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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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宗聖文皇帝李乾順,惠宗秉常子也,母曰昭簡文穆皇後梁氏。
惠宗薨,幹順甫三歲,大臣嵬名阿吳等不欲立,獨梁乙逋利于持權,與梁氏立之。
于天安禮定二年七月嗣位,改明年為天儀治平元年。
是月,遣使如宋賀坤成節,複遣使如宋求侵地(《長編》:是月癸亥,夏國以疆事遣使春約勒阿拉雅賽、副使呂則田懷榮見于延和殿,辄妄奏曰:“神宗自知錯。
”上起立,變色怒,久之,内侍張茂則雲:“與押伴理會。
”移時方退)。
冬十月,遣呂則罔聿谟等如宋告哀。
宋诏學士院撰賜幹順诏,止嘉其繼承恭順之意,更不須言襲封地界事。
宋遣金部員外郎穆衍充祭奠使,供備庫使張懋充吊慰使來(《長編》:先是,張懋押賜夏國主生日禮物,内殿崇班閣門抵候安愈押賜仲冬時服。
嗣以國主死,夏來告哀。
所有仲冬時服,诏特差安愈押賜,仍差張懋充吊慰使。
并賜诏曰:“故夏國主嗣于幹順,維爾先人,世修職貢。
訃音忽至,湣悼良深,相與諸臣,同增悲慕。
惟忠可以保國,惟孝可以得民,各祗乃心,以服朕命。
”)是月,宋許以浮圖、安疆、葭蘆、米脂四寨來歸。
時宋大臣并欲棄熙、蘭,穆衍以為蘭棄則熙危,熙危則關中震。
李周亦曰:“隴右故為唃氏所有,常為吾藩籬。
今唃氏破滅,若棄之,必歸夏人。
彼以區區河南,百年為敵,苟益以河湟,是盡得吐蕃之地,非秦、蜀之利也。
”孫路亦謂司馬光曰:“自通遠至熙州,才通一徑。
熙之北已接夏境。
今自北關辟土百八十裡,瀕大河,城蘭州,然後可以捍蔽。
若捐以子敵,一道危矣!”議遂止。
是月,殺歸漢蕃族。
初,夏國蕃族内附,中國必為招接。
宋帝以幹順新立,诏逐路經略司:“如有夏國首領歸漢,毋許收納。
若人數衆多,不肯聽從,即量以人馬,約出漢界。
”于是中途約回者,梁乙逋悉遣人執殺之。
十一月,遣使如宋賀興龍節,進禦馬五匹,常馬二十五匹,橐駝二十頭。
十二月,遣使以秉常遺物獻于遼,遣使如宋賀正旦。
(《宋史·哲宗本紀》、《夏國傳》、穆衍、李周、孫路等傳,《遼史·西夏外紀》及《長編》三百八十四、三百九十、三百九十三。
按《長編》是年九月辛酉,鄜延路經略司言:“夏國主秉常七月十日卒。
”诏太常寺檢會禮例施行。
又己卯,诏夏國告哀使副赴阙,見辭例物,筵會、買賣,并依去年夏國母亡告哀人例施行。
又禮部尚書韓忠彥言:“夏國主卒,遣使詣阙告哀,看詳欲權就垂簾日引使副并從人兩班朝見太皇太後,拜禮如閣門儀,見畢退于殿門屏外立,俟皇帝坐,卷簾,再引兩班朝見如上儀。
朝辭準此。
其衣裝,元豐八年十月内夏國母告哀例:使副素色、三袩、黑鞓。
碟躞,亦聽服紫終,不用紅色錦繡。
”從之。
又太常寺言:“秉常卒,合辍視朝三日,緣在諒暗中,于禮不舉哀挂服。
”從之。
又十月丙申,樞密院言:“諸路探報,夏國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冊,要知的實。
”诏令趙卨:“選慕信實之人,厚與金帛,各令深入西界采探,立何人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國事?審問的确以聞。
其探人如有據,當議酌賞。
”又樞密院言:“夏國自秉常身死,諸路探到立嗣未定,酋豪相攻,人情不安。
所奏率多不同,深慮好功立異之人,緣此複生邊患。
”诏令陝西、河東諸路帥臣體認,累降約束,凡事精加采探,務在得實。
仍誡谕邊吏,毋失禦備。
) 西夏稱天儀治子元年 春正月,宋遣樞密院都承旨公事劉奉世為冊禮使,崇儀副使崔象先副之,來冊幹順為夏國主,仍節度、西平王。
宋臣張舜民上言:“西夏強臣争權,不宜加以爵命。
”宋帝不聽,乃遣劉奉世、崔象先赍冊,封幹順為夏國主,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
冊曰:“皇帝若曰:於戲!堯建萬邦,黎民時雍;周立五等,重譯來貢;此帝王之所同,而國家之成法也。
咨爾幹順,惟我列聖,顧乃西陲,錫壤建邦,衛于王室。
保姓受氏,同于宗盟,爵命褒嘉,恩禮甚渥。
今爾承其胄緒,紹茲藩屏,而能事上欽肅,饬躬靖虔,申遣使人,宋陳方物,達于朕聽,實惟汝嘉。
是用稽酌典故,表顯寵名,錫爾以茅土之封,加爾以服乘之數,誕頒丕冊,以綏一方。
今遣朝奉大夫、起居郎、直集賢院、上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劉奉世,崇儀副使、上騎都尉、安喜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崔象先,持節冊命爾為夏國主,永為宋藩輔。
夫笃于好德,乃克顯光;忠于戴君,永膺福祉;往祗明命,無忝予一人之猷訓。
”(《宋史·夏國傳》、《張舜民傳》及《長編》三百九十四。
按《長編》二月丁亥,樞密院言:“夏國嗣子幹順,降诏封冊為夏國主。
按慶曆八年封冊諒祚,熙甯二年封冊秉常,皆不曾更賜印。
”诏如故事。
) 遣使以秉常留遺物進于宋。
(《長編》三百九十四)三月,遣使如宋謝奠慰。
使人見于延和殿,稱故夏國主嗣子幹順言:“昨父國主薨,蒙遣使祭奠吊慰,前已附表稱謝。
謹差大使祝能野烏裕實克、副使呂甯勒喀瑪等,進馬、橐駝共一百七十頭匹,詣阙稱謝。
又遣大使映吳嵬名樞密、副使廣樂毛示聿等謝太皇太後。
”(《長編》三百九十六。
按映吳二使名,從《宋史·夏國傳》。
《長編》大使作楊烏威明裕默,副使作恭羅們色勒裕勒。
) 宥州牒宋,送陷蕃人三百一十八口。
宋帝诏鄜延經略司:“候到,其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并行給賜。
其馀不系可還城寨、地土,各委官劃定界至,開立壕堠。
”(《長編》三百九十七) 宋河東帥滕元發不肯以葭蘆來歸。
宋既許以四寨來歸,葭蘆在河東,元發請先劃境而後棄,且曰:“取城易,棄城難。
”命部将訾虎領兵護邊,夏人不敢近。
(《宋史·滕元發傳》) 求宋塞門、金城二寨,且聲言與遼合從,宋不聽。
塞門舊是漢城,棄陷以來,年歲未遠,與其馀城寨有殊,宋因此不許。
(範純粹《乞以棄地易被虜之人貼黃》及《論息兵失于欲速疏》)夏四月,牒宋索朱梁川,遂入泾原掠蔺家堡。
夏人聞蘭州城西關堡将築龛谷寨,令宥州移牒言:“界内朱梁川系本國地土,中國不得擅有興築。
”不俟回牒,縱兵入泾原,抄蔺家堡,掠人畜,焚漢蕃廬舍殆盡。
(《長編》四百一) 五月,圍宋南川寨。
宋歸四寨與夏,君臣體分已定,惟有分劃地界,所較無多。
夏欲以綏德城為比,劃境出二十裡外。
而宋邊将貪功生事,不樂罷兵。
将去城寨二十裡外,宋帝已許給賜,或向來用兵之時不曾保據之地,指為要害,卻欲築城占守。
故議不定,歲賜亦不與。
夏人遂圍宋南川寨,而兵端又起矣。
(《宋史
惠宗薨,幹順甫三歲,大臣嵬名阿吳等不欲立,獨梁乙逋利于持權,與梁氏立之。
于天安禮定二年七月嗣位,改明年為天儀治平元年。
是月,遣使如宋賀坤成節,複遣使如宋求侵地(《長編》:是月癸亥,夏國以疆事遣使春約勒阿拉雅賽、副使呂則田懷榮見于延和殿,辄妄奏曰:“神宗自知錯。
”上起立,變色怒,久之,内侍張茂則雲:“與押伴理會。
”移時方退)。
冬十月,遣呂則罔聿谟等如宋告哀。
宋诏學士院撰賜幹順诏,止嘉其繼承恭順之意,更不須言襲封地界事。
宋遣金部員外郎穆衍充祭奠使,供備庫使張懋充吊慰使來(《長編》:先是,張懋押賜夏國主生日禮物,内殿崇班閣門抵候安愈押賜仲冬時服。
嗣以國主死,夏來告哀。
所有仲冬時服,诏特差安愈押賜,仍差張懋充吊慰使。
并賜诏曰:“故夏國主嗣于幹順,維爾先人,世修職貢。
訃音忽至,湣悼良深,相與諸臣,同增悲慕。
惟忠可以保國,惟孝可以得民,各祗乃心,以服朕命。
”)是月,宋許以浮圖、安疆、葭蘆、米脂四寨來歸。
時宋大臣并欲棄熙、蘭,穆衍以為蘭棄則熙危,熙危則關中震。
李周亦曰:“隴右故為唃氏所有,常為吾藩籬。
今唃氏破滅,若棄之,必歸夏人。
彼以區區河南,百年為敵,苟益以河湟,是盡得吐蕃之地,非秦、蜀之利也。
”孫路亦謂司馬光曰:“自通遠至熙州,才通一徑。
熙之北已接夏境。
今自北關辟土百八十裡,瀕大河,城蘭州,然後可以捍蔽。
若捐以子敵,一道危矣!”議遂止。
是月,殺歸漢蕃族。
初,夏國蕃族内附,中國必為招接。
宋帝以幹順新立,诏逐路經略司:“如有夏國首領歸漢,毋許收納。
若人數衆多,不肯聽從,即量以人馬,約出漢界。
”于是中途約回者,梁乙逋悉遣人執殺之。
十一月,遣使如宋賀興龍節,進禦馬五匹,常馬二十五匹,橐駝二十頭。
十二月,遣使以秉常遺物獻于遼,遣使如宋賀正旦。
(《宋史·哲宗本紀》、《夏國傳》、穆衍、李周、孫路等傳,《遼史·西夏外紀》及《長編》三百八十四、三百九十、三百九十三。
按《長編》是年九月辛酉,鄜延路經略司言:“夏國主秉常七月十日卒。
”诏太常寺檢會禮例施行。
又己卯,诏夏國告哀使副赴阙,見辭例物,筵會、買賣,并依去年夏國母亡告哀人例施行。
又禮部尚書韓忠彥言:“夏國主卒,遣使詣阙告哀,看詳欲權就垂簾日引使副并從人兩班朝見太皇太後,拜禮如閣門儀,見畢退于殿門屏外立,俟皇帝坐,卷簾,再引兩班朝見如上儀。
朝辭準此。
其衣裝,元豐八年十月内夏國母告哀例:使副素色、三袩、黑鞓。
碟躞,亦聽服紫終,不用紅色錦繡。
”從之。
又太常寺言:“秉常卒,合辍視朝三日,緣在諒暗中,于禮不舉哀挂服。
”從之。
又十月丙申,樞密院言:“諸路探報,夏國主秉常身死,立嗣事不同,合行封冊,要知的實。
”诏令趙卨:“選慕信實之人,厚與金帛,各令深入西界采探,立何人為嗣;母氏存亡?何人同管國事?審問的确以聞。
其探人如有據,當議酌賞。
”又樞密院言:“夏國自秉常身死,諸路探到立嗣未定,酋豪相攻,人情不安。
所奏率多不同,深慮好功立異之人,緣此複生邊患。
”诏令陝西、河東諸路帥臣體認,累降約束,凡事精加采探,務在得實。
仍誡谕邊吏,毋失禦備。
) 西夏稱天儀治子元年 春正月,宋遣樞密院都承旨公事劉奉世為冊禮使,崇儀副使崔象先副之,來冊幹順為夏國主,仍節度、西平王。
宋臣張舜民上言:“西夏強臣争權,不宜加以爵命。
”宋帝不聽,乃遣劉奉世、崔象先赍冊,封幹順為夏國主,如明道二年元昊除節度使、西平王例。
冊曰:“皇帝若曰:於戲!堯建萬邦,黎民時雍;周立五等,重譯來貢;此帝王之所同,而國家之成法也。
咨爾幹順,惟我列聖,顧乃西陲,錫壤建邦,衛于王室。
保姓受氏,同于宗盟,爵命褒嘉,恩禮甚渥。
今爾承其胄緒,紹茲藩屏,而能事上欽肅,饬躬靖虔,申遣使人,宋陳方物,達于朕聽,實惟汝嘉。
是用稽酌典故,表顯寵名,錫爾以茅土之封,加爾以服乘之數,誕頒丕冊,以綏一方。
今遣朝奉大夫、起居郎、直集賢院、上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劉奉世,崇儀副使、上騎都尉、安喜縣開國男、食邑三百戶崔象先,持節冊命爾為夏國主,永為宋藩輔。
夫笃于好德,乃克顯光;忠于戴君,永膺福祉;往祗明命,無忝予一人之猷訓。
”(《宋史·夏國傳》、《張舜民傳》及《長編》三百九十四。
按《長編》二月丁亥,樞密院言:“夏國嗣子幹順,降诏封冊為夏國主。
按慶曆八年封冊諒祚,熙甯二年封冊秉常,皆不曾更賜印。
”诏如故事。
) 遣使以秉常留遺物進于宋。
(《長編》三百九十四)三月,遣使如宋謝奠慰。
使人見于延和殿,稱故夏國主嗣子幹順言:“昨父國主薨,蒙遣使祭奠吊慰,前已附表稱謝。
謹差大使祝能野烏裕實克、副使呂甯勒喀瑪等,進馬、橐駝共一百七十頭匹,詣阙稱謝。
又遣大使映吳嵬名樞密、副使廣樂毛示聿等謝太皇太後。
”(《長編》三百九十六。
按映吳二使名,從《宋史·夏國傳》。
《長編》大使作楊烏威明裕默,副使作恭羅們色勒裕勒。
) 宥州牒宋,送陷蕃人三百一十八口。
宋帝诏鄜延經略司:“候到,其葭蘆、米脂、浮圖、安疆四寨并行給賜。
其馀不系可還城寨、地土,各委官劃定界至,開立壕堠。
”(《長編》三百九十七) 宋河東帥滕元發不肯以葭蘆來歸。
宋既許以四寨來歸,葭蘆在河東,元發請先劃境而後棄,且曰:“取城易,棄城難。
”命部将訾虎領兵護邊,夏人不敢近。
(《宋史·滕元發傳》) 求宋塞門、金城二寨,且聲言與遼合從,宋不聽。
塞門舊是漢城,棄陷以來,年歲未遠,與其馀城寨有殊,宋因此不許。
(範純粹《乞以棄地易被虜之人貼黃》及《論息兵失于欲速疏》)夏四月,牒宋索朱梁川,遂入泾原掠蔺家堡。
夏人聞蘭州城西關堡将築龛谷寨,令宥州移牒言:“界内朱梁川系本國地土,中國不得擅有興築。
”不俟回牒,縱兵入泾原,抄蔺家堡,掠人畜,焚漢蕃廬舍殆盡。
(《長編》四百一) 五月,圍宋南川寨。
宋歸四寨與夏,君臣體分已定,惟有分劃地界,所較無多。
夏欲以綏德城為比,劃境出二十裡外。
而宋邊将貪功生事,不樂罷兵。
将去城寨二十裡外,宋帝已許給賜,或向來用兵之時不曾保據之地,指為要害,卻欲築城占守。
故議不定,歲賜亦不與。
夏人遂圍宋南川寨,而兵端又起矣。
(《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