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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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保就次。

    左庶子奏“中嚴”伶官師工人入就位。

    通事舍人引師、傅、保及三少立于正殿門西,差退,俱東向。

    左庶子奏“外辦”。

    皇太子著常服以出,侍衛如常,承和樂作。

    至東階下,西向立,樂止。

    通事舍人引師、傅、保及三少入,樂作。

    就位,樂止。

    皇太子再拜,師、傅以下答拜。

    若三少見時,則三少先拜。

    通事舍人引師、傅以下出,樂作。

    出門,樂止。

    左庶子跪奏,稱:“臣某言禮畢。

    ” 一、又準禮閣新儀,皇太子受冊後,前二日,尚舍設次于崇明門外,南向,又設師、傅、保、中書門下文武百官,東西相向,以北為上。

    宮臣及皇親陪其後。

    次左庶子奏“外備”中官褰簾,皇太子常服出次,南向立,侍從如常儀。

    次中書門下就北向位再拜訖。

    禮官贊,皇太子再拜訖。

    中書門下班首一人前進賀訖,複位,再拜。

    皇太子答賀訖,又再拜。

    皇太子揖中書門下訖,相次退。

    通事舍人、禮官贊,皇太子再拜。

    師、傅等少避位訖。

    師、傅為班首者一人進賀訖,複位,再拜。

    皇太子答賀訖,又再拜。

    皇太子揖,師、傅退出。

    内侍奉引皇太子就座,南向座訖,通事舍人引文武宮臣三品以下入,就北向重行異位立定。

    奉禮曰“再拜訖”。

    左庶子一人進,跪奏:“具官臣某等言賀訖。

    ”複位,皆再拜,各分班東西序立。

    奉禮曰“再拜”,在位官皆再拜訖。

    左庶子少前跪奏:“具官臣某言禮畢。

    ”近侍垂簾,皇太子降座,宮臣侍衛仗散如儀。

     一、準會要,貞觀十七年,上謂房玄齡曰:“太子三師,以德導人者也。

    若師禮卑,則太子無所取則。

    ”于是诏令撰三師儀注。

    太子出殿門迎,先拜三師,三師答拜。

    每門讓,三師坐,太子乃坐。

    與三師書,前“名惶恐”後“名惶恐再拜”。

     右據太常禮院狀。

    謹檢開元故事、禮閣新儀及會要,分析如前。

    其師、傅見親王,不同皇太子見師、傅。

    臣請師、傅、親王對拜、揖,各退。

     奉敕:“宜依。

    ” 後唐清泰二年九月,中書門下帖:“太常以長興三年敕,諸舉人常年薦送,先令行鄉飲酒之禮。

    宜令太常草定儀注,頒下諸州預前肄習。

    解送舉人之時,便行此禮。

    其儀速具奏聞。

    ”〈初,長興中,宰臣李愚好古,奏行此禮,累年不暇。

    至是愚複奏及,觀禮官所定無緒。

    禮官孫知訓以古禮無次序,不可施行。

    博士或言梁朝時青州曾行一度,遂令青州訪舊簿書以聞。

    竟不能行。

    〉 梁開平元年十月,駕幸?台講武。

    至二年七月,改為講武台。

    〈按地理志,本西漢梁孝王所築,謂之吹台,其後有?氏居其側,故裡人呼之?台。

    〉 後唐同光二年八月敕:“四京并諸道州府及京百司應申奏諸色公事奏狀等,先曾指揮,并須實封斜角。

    其常呈奏狀,于斜封上明題所為公事。

    或幹軍機言不題事,直至禦前開封進呈事。

    宜指揮四京及諸道,令散下管内諸州,依元宣旨處分。

    其在京百司,仍令禦史台各錄敕文曉告。

    ” 天成元年七月敕:“三京諸道節度團練使、防禦使、刺史、文武将吏、州縣職員,皆進月旦起居表,其四孟月旦,并可止絕。

    ”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敕:“今後天下諸州刺史及系屬節鎮、團練、防禦使,除應聖節、冬至、端午外,謝上及每月起居慶賀章表,并付本道封進,其馀公事,準往例,節度、觀察使謄覆奏聞。

    ” 長興元年五月,太常禮院奏:“皇後今月十四日受冊,準舊儀,外命婦并合赴皇後受冊正殿門外就次,俟受冊訖,司賓引入就位奉賀。

    今未有命婦院,請準例上表賀。

    ”中書門下奏:“其諸道節度使上表賀皇帝,其在朝外命婦所上皇後表章,進呈,訖不下令報答。

    自此不更進表。

    皇子妻、驸馬公主及近密親舊,或有慶賀及進起居章表,内中委人主掌,進呈後祇宣示來使,并不下令。

    ”從之。

    其月,太常禮院奏:“按儀制令,百官上疏于皇後曰皇後殿下,中外臣寮外命婦慶賀,祇呼殿下,不言皇後。

    ”中書覆奏:“據太常禮院狀,若祇呼殿下,恐未合宜。

    至如舊制,皇太子亦呼殿下,若無分别,何顯尊卑?凡上皇後表章内,請呼皇後殿下,若不形文字,尋常并呼皇後。

    ”從之。

     二年五月,樞密院條疏:“諸道報軍機表狀,于斜封上不得言為何事宜二字。

    ” 晉天福二年十月,中書門下奏:“按禮閣新儀,貞元二年十月七日禦史台奏,每月慶賀及諸上表,并合上公行之。

    制可。

    今後凡有謝賀上表,望并準元敕上公行之。

    如三公阙,令仆已下行之。

    中書門下别貢表章。

    ”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