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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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已五十餘年矣。

    孫承祖緖,子襲父論,君子之後,未必皆賢;小人之後,未必皆惡。

    淸濁或混,優劣相雜,務在調和,使之保合,而必須是是非非,使公論行於其間而後,朝著安靖,而可緻同寅之美矣。

    若物色彼此,慮其擠援,不分是非,唯欲鎭定,則公論不行,賢否莫辨,其所取舍之者,將無以服人心,而定國是矣。

    殿下懲羹吹冷,矯枉過直,間有彈劾,輒疑排擊,每以情外之敎,加於言事之臣,鉗制人口,使莫敢論列,徒有保合調停之意,而殊無擧直錯枉之實。

    無乃殿下以滌瑕蕩穢、納汚藏疾,爲人君之量,而欲人人無失志、怨懟之心,而使氷炭同器、水火竝濟乎?以至君臣上下,互存形迹,處於要津者,無不依違顧望,左牽右掣,刮磨稜角,消盡風彩,唯以鎭定爲辭,實以糢糊取容。

    以勵世磨鈍之資,爲慰悅人心之地,臧否何自而分乎,是非何由而辨乎?嗚呼!容身保位,常情所同;忤旨觸諱,流俗所戒。

    伐異被譴,前後非一,則激濁揚淸,豈爲身謀?殿下徒知排擊異己之爲可惡,而不知爲國任怨之爲可嘉。

    若使今日朝廷,終不得排擊異己,則必使所謂西人劾西人,南人劾南人,小北劾小北而後,可謂公論乎?抑殿下以今日滿朝之人,皆爲士類,固無身累之可言歟?施措皆得當理,又無一事之可論歟?若滿朝皆爲士類,施措皆得其理,則何國家危亡之禍,迫在朝夕乎?殿下其亦不思之甚矣。

    自古人君,莫不惡讜論,而喜遜言;親小人,而遠君子。

    故逆耳者與順旨者竝進,則逆耳者必敗;姦回者與正直者相爭,則姦回者必勝,其患在於賢否、邪正雜然混淆,而莫之辨故也。

    君心將信、將疑,波蕩不定之時,揣知上意,而漸施其巧,浸潤以間之,逢迎以悅之,恐動以惑之,入於君上之耳者,似公似忠,而其實濟其私也。

    作爲罪名,搆捏排擯,人君惡其黨,而欲去之,則善類盡除,而至於亂亡者,比比有之,殿下其亦念及於此乎?朝廷之上,和氣日消;士夫之中,造言多端。

    彼此之間,情意未孚,各心其心,各論其論,廷議多岐,莫能折衷,有如第宅無主,路人爭入;海艦失柁,風浪驟至,殿下之破朋黨,雖謂之未得其要,可也。

    其要,無他,隻是辨臧否、明是非。

    待下以誠,無偏係之私,虛心納善,行至公之道。

    盡言極陳者,寵擢之;謀深慮遠者,採用之;藏修待價者,禮遇之;阿諛順旨者,退黜之。

    偏守己見,不從公議者,裁而抑之;往來交構,造言生事者,斥而遠之。

    無所建白者,知其無憂國之心;愛惜爵祿者,知其無死難之節。

    身無疵累者,置之淸路;稱以幹局者,處以煩劇,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

    大小各隨其器,賢愚各得其所,則有如權衡之設,不期於輕重,而輕重自別;水鏡之設,無意於姸媸,而姸媸自現矣。

    嗚呼!今日之可言者多矣,而國家之興喪,專在於君德之得失。

    伏覩殿下,重於自信,而短於從人;傷於多疑,而過於好勝。

    仁慈有餘,威斷不足;憂勤雖切,實德未著。

    罷推之罪,不少饒貸,而重法則不行;文書之間,過用聰明,而大綱則不立。

    昔秦始皇,衡石量書;隋文帝,衛士傳餐。

    此果人君之體乎?加以內無柱石可倚之臣;外無幹城禦侮之托。

    人心怨叛,而逆變繼起;貢案不改,而賦役不均。

    發號施令,朝更夕變,而恩信不及於民;循利滅公,仕路溷濁,而苞苴盛行於朝。

    國家之危,有如綴旒,臣恐光海未死,而宗社先亡,爲千古所笑也。

     3月28日 ○戊申,流星出北鬥下,入井星。

     ○慈殿始還宮。

     3月29日 ○己酉,春秋館堂上趙翼啓曰:「臣等承命往江華府,謹考實錄所載,英陵、禧陵、靖陵遷葬時事書啓,而實錄所載,亦甚疎略。

    如英陵遷葬事目中,旣雲:『誌石、哀冊勿改造,用舊』,而又雲:『哀冊,非初喪,勿移。

    』未知當初都監文字,未瑩而然耶?抑史官所記,訛誤而然耶?禧陵遷葬時,有遷陵諸事磨鍊之敎,而無該曹回啓,靖陵遷葬時,大臣有應行節目,令該曹磨鍊之議,而亦無回啓。

    英陵、靖陵則有都監書啓之事,而禧陵則無都監字,英陵則記某日遷安,而禧陵、靖陵則皆不記遷安之日。

    靖陵時,大臣、禮官之議服制也,隻引英陵、禧陵遷葬時所服前例,而本陵遷葬時實錄,則無議服之語。

    英陵、禧陵遷葬,則或因風水之說,或因壙中有石,而靖陵則不載所以遷改之由,此其大段闕漏處也。

    臣等竊意,各陵《都監謄錄》,必備載節目,而考諸曝曬案、形止案,則隻有《裕陵謄錄》,而他陵謄錄則皆無之,此亦疎漏之甚者也。

    但靖陵遷葬施賞之時,隻擧遷陵、山陵兩都監提調,而無殯殿都監,隻稱都廳、郞廳,而無監造官。

    意者改葬,與大行初葬時有異,故隻設兩都監,而監造官亦不差出而然也。

    」答曰:「知道。

    」 夏四月 4月1日 ○朔庚戌,朝講《書傳》。

     4月2日 ○辛亥,下敎曰:「敬老尊賢,治國之本。

    古昔帝王,親臨宴慰,或賜爵、賜帛,此皆尊尙之道也。

    今予忝位以來,兵火、饑饉,殆無虛歲,言念耆老,不覺矜慙。

    目今經費闆蕩,宴慰之擧,固不可輕議,其授老人爵,以表予優老之意。

    」吏曹覆啓曰:「年之貴於天下也,久矣。

    養老乞言之禮,載在《禮經》,祖宗朝亦於每歲春秋,行養老宴,而近年以來,國家多事,未遑於此。

    聖心歉然,特下懇惻之敎,凡在瞻聆,孰不感激?今當遵奉聖敎,各授以爵,而但士夫間年八十、九十者,因子孫陳疏,或授通政,或陞嘉善者,比比有之。

    然猶是循例之事,似與特命有間。

    若於原資之外,更加一資,則事體甚重,非該曹所敢擅行。

    且養老宴,則《五禮儀》雲:『勿論公私賤,竝許入參』,而至如錫爵之擧,則竝及於下賤,亦似重難。

    敢此竝稟。

    」答曰:「毌論貴賤,一體施行,而堂上以上,則各加一資似當。

    其議于大臣。

    」大臣皆以爲然,答曰:「依此施行。

    年老寡婦,亦令該曹,分等賜物,使之均蒙恩典。

    」 ○以金尙容爲判敦寧府事,金光炫爲應敎。

     ○接伴使李碩達馳啓曰:「臣問西邊消息及宋戶部、王按察、副摠茅元儀等出來之由於副摠,則答雲:『宋戶部、王按察早晩當來,而副摠出來與否,則未知虛實』雲。

    仍問副摠移鎭遲速,則副摠曰:『時未定期,而我將抄兵,自鎭江上岸,進勦賊巢,當移咨國王請兵』雲雲。

    」 4月3日 ○壬子,日暈。

     ○晝講《書傳》。

    上曰:「奢侈之習,近來益甚,何以則可革此弊乎?」經世曰:「近聞婚姻之禮太侈,婦家之享舅姑,罔有紀極雲,不可不嚴禁也。

    」經世又曰:「爲國之道,必得人材。

    人君之用材,猶匠之用木,大小之任,各隨其材然後,能勝其任,能擧其職也。

    若使可用之材,棄而不用,則非國之利也。

    臣與張維,京鄕相隔,年歲不敵。

    雖非親切之人,而蓋聞其不喜徵逐遊談,且其文才,爲當今第一。

    今者淪棄下邑,良可惜也。

    」上默然。

     ○以信川米豆九百石,漕轉于安州,遭風敗沒,渰死者三十五人。

     4月4日 ○癸醜,進賀兼謝恩使李忔,在北京馳啓曰:「臣行入寧遠,値袁軍門出巡錦州,留待踰月,始向前路。

    奴賊於十一月二十七日夜,自棚路、潘家口,毀長城而入,克漢兒莊,進圍遵化縣,京外震驚。

    袁軍門領兵過關,臣令譯官問安,仍探賊報則曰:『奴賊竊發,本來如此,不足憂也。

    然不可輕進,須更觀勢發行』雲。

    軍門領諸將及一萬四千兵,發向西路,而遵化已陷,摠兵趙率敎遇賊戰死。

    軍門入薊門,賊到城外不攻,徑赴西路。

    軍門由間路,馳進北京,與賊對陣于皇城齊華門,賊直到沙窩門。

    袁軍門、祖摠兵等自午至酉,鏖戰十數合,至於中箭,幸而得捷,賊退奔三十餘裡。

    賊之不得攻陷京城者,蓋因兩將力戰之功也。

    大同摠兵太子太師左都督滿桂、宣府摠兵右都督侯世祿領兵來援,賊少退。

    宣召入對,遽有袁軍門革職、聽勘之命。

    標下諸軍,號哭於城外乞恩,不許,亦不給軍糧,軍情憤怨,遂皆潰歸。

    祖摠兵、河中軍、張副摠等,亦還向錦州,關內多官,勸留不從。

    至於馬摠兵世龍,持孫閣部題奉聖旨,憲牌召還,亦無來意。

    孫閣部承命出鎭山海關,屢諭以招之,祖摠兵三將,始領馬步兵四萬,一時到關,閣部甚喜,皆厚遇之。

    祖摠兵等發回西路,至紅花店,閣部聞永平失守,還與祖摠兵,箚營西門外,使其弟祖可法、參將劉應選、黃惟正、孟道等領兵五千,前往撫寧縣,奴賊圍之,知遼兵來守,乃退。

    自今年正月,賊專力於東路,劉興祚遇賊先鋒於永平北太平路,夜擊之,斬首五六百級,歡聲振動。

    未數日,又與賊猝遇,脫甲力戰,中箭而死。

    今聞永平之陷也,賊酋四王子來圍之,城中有內應者,遂陷。

    前布政白養粹受僞署爲兵備道,以其女嫁賊酋,兵備道鄭國昌、知府張鳳奇皆自殺雲。

    撫寧去此僅百裡,四將領遼兵與地方兵把守,而賊以城小不足畏,不攻而過。

    祖摠兵領數萬軍在外,朱摠兵梅在內,晝夜戒嚴,而孫閣部逐日巡城,檢督諸將;慰撫士卒,嚴戢奸細,群情稍定。

    昌黎知縣統率鄕兵固守,以火砲多中,奴賊乃退,下營於永平東。

    黃、劉、祖、孟四將,自撫寧從盧峯口,追賊大捷,斬首一百四十餘級。

    又聞滿摠兵及黑、麻二摠兵等遇賊於京城外,皆大敗,麻、黑被擄,滿摠兵不知去處。

    其後馬世龍又領大兵追賊,又有摠兵吳之冕、楊肇基等,統兵數萬到薊州,三河、玉田、豐潤等處,俱有兵守,京城近處,時無賊兵雲。

    又聞袁軍門被囚之由,或雲:『與守城諸將,爭功誣陷之緻。

    』以孫閣部城上放砲,城下厮殺之言觀之,則此言似不虛也。

    擧朝上本,請釋之,皆不從。

    近日則上怒稍解,聞其有疾,遣醫視之,且賜衣衾,諸將等詣閣部衙門叩賀。

    祖摠兵還住西門外,臣將長劍、油芚等物,以備軍中之用,摠兵受之。

    後數日,送謝帖于臣曰:『日者本鎭親提大兵,正欲趨守永平,西援神京,東控山海、遼東,漸圖恢復遵化,盡殲虜賊,使隻輪不返,不意虜賊,先攻永平,守禦失策,竟爲所據。

    爲今之計,惟以山海爲根本矣。

    連日設計,邀擊大戰屢捷,斬馘雖不多,而虜氣已奪。

    撫寧去山海百裡,已遣前鋒四將固守,奴賊連攻,火砲亂發,失利而南向。

    昌黎、樂亭業已發撥,前往偵探,俟有的確情段,另當相機援勦』雲。

    此近日虜情之大槪也。

    」 4月5日 ○甲寅,兵曹判書李貴上箚,請留妓樂曰: 妓樂,乃俗樂也。

    雖與正樂不同,而二百年不罷,必有其由,而至於謄載《五禮儀》,則似難以一時搶攘,遽罷之也。

    且豐呈歌頌,皆創於世宗之朝。

    世宗大王,我朝之堯、舜也。

    豈不慮後日之宴安哉?其後聖君、賢相,亦不以罷遣爲言者,不徒以豐呈爲重,世宗之制作,亦不可輕罷之也。

    況妓樂,非特爲豐呈設也,古者接待天使時及客人宴享,亦或用之。

    凡一等賜樂,皆用妓樂。

    豈可以一二人所見,遽爾停罷乎?且聞皇城受圍,而大小臣僚,不敢發抄兵待皇命之言,則雖罷妓樂,此乃緦、小功之察也。

     ○遣宣傳官于義州,聚集本州民人,宣諭朝廷之意,民人等感泣曰:「仲男入府之日,唐船百餘艘出來。

    府尹預先偵探,則劉興治使我國人投漢者,傳言於府尹曰:『鷄鳴時,當入擊』雲。

    府尹開諭曰:『胡人已知大兵之來,盡皆出城而走。

    明日早朝越江之際,合擊則事合機宜。

    』漢人曰:『此計甚當』雲。

    府尹卽見仲男,善爲開諭,仍給指路軍官,送于昌城。

    其軍官還來言:『龍骨大領率甲騎三百餘名,到中江邊。

    』遂遣乾川權管白光宗、淸城僉使安德幹等,越江進去,則龍骨大問仲男所去處。

    白光宗等以當初事情,一一開諭,龍胡送從胡二名,來見府尹以下,問箭傷處及城中被搶之狀而去雲。

    」 ○進賀使李忔馳啓曰:「臣使譯官金後覺,齎狀啓五度,發送于寧遠衛,雇得船隻,使之上京,陳達此間事情,而頃聞寧遠兵備道,覓給歸船,將載送皮島雲矣。

    近日奴賊,別無起動之勢,而仍據永平府,分屯灤州、遵化等處,搬運永平物貨,絡繹於道。

    且聞祖摠兵分送五營將劉源淸、祖可法等于撫寧、建昌等地,多所斬獲,遂復建昌縣,又招頭營副將王維城,斬賊百餘級,閣部甚喜,令部、道、鎭,驗功論賞。

    永平府人前布政白養粹首倡附賊,其族人白衍慶,被擒於五營兵,閣部臨斬之,懸之街橋。

    兵部差官,從天津浮海而來,傳言以『祖摠兵,兼太子少保,發銀四萬兩,頒賞軍兵,又書壯烈忠膽四大字以賜之,閣部刻諸闆,送于祖摠兵營。

    以此觀之,則朝廷已知祖將之有功,寵錫至此,而袁軍門尙未蒙恩雲。

    奴賊差人齎書請和者三,而閣部皆斬使、焚書。

    奴賊自永平出住安山地,不知去向,諸將邀賊歸路,奪回人口甚衆雲。

    臣等之行,欲待解氷,由海路達于天津,而糧資匱竭,方在飢餒中矣。

    」上覽之,下敎曰:「李忔行中事勢,窘急如此,如有唐船之還去者,則不待進慰之行,先送糧資。

    」備局覆啓曰:「唐船雖或往來,而與之相値,亦甚未易。

    宜專送一船,運緻糧米七十石、銀子數百兩,以爲救急之資。

    」上從之。

     4月7日 ○丙辰,禮曹啓曰:「以山陵、國葬、殯殿三都監堂上、郞廳差出之意,議于大臣,則大臣皆以爲:『莫重遷陵之擧,所當十分詳審,而實錄所載,如是疎漏,似難據而行之。

    第遷陵、山陵兩都監之設,則果似分明,而若以殯殿都監,合于遷陵都監,則事涉苟簡。

    蓋梓宮出壙之後,則殯殿節目,皆當擧行,各其所掌,不可闕也。

    山陵、殯殿,則依《五禮儀》仍設,改國葬都監爲遷陵都監,則名號得宜,而事體亦然。

    且實錄之不可取信者,以宣陵之遷,在《五禮儀》頒行之後,而監造官之不在賞格之中者,或於其時,刪去繁文而然也。

    雖不載於《實錄》、《五禮儀》及國葬近例,竝有監造官,因前差出,恐亦無妨』雲矣。

    」答曰:「依啓。

    且都監則依前例,隻設兩所,郞廳、監造官亦令兼察似可矣。

    」山陵都監啓曰:「遷陵時所用石灰、隔灰,不可不前期分定,故參考前後謄錄,穆陵時,元數三千五百石,而不書實用之數;裕陵時,元數亦三千五百石,而以五百石賜陵內遷墓之人,實用二千八百三十石。

    今毓慶園則元數三千石,而實用二千五百石雲。

    以此計之,實灰三千石則可無不足之患矣。

    今依前後謄錄,京畿、黃海、公淸等道,各以一千石分定爲當。

    」上從之。

     4月8日 ○丁巳,晝講《書傳》。

    講訖,上曰:「淸明之時,公道大行,故是是非非,皆得其正。

    至於末世,一人而毀譽不同,一事而是非有異,此最難辨。

    」參贊官趙翼曰:「秦人知趙高之爲惡,而不敢言;漢人知王莽之爲惡,而不敢言。

    昏亂之世,大抵如此。

    禧陵奉遷之時,金安老欲害鄭光弼,以大逆論罪,而擧朝之人不敢言。

    此外是非,不足論也。

    」 ○上下敎曰:「領府事李元翼,忠淸無比,故予用丕欽。

    頃年因予失德,退歸鄕曲,非徒慙懼,若失蓍龜。

    昔者敦諭,辭以疾病,今則想必少愈,可以入城閑臥,以副上下之至望。

    承旨其代予草敎,往諭之。

    」於是,遣承旨鄭基廣于衿川,諭令入來,元翼辭以老病,不至。

     ○觀象監啓曰:「各更中星,今已推算,而與天文圖星度,或有異同處,故去年本監,請自四月三十日小滿爲始測候,至明年小滿爲期,以驗差否矣。

    自前年小滿測候,至今年立夏,則間或雲陰達夜,未得測候,然二十四氣,可以類推矣。

    但與天文圖不合,有差二三度者,大槪星度,歲久必差。

    自乙亥至今年,凡二百三十六年,昏、曉星度,未免有差,而舊圖中星,視天文圖,已差一氣,俱不合用。

    宜令日官,自明年辛未爲始,更加推算測候。

    」上從之。

     4月9日 ○戊午,北道節度使李沆馳啓曰:「六邑列鎭,形勢不便,城池又不高深,而唯鏡城城子稍完,似是必守之地,而內面補土盡頹,修築不可少緩,但以若幹土民,完役爲難。

    且本府倉穀甚少,脫有城守之擧,則繼餉實難。

    此二款,宜急變通雲。

    」備局覆啓以爲:「北邊之事,誠極寒心。

    各城雉堞依古制補葺,實在主將之善爲措處。

    」上從之。

     ○江華民人等,請留留守李安訥,備局啓曰:「及瓜而遞,在法當然。

    各邑民人,紛然請留,漸成弊風,不可許也。

    」上從之。

     4月10日 ○己未,全羅監司宋象仁馳啓曰:「南原賊今益熾盛,殺越之患,逾往逾甚,近邑中無處無之。

    府使樸炡,使中軍金級、千摠金尙堅,率壯勇者七十餘人,與臣軍官樸世重,一時發送,捕獲二十五人,査其輕重,訊問得情。

    梟示之擧,固非常時所用,臣非不知稟處,而臣曾任本府,已聞賊黨有殺倅、奪囚之議。

    目今囚繫滿獄,脫有叵測之患,則悔無及矣。

    不獲已,別樣處斷,以爲懲戢之地」雲。

    刑曹覆啓曰:「南原之賊,以殺人爲契,徒黨日滋,殺害人命。

    今者巨魁就戮,徒黨別無輕重之異,竝令窮問處斷。

    且府使樸炡,設機掩捕,至於二十五人之多,厥功不細。

    中軍金級、千摠金尙堅、前僉使樸世重等,領兵跟捕,亦甚可嘉,竝宜照例論賞。

    」上從之。

     ○黃海道觀察使李如璜馳啓曰:「信川及松禾等邑,盜賊橫行,郡守樸??設機跟捕,就服者九人。

    合有施賞之擧。

    」刑曹回啓曰:「樸??捕殺巨盜,爲民除害,其功可嘉,而第嘉靖年間,有捕賊者施賞之議,當時以爲:『守令捕賊,固其職分,故《經國大典》亦無此例。

    』然若無賞以勸之,則守令必不務捕賊。

    今此樸??之所捕者,非獷悍大賊,當施以捕強盜之賞。

    」答曰:「加資。

    」 4月11日 ○庚申,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金瑬進曰:「臣忝當摠護使之任。

    詳考遷陵時事,工役甚鉅,安得不煩民乎?役軍,應用二十七萬人一日之役。

    若用健元陵第二岡,則功役稍減,而募人給價,則亦不妨於農。

    僧人本不耕作,雖役於農時,亦無所害。

    」上曰:「不煩民力,而能完大役則幸矣。

    」瑬曰:「竊聞先朝初蔔裕陵時,將定於健元陵第二岡,而旋卽下敎曰:『第二岡則當用於後日』雲,先王之意,實非偶然。

    且今術官,豈能勝於當時之術士乎?臣等之意,少無所疑。

    」上曰:「第二岡若眞吉地,則曾何不用之耶?」瑬曰:「天作、地藏,各有其主,術家之事,亦或然也。

    」上曰:「宰相中亦有能解地術者乎?」瑬曰:「崔鳴吉稍解雲矣。

    」瑬又曰:「小臣於去年筵席,妄陳所懷,惹起一番風浪,追悔莫及。

    蓋崔鳴吉箚子有曰:『小臣招吏曹郞言曰:「若使羅萬甲得參銓薦,則入啓治罪」雲。

    』若然,卽一尹元衡,寧有是理?」上曰:「爲郞官者,雖曰望重,安有重於大臣者乎?鳴吉之箚,誠可怪矣。

    」瑬曰:「萬甲,浮雜人也。

    爲人臣而越位侵官,不無濁亂之慮,而若治未然之罪,則不已甚乎?」上曰:「萬甲,定是不靖之人也。

    及其得罪,政府以下皆相救護,大臣體面豈宜如是?」瑬曰:「萬甲雖甚浮雜,亦有長處,故人或取之,豈是護黨而然乎?以此而遽加罪罰,恐有傷於聖德,故多有言之者矣。

    」瑬曰:「各道營將之任,初爲軍政而設,專任以兵事,而守令輩皆陵侮之,無以號令於列邑。

    營將之瓜滿遞歸者,或薦爲守令,或陞爲閫帥,以重其任似當。

    」上曰:「令該曹擧行。

    」上曰:「卿任體察久矣。

    武士中可用者誰也?」瑬曰:「雖或有之,而或見嫉於人,或被指點,因此而臺論隨之,古者用人之路,不如是之窄也。

    如李一元、柳應泂,皆有才可用者也。

    」上顧謂李守一曰:「卿亦言可用之人。

    」對曰:「何敢薦人?」上曰:「卿,宿將也。

    何固讓爲?」守一曰:「如臣駑劣,安敢知人?第聞鄭鳳壽,當西路潰敗之日,獨能守龍骨城雲。

    更畀一處,觀其所爲似當。

    」上曰:「予亦欲試之於京職耳。

    」 ○備局啓曰:「各道落漏軍,抄査作戶者,元數則曾已啓下,而番名字隊,未及磨鍊矣。

    京上番軍所在之邑,則以落漏軍,勿拘多少,分屬於各番番次,以便各邑一時起送之地。

    且兩南下道各邑,則水軍屬於本官水軍,陸軍元數不多,不可散分各浦,姑令許屬於兵營,徐待闕額充定之時,竝令區處。

    順、贊、壯、翊等舟師射夫應定者,則亦令本道,竝入於射夫磨鍊之中爲當。

    京上番番名及各浦與兵營分屬之數,竝書諸別單以進矣。

    」上從之。

     ○平安道監司金時讓馳啓曰:「精抄兵竝四千餘人,而自冬三朔,至解氷時,入守安州;防軍則三千四百人,而勿論冬夏遞入,但老弱居半。

    義州爲緩急必守之地,而更無南兵入防之事。

    自古戍邊,必用內地之兵者,所以蓄邊方之力,初非厲民而勤遠也。

    目今邊虞,有甚於前,屯兵三百,不能有無於緩急。

    日後若復有漢人作拏之患,則其何能使彼,有所憚乎?朝廷若隻以繼糧爲憂,則臣請以三百人,分作四隊,相遞受糧於鐵山,則其所往還,不過費四箇日字,而二百五十人,常留城中設屯。

    若不逢兇歉,則一年所獲,當不下六七千石,秋收之後,不煩漕運,而自可繼食。

    此趙充國、湟中設屯之意也。

    雖以充國之宿將,算無遺策,而公卿之是其計者,初纔十二三。

    宜令朝廷,商量處置。

    」備局回啓曰:「海西之兵,元有分番入戍之例,因丁卯之變而姑停矣。

    今當以正軍,依前分番入送,令本道査考見存之數,啓聞後參酌分定爲當。

    」答曰:「漢人雖復有作拏之變,以數百殘兵,似無見憚之理,而農時動衆入戍,恐無益也。

    」又啓曰:「聖敎甚當。

    宜待農歇,徐議處置。

    」上從之。

     4月15日 ○甲子,智陵有火災。

    承旨鄭基廣奉審後來啓曰:「乙醜失火之時,守護軍被繫於京獄,酷被侵害,故無意還集。

    且齋室稍遠,隻有二僧看護,而參奉及守護軍,曾無輪番守護之規。

    若移齋室於相望之地,又使參奉以下入直,則必無此患矣。

    」上從之。

     4月16日 ○乙醜,大司憲鄭蘊,承召入來上疏曰: 臣昔居海島中,聞謫居之徒,每於日出月生之時,祝手再拜,訴其無辜,而冀其生還者,比比有之。

    此雖無知賤隷之所爲,而亦足以感傷和氣矣。

    臣聞一夫扣心,猶飛五月之霜;匹婦含冤,尙緻三年之旱。

    況環一國之中,扣心而含冤者,不止於一夫、匹婦而已乎?伏願殿下,亟命有司,詳査罪案,其罪名之不至甚重者,霈然疏滌,無少繫吝,則未必不爲弭災之一助也。

    嗚呼!凡民無辜,尙如此,況先王鍾愛之子乎?珙之事,臣於其時,榻前略陳之矣,啓辭暫及之矣,俯聆天語,仰窺淵衷,以爲堅定,而不可動矣。

    曾未數日,臣遞職南歸,隔朝端如弱水,實未知珙之有罪、無罪,當死與不當死,而臣之愚意以爲,設使珙逆謀畢露,猶當置之絶島,待以不死,殿下罪罪、親親之義,兩得而俱全矣。

    畢竟迫於廷臣之請,未保全恩之美,臣竊爲殿下惜之也。

    雖然,死者已矣,今其老妻、穉兒,尙在絶島之中,其哀號之聲,困頓之狀,可想於不言中矣。

    夫以深宮、廣廈之處,而暴露於獰風、毒霧之中;綺紈之身而懸鶉不繼;膏梁之口而糠粃不足,幾何不至於無噍類也?又聞其女子有年,可許嫁者雲。

    殿下終不收恤,則先王遺體,未免爲海島氓隷之歸矣,不亦憐痛之甚乎?臣聞天人相與之際,甚可畏也。

    人事失於下,則天變應於上,感應之理,捷於影響。

    殿下所以待骨肉者如此,則變異之生,無足怪也。

    《詩》曰:「文王陟降,在帝左右。

    」朱熹釋之曰:「文王之神在天,一陟一降,無時不在上天之左右,故子孫蒙其福澤,而君有天下也。

    」以此言之,先王在天之靈,豈不陟降於上帝之左右,訴其冤而降之災乎?夫雷震者,上帝之怒氣也。

    震太廟之木者,先王之怒色也。

    帝與先王,所以示警於殿下以爲玉成之地者,不啻若耳提而面命矣。

    若不急急改圖,求以解夫帝與先王之譴怒,則災異無時無,而國不得爲國矣。

    伏願殿下,亟下臣章,議諸大臣,特宥珙罪,復其封爵,老妻、穉兒,速令出陸,結廬於珙墓之下,而不絶其香火,其女子之可嫁者,擇於士族,以禮嫁焉。

    至於長成之子,或以爲不可全釋,則移置近島,俾免寒餓之死,則先王之靈,亦必慰悅於上,而佐事上帝,轉災爲祥矣。

    臣職帶言責,又値求言,不敢不盡言。

     答曰:「當議處焉。

    」禁府回啓以爲:「鄭蘊之論逆珙,狂妄無倫,不可擧論,而其餘罪人疏放事,宜令廟堂議處。

    」上從之。

    兩司論鄭蘊妄言之罪,請罷其職。

    累啓而命遞差。

     4月17日 ○丙寅,兵曹啓曰:「山城之役,例用煙戶軍,而數不下八九千。

    今番調發,恐妨農時,隻以僧軍及留衛軍,爲先啓請,而僧軍則宜以一千人,限一朔服役。

    」上從之。

     4月18日 ○丁卯,憲府啓曰:「近來宮掖之內,禁防日解,外人出入,已極可駭。

    頃於豐呈時,應入命婦之外,閭閻婦女,因緣冒入,至於卿士大夫有識之家,亦挾親屬,恣意遊觀,其紛雜尤極可駭。

    其中表著者,不可不罪其家長,以杜後弊。

    完豐府院君李曙、司直洪霙、吏曹參議姜碩期,請命罷職。

    」答曰:「不允。

    洪霙等連姻王室,其妻之出入闕內,實非異事也。

    其中完豐府院君李曙家,無一人挾帶,而所論若此。

    以此觀之,則遠外之事,無足怪乎失實也。

    」執義尹煌、掌令兪省曾,以此引避。

    持平趙錫胤、鄭良弼等處置以爲:「尹煌等論啓中,不無一段之差,而亦非全然失實,請命出仕。

    」上命遞差。

    政院請還收煌等遞差之命,上不從。

    錫胤等以處置乖當引避,諫院請命出仕,上從之。

     4月19日 ○戊辰,鹹鏡監司尹毅立馳啓曰:「鹹興府四陵及申氏墓,隻祭寒食,而安川伯及李氏墓,永興府永興伯墓,則奉祀人自備祭需,祭四名日,德源府慶安伯墓,則官備祭需,祭四名日。

    本道六陵祭,隻行寒食,而各墓則設行於四名日,未知其由,祭物或官備、或私備。

    祀典重事,若是不同,令該曹講定,以爲永式。

    」上命該曹議處。

     ○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鄭經世曰:「臣昨日伏見憲府啓辭,臣甚瞿然。

    憲府之言,本非無根。

    如洪霙等家,則其妻或可入,而挾其親屬,肆然入宮,寧有此理?況此兩臣家,元非命婦之比。

    常時或可燕見,而豐呈大禮,豈敢濫入?」上曰:「卿言極是。

    然自古有慶禮,則姻親得以展謁,非爲參宴也。

    若以一切之義言之,則不可爲也。

    然爲慈殿行莫重之禮,此時親屬,不得入見,則豈不缺然乎?」經世曰:「發乎情,止乎禮義,古之訓也。

    豈可爲慰悅之一端,而不思禮義之防乎?」 ○土星退犯亢第三星。

     ○督府都司劉興治作亂,殺副摠兵陳繼盛及欽差通判劉應鶴,自領其衆。

     ○平安監司金時讓馳啓曰:「劉興治票下金姓者,率兵三十餘人,出來義州。

    問其所由,則曰:『劉都司,今月十五六七八日間,乘船直向北京』雲。

    」 4月21日 ○庚午,上命召大臣及備局堂上,議討劉興治。

    上曰:「興治戕殺主將,實是天朝之叛賊。

    予欲興師討之,卿等以爲何如?」左議政金瑬曰:「興治旣殺主將,軍中不附者必多,勢將投胡。

    若領降?,而絶漢兵之路,號令於我國,則患莫大焉。

    臣以爲擊之便。

    」吏曹判書鄭經世亦力言之,上曰:「急擊之可也。

    師言或洩,而賊若通款於虜,緻有嘖言,則必有所妨矣。

    因其衆心之未附,聲罪緻討,則島中必驚擾,而但我國之事,常患不能神速,是可慮也。

    」副元帥鄭忠信曰:「若得舟師三千,直擣椵島,先焚其舟楫,則賊必就擒。

    」上曰:「此計最善。

    」瑬曰:「聖算旣定,則宜先拜大將。

    」上曰:「誰可將者?」瑬曰:「無如李曙。

    」上曰:「諸大臣以爲何如?」君尹昉曰:「臣意亦然。

    諸將無出其右者。

    」上曰:「吾悶其老且病。

    」瑬曰:「得人最難。

    非曙不可。

    」曙進曰:「臣荷不世之恩,雖死不辭,而衰病日甚,恐不堪也。

    請得鄭忠信、柳應泂、李一元與俱。

    」上曰:「惟卿自擇。

    」忠信曰:「臣雖無狀,請獨當一面。

    」上曰:「鄭忠信欲自當一面,予甚嘉之。

    忠信其領舟師,曙其領步兵。

    」瑬曰:「宜速遣忠信,俾先料理。

    」上曰:「卿言是矣。

    卿等退往賓廳,規畫軍務。

    」其後李貴、崔鳴吉、沈器遠等皆疏陳其不可,上皆不報。

     4月23日 ○壬申,命副體察使李景稷,出巡喬桐,檢督舟師。

     ○上復遣承旨金蓍國,敦諭領中樞府事李元翼曰:「卿以宿德元老,義同休戚。

    予之望卿也,不啻若渴者之思水,而卿必以疾而辭焉。

    予雖德薄,獨不念先王之恩遇耶?目今時事多艱,比如廢疾之人,隨杖而行,卿其念哉!昔師尙父九十,猶未告老;文潞公年踰八十,尙赴朝堂。

    大臣之道,固當如是也。

    今又遣近臣,諭予至意,宜趁和暖,肩輿入城,以副至望。

    」元翼辭以老病,竟不赴召。

     ○備局啓曰:「公淸道舟師會集之期太緩,宜遣宣傳官,下諭于本道,以五月初十日發送。

    」上從之。

     4月24日 ○癸酉,鹹鏡南道兵使尹璛、京畿水使柳應泂辭朝。

    上召見之,問於璛曰:「南道騎兵,與北道孰精?」璛對曰:「北道騎兵,最爲精強。

    南道則不及遠矣。

    且徒擁虛籍,見存者少,脫有緩急,何以禦敵?」上愕然曰:「我國馬兵,幾乎盡矣。

    蓋北方去京都絶遠,故守令、邊將,謂朝廷莫之知,肆行侵暴,無所忌憚。

    若此不已,則孑遺兵民,終皆流散,豈不寒心?卿宜察其賢否,嚴明黜陟。

    」上顧謂柳應泂曰:「卿有功於國,且有才勇,故易前帥而畀之,卿其勉之。

    」仍賜璛、應泂鎧甲、弓箭等物,賜酒而遣之。

     ○以金槃爲典翰,蔡??後、閔應亨爲校理,金世濂爲獻納。

    世濂聰敏強記,早擢魁科。

    昏朝時有廢母之論,以正言不參,因被罪,士論多之。

    反正初,召拜修撰。

    金瑬尤愛其才,常謂:「世濂,眞學士也。

    經筵講學,非此子莫可及。

    」爲吏曹判書,將薦爲銓郞。

    丁卯之難,以撫軍司從事官,陪東宮至全州,聞祖母喪,仍乘驛騎奔喪;在江陵居憂,所寓廬舍在勝地,人以此毀之。

    吏曹正郞金堉有使事將行,謂佐郞沈之源曰:「世濂旣除喪,而人言若是,似難仍用前薦,君其量處。

    」之源曰:「唯唯。

    」堉旣歸,世濂已削銓薦。

    堉語人曰:「吾所以言於之源者,欲其愼重也。

    何容易至此?」之源聞之曰:「業已言之,故與同僚議處。

    今有後言,是何意耶?」瑬聞之,以羅萬甲等素不悅世濂,疑其構誣。

    其後啓於筵中曰:「羅萬甲以浮薄之人,侵惎銓相。

    」上亦聞蜚語方疑之,遂大怒,命萬甲中途付處,下堉于義禁府,謂傾陷異己,門外黜送。

     4月25日 ○甲戌,上召見大臣及摠戎使李曙、副元帥鄭忠信及備局諸宰曰:「卽見金時讓狀啓,則蓋慮興治之與虜通矣。

    」領議政吳允謙曰:「此乃蘇萬良之言,交通之狀,似不虛矣。

    」上曰:「若然則在彼爲失計,而在我緻討之擧,則名正言順矣。

    」君尹昉曰:「聞島中將士有保擧興治之事者雲。

    天朝若撫而有之,則我之緻討,未知如何。

    此臣之所大慮也。

    」上曰:「彼雖奏本,實非效忠於天朝也,姑爲緩兵之計耳。

    設或撫而有之,如唐之藩鎭,而其實賊也。

    故曰伐之,是也。

    項羽殺卿子冠軍。

    當是時,若有誅羽者,其誰曰不可?況興治之罪,甚於項羽者乎?」允謙曰:「天朝力不能制,以爲羈縻之計,則屬國之擅伐,似不合理。

    其無後患,亦不可必也。

    」上曰:「卿等不須多慮。

    予固知無後患矣。

    」兵曹判書李貴曰:「彼興治,因繼盛移鎭之擧,乘軍情怨憤之機,敢行悖逆,戕殺主將。

    固當聲罪緻討,而但未知利害、時勢之如何耳。

    初聞變起,孰不憤惋?然作事者必謀始,審勢度力而動然後,戰勝攻取,可無後悔。

    當此擧兵之日,何敢爲沮抑之言?但涉海遠征,動經旬月,而彼已整頓士卒,以逸待勞,則欲戰不勝,欲退不得,狼狽之患,不可不慮。

    設令一戰而捷,不稟天朝,擅行征伐,則亦不無緻疑之慮,臣竊憂之。

    」上厲聲曰:「今日之事,隻議伐叛,不論罷兵。

    」顧謂摠戎使曰:「完豐曾請面對,今欲何言?」李曙對曰:「臣旣受命矣,臣行當與鄭忠信相先後。

    忠信先行,則臣可隨後,而必須相議於本道。

    且漢人遍滿西土,機事恐洩,宜發兵捕之,以絶相通之路。

    」上曰:「卿言不無所見,而亦有不然者。

    遮遏走歸之路,果能盡獲則善矣,如或失捕,走入島中,則恐兵未出,而禍先及也。

    」上又謂鄭忠信曰:「卿能知椵島形勢乎?」忠信曰:「事必求萬全。

    宜先去其船,使絶天朝糧道,則勢必窘矣,如此則破之必矣。

    」瑬曰:「忠信之計過矣。

    困獸猶鬪。

    若絶其飛走,則必緻其死力矣。

    興治行此悖逆之事,島中豈有心服之理?莫若開其一面,指示可生之道,陳其逆順之分,諭以禍福之理,則誘脅之衆,必自潰散,兵可無血刃而定。

    」上曰:「卿言正合予意。

    」李貴曰:「今睿斷已定,言之無及,然臣請少布愚見。

    以不敎之兵,一朝遠征,爲此不可成之事,臣竊憂焉。

    」上曰:「卿以兵判而爲此言,則西征將士,亦必解體矣。

    若以中朝之律言之,則不當置而不問也。

    」貴對曰:「使臣伏軍法,臣亦甘心而死。

    使臣從鄭忠信而往,臣亦往矣。

    伏願少霽雷霆之威,俯察垂死之言。

    」上怒而不答,因令罷對。

     ○上下敎曰:「摠戎使李曙西征時,賜戰馬二十匹。

    」 ○備局啓曰:「今此擧措,係是秘機。

    慮有漏洩之弊,故欲臨時分付於本道,而今見金時讓狀啓,旣已整頓軍兵雲。

    本道動靜,彼無不聞之理,宜速密諭本道,使之整備戰船,收聚兵糧以待之。

    」上從之。

     4月26日 ○乙亥,平安監司金時讓馳啓曰:「淸川以北被兵之後,無弓矢、器械。

    椵島舟師,若遇順風,則不過一日,可到三縣,而安州戍兵,亦僅四千,更無調發待變之兵。

    請益以海西之軍。

    」又言:「漢人、夏雲蒸者,陳副摠麾下也。

    曾以事出陸,還向椵島,至平壤聞變,謂譯官金彥渾曰:『我之父母、妻子,皆在廣鹿島,豈可更入島中,與興治爲賊乎?布政使送我於赴京之船,則志願畢矣。

    如其不能,轉聞于朝,送我南方,則亦可爲貴國之氓。

    』臣招見,慰以杯酒,垂淚嗚咽曰:『降?,非我族類,而文龍不卽剪除,緻有此變,其罪可言?自古叛賊,寧有久存之理乎?此賊之敗,明在目前,吾豈可更入島中,剃髮爲虜乎?』因指其頭曰:『辛酉之變,萬死一生,頭髮猶全。

    』因哽咽不能言。

    」備局回啓曰:「大將今將領兵西下,大小軍務,使與監司相議,毌緻賊兵侵軼。

    且夏雲蒸,忠義之士,宜置軍中,厚遇之。

    」上從之。

     ○晝講《書傳》。

    講訖,知經筵金起宗曰:「唐故事,中書省以午正六刻罷仕,李林甫爲相,謂天下無事,乃以巳初罷仕,而猶且逐日開閤,則其勤於職事可知,而近來百隷怠官,坐衙甚罕,而以備局之會爲文具,反加譏議,時俗之浮薄極矣。

    」上曰:「三公,國之大臣,勤苦若此,縱不能觀感,而又從而譏之耶?」參贊官金蓍國曰:「昔苻秦,時有天災,乃去帝號,修其政刑,黜陟臧否,境內肅然,國以大治。

    彼符秦者,夷狄之長,而能反災爲祥者,務實之效也。

    災變之極,莫過於今日。

    廟木雷震之變,兩漢、《春秋》,曾所未有,而所以應之者,無其實,大小恬憘,人各其心,譏議之來,固其所也。

    」上曰:「是蓋出於浮薄而然也。

    今世之人,責己則薄,而責人則厚;嘲人之不能,而不自知其不能,擧世靡然。

    古人雲:『從惡易,從善難。

    』斯言信非誣也。

    」 ○上下敎曰:「李曙、鄭忠信西征時,內外宣醞,一等賜樂。

    」 ○摠戎使李曙啓曰:「臣於畿輔軍兵團束之初,欲爲選鋒之計,每邑各抄力能擧二百斤者,稱爲牙兵,常加存恤。

    且造紙甲、大劍,以爲奮擊之用。

    今臣膺命臨陣,請抄其中百餘人以率去。

    」上從之。

     4月27日 ○丙子,右議政李廷龜,以疾呈辭者三度,上再遣官諭之。

    是日,乃出視事。

     ○劉興治遣差官來。

    上召見大臣及備局堂上、摠戎使、副元帥曰:「興治之差,固當拘留,而更思之,則過期不還,賊必生疑,若何而可?」左議政金瑬曰:「待其使,而答其書。

    義雖不可,然圖大事者,亦不可以拘常規。

    」右議政李廷龜曰:「待而送之可矣。

    」上曰:「然。

    」廷龜曰:「臣之愚計,莫若急遣進慰使,移咨於閣部,奏聞于天子然後,奉聖旨行天討,則名正言順,可無後患。

    不然則恐不能有辭於天朝也。

    」上曰:「叛賊,人得以誅之。

    欲及其軍情之未附,而討之,若告于皇朝,而待其還,則彼之威勢已成,不易圖也。

    」崔鳴吉曰:「臣來詣備局,在外諸臣,皆言擊之難,今來上前,徒事承順,一無難之者。

    臣子之道,果如是乎?如李曙、鄭忠信輩,言出於其口,入於臣耳,渠何敢隱乎?」上曰:「然則受命諸將,亦以爲難乎?」顧謂兩將曰:「凡事輕易則敗,戒懼則成。

    卿等勿以爲難,勿以爲易,然戒在恇怯,卿等勉之。

    」又曰:「我國以禮義之邦,力不足以輔中國,誓滅此賊,少答皇恩,是予之志。

    兵,兇器;戰,危事,予豈快於心而爲哉?」金瑬曰:「師期已迫,橫議紛然,受命之將,豈得無動,士卒亦當解體。

    軍法必嚴然後,事可成也。

    」上曰:「疑事無成。

    是以,孫權有斫案之擧也。

    」 ○戶曹啓曰:「一年稅入,不足以應一年之用,而今此興師之擧,又出於意外,繼餉之策,不可不預講。

    取考全羅道倉儲米會錄,則其數四萬二千八百餘石矣。

    請以沿海所儲諸色米八千石,賃船運送,分置京倉及江都,以備不時之用似當。

    」上令廟堂議處。

     ○備局啓曰:「島中之人,未必盡皆從逆。

    興師之後,不可無移檄曉諭之擧,宜令詞臣,撰出檄文,以付副元帥之行。

    」上從之。

     4月28日 ○丁醜,前吉州牧使羅德憲,坐贓當死,命長流德川。

     ○兵曹判書李貴請對,上召見之。

    貴進曰:「當初聞興治之變者,孰不憤激?上意亦然,故有征討之擧,而臣所以難之者,如或不利,則挑怨、速禍而已。

    莫如更議大臣,以圖萬全。

    」上曰:「業已定計,雖欲罷兵,得乎?此賊竊據孤島,擁數萬之衆,食盡則侵我必矣。

    金時讓以此爲慮,其言甚有理。

    卿亦宜深思,勿爲姑息之計。

    」貴對曰:「賊若聞舟師之至,徑出宣、鐵間,則長驅之患,難保其必無。

    臣意以爲,舟師雖不可緩,而尤宜專力於陸軍。

    且當今之急務,在於得將。

    李曙忠誠則可取,而不知其有將才。

    鄭忠信稍似敏慧,而亦未見其有遠略也。

    且位高者,不可以爲將。

    富貴之極,志氣已懈,必擇年少進取之人,爲將可也。

    且如此事宜,詢諸宿將,不可不問於李守一。

    臣亦主兵,而使臣不得陳一策、獻一計,不如遞此任之爲愈也。

    然臣請畢陳愚見。

    劉差之來,須語之曰:『始聞興治戕害主將,賊殺王人,故方興問罪之師。

    今聞奏知天朝,且遣差緻款,故特令罷兵』雲,則彼必喜感,且有忌憚之心矣。

    天朝聞而義之,奴賊知而畏戢。

    此用仇爲親,因此伏彼之術,伏願深思焉。

    」上曰:「當量處焉。

    」 ○玉堂上箚,請勿擊興治,啓下備局。

    回啓曰:「島中之事,以形迹觀之,則逆節昭著,以事勢論之,則後患無窮,而與虜相結之後,則勢難下手,故及其羽翼未成,急擊勿失,可以聲大義,而絶後患。

    玆於召對之日,已決討罪之擧,而但機謀或易透漏,兵力未免孤弱,此則不能無慮矣。

    數日之間,論議頗多,至於始言可擊者,亦復以爲:『機事稍變,今不可擊。

    』師期已迫,軍情未定,臣等不勝憂悶焉。

    夫行師出兵,以氣爲主,故兵法有曰:『朝氣銳,晝氣惰,暮氣歸。

    』今日之事,誠未免惰、歸之患,可勝惜哉?昔唐憲宗平淮西,惟斷乃成,玆可爲今日之法矣;《詩》雲:『謀夫孔多,事用不集。

    』亦可爲今日之戒矣。

    然儒臣所陳,亦出於深憂、遠慮,臣等不敢膠守己見。

    伏乞夬賜聖斷。

    」答曰:「回啓之辭甚當。

    今後更發妄言,撓動軍情者,論以重律。

    」 4月29日 ○戊寅,太白見。

     ○兩司合啓曰:「廟算已定,師期已迫。

    國之大事,似難輕議,而安危所係,安敢不言?興治之擅殺王人,固是王法之所當誅,而島中情形,時未盡知,天朝處置,亦難預料。

    旣不能急擊於變作之初,又不能徐圖於詳探之後,深恐堂堂大擧,反或見疑於天朝,而重貽日後難處之患也。

    國家事勢,十分憂危。

    靜作吉兇之戒,政爲今日道也。

    如非大段不得已,則豈可輕拂群議,六月興師,生事於無事中乎?熟講非晩,後悔難追,請令廟堂,更加商議。

    」答曰:「旣已酌定,今難撓改。

    且無可憂,其勿過慮。

    」 ○摠戎使李曙陛辭。

    上召見之,賜以弓矢、甲冑,又命宣醞。

     ○興治差官陸九州至京。

    初,朝廷聞差官將至,欲拘之,已而,諸大臣皆言送之便,上從之其議。

    及至,館於太平館,待之有加,以所獻禮單,歸之戶曹。

     ○備局啓曰:「興治處回揭一款,臣等反覆商量,終涉未妥。

    但念禮接差官之意,所以使彼不疑也,差官之還,若無回揭,則彼之生疑必矣。

    爲大計者,不可拘於小節。

    今若答之曰:『前見邊臣所報,聞島中變起倉卒,心甚驚愕。

    卽見來劄,始審曲折,兼領腆貺,多謝多謝。

    島中旣定,則商賈自通,馬市行否,非所慮也。

    使臣匪久當往,今姑不宣』雲雲,令承文院,將此意撰出,禮單亦令戶曹,磨鍊以送。

    」又啓曰:「差人接待,已依前例,接伴官宜令該曹差送。

    」上皆從之。

    又啓曰:「椵島形勢頗險,可以泊船者,隻有二處雲。

    賊若乘船出戰,則無足憂矣,若或堅守險阨,則不可輕戰。

    惟當以計困之,不無曠日持久之慮。

    添兵、繼糧,以備不虞,在所不已,而本道則亂後遺船不多,且運糧、傳撥等事,專靠本道,勢難調用,不得已徵發全羅右道戰船,而沿海各官,則無元定水軍,必以田結軍,充立格卒,騷擾之弊、稽時之患,俱極可慮。

    各鎭浦戰兵船,元數十九艘內,除水營上船一艘、龜船一艘、加裡浦一艘、群山召募兵船,其餘十五艘,急急調發,而亦涉擾屑,隻載格卒及各樣軍器、什物與二朔糧餉,來月十五日內,到泊喬桐前洋,更待分付,以爲進退宜當。

    請發遣宣傳官,持標信,下諭于本道觀察使及水使、統制使處。

    」上從之。

     ○敎都體府摠戎使李曙書: 王若曰,李息將材官,而屬於韓安國;王濬治戰艦,而聽於杜鎭南。

    惟是都轄之才,必待師中之吉。

    咨于爾衆,予得其人。

    惟卿,以旋天浴日之功,著憂國如家之操,役心匠於民部,錙銖不差;躬闆鍤於山城,械帶克壯。

    頃屬汴軍之賊帥,首陳王師之有征。

    唯汝予同,何憂大事之難斷;無龜筮逆,足見天時之允孚。

    雖曰淮、蔡之謀,主於裵度;實是金城之奏,出於營平。

    將、相相須,功名可立。

    肆用卿爲八道都體府摠戎使,副察使、副元帥以下不用命,悉以軍法從事。

    卿其肅將齋鉞,祗陞築壇。

    衣服飮食我三軍,號令賞罰我諸將。

    審乎吳公之吮,爲我韓弘之輿。

    於戲!象曰容民,《大易》深意;寬以禦衆,先哲成言。

    管仲簡書之在玆,王恢馬邑之可戒。

    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知製敎趙絅製進。

     ○諭椵島檄文: 大明禦宇,率土臣順。

    無論遠邇,鹹囿至理。

    凡有大小罪辜,王法具在,薄海內外,無所遁匿。

    雖復雲雷屯難,遼、薊阻梗,聖天子威靈燀爀,廟略遐布,東土之平,指日可待。

    況彼麾下小校,俘虜餘息,曷敢奸亂統紀,戕害主將,以掩天日之明哉?副摠兵陳大人,新承朝命,代領毛鎭,此實聖朝之幹臣,島衆之司命也。

    雖功績未效,而過惡無聞,設有微細違慢,按司、督府,自當訓飭。

    今者逆臣劉興治,自搆私隙,陰懷異圖,挾豺狼之勢,肆蠭?之毒,嘯聚俘?,敢行悖逆,擅害主帥,延及通判等官,竝將各部差官殺害,忠良之士,擧罹兇虐。

    猶且脅持軍衆,盜竊旌旄,將欲專據江關,阻絶海津,憑恃醜類,窺覦皇畿,叛形炳火,逆氣滔天。

    不惟西土軍民,莫不扼腕酸骨,抑亦東國臣庶,皆思食肉寢皮。

    古者諸侯有罪,方伯連帥,得以征討,故桓、文之事,《春秋》大之。

    況今遼路腥羶,朝命間闊。

    若容此叛賊,任其稱亂,則非但覆載之間,不可小稽鈇鉞之征,實惟疆場之內,決難釀成蛇豕之禍。

    事機之間,不容毫毛。

    我主上忠貞事大,恪謹守邦,所重者君臣之義,所秉者連帥之權。

    虎兕出柙,孰當其責;鷹鸇逐雀,誰敢無禮?是以,赫然震怒,大動師旅。

    當職虔奉國命,董率三軍,水陸竝進,東西合圍,義聲所激,兵氣自倍,伊彈丸一島,安所逃脫?但今所問者,叛魁也,非脅從、詿誤之徒也;所取者興治也,非將校、偏裨之類也。

    況彼遼地士民,首懷忠義,來歸本鎭,或建功名而受爵命,或當隊伍而飽廩粟,其於君臣之義,將卒之分,知之熟矣,感之深矣。

    雖迫於兇威,從其驅率,諒其本心,豈欲甘爲亂逆之屬,永淪禽獸之域哉?用是職等,頓兵浦港,徐觀去就,凡在島中將士、軍民,各自矜奮,毌爲竝取馘滅。

    須知叛將之變,甚於胡虜,亟縛興治,來詣軍前。

    爵賞自有皇朝優典,義烈足以昭揭宇宙,豈不休哉?天地鬼神,實聞此言,非可誣也。

     備局啓曰:「檄文今已啓下,旁近諸島,不可不一體傳檄。

    但其間措語,與椵島檄文,宜有異同,令藝文館,別撰一道宜當。

    且此檄文,必將傳播遠近。

    措語之際,必使華人見之而嘉悅,虜人聞之而不疑爲當。

    」上從之。

     4月30日 ○己卯,命赦羅德憲,爲劉興治接伴使。

    德憲曾任吉州,偸竊官穀,至累千石,貿銀以歸。

    其後,權鑊爲牧使,發其事,遂械治之,罪至死。

    上特免之,長流于德川,錄案其子孫。

    將赴配所,會有椵島之役。

    上以接伴使李碩達方在島中,必不免死,令廟堂思所以脫還,德憲聞之,請代碩達,遂赦其罪以遣之。

    〈史臣曰:「德憲之請行,實出於奸猾,而冀其倖免。

    廟堂之請遣,尤涉於苟且,而壞了國法。

    終使如德憲者,得保首領,豈不痛哉,豈不惜哉!」〉○命罷兵曹判書李貴職。

    初,朝廷之議討興治也,中外皆危之。

    沈器遠等首陳其不可,而大臣亦多有難之者。

    李貴累日固爭,而三司亦交章請罷兵,上皆不納。

    至是,李貴復啓曰:「伏見昨日下備局之敎曰:『動撓軍情者,論以重律。

    』自古帝王遇大事,莫不集衆議論利害,以成大功,未聞抑遏人言,使不敢開口者也。

    今日之擧,國人皆曰不可,而一二臣無遠慮者,不顧前頭之利害,贊成亡國之計,此豈人謀之所能及哉?抑恐天數之使然也。

    昨夜登對,極陳不可之意,而殿下乃沮萬口同然之公議,欲以烏合之師,爲蕩掃島中之計。

    苟有一得之見者,莫不危之,而殿下獨信金時讓之言,以招危亡之禍,而永杜忠諫之路。

    臣意雖萬一得濟,而恐未免擅殺之責於天朝也。

    不可以逆慮後日之患,而先失其君臣之義。

    臣之固爭不已者,實在於此也。

    」上覽之大怒曰:「兵曹判書李貴,不有軍令,以無倫之語,眩惑軍情,事極可駭。

    所當論以重律,而有功之人,不可用一切之法,姑先罷職。

    」 五月 5月1日 ○朔庚辰,副元帥鄭忠信,出鎭喬桐,陛辭。

    上召見之,問曰:「我國論議多端,事皆不成。

    以今日觀之,前言可伐者,今以爲不可伐,此無他,皆無定見故也。

    」忠信對曰:「兵以氣爲主,而氣有朝、晝、夕之殊。

    況論議不合,曠日持久,則將士之氣,必有衰竭之患。

    此臣之所大憂也。

    且兩西新經兵革,鬪士、戰船,皆不合用,尤可慮也。

    」上曰:「平安一道,則金時讓頗有智慮,臨事亦不畏縮,必不待策勵,而盡心措治也。

    且臨機應變,不可遙制,而賊勢窮蹙,則必求救於虜。

    虜若以一紙書止我兵,則事甚難處,須及其前,急擊可也。

    」忠信曰:「事成於虜使未至之前則固善,而兵不可預度,戰不可易決。

    島中之人,雖脅於威虐,而或不無忠義之士,必須傳檄曉諭,相機而動,不可急擊也。

    」上曰:「今日問罪者,興治而已。

    島民奚罪?上岸之日,愼勿妄殺一人。

    」忠信曰:「殿下仁民愛物之心,至於如此,孰不感悅乎?賊之不平,不足憂也。

    臣敢不體聖念,而恭行之乎?」上曰:「今日之擧,沮撓者甚衆,而卿才足以成功,故排衆議而討之,卿其勉之。

    」遂辭退。

    上命賜甲冑、弓矢、劍。

     ○全羅道旱。

     ○備局啓曰:「伏見昨日特罷兵曹判書李貴之敎,臣等不勝瞿然。

    國有大事,各盡所懷,陳其利害,乃臣子分義之當然。

    李貴之言,本來支蔓,其間安得無不中之言乎?然都是爲國之誠,實無他腸。

    今若重被嚴譴,則日後雖有大事,人必不敢開口論得失,殊非聖世之美事。

    伏願聖明,更加深思,還收成命。

    」答曰。

    「罪犯非細,決難容貸矣。

    」 ○以李弘冑爲兵曹判書。

     5月2日 ○辛巳,太白見。

     ○諫院啓曰:「逆珙罪狀,昭著無疑,王法已行,國是大定,而前大司憲鄭蘊,獨倡怪妄之論,至有復職之請。

    其措語無倫,眩亂是非之罪大矣。

    豈可遞差而止哉?請亟命罷職。

    老人加資之命,出於曠世之恩典,中外懽悅,孰不感激?但名器至重,貴賤有別。

    若使不當得者,有僭越之榮,則其應得者,不無混雜之羞。

    且考諸法典:『老職堂上加資,非東西班實職四品已行人,則不許除授』雲。

    祖宗朝愛惜名器之意,可謂至矣。

    今軍保之冒年者及公私賤隷,皆陞恩秩,竝受敎旨,名器之紊,莫此爲甚。

    請令該曹,一依法典,更稟以定。

    」上不從,仍下敎曰:「貴賤雖殊,其老則一也。

    竝施恩典,未爲不可矣。

    」累日爭之,竟不從。

     ○摠護使金瑬啓曰:「臣等承命看審健元陵第二岡及英陵、弘濟洞兩處形勢,則盡載於前日諸地官之論,而所謂第二岡,有不足處者,以左肩之低微爲欠。

    蓋主峯高起,登此而臨之,則果似低微,從穴道而見之,則其勢頗高。

    今若補土,更無瑕疵。

    弘濟洞則諸地官皆稱其形局之縝密,而水破不吉雲。

    且姑以目見者言之,其所謂正穴,似有雙墳之形,其下亦多有古塚掘去之迹,無乃龍脈破毀,或有洩氣之患耶?大槪諸地官,各執所見,甲者是之,乙者非之,紛紜爭辨,未能歸一。

    臣等以兩處優劣,書諸別單以啓。

    」上命議于諸大臣。

     5月4日 ○癸未,諸大臣啓曰:「臣等伏見前後諸地官所論,健元陵第二岡及英陵、弘濟洞兩處形勢,雖所見差有不同,論兩處之吉格,則第二岡之淸貴,弘濟洞之縝密,俱極稱美,而論兩處之疵病,則第二岡之左肩,稍似低微,今若補土,則終爲十全之地。

    弘濟洞正穴,有雙墳之形,其下亦多古塚掘去之迹,非但有洩氣之患,且水破不吉,則士夫家亦不用之。

    以此二者,可以審定其取舍。

    況第二岡,則先王敎以爲後日之用,亦可謂已定之地矣。

    」答曰:「第二岡有窺峯雲。

    若然則用之未安,更議以定。

    」再啓曰:「臣等取考前後山論,未嘗有窺峯之說。

    不勝怪訝,卽招崔睍以下諸人問之,皆以爲:『第二岡之穴,本無窺山,而靑龍稍低處,有遠峯秀出。

    若當中點穴,則分明爲一星峯,有吉無兇,若差下點穴,則當爲窺山』雲,此不過自中一場論說而止耳。

    今之點穴處,別無窺山矣。

    」答曰:「然則定於第二岡。

    」 ○摠戎使等檄諭島中。

    其文曰: 粵自遼方陸沈,爰置海島營鎭,留屯師旅,簡遣帥臣,使聲勢相聯,威靈遠曁,中國之委寄旣重,東土之倚恃實多。

    惟是陳公,寔膺司命,久居長子之任,乃專節制之權。

    豈知反復叛臣,乃敢悖逆天命?積怨毒而潛圖主將,設詭詐而賊害王人。

    跋扈之勢已成,滔天之計莫測。

    若不西犯上國,終必北走胡中;若不竊據島營,將以梗阻海路。

    彼部曲將校與衆庶軍民,豈無忠勇、義烈之心?能知逆順、向背之道。

    莫不痛心而切齒,皆思食肉而寢皮。

    然猶怵慴虐兇,不克奮發動作,深恐劫持之久,漸緻脅從之多。

    遂長禍心,卒逞兇毒,事機孔棘,誅討寧稽?念我東藩,實同內服,君臣義重,父子恩深。

    痛關城之塵驚,憫神州之路阻。

    隔海外而縱未及乎赴難,在境上則其敢緩於除兇?肆寡君赫怒而興師,命卑職仗義而緻討。

    水陸齊到,東西挾持,猶慮詿誤之俱傷,隻要渠魁之就戮。

    明問罪之義,緻諭衆之辭,俾逆黨離披,而兇圖挫縮。

    必有出力而竝擧,終能俘馘而底平。

    坐緻膏鈇,不待血刃。

    惟我軍人,皆王之爪牙,乃國之心膂。

    豈有任其驅率?必不染其誘誑。

    灼見逆節之情,鹹懷忠義之憤。

    各奮臣烈,共將天討。

    或張我戎兵,或絶其糧餉,使鼎魚自爛,而島民其蘇。

    宜先咨報于軍門,又將敷奏于天朝。

    敢玆播告,庶幾勉旃。

     ○遣中官及都承旨李顯英,出餞摠戎使李曙、副元帥鄭忠信于西郊,賜樂一等,仍命犒軍。

     ○兵曹判書李弘冑上箚,辭以老病,上不許。

     ○遷陵都監啓曰:「以遷陵時應行事,取考謄錄,則乃大行初喪之禮,吉兇儀仗、車轝等物,必有增減節目。

    且大行發引時,大轝至帷門而止,用肩輿至靈幄殿,自靈幄殿卽玄宮時,亦用肩輿。

    今自穆陵至新陵,俱是健元陵內,其間相距甚邇,似當不用大轝,隻以肩輿磨鍊。

    如竹散馬、鞍馬、靑繡鞍馬、紫繡鞍馬等物,皆是大轝所用,不可入帷門之內。

    且新、舊兩陵之間,地形窄迫,勢不容排立,似當減去,而此外許多節目,無可據之地,其仍舊者、新造者、減去者,宜令禮官稟定。

    」上從之。

     5月5日 ○甲申,都體察使金瑬,視師江上,命以綿布,賜諸道兵。

     ○鹹鏡道甲山大雨雹。

     5月7日 ○丙戌,公淸水使宋英望,帥舟師會于江華。

     ○兩司以論劾鄭蘊,首發於玉堂,而停啓之時,未及相報,俱引避。

    玉堂處置曰:「凡三司俱發之論,必相通歸一,然後停啓,例也。

    今者兩司之不爲簡通,雖出於遺忘,揆諸事體,有不當然者。

    其失,專在於城上所,請持平趙錫胤、正言南銑遞差,其餘竝命出仕。

    」答曰:「趙錫胤等,事涉無心,亦勿遞。

    」 ○晝講《書傳》。

    侍讀官閔應亨曰:「人君苟好貨,則其弊必至於剝割元元。

    孟子曰:『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

    』好貨之害,至於如此。

    」上曰:「雖隆古之時,猶以好貨之害,眷眷戒飭。

    古語曰:『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然後賊可滅也。

    』好貨之風,不可不禁也。

    」 ○備局啓曰:「卽見摠戎使狀啓,則恐洩事機,急欲進兵。

    此意亦好,而師期旣定於十一日,今若徑進,則非但副元帥及湖西之船,或有未及之患。

    副元帥旣任專征之命,自當相機進退,而緩急之際,兩將所見不同,則前頭之事,極可慮也。

    宜以初定日進兵。

    」上從之。

     5月8日 ○丁亥,遣左副承旨李景容,檢督舟師于喬桐,仍命犒軍。

     5月9日 ○戊子,劉興治遣其將,寇長山島,遊擊玉承蘭擊破之。

     5月11日 ○庚寅,朝講《書傳》。

    講訖,領經筵李廷龜曰:「伏見金時讓狀啓,興治有借義州之請,又問火器多少雲。

    其兇謀不可測也。

    」上曰:「初已不測其所爲,而豈料兇謀之驟發如是也?蓋島中之民,皆舊日遼東人也。

    十年海島,寧無鬱鬱之心?日望恢復遼東,還歸故土,而今則賊入關內,還土之望永絶。

    因衆心困苦之極,誘引而來,則無不樂從,豈非可憂乎?」因論及移咨孫閣部,奏聞皇朝事,上曰:「頃者所撰咨文,頗似疎漏。

    張維曾爲此等文字,儘好矣。

    」廷龜曰:「維,文章條達詳贍,尤長於詞命。

    如維者,果不易得也。

    」上曰:「然。

    」廷龜曰:「國家不幸,遭此大變。

    今日用兵,實不得已之擧。

    然國有大事,則必謀及卿士、庶民。

    頃者前延平府院君李貴,爲國家私憂過計,而言雖似煩,實無他腸。

    罰已施矣,今可恕也。

    」上默然。

    筵臣退,引見輪對官。

     5月12日 ○辛卯,上遣中使,閱囚徒於典獄署,囚徒一百五十二人。

    乃下敎曰:「罪囚之多,甚於前日,從速決放。

    」 ○憲府啓曰:「宮家折受之弊,及於海澤,黃海、京畿沿海一帶,半入私門,識者寒心久矣。

    今聞興陽縣有羅老島,乃湖南濱海七八邑漁採之一都會,而又爲大君房所折受。

    請令本道査覈,嚴加禁斷。

    」從之。

     5月14日 ○癸巳,上命召對,講《書傳》。

    講訖,參贊官李景容曰:「臣承命往喬桐,檢督舟師,請以沿路所聞陳之。

    通津、江華,地肥饒,農事稍好,而喬桐則石田磽确,五穀不茂,連歲兇荒,人民貧餒。

    重以元帥開營,擾害多端。

    且此地之人,慣習水路,被選於格軍者甚衆,偏受其苦,朝廷理宜優恤。

    」上曰:「爾觀舟師,得無齟齬乎?」景容曰:「舟師頗整頓,旗幟亦鮮明矣。

    」 ○諫院啓曰:「守令之憑公營私,侵虐軍卒,在在皆然。

    有冤則訴,宜無所妨,而吏民告其守令者,全家徙邊,昭在法典。

    若使管下之人,任成告訐之習,則因嫌搆捏之弊,亦安保其必無也?爲土主者,將無以發一號、施一令,終不得措其手足矣。

    上下統攝,名分維持之義,至此而盡壞,豈非可憂之甚乎?臣等伏見禦營廳前後啓辭,竹山、尙州兩邑守令,皆以部民之訴,連有拿囚之命。

    臣等雖未知所犯之如何,而其圖得官家文書,以爲早晩陷害土主之地,其情誠可惡矣。

    本廳不念後弊,急於慰悅軍情,有此陳啓,殊極非矣。

    兩邑守令之供辭,若涉冤枉,則前後告訴者,當伏重律,請令有司,更加査覈論斷。

    」答曰:「兩邑守令,方命、虐民之罪甚重。

    軍人之訴,亦皆眞實,似無覈治之事矣。

    」 ○憲府啓曰:「近來小各司色吏、私主人刁蹬、泛濫之弊,罔有紀極。

    各官貢吏,至有彌年稽滯,稱貸米布,以充其溪壑之慾。

    民生之重困,正坐於此,而爲官員者,屍居其職,漫不知爲何事,間亦有飭躬不謹,從臾爲非者,誠極寒心。

    其中尤甚者,長興庫直長具?,請命罷職,以勵其餘。

    」上從之。

     5月15日 ○甲午,憲府啓曰:「曩日,公私賤互相投屬之弊,罔有紀極。

    癸亥以後,大開伸理之門,遐方抱冤之民,皷舞懽忻,而數年以來,漸不如初,今則曩時之不能生心者,亦復公然投屬。

    如忠勳府等上司衙門,爲其淵藪者,而其中內需司爲尤甚。

    愚怯之民,自生疑畏,不敢裹足而來者,十常八九,而其自達於輦轂之下,號訴於環衛之外者,皆向來鼓舞之民也,識者之深憂、隱痛,不止於流涕痛哭而已。

    請內需司官員中,主張作弊者,令攸司摘發治罪;外方愚民,如有投訴稱冤者,切勿廢閣,一一啓聞,俾得伸理。

    」答曰:「實有如此之事,則抱冤曲折及作弊者姓名,一一詳論。

    」 5月16日 ○乙未,上命召對,講《書傳》。

    上曰:「行何道而合天心乎?」侍講官閔應亨曰:「此則無他,誠而已矣。

    」 5月17日 ○丙申,命治玄極、趙邦輔貪贓之罪,杖一百、盡奪告身。

    玄極、趙邦輔,在光海時,爲吉州牧使,偸用官穀六百餘石,與羅德憲俱被逮,受刑累月。

    上以事在昏朝,不足深罪,下政府議之,大臣請原之。

    判義禁府事李貴上箚以爲: 法者,天下之公法,不可以先後而有異,亦不可以親疎而有間。

    皐陶執法,則天子之父,不得免焉;張釋之守法,則天子之威,不得奪焉。

    反正之初,臣爲本府堂上,見昏朝守令,因風聞,以貪贓繫獄者頗多,故臣啓請以爲,罪犯彰著者則按法,其發於風聞,事涉冤枉者,則悉皆原赦矣。

    至若玄極、趙邦輔,則奸贓狼藉,雖與羅德憲,少有輕重之殊,而豈可全釋其罪,得保爵名乎?頃因按使之廉察,少有不法文書者,尙至於徒流,況於玄極等乎?前後用法之輕重,不宜相戾。

     上復命政府覆議之,政府乃請用羅德憲次律,上從之。

     ○執義權濤、掌令申達道、持平洪??、趙錫胤等啓曰:「曩時昏亂之政,足以亡人之國者,不可毛擧,而其一尙存,卽內需司之弊也。

    癸亥之初,廷臣之請罷是司者,深憂遠慮,正在於此。

    近來人心不淑,廉隅都喪,士夫之以贓得罪者,項背相望。

    況此冗賤之輩,苟利於身,亦何所不至哉?遠方私賤之欲叛其主者,必販賣田宅,裝載入京,先求此輩之主掌其事者,傾藏行賄,聽其指揮,而俯仰焉。

    本司之訴牒、外方之行會,因緣附托,不一其狀,而皆出於其手矣。

    啓下公事,旣下外方,則守令承望風旨,固無足怪,而藩臬之臣,往往亦不免有所左右。

    此皆舊時之餘習,而愚下之氓,足不出閭裡者,猝然遇之,怖悸救死之不暇,不敢出一聲自白,誠可矜憫,故臣等敢以此論啓矣。

    昨承聖批,一則曰無據,一則曰殊欠正直。

    臣等未知何負於殿下,而言論之不能取信,一至此哉?卽今本司公事,啓下該曹、該院者無數,而皆經乙覽,則訴冤之實狀,殿下旣已知之矣。

    臣等之言,果出於無據乎?彼狗鼠輩,竊弄其操縱之柄,而其事則不出於朝廷,其名則不掛於官案,無惑乎臣等之不知也。

    臣等之無狀,雖不敢自處以正直,而若謂之知而不言,則亦臣等之所不服也。

    殿下非不知此弊之濫觴,而旣不能痛絶其根本,又曲爲之發難回護,以爲拒諫之資,此無非臣等愚戇固滯,言不知裁,緻令殿下,有蔽於私意,摧折言者之失,臣等之罪大矣。

    」竝自劾而退。

    大司憲洪瑞鳳啓曰:「國家經用,自有攸司。

    內需之設,初非古制,涼而至於貪,到昏朝極矣。

    反正初,諸臣請罷此局,以祛大瘼,聖上亦已洞燭群情,而特未下矯革之敎而已。

    厥後沿襲未除,積弊仍滋,平民之抱屈而不得伸者,多形於謗讟。

    耳目所同,人孰不聞知?爲臺諫者,身任言責,職在捄正,壅鬱之情,不可不通;奸濫之徒,不可不治。

    今此論啓,實出於爲聖朝除弊,事之誠心,豈有絲毫偏係於其間哉?一司之積弊,備陳無餘,誰某之擅作,不必的指,而旣非無據之歸,有何欠於正直乎?執義權濤等請竝命出仕。

    」上從之。

     ○以沈悅爲工曹判書,崔鳴吉爲右參贊。

    鳴吉爲人短小,而敏給多機數,弱冠登第,有名稱。

    光海朝廢處城外,與金瑬、李貴協謀擧義。

    以靖社功,一歲中緻位宰列,當路用事,年少冒進者多附之。

    時,金瑬以元勳宿望,方在相位,而鳴吉不爲之下,由是二人有隙。

     5月18日 ○丁酉,副提學趙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