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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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數人而已。
是皆梁氏之忌且畏者,方日夜求端,欲得除去,恨無自以發之者。
若間言一出,實梁氏之奇貨,彼三數人者不戮則亡,是特為梁氏除仇敵也。
仇敵盡除,則梁氏者然後得肆意于邊患矣。
若謂欲離間嵬名之馀黨,使之怨毒梁氏而内有所圖,則馀黨之怨梁氏固已甚矣,但力有不勝,故斂手于其下,而無所為也。
臣愚慮如此,未審朝廷之議以為如何?除用間一節,臣未敢輕試外,其選募出漢之人深入探聽等事,臣見精審施行。
”(《長編》四百七) 西夏稱天儀治平二年 春正月,太白晝見。
司天言:“不利用兵。
”梁乙逋不聽。
(《西夏書事》) 出兵侵府州。
守将鉗宗翌擊敗之。
(《長編》四百八)宋诏備邊。
樞密院言:“夏人逆命,不修貢職,繼而舉國大犯泾原,狼狽空回。
諸路牽制,斬獲亦多。
度其奸心,必圖再舉。
尚不聞諸路探報到舉措次第。
觀其謀,但外則示弱,為款我之計;内則陰集,潛俟和暖,直來奔沖。
竊慮失于探候,有弛堤備。
”诏陝西、河東逐路經略司:“嚴戒邊将及城寨官,募人探伺,先知所向,常若寇至,過為之備。
”(《長編》四百八。
又《長編》二月己卯,樞密院言:“羌賊多謀,貴在先慮,不失備禦。
自去冬雪寒,今已仲春,尚多陰晦。
竊慮夏人陰蓄奸謀,以前日泾原攻圍無利,諸路牽制讨殺,窮寇輕忿,狂圖深入,以觊僥佯。
”诏陝西、河東逐路帥臣:“悉心講劃,多方以待之。
”) 二月,遼使來诘賀正。
梁乙逋以遼不頒封冊,遂不遣賀正使人。
遼使參知政事正維來诘其故。
(《西夏書事》) 三月,攻宋德靜寨。
将官張誠等逆戰,夏人敗績。
(《宋史·哲宗本紀》。
按《宋史·夏國傳》:三年三月,攻德靜寨。
諸将米赟、郝普戰死。
诏劉昌祚以泾原萬人駐德順軍,熙河五千人駐通遠軍,扼秦鳳要害,以為犄角。
與此異。
) 攻宋龛谷寨。
寨兵及東關堡巡檢等逆戰,不利,宋兵死者幾百人。
(《宋史·夏國傳》)宋诏趙卨審量夏人是否撓耕或作過,宜嚴戒。
樞密院言:“西人屯聚逐塞,各止三四百人,聲言作過,欲我清野以妨春種,或自為護耕之計;或示寡弱,誘緻官軍,伏藏重兵,以邀戰勝;或欲于别路作過,牽制本路應援之師。
”诏趙卨:“審量敵計,若止是撓我春耕,即講求護耕之策,勿令敵為我患。
若欲作過,即随宜應變,深計利害,以取全勝。
仍嚴戒諸将使臣,勿為敵誘或激怒,輕易舉動。
”(《長編》四百九。
又樞密院言:“陝西、河東路并邊民人,以夏賊屯聚境上,往往不敢耕種。
撓耕之策,反為彼用,實于邊民為患不細。
請令趙卨等按實以聞,仍講求護耕之策,以破賊計。
”從之。
又四月,宋诏陝西、河東路巡檢堡寨使臣:“透漏西人入界,第四次以上沖替,其兼兩地分以上者,加一次。
”又五月,宋诏陝西、河東路經略司:“如承他路報夏賊入寇,即審詳賊勢,出兵牽制,令賊顧慮,不敢久留。
仍遠斥堠,如無伏兵及有可乘之利,方得進讨,務取萬全。
”) 夏五月,宋诏延帥趙卨,無輕受夏人納款。
初,夏人求納款,趙卨辄與應答,既而犯邊不絕,仍不時遣人求和。
宋帝诏卨:“如夏人再來有言,先令把邊人重疊诘問虛實,俟其意堅,徐引至順甯寨,問所欲言。
然後谕以反複,因依遣之,仍錄所說語言,疾置以聞。
若牒送到謝罪表匣或空牒請和,亦令将寨官語以未敢承受。
如半月以外,即雲經略司令先見公牒,有可憑信,即收接當奏取朝旨。
”(《長編》四百十) 宋诏以治平臣僚所上互進方略授逐路帥臣,講求困敵之策。
宋帝欲使夏人疲于奔命,拟選将練兵,先募間諜,深入探候,出其不意,使敵莫測,故授此方略。
環慶路經略使範純粹言:“竊詳治平臣僚所上困賊方略,固為精盡。
然兵馬數目、以至将佐頭領、遣應次第,即與目今全然不同。
臣仰悉朝旨,密作經營,但不失今降朝旨大意而已。
須諸路動息相聞,首尾相照,互相為力,使西人于逐路山界,各有所畏。
分兵待敵,不敢并兵一路,則我計方行,不至重困。
自馀亦不須合治平之意,所有朝旨内先令具經劃措置事件聞奏。
緣邊機務,難以預定,貴在臨時處決,即先事無可預陳。
所有準備西人防庇邊民一節,即不異見今備寇之策。
”(《長編》四百十一) 夏六月,攻宋塞門寨。
宋帝诏陝西、河東經略司:“嚴戒城寨,當職官增完守備。
如夏人攻犯,非逼近城下,決可取中,勿多施行,自緻缺誤。
”(《長編》四百十二)宋師襲洪州。
梁乙逋數遣使入中國,示欲伏罪請和,而于使介往來間,乘邊人觀望,辄出兵掩襲,冀有所得。
延安帥趙卨檄慶州将劉安、李儀曰:“賊即犯塞門,汝徑以輕兵搗其腹心。
”于是安等襲洪州,斬擄五百馀,焚蕩族帳萬二千,獲孳畜、铠仗萬三千。
(《長編》四百九。
按《宋史·趙卨傳》作梁乙埋擾邊。
《長編》注謂此事當改,不知乙埋與乙逋何如。
) 秋七月,遼使來冊封幹順為夏國主。
(《遼史·道宗來紀》)早訛言将入犯,宋诏選人入西界探測。
宋帝聞夏已點集兵馬,欲來作過。
又聞西界今年天旱,點集不起。
帝以為疑,因诏問諸路:“夏國今歲事力,果是如何?或實經兇欠,隻揚言大舉,以勞我堤備;或實欲入寇,卻反言天早,以款我邊防。
有此二端,正要精加探測,先事破謀。
”旋經環慶路經略使範純粹言,點集不實,乃止。
(《長編》四百十三) 宋诏備秦鳳邊。
夏人點集軍馬,聲言欲犯泾原、熙河路。
宋慮移犯秦鳳,擾及城寨,特命将寨官遠斥堠,廣探伺。
并令泾原、熙河兩路各選兵将,于德順、通遠接近秦鳳邊面順便堡寨駐紮,以為犄角之勢。
(《長編》四百十二) 移牒宥州,不報,旋請疆土于宋。
宋樞密院言:“鄜延路七月移牒宥州,逾月方有回文,專請疆土,殊無悔罪謝恩之意。
又托名議事,實欲遷延以款我師。
今諸路皆報,欲舉國并寇一路。
莫若先為大舉之狀,精選兵馬,多發将官,廣張聲勢,移屯近邊,揚言約日互進。
時出輕兵,倏往忽來,令敵疑畏,不知所備。
使不敢并一路,則敵勢自分,我逸彼勞,亦多方誤之之意。
設令遂犯一路,必自顧望,亦不取深入,待其惰歸,可以伺便擊之。
”诏陝西、河東帥臣,從宜行訖以聞。
(《長編》四百十三。
按九月丁巳,熙河、蘭會路經略使劉舜卿言:“夏國若遣人赉文字議和,許與不許收接?”诏許收接,仍令于鄜延正路計會。
又己未,鄜延路經略司言:“宥州差人來延州,陳述事理。
已令至日差
是皆梁氏之忌且畏者,方日夜求端,欲得除去,恨無自以發之者。
若間言一出,實梁氏之奇貨,彼三數人者不戮則亡,是特為梁氏除仇敵也。
仇敵盡除,則梁氏者然後得肆意于邊患矣。
若謂欲離間嵬名之馀黨,使之怨毒梁氏而内有所圖,則馀黨之怨梁氏固已甚矣,但力有不勝,故斂手于其下,而無所為也。
臣愚慮如此,未審朝廷之議以為如何?除用間一節,臣未敢輕試外,其選募出漢之人深入探聽等事,臣見精審施行。
”(《長編》四百七) 西夏稱天儀治平二年 春正月,太白晝見。
司天言:“不利用兵。
”梁乙逋不聽。
(《西夏書事》) 出兵侵府州。
守将鉗宗翌擊敗之。
(《長編》四百八)宋诏備邊。
樞密院言:“夏人逆命,不修貢職,繼而舉國大犯泾原,狼狽空回。
諸路牽制,斬獲亦多。
度其奸心,必圖再舉。
尚不聞諸路探報到舉措次第。
觀其謀,但外則示弱,為款我之計;内則陰集,潛俟和暖,直來奔沖。
竊慮失于探候,有弛堤備。
”诏陝西、河東逐路經略司:“嚴戒邊将及城寨官,募人探伺,先知所向,常若寇至,過為之備。
”(《長編》四百八。
又《長編》二月己卯,樞密院言:“羌賊多謀,貴在先慮,不失備禦。
自去冬雪寒,今已仲春,尚多陰晦。
竊慮夏人陰蓄奸謀,以前日泾原攻圍無利,諸路牽制讨殺,窮寇輕忿,狂圖深入,以觊僥佯。
”诏陝西、河東逐路帥臣:“悉心講劃,多方以待之。
”) 二月,遼使來诘賀正。
梁乙逋以遼不頒封冊,遂不遣賀正使人。
遼使參知政事正維來诘其故。
(《西夏書事》) 三月,攻宋德靜寨。
将官張誠等逆戰,夏人敗績。
(《宋史·哲宗本紀》。
按《宋史·夏國傳》:三年三月,攻德靜寨。
諸将米赟、郝普戰死。
诏劉昌祚以泾原萬人駐德順軍,熙河五千人駐通遠軍,扼秦鳳要害,以為犄角。
與此異。
) 攻宋龛谷寨。
寨兵及東關堡巡檢等逆戰,不利,宋兵死者幾百人。
(《宋史·夏國傳》)宋诏趙卨審量夏人是否撓耕或作過,宜嚴戒。
樞密院言:“西人屯聚逐塞,各止三四百人,聲言作過,欲我清野以妨春種,或自為護耕之計;或示寡弱,誘緻官軍,伏藏重兵,以邀戰勝;或欲于别路作過,牽制本路應援之師。
”诏趙卨:“審量敵計,若止是撓我春耕,即講求護耕之策,勿令敵為我患。
若欲作過,即随宜應變,深計利害,以取全勝。
仍嚴戒諸将使臣,勿為敵誘或激怒,輕易舉動。
”(《長編》四百九。
又樞密院言:“陝西、河東路并邊民人,以夏賊屯聚境上,往往不敢耕種。
撓耕之策,反為彼用,實于邊民為患不細。
請令趙卨等按實以聞,仍講求護耕之策,以破賊計。
”從之。
又四月,宋诏陝西、河東路巡檢堡寨使臣:“透漏西人入界,第四次以上沖替,其兼兩地分以上者,加一次。
”又五月,宋诏陝西、河東路經略司:“如承他路報夏賊入寇,即審詳賊勢,出兵牽制,令賊顧慮,不敢久留。
仍遠斥堠,如無伏兵及有可乘之利,方得進讨,務取萬全。
”) 夏五月,宋诏延帥趙卨,無輕受夏人納款。
初,夏人求納款,趙卨辄與應答,既而犯邊不絕,仍不時遣人求和。
宋帝诏卨:“如夏人再來有言,先令把邊人重疊诘問虛實,俟其意堅,徐引至順甯寨,問所欲言。
然後谕以反複,因依遣之,仍錄所說語言,疾置以聞。
若牒送到謝罪表匣或空牒請和,亦令将寨官語以未敢承受。
如半月以外,即雲經略司令先見公牒,有可憑信,即收接當奏取朝旨。
”(《長編》四百十) 宋诏以治平臣僚所上互進方略授逐路帥臣,講求困敵之策。
宋帝欲使夏人疲于奔命,拟選将練兵,先募間諜,深入探候,出其不意,使敵莫測,故授此方略。
環慶路經略使範純粹言:“竊詳治平臣僚所上困賊方略,固為精盡。
然兵馬數目、以至将佐頭領、遣應次第,即與目今全然不同。
臣仰悉朝旨,密作經營,但不失今降朝旨大意而已。
須諸路動息相聞,首尾相照,互相為力,使西人于逐路山界,各有所畏。
分兵待敵,不敢并兵一路,則我計方行,不至重困。
自馀亦不須合治平之意,所有朝旨内先令具經劃措置事件聞奏。
緣邊機務,難以預定,貴在臨時處決,即先事無可預陳。
所有準備西人防庇邊民一節,即不異見今備寇之策。
”(《長編》四百十一) 夏六月,攻宋塞門寨。
宋帝诏陝西、河東經略司:“嚴戒城寨,當職官增完守備。
如夏人攻犯,非逼近城下,決可取中,勿多施行,自緻缺誤。
”(《長編》四百十二)宋師襲洪州。
梁乙逋數遣使入中國,示欲伏罪請和,而于使介往來間,乘邊人觀望,辄出兵掩襲,冀有所得。
延安帥趙卨檄慶州将劉安、李儀曰:“賊即犯塞門,汝徑以輕兵搗其腹心。
”于是安等襲洪州,斬擄五百馀,焚蕩族帳萬二千,獲孳畜、铠仗萬三千。
(《長編》四百九。
按《宋史·趙卨傳》作梁乙埋擾邊。
《長編》注謂此事當改,不知乙埋與乙逋何如。
) 秋七月,遼使來冊封幹順為夏國主。
(《遼史·道宗來紀》)早訛言将入犯,宋诏選人入西界探測。
宋帝聞夏已點集兵馬,欲來作過。
又聞西界今年天旱,點集不起。
帝以為疑,因诏問諸路:“夏國今歲事力,果是如何?或實經兇欠,隻揚言大舉,以勞我堤備;或實欲入寇,卻反言天早,以款我邊防。
有此二端,正要精加探測,先事破謀。
”旋經環慶路經略使範純粹言,點集不實,乃止。
(《長編》四百十三) 宋诏備秦鳳邊。
夏人點集軍馬,聲言欲犯泾原、熙河路。
宋慮移犯秦鳳,擾及城寨,特命将寨官遠斥堠,廣探伺。
并令泾原、熙河兩路各選兵将,于德順、通遠接近秦鳳邊面順便堡寨駐紮,以為犄角之勢。
(《長編》四百十二) 移牒宥州,不報,旋請疆土于宋。
宋樞密院言:“鄜延路七月移牒宥州,逾月方有回文,專請疆土,殊無悔罪謝恩之意。
又托名議事,實欲遷延以款我師。
今諸路皆報,欲舉國并寇一路。
莫若先為大舉之狀,精選兵馬,多發将官,廣張聲勢,移屯近邊,揚言約日互進。
時出輕兵,倏往忽來,令敵疑畏,不知所備。
使不敢并一路,則敵勢自分,我逸彼勞,亦多方誤之之意。
設令遂犯一路,必自顧望,亦不取深入,待其惰歸,可以伺便擊之。
”诏陝西、河東帥臣,從宜行訖以聞。
(《長編》四百十三。
按九月丁巳,熙河、蘭會路經略使劉舜卿言:“夏國若遣人赉文字議和,許與不許收接?”诏許收接,仍令于鄜延正路計會。
又己未,鄜延路經略司言:“宥州差人來延州,陳述事理。
已令至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