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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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乙醜,府州言,元昊自正月後數入冠。
诏并、代部署司嚴兵備之。
)宋始為夏人除館舍。
元昊歲遣人至宋,出入民間無他禁。
宋臣韓億請下诏,為除館舍禮之,官主貿易,外雖若煩擾,實羁防之。
(《宋史·韓億傳》)秋七月,掠環慶。
慶州西七十裡為馬嶺寨,寨北十馀裡有蕃部殺牛族,領族帳二千馀戶,負險自固,向不附中國。
元昊令為前驅,掠環、慶州境,殺戮居人,朝廷下诏約束,不聽。
八月,乃遣入内供奉官周惟德往環慶路,體量邊事。
(《長編》一百十五及《西夏書事》。
按《長編》:八月,徙知定州、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劉平為環慶路副都部署。
平嘗言:“臣在陝西見元昊車服僭竊,勢且叛矣。
宜嚴備之。
”不聽。
及是,帝戒平曰:“知卿有将略,故委以邊寄,卿其勉之。
”加賜錢百萬。
) 冬十月,複攻慶州,執都監齊宗矩。
初,慶州柔遠寨蕃部巡檢嵬逋,攻破西夏後橋諸堡。
于是,元昊稱兵報仇,緣邊都巡檢楊遵、柔遠寨監押盧訓以兵七百與戰于龍馬嶺,敗績。
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甯州都監王文援之,次節義峰,伏兵發,執宗矩。
久之,始放歸。
(《宋史·夏國傳》。
按《續綱目》于是年七月書趙元昊反,寇環慶。
考《宋史·夏國傳》及《東都事略》,元昊入寇俱不系七月,且入寇環慶在先,稱兵報仇在後,自是兩事,《續綱目》混而為一,叙次颠倒。
再考《宋史·仁宗紀》:景祐元年十二月,賜趙元昊佛經。
蓋是時元昊雖僭拟改元,然猶遣使奉貢,故禮賜如故。
至寶元元年,上表自言稱帝,《本紀》乃始書反,似當以《本紀》為斷。
說見《通鑒輯覽》注。
) 元昊鸩其母衛慕氏。
母族人山喜謀殺元昊,事覺,元昊鸩其母殺之,沉山喜之族于河。
(《長編》一百十五。
按《宋史·夏國傳》雲母衛慕氏死,遣使來告哀,不雲元昊鸩其母。
衛慕,《長編》作母米,注見前。
) 遣使如宋告哀。
(《宋史·夏國傳》) 宋诏起複鎮軍大将軍、左金吾衛上将軍,員外置同正員。
以内殿崇班、閣門祗候王中庸為緻祭使,起居舍人郭勸為吊贈兼起複官告使。
元昊賂遺勸等百萬,勸悉拒不受。
(《長編》一百十五) 元昊複立額藏渠懷氏為太後。
夏語稱“烏尼”。
“烏尼”者,太後也。
(《長編》一百十五)十二月,宋賜佛經。
元昊獻馬五十匹,求佛經一藏。
诏特賜之。
(《長編》一百十五) 是年,填星犯輿鬼。
占者雲,大臣有變。
元昊大肆殺戮。
(《西夏書事》) 西夏稱廣運二年 宋加元昊中書令。
宋帝受尊号,加恩内外。
遣内侍省都知馮從順至興州,進元昊中書令,元昊受之益倨。
富弼奏狀:“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緻恭,或故作滞留而不迎;或佯為忽遽而見迫;或欲負扆而對;或欲專席而居。
雖相見之初,暫禦臣下之服;而送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一百二十四) 夏五月,殺妃衛慕氏。
衛慕,元昊舅氏女,幼孤,育于惠慈太後。
當後被弑時,氏以大義責元昊,元昊盡誅其族,因氏懷妊,幽之别宮。
及生子,野利氏谮其貌類他人,元昊怒,并子殺之。
(《長編》一百六十二及《西夏書事》) 秋七月,以兵犯環慶。
元昊使首領訛遇等率兵數入犯,環慶路部署司請下鄜延路移文約束,從之。
(《長編》一百十七)攻唃厮啰,敗績。
元昊遣其令公蘇奴兒(《長編》作索諾爾),将兵二萬五千攻唃厮啰,敗死略盡,蘇奴兒被執。
(《宋史·夏國傳》)元昊自将攻貓牛城,屠之。
蘇奴兒既敗,元昊自率衆攻貓牛城,一月不下。
既而詐約和,城開,乃大縱殺戮。
(《宋史·夏國傳》)又攻青唐、安二、宗哥、帶星嶺諸城。
唃厮史部将安子羅(《長編》作阿薩爾)以兵絕歸路,元昊晝夜角戰二百馀日,子羅敗,然兵溺宗哥河及饑死過半,并兵臨河湟。
唃厮啰知衆寡不敵,壁鄯州不出,陰間元昊,頗得虛實。
元昊已渡河,插旗幟識其淺。
唃厮啰潛使人移植深處,以誤元昊。
及大戰,元昊潰而歸,視幟渡,溺死十八九,虜獲甚衆。
自是,數以奇計破元昊,遂不敢窺其境。
(《宋史·夏國傳》及《吐蕃傳》。
按李氏《長編》不取“自是,數以奇計破元昊”二語,謂為飾說,蓋得其實。
) 索古渭地于宋,不與。
青唐蕃部蔺氈世居古渭,積與夏人有隙,懼而獻其地于宋。
秦州範祥納之,請繕城屯兵,又括熟戶田。
諸羌靳之,相率叛。
夏人欲得渭地久,移文來索。
後帥張升以祥貪利生事,請棄之。
诏傅求往視,求以為城已訖役,且已得而棄,非所以強國威。
乃诏谕羌衆,反其田,報夏人以渭非其有,不應索,正其封疆而還。
(《宋史·傅求傳》) 西夏稱廣運三年 妃索氏自殺。
始,元昊攻貓牛城,傳者以為戰沒。
索氏喜,日調音樂。
及元昊還,懼而自殺。
(《長編》一百六十二)夏四月,羁天竺國進奉僧于夏州。
天竺入貢,東行經六月至大食國,又二月至西州,又二月至夏州。
先是,僧善稱等九人至宋京,貢梵經、佛骨及銅牙菩薩像,留京三月,宋帝賜束帛遣還。
抵夏州,元昊留于驿舍,求貝葉梵經不得,羁之。
由是,西域貢僧遂絕。
(《宋史·天竺傳》及《西夏書事》) 始制蕃書,改元。
元昊自制蕃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
字形體方正,類八分,而畫頗重複,又若符篆,教國人用以紀事。
群臣上表獻頌,遂改廣運三年為大慶元年。
(《宋史·夏國傳》。
按沈存中《筆談》作遇乞造創蕃書,累年方就,至是始獻。
與此異。
膠西柯先生曰:“《宋史》:元昊自制蕃書,教國人以紀事之文用蕃書。
沈存中《筆談》載西夏野利遇乞制蕃書事,最詳。
則謂元昊命國中悉用蕃書,與《宋史》微不同。
考《宋史》元昊
诏并、代部署司嚴兵備之。
)宋始為夏人除館舍。
元昊歲遣人至宋,出入民間無他禁。
宋臣韓億請下诏,為除館舍禮之,官主貿易,外雖若煩擾,實羁防之。
(《宋史·韓億傳》)秋七月,掠環慶。
慶州西七十裡為馬嶺寨,寨北十馀裡有蕃部殺牛族,領族帳二千馀戶,負險自固,向不附中國。
元昊令為前驅,掠環、慶州境,殺戮居人,朝廷下诏約束,不聽。
八月,乃遣入内供奉官周惟德往環慶路,體量邊事。
(《長編》一百十五及《西夏書事》。
按《長編》:八月,徙知定州、神龍衛四廂都指揮使劉平為環慶路副都部署。
平嘗言:“臣在陝西見元昊車服僭竊,勢且叛矣。
宜嚴備之。
”不聽。
及是,帝戒平曰:“知卿有将略,故委以邊寄,卿其勉之。
”加賜錢百萬。
) 冬十月,複攻慶州,執都監齊宗矩。
初,慶州柔遠寨蕃部巡檢嵬逋,攻破西夏後橋諸堡。
于是,元昊稱兵報仇,緣邊都巡檢楊遵、柔遠寨監押盧訓以兵七百與戰于龍馬嶺,敗績。
環慶路都監齊宗矩、走馬承受趙德宣、甯州都監王文援之,次節義峰,伏兵發,執宗矩。
久之,始放歸。
(《宋史·夏國傳》。
按《續綱目》于是年七月書趙元昊反,寇環慶。
考《宋史·夏國傳》及《東都事略》,元昊入寇俱不系七月,且入寇環慶在先,稱兵報仇在後,自是兩事,《續綱目》混而為一,叙次颠倒。
再考《宋史·仁宗紀》:景祐元年十二月,賜趙元昊佛經。
蓋是時元昊雖僭拟改元,然猶遣使奉貢,故禮賜如故。
至寶元元年,上表自言稱帝,《本紀》乃始書反,似當以《本紀》為斷。
說見《通鑒輯覽》注。
) 元昊鸩其母衛慕氏。
母族人山喜謀殺元昊,事覺,元昊鸩其母殺之,沉山喜之族于河。
(《長編》一百十五。
按《宋史·夏國傳》雲母衛慕氏死,遣使來告哀,不雲元昊鸩其母。
衛慕,《長編》作母米,注見前。
) 遣使如宋告哀。
(《宋史·夏國傳》) 宋诏起複鎮軍大将軍、左金吾衛上将軍,員外置同正員。
以内殿崇班、閣門祗候王中庸為緻祭使,起居舍人郭勸為吊贈兼起複官告使。
元昊賂遺勸等百萬,勸悉拒不受。
(《長編》一百十五) 元昊複立額藏渠懷氏為太後。
夏語稱“烏尼”。
“烏尼”者,太後也。
(《長編》一百十五)十二月,宋賜佛經。
元昊獻馬五十匹,求佛經一藏。
诏特賜之。
(《長編》一百十五) 是年,填星犯輿鬼。
占者雲,大臣有變。
元昊大肆殺戮。
(《西夏書事》) 西夏稱廣運二年 宋加元昊中書令。
宋帝受尊号,加恩内外。
遣内侍省都知馮從順至興州,進元昊中書令,元昊受之益倨。
富弼奏狀:“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緻恭,或故作滞留而不迎;或佯為忽遽而見迫;或欲負扆而對;或欲專席而居。
雖相見之初,暫禦臣下之服;而送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
”(《宋史·夏國傳》及《長編》一百二十四) 夏五月,殺妃衛慕氏。
衛慕,元昊舅氏女,幼孤,育于惠慈太後。
當後被弑時,氏以大義責元昊,元昊盡誅其族,因氏懷妊,幽之别宮。
及生子,野利氏谮其貌類他人,元昊怒,并子殺之。
(《長編》一百六十二及《西夏書事》) 秋七月,以兵犯環慶。
元昊使首領訛遇等率兵數入犯,環慶路部署司請下鄜延路移文約束,從之。
(《長編》一百十七)攻唃厮啰,敗績。
元昊遣其令公蘇奴兒(《長編》作索諾爾),将兵二萬五千攻唃厮啰,敗死略盡,蘇奴兒被執。
(《宋史·夏國傳》)元昊自将攻貓牛城,屠之。
蘇奴兒既敗,元昊自率衆攻貓牛城,一月不下。
既而詐約和,城開,乃大縱殺戮。
(《宋史·夏國傳》)又攻青唐、安二、宗哥、帶星嶺諸城。
唃厮史部将安子羅(《長編》作阿薩爾)以兵絕歸路,元昊晝夜角戰二百馀日,子羅敗,然兵溺宗哥河及饑死過半,并兵臨河湟。
唃厮啰知衆寡不敵,壁鄯州不出,陰間元昊,頗得虛實。
元昊已渡河,插旗幟識其淺。
唃厮啰潛使人移植深處,以誤元昊。
及大戰,元昊潰而歸,視幟渡,溺死十八九,虜獲甚衆。
自是,數以奇計破元昊,遂不敢窺其境。
(《宋史·夏國傳》及《吐蕃傳》。
按李氏《長編》不取“自是,數以奇計破元昊”二語,謂為飾說,蓋得其實。
) 索古渭地于宋,不與。
青唐蕃部蔺氈世居古渭,積與夏人有隙,懼而獻其地于宋。
秦州範祥納之,請繕城屯兵,又括熟戶田。
諸羌靳之,相率叛。
夏人欲得渭地久,移文來索。
後帥張升以祥貪利生事,請棄之。
诏傅求往視,求以為城已訖役,且已得而棄,非所以強國威。
乃诏谕羌衆,反其田,報夏人以渭非其有,不應索,正其封疆而還。
(《宋史·傅求傳》) 西夏稱廣運三年 妃索氏自殺。
始,元昊攻貓牛城,傳者以為戰沒。
索氏喜,日調音樂。
及元昊還,懼而自殺。
(《長編》一百六十二)夏四月,羁天竺國進奉僧于夏州。
天竺入貢,東行經六月至大食國,又二月至西州,又二月至夏州。
先是,僧善稱等九人至宋京,貢梵經、佛骨及銅牙菩薩像,留京三月,宋帝賜束帛遣還。
抵夏州,元昊留于驿舍,求貝葉梵經不得,羁之。
由是,西域貢僧遂絕。
(《宋史·天竺傳》及《西夏書事》) 始制蕃書,改元。
元昊自制蕃書,命野利仁榮演繹之,成十二卷。
字形體方正,類八分,而畫頗重複,又若符篆,教國人用以紀事。
群臣上表獻頌,遂改廣運三年為大慶元年。
(《宋史·夏國傳》。
按沈存中《筆談》作遇乞造創蕃書,累年方就,至是始獻。
與此異。
膠西柯先生曰:“《宋史》:元昊自制蕃書,教國人以紀事之文用蕃書。
沈存中《筆談》載西夏野利遇乞制蕃書事,最詳。
則謂元昊命國中悉用蕃書,與《宋史》微不同。
考《宋史》元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