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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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氏寵衰,斥為尼,锢之廓州。

    瞎氈等結母黨李巴沁,竊載其母出奔,瞎氈據河州,磨角氈據邈川,撫有其衆,厮啰不能制。

    元昊聞二子怨其父,陰以重賂間之,且誘諸酋歸附。

    有溫逋哥子一聲金龍(溫逋哥本厮啰論逋,論通者,相也。

    溫逋哥作亂被殺),擁衆萬馀叛附元昊,結為姻婚。

    厮啰勢蹙,更與喬氏西徙曆精城。

    (《長編》一百十九。

    按本注引《元符隴右日錄》雲,元昊既行賂間厮啰二子,遂舉兵數犯宗哥,及破耗牛城,厮啰勢折,西徙青唐,與趙啰《聚米圖經》徙居曆精城異。

    或謂曆精即青唐也,當考。

    按一聲金龍,一作伊實濟噜。

    曆精,一作哩沁。

    ) 宋士人張元、吳昊來歸。

     元昊之叛,其謀皆出于華州士人張元(周春《遼詩話》據《傳奇》,元字雷複)與吳昊。

    張與吳,其始名,不可得而知。

    或曰:張許州人也,客于長葛間,以俠自任。

    縣河有蛟長數丈,每飲水轉橋下,則人為之斷行。

    一日,蛟方枕石而飲,張自橋上負大石中蛟,蛟婉轉而死,血流數裡。

    與關中姚嗣宗皆負氣倜傥,有縱橫才,相與友善。

    張累舉進士不第(熊克複《九朝通鑒》、李氏《長編》謂張元為華州進士,又元作源,俱誤)。

    吳亦久困場屋,無以自伸。

    且張嘗為縣宰所笞,乃與吳薄遊塞上,觇覽山川風俗,慨然有經略西鄙意。

    放意詩酒,出語驚人。

    嘗與客飲驿中,一客邂逅至,主人者延之,張初不識知也,客乃顧張曰:“彼何人斯?”張厲聲曰:“皮裹骨頭,肉人斯。

    ”應聲以鐵鞭擊之死,主人塗千金之藥,久之乃蘇。

    将谒大帥,恥自屈不肯往。

    乃砻大石,刻詩其上,使壯士拽之于通衢,三人從後哭之,欲以鼓動諸帥。

    諸帥果召與相見,躊蹰未用間,張、吳徑走西夏。

    常時,張每夜遊山林,則吹鐵笛而行,聲聞數裡,群盜皆避。

    其将之西夏也,瀕行過項羽廟,竭囊沽酒,對羽極飲,酹酒泥像。

    又歌“秦皇草昧,劉項起吞并”之。

    詞,悲歌累日,大恸而去。

    時,帥以急騎迫之,不及乃表嗣宗入幕府。

    張、吳既至夏,聞元昊有意窺中國,念不出奇無以動其聽,乃相與更其名,即其都門之酒家,劇飲終日,引筆書壁曰:“張元、吳昊,來此飲酒。

    ”邏者見之,知其非國人也,迹其所憩執之。

    元昊責以入國問諱之義,二人大言曰:“姓尚不理會,乃理會名耶?”時曩霄未更名,且用中國賜姓也。

    于是竦然異之,日尊寵用事。

    事聞于宋,诏徙其族于房州,譏察出入,饑寒且死。

    知州陳希亮曰:“張、吳事虛實不可知,使誠有之,為國者終不顧家,徒堅其為賊耳。

    此又皆其疏屬,無罪。

    ”乃密以聞,诏釋之。

    既而複賜其家錢、米,以反間之,改隋州以羁縻之。

    未幾,二人間使諜者矯中國诏釋之,未有知者。

    後乃聞西人臨境作樂,迎此二家而去。

    (王鞏《聞見近錄》、《容齋三筆》、嶽珂《桯史》及《宋史·陳希亮傳》) 秋七月,更定禮樂。

     夏州沿黨項蕃俗,自赤辭臣唐,始習尊卑跽拜諸儀。

    而其音樂,尚以琵琶,擊缶為節。

    僖宗時,賜思恭鼓吹全部,部有三駕:大駕用一千五百三十人,法駕七百八十一人,小駕八百一十六人,俱以金钲、節鼓、鼓、大鼓、小鼓、饒鼓、羽葆鼓、中鳴、大橫吹、小橫吹、觱栗、桃皮笳笛為器。

    曆五代入宋,年隔百馀,而其音節悠揚,聲容清厲,猶有唐代遺風。

    迨德明内附,其禮文儀節、律度聲音無不遵依宋制。

    元昊久視中國為不足法,謂野利仁榮曰:“王者制禮作樂,道在宜民。

    蕃俗以忠實為先,戰鬥為務,若唐宋之缛節繁音,吾無取焉。

    ”于是于吉兇、嘉賓、宗祀、燕享,裁禮之九拜為三拜(沈括《筆談》雲,元昊令國中悉用胡禮,即此),革樂之五音為一音(王鞏《聞見近錄》:增五音為六,與《夏台事迹》異),令于國中,有不遵者族。

    (《西夏書事》) 冬十一月,設蕃、漢二字院。

     元昊既制蕃書,尊為國字,凡國中藝文诰牒,盡易蕃書。

    于是立蕃字、漢字二院,漢習正、草,蕃兼篆、隸,其秩與唐、宋翰林等。

    漢字掌中國往來表奏,中書漢字,旁以蕃書并列;蕃字掌西蕃、回鹘、張掖、交河一切文字,并用新制國字,仍以各國蕃字副之。

    以國字在諸字之右,故蕃字院特重。

    (《西夏書事》) 西夏稱天授禮法延祚元年 春正月,表請供佛五台山。

     元昊使人往來中國,熟悉邊臣因循之勢,久思攻取河東。

    是時,欲識進兵道路,表請供佛五台,乞使臣引護并給館券。

    宋帝從之。

    (《長編》一百二十一。

    按《宋史·夏國傳》不紀月。

    ) 三月,貢于契丹。

    (《遼史·興宗本紀》)夏四月,元昊妻薨。

     元昊妻契丹興平公主也,生與元昊不睦,至是薨。

    契丹遣北院承旨耶律庶成持诏來诘其故(《遼史·興宗本紀》。

    按《儒林公議》:夏國元昊取契丹女,僞号興平公主,乃宗真之姊也。

    元昊待之甚薄,因娩被病,元昊亦不往視之,以至于殁。

    宗真忿恨,然亦無如之何,但遣使慰問之而已。

    朝廷不知其故,以為元昊畏耶律之強,諷宗真,使促元昊歸款,失之甚矣。

    ) 秋九月,元昊從父山遇叛降于宋,不納,被殺。

     初,元昊自五台還,悉會諸族酋豪,剌臂血和酒置髑髅中,共飲之,約先攻鄜延,自德靖、塞門、赤城路三道并入,酋豪有谏者辄殺之。

    山遇數止元昊,不聽。

    山遇畏誅,遂挈妻子叩延州來降,且言元昊将反狀。

    時知延州郭勸以為自德明納款四十年,有内附者未嘗留,不敢受。

    奏入,诏令約回。

    山遇不可,即命監押韓周執山遇等械锢送元昊,示朝廷不疑之意。

    元昊集騎,射而殺之,并戮其族無遺類。

    由是西人怨懼,向化之心絕矣。

    (《長編》一百二十二。

    按《涑水記聞》十二,寶元元年九月十六日,鄜延路都钤轄司奏:今月五日,六宅副使、金明縣都監、新寨解家河盧關路巡檢李士彬申,四日戌時,男殿直懷寶及七羅寨指揮使引到宥州團練侍者密藏福羅,以趙元昊所給告身三道來雲,山遇令公先在元昊處為樞密,元昊數誅諸部大人且盡,又欲誅山遇。

    八月二十五日,山遇自河外與侍者二人逃歸。

    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