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關燈


    (《長編》六十三) 遣使貢馬于宋。

     德明獻馬百五十匹,謝前答賜之物。

    宋賜襲衣、金帶及器币等答焉。

    并谕自今答賜,勿複謝恩。

    (《長編》六十三)八月,德明謀侵麟州,不果。

     河東蕃落諸将因德明信約未定,皆訓練士馬,科率器械以待。

    德明謂其圖己,點集諸族兵馬,謀入河東,掠麟、府諸州。

    内屬蕃戶偵知,以報向敏中,請命帥臣鎮之。

    已而,德明兵不出。

    (《長編》六十三) 宋與德明議要約,久不決。

     向敏中等與德明議朝廷所降要約事,德明累遣人告敏中等雲:“遣親弟宿衛,上世未有此例,其他則願遵承。

    ”仍欲以良馬、橐駝千計入貢,辭意懇切。

    敏中等以聞,且言要約未備,故不敢請行封爵。

    帝曰:“遠方之俗,本貴羁縻耳。

    ”乃诏谕敏中等:“如德明再遣人至,果不欲令親弟宿衛,則所乞回圖往來及放行青鹽之禁,朝廷并不許,然不阻其歸順之志也。

    ”陳堯叟言:“青鹽如置榷場,官亦不可買之,蓋平夏青鹽甚多,若官買必須官賣,既亂禁法,且解州兩池鹽不複行矣。

    ”帝曰:“德明如遣子弟宿衛,則許放行青鹽,豈是不亂禁法也?今榷場既不為買,當先以文告谕之,若異時德明複有懇請,則當今榷場量定分數收市。

    ”(《長編》六十三。

    按五月十九日,诏以要約三事付敏中,令與德明議。

    至此月十九日,敏中始複奏,首尾凡九十日,蓋以此事必再三往返,故非一時可決耳。

    《會要》載敏中此奏于七月十三日,與《實錄》不同,然其事則不異,恐《會要》誤也。

    德明後此四旬始進誓表,實九月二十八日,而《會要》以為七月二十七日。

    若七月二十七月既進誓表,何故曆九月至十月一日始行封爵乎?《會要》誤。

    見《長編》注。

    ) 行牒,索降蕃于鄜延。

     景德初,綏州蕃部指揮色木結皆以等附宋,帝命給府州地居之。

    至是,德明行牒鄜延,請還本道。

    朝議以色木結皆以歸投在進誓表前,谕止之。

    (《長編》六十四) 九月,德明降宋。

     鄜延钤轄張崇貴入奏:德明遣牙校劉仁勖來進誓表,請藏盟府,且言所乞回圖及放青鹽之禁,雖宣命未許,然誓立功效,冀為異日賞典也。

    帝嘉獎,賜诏曰:“卿門承勳緒,世享國封,屢拜章函,來修貢職,願為屏翰,以紹祖先。

    朕乃眷至誠,用頒溫诏,令陳信誓,洞見傾輸,嘉獎之懷,寤興良積。

    ”(《長編》六十四及《西夏紀事本末》。

    按崇貴入奏在是月丁卯先。

    癸卯,向敏中、張崇貴等言,趙德明累表歸順,詞意精确,望降诏慰谕,從之。

    ) 冬十月,宋以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兼侍中,封西平王。

     制曰:“利用建候,外監方國,撫甯陬落,臨長士民。

    在名器以斯崇,匪勳賢而弗授。

    故定難軍節度使趙保吉男德明,襲其令緒,蔚有長才,舉宗聯命氏之榮,奕世荷殿邦之寄,務尊王室,動守朝經,率職獻琛,拜章請吏,眷言恭順,宜及褒崇。

    是用建上将之旌旗,錫真王之印绶。

    缵乃舊服,鎮于夏台。

    於戲!信誓之言,與丹青而炳煥;寵榮之固,同帶砺以綿長。

    期宣翼戴之勤,協贊混同之化,永作藩輔,不其美欤!可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夏州刺史、充定難軍節度使、夏銀綏宥靜等州管内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上柱國,封西平王,食邑六千戶,食實封二千戶,賜推忠保順亮節翊戴功臣,仍依内地節度使例給俸。

    ”又錄德明誓表,令渭州遣人赍至西涼府,曉谕諸蕃轉告甘、沙首領。

    (《宋史·真宗本紀》《夏國傳》及《長編》六十四。

    按《宋史·石普傳》:趙德明納款,诏降制命,鄜延路都總管石普言,不宜授以押蕃落使,使之總制屬羌,則強不可制矣,乃止兼管内蕃落使。

    與《夏國傳》不同。

    ) 宋以内侍左右班都知張崇貴為趙德明旌節官告使,太常博士趙湘副之。

     賜德明襲衣、金帶、金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二萬貫、茶二萬斤。

    (《長編》六十四。

    ) 宋诏西邊州、軍:德明已受朝命,緣邊屯戍量留步兵,馀悉分屯河中府、鄜州、永興軍,以就刍粟。

    (《長編》六十四。

    按《宋史·孫全照傳》:趙德明納款,朝議減西鄙戍兵,令屯近地。

    全照以邊防不可無備,未即奉诏。

    上曰:“全照是好勇多言者,德明使已至阙,複何慮焉。

    ”又《長編》是年十一月,邠甯、環慶都部署孫全照請令張崇貴嚴戒德明:自今蕃部歸投諸州者,無得入境追逐。

    上曰:“德明族帳繼有歸投者,德明雖遣追逐,未嘗敢入境也。

    若從全照所奏,恐緻危疑。

    ”乃谕全照:“如德明果遣騎入境,則具以聞。

    ”) 德明遣人緻書延州,送遺駝、馬、土物。

    宋帝诏令向敏中等複書,以禮物答之。

    (《長編》六十四。

    )十一月,酋長蘇尚娘複叛歸宋,不納。

     鎮戎軍曹玮言:“叛去酋長蘇尚娘,複求歸附。

    ”诏報玮曰:“尚娘反複無信,特恐狙詐,以誤邊吏。

    又使德明緣此為詞,不可納也。

    ”(《宋史·黨項傳》。

    按《長編》是年九月,知鎮戎軍曹玮言,伊普才疊三族首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