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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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六年
春正月,契丹遣同知析津府事耶律敵烈、樞密院都承旨王惟吉來議與宋和。
(《遼史·興宗本紀》)宋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謀取橫山。
初,曹玮開山外地,置籠竿、羊牧隆城、靜邊、得勝四寨,募弓箭手,給田,使耕戰自守。
其後,将帥失撫禦,稍侵奪之。
衆遂怨怒,劫得勝寨主姚貴,閉城叛。
時安撫使王堯臣奉使還,過境上,作書射城中,谕以禍福,招降之。
因建議,謂籠竿城蕃漢交易,市邑富庶,全勝近邊州郡,夏人久有窺伺之意,請建置為軍。
時元昊巢穴,實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戰。
惟橫山一帶蕃部,東至麟、府,西至原、渭,二千馀裡,人馬精勁,慣習戰鬥,與漢界相附,每大舉侵宋,必為先鋒,故西夏以山界蕃部為強兵。
又宋陝西四路之兵幾二十萬,非不為多,然各守城塞,每路戰兵大率不過二萬馀人,坐食刍糧,不敢動舉,歲歲設備,常若敵至,不知夏人之謀果犯何路。
夏人則不然,種落散居,衣食自給,忽爾點集,并攻一路,故夏衆動号十馀萬人。
以宋分散之兵,拒西夏專一之勢,衆寡不敵。
且西夏為客,當勞而反逸;宋為主,當逸而反勞,是以元昊屢勝。
宋帥韓琦、範仲淹,乃謀于鄜延、環慶、泾原路,各選勁兵,掠取橫山,招納部族,進築城堡,更用春秋時吳國三師破楚之法,更番出入。
以困苦之,故疊城大順、葫蘆諸城。
至是,又有籠竿城之役。
自是,元昊遂不支矣。
(《長編》一百三十九及一百四十九) 遣使如宋請和。
元昊既殺野利旺榮、遇乞,謀臣已去,始知為種世衡所賣。
又國饑民怨,屢為韓琦、範仲淹所扼,勢不能支,遂決計請和。
乃遣其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韓、範《文集》勖俱作勉)與李文貴至延州,上書自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
”兀卒,譯言即吾祖也。
但稱其新所改名曩霄,而不稱臣。
從勖又緻契丹使人,谕令早議通和之意。
又言本國自有國号,無奉表體式,其稱兀卒,蓋如單于、可汗之類。
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兀卒見使人時,離雲床,問“聖躬萬福”。
而從勖亦自請詣阙。
龐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
荊王,叔父也,猶奉表稱臣。
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從勖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使從勖得至京師,而天子不許,請歸更議之。
”籍乃具以聞。
且言元昊詞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阙,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谕之,彼必稱臣。
凡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必不得已,則少許之。
若所求不違,恐豺狼之心未易盈厭也。
(《長編》一百三十九,又《長編》:右正言、直集賢院田況言:“西界遣賀從勖等持書至閥,将許入見。
自昊賊叛命以來,屢通書。
今名分未定,若止稱元昊使人,則從勖未必從;若以僞官進名,則是朝廷自開不臣之禮。
宜且令從勖在館而就問之。
”) 二月,遣使如契丹,賀加上尊号。
(《遼史·興宗本紀》)契丹以元昊罷兵,遣使報宋。
耶律敵烈等使夏國還奏罷兵,故報宋。
(《遼史·興宗本紀》) 右正言梁适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
(《長編》一百三十九)宋召範仲淹為樞密副使,以鄭戬知慶州。
戬嘗行邊至鎮戎軍,趣蓮花堡,天寒,與将佐置酒。
元昊擁兵近塞。
會暮,塵起,有報敵騎至者,戬曰:“此必三川将按兵回,非敵騎也。
”已而果然。
(《宋史·鄭戬傳》) 三月,獻俘契丹。
定川之役,獲鎮戎軍巡檢李良臣,至是獻于契丹。
(《西夏書事》) 夏四月,宋遣保安軍判官邵良佐、張士元、張子奭、王正倫等來,許冊封為夏國主,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
宋以元昊名分未正,使簽書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與從勖至夏州,更議之。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阙,館于都亭西驿。
承受使臣取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谕從勖以“所赍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赍回。
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
自今上表,隻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诏不名。
許自置官屬。
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
如欲差人于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
置榷場于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赉之。
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
其沿邊興複寨栅,并如舊。
”仍命良臣與從勖等往議之。
其大臣或謂良佐曰:“今茲用兵,如富者與貧者賭博,貧者隻宜常勝。
使富者勝,貧者必匮。
”其不遜如此。
又語衆曰:“我求罷兵,而南朝不許。
”用此以歸怨激衆。
(《宋史·仁宗本紀》、《夏國傳》及《長編》一百四十、龔鼎臣《東原錄》) 遣使如契丹進馬、駝。
時宋集賢校理馀靖奉使在北,契丹主示以元昊表狀,以見夏國畏服之意。
(《遼史·興宗本紀》及《長編》一百五十四) 秋七月,複遣如定聿舍(《通鑒綱目》作儒鼎伊實)等如宋議和。
時元昊倚契丹,邀索無厭,所要請凡十一事
(《遼史·興宗本紀》)宋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謀取橫山。
初,曹玮開山外地,置籠竿、羊牧隆城、靜邊、得勝四寨,募弓箭手,給田,使耕戰自守。
其後,将帥失撫禦,稍侵奪之。
衆遂怨怒,劫得勝寨主姚貴,閉城叛。
時安撫使王堯臣奉使還,過境上,作書射城中,谕以禍福,招降之。
因建議,謂籠竿城蕃漢交易,市邑富庶,全勝近邊州郡,夏人久有窺伺之意,請建置為軍。
時元昊巢穴,實在河外,河外之兵,懦而罕戰。
惟橫山一帶蕃部,東至麟、府,西至原、渭,二千馀裡,人馬精勁,慣習戰鬥,與漢界相附,每大舉侵宋,必為先鋒,故西夏以山界蕃部為強兵。
又宋陝西四路之兵幾二十萬,非不為多,然各守城塞,每路戰兵大率不過二萬馀人,坐食刍糧,不敢動舉,歲歲設備,常若敵至,不知夏人之謀果犯何路。
夏人則不然,種落散居,衣食自給,忽爾點集,并攻一路,故夏衆動号十馀萬人。
以宋分散之兵,拒西夏專一之勢,衆寡不敵。
且西夏為客,當勞而反逸;宋為主,當逸而反勞,是以元昊屢勝。
宋帥韓琦、範仲淹,乃謀于鄜延、環慶、泾原路,各選勁兵,掠取橫山,招納部族,進築城堡,更用春秋時吳國三師破楚之法,更番出入。
以困苦之,故疊城大順、葫蘆諸城。
至是,又有籠竿城之役。
自是,元昊遂不支矣。
(《長編》一百三十九及一百四十九) 遣使如宋請和。
元昊既殺野利旺榮、遇乞,謀臣已去,始知為種世衡所賣。
又國饑民怨,屢為韓琦、範仲淹所扼,勢不能支,遂決計請和。
乃遣其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韓、範《文集》勖俱作勉)與李文貴至延州,上書自稱“男邦泥定國兀卒上書父大宋皇帝。
”兀卒,譯言即吾祖也。
但稱其新所改名曩霄,而不稱臣。
從勖又緻契丹使人,谕令早議通和之意。
又言本國自有國号,無奉表體式,其稱兀卒,蓋如單于、可汗之類。
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兀卒見使人時,離雲床,問“聖躬萬福”。
而從勖亦自請詣阙。
龐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
荊王,叔父也,猶奉表稱臣。
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從勖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使從勖得至京師,而天子不許,請歸更議之。
”籍乃具以聞。
且言元昊詞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阙,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谕之,彼必稱臣。
凡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必不得已,則少許之。
若所求不違,恐豺狼之心未易盈厭也。
(《長編》一百三十九,又《長編》:右正言、直集賢院田況言:“西界遣賀從勖等持書至閥,将許入見。
自昊賊叛命以來,屢通書。
今名分未定,若止稱元昊使人,則從勖未必從;若以僞官進名,則是朝廷自開不臣之禮。
宜且令從勖在館而就問之。
”) 二月,遣使如契丹,賀加上尊号。
(《遼史·興宗本紀》)契丹以元昊罷兵,遣使報宋。
耶律敵烈等使夏國還奏罷兵,故報宋。
(《遼史·興宗本紀》) 右正言梁适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
(《長編》一百三十九)宋召範仲淹為樞密副使,以鄭戬知慶州。
戬嘗行邊至鎮戎軍,趣蓮花堡,天寒,與将佐置酒。
元昊擁兵近塞。
會暮,塵起,有報敵騎至者,戬曰:“此必三川将按兵回,非敵騎也。
”已而果然。
(《宋史·鄭戬傳》) 三月,獻俘契丹。
定川之役,獲鎮戎軍巡檢李良臣,至是獻于契丹。
(《西夏書事》) 夏四月,宋遣保安軍判官邵良佐、張士元、張子奭、王正倫等來,許冊封為夏國主,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
宋以元昊名分未正,使簽書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與從勖至夏州,更議之。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阙,館于都亭西驿。
承受使臣取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谕從勖以“所赍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赍回。
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
自今上表,隻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诏不名。
許自置官屬。
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
如欲差人于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
置榷場于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赉之。
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
其沿邊興複寨栅,并如舊。
”仍命良臣與從勖等往議之。
其大臣或謂良佐曰:“今茲用兵,如富者與貧者賭博,貧者隻宜常勝。
使富者勝,貧者必匮。
”其不遜如此。
又語衆曰:“我求罷兵,而南朝不許。
”用此以歸怨激衆。
(《宋史·仁宗本紀》、《夏國傳》及《長編》一百四十、龔鼎臣《東原錄》) 遣使如契丹進馬、駝。
時宋集賢校理馀靖奉使在北,契丹主示以元昊表狀,以見夏國畏服之意。
(《遼史·興宗本紀》及《長編》一百五十四) 秋七月,複遣如定聿舍(《通鑒綱目》作儒鼎伊實)等如宋議和。
時元昊倚契丹,邀索無厭,所要請凡十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