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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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欲稱男而不為臣,猶執前議也。

    宰相晏殊等厭兵,将一切從之。

    歐陽修言:“聞朝廷欲以殿中丞任颛館伴元昊所遣來人。

    聞邵良佐昨來自彼,僅免屈辱而還。

    今元昊來人,欲乞更不差官館侍,送置驿中,不須急問。

    至于監視饋犒,傳道語言,一了事班行足矣。

    ”不從。

    谏官蔡襄言:“元昊始以‘兀卒’之号為請,及邵良佐還,欲更号‘吾祖’,足見羌戎悖慢之意。

    縱使元昊稱臣,而上書自稱曰‘吾祖’,朝廷賜之诏書亦曰‘吾祖’,是何等語耶?”會鹽鐵判官任颛為館伴,一切折以義,詞屈而去。

    群臣亦多言不宜許和者。

    孫甫言:“自元昊梗命,終不敢深入關中者,以唃厮啰等族不附,慮為後患也。

    今中國與之和,獲歲遺之厚,彼必專力以制二蕃,強大之勢,自茲為始。

    ”韓琦亦言:“今訓兵數萬,号令齊一,陣伍精整,而熟戶蕃兵,日漸可指臂而使。

    賊若傾國而來,則清野守塞,令其坐困;若偏師稍至,則據險乘便以邀之,得當而後已。

    待其退散,我兵以其間,歲三五出入以擾之,元昊諸廂兵多在河外,必且疲于奔命。

    ”(《宋史·夏國傳》、《孫甫傳》及《長編》一百四十二。

    按《長編》八月壬戌,翰林侍讀學士、左司郎中楊偕知越州。

    時元昊乞和而不稱臣,偕以謂“連年出師,國力日蹙,宜權許之,徐圖誅滅之計”。

    谏官王素、歐陽修、蔡襄累幸劾奏:“偕職為從官,不思為國讨賊,而助元昊不臣之請,罪當誅。

    陛下未忍加戮,請出之,不宜留處京師。

    ”帝以其章示偕,偕不自安,故求外補。

    未至越州,改杭州。

    ) 宋诏邊吏,量敵奮擊,毋輕出。

     從安撫使王堯臣之請也。

    堯臣自陝西回,上言:“陝西兵二十萬,分屯四路,然可使戰者止十萬。

    賊衆入寇,常數倍官軍,彼以十戰一,我以一戰十,故三至而三勝,由衆寡不侔也。

    泾、原近賊巢穴,最當要害,宜先備之。

    今防秋甚迩,請益團土兵,以二萬屯渭州,為鎮戎山外之援;萬人屯泾州,為原、渭聲勢;二萬屯環、慶;萬人屯秦州,以制其沖突。

    且賊之犯邊,不患不能入,患不能出也。

    并塞地形雖險易不同,而兵行須由大川,大川率有寨栅為控扼。

    賊來利在虜掠,人自為戰,故所向無前。

    若延州之金明、塞門寨,鎮戎之劉璠、定川堡,渭州山外之羊牧隆城、靜邊寨,皆不能扼其來,故賊不患不能入也。

    既入漢地,分行鈔略,驅虜人畜,劫掠财貨,士馬疲困,奔趨歸路,無複鬥志。

    若以精兵扼險,強弩注射,旁設奇伏,斷其首尾,且追且擊,不敗何待?故賊之患在不能出也。

    賊屢乘戰勝,重掠而歸,諸将不能追擊者,由兵寡而勢分也。

    若尚循故轍,必無可勝之理。

    ” 又論延州、鎮戎軍、渭州山外三敗之由,“皆為賊先據勝地,誘緻我師,将帥不能據險擊歸,而多倍道趨利,兵方疲頓,乃與生羌合戰,賊始縱鐵騎沖我軍,繼以步卒挽強注射,鋒不可當,遂緻掩覆。

    此主帥不思應變以懲前失之咎也。

    願敕邊吏,常遠斥堠,遇賊至,度遠近立營寨,然後量敵奮擊,毋得輕出。

    ”宋帝诏以其言戒邊吏。

    (《宋史·王堯臣傳》) 再遣楊守素如宋,乞稱臣,市青鹽,納鹽易茶及增歲币。

     宋臣孫甫言:“張子奭使夏州回,元昊複稱臣,然乞歲賣青鹽十萬石,兼欲就京師互市諸物,仍求增歲給之數。

    臣以謂西鹽數萬石,其值不下錢十馀萬缗。

    況朝廷已許歲賜二十五萬,若又許其賣鹽,則與遺契丹物數相當。

    使契丹聞之,則貪得之心生矣。

    況自德明之時,累乞放行青鹽,先帝以其亂法不聽。

    及請之不已,追德明弟入質而許之,是則以彼難從之事杜其意也。

    蓋鹽中國之大利,又西戎之鹽味勝解池所出,而出産無窮,既開其禁,則流于民間無以提防矣。

    兼聞張子奭言:‘元昊拒命以來,收結人心,抄掠所得,旋給其衆,兵力雖盛,用度随窘。

    ’當此之時,尤宜以計困之,安得汲汲與和,曲徇其請乎?” 包丞亦言:“臣伏見西虜再遣楊守素詣阙請命,而朝旨方議納其誠款,此亦安民禦邊之長策也。

    風聞道路雲,元昊欲歲納青鹽,貿易茶貨,然未審虛實。

    緣元昊數州之地,财用所出,并仰給于青鹽。

    自用兵以來,沿邊嚴行禁約者,乃困賊之一計爾。

    今若許以歲進數萬石,必恐禁法漸弛,奸謀益熾,不惟侵奪解鹽課利,亦慮浸成大敝,關防或未能制。

    若稍行捉捕,則棄前恩結後怨,此亦必然之勢也。

    ”(《宋史·孫甫傳》及《包孝肅奏議》。

    按《韓魏公家傳》:子奭回,元昊雖複欲稱臣,然歲乞賣青鹽,及增歲給之數。

    公又言:“子奭嘗谕西界,令盡還前所侵延州地,終未聽從。

    此于朝廷所系者大,且栲栳、塞門、安遠、黑水等寨自為賊所破,直至延州更無障蔽。

    其承平、長甯、南安等寨,亦當時倉卒棄之,今若遂不修複,則斥堠至迫而邊民不敢耕殖,豈得為延州之利乎?又聞賊更欲每年入中青鹽十萬斛,今隻以解鹽半價約之,已及二十馀萬貫,并所許歲币僅四十馀萬,此乃與北敵之數相當。

    議者又欲許其入中青鹽,卻複所侵邊地。

    臣竊思之,亦恐未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