京,置開封府,以開封、浚儀兩縣複為赤縣,其馀屬縣為畿縣。

    應舊制開封府時管屬縣分,并可仍舊。

    ”其月敕:“東京諸城門,宜署名額:南面尉氏門為薰風門;西面鄭門為金義門,梁門為乾明門;北面酸棗門為玄化門,封丘門為宣陽門;東面曹門為迎春門,宋門為仁和門。

    其牌額宜令翰林院書勒呈進。

    ” 周顯德五年五月,賜東京城門名額:南面三門曰朱明門、景風門、畏景門,西南二門曰迎秋門、肅政門,北面三門曰玄德門、長景門、愛景門,東面二門曰夤賓門、延春門。

    〈又以大内舊匾賓天門為通苑門。

    〉 後唐同光三年三月,詳定院奏:“近升魏州為東京,臣檢故事,須先定兩府。

    未審依舊以京兆及河南為兩府,太原、興唐為次府;為複以興王之地别定府名?”敕:“故事,雍州為西京,洛京為東都,太原府在兩府之次。

    近以中興大業,以魏州為東京興唐府,權名東都為洛京。

    今後依舊以洛京為東都,魏州改為邺都興唐府,興北都太原府并為次府。

    ” 長興三年四月,中書門下奏:“本朝都長安,以京兆府為上,今都洛陽,請以河南府為上。

    ”從之。

     晉天福三年十月,敕改東都為西京。

     梁開平元年四月,改京兆府為大安府,長安縣為大安縣,萬年縣為大年縣,仍置佑國軍節度使額。

    〈始命韓建為佑國軍節度使。

    〉至二年五月,改佑國軍為永平軍。

     後唐同光元年十二月,廢永平軍額,複為西京京兆府,大安縣為長安縣,大年縣為萬年縣。

     晉天福七年十月敕:“改西京為晉昌軍,留守為節度觀察使,仍依舊為京兆府,在七府之上。

    ” 漢乾祐元年三月,改晉昌軍為永興軍。

     周廣順元年六月,降京兆府同五府,長安、萬年縣為次赤縣。

     後唐同光元年四月,升魏州為東京,都督府曰興唐府,元城縣為興唐縣,貴鄉縣為廣晉縣。

    至三年三月改為邺都,興唐為次府。

     天成四年五月敕:“先升魏州為邺都,有留守、王城使及宮殿諸門園亭名額,并廢。

    ” 晉天福二年九月,改興唐府為廣晉府,興唐縣為廣晉縣。

     三年十一月敕:“魏州廣晉府複升為邺都,置留守,廣晉、元城兩縣為赤縣,其馀屬縣為畿縣。

    ” 七年四月敕:“邺都諸門宜賜名額:羅城南磚門為廣運門,觀音門為金明門,橙糟門為清景門,冠氏門為永芳門,朝城門為景風門。

    大城南門為昭明門,觀音門為廣義門,北河門為靖安門,魏縣門為膺福門,冠氏門為迎春門,朝城門為興仁門,上鬥門為延清門,下鬥門為通遠門。

    ” 開運二年四月敕:“邺都依舊為天雄軍。

    節度管内觀察處置等使,邺都留守廣晉尹。

    ” 漢乾祐元年三月,改廣晉府為大名府,廣晉縣為大名縣。

     周廣順元年六月,以大名府元城縣為赤縣。

     顯德元年正月,廢邺都留守,依舊為天雄軍大名府,在京兆府之下,其屬縣地望、官吏品秩,并同京兆府。

     後唐長興三年四月,中書門下奏:“案十道圖,以關内道為上,遂以鳳翔為首,河中、成都、江陵、興元為次。

    中興初,升魏州為興唐府,鎮州為真定府,皆是創業興王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