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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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十三年大明崇祯七年
春正月
1月2日
○癸醜,大司諫李埈上疏曰:
今於議禮,殿下爲至情所蔽,雖以勳舊大臣之言,而拒之以威怒,則三司之連被貶斥,而猶且爭之者,惟恐君父之以失禮,見譏於後世,而實無一毫利益於其身也。
伏願回震霆之怒,如日月之更,以言事而補外者及屛諸塞上者,速賜放還,則言路開而士氣勵,其爲國家之福,何如哉?臣近見姜鶴年之疏,謬戾甚矣。
我殿下盛德神功,超出百王,眞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今乃爲此怪論,有若爲聖德之累焉。
兩司之請罪,固其宜矣。
然古有立謗木,而聞其過;禁妖言,而重其律。
聖上之不從臺議,實盛德事也。
益恢茹納之度,以包荒爲務者,此微臣之所望於聖明也。
臣於在途之時,昏霧四塞,咫尺不辨。
先儒以爲,下情壅蔽之應,而加以愆陽恒若,閱冬而無氷,西奴益肆,災變疊出。
伏願殿下,益加惕念焉。
臣舁到一舍之程,氣力澌乏,無計前進,敢以平日之所過慮者,粗陳其一二,兼乞遞免,以保餘喘。
啓下吏曹。
1月3日 ○甲寅,諫院啓曰:「人臣告君之道,所言公,公言之可也;事涉軍機,則議于大臣,與俱請對可也。
頃者吏曹判書崔鳴吉獨請引對,非但有乖事體,日後獨對密啓之路,因此或開,則其害有不可勝言。
請推考。
」答曰:「崔鳴吉都目政罷後,不循古規,以不關之事,率爾請對,其處事不可謂之盡美矣。
雖然此是小過,不必推考。
」 ○以洪命耉爲大司諫,金德承爲掌令,具鳳瑞爲副應敎。
○備局啓曰:「白馬山城設築之意,本欲保聚流民,以爲收拾義州之地也。
近來流民還集者,已至千餘戶,而新接無賴,資活甚難。
今年義州屯穀二萬餘石,實是無中生有之物也。
民苟不保,積穀何爲?請出數千石,接濟新聚之民。
」上從之。
1月6日 ○丁巳,上禦仁政殿,招見金差馬夫大等。
1月7日 ○戊午,禮安縣月明潭絶流者二日。
月明潭,卽洛東上流,道內大川也。
1月8日 ○己未,吏曹判書崔鳴吉上箚曰: 臣以無似,待罪天官,四年于玆,天道、人事,亢滿極矣。
異數之加,夢寐不到,病伏之中,蹶然而起,繼以戰灼。
夫貪恩戀寵,小人常情,盡瘁報國,微臣至願。
第臣之忝冒此任,旣專且久,事多妄作,政無可觀,無補世道,隻益訾謗。
尙何敢以銓衡之地,認爲私有,一向冒居,以自陷於負國誤身之誅乎?請賜遞免。
「 上許之。
○守禦使李時白啓曰:「南漢山城完築已久,而所屬畿內五邑軍兵,無一番鍊習之擧,故全不識山城之東西,信地之爲某處,他日緩急,將何以得力乎?請趁春耕未及之時,預令所屬軍兵,定日聚會,排列城堞,俾知守禦之方。
臣亦出往視閱,仍加犒賞。
」答曰:「待秋成擧行。
」 ○備局啓曰:「黃監軍所求之船,當竭力應副,而物力殘薄,僅充四十之數。
且不堅緻,則必不滿其意,故令諸道極擇完船,精備什物入送。
慶尙道十艘、全羅道十五艘、公淸道十艘、京畿五艘,而一船價布各二百匹。
除出其中若幹匹,以爲格軍之價,定差使員,交付于海州船所,仍令黃海道,鱗次入送于椵島矣。
臣等更思之,四十艘格軍,當用五百餘人。
以黃海一道之力,調發齊送,亦甚不易。
請令慶尙、全羅兩道,隨其船之大小,而分定水手、格軍或十三人、或十四五人,每一人,各徵價布四匹,輸送于海州監營,使之募得水邊居民,以爲替達椵島之地;公淸、京畿兩道,則道裡稍近,宜以其道水手、格軍,直達椵島。
」答曰:「依啓。
當此量田多事之時,又有所徵捧於民間,則民怨不貲。
量給海西所捧之物,使之雇送。
」 1月10日 ○辛酉,憲府啓曰:「十數年來,中外所啓聞忠臣、孝子、節婦之行,其數不少,而國家多事,旌表之擧,尙今未遑,使爲善之人,不得蒙褒異之澤,而凡民無所視效。
請令該曹,取中外前後所啓聞者,分輕重抄錄擧行。
」答曰:「頃年施賞,不爲不多。
然或不無未及擧行之類,依啓辭施行。
」禮曹啓曰:「應施褒典者,依前旌門、賞職、贈職、復戶、免役、賞物,分等勘定,今方牒報政府,以竢稟裁矣。
第廢朝時刊行《三綱行實》,多出於賊臣之意。
其時冒錄之類,固宜刪去,而實行卓絶之人,不可一倂埋沒,請就元冊中,抄出其可合旌褒者,啓稟定奪。
」上從之。
1月11日 ○壬戌,正言宋夢錫啓曰:「兩司以姜鶴年事合啓之後,玉堂一番陳箚,更無所言。
合有相規之道,簡通于同僚,同僚不以爲然。
言不見信,請罷臣職。
」弘文館乃上箚曰: 〈應敎沈之源、副應敎具鳳瑞、副校理尹坵、修撰鄭雷卿、副修撰李一相。
〉本館以姜鶴年按律之論,亦曾陳箚,而久無兪音,方有更陳之意矣。
頃日憲府多官,招緻館吏,詰問陳箚與否。
夫三司一體,貴在相敬,而有若上司之分付該曹。
本館因此卽陳,則有若本無意見,而徒奉憲府之命令者然。
以是停閣,則亦近於互爲務勝,大乖公共之論,故今方會議。
得見宋夢錫避嫌之辭,則有曰:「塞責含糊,不盡所懷,非事君無隱之道。
」今此鶴年之罪,王法之所必誅,人臣之所共憤。
臣等雖無狀,是非好惡之天,豈下於宋夢錫,而顯被詆斥,請削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憲府卽以此,劾玉堂諸臣,答曰:「頃日疏箚中,或有比於胡元者,〈金瑬之箚。
〉或有比於二世者,〈洪茂績之疏。
〉而兩司皆不爲非,獨於鶴年易暴之說,忿嫉如此,予實未曉其意也。
鶴年之言,設或稍重,而彼輩旣全然無罪,則此人何獨被重律也?辭雖無倫,以言獲罪,實非美事。
玉堂之不欲連啓,允合輔導之任,而爾等惡其不從己言,至於論劾,事甚不當也。
」翌日,答合啓曰:『二世、胡元之惡,浮於桀、紂,而比之君上者,皆非過論,則擬於武王之人,尤無可罪矣。
「 1月12日 ○癸亥,正言洪柱一引避曰:「玉堂於鶴年事,旣一番陳箚,與全然不爲者有異。
且若劾玉堂,則不知者必曰:『兩司攻鶴年,而玉堂救之,故兩司攻玉堂』雲爾,或不無眩亂是非之患。
臣之所見,止此而已。
同僚以見輕引避,臣何敢苟冒?」大司諫洪命耉引避曰:「再昨同僚以爲:『合啓旣久,玉堂猶不連箚,事合相規。
』臣之愚意:『當箚不箚,自失其體,實無損於公議。
況憲府曾已簡通,而尙今寂寥,何可更通,有若勒定乎?』同僚以所見不同,引避。
此無非如臣無狀,忝居首席之緻。
」司諫鄭太和引避曰:「臣以病不得詣闕,獨使憲府之官傳啓,罪無所逃。
請命遞斥。
」大司憲趙翼、執義兪省曾、掌令尹烇、持平洪命一、李海昌引避曰:「臣等伏見昨日玉堂啓辭,以臣等招問館吏爲言。
臣等之意竊以爲,合啓之發,已至三朔,而玉堂一番陳箚之後,更無一言,有若意見不同者然,臣等嘗以此簡通,而亦招館吏,問陳箚與否矣。
今乃以招問下吏,有同上司之分付該司,爲言,臣等竊怪焉。
且昨承聖批,多有未安之敎。
自古進言之臣,引證、譬喩,雖甚過激,其意在於諫諍,則不可罪也。
鶴年之言,眞是悖逆之極,豈直言敢諫之類乎?玉堂旣以臣等爲不相敬,聖批又斥之爲不當論,何敢仍冒?請遞臣等之職。
」掌令金德承處置,請宋夢錫、洪命耉出仕,餘皆遞差,答曰:「依啓。
宋夢錫亦遞差。
」 1月16日 ○丁卯,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姜鶴年疏中說話,無非可駭,而易暴一款,尤非臣子所忍聞。
凡有血氣者,義當同心憤嫉,而或身居言地,公然救護,至於玉堂,以公論所在之地,初非不知是非,而殊無汲汲辨斥之意。
傳曰:「見無禮於其君,如鷹鸇之逐鳥雀。
」今日朝臣,得無愧於此言乎?伏覩近日前後聖批,徒尙虛名,罔念實禍,將使公論不申,異議橫生,兇悖之徒,益無所忌,臣竊惜之。
答曰:「鶴年之言,雖甚可駭,予不欲以言語間妄發,殺士。
卿須知此意,少解憤嫉之心。
」於是,大司諫洪命耉、正言兪榥等竝引避,本院請出仕。
旣就職,乃啓曰:「姜鶴年以不道之言,貶辱君父,略無顧忌。
爲臣子者,義當同辭斥之,而前持平柳袗乃曰:『率爾放言。
』又曰:『惟思盡言。
』夫以鶴年之言,爲出於率爾盡言,則是以鶴年爲無罪也,至曰:『沽名、市直,猶恐非其本情』雲,則是鶴年之言,非出於沽名、市直,而果有實見得也。
柳袗,有識之人,非不知君臣之大義,而公議方張之日,敢自立異,曲加營護。
若置而不罪,則橫議之徒,將無所懲,請削奪官爵。
且前正言李時萬,曾於鶴年之論,刪改其不道二字。
時萬之心,其以鶴年之事,爲語言薄過耶?所見昏矇,是非顚倒,請罷職不敍。
」答曰:「竝推考。
」 ○以李聖求爲吏曹判書,鄭百昌爲都承旨,李敏求爲大司憲,姜大遂爲執義,宋時吉爲掌令,鄭太和、兪省曾爲校理,宋希進、李起浡爲持平,沈之漢、兪榥爲正言,金坽爲司諫。
聖求,睟光之子也。
行身、處事,不及於人,而受知於上,曾擢大司馬,爲兪伯曾所駁。
至是,銓長有闕,上特命以從二品中人加望,左相吳允謙,以聖求及其弟敏求備擬,聖求拜是職,物議非之。
○黃海監司南銑,請於海州鑄錢;水原府使尹墀,亦請許民鑄錢,上許之。
1月18日 ○己巳,以鄭世矩爲右承旨,樸守弘爲掌令,成汝寬爲獻納,洪命一爲正言。
○吏曹判書李聖求,三上疏辭職,不許。
○大司憲李敏求啓曰:「臣曾忝銓席,姜鶴年注擬之失,實與判書崔鳴吉無異,而臣則獨免臺評,心常內愧。
幺麿一鶴年悖妄之言,自底漢法,而聖度包荒,至以殺士爲慮。
如使鶴年,少有知識,必且咋舌而愧死矣。
合啓之論,辭義極嚴,臣以薦拔鶴年之人,何敢自同餘人,擧顔抗論乎?請斥臣職。
」本府處置以爲:「權衡進退,專在長官。
敏求少無所嫌,請命出仕。
」上從之。
○校理兪省曾、鄭太和上箚曰: 鶴年托迹山林,厚誣一世,自謂高士,而歷仕內外,旣已委質於殿下矣。
屢蒙拔擢之恩,便生傲慢之心,不思分義之至嚴,肆爲悖理之橫議,至有所譏議於反正之擧,加之以易暴之喩,暴之一字,使誰當之?爲人臣子,乃發此言,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且以廢祬、逆珙之死,爲若不當死,而枉死者然。
鶴年非不知掘地跳出之事,謀逆敗露之狀,而故爲是惑亂之說,眩當時之聽,欺後世之人。
猶謂之言語間妄發,而終不可深罪乎?論以三尺,自有其律,削奪官爵,豈洩神人之憤哉?伏願殿下,俯察公共之論,快從合啓之請。
答曰:「勿煩。
」 1月22日 ○癸酉,月食心後星。
1月26日 ○丁醜,命大臣、六卿、館閣堂上、三司長官,會賓廳,議定元宗大王入廟儀節及成宗大王世次屬號。
初,禮曹啓請設祔廟都監,且定成宗屬號,上怒三司之久不停論,不肯發落。
至是,乃命差出都監官員。
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左參贊韓汝溭、右參贊樸東善、吏曹判書李聖求、戶曹判書金藎國、禮曹判書洪瑞鳳、兵曹判書李弘冑、工曹判書沈器遠、大提學崔鳴吉、提學趙翼、大司憲李敏求、大司諫全湜等,會議啓曰:「臣等謹考傳記,王者立四親廟,高、曾、祖、禰是也。
始祖之廟,百世不遷爲五廟,雖親盡當祧,而苟有功德則宗之,亦百世不遷。
故漢之孝武、孝宣,皆當親盡疊毀之際,議于群臣,而竝皆尊爲世室。
此古事之可據者也。
成宗大王,享國垂三十年,身緻太平,制度典章,彬彬可述,深仁厚澤,浹人肌髓,百年之後,頌德不衰。
劉歆所謂:『德厚者流光。
』奉爲不遷之位,與世室列聖,配美匹休,允合情文。
群議皆如此,敢啓。
」上從之。
○以鄭蘊爲吏曹參判,全湜爲大司諫,崔惠吉爲承旨,尹坵爲獻納,柳潁爲修撰,金時讓爲江都留守。
1月27日 ○戊寅,大司諫全湜啓曰:「臣曾上短疏,措語失當,論議甚多。
何敢叨冒言地,糾正他人乎?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本院處置曰:「身居言責,苟有所懷,則惟當直陳明言,以盡無隱之義,而曾所投進之疏,語意沈晦,有若嘗試,物議之來,宜所難免,請遞差。
」上從之。
先是,上下敎曰:「古語有雲:『尾大難掉。
』西人之執權久矣,其難掉宜矣」雲,故湜以潛消默奪等語陳疏,以試上意,公議譁然以爲,有傾軋之態,湜不得已引避而遞。
1月29日 ○庚辰,以金德諴爲大司諫,李植爲副提學,趙錫胤爲副校理。
1月30日 ○辛巳,禮曹啓曰:「國朝以來,太祖影幀,分安於外方五處,以倣漢時立廟郡國之制,而列聖睟容,則別置文昭殿,而奉安焉。
今我元宗大王影幀,則壬申年立別廟時,始奉安於崇恩殿,今當附廟之際,影幀不可竝安於太廟。
若仍安於崇恩殿,則享祀之禮、守直之制,有非該曹之所敢輕議,請議于大臣。
」尹昉、金尙容等以爲:「元宗睟容,當依二祖例,移安於江都,而目今姑無事變,宜仍安于舊殿,享祀、守直,一依列聖影殿例爲當。
」從之。
二月 2月1日 ○朔壬午,流星出軒轅星上,入參星下。
2月2日 ○癸未,以李敬輿爲副提學,鄭雷卿爲修撰。
2月3日 ○甲申,時,兩司方論姜鶴年事,修撰柳潁上疏曰: 姜鶴年之疏,妄發無倫則有之,此不過愛君上,欲爲報效之緻。
寧有一毫畔悖之情乎?國朝二百年來,未嘗殺一善者,請寬宥鶴年之罪。
疏奏,留中不下。
○流星出天市西垣,入軫星中。
2月4日 ○乙酉,禮曹啓曰:「曾以王世子冊封及仁穆王後祔廟,合二慶,別試六百館試,分京外設科,入啓定奪。
今此元宗大王祔廟及成宗世室之擧,大慶疊臻,亦當設科取士,以示同慶之意。
群議以爲:『已定別試,姑勿設行,合前後四慶,設行增廣別試,以恢取士之規爲當。
』大臣亦以爲然,敢此仰稟。
」上從之。
2月5日 ○丙戌,憲府啓曰:「姜鶴年以不道之言,詬辱君父,執法之論,在所不已。
修撰柳潁,以經幄之臣,不思分義,敢爲異論,營救鶴年。
其縱恣、無忌憚之罪,不可不懲。
請柳潁削奪官爵。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推考。
」累日論啓,乃從之。
○吏曹參議兪伯曾,上疏言三事: 一曰立大志,二曰勖大臣,三曰開言路。
人心怨叛,億兆倒懸,則殿下之志,不在於安民;朝廷日卑,名器日紊,則殿下之志,不在於求賢;乞和醜虜,歲幣日增,則殿下之志,不在於禦敵;經席雖開,淵默是尙,則殿下之志,不在於好問。
伏願殿下,赫然奮發,以內修外攘爲期,則太平之治,可復見於今日矣。
大臣皆媕婀姑息,君有過擧,而不敢出一言以規之;國勢垂亡,而不能畫一策以救之,處一事而慮有人言,發一言而恐被人怒。
艱危而不能濟,知進而不知退,則其於爲人,賢不肖何如也?殿下之所好者,模稜、苟容之人;所惡者,正直、敢言之士,則今日之大臣,何足深責乎?夫言路者,國家之血脈也。
血脈不通,而能保其身者,未之有也。
今日廷臣,不必事皆適宜,言必中理,而其中豈無可用之策、忠直之諫哉?一言忤旨,顯加斥逐,稍有直名者,不得接迹於朝。
殿下所倚以爲股肱者誰歟,所賴以爲耳目者誰耶?誠願殿下,不偏聽、不信讒,不惑他岐,不主先入之言,平心而察理,引咎而受規。
陳善閉邪,則傾意而聽之;先意承順,則厲威而斥之。
勿以深察爲照物之明,勿以多疑爲禦下之術。
疏奏留中,下敎于政院曰:「大臣者,人君之所尊敬,百僚之所瞻仰,有非人人之所可輕議。
參議兪伯曾譏侮大臣,事極駭異。
其狂妄之罪,不可不懲,姑先推考。
」 ○前錦溪君樸東亮卒。
東亮少通敏,有才局。
壬辰之變,以兵曹郞,扈駕西狩,臣僚盡散,東亮常兼六曹郞及內乘、備局郞,協贊廟算,宣廟大器之。
年二十五,自吏部郞,擢拜承旨,三十而陞宰列,策勳二等。
光海朝以判義禁參鞫,壬子獄,務欲平反,見忤削爵。
及癸醜禍起,武人鄭浹自誣服言:「國舅金悌男,與七臣共謀,推戴大君」,竝下獄。
初,宣廟大漸,宮人用巫蔔妖說,詛呪裕陵,諸樸欲捕治其行兇者,悌男不許,故常憤之。
至是,東亮供辭引其事,以明平日與悌男不相能,而丁巳廢母論起,兇徒捃摭東亮供辭,以爲罪狀慈殿之地。
及反正,言者以此請罪,安置極邊。
久之量移,尋放歸田裡而卒。
2月6日 ○丁亥,行社稷大祭。
犧牛逸,觸祭官,代以貳牛又逸,釜有聲如雷。
2月9日 ○庚寅,白虹貫日。
2月11日 ○壬辰,左議政吳允謙上箚曰: 臣伏聞,參議兪伯曾之疏,陳大臣愚庸之狀。
雖原疏未下,而不敢偃然帶職。
臣久忝匪據,尙不知退,今被伯曾明言直斥,伏乞屛黜愚庸,改蔔賢德。
答曰:「卿等皆非近日所蔔,兪伯曾亦非從他國今始來仕,而其所雲雲,發於今日,此無乃頃日加薦爲祟而然耶?其忿懥不正之疏,不必介懷,須安心勿辭。
」右議政金尙容亦上箚言: 頃日兪伯曾疏中所謂『媕婀苟保,知進不退』等語,正中臣之實狀。
雖欲貪榮仍冒,其於辱淸朝之名器,何哉?乞賜遞免,以謝人言。
上溫諭不許。
尙容又上箚懇辭,答曰:「省箚具悉。
卿等俱以忠良,佩國安危,而兪伯曾忽發憤言,如彼動搖,予不能無疑也。
目今國事,愈往愈危,須速出仕,以副仰成之至意。
」 2月13日 ○甲午,晝講《詩傳》《栢舟篇》。
講訖,知經筵洪瑞鳳進曰:「今年自元日至人日,常陰而日暈,白虹又復貫日。
社稷大祭,犧牛橫奔,至觸祭官,考之前史,曾所未有。
夫應天之實,其道不一,而言路不闢,最爲大患。
近日以言獲罪者,其言則雖或狂妄,其心則出於憂愛,至於斥逐則已甚矣。
」上曰:「以言獲罪者,似無其人,卿指誰某耶?」瑞鳳曰:「屛逐不爲不多,何得言無也?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
安有規一己之私,而妄有所陳者哉?」 ○以洪命耉爲右承旨。
2月15日 ○丙申,鹹鏡監司閔聖徽馳啓曰:「三水、甲山、端川等處,所屬各鎭堡城池、器械,蕩無可恃。
尤甚處,邊將竝皆罷黜,待三月初一日,督令本道入防軍,修築城池,期於速完。
」從之。
2月17日 ○戊戌,禮曹啓曰:「成宗大王世室議定後,當有應行節目,故令春秋館考出《實錄》矣。
今者伏見《實錄》中考出者,金克忸、李茂宜、金馹孫、韓訓、李冑等,在諫院獻議有曰:『漢景帝元年,丞相嘉等上奏:「功莫大於高皇帝,宜爲帝者,太祖之廟;德莫盛於文皇帝,宜爲帝者,太宗之廟,天子世獻。
」制曰:「可。
」宣帝、本始元年,有司請尊孝武爲世室,天子世獻,制曰:「可。
」宋太常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宗,宜崇宗祏,與天無極,三省表請,付外施行。
此數君者,當時皆未親盡,而漢、宋臣子,思舊主之澤,廣嗣王之孝,預定不遷之規。
此乃萬世臣子之所宜遵倣者也。
恭惟太祖、太宗之功德,尙矣,世宗之德,有過於漢文之恭儉;世祖之功,有加於孝武之威服四夷;我成宗之德,在一國臣民之心,實深且厚,上昇之日,深山窮谷,莫不奔走悲慕,正同宋仁宗。
臣等願依漢、宋故事,宣付禮官,以慰臣民極天無涯之戚。
』事下禮曹。
禮曹回啓曰:『成宗威德至大,定爲不遷之位,果如所言。
然謹按周之文、武不遷之議,非定於成、康之世,至孝王、懿王之時,文、武當祧,而始有世室之建。
今成宗之德,自有後世公論,姑勿擧行』雲。
成宗大王世室之議,已發於百年之前,而縟禮之擧,適當今日,實是國家之大慶。
當有應行節目,而廣考《實錄》,未得遵式之典,請議于大臣。
」左相吳允謙以爲:「此乃太廟莫大之禮,臣民莫大之慶,似當有告廟、頒敎節目,而旣無祖宗典禮之可據,不可獨爲創定。
待領、右相出仕,議定。
」行判府使李廷龜以爲:「成宗大王深仁厚澤,沒世不忘。
世室之議,已發於百年之前,縟禮之擧,適當今日,此實國家莫大之慶。
應行節目,該曹自當稟定施行。
」答曰:「依議。
」 2月19日 ○庚子,以樸遾爲持平,沈之漢爲正言,李植爲副提學,尹坵爲修撰,沈之源爲應敎,金慶餘爲獻納。
2月20日 ○辛醜,憲府啓曰:「南道列鎭,俱在僻處,自前南兵使入防甲山,常加檢飭,而近來置之相忘之地,城池、器械,一任頹廢。
請癸亥以後,在任六朔以上,一不巡檢者,査出罷職,俾自今依例入防於甲山。
」答曰:「依啓。
前後兵使,竝推考。
」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崔鳴吉進曰:「新昌縣監李泰先,與樸知誡有隙,誣以欺隱田結,謀殺量田監官。
知誡豈殺人者哉?蓋時人,莫不以知誡爲憸小,故泰先欲附時議,構陷至此矣。
」上曰:「已令本道査啓矣。
」 2月22日 ○癸卯,晝講《詩傳》。
○初,命專經文臣,講習《禮記》。
且通諭士子,有治《禮記》者,依《春秋》、《周禮》、《上經》例,自願就講。
2月23日 ○甲辰,報恩縣俗離寺丈六佛,流汗如瀉,監司以聞。
2月24日 ○乙巳,全羅監司元鬥杓馳啓曰:「卽見參禮察訪閔希顔牒報,生員李基安,與沙斤察訪金坰,相會戲謔,基安因發惡言,至擧聖上潛邸時君號曰:『某君不可恃也。
其能久享乎?』雲雲。
基安不道之說,所不忍聞,請令禁府處置。
」命拿基安鞫之,基安就服。
推鞫廳啓曰:「基安旣服,其辭連白以文、金世淵、金世濂、李民寏、鄭蘊、崔睍、李埈、玉川〈李元燁奴。
〉、有眞〈元燁妻。
〉李英植〈元燁子。
〉等,竝拿來,而其中李民宬,旣已身死,請勿拿問。
」答曰:「白以文、金世淵、李民寏、玉川、有眞、英植等,爲先拿問,李基安仍囚。
」其後基安正刑,世淵杖斃,餘皆放送。
蓋基安倡爲請倭作亂之說,互相傳播,廣引朝紳,眩惑人心。
至於鄭蘊,亦被辭連,人皆駭異。
上命隻誅基安,而蘊、睍、埈初不被拿,世濂旣拿卽放,諸辭連者皆見原,獨世淵有戊辰逆獄同參之跡,故訊之而斃。
2月25日 ○丙午,晝講《詩傳》。
講訖,侍講官沈之源進曰:「臣新從嶺南來,請陳南方防備之事。
其中戰船尤極無形。
入防之軍,例以價布代納,兵、水使、邊將之輩,利於收布,雖或自願入防,亦不聽許,船無軍卒,掛在浦口,脫有緩急,何以應變?備禦之策,不可如是。
必須申飭藩臣,無得納布,從事於行間爲得矣。
」上曰:「言于備局。
」之源又曰:「頃者,兪伯曾以大臣不退老爲言,揆之事體,不爲無失。
然國將危亂,責在君上,則過激之言,安可無也?伯曾之侵大臣,雖曰非矣,而聖敎之以加薦爲祟雲者,亦甚未妥矣。
」上不答。
2月27日 ○戊申,憲府論罷直講鄭鬥卿。
鬥卿長於文辭,而闊於事情,性且迂踈。
振威儒生,以其鄕校年久材朽,將緻頹壓,請於朝,欲改建。
鬥卿以京畿都事,往審之,乘醉叫呼,語頗無倫。
儒生輩皆曰:「都事侮慢先聖,至曰:『屋壞之際,生人猶未免壓死,位版雖見壓,何傷?』雲雲」,因此被劾。
○以崔葕爲右副承旨,趙錫胤爲校理,命加李尙吉資。
老職也。
宣廟朝鄭汝立之變,崔永慶被誣引而逮,鄭澈爲委官,而救之得釋。
已而,宣廟下敎曰:「永慶之出於賊口,非止一二,豈可全然勿問乎?」尙吉時爲正言,遂發鞫問之論,永慶竟死獄中。
辛卯士禍作,論者皆歸罪鄭澈,而尙吉亦坐竄而廢,至今上朝,起廢而用之。
2月28日 ○己酉,慶尙左道量田使申得淵馳啓曰:「本道平時元帳付十六萬九千五百七十五結,癸卯量田,則竝時起、雜頉,六萬八千五百六十結,今年新量竝陳起與雜頉,十五萬九千五百七十五結,時起之數,十萬一千四百餘結」』雲。
2月29日 ○庚戌,水原地雌牛生子,一身兩頭、兩口、兩耳、兩目。
○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天津星上。
三月 3月4日 ○甲寅,以尹墀爲吏曹參判,樸潢爲吏曹參議,兪省曾爲執義,特除兪伯曾爲水原府使。
以語侵大臣故也。
○崔鳴吉上箚曰: 夫世室之制,所以尊崇祖宗功德,以垂百世,不可苟焉而已。
臣謹按漢史,景帝之稱文帝則曰:「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罪人不孥、不誅無罪,」於是,尊爲太宗,而奏昭德之舞;宣帝之稱武帝則曰:「行仁義、討不庭、建太學、修郊祀、定正朔、協音律。
」於是,尊爲世宗,而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
此其信史之可考者也。
惟我成宗大王盛德大業,載在秘史者,雖不可得見,而姑以閭巷間,故老相傳者言之,世祖大王光復丕基,功同創業,而人心猶未帖定。
睿宗在位未久,治化不著,至于成廟,行敦孝友,禮遇臣隣,容受直言,作成人材,禁改嫁、黜異端,在位數十年間,群生鹹遂,風俗淳厚,至今百年之後,言太平者,必稱成廟。
至如《大典》、五《禮儀》書,雖始於前代,而及至成廟,始爲成書,所謂父作子述者也。
蓋功莫大於太祖、太宗、世祖;德莫盛於世宗,而年代已遠,耳目不相及。
乃其制度、典章之可見,遺風餘澤之未泯,至今人所稱誦而不已者,唯在成廟,以今日不忘之情,可想當日臣民之心,而頃年世室之議,人或以列聖未遑爲疑,及國史考見之後,始知當初已有定論。
公議所在,人情同然,寧有古今之間乎?成廟以甲寅昇遐,而諫院之議,出於乙卯,此皆成廟舊臣,沐浴聖化,其所稱述,皆出目見。
至如金馹孫、李冑,文章、學術,冠絶一時,至今爲士林所稱艶,則其言,眞可爲百世之公論。
其時禮官,乃引周文、武世室故事,必欲留待親盡之後者,竊恐未有以服當日士類之心,而曾未數年,士禍大起,一時名流,流竄殆盡。
此兩臣者,其名尤重,故受禍尤慘,使其言,終不得見施於當時,此誠千古遺恨也。
臣竊惟,祖宗功德,雖有可述,必待後王之賢聖,乃克彰著。
如文帝之世室,成於景帝;武帝之世室,始於宣帝;宣帝之世室,定於光武,古今相傳,以爲美譚。
今我成廟世室之議,見泥於燕山,而得伸於聖朝,與光武之追宗孝宣,千載同符,豈不休哉?臣竊聞,朝廷有告廟、頒敎之擧。
昨日求見儒臣所製祝文,則數句文字,頗恨踈略。
蓋該曹啓目,隻循前例,以一祝,通用於各室,故其言不得不如是。
國家今日所定,乃曠代盛典,其所以仰告神明者,理宜詳盡。
豈容草草循例,同於尋常告祝之爲乎?臣之愚意,各室例告之外,五室別搆祝文,頗述崇祀之由,告于聖祖,書于史冊,緻一時尊奉之誠,爲萬古流傳之地,其在情禮,方爲允當。
如或告期已迫,未暇周旋,則雖差退一兩日字,恐無所妨。
係是宗廟大事,旣有所懷,不敢不陳。
乞令該曹,更議施行。
啓下禮曹。
3月5日 ○乙卯,以宋希進、金元立爲持平,李惕然爲稷山縣監。
惕然曾爲持平,論吏判崔鳴吉誤薦姜鶴年之失,又造其門乞憐,人鄙之,至是補外。
3月6日 ○丙辰,定成宗大王世室,先行告祭。
祭文曰: 洪惟聖德,誕撫中葉。
昔在光陵,大勳纔集。
我後受之,綏厥震業。
仁涵義摩,政公刑淸。
內輯外靖,禮備樂成。
大振斯文,允升太平。
春臺四方,正軌群生。
遺弓墮履,山谷亦悲。
惠澤休烈,稚耄鹹思。
宗社永賴,勢樹基隆。
七廟之觀,惟德惟功。
尊宗定禮,始議攸同。
小子叨緖,敦念繼述。
屬當初祔,定爲世室。
百世不祧,永奉明禋。
美實彜典,悉稽公言。
追惟感慕,虔告是申。
副提學李植之辭也。
○頒敎中外曰: 序昭穆於宗廟,已定祔饗之期;追功德之聖王,載擧崇報之典。
斯乃臣民之至願,豈雲寡昧之得私?予觀歷代以來,鹹重世室之制。
三宗、二祧之號,蓋始於商、周;有功無數之論,亦出於漢、宋。
玆皆聖賢之深意,況有祖宗之成規?惟我成宗大王,德合生成,道參化育。
承光廟之丕緖,深惟繼述之方;率英陵之舊章,再闡文明之運。
體天地而施化,惠洽生靈;推孝悌以及人,敎先宮閫。
風流篤厚,軼西京而有餘;賢俊登崇,比慶曆而爲盛。
興一時之禮樂,制百王之規模。
世已登於春臺,俗可封於比屋。
垂拱南面,幾三十年;鼓舞東方,環二千裡。
深仁厚澤,在人心而難忘;懿烈宏猷,及孫謨而永賴。
屬當疊遷之議,冞深沒世之思。
詢玆在廷群情,可見於今日;考諸秘牒公議,固定於當時。
因國言之所同,講廟樂之攸稱。
十字號謚,擬三聖而無加;百世蒸嘗,奉五室而不替。
玆惟國家之盛事,是用告諭於多方。
大提學崔鳴吉之辭也。
3月7日 ○丁巳,全羅左道量田使樸潢馳啓曰:「臣所管左道二十五邑打量總數,竝陳、起十二萬三千二百六十結零,不及平時者,三萬七千四十餘結,過於癸卯者,五萬三千二百二十餘結,除去免稅五千結,則收租實數,七萬六千餘結」雲。
3月8日 ○戊午,上下敎曰:「元宗大王祔太廟祝文,何不以嗣王書之乎?」禮曹啓曰:「宗廟各室祝文儀軌,皆書嗣王,而獨於德宗祝文,以國王稱之。
伏想成宗,旣爲後於睿宗,故繼統爲重,不無自別之意矣。
今者元宗祔廟事體,有異於德宗,其祝辭稱謂,請議于大臣。
」答曰:「依啓,」左議政吳允謙、行判府事李廷龜、右議政金尙容皆以爲:「元宗大王以禰位,陞祔太廟,與德宗時體例不同,宜以嗣王改書。
」從之。
3月10日 ○庚申,大雨,命退行元宗大王祔太廟親祭。
3月11日 ○辛酉,命禮曹,揀擇淑儀。
○以尹烇爲掌令。
3月14日 ○甲子,憲府啓曰:「我太宗大王朝,冬雷木稼,遣禮曹參議李之綱等于諸道,咨詢民瘼,審理冤獄;世宗大王朝,雷震延生殿,非法之役、不急之斂,一皆停罷。
其戒謹應天之意,不亦美乎?目今天災、時變,式月斯生。
請分遣近侍於諸道,詢民瘼、祛民弊,以答天譴。
」答曰:「別遣近臣,似有弊端,令廟堂議處。
」 ○穆、惠兩陵崩。
是夜風雨大作,雷聲動地,兩陵之間,火光屬天,守僕驚遑,奔入齋郞之房。
平明視之,則大王陵酉地頹落者,長廣四尺,自子至寅,長十九尺、廣五尺、深可尺餘。
王後陵頹落者,自西至北,長廣三十餘尺、深皆尺許,階下頹落處,亦三十餘尺。
齋郞以此報于禮曹,禮曹請設慰安祭,遣大臣奉審,擇日修改,而未修改前,以草芚、油芚姑先蓋覆,以防風雨。
「從之。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姜大遂爲副修撰。
3月15日 ○乙醜,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臣等卽見禮曹傳報,始聞穆、惠兩陵天變慘酷。
臣等不勝驚悚。
伏惟聖明,孝思隆至,何以爲心耶?自前陵寢如有火災延燒之事,必有望哭、變服節次,而今玆陵上之變,實前古所未有之災。
宜有處變之擧,而至今寥寥,該曹之意,誠未可知也。
想必以大禮已迫,不敢又請退行,而第事有輕重,幽明無間。
陵寢乃先王、先後體魄所安之處,天變至此。
若使元宗大王在世,必當號慟摧裂之不暇,祔廟日期之遲速,應不以爲念也。
伏願聖明,亟令該曹,博考典禮,以盡處變之道。
且自上宜下罪己之言,益加敬畏之心,竝命權停陳賀、飮福宴等禮,退黜如臣等無狀之大臣,以謝天譴。
答曰:「省箚具悉。
今此頹虧之變,實非卿等所召,宜勿控辭。
」〈史臣曰:「設使陵變,出於雨水,不出於天災,而頹圯若此,則固非平日莎土剝落之比。
相臣進箚,庶幾敬畏,而循例批下,無哀痛迫切之意,可勝歎哉?」〉 3月16日 ○丙寅,憲府啓曰:「不幸陵寢之變,適會於祔廟之時,求諸神道,豈遠人情?況陳賀、飮福等禮,尤不可行。
請於祔廟時,勿動樂,仍停陳賀、飮福,以示謹災之意。
」答曰:「祔廟之禮,退行宜矣。
」諫院亦欲以此陳啓,而正言洪命一以爲:「兩陵初不謹築土,每緻頹落。
宜改正監董諸臣所授之資。
」僚議終未歸一,遂自引避,憲府請遞其職,上從之。
○玉堂上箚,請退行祔廟之禮,從之。
○禮曹啓曰:「昨見穆陵牒報,有曰:『本月十四夜,雷雨大作,曉觀陵上,則大王陵及惠陵,自某地至某地頹落,而旣不明言雷震,故當此大禮臨迫之日,隻陳修省、降損之道,而不敢遽議處變之擧矣。
伏見相臣箚辭,詞意懇至。
爲該曹者,所當奉行不暇,而第以望哭、變服節次,必須的知陵上遇災實狀然後,方有處變之擧。
請待大臣奉審往返後,議處。
」答曰:「今此兩陵,封陵未久,而夜雨狂急,不無因隙入水,仍以頹虧,而大臣以天變爲言,予甚驚怪。
萬一不幸有此雷變,則陵上石物,必無盡皆完全之理,而大臣之言如彼,似涉率爾矣。
」其時判書,卽洪瑞鳳也。
3月18日 ○戊辰,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白氣出自兩珥。
○左議政吳允謙、禮曹判書洪瑞鳳、繕工監提調申景禛,奉審兩陵回啓曰:「大王陵頹落處,自子地至寅地,量以布帛尺,則長十五尺、廣四尺,坎窞處深則一尺許,最淺處四寸許。
酉地長廣四尺,深或八寸、六寸許,戌地莎草五寸許漏濕,午地下邊濃濕處深三尺,寅地濃濕處深六寸,亦將頹落。
午、未、卯等地,漫石、屛石之間,俱有滲漏沾濕處。
王後陵上莎草頹積,自酉地至寅地,長二十三尺,階砌前西邊補土頹落處,長三十三尺、廣三十二尺。
大槪兩陵頹落,因新莎、新土,結根未固,水從罅隙而入,莎破土出之後,雨水衝注,漸至深窪,勢所必然。
以臣等所見,分明是水患所緻,別無可疑之端。
且近代陵制,與昔時不同,上頭平廣,下頭稍殺,而中腰則飽大,以緻上有停蓄之患,下無順流之勢。
今日之變,未必不由於此也。
前頭修理之時,取則健元陵制似當。
」答曰:「取則先陵制度,俾無此患。
」 史臣曰:「齋郞初報陵變,擧國莫不震駭。
若於此時,隨事陳戒,則怒予之天,或可回也。
諫官歸之於人事,禮官委之於水患,祔廟大禮,隻退兩日,而使吉兇相雜。
奉審書啓,不以實聞,而謂陵制不古,以啓人君慢天諱災之心,可勝痛哉?」 ○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卽見左議政吳允謙等奉審啓辭,則兩陵崩頹,明是水患所緻雲。
臣於當初,隻據禮曹傳報,有夜半風雨大作,雷電震動等語,過生疑惑,心不自定,妄陳所懷,而構草之際,不自覺措語之過重。
昨日伏覩答禮曹之批,有大臣之言,似涉率爾之敎。
臣誠惶恐,措躬無地。
答曰:「當初所報,語甚未瑩,卿等之過生疑惑,勢所然也。
卿宜安心。
」 ○完城君崔鳴吉上箚曰:「祔廟之禮,已有退行之命,而日期太遽。
蓋天下之事,輕重緩急,各有所宜。
祔廟之於陵役,論禮節則此重於彼;論先後則彼急於此。
幽明之理,宜若無間,不如姑停祔禮,待陵役完畢,別擇吉日,備禮設行。
其尊宗廟、重陵寢之道,兩全無憾。
箚入,留中不下。
大司諫金德諴亦上疏,請姑待山陵修改役畢,以行祔廟之禮。
禮曹回啓曰:」金德諴必未聞修改之日,在於八月,而有此言也。
自前陵寢修理之時,隻於本日,停廢視事。
今之莎草頹落,比前隻有輕重而已,今日大禮,恐不可停。
「答曰:」久未修改,誠極未安,從速擇日擧行。
「 3月19日 ○己巳,上詣崇恩殿,陪神輦入太廟。
翌日行祔廟禮,大赦,加百官資,賞賜。
終獻官尹新之、進幣瓚爵官李聖求、薦俎官鄭廣敬、奠幣瓚爵官李植、禮儀使尹履之、堂上執禮羅萬甲各熟馬一匹,堂下執禮閔光勳、大祝沈之源、宋希進、沈之漢、姜大遂、金元立、宋時吉、李起浡、鄭雷卿、金慶餘各半熟馬一匹,典祀官柳秩、廟司金秀南各兒馬一匹,都監都提調左議政吳允謙鞍具馬,提調金藎國熟馬一匹,提調洪瑞鳳、崔鳴吉、捧誥命執事李井男等四人、捧謚冊執事洪??等四人、捧玉冊執事尹汝徵等四人、捧寶執事洪纉緖等四人、攝通禮卞三近等四人、典儀李王休等各兒馬一匹,十一室大祝具鳳瑞、都廳兪省曾、金槃各加一資,郞廳李晉哲及監造官任善伯等竝陞敍,崇恩殿參奉李蘅、鄭壽昌竝六品遷轉,擧案者金埴以下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諸色工匠及員役等,令該曹,米布分等磨鍊題給。
○憲府啓曰:「兩陵頹塌之災,雖曰雨勢狂急,從隙滲漏,而監董之日,初不堅築,緻有此患,請罷兩都監提調以下之職。
陵寢之事,所當十分謹愼,而陵官牒報,措語未瑩,緻令群情疑惑,請罷陵官。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依啓。
提調以下竝推考。
」兩司三啓,而不從。
○慶尙監司李基祚上疏曰: 本道左右道中,土地之廣、州郡之多,右道不及左道,而田結時起之數則過之。
蓋慶州,左道雄府,而起田纔萬結,右道尙州、星山、晉州,皆過萬結,彼此緊歇之不同,槪可知矣。
右道之中,晉州爲最重,星山次之,善山、高靈、固城、泗川又次之。
國家若捐數三千結,參酌邑之大小,減其高重,使之均平,則失田結不多,而得民心甚大。
乞令量田之臣,更爲査勘。
啓下戶曹。
戶曹回啓曰:「右道元結,雖縮於平時,而時起之數,實多於左道。
本道監司,其於左右道,想必平看公審,無彼此之別,而有此疏陳。
請命量田之臣,更加査勘。
」從之。
其後,上問承旨樸明榑曰:「爾居在嶺南,左右道賦役苦歇何如?」明榑對曰:「道內無平時田案邑,則左右無異,而平時田案仍存之處,則俱甚煩重矣。
」上曰:「嘗聞,左道賦役爲尤重,近見李基祚之疏,異於前聞。
基祚之意,蓋謂右道地狹結多,左道地廣結小,故人民怨其不均,而予意則左道賦役,自前甚重,故到今民不爲怪;右道則前輕而今重,故民以爲怨,而巡歷之人,所報如彼,殊可怪也。
」 ○以金尙憲爲大司憲,兪榥爲正言。
3月21日 ○辛未,領議政尹昉上箚,擧金尙憲自代,且曰: 大禮已完,萬品鹹覩,而年前議禮時,被罪諸臣,俱未免向隅之泣。
伏願聖明,因此大霈,特垂曠蕩之典。
答曰:「今欲疏放被罪之人,而但竄黜未久,故不得副卿意,卿勿爲咎。
」 3月23日 ○癸酉,刑曹參議羅萬甲上疏曰: 朝廷,四方之紀綱,而淸議日消,卑論日興,寧負國家,恐失爵祿,君有闕失而不知言,政有疵累而不知規,人有邪侫而不知斥,事有冤枉而不知辨。
念及于此,誠可寒心。
又曰: 君依於國國依於民,而無識之輩,分而二之,愛民者謂之要譽,掊克者謂之爲國。
臣初以爲,閭巷之俚說,不料搢紳之間,亦復有此言也。
安有失民心,而可以爲國者哉? 又曰: 大臣,殿下之柱石,而熟視危亂,不念休戚。
頃日兪伯曾之疏,亦相臣之所自取。
然大臣異於凡官,下語之際,不可無斟酌,而忠憤所激,措語太過。
在伯曾則不無所失,若使爲大臣者,喜聞其言,容而受之,以之自勖,益勵相業,擔當國事,則伯曾不失爲爭臣,大臣亦不失爲賢相,而或自投章,或自呈告,終緻天怒不解,補外而後已。
噫!身爲大臣,自不能虛心聽言,則又何望使吾君,從諫如流乎? 又曰: 臺諫,殿下之耳目,而緘口結舌,以言爲戒,掇拾小官之失,以爲塞責之地;苟無利害於其身,揚臂極言,以生臺閣之風采。
間有言者,言及乘輿,則天威震疊,譴謫旋至;言及巨室,則憤怨隨發,潛伺陰中,孰肯危言、讜論,以取奇禍哉? 又曰: 宮省事秘,外人雖不能明知,仄聞宮闈不嚴,邪徑已開。
鄭百昌、呂爾徵之妻,出入內庭,乘間投隙,流言飛謗,外間之說,由此而入,國言藉藉,傳播遠邇。
無知婦人之事,固不足道,爲其家長者,名爲士夫,而旣不能禁,則其可謂在家不知乎?噫!眉睫至近,而不見則安知國人皆知,而殿下或有所未察也? 又曰: 反正諸臣,當其義擧之初,寧有一毫,欲圖富貴之念哉?及其功成之後,則賜牌之外,多營田民,廣占第宅,縱恣日甚,民怨日滋。
自古功臣之不能善保,多由於此。
若不稍加禁抑,則恐貽殿下後日之悔也。
又曰: 近年以來,和氣感傷,災異疊見,昆蟲、草木之妖,人物、山川之怪,不可殫記。
往歲廟木、正殿、陵樹之震,誠古今所罕有之變。
其時殿下,雖無修省之實,而尙有戒懼之念。
厥後終南之木,又被雷震,萬目所覩,不可掩匿,而京兆陳啓,拿罷部官。
兩陵之變,出於一夜之間,齋郞之報,雖或未瑩,因雨而頹,亦是大災。
此正殿下惕然大恐,罪己改圖,以答天譴之不暇,而反歸咎於人事,上意所在,靡然效諂,相臣待罪,兩司發論,以罷齋郞,爲鎭定之計,仍行大禮,張樂廟庭,旣停陳賀,反爲山呼。
一兩日之間,國論譁然,愚夫、愚婦,亦皆竊嘆,上天孔昭,其可矯誣乎?上下相蒙,忌諱災異,是所謂人言不足恤,天變不足畏者也。
臣竊恐自今以後,仁愛之天,更不示警而終至於覆亡也。
疏入不報。
3月24日 ○甲戌,大司諫金德諴、獻納金慶餘、正言沈之漢、執義兪省曾、掌令宋時吉、持平金元立、宋希進等,以羅萬甲疏中,有論罷齋郞、忌諱災異等語,竝引避。
玉堂處置曰:「兩陵之變,雖雲雨水所緻,一夜頹圮,至於此極,此亦無前之災也。
齋郞所報,雖似未瑩,不過文簿間小失。
兩司俱發,至於論罷,有若全然歸咎者,雖無諱災之意,難免過當之失,請竝命遞差。
」〈玉堂,副提學李植、應敎沈之源、校理趙錫胤、修撰姜大遂。
〉答曰:「不允。
」仍下敎于政院曰:「雷震先陵,乃是罔極之事。
爲人臣子者,聞變則驚遑號泣,知其不實,則所當相與喜幸,而羅萬甲獨不悅,以大臣奉審之言,爲相蒙諱災,是誠何心哉?且本陵參奉,牒報不詳,使慘酷之災,橫加於先王陵寢,厥罪甚重,而玉堂稱以小失,兩司之論劾齋郞,少無以災歸咎之意,而今以全然歸咎爲言,其意在於信萬甲之言,而疑大臣之見。
玉堂處置,殊極無謂,副提學李植以下竝推考,一以絶雄唱雌和之態,一以杜動搖大臣之習。
」兩司就職後,以旣被玉堂請遞,雖蒙出仕之命,不可在職,竝引避而遞,玉堂亦以處置失宜,皆上章請遞,許之。
3月25日 ○乙亥,公淸右道量田使李??馳啓曰:「自亂離後,田無定制,縱弛成習,民皆自私。
一朝整釐疆界,宜民之不顧是非,而緻怨於打量也。
今如欲坐消民怨,而國無所損,則獨有陳荒田畓,限年蠲稅,許民耕食一事耳。
若以新量時起,爲年年收稅之數,而陳田畓則限十年,俾民耕食則民心皆悅,忘其結負之加,而樂其平裕之政,爭相開墾矣,十年之後,稅入自倍。
苟如此則民將以已起田畓,爲收稅之地,新起田畓爲口分之資,在國家爲虛惠,在生民爲實惠矣。
」啓下戶曹。
戶曹以爲不可,上從之。
3月26日 ○丙子,賜都承旨鄭百昌金貫子一雙。
百昌與左承旨徐景雨,俱以祔廟親祭時執事,陞嘉善,而獨於百昌,有此賜,蓋羅萬甲之疏,力攻戚裡,故顯賞之,以抑萬甲也。
○大司憲金尙憲上疏曰: 臣薦忝風憲、經筵之職,又蒙乘馹上來之命。
臣雖愚頑,非木非石,豈不念榮寵之可懷,譴責之可懼,而負君臣之大義,循一己之私便,自踈於聖明之世哉?第以臣兄尙容,方爲經筵領事。
自唐、宋故事,大臣子弟,不得竝居臺閣,雖間或有之,靡不陳丐自免。
亦粵我?中廟朝,金正國爲世子左副賓客,以其兄安國先爲賓客,上疏辭遞。
況經筵,視賓客尤重者乎?伏乞聖明,俯量微悃,亟命遞臣本職及兼帶同知經筵。
臣竊伏念,先王法天之道,體下之情,定爲禮制,年至則緻仕,疾病則許退。
或曰:「時事艱危,雖老且病,亦難退去」,此言不然。
昔宋南渡之後,艱危之勢,比今日何如,而緻仕之臣,史書相繼。
今臣七十之年,忽焉已迫,而疾病之狀,又復如此,不過爲長安中一行屍耳。
惟冀聖慈,悶念矜恤,賜之骸骨,畢命丘園,則雖在泉壤之下,永圖結草之報。
答曰:「卿其勿辭速來,以副予望。
」 ○以鄭太和爲執義,愼天翊爲司諫,閔光勳爲掌令,李元鎭爲副校理,李時楳爲副修撰。
3月28日 ○戊寅,都承旨鄭百昌,以被斥於羅萬甲,上疏請遞曰: 天地至大,不能自容,沈淵入海,亦所甘心。
尙何望更擧顔面,重貽淸朝之羞辱哉? 答曰:「比來名分不嚴,人心不淑,蔑法貪婪者,惡聞己過;護黨伐異者,欲掩其跡,緻疑於不當疑之地,加累於不當加之人,是誠可駭之甚者也。
此後則當令卿輩,秉銓執憲,使無忌憚,犯法貪婪之徒,有所憂懼。
宜勿固辭,速出行公。
」仍命牌招百昌。
百昌稱病不來,又上疏乞遞,許之。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辰,命罷羅萬甲職。
時,禁府啓以疏放罪人,一日爲急,而左相稱病,不卽按閱文書。
於是,上下敎曰:「參議羅萬甲,敢發無狀之言,使無罪大臣,不安厥位,其心所在,殊極駭愕。
姑先罷職。
」 ○以鄭蘊爲大司諫,成汝寬爲獻納,樸守弘爲掌令,李起浡、洪柱一爲持平,宋夢錫爲正言,鄭雷卿爲副校理,金壽翼爲修撰。
4月2日 ○辛巳,左議政吳允謙上箚曰: 伏聞,以臣之故,特罷羅萬甲之職,臣不勝瞿然。
頃者兩陵莎土崩頹之後,人皆以天變爲疑,衆口一談,萬甲不暇徐究,而有此疏,初非有所慊於臣者也。
前日兪伯曾之疏,直斥君上闕失。
其言雖過,其心出於憂國,特命補外。
今萬甲旣被峻斥
伏願回震霆之怒,如日月之更,以言事而補外者及屛諸塞上者,速賜放還,則言路開而士氣勵,其爲國家之福,何如哉?臣近見姜鶴年之疏,謬戾甚矣。
我殿下盛德神功,超出百王,眞可謂建諸天地而不悖者也。
今乃爲此怪論,有若爲聖德之累焉。
兩司之請罪,固其宜矣。
然古有立謗木,而聞其過;禁妖言,而重其律。
聖上之不從臺議,實盛德事也。
益恢茹納之度,以包荒爲務者,此微臣之所望於聖明也。
臣於在途之時,昏霧四塞,咫尺不辨。
先儒以爲,下情壅蔽之應,而加以愆陽恒若,閱冬而無氷,西奴益肆,災變疊出。
伏願殿下,益加惕念焉。
臣舁到一舍之程,氣力澌乏,無計前進,敢以平日之所過慮者,粗陳其一二,兼乞遞免,以保餘喘。
啓下吏曹。
1月3日 ○甲寅,諫院啓曰:「人臣告君之道,所言公,公言之可也;事涉軍機,則議于大臣,與俱請對可也。
頃者吏曹判書崔鳴吉獨請引對,非但有乖事體,日後獨對密啓之路,因此或開,則其害有不可勝言。
請推考。
」答曰:「崔鳴吉都目政罷後,不循古規,以不關之事,率爾請對,其處事不可謂之盡美矣。
雖然此是小過,不必推考。
」 ○以洪命耉爲大司諫,金德承爲掌令,具鳳瑞爲副應敎。
○備局啓曰:「白馬山城設築之意,本欲保聚流民,以爲收拾義州之地也。
近來流民還集者,已至千餘戶,而新接無賴,資活甚難。
今年義州屯穀二萬餘石,實是無中生有之物也。
民苟不保,積穀何爲?請出數千石,接濟新聚之民。
」上從之。
1月6日 ○丁巳,上禦仁政殿,招見金差馬夫大等。
1月7日 ○戊午,禮安縣月明潭絶流者二日。
月明潭,卽洛東上流,道內大川也。
1月8日 ○己未,吏曹判書崔鳴吉上箚曰: 臣以無似,待罪天官,四年于玆,天道、人事,亢滿極矣。
異數之加,夢寐不到,病伏之中,蹶然而起,繼以戰灼。
夫貪恩戀寵,小人常情,盡瘁報國,微臣至願。
第臣之忝冒此任,旣專且久,事多妄作,政無可觀,無補世道,隻益訾謗。
尙何敢以銓衡之地,認爲私有,一向冒居,以自陷於負國誤身之誅乎?請賜遞免。
「 上許之。
○守禦使李時白啓曰:「南漢山城完築已久,而所屬畿內五邑軍兵,無一番鍊習之擧,故全不識山城之東西,信地之爲某處,他日緩急,將何以得力乎?請趁春耕未及之時,預令所屬軍兵,定日聚會,排列城堞,俾知守禦之方。
臣亦出往視閱,仍加犒賞。
」答曰:「待秋成擧行。
」 ○備局啓曰:「黃監軍所求之船,當竭力應副,而物力殘薄,僅充四十之數。
且不堅緻,則必不滿其意,故令諸道極擇完船,精備什物入送。
慶尙道十艘、全羅道十五艘、公淸道十艘、京畿五艘,而一船價布各二百匹。
除出其中若幹匹,以爲格軍之價,定差使員,交付于海州船所,仍令黃海道,鱗次入送于椵島矣。
臣等更思之,四十艘格軍,當用五百餘人。
以黃海一道之力,調發齊送,亦甚不易。
請令慶尙、全羅兩道,隨其船之大小,而分定水手、格軍或十三人、或十四五人,每一人,各徵價布四匹,輸送于海州監營,使之募得水邊居民,以爲替達椵島之地;公淸、京畿兩道,則道裡稍近,宜以其道水手、格軍,直達椵島。
」答曰:「依啓。
當此量田多事之時,又有所徵捧於民間,則民怨不貲。
量給海西所捧之物,使之雇送。
」 1月10日 ○辛酉,憲府啓曰:「十數年來,中外所啓聞忠臣、孝子、節婦之行,其數不少,而國家多事,旌表之擧,尙今未遑,使爲善之人,不得蒙褒異之澤,而凡民無所視效。
請令該曹,取中外前後所啓聞者,分輕重抄錄擧行。
」答曰:「頃年施賞,不爲不多。
然或不無未及擧行之類,依啓辭施行。
」禮曹啓曰:「應施褒典者,依前旌門、賞職、贈職、復戶、免役、賞物,分等勘定,今方牒報政府,以竢稟裁矣。
第廢朝時刊行《三綱行實》,多出於賊臣之意。
其時冒錄之類,固宜刪去,而實行卓絶之人,不可一倂埋沒,請就元冊中,抄出其可合旌褒者,啓稟定奪。
」上從之。
1月11日 ○壬戌,正言宋夢錫啓曰:「兩司以姜鶴年事合啓之後,玉堂一番陳箚,更無所言。
合有相規之道,簡通于同僚,同僚不以爲然。
言不見信,請罷臣職。
」弘文館乃上箚曰: 〈應敎沈之源、副應敎具鳳瑞、副校理尹坵、修撰鄭雷卿、副修撰李一相。
〉本館以姜鶴年按律之論,亦曾陳箚,而久無兪音,方有更陳之意矣。
頃日憲府多官,招緻館吏,詰問陳箚與否。
夫三司一體,貴在相敬,而有若上司之分付該曹。
本館因此卽陳,則有若本無意見,而徒奉憲府之命令者然。
以是停閣,則亦近於互爲務勝,大乖公共之論,故今方會議。
得見宋夢錫避嫌之辭,則有曰:「塞責含糊,不盡所懷,非事君無隱之道。
」今此鶴年之罪,王法之所必誅,人臣之所共憤。
臣等雖無狀,是非好惡之天,豈下於宋夢錫,而顯被詆斥,請削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憲府卽以此,劾玉堂諸臣,答曰:「頃日疏箚中,或有比於胡元者,〈金瑬之箚。
〉或有比於二世者,〈洪茂績之疏。
〉而兩司皆不爲非,獨於鶴年易暴之說,忿嫉如此,予實未曉其意也。
鶴年之言,設或稍重,而彼輩旣全然無罪,則此人何獨被重律也?辭雖無倫,以言獲罪,實非美事。
玉堂之不欲連啓,允合輔導之任,而爾等惡其不從己言,至於論劾,事甚不當也。
」翌日,答合啓曰:『二世、胡元之惡,浮於桀、紂,而比之君上者,皆非過論,則擬於武王之人,尤無可罪矣。
「 1月12日 ○癸亥,正言洪柱一引避曰:「玉堂於鶴年事,旣一番陳箚,與全然不爲者有異。
且若劾玉堂,則不知者必曰:『兩司攻鶴年,而玉堂救之,故兩司攻玉堂』雲爾,或不無眩亂是非之患。
臣之所見,止此而已。
同僚以見輕引避,臣何敢苟冒?」大司諫洪命耉引避曰:「再昨同僚以爲:『合啓旣久,玉堂猶不連箚,事合相規。
』臣之愚意:『當箚不箚,自失其體,實無損於公議。
況憲府曾已簡通,而尙今寂寥,何可更通,有若勒定乎?』同僚以所見不同,引避。
此無非如臣無狀,忝居首席之緻。
」司諫鄭太和引避曰:「臣以病不得詣闕,獨使憲府之官傳啓,罪無所逃。
請命遞斥。
」大司憲趙翼、執義兪省曾、掌令尹烇、持平洪命一、李海昌引避曰:「臣等伏見昨日玉堂啓辭,以臣等招問館吏爲言。
臣等之意竊以爲,合啓之發,已至三朔,而玉堂一番陳箚之後,更無一言,有若意見不同者然,臣等嘗以此簡通,而亦招館吏,問陳箚與否矣。
今乃以招問下吏,有同上司之分付該司,爲言,臣等竊怪焉。
且昨承聖批,多有未安之敎。
自古進言之臣,引證、譬喩,雖甚過激,其意在於諫諍,則不可罪也。
鶴年之言,眞是悖逆之極,豈直言敢諫之類乎?玉堂旣以臣等爲不相敬,聖批又斥之爲不當論,何敢仍冒?請遞臣等之職。
」掌令金德承處置,請宋夢錫、洪命耉出仕,餘皆遞差,答曰:「依啓。
宋夢錫亦遞差。
」 1月16日 ○丁卯,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姜鶴年疏中說話,無非可駭,而易暴一款,尤非臣子所忍聞。
凡有血氣者,義當同心憤嫉,而或身居言地,公然救護,至於玉堂,以公論所在之地,初非不知是非,而殊無汲汲辨斥之意。
傳曰:「見無禮於其君,如鷹鸇之逐鳥雀。
」今日朝臣,得無愧於此言乎?伏覩近日前後聖批,徒尙虛名,罔念實禍,將使公論不申,異議橫生,兇悖之徒,益無所忌,臣竊惜之。
答曰:「鶴年之言,雖甚可駭,予不欲以言語間妄發,殺士。
卿須知此意,少解憤嫉之心。
」於是,大司諫洪命耉、正言兪榥等竝引避,本院請出仕。
旣就職,乃啓曰:「姜鶴年以不道之言,貶辱君父,略無顧忌。
爲臣子者,義當同辭斥之,而前持平柳袗乃曰:『率爾放言。
』又曰:『惟思盡言。
』夫以鶴年之言,爲出於率爾盡言,則是以鶴年爲無罪也,至曰:『沽名、市直,猶恐非其本情』雲,則是鶴年之言,非出於沽名、市直,而果有實見得也。
柳袗,有識之人,非不知君臣之大義,而公議方張之日,敢自立異,曲加營護。
若置而不罪,則橫議之徒,將無所懲,請削奪官爵。
且前正言李時萬,曾於鶴年之論,刪改其不道二字。
時萬之心,其以鶴年之事,爲語言薄過耶?所見昏矇,是非顚倒,請罷職不敍。
」答曰:「竝推考。
」 ○以李聖求爲吏曹判書,鄭百昌爲都承旨,李敏求爲大司憲,姜大遂爲執義,宋時吉爲掌令,鄭太和、兪省曾爲校理,宋希進、李起浡爲持平,沈之漢、兪榥爲正言,金坽爲司諫。
聖求,睟光之子也。
行身、處事,不及於人,而受知於上,曾擢大司馬,爲兪伯曾所駁。
至是,銓長有闕,上特命以從二品中人加望,左相吳允謙,以聖求及其弟敏求備擬,聖求拜是職,物議非之。
○黃海監司南銑,請於海州鑄錢;水原府使尹墀,亦請許民鑄錢,上許之。
1月18日 ○己巳,以鄭世矩爲右承旨,樸守弘爲掌令,成汝寬爲獻納,洪命一爲正言。
○吏曹判書李聖求,三上疏辭職,不許。
○大司憲李敏求啓曰:「臣曾忝銓席,姜鶴年注擬之失,實與判書崔鳴吉無異,而臣則獨免臺評,心常內愧。
幺麿一鶴年悖妄之言,自底漢法,而聖度包荒,至以殺士爲慮。
如使鶴年,少有知識,必且咋舌而愧死矣。
合啓之論,辭義極嚴,臣以薦拔鶴年之人,何敢自同餘人,擧顔抗論乎?請斥臣職。
」本府處置以爲:「權衡進退,專在長官。
敏求少無所嫌,請命出仕。
」上從之。
○校理兪省曾、鄭太和上箚曰: 鶴年托迹山林,厚誣一世,自謂高士,而歷仕內外,旣已委質於殿下矣。
屢蒙拔擢之恩,便生傲慢之心,不思分義之至嚴,肆爲悖理之橫議,至有所譏議於反正之擧,加之以易暴之喩,暴之一字,使誰當之?爲人臣子,乃發此言,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且以廢祬、逆珙之死,爲若不當死,而枉死者然。
鶴年非不知掘地跳出之事,謀逆敗露之狀,而故爲是惑亂之說,眩當時之聽,欺後世之人。
猶謂之言語間妄發,而終不可深罪乎?論以三尺,自有其律,削奪官爵,豈洩神人之憤哉?伏願殿下,俯察公共之論,快從合啓之請。
答曰:「勿煩。
」 1月22日 ○癸酉,月食心後星。
1月26日 ○丁醜,命大臣、六卿、館閣堂上、三司長官,會賓廳,議定元宗大王入廟儀節及成宗大王世次屬號。
初,禮曹啓請設祔廟都監,且定成宗屬號,上怒三司之久不停論,不肯發落。
至是,乃命差出都監官員。
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左參贊韓汝溭、右參贊樸東善、吏曹判書李聖求、戶曹判書金藎國、禮曹判書洪瑞鳳、兵曹判書李弘冑、工曹判書沈器遠、大提學崔鳴吉、提學趙翼、大司憲李敏求、大司諫全湜等,會議啓曰:「臣等謹考傳記,王者立四親廟,高、曾、祖、禰是也。
始祖之廟,百世不遷爲五廟,雖親盡當祧,而苟有功德則宗之,亦百世不遷。
故漢之孝武、孝宣,皆當親盡疊毀之際,議于群臣,而竝皆尊爲世室。
此古事之可據者也。
成宗大王,享國垂三十年,身緻太平,制度典章,彬彬可述,深仁厚澤,浹人肌髓,百年之後,頌德不衰。
劉歆所謂:『德厚者流光。
』奉爲不遷之位,與世室列聖,配美匹休,允合情文。
群議皆如此,敢啓。
」上從之。
○以鄭蘊爲吏曹參判,全湜爲大司諫,崔惠吉爲承旨,尹坵爲獻納,柳潁爲修撰,金時讓爲江都留守。
1月27日 ○戊寅,大司諫全湜啓曰:「臣曾上短疏,措語失當,論議甚多。
何敢叨冒言地,糾正他人乎?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本院處置曰:「身居言責,苟有所懷,則惟當直陳明言,以盡無隱之義,而曾所投進之疏,語意沈晦,有若嘗試,物議之來,宜所難免,請遞差。
」上從之。
先是,上下敎曰:「古語有雲:『尾大難掉。
』西人之執權久矣,其難掉宜矣」雲,故湜以潛消默奪等語陳疏,以試上意,公議譁然以爲,有傾軋之態,湜不得已引避而遞。
1月29日 ○庚辰,以金德諴爲大司諫,李植爲副提學,趙錫胤爲副校理。
1月30日 ○辛巳,禮曹啓曰:「國朝以來,太祖影幀,分安於外方五處,以倣漢時立廟郡國之制,而列聖睟容,則別置文昭殿,而奉安焉。
今我元宗大王影幀,則壬申年立別廟時,始奉安於崇恩殿,今當附廟之際,影幀不可竝安於太廟。
若仍安於崇恩殿,則享祀之禮、守直之制,有非該曹之所敢輕議,請議于大臣。
」尹昉、金尙容等以爲:「元宗睟容,當依二祖例,移安於江都,而目今姑無事變,宜仍安于舊殿,享祀、守直,一依列聖影殿例爲當。
」從之。
二月 2月1日 ○朔壬午,流星出軒轅星上,入參星下。
2月2日 ○癸未,以李敬輿爲副提學,鄭雷卿爲修撰。
2月3日 ○甲申,時,兩司方論姜鶴年事,修撰柳潁上疏曰: 姜鶴年之疏,妄發無倫則有之,此不過愛君上,欲爲報效之緻。
寧有一毫畔悖之情乎?國朝二百年來,未嘗殺一善者,請寬宥鶴年之罪。
疏奏,留中不下。
○流星出天市西垣,入軫星中。
2月4日 ○乙酉,禮曹啓曰:「曾以王世子冊封及仁穆王後祔廟,合二慶,別試六百館試,分京外設科,入啓定奪。
今此元宗大王祔廟及成宗世室之擧,大慶疊臻,亦當設科取士,以示同慶之意。
群議以爲:『已定別試,姑勿設行,合前後四慶,設行增廣別試,以恢取士之規爲當。
』大臣亦以爲然,敢此仰稟。
」上從之。
2月5日 ○丙戌,憲府啓曰:「姜鶴年以不道之言,詬辱君父,執法之論,在所不已。
修撰柳潁,以經幄之臣,不思分義,敢爲異論,營救鶴年。
其縱恣、無忌憚之罪,不可不懲。
請柳潁削奪官爵。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推考。
」累日論啓,乃從之。
○吏曹參議兪伯曾,上疏言三事: 一曰立大志,二曰勖大臣,三曰開言路。
人心怨叛,億兆倒懸,則殿下之志,不在於安民;朝廷日卑,名器日紊,則殿下之志,不在於求賢;乞和醜虜,歲幣日增,則殿下之志,不在於禦敵;經席雖開,淵默是尙,則殿下之志,不在於好問。
伏願殿下,赫然奮發,以內修外攘爲期,則太平之治,可復見於今日矣。
大臣皆媕婀姑息,君有過擧,而不敢出一言以規之;國勢垂亡,而不能畫一策以救之,處一事而慮有人言,發一言而恐被人怒。
艱危而不能濟,知進而不知退,則其於爲人,賢不肖何如也?殿下之所好者,模稜、苟容之人;所惡者,正直、敢言之士,則今日之大臣,何足深責乎?夫言路者,國家之血脈也。
血脈不通,而能保其身者,未之有也。
今日廷臣,不必事皆適宜,言必中理,而其中豈無可用之策、忠直之諫哉?一言忤旨,顯加斥逐,稍有直名者,不得接迹於朝。
殿下所倚以爲股肱者誰歟,所賴以爲耳目者誰耶?誠願殿下,不偏聽、不信讒,不惑他岐,不主先入之言,平心而察理,引咎而受規。
陳善閉邪,則傾意而聽之;先意承順,則厲威而斥之。
勿以深察爲照物之明,勿以多疑爲禦下之術。
疏奏留中,下敎于政院曰:「大臣者,人君之所尊敬,百僚之所瞻仰,有非人人之所可輕議。
參議兪伯曾譏侮大臣,事極駭異。
其狂妄之罪,不可不懲,姑先推考。
」 ○前錦溪君樸東亮卒。
東亮少通敏,有才局。
壬辰之變,以兵曹郞,扈駕西狩,臣僚盡散,東亮常兼六曹郞及內乘、備局郞,協贊廟算,宣廟大器之。
年二十五,自吏部郞,擢拜承旨,三十而陞宰列,策勳二等。
光海朝以判義禁參鞫,壬子獄,務欲平反,見忤削爵。
及癸醜禍起,武人鄭浹自誣服言:「國舅金悌男,與七臣共謀,推戴大君」,竝下獄。
初,宣廟大漸,宮人用巫蔔妖說,詛呪裕陵,諸樸欲捕治其行兇者,悌男不許,故常憤之。
至是,東亮供辭引其事,以明平日與悌男不相能,而丁巳廢母論起,兇徒捃摭東亮供辭,以爲罪狀慈殿之地。
及反正,言者以此請罪,安置極邊。
久之量移,尋放歸田裡而卒。
2月6日 ○丁亥,行社稷大祭。
犧牛逸,觸祭官,代以貳牛又逸,釜有聲如雷。
2月9日 ○庚寅,白虹貫日。
2月11日 ○壬辰,左議政吳允謙上箚曰: 臣伏聞,參議兪伯曾之疏,陳大臣愚庸之狀。
雖原疏未下,而不敢偃然帶職。
臣久忝匪據,尙不知退,今被伯曾明言直斥,伏乞屛黜愚庸,改蔔賢德。
答曰:「卿等皆非近日所蔔,兪伯曾亦非從他國今始來仕,而其所雲雲,發於今日,此無乃頃日加薦爲祟而然耶?其忿懥不正之疏,不必介懷,須安心勿辭。
」右議政金尙容亦上箚言: 頃日兪伯曾疏中所謂『媕婀苟保,知進不退』等語,正中臣之實狀。
雖欲貪榮仍冒,其於辱淸朝之名器,何哉?乞賜遞免,以謝人言。
上溫諭不許。
尙容又上箚懇辭,答曰:「省箚具悉。
卿等俱以忠良,佩國安危,而兪伯曾忽發憤言,如彼動搖,予不能無疑也。
目今國事,愈往愈危,須速出仕,以副仰成之至意。
」 2月13日 ○甲午,晝講《詩傳》《栢舟篇》。
講訖,知經筵洪瑞鳳進曰:「今年自元日至人日,常陰而日暈,白虹又復貫日。
社稷大祭,犧牛橫奔,至觸祭官,考之前史,曾所未有。
夫應天之實,其道不一,而言路不闢,最爲大患。
近日以言獲罪者,其言則雖或狂妄,其心則出於憂愛,至於斥逐則已甚矣。
」上曰:「以言獲罪者,似無其人,卿指誰某耶?」瑞鳳曰:「屛逐不爲不多,何得言無也?人主之威,非特雷霆也。
安有規一己之私,而妄有所陳者哉?」 ○以洪命耉爲右承旨。
2月15日 ○丙申,鹹鏡監司閔聖徽馳啓曰:「三水、甲山、端川等處,所屬各鎭堡城池、器械,蕩無可恃。
尤甚處,邊將竝皆罷黜,待三月初一日,督令本道入防軍,修築城池,期於速完。
」從之。
2月17日 ○戊戌,禮曹啓曰:「成宗大王世室議定後,當有應行節目,故令春秋館考出《實錄》矣。
今者伏見《實錄》中考出者,金克忸、李茂宜、金馹孫、韓訓、李冑等,在諫院獻議有曰:『漢景帝元年,丞相嘉等上奏:「功莫大於高皇帝,宜爲帝者,太祖之廟;德莫盛於文皇帝,宜爲帝者,太宗之廟,天子世獻。
」制曰:「可。
」宣帝、本始元年,有司請尊孝武爲世室,天子世獻,制曰:「可。
」宋太常卿盛次仲等言,仁宗、神宗,宜崇宗祏,與天無極,三省表請,付外施行。
此數君者,當時皆未親盡,而漢、宋臣子,思舊主之澤,廣嗣王之孝,預定不遷之規。
此乃萬世臣子之所宜遵倣者也。
恭惟太祖、太宗之功德,尙矣,世宗之德,有過於漢文之恭儉;世祖之功,有加於孝武之威服四夷;我成宗之德,在一國臣民之心,實深且厚,上昇之日,深山窮谷,莫不奔走悲慕,正同宋仁宗。
臣等願依漢、宋故事,宣付禮官,以慰臣民極天無涯之戚。
』事下禮曹。
禮曹回啓曰:『成宗威德至大,定爲不遷之位,果如所言。
然謹按周之文、武不遷之議,非定於成、康之世,至孝王、懿王之時,文、武當祧,而始有世室之建。
今成宗之德,自有後世公論,姑勿擧行』雲。
成宗大王世室之議,已發於百年之前,而縟禮之擧,適當今日,實是國家之大慶。
當有應行節目,而廣考《實錄》,未得遵式之典,請議于大臣。
」左相吳允謙以爲:「此乃太廟莫大之禮,臣民莫大之慶,似當有告廟、頒敎節目,而旣無祖宗典禮之可據,不可獨爲創定。
待領、右相出仕,議定。
」行判府使李廷龜以爲:「成宗大王深仁厚澤,沒世不忘。
世室之議,已發於百年之前,縟禮之擧,適當今日,此實國家莫大之慶。
應行節目,該曹自當稟定施行。
」答曰:「依議。
」 2月19日 ○庚子,以樸遾爲持平,沈之漢爲正言,李植爲副提學,尹坵爲修撰,沈之源爲應敎,金慶餘爲獻納。
2月20日 ○辛醜,憲府啓曰:「南道列鎭,俱在僻處,自前南兵使入防甲山,常加檢飭,而近來置之相忘之地,城池、器械,一任頹廢。
請癸亥以後,在任六朔以上,一不巡檢者,査出罷職,俾自今依例入防於甲山。
」答曰:「依啓。
前後兵使,竝推考。
」 ○晝講《詩傳》。
講訖,知經筵崔鳴吉進曰:「新昌縣監李泰先,與樸知誡有隙,誣以欺隱田結,謀殺量田監官。
知誡豈殺人者哉?蓋時人,莫不以知誡爲憸小,故泰先欲附時議,構陷至此矣。
」上曰:「已令本道査啓矣。
」 2月22日 ○癸卯,晝講《詩傳》。
○初,命專經文臣,講習《禮記》。
且通諭士子,有治《禮記》者,依《春秋》、《周禮》、《上經》例,自願就講。
2月23日 ○甲辰,報恩縣俗離寺丈六佛,流汗如瀉,監司以聞。
2月24日 ○乙巳,全羅監司元鬥杓馳啓曰:「卽見參禮察訪閔希顔牒報,生員李基安,與沙斤察訪金坰,相會戲謔,基安因發惡言,至擧聖上潛邸時君號曰:『某君不可恃也。
其能久享乎?』雲雲。
基安不道之說,所不忍聞,請令禁府處置。
」命拿基安鞫之,基安就服。
推鞫廳啓曰:「基安旣服,其辭連白以文、金世淵、金世濂、李民寏、鄭蘊、崔睍、李埈、玉川〈李元燁奴。
〉、有眞〈元燁妻。
〉李英植〈元燁子。
〉等,竝拿來,而其中李民宬,旣已身死,請勿拿問。
」答曰:「白以文、金世淵、李民寏、玉川、有眞、英植等,爲先拿問,李基安仍囚。
」其後基安正刑,世淵杖斃,餘皆放送。
蓋基安倡爲請倭作亂之說,互相傳播,廣引朝紳,眩惑人心。
至於鄭蘊,亦被辭連,人皆駭異。
上命隻誅基安,而蘊、睍、埈初不被拿,世濂旣拿卽放,諸辭連者皆見原,獨世淵有戊辰逆獄同參之跡,故訊之而斃。
2月25日 ○丙午,晝講《詩傳》。
講訖,侍講官沈之源進曰:「臣新從嶺南來,請陳南方防備之事。
其中戰船尤極無形。
入防之軍,例以價布代納,兵、水使、邊將之輩,利於收布,雖或自願入防,亦不聽許,船無軍卒,掛在浦口,脫有緩急,何以應變?備禦之策,不可如是。
必須申飭藩臣,無得納布,從事於行間爲得矣。
」上曰:「言于備局。
」之源又曰:「頃者,兪伯曾以大臣不退老爲言,揆之事體,不爲無失。
然國將危亂,責在君上,則過激之言,安可無也?伯曾之侵大臣,雖曰非矣,而聖敎之以加薦爲祟雲者,亦甚未妥矣。
」上不答。
2月27日 ○戊申,憲府論罷直講鄭鬥卿。
鬥卿長於文辭,而闊於事情,性且迂踈。
振威儒生,以其鄕校年久材朽,將緻頹壓,請於朝,欲改建。
鬥卿以京畿都事,往審之,乘醉叫呼,語頗無倫。
儒生輩皆曰:「都事侮慢先聖,至曰:『屋壞之際,生人猶未免壓死,位版雖見壓,何傷?』雲雲」,因此被劾。
○以崔葕爲右副承旨,趙錫胤爲校理,命加李尙吉資。
老職也。
宣廟朝鄭汝立之變,崔永慶被誣引而逮,鄭澈爲委官,而救之得釋。
已而,宣廟下敎曰:「永慶之出於賊口,非止一二,豈可全然勿問乎?」尙吉時爲正言,遂發鞫問之論,永慶竟死獄中。
辛卯士禍作,論者皆歸罪鄭澈,而尙吉亦坐竄而廢,至今上朝,起廢而用之。
2月28日 ○己酉,慶尙左道量田使申得淵馳啓曰:「本道平時元帳付十六萬九千五百七十五結,癸卯量田,則竝時起、雜頉,六萬八千五百六十結,今年新量竝陳起與雜頉,十五萬九千五百七十五結,時起之數,十萬一千四百餘結」』雲。
2月29日 ○庚戌,水原地雌牛生子,一身兩頭、兩口、兩耳、兩目。
○流星出貫索星下,入天津星上。
三月 3月4日 ○甲寅,以尹墀爲吏曹參判,樸潢爲吏曹參議,兪省曾爲執義,特除兪伯曾爲水原府使。
以語侵大臣故也。
○崔鳴吉上箚曰: 夫世室之制,所以尊崇祖宗功德,以垂百世,不可苟焉而已。
臣謹按漢史,景帝之稱文帝則曰:「除誹謗、去肉刑、賞賜長老、收恤孤獨、罪人不孥、不誅無罪,」於是,尊爲太宗,而奏昭德之舞;宣帝之稱武帝則曰:「行仁義、討不庭、建太學、修郊祀、定正朔、協音律。
」於是,尊爲世宗,而奏盛德、文始、五行之舞。
此其信史之可考者也。
惟我成宗大王盛德大業,載在秘史者,雖不可得見,而姑以閭巷間,故老相傳者言之,世祖大王光復丕基,功同創業,而人心猶未帖定。
睿宗在位未久,治化不著,至于成廟,行敦孝友,禮遇臣隣,容受直言,作成人材,禁改嫁、黜異端,在位數十年間,群生鹹遂,風俗淳厚,至今百年之後,言太平者,必稱成廟。
至如《大典》、五《禮儀》書,雖始於前代,而及至成廟,始爲成書,所謂父作子述者也。
蓋功莫大於太祖、太宗、世祖;德莫盛於世宗,而年代已遠,耳目不相及。
乃其制度、典章之可見,遺風餘澤之未泯,至今人所稱誦而不已者,唯在成廟,以今日不忘之情,可想當日臣民之心,而頃年世室之議,人或以列聖未遑爲疑,及國史考見之後,始知當初已有定論。
公議所在,人情同然,寧有古今之間乎?成廟以甲寅昇遐,而諫院之議,出於乙卯,此皆成廟舊臣,沐浴聖化,其所稱述,皆出目見。
至如金馹孫、李冑,文章、學術,冠絶一時,至今爲士林所稱艶,則其言,眞可爲百世之公論。
其時禮官,乃引周文、武世室故事,必欲留待親盡之後者,竊恐未有以服當日士類之心,而曾未數年,士禍大起,一時名流,流竄殆盡。
此兩臣者,其名尤重,故受禍尤慘,使其言,終不得見施於當時,此誠千古遺恨也。
臣竊惟,祖宗功德,雖有可述,必待後王之賢聖,乃克彰著。
如文帝之世室,成於景帝;武帝之世室,始於宣帝;宣帝之世室,定於光武,古今相傳,以爲美譚。
今我成廟世室之議,見泥於燕山,而得伸於聖朝,與光武之追宗孝宣,千載同符,豈不休哉?臣竊聞,朝廷有告廟、頒敎之擧。
昨日求見儒臣所製祝文,則數句文字,頗恨踈略。
蓋該曹啓目,隻循前例,以一祝,通用於各室,故其言不得不如是。
國家今日所定,乃曠代盛典,其所以仰告神明者,理宜詳盡。
豈容草草循例,同於尋常告祝之爲乎?臣之愚意,各室例告之外,五室別搆祝文,頗述崇祀之由,告于聖祖,書于史冊,緻一時尊奉之誠,爲萬古流傳之地,其在情禮,方爲允當。
如或告期已迫,未暇周旋,則雖差退一兩日字,恐無所妨。
係是宗廟大事,旣有所懷,不敢不陳。
乞令該曹,更議施行。
啓下禮曹。
3月5日 ○乙卯,以宋希進、金元立爲持平,李惕然爲稷山縣監。
惕然曾爲持平,論吏判崔鳴吉誤薦姜鶴年之失,又造其門乞憐,人鄙之,至是補外。
3月6日 ○丙辰,定成宗大王世室,先行告祭。
祭文曰: 洪惟聖德,誕撫中葉。
昔在光陵,大勳纔集。
我後受之,綏厥震業。
仁涵義摩,政公刑淸。
內輯外靖,禮備樂成。
大振斯文,允升太平。
春臺四方,正軌群生。
遺弓墮履,山谷亦悲。
惠澤休烈,稚耄鹹思。
宗社永賴,勢樹基隆。
七廟之觀,惟德惟功。
尊宗定禮,始議攸同。
小子叨緖,敦念繼述。
屬當初祔,定爲世室。
百世不祧,永奉明禋。
美實彜典,悉稽公言。
追惟感慕,虔告是申。
副提學李植之辭也。
○頒敎中外曰: 序昭穆於宗廟,已定祔饗之期;追功德之聖王,載擧崇報之典。
斯乃臣民之至願,豈雲寡昧之得私?予觀歷代以來,鹹重世室之制。
三宗、二祧之號,蓋始於商、周;有功無數之論,亦出於漢、宋。
玆皆聖賢之深意,況有祖宗之成規?惟我成宗大王,德合生成,道參化育。
承光廟之丕緖,深惟繼述之方;率英陵之舊章,再闡文明之運。
體天地而施化,惠洽生靈;推孝悌以及人,敎先宮閫。
風流篤厚,軼西京而有餘;賢俊登崇,比慶曆而爲盛。
興一時之禮樂,制百王之規模。
世已登於春臺,俗可封於比屋。
垂拱南面,幾三十年;鼓舞東方,環二千裡。
深仁厚澤,在人心而難忘;懿烈宏猷,及孫謨而永賴。
屬當疊遷之議,冞深沒世之思。
詢玆在廷群情,可見於今日;考諸秘牒公議,固定於當時。
因國言之所同,講廟樂之攸稱。
十字號謚,擬三聖而無加;百世蒸嘗,奉五室而不替。
玆惟國家之盛事,是用告諭於多方。
大提學崔鳴吉之辭也。
3月7日 ○丁巳,全羅左道量田使樸潢馳啓曰:「臣所管左道二十五邑打量總數,竝陳、起十二萬三千二百六十結零,不及平時者,三萬七千四十餘結,過於癸卯者,五萬三千二百二十餘結,除去免稅五千結,則收租實數,七萬六千餘結」雲。
3月8日 ○戊午,上下敎曰:「元宗大王祔太廟祝文,何不以嗣王書之乎?」禮曹啓曰:「宗廟各室祝文儀軌,皆書嗣王,而獨於德宗祝文,以國王稱之。
伏想成宗,旣爲後於睿宗,故繼統爲重,不無自別之意矣。
今者元宗祔廟事體,有異於德宗,其祝辭稱謂,請議于大臣。
」答曰:「依啓,」左議政吳允謙、行判府事李廷龜、右議政金尙容皆以爲:「元宗大王以禰位,陞祔太廟,與德宗時體例不同,宜以嗣王改書。
」從之。
3月10日 ○庚申,大雨,命退行元宗大王祔太廟親祭。
3月11日 ○辛酉,命禮曹,揀擇淑儀。
○以尹烇爲掌令。
3月14日 ○甲子,憲府啓曰:「我太宗大王朝,冬雷木稼,遣禮曹參議李之綱等于諸道,咨詢民瘼,審理冤獄;世宗大王朝,雷震延生殿,非法之役、不急之斂,一皆停罷。
其戒謹應天之意,不亦美乎?目今天災、時變,式月斯生。
請分遣近侍於諸道,詢民瘼、祛民弊,以答天譴。
」答曰:「別遣近臣,似有弊端,令廟堂議處。
」 ○穆、惠兩陵崩。
是夜風雨大作,雷聲動地,兩陵之間,火光屬天,守僕驚遑,奔入齋郞之房。
平明視之,則大王陵酉地頹落者,長廣四尺,自子至寅,長十九尺、廣五尺、深可尺餘。
王後陵頹落者,自西至北,長廣三十餘尺、深皆尺許,階下頹落處,亦三十餘尺。
齋郞以此報于禮曹,禮曹請設慰安祭,遣大臣奉審,擇日修改,而未修改前,以草芚、油芚姑先蓋覆,以防風雨。
「從之。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姜大遂爲副修撰。
3月15日 ○乙醜,左議政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臣等卽見禮曹傳報,始聞穆、惠兩陵天變慘酷。
臣等不勝驚悚。
伏惟聖明,孝思隆至,何以爲心耶?自前陵寢如有火災延燒之事,必有望哭、變服節次,而今玆陵上之變,實前古所未有之災。
宜有處變之擧,而至今寥寥,該曹之意,誠未可知也。
想必以大禮已迫,不敢又請退行,而第事有輕重,幽明無間。
陵寢乃先王、先後體魄所安之處,天變至此。
若使元宗大王在世,必當號慟摧裂之不暇,祔廟日期之遲速,應不以爲念也。
伏願聖明,亟令該曹,博考典禮,以盡處變之道。
且自上宜下罪己之言,益加敬畏之心,竝命權停陳賀、飮福宴等禮,退黜如臣等無狀之大臣,以謝天譴。
答曰:「省箚具悉。
今此頹虧之變,實非卿等所召,宜勿控辭。
」〈史臣曰:「設使陵變,出於雨水,不出於天災,而頹圯若此,則固非平日莎土剝落之比。
相臣進箚,庶幾敬畏,而循例批下,無哀痛迫切之意,可勝歎哉?」〉 3月16日 ○丙寅,憲府啓曰:「不幸陵寢之變,適會於祔廟之時,求諸神道,豈遠人情?況陳賀、飮福等禮,尤不可行。
請於祔廟時,勿動樂,仍停陳賀、飮福,以示謹災之意。
」答曰:「祔廟之禮,退行宜矣。
」諫院亦欲以此陳啓,而正言洪命一以爲:「兩陵初不謹築土,每緻頹落。
宜改正監董諸臣所授之資。
」僚議終未歸一,遂自引避,憲府請遞其職,上從之。
○玉堂上箚,請退行祔廟之禮,從之。
○禮曹啓曰:「昨見穆陵牒報,有曰:『本月十四夜,雷雨大作,曉觀陵上,則大王陵及惠陵,自某地至某地頹落,而旣不明言雷震,故當此大禮臨迫之日,隻陳修省、降損之道,而不敢遽議處變之擧矣。
伏見相臣箚辭,詞意懇至。
爲該曹者,所當奉行不暇,而第以望哭、變服節次,必須的知陵上遇災實狀然後,方有處變之擧。
請待大臣奉審往返後,議處。
」答曰:「今此兩陵,封陵未久,而夜雨狂急,不無因隙入水,仍以頹虧,而大臣以天變爲言,予甚驚怪。
萬一不幸有此雷變,則陵上石物,必無盡皆完全之理,而大臣之言如彼,似涉率爾矣。
」其時判書,卽洪瑞鳳也。
3月18日 ○戊辰,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白氣出自兩珥。
○左議政吳允謙、禮曹判書洪瑞鳳、繕工監提調申景禛,奉審兩陵回啓曰:「大王陵頹落處,自子地至寅地,量以布帛尺,則長十五尺、廣四尺,坎窞處深則一尺許,最淺處四寸許。
酉地長廣四尺,深或八寸、六寸許,戌地莎草五寸許漏濕,午地下邊濃濕處深三尺,寅地濃濕處深六寸,亦將頹落。
午、未、卯等地,漫石、屛石之間,俱有滲漏沾濕處。
王後陵上莎草頹積,自酉地至寅地,長二十三尺,階砌前西邊補土頹落處,長三十三尺、廣三十二尺。
大槪兩陵頹落,因新莎、新土,結根未固,水從罅隙而入,莎破土出之後,雨水衝注,漸至深窪,勢所必然。
以臣等所見,分明是水患所緻,別無可疑之端。
且近代陵制,與昔時不同,上頭平廣,下頭稍殺,而中腰則飽大,以緻上有停蓄之患,下無順流之勢。
今日之變,未必不由於此也。
前頭修理之時,取則健元陵制似當。
」答曰:「取則先陵制度,俾無此患。
」 史臣曰:「齋郞初報陵變,擧國莫不震駭。
若於此時,隨事陳戒,則怒予之天,或可回也。
諫官歸之於人事,禮官委之於水患,祔廟大禮,隻退兩日,而使吉兇相雜。
奉審書啓,不以實聞,而謂陵制不古,以啓人君慢天諱災之心,可勝痛哉?」 ○右議政金尙容上箚曰: 卽見左議政吳允謙等奉審啓辭,則兩陵崩頹,明是水患所緻雲。
臣於當初,隻據禮曹傳報,有夜半風雨大作,雷電震動等語,過生疑惑,心不自定,妄陳所懷,而構草之際,不自覺措語之過重。
昨日伏覩答禮曹之批,有大臣之言,似涉率爾之敎。
臣誠惶恐,措躬無地。
答曰:「當初所報,語甚未瑩,卿等之過生疑惑,勢所然也。
卿宜安心。
」 ○完城君崔鳴吉上箚曰:「祔廟之禮,已有退行之命,而日期太遽。
蓋天下之事,輕重緩急,各有所宜。
祔廟之於陵役,論禮節則此重於彼;論先後則彼急於此。
幽明之理,宜若無間,不如姑停祔禮,待陵役完畢,別擇吉日,備禮設行。
其尊宗廟、重陵寢之道,兩全無憾。
箚入,留中不下。
大司諫金德諴亦上疏,請姑待山陵修改役畢,以行祔廟之禮。
禮曹回啓曰:」金德諴必未聞修改之日,在於八月,而有此言也。
自前陵寢修理之時,隻於本日,停廢視事。
今之莎草頹落,比前隻有輕重而已,今日大禮,恐不可停。
「答曰:」久未修改,誠極未安,從速擇日擧行。
「 3月19日 ○己巳,上詣崇恩殿,陪神輦入太廟。
翌日行祔廟禮,大赦,加百官資,賞賜。
終獻官尹新之、進幣瓚爵官李聖求、薦俎官鄭廣敬、奠幣瓚爵官李植、禮儀使尹履之、堂上執禮羅萬甲各熟馬一匹,堂下執禮閔光勳、大祝沈之源、宋希進、沈之漢、姜大遂、金元立、宋時吉、李起浡、鄭雷卿、金慶餘各半熟馬一匹,典祀官柳秩、廟司金秀南各兒馬一匹,都監都提調左議政吳允謙鞍具馬,提調金藎國熟馬一匹,提調洪瑞鳳、崔鳴吉、捧誥命執事李井男等四人、捧謚冊執事洪??等四人、捧玉冊執事尹汝徵等四人、捧寶執事洪纉緖等四人、攝通禮卞三近等四人、典儀李王休等各兒馬一匹,十一室大祝具鳳瑞、都廳兪省曾、金槃各加一資,郞廳李晉哲及監造官任善伯等竝陞敍,崇恩殿參奉李蘅、鄭壽昌竝六品遷轉,擧案者金埴以下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諸色工匠及員役等,令該曹,米布分等磨鍊題給。
○憲府啓曰:「兩陵頹塌之災,雖曰雨勢狂急,從隙滲漏,而監董之日,初不堅築,緻有此患,請罷兩都監提調以下之職。
陵寢之事,所當十分謹愼,而陵官牒報,措語未瑩,緻令群情疑惑,請罷陵官。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依啓。
提調以下竝推考。
」兩司三啓,而不從。
○慶尙監司李基祚上疏曰: 本道左右道中,土地之廣、州郡之多,右道不及左道,而田結時起之數則過之。
蓋慶州,左道雄府,而起田纔萬結,右道尙州、星山、晉州,皆過萬結,彼此緊歇之不同,槪可知矣。
右道之中,晉州爲最重,星山次之,善山、高靈、固城、泗川又次之。
國家若捐數三千結,參酌邑之大小,減其高重,使之均平,則失田結不多,而得民心甚大。
乞令量田之臣,更爲査勘。
啓下戶曹。
戶曹回啓曰:「右道元結,雖縮於平時,而時起之數,實多於左道。
本道監司,其於左右道,想必平看公審,無彼此之別,而有此疏陳。
請命量田之臣,更加査勘。
」從之。
其後,上問承旨樸明榑曰:「爾居在嶺南,左右道賦役苦歇何如?」明榑對曰:「道內無平時田案邑,則左右無異,而平時田案仍存之處,則俱甚煩重矣。
」上曰:「嘗聞,左道賦役爲尤重,近見李基祚之疏,異於前聞。
基祚之意,蓋謂右道地狹結多,左道地廣結小,故人民怨其不均,而予意則左道賦役,自前甚重,故到今民不爲怪;右道則前輕而今重,故民以爲怨,而巡歷之人,所報如彼,殊可怪也。
」 ○以金尙憲爲大司憲,兪榥爲正言。
3月21日 ○辛未,領議政尹昉上箚,擧金尙憲自代,且曰: 大禮已完,萬品鹹覩,而年前議禮時,被罪諸臣,俱未免向隅之泣。
伏願聖明,因此大霈,特垂曠蕩之典。
答曰:「今欲疏放被罪之人,而但竄黜未久,故不得副卿意,卿勿爲咎。
」 3月23日 ○癸酉,刑曹參議羅萬甲上疏曰: 朝廷,四方之紀綱,而淸議日消,卑論日興,寧負國家,恐失爵祿,君有闕失而不知言,政有疵累而不知規,人有邪侫而不知斥,事有冤枉而不知辨。
念及于此,誠可寒心。
又曰: 君依於國國依於民,而無識之輩,分而二之,愛民者謂之要譽,掊克者謂之爲國。
臣初以爲,閭巷之俚說,不料搢紳之間,亦復有此言也。
安有失民心,而可以爲國者哉? 又曰: 大臣,殿下之柱石,而熟視危亂,不念休戚。
頃日兪伯曾之疏,亦相臣之所自取。
然大臣異於凡官,下語之際,不可無斟酌,而忠憤所激,措語太過。
在伯曾則不無所失,若使爲大臣者,喜聞其言,容而受之,以之自勖,益勵相業,擔當國事,則伯曾不失爲爭臣,大臣亦不失爲賢相,而或自投章,或自呈告,終緻天怒不解,補外而後已。
噫!身爲大臣,自不能虛心聽言,則又何望使吾君,從諫如流乎? 又曰: 臺諫,殿下之耳目,而緘口結舌,以言爲戒,掇拾小官之失,以爲塞責之地;苟無利害於其身,揚臂極言,以生臺閣之風采。
間有言者,言及乘輿,則天威震疊,譴謫旋至;言及巨室,則憤怨隨發,潛伺陰中,孰肯危言、讜論,以取奇禍哉? 又曰: 宮省事秘,外人雖不能明知,仄聞宮闈不嚴,邪徑已開。
鄭百昌、呂爾徵之妻,出入內庭,乘間投隙,流言飛謗,外間之說,由此而入,國言藉藉,傳播遠邇。
無知婦人之事,固不足道,爲其家長者,名爲士夫,而旣不能禁,則其可謂在家不知乎?噫!眉睫至近,而不見則安知國人皆知,而殿下或有所未察也? 又曰: 反正諸臣,當其義擧之初,寧有一毫,欲圖富貴之念哉?及其功成之後,則賜牌之外,多營田民,廣占第宅,縱恣日甚,民怨日滋。
自古功臣之不能善保,多由於此。
若不稍加禁抑,則恐貽殿下後日之悔也。
又曰: 近年以來,和氣感傷,災異疊見,昆蟲、草木之妖,人物、山川之怪,不可殫記。
往歲廟木、正殿、陵樹之震,誠古今所罕有之變。
其時殿下,雖無修省之實,而尙有戒懼之念。
厥後終南之木,又被雷震,萬目所覩,不可掩匿,而京兆陳啓,拿罷部官。
兩陵之變,出於一夜之間,齋郞之報,雖或未瑩,因雨而頹,亦是大災。
此正殿下惕然大恐,罪己改圖,以答天譴之不暇,而反歸咎於人事,上意所在,靡然效諂,相臣待罪,兩司發論,以罷齋郞,爲鎭定之計,仍行大禮,張樂廟庭,旣停陳賀,反爲山呼。
一兩日之間,國論譁然,愚夫、愚婦,亦皆竊嘆,上天孔昭,其可矯誣乎?上下相蒙,忌諱災異,是所謂人言不足恤,天變不足畏者也。
臣竊恐自今以後,仁愛之天,更不示警而終至於覆亡也。
疏入不報。
3月24日 ○甲戌,大司諫金德諴、獻納金慶餘、正言沈之漢、執義兪省曾、掌令宋時吉、持平金元立、宋希進等,以羅萬甲疏中,有論罷齋郞、忌諱災異等語,竝引避。
玉堂處置曰:「兩陵之變,雖雲雨水所緻,一夜頹圮,至於此極,此亦無前之災也。
齋郞所報,雖似未瑩,不過文簿間小失。
兩司俱發,至於論罷,有若全然歸咎者,雖無諱災之意,難免過當之失,請竝命遞差。
」〈玉堂,副提學李植、應敎沈之源、校理趙錫胤、修撰姜大遂。
〉答曰:「不允。
」仍下敎于政院曰:「雷震先陵,乃是罔極之事。
爲人臣子者,聞變則驚遑號泣,知其不實,則所當相與喜幸,而羅萬甲獨不悅,以大臣奉審之言,爲相蒙諱災,是誠何心哉?且本陵參奉,牒報不詳,使慘酷之災,橫加於先王陵寢,厥罪甚重,而玉堂稱以小失,兩司之論劾齋郞,少無以災歸咎之意,而今以全然歸咎爲言,其意在於信萬甲之言,而疑大臣之見。
玉堂處置,殊極無謂,副提學李植以下竝推考,一以絶雄唱雌和之態,一以杜動搖大臣之習。
」兩司就職後,以旣被玉堂請遞,雖蒙出仕之命,不可在職,竝引避而遞,玉堂亦以處置失宜,皆上章請遞,許之。
3月25日 ○乙亥,公淸右道量田使李??馳啓曰:「自亂離後,田無定制,縱弛成習,民皆自私。
一朝整釐疆界,宜民之不顧是非,而緻怨於打量也。
今如欲坐消民怨,而國無所損,則獨有陳荒田畓,限年蠲稅,許民耕食一事耳。
若以新量時起,爲年年收稅之數,而陳田畓則限十年,俾民耕食則民心皆悅,忘其結負之加,而樂其平裕之政,爭相開墾矣,十年之後,稅入自倍。
苟如此則民將以已起田畓,爲收稅之地,新起田畓爲口分之資,在國家爲虛惠,在生民爲實惠矣。
」啓下戶曹。
戶曹以爲不可,上從之。
3月26日 ○丙子,賜都承旨鄭百昌金貫子一雙。
百昌與左承旨徐景雨,俱以祔廟親祭時執事,陞嘉善,而獨於百昌,有此賜,蓋羅萬甲之疏,力攻戚裡,故顯賞之,以抑萬甲也。
○大司憲金尙憲上疏曰: 臣薦忝風憲、經筵之職,又蒙乘馹上來之命。
臣雖愚頑,非木非石,豈不念榮寵之可懷,譴責之可懼,而負君臣之大義,循一己之私便,自踈於聖明之世哉?第以臣兄尙容,方爲經筵領事。
自唐、宋故事,大臣子弟,不得竝居臺閣,雖間或有之,靡不陳丐自免。
亦粵我?中廟朝,金正國爲世子左副賓客,以其兄安國先爲賓客,上疏辭遞。
況經筵,視賓客尤重者乎?伏乞聖明,俯量微悃,亟命遞臣本職及兼帶同知經筵。
臣竊伏念,先王法天之道,體下之情,定爲禮制,年至則緻仕,疾病則許退。
或曰:「時事艱危,雖老且病,亦難退去」,此言不然。
昔宋南渡之後,艱危之勢,比今日何如,而緻仕之臣,史書相繼。
今臣七十之年,忽焉已迫,而疾病之狀,又復如此,不過爲長安中一行屍耳。
惟冀聖慈,悶念矜恤,賜之骸骨,畢命丘園,則雖在泉壤之下,永圖結草之報。
答曰:「卿其勿辭速來,以副予望。
」 ○以鄭太和爲執義,愼天翊爲司諫,閔光勳爲掌令,李元鎭爲副校理,李時楳爲副修撰。
3月28日 ○戊寅,都承旨鄭百昌,以被斥於羅萬甲,上疏請遞曰: 天地至大,不能自容,沈淵入海,亦所甘心。
尙何望更擧顔面,重貽淸朝之羞辱哉? 答曰:「比來名分不嚴,人心不淑,蔑法貪婪者,惡聞己過;護黨伐異者,欲掩其跡,緻疑於不當疑之地,加累於不當加之人,是誠可駭之甚者也。
此後則當令卿輩,秉銓執憲,使無忌憚,犯法貪婪之徒,有所憂懼。
宜勿固辭,速出行公。
」仍命牌招百昌。
百昌稱病不來,又上疏乞遞,許之。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辰,命罷羅萬甲職。
時,禁府啓以疏放罪人,一日爲急,而左相稱病,不卽按閱文書。
於是,上下敎曰:「參議羅萬甲,敢發無狀之言,使無罪大臣,不安厥位,其心所在,殊極駭愕。
姑先罷職。
」 ○以鄭蘊爲大司諫,成汝寬爲獻納,樸守弘爲掌令,李起浡、洪柱一爲持平,宋夢錫爲正言,鄭雷卿爲副校理,金壽翼爲修撰。
4月2日 ○辛巳,左議政吳允謙上箚曰: 伏聞,以臣之故,特罷羅萬甲之職,臣不勝瞿然。
頃者兩陵莎土崩頹之後,人皆以天變爲疑,衆口一談,萬甲不暇徐究,而有此疏,初非有所慊於臣者也。
前日兪伯曾之疏,直斥君上闕失。
其言雖過,其心出於憂國,特命補外。
今萬甲旣被峻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