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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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宗本紀》及《範忠宣集》。

    按《長編》:是月己巳,洮西緣邊安撫司言:“西賊圍閉南川寨八日。

    ”诏劄與劉舜卿多設方略救援。

    又乙亥,樞密院言:“西蕃賊馬攻圍河州南川寨,逐州、軍見屯漢、蕃兵馬,當暑暴露,當行體恤。

    ”诏劉舜卿:“躬問士卒勞苦,糧食多寡,從宜撫恤。

    仍依仿舊例,随事資助,使無愁苦,樂于赴敵,以稱朝廷撫士之意。

    ”又言:“河州南川寨,自初二日被圍,日夕望救。

    其王光祖、王贍、姚兕、種誼等,各統領所部軍馬,前去會合牽制,至今多日,未奏解圍次第。

    請令劉舜卿嚴谕光祖等,體認南川寨人力、糧儲有限,當此圍閉日久,勢力危固,務要應援,分解賊圍。

    不得以伺便為名,任賊攻圍,玩寇損威,誤國大事,以至師老糧匮,坐取困乏。

    仍厚給金帛,召募死士,許以重賞,令取間道前去南川寨投下文字,使知救兵已到,安心守禦。

    俟賊退,其守城出戰人等,自當優賞。

    ”并從之。

    ) 連西蕃阿裡骨兵,犯宋定西城。

     梁乙逋卑辭厚禮,約阿裡骨入犯。

    如得地,以熙、河、岷三州歸西蕃;蘭州、定西城歸夏國。

    于是阿裡骨襲破洮州,乙逋率數萬衆出河州會之,同圍南川寨,大肆焚掠。

    又攻定西城,設伏誘戰,擊敗宋軍,殺都監吳猛等。

    (《長編》四百) 六月,掠宋隴諾堡。

     時夏人以數千騎入秦州,抵甘谷城,圍隴諾堡。

    守将姚雄以兵逐之,奪夏人戰馬六匹。

    (《長編》四百二)秋七月,卓羅監軍仁多保忠攻宋鎮戎軍。

     梁乙逋以幹順命,脅保忠率萬人寇泾原。

    保忠于乙逋不協,甫入境,遇總管劉昌祚大衆截之,一宿即還。

    (《西夏書事》)遣大首領嵬名阿吳如青唐。

     梁乙逋謀取熙河,遣嵬名阿吳入青唐,約阿裡骨及首領青宜結鬼章,期大舉。

    阿裡骨囚中國使人高升,許以兵應。

    (《長編》四百四)攻宋三川諸寨。

     為守将韓緒、趙說所敗。

    (《長編》四百四)九月,複攻鎮戎軍。

     時仁多保忠率十萬衆入泾原,聲言國母親将攻鎮戎西寨,圍泾原十一将兵于城内。

    總管劉昌祚病,知軍張之谏不敢戰。

    保忠令軍士四散樵采,焚廬舍,毀冢墓五日。

    知慶州範純粹遣副總管曲珍,領兵自環州深入牽制,晝夜馳三百裡至曲律山,縱兵擊破族帳,斬首千馀,俘老幼婦女數百人。

    保忠聞之,将解圍,潛于所紮寨内如常起煙火,量以兵守,一夕遁回。

    比城中知,追之,不及。

    (《長編》四百五。

    按範祖禹《太史集》載,王奎言:“元祐二年秋,西人數十萬點集,半年方起,至鎮戎城下,五日而去。

    本無意入寇,乃梁乙逋欲篡,以此舉觀人情也。

    三家共一駝,載幹糧,人甚苦之。

    既無所得,自後未易點集。

    乙逋更以恩結人心,又欲立功,以服國人。

    ) 與吐蕃鬼章擾宋,鬼章為宋将種誼所擒,夏師引還。

     夏人怨失蘭州,約鬼章擾宋,盡召十二監軍兵聚于天都山,而鬼章亦駐兵常家山,前鋒已屯通遠境上。

    軍器監遊師雄将先發以制之,告于熙帥劉舜卿,舜卿曰:“彼衆我寡,奈何?”師雄曰:“在謀不在衆。

    此機一失,後将噬臍。

    傥不濟焉,願為首戮。

    ”三夕而後從之。

    總管姚兕、種誼請分兵兩路,急裝輕赍,并洮水而進。

    兕部洮西,領武勝正兵,合河州熟戶,破六逋宗城,斬首一千五百級,攻講朱城,遣人走間道,焚黃河飛橋,青唐十萬之衆不得渡。

    宜部洮東,以岷州蕃将包順為前鋒,由哥龍谷會通遠蕃兵,宵濟拜金川,黎明至洮州城下,版築未收,一鼓而破,遂擒鬼章青宜結,并獲首領五人,檻送京師,斬馘數千,牛羊、器械、刍糧以萬計,馀衆奔潰溺死者數千,洮水為之不流。

    于是奏捷曰:“臣聞憺天威,震皇武,所以讨不庭也。

    今西夏授策而不謝,辄陰援吐蕃鬼章,結釁構奸,欲為邊患。

    臣與主帥合謀,将義兵行伐,賴陛下聖神,陷城克敵,斬獲以萬計。

    生擒元惡,系送北阙下,願戮屍槁街,蠻夷邸間,以示萬裡。

    ”書奏,百僚班賀。

    (《長編》四百二及四百四) 宋以梁乙逋擅權逆命,诏諸路帥臣嚴兵備。

     宋三省、樞密院言:“夏國自秉常告喪,既吊恤其國,又封冊其子,兩宮賜與甚厚,國中部落老幼無不歡躍,知朝廷更無征伐,從此可保無事。

    不謂彼國強酋,獨有異意。

    風聞幹順不治國事,有梁乙逋者,擅權立威,凡故主近親及舊來任事之人,多為所害。

    以為若邊塞無事,則奸謀不成,故辄敢犯邊。

    以請地為名,不遣賀坤成節,謝封冊使反複邀乞,别懷異圖,背恩逆理,莫此為甚。

    若不即加誅,無以威示邊境。

    ”宋帝诏:“夏國政亂主幼,失藩臣禮,皆乙逋等擅權逆命,其君民非有罪也。

    興師讨伐,有所未忍。

    諸路帥臣,宜嚴兵自備,如能改圖效順,許其自新。

    ”(《長編》四百四) 宋知院事安焘,請複講攻擾之策并行間。

     時宋複洮河,擒鬼章青宜結,二邊稍清。

    而并塞猶苦寇掠,安焘言:“為國者。

    不可好用兵,亦不可畏用兵。

    好則疲民,畏則遺患。

    今朝廷每戒疆吏,非舉國入寇,毋得應之。

    則固畏用兵矣。

    雖僅保障戍,實堕其計中,願複講攻擾之策。

    且幹順幼豎,梁氏擅權,族黨酋渠多反側顧望,若有以離間之,未必不回戈而複怨,此一奇也。

    ”其後,夏人自相攜貳,使來修貢,悉如焘策。

    (《宋史·安焘傳》) 冬十月,宋诏:“《新曆》勿頒夏國。

    ”以幹順謝封冊及賀坤成節使未至故也。

    (《長編》四百六) 十一月,宋诏鄜延路經略司:“如夏人欲通和,即令疆吏告谕,先具謝表及盡納陷沒人,分劃邊界畢,乃敢奏達,候旨通貢。

    ”(《長編》四百七) 十二月,宋诏環慶經略使範純粹,選人入西界探事并行間。

     純粹奏曰:“用間之策,雖兵家之善計,須時然後行,則可濟大事。

    苟勢有未宜,則不徒無益。

    蓋梁氏一族,用事國中,既已久矣。

    凡勢力之相忌者,頗已遇害。

    故一國之衆及其酋豪,心雖怨忿,而斂手聽命,未聞有敢辄動者。

    彼梁氏者,亦雖有竊據之漸,然猶須挾立嵬名氏之子,以臨其衆者,蓋知國人不附而諸酋尚可畏也。

    彼心有所圖,而事有未諧;旁有所畏,而衆不為用。

    惟其如此,故雖間有猖狂,而未能專心緻意以抗中國,在于今日,實中國之利也。

    今朝廷委臣以術用間,欲如往日野利之類。

    臣竊謂野利得衆善戰,實元昊之腹心,間而去之,誠為我利。

    今夏國酋豪,惟梁氏一門而已,凡其中外親黨,靡不持權用事,方葉心同惡,共有深謀。

    一切間言,固未可入。

    其馀首領,雖幸存者,彼皆置之散地,于國事兵權無得幹預。

    其粗有權位許其管勾人馬者,不過如嵬名特克、濟沙克星多、貝中徹辰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