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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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以緻瞻聆之俱駭,則所失在彼。

    同事諸僚,尤無可避之嫌,請執義閔應亨、掌令林堜、大司憲金壽賢、大司諫李明漢、司諫韓必遠、獻納李景曾、正言李時楳、鄭雷卿,竝命出仕,持平趙贇遞差。

    」上從之。

     ○平安道築堰軍,渰死於淸川江者二十七人。

    事聞,上命擧行恤典。

     ○諫院啓曰:「國恤之初,士夫家成婚之說,傳播已久。

    若果有之,極可寒心。

    請令漢城府,一一摘發,罪其家長。

    」上從之。

     ○以閔機爲右承旨,權鑊爲左副承旨,具宏爲工曹判書,金孝建爲持平。

     7月13日 ○己酉,摠護使李廷龜啓曰:「新陵之距穆陵,僅百數十步,穆陵丁字閣,稍退數十步,合設於三陵居中之處,則事甚順便,而旣成之閣,撤移亦甚重大,臣等不敢擅定。

    」答曰:「以移建便否,議于諸大臣。

    」大臣啓曰:「一山之內,決不可各設。

    臣等曾聞祖宗朝故事,先蔔王後陵,後蔔大王陵,則丁字閣移排於大王陵之前,或因地形,合設於兩陵間;先蔔大王陵,則丁字閣仍在大王陵之前。

    故今者第五岡,距穆陵,旣不相遠,而中無障礙,丁字閣似當仍舊,迤設新陵神路,以接舊閣,如顯陵、光陵王後神路之制,則無移建之弊,而有合設之便。

    」上從之。

     ○奉禮李後陽上疏曰: 臣謹按《五禮儀》,凡大小擧動時,有奉禮引王世子之文。

    以此推之,則奉禮之職,非爲大君引接而設也明矣。

    邇來百餘年間,國無大君,祖宗朝所以待大君之禮,不逮於耳目,必以奉禮爲引接大君之任,未知何所據而雲也?如使奉禮,果爲大君引接之官,則其於朝賀會同之地,固其所也。

    至於私第出入之際,亦使引接於其門,則臣未知其可也。

    祖宗朝設官分職之意,在於王世子,而今反爲大君行禮,則是國家以非禮待大君也。

    伏願殿下,下臣此疏於該曹,使之參考典禮,不失分職之本意,則國家待大君之禮,實得其正,而定名分、嚴上下之道,至此盡矣。

     疏奏,上留中數月。

    至是,下敎曰:「身爲下官,厭苦如此,遞差。

    」 ○吏曹判書李貴,再上疏辭職,上不許。

     7月14日 ○庚戌,摠護使李廷龜、禮曹判書崔鳴吉、山陵都監提調李德泂、具宏、李顯英、觀象監提調張維,會于賓廳,與諸術官商議擇日,斬草、破土,七月二十四日巳時;開金井,九月初七日辰時;穴深十尺;下外梓宮,九月十五日巳時;啓殯,十月初四日癸時;下玄宮,初六日卯時。

     ○上下敎曰:「王子君祿俸,依常時頒給。

    」王子君等,方在喪中,故有此敎。

     7月15日 ○辛亥,行望奠于殯殿,百官陪祭如儀。

     ○冬至使金蓍國,先送譯官,馳啓曰:「上年本國備送銅鍋、鳥銳于登州軍門,以此兵部奉聖旨奬諭,仍賜焰硝。

    且孔、耿兩賊,旣陷登州等諸城,進逼萊州,登州舟艦,盡爲賊有。

    勢窮則必有入海作賊之患」雲。

     7月18日 ○甲寅,憲府啓曰:「該曹以今年稍稔,請遣六道敬差,而因山之役、踏驗之擧,一時竝行,則民間騷屑之弊,有不可勝言,請命停止敬差之行,令各道都事,依前覆審,以除生民一分之弊。

    」上令問于大臣。

    大臣請於京畿一道,令都事覆審,五道則宜依當初啓下施行,上從之。

     ○諫院啓曰:「新進年少之輩,蔑法縱恣。

    昨日三公合坐,磨勘槐院褒貶時,本院官員來言:『兵曹郞官,捉囚槐院下人,事極駭異』雲。

    政府因大臣分付,囚禁該郞陪吏,則不自懲戢,益肆忿怒,反加捶杖於槐院下人,又囚書吏次知,至於五人之多。

    其驕恣顚妄之罪,不可不懲,其時郞廳之主張者,請竝命罷職不敍。

    」上從之。

    郞廳卽黃?、柳碩也。

     7月19日 ○乙卯,吏曹判書李貴出仕。

     ○以高傅川爲掌令,具鳳瑞爲吏曹正郞,樸潢爲吏曹佐郞。

     7月21日 ○丁巳,以張維爲大司憲,樸知誡爲執義,金廵爲掌令,尹孝永、樸安孝爲持平,尹坵爲弘文館副校理。

     7月22日 ○戊午,刑曹判書申景禛,以病陳疏乞遞,上許之。

     ○日本歲遣船來。

    東萊府使以聞。

     7月23日 ○己未,初,禮曹啓曰:「竊見戊申謄錄,則本曹事目中,有三名日箋文、方物,依前例,勿爲擧行之文,而取考《五禮儀》,則別無此語。

    且祖宗朝流來文籍,盡失於兵火中,所謂前例者,未知何所據而言也?竊念節日獻誠,乃臣子事上之禮,至於方物,不過馬匹、皮張、弓箭、甲冑之屬,別無華美之物,仍令封進,恐無不可。

    但賀箋則去其慶祝之言,稱爲慰箋,使臣僚,得盡享上之誠似當。

    」上命議于大臣。

    領相尹昉、左相李廷龜、右相金尙容以爲:「該曹啓辭,實合情禮,依此施行,恐無不可。

    」答曰:「情禮雖或如此,受之亦似未妥,使勿擧行,以除民弊。

    」 ○大司憲張維引避曰:「臣頃於國恤之初,老母病勢苦重,私情切迫,往來救藥,未免經宿私第。

    前日臺官,旣以此引避,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憲府處置以爲:「老母病重,則往來救藥,情理當然,請命出仕。

    」上從之。

     7月25日 ○辛酉,初,椵島留管都督黃龍,聲言進討登州之亂,領兵船,前往旅順口。

    至是,遣其參將于椵島,率軍兵、妻子及沈世魁女以歸。

    沈女卽都督妾也。

    邊臣以聞。

     ○國葬都監啓曰:「考諸謄錄則發引時,誥命、冕服、謚冊、寶及平時尊號冊、寶,皆當盛以彩輿前導,而大行平日,三次尊號玉冊、玉寶與誥命、冕服,兵亂後竝得完存乎?」答曰:「竝皆完存,而所盛樻匣,則太半見失矣。

    」 7月26日 ○壬戌,盜入延陵府院君李好閔家。

    其家在都城南數裡外,有賊突入,刃及於好閔之左臂,其妾以身翼蔽,故得免。

    上聞之,遣內醫視之,令該曹褒賞其妾,仍給米布。

    又命捕盜大將,刻期緝捕。

    憲府以此,請罷左右大將之職,拿問其從事官,答曰:「姑令仍察其任,不卽跟捕,然後論罪。

    」 ○東萊府使洪雴馳啓曰:「倭船出來,則下船宴及上船宴,皆當及期設行,而當此國家卒哭之前,旣曰宴享,則雖不用樂,以衰服設行,事極未安。

    請令該曹定奪。

    」禮曹啓曰:「待隣國之道,與待上國不同,故赴京之行,則烏帽、角帶、黑團領,倭譯之行,則白帽、布裹角帶、白團領,講定以送矣。

    今此倭差,乃島主之所遣,事體又與島主有間,雖以衰服相接,亦無不可,而旣以衰服,則勢難設宴,若不設宴,則又乖敬客之道。

    卒哭前則以白帽、布裹角帶、白團領,略行茶禮,而宴享則給以其需,卒哭後則烏紗帽、烏角帶、無紋黑團領接宴,而不用樂,似或得宜,而旣無可考前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宜依該曹之議,上從之。

     ○以樸鼎賢爲刑曹判書。

     7月27日 ○癸亥,初,禮曹啓曰:「發引已定,儀註今方講定,而考諸《五禮儀》,殿下陪到山陵,而近例則哭送於郊外。

    蓋緣時或可虞,勢或難便,有難膠守定規故也。

    今儀註,依前例磨鍊爲當。

    大臣之意,亦皆如此。

    」上從之。

    至是啓曰:「臣等考見戊申日記,則其時議者皆言,自祖宗朝,哭送於闕門內雲。

    祖宗已行之事,必有深慮。

    太平之日,猶且如此,況後世乎?丁卯之事,出於一時變禮,而當晝動駕,與此又別,似不可援以爲例。

    臣等當初議定,未免率爾,殊極惶恐。

    人主一身,宗社、臣民之所托,固不可輕,而一動一靜,俱爲他日字孫之法,尤不可諉以已定,而不爲之。

    深思審處,請更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頃日該曹之來問也,將丁卯遷陵時近規,而答之矣,今見啓辭,果有意見。

    祖宗朝遠事,雖未能詳知,而竊聞宣廟朝三度國葬時,皆於闕門內哭送。

    今者戊申日記,亦雲例於闕門內哭送。

    蓋以人君犯夜擧動,事體重大故也,請依啓辭施行。

    」上從之。

     ○戶曹啓曰:「法典內,災傷差錯十負以上,守令罷黜,監官、色吏、田夫,全家徙邊,而敬差官若從實打量,則必無一邑無差錯,奚止十負而已哉?許多守令,不可一時黜罷,故覆審時,應罷一二官,以十負以上啓聞,而稱以尤甚差錯,其餘則皆以未滿十負啓聞。

    此乃流來之謬例,而其勢亦不得不然也。

    今者特遣京官於久廢之餘,使之抽出字號,嚴明打量,則不可減其差錯結負之數,以爲守令免罪之地,亦不可一從法典,盡行十負以上守令罷職,監官、色吏、田夫等全家之律,以緻騷擾。

    宜令敬差官等,其所差錯之數,無論多寡,從實現發而論罪,則取道內尤甚若幹官,依法啓聞爲當。

    且新起最多之官,則雖有漏負,而功過相準,且加報之數,視邑大小,參酌多寡,或啓聞、或移文本曹,以憑處置。

    大臣之意,亦以爲然。

    」答曰:「依啓,後勿爲例。

    」 八月 8月1日 ○朔丙寅,國恤初,政院與殯殿都監,因事相詰,請推都監郞廳。

    厥後臺諫以爲:「不當以微細之事,瀆擾於號擗之中,請推承旨。

    」至是,憲府擬律以啓,上以都承旨洪霶主其事,命遞之。

     ○以姜碩期爲都承旨。

     8月3日 ○戊辰,合司啓曰:「臣等竊考禮經,論居喪之節備矣。

    然求其微旨,則以不勝喪爲深慮,不滅性爲至戒,聖人立敎之意,蓋可知矣。

    況帝王一身,爲宗社、神人之主,若徒循匹夫之行,以哀毀爲重,則豈聖人之達孝乎?仰惟殿下,自侍疾之初,日夜焦煎,寢膳失節。

    遭喪以來,已涉三朔,哭泣之哀,蔬水之食,其暗傷榮衛於不知不覺之中者,必有不可勝言者。

    公除之後,從權復膳,乃是國朝通行之制,而今則日月已多。

    伏願聖明,體聖人之深戒,念宗社之爲重,勉抑至情,亟從權制。

    」答曰:「卿等俱以識理之人,何以發此非禮之言耶?設有重病,身在殯側,萬無從權之理。

    況身無所患乎?自恨平昔誠孝,不見信於卿等也。

    」大臣及二品以上,會于賓廳啓曰:「人主一身,上奉宗社,下臨臣民,一日萬幾,酬應至煩,而居、養所移,腸胃之堅脆,氣血之壯強,與閭閻之人,大有不同,故自古帝王居喪之節,不得不與人臣少異,非皆不足於哀慼,勢有所不得已也。

    恭惟我朝家,法甚美,其於喪紀,尤緻謹焉,漢、唐以來,所未有也。

    然於飮食之節,不能仍守匹夫之細行,二十七日之後,例進常膳,豈不以事有輕重、孝有大小,諒陰之制,後世旣不可行,則其勢固難以毀瘠之形,當萬幾之重故也?然惟聖上以出天之孝,遭罔極之變,祭奠必親行,哭泣必盡哀,擧國臣民之所共感歎,而憂悶者也。

    易月之後,所當卽以前例爲請,而仰惟聖上盡禮之心,逈出尋常,不敢以權制之言,遽聞於天聽,遲回悶默,拖過七八日矣。

    似聞近日,聖體羸毀頓甚,已有難支之候雲。

    臣等不卽據例仰請之罪,至此而無所逃矣。

    請自今日爲始,令攸司,備進常膳,以全聖人之大孝。

    」答曰:「卿等俱以識理之賢,出此非禮之言耶?設有重病,身在殯側,萬無從權之理,況身無患者乎?自恨平昔誠孝,不見信於諸卿也。

    」玉堂亦上箚,上竝不從。

    三司、百官及宗室,連啓至十六日,答曰:「過卒哭後,當勉從焉。

    」 ○吏曹判書李貴,陳疏乞遞,上許之。

     ○諫院啓曰:「坡州牧使鄭之經,麤猾貪濁,到任之後,徵斂無藝,民不堪命,請罷職。

    」上從之。

    其後,其子前都事栻,上疏訟冤,政院卻之。

    正言李時楳,以首發其論引避,大司諫李明漢、獻納李景曾、正言鄭雷卿,亦以此引避。

    憲府處置,竝請出仕,仍論之經唆其子呈疏,請削去仕版,上從之。

     8月4日 ○己巳,全羅道討捕使,捕得南原賊餘黨以聞,刑曹請梟示警衆,上從之。

     8月6日 ○辛未,國葬都監啓曰:「以謚冊頭辭撰定事,考諸戊申謄錄,則以孤子嗣王稱之。

    蓋其時,大行大妃在世,隻稱孤子,固也,今則與此有異。

    或以爲當稱孤哀孫,或以爲隻稱哀孫,或以爲當稱孝孫,未知何者爲是。

    諸侯之禮,與士夫不同,戊申之稱孤子,亦未知眞有所據,而亂後謄錄可據者,隻此而已。

    成廟朝貞熹王後之喪,與今日恰相似。

    若考實錄,可以知之,而爲此數字,至考實錄,亦似重難,請議大臣。

    」大臣以爲:「考見成廟朝實錄,則可知前例,而實錄考出,必須擇日、備員,亦似重難。

    臣等之意,稱以『孝孫嗣王』似當。

    」上從之。

    翌日禮曹又啓曰:「臣等竊考《東文選》,文宗哀冊,稱孝孫嗣王;貞熹王後哀冊,稱哀孫主上殿下。

    以此觀之,稱哀與稱孝,俱有古例,而哀冊措語,乃詞臣所稱;謚冊頭辭,乃殿下自稱,不無間隔,而參以《家禮》,初喪稱孝,或似未妥。

    況哀孫之稱,已有前據,則前頭謚冊頭辭及三年內魂殿、山陵祝文,竝稱哀孫,似合於禮,而旣經大臣定奪,臣曹不敢擅便。

    敢稟。

    」上允之。

     ○以張維爲吏曹判書,金壽賢爲大司憲。

     8月8日 ○癸酉,誅強盜孔應信、趙希齡、任俊己、全貴生等。

    卽行劫於李好閔家者也。

     8月11日 ○丙子,禮曹啓曰:「大行大王大妃議謚時,依庚子謄錄,隻先上謚號,而徽號則留待祔廟之日矣。

    議者多以爲:『庚子之隻先上謚號,以其內喪在先故也。

    今日之事,與此自別,徽號一時議定爲當』雲,此言果有所見。

    大臣之意亦如此,請命招大臣及政府、館閣堂上、六曹從二品以上會議。

    」上從之。

    於是,大臣以下會于賓廳,議上謚號曰,光淑莊定。

     ○開城府大雷電以風,雨雹交下。

     8月12日 ○丁醜,憲府啓曰:「槐院之選,必取年少聰敏者,其意有在。

    今此謁聖榜,不無可合之人,而本院圈點時,不循公議,任意低昻,不取一人,使流來舊規,一朝廢墜,無謂甚矣。

    請行首掌務官,竝命罷職。

    」答曰:「推考。

    」 8月14日 ○己卯,國葬都監啓曰:「竊考祖宗朝故例,貞熹王後陵,與大王陵異壠,而通謂之光陵,故金宗直所撰貞熹王後哀冊中,以光陵稱之。

    今者大行陵,旣定於穆陵之內,通號三陵爲穆陵,而丁字閣亦將合設,則惠陵之號,不當仍存哀冊中,惠陵二字改之爲當。

    」上從之。

     8月17日 ○壬午,是時,上有未寧之候。

    左議政李廷龜、右議政金尙容啓曰:「近來,頗聞自上有不安節之候。

    外間傳說,雖未的信,必有所聞之地矣。

    昨見藥房發落,則斷然以爲誤聞。

    臣等竊揣聖意,必以庭臣方有所請,故嫌於言病,而強爲隱諱耳。

    緣臣等從權之請,竝與藥療而不許,則區區籲呼之誠,非徒無益,而反有損矣。

    卒哭尙隔三朔,聖候支遣,十分可慮。

    然而百僚盈庭,一向強聒,反恐益傷聖心,故今姑停止,至於藥療一事,本無妨於禮制,尤不可一日緩忽。

    伏願聖明,深思諱疾之戒,將近日聖候,明下藥房,以爲議藥將護之地。

    」答曰:「所患雖不至大段,而卿等之憂慮至此,當問於醫官,服藥焉。

    」 8月19日 ○甲申,執義樸知誡承召而來,陳疏辭免,上慰諭不許。

     8月21日 ○丙戌,禮曹啓曰:「《五禮儀》請謚時,隻於宗廟各室,行單獻禮,兼陳告辭,永寧殿則無行禮之事,而戊申謄錄中,永寧殿竝有告文之規,故依謄錄啓下,而竊更思之,宗廟則設祭緻告,永寧殿則隻爲告文,事理未妥。

    戊申謄錄,出於一時義起,有難盡信,恐不如一依《五禮儀》,隻告宗廟之爲宜。

    」上從之。

     ○禮曹啓曰:「《儀禮》經傳,乃禮書之本,而壬辰亂後,絶無開刊之處,玉堂隻有亂秩十餘卷,閭閻士夫家,亦無藏置處,獨知事鄭經世家有之雲。

    請令慶尙監司,開刊頒布。

    」上從之。

     8月23日 ○戊子,以鄭沇爲正言。

     8月24日 ○己醜,藥房請於自上鍼灸時,提調以下,竝令入侍,上答曰:「廬次狹窄,玄明門內入來待候可矣。

    」都承旨姜碩期,請與史官,依例入侍,如不得已,則進入於廬次戶外,上不從。

     8月25日 ○庚寅,大臣率百官啓曰:「昨者臣昉等登對,仰瞻天顔,則玉色深墨,肌膚消削。

    臣等驚憂悶迫,不知所出。

    聖上春秋鼎盛,神貌充榮,而一朝羸瘁,必中氣積傷,不自覺其至於此也。

    況自汗、惡寒之症,雖似少減,偏虛麻木之候,見發於外,此非尋常外感之比。

    苟不治其本,雖良醫,亦無以施其術,請亟從權制。

    」答曰:「居喪瘦瘠,乃是常事。

    卿等不念前言,今又瀆擾,心甚怪歎。

    」合司及政院、玉堂,亦請亟從權制,上竝不從。

     ○以鄭百昌爲大司諫,崔惠吉爲司諫,金德承爲掌令,金坽爲獻納。

     8月27日 ○壬辰,大臣率百官庭請,三司連日陳啓,竝請從權,上答以勉從,而素食如前。

     ○江原道襄陽等邑大水。

    道臣以渰死者啓聞,令本道擧行恤典。

     8月30日 ○乙未,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以上倚廬中違豫,自鄕入來問安,答曰:「灸藥皆似有效,卿勿慮念。

    且孤竊欲相見,須留一月,以副至望。

    」仍下敎于政院曰:「李領府事處,令該曹賜米饌。

    」元翼仍問安于中殿、世子宮。

     九月 9月1日 ○朔丙申,日食。

     ○禮曹啓曰:「《五禮儀》:『冊寶奉入時,工曹判書以冊寶詣闕,承旨傳受以入』雲,而別無變着吉服之語。

    庚子謄錄,則都監提調一員,率該掌郞廳與工曹判書,一齊陪進,而服色則用黑團領、烏角帶雲。

    臣等以爲,庚子謄錄,未察《五禮儀》本意者也。

    蓋奉入冊寶者,所以備禦覽而已,與行禮時不同,故《五禮儀》,奉入冊寶時,不言服色,及至請謚日,領議政以下,常服、黑角帶,詣闕行禮雲。

    禮文本意,各有所在,恐不當以一時意見,容易改之也。

    至於《五禮儀》稱工曹判書者,祖宗朝凡冊寶,皆自工曹造作,而初不別設都監故也。

    今則別設都監,而工曹少無幹涉,今之都監提調,卽古之工曹判書也。

    此等處,恐不必太拘,明日奉入冊寶時,隻令都監提調一員、郞廳及諸執事,以所着衰服,奉進爲當。

    」上從之。

     9月2日 ○丁酉,大臣及六卿啓曰:「頃日廷臣援據禮經,血誠籲呼,幸蒙勉從之敎,大小人情,鹹懷喜幸,已令尙食,供以常膳。

    意謂聖上,已自知證候之危重,而深察臣民之至情,王言一出,萬無可疑,乃聞殿下前日之敎,不出於眞實,而自內進素膳如前雲。

    夫臣等之請,以例則祖宗之所已行,以禮則聖人之所嘗言,揆以義理,少無所妨,人情所同,誰曰不然?況王者之言,群聽所屬,百僚庭請,事體亦重,何可陽許,而實不行,以自取必至之憂乎?伏願聖明,深思事理輕重之所在,以踐言、謹疾爲務,允副臣民之望。

    」上曰:「旣已從權,卿等勿信虛言。

    」 9月3日 ○戊戌,以李敬輿爲副提學,趙緯韓爲承旨,李景曾爲副校理。

     9月5日 ○庚子,上謚號于大行大妃。

    〈前三日,都監以冊寶詣闕,承旨傳受以入。

    前一日,領議政以下變服,具黑團領,俱集朝堂入就位,內侍奉謚冊寶出閤,授承旨,承旨跪授領議政,詣宗廟,行請謚禮訖,還詣殯殿。

    領議政跪奉冊寶,權置於幄次,退歸本司齋宿。

    是日,行上謚禮如儀。

    〉謚冊文曰: 維崇禎五年歲次壬申九月朔初五日,哀孫嗣王臣〈諱。

    〉謹拜稽首上言。

    竊以,失我慈覆,已迫卽遠之期;稽諸舊章,敢擧崇終之典。

    名因行美,情與禮隆。

    恭惟昭聖貞懿明烈大王大妃殿下,質稟柔閑,儀全淑善。

    祥呈沙麓,早占聖女之興;詠播河洲,密贊皇祖之治。

    不謂戕恩之變,遽生積猜之餘。

    牡鑰西宮,驚歲月之屢換;栫棘孤島,慘稚兒之無辜。

    賴天道之好還,緻坤位之復正。

    扶危撥難,豈小子之敢當?履險居貞,寔神明之所佑。

    殫一國以爲養,未足稱於誠心;祝萬壽之無疆,期永承於懿訓。

    雲胡昊天之降割,奄見仙馭之上昇?閟音容於玄堂,永懷靡及;閱平素於彤管,內則在玆。

    四字爲稱,曷能形容於盛德?壹惠是節,蓋遵祖宗之恒規。

    縟儀將陳,哀情自倍。

    謹遣臣議政府領議政尹昉,奉冊寶,上尊號曰,光淑莊定;尊謚曰仁穆。

    尙垂靈鑑,俯諒微忱。

    玉檢、金繩,昭休光於泉壤;竹苞松茂,畀景福於雲仍。

    嗚呼,哀哉!謹言。

    藝文提學崔鳴吉之詞也。

     ○執義樸知誡陳疏乞遞,上不許。

     9月6日 ○辛醜,藥房啓曰:「臣等竊念,殿下今日所患,內傷爲主??。

    凡內傷之??,肌表不密,乍觸風寒,則輒有惡寒、發熱之候。

    況連日艾灸,而遽參於朔奠之時,聖候之添傷,固無足怪。

    人之爲病,莫重於內傷,亦莫重於再感;鍼灸所忌,莫甚於觸風,亦莫甚於哭泣。

    犯此二忌,內外俱傷,轉成再感之症,漸至委頓,猶不欲使外廷聞之。

    殿下雖欲諱疾,臣等亦有所聞,決知其不虛,請令醫官入診,以爲及時治療之地。

    」上不許。

    大臣率百官啓曰:「臣等伏見藥房啓辭,始聞聖上又有再感之證,幾至委頓雲。

    此固臣等之所已料,而憂之者。

    殿下遭恤以來,廷臣之請,今已三至矣。

    伏願聖明,自量氣力,參考聖訓,毋循匹夫之節,而忽宗社之重,毋執先定之志,而失誠信之道,實踐前日之敎,以救旣痼之證,乃臣民之幸,而國家之福也。

    」答曰:「旣已勉許,卿等更勿緻疑。

    」兩司及玉堂亦皆爭之,上不從。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上箚曰: 帝王一身,係宗社國家之重,將護調攝,不可不愼。

    伏聞聖體未寧,專由於脾胃之傷敗。

    倚廬以後,今已四箇月,尙不允從權之請,祖宗朝以來,未有如此之時。

    殿下誠孝之極全,不揆事體之輕重。

    伏惟殿下之身,宗社所屬,神人所依,何可下同於匹夫?臣老衰已甚,雖不得躬詣於諸臣伏閤之列,而下情則不能自抑,敢此仰瀆。

     答曰:「別無危症,卿勿過慮。

    」 9月7日 ○壬寅,領議政尹昉、領敦寧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延平府院君李貴,詣武德門內,請入對,上曰:「欲引見,而廳事狹窄,當於卒哭後見之。

    」尹昉乃請曰:「廳事狹窄,雖不能皆得入侍,隻臣一人,切願入對。

    」答曰:「諸大臣來詣,而隻見一人,事理不可,玆未見之。

    」又請曰:「臣等不勝悶迫,累次仰稟,而終未蒙允許,不勝惶悶。

    無已則欲進滋味,詳知進禦而退矣。

    」答曰:「旣已進禦矣。

    卿等久坐冷地,殊甚未安,退去。

    」 9月9日 ○甲辰,領議政尹昉、領敦寧吳允謙、右議政金尙容、延平府院君李貴,又詣武德門內啓曰:「頃日庭請時,聖明以允從爲敎,而尙無從權之實,非徒閭閻之人皆知之,臣等亦明知之。

    切願入對,一望天顔,面稟證候之輕重加減,敢詣紫極門內矣。

    」尹昉、金尙容、李貴,仍詣紫極門內,吳允謙辭以原任,仍留紫極門外。

    上曰:「苟可見之,則頃日請對時,豈不得見之乎?予別無所患,其勿過慮。

    」又請曰:「臣等誠意淺薄,尙未回天。

    頃日請對時,日氣太早,故不敢強請,今日則陽氣發舒,切願入對。

    」答曰:「卿等久坐冷地,於心未安。

    從當相見,今姑退去。

    」貴請曰:「古人有排闥直入者。

    臣等竊願效此,而惶恐不敢,敢此更稟。

    」上又不許。

    貴謂領、右相曰:「上候危重,則豈暇拘於禮制乎?」昉、尙容曰:「延平則以元勳,與吾等似別,何不排闥直入乎?」貴曰:「若終未蒙許,則欲排入矣。

    」仍又請入對,上終不許。

     ○禮曹啓曰:「靈寢朝謁一款,不載於《五禮儀》,而謄錄亦無可據前例,故事目中,初不講定,而今見玉堂箚辭,實合情禮。

    事有未安,何憚追改?但前無此例,事涉義起,宜議于大臣。

    」尹昉以爲:「喪禮節目,皆象生時,乃孝子不死其親之意,則朝謁一禮,誠不可以小節而廢之。

    儒臣之言,實合情禮。

    但初未講定,以至今日,則上謚之禮已過,卽遠之期已近,而追復初喪未遑之禮,亦似未妥。

    」金尙容以爲:「儒臣所見,允合情禮。

    但自前不行,必有其意,旣無考據,今難輕議。

    」上從之。

     9月10日 ○乙巳,執義樸知誡又上疏辭職,答曰:「省疏具悉。

    孤甚缺然。

    爾之固辭至此,本職則許遞矣,其勿下去,須察司業之任。

    」 9月11日 ○丙午,藥房欲進滋味,又請入對,上終不許。

     ○以韓必遠爲執義,崔惠吉爲校理,李景仁爲司諫。

     9月12日 ○丁未,延平府院君李貴,詣武德門內,三請入對,答曰:「強請如此,待暄暖,卿可獨來。

    」 9月13日 ○戊申,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曰: 朋黨之禍,終必至於亡人之國。

    臣請盡言之。

    先正臣李珥,遭逢宣祖,可謂千載一時,而中年眷遇益隆。

    目見朋黨之兆,始起於沈義謙、金孝元,而兩人之親舊,各主私見,互相扶抑,將有不靖之端。

    李珥與相臣盧守愼相議,請皆補外。

    自珥沒後,黨議日盛,反以調和鎭定之人,書名黨籍,慢侮醜詆,不遺餘力。

    是時,趙憲以李珥門人,抗章救李珥、成渾,而忠憤所激,未免有失中之言,有違於亡師李珥之本意。

    臣與一二同志,搆一疏,先陳亡師公正之論,次破趙憲落於一邊之說,則宣祖覽此疏,以李珥爲萬世公論。

    此疏一出,擧世之或疑李珥涉於黨論者,痛釋其惑,到今鹹以李珥爲百代之儒宗。

    人心之不誣,據此可知。

    迄至于今,聖明方欲打破朋黨,以緻和平之治,甚盛意也。

    但黨論之弊,垂五十年,祖、子、孫所聞見,彼此各異,非一朝一夕之故,誘之而不可開,威之而不可解,誠可痛也。

    宣祖得一李珥,欲破黨論,有志未就,而天奪之速,豈天未欲平治我東耶?噫!其人雖死,其言尙在。

    若以其人爲不可用則已,如其可用,則其言之用不用,實關國家之存亡,故敢以臣伸冤亡師,印疏四部冒進。

    倘賜乙覽,因其言而想其人,想其人而行其道,則亡師李珥,雖在九泉之下,而實見用於聖明之世矣。

    伏願聖明,以此疏頒布中外,俾知先賢無偏無黨之心,百世之下,有所矜式,而興起焉,則不特士林之幸,抑亦國家之福也。

     禮曹覆啓曰: 「東西之釁,始於沈、金。

    沈之斥金則曰:『交遊不謹。

    』此固實跡也;金之斥沈則曰:『外戚幹政。

    』此亦實狀也。

    始焉迷方,後乃礪節,則固爲古人之所許;跡雖戚裡,功在士類,則亦非君子之所拒,而前輩右沈,指金爲內挾私憾;後輩右金,指沈爲憑托宮禁。

    皆不可謂眞有是事,則此李珥兩是、兩非之論,所以發也。

    唯其沈寡與,而金多助,躁進之輩,往往不究其實,爭爲過情之論,以投時好,而前輩中有淸名者,皆不見容,則李珥之力救,反覆論難,乃欲以調其偏重之勢,而同歸於協恭之地,而反爲後輩所疑,轉輾相激,乃以沽名、誤國等語爲罪目,一國共起而攻之。

    當此之時,與珥親切者,視爲禍胎,斂跡畏避之不暇,獨李貴痛先師之受誣,忘一身之利害,投進萬言疏,救以暴白李珥之心事,而重觸時諱,謗說喧囂,雖平日尊慕者,動於浮議,莫不指貴爲怪鬼。

    幸賴宣祖大王洞見事迹,謂爲萬世公論,而斥珥之言,始不入矣。

    向非李貴之力辨,宣祖之明斷,則珥之一生愛君、憂國之心,終不免誤國之名,而朝家與奪之乖舛,有不可言者。

    李貴一疏之功,亦不可謂小矣。

    珥之歿,今已五十餘年,公論自明,人未嘗不謂之儒林之宗,也則尙奚藉於貴之疏也?顧其時往來書劄,多不載於文集中,後生晩進,或未逮於見聞,頒布之請,意固有在,而官頒私稿,似涉未妥。

    請以闆本之在湖南者,印遺於士夫間,使之傳看,事甚穩便,其於世道,亦不爲無益。

     上從之。

     ○諫院啓曰:「完豐府院君李曙之子,前主簿敏白,以木椎椎殺其父之奴兩人,其父母至於號哭,而不得救。

    家法、國法,豈容如是?請命削去仕版。

    」答曰:「所犯甚重,拿鞫定罪。

    」 9月14日 ○己酉,大司憲金壽賢,以病陳疏乞遞,上許之。

     9月15日 ○庚戌,行大行大妃殿望奠。

    百官陪祭如儀。

     ○以鄭經世爲大司憲。

     9月17日 ○壬子,藥房再請移禦溫室,上曰:「服藥調治則久當見瘳,卿勿過慮。

    」 ○政院以上方違豫,有妨於酬應,請不緊公事,限差復間勿入,上以累日遲滯,則必有民弊,竝令捧入。

     ○胡譯權仁祿,自虜中,持汗書還。

    其書曰: 會寧逃民,原係約和前事,然我兩國,原無釁隙,原無兵戈,誠和睦與國也。

    其後貴國,助兵南朝,侵淩我國,我何嘗先啓其釁?此事乃貴國所諱者,而豈意尙言及耶? 又雲: 自差庫兒乂之先,置而不索,其後逃者査送,此言誠有之。

    向因貴國容毛文龍在彼,蹂躙我邊陲,招納我亡命,我蓄怒積憤。

    以故,兵及貴國,擄掠人民。

    後許置而不索者,乃貴國逃民,豈曾言我國金人骨肉連屬者,置而不索乎? 又雲: 北邊地苦寒,民無生業,喫瞿麥、衣狗皮,不與交易,終緻空回。

    先日兀剌汗、蔔占台,搶掠貴地,後來講和,年年進貢,月月開市,牛布諸物,無所不有,我極東住民,亦常相與交易。

    何與伊通市者偏有,與我通市者偏無耶?王意,無乃謂「耕種牛隻市之,而我國得以足食,精細貨物市之,而我國得以足用。

    」嫉之而故靳之耶?予仗皇天福庇,西夷來附,其國本蕃息之區,牛馬諸畜,業已足用。

    且我國牛隻,亦自蕃息,豈止貴國牛隻生育,而我國牛隻不生育耶?未知市之前,我國何嘗不以牛耕耶?但我兩國,旣相和好,彼此交易,通其有無,盡忘間隙,欲享太平,豈專賴貴國衣食之也?書中來意,率多強辯飾非,不循道義,朦朧支吾,務工口吻,予欲與王角舌,有何底止?王宜從公自揣,有理者折服、遜讓可也。

    若徒事筆舌,予亦艱于應答矣。

    近聞修築樓臺城垣,自古來,不知險足恃耶,德足恃耶?諒王自明知也。

    若不修德而睦隣,雖秦皇萬裡長城,竟何益哉?祗足以資後來之他人耳。

     ○流星出張星下,入巽方。

     9月18日 ○癸醜,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上箚曰: 臣老耄已極,入地之日已迫。

    聞上體未寧,曳載而來,欲一問安而歸,不意有仍留之命。

    近來元氣衰削,日甚一日,深恐死於道路之中也,情勢悶切,不得不退去。

    抑臣前頭在世,未蔔今明,倘得一瞻天日,而歸死丘壠,則死無所恨,而調攝中,不曾引接臣隣,臣不敢請也 上曰:「卿須更留十餘日,以副孤哀願見之意。

    」仍遣內醫視疾。

     ○延平府院君李貴,詣武德門內啓曰:「聖候違豫,至於六十日之久,而爲臣子者,不知症候輕重,而彷徨於外。

    窓戶雖不能開閉,臣願進窓外,得聞玉音耳。

    」答曰:「窓外引接,於禮不可,故不得允許矣。

    若加調治,則或得差歇,明明日來詣,則當見之。

    」貴曰:「聖敎至此,臣當退而待之矣。

    」 ○流星出織女星下,入室星上,又出參星上,入北河星下。

     9月19日 ○甲寅,流李敏白於康津。

    上以李敏白供辭,有議處之敎。

    禁府覆啓曰:「當初臺諫啓辭主意,則專在於擅殺其父之奴。

    敏白供辭,則承其父命,監治有罪之奴,而隻用笞杖,渠皆病死雲。

    果如供辭,則敏白之罪,似非大段,而至於父母號哭,而不得救之之言,若出於風聞,則未承服前,亦難成罪。

    」答曰:「無子之人,不得已而後,擇於諸族,養爲己子。

    其意望,豈特在於守家、行祭而已哉?凡人於父母生時,雖恭爲子職,及其沒也,違改父道者頗多。

    若或不順於生前,則死後可知。

    敏白之笞其兩奴,雖曰出於父命,至於俱斃,實涉可疑。

    且隻用笞杖之說,亦甚不實。

    所當從重論斷,以爲惡人之戒,而今若誅戮,則必大傷其養父之懷,今姑決杖定配。

    」於是,杖一百、流三千裡。

    大司諫鄭百昌、司諫李景仁、正言柳昌文,以李敏白供辭,有臺諫欺罔之語,遂皆引避,答曰:「勿辭。

    」諫院請竝出仕,上從之。

     ○虹見艮方。

     ○知中樞府事鄭應聖上疏曰: 江都,卽京城之保障。

    脫有虜賊長驅之患,則舟楫不備,何策可濟?請依前規,復立京江舟師,定一武將,整頓待變,則必無蒼黃顚倒之事。

    且以京畿水使,稱統禦之號,兼制公淸、黃海舟師,則可能相須而濟矣。

    且使臣朝天之行,例用船二三艘,而一番往來之後,便置於西路。

    今後以其船,盡隷於江都,則兵船之數,自然歲增矣。

     備局覆啓曰:「赴京之船,必皆屢度駕海,雖移隷江都,似難合用。

    京江舟師之設,始於宣廟朝,而往在己未,增益其制,反正之後,旣盡革罷。

    今若復設,必大用民力,有難輕議。

    以京畿水使,稱以統禦,兼制兩道舟師雲者,果似便當。

    花梁、草芝、濟物、永宗四浦,則雖不得撤移江都,宜趁風和,待變於江都,而風高則罷還。

    」答曰:「依啓。

    赴京船亦令移隷於江都。

    」 9月20日 ○乙卯,李貴又詣武德門內,請對,上使之獨入。

    承旨金南重啓曰:「承旨、史官不得入侍,揆諸事體,殊極未安。

    請依例入侍。

    」答曰:「房舍隻一間,故無坐處矣。

    」承旨又啓曰:「旣許入對,則房舍雖狹,而承旨、史官,安得不入?」答曰:「來詣窓外無妨。

    」承旨、史官,遂詣窓外。

    貴進曰:「上候違豫已久,而廷臣不知輕重,俱切悶鬱。

    臣之累請入對,極知其未安,而情不能自已。

    今幸得覩天顔,不知所達。

    」仍涕泣,上曰:「卿累請入對,必久坐冷地,得無所傷乎?」對曰:「臣之至情,唯願面稟玉候之輕重,臣身之緻傷,何暇顧也?自上頃遭啓運宮之喪,春秋鼎盛,故終始守喪,得保無虞,今則氣候比前頓異,若過哀緻傷,不能支保,則非終孝之道也。

    頃日廷臣之請從權制也,自上執喪太過,辭意懇切,孰不感歎?但脾胃之症,必須從權然後,可得調治。

    」上曰:「予病不至大段,而群下特未入見,故憂之太過。

    卿今入見,予果有大段疾痛處乎?」貴曰:「元氣已敗,外邪易入,暫觸風寒,輒緻重傷,而瘦黑太甚,豈非大段可憂乎?卒哭前雖不從權,必須以酪粥,漸加調養。

    」上曰:「卿懇至此,酪粥則當進禦矣。

    」上命承旨入,南重進曰:「不緊公事,則恐妨調攝,或留院、或還出給矣。

    」上曰:「若然則必有積滯之患。

    文書出入,固無大害矣。

    」仍罷黜。

     9月21日 ○丙辰,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上箚告歸,答曰:「省箚具悉。

    心甚缺然。

    卿其安心,勿爲惶恐。

    」 9月22日 ○丁巳,知中樞府事鄭經世在尙州,以不得奔赴國喪,陳疏乞遞,上許之。

     ○東萊府使洪雴馳啓曰:「客人接待,不可遲延。

    該曹文移,久未下來,不得已以衰服相接,宴需則給於所館處矣。

    今見該曹文移,所當一依朝廷指揮,而臣意以爲,國喪變服之擧,誠極重大。

    必所重在彼,而有所壓屈然後,方可變服。

    島主之於我國,自稱東藩,何可以此而變服乎?至於邊不擧哀,乃是《五禮儀》小註,而其意,必以與敵相對之時,國有大喪,則恐有意外之變,故諱其喪也。

    今此倭人,旣已納款於我國,送使絡繹,則雖欲諱之,有不可得,前頭卒哭,隻隔一月,此時變服,尤涉未安。

    且卒哭後,遽變衰爲黑,則倭人不知爲渠等變服,而便謂我國喪制,止於此而已。

    請令該曹,更加定奪。

    」禮曹覆啓以爲:「洪雴之言,果極有理。

    請更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然,上從之。

     ○吏曹佐郞樸潢,前爲靈光縣監時,上疏言沿海諸邑之弊,上下備局議之。

    覆啓曰:「自古富國之道,多賴於魚鹽,而皆度支主之。

    近來衙門漸多,弊端日增,貽害於民,無益於國。

    議政府、忠勳府、耆老所、敦寧府,量給魚船,非今日所宜。

    訓鍊都監旣有屯田,不必又專魚利,竝革之爲當。

    成均館則多士所在,例納魚稅,雖不可廢,而亦勿別遣差人,令該曹量其一年應入之數,定式分給宜當。

    諸道管餉使,乃丁卯以後所設,減去亦當。

    內需司所屬魚鹽,其來已久,固不可廢,但差官下去時,必持該曹公文,而諸宮家別差,因此作弊,誠極可惡。

    請査覈治罪。

    」答曰:「依啓。

    議政府以下各衙門魚船,一朝革罷,殊未妥當。

    成均館例納魚稅,亦不宜自本曹幹預,此數款則勿施。

    訓局魚船,則詳察本局物力以處,各道監、兵、水使取魚爲利之事,則另加嚴禁,以除漁人之弊。

    」備局又啓曰:「魚船之分屬各衙門者,乃是太平時事也。

    壬辰之後,宣廟皆令革罷,而頃在昏朝,盡許復設,各衙門委差,托以上司,害及鷄豚,當今可革之弊,莫切於此。

    各衙門魚船,雖曰分屬,而先朝旣已革罷,宜令該曹,定式分給。

    訓局魚船,亦無軍兵給饌之事,不過販賣取利而已。

    民怨甚多,竝一體革罷爲當。

    」上從之。

     9月23日 ○戊午,雨雹。

     ○禮曹啓曰:「下玄宮時望哭之禮,不載於《五禮儀》,宣祖朝仁順王後之喪,特爲下問大臣,始有此禮,而未知行禮於某處。

    以庚午遷陵時近例言之,則今亦當於崇政殿階上行禮,而聖候違豫已久,勢難出外。

    臣等之意,殿下宜行禮於廬次前庭,而百官則行禮於延光門外。

    」上從之。

     ○夜五更,月犯軒轅第四星。

     9月24日 ○己未,遞副護軍金尙憲兼帶職名。

    初,尙憲論事,多忤上旨,上不悅,除拜之際,辭旨之下,每示不平之意。

    尙憲遂退歸楊州地,絶意仕宦,辭以病,請免兼帶世子右副賓客、同知成均館事,上竝遞改,搢紳莫不嗟惜。

     ○夜五更,流星出昴星上,入西方。

     9月25日 ○庚申,禮曹啓曰:「《五禮儀》,喪祭之禮殿下主之,而末端又有攝事儀一條,而初獻、亞獻,以一品官爲之。

    蓋臨時,殿下或有事故,則使臣僚攝行,亦一道也。

    今者玉候久愆,自初虞至卒哭,八次親祭,恐不可必,則攝事儀註,不可不依例磨鍊入啓矣。

    但念攝事時,王世子參祭與否,殊難斷定。

    蓋殿下疾未祭,而王世子行初獻,則不無主祭之嫌,因此不參,則亦於情禮有違,二者之間,未知的從,請議大臣。

    」領議政尹昉、左議政李廷龜以爲:「聖候方在疾病中,虞、卒哭之祭,決難盡行,臣僚攝行,自有定例。

    王世子則凡於廟享及喪祭,本無代攝之禮,蓋嫌於主祭也。

    情雖似欠,禮非經據,恐難輕議,伏惟上裁。

    」右議政金尙容以爲:「虞祭、卒哭時,上候若未盡平復,則世子攝行初獻,揆之情禮,恐無不可。

    若避主祭之嫌,而世子亦不得參焉,則其於禮,未知如何,而於情似爲未安。

    然事係變禮,臣昧於禮學,不敢輕議。

    」上從領、左相議。

    禮曹又啓曰:「於臣等之心,終有所不能無疑者。

    《五禮儀》,詳於大王喪,而略於內喪。

    其初喪成服前,稱王世子者,未及嗣位故也。

    嗣位以後,隻稱殿下及大君以下者,世子纔已嗣位,元孫未及冊封,則其不言世子,勢所然也。

    至於今日之事,非制禮者所能預料,則攝事儀不言世子,亦無足怪,而四享大祭攝事之禮,又與三年內虞、卒哭祭,頗相不同。

    今欲引以爲例,恐未爲十分穩怗,而求之禮經,亦無明白可據處。

    但以士大夫喪禮言之,虞、卒哭祭,五服之親,各以其服入哭,乃情禮之所不已。

    諸侯之禮,雖似有別,求諸情理,夫豈相遠?況祭文,當稱謹遣世子某,則恐不必以嫌於主祭爲疑。

    臣等俱以懜學,當此送終大禮,旣不能廣考經傳,又不能愼思審問,緻有未盡之事,則其罪尤大,故凡有所疑,不得不反復陳稟。

    令儒臣,更爲博考,稟處何如?」上曰:「自有前例,不必更議。

    」 9月26日 ○辛酉,上下敎于政院曰:「不緊雜公事及凡幹疏答,依前例,自明日勿爲捧入。

    」發引迫近,故有此敎也。

     9月27日 ○壬戌,秋信使樸蘭英,自虜中還到義州,馳啓曰:「臣入接館所留數日,臣言于龍骨大曰:『入來已有日,而國書、禮單,尙未進呈,使臣亦有數款約定事,而皆不得通。

    』龍骨大等曰:『所謂約定者,何事?』臣答雲:『往年賊隷洪大雄,自稱以前朝官,爾必信之,可笑、可慮。

    其後安州通引金士一、士海等,去庚午年,投入爾國,尙不綁送,兩國相信之義安在?事當捉送,以解兩國之疑,此其一也。

    自黑雲龍之走還天朝,天朝物貨,絶不出來,我國他無可得之路。

    若爾國不知如此事情,而以開市出來,則勢將空還。

    必待天朝物貨出來然後,可以開市,此其二也。

    兩國相好,事同一家。

    凡文字、言語,不可不相通,故爾國行用飜書,將欲傳習於譯官,願得其本書,此其三也。

    天下之惡,一也,人所共憤。

    往年穩城居梁嗣福,陰結作罪定配之人,使其子繼賢,通兇書於金國,謀反現露,旣已伏誅,而繼賢得保首領,尙在金國。

    理宜捉送,此其四也。

    』骨大等曰:『當回告汗前』雲。

    俄而來傳汗意曰:『近日有故,不得出坐,隻國書捧來』雲。

    臣以親傳之意,再三爭之,而終不許聽。

    不得已傳授國書後,禮單則留而不受。

    龍骨大、滿月介、馬夫大、仲男等,俄而又來曰:『卽者論議已定,滿月介與使臣同往,持奠物弔祭,使所道裡、骨者等,齎答書追送,更定約條矣。

    禮單則不以爲少,而但指我爲貪財,故不得受之』雲。

    龍骨大等又以汗意來傳曰:『朝鮮以父母待南朝,故南朝使臣出去時,朝鮮大小官,皆下馬相接。

    我國之於朝鮮,是兄弟之國,彼此使臣往來時,不過馬上相揖以接而已,我差往來時,一路四大官,不爲出接雲。

    今後又如是,則我差當自還來,此意啓達。

    』雲,臣答雲:『我國本無如此之禮。

    爾國所聞,誠爲誤矣』雲。

    滿月介以弔祭事,與臣偕來矣。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聞秋信使狀啓辭緣,後來差胡等出來時,本道監、兵使,黃海兵使、開城留守等四大官,皆令出城迎接,援以華使例雲。

    奴賊之意,實在渝盟,今雖從之,又加一層,必至於生釁而後已。

    況安、黃兩兵使,皆是守城將,其不可輕身出接。

    請令備邊司急急議處。

    」備局覆啓曰:「我使之之彼,彼亦馬上相迎,則四大官遣其佐貳官,出城相迎,在我別無卑屈之事。

    今此滿月介之行爲始,依此爲之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今此樸蘭英之行,贖還之價,彼以不從義州折價,則還爲持去雲雲。

    樸蘭英所當還爲持來,而不爲力爭,惟其言而莫之違。

    日後義州開市,亦必有援此,恐嚇減定之事,已爲駭愕,而不受汗答書,徑先出來,其奉使不稱之罪大矣。

    待金差回還,拿鞫定罪宜當。

    至於狀啓中數款說話,亦待金差之來,宜更議以定。

    」上從之。

    備邊司又啓曰:「殊俗慕效禮義,專差來祭,其意可嘉。

    令句管所各別優待,其祭禮節目,則待金差入來,宜更議定。

    」上從之。

     9月28日 ○癸亥,藥房啓請,發引哭辭時,行禮於廬次前庭,虞祭亦依《五禮儀》攝事儀,施行,上曰:「症候幾盡差復,卿等勿爲慮念。

    」 ○以睦大欽爲工曹參議。

    大欽曾在昏朝,參於廢母後庭請。

    以是爲世所疵。

    沈演爲弘文館校理。

    演素多宦慾,謟媚爲事。

    曾於昏朝,未及登第,而趨附權門,識者鄙之。

     9月29日 ○甲子,左議政李廷龜、右議政金尙容會于賓廳,啓請依藥房啓辭,發引時行禮於廬次前庭,虞祭亦依《五禮儀》攝事儀,施行,上曰:「永辭之禮,決不可行於內庭,卿等須勿煩瀆。

    且虞祭攝行事,發引過後,當觀氣力而處之。

    」政院亦以此意啓請之,答曰:「孤意已諭于大臣矣。

    」 ○流星出軒轅星。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醜,兩司合啓曰:「因山旣蔔,仙寢將閟。

    凡在臣民,擧切如喪之慟,況以聖上出天之孝,攀號罔極,庸有窮已?但念聖上違豫,已踰數月。

    今則內外俱傷,遂至危重,密室之內,猶置爐火,則豈可觸犯風霜,冒夜勞動乎?哭辭之禮,誠不可廢,而廬次在於殯側至近之地,行之於此,與外庭有何輕重之別乎?揆之情禮,少無欠缺。

    伏願聖上,勉抑至情,特許於內庭行禮。

    」上答曰:「昔疾今愈,爾等須勿過慮。

    」 ○流星出三台星下,歷軒轅星,入星星上,狀如盆,色赤,變爲白氣。

     ○禮曹啓曰:「金差接待服色,似當仍用衰服,而宴禮一款,實涉難處。

    請令廟堂,預先定奪。

    」備局回啓曰:「衰服接宴,於禮不可。

    隻行茶禮,別具宴床,以給於所館處似當。

    」上從之。

     10月2日 ○丙寅,鹹鏡監司金起宗馳啓曰:「沙乙鬥及漢人之出來,或不無故縱探試之患。

    彼若言及,則宜卽捉給,以示和好之意,若不堪彼中之苦,眞是投來者,則仍令逃走,或就生道,猶勝於綁送胡中矣。

    」備局回啓曰:「沙乙鬥屢次脫逃,留此無用,而任其逃走,則不無日後難處之事。

    不如待差胡之來,先卽出給,示信於彼,以爲他日之地。

    且漢人旣與沙乙鬥偕來,不可終隱,宜竝出給,免緻見詰之患。

    」上從之。

     10月3日 ○丁卯,因朝奠,行啓殯奠于殯殿,啓欑宮後,又行別奠,日晡時行祖奠,百官陪祭如儀。

    大臣率百官,陳慰于三殿。

     ○禮曹啓曰:「發引隻隔一夜,而雨勢如此,事甚悶迫。

    請卽行四門禜祭。

    」上從之。

    是日晴。

     10月4日 ○戊辰,行遣奠。

    百官陪祭如儀。

     ○藥房請寢外庭行禮,上曰:「證候不至大段,勿以爲慮。

    」三啓以請,上終不聽。

    上出禦建明門外幄次,靈轝將至,上出次,哭盡哀四拜。

    世子亦如之。

     ○平安監司閔聖徽馳啓曰:「滿月介自肅川到平壤,備言丁卯以後禮單之減,逐年愈甚,殊無禮敬之意,不得不還送。

    且言:『進貢於天朝則春秋兩度之外,又有聖節等方物,而於我則隻有春秋之禮。

    華使之來,排用金銀器,而於我則皆以沙器,待我何獨草率耶?』雲矣。

    」 10月6日 ○庚午,葬仁穆王後。

    其誌文曰: 仁穆王後山陵,復土告成,上以臣維,忝長詞掖,命撰玄宮之誌。

    臣承命悸恐。

    自惟職事,不敢以不文辭。

    謹按,王後姓金氏,系出新羅王族。

    其後有坐直諫,謫豉鹽城,子孫因籍焉,後改延安府。

    始祖暹漢,高麗四門博士。

    歷四代至濤,有文章節行,登皇朝制科,宣授東昌府安丘縣丞,東還,官至密直提學。

    又四傳而至忠貞公詮,官領議政,以淸白聞,於後爲高祖。

    曾祖諱安道,縣令贈左贊成。

    祖諱祦,司正,贈領議政。

    考諱悌男,以文科進,歷官臺閣,天曹郞,進爵延興府院君領敦寧府事。

    娶光山府夫人盧氏,將仕郞垍之女,以萬曆甲申十一月丙戌,生後。

    幼有異質,懿仁王後薨,宣廟選繼妃,後膺選,壬寅七月十三日,冊爲王妃,遣使請命于皇朝,神宗皇帝賜誥命、冠服及綵幣等物。

    後旣正坤極,克自敬畏,常慕張公藝百忍之對,書揭窓壁,以自省焉。

    冬月念衛卒寒苦,時製襦衣、皮帽以賜之,宣廟嘗稱曰:「內殿慈仁,雖古賢妃,無以過之。

    」歲甲辰,群臣進徽號曰昭聖。

    戊申宣廟昇遐,後哀毀踰禮,盡三年不脫布縗,不進菜果。

    庚戌,又進徽號曰貞懿。

    始光海在東宮,自知失德,及永昌大君生,益懷猜忌。

    旣襲位,猶挾舊憾,待後無復子道。

    奸臣李爾瞻等,乘時得逞,先以蜚語搆釁隙,陰嗾死囚,從獄中上變,謂延興挾永昌,將爲亂,羅織成獄。

    延興與三子、一壻,皆遇害。

    永昌甫八歲,後常置諸懷中,光海奪取殺之,盧夫人栫棘于濟州。

    爾瞻使其黨倡言,後母道已絶,當廢,脅百僚庭請之。

    先朝舊臣李恒福、李元翼、李德馨等五六人,獨持正議,謂《春秋》之義,子不讎母。

    光海雖益恚,猶不敢遽加無道,遂幽之西宮,錮門警守,僅通水火,窘辱萬狀。

    後痛毒切骨,常欲自裁,賴侍禦者護持,幸而得全。

    嗚呼,尙忍言哉!綱常斁絶,人類淪於禽獸者,將一紀矣。

    至天啓癸亥三月,今上奮大義、定內亂,奉後復位。

    後下敎,數光海罪惡廢之,放于江華,命今上正大位,承宣廟之統。

    上旣踐阼,尊後爲大王大妃,加進徽號曰明烈,復延興官爵,備禮改葬,遣使迎盧夫人于海島,彜倫復正,中外大悅。

    後常語侍者:「予身遭百罹,頑命不絶,得見聖孫,再安宗社,拯予水火中,復予父母、兄弟之讎,俾予享晩景尊榮之福,豈非天幸歟?予死無憾矣。

    」李适反,兵逼京都,上幸公山,後下書曉諭八路,以定危疑。

    王子珙,當光海時,傅會廢母之議,辭絶悖逆,後猶爲之容貸。

    及珙謀逆事發,廷臣請按法,上不忍加誅。

    後下敎,諭以宗社大計,討逆大義,辭旨嚴截,珙竟伏法。

    甲子、庚午兩年,上再進豐呈,後以兵荒國弊,累讓不肯受,上至誠固請然後許之。

    十年之內,兩宮慈孝無間,和氣藹如,四方無不感悅。

    崇禎壬申夏,後寢疾,閱月而彌篤,六月二十八日甲午,薨于仁慶宮之欽明殿,春秋四十有九。

    有司議謚法,施仁服義曰仁,布德執義曰穆,遂上尊謚曰仁穆;又上徽號曰光淑莊定。

    以是歲十月初六日庚午,葬于穆陵東岡甲坐庚向之原。

    以其近於穆陵,猶祔也,因稱以穆陵。

    後天性至孝,自癸醜禍變,三年不嚥穀粒,服除,隻啜糜粥。

    旣復位,猶不禦魚肉,上與中宮,涕泣懇勸然後,始復常膳,蓋茹素者,前後凡十七年矣。

    安於儉素,生平罕禦錦繡、珠翠,恒服紬帛而已。

    宣廟有一姊,遇之曲盡恩義,敦睦內外宗族,親踈各適其宜。

    至於任使奚隷,恩威兼至,故雖久處幽辱,而左右無一人敢懷二心者。

    後育永昌大君?、貞明公主。

    永昌兇夭,公主下嫁永安尉洪柱元,生三男一女,皆幼。

    嗚呼!以後之懿德塞淵,不幸値人倫之變,闔門遘酷,其卒免金墉之禍,賴有我聖上靖社一擧耳。

    先咷後笑,復享國養之盛,廑廑十稔,而岡陵之壽,天竟靳焉,嗚呼,痛哉!惟其徽音之未沫者,鑱之貞石,列于幽墟,將與彤管所記,永垂悠久,猗歟,盛哉!大提學張維之詞也。

     哀冊文曰: 維崇禎五年歲次壬申六月二十八日甲午,昭聖貞懿明烈光淑莊定仁穆王後薨于仁慶宮之欽明殿,是歲十月初六日庚午,將遷座于穆陵,禮也。

    畫欑初啓,厥儀已列。

    鳳旐將蕤,龍輴戒轄。

    苦霧凝而慘慄,晨飆助其悽切。

    哀孫主上殿下,攀號莫逮,摧慕彌新。

    悲長秋之永閴,痛厚夜之莫晨。

    載命彤管,俾讃芳塵。

    其詞曰;於赫熙朝,修齊化成。

    寔天作合,壼範繼貞。

    曾沙毓靈,婺曜垂精。

    篤生碩媛,配德聖明。

    樂存鍾皷,度昭金玉。

    服禮飭躬,陳詩正則。

    紘綖罔缺,絺綌無斁。

    賴玆陰敎,益光乾德。

    運鍾陽九,身丁百罹。

    蒼梧駕遠,班竹淚滋。

    康回憑怒,絶我坤維。

    金墉一錮,大隧誰窺?截髮無賴,奪懷見殪。

    哀哀父母,戚戚兄弟。

    彜倫墜地,國命旒綴。

    一紀茹痛,荼甘如薺。

    天道循環,神孫奮義。

    西宮啓鑰,東朝復位。

    武帳發命,玉牒歸美。

    再享母儀,肇修人紀。

    慈孝無間,尊榮兼極。

    備物緻養,含飴自適。

    大化隆洽,五福敷錫。

    岡陵之壽,兆庶同祝,馮相告祲,太史占兇。

    虹纏桂魄,火入軒星。

    美疢忽嬰,兪盧技窮。

    飆馭不留,星算長終。

    厚袛震塌,慈雲欻空。

    萬彙錯愕,三光闇瞢。

    嗚呼,哀哉!天心難問,神理疇詳?仁未必壽,善或不祥。

    三朝之榮享無幾,十載之幽辱何長?厭塵世之積蘇,託眞遊於混芒。

    尋王母於瑤水,問天孫於銀潢。

    賞玉闌之天葩,遺聚窟之異香。

    嗚呼,哀哉!一人孺慕,千官泣血。

    黼座輟爲倚廬,珠旒變以麻絰。

    委仙珮兮若休,儼靈衣兮虛設。

    月閤扃兮凄淸,風簾響兮蕭瑟。

    違天居之肅穆,踐霜郊之嵽嵲。

    去復去兮乘雲行,悲莫悲兮終天訣。

    嗚呼,哀哉!白虎騰精,靑烏協蔔。

    銀海深深,珠丘矗矗。

    憐九疑之孤墳,幸三陵之連麓。

    同香火於寢殿,擁象設於空谷。

    知幽明之一理,感精爽之不隔。

    嗚呼,哀哉!玄造無窮,短生有涯。

    一氣屈伸,品物同歸。

    孰長存於悠久?惟德音之罔虧。

    雖靈質之潛翳,尙徵信乎書詩。

    託琬琰以載烈,竝汗靑而昭垂。

    嗚呼,哀哉!大提學張維之詞也。

     ○上行望哭禮。

    百官望哭於延光門外,陳慰于三殿。

    是日返虞,上自廬次,移禦思賢閣。

     10月7日 ○辛未,上自哭辭後,頗不豫,藥房、政院請勉進常膳,上曰:「卒哭不遠,卿等宜勿過慮。

    」 10月9日 ○癸酉,藥房請停親行虞祭之命,答曰:「攝行殊涉未安。

    氣力亦似可支,須勿強抑。

    」 ○禮曹啓曰:「《五禮儀》,自初喪至虞、卒哭,竝不載緻齋節目。

    蓋以卒哭前,百官皆未公除,則起居、言動之節,自不比於平人,緻齋一款,元非所當言者也。

    然念大小臣僚,能秉禮齋心者,固已無多,而職事所在,雖欲潔志緻誠,勢亦不易。

    虞、卒哭大祭前一日,陪祭人員,竝勿用刑杖,不預兇穢,亦令政院,不入刑殺文書似當。

    」上從之。

     ○虜使滿月介入來。

    爲弔祭也。

    句管所請預講問答之辭,備局回啓曰:「進香一款,出於彼國誠意,在我無可拒之道,而自上方在調攝中,勢難招見,以此意措辭應答宜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五禮儀》,卒哭後殿下有視事服,百官有公除服。

    凡幹喪事,着衰服雲,而卒哭儀,不載變服節次,蓋以公除之服,與祥、練變除者,不同故也。

    以此推之,則雖曰公除,因祭出入,則似當仍着衰服,而但見李珥《日記》:『仁順王後卒哭後,殿下素服還宮,群臣服皆同,一洗千古陋習,識者是之』雲。

    講禮之精,莫如先王朝,故卒哭後,君臣服色,自此皆倣而行之。

    前頭卒哭祭畢,請令百官,變着素服。

    」上從之。

     ○倭譯崔義吉等,自對馬島還。

    初,日本關白元秀忠死,朝廷遣義吉于對馬島,至是始還言:「關白卽平秀吉之所自稱,秀忠則稱以相國雲。

    」 10月10日 ○甲戌,禮曹啓曰:「金差進香,宜就弘政殿行禮,預令修掃,而垂簾於殿門及正門,以重觀瞻宜當。

    且聞金差,隻持一羊一豬而來雲。

    彼雖來祭,而本國,則當遵本國祭禮,令奉常寺別具禮饌,而豬羊,則盛以別盤,祭畢,悉以饌物,送于金差館所亦當。

    」上曰:「依啓。

    別具禮饌,似未妥當,隻設金人齎來之物,令金差行禮于弘政門外階上宜當。

    更議以處。

    」回啓曰:「今聞胡譯之言,金人所持九十兩銀子內,十兩爲貿豬羊,其餘八十兩,則欲盛以一器,置於靈座前雲。

    依此施行,亦似無妨。

    」答曰:「依啓。

    」句管所啓曰:「差備譯官謄出金差所持祭儀物目,有祭文一軸、檀香一束、祭帛一端、祭酒一樽、銀壺一把、銀酌三執、祭豬一口、祭羊一羫,豬羊則以銀十兩,貿用祭筵,銀子八十兩,賻段八端雲。

    蓋是自其國中,旣已參酌備物而來,豬羊則合從其言備給,使之行禮。

    」上從之。

    翌日金差言:「果實諸品之設,一任本國所爲。

    」上許之。

     ○上將親行五虞祭,大臣及兩司固爭以爲,聖候違豫,決不可親行,上乃從之。

     10月11日 ○乙亥,憲府啓曰:「虞主奉安魂殿時,小輿與門閾不稱,宮闈令手奉以入。

    習儀時所習何事,而不量高低,緻此顚倒乎?其慢忽甚矣。

    請國葬都監都廳及當該郞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