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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敗績。
種谔既取綏州,折繼世以騎步萬軍于懷甯寨。
入晉祠谷,往銀川,分名山之衆萬五千戶,居于大理河。
夏人往攻,再戰皆敗。
名山遂同折繼世守綏州。
(《宋史·折德扆附傳》) 銀州将香崖争荒堆寨,敗于吐渾河,以其衆降。
香崖以數萬衆争荒堆,擊敗慶州指使王文諒巡徼兵。
已而麟府都監王文郁大軍至,香崖伏兵吐渾河側以待,戰不勝。
夜遣人持劍約降,文郁許之。
诘旦,與偕行。
半道,崖部忽噪而起,文郁擊之,追奔二十裡。
據險大戰,矢下如雨,文郁徐引渡河,謂吏士曰:“前迫強敵,後背天險,韓信驅市人且破趙,況爾曹皆百戰骁勇耶!”士感奮進擊,夏人大潰,降其衆二千。
(《宋史·王郁文傳》及《長編》二百二十六) 夏四月,宋遣環慶都钤轄幵赟以兵屯邠泾、河中。
時環慶新經兵變,且西夏未庭,故遣赟等訓兵萬五千人分屯要郡。
(《宋史·神宗本紀》及《長編》二百二十二)五月,宋遣燕達援啰兀戍卒。
啰兀之棄,達來援,取戍卒辎重,為夏人所邀,且戰且南,亡失頗多。
(《宋史·夏國傳》及《燕達傳》)遣使至綏德城議和。
夏用事臣罔萌訛、結明愛數勸梁氏犯邊。
撫甯之役,雖複諸堡,而啰兀城外三百裡間,廬井焚棄,老少流離,已廢春耕,又絕歲賜,财力并绌。
罔萌訛以韓道喜之執,與梁乙埋不和。
蕃部以告環州種診,診遣使谕,有能擒此二人及同謀首領獻者,賜予無所吝。
于是國中疑貳。
韋州監軍司牒環州請和,乙埋亦遣人至綏德見知城折克隽,言國主欲得綏州,和好如舊。
環慶、鄜延兩路以聞。
(《長編》二百十六及二百二十三。
又《長編》:上論西人請和事,王安石以為當明示欲和,以怠其志,徐與之議,以堅其約,此攻敵人心之道也。
) 請宋降問罪诏書。
宋沿邊諸路聞夏國請和,放行和市,而于内投蕃部,夏人各在界首叫呼,或順便交還,或逐回被殺。
樞密院言:“夏國款塞,前此惟在延州順甯寨。
若諸處各與通語言、互市易,恐彼此參差,有失事機。
”宋帝下诏戒饬。
诏末至,環州種診已回牒韋州,許以和好。
于是梁氏又遣人言,乞朝廷先降問罪诏書,方敢以罪狀表上。
(《長編》二百二十三至二十四) 秋八月,宋以正韶主洮河安撫司事。
宋熙甯元年,王韶上《平戎策》三篇,其略以為:“西夏可取。
欲取西夏,當先複河湟,則夏人有腹背受敵之虞。
夏人比年攻青唐,不能克,萬一克之,必并力南向,大掠秦、渭之間,牧馬于蘭、會,斷古渭境,盡服南山生羌,西築武勝,遣兵時掠洮、河,則隴、蜀諸郡當盡驚擾。
瞎征兄弟其能自存耶?今唃氏子孫,唯董氈粗能自立,瞎征、欺巴溫之徒,文法所及,各不過一二百裡,其勢豈能與西人抗哉!武威之南,至于洮、河、蘭、鄯,皆故漢郡縣,所謂湟中、浩、大小榆、枹罕,土地肥美,宜五種者在焉。
幸今諸羌瓜分,莫相統一,此正可并合而兼撫之時也。
諸種既服,唃氏敢不歸?唃氏歸則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
”宋帝異其言。
至是,以韶主洮河安撫司事。
會蕃部俞龍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與夏人欲羁屬之,諸将議先緻讨韶因按邊,引數騎直抵其帳,谕以成敗,遂留宿。
明旦,兩種皆遣其豪随韶以東。
初,王安石子雱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歎曰:“此可撫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則敵強而邊患博矣。
”王韶開邊,安石力主其說,蓋兆于此。
(《宋史·神宗本紀》及王韶、王雱等傳) 遣使賀遼天安節。
夏使與中國使兵部郎中楚建中、陝西轉運使沈起同至,廷見時,兩使者位著相等,起争曰:“夏使陪臣爾,豈得與王人齒!”獨升東朝,夏使不敢并。
(《宋史·神宗本紀》及《沈起傳》) 九月,入貢于宋,且輸平,願以二寨易綏州,乞如舊約,不許。
梁氏頻稱款塞,辄以虛聲搖邊。
宋帝谕環慶等州:“不須遣人回答。
如西人再至,令往順甯寨依故例,經軍北巡檢轉報。
”于是梁氏遣大使阿泥嵬名科榮、副使呂甯焦文貴,由延州入貢,奉表乞綏州,略雲:“臣近承邊報,傳及睿慈,起勝殘去殺之心,示繼好息民之意。
入神胥悅,海宇歡呼,仰戴誠深,忭躍曷已。
恭惟皇帝陛下,深窮聖慮,遠察邊情,念茲執戟之勞,恤彼交兵之苦,豈謂一城之地,頓傷累世之盟。
觊斥邊吏之雲為,乃是天心之恻隐。
況此綏州,居族歲久,悉懷戀土之思;積憤情深,終是争心之本。
遠施命令,早賜報移,得遵嗣襲之封,永奉凝嚴之德。
<立甯>使枕戈之士,翻成執耒之人。
頓肅疆埸,重清烽堠。
顧惟幼嗣,敢替先盟!翅仰中宸,願依舊約。
貢琛贽寶,豈憚于逾沙;向日傾心,彌堅于述職。
”學士景之辭也。
宋帝诏答曰:“昨覽邊臣所奏,以夏國去秋自絕朝廷,深入環慶路,殺掠熟戶,侵逼城寨,須至舉兵入讨。
朕為人父母,亟令班師,無得窮武。
今國主遣使歸款,欲繼舊好,休兵息民,甚善。
所言綏州,前已降诏,更不令夏國交割塞門、安遠二寨,綏州更不給還。
今複何議!止令鄜延路經略司定立綏德城界至外,其馀及諸路并依見今漢蕃住坐、耕作界至,立封堠、掘壕塹,内外各認地分樵牧耕種,貴彼此更無侵轶。
俟定界畢,别進誓表,回班誓诏,恩賜如舊。
”因并賜陝西、河東經略使司诏曰:“敕夏國再差嵬名嚷寨等進誓表謝恩,朝廷已降诏,并依慶曆五年正月二十二日誓诏施行。
”又賜鄜延等路經略使不得生事诏曰:“敕夏國再差都羅重進等赍到誓表,及進納安遠、塞門二寨,詞理恭順。
朝廷已降誓诏,并依慶曆年誓诏施行。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二百二十三、二百二十六,《西夏紀事本末》) 冬十月,宋複禁陝西、河東私市。
(《長編》二百二十七)十二月,宋歸夏俘。
時趙卨為鄜延路經略使。
宋帝诏詢問降羌,如有願歸夏國者,先以名聞。
諸路準此,仍牒宥州,令于逐路界首交割。
初,帝論西人内附者,或以脅迫,非其誠心,欲令願歸者從之;不願者随便措置,可以省糧食、免檢察,且足以示廣大推恩。
乃下諸路詳議,已而有是诏。
(《宋史·神宗本紀》及《長編》二百二十九。
又《長編》:其後,知原州種古言:“招降蕃部可用為鄉導,不當問其願歸。
蓋漢官多惡蕃部,恐迫脅令歸即反害恩信。
”上曰:“如王廣淵計,但欲遣歸。
蓋廣淵與韓绛不相能。
”安石曰:“今绛已被斥,留得蕃戶,陛下亦必不以此為功;縱遣去,亦不複加绛罪,不知廣淵為此何意?”上曰:“欲表見绛所為皆非。
”安石曰:“陛下但當論利害,不當探人未必然之私意。
臣固嘗論,留得此輩無所利,但恐為患。
臣近見張守約言,古渭一帶,屬戶多餓死者。
今邊障極虛,中國久來熟戶尚不暇救恤,乃更欲招夏國老弱收養,豈為得計?”上曰:“中國人故多,誠不賴夏人,然言者謂收納夏國人,使彼人少,即于彼有害。
”安石曰:“陛下欲弱彼,則先須強此。
欲害彼,即先須利此。
今陛下所禦将帥,一心奉陛下所欲為,然後可任以整緝邊事;邊事各有條理,然後可以撓夏國。
今熟戶餓死,将帥不能救恤,陛下尚不得聞知,如何乃能困夏國?臣愚以謂方今所急,在知将相之情,以道禦之,使不敢偷惰欺謾,然後邊可治。
邊可治,則如秉常者雖欲掃除,極不為難。
若未能如此,即無困夏國之理。
”)
種谔既取綏州,折繼世以騎步萬軍于懷甯寨。
入晉祠谷,往銀川,分名山之衆萬五千戶,居于大理河。
夏人往攻,再戰皆敗。
名山遂同折繼世守綏州。
(《宋史·折德扆附傳》) 銀州将香崖争荒堆寨,敗于吐渾河,以其衆降。
香崖以數萬衆争荒堆,擊敗慶州指使王文諒巡徼兵。
已而麟府都監王文郁大軍至,香崖伏兵吐渾河側以待,戰不勝。
夜遣人持劍約降,文郁許之。
诘旦,與偕行。
半道,崖部忽噪而起,文郁擊之,追奔二十裡。
據險大戰,矢下如雨,文郁徐引渡河,謂吏士曰:“前迫強敵,後背天險,韓信驅市人且破趙,況爾曹皆百戰骁勇耶!”士感奮進擊,夏人大潰,降其衆二千。
(《宋史·王郁文傳》及《長編》二百二十六) 夏四月,宋遣環慶都钤轄幵赟以兵屯邠泾、河中。
時環慶新經兵變,且西夏未庭,故遣赟等訓兵萬五千人分屯要郡。
(《宋史·神宗本紀》及《長編》二百二十二)五月,宋遣燕達援啰兀戍卒。
啰兀之棄,達來援,取戍卒辎重,為夏人所邀,且戰且南,亡失頗多。
(《宋史·夏國傳》及《燕達傳》)遣使至綏德城議和。
夏用事臣罔萌訛、結明愛數勸梁氏犯邊。
撫甯之役,雖複諸堡,而啰兀城外三百裡間,廬井焚棄,老少流離,已廢春耕,又絕歲賜,财力并绌。
罔萌訛以韓道喜之執,與梁乙埋不和。
蕃部以告環州種診,診遣使谕,有能擒此二人及同謀首領獻者,賜予無所吝。
于是國中疑貳。
韋州監軍司牒環州請和,乙埋亦遣人至綏德見知城折克隽,言國主欲得綏州,和好如舊。
環慶、鄜延兩路以聞。
(《長編》二百十六及二百二十三。
又《長編》:上論西人請和事,王安石以為當明示欲和,以怠其志,徐與之議,以堅其約,此攻敵人心之道也。
) 請宋降問罪诏書。
宋沿邊諸路聞夏國請和,放行和市,而于内投蕃部,夏人各在界首叫呼,或順便交還,或逐回被殺。
樞密院言:“夏國款塞,前此惟在延州順甯寨。
若諸處各與通語言、互市易,恐彼此參差,有失事機。
”宋帝下诏戒饬。
诏末至,環州種診已回牒韋州,許以和好。
于是梁氏又遣人言,乞朝廷先降問罪诏書,方敢以罪狀表上。
(《長編》二百二十三至二十四) 秋八月,宋以正韶主洮河安撫司事。
宋熙甯元年,王韶上《平戎策》三篇,其略以為:“西夏可取。
欲取西夏,當先複河湟,則夏人有腹背受敵之虞。
夏人比年攻青唐,不能克,萬一克之,必并力南向,大掠秦、渭之間,牧馬于蘭、會,斷古渭境,盡服南山生羌,西築武勝,遣兵時掠洮、河,則隴、蜀諸郡當盡驚擾。
瞎征兄弟其能自存耶?今唃氏子孫,唯董氈粗能自立,瞎征、欺巴溫之徒,文法所及,各不過一二百裡,其勢豈能與西人抗哉!武威之南,至于洮、河、蘭、鄯,皆故漢郡縣,所謂湟中、浩、大小榆、枹罕,土地肥美,宜五種者在焉。
幸今諸羌瓜分,莫相統一,此正可并合而兼撫之時也。
諸種既服,唃氏敢不歸?唃氏歸則河西李氏在吾股掌中矣。
”宋帝異其言。
至是,以韶主洮河安撫司事。
會蕃部俞龍珂在青唐最大,渭源羌與夏人欲羁屬之,諸将議先緻讨韶因按邊,引數騎直抵其帳,谕以成敗,遂留宿。
明旦,兩種皆遣其豪随韶以東。
初,王安石子雱年十三,得秦卒言洮河事,歎曰:“此可撫而有也,使西夏得之則敵強而邊患博矣。
”王韶開邊,安石力主其說,蓋兆于此。
(《宋史·神宗本紀》及王韶、王雱等傳) 遣使賀遼天安節。
夏使與中國使兵部郎中楚建中、陝西轉運使沈起同至,廷見時,兩使者位著相等,起争曰:“夏使陪臣爾,豈得與王人齒!”獨升東朝,夏使不敢并。
(《宋史·神宗本紀》及《沈起傳》) 九月,入貢于宋,且輸平,願以二寨易綏州,乞如舊約,不許。
梁氏頻稱款塞,辄以虛聲搖邊。
宋帝谕環慶等州:“不須遣人回答。
如西人再至,令往順甯寨依故例,經軍北巡檢轉報。
”于是梁氏遣大使阿泥嵬名科榮、副使呂甯焦文貴,由延州入貢,奉表乞綏州,略雲:“臣近承邊報,傳及睿慈,起勝殘去殺之心,示繼好息民之意。
入神胥悅,海宇歡呼,仰戴誠深,忭躍曷已。
恭惟皇帝陛下,深窮聖慮,遠察邊情,念茲執戟之勞,恤彼交兵之苦,豈謂一城之地,頓傷累世之盟。
觊斥邊吏之雲為,乃是天心之恻隐。
況此綏州,居族歲久,悉懷戀土之思;積憤情深,終是争心之本。
遠施命令,早賜報移,得遵嗣襲之封,永奉凝嚴之德。
<立甯>使枕戈之士,翻成執耒之人。
頓肅疆埸,重清烽堠。
顧惟幼嗣,敢替先盟!翅仰中宸,願依舊約。
貢琛贽寶,豈憚于逾沙;向日傾心,彌堅于述職。
”學士景之辭也。
宋帝诏答曰:“昨覽邊臣所奏,以夏國去秋自絕朝廷,深入環慶路,殺掠熟戶,侵逼城寨,須至舉兵入讨。
朕為人父母,亟令班師,無得窮武。
今國主遣使歸款,欲繼舊好,休兵息民,甚善。
所言綏州,前已降诏,更不令夏國交割塞門、安遠二寨,綏州更不給還。
今複何議!止令鄜延路經略司定立綏德城界至外,其馀及諸路并依見今漢蕃住坐、耕作界至,立封堠、掘壕塹,内外各認地分樵牧耕種,貴彼此更無侵轶。
俟定界畢,别進誓表,回班誓诏,恩賜如舊。
”因并賜陝西、河東經略使司诏曰:“敕夏國再差嵬名嚷寨等進誓表謝恩,朝廷已降诏,并依慶曆五年正月二十二日誓诏施行。
”又賜鄜延等路經略使不得生事诏曰:“敕夏國再差都羅重進等赍到誓表,及進納安遠、塞門二寨,詞理恭順。
朝廷已降誓诏,并依慶曆年誓诏施行。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二百二十三、二百二十六,《西夏紀事本末》) 冬十月,宋複禁陝西、河東私市。
(《長編》二百二十七)十二月,宋歸夏俘。
時趙卨為鄜延路經略使。
宋帝诏詢問降羌,如有願歸夏國者,先以名聞。
諸路準此,仍牒宥州,令于逐路界首交割。
初,帝論西人内附者,或以脅迫,非其誠心,欲令願歸者從之;不願者随便措置,可以省糧食、免檢察,且足以示廣大推恩。
乃下諸路詳議,已而有是诏。
(《宋史·神宗本紀》及《長編》二百二十九。
又《長編》:其後,知原州種古言:“招降蕃部可用為鄉導,不當問其願歸。
蓋漢官多惡蕃部,恐迫脅令歸即反害恩信。
”上曰:“如王廣淵計,但欲遣歸。
蓋廣淵與韓绛不相能。
”安石曰:“今绛已被斥,留得蕃戶,陛下亦必不以此為功;縱遣去,亦不複加绛罪,不知廣淵為此何意?”上曰:“欲表見绛所為皆非。
”安石曰:“陛下但當論利害,不當探人未必然之私意。
臣固嘗論,留得此輩無所利,但恐為患。
臣近見張守約言,古渭一帶,屬戶多餓死者。
今邊障極虛,中國久來熟戶尚不暇救恤,乃更欲招夏國老弱收養,豈為得計?”上曰:“中國人故多,誠不賴夏人,然言者謂收納夏國人,使彼人少,即于彼有害。
”安石曰:“陛下欲弱彼,則先須強此。
欲害彼,即先須利此。
今陛下所禦将帥,一心奉陛下所欲為,然後可任以整緝邊事;邊事各有條理,然後可以撓夏國。
今熟戶餓死,将帥不能救恤,陛下尚不得聞知,如何乃能困夏國?臣愚以謂方今所急,在知将相之情,以道禦之,使不敢偷惰欺謾,然後邊可治。
邊可治,則如秉常者雖欲掃除,極不為難。
若未能如此,即無困夏國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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