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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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曾等及大司諫李命俊出仕,持平愼天翊遞差。

    」上從之。

     ○三公上箚曰: 向者李命俊疏中,所謂內修、外攘,其目雖多,而皆是前後已陳之言。

    不能歷擧,隻以大者,則請聖上體念,小者則令該司奉行。

    初未嘗不盡回啓,亦豈敢有心於取舍哉?至於宮禁之說,則懲毖於旣往久矣。

    及見李命俊之疏,不覺瞿然,遣辭之際,未免過當。

    此則臣等不察之緻,以此罪之,臣等固無所辭,若謂之欲害無辜之人,則實非臣等之意慮所及也。

    至於落於奸人術中之敎,則臣等反覆尋思,終未曉聖意之所指也。

    倘蒙聖上明以敎詔,則庶有辨白之地矣。

    臣等事殿下,凡幾年矣,而白首垂死之日,反受情外之責,今日下一嚴旨,明日下一峻批,日復一日,愈往愈加。

    臣等雖萬被誅戮,固無所辭,何敢一日仍據具瞻之地,以重不忠、不敬之罪乎? 答曰:「咎在寡躬,於卿等何損?宜勿控辭,以安予心。

    」 ○獻納沈東龜,請亟還收査出之命,答曰:「昨因鄭經世箚子,旣已停止,不必煩論。

    」 ○上命召對,講《書傳》。

    講訖,崔有海進曰:「臣往登州時,宋戶部言于臣曰:『爾今齎持袁經略處文書以來,而經略被罪。

    自當往見孫閣部,而文書有異。

    爾去後,亦有往見閣部者乎?』臣以爲:『小邦體面,則必上國之人,先有咨文然後,敢爲回咨,不敢先達』,爲答矣。

    今此孫閣部已送諭咨,則中朝之人,必察其前例。

    袁經略處,則使臣齎咨,孫閣部前,則隻令譯官齎咨,未知何如?」上曰:「不無所見,言于備局。

    」上曰:「崇煥被囚,物情何如?」有海曰:「中朝朋黨之弊,爲痼疾,韓壙者,與崇煥相親,推薦而用之。

    錢象坤者,則自侍讀入閣,締結宧官,譖袁爲通奴,故袁帥被囚,而袁非行賄、貪黷之類,得人死力雲矣。

    」其後李貴以爲:「孫閣部軍前,不宜遣小譯,請別遣使臣。

    」備局以爲不可,上從之。

     7月19日 ○丙申,三公皆引疾求免,上遣承旨敦諭曰:「因予言辭不中,諸大臣不安厥位,言念所失,心甚悔恨。

    目今邊虞孔棘,大臣不可一日引疾。

    須念國事,勿以忿懥之言介懷。

    」 7月20日 ○丁酉,上命政院,招大臣詣闕下,使之安心行公。

    領議政吳允謙、右議政李廷龜詣闕,而左議政金瑬以病辭,乃上箚曰: 臣謬妄陳啓,自陷於不忠不敬之地,科臣之罪,萬死猶輕。

    昨遣近臣而諭之,今又宣命而召之,臣雖冥頑,豈不知人臣不竢駕之義乎?第以積戾之極,冥罰又至,賤疾危痼,若將垂盡,不能隨二臣之後。

    自速嚴誅,無望再全。

    方其天怒赫然,嚴旨日下,中外懍懍,聖心忽然開悟,不日而復,授命俊以諫長,罷鬥南之職,收査覈之命。

    向之危者自安,疑者自釋,若微雲過空,大明自如。

    臣雖滅死,與有榮焉,臣旣不能瞻賀楓宸,又不能待命闕下,臣罪至此尤極。

     答曰:「卿勿固辭,調理行公。

    」 ○書狀官鄭之羽還自京師。

    時,焰硝、弓角及雜貨所載船,隨後到椵島,爲劉興基所拘。

    平安兵使以其狀聞,備局回啓曰:「此船乃欽命貿送之物,且閣部之具船所送也。

    島中之將,不可擅留,請令方伯及伴臣,以此意諭于興基。

    」上從之。

     7月21日 ○戊戌,大司諫李命俊,上疏辭職,上不許。

     7月22日 ○己亥,上下敎曰:「近日內需司啓下公事,專不擧行,事極可駭。

    吏曹色郞廳推考。

    」 7月23日 ○庚子,全羅監司宋象仁,考覈其道稅案,上疏曰: 道內康津、海南、靈巖、羅州等處,逋稅最多,皆是自前守令,不能督納之故也。

    年條漸增,物名煩多,窮民之難於一時輸納,必然之理也。

    後來守令,雖欲盡心奉公,其可得乎?臣愚以爲,此四郡貢物,皆甲子以後之事,甲子、乙醜二年條,則以明年三月內上納,而其餘則次次退限,以紓一分民力。

    「 上從之。

     ○罷西征軍。

    備局啓曰:「西師久留於海上,欲待興治出來,又待王德功的報。

    今聞興治見拘於旅順,德功之復還無期,而士卒之疲病已極,前頭又無以繼餉,請亟罷兵。

    」上從之。

    又啓曰:「今將罷兵,宜遣一將,往諭島中以爲:『劉興治殺陳繼盛等,諸將皆言:「將叛天朝,往犯登州」,且訛言洶洶,有潛師東搶之語。

    以此果興問罪之師,以爲待變之擧,今因使臣之回,得孫閣部咨文及諭帖,則有相機撫慰,勿緻紛紜。

    」等語,故今姑罷兵,以觀其所爲。

    島中將官、軍民,宜各遵天朝命令,自今愼勿出疆作挐』雲雲,似當。

    請以此意,下諭于李曙、鄭忠信。

    」上從之。

     7月24日 ○辛醜,領敦寧府事尹昉上箚曰: 臣伏見頃日備局啓辭,言雖過激,究其本心,不過謹微杜漸之意,豈有他哉?近來嚴旨屢下,儘多不平底意思,而辭氣未免太露,殆非群下之所望於聖明者也。

    其所幸者,聖心一覺,復於不遠,悔悟之端,一萌於內,而遷改之速,如風之迅。

    旣往之愆,與化俱逝,而將來之善,輝暎方冊。

    臣於此時,有以知聖明方寸之間,渙然釋然,無復有一物之累,寧不快活矣乎?夫心之爲物,本來虛明,而七情之發,惟怒爲難制,故古人有銛鋒悍馬之喩,摧堅陷敵之譬。

    蓋慮夫有所偏,而不能勝焉,則其用之所行,必失其正,而終不至於失常違道之歸者,鮮矣。

    存心之法,當如明鏡無塵、止水無波,一滓不存。

    萬理明盡,則事至物來,凡所以應之者,恢恢乎有餘,而吾之本源境界,則依舊向來虛靈,依舊向來澄澈,夫焉有一毫膠擾之患乎? 答曰:「箚辭無非格言,予當服膺而省念焉。

    」 ○備局啓曰:「近年以來,每因慰悅軍情,多設無名之科,識者之寒心久矣。

    鄭忠信之請設海科,雖出於軍情,固涉未妥。

    況今罷兵之後,仍留陣上,以待科期,尤極非便。

    決不可別設一科,以踵弊習。

    狀啓辭緣,勿施宜當,而第念鹹鏡北道及平安道地方懸遠,且値秋防待變之日,今此別試武科初試,兩界則定其額數,仍設於本道似當。

    請令該曹稟定。

    」從之。

     7月25日 ○壬寅,海運判官曺文秀以漕軍等訴牒,請依陸軍赴擧,上命議于大臣。

    回啓曰:「漕、水軍,皆世傳其任,而水軍則許赴擧,漕軍則不許,故因其訴冤,有此狀啓。

    但水軍則與陸軍,名雖分而均是軍,許赴有據,而漕軍則與驛日守、皂隷、羅將,一體也。

    當初不許,必有其意,似難輕改舊規。

    」上從之。

     7月26日 ○癸卯,上行冬至、聖節拜表禮如儀。

     ○羅州牧使張維上疏,具言本州漕船覆敗之狀,請免再徵稅米之患,戶曹覆啓曰:「觀此疏辭,一州之弊,不啻目擊。

    但此時人心不淑,奸巧百出,千百石穀,決難盡行蕩滌。

    若開此路,將不勝其紛紜。

    元數中徵三分之一,則在法典,旣有可據之文,於本州,亦減千餘石之米。

    法旣行矣,弊亦省矣。

    」上從之。

     ○都承旨金蓍國上疏自劾,上不許。

    蓍國,藎國之弟也。

    在昏朝,參廢母庭請,自知不愜於群議,遂乞免。

     7月27日 ○甲辰,劉興治自登州,復還椵島。

    上命招大臣、備局諸宰、三司長官,議之。

    上曰:「罷兵之令,纔過數日,興治之船,將近椵島,爲之奈何?」左議政金瑬曰:「今觀金時讓狀啓,興治之入往也,旣有船百艘。

    今若得欽差之命,則寧有以數十餘艘出來之理乎?前日詔書中,有相機撫慰之語,後有待以不死之報。

    天朝賞罰,亦豈錯謬如此?」上曰:「此賊,必欲使我不得下手。

    所謂副摠之除,豈非詐乎?」右議政李廷龜曰:「雖不爲欽差,而聖旨中有相機撫慰等語,則此天朝旣原其罪。

    自我緻討,無乃不可乎?」上曰:「欽差之說果爾,則在我國不當擊之,或貸死而已,則爲之奈何?」李貴曰:「然。

    自天朝旣貸其死,則在我國,何敢專征乎?」上曰:「中原若待以不死,使之因領島衆,則必有誇張之說,而今者氣勢甚孤,無乃中原未及緝捕而逃歸歟?中原若使撫存島中,則必有一段公文,而如是寥寥,彼雖強爲驕矜,不可信也。

    」瑬曰:「臣恐此賊,自度其罪,而徑先逃走。

    臣意則以爲,旣已興師,姑留少時,若欽差之報不實,則隻是一逋夫也,自我擊之,無不可矣。

    」貴曰:「瑬之言過矣。

    天朝旣貸其死,則在小邦專之,可乎?此特往日欲擊之心,尙猶撐柱於中,故有此議也。

    如其不得已,則姑留陸軍可也,至於舟師,則決不可不罷也。

    」上曰:「明日似當有的報矣。

    」廷龜曰:「初旣擧兵,留待興治。

    今聞其復來,無辭罷兵,恐不可也。

    」上曰:「以此通諭唐將,直言于興治似當,而若遣我人,則不無戮辱之患矣。

    」廷龜曰:「舟師則雖罷,而一邊整頓兵馬,以爲應變之地。

    至如唐人被害一事,則彼或執以爲言,我將應之曰:」始聞島中生變,又聞爾師東搶之計,我之興師,直欲問罪於爾。

    旣以幹戈從事,則唐人之作孥見殺,無足怪矣。

    「上曰:」賊或狼狽而歸,則可以擊之,不然則久留凍餒之卒,無謂矣。

    「廷龜曰:」天朝旣赦其罪,在我之道,不可緻討也。

    「李命俊曰:」今之攻興治,有四難焉。

    孫閣部無快許之語,一也;雖不爲副摠,必有衙門文書,二也;秋氣漸寒,士卒飢凍,三也;其勢若盛,則必有難處之事,四也。

    「徐渻曰:」凡關軍務,一委體臣,使之速決可也。

    「允謙曰:」群議皆欲罷兵,惟在量處。

    「洪瑞鳳曰:」不出二三日,賊狀必露。

    宜少遲之,得知眞報然後,諭令罷歸,則猶勝於聞其出來,望風先罷矣。

    「上曰:」西塞早寒,久不罷兵,飢凍之患,甚可慮也。

    且念先期而罷,則賊必無辭,及其來到,則事或難處。

    如欲罷兵,莫如早爲之計也。

    「瑬曰:」順人則成,拂人則敗。

    今者廷議,皆欲罷兵,自上當從衆議。

    「廷龜曰:」罷兵之命已下,更無容議。

    通諭中措辭,今可講定。

    「允謙曰:」通諭之辭,別無可改,隻是興治二字而已。

    「瑬曰:」初以曉諭島衆爲辭,今則興治以副摠來到,似當爲揭帖矣。

    「上曰:」揭帖,似不妥矣。

    「允謙及瑬與廷龜皆曰:」旣不可以傳檄,又不可以通文,則揭帖之外,更作何書?「上曰:」鄭忠信受命之初,已有持久之意。

    今雖使之督戰,必不肯忘生赴敵矣。

    「崔鳴吉曰:」當島中空虛之時,不可入攻,至興治復來之日,勢多難便,則歸罪於忠信,不亦冤乎?「諸臣將退,鳴吉進曰:」頃以國陵諸處坐向看審事,有地官下去之敎,其故何也?「上曰:」欲知國陵曾有壬坐、丙向之原爾。

    「鳴吉曰:」蓋聞地官之言,二十四方之中,不無吉兇之龍,然形勢若好,則不必拘於方位也。

    裕陵、顯陵、宣陵、泰陵,皆壬坐、丙向雲,不必往來各陵,徒費日字也。

    臣頃往穆陵時,有遍觀諸岡之敎,故臣與地官周覽,則或以爲亥山,或以爲壬與亥相雜。

    大槪亥山之壬坐丙向,極好雲,而裁穴時,頗似橫斜,問其由則答雲:『偏主於亥,爲最吉也。

    』厥後樸弘中別生異論,問其詳,則果是壬山,故欲爲子坐午向,而他地官輩以爲:『後邊似虛。

    亥山之亥坐丙向,上也,壬山之亥坐丙向,次也。

    』且宣廟已定此山,卽今用之似當。

    相臣及禮判三司在前,願卽講定。

    「上曰:」予意則以改前定坐向,爲可疑而已。

    自先王以爲後日地,則其時必有定見,今日用之,似無不可。

    「貴曰:」中原則諸陵,皆在萬壽山,不拘於風水。

    且山陵重事,不可使地官獨往也。

    「上曰:」右相必詳知矣。

    「廷龜曰:」庚子年國喪時,臣爲禮曹判書,承命往審諸陵,又使鄭逑、柳永吉、柳永立、成泳等,遍看諸處。

    健元陵有吉地,先王更使看之,則第二岡果好,故欲用之,而先王以爲:『後日之地不可不慮』,故用其次,今裕陵是也。

    「瑬曰:」今此擇山,每以爲不恰好者,宰相則崔鳴吉、術官則李衎也。

    但旣令監司,差定董役之守令,而今者有更觀坐向之命,外方聞之,疑其改蔔,必不用力矣。

    臣濫膺莫重之任,緻此訾議,禧陵故事,可以監戒也。

    「鳴吉曰:」相臣之言慘矣。

    所謂禧陵故事者,金安老陷鄭光弼,論以大逆,幾不免死,終至竄謫。

    臣聞瑬之爲此言,久矣。

    臣子之於君父,無所不用其極。

    當此大事,恐或有未盡之悔,敢達所懷而已。

    寧欲以此,爲陷害之計哉?「上不答。

     ○摠戎使從事官韓興一自西還。

    上召見之,問曰:「西征士卒,怨苦如何,病傷者亦幾何?」對曰:「摠戎使所領,則處陸,故不至甚苦,舟師則累月炎瘴,病傷者多矣。

    」上曰:「士卒衣裝何如?」曰:「京畿之人,則或持裝綿之衣,而遠道之人,則不能也。

    」上曰:「其士卒,可使之戰歟?」曰:「兵者以氣爲主。

    經暑海上,似無賈勇之氣。

    然而唯在主將用之之如何耳。

    」上曰:「舟師何如?」曰:「三路舟師,整飭軍容。

    漢人李永俊,初到船所,頗極驚懼,出語人曰:『平生無如此壯觀』雲矣。

    」 7月28日 ○乙巳,憲府請:「自今以病陳疏者,切勿捧入。

    副摠管金完,身負失律之罪,請遞差。

    」答曰:「依啓。

    金完雖有失律之罪,而前功極重。

    今授此任,未爲不可矣。

    」 ○大司諫李命俊上疏曰: 頃者女人入內之說,傳播街巷,婦孺皆爲談柄,而事關宮禁,無能爲殿下言者,故臣略及於疏中。

    殿下於臣疏,頗示優容,而因大臣、三司之啓,輒加聲色,震霆轟薄,群品失序,臣爲厲階,人莫不爲臣危之。

    臣子之進言於君父,無論智愚,各自盡其誠,冀人主之一悟也。

    臣疏中辭氣、容量等語,意非偶然,而疏墨未乾,辭氣猶前,臣言之不入,蓋可想已。

    曾未數日,擢授諫長,臣當盡言不諱,小酬知遇之恩。

    近來殿下之待臣僚,漸不以禮,少拂天意,峻責隨至,大臣愧恧,小臣憂怖。

    君臣之間,情意未孚,胥將括囊,以言爲戒。

    殿下孤立於上,逆耳之說,無自而入,則見幾者,將引而長往;慷慨者,不免於機辟,則豈不寒心哉?大臣之極論媒進者,深慮曲逕一開,終爲國家之患也。

    鄧通之罪,不過失朝廷禮,而申屠嘉檄緻而欲誅之。

    曲逕媒進者,罪豈止失朝廷禮者乎?形迹幽昧,不可的指爲誰某,而苟有其人,則大臣借劍尙方,爲袞鉞於一言之間,使鑽隙之輩,有所知懼,亦《春秋》之法也。

    殿下亦宜肅躬莊涖,以淸宮闈之政,而宮嬪之選,非殿下之本意,特激於諫院之啓,遽降擧行之敎,此不幾於遂非乎?且觀近來廷臣,少有違忤,則銓曹擬望,輒靳天點,或數月不調,或至一年二年,有若以忤旨輕重,爲朔數久近。

    言官忤旨遞職,則傍人相唁曰:「某也從此不得官矣。

    」以下窺上,固非美事,亦由於殿下之示人不廣也。

    昔宋太宗時,劉昌言罷,太宗問左右曰:「昌言涕泣否?」呂蒙正罷,又曰:「望復位,目穿矣。

    」錢若水歎曰:「上待輔臣如此,蓋無秉節高邁,全進退以感動之耳。

    」卽移疾退去。

    人主一言之失,而或至於失士大夫之心。

    況以官職落點,爲懲罰之資乎? 答曰:「疏辭出於至誠,敢不省念?嬪禦一事,已從僉意,今難還收矣。

    」 ○禮曹啓曰:「中原之人五服之喪,各服其服,以終其月。

    若我國則守禮之家,雖有期服,出入則着黑笠。

    臣等慮慈殿以白冠帶,終其月數之爲過重,議于講禮之人,且博考《禮經》及《五禮儀》,幷無可據之處。

    遂以燕居,則頭??及帶用白之意,啓達矣,安敢以淺見,擅自增減乎?今承下敎,議于大臣則皆以爲:『該曹固不敢擅變禮文,而考之韓愈改葬服議,擧下緬者,下服之最輕者也。

    子思亦雲:「改葬緦,不忍無服送至親也。

    」不忍無服,而服最輕之服。

    玉色爲淺淡服,則雖非緦服,亦非不服也。

    至於頭??用黑,則雖上下有異,而士夫之爲期服者,出入則着黑笠,而人不以爲非,慈殿禦衣,宜以玉色磨鍊。

    隻於成服時,用極細練布,製進大袖長裙衫無妨。

    』如有未盡節目,則請隨後磨鍊,啓稟施行。

    」答曰:「旣謂之無妨,則此是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也。

    依前啓辭,竝用白色可也。

    」 7月29日 ○丙午,流星出畢星上,入坤方。

     ○憲府請寢選嬪之命,答曰:「選嬪一事,或謂寡人勿行,或謂寡人當行。

    以如此之時,發如此之言,而異之者鮮,此豈人力所至哉?今不俯循,後必有悔。

    然啓辭之意,亦似有理,當從之。

    」 7月30日 ○丁未,都承旨金蓍國三疏乞免,上從之。

     八月 8月1日 ○朔戊申,備局啓曰:「曾以水、陸軍兵罷還事下諭,而第念治動靜,尙未明知。

    渠若發怒於我國,分遣票下軍兵,恣行侵掠,則淸川以北,無留兵,禁遏之處,殊極可慮。

    且興治雖或承差出來,與毛將不同。

    若不嚴加防制,則日後之患,有不可勝言。

    防制之策,必須使彼有所忌憚,而本道兵力單弱,勢難辦此。

    宜以摠戎使所帶京砲手及禦營軍,留付巡邊使柳琳,且調道內精卒,分置于安州、定州、龜城等地,以備沿邊漢人作挐之患。

    」上答曰:「兵已罷矣,不可還留。

    且初頭則必不至肆然作拏,以添防砲手若幹人入送可矣。

    」 ○慶尙道河陽、慶州、鹹安、永川、仁同、善山、機張、玄風八邑,盜賊竊發,朝廷命監司,督令捕之。

    拷訊就服者十七人,皆斬之。

     ○以姜碩期爲都承旨,李昭漢爲副應敎,愼天翊爲修撰,南陽府使尹墀爲左副承旨。

     8月2日 ○己酉,陰城縣監鄭大鵬上疏,論昭格署及追崇事。

    諫院請罷其職,上不從。

    其疏曰: 昭格署,日月星辰醮祭之司也。

    凡山川高深之處,鹹有靈焉,況日月星辰,在天之昭明者乎?所謂三淸者,天淸、地淸、人淸。

    其名已定,而見於祀事也。

    壬辰亂後,廢而不復。

    臣意以爲,天變常見、旱災不絶、邊患繼起,人民莫保者,未必不由於事天之不虔也。

    當此國儲之蕩竭,專設官員,似乎難矣,兼以他官,復行醮禮,恐或無妨。

    臣竊念自啓運宮初喪,至于今,大小節目,一依國喪之禮者,必由於天理、人情之自然也。

    至於設置參奉,則亦與陵寢無異,而獨追崇一節,尙未擧行。

    主此論者,無非博識高見,而留時閱月,遲延不決。

    喪事皆依國喪,而追崇則置而不行,聖賢制禮,豈有先後不同之理乎? 疏下禮曹。

    回啓曰:「日月星辰,天子郊祭之禮。

    諸候祭封內山川,故《春秋》列國,雖分野之星,不敢祭。

    前朝歷事宋、元,習聞道、佛醮祭之說,有摩尼山祭星之壇,我朝因之不廢。

    至于?中廟朝,先正臣趙光祖爲副提學,三司竝啓,議大臣革罷,大臣卽鄭光弼、安瑭、金應箕也。

    其後當路者,排斥光祖,不遺餘力,而猶以昭格之設,涉於不經爲言。

    壬辰之後,稟定革罷,今已久矣,而大鵬敢請復設,殊極猥濫。

    至於追崇之禮,朝廷稽考禮經,援引前例,以爲一代之典,而大鵬本以無識之人,發身醫流,乃敢投疏於已定之後,尤極痛駭,竝勿更議。

    」上從之。

     ○丁卯,安州之陷,廣州人尹懷,在城中死之。

    朝廷命依南以興例,褒錄懷之子,未免喪而死。

    其母請以其弟??,代其子錄用,該曹以非法典所載,請勿施行。

     8月3日 ○庚戌,諫院啓曰:「鄭忠信留師海上,未效一策,而歷擧堡鎭諸將治船之功、奔走之勞,至請褒奬,猥濫極矣。

    請推考。

    」上不從。

     ○摠戎使李曙,請依祖宗朝故事,復設巨鎭於宣沙、老江、廣梁三浦,以爲防海之策。

    備局回啓曰:「設鎭一二處,似難得力。

    況本道之勢,不可復設。

    」上從之。

     ○北兵使李沆馳啓曰:「臣審察北邊事勢,則自前諸處藩胡,出沒作耗,今又爲老酋所幷。

    泥應古太、羅具、回具等完聚部落,峙糧造甲雲,而鏡城則城堞頹圮,未及修繕,士卒凋弊,不足爲用。

    請添發南軍以守之。

    」備局回啓曰:「南軍則勢難添調,城池則日候已寒,決難始役。

    請令其道守令、邊將,隨便修築。

    」上從之。

     ○以李景曾爲獻納,金光爀爲校理,趙絅爲吏曺佐郞,李尙質爲正言。

     8月4日 ○辛亥,諫院啓曰:「社稷令柳重炯,爲人鄙瑣;工曹正郞趙後說,名稱未著;司禦趙文英、侍直韓喜仁,俱以闒茸,人皆嗤點;禮賓主簿鄭好仁,爲人鄙劣,年紀衰耗;獻陵參奉申瑞民,行己麤鄙,侵虐陵卒;西部參奉權侙,本以庶孽,性且愚妄。

    請竝汰去。

    」上從之。

     8月5日 ○壬子,憲府啓曰:「左尹柳舜翼,擅送密關於牙山,捕縣人張男母子,械緻京獄,濫加刑訊。

    冒法行私之罪,不可不懲,請罷職。

    」上從之。

     8月6日 ○癸醜,下諭于鄭忠信曰:「卿以有病之人,久處海中。

    當此風高之節,由海路回還,則難保其無恙得達,其從陸路上來。

    」 8月7日 ○甲寅,晝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尹墀進曰:「田分六等,年分九等,而田分則載在田案,年分則守令先驗之,都事覆審之,隨時上下之,其制舊矣,該曹固不可預定等第也。

    且畿土甚瘠,穀實不蕃,故量田時,雖有四五等之處,而年分則定以下下,一結之稅,每收四鬥。

    今者謂年穀稍實,而遽下加等之令。

    頃日水原府使張紳,以不可加等之意,報該曹,則該曹答以『畿內豈無下之中田品也?』斯言一出,民實驚懼。

    該曹之必欲加賦與否,臣雖不知,若無加賦之意,則不當有加等之語。

    宜令該曹,悉從元等,更議以定。

    」上令該曹稟處。

     ○大司諫李命俊等,以鄭大鵬事,被李貴譏責,遂引避。

    持平李行健處置曰:「大鵬疏辭,怪妄極矣。

    諫院論啓,可謂得體,而李貴之貽書譏責,殊極無據。

    請大司諫李命俊以下,竝出仕。

    」上從之。

     8月8日 ○乙卯,右參贊崔鳴吉上箚求免,不許。

    先是,鳴吉以穆陵改裁穴事,與左議政金瑬,相詰於上前,瑬引禧陵故事,鳴吉怒其比己於金安老,遂稱疾呈辭者三,皆不許。

    至是上箚曰: 無情之言,例惹親厚之疑;不近之謗,或出意慮之外。

    上慙君父,下愧同列,求厥所由,咎實在臣。

     上答曰:「卿之所陳,出於有懷必達。

    情外之言,不必相較,安心勿辭。

    」 8月9日 ○丙辰,李貴上箚曰: 伏見邸報,諫院以鄭大鵬議禮、醮祭兩條,請罷其職。

    臣意以爲,芻蕘之言,聖人必擇。

    大鵬雖發身鍼醫,而追崇之論,實萬世公議,何可以祭醮之妄論,竝與追崇而攻之乎?臣意如是,故頃日貽書於大司諫李命俊曰:「諫院以妄論追崇之禮,請罪大鵬。

    使如此大禮,迄未歸正,此乃臺諫之失也。

    反欲請罷,抑何意耶?」此後兩書,不過隨問隨答,欲使大禮速完,而言路不至壅蔽也。

    命俊答曰:「前後大臣、儒臣及知禮者,皆已講定。

    如大鵬者,有何知識,乃敢唐突論之乎?其輕朝廷甚矣。

    鄙意如此,故論之」雲,臣又以書責之曰:「若曰:『位卑者不敢言大事』,則陳東、歐陽澈,皆得罪於今日三司矣。

    」命俊又答曰:「以陳東、歐陽澈比於大鵬,則不亦辱乎?若使歐、陳二士,論此禮,則命俊何敢言乎?」命俊以淸白正直,有名於世。

    及其立朝,不過論一二宮女微細之事,而至於係幹君父大倫之事,則不敢開口一言,竟使一國公論,反出鍼醫之口,而又從而攻之。

    臣之此言,非愛一大鵬,實是愛命俊之意也。

     答曰:「近日之事,果極不當。

    卿之慷慨宜矣。

    勿辭。

    」 ○以崔有海爲副修撰。

    有海,柳希奮之門客也。

    至是,又拜是職,鄙夫之趨名利,無時已也。

     ○大司諫李命俊啓曰:「臣聞議禮之家,有同聚訟,固未易定也。

    故相文貞公申欽,乃臣之妹夫,臣又與樸知誡相善。

    出聞知誡之論,入承申欽之議,兩言逕庭,而臣素不學禮,又不能考據經傳。

    然以某論爲是,以某論爲非,而輕議國家大禮,臣所不爲也。

    延平府院君李貴,不知臣之本意,援而引之,欲同己論,不亦病乎?臣連被重臣譏斥,勢難供職。

    」司諫金槃、獻納李景曾、正言李尙質、尹坵等,以同被李貴譏斥,引避。

    大司憲樸東善等啓曰:「臣等亦欲論鄭大鵬之罪,而似涉煩擾,姑置不論矣。

    今見延平府院君李貴箚子,以臣等處置諫院爲非,顯加譏詆。

    何敢強顔冒居?」竝答曰:「勿辭。

    」 ○憲府啓請大鵬削去仕版,又言:「晉州新判官未赴任前,請令廟堂,詳定事目,俾成官府貌樣。

    」上答曰:「古者勸諫之戒,及於百工,芻蕘之言,聖人必擇,未聞以官微,罪之也。

    況大鵬之疏,出於求言之後,尤無可論之罪。

    諫院不顧事理,欲罪言者,不亦異乎?爾等發憤於重臣之言,又不念事體,欲揷木於軟地,此必年少不識事理者之所爲也。

    法府處置,似不當如是,宜勿更煩。

    晉州判官事依啓。

    」 8月11日 ○戊午,大司憲樸東善等啓曰:「臣等之論列,實出於公議之激發。

    豈因重臣之言,而爲此苟且之論哉?臣等言不見信,緻勤聖敎,何敢自以爲是,而晏然乎?」大司諫李命俊以下,又皆以此引避。

    玉堂處置曰:「幺麿大鵬,有何知識,而敢於國論已定之後,妄陳猥濫之疏?不可諉諸求言,有所饒貸,則臺諫糾劾,深得論事之體,聖批嚴峻,實涉未安之歸。

    兩司多官,俱無所失,竝請出仕。

    」上從之。

     ○吏曹判書鄭經世上箚乞免,不許。

    先是,有人標榜於崇禮門,目之以禽犢,列書宰臣及顯官若幹人,各名其罪,而經世亦在其中,故累日稱疾,至是上章自訟。

    答曰:「兇人之事,不足介意;匿名之謗,不必啓達。

    速出行公,以杜後弊。

    」 8月12日 ○己未,左議政金瑬上箚,辨明崔鳴吉陳箚之意曰: 夫言心之文,心與言一也。

    苟存乎心,必發於言,未有言與心爽,心與言違者也。

    使臣而有害人之心,則所陳之言,豈但過而已乎;使臣而無害人之心,則所陳之言,容有可察者矣。

    殿下旣以臣言爲過,又以臣心爲無心,有罪、無罪,分作兩般。

    人之執臣言,而誅臣心者,其將罪之乎,其將恕之乎?是則殿下求以紓臣之罪,而反以益臣之罪也。

    臣雖欲感激鴻私,強顔班行,入爲逃刑之人,出爲待罪之臣,一身天地,安所托命?伏乞聖慈,諒臣悶迫之情,鐫削臣職。

     答曰:「如是固辭,似乎過矣。

    宜安心行公。

    」 8月14日 ○辛酉,上命召對,講《書傳》。

    參贊官姜碩期曰:「頃以李命俊之疏,大臣、臺閣,皆不得安其位,臣竊憫之。

    聖德恢弘,翻然釋悟,欣戴感激,罔有其涯。

    然曾見左議政金瑬箚辭,則多有不自安之意,而自上批答,頗欠待大臣之禮。

    不唯臣之愚意爲然,至於有識之人,皆以爲未安矣。

    」上曰:「然則群議之謂未安者,指何等語乎?」碩期曰:「群議則未及聞,臣之愚意則以爲,似無繾綣之意也。

    」上曰:「左相再箚之辭,指以前日批辭有兩端之意。

    今者承旨所見,亦如此耶?其時左相之言,果過矣。

    蓋予意則以爲,言雖過中,不必盡出於有心也。

    或出諸口,而不自知其言之過者,如俗所謂妄發,是也。

    今者以妄發,出於有心,可乎?凡人一時過激之言,或由於忿懥,或失於好勝。

    若此者,雖謂之無心可也。

    」碩期曰:「隻憑文字間見之,故臣愚亦以爲未安。

    今承聖敎,明析至此,不但愚臣開豁,使左相聞之,亦必爲之感激矣。

    」上曰:「雖在治世,大小群僚,所當同心協力,而當此之時,朝廷氣色,甚不協和,予不覺寒心。

    」碩期曰:「上下交孚然後,可以有爲。

    今也,上不察下之情,下不體上之心,其何能爲國乎?」上曰:「君臣之間,貴在情義相通,其言之無隱。

    予之某事、某言,爲未安耶?」碩期曰:「雖不記某事之失,而殿下不以臣卑鄙,聖敎至此,臣不勝感激矣。

    」〈史臣曰:「竊觀上之於碩期,頗有而康之色,好問之意。

    惜乎,其不能因此而歷擧得失,開發聖心也。

    」〉○鹹鏡道十一邑,大風拔木,又連日大雨,禾穀沈沒。

    監司尹毅立,請移嶺南、嶺東米穀,以濟飢民,上令備局商議施行。

     8月15日 ○壬戌,平安道昌城府大風。

     8月17日 ○甲子,上引見李梅,梅曰:「劉兵部差送小官,申舊好也。

    曩者不幸,島中妖言,流入於貴邦,貴邦之緻疑,固無足怪也。

    」上曰:「始也,不知天朝之意,果欲興師討亂,今則惟上國之所命,兩間絶無緻疑之端矣。

    」梅曰:「劉兵部所望在此。

    絶不聽小民之言然後,彼此交孚矣。

    戕殺漢人,事在旣往,固無及矣,至如肅川被繫者,則放還似當。

    」上曰:「寧有此事乎?」遂罷黜。

     ○秋信使吳信男,自虜中還。

     ○左議政金瑬上疏曰: 臣之事君,猶子事父,子不能盡言於父,非孝也;臣不能盡言於君,非忠也。

    臣於登對之日,因崔鳴吉論辨風水之說,偶引禧陵之事,而至於安老,則未嘗言及。

    若以山陵已定之後,提起旣往遷改之事而罪臣,則臣所甘心,若以有意於安老,而陰有陷人之計,則臣雖萬死,亦不瞑目矣。

    假使臣包藏險慝,實有是心,猶未發於言而形於外,則何以逆料其未著,而先自緻疑於臣乎?人無賢愚,抱冤則一。

    臣之冤,卽鳴吉之冤也。

    孟子曰:「不信乎朋友,不獲乎上矣。

    」自顧平生言行,不能見信於儕流,緻此難洗之惡名,將何顔面,復玷朝班?山陵董役、邊事策應,俱不可一刻少緩,而緣臣屛伏,關曠累日,臣罪至此而尤極矣。

     答曰:「予意已諭,宜勿固辭。

    」 8月18日 ○乙醜,陳奏使書狀官李志賤,稱病甚,登舟還下,陳奏使以此啓聞。

    備局回啓曰:「風濤搖蕩之中,通患此疾。

    若以此,而許遞已登船之使臣,則其勢將至於終無差遣之人,後弊無窮矣。

    」上從之。

     8月19日 ○丙寅,晝講《書傳》。

    知事李貴曰:「今者聖上常以破朋黨爲心,先以色目疑人,故其言雖出於公心,而疑其爲排擊之論,或因此被罪。

    是以朝著不得和協,當事不敢盡言。

    爲殿下計,莫如得一賢臣,倚以爲重,使黜陟臧否,皆出於其人,則庶幾和協矣。

    」上不應。

    貴復進曰:「穆陵誌文,今當改撰。

    追崇之禮,不可不及今議定而添入。

    」仍以袖中箚進之,上覽畢,置案上。

    貴曰:「臣以此事,上二十餘箚矣。

    今之論者,皆以《禮記》爲漢儒所撰,不足取信。

    若然則《禮記》之外,更據何經乎?且言事者,寧有官之高下乎?年少輩不敢劾臣,劾他人而脅之,寧有是理?」上曰:「今日朝臣,有爲此論者,則皆以爲一般驚怪事也。

    然人各有是非之天,玉堂入侍之人,亦各言其志。

    」崔有海、辛啓榮不能明覈以對,貴曰:「苟有臣子愛君如父者,則晝夜考實,以備顧問可也;如其不知,則退而默然可也。

    今日玉堂,徒知迎合時議而已也。

    」上曰:「此事不難知也。

    諸臣皆以爲無可據之處,而猶且爭其不可者,必謂君上少無功德,不可以追崇其父母也。

    德宗之於成廟,叔父也,而追尊之,皇朝亦有尊其私親之事。

    揆之近古,旣如此,歷代以來,亦有行之者,而群下之如是不肯者,雖不直斥,意有所在。

    此予之所以不敢自行也。

    至於鄭大鵬,則禮曹旣已忿疾而塞之,兩司交章而請罪,是何心哉?求言之日,以言雖過,不之罪爲敎,則其言雖可罪,置之可也。

    況其所言,少無可罪者乎?且幼沖之主,則或不無防微之慮。

    予雖寡昧,若欲定行,則何待大鵬之議?如其不然,寧惑於一大鵬之言,而決定乎?論者必欲罪大鵬而後已,不亦甚乎?」是日,兩司停大鵬削去仕版之論。

    筵臣初聞上敎,相顧失色,及聞停啓,皆以爲幸。

     ○左議政金瑬,呈辭乞遞四度,皆不允批答。

     ○全羅監司宋象仁,移文於刑曹曰:「綾城囚人韓善乃,於栲訊之際,自稱謀逆。

    此是兇人死中求生之計,不敢以此馳啓雲。

    」刑曹啓曰:「旣稱謀逆,自本曹亦難處置。

    」上令禁府議之。

    回啓曰:「韓善乃自稱逆賊,則爲藩臣者,所當急急馳啓,待朝廷處置,而視之尋常,泛然移文於刑曹,事極可駭,宋象仁推考。

    韓善乃則發遣都事,拿來推鞫。

    」遂命拿緻於禁府以鞫之。

    善乃臨訊卽服,援引五六人。

    上以爲所告不實,竝皆勿問,隻誅善乃。

     ○以鄭百昌爲大司諫。

     8月21日 ○戊辰,流星出河皷星上,入虛梁星下。

     ○鹹鏡道按察禦史沈之源馳啓曰:「摘發潛商,則土兵與京商,入往胡中,賣人賣馬者九人,獨免定配。

    不但科罪有異,且定配於本道,固其願也,請皆梟示。

    」備局回啓以爲:「事極駭愕。

    請令更査,啓聞實數後處之。

    」上從之。

     ○平安道土民洪大秋有罪當死,逃入虜中,自稱府院君洪進之孫,而曾經濟州判官。

    胡中不之信,問於韓潤,則以爲實,故胡中待之如潤。

    監司以此啓聞,請以大秋同生等出示於胡差,明其爲土民,責還大秋,其同生等則別施重律,以杜後弊,上從之。

     8月22日 ○己巳,時,穆陵將遷,慈殿欲及期親幸。

    上不得已令禮官議之,禮官不能據禮止之,請退行於明春。

    政院啓曰:「臣等竊念,禮有定制,不可踰越。

    雖在閭閻士夫之家,亦無婦人上墓之禮。

    況於帝王陵寢,後妃行幸,旣無據於古禮,又不見於前史,固不當徑情而直行也明矣。

    今此慈殿之敎,雖出於至情,揆之禮典,斷不可行,而該曹回啓,乃以明春爲請,非但一時之過擧,且啓萬世之後弊,殊非發乎情、止乎禮之意也。

    伏願聖明,從容陳達,期於停止。

    」答曰:「禮官旣已講定,不必煩瀆。

    」諫院啓曰:「祭墓,非古也。

    自漢以降,雖莫之改,至於婦人上塚,則於禮不載,其爲非禮也明矣。

    卽今閭閻之間,亦無此擧,則況於宮闈之嚴,國母之尊乎?爲禮官者,所當據禮防啓,而不此之思,乃以退行爲請,有若終當奉行者然,不察甚矣。

    請禮曹當該堂上、郞廳,從重推考,亟寢慈殿拜陵之命。

    」答曰:「今此拜陵,似無所妨,不必煩瀆。

    禮曹堂上、郞廳,俱無所失,不必推考。

    」憲府啓曰:「慈殿,母儀一國,凡動靜,不可苟也。

    宮掖之中、壼闈之內,固當將之以禮。

    況此郊外之行,山陵之遠乎?至情雖切於展省,禮義要在於節中。

    臣等初聞聖敎,意謂該曹必據禮爭執,而乃以待明春擧行爲言,有若應行之禮,無謂甚矣。

    請禮曹堂上、郞廳,竝從重推考,亟寢慈殿拜陵之命。

    」答曰:「今此拜陵之擧,似非大段不可之事,毌庸更煩。

    禮曹堂上、郞廳,俱無所失,不必推考。

    」 ○吏曹判書鄭經世上箚,乞免大提學,不許。

    先是,上謂筵臣曰:「近觀辭命,無踰於張維矣。

    」經世聞之,遂辭。

     8月23日 ○庚午,晝講《書傳》《泰誓篇》,至《朋家作仇章》,上曰:「當紂之世,有朋家之弊。

    聖人旣出,革舊鼎新,而我國朋黨之論,則有同水軍之世傳其役,何自苦如此?」同知經筵金起宗曰:「如苦則必不爲此。

    隻以攀援,進取爲幸也。

    」上曰:「修身砥行,斯可以緻用,何事乎黨?凡爲黨者,未必皆小人,而闒茸者,必待攀援而得進。

    若爲善者,則雖不爲此,豈無自緻之路乎?」起宗曰:「人誰欲必爲黨論?隻由子聞於父,孫傳於祖,以緻如此也。

    」上曰:「自古未嘗無黨,而古之朋黨,則善者爲君子之黨,惡者爲小人之黨而已。

    今則異於是,良可歎也。

    《書》曰:『惟皇作極。

    』必賢明之主出,然後可祛此弊。

    若予昏庸,安望其去朝廷朋黨也?」 8月24日 ○辛未,議蠲西征軍役。

    初,備局請優恤赴西軍,令所居本邑,減其役。

    至是京畿監司南以恭馳啓,請畿民之西征者,亦令廟堂稟處,俾得均蒙聖澤。

    備局回啓曰:「陸軍與水軍不同,固難一一給代。

    束伍中正軍及司僕諸員,則減其當番,砲保、公賤則減其一年身役,私賤則限二年,減其戶役爲當。

    」上從之。

     ○李貴又上箚,請亟擧追崇之典,竝書上朱子祧廟議狀,答曰:「多卿識見過人。

    箚辭當議定焉。

    」 8月25日 ○壬申,晝講《書傳》。

    上曰:「一德一心之美,皆知其可尙,而今之不然者何也?」知經筵鄭經世曰:「一德一心,理之當然。

    然其不能者,雖同賦天理,而人心則有異。

    此所謂人心之不同,如人面者也。

    若以今之朝廷言之,各有偏黨。

    自古有黨,則終至於亡人之國而後已,深可憂也。

    在上者誠能秉心公明,合於天理,則當爲群下之表準,所謂會極歸極,是也。

    」上曰:「此言是矣。

    」 8月26日 ○癸酉,東陽尉申翊聖上箚曰: 先臣遺文在篋者,不忍漫棄,纂修印出,本欲藏乎家而已。

    竊聞國中書籍登刊者,必經進禦,而昨於前席,親承溫諭,謹以印本二十二卷投進。

    仍竊伏念,先臣遭遇聖明,受恩深重,憂國忠君之心,可以質諸神明。

    每見聖上嘉言、美政,未嘗不色喜,或有過擧,則憂懼彌日。

    今臣敢推先臣之志,粗效一得焉。

    禦物必誠,勿任數而臨之;慮事必愼,勿違衆而自用;辭氣勿太露,使人窺其淺深;言路必廣開,使人得盡其情,體乾之健,行巽之權,此今日君德之所當勉者也。

    古人曰:「內重則可以勝外之輕,得深則可以見誘之小。

    」言約而意備,最切於向裏工夫,伏願留神焉。

     答曰:「觀卿上箚,深用嘉尙。

    且投進先卿遺稿,對卷悲感,無以爲心。

    箚末所陳,實是藥石之言,予雖不敏,當以此自警焉。

    」 8月27日 ○甲戌,日本對馬州守平義成,緻書禮曹,來獻歲貢、方物。

     ○上命召對,講《書傳》。

     8月28日 ○乙亥,江原道杆城郡,有奴弑主者,命誅之。

     8月29日 ○丙子,晝講《書傳》。

    講訖,上曰:「貞觀之時,太宗與群臣語,屢擧煬帝時事。

    此以其耳目之所及者,警之也。

    今者亦然,可不監于昏朝乎?昏朝之臣,無愛君之心,有患失之慮,終至於覆敗。

    今日上下,以此爲戒,見君有過,必極言力爭,盡愛君之心,絶患失之慮,以之終始相勉,則豈非幸歟?曩時,樸承宗身居相位,或有可言者,則自謂:『此事上必不從,言之無益。

    』此豈人臣之道哉?人臣苟見其君之過,則豈可諉以不聽,而不肯言乎?承宗之阿諛苟容如是,終至於國家覆敗,而渠亦不能獨全,果何益哉?」檢討官辛啓榮曰:「今承聖敎,實國家之福也。

    」參贊官姜碩期曰:「君臣上下,一心同德,有可法者則法之,有可戒者則戒之,以此相勉則幸矣。

    今承唐太宗從諫緻治之敎,此聖明看書,有着實見得處也。

    」上曰:「古人雲:『不徒諫於其君,汝亦從他人之諫。

    』此言極好矣。

    」 九月 9月1日 ○朔丁醜,工曹參判崔震立上疏辭職,上不許。

    震立以武人,持身淸謹,故除是職。

     ○慶尙道土賊甚熾,焚刼閭民,州縣不能禁。

    右兵使李榏遣哨官姜遇獵等收捕之,上命李榏加資,姜遇獵賞布。

     ○禮曹啓曰:「備邊司印出《小學》二百件,待外方擧子罷場後,試才頒給,曾已稟定,而外方儒生赴擧後,方留京城,請及其未散,設行庭試。

    」上從之。

     9月2日 ○戊寅,公淸道暗行禦史權淰馳啓曰:「水使宋英望,盡心國事,修城池、備器械,可謂能擧其職,而畋獵遠島,人多渰死,請治其罪。

    」兵曹以爲:「不可置之尋常,請先罷後推。

    」上曰:「罪犯非細,當依此施行,而其才可惜,傳聞亦未必盡實,軍兵溺死與否,令本道査覈啓聞。

    」 ○日本對馬州守平義成,遣差倭,來獻庚午歲貢。

     9月3日 ○己卯,劉興治遣差官李見緻書曰: 興治遘讒待罪,奉調西行。

    凡移咨平壤,緻啓殿下,差人迄無還者,乃知其悉被貴國屠戮。

    何貴國執事,輕中國而草菅人命若是也?甚至燒炭將領,禁於囹圄,摟其婦女,以爲家室,倂析薪之衆,半付桎梏,半付虔劉,可爲痛心。

    卻計,貴國廢立之秋,毛帥在焉,曾有是擧動否也?玆興治蒙恩加秩,加兵統領各島,責効桑楡。

    正期同心、勠力,圖報朝廷,何期貴國鄭帥遺書,言辭傲慢,目無朝廷,何有興治?惟是燒炭造成軍器,非私事也。

    鄭帥與地方約,一切不容,幸惟殿下,指敎之。

    析薪爲炭,剡木爲舟,槪無厲禁,庶彼此相安,而同心滅虜,厚有望焉。

    兵有定額,糧有定數,額外兵民,寔繁有徒。

    嗷嗷衆口,誠爲可憐。

    乞貴國擔石之儲,以甦涸轍。

     上接見差官,差官曰:「島中之人,今方飢餒,請許貿糧,濟活老幼。

    」上曰:「兵火之餘,公私蕩然,固難繼餉。

    然予當以隨便貿換之意,分付該掌官吏。

    爾亦申令部衆,嚴禁抑勒之弊可也。

    」 ○兩司合啓曰:「韓善乃初不拿來則已,旣已拿鞫承服,則安知其所供之辭,盡爲不實乎?其所援引之人,亦似可疑。

    鞫逆是何等事,豈可諉以不實,而不問乎?殿下不拘常規,欲除民間騷屑之弊,意甚盛矣,而臣等竊恐,有罪者或逭常刑,而奸賊竊笑於其間。

    請依鞫廳啓辭,拿問所引之人,以重獄體。

    」答曰:「旣已議處,不必煩瀆。

    」 ○慶尙道永川縣、公淸道定山縣儒生等上疏,請移建鄕校。

    禮曹回啓曰:「移建鄕校,事體重大。

    宜令本道,審其地勢,量其物力,啓聞後議處。

    」答曰:「近來士習浮誕,不修學業,歸咎於鄕校之基。

    若此不已,則三百州縣之鄕校,將未免毀移也。

    事涉虛妄,弊亦不貲,此等事,後勿施行。

    」 9月5日 ○辛巳,雷電。

    夜,流星出井星上,入參星。

     ○晝講《書傳》。

    講訖,檢討官崔有海進曰:「初入仕者,必須審擇,而稍有知識,則初不求官,以此得人爲難。

    前者,李元翼以體臣南下時,見士子中,有才局可用者,令從臣等書諸冊,送于吏曹。

    張維之爲判書也,幾半用之,今亦申明擧行,盡令收用宜當。

    」上曰:「言于該曹。

    」 ○憲府、諫院,以請寢拜陵之命,爭執累日。

    諫院啓辭中,有市井匹婦,亦不爲此之語,上以爲欠敬。

    正言尹坵引避曰:「慈殿拜陵,決知其不可,故欲止其非禮之擧,而言不知裁,自陷於欠敬之罪,請命遞斥。

    」正言李尙贊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玉堂請竝命出仕,答曰:「依啓。

    尹坵遞差。

    」 ○禮曹啓曰:「破舊陵,在於十月初四日,下玄宮,在於是月二十一日。

    其間三殿及世子宮供上,當用素膳,請以自是月,封進素膳之意,知會于各道。

    」答曰:「依啓。

    且慈殿供上,則兩旬皆進素膳,似涉未安矣。

    」 ○忠勳府啓曰:「今此遷陵時,有議政府、宗親府、儀賓府、諸道進香節次。

    本府謄錄中,亦有國葬時進香之擧,至於遷陵時,則雖無前規,而三府、八道,旣皆進香,則本府以勳臣衙門,不可與他各司,屬于政府而行之。

    請依前謄錄,各行進香之禮。

    」上從之。

     9月6日 ○壬午,設庭試。

    以入格居首李元鎭,命直赴殿試,其次吳添慶等直赴會試,其餘三下以上,竝給分,自狀元以下,至次下,又頒給《小學》。

     9月7日 ○癸未,都承旨姜碩期啓曰:「山陵開金井時,摠護使及禮曹堂上、觀象監提調、都承旨,當爲進去,而開金井,隻隔一日,摠護使方在呈告中,何以處之?」上曰:「三遣近臣懇請,而猶不聽從,予亦無可奈何矣。

    」 ○江原道、江陵府儒生崔彥琛等上疏曰: 本府是故贊成文成公李珥之外鄕,一鄕士子,聚議定論,已立書院,工役告訖。

    宜倣海西之石潭,特命賜額。

     禮曹啓曰:「李珥學問之純粹,造詣之精深,聖明旣已洞察,不必更陳,而江陵乃其外鄕,士子等聞風慕義,立院於其所往來遊息之處,欲得朝廷賜額,以爲矜式藏修之地,至於裹足遠來,叫閽請額。

    前日海州石潭書院,朝廷旣已賜額,依此施行,恐無不可。

    」答曰:「兩處賜額,似未妥當,勿施。

    」 ○副元帥鄭忠信上箚乞免,不許。

    先是,忠信奉命出師,徘徊於中路,不肯前進,多殺漢人之流離者,而自謂搜捕劉賊之覘伺者。

    至是,興治還島,而責之以夷戮無辜,至於辱及朝廷,忠信不得已請免。

     9月8日 ○甲申,鹹鏡道十二郡大水。

     ○左議政金瑬出仕待罪曰:「伏見昨日下政院之敎,無任隕越之至。

    方欲扶曳出謝,仍詣陵下,旣已分付都監,而禮曹不知臣之將出,又煩稟啓,緻有令右相出往看審之敎,臣尤極戰灼,措躬無所,伏地待罪。

    」答曰:「卿以佩國安危之人,如此艱棘之日,累月不出,心甚悶慮,卿今出仕,予無憂矣。

    宜安心勿待罪,往察摠護之任。

    」 ○劉興治旣還島之後,移帖朝廷,語多侮慢。

    上命金尙憲,製進回揭,尙憲乃責其無禮,直辭折之。

    上慮其激怒,命刪改其太過處,尙憲猶不肯盡改,上不悅。

    遂乞遞弘文提學,上不許。

     9月9日 ○乙酉,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論追崇事曰: 金長生隻知有祖,不知有父;廷臣知有宗統,而不知爲人後者有異。

    長生稱叔之言,則殿下旣知其無理,而經世宗統之說,則未能洞曉其無據,而時議亦惑於此一款,不思之甚也。

    大院君,爲宣祖之長子,殿下爲大院君之長子,而直承宣祖大統,則祖、子、孫相繼,乃不易之正統。

    此外有何他大統,而乃以大院君爲小宗,而不可入廟乎? 箚入,上留中不下。

     ○以閔光勳爲正言,趙絅爲修撰,申得淵爲判決事,呂爾徵爲舍人。

    得淵爲人昏暗,居官貪濁,不合訟官之長。

    爾徵持身謹愼,歷敭淸顯,而其妻,中殿之姊也。

    與鄭百昌之妻,皆出入宮禁,媒進外女,而不之禁,人以不能刑家譏之。

     9月10日 ○丙戌,流星出天棓星下,入天紀星。

     ○持平沈演啓曰:「禦史之任,廉察不法,糾劾官邪。

    朝廷隨其所啓,輒施賞罰者,乃所以重其事也。

    若謂之道路之傳,而不爲之施用,則殊無特遣詢訪之意矣。

    公淸水使宋英望,旣有罪犯,更無可問之事。

    請依該曹回啓施行,亟寢本道査覈之命。

    」答曰:「査處無妨,宜勿煩論。

    」 ○正言李尙質啓曰:「今此別試試官注擬之際,禮曹不念國家設科、取人之意,乃擬以趙元範、姜善餘闒茸不文之輩,至於受點,韋布笑罵,該曹之昏錯甚矣。

    請禮曹當該堂上、郞廳,竝從重推考。

    惡逆,天下之極罪也。

    渠旣自首,則爲藩臣者,所當枚擧馳啓,以待朝廷處置,而全羅監司宋象仁,曾於善乃之獄,視之尋常,泛然移文于刑曹,壞邦家之常憲,啓後來之巨弊。

    請宋象仁先罷後推。

    內乘李厚輿,當逆适稱亂之日,身爲西路守令,不遵帥府號令,棄其官守,逃竄偸生。

    當初從軍之人,皆欲一得而甘心焉,國綱不振,軍律不行。

    夤緣攀附,復齒仕版,昨日之政,得拜是職,物情尤極駭憤,請命罷職。

    」答曰:「依啓。

    李厚輿遞差,禮曹堂上、郞廳,不必推考。

    」 ○平安道、宣川郡大雨雹,又大雪。

    博川郡大風雨雹。

     9月11日 ○丁亥,玉堂多官,轉相引疾,不肯入直,政院請推考,本館又請牌招,而無一人至者,朝野皆駭。

    旣皆特命推考,而本館復請牌招,答曰:「有傷國體,勿復牌招。

    」 9月12日 ○戊子,朝講《書傳》。

    檢討官崔有海曰:「紂之亡,由於妲己。

    周之興,始於《關雎》。

    若廢朝舊習,有一於宮中,則或不無染汚之患也。

    」上曰:「人主之失德,多由於女色。

    何必遠監於桀、紂?觀乎曩日可也。

    」領經筵吳允謙曰:「人之心,不能如一,守之於始,而失之於後者,多有之;外治可觀,而內德多慙者,亦有之,唐之太宗及玄宗是也。

    人君必勉強學問,誠意正心然後,終始不虧,內外如一。

    苟不能誠實其德,則一朝如別樣人,竟至昏迷,而不自知也。

    惟恒存戒懼,操存不忘者,可以成就其德矣。

    」允謙又曰:「頃者朝講入侍時,李貴以別立廟之議,爲出於臣雲,而當其時也,臣未之聞。

    厥後貴之箚,每以臣爲從其議,臣請略陳其由。

    故相臣申欽,問于臣曰:『若別立廟則如何?』臣初不熟計,卽應之曰:『鄙意則別無未安。

    』後更思之,則別立廟,在當今猶得爲禰,至於後世,當竝爲祖廟,是嫌於二廟。

    以此意覆于欽,欽曰:『公言是矣。

    』今貴隻聞臣之初言,而未得其詳,至以爲證也。

    」上曰:「李貴所見,異於他人。

    近者連上箚辭,其論何如?」允謙曰:「貴每至臣所,必言此事,臣則素昧禮經,未有一定之見,不敢易言之。

    第念創業之君,則始立宗廟,追尊其所生,已有前代定制,又合於事理也。

    如以當今之事言之,則聖上功德,無異創業,而然入承大統,與創業異也。

    雖以尊親之至情,欲行此擧,臣不敢謂合於禮也。

    《傳》曰『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

    』以是觀之,旣不踐其位,則不可以追尊之號,加之也明矣。

    且旣行陞祔之禮,則又有當祧之位,豈不嫌於追遠、盡孝之道乎?臣之所見如是而已。

    」上曰:「中朝雖非正宮所生,而及其嗣位,追尊其母。

    我國之事,則異於此。

    中原則何以能擧其禮乎?」允謙曰:「人臣之固爭者,未易得也。

    中原之事,皆知其不可,而當時旣無爭者。

    廢朝時,亦追尊其所生,而無一人敢言者,豈不痛哉?」上曰:「廢朝之事,果不可爲。

    至於今日,則與此大異矣。

    」崔鳴吉曰:「伏聞向於筵中,多有未安之敎,臣竊惑焉。

    蓋旣遇無前之事,又有可據之禮,論者之或可或否,所爭公也,非有私也。

    唯當審其兩端,求其中正也。

    自古以來,是非交爭,相與排擯,流禍國家者甚多。

    天命、人心,自此向背,可不念哉!」上曰:「別立廟之擧,今雖似當,後則難便。

    領相之言是矣。

    」鳴吉曰:「當大事者,宜平心和氣,相與議定可也。

    至如中朝,不能善處,一時名流,皆被其禍。

    後世觀者,不能無憾於心。

    」上曰:「大事,固不可拘於常。

    成廟朝亦有如此擧措。

    如卿之言,有若作舍道傍,何時可定乎?」 ○政院啓曰:「玉堂牌不進多官,幷被論劾。

    請副校理李省身牌招入直。

    」答曰:「君命召,爲其臣子者,不俟駕而造朝,乃是古人事君之禮也。

    曩者樸承宗輩,或不滿其欲,或怠心暫萌,則杜門偃臥,不赴君命,已無人臣禮,而爲其君者,亦不矯其傲慢之失,至於累召不已,此上下俱失其道也。

    予雖昏庸,厭惡此習久矣。

    不欲強請,以損國體也。

    」 ○以鄭世矩爲全羅監司,金集爲世子翊衛司衛率。

    集,長生之子也。

    性至孝,能傳其父之學。

    反正初,命選有學行者,集與焉。

    屢有除命,至是,又拜是職。

     ○政院啓曰:「臣等伏見遷陵時服色單子,則自上緦服,自開陵望哭日,至虞祭後除,以白衣終三月,百官亦同雲。

    臣等雖未識禮,竊有所疑焉。

    《儀禮》喪服記:『改葬緦。

    』韓愈改葬服議曰:『緦三月而除。

    』此則必以緦服,終三月也。

    子思答司徒文子之問曰:『禮,父母改葬而緦,葬而除之。

    』《開元禮》曰:『旣葬而除。

    』丘濬《家禮儀節》曰:『旣葬,虞祭畢,釋緦服,素服而還。

    』此則葬後卽除也。

    今日講究取舍,宜不出於此二條,而該曹乃以白衣終三月爲制,臣等未知其指擬之所在也。

    旣已除緦於虞祭之後,則誠有據於子思之說,而改葬之服,如斯而已。

    若欲從鄭說,三月而後乃除,則當服緦,而終其月數可也,似不必別着白衣於釋緦麻之後也。

    《杜氏通典》,袁準雲:『喪無再服。

    然哀甚,不可無服,若終月數,是再服也。

    道遠則過之可也,道近則旬日可也。

    』此說恐爲的當。

    況於宣、靖陵改葬時,必有已行之禮。

    先朝故事,亦可取徵,宜令禮官,更加參考定奪。

    」從之。

    禮曹啓曰:「改葬緦服,子思答文子之問及王肅之論《開元禮》、《大明集禮》、《丘濬》家禮,則皆以葬後卽除爲是,鄭玄《儀禮註》、賈公彥疏、韓愈改葬服議、朱子答門人之問,則皆以終三月爲是。

    古今議禮,互相不同如此,故士大夫家,改葬其親者,據此兩論,緦服則雖葬後卽除,而除緦之後,不敢卽着吉服,以素服終三月。

    此禮宜從厚之意也。

    今見政院啓辭,則不無意見。

    且考宣、靖陵改葬時謄錄,自上爲緦服,遇朔望,率百官臨哭。

    至於視事之時,則用黑笠、白衣、黑帶,至改葬而止雲。

    《大明集禮》所載時王之制,旣如彼,先朝已行前例,又如此。

    臣不敢自是己見,宜更議于大臣。

    」上從之。

     9月13日 ○己醜,延平府院君李貴又上箚曰: 伏以,遷陵日迫,寫誌垂畢,而尙未聞以殿下稱考位號,特下定奪之敎,臣竊悶焉。

    嘗聞德興大院君夫人銘旌書之之日,宣祖出繼於明廟,猶不敢書以夫人,而以王伯母某氏之柩,書之雲。

    況今朝廷,於殿下稱妣之位,以夫人書之,緻使殿下,歸於違禮、背經之地,而朝廷尙且曰:「大禮吾已定耶?」爲今之計,莫若去大院君定遠君六字,隻書於誌文曰:「光海得罪而廢,長子某子某,以長孫,入承大統」雲,則不但爲日後追崇之階,亦不害於子不爵父之義矣。

    伏願聖明,斷自聖衷,亟命禮官定奪。

     箚上,留中不下。

     ○日本對馬島遣平成倫等,獻庚午條方物。

     9月15日 ○辛卯,平安道碧潼郡大風,雪深四尺。

    安州、定州兩州大雨雹。

     ○劉興治遣差官李光裕,持銀三萬兩,請貿糧,不許。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請罷軍兵聚會一處之命,而使之在家待變,徐觀事機緩急,以爲進退酬應之地,上從之。

     9月16日 ○壬辰,鹹鏡道按察禦史沈之源,條陳六鎭之事曰:「諸邑器械,不爲不多,而其中火砲之數甚少,冑不覆頂,甲不掩體,皆不可用,而最可憂者,城池處處無形。

    富寧之城,北距小山,池闊而深,形勢似好,諸具亦備,但內城則不固不峻。

    會寧之城,在於平原,周廻過闊,池甚淺狹,又於其內,無井泉。

    鍾城之城,如會寧,而其不固不峻,則加甚焉。

    又有大山臨壓城中,故形勢最不好。

    穩城之城,亦在平野,而其周廻之過闊、其池之淺狹、內城之不固,與鍾城無異。

    慶源之城,亦如穩城、慶興,則其城北據斷崖,其勢甚好,而內城則過闊,而其池則淺狹。

    行營之城,半據山腳,半在平地,而城內之井泉甚少。

    且其各邑城堞,皆失其制,設堞甚稀,大妨於守禦。

    軍兵亦甚孤弱,邊頭之事,極可寒心。

    」事下備局。

     ○內需司公事,關由於吏曹,正郞尹棨不卽擧行,上命推考。

    憲府以爲,當笞五十而贖,上怒命罷其職,識者憂之。

     9月17日 ○癸巳,掌令高傅川啓曰:「前佐郞尹棨,以內需司公事不卽擧行之故,至於罷職,非但於事體未安,本司將來之弊,有不可勝言。

    請還收尹棨罷職之命。

    尹知敬,以病解職,退在田廬。

    然有接伴之命,則所當舁疾以往,而偃然呈狀于備局,終得遞免,殊無人臣事不辭難之義。

    請先罷後推。

    李志賤之托病不行,事極駭愕,而接伴使羅德憲,張皇病勢,偃然馳啓。

    其輕蔑朝廷,猥濫縱恣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且陳慰使,旣以志賤水疾下陸之由,啓聞,則非方伯之臣所當幹預,而平安監司金時讓,以不能駕海等語,又從而狀啓,有若伸救者然,其不顧事體,肆意行私之失大矣。

    請從重推考。

    」答曰:「依啓。

    尹知敬頃年胡亂,願赴軍前,此非辭難之人,勿爲情外之言。

    尹棨廢閣下敎之事,罷職未爲不可。

    羅德憲推考。

    」 9月19日 ○乙未,前宣傳官李應寅,以壬辰之亂,有扈衛廟社之功,而獨不得蒙賞,上書稱冤。

    上問于忠勳府,回啓曰:「其時廟社侍衛落點之事,今無可據文書。

    問于其時奉廟社官姜璿、韓天鬥等,則宣祖大王在寧邊,分朝幸義州時,差定廟社扈衛之官,而李應寅與任發英,一時落點的實雲。

    然則與天鬥等一體論賞,未爲不可。

    然年久之事,以一二人之言,取實爲難。

    」答曰:「姜璿等必不欺罔,從惟重之典,宜施賞。

    」 ○上命召對,講《書傳》。

    講訖,檢討官崔有海進曰:「臣曾往登州,求《儀禮》經傳而不得。

    皆言北京書肆則有之雲矣。

    我國則隻於陶山書院有一件,而安東有活字,來藏于道峯書院雲。

    請令校書提調鄭經世等商量印出。

    」上許之。

     ○上命夜對于興政堂。

    承旨尹煌、玉堂李景曾、崔有海、假注書李道長、史官申恦、李海昌等入侍,講《大學衍義》。

    講訖,左右將辭退,上命小宧,進杯盤,先以一大巵飮之。

    小宧又以荷葉杯行酒,尹煌以不能飮,辭。

    上曰:「觀其執巵,可知其能飮,勿辭。

    」酒至四五行,有海辭曰:「恐或失禮。

    」上曰:「失禮何傷?盡酌可也。

    」又加一酌,左右執巵以辭。

    上曰:「自前夜對之時,必至盡量。

    今者物雖薄,須盡醉。

    」有海曰:「恐緻精神亂,而顚倒失儀也。

    」上曰:「世宗朝則酌不過三杯,不至失禮,此固可法,成宗朝則學士醉倒,不能出去者甚多雲,亦豈非好事耶?祖宗故事,皆可法也。

    」酒至七行,煌辭曰:「醉已極矣。

    伏乞退次。

    」上曰:「隻盡此巡可也。

    」酒行旣畢,扶醉而出,夜已三皷矣。

     9月20日 ○丙申,以李基祚爲左副承旨,趙錫胤爲獻納。

    錫胤性質端雅,文華富贍。

    出入臺閣,允愜人望。

     9月21日 ○丁酉,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金瑬曰:「古文,如《書傳》、《大學》等書,雖有錯簡,而檢討官崔有海以爲:『今可考定』雲。

    此言似未妥矣。

    」上曰:「然。

    」 ○慶尙道暗行禦史李景義馳啓曰:「寧海府使兪大逸,爲政稽緩,奸吏用事,差役不均,民皆怨咨,請令朝廷處置。

    」吏曹以爲,當罷其職,上從之。

    大逸屍居其職,而以伯曾之父,得免論劾。

    至是,爲暗行禦史啓聞,罷之。

     9月23日 ○己亥,保寧縣有盜入聖廟,偸出孔子及曾子、孟子、安裕四位位闆,燒之。

    命本道改造位闆,仍行慰安祭。

     9月24日 ○庚子,以水原府使張紳爲平安監司。

    紳上疏辭,上許之,命仍授前任。

     ○知中樞府事金尙憲又上箚,辭弘文館提學,上許之。

     9月26日 ○壬寅,晝講《書傳》。

    講訖,檢討官崔有海進曰:「孤寡之人,有子女者,不能以時婚嫁,情甚可矜。

    昔在成廟朝,下敎于中外,隨所聞官給婚資雲。

    請依此施行,以彰盛德。

    」上曰:「自政院分付擧行。

    」 ○正言鄭之羽啓曰:「講經之抽栍錄名,實同糊封,其不可不嚴也明矣。

    昏朝時七大文預誦之說,誠極痛駭。

    近來絶無此習,而今番別試講經時,四館之錄名,有所先後,以緻外議紛紜。

    請兩所主掌官,先罷後推,同參四館推考。

    」上竝命拿推。

     9月27日 ○癸卯,流星出輿鬼積屍星,入軒轅大星下。

     ○憲府啓曰:「金中淸之死,由其弟得淸之詛呪,則爲中淸之子者,欲復父讎,告官推問,在所不已,而以得淸之故,其祖母自經於獄下。

    其不能終始顧護,緻令殞命之罪,實關倫紀。

    請中淸子柱旻、柱國、柱宇、柱漢等,竝拿鞫定罪。

    敬差官李濯,輕加栲訊於正犯,緻令徑斃,又考訊年未滿之兒,違法之罪大矣。

    禮安縣監金瑨、奉化縣監洪檃,於案獄之初,不待監司之分付,重加箠杖,亦極可駭,請竝先罷後推。

    」答曰:「依啓。

    李濯及金瑨、洪檃等,竝推考。

    」 ○晝講《書傳》。

    講訖,李貴曰:「殿下於大院君,旣已稱考,則使綾原君主其祀,豈理也哉?金長生之稱叔於禰位,趙翼之爲祖後,無異出繼之說,無謂甚矣。

    或曰:『始立之君,則可爲追崇,而繼體之君,則不可也。

    』考諸禮經,安有如此無據之說乎?伏願殿下,斷自聖衷,亟定大禮。

    」上曰:「卿獨如是慨歎,而朝議不許,未知孰是也。

    」 ○以李景義爲獻納,李景曾爲副校理。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丙午,以皇太子誕生之慶,設別試,取鄭雷卿等十人。

     10月2日 ○丁未,禮曹啓曰:「改葬時虞祭,今當講定。

    臣等取考《大明集禮》及《杜氏通典》、《家禮儀節》等書,主人以下妻妾、子女,具緦服,周親以下素服,祭畢,主人以下出就別所,釋緦服、着素服而還雲。

    以此見之,則虞祭服色,當用緦服,而考諸宣、靖陵改葬時謄錄,則百官及獻官、諸執事,烏紗帽、黑團領、烏角帶而行禮雲。

    先朝已行之禮,與古禮大相不同,未知倣於何禮也。

    臣等素昧禮經,不敢易折衷,請更議于大臣。

    」大臣以爲:「緦服行祭,旣見於《通典》、《集禮》、《儀節》等書,今宜依此行禮。

    」上從之。

     ○禮曹啓曰:「來十一月,有慈殿誕日、冬至節日陳賀之擧。

    冬至望闕禮,則自上雖在服緦之中,似不可廢,至於本朝陳賀及慈殿、大殿誕日陳賀,則似涉未安。

    敢稟。

    」答曰:「本朝陳賀,則勿行可也。

    」 10月3日 ○戊申,以閔聖徵爲平安監司,趙翼爲大司成,金世濂爲執義。

     ○上下敎曰:「今見慶尙道暗行禦史書啓,則有曰:『民間皆言:「年兇則饑饉可畏,年登則督納逋欠。

    」以此皆無樂生之心』雲。

    年豐民樂,古今所同,而我民之愁怨,無時不然,予甚惻然。

    噫!爲民父母,使斯民,兇年不能免其死亡,樂歲猶且蹙額相告,天之示譴,無足怪也。

    南土如此,西北可想。

    稍稔之處如是,則全失之地何言?其令該曹,量減久遠逋欠,以紓民力。

    」 10月4日 ○己酉,政院啓曰:「前日筵中,摠戎使李曙以爲:『自安州至中和直路之邑,則唐、胡往來刷馬、支供之弊,百倍於僻邑請減收米,以示一分之惠』雲。

    帥臣目覩直路之弊,有此陳啓,安州迤東五邑,每一結計減一鬥,果似便益,而遠外之事,有難遙度,宜令餉臣,量宜啓聞。

    」上從之。

     10月5日 ○庚戌,漢人李成龍逃接于忠淸道,上命刷送于島中。

     10月6日 ○辛亥,憲府啓曰:「人臣受命,所當不辭夷險,而水原府使張紳,頃受西門重寄,陳疏祈免。

    雖曰常例,至以母子私情,冒瀆天聽,必欲得遞,猥濫極矣。

    請命罷職。

    該曹曲循猥濫之疏,至以不便將母等語,偃然回啓。

    請吏曹堂上、郞廳從重推考。

    順天縣監姜大進,以侍從出守,則所當廉謹自持,而有貽弊不廉之誚。

    高山縣監宋錫夢,不治之聲,傳播遠近。

    請竝命罷職。

    」答曰:「姜大進必無不廉之理。

    宋錫夢赴任未久,竝勿煩論。

    張紳推考。

    」 ○上晝講《書傳》《洪範篇》。

    仍及象數之學,知經筵崔鳴吉曰:「河、洛之書,其理玄微。

    伏羲、大禹,見圖而知其理,武王訪於箕子,推衍增益法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