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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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引伴赴州。
”诏令趙卨:“除依詳前後所降朝旨應答外,雖西人言語倔強,邀乞意堅,亦節次婉順以理開谕。
即不得一起折難,遽然阻絕。
務要遷延,不絕其意,以緩入寇之謀。
”) 宋聞夏有變,故命趙卨等選人體訪。
樞密院言:“諸路所奏,夏國主物故,今威明噶勒藏管勾國事,國母更不管勾,頗相符合。
惟鄜延路不同,慮國中自有變故,用此遷延,以疑邊備。
”诏趙卨、範純粹:“選信實之人,體訪有無變異,鈎索西人情僞,參驗事實以聞。
”(《長編》四百十七) 以重兵壓宋延州境,延帥趙卨遣人來诘,遂退。
夏兵抵延州界,聲言大舉,宋邊将亟請益戍兵為備。
卨徐谕之曰:“第謹斥堠、整戈甲,無為寇先,戍兵不可益也。
”因遣人來诘,夏兵遂去。
(《宋史·趙卨傳》) 使貢于宋。
前宋冊封之使入境,金錢币帛相屬于道。
邊人父老,觀者太息,以為宋帝仁厚,而幹順受冊之後,不遣謝使,不賀坤成,國中士民皆不直其上。
梁氏懼,乃遣使入貢請和。
(《西夏事略》) 西夏稱天儀治平三年 春正月,宋帝以夏人通好,诏邊将毋生事。
(《宋史·哲宗本紀》)二月,遣使如宋,謝封冊。
梁乙逋以歲饑不能點集,令宥州移牒保安軍言,将遣使入謝封冊,請先議疆事。
朝議以謝使未至,即議疆事,不許。
于是使嵬名善哩貢馬,謝封冊,請和。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四百十八。
按《長編》:是月乙卯,夏國遣使謝封冊,诏學士院降回诏。
) 三月,月入東井,犯西扇北第二星。
群臣以國家用兵過多,請息民力為言,梁氏善之。
(《西夏書事》)宋诏邊臣,毋以夏國遣使失備禦。
樞密院言:“諸路奏報,并邊時有人馬及諜言:敵界亦有點集。
慮邊臣見夏國遣使,因失備禦。
”宋帝诏陝西、河東逐路經略司:“密伺敵意,過作枝梧,仍戒敕沿邊城寨兵将官,明遠斥堠,用意堤防,無緻緩急,堕其計中。
”禦史中丞傅堯俞言:“臣聞夏人款塞,傳者謂必緣地而來。
臣竊思之,方今邊防未豐,士氣未振,民力未全,賞罰不明,将帥難倚。
其尤可慮者,議論不齊,平居講事,或經時曠日而不能合。
苟必至于用兵,豈能迎機猝應、制變于千裡之外哉!臣竊為陛下憂之。
自古和戎,未有能抗天威而快人意者。
惟所屈者益深,則所伸者益遠。
願陛下姑務柔之以德,專以繼好息民為意,則天下幸甚。
”(《長編》四百二十九) 夏六月,遣使入貢于宋。
遣人請以所許葭蘆四寨易蘭州、塞門。
押伴、護部員外郎穆衍折以理,使辭屈,左谏議大夫梁焘言:“朝廷昨來割棄陝西、河東堡寨已失于前,今外議又傳大臣欲以蘭州、定西一帶割賜西人。
臣聞《周詩》‘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裡’,正今日之戒也。
大臣不務劃策制伏外敵,使遠人懷德而畏威,但日欲割棄疆土,以捐國勢,非盡忠也。
臣聞此地皆西人要害之處,必欲得之,勝得他處。
前日蓋嘗有此議,範純仁、呂大防争之,得止。
今純仁去,大防獨當國柄,宜申前議,不當含糊畏避也。
”戊申,幹順上表奏告事宜。
宋賜答诏曰:“省所奏事具悉,所有蘭州、塞門兩處地土,前诏指述已明,毋複更有論請。
其永樂陷沒人口,緣自牒報後來,經隔歲久,慮其間實有死亡,或後來卻有續尋到人數,今已降指揮下鄜延路經略司,候将來送還到日,若與原報人數不同,亦令據數交割,計口支與賞絹。
仍将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約一日給賜。
所有應合立界至去處,并依已降朝旨及自來體例計會。
”鄜延路經略司關牒逐路帥臣:“各委官随宜相度,認定守把,不得更相侵越。
”從之。
丁巳,又賜诏曰:“省所奏,昨差人赴延州計會,将永樂等人口及所還四處城寨,交換塞門、蘭州兩處地土,實在朝廷酌中裁決事具悉。
爾嗣守世封,虔修貢職,頃屬罷兵之後,繼陳複地之言。
累降诏音,備谕朕志。
豈謂曆時之久,尚稽聞命之行。
忽覽奏封,深諒誠款。
顧改圖之議,猶有披陳。
然事大之恭,實聽裁決,再惟忠順,殊用歎嘉。
雖易地之求,當一遵于前诏;而酌中之請,宜别示以優恩。
除漢蕃地土指谕已明,難從換易外,所有歲賜,據前降诏命,合候地界了日依舊。
今推特恩,敕有司更不侯地界了當,便仰檢會,依例施行。
爾其體朝廷恩信之隆,謹封疆慎守之戒,永思安靖,用保悠長。
”(《長編》四百二十九) 遣使如遼謝封冊。
(《遼史·道宗本紀》) 宋遣崇儀使董正叟、如京使李玩押賜夏國生日禮物及冬服來。
(《宋史·夏國傳》)秋七月,使宋賀坤成節。
趙卨言:“夏人近遣使詣阙謝恩,續遣使賀坤成節,請嚴戒邊吏,勿侵犯引惹。
”诏陝西、河東經略司:“戒約沿邊兵将官,不得容縱邊人以巡綽硬探為名生事。
”尋賜回诏雲:“節紀誕彌,慶均臨照。
眷守邦之雖遠,亦執贽以來同,嘉與朝臣,鹹稱壽斝,載惟忠恪,宜有寵頒。
”(《宋史·夏國傳》、《長編》四百二十九及《蘇魏公集》) 宋诏:“令保安軍牒宥州:應立界處,恐山斜不等,仰所委官随宜分劃。
”(《長編》四百三個)宋頒《曆日》來。
诏曰:“賜夏國主,迎日推策,校疏密于一周;欽象授時,紀便程于四序。
眷言侯服,作我翰垣。
爰賜《小正》之書,俾興嗣歲之務。
布宣于下,共襲其祥。
今賜卿元祐五年《曆日》一卷,至可領也。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冬寒,比平安好否?書指不多及。
”(《蘇魏公集》) 九月,移牒請受地。
宥州牒保安軍言:“已鸠集永樂等處陷沒人口,于十一月十日押付界首。
應給四寨,亦即差官同日領受。
并乞許令将棄地内人戶、官物遷移般運,于交送生口日前畢事。
”(《長編》四百三十四) 冬十一月,歸永樂俘,複米脂等四寨地。
初,宋帝诏夏主曰:“昨永樂城将吏兵夫盡忠固守,力屈就擒,衆多生齒淪于異域。
念其流落,每用側然。
雖已诏汝發遣,當給賜可還之地。
然念城初失守,衆即散亡,或為部落所得;或為主者轉粥,非設購募,恐有所遺。
汝可深體朕意,訪求發遣。
當據送到者,每人别賜絹十匹。
命官以上,加優賜給所得之家。
”乙逋命宥州牒言:“永樂人戶,除累年死亡外,鸠集到一百五十五人,敢赴界首交付。
”及至交領時,僅一百四十九人。
盡複米脂、葭蘆、安疆、浮圖四寨地。
時議分劃地界,熙帥範育請先劃疆界,後歸四寨。
劉昌祚亦力陳不可,且曰:“異日請蘭州,亦将許之乎?”宋帝皆不聽。
(《西夏書事》及《東都事略·劉昌祚傳》
”诏令趙卨:“除依詳前後所降朝旨應答外,雖西人言語倔強,邀乞意堅,亦節次婉順以理開谕。
即不得一起折難,遽然阻絕。
務要遷延,不絕其意,以緩入寇之謀。
”) 宋聞夏有變,故命趙卨等選人體訪。
樞密院言:“諸路所奏,夏國主物故,今威明噶勒藏管勾國事,國母更不管勾,頗相符合。
惟鄜延路不同,慮國中自有變故,用此遷延,以疑邊備。
”诏趙卨、範純粹:“選信實之人,體訪有無變異,鈎索西人情僞,參驗事實以聞。
”(《長編》四百十七) 以重兵壓宋延州境,延帥趙卨遣人來诘,遂退。
夏兵抵延州界,聲言大舉,宋邊将亟請益戍兵為備。
卨徐谕之曰:“第謹斥堠、整戈甲,無為寇先,戍兵不可益也。
”因遣人來诘,夏兵遂去。
(《宋史·趙卨傳》) 使貢于宋。
前宋冊封之使入境,金錢币帛相屬于道。
邊人父老,觀者太息,以為宋帝仁厚,而幹順受冊之後,不遣謝使,不賀坤成,國中士民皆不直其上。
梁氏懼,乃遣使入貢請和。
(《西夏事略》) 西夏稱天儀治平三年 春正月,宋帝以夏人通好,诏邊将毋生事。
(《宋史·哲宗本紀》)二月,遣使如宋,謝封冊。
梁乙逋以歲饑不能點集,令宥州移牒保安軍言,将遣使入謝封冊,請先議疆事。
朝議以謝使未至,即議疆事,不許。
于是使嵬名善哩貢馬,謝封冊,請和。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四百十八。
按《長編》:是月乙卯,夏國遣使謝封冊,诏學士院降回诏。
) 三月,月入東井,犯西扇北第二星。
群臣以國家用兵過多,請息民力為言,梁氏善之。
(《西夏書事》)宋诏邊臣,毋以夏國遣使失備禦。
樞密院言:“諸路奏報,并邊時有人馬及諜言:敵界亦有點集。
慮邊臣見夏國遣使,因失備禦。
”宋帝诏陝西、河東逐路經略司:“密伺敵意,過作枝梧,仍戒敕沿邊城寨兵将官,明遠斥堠,用意堤防,無緻緩急,堕其計中。
”禦史中丞傅堯俞言:“臣聞夏人款塞,傳者謂必緣地而來。
臣竊思之,方今邊防未豐,士氣未振,民力未全,賞罰不明,将帥難倚。
其尤可慮者,議論不齊,平居講事,或經時曠日而不能合。
苟必至于用兵,豈能迎機猝應、制變于千裡之外哉!臣竊為陛下憂之。
自古和戎,未有能抗天威而快人意者。
惟所屈者益深,則所伸者益遠。
願陛下姑務柔之以德,專以繼好息民為意,則天下幸甚。
”(《長編》四百二十九) 夏六月,遣使入貢于宋。
遣人請以所許葭蘆四寨易蘭州、塞門。
押伴、護部員外郎穆衍折以理,使辭屈,左谏議大夫梁焘言:“朝廷昨來割棄陝西、河東堡寨已失于前,今外議又傳大臣欲以蘭州、定西一帶割賜西人。
臣聞《周詩》‘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國百裡’,正今日之戒也。
大臣不務劃策制伏外敵,使遠人懷德而畏威,但日欲割棄疆土,以捐國勢,非盡忠也。
臣聞此地皆西人要害之處,必欲得之,勝得他處。
前日蓋嘗有此議,範純仁、呂大防争之,得止。
今純仁去,大防獨當國柄,宜申前議,不當含糊畏避也。
”戊申,幹順上表奏告事宜。
宋賜答诏曰:“省所奏事具悉,所有蘭州、塞門兩處地土,前诏指述已明,毋複更有論請。
其永樂陷沒人口,緣自牒報後來,經隔歲久,慮其間實有死亡,或後來卻有續尋到人數,今已降指揮下鄜延路經略司,候将來送還到日,若與原報人數不同,亦令據數交割,計口支與賞絹。
仍将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約一日給賜。
所有應合立界至去處,并依已降朝旨及自來體例計會。
”鄜延路經略司關牒逐路帥臣:“各委官随宜相度,認定守把,不得更相侵越。
”從之。
丁巳,又賜诏曰:“省所奏,昨差人赴延州計會,将永樂等人口及所還四處城寨,交換塞門、蘭州兩處地土,實在朝廷酌中裁決事具悉。
爾嗣守世封,虔修貢職,頃屬罷兵之後,繼陳複地之言。
累降诏音,備谕朕志。
豈謂曆時之久,尚稽聞命之行。
忽覽奏封,深諒誠款。
顧改圖之議,猶有披陳。
然事大之恭,實聽裁決,再惟忠順,殊用歎嘉。
雖易地之求,當一遵于前诏;而酌中之請,宜别示以優恩。
除漢蕃地土指谕已明,難從換易外,所有歲賜,據前降诏命,合候地界了日依舊。
今推特恩,敕有司更不侯地界了當,便仰檢會,依例施行。
爾其體朝廷恩信之隆,謹封疆慎守之戒,永思安靖,用保悠長。
”(《長編》四百二十九) 遣使如遼謝封冊。
(《遼史·道宗本紀》) 宋遣崇儀使董正叟、如京使李玩押賜夏國生日禮物及冬服來。
(《宋史·夏國傳》)秋七月,使宋賀坤成節。
趙卨言:“夏人近遣使詣阙謝恩,續遣使賀坤成節,請嚴戒邊吏,勿侵犯引惹。
”诏陝西、河東經略司:“戒約沿邊兵将官,不得容縱邊人以巡綽硬探為名生事。
”尋賜回诏雲:“節紀誕彌,慶均臨照。
眷守邦之雖遠,亦執贽以來同,嘉與朝臣,鹹稱壽斝,載惟忠恪,宜有寵頒。
”(《宋史·夏國傳》、《長編》四百二十九及《蘇魏公集》) 宋诏:“令保安軍牒宥州:應立界處,恐山斜不等,仰所委官随宜分劃。
”(《長編》四百三個)宋頒《曆日》來。
诏曰:“賜夏國主,迎日推策,校疏密于一周;欽象授時,紀便程于四序。
眷言侯服,作我翰垣。
爰賜《小正》之書,俾興嗣歲之務。
布宣于下,共襲其祥。
今賜卿元祐五年《曆日》一卷,至可領也。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冬寒,比平安好否?書指不多及。
”(《蘇魏公集》) 九月,移牒請受地。
宥州牒保安軍言:“已鸠集永樂等處陷沒人口,于十一月十日押付界首。
應給四寨,亦即差官同日領受。
并乞許令将棄地内人戶、官物遷移般運,于交送生口日前畢事。
”(《長編》四百三十四) 冬十一月,歸永樂俘,複米脂等四寨地。
初,宋帝诏夏主曰:“昨永樂城将吏兵夫盡忠固守,力屈就擒,衆多生齒淪于異域。
念其流落,每用側然。
雖已诏汝發遣,當給賜可還之地。
然念城初失守,衆即散亡,或為部落所得;或為主者轉粥,非設購募,恐有所遺。
汝可深體朕意,訪求發遣。
當據送到者,每人别賜絹十匹。
命官以上,加優賜給所得之家。
”乙逋命宥州牒言:“永樂人戶,除累年死亡外,鸠集到一百五十五人,敢赴界首交付。
”及至交領時,僅一百四十九人。
盡複米脂、葭蘆、安疆、浮圖四寨地。
時議分劃地界,熙帥範育請先劃疆界,後歸四寨。
劉昌祚亦力陳不可,且曰:“異日請蘭州,亦将許之乎?”宋帝皆不聽。
(《西夏書事》及《東都事略·劉昌祚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