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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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傳色,竝罷職。

    」連啓而不從。

    又啓曰:「因山未完,仙寢將閟,凡在臣民,擧切如喪之慟,而陪從之臣,縱飮沈醉,或不察都監之任,或使酒而詬辱宰臣,或有扶醉上馬者,或有辦酒同醉者,禮愆儀喪,全沒繩檢,瞻聆驚駭,物論喧騰。

    請副司直李行遠、通津縣監鄭百亨、錦陽尉樸瀰、富平府使韓會一,竝命罷職不敍。

    」答曰:「竝姑先推考。

    」 ○平安監司閔聖徽箇滿將遞,吏曹請令備局,議薦其代。

    上欲使仍任,問于備局,備局對以允當,遂命限明春仍任。

    以聖徽久在本道,頗得軍心故也。

     ○句管所啓曰:「金差齎來祭文,書於白綾,而字畫甚大,措語亦多未妥,何以處之?」備局以爲:「此是不諳禮節之緻,不必以此相爭。

    」上從之。

    其祭文曰: 維天運之壬申季秋月丙申朔越二十六日辛酉,金國特差禮官蠻剌漢等,奉汗旨,特命曰:「予與朝鮮國王,好聯昆季,慶弔往來,禮也。

    今彼國大妃謝世,應遣一介行李以弔,玆將不腆之儀,特差爾等緻祭,爾其欽哉!毌負予意。

    」職等奉此澟澟,馳詣朝鮮國太之靈位前,肅陳奠儀,敢再拜稽首而颺言曰:「祗承上旨兮,夙夜匪遑。

    蕭蕭馬鳴兮,至止箕疆。

    寅陳菲儀兮,哀悼彷徨。

    仰憶國太兮,昔辭蓮鄕。

    降臨塵世兮,慈育哲王。

    嗣徽錫貺兮,垂裕流芳。

    奈何帝命兮,催召皇皇。

    遽朝金闕兮,捐棄椒房。

    遙聆訃音兮,薄奠一觴。

    太靈赫赫兮,來格來嘗。

    」 ○禮曹啓曰:「凡大、中祀,有前期取稟之例,而以三年不祭之義推之,變服行事,似涉未妥。

    隻遣官攝行宜當,親祭與否,不必取稟。

    」答曰:「依啓。

    」 ○體察使金時讓,請以山陵時雇軍餘布,移送黃州,以助城役之用,上從之。

     ○以李弘冑爲大司憲,李景曾爲獻納,鄭雷卿爲修撰,李弘望爲東萊府使。

     10月12日 ○丙子,金差進香于魂殿。

     ○金差將還,上命於例賜之外,加贈紬、苧、紙、椒等物,以示優待之意。

    備局啓曰:「金差進香,蓋出好意,不可不另加厚待,而上候久愆,勢難招見。

    請令大臣,就議政府相見,仍諭上意,優給禮物,以悅其心。

    」上從之。

    翌日,大臣遂邀見于政府。

    金差等強而後往,旣受贈物,頗有喜色,以爲:「今者貴國,許令進哭,又令大臣相見,而有此別贈,當以此意,歸報於汗」雲。

    句管所啓曰:「金差以贈給之物,不及於從人爲歉,請令該曹量給。

    」上從之。

    又下敎曰:「回答使齎去之物似薄,量宜加送。

    」 ○江華府留守李時白上疏曰: 臣以會葬官陪往山陵,適遇通津縣監鄭百亨,則猝然辱臣於諸座中,至於擧親醜??,有不忍聞。

    人之爲言,止於身上,則橫逆之來,固不當較,而緣臣不肖,辱及老父,則何可忍辱而含默乎?伏願聖明,亟命鐫削臣職。

     答曰:「省疏具悉。

    卿其勿辭察職。

    」仍下敎曰:「鄭百亨之事,殊極駭愕,先罷後推。

    」 10月14日 ○戊寅,憲府啓曰:「近來紀綱解弛,朝廷不尊,以私事投疏者,相繼有之。

    揆以國體,豈容如是?江華留守李時白,敢將私會間褻慢之語,至溷天聽,其猥濫之失大矣,。

    請命從重推考。

    政院居出納之地,不擇可否,遽敢捧入。

    當該承旨,請命推考。

    」答曰:「依啓。

    承旨不必推考。

    」 ○句管所啓曰:「金差明將發行,臣等請留,則金差答曰:『貴國之優待如是,不可不急歸以報』雲。

    臣等仍曰:『不受禮單,不報國書,未知何故?』金差曰:『不受禮單者,前日貴國書中,有未安之語,且貴國不肯開市於北道,以此爲歉故也。

    不報國書者,聞貴國之有喪,急於弔祭,且與樸蘭英偕來,故未暇修答,今將追來』雲矣。

    」 ○閔聖徽馳啓曰:「唐船二艘,自旅順口來泊我境言:『都督黃龍所差遊擊宋有智,以弔祭事,帶家丁四十餘人上京』雲。

    」禮曹啓曰:「宋遊擊今將出來,令吏曹差送接伴官,又設接待所宜當。

    金差今將還去,不無路上相値之患,宜速下諭于本道監司,使姑挽留,待其還而上來。

    」上從之。

    遊擊行到嘉山,監司以此言之,遂從間路以來。

     10月15日 ○己卯,上將親行卒哭祭,政院啓請勉從禮文攝事之儀,上曰:「旣已差復,宜勿慮念。

    」 ○虜使滿月介還去,回答使元?偕行。

     10月16日 ○庚辰,藥房及大臣,率二品以上啓曰:「殿下所患,非一朝猝發,設若小愈,猶當益加調護。

    況元無向差之勢,而乃欲冒寒勞動乎?請寢親行卒哭祭之命,以盡愼疾之道。

    」上曰:「旣已差復,宜勿慮念。

    」賓廳再啓以請,上曰:「孤意已定,卿等須勿煩瀆。

    」合司又以此爭之,一日四啓,上乃從之。

     ○懷恩君德仁上疏曰: 前佐郞沈長世來言:「吾於前月,往原州,歷見忠原倅宋興周,則出一書示之,乃趙公淑之子世馨答洪宇定書也。

    其中有一款語曰:『前日雲雲之事,更無所聞。

    但當初懷恩,亦聽其說』雲。

    」臣聞甚怪訝。

    臣與世馨,素昧平生,莫知其掛名於渠書中。

    所謂雲雲之事,是何事,所謂臣亦聽其說之說,是何說?請與世馨,同下司敗,一一辨覈,以雪厚誣。

     前佐郞沈長世上疏曰: 臣果見宋興周,興周出示一小紙,乃趙世馨答洪宇定書也。

    其中一款曰:「前日雲雲之事,更無所聞。

    但當初,懷恩亦聽其說」雲耳。

    臣素與德仁,最相親切,遂卽傳說,俾達天聽。

     上竝下其疏于禁府。

    禁府覆啓曰:「德仁、長世之疏,皆非藏頭說話,而疏中所謂雲雲之事者,實涉殊常。

    德仁、長世、興周、宇定、世馨,竝宜拿問。

    」答曰:「依啓。

    德仁姑勿拿問。

    」禁府又啓曰:「長世、世馨,旣已拿來,而十六日七虞祭,十八日卒哭祭,連有齋戒。

    此非尋常獄事,何以處之?」上曰:「依前例,勿拘常規,推鞫於本府。

    」沈長世供曰:「疏陳之外,更無所聞。

    」趙世馨供曰:「臨海君奴妻言於臣外三寸洪??妾曰:『慶昌君之子陽寧君,爲臨海君養子。

    慶昌爲陽寧,陰搆異謀』雲,洪??得聞其說,而不可以一愚女之說輕發,故隻言於禮判崔鳴吉,又言於臣。

    臣又言及於洪宇定,其後宋興周,問於臣,臣一以言於宇定者,言之而已。

    懷恩不幹於此事,而但懷恩五寸姪幼學李惟馨,言於臣曰:『懷恩見惡於人,而得聞莫大之說』雲,臣聽此而已。

    」洪??供曰:「臣妾言于臣曰:『洞內臨海君奴妻,時或出入,一日來言:「國有大事」雲。

    妾問其詳,答曰:「慶昌君爲吾宮養子,欲圖癸亥年之事,招緻術士,推擇擧事之期,而大妃亦知此事」雲。

    臨海夫人常極憂悶曰:「吾生前不欲見此等事」雲。

    』臣聞甚驚愕,密言于韓會一及崔鳴吉,則皆以爲:『不可輕發』雲矣。

    臣以此隻言於妹夫趙公淑,而公淑言於其子世馨,緻此傳播矣。

    」於玄供曰:「本以黃州人,交嫁臨海宮奴哲伊,居在行廊,與所謂洪??妾,全不相識。

    但宮奴得已、龍伊,吾夫之四寸,何脫是班奴,而與其妻,以屠宰爲業,洪??婢子,則以買賣往來,故有相知者矣。

    」哲伊供曰:「以於玄爲妻,今纔二年,而慶昌君家所謀之事及術士招緻擇日之說,全未聞知」雲。

    鞫廳請拿問慶昌君及臨海君養子,上不許。

    洪宇定供曰:「一日世馨謂臣曰:『有一朝官之妾,與臨海君奴妻,甚相善,仍言:「吾宮養子,乃是慶昌君次子也。

    人稱其四柱極吉。

    近得術士朱姓者,方圖不軌,而自雲密奉大妃殿敎書」雲。

    』臣聞甚驚駭,言於宋興周矣。

    適數日後,聞世馨自京來,以書問洛中之事,則答曰:『前日雲雲之說,實未有所聞,而懷恩亦聽其說』雲。

    翌日,與世馨遇於隣家,而問之曰:『君所謂懷恩亦聽其說者,是亦預聞朝官所聞之說耶?』世馨曰:『非也。

    懷恩亦參逆謀』雲,臣卽以世馨書及其所言,具告宋興周而已。

    」龍伊供曰:「於玄受其族人簡書,納於宮中以爲:『臣奪其奴婢馬匹。

    』夫人召詰哲伊,哲伊以爲:『妻之所爲。

    』夫人怒卽黜之。

    於玄以此懷嫌,而謀陷也。

    慶昌君逆謀,何以知之?」何脫妻香玉供曰:「年前果與於玄,同業屠宰之時,多有相鬪之事。

    於玄必以此構陷也。

    」李惟馨供曰:「安城柳夢聖,乃臣四寸,曾謂臣曰:『懷恩君傾朝廷,合士林雲,無乃懷恩以宗室,追隨朋友,故有此語乎?同是族姪,而汝則尤親,汝須言之。

    』其後臣偶然言及於妻父趙公淑而已,謀逆之說,全不聞知。

    」拿問德仁,供曰:「惟馨等所言,非臣子之所忍聞,更無所供矣。

    」洪??妾應玉供曰:「旣以所聞於於玄者,盡言於洪??,今無可諱之事矣。

    」鞫廳請拿臨海宮諸奴及所謂術士盲人等按問之,皆稱於玄因嫌誣引。

    卽令面質,於玄辭色俱沮,遂訊問。

    於玄語言荒亂,卒無事實。

    命以妖言惑衆斬之。

    哲伊、香玉、龍伊受刑不服,竝與長世、興周、宇定、??、德仁、惟馨、應玉等釋之,流公淑、世馨。

    以聞逆謀,不告故也。

     10月18日 ○壬午,以兪伯曾爲大司諫。

     10月19日 ○癸未,副摠沈世魁差官都司陳希亮出來。

    爲弔祭也。

     10月20日 ○甲申,禮曹啓曰:「自前卒哭後,中外皆用常膳,而有行文知委之擧。

    今何以處之?」命依前例。

     ○副護軍張顯光上疏曰: 當此大恤,卽當匍匐奔哭,而身抱重疾,不得申微衷,誠極惶恐。

    仍念古之人君,於亮陰之中,充養至德,建立大本,畢竟以爲祈天永命之道。

    臣之濱死至懇,隻此而已。

     答曰:「省疏具悉。

    疏末所陳,當自勉焉。

    」 10月22日 ○丙戌,以金德諴爲左承旨。

     ○冬至使金蓍國,自京師奉勑還。

    上方在哀疚中,不得出迎,大臣率百官,迎於郊外。

    其勑書曰: 惟爾世守海藩,久著恭順。

    玆以邊氛未靖,來獻鍋、銃、船隻,急公誼切。

    朕甚嘉之。

    特賜銀兩文綺,以示旌奬,到日照數祗領,尙宜共修固圉,益篤忠貞。

    欽哉!故諭。

     初,登州軍門,求得銃鍋及船,我國皆卽備送,故有此勑也。

     10月23日 ○丁亥,禮曹啓曰:「卒哭後,宗廟、崇恩殿五享大祭,皆當依例設行,而但念崇恩殿,則三年內用樂,亦似未安。

    請依卒哭前社稷大祭例設行。

    」上從之。

     ○大臣二品以上啓曰:「自上違豫已久,中外遑遑。

    今聞宮中有詛呪之變,兇穢之物,狼藉雲。

    此莫大之變。

    不可令內宦一二人治之,請命出付外庭,嚴鞫得情。

    」臺諫亦合司論啓累日,乃命設鞫廳於禁府以鞫之。

    因下敎曰:「宮人玉隻等三四人,每夜半閉戶,潛往僻處,設祭祈禱。

    慈殿初喪,有以此言之者,故本殿尙宮朱淑、白淑等,亦不敢全諱,稱以爲本房設祭。

    近聞埋置兇物之後,乃知祈祝之祭,亦爲詛呪而設也。

    若爲本房祈禱,則似無鎖門諱人之理,其夜祭,必有曲折。

    慈殿昇遐第三日,末叱香之無故飮毒而死,亦不無其由,竝加鉤問。

    」〈本房,指延興夫人也。

    〉玉隻供稱曰:「自宣祖大王朝,選入宮中,癸醜以後,與朱尙宮同侍慈殿,得至癸亥,復見天日矣。

    癸醜以詛呪之事,內人多死,故詛呪之語,人皆掩耳而不忍聽。

    況今兩殿和合,豈懷如此之心乎?本房多病,故設祭祈禱,凡祈禱之法,例設於靜處。

    若謀詛呪,則朱、白兩人,旣與同處,亦當知之。

    此豈吾與末叱香、歸希等三人所爲者乎?且末叱香之死,聞以病死。

    若與同謀,則吾當同死。

    豈令末叱香獨死乎?設祭之時,寢殿之人,無不知之,此非隱諱之事也。

    且慈殿爲老親祈壽,每曰:『吾生之日,欲盡誠孝而已。

    』旣聞此敎,何敢厭憚於祈祝之事乎?」訊問歸希婢德介,供稱:「內人愛丹爲燃燈,出往關王廟,每與歸希密議。

    前年八月,愛丹之同生李長風,覓給白貓頭,置於廚房。

    愛丹又持一裹物,長不滿尺者,與歸希相語而辟左右人,故不得聞其語。

    又裁作僧巾數十,或盛之以笥,或裹之以袱,使吾置之於大妃殿寢室高欄,愛丹持兒頭,使埋於長保門問安之路矣。

    」鞫廳啓曰:「德介旣已承服,請使之指示埋置處,然後正刑。

    」其後德介終不能指示。

    訊問玉隻婢得花,供稱:「庚午夏間,愛丹每每出去,必持異常之物而來,形如麥屑,而微有靑色。

    納于尹昭媛〈卽歸希。

    〉之際,適得見之。

    日暮,愛丹持此物,直往大殿寢室。

    前年七月,不知其爲某祭,而玉隻夜間沐浴、齋戒,改着潔衣而去矣。

    」鞫廳請鞫歸希,兩司亦啓請,始命出付鞫廳。

    歸希供稱:「吾非歸希,乃尹希也。

    宣祖朝以十一歲兒,選入宮中,大王昇遐之時,遺敎于慈殿,使之錫爵垂恤矣。

    癸醜之變,延興及大君,一時被禍,凡巫蔔之事,一皆拒絶,慈殿昇遐之時,亦無問蔔之事。

    德介承服之事,全不得知,所謂白貓頭及所裹之物,皆是無形之言。

    僧巾裁作,此乃闕內之風,凡諸內人,亦豈無爲此者乎?長保門底埋置兒頭之說,出於虛誣,夜半設祭者,本房有病患,故有時祈祝,愛丹之出往關王廟者,亦此類也。

    」愛丹供稱:「長在廚房,不任他事。

    旣不出往關王廟,寧有燃燈之事乎?至於埋置兒頭,尤所不知。

    」李長風供稱:「與愛丹雖是同生,而內外嚴截,不得相見,一年一度,隻通安否。

    且長在鄕曲,絶無與知之事矣。

    」鞫廳請訊問歸希、玉隻兩人,上以宣祖朝宮人,終不聽。

    大臣以爲:「祖宗朝亦有此等罪人賜死之例,請依此施行。

    」上乃從之。

    歸希、玉隻賜死,德介伏誅,得花未及正刑而斃。

    其餘愛丹、義淑等諸內人辭連者,歸希、玉隻所率婢及長風,皆斃於杖下。

    初,仁穆王後之喪,得帛書三幅於宮中,有若頒告、奏聞,爲廢立之擧者。

    上出以示戚屬,尋取其書而燒之。

    或雲,後幽西宮時所書,而外人莫知其然否。

     ○藥房請進服治邪之藥,大臣率二品以上,啓請移禦,上皆從之。

    翌日移禦于世子書筵廳,中殿移禦于世子宮。

    藥房又請行施鍼、治邪之法,再啓從之。

     10月25日 ○己醜,賓廳二品以上及合司啓請以爲:「移禦於此闕之內,猶不移也。

    宜姑先移禦于梨峴宮,以待昌德宮修繕之完。

    」上以弊及閭閻難之,大臣以下一日四啓,上乃從之。

     10月26日 ○庚寅,禮曹啓曰:「唐差以弔祭事出來。

    當有受弔、緻祭等禮,而聖候如此,受弔則決不可行,而內殿緻祭,亦似難便。

    然臣等之意,彼以禮至,辭而不受,亦涉未安。

    行禮之時,仍就靈座行之乎?抑依前,就別殿,設位行之乎?」答曰:「考例稟處。

    」禮曹覆啓曰:「曾在丙寅,毛都督差官入來時,齎持祭物折價銀及祭服次白綾而來雲。

    以此觀之,則祭物似當折銀,而又有祭文及獻軸之語,或不無親入以弔,仍欲設祭之理。

    然雖使都督出來,而似無躬奠內喪之禮,況遣人緻祭乎?彼雖欲行禮,拒之,不患無辭,令接待所措辭開諭宜當。

    」上曰:「據例開諭可也。

    」又啓曰:「唐差相接時,卒哭前則以烏紗帽、黑角帶、白團領,卒哭後則無紋黑團領相見之意,前已稟定矣。

    兩差今當出來,服色旣黑,則宴享之禮,恐不可廢,而彼以弔祭出來,我以宴享相待,亦似未妥。

    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宴享相接,果似未妥。

    隻設茶禮,恐合事宜。

    」禮曹請於茶禮罷後,別具宴床以給之,上從之。

     10月27日 ○辛卯,上權禦于梨峴宮。

     ○政院啓曰:「時禦所宮墻之外,更無防限,大門不可不鎖閉。

    夜間或有時急事,則承傳色、司謁,將以門隙,出入文書,事異常規。

    敢此仰稟。

    且闕內諸各司,雜處閭閻,而宜在作門之內,家主之出入,似涉未妥。

    何以處之?」答曰:「依啓。

    家主則勿禁其出入。

    」 ○接待所啓曰:「內喪不可令外人設祭。

    以此通諭於差官,差官以爲:『旣奉令而來,不可空還』,終不聽許。

    」禮曹以爲:「彼旣越海千裡,專爲緻祭而來。

    依前例,行禮於弘政殿,似或無妨。

    」從之。

     ○修理所請以昌德宮都摠府爲中殿禦室,以內藥房爲大殿禦室,以春秋館爲視事之所,都摠府郞廳房及丕承閣中,擇爲東宮寢室,以弘文館爲書筵廳,上從之。

     10月28日 ○壬辰,兵曹判書金時讓上箚,請移禦仁慶宮,以省昌德宮修理之役,答曰:「明春當還慶德宮。

    不緊衙門,則姑令入處于昌慶宮,以省弊端。

    」 ○備局啓曰:「都督差官必以未蒙接見爲缺然。

    行祭後,宜令大臣一人,就館相見,爲言自上未寧,不得相見之由,略設茶禮,兼給禮單,以慰其心。

    」上從之。

     ○接待所啓曰:「遊擊出給銀子,要辦祭需,而受價貿給,事涉未妥。

    請令該曹,備給祭需,還其銀子。

    」遊擊終不受,命付該曹。

     ○以李弘冑爲兼知春秋館事,金堉爲副應敎,樸遾爲正言。

     ○黃都督副啓: 西征振旅,島兵蹙其東,大兵迫其西,畔逆已窮,卽成擒矣。

    唯是軍旅倥偬,久踈緻候,忽聞大妃之訃,悲怛遙增。

    諒賢王以禮自持,不緻毀傷也。

    玆專人奉弔,束芻沚毛,幸毋以爲瀆。

    臨楮神馳,名具正幅。

    左沖侍生黃龍頓。

     10月29日 ○癸巳,禮曹以爲:「差官緻祭時,百官似不可不參。

    」政院啓曰:「此一款,事體甚重,恐不可開例。

    」禮曹覆啓以爲:「人有喪,客來弔則主人以下哭拜,禮也。

    彼旣緻祭,而本朝群臣,無一人入參,則有欠賓主之禮,必緻華人之疑訝,請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百官陪祭,事體過重。

    宜多設執事官員,使華人觀瞻,不至埋沒。

    」上從之。

     ○禮曹啓曰:「國喪三年內,望闕禮一節,今當講定,而以戊申所謄出實錄觀之,太宗朝則不得親行聖節望闕禮,命世子率百官行禮。

    世宗朝則有三年內望闕禮時,用樂可否議定之事,其時之仍行不廢,可知也。

    但《五禮儀》旣無明文,亦無近例可據,請議于大臣。

    」大臣皆以爲:「事大莫重之禮,雖當國喪,安可廢而不行?抑有不得行者,初喪未葬,則不得行,君有病故,則不得行,唯在該曹臨時議定。

    」上從之。

     10月30日 ○甲午,禮曹啓曰:「竊聞宣朝乙亥年間,移禦景福宮時,別行告祭于魂殿雲。

    今亦不可無緻告之禮,而蒼黃間未及啓稟。

    今雖後時,猶愈於已,因來十一月朔奠,宜緻告于宗廟、魂殿、崇恩殿。

    」上曰:「以此告于廟、殿,似涉煩瀆矣。

    」 ○金浦縣人有一乳而生二男一女者。

    上令本道,依例賜米。

     ○初,虜汗不受秋信禮單,不答國書。

    至是,遣所道裡、沙屹者、樸仲男三將,來到鳳凰城,傳言曰:「今番接待之禮,一如天使例則前進,不然則當自此還去」雲。

    閔聖徽馳啓曰:「三將,彼中所重之人。

    今來,意望必高。

    若皆勉從,則前頭所望,必加一節,故已令力爭勿從矣。

    彼若發怒而去,則宜特差有膽略一使臣,入送瀋陽,責其無故生梗,欲敗盟好之意。

    」備局回啓曰:「待以天使之說,則不過大言脅我,以成其所欲者耳。

    蓋臨機酬酢,不激不屈,專在邊臣善處。

    遣使嚴責一款,則宜觀金差擧措,從長議處。

    」上從之。

    又啓曰:「金差接待之禮,雖不可盡從其言,亦不可與他差比。

    邊臣之馳啓,意固有在,而或不無峻斥生怒之患。

    彼無歹心,而爭競細故,橫挑其怒,則亦非得計。

    一番差人請來,未爲不可,令副元帥鄭忠信,稱以巡邊,進駐劒山,隨機接應似當。

    」答曰:「令兵使,遣人請來。

    」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退居衿川,至是,聞有內獄之變,入朝。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未,禮曹啓曰:「差官緻祭,與常祭有異,無端設行,事涉未妥。

    請於其日曉頭,別行告祭,先告厥由。

    」上從之。

     ○李貴上箚曰: 兵使,乃一道之主將也;寧邊,道內之主鎭也。

    祖宗朝設兵營於寧邊,設行營於昌城,以爲冬防之計,其意有在,而張晩始以安州爲兵營,是爲南以興計也,非爲國家也。

    金起宗又請移兵使於安州,無謂甚矣。

    兵使則一道大將,使敵人不知其面目,而臨敵發謀,先爲可勝之勢,以示不可勝之形然後,可以萬全矣。

    臣意胡差未到之前,以申景瑗爲安州防禦使,以鄭忠信爲寧邊府使,則此亦應變之策也。

    且臣往見南漢之後,逐條陳啓,廟堂以「待體察使出仕」爲回啓,而出仕已過一年,頓無黑白,抑何意歟?伏願聖明,斷自宸衷,俾無後悔焉。

    且今番胡差接待,與前頓異,宜送樸蘭英,先使周旋,又以坡州牧使樸??,爲句管堂上,使之隨事通情。

     備局回啓曰:「李貴赤心憂國,慨歎兩西軍政之非古,欲爲更張,而當此敵使入京,冬防待變之日,似難率爾變通。

    姑待聖候差復,引接臣僚,面稟指揮定奪爲當。

    胡差則業已上來,不必遣蘭英周旋,而樸??則宜依箚辭施行。

    」答曰:「依啓。

    南漢防守一事,宜先料理擧行。

    」備局又啓曰:「南漢山城,與江都有輔車之勢,賴李曙備盡規畫,城池、糧餉,甲於八道。

    李貴之欲以爲體察老營,可謂得計,而今則體察隻管四道,似難以他道山城爲營,姑以廣州牧使,久任責成,委以城守之重。

    守禦使李守一、副使沈器遠遞差之後,尙未出其代,從速差出,使之句管宜當。

    」上從之。

     11月2日 ○丙申,黃都督差官遊擊宋有倉,緻祭于仁穆王後魂殿。

     ○上命賜米豆、饌物于領府事李元翼。

     ○以坡州牧使樸??爲判決事。

    將接待胡使也。

     ○禮曹參議李埈上疏曰: 鬼神之德,聰明正直,使神理而有知,殃禍之及,必及於行兇者,而況人之禍福,司命所管,豈枯骸朽骨之所得用事於其間乎?近世閭閻,有詛呪之變,人多惑之,臣嘗慨然於心,作一律以喩之。

    其一聯雲:「守正無魔窺暗室,多疑有虎入深閨。

    」此實臣之見也。

    況世運積否之餘,天生聖明,以主神人,譬如長夜旣曙,白日昇空,魑魅魍魎,一時消散。

    此實千一之會,正氣所扶與也。

    寧有陰邪之妖,敢幹於太陽之淸明乎?今或以聖候違豫,疑其或出於邪祟者,過矣。

    前後下敎謂,傷於初喪者,乃是至當之論也。

    然心之爲物,有所動則外邪或乘之。

    昔人有飮酒,而見蛇影於杯中者,心有所感,因以成疾,及後見其所影之爲弓而非蛇,然後其疾卽去。

    極知聖人之心,至大至剛,必無所動於此,而猶不勝犬馬之戀,敢獻芹曝之忱。

    仍念上候之愆,實由於哀戚之過,惟望其益進補中之劑,以壯其元氣,則些少外邪,不能爲害矣。

     答曰:「省疏具悉。

    嘉爾愛君憂國之誠。

    疏辭甚當,當留念而施行焉。

    」 ○以行戶曹判書金藎國、刑曹參判李溟、判決事樸??,爲金差句管所堂上,會坐於傍近衙門,以便酬應。

     ○唐差接待所啓曰:「胡差入京在近,而宋遊擊等尙留京中,恐有路上相値之患。

    令接待所開諭,俾速善處。

    」上從之。

     ○禮曹請停望闕禮,上曰:「今已快差,必無添傷之患矣。

    」 ○大興地,有李馨益者,粗曉鍼法,以治邪惑世,醫人怪疾,或有見驗者。

    至是,內局啓曰:「李馨益鍼術甚妙雲,故自本院招緻,而遠方之人,無所取資,請令該曹給料。

    」答曰:「詭誕之術,不必推奬,其勿給料。

    」 11月6日 ○庚子,雨雹。

     ○沈世魁差官陳希亮,緻祭于仁穆王後魂殿,祭儀一依宋有倉例。

     ○初,胡差所道裡等來時,先請四大官〈平安監司、平安兵使、黃海兵使、開城留守也。

    〉出城迎接,朝廷許令佐貳官出接。

    至是,所道裡等到安州境,聞兵使不出,便生嗔怒,又以無一處設宴,咆勃不已。

     11月8日 ○壬寅,禮曹啓曰:「金蓍國齎來皇勑賜銀,出於異數,合有謝恩之擧。

    請令該司,預備文書、禮物,付諸明年使臣之行。

    」備局回啓曰:「皇朝之許貿焰硝三千斤,乃是舊例,而金蓍國之行,遽有停廢之命。

    幸賴禮、兵部題請,特下每歲發給三千斤之命。

    此雖出於皇上要禁濫貿之弊,而亦不可謂非異數也。

    聞使臣臨還,已受焰硝,而發行之日,又被太監收還,此必有別樣曲折。

    且見禮部咨及兵部咨中語,有曰:『虜又能于東山煎硝,恐該國不得市於我,折而市於虜爲患』雲,其緻疑於我者深矣。

    旣聞此言,不可晏然,宜具由陳奏,申請焰硝,仍及辨白之語,以付節使之行。

    」上從之。

     11月9日 ○癸卯,上移禦昌德宮。

     11月11日 ○乙巳,左議政李廷龜呈辭乞遞,上命不允批答。

     ○上將引見李元翼,元翼病甚不得赴,上箚待罪,答曰:「省卿箚辭,心甚慮念。

    卿勿待罪,調理入來。

    」仍命遣內醫視疾。

     ○上命依鳳林大君例,賜綾原大君俌奴婢。

     ○唐差陳希亮,以金差當入京,不敢由直路,取楊州、積城之路,直向長湍。

     ○領敦寧府事吳允謙,上箚乞退,答曰:「省箚具悉。

    心甚缺然。

    卿之情義,不可到今相捨。

    須念至情,勿爲退去之計。

    」 11月13日 ○丁未,備局堂上崔鳴吉,與句管所堂上啓曰:「臣等入見金差,渠始言『樸蘭英歸時,已言四大官出城相揖事,而今來聽若不聞,吾等欲卽還去,而但不告朝廷,徑還未妥。

    寧得罪於汗,不欲傷兩國和好之意,故忍而來此耳。

    』臣等答以『監、兵使遍巡道內,迎候等事,乃地方官之任也。

    』渠曰:『朝廷若送京官迎候,則吾等豈必責出監、兵使乎?』渠又以天朝時,八處宴享爲言,臣等答以『父子之國,與兄弟之國,其禮不同』,渠少不回聽。

    終言春秋使禮單之數,臣等曰:『情雖相厚,力所不及,則不可強也。

    告天立誓時,豈知有今日之語乎?』渠曰:『吾隻傳汗所言而已,貴國處置,非吾所知。

    』臣等仍問:『今此禮單之數,載於國書中乎?』渠曰:『本無國書矣。

    』臣等曰:『有使則必有書,乃禮也。

    今無國書,豈非輕侮之意乎?』渠曰:『此非輕侮而然。

    貴國使臣,雖無書而往我國,豈有緻怪之理?』雲。

    」 ○三省鞫廳啓曰:「物議皆以爲:『三省推鞫,乃綱常大獄也。

    愛生詛呪,旣有幹犯金起宗之母之情跡,則是何等事,而起宗退坐歇看,隻使其婦呈狀?揆之情理,殊甚不當,以按獄之體論之,則起宗不可不拿問。

    』」兩司亦以此論之,上皆不從。

     ○諫院啓曰:「罪人賜死,一刻爲急。

    三公箚答,旣下之後,政院所當卽捧承傳,而左副承旨鄭之羽,非但不卽擧行,與判義禁金時讓,良久爭辨,及大臣、兩司強之然後,始捧承傳,已極無謂,而乃反陳疏,虛做說話,以爲自免之計。

    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禮曹參議李埈上疏曰: 虜使將至,意甚不遜,脅之以館待豊厚,劫之以歲幣增數。

    其曰必須優待者,急於目下偸安,而不思他日之患,有大於今日也。

    添以金、繒,其志未滿,更要名分,勒令必從,豈可覬一時之少安,召無涯之後患也?正宜持重以裁之,略示挫抑之意也。

    竊見唐、宋之際,凡有邊事,亦莫不廣收廷議。

    況今虜差酬應,所係極重,宜於未動之前,預爲先事之備。

    本國山川最險。

    自古因險而爲守,故漢史稱之曰:「東人善守。

    」以隋、唐百萬之軍,而見挫於一隅之偏師。

    廷臣之見,或不出此,乃以此賊之得志於遼左平曠之地,便謂之其強無敵雲,則豈不謬哉?自古功業之成,莫不由於志氣之先立。

    此志旣立,何向不濟?亦望聖明,先立其志,赫然斯怒,激勵士卒,且責群心之慢,以振頹綱,則精神所動,國勢自重矣。

     答曰:「省疏,孤甚嘉之。

    疏辭當留念採施焉。

    」 11月14日 ○戊申,備局啓曰:「金差問答之語,似異前日,凡幹應接之事,不可不面稟以定,而自上方在調攝中,臣等不敢請對。

    」上曰:「欲引見,而適値國忌未果矣。

    卿等議定以啓。

    」備局以別紙書啓,上覽訖,引見大臣及備局有司堂上以問之,尹昉對曰:「大槪已悉於啓辭中,而觀其所爲,似非必欲敗盟而來也。

    若不得已,他節目則猶可聽從,而至於禮單之數,則我國物力,決難堪當矣。

    」上曰:「渠之本意,若在敗盟,則雖減一匹於其數,必以此執言;彼意若在於多得物貨,則雖不盡從,必不敗盟。

    國家存亡,唯在於臨機善處而已,不可不愼也。

    其所謂萬匹千匹雲者,此必故爲恐動之計,有此虛張之事也。

    今若自我先發減數之言,則必陷於其計,待渠先發減數之言然後,從之可也。

    」僉曰:「聖敎允當。

    」上曰:「予意則以爲,今宜答之曰:『此必出於敗盟之計。

    不欲敗盟,則豈不知我國物力之決難支當,而有此言乎?雖十減其數,決不可爲也』雲雲,彼雖發怒而去,任其所爲而勿動可也。

    」崔鳴吉曰:「今雖減其數,未知幾許而可矣。

    」上曰:「渠旣以土産爲言,今宜答之曰:『當以土産代唐貨某物,而其匹數,則當依唐貨之數』,以示我牢定之意。

    」金時讓曰:「物目之數,宜先議定。

    」上曰:「各色木綿,合千匹則似可矣。

    」李貴曰:「自上不接胡差雲,若盡從其請,則雖或不見,可也,旣不從其請,而又不接見,則彼必懷憾,恐有後悔。

    」上曰:「卿言亦是。

    禮單講定之後,則見之何難?」上又曰:「宴享則許設於三處,而京官送接事,不可從也。

    」貴曰:「臣意以爲,宴享則有弊,而京官送接,別無所費。

    與其不得盡從其請,不如許送京官。

    」金尙容曰:「倭使之來,亦有京官送接之禮。

    今之許送京官,有何所妨?」上曰:「然則不爲設宴,而隻許京官送接如何?」崔鳴吉曰:「彼旣不持國書而來,自我亦不必爲國書,隻書送禮單之數如何?」上曰:「國書何必爲也?」金藎國曰:「骨者之來,已言弓面,而今則直言弓角。

    未知當許之否?」上曰:「決不可許也。

    」尙容曰:「今宜問於差胡曰:『隣國之禮,禮無不答。

    我國以此送禮,則爾國將以何物爲禮單?』雲雲,似可矣。

    」上曰:「然。

    不可不言矣。

    」 11月15日 ○己酉,備局啓曰:「金差去後,請擇定使臣,稱春信使以遣之。

    」上從之。

     ○句管所啓曰:「臣等入見金差,則所道裡問曰:『再昨之言,已稟於朝廷乎?』臣等答曰:『國書初非我國之先發,因貴國書中不好之語而答之。

    措語之間,雖或未達情意。

    年月已久,何必提起於今日?且禮單事,曾所未料。

    國人莫不駭怪以爲:「今行,必是渝盟之計,不然則責人之力所不及,何至於此乎?」』所道裡曰:『吾則隻傳汗命,何其峻辭拒之乎?或欲以一年一度爲之乎?』臣等答曰:『我國之凋弊,貴國所知。

    雖欲竭力責辦,無異挾山而超海,奚暇論其一年二年之度數也?』所道裡與車河裡私語良久言曰:『吾等之不得爲任意者,與貴國群臣何異?然何不以某物可辦、某物不可辦、某物可減、某物不可減之意,試言之也?』臣等答曰:『雖減其數,亦非我國物力之所可及,更無可答之言。

    然當以此意,通於朝廷』雲,所道裡等似無慍色,而某物辦不辦,減不減之說,旣出於其口,請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彼旣發減數之端,而以稟於朝廷爲答,則今日不可無回報。

    請令金藎國、崔鳴吉,偕句管所堂上入見,更探其意然後,明間又往見之,乃言議定之數,而與之反覆停當。

    」金藎國、崔鳴吉,遂與句管所堂上,入見胡差曰:「國王在初喪中,不遑人事,而以兩國和事爲重,遣使緻信,貴國終不爲答書,又還送禮單,豈非未安之甚乎?」渠等曰:「貴國前日書中,旣有未安之語。

    若不更加停當而受之,近於貪貨,故不敢受耳。

    」渠又曰:「禮單事,何無所答乎?」臣等曰:「我國地小民貧,若以前日所言之數而備送,則不過一番,民力已竭,國不能爲國,雖欲永世相好,其可得乎?」渠答曰:「吾則隻傳汗意。

    當以此歸告於汗,貴國使臣,自可停當於汗處。

    」且曰:「四大官不出迎,則還卽入來者,是汗之分付也。

    吾等寧得罪於汗,而隱忍入來者,欲聞貴國之言,歸傳於汗而已。

    」上曰:「汗書所無之事,自我國萬無遣人停當之理。

    宜措辭諭之,俾無推托之言。

    」 ○弘文館副提學李敬輿等上箚曰: 不幸兇邪之變,出於宮掖之內,又不幸而作孽之人,多出於慈殿宮人。

    意者此輩,或怨其意欲之不滿,或怨其請謁之不行,自相稔惡,敢逞兇計,其於慈殿止慈之德,聖上無間之孝,固自若也。

    付標獄案,天心可知;隻命賜死,聖意愈彰,而獨遠外之人,聽聞不詳,愚下之民,疑惑易生。

    臣等如聞父母之言,秪切痛恨之心,而深思厥由,亦不無所以然者。

    何則,首惡之賊,雖伏邦刑,內應之輩,必有其人,而請鞫之啓,一從、一違,未免有彼此之殊。

    此亦出於殿下灼見審處之意,而內間之事,彼惡知之?加以不當書之三字,付標命下之後,政院不能啓稟善處,諸賊承服之招,未及一體刪去,謄出朝報,傳諸四方,使聖上美意,未盡彰露,則無異乎愚民之疑惑也。

    消融鎭定之道,不過曰:『事亡如事存,事死如事生;愛其所愛,敬其所敬,至於好惡,莫不皆然而已。

    』若是則群疑氷釋,聖孝益著,和氣充滿,妖孽消滅,永有辭於天下後世矣。

     答曰:「省箚心甚嘉之。

    箚辭當留念焉。

    」 ○以趙錫胤爲副修撰。

     11月17日 ○辛亥,備局啓曰:「胡中禮單,減其木綿之數,而更思之,則骨者所定,儘有商量,元非大段難堪,今若過行減削,則彼怒益甚,恐有難處之端,故以一千五百匹爲定數。

    其餘物目,亦書諸別單以進。

    」上曰:「勿爲過慮,依付標之數言之。

    渠等若以數少爲言,則明言此外決難加減之意。

    」〈別單物目,白綿紬五十匹、草綠紬五十匹、白苧布五十匹、彔血皮一百張、豹皮十張、水獺皮五張、木綿一千匹、白木綿二百匹、靑木綿一百匹、紅木綿一百匹、藍木綿一百匹、霜花紙一百卷、白綿紙五百卷、大倭劍十把、小倭劍十把、彩花席五十張、丹木一百斤、故椒十鬥。

    〉上命紅綿紬減三十匹、草綠紬減三十匹、彔血皮減半、木綿減半、大倭劍減六把、小倭劍減六把,付標以下。

    尹昉、吳允謙等上箚,請更參商,增其數以給之,上不許。

     ○上下敎曰:「頃日歸希等賜死時,傳旨中有未安之語,付標而下,意非偶然。

    其時承旨不能緻察,竝謄出於朝報,事極不當。

    當該承旨推考。

    」 11月18日 ○壬子,金藎國、崔鳴吉,與句管所堂上見胡差,言及禮單事則不答。

    仲男問一路宴享處,答以前已講定,兩差則聽若不聞。

    且言他國使臣之來,遣京官迎候,禮也。

    自今以後,當發遣京官迎候雲,兩差曰:「此則似好」雲。

     ○以金堉爲司諫。

     11月19日 ○癸醜,以申得淵爲春信使。

     ○備局啓曰:「金藎國等與金差問答曲折,詳在啓辭中。

    禮單一事,彼旣不答,不可謂之停當也。

    待強敵之道,何可一向直截而已哉?臣等愚意,自上招見時,以『我國物力蕩竭,勢不能辦,不免從略,殊極慙靦。

    若有可辦之勢,則後日使臣之行,可以隨力添送』雲,微示增給之意,而春信之行,以骨者所定之數送之。

    且宴享亦於京畿一處、兩西各一處設行,俾無落莫之心似當。

    」上曰:「宴享事,則強請至此,依啓辭施行。

    」〈宴享處:平安道則平壤,觀察使接待。

    黃海道則黃州兵使接待,京畿則開城府留守接待。

    〉○上出禦仁政殿,接見胡差。

     ○備局啓曰:「昨日禮單物種書示之數,果似略少,渠心必懷落莫。

    若以此歸報於汗,仍吐其不平之懷,則汗之怒必倍,恐非所以羈縻之計也。

    臣等之意,前日書啓單子內,付標之數,竝令還存。

    令句管所堂上,乘夕入見曰:『昨日所定禮單之數,朝廷旣已議定。

    其中木綿,則厥數過多,不得不減,水牛角則元非土産,固難備送,其餘雜物,悉依原數送之』雲,則渠望外得此,其喜幸之心,必倍於初頭,快許矣。

    」答曰:「依啓。

    其中倭劍,亦非所産,勿加其數。

    」句管所啓曰:「臣等入見金差,具言禮單加定之數,則渠等喜動顔色。

    臣等又以三處宴享,優待隣國大官之意言之,則頗亦欣喜,而所道裡猶且以隻許三處爲不快,費辭相辨。

    臣等又言:『自今以後,禮單駄載之數頗多,貴國必於甛水站,調發車輛,替代我國刷馬,可免顚損之患,此亦不可不預定』雲,則答曰:『此非難事,勿以爲慮』雲。

    」 11月20日 ○甲寅,胡差所道裡等還去。

     ○以鄭百昌爲左副承旨,鄭蘊爲大司諫。

     11月22日 ○丙辰,命國葬都監提調尹新之、都廳李惟達、提調兼篆文書寫官申翊聖、誌文哀冊製述官張維、書寫官李弘冑、李行遠、李??、都承旨姜碩期、禮房承旨姜弘重等竝加資,題主官韓仁及,加資未久,賜熟馬一匹。

    提調金藎國熟馬一匹,舁梓宮官宋溟、李漸、陪往大將申景禋,各半熟馬一匹。

    前承旨呂爾徴兒馬一匹,注書李時萬、奉敎李海昌各上弦弓一張。

    郞廳竝陞敍,已準職者,賜半熟馬一匹。

    監造官竝陞敍,銘旌差備加資,資窮則賜兒馬一匹。

    其餘內外諸執事及山陵排設該司官員,各處排設司鑰等,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殯殿都監提調金自點、崔鳴吉、銘旌書寫官金光炫等竝加資,郞廳、監造官等竝陞敍。

    長生殿都提調尹昉賜熟馬一匹,提調李曙、尹昕,各半熟馬一匹。

    殯殿次知內官吳大邦、樸崙,各加一資,復差備洪大海賜熟馬一匹。

    上謚冊寶時,尙傳羅嶪兒馬一匹,玄宮監封領議政尹昉、拭梓宮右議政金尙容各賜熟馬一匹,摠護使左議政李廷龜鞍具馬一匹,山陵都監提調具宏、李顯英、都廳李景仁、金堉、玄宮封閉官韓必遠等竝加資。

    郞廳監造官,竝陞敍。

    京畿監司金慶徴賜半熟馬一匹,都差使員等兒馬一匹,相地官等本衙門陞敍,領役部將等相當職除授。

    山陵都監前提調李德泂、頓遞使李時昉各賜兒馬一匹,挽章書寫官等及頓遞使從事官等各加一資,資窮者代加。

    仍下敎于政院曰:「今此賞格,詳察擧行。

    一人雖兼數事,勿許疊授。

    」 11月23日 ○丁巳,以金壽賢爲大司憲,以崔惠吉爲同副承旨。

     11月27日 ○辛酉,諫院請李淹、李益賞加改正,上答曰:「李淹有盡心之跡,無貪婪之狀。

    今玆賞加,未爲過濫矣。

    」 ○領敦寧府事吳允謙上疏乞退,上慰諭不許。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子,京畿監司金慶徵上疏曰: 不幸賜牌之婢,陰聽舊主之嗾,敢生盡滅臣家之計,竈堗楹廡,埋置穢物,陰邪作祟,母病危篤。

    人子罔極之情,雖使臠其肉,不足以洩其憤,臣旣已告于法曹矣。

     上覽其疏,命禁府拿鞫指嗾之人,以懲其謀害功臣之罪。

    禁府請拿詛呪罪人七香所引樸自興妻及樸承黃妻,從之。

    自興之妻,卽爾瞻女也。

    聞有拿命,卽自殺。

    婢七香受刑承服。

    末叱貞卽樸承黃妻也,訊問不服。

    委官金尙容以爲:「末叱貞以樸家切親,設或與知,當受謀故殺人之罪,不當竝鞫於三省也。

    」兩司亦以省鞫爲未妥,皆引避而遞,上竟不從尙容之議,末叱貞遂死於杖下。

    〈史臣曰:「承黃與其兄承宗,平生不相雍睦。

    末叱貞於承宗父子,有何眷念之意,而潛懷報怨之計,自陷於不測之地哉?特以事出於金瑬之家,故委官以下,不敢出異議,徑請刑推,鞫於三省,而竟至於杖死,物議非之。

    」〉 12月2日 ○乙醜,禮曹啓曰:「伏見金蓍國所考,禮部鴻臚寺親王袞冕之制,則有革帶,又有大帶者,洪武二十六年所定也;有大帶而無革帶者,永樂三年所定也。

    《五禮儀》所載冕服圖,出於永樂元年欽賜之制,則其與洪武所定,不免異同,必以此也。

    中朝定制祖宗儀章,旣已如此,則但當依此遵行,而恐不必更議,然念古昔聖人制爲儀章,其所以別貴賤、定尊卑者,隻在於制樣色品之差而已,至其衣冠、靴帶之制,不容增減於其間者也。

    皇朝侯、伯以下及本朝百官朝服,皆於大帶上加革帶,而獨於諸王袞冕,欠卻革帶,不但事體可疑,大帶之制,頗似苟簡,若去革帶,則殊不成冠帶模樣。

    聖人之於禮也,損益以取中,殷輅、周冕,各取其優,不必專拘於一時之制。

    臣等之意,從洪武定制,竝存兩帶,而今尙方依金蓍國所考革帶之制,別令製進,恐或無妨,而事係重大,宜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等以爲:「該曹啓辭『從國初所定,竝存兩帶』雲者,實是禮宜從古之意,令尙方製進,以遵一統之制宜當。

    」上從之。

     ○禮曹以奉禮李後陽之疏,回啓曰:「《五禮儀》『奉禮引王世子,引儀引宗親、文武百官』雲,則李後陽所陳,實有所據。

    奉禮之引接大君,雖出於俗傳,而不載於禮文,未可據以爲信,且別嫌疑、定尊卑,禮之大節,而大君今乃晏然當之,事涉僭紊。

    雖實有前例,恐不可遵行。

    」答曰:「引導世子之人,旣名以相禮,則奉禮之引接大君,少無所嫌。

    自古流來之規,不可因一妄言,而廢之矣。

    」 12月4日 ○丁卯,月入羽林星。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詣闕告辭,上命內侍,扶之至前。

    上問:「卿氣力何如?」對曰:「臣年將九十,氣息幾絶,恐不得更望天顔。

    今幸至前,死無所恨。

    」上曰:「不見卿久矣。

    卿今告歸,必有所欲言者,願聞闕失。

    」對曰:「臣今垂死,不能省事,有何所陳達乎?」上固問之,終無所言。

    上曰:「日寒如此,宜待春和以歸。

    」對曰:「臣非不欲少留於京輦之下,但臣老病,愈往愈甚,若不得歸死於松楸,則豈不爲遺恨乎?」上曰:「卿之牢定如是,予不得強留,心甚缺然。

    」遂賜貂皮裘一領、胡椒一鬥、丹木三十斤,仍下敎政院曰:「使之官給人馬。

    」於是,王世子亦引見而送之。

     ○禮曹啓曰:「大王宗號旣定,則宜有進冊、改題主之擧。

    但念縟儀之行,未及半年,又上冊寶,事涉煩瀆。

    姑俟皇朝賜謚後,一時擧行,而其前則先以定號之意,具由緻告然後,祝文及國中,仍用此號似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黃海兵使李時英,不念國事,專務剝割,至於多造雪綿衣袴,以爲善事之地;公淸監司尹暉,爲人麤鄙,見棄淸議。

    守城之任、澄淸之責,俱不可付,請罷時英,遞尹暉。

    」答曰:「尹暉其才不可棄也,李時英推考。

    」 12月6日 ○己巳,上命造襦衣,分給上番軍士之衣薄者。

     12月7日 ○庚午,鄭忠信馳啓曰:「金差所道裡等,使八騎來言:『俺等到京,自上有賜,而所幹俱未蒙準許,義不可徒受恩賜。

    在京而欲辭之,則惶恐不敢,終若受去,則必見責於我汗。

    』仍留置贈給之物及馬三匹而去。

    臣使人追送,而終不受矣。

    」 12月8日 ○辛未,禮曹啓曰:「仁獻王後考妣忌辰、節日,依例設祭,而西原府夫人韓氏、平山府夫人申氏,竝皆設祭,旣無前例,又無可據文書。

    但見奉常寺所藏謄錄,神懿王後以下各代王後妣忌日,則皆爲一位,而其間前後母有無,則年代久遠,不得聞知,宜議于大臣。

    」領議政尹昉等以爲:「以情理論之,前後母兩位,似當一體施行,而但奉常寺謄錄,各代王後妣忌日,皆以一位書之。

    其間列聖王後,豈無一二前後母,而歷代官給祭奠,隻及於一位,其意似非偶然。

    」上從之。

     ○以李一元爲公淸兵使。

     12月9日 ○壬申,政院請勿親行聖節、正朝望闕禮,答曰:「平復已久,卿等宜勿過慮。

    」 ○備局啓曰:「虜情叵測,邊事可憂。

    若不預加措畫,而事出蒼黃,恐有後悔。

    請以各道軍兵一萬人,裝束待變,而亦宜預定押領之將。

    」上從之。

     12月10日 ○癸酉,左議政李廷龜呈辭至十二度,上遣史官,諭以出仕之意。

     ○李貴上箚,請措置南漢、江都,以爲水陸掎角之勢,預遷江都,示虜以不可犯之形,上留中不下。

     12月11日 ○甲戌,憲府請勿令奉禮引接大君,上不從。

     ○備局啓曰:「李時英素有人言,前日收用,亦出於棄瑕責效之意也。

    今見臺諫所啓,則純綿衣袴賂遺之說,誠極可駭。

    西路緩急,安望其得力?請先罷黜。

    」上從之。

     ○京師人家有馬生駒,三目無鼻。

     ○上下敎曰:「仁嬪祠堂祭物,自該司備送,亦令兵曹,定給守墓人。

    」兵曹啓曰:「謹考《大典》差定條:『先後及王妃父母守墓軍各二人,親盡則勿定』雲。

    仁嬪視王妃父母,則事體自別,似當加二人差定,而臣曹不敢擅斷,請令禮官定奪。

    」禮曹啓曰:「臣等竊念,元宗大王旣已膺受尊號,則推其所生之恩,講行差異之典,揆諸情禮,固無不可。

    但禮經所載,隻論服制,而不及祭禮,國朝故事,亦無可據。

    隻以意見推之,比王後考妣,則事體頗重,而比德興大院君故例,則亦似有別,就此二者,參酌增損,似或得中,而但考德興大院君祭物謄錄,饌物無多,勢難更減,此則一依德興大院君例,守墓軍,比德興大院君,減半定給似當。

    」答曰:「竝依德興大院君例施行。

    」 ○春秋館諸堂上啓曰:「史臣之設,不但爲記錄時政而已,所以褒貶是非,以爲後世公論者也。

    今此冬等褒貶時,考見辛未年《時政記》,則全無史斷之語,殊失修史之體。

    當該史官請推考。

    」上從之。

     ○回答使元?,持金國答書而還。

     ○對馬島桑門玄方,因歲遣船之來,願得《名臣言行錄》及《入學圖說》,禮曹請勿許,上從之。

     ○金差之去也,句管所以差胡有喜色,聞于上,朝廷亦以爲虜無渝盟之意。

    金時讓獨憂之,箚陳防守之策。

    備局回啓曰:「金差之行,意必難測。

    金時讓箚中所慮,卽臣等之意也。

    當此邊圉虛踈之日,雖無敵使恐嚇之言,陰雨之備,不容少忽。

    況事機之可虞,不一其端乎?自昔有年年赴防之例,今此箚中所請,不過修擧中廢之規而已。

    就其裝束中,先調出身一千八百人以遣,後以武學一千七百人入送,分置各處城守之地,以爲臨急之用。

    」上從之。

     12月15日 ○戊寅,副摠沈世魁,送魏成功等,持票文入席島,執遊擊張魁。

    以本國移咨,言其侵掠之狀故也。

     ○吏曹判書張維,以風痺之疾,累上箚乞遞,上從之。

     12月16日 ○己卯,領議政尹昉啓曰:「臣今日與禮曹判書崔鳴吉,奉審永寧殿、宗廟各室題式,則與前日該曹啓下單子,別無異同,而但前單子,則永寧殿四祖神主,以粉字書之雲,而今日奉審,則皆以金字塡刻。

    前單子則恭靖王後以安定書之,而今日奉審,則乃定安也。

    此則必是忙遽間,不能審察之緻也。

    大槪前日該曹所疑三條中,五代以上王後祝文,竝稱祖妣者,則出於《開元禮》,各室王後祝文,竝書姓氏者,載在《五禮儀》,此二款雖涉可疑,旣有前例,不可輕議。

    至於各室神主,皆書『有明贈謚』四字,而贈謚在上,廟號在下,祝文則去其『有明贈謚』四字,而廟號在上,贈謚在下,此則似不可不議處。

    至於宣廟神主,不書『有明贈謚』四字,有違列聖題式,而光海時追上十六字內,八字則書於尊謚之上,八字則書於尊謚之下。

    懿仁王後神主『章聖貞憲』,乃宣祖朝所上之號也:『明德』二字,乃光海時追上之號也。

    題主時,宜以次書之,而乃以『明德』二字,書於『章聖貞憲』之上,此亦不可曉也。

    且列聖神主,雖有追上之號,皆無改書之規,而宣祖、懿仁兩位神主,當光海時,屢經改題,明有塗抹之痕,不成字樣,所見亦甚未安,而莫重之事,不可不熟講處之,宜令諸大臣,會議賓廳。

    」從之。

    其後領議政尹昉、左議政金瑬、禮曹判書洪瑞鳳議啓曰:「臣等謹就前日奉審後啓辭中,廟主題式、祝文,舊例明有所據,未敢輕議者外,其中大段舛錯不容不改數款,條列于後。

    莫重宗廟之禮,臣等不敢以臆意斷定,恭竢睿裁。

    一,宣祖大王廟主初面:『有明贈謚』四字,闕而不書,而廟號在上,贈謚在下,與列聖題式不同。

    此則初喪題虞主時,不考列聖題式,而隻據香室祝文而書之,故後題練主時,不復緻疑,襲書之故也。

    旣知其謬誤,則一遵列聖題式而書之,似當。

    一,宣祖大王追上兩度尊號十六字中,八字在於大行時尊謚之上,八字在於尊謚之下。

    謹考列聖所上大行時尊謚,皆在下段,皆稱『某孝大王』,乃是舊式也。

    此則必是『啓統』等八字,初度追上時,則考得舊式,而陞書於大行時尊謚之上也:『貽謨』等八字,再度追上時,則不復考出舊式,而連書於大行時尊謚之下也,其無據甚矣。

    所謂追上十六字,一依先後次第書之,而大行時尊謚,則遵列聖舊式,書於下段,而釐正之,宜以『有明贈謚昭敬宣祖正倫立極盛德洪烈至誠大義格天熙運啓統光憲凝道隆祚貽謨垂裕廣休延慶顯文毅武聖睿達孝大王,』書之似當。

    一,懿仁王後前後尊號及大行時尊謚所書,則尤爲倒錯謬誤,甚無所據,一遵所上先後次第,而依舊式釐正之,宜以『章聖徽烈貞憲明德顯淑懿仁王後』,書之似宜。

    一,祝文無『有明贈謚』四字,而廟號在上,贈謚在下,此則或有所以。

    謹考《五禮儀》立主式、祝文式,不無異同,而祝文則乃嗣王祝告之辭,雖不書『有明贈謚』四字,似非所欠。

    旣不書四字,則廟號在上,贈謚在下,其勢或當如此,無乃自前議定之事耶?仍舊用之,恐非失禮。

    一,兩位神主,若得釐正改書,則前所塗抹不成字樣之處,自無未盡之患矣。

    」答曰:「依啓。

    」 12月17日 ○庚辰,備局啓曰:「國家有事,則必有募聚軍餉之擧,而自前納粟之人,一授加設職之後,更無收用之擧,不但渠等之缺望,國家之失信於士民,亦甚矣。

    丁卯胡變時,外方士子,募取米穀,或輸于京中,或納于官倉者,非止一兩人,而其時以各司減省官除授,謝恩後,勿令供仕,許以他日階此收用,而厥後絶無復官立朝者。

    雖緣銓曹爲官擇人,而許多納粟之中,亦豈無百執事可合之人乎?請令該曹,擇授相當實職,以爲勸礪之地。

    」上從之。

     ○以崔鳴吉爲吏曹判書,李尙吉爲大司憲,沈之源爲執義,任絖爲掌令,李景曾爲校理。

     12月18日 ○辛巳,諫院啓曰:「朝廷體面,至尊且嚴,不可以區區私情,冒煩天聽,而兵曹參知鄭弘溟,法外陳疏,求見病姊,事涉猥濫。

    請罷其職,還收給由之命。

    且該房承旨,不顧事體,捧入違格之疏,請推考。

    」答曰:「依啓。

    鄭弘溟推考。

    」 ○閔聖徽馳啓曰:「金差留置安州之物,到今有難區處。

    若運送成例,則非徒損傷事體,駄載之弊,自玆爲始。

    宜待春差之來,隨使轉給。

    」廟堂以爲然,上從之。

     12月20日 ○癸未,副提學李敬輿上疏,請遞本職,救護母病,上從之。

     12月22日 ○乙酉,備局啓曰:「黃海監司宋英望,前任兩湖水使,深得士卒心,故朝廷擢授方伯重任,欲爲西路藩蔽,而自到任之初,頗有毀言,又聞營造館舍,勞費民力。

    以此道內人民,怨苦者多,殿最之際,連貶善治守令,人尤不服雲。

    營造之非時,殿最之乖當,俱極非矣,請遞其職。

    」上從之。

     ○完豐府院君李曙上箚,陳自強之策,上令備局議處。

     ○以李弘冑爲禮曹判書,蔡??後、鄭太和爲吏曹佐郞,張紳爲黃海監司。

     12月23日 ○丙戌,大風。

     ○騎胡十餘人,自九連城前路出來,副元帥鄭忠信啓聞于朝,都下騷動,或有荷擔而立者。

     ○戶曹啓曰:「曾自丙午年,除出兩湖各邑田稅米豆,直納于內需司矣。

    反正初,宣諭兩湖,革其直納之弊,而頃於戊辰年,內司不體宣諭本意,移文本曹,依前促納,本曹亦不緻察,行會外方,以緻此弊旣革而旋復。

    請自明年,隻將湖西田稅,悉納于本曹,以爲轉送內司之地。

    」上從之。

     12月24日 ○丁亥,鄭忠信、申景瑗馳啓曰:「騎胡十人,持汗書來到江邊。

    蓋所胡等未廻還前,先送八胡,故汗已知我國不盡從其請,又未知有回答別行,有此來書。

    臣等欲待回答使到此,先送一譯於彼中,以探虜情,請令廟堂指揮。

    」備局啓曰:「汗書辭意叵測,姑令邊臣先送小譯,以傳回答使入送之意宜當。

    申得淵旣已受命,彼雖攔阻,宜以誠開諭,期於傳命。

    且彼雖以禮物爲言,我以江都盟約時,原無與南朝一樣之言,答之。

    請以此意,下諭于副察使及副元帥、平安兵使。

    」上從之。

    〈汗書曰:「諭朝鮮國邊官知。

    爾王與我國證盟時,禮物許與南朝一樣,後漸減薄。

    故此番專人講說,禮單果如去人所言,則不妨進入,倘或似前,不必來。

    來卽來,亦不得入我邊。

    特諭。

    」〉○備局啓曰:「慶尙右兵使鄭鳳壽,成功於龍骨,爲西民所倚重。

    卽今邊事可虞,請以鄭鳳壽調用於西方。

    」又啓曰:「曾因李埈之疏,有薦拔將才之敎。

    目今兵、水使擬望,每患乏人。

    一世未必無才,而顧採用之實,未得其方。

    宜令曾經二品以上實職人,各薦所知,勿論職秩高下、門地貴賤,務在得人,廟堂從公論磨勘,以備調用。

    」上皆從之。

     12月25日 ○戊子,左議政李廷龜,呈辭至十九度,上乃許之。

     ○備局啓曰:「聞武士中,多有思奮願戰者,選鋒之法,爲當今第一急務。

    無論有職、無職,各衙門軍官,從自願許募,編作一隊,定將領率,脫有警急,宜出送戰所。

    」又啓曰:「昨見胡書,彼使本情,隻在恐喝而增幣,則回答之行,似無終阻之患。

    彼意若在於絶和,則雖盡從所言之數,亦必無益。

    但回答使到彼,所執之言,當以骨者書給之數及鄭榏持來汗書之意爲據,而今之所送者,猶欠於骨者所言之數。

    請令平安道,加送木綿五百匹,以足二千匹之數,國書中亦改書其數以送。

    」上皆從之。

     ○全昌君柳廷亮,強奪人女爲妾,諫院請削奪官爵,上隻命先罷後推。

    諫院以此連啓,上不從。

     12月26日 ○己醜,命該曹,以襦衣分給上番軍士中薄衣者,又以空石,分給各處守直軍士及在獄罪人,仍命放釋輕囚。

     ○備局啓曰:「目今敵情,萬分可憂。

    若或傾國蠢動,而黃都督方在旅順口,聞卽出兵,乘虛擣穴,則彼必不敢久留。

    令承文院,備將近日虜情,移咨椵島,使之轉送都督,則或不爲無助。

    」答曰:「更觀事勢以處之。

    」 12月27日 ○庚寅,吏批啓曰:「太學,乃首善之地,敎化之本。

    師長得其人,訓誨多士,講明道學,以爲丕變風俗之地者,爲今日急務。

    故聖上臨禦以後,特設司業二員、兼司藝、兼直講各一員,其意實有所在,而今皆空其官而不用,此實可惜。

    當世非無好學向善之人,而特患其不爲湔拔耳。

    請於今政,極擇差出,令與大司成,同心誘掖宜當。

    但莫重之任,勢難備擬三望,請依樸知誡單望啓下。

    」上從之。

     ○以姜鶴年爲成均館司業,蔡??後爲兼直講,洪瑞鳳爲兼弘文館提學,鄭弘溟爲副提學,李敏求爲大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