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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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至,二輕騎疾前,引滿向建中,建中披腹使射,曰:“吾不憚死,懼禍西國。
”衆服其量。
又《宋史·楚建中傳》:元昊歸款,建中白府請築安定、黑水八堡以控東道。
夏人果來,聞有備,不敢入。
) 十一月,宋命都巡檢馬懷德、國子博士高良夫來劃界。
(《宋史·馬懷德傳》)契丹遣西南面招讨使蕭蒲奴率兵末伐,夏人逆戰,敗之。
蒲奴以兵二千據河橋,聚巨艦數十艘,仍作大鈎,人莫測。
戰之日,布舟于河,綿亘三十馀裡,遣人伺上流,有浮物辄取之。
契丹軍既失利,蒲奴未知,适有大木順流而下,勢将壞浮梁,斷歸路,操舟者争鈎緻之,橋得不壞。
(《遼史·蕭蒲奴傳》) 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十年 春二月,子諒祚生。
(《宋史·夏國傳》)起高台寺。
元昊五月五日生,國中以是日相慶賀。
舊俗止重冬至,元昊更以四孟朔為聖節,令官民禮佛,為己祈福。
至是,于興慶府東一十五裡役民夫建高台寺及諸浮圖,俱高數十丈,貯中國所賜《大藏經》。
廣延回鹘僧居之,演繹經文,易為蕃字。
(《甘肅通志》) 契丹蕭蒲奴複以兵深入夏境,大掠而還。
(《遼史·蕭蒲奴傳》)宋嚴邊備,诏環慶、鄜延兩路勤講習。
(《長編》一百六十)叛人叩宋延州請降,不納。
程琳為陝西安撫使,嘗獲戎首不殺,戒遣之。
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
久之,有叛族數百驅牛羊叩邊請降,且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中亂,願自歸。
”琳曰:“彼詐也。
契丹至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吾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耶?不然,誘我也。
”拒不受。
已而夏人果以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
琳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将勿動。
夏人疑有備,遂引去。
(《宋史·程琳傳》) 夏四月,通銀星和市(一作甯星和市)。
初,楊守素等劃界,既以橫陽河為定議,而于麟州屈野河西地則雲:“吾馬足所踐,即為吾土。
”不肯明立界至。
宋帝命知麟州張繼勳勘之。
繼勳言:“夏人日逼屈野河,耕墾畜牧,或興置寨栅。
若即以河西為禁地,實與州城相距,非便;若用鹹平五年以前界至,則太遠難守;當以大中祥符中所定為則。
”遣臨塞堡監押馬甯、指使殿侍康均詣宥州,與監軍司言之。
元昊命把關太尉曹勉、管勾和市曹謂均等曰:“中國若肯通銀星和市,則河西疆界一切如約。
”經略司令入保安軍自陳。
勉等至軍,朝議以為疆界既肯如舊,許之。
(《長編》一百八十五) 奪子婦沒移氏,立為後。
元昊凡七娶(《宋史·夏國傳》作五娶,此從李氏《長編》,下同):一衛慕氏;二索氏(《傳》以索氏為第五);三都羅(一作多拉)氏,早死;四咩米氏,五野利氏(《傳》以野利氏為第三),生三子:長甯明,次甯令格,次薛哩(一作錫哩)早死;六耶律氏(《傳》以耶律氏為第一),契丹公主也;七沒移氏,即營天都山居者。
至是,為太子甯令格娶婦沒移氏,見其美而自納焉,号為“新皇後”。
(《長編》一百六十二) 六月,廢後野利氏。
野利氏,遇乞從女也(司馬光《日記》載龐籍語:“元昊妻即旺榮妹”,與《宋史·夏國傳》異)。
身颀長,有智謀,常戴金起雲冠,令他人無得冠者,封憲誠皇後,元昊素畏之。
自納沒移氏,别居天都山,後稀得見。
旺榮、遇乞之死,後已不平;及奪子婦沒移氏,益失寵,出怨望語。
元昊聞之,黜居别宮,不複相見。
(《長編》一百六十二) 秋七月,築離宮于賀蘭山。
(《甘肅通志》)九月,徙榷場于順甯寨。
元昊因保安榷場僻陋,馬、羊無放牧地,請徙順甯。
然蕃商卒不至。
(《長編》一百六十一) 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 春正月朔,日赤無光。
元旦行朝賀儀,群臣相顧失色。
(《西夏書事》)甯令格弑其父元昊,不死。
沒藏訛龐(一作羅滂)誅甯令格。
甯令格憤其父元昊之奪其妻也,殺之,不死,劓其鼻而去,匿訛龐家,為訛龐所殺。
(《長編》一百六十二。
按沈括《筆談》:元昊後房先生一子,曰甯令受。
後又納沒藏訛龐之妹,生諒祚而愛之,甯令受之母恚忌,欲除沒藏氏,授戈甯令受圖之。
甯令受間入元昊室,猝與元昊遇,刺之。
不殊,諸大佐沒藏訛龐輩仆甯令受,枭之。
與《長編》異。
又按《宋史》:諒祚小字甯令格,此甯令格當又是一人。
) 元昊薨 因鼻瘡死(按元昊死,《宋》、《遼》二史俱不言為其子所戕),年四十六。
在位十七年,改元開運一年,廣運二年,大慶二年,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
谥曰“武烈皇帝”,廟号景宗,葬泰陵。
(《長編》一百六十二及《宋史·夏國傳》)
”衆服其量。
又《宋史·楚建中傳》:元昊歸款,建中白府請築安定、黑水八堡以控東道。
夏人果來,聞有備,不敢入。
) 十一月,宋命都巡檢馬懷德、國子博士高良夫來劃界。
(《宋史·馬懷德傳》)契丹遣西南面招讨使蕭蒲奴率兵末伐,夏人逆戰,敗之。
蒲奴以兵二千據河橋,聚巨艦數十艘,仍作大鈎,人莫測。
戰之日,布舟于河,綿亘三十馀裡,遣人伺上流,有浮物辄取之。
契丹軍既失利,蒲奴未知,适有大木順流而下,勢将壞浮梁,斷歸路,操舟者争鈎緻之,橋得不壞。
(《遼史·蕭蒲奴傳》) 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十年 春二月,子諒祚生。
(《宋史·夏國傳》)起高台寺。
元昊五月五日生,國中以是日相慶賀。
舊俗止重冬至,元昊更以四孟朔為聖節,令官民禮佛,為己祈福。
至是,于興慶府東一十五裡役民夫建高台寺及諸浮圖,俱高數十丈,貯中國所賜《大藏經》。
廣延回鹘僧居之,演繹經文,易為蕃字。
(《甘肅通志》) 契丹蕭蒲奴複以兵深入夏境,大掠而還。
(《遼史·蕭蒲奴傳》)宋嚴邊備,诏環慶、鄜延兩路勤講習。
(《長編》一百六十)叛人叩宋延州請降,不納。
程琳為陝西安撫使,嘗獲戎首不殺,戒遣之。
夏人亦相告,毋捕漢民。
久之,有叛族數百驅牛羊叩邊請降,且言:“契丹兵至衙頭矣,國中亂,願自歸。
”琳曰:“彼詐也。
契丹至帳下,當舉國取之,豈容有來降者?吾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耶?不然,誘我也。
”拒不受。
已而夏人果以騎三萬臨境上,以捕降者為辭。
琳諜知之,閉壁倒旗,戒諸将勿動。
夏人疑有備,遂引去。
(《宋史·程琳傳》) 夏四月,通銀星和市(一作甯星和市)。
初,楊守素等劃界,既以橫陽河為定議,而于麟州屈野河西地則雲:“吾馬足所踐,即為吾土。
”不肯明立界至。
宋帝命知麟州張繼勳勘之。
繼勳言:“夏人日逼屈野河,耕墾畜牧,或興置寨栅。
若即以河西為禁地,實與州城相距,非便;若用鹹平五年以前界至,則太遠難守;當以大中祥符中所定為則。
”遣臨塞堡監押馬甯、指使殿侍康均詣宥州,與監軍司言之。
元昊命把關太尉曹勉、管勾和市曹謂均等曰:“中國若肯通銀星和市,則河西疆界一切如約。
”經略司令入保安軍自陳。
勉等至軍,朝議以為疆界既肯如舊,許之。
(《長編》一百八十五) 奪子婦沒移氏,立為後。
元昊凡七娶(《宋史·夏國傳》作五娶,此從李氏《長編》,下同):一衛慕氏;二索氏(《傳》以索氏為第五);三都羅(一作多拉)氏,早死;四咩米氏,五野利氏(《傳》以野利氏為第三),生三子:長甯明,次甯令格,次薛哩(一作錫哩)早死;六耶律氏(《傳》以耶律氏為第一),契丹公主也;七沒移氏,即營天都山居者。
至是,為太子甯令格娶婦沒移氏,見其美而自納焉,号為“新皇後”。
(《長編》一百六十二) 六月,廢後野利氏。
野利氏,遇乞從女也(司馬光《日記》載龐籍語:“元昊妻即旺榮妹”,與《宋史·夏國傳》異)。
身颀長,有智謀,常戴金起雲冠,令他人無得冠者,封憲誠皇後,元昊素畏之。
自納沒移氏,别居天都山,後稀得見。
旺榮、遇乞之死,後已不平;及奪子婦沒移氏,益失寵,出怨望語。
元昊聞之,黜居别宮,不複相見。
(《長編》一百六十二) 秋七月,築離宮于賀蘭山。
(《甘肅通志》)九月,徙榷場于順甯寨。
元昊因保安榷場僻陋,馬、羊無放牧地,請徙順甯。
然蕃商卒不至。
(《長編》一百六十一) 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 春正月朔,日赤無光。
元旦行朝賀儀,群臣相顧失色。
(《西夏書事》)甯令格弑其父元昊,不死。
沒藏訛龐(一作羅滂)誅甯令格。
甯令格憤其父元昊之奪其妻也,殺之,不死,劓其鼻而去,匿訛龐家,為訛龐所殺。
(《長編》一百六十二。
按沈括《筆談》:元昊後房先生一子,曰甯令受。
後又納沒藏訛龐之妹,生諒祚而愛之,甯令受之母恚忌,欲除沒藏氏,授戈甯令受圖之。
甯令受間入元昊室,猝與元昊遇,刺之。
不殊,諸大佐沒藏訛龐輩仆甯令受,枭之。
與《長編》異。
又按《宋史》:諒祚小字甯令格,此甯令格當又是一人。
) 元昊薨 因鼻瘡死(按元昊死,《宋》、《遼》二史俱不言為其子所戕),年四十六。
在位十七年,改元開運一年,廣運二年,大慶二年,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
谥曰“武烈皇帝”,廟号景宗,葬泰陵。
(《長編》一百六十二及《宋史·夏國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