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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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從《西夏書事》。
) 冬十月,國母沒藏氏死。
初,有李守貴者,嘗為遇乞掌出納。
寶保細吃多已者,嘗侍元昊及沒藏氏尼于戒壇院,故出入無所間。
沒藏氏即通守貴,又通吃多已。
守貴憤怒,于是殺吃多已及沒藏氏。
訛龐族守貴,獨保養諒祚,因以其女妻焉。
時諒祚生九歲矣。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一百八十四。
又《長編》注,是年十月丁卯,《實錄》書環慶經略司言:“夏國小大王阿叔嵬迷裂皈與沒藏訛龐殺其國母及補細相公,而訛龐挈小大王歸其族,已戒邊鎮預備之。
按所謂小大王即諒祚也,補細相公即吃多已也。
嵬迷裂皈或是李守貴,然與正史不同。
) 遣祖儒嵬名聿則及慶唐徐舜卿如宋報哀。
宋帝賜回口宣雲:“省所奏母薨訃告事具悉。
不圖闵兇,奄失慈怙。
忽聞來訃,用怛于懷。
棄背以還,哀摧難處。
惟當抑割,無緻殒傷。
撫念所深,喻言何既。
”(《宋史·夏國傳》及《文恭集》) 宋以集賢校理馮浩假尚書刑部郎中,直史館、文思副使張惟清假文思使,為正、副使來吊慰。
賜夏國主诏曰:“诏夏國主:喪葬之儀,孝子之大節;贈赙之禮,國家之至恩。
眷惟忠順之邦,宜厚哀榮之恤。
緬知荼毒,深用恻傷。
俾遣使車,勉膺慰錫。
今差文思院使張惟清充吊慰使,兼賜安葬故母物色,具如筆錄,至可領也。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冬寒,比平安好否?書指不多及。
”(《宋史·夏國傳》及《歐陽文忠集》) 遣使如宋,獻遺留馬、駝,并謝吊慰。
(《宋史·夏國傳》) 西夏稱<者單>都元年 春正月,訛龐以兵屯屈野河西,至三月然後去。
宋建二堡防之。
宋知并州龐籍以夏人盜耕河西田不已,乃令通判并州司馬光按視之。
光言:“麟州城西臨屈野河,自河以西直抵界首,五六十裡并無堡障、斥堠,以此虜得恣耕其田,遊騎往往直至城下,或過城東,州人不知。
去歲已于河西置一小堡,以處斥堠之人。
亦曾申經略司,乞于西增置二堡。
會今春以來,虜騎屯聚,遍滿河西,經略司牒令候西人退散,别申取指揮。
今虜衆盡已退去,自州城以西至大橫水浪爽平,數十裡間絕無一人一騎。
若乘此際,急于州西二十裡左右增置二堡,每堡不過十日可成。
比至虜中再行點集,此堡已皆有備,虜不能為害。
如此,則麟州永無侵轶之虞,州兵出入有所宿頓,堡外先侵之田虜皆不能耕種。
臣之愚心,亦為國家固争屈野河西田者,非少此尺寸之地,蓋以虜侵耕至河,則麟州孤危。
果能成此二堡,以為麟州耳目藩蔽,于事誠便。
”遂歸白于龐籍,籍即令依前申修築二堡,仍令精加探候,廣設堤備。
又言:“二堡城後,然後廢橫戎、臨寨二堡,撤其樓橹,徙其甲兵,以實新堡,列烽燧以通警急。
從衙城紅樓之上俯瞰其地,猶指掌也。
有急,則州及橫陽堡出兵救之;敵來耕則驅之,已種則蹂踐之,敵盛則入堡以避。
如是,則堡外三十裡之田必不敢耕種,州西五六十裡之内晏然矣。
”龐籍遂檄麟州如其議。
(《宋史·郭恩傳》及司馬光《論屈野河西修堡狀》) 三月,宋以張元故,殿試進士均免黜落。
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
故有累經省試取中,屢擯棄于殿試者。
故張元以積忿降元昊,大為中國之患。
朝廷始囚其家屬,未幾複縱之。
于是群臣建議,歸咎于殿試黜落。
是歲诏:進士與殿試者,皆賜及第出身有差,均不黜落,遂為定制。
(《宋史·仁宗本紀》及王栐《燕翼诒謀錄》。
按李複圭《記聞》雲,是春以進士群辱歐陽修之故,殿試并賜及第,不落一人,與此異。
) 夏五月,與宋師戰于斷道塢,敗之,執其管勾麟府軍馬公事郭恩等。
訛龐既無歸田意,遂團兵宿境上,逮三月,稍增至數萬人。
守将斂兵弗與戰。
二堡役既興,恩及知麟州武戡、走馬承受公事内侍黃道元等,以巡邊為名往按視之。
會诇者言,敵兵盛屯沙黍浪(《宋史·夏國傳》作沙鼠浪,《續通志·西夏載記》作沙爾碩克朗),恩欲止不行。
道元怒,以言脅恩,五月五日夜,率步騎一千四百馀人,不甲者半,循屈野河北而行,無複步伍。
夏人舉火卧牛峰,戡指以謂恩曰:“敵已知吾兵至矣。
”道元曰:“此爾曹故欲沮我師。
”及聞鼓聲,道元猶不信。
行至谷口,恩欲休軍,須曉乃登山。
道元奮衣起曰:“幾年聞郭恩名。
今日懦怯,與賈逵何殊?”恩亦愠曰:“不過死耳!”乃行。
比明,至忽裡堆(《續通志·西夏載記》作呼喇堆),敵數十人皆西走,相去數十步,止。
恩等踞胡床,遣從騎呼之,敵不應,亦不動。
俄而火起,敵騎張左右翼,自南北交至。
堆東有長塹,其中有梁,謂之“斷道塢”。
恩等東據梁口,與力戰。
自旦至食時,敵自兩旁塹中攀緣而上,四面合擊,恩衆大潰。
通判夏倚方在紅樓,見敵騎自西山大下,與推官劉公弼率城中諸軍,閉門乘城。
武戡走東山,趣城東,抉門以入。
恩、道元及府州甯府寨兵馬都監劉慶皆被執,使臣死者五人,軍士三百八十七人,已馘耳鼻得還者百馀人,亡失器甲甚衆。
恩不肯降,乃自殺。
(《宋史·仁宗本紀》及夏國、郭恩等傳。
按歐陽文忠《吳育墓志》:龐丞相經略河東,與夏人争麟州界,亟築栅于白草。
公以謂約不先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東移書龐公,且奏疏論之,朝廷皆不報。
已而夏人果犯邊,殺骁将郭恩,而龐丞相與其将校十數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
) 六月,遣使如宋謝吊祭。
(《宋史·仁宗本紀》)秋
) 冬十月,國母沒藏氏死。
初,有李守貴者,嘗為遇乞掌出納。
寶保細吃多已者,嘗侍元昊及沒藏氏尼于戒壇院,故出入無所間。
沒藏氏即通守貴,又通吃多已。
守貴憤怒,于是殺吃多已及沒藏氏。
訛龐族守貴,獨保養諒祚,因以其女妻焉。
時諒祚生九歲矣。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一百八十四。
又《長編》注,是年十月丁卯,《實錄》書環慶經略司言:“夏國小大王阿叔嵬迷裂皈與沒藏訛龐殺其國母及補細相公,而訛龐挈小大王歸其族,已戒邊鎮預備之。
按所謂小大王即諒祚也,補細相公即吃多已也。
嵬迷裂皈或是李守貴,然與正史不同。
) 遣祖儒嵬名聿則及慶唐徐舜卿如宋報哀。
宋帝賜回口宣雲:“省所奏母薨訃告事具悉。
不圖闵兇,奄失慈怙。
忽聞來訃,用怛于懷。
棄背以還,哀摧難處。
惟當抑割,無緻殒傷。
撫念所深,喻言何既。
”(《宋史·夏國傳》及《文恭集》) 宋以集賢校理馮浩假尚書刑部郎中,直史館、文思副使張惟清假文思使,為正、副使來吊慰。
賜夏國主诏曰:“诏夏國主:喪葬之儀,孝子之大節;贈赙之禮,國家之至恩。
眷惟忠順之邦,宜厚哀榮之恤。
緬知荼毒,深用恻傷。
俾遣使車,勉膺慰錫。
今差文思院使張惟清充吊慰使,兼賜安葬故母物色,具如筆錄,至可領也。
故茲诏示,想宜知悉。
冬寒,比平安好否?書指不多及。
”(《宋史·夏國傳》及《歐陽文忠集》) 遣使如宋,獻遺留馬、駝,并謝吊慰。
(《宋史·夏國傳》) 西夏稱<者單>都元年 春正月,訛龐以兵屯屈野河西,至三月然後去。
宋建二堡防之。
宋知并州龐籍以夏人盜耕河西田不已,乃令通判并州司馬光按視之。
光言:“麟州城西臨屈野河,自河以西直抵界首,五六十裡并無堡障、斥堠,以此虜得恣耕其田,遊騎往往直至城下,或過城東,州人不知。
去歲已于河西置一小堡,以處斥堠之人。
亦曾申經略司,乞于西增置二堡。
會今春以來,虜騎屯聚,遍滿河西,經略司牒令候西人退散,别申取指揮。
今虜衆盡已退去,自州城以西至大橫水浪爽平,數十裡間絕無一人一騎。
若乘此際,急于州西二十裡左右增置二堡,每堡不過十日可成。
比至虜中再行點集,此堡已皆有備,虜不能為害。
如此,則麟州永無侵轶之虞,州兵出入有所宿頓,堡外先侵之田虜皆不能耕種。
臣之愚心,亦為國家固争屈野河西田者,非少此尺寸之地,蓋以虜侵耕至河,則麟州孤危。
果能成此二堡,以為麟州耳目藩蔽,于事誠便。
”遂歸白于龐籍,籍即令依前申修築二堡,仍令精加探候,廣設堤備。
又言:“二堡城後,然後廢橫戎、臨寨二堡,撤其樓橹,徙其甲兵,以實新堡,列烽燧以通警急。
從衙城紅樓之上俯瞰其地,猶指掌也。
有急,則州及橫陽堡出兵救之;敵來耕則驅之,已種則蹂踐之,敵盛則入堡以避。
如是,則堡外三十裡之田必不敢耕種,州西五六十裡之内晏然矣。
”龐籍遂檄麟州如其議。
(《宋史·郭恩傳》及司馬光《論屈野河西修堡狀》) 三月,宋以張元故,殿試進士均免黜落。
舊制,殿試皆有黜落,臨時取旨,或三人取一,或二人取一,或三人取二。
故有累經省試取中,屢擯棄于殿試者。
故張元以積忿降元昊,大為中國之患。
朝廷始囚其家屬,未幾複縱之。
于是群臣建議,歸咎于殿試黜落。
是歲诏:進士與殿試者,皆賜及第出身有差,均不黜落,遂為定制。
(《宋史·仁宗本紀》及王栐《燕翼诒謀錄》。
按李複圭《記聞》雲,是春以進士群辱歐陽修之故,殿試并賜及第,不落一人,與此異。
) 夏五月,與宋師戰于斷道塢,敗之,執其管勾麟府軍馬公事郭恩等。
訛龐既無歸田意,遂團兵宿境上,逮三月,稍增至數萬人。
守将斂兵弗與戰。
二堡役既興,恩及知麟州武戡、走馬承受公事内侍黃道元等,以巡邊為名往按視之。
會诇者言,敵兵盛屯沙黍浪(《宋史·夏國傳》作沙鼠浪,《續通志·西夏載記》作沙爾碩克朗),恩欲止不行。
道元怒,以言脅恩,五月五日夜,率步騎一千四百馀人,不甲者半,循屈野河北而行,無複步伍。
夏人舉火卧牛峰,戡指以謂恩曰:“敵已知吾兵至矣。
”道元曰:“此爾曹故欲沮我師。
”及聞鼓聲,道元猶不信。
行至谷口,恩欲休軍,須曉乃登山。
道元奮衣起曰:“幾年聞郭恩名。
今日懦怯,與賈逵何殊?”恩亦愠曰:“不過死耳!”乃行。
比明,至忽裡堆(《續通志·西夏載記》作呼喇堆),敵數十人皆西走,相去數十步,止。
恩等踞胡床,遣從騎呼之,敵不應,亦不動。
俄而火起,敵騎張左右翼,自南北交至。
堆東有長塹,其中有梁,謂之“斷道塢”。
恩等東據梁口,與力戰。
自旦至食時,敵自兩旁塹中攀緣而上,四面合擊,恩衆大潰。
通判夏倚方在紅樓,見敵騎自西山大下,與推官劉公弼率城中諸軍,閉門乘城。
武戡走東山,趣城東,抉門以入。
恩、道元及府州甯府寨兵馬都監劉慶皆被執,使臣死者五人,軍士三百八十七人,已馘耳鼻得還者百馀人,亡失器甲甚衆。
恩不肯降,乃自殺。
(《宋史·仁宗本紀》及夏國、郭恩等傳。
按歐陽文忠《吳育墓志》:龐丞相經略河東,與夏人争麟州界,亟築栅于白草。
公以謂約不先定而亟城必生事,遽以利害,牒河東移書龐公,且奏疏論之,朝廷皆不報。
已而夏人果犯邊,殺骁将郭恩,而龐丞相與其将校十數人皆以此得罪,麟、府遂警。
) 六月,遣使如宋謝吊祭。
(《宋史·仁宗本紀》)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