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

關燈
南面林牙高家奴等,奉诏來撫谕。

    (《遼史·興宗本紀》) 西夏稱福聖承道二年 春正月,遣使如契丹貢方物。

     契丹主以諒祚降非誠心,谕使者曰:“爾主若念國威,不忘姻好,當心懷恭順,不在貢獻勤怠間也。

    ”卻其物不受。

    (《遼史·興宗來紀》及《西夏書事》) 夏五月,上表契丹,乞進馬、駝。

    契丹主诏歲貢之。

    (《遼史·興宗本紀》)秋七月,侵宋古渭寨。

     夏兵數至古渭,剽掠人畜,秦鳳經略司請于鄰路益兵五千為備。

    (《長編》一百七十六)遣使如契丹求婚。

     時宋三司使、吏部侍郎王拱辰為回謝契丹使,慮契丹再與通姻好于中國不便,因諷契丹主曰:“南朝亦知北朝公主先聘與元昊,殊不禮待,憂幽而卒”。

    契丹主曰:“直是飲恨而卒,然祇是皇族之女。

    ”拱辰曰:“雖知祇是宗女,亦須名為陛下公主下嫁,豈可如此不禮?今或陛下更與通親,毋乃太自屈也。

    ”契丹主曰:“更做甚與他為親,隻封冊至今亦未曾與。

    ”拱辰又曰:“今來陛下且與函容,亦是好事。

    陛下于西羌用兵數年,其殺獲勝負亦略相當,古語謂‘争城,殺人盈城;争地,殺人盈野’,豈是帝王仁德好事!”契丹主曰:“極是也。

    ”(《遼史·興宗本紀》及《長編》一百七十七小注) 冬十月,遣使如契丹進誓表。

     并請誓诏。

    契丹主賜以車服,而不許誓诏。

    (《遼史·興宗本紀》) 西夏稱福聖承道三年 春二月,遣使如契丹賀上尊号。

    (《遼史·興宗本紀》) 綏州蕃族阿訛(一作阿克阿)等叛附于宋。

     宋帝以諒祚幼弱,不欲生邊事,诏約還之。

    (《長編》一百七十九)宋賜《大藏經》。

     夏使求市史傳及佛經,押伴王尚恭以史有東晉元魏間事,不可示夷狄,止與佛書。

    (《長編》一百七十九及範忠宣《王尚恭墓志》)三月,沒藏訛龐侵耕屈野河西地。

     麟州西北枕睥睨曰紅樓,下瞰屈野河,其外距夏境尚七十裡,并無堡障、斥堠。

    天聖初,州官相與訟河西職田,久不決,轉運司奏為禁地,官民并不得耕植。

    于是民有竊耕者,夏人辄奪其牛,曰:“汝州官尚不敢耕,汝何為至此?”由是河西遂為閑田。

    夏人始于洪崖塢、道光谷間,插木為小寨三十馀所,盜種寨旁田,元昊時已侵十馀裡。

    諒祚立,中外事悉訛龐主之,知河西田腴利厚(《長編》雲:“其田外則蹊徑險狹,杉柏叢生,漢兵難入;内則平壤肥沃宜粟麥,故敵不忍棄也),令民播種,以所收入其家,東侵不已,距河僅二十馀裡,宴然以為己田。

    遊騎直至城下,或過城東,往來自若。

    (《長編》一百八十五) 秋七月,河東遣使召定界至,沒藏訛龐不聽。

     河東管勾軍馬司賈逵徼巡,見祚龐所侵田過界,督責麟州守王亮,亮懼以聞。

    宋帝诏邊吏約束之,頗加驅掠。

    知并州龐籍言:“河西稱臣奉貢,未失臣禮。

    今不先以文告,而遽行驅掠,使歸曲而責直,非中國體。

    ”乃遣使以義理約還,訛龐不可。

    籍又使人亟召,更定疆界,亦偃蹇不奉命。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一百八十三) 遣呂效忠侵宋,宋知德順軍周永清擊擒之。

     永清有威略,嘗募勇士,夜馳百裡,來襲營栅,斬首三百級,俘數十人,擄去橐駝、甲馬萬計,城中無知者。

    并寨禁地三百裡,夏人盜耕不可禁。

    永清拓籍數千頃,置射士二千,聲聞敵廷。

    降者引入帳下,待之不疑,多得其死力。

    (《宋史·周永清傳》) 八月,契丹興宗薨于行宮,皇子洪基立,是為道宗,改是年為清甯元年。

    (《遼史·興宗本紀》。

    按《西夏外紀》作二十三年興宗崩,疑誤。

    )契丹遣王觀來報哀。

    (《遼史·王觀傳》) 九月,契丹遣使來賜興宗遺物。

    (《遼史·道宗本紀》)遣使如契丹賀即位。

    (《遼史·西夏外紀》)冬十月,起承天寺。

     沒藏氏好佛,因中國賜《大藏經》,役兵民數萬,相興慶府西偏起大寺,貯經其中,賜額“承天”。

    延回鹘僧登座演經,沒藏氏與諒祚時臨聽焉。

    (《西夏書事》。

    按《朔方新志》:承天寺,夏諒祚所建。

    洪武初,一塔獨存,有記。

    又按《記》載瘗佛頂骨曰:“天祐紀曆,歲在攝提,”則夏英宗諒祚天祐垂聖元年,宋仁宗皇祐二年庚寅也。

    其藏舍利曰“天慶三年”,則桓宗純祐天慶三年,宋甯宗慶元二年丙辰也,年月與此俱異。

    ) 十一月,使如契丹會葬。

     契丹葬興宗于慶陵,夏與中國、高麗使并會。

    (按《遼史·道宗本紀》:會葬隻有宋、高麗,無夏。

    此從《西夏書事》,或别有據。

    ) 西夏稱福聖承道四年 春三月,河東禁銀星和市。

     訛龐不肯定屈野河界,恐漢兵先據其境,辄屯兵河西以誘官軍。

    龐籍戒官吏曰:“夏人仰吾和市,如嬰兒之望乳。

    若絕之,彼必自來,毋得過河與戰。

    ”乃懸榜于邊,禁絕銀星和市,于是國中财用漸乏。

    (《西夏書事》及《長編》一百八十五) 秋七月,移牒索蕃官蔺氈。

     宥州移文保安軍,乞抽還修古渭寨軍卒,并索叛蕃蔺氈。

    宋帝诏以蔺氈世為蕃官,不得擅索,令保安軍報之。

    (《長編》一百八十三)九月,遣李守貴巡視屈野河。

     屈野河侵擾日甚,宋帝命殿直張安世、賈恩為都同巡檢,經制之。

    訛龐專為讕言,迫之則格鬥;緩之則就耕,終無歸意。

    安世等與龐籍移牒宥州诘責,沒藏氏見牒,遣幸臣李守貴至屈野河勘之,還白所耕皆漢地,沒藏氏責令訛龐還所侵田。

    會守貴亂作,不果。

    (《長編》一百八十五。

    惟李守貴作嘉伊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