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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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朝賀。

    其日上辛,祀昊天上帝于南郊。

    依禮,大祀不坐。

    ”敕:“祀事在質明前,儀仗在日出後,事不相幹,宜依常年受朝。

    ” 晉天福四年十二月,太常禮院申:“奉敕,約開元禮重定正旦朝會。

    ”按開元禮,三品已上升殿,群官在下,請法近禮,依内宴列坐。

    據開元禮,稱賀後皇帝戴通天冠,服绛紗袍;百官朝服侍坐,解劍履于樂府之西北。

    今京邑新造,殿庭隘狹,請皇帝冠烏紗巾,服赭黃袍;百寮具公服。

    俟朝堂宏敞,即舉攜儀。

    二舞鼓吹熊罴之樂,工師樂器等事,因久廢不可猝備,請且設九部樂,用教坊伶人。

    ”诏曰:“三品之官,尚書方得升殿,馀依所奏。

    ” 梁開平二年三月,以唐宗子鴻胪卿李嵸封萊國公,為二王後。

    四月,中書門下奏:“萊國公李嵸合于西都選地,建立三廟,以備四仲祠祭。

    每祭仍令度支供給祭料。

    ”從之。

    其年十二月,禮儀使奏:“謹按唐朝以魏元氏子孫封韓國公,為三恪;以周宇文氏子孫封介國公、隋楊氏子孫封酅國公,為二王後。

    今國家受禅,封唐李氏宗子李嵸為萊國公。

    今請以介國公為三恪,酅國公、萊國公為二王後。

    ”從之。

     晉天福二年正月敕:“周以杞、宋封夏、殷之後為二王後,兼封舜之後為三恪。

    唐以周、隋之後封公為二王;後又封魏之後為三恪。

    宜于唐朝宗屬中取一人封公世襲,兼隋之酅?國公為二王後,以後周介國公備三恪。

    其主祀及赴大朝會,委所司具典禮申奏。

    其唐朝宗屬中舊在朝及諸道為官者,各據資曆,考限満日,從品秩序遷;已有出身,任令參選。

    ” 四年九月敕:“周受龍圖,立夏、殷之祀;唐膺鳳曆,開酅、介之封。

    乃眷前朝,載稽舊典,宜開土宇,俾奉宗祧。

    宜以郇國三千戶封唐許王李從益為郇國公,奉唐之祀,服色旌旗,宜依舊制,以西京至德宮為廟,牲币器祭服悉從官給。

    ” 梁開平元年十月,中書門下奏:“請每月初入閣,望日延英聽政,永為常式。

    ”從之。

     後唐天成元年五月三日敕:“今後宰臣文武百官,除常朝外,每五日一度入内起居。

    其中書非時有急切公事請開延英,不在此限。

    ” 晉天福二年十一月,中書門下奏: 準唐貞元二年九月五日敕,文官充翰林學士及皇太子諸王侍讀,武官充禁軍職事,并不常朝參;其在三館等諸職事官,并朝參訖各歸所務者。

    自累朝已來,文武在内庭充職,兼判三司,或帶職額及六軍判官等,例不赴常朝,先無正敕。

    準近敕,文武職事官未升朝者,按舊制并赴朔望朝參;其翰林學士侍讀、三館諸職事官,望準元敕處分。

    其諸在内庭諸司使等,每受正官之時,來赴正衙謝後,不赴常朝,大朝會不離禁廷位次。

    三司職官免常朝,唯赴大朝會。

    其京師未升朝官,祇赴朔望朝參;帶諸司職掌者,不準此例。

    文官除端明殿翰林學士、樞密院學士、中書省知制诰外,有兼官兼職者,仍各發遣本司公事。

     從之。

    其月,中書門下奏: 應供奉官、常參官朔望朝參。

    按六典,凡京百司有常參官,謂五品已上職事官、八品已上供奉官、員外郎、監察禦史、太常博士。

    諸司長官謂三品已上。

    若敕喚諸司長官及賜物者,太子賓客、尚書左右丞、諸司侍郎、中書門下五品已上官、禦史中丞,并同長官例。

    若别賜物,中書門下正三品準二品,四品準三品,五品準四品,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并同中書門下正三品官。

    按會要,侍中舊是正三品,大曆二年改為正二品,中書令同。

    今中書門下平章事,望同中書門下正二品。

    按六典禮部,凡京百司文武職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參,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員外郎、監察禦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參。

     從之。

     司天進時刻牌,閣門進班齊牌,皇帝自内着袍衫,穿靴,乘辇,至常朝殿門駐辇,受樞密使已下起居訖。

    引駕至正朝殿。

    皇帝坐定,卷簾,殿上添香,喝“控鶴官拜”,次雞叫官,次閣門勘契,次閣門承旨喚仗,次閣門使引金吾将軍南班拜訖,分引至位對揖。

    次細仗相次入,次執文武班簿至位對揖。

    次宰臣南班拜訖,分引至位對揖。

    次金吾将軍奏“平安”,次文武百官入,通事舍人揖殿,靸靴入沙墀,兩拜立定。

    次引宰臣及兩省官、金吾将軍合班立定。

    閣門使喝“拜”,搢笏舞蹈,三拜,奏“聖躬萬福”。

    又引宰臣班首一人至近前跪奏,又兩拜,舞蹈,三拜,引至位對揖。

    通事舍人引宰臣至東西踏道下立。

    次文武百官出,次兩省官南班揖殿出,次翰林學士南班揖殿出,次執文武班簿南班揖殿出,次金吾将軍南班揖殿出,次細仗出,次引宰臣香案前奏事訖。

    宣徽使喝“好去”南班揖殿出。

    次閣門使引待制官到位兩拜,引近前奏事訖,卻歸位磬折。

    宣徽使宣“所奏知”,又兩拜,舞蹈,三拜,舍人喝“好去”,南班揖殿出。

    次刑法官奏事準上,次監察禦史南班揖殿出,次起居郎南班揖殿出,次閣門承旨放仗,次閣門使奏“衙内無事”,次喝“控鶴官門外祇候”,次下簾。

    皇帝上辇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