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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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民休息,勿令騷擾,就其中,徭役之可減者減之,俾蒙一分之惠。
其二,各官水陸軍兵等,當初號牌時事目內,實役雖未滿四十五年,若年過六十者,則許除其役,而今者方査定役實年,年至七八十者,亦將仍存。
此輩,不早應役,中間落漏,雖甚可惡,而國家命令解弛,以緻閑遊,亦不無可恕之道,而今不許除,與事目本意有異,民怨所係,合有變通。
其三,各官壬戌後未收貢賦,累年逋欠,其勢決難一時收捧,孑遺之民,懼有申飭之令,將作流散之計。
當此經費匱竭之時,雖難復行蕩滌,宜姑緩督,使待豐年。
其四,各官樂生、樂工等,曾因臺諫啓辭,雖令本官,不許雇立,而或因貧殘不得上京,或因樂業,不得離土,其勢自至於雇人,故本院下人,持公文下去,乘機濫徵,罔有紀極。
一年雇價,幾至四十匹,侵及一族,相率而逃。
今若逐年收布,恒定其數,募立坊民之閑遊者,以應其役,則必無橫徵之弊。
其五,沿海各官,各樣貢物作米,每年所捧,當初斟酌定數,而目今事勢,與前不同,宜限今年,量宜減數收捧矣。
啓下該曹。
○流星出文昌星上,入紫微東垣下,色黃。
8月29日 ○丁巳,上下敎曰:「天生烝民,無主乃亂,命之君長,任以字牧。
古今帝王,孰不以安民爲心哉?然深居九重,不能盡燭,故必委任監司,使之承流宣化,其責任可謂重矣,而或才局相殊,民之苦樂,大相不侔。
予言念中夜,咄嗟者數矣。
目今諸道監司中,關西方伯金起宗,以廉簡聰敏之才,能體予至意,爲國盡瘁。
西民之仰戴,不啻父母,將死而賴活者,亦不啻千百,可謂得人,予極嘉悅。
今欲特加一資,一以示優異之意,一以爲聳動之擧,未知如何?議于大臣以啓。
且此外善治方伯,不無其人,而皆亞於起宗,故今姑不論。
」吏曹回啓曰:「議于大臣,則左議政金瑬、行判中樞府事尹昉、右議政李廷龜等以爲:『試勞方嶽,能者賞之,此實考績之意也。
金起宗克效承宣之責,又能盡誠活民,宜施褒賞之典,以爲激勸之擧。
縷縷聖敎,無非爲民之至德,無容別議。
」答曰:「依啓。
」 ○因戶曹啓請,移送司僕寺屯田米豆三百石,以補賑恤之用。
○流星出奎星上,入虛星下。
九月 9月2日 ○己未,承旨洪得一啓曰:「封下慶尙監司秘密狀啓及兇書一度,分付於刑曹乎?」答曰:「事極不實,所當置之。
然大臣不可不知,下備局。
」備局啓曰:「卽見慶尙監司金時讓狀啓,則孫宗老之秘告,得於街上雲。
兇書所錄名字,至於四十餘人,其下諺錄,則似甚淺露。
其間情狀,有不可知,而亦不可諉以無據,置而不問,請令監、兵使,卽加收捕,詳細窮問,得其實狀,啓聞後處置。
」答曰:「更觀本道監司狀啓,處之。
」 9月4日 ○辛酉,金起宗馳啓曰:「都督自登州還椵島時,奪取管餉及體府、巡營貿販三船所載之物,竝與譯官等七人,而拿回島中,有同前春義州米船搶掠之擧,又從而爲辭曰:『爾國商人,潛付使臣之行,交通虜賊,與登州軍門相議,奪來』雲。
請自朝廷,移咨督府,使之還給,以爲繼餉之地。
」上命進香使洪霶及成俊耉,或措辭呈文,或親進開諭,請還其船。
○平安道昌城、定州、嘉山等邑霜降,晩穀盡枯。
○賑恤廳啓曰:「各道被災,輕重不同,兩西、畿甸則災損尤甚,三南則不至如兩西、畿甸之甚,且未經兵火,公私尙有餘儲。
今欲拮據收拾,移賑垂死之命者,蓋出於不得已也。
若使監司、守令句管,則自有職務,其勢必不能專一。
況國綱解弛,人不畏法,如田稅、貢物、祭享、禦供,尙有逋欠,今於他道賑救之事,誰肯竭誠奉行?近來朝廷,以差遣剩官爲有弊,管餉從事,盡令革罷,着令本道都事主管。
立法非不嚴,督責非不至,而終歸漫浪,無一事食效。
今以募粟、移粟之事,委之於監司、守令,而皆不着實擧行,則開春之後,飢民坌集,餓莩盈路,則其將何物以救之乎?廚傳簡約之意,已入於事目中,請速遣從事官于各道。
」從之。
9月5日 ○壬戌,以洪瑞鳳爲大司憲,全湜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執義,李省身、任孝達爲掌令,沈之源爲獻納,李性源、李坰爲持平,上特以興陽縣監權濤爲司諫。
初,濤在言地,劾一武夫守令。
以此見忤大臣,大臣引疾而入,上命補外,人皆惜之。
至是,上特拜司諫。
濤爲人好察微隱,沽直掠美。
其歷敭淸顯,多以此也。
○移罪人樸自凝、柳正立安置于珍島,柳時立安置于巨濟,樸啓章定配于南海。
9月6日 ○癸亥,繕工監與工曹相議,量減其人木。
上下敎曰:「自前蠲減之物,徒爲奸濫官吏輩,中間肥己之資,而少無民間蒙惠之事,殊極痛憤。
前後減除之物,一一査準施行,俾蒙實惠。
凡幹祭享、禦供,各項蠲減之物,亦一體施行,限明年全減。
三名日方物及朔膳,惟大妃殿仍前封進。
」戶曹啓曰:「自上遇災節損,禦供之物,減之又減,而百官祿俸,今獨仍存。
揆以人臣分義,誠極未安。
依臺諫啓辭,量減四品以上之祿。
」上不許。
○備局啓曰:「卽見奇伯賢等所示一紙,都督於初四五日間,似有出去之形,陳中軍有急請監司及餉臣入島解怒之語,而成俊耉,則已令入往島中,金起宗則以參會盟事,方在京中。
今當啓請下送,而新差接伴使南以雄,曾爲管餉使時,與都督失懽,至今詬罵不已。
若仍送此人,則必有生事之患,亟令該曹改差,擇送他人。
」上從之。
○備局啓曰:「目今都督出還,多有可虞之事。
監司金起宗、黃海監司張紳,先令下去,使之料理策應。
且災傷踏驗,一日爲急。
諸邑守令,竝令從速下去。
」答曰:「會盟日不遠,竝過祭後發送,而平安監司金起宗,先送可也。
」 ○金起宗上疏,辭賞加,不許。
○上下敎曰:「擧義以後,凡幹禦供之物,或因下敎,或因疏箚,幾盡減損,而其中時未請減者,貂裘也。
該曹必以禦寒爲重,不敢請罷,西民凍死之時,身着輕裘,心甚不安。
今年勿令進排,以其價送于兩西,分給赤脫之民。
且酒房香醞,仍存於兇年,亦甚不可。
大妃殿供上外,其餘各殿,限明年秋成間,竝令停罷,以其酒米,補用於京中賑救。
」 ○上下敎于政院曰:「民惟邦本,食爲民天。
天降酷災,百穀大無。
哀我無恒産之民,未免盡塡丘壑,予極憂閔,罔知攸濟。
其令各道監司,嚴飭守令,使之體予至懷,夙夜匪懈,賑窮賙乏,俾不至餓死。
予當遣官廉察,如有餓莩,則當抵罪不宥。
」〈史臣曰:「主上遇玆飢歲,切於救民,汲汲如此,減其人木、減醫司藥、減方物、減朔膳,又命有司,勿進貂裘。
日下惻怛之敎,咨詢八路者,無非賑恤斯民,謂民有飢者,猶己飢之;民有寒者,猶己寒之也。
是心卽唐、虞、三代之心,而不能緻唐、虞、三代之治者,何也?夫蘆田與內需,足以資民之食;補民之衣者,不特貂裘與香醞,而竟不從請罷之論,可勝惜哉?」〉 9月7日 ○甲子,慈殿以諺書,下敎于政院曰: 今歲失稔,人民飢饉,於予進供之物,亦須一從主上所減,而盡減之。
予何獨安於心乎?百姓,邦國之本。
百姓安然後,國家亦安。
聞百姓之飢,不忍惻怛之心矣。
主上至孝,雖或不從予言,爾等極力陳達,一樣減損。
右副承旨兪伯曾請以慈敎,分付于各該司,答曰:「慈敎雖如此,不可停罷,切勿分付,回啓以不得奉行之意。
」伯曾啓于慈殿曰:「自上傳敎如是,故敢啓。
」慈殿又下諺書曰: 大殿之敎,雖如是,而予之進供,若或仍存,則必有民弊。
須反覆啓達,必與大殿一樣停罷。
同副承旨閔機又啓于大殿曰:「慈殿再敎如此,何以處之?」答曰:「決難奉行矣。
」慈殿又下諺書曰: 主上之意雖如是,予獨享進供,殊極不安。
自內亦以不可不罷之意,再三懇告,而終不聽從。
此乃至孝所緻,勉強從之耳。
9月8日 ○乙醜,刑曹佐郞尹復元,疏陳時弊二十六條,上溫批答之。
9月9日 ○丙寅,金起宗將還本道,上命引見。
起宗曰:「淸川以北,盡爲漢人之淵藪。
況遭大無,龍、義、鐵三邑尤甚,沿海次之。
孑遺之民,將盡塡丘壑。
」上曰:「今年義州之民,不務耕作,終未免阻飢,何以緻此耶?」對曰:「前府尹嚴愰,當春耕之時,盡驅一州之民,而赴於開市之處,故緻此廢農、飢荒之患也。
」上曰:「赤脫之民,必難得掩體之具,何以得免其凍死乎?」對曰:「送襦衣於西邊,最是實惠,而均給亦難矣。
」上曰:「議者多以爲:『龍、義兩城,餉道方絶,不可守也。
』知其不可守,而置民於此,若遇兵火,則惡在其爲民地哉?」上又曰:「本道軍兵幾何?」對曰:「六千五百二十餘人。
」起宗又曰:「張晩爲都體察使時,自中和至京城,使下三道之民,雇立撥馬矣。
今則專責於本道,本道尤不能支過。
請依前例立撥。
」上曰:「當令廟堂議處。
」因命中官,賜弓矢、環刀、豹皮。
○張紳馳啓曰:「被災之慘,莫如延安、白川,而海州、平山、安嶽,又其次也。
分賑之擧,當先及於此數邑,而他道移粟,必有未及之患。
若除道內四五邑田稅收米,移給於延白等官,以救朝夕之急。
春後種、糧,亦以此分給,則許多民命,庶有生道。
」戶曹請以海州、平山、安嶽等邑田稅收米,移賑後,使之開錄啓聞,上從之。
9月10日 ○丁卯,京畿大饑。
監司崔鳴吉請分三等踏驗,給災減稅。
戶曹回啓曰:「今年農事,有立苗而枯,全不發穗處。
又有或穗、或不穗處,所謂稍稔處,無異常年。
一境之中,災實不同,今宜詳細踏驗,尤甚處則給全災,三手糧、別收米、宣惠廳作米,盡令蠲減,其次則量減鬥數,成熟處則依舊出稅,而但分三等踏驗之際,守令或不明査,以實爲災,以少爲多,虛僞相蒙,則所失非細,請令道臣,嚴明申飭,俾無欺蔽之患。
」上從之。
○司饔院啓曰:「當此飢饉,減損浮費,誠出於不得已也。
宜以本院燔器匠人五百名價布,輸送於該曹,使之補用於賑恤及軍餉。
至於魚箭,則各道進上盡罷之後,禦供鮮魚,惟出於此,不可輕議停罷。
」上從之。
先是,尹煌爲平安道禦史時,書啓以沙器、魚箭竝宜蠲減雲,故有是擧。
○宣惠廳啓曰:「田稅條貢物,竝入於宣惠廳,乃圻民之所大願,故臣等初欲銳意行之,然事勢有難便者,與監司崔鳴吉面議,而亦不歸一。
蓋監司及守令之意,主於除民之弊,臣等之所慮者,今年兇歉太甚,必難於收捧,恐終至狼狽也。
今年米穀極貴,惟此新設之役,趁期來納,誠所難必,而私主人等,則逐日來請。
欲給則無米,不給則坐緻闕供,不免有督責之煩,囚禁之擾。
臣等之意,莫如待明年秋成,觀勢更議,而今年則姑令守令,親自領來,與本司官員及監察,按同捧納,則可無私主人刁蹬之弊,更令本道監司,將田稅條米穀、各種人情、作紙,斟酌多少,其中過濫者,量數裁減。
」上從之。
○賑恤廳啓曰:「國家亂後,每以空名告身,募粟,而終歸於失信。
士民視空名帖,有若筌蹄,今雖勸募,無肯納之理雲。
下三道士子中,人器可堪守令者,直拜守令,出身中可合邊將者,隨其所納多少,差除僉、萬戶、權管等職,則應募者必多矣。
兩銓之除授初入仕者,豈皆賢於納粟之人,而鄕曲中,力穡儲穀者,豈必皆非可用之人乎?請別立事目,使之擧行。
」答曰:「納粟人中,前朝官則守令、邊將未爲不可。
隻以納粟多少,不識其賢否而差除,則殊甚不可矣。
」 ○大司憲洪瑞鳳啓曰:「玉體違和,今已浹旬,尙未復常。
十三日會盟大禮,自上不欲退行,群情鹹以爲慮。
請令有司,退蔔日期。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腫患已愈,必無添傷之患。
已定之禮,決不可累次退定矣。
」右議政李廷龜啓曰:「會盟祭本無定日,差退數日,甚非難事。
聖上之持難不退者,必以守令、監、兵使、外官等來集故也。
外官不必盡參,使之回去,固無所妨也。
豈有今日受鍼,明明日行禮之理乎?更加深思,亟許退行。
」答曰:「所患不至大段,卿勿過慮。
」玉堂亦上箚請退行,上不從。
9月11日 ○戊辰,改修江原道江陵集慶殿影幀,行還安祭。
○金起宗馳啓曰:「麟山代將及水口萬戶張超等馳報以爲:『漢兵持弓矢,不知其數,猝至圍衙舍三四重,發射不絶。
僉使戰馬一匹、騎馬一匹,代將戰馬一匹、衙藏衣服及鎭守土兵生産,盡被刼掠,代將及衙僕,僅得脫出。
有漢人王姓者,自前往來相好,今適來到,探問事情則曰:「瀋陽入去使臣回程時,將欲遮絶於中路,奪其輜重,令島中三將官,分領軍兵三百餘人,往屯於鳳凰城」雲。
』漢人之言,雖不可盡信,而近觀其所爲,則亦不無是患,故卽發偵探人,越送於鳳凰城矣。
」備局回啓曰:「都督處事,一至於此,難以口舌爭之。
別請告示禁牌,俾免邊上侵虐之患。
」從之。
○慶尙道靑松等邑早霜。
○慈殿以諺書下敎于政院,使諭于大臣曰: 兩殿進上,以年兇減省,予豈有獨享之理乎?向以此意,言於政院,則主上以不可減省之意,至誠陳懇,予姑勉從,然終不可獨享,必須一樣減省。
如不得減省,則以進於予者,分進於主上極當。
大槪常供之物,於禮至重,故曾在先朝壬辰後,雖行蠲減,亦不至於全廢雲,而今日事勢之急,比諸接待天兵之日,尤有甚焉。
卿等何不商量處之乎?宜勿啓稟于主上,直言於該曹。
承旨兪伯曾啓曰:「請招政府郞廳,以慈殿諺書,送于大臣。
」答曰:「當自內啓達。
其諺書還入。
」 9月12日 ○己巳,以海西出身,調入平安道立撥,十朔相遞,自備糧則四朔而遞。
從平安監司金起宗榻前之啓也。
○成俊耉馳啓曰:「臣於近日,巡歷兩西沿邊,諭以募入安州,或取食北道之意,丁壯則多願應募,老弱則入向山郡,以爲轉往北道之計。
其中可合軍兵者,卽錄其名,各給口糧,入送安州」雲。
○尹璛馳啓曰:「唐船二艘,來泊于郭山防築浦,追逐居民十餘戶,奪其家産。
近來漢兵之益肆其暴者,以仲男回去時,漢人中流矢緻死之事爲祟也。
」備局回啓曰:「漢人不有告示,恣行擾害。
雖未得幹戈從事,宜更告于都督,依牌文處置。
請以此下諭于接伴使及監司。
」上從之。
○上下敎曰:「陳中軍爲我國,盡誠周旋,不可不謝。
其令禮曹,備送禮物,付諸接伴使之行。
」 ○張紳馳啓曰:「本道徧伍軍,自前有分番赴西之規,而所謂戍卒,不可不自官資送,故李時發爲贊畫使時,正軍中,老弱不合於戰陣者,別抄其數,每年收布五匹,分給赴西之軍。
所謂老殘者,皆是正軍,隻除編伍之役,而本役則未及老除,豈有都無一事,安在其家之理乎?本道各站撥軍,亂前則南軍之赴西者,除防擺立,上年變亂時,撥軍等因亂潰散,事定之後,不卽還現,朝廷亦無還送之令。
傳撥之事,比前尤急,不得已自本道擺定。
李愼爲兵使時,以老殘軍收布,雇立撥役之意,報體府,每人各減一匹,隻捧四匹布。
通共計之,則各站撥馬,一年雇立之價,庶可以支給矣。
今者伏聞,副體察使金起宗,頃於榻前,以老殘不當收布之意啓達,而有今後勿捧之敎。
泛然論之,則徵布果涉未妥,而其間曲折及本道事情,則起宗猶有所未悉,而有此啓達也。
況今冬則本道諸色軍兵,皆將專守黃州,雖與赴西有間,束伍旣有調用之處,則老殘安得晏然在家乎?若廢此事,則本道撥軍,未知從何責出乎?田結責立,前無其規,其勢未免專責於束伍,束伍之重困於他役,臣竊憂之。
」備局回啓曰:「年滿準役人許除者外,雖曰老殘,而猶在正軍之額者,仍前收布而用之。
」上從之。
○北兵使禹緻績馳啓曰:「六鎭在京城數千裡外,必費三十日然後,初試武士,可以得達。
非但未能及期,秋防且緊,累百戰士一時赴試,邊鎭虛踈,請令該曹議處。
」兵曹回啓曰:「本道道路絶遠,殿試日期促迫,擧子必未及上來。
許赴後科宜當。
」上從之。
○流星出觜星上,入上台下。
流星出畢星上,入婁星下。
9月13日 ○庚午,上與昭武、寧社兩功臣及舊功臣諸嫡長等,行會盟祭於北嶽下。
爲一壇,南面鋪莞席,設犧牲,牛一、羊一、豕一。
上以遠遊冠、絳紗袍,乘輦至于幄次,王世子具冕服,陪祭官及執事官,皆具服入就位,行禮如儀。
贊禮請歃血,上乃歃血,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歃血。
讀誓官告于天地、神祇曰: 克淸大憝,斯著茂伐,盟府藏勳,神明可質。
邦運屬否,亂逆相尋,空山枯骨,亦復生心。
假名惑衆,聚族連黨,罪狀朝廷,掠奪鎧仗。
跳踉巖邑,謂天可射,賴我惟良,仗義協力,剪焉則定,席卷雲撤。
梟獍無懲,跖犬繼吠。
昏朝肺腑、賊臣餘派,挾助宗戚,矯誣慈旨,密通圍內,陰托宦寺。
募集不逞,誑誘遠邇,潛兵輦轂,結約將校,兇徒齊擧,禍迫一夜。
乃有舊臣,忠志之士,炳幾奔告,逆節幹紀。
罪人斯得,殘孽罔逃,予嘉乃功,普爵甄勞。
丹書之炳,宗社之寧,同指山河,垂裕追榮。
凡膺胙土,新舊畢至,曁厥後昆,罔不來與,陟壇陳牲,載申之誓。
式自今日,迄千百世,君臣上下,恩義旡替,終始一節,休戚共之。
苟渝此盟,有如神祇雲。
是日,上還禦崇政殿,引昭武、寧社兩功臣,以次頒軸。
其敎書曰: 人臣竭其忠勞,旣著旂常之績;國家報以慶賞,爰申帶礪之盟。
式敍彜章,仍敷大號。
念予藐質,承此丕基,政敎失宜,生民不迪。
常性威靈未振,逆節屢犯邦刑。
雖雲否運所關,罔非涼德之緻。
徂玆草莽之妖竪,敢逞梟獍之禍心。
罪狀朝廷,意實在於非望;敺脅守宰,勢已成於難圖。
幸賴良牧之奮忠,兼有諸將之協力。
掃蜂蠆之搖毒,遂靖一方;執鯨鯢以行誅,用殲元惡。
神人洩憤,京輔解嚴。
以及孝立之炰烋,實與仁居而締構。
連結宦寺,稔謀於肘腋之間;煽動禁兵,伏戎於爪牙之列。
犯闕之期垂迫,焚廟之計將成。
眷言忠貞,實出踈遠。
炳先幾而刺察,摘伏如神;屬勳宰而周防,狂奔盡氣。
陰謀旣破,大亂自消。
九鼎無卼臲之虞,五廟有靈長之慶。
縛胡倩於傳舍,事同廣明之禽姦;拒霍氏於禁門,功擬平通之言狀。
玆皆社稷是賴,豈吝封爵之恩?列三等而疏榮,揭二號而錫命。
賫以田民、第宅,施及祖考、子孫。
告于神祗,共牲書之盟歃;圖其形像,煥麟閣之丹靑。
畢擧縟儀,皆遵舊典。
於戲!君臣一體,上下同休。
克全始終,保寵祿以不殆;爰及苗裔,與宗祏而無疆。
因賞賜諸功臣有差,以兇歉不設宴,隻賜祭酒、燔肉于諸功臣及諸祭官,隻行一觴而罷。
○賑恤廳啓曰:「鄕曲士人,素有土望,而無意筮仕,力穡儲粟者,今因朝家之勸諭,應募納粟,而其人才器,足爲臨民之任,則特除守令,以爲聳動之地,恐無所妨。
然其才無可取,而且無鄕望,則亦不可濫授爵名,宜觀其人之賢否,以之取舍爲當。
」答曰:「納粟人中,擇其才器相稱,而所納頗優者,特除一二人,則可也,至於定價賣官,則甚不可矣。
」 9月14日 ○辛未,諫院啓曰:「頃日慈殿未寧之時,密敎于永安尉洪柱元,劑藥以入雲。
爲柱元者,當卽啓達,而乃敢私自劑入,使內局提調,終始不得與知,其不識事體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必是誤聞。
實無此事,更勿煩論。
」 ○尙方綾羅匠與下吏,矯內敎,受料米四百三十餘石。
事覺,下獄。
上因下敎曰:「今後,各殿織造段綃等物單子末端,一一書啓。
且瞞報文書中,着署郞廳,姑先從重推考。
」 ○諫院啓曰:「今此尙方瞞報文書,或有色郞廳着署處,或有僞着處,而視諸尋常,不辨眞僞,事極可駭。
請罷戶曹郞廳。
」又啓曰:「原州營將愼坤,濫率娼妾,貽弊本州,侵虐軍卒,盡爲入己之資,請命削去仕版。
今後各鎭營將,各別擇遣。
」竝從之。
○平安兵使尹璛馳啓曰:「自春船運軍糧之數,一萬七百四十六石,而海西新出身,營下恒留將士,募兵等處支放及飢民賑給之數,通共三千七百四十六石,所餘隻七千石。
本道冬防應入之軍,五千一百七十餘人,募兵亦僅三百人,而受料旋逃者亦多。
兵不滿萬人,糧不滿數萬斛,非但兵糧俱乏,器械亦不備。
所謂地雷砲,最關於禦虜者。
前兵使申景瑗,竭力措備,今可百坐,而火藥萬餘斤,藥線厚紙五百餘卷,則蕩殘之餘,難以辦得,請自廟堂指揮。
」備局回啓曰:「今此安州,兵非滿萬,粟非萬六千石,則不能守城。
故初定以本道兵五千,添之以庚申榜出身二千及新出身七百餘人,而庚申榜,則姑觀本道募兵多少,而入送矣。
今者募兵隻三百雲,若以庚申榜及京砲手五哨,依上年入防,則可八千人,雖不滿萬,姑令入守。
糧餉則時留七千石,而未輸納者,尙五千餘石雲,本道今年稅納,亦不下四千石,以此計之,則足以準當初之數,尙可支過。
未運之米,則發遣宣傳官,下諭于平安、黃海監司、管餉使,督令輸運,地雷砲所用焰硝二千斤、石硫黃一百三十斤、紙甲四百部,請竝下送。
」從之。
○江原道原州、淮陽、鐵原、平昌、洪川、楊口等邑早霜,高城郡大風雨,禾穀盡偃。
○平安道雲山郡早霜,大雨雹。
渭原、孟山、理山、陽德、朔州、泰川等邑早霜。
○平安道郭山郡,有女産一男二女。
監司聞于朝,令其官給食物。
○司饔院啓曰:「慈殿曾有進上,分入兩殿之敎。
何以爲之?」上曰:「當更啓達。
不宜分入。
」 9月15日 ○壬申,上引見公淸兵使申景??、黃海監司張紳、水原府使李時白、碧潼郡守張時憲、喬桐縣監李志賤、長城縣監洪振文等。
上問景??曰:「治兵幾何?」景??曰:「往在戊午,敗沒于深河者,不改其籍,适亂、胡變散亡頗多,尙不團束。
以數則逃故相半,以技則不知坐作進退,況其他乎?」上曰:「近者治兵,旣有兵使,又有營將,而乃如此耶?」景??曰:「此非手下恒留之卒,不過一二番巡歷敎習,作輟無常,何望鍊材?此非營將之罪也。
」上曰:「湖西與嶺南孰勝?」景??曰:「不如嶺南。
」上曰:「黃海道今歲旱災甚酷,所聞見何如?」紳曰:「延白尤甚,山郡則稍稔矣。
以所運江都之米,今可賑救,而明春種、糧,計無所出。
」上又問:「關西流民,多聚海西雲,今尙仍留乎?」紳曰:「前日流來者二千餘人,而今則賑救已罷,故不知其多寡矣。
」上曰:「其無餓死者乎?」紳曰:「新穀旣出,似無餓死者,而但衣不能掩體,必將凍死矣。
」上曰:「國家所恃者,惟安、黃兩鎭,備禦之具如何?」紳曰:『今者僅作城廊,而二面甚低。
當改築,而所患者力不足也。
「上曰:」曾聞鄭忠信之言,使城廊不出於墻堞之外,不便於禦敵雲,未知如何。
「紳曰:」此言是也。
當待入防軍,欲改築矣。
「上曰:」人說城中井泉不多雲,如何?「紳曰:」井泉則可鑿而飮,軍無見糧,此甚可憂。
海西田稅,盡入關西,故更無給餉之路。
不得已請除出本道之稅,未知該曹,何以稟處也。
「上曰:」似甚便當,而方副急於關西,不遑他矣。
「上曰:」城守之策,必使斯民,與父母、妻子俱入然後,可驅而戰之矣。
「紳曰:」瑞興山城、首陽山城,皆雲形勝,而但民之願入者,九月、長水兩山城,故今先修築者,蓋從民願也。
「上曰:」民情皆欲入守山城乎?「紳曰:」然。
「上曰:」是則鄭鳳壽龍骨死守之驗也。
海西一道,前年被兵,今年阻飢。
非卿無以鎭之,往欽哉!「 9月16日 ○癸酉,江原道進朔膳,上不受,下賑恤廳。
○公淸道報恩、靑山、沃川、泰安、洪州、瑞山、唐津、沔川等邑早霜。
○太白見。
○豐山萬戶樸仁賢,胡差仲男之兄也。
有人言于仁賢曰:「仲男本以我國之人,前日之來,恐嚇多端,其罰將及於汝。
」仁賢頗疑懼。
備局聞之,啓曰:「若使仲男聞此言,則不無疑訝。
本道監司以此意,報于本司,而不加秘密。
此等言語,大忌漏洩。
請監司李溟推考,且令囚治其造言者。
」上從之。
9月17日 ○甲戌,禮曹參議鄭百昌,改修太祖康獻大王影幀,還安于集慶殿而來,上引見問曰:「破汚處幾許?畫工能善着采乎?」百昌對曰:「倭亂時有雨漏破汚處。
且崔光遠爲參奉時,緻令屋漏霑濕,不敬甚矣。
當被大罪。
」上曰:「本道何不以聞乎?」對曰:「守令報于監司,而監司趙存性,不卽啓聞雲矣。
畫工李澄,頗善着采,且改設錦褥,修理殿宇。
奉安之後,臣卽奉審,則禦容班白,仰之肅然,不敢近前。
國初畫師,可謂神妙。
」上曰:「恐或失眞,今聞爾言,誠幸也。
」因問曰:「本道農事何如?」對曰:「嶺東稍稔,而嶺西不如嶺東矣。
且守令不可不擇。
江陵素稱名府,而前府使鄭雲湖妾子悖戾,畜怨於人,累百年傑搆,灰於一炬。
襄陽前府使趙緯韓,六年在官,無粒粟之遺儲,其不治可知。
」上曰:「此外時任守令之治否如何?」對曰:「臣之奉命,初非察守令賢否,故未之知也。
」上曰:「江陵物衆、地大雲,其果然乎?」對曰:「南門之外,圮於乙巳之水,東門之外,閭閻櫛比,而士子最多。
今中別試初試者,八人雲矣。
」上曰:「有何民瘼耶?」對曰:「此亦非臣之任,故未有所聞矣。
」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統制使李沆,分送極麤綿布于各邑,抑貿正租。
本道雖曰稍稔,而被災亦甚。
目今場市一匹直,租十鬥,而麤布一匹之價,勒定二十鬥之多,民何以堪也?臣以衙門相敵,不能禁斷,不得已馳啓,令廟堂裁抑,俾無民怨。
」戶曹回啓曰:「統營貿穀,皆言其有弊,分定勒捧,誠極可駭。
觀察使旣兼巡察使,亦可糾檢,宜使之從市直貿穀,或待豐年換貿。
湖南如此,則嶺南亦可知,竝以此意,分付於慶尙監司及統制使。
」上從之。
○太白見。
○備局啓曰:「京外試所所送落幅紙,今當下送于西邊,而寒節已迫,赤脫之民,亦難造着。
請分授百官,縫造以送。
」從之。
○上自宮中造襦衣百領,分給西邊無衣之民。
9月18日 ○乙亥,京畿監司崔鳴吉馳啓曰:「今年踏驗,分三等成冊,乃是該曹事目,而其間實有難便曲折。
蓋全災處,則留藁在田,衆目所覩,稍稔處則一樣成熟之田,雖有優劣,未易分別,踏驗分等之際,賄賂之弊,欺詐之患,種種而起,民間騷屑之慮,有不可言。
早穀則已無可據,晩穀則今已成熟,若待畢審然後,始令刈取,則必不得趁時收穫,其勢不可不汲汲。
速令本邑,親自看審,分等報災,以爲分數給災之地似當。
臣竊聞今年農事,八道之內,北道爲上,其次兩西,最下圻甸也。
朝廷以兩西被兵之故,輸粟賑恤之擧,專在兩西。
以畿輔根本之地,被災之慘,甚於諸道,而朝家之顧恤,反不及於兩西,則豈不冤乎?臣意以爲,年例毛糧,每結一鬥五升,勿令入送西路,每結以皮穀三鬥磨鍊,各於其邑收捧,待明春分給種子,秋成後使之償納,以爲元穀,則目前有減捧之惠,明春有給種之恩,道內元穀亦不至如前減縮。
實惠之及,無過於此,請令該曹量處。
」戶曹回啓曰:「全災處則留待敬差官踏驗,半災、半實處,則許令刈取。
但旣已刈取,則半災、半實及稍稔眞僞,無路辨別,此一款,誠極難處。
令本道,從實成冊啓聞後處置。
戊辰條唐糧,以皮穀每三鬥收捧,以爲明春種子,仍充道內元穀,果似便益,而唐糧係是西邊軍餉,非臣曹所敢擅便。
請令備局議處。
」從之。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臣伏承金城山城米一千石運送之敎,而反覆商量,則金城去海邊,皆二日程之遠,運緻船所,誠極有弊。
故糶糴之時,初受於金城者,納於光山、長城等邑,初受於光山、長城者,納於羅州、靈光,以爲轉送之地,而彼此皆一日程,無一處偏苦之患。
臣旣令轉納出浦,可以載送於未凍前。
又自本道備送五百石,而大槪此米,係是山城所儲,別無主管之邑。
令海運判官句管漕運,則事甚便當。
請令賑恤廳,另加善處。
」賑恤廳回啓曰:「以初受者次次移納,則可除遠路輸運之弊。
本道加備之數,亦不鮮少,然三倉漕卒,其數不多。
今年漕運時,羣山倉漕卒一年再度乘船,怨呼不已,今不可又令海運判官句管,責以科外之役。
請除出其米,賃船載送。
」上從之。
9月19日 ○丙子,憲府啓曰:「通川郡守沈廷和,居官不謹,抑買官屬之善馬。
請命罷職。
」上從之。
○慶尙監司金時讓馳啓曰:「臣之請以安東等十一邑稅米,分半作木,而晉州等十邑外,計其水路遠近,推移充數者,非以從前作米之邑,豐稔米賤也。
臣從星州以北,迤至仁同、善山、比安、義城、安東之境,豆菽盡枯,粟稻則全無所收者,居五之二,而尙州、醴泉等邑尤甚。
當此新穀登場之時,民間菜食,猶未充腸,剝膚搥髓,盡輸三稅,則必餓莩載路,未知此時,將何以救之乎?國無遺儲,蠲租之政,固知難行,而各官糶糴,必不能盡捧,民間亦無私儲,雖欲移粟,亦末如之何。
臣百爾思量,未得善策,玆欲以作米之邑,推移輸納者,蓋慮國家經用蕩竭,不敢直請減稅,欲於本道中平均分定,可以濟民於溝壑也。
右海各邑,雖不至如上道之兇荒,比之他年,則太半不及。
民間皆以艱食爲慮,而該曹盡欲以本色取之,不計陸輸、海運之難,恐非聖上遇災恤民之意也。
逢此兇歲,則雖應捧本色,量宜作木,事理當然,而今者竝與作木之邑,而欲取本色,此是該曹急於經費,不得已之擧,第念國家經用,不以年兇而有加。
若能照管稅入,俾無如前數萬石未收之弊,則足以支一年之用矣。
若爲圻甸、兩西賑恤而有此,則民無彼此,亦無愛憎,斃此而活彼,亦未知如何也。
且該曹不知本道田稅,無論遠近,輸運於可興,而沿海一帶,則盡入倭供,無外洋船運之規也。
外洋船運,始於昏朝宮闕之役,非祖宗之舊也。
乙卯、庚申本道之穀,幾盡上納,此乃昏朝之事。
今日上下,當以此爲殷鑑,斷不可援以爲例也。
年分收稅,旣依丙寅田結,而又析盡秋毫如此,則國家稅入,當倍蓰於上年矣。
聖敎所謂:『作木之邑,此時作米』,似未妥當,更加酌處者,深合於帝王視民如傷之仁,瞻聆所及,孰不感激?玆犯萬死,冒昧陳達,請令該曹更議處置。
」戶曹回啓曰:「伏見金時讓狀啓,其於國家經用之竭乏,前頭事勢之悶迫,猶未盡察,有若可以繼用,而不恤民隱,爲此聚斂之計者然,誠可痛歎。
大抵一年稅入,未能支一年之用,不足之數,至於二萬餘石,雖在豐年,尙且窘迫,每以兩湖貢物,作米補用。
況値無前之旱災,三農失業,八路同然?近觀諸道狀啓,無一處不被其災。
災不可不給,稅不可不減,經費何以繼用,軍餉何以繼給乎?請晉州、泗川等十邑,則依前啓下,以本色米船運以送,自前作木之邑,則依狀啓施行,安東等十一邑,尤甚被災雲,一半作米,其代以中道各邑本色米,充數上納。
」上從之。
○義州府尹黃緝馳啓曰:「本月十一日,漢人乘三闆船,來泊于海邊屯田處,刺殺守直者一人。
唐將毛士光等六人又來,突入衙舍,要討酒飯,而亂打衙僕,又責立所騎刷馬。
翌日呼譯官言曰:『何不供饋,何不立馬?』遂使家丁打下,幾至死域,略無忌憚。
蓋自仲男相戰殺害之後,益甚橫挐,搶掠麟山鎭,不數日又到村家,射殺一士人,奪其牛馬。
自八月以後,被殺者二人,孑遺餘民,無路得保。
欲以此呈文于都督,而任世科所領將官等,皆是渠等所犯,故攔阻不許,尤極痛惋。
且米一千三百餘石之在本州者,漢人已知其當給金人,必生賊奪之計,以若幹兵防守,勢甚孤單。
請以本道兩營衙兵及入防軍數百人,相替來守,弓箭、火藥、鳥銃等物,亦令下送。
」備局回啓曰:「漢人之搶掠,愈往愈甚,終至於剝殺人命,督府之禁標,實無以得力,在我之道,亦不可全然無備。
所請衙兵數百,不可不入送,而但無別樣辦糧之策,此甚可慮。
今宜擇送精兵一百人,仍以安州、宣、郭所儲米,計口給糧,使之各自齎往,應用軍器、弓箭,則量宜入送。
且令監司及接伴使,具將各處作挐之狀,連續呈文,庶緻都督之動念。
」上從之。
9月20日 ○丁醜,設登極別試,取李曼等十四人。
○賑恤廳啓曰:「求禮縣人張大立,以改名再試之罪,將全家定配,而以獨子無兄弟,有七十歲老母,不忍永訣,願納米百石以贖雲。
察其情理,容有可矜。
當此兇歲,許納百斛之米,以活萬民一日之命,恐無所妨。
」上從之。
○兵曹啓曰:「朝家號令,因驛路傳通。
祖宗朝設驛時,擇給良田,又多給奴婢,其意豈偶然哉?朝廷於良才,極擇察訪,別立事目者,以其居四方之首,而使外方各驛,爲取則之地。
故如古之李俊民,以曾經司諫,爲良才察訪者是也。
今者各驛之奴婢、田土,多被占奪,旣作己物,轉相買賣,故老死亡,無從詰問,察訪雖有風力者,亦難査出。
今後使本曹該掌郞廳一員,專意句管,隨其察訪所報,如有冒占而趁不出給者,及守令之恝視各驛之事者,一依國法施行。
」上從之。
○以金槃爲執義,洪命耉爲副校理,吳端爲正言。
9月21日 ○戊寅,兵曹啓曰:「大小官員之出入闕內者,多率傔從,如値擧動,闕中有若市場,無謂甚矣。
祖宗朝,惟帶信符者得入,禁衛以此而自肅。
今則白晝殿門,列砲手數百人,徒駭瞻視。
夫防禁之道,不在人之多寡,禁得其要,則兵曹之一郞官足矣。
自今以往,令本曹郞官一人,率守門將及近仗十人,坐於門外,如有亂入者,勿論上司,直囚治罪。
」答曰:「依啓。
且擧動時勿設砲手,啓辭甚當,不可不快許。
但士大夫之不憚法令,愈往愈甚,旣罷之後,不能禁斷,未免復設,則不如不罷之爲愈,更加酌處。
」 ○賑恤廳啓曰:「臣等伏聞,前牧使李翼賓,每値國家變亂,輒納粟于官,前後所納,正租千石、木綿四十餘匹,而上年東宮南下時,隻除僉知。
所納多而賞典輕,將無以勸後,似當別施嘉奬之典。
」答曰:「加資,守令除授。
」 9月22日 ○己卯,平安兵使及宣川、鐵山等邑,皆請優賜軍器,上命該司,量宜頒給。
○濟州民人等納牛馬,上命隨其多寡,或除職、或免役,納布木者,給復。
9月23日 ○庚辰,忠勳府啓曰:「今此會盟時,遠方之人或未及上來,參祭之數,比前差異,而文武混雜,未易査正。
總計扈聖、靖社、振武親功臣六十四員,新舊功臣嫡長二百六十四員,親功臣衆子二十三員,身病勳臣六員,因公在外及在喪人員等,通共三百九十二員。
照例開錄,今已輸送于各該司矣。
應行之典,則令該曹,依乙醜年例施行。
」從之。
9月24日 ○辛巳,開城府留守權盡己馳啓曰:「府內外三千四百餘戶許多居民,未必皆是商賈,而其中窮殘士子、無賴貧民窮餓之狀,秋後益甚。
至於農民,專仰穡事,滌場在卽,家無卒歲之資,明春賑貸之擧,不忍小忽。
本府有濟用監靑黛田,今年則特令除減,毋論皮雜穀,以其所出捧之,則所得雖少,可補賑救之資。
西籍田則素是灌漑之地,豐稔依舊,請於粢盛上供外,量宜題給,以爲種子,尤不可已。
着令該曹稟處。
」戶曹回啓曰:「靑黛田所出,則係是緊用,難可題給,而籍田所出,則粢盛上供外,除出數百石,分給種子,待明秋除費耗,還捧宜當。
」從之。
9月25日 ○壬午,上幸太學,行酌獻禮,王世子亦從。
命左議政金瑬等爲考官,試士。
上親臨觀射。
掌令李省身、正言沈東龜,進於榻前啓曰:「吉州物力之盛,甲於北路,在光海時,屢經貪吏,受禍最酷。
反正以來,差遣文官,意非偶然,而遞易煩數,蕩敗日甚。
請勿論職秩高下,以時在三司者,極擇差送,久於其任,以責成效。
」從之。
省身又啓曰:「聖上遇此大災,貶約節損之道,靡不用極,而獨不從百官減俸之請,固出於體下之盛意,而目今禦供之物,一切減省,則臣子俸祿,豈有如前之理乎?請令該曹,量宜裁減。
」沈東龜亦以此陳啓,不從。
○取文科閔光勳等五人,武科崔大祥等十一人,卽日放榜。
9月26日 ○癸未,命新舊功臣及諸嫡長,各加一資。
申景禛陞輔國崇祿,具宏陞崇祿,元??男、金自點陞崇政,張維、沈器遠陞正憲,金慶徵、沈命世、柳舜翼、元鬥杓、申景??、具仁垕陞資憲,申景禋、李澥、崔來吉、洪振道、柳?、沈器成、崔鳴吉、申埈、李時白、李時昉、陞嘉義,樸炡、兪伯曾、宋英望、李元榮、盧守元、李義培、李沆、李起築、樸惟明陞嘉善,此則靖社功臣也。
鄭忠信陞崇政,邊潝、樸瑺陞正憲,安夢尹、金起宗陞資憲,李愼、李澤、南以雄、李佑、文晦、李慶禎陞嘉義,李靖、金泰屹、崔應一陞嘉善,此則振武功臣也。
金繼虎陞崇祿,李士恭、李應順陞正憲,洪澤陞嘉義,此則扈聖功臣也。
柳廷亮、李慶全陞崇祿,權盼陞正憲,沈詻、沈惀、李德演、高弘建、樸耆英、崔山立、尹鞏、柳坡、金夢祥、金得元、尹東老、尹晥陞嘉善,此則嫡長陞資者也。
○以李景奭爲同副承旨,呂爾徵爲修撰,洪命耉爲吏曹佐郞。
○回答使鄭文翼,還到金石山,遇漢人多被殺傷,文翼僅以身免。
上令本道,優恤被害人家。
○以慶州府尹尹毅立爲慶尙道觀察使,尹煌爲吉州牧使,與安邊府使李弘望相換。
是日政,將新除慶尙監司,上命極擇加望,乃以慶州府尹尹毅立陞授。
尹煌旣拜吉州,吏曹啓稟加資之命,上命堂上守令中可合人相換,遂以安邊府使李弘望,換拜吉州。
○先是,許??、李埈等上疏,請爲祬立後,釋珙孥屬。
兵曹判書李貴上箚,力詆兩司之不論其罪,獻納沈之源、正言吳端、沈東龜、大司憲洪瑞鳳、執義金槃、掌令李省身、持平李性源等,皆引避。
玉堂處置以爲:「許??、李埈等所論,雖有不中之失,而其心則實出於應旨盡言,豈有忘君負國,如重臣所言者哉?兩司之置而不論,別無所失,請竝命出仕。
」上從之。
9月27日 ○甲申,上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曙啓曰:「軍籍旣已完了,當移送兵曹矣。
」上曰:「若有未盡處,而徑歸之該曹,則徒有籍軍之名,而未獲其實也。
」曙曰:「判書、參判,非坐衙則常在於外,不能隨事緻察。
必擇聰明、無私之人,爲參議、參知,則奸吏之濫僞,庶可戢矣。
」上曰:「如此之人,豈易得哉?」曙曰:「南漢大將,備局旣已議薦,請更問于大臣,從速差出。
」上曰:「其所薦者,群議皆以爲可合乎?」曙曰:「大臣問於臣,臣亦言其可也。
然臣之意,則以廣州牧使李時昉,兼防禦使,重其體面,使之入守宜矣。
」上曰:「時昉其能堪此任乎?」曙曰:「以臣觀之,足當斯任也。
」上曰:「若以他人入守,則誰可者?」曙曰:「知人甚難,惟在上裁。
」承旨李景奭曰:「凡守城之卒,必習地形,先知所據然後,乃可制敵於倉卒之際,而今則千裡裹足,臨亂始到,得力難矣。
頃見李時昉,亦以此爲言矣。
」曙曰:「臣將於十月望間,與監司崔鳴吉,領畿輔軍,試列於城上,計堞分守。
若一朝有變,知所當守,而使各自赴矣。
」上曰:「卿言是也。
」曙曰:「天磨、聖居兩山之間,聞有設險之處雲。
因體臣坡州之行,臣亦欲隨行,而往審之矣。
」上曰:「偕往可矣。
」 ○鄭文翼、樸蘭英等,越江後馳啓曰:「臣等一行,去八月二十七日赴瀋陽,蓋緣汗九月初六日有出獵之擧也。
所謂出獵,非眞獵也,可想其所向之處矣。
詳聞虜中事情,則毛營人詐降,謀陷我國以爲:『朝鮮與毛同心,圖伐金國,金國不知乎?朝鮮亦以漢女捉送島中,以示其信。
今者曲虎之事,亦朝鮮所與知者也。
』金國聞此言,遽生疑惑之心,故前者仲男之復來,皆緣此也。
仲男之還,亦已過期,金人皆謂曰:『仲男亦如曲虎,而被拘於毛營矣。
』頃者金兵之三度出來於灣上者,非迎仲男,乃察其事機,而仲男之還,始覺其爲虛事矣。
仲男以近侍文官差送事及禮單物件比前倍多、會寧開市、逃人刷送、李灤治罪、願贖人入來等事,一一告之,則汗大喜,發遣兩將,遠迎中路者,亦以此,而灣上、會寧兩處開市時,金國商人勿設供饋,五個刷人亦令還送,漢女之事更不詰問,許令贖還者男女竝九十二人厚待,異常矣。
汗今月初六日祭天後,擧兵西行。
臣等十六日發行,過湯站露宿,夜二更,假?六十餘人,放砲吹角,突入一行會宿之中,不意刼掠,臣等脫身而走,僅得免死矣。
胡書則謄書上送。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于朝鮮國王。
凡事在久遠者,彼此俱宜置而不論。
是則然也,隻因貴國善爲說辭,隱沒事機,故我爭其曲直,窮其緣因,自引前事。
如不違誓、不背言,彼此俱崇信義,前事自勿論矣。
又雲:「逃人多般死亡,而百無一二,無蹤可尋。
爲民父母,刷括綁送,實所不忍,送五個人口、幷若幹禮物。
」等語。
但在彼到去逃人,不見送還,皆爲收留,故在此者效尤逃去,中途死亡耳。
若以到去逃人卽爲送還,贖去再贖,見在之人不令逃走,不緻死亡,是誠父母之道也。
且見書中有天怪之語。
信依此言,隱沒逃人,寧不畏天乎?必査逃人,照其得獲,送來贖去可也。
又言:「通官權仁祿一人,何獨相恡?」亦爲兩國通和,留用之也。
天佑我兩國,成此太平之福也。
凡有言語,俱宜從心直吐,必踐其言,是美事也。
如不願太平,而願刀兵,陰懷惡意,勿爲善行,天必怪之。
承送禮物,俱已敬領。
外有薄儀附謝,是復。
天聰二年九月日,踏印。
其所送則人參二百斤、貂皮四十張。
○諫院啓曰:「朝廷方以西北爲重。
巨鎭守令,則雖擇從班差遣,亦非不可,而至如安邊府使尹煌,誠心憂國,有直言、敢諫之風,出入禁闥,補闕拾遺,乃其責也。
今者出補遠外,人皆歎惜。
請命改差,以備言責顧問之地。
」答曰:「因憲府啓請,已令除授,不必煩論。
」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納粟之人,或以校生,或以士族,別無苦役,而因朝家募粟之擧,或有後慮,或慕官名,傾財應募,或免校案,或授職帖矣。
今軍籍時,諉以閑遊,遽定忠壯衛,仍作射夫,分配於舟師,責以防戍,徵其役價,則居然爲水軍矣。
此輩初不納粟,則不過一校生、士族,閑遊而已。
今乃坐於納粟,降充水軍之役,其爲怨苦何如也?且國家方急於軍餉及賑恤,雖欲募粟,誰肯應募願納,自陷於苦役乎?臣之愚意,不可不變通。
如使此輩,加數納粟,限幾石定規,給帖,永免忠壯衛,許得閑遊,則庶乎民無失信之怨,國有裕穀之道矣。
所謂餘丁、匠人,皆是無役、無根着之徒也,而軍籍頒降,則在於丁卯,餘丁、匠人,則自丙寅年追徵,此輩之疾怨何如也?慶尙道、開城府則丙寅收布,旣已減除。
同是一國之民,而或減、或徵,事甚未妥。
況當大無之年,督徵累年之布,民何以堪?請丙寅年收布,特許減除,已捧之邑,則移施於丁卯之條。
」備局回啓曰:「納粟人之稱爲忠壯衛者,非今日創始之事。
當事目磨鍊之日,已慮此弊,其如老者及士族、業儒者,則勿令擧論,而外方未能察處,緻此呼怨。
宜一從當初事目,査出分揀。
至於加納,永免一節,似難輕施。
餘丁、匠人丙寅價布移施之事,因金時讓狀啓,方有減除之議,請以此分付。
」上從之。
○流星出天社星下,入南方,色赤,光照地。
9月28日 ○乙酉,憲府啓曰:「安嶽爲海西巨邑。
保合人民、修治器械之責,決難委於無名稱之武夫。
請沈東明遞差,其代以文官中廉明、勤幹者擇送。
高山在北路初程,良才處三道之要會,必以出入臺侍之人,差送察訪,意非偶然。
新除授韓疑問、李大純,人微望輕,俱不合本職,請竝命遞差。
監察李復吉,以分臺,赴各司之坐,詬罵該官,人莫不駭怪。
請罷職。
」答曰:「依啓。
沈東明姑令赴任,觀其能否,而處之,未爲不可,更勿煩論。
」 ○上下敎曰:「貞淑翁主喪三年內,依王子例給祿。
」 ○校書館正字廉友赫上疏,陳久任守宰,選擇將帥之策,上嘉納之。
9月29日 ○丙戌,晝講《書傳》。
鄭經世曰:「欽之一字,乃《書》中第一義,最所着念處也。
堯、舜莫不由一欽字而爲聖。
夫聖狂之分,在於欽不欽也。
」上曰:「以此觀之,治國之道,莫先於明德。
今予德旣不明,安敢望『親九族』以下事乎?」李貴曰:「臣雖黽勉從仕,而神衰氣昏,本兵重地,決難堪任。
況臣之所言,一不得行乎?請擇賢於臣者,以代臣之任。
」上曰:「卿非但備諳軍務,近觀卿所措置,嘉卿能盡其職。
」貴曰:「聞北道六鎭,以各衙門採蔘之役,人不堪其苦,爲守令者,或有垂涕督捧,爲姑息免罪之地者。
沿海諸邑,則以各衙門魚鹽貿販之弊,居海邊爲業者,避入內地,皆爲失所之民,八路同然。
各衙門防納貢物,尤極有弊,必先革此等弊端然後,民可少蘇矣。
」上仍引見進香使洪霶、書狀官姜善餘,問曰:「中朝事情如何?」霶對曰:「今七月初一日,皇上親行秋享大祭于太廟。
初二日,館夫持禮部移工部咨文一度以來,乃山陵進香時,陪臣所着冠服、裙鞋造給事也。
光祿寺則備祭物,鴻臚寺則定鳴贊,兵部則發驛馬,皆有部司移文,而以十三日上陵行祭矣。
初五日館夫等來言:『揷兵又來,攻陷大同堡,參將一員自縊而死。
』所謂揷兵,乃大元遺種,密邇皇都,故皆以爲:『揷胡之患,甚於東胡』雲。
十三日詣天啓皇帝陵寢,譯官輩與守陵宦官,較計賂物多少,以緻進香差晩,太監一員,招臣等使之行禮。
臣等進立於門外序班,引入殿庭,當中設席,使臣等序立。
鳴贊二員立於臣左右,太常寺執禮官二員,立於殿門外階上,執事官在殿內,設祭物於卓上,而殿陛甚高,不得仰視,品式、器數,未能詳知,隻見外行實果十器,次行餠數器,而皆揷銀花。
又於二樽,揷銀花,置諸神位前,殿外階上,以全體半豬,盛于一卓,鳴贊、贊引各一員,又立於階上。
行祭節次,與我國略同,而以臣主祭行禮,執事諸官,約可十餘人,太監專掌撿察,而行之矣。
」上曰:「陵寢石物及階砌制度,同於我國乎?」霶曰:「天壽山,卽燕山也。
歷代陵寢皆在焉。
殿閣、丁字閣,皆蓋以黃瓦,山之左右,繚以周墻。
禦路兩邊,多植樹木,排立石虎、石人於門內矣。
長陵下有大碑,問之,乃紀述太宗北伐時事蹟也。
」上曰:「中朝政令如何?」霶曰:「新皇帝,庚戌生也。
人皆言,勵精圖治。
且倚重袁崇煥,召見於便殿,慰諭備至,崇煥對曰:『皇上假臣便宜,則五年而東夷可平,全遼可復。
』皇上曰:『苟能五年滅虜,朕不惜封侯之賞,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懸之苦。
』對曰:『謹遵明旨,鐫之肺腑。
』皇上特賜蟒龍衣、玉帶、銀幣雲。
且聞朝臣以毛帥冒餉,多有上本者。
平臺召對時,適毛將遣使獻俘,皇上召兵部尙書問曰:『文龍獻俘,似或非實。
前者冒餉亦多,該部詳査以聞。
』於是,黃戶部中色、王兵備廷式、孫軍門國楨皆曰:『文龍有軍二萬六千,一年之餉,殆十餘萬,而不能收復遼陽一尺土,國家虛費至此,勑令兵部酌處。
』雲。
毛帥若不得如前冒受糧餉,則其勢不得不責辦於我,前頭必有難處之患矣。
」 ○金瑬啓曰:「臣以各道兵多寡、道裡遠近、守禦緊歇、分定信地,別單書啓矣。
且念如有警急之報,則畿輔兵及輦下親兵,皆入衛江都,全羅、慶尙道及江陵鎭管兵,可以次第入衛。
聞變之日,出征之將,卽領兵馳向前路,而畿輔之兵,旣屬於江都,不得已先率都監、禦營等軍,若幹哨官發行。
三南中公淸道最近,故以此道兵次之,又以慶尙道兵繼之,進駐平山,而本城頹圮,又無見糧,非欲爲入守之計,使諸道兵,約會于此,隨賊所向,或進前赴援黃州,或入守山城,或遮截要害,而賊勢若緩,則或可以馳援安州矣。
水原禿城、竹山山城,則俱留本道兵若幹人,接應他道之兵,以便臨時調用。
如瑞興山城則形勢險固,可以入守,而本道專力於黃州,力不暇及,姑令江原道之兵,進駐于此,或調用某處,或因守本城。
坡州山城則控扼臨津之路,且爲江都藩蔽,遮遏深入之賊,莫如此城,故以本州與長湍等六邑兵及慶尙一營兵,爲分守之計。
至於黃州以下,則已與兩道監司相議,各自本道分派保守,而兵無常勢,臨急進退,未必盡如今日之所分,而若不先事預定,則諸路軍兵,莫適所向,故臣與兵曹判書李貴、摠戎使李曙、贊畫使李景稷、副元帥鄭忠信,會議以啓。
」答曰:「坡州山城分軍之數似多,量減其數,而除慶尙道兵,以公淸道兵分給。
」 ○兵曹啓曰:「今者方依祖宗朝舊規,別設武學敎授,印兵書,敎訓武士,以爲養將之擧,而以敎鍊軍卒之道言之,都監所鍊,隻禦倭之技,至於防胡之策,則詳在《鍊兵實記》,而竝與其書而亡之。
陣法則我朝五方之制,因山川險夷,臨機設奇,使軍卒盡知其方色,禦倭、制胡,俱無不可。
故兵曹試將官以能磨兒之法,以其能否,高下其祿者,亦舊規也。
近日將官、兵、水使之輩,全不識陣法,行師、排陣,隻仰旗牌官之口,其何能應變出奇,以禦敵哉?今宜一依我國《制勝方略》,極擇武士之知兵者,使敎陣法,而考其勤慢,高下其祿,以爲勸奬之地。
軍卒技藝,則我國長技,弓箭爲最,而片箭非他國所能。
其妙法不下於鳥銃,而旣用鳥銃,專廢片箭,人皆好新厭舊,舍彼取此,可勝歎哉!今宜每科,特出片箭,或別加賞格,使國人皆習片箭,則得力必多。
且凡戰勝負,皆決於短兵相接,故射者、槍者、銃者、騎者,皆帶劍,旣帶其劍,而不知其術,可乎?浙江倭、胡,皆知劍法,及其薄戰,四技皆盡,則必以所帶劍,決其死生。
我國軍令不嚴,未及薄戰,先自奔潰,以劍術爲不關於戰陣者,固其宜矣。
宣祖知其然,故令侍衛將士及宣傳官,皆習劍術,考其勤慢,以爲賞罰。
其時年少武人,皆知用兵之法,而今則諸軍非徒不知劍法,帶劍者亦少,各官月課軍器,隻備鳥銃,而槍劍則廢而不造,極可惜也。
劍法曰:『用劍之時,固其筋骸之束,而且鍊其膽勇,故用劍者,常蓄殺伐之心,其人勇氣,必倍於凡卒』雲。
於都監之軍,可驗此言。
上番軍士中,抄其膂力強勇者,別作部伍,擇都監砲手之成才者三十人,定爲敎師,使之敎鍊劍術,而限其日數,限內入格者,則使得閑遊,益習其藝,超等者,本曹別試賞格,以勸其餘,而退番之時,別給賞帖,使其所居官,量除戶役,上番之時,本曹又試其劍術,以考勤慢,而賞罰之。
且外方束伍中,案付軍士,則別作隊伍,常時以旅首、隊正上番,而脫有緩急,又以旅首、隊正領來,則有奉足案付之軍,皆爲臨戰可用之卒,比之於苟充取怨者,則相去遠矣。
不特此也,侍衛、宣傳官、內三廳武士中,亦宜擇其壯勇者,皆習劍術,一依宣祖朝故事。
」答曰:「依啓。
束伍中除出正軍作隊事,則議于體臣。
」 ○以李行遠爲副校理,吳端爲持平。
9月30日 ○丁亥,憲府啓曰:「右通禮安璥,曾在昏朝,冒居臺官,受人賄賂。
今此所授之職,乃是堂上之階梯,決不可仍授。
請命罷職。
全羅道後營將李克一,爲人輕妄,刑罰殘酷,加以號令顚倒,軍卒鹹怨。
李克一請命罷職。
」答曰:「安璥遞差。
李克一事,令本道監司査啓。
」 ○諫院以尹煌不可補外,連啓,至是乃從之。
以李弘望仍授安邊府使。
諫院又啓曰:「各司官員,全不留意職務,亦不親執文書,一任奸吏之手,以緻中間濫僞。
今以尙方之事觀之,豈不大可寒心?偶然現露,尙且如此,其他未發覺者,將不知其幾許,而尙方所査,特不過今年之事耳。
請令該曹,就該院累年文書及他各司米、布用下文書,一一査準,摘發重究。
自今以後,諸各司米、布文書,令各該官,親呈於該曹,以杜胥輩之奸濫。
」答曰:「依啓。
今若一一査出,則被罪者必多,姑置之。
」 ○大司諫全湜,歸鄕謝病,許之。
○前萬戶甘景仁,上疏陳八事。
正民心、備災害、寬賦役、勸農桑、修武備、明束伍、專技藝、用人才。
上嘉納之,下備局採用其可行者,又命除授相當職。
○夜電光。
冬十月 10月1日 ○朔戊子,朝講《書傳》。
講訖,領事李廷龜進曰:「臣於乙巳,爲京畿監司,巡覽山城,則莫如幸州形勢。
大江經其前,賊雖來圍,一面則水路可通。
若設險於此,則在江都爲咽喉,而賊兵亦不敢輕犯。
京城古有兇年役民之說。
近日,國家方賑恤飢民,使此民每朔給糧,築城、造倉,則一百餘人,三月之內,可完其役。
」上曰:「前日李貴亦言之。
但賑恤則以饘粥救其死,若役軍則不宜如是。
」獻納沈之源曰:「祭享、禦供,盡行裁減,而經費亦乏,請減四品以上祿俸。
」大司憲洪瑞鳳亦以此陳啓,上曰:「待下之道,厚其祿而後,可責以廉恥也。
」瑞鳳曰:「通禮安璥,曾在昏朝,居憲職,受賂起獄,人皆痛惡。
不可遞差而止,請命罷職。
」上曰:「旣已遞差,何必罷職?」之源曰:「鹹鏡道,去京師最遠,武夫貪濫,民生疾苦。
請遣暗行禦史,使之廉問,來時兼飭軍務。
」上曰:「予意亦如此矣。
」鄭廣成曰:「向所謂庭請大論,臣實參焉,中心常切愧懼。
癸亥初授承旨之時,陳疏乞免,反蒙慰勉。
今者又忝都承旨,公論可畏,乞遞本職。
」上曰:「旣往勿咎。
況非本情,不可以此爲瑕疵。
到今言之者過矣,勿辭。
」瑞鳳曰:「槪聞其時之事,光海怒鄭昌衍之不參收議、庭請,禍且不測,及廣成參於庭請之後,其怒稍解。
人皆謂以父之故,屈意免禍。
廣成之事,非本情也。
」講罷,引見輪對官。
10月2日 ○己醜,禁府啓曰:「陽陵君許??,在錄勳都監,移文外方,私捕逆賊鄭振妻娚閔興祿。
其縱恣無忌,古所未有,請從重推考。
興祿若爲鄭振妻娚,則不無知情之迹,請拿鞫定罪。
」答曰:「依啓。
許??勿推。
」 ○諫院啓曰:「逆賊捕捉,是何等事,而陽陵君許??,不告朝廷,自錄勳都監,直爲行會本道監司,使之捉囚于牙山縣,其越職、冒法之罪,不可不懲,請罷職。
」上命推考。
○禁府啓曰:「鞫逆,事體至嚴,請爲先拿問許??。
」上命勿拿問,令政院招問以啓。
許??以爲:「姜惟一、尹球等來言:『閔興祿隱匿于牙山地』,恐有漏洩、逃躱之患,密移本道,使之捕獲。
」雲。
遂拿緻興祿而鞫之,興祿乃服。
上命論賞惟一、球等。
兵曹請給加設六品實職帖文,從之。
○上下敎曰:「前兵曹參議尹墀,有可用之才,而在閑散之中,敍用。
」憲府以爲:「單擧別敍,緻駭物情,請還收成命。
」上不聽。
○以鄭百昌爲大司諫,呂爾徵爲副校理。
○毛都督票下毛有堅等七將,率甲卒三百餘騎,馳入義州城中,搜索閭家,仍言于府尹黃緝曰:「都督聞偵探假?之言,疑容隱?子,遣俺等勦捕,而到此見之,果無形迹,故已報此意于都督矣。
」因稱以待回報當還,遂留義州,侵掠近邑,民皆駭散。
○備局啓曰:「伏見慶尙監司金時讓狀啓,善山府使申光立所報吳海靖密告別紙,觀其措語,極其兇慘。
至有列書大將,約日擧事等語,不可諉諸匿名書而置之。
名錄諸人等,似當拿問,而旣無告者,宜令本道,先問吳海靖、金義信、金克萬、天祿等脫出兇書皮封之由,實有可疑之端,則一邊收捕盤問,一邊具由馳啓似當。
」答曰:「觀其別紙,則乃是自中回文,不可謂之匿名書。
然其措語,大不近似,必是有嫌之人,搆虛陷人之計也。
今若信之,則後弊無窮,置而勿問,以絶奸謀似當,更議以啓。
」備局回啓曰:「聖慮所及,誠極允當。
今此兇書,似出於搆虛陷人之事,而旣已密告於本道、本官,以至啓聞,今難掩置。
然而逮問名付之人,則恐不免騷擾,故隻請先問吳海靖等矣。
若置而勿問,則其陷人之奸謀,無從究得,而益長其後弊矣。
依前啓辭,令本道詳問吳海靖等得書曲折,據實馳啓,以憑處置似當。
以此意,急速行會於監司。
」從之。
○戶曹啓曰:「曾因備局啓辭,有三名日方物,則大妃殿外各殿,限明年全減,朔膳則大妃殿及先王後宮別膳外,限豐年權罷之敎。
其遇災恤民之意至矣,但旣減之後,若不善處,則民未蒙惠,未免屯膏之患。
今宜行會各道,某邑朔膳及方物,應捧幾許、今減幾許,一一成冊上送,以憑査考。
且各道各邑中,自本官設立大同,收捧一年貢物之價,而朔膳、方物,亦在其中。
今若隻減進上,而不減大同米、布,則終必歸於消耗。
着令諸道監司及開城留守,査覈一結已捧米、布之數,量其朔膳、方物應減之價,還給民間,或移施於他役,而還給之數、移施之役,亦令開錄上送,一面曉諭民間,俾知聖上德意宜當。
」答曰:「依啓。
若移施於他役,則不無中間消耗之弊,使之除出還給。
且癸亥以後所減米、布之數,亦令成冊上送,以憑査考。
」 10月3日 ○庚寅,戶曹啓曰:「伏承『勿進貂裘,以其價,下送兩西』之敎,錯認謂串衣貂皮,而折送其價,昨於筵中,始知爲尙方所進。
當竝以價木,輸緻西邊,但二十四同木綿及紙衣、襦衣、破衣下送者多,猶可給尤甚寒凍者,尙方貂價,則宜付諸餉臣,使之貿穀,或賑飢、或給餉。
」答曰:「串衣,乃進排於中殿者。
頃日所減,乃自上所服也。
此非錯認之事,而如是煩稟,殊可怪矣。
」 ○命賜集慶殿修改時,禮曹參議鄭百昌熟馬一匹,本道監司李顯英、江陵府使李命俊各半熟馬一匹,佐郞李岵陞敍,畫員李澄、李信欽東班六品實職除授,禙貼匠金吉禁軍除授,金德男免賤。
10月4日 ○辛卯,晝講《書傳》。
講訖,李貴進曰:「各衙門貿易之弊,皆爲民害。
如油芚一部之價,多至五十餘石。
祭享、禦供,雖皆減省,亦不能施行,捧納犧牲,多費人情。
其他各司,無不如此矣。
自上欲爲大軍籍,而臣請行號牌者,欲知戶口虛實,而號牌旣罷,遙執空簿,盡失實軍。
所謂餘丁,皆非土着,流徙無常,而勒令收布,今年則僅或收合,而明年則更無徵出之路矣。
且自朝廷,已抄餘丁,而又使本道充定闕戶。
至如新選,皆是精兵,而降定步兵;武學皆兩班子孫,而降定賤役;忠壯衛之納粟,隻欲免役,而旣已收布,又使立番,無奉足,而爲賤役,反苦於步兵。
別勝軍,皆戰亡子孫,其初設立,欲以優待,而又定軍役,使之入番,此皆民怨之無窮者也。
且逃軍之罪,元不至死者,《大明律》也。
況臨津潰軍,則其將先走,不可以逃軍論之,而當此兇歲,驅入西塞,號哭徹天。
若降律論罪,則庶可定矣。
」 ○雷電 10月5日 ○壬辰,太白見。
○憲府啓曰:「新功臣會盟時,舊功臣之加資,元非法典所載,特出於一時恩數。
因循謬例,固已未妥,頃者加資之類,濫雜極矣。
親功臣堂上官,未經實職,而陞資、封君,旣違舊規;堂下資窮,未經準職,陞堂上者,亦無前例。
至於極品重加,與大臣抗禮,而全昌君柳廷亮,但資承襲之例,馴緻此位,尤極猥濫。
平城君申景禛、洛興君金自點,或以捕賊,或以鞫獄,纔受賞加,復以參會盟祭陞資。
以一番討賊之故,再蒙恩典,物議譁然。
且中廟朝靖國功臣策勳之時,物力全盛,而猶慮其劃功臣之數多,經費之難繼,量定封君之品祿遞兒,輪回頒給,而其餘則悉付軍職。
卽今餓莩盈路,軍需蕩竭,而從一品以下封君者,多至八十餘員,不可不變通,以紓目前之急。
請依中廟朝故事,以濟國用。
」答曰:「舊功臣及嫡長陞資、封君等事,皆據流來古規,今不可更改。
申景禛等,以纔受賞加,今不陞資,則與無功之人無異也。
論功行賞,豈宜如是無別?品祿遞兒輪回事,則已諭以未妥之意,更勿煩瀆。
」其後再啓,答曰:「堂上官未經實職而封君及堂下官未準職而陞資,舊功臣嫡長,父在而陞資者,更令勳府,考舊例施行。
」諫院亦以此論啓曰:「臣等考忠勳府《謄錄》,會盟宴、仲朔宴時,親功臣及嫡長,或賜官爵;或賜綃羅、白金、虎皮、鹿皮、馬匹、表裏;或加資雲,則會盟後功臣及嫡長之加資,非但不載於法典,亦非祖宗朝定例,特出於一時之恩典。
昇平無事,物力殷富,而策勳之多,不如今日,則一番特加,未爲不可,而國家多事,勳封比屋,帶得君號者,幾以百數。
今不變通,則官方之淆亂,國計之殫屈,未必不由於此。
請舊功臣及嫡長之加資者,竝命改正,依祖宗朝舊例,別施恩賜。
湖南兵營,取魚爲利,而不準厥數,則濫觴之弊,至於徵布。
差人所至,海民驚散,怨聲盈路。
請全羅兵使具仁垕從重推考,令本道監司嚴加禁斷。
」答曰:「依啓。
加資改正事,則令勳府,考舊例處置。
」勳府回啓曰:「院啓所論,歷代或賜爵、或加資、或賜物,代各不同,文籍散失,未知其時一定之規,而宣祖朝庚寅年兩功臣會盟時,舊功臣無一人生存者,隻有嫡長準職之人陞品雲。
甲辰年三功臣會盟時,令本府有司堂上鰲城府院君臣李恒福、海平府院君臣尹根壽等,參酌歷代舊規,入啓之後,舊功臣及嫡長,皆賞加而無賞賜,故乃於己醜年靖社、振武兩功臣會盟後,亦遵宣祖朝事例而行之。
且府啓所論,堂上官未經實職,陞品、封君;堂下官資窮未準職,而陞堂上者,則以常規論之,容有可議,而親功臣會盟宴、仲朔宴時,例有恩賞之命,載在謄錄,雖不可爲一定之規,至於親功臣嫡長,則似當有別矣。
且舊功臣嫡長,父在而陞資者,則舊例未得考出,而但樸瀰,乙醜年以親功臣東亮之嫡長,偶陞一資,此則似不可援以爲例。
且散帙謄錄傳書中功臣宴、仲朔宴時,開國功臣李敏道嫡長李公茂、金仁賛嫡長金以鏗、佐翼功臣李季甸嫡長李秩等封君,敵愾功臣吳子慶長孫吳澯陞嘉善,此人等之己行實職與否,臣等未能知之,而甲辰年陞品之擧,無乃或引此等舊例而行之耶?其餘年滿七十,實行四品以上者,陞堂上雲,嫡長如此,則親功臣可知矣。
且府啓所論,扈聖功臣洪澤,則取考其官敎,年月傍題乃曰:『會盟入參別加』雲,洪澤亦資窮未準職,而陞堂上,故援此爲例矣。
其時洪澤之子,上言與否,臣等之所未聞也。
大槪歷代論賞之典,隻考於散帙文書中,太宗朝有定社、佐命,世祖朝有靖難、佐翼、敵愾,睿宗朝有翊戴,成宗朝有佐理,中宗朝有靖國,宣祖朝有光國、平難、扈聖、宣武、淸難等功臣。
此時皆有會盟、仲朔之宴,而會盟則祭天歃血,擧措莫大,其與仲朔,似不可槪論,論賞之典,亦當有輕重之別,而歷代己行文籍,皆散失於兵火之時,本府隻有收拾文書,或以聞見書塡。
莫重論賞等第,不可以此一一爲證,請考歷代實錄,以爲應行之規。
」上命遣鄭經世等,考出定社以下功臣論賞等事以來。
10月6日 ○癸巳,太白見。
○兵曹判書李貴啓曰:「國家設驛之初,必擇良田,以資立馬,多定奴婢、驛吏、日守、以備使喚。
雖在平時,驛役倍於他役,驛卒相繼逃散,必察訪得人然後,乃可收拾。
如良才、迎曙、銀溪、高山、金郊、大同、魚川,則直以臺諫、侍從,各別擇遣爲當。
且將《大典續錄》謄書以啓,請以此下諭八道,使之申明擧行。
」答曰:「依啓。
其中有各驛給復結數、率丁定給之數,宜考癸亥年裁省廳公事及軍籍時備局公事,施行。
」 ○成俊耉、金起宗馳啓曰:「臣等到島中,毛將終日所言,無非從前緻憾於我國者,而物貨還給之意,則難以口舌相爭。
臣等往見陳中軍以下諸將曰:『今此物貨,乃官貨,非私貨。
兩西軍民接濟之資,專靠於此,若失此物,是絶西民之命脈也。
且因此而我國商賈,不來島中,則老爺所得少,而所失多矣。
』諸將皆陳此意于都督,而幸蒙快諾矣。
」 10月7日 ○甲午,兵曹判書李貴上箚,復以逃軍降等論罪爲言,且陳借射保擧者,皆令全家徙邊,已涉過重,請依法典,充水軍,答曰:「逃軍事,今難撓改。
箚末所陳,不無所見,當令廟堂議處。
」 10月8日 ○乙未,以金南重爲弘文館校理。
10月9日 ○丙申,晝講《書傳》。
上曰:「潮汐水之說,可得聞乎?」鄭經世對曰:「先儒所論,未能的知。
或雲地之喘息,而東海則無潮汐,其理難究。
天下惟浙江潮水甚盛,以海水常蓄而然,此亦不可知也。
今日入侍假注書李尙馨,頗有所受,各陳所見似當。
」上謂尙馨曰:「爾有所見,可盡言之。
」對曰:「潮汐水之說,嘗聞諸師:『先天圖,東北,陽也,西南,陰也。
陰有盈縮,陽無盈縮,故西南有潮汐,而東北無潮汐。
如月有消長,而日無消長也。
』」上曰:「此以陰陽分,而言之耶?」經世曰:「不無所見而然,未知其必然也。
」講訖,經世曰:「近日臺諫論列勳臣之濫雜,最是切實之言,而或聽、或不聽。
許??之私自行會,討捕逆賊,亦極乖悖,不可推考而止。
」上曰:「功過相準,從輕推考無妨矣。
」經世曰:「法必行於勳舊然後,小民庶或可懲。
頃日李貴之所陳,亦宜聽納。
如此兇年,變通似便。
」答曰:「已令議處矣。
」 ○慶平君玏,來啓以爲:「重被金槃之侵辱,敢來待罪。
」執義金槃以此引避曰:「頃日,本府因南陽府使李明漢牒報以爲:『慶平君縱奴竊牛,及其捕囚,脫獄而走,移怒府吏,棍打無數』雲。
以其文報,通示同僚,囚其宮奴。
卽聞慶平君,親往府吏家,獲其吏及妻子,以馬鞭,手自緊打,拘置宮內,此實近古所未有之事。
今見其啓辭,擧臣姓名,若以臣爲聽人陰囑者然。
緣臣庸懦,緻令法府風采,墜落至此,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其後,因慕華館觀武才擧動,玏訴於上曰:「金槃、洪瑞鳳、李明漢,誣臣太甚,囚治奴僕,非止一再,請垂矜憐。
」上亦優容之。
兩司竝請罷職,累啓而後,從之。
○兵曹判書李貴啓曰:「祖宗朝,正軍京上番者及定虜衛、別侍衛、甲士、內三廳禁軍幾萬餘人,排月習陣,皆知坐作進退之節,而壬辰之見敗,非我國陣法不善,二百年恬嬉之緻也。
訓鍊都監新抄募軍,隻敎《紀效新書》,祖宗朝敎鍊之法,廢而不擧。
故兵曹反爲點軍、收布之閑局,不知操鍊軍卒之爲何事。
大槪平時正軍,則調發而赴戰,公私賤則稱以雜色軍,使之防禦本道。
故相柳成龍始加團束,以公私賤、正軍、保人、竝稱束伍軍,與都監軍,一體操鍊矣。
都監則每一人給保三人,月給料米,而外方則束伍,皆以有身役之人,勒定隊伍,使之操鍊,別遣營將,其弊無窮。
自今以後,公私賤諸色軍,不上番者,則依束伍之法,勿令遷動,騎兵戶首與定虜、忠順、忠贊、忠壯、族親衛等,應上番者及騎兵保人,則別作隊伍,依祖宗朝所定,旅帥、隊正之法,一如束伍操鍊,脫有事變,兵使督送于本曹,而束伍則兵使臨時調用似當。
且諸將、禁軍、訓鍊院堂下官、各衙門扈衛軍官,則請申明祖宗朝五方陣法及能磨兒之法,考其勤慢,明行賞罰。
」上令廟堂議處。
「 ○上命減闕內進供炭、燒木。
工曹啓減其人價布五百八十四匹。
○義州府尹黃緝馳啓曰:「卽日有甲軍三十餘騎,來鴨江邊,呼舟甚急。
卽令小通事往問,則胡將龍骨大言:『俺等率兵五百人,來到九連城,而日氣甚寒,軍兵飢困。
請得牛四頭、米五六包、酒壺等物。
』臣先送牛一頭、米三包及酒壺,仍到江邊,慰其行李,問其來由則言:『前日使臣出去時,中路遇賊。
二王子聞此消息,使之探問死生,故出來。
』雲雲。
適有唐小船,自上流到中江,相値於淺灘,被虜兵鉤緻沈沒。
此後漢人作挐,尤極可慮。
請令廟堂,從長指揮。
」事下備局。
10月10日 ○丁酉,上幸慕華館,觀武才試。
侍衛諸將、禁軍、訓鍊都監別武士、射砲手,先試片箭,次試鞭棍、騎芻等技。
片箭居首,折衝趙彥忠加資,其次半熟馬一匹,其次各上弦弓一張。
哨官居首金繼邦六品遷轉,其次熟馬一匹。
內禁衛居首曺業龍直赴會試,其次各兒馬一匹,其次各上弦弓一張。
三甲射內禁衛金義立陞敍,除授實職,兼司僕鄭琳直赴會試。
馬上鞭棍,閑良韓得吉禁軍除授,其次各兒馬一匹,其次各木二匹。
筤筅手羽林衛樸堅守等,各木二匹。
雙劍手守門將李道男等各兒馬一匹,其次各木二匹,賜給有差。
10月11日 ○戊戌,諫院啓曰:「昨日大駕還宮時,兵曹參判南以恭,下馬於紅門內。
請命罷職。
承文著作任有後,在闔門謀逆之中,及事機不可掩覆之後,雖有迫其弟上變之擧,而蹤迹兇秘,得免刑章幸矣。
槐院淸班,豈容序陞?請命削去仕版。
行副護軍鄭雲湖,曾爲江陵府使時,貪濁無厭,公私赤立,且縱其淫悖之孽子,爲人所不忍爲之事,以緻客館、武庫,次第焚燒。
若以事在旣往而置之,則將無以勸懲,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依啓。
任有後,無身犯之罪,復置槐院,未有不可矣。
南以恭推考。
」 ○錄勳都監啓曰:「會盟宴時,因公私故,未參者甚多。
身旣不參,則名亦不載於會盟錄,非但爲盛事之欠缺,至於後世,將何考焉?請將諸人姓名,載於會盟錄之末,使後之觀者,究知厥由似當。
」上從之。
○戶曹判書沈悅,上疏辭職,上不許 10月12日 ○己亥,太白見。
○都體察使金瑬、摠戎使李曙、贊畫使李景稷等,巡審諸山城,因圖形以進曰:「坡州山城,則四面峭峻,而井泉不足,南北崗俱有湧泉。
若退築各二百餘步,則泉雖在外,矢石所及,賊不敢近,可以汲取。
德津山城,則山勢高峻,不及於坡城,南臨大江,而西面頗低,且外城已盡頹夷。
天磨之陽則胎安洞,陰則大興洞,可容累萬兵。
但前後大路,相距皆二十許裡,賊若捨之,而由直路,則在我無出兵遮截之勢。
靑石洞則左右連峯,道路狹隘,我若先據山頂,則賊非但不敢犯,亦不敢由此路進,第山上無容衆之處。
狻猊則道路夷廣,且無阻隘,賊兵似當取路於此,而我無住兵之所。
其中所謂甑峯稍廣,僅可容數千兵馬,井泉雖存,而亦不過坡城之水,不可留屯大軍,而新創山城,亦難容易經營。
交河之烏頭城,孤峯單立,南有大江,形勢絶險,而亦無容衆之所,此則決非設險、置兵之地矣。
高陽之幸州山城,三面高峻,西南有一條路,而亦甚艱險,有一井泉,水脈雖小,而臨壓大江,可以汲取。
若築城而爲之備,則一以爲江都之聲援,一以爲京城之控扼,但四面周廻三百餘步,不可置大兵。
權慄癸巳之戰,隻用三百餘兵雲。
此說若然,則可見形勢之難犯矣。
臣復命之後伏聞,因右相李廷龜榻前啓辭,有待臣入來議處之敎。
其所以給十鬥米,募得飢民,修築城子者,役民之中,兼寓活民之意,實是良策,而但本城雖有基址,皆夷漫無一餘存,名是修築,而功實新創。
非役傍近三四邑之民,則訖功於三朔之內,臣未之信也。
況飢民賑恤,十日所給者,不過米七升,而猶患難繼,何能給百人十鬥三朔之料乎?臣之愚意,則姑待年豐,方可更議也。
目今儲蓄匱竭,器械齟齬,雖有地利,計無奈何。
至如坡州山城,乃是已完之器,專委本州牧使,使之修築,兵糧器械,則自備局料理,補助爲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原從之錄,亞於正勳,必須有可紀之勞然後,方可參錄。
今此昭武、寧社兩功臣,原從見錄者,其數極多。
至於扈衛廳軍官及內三廳等,書送於都監者,亦至千餘人,濫觴極矣。
各司典僕之凋殘,未必不由於此,豈不大可寒心哉?請都監及諸各司、扈衛廳軍官、內三廳應錄人等,更令都監、本司、本廳,另加精査,俾無濫冒之弊。
」上從之。
○太白見。
○禁府啓曰:「臣等以姜俊傑照律事,取《考大明律》,則謀反大逆條,有知情隱藏者斬之之文,而無不知情許接者之律。
且先斷俊傑知情與否然後,可以議律,而亦無明白可據之迹,但渠之供辭,不可準信。
以義尙之招見之,則俊傑之容接曇華,實因義尙之指示也。
以此言之,似非知情容隱之比,而事係逆獄,不敢容易擬律。
」答曰:「曇華以化主,出入閭裡,爲日已久雲。
以此觀之,則似無不知之理,然本府所見如此,分揀。
」 10月14日 ○辛醜,憲府啓曰:「坡平君尹鞏,曾在昏朝,附會兇黨,首投兇疏,爲大論之倡。
纔施削黜之典,而頃以功臣嫡長,會盟參祭,遽蒙恩宥,至受例加,偃息都下,物情莫不痛惡。
請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答曰:「尹鞏旣已蒙宥,宜勿更論。
」 ○毛都督接伴使趙希逸馳啓曰:「都督票下軍兵,生擒眞?七人,斬級一人,胡馬五匹獻功,受賞雲。
臣使譯官探問,則毛兵殺掠湯站所住撥胡而來雲。
」 ○金起宗、成俊耉馳啓曰:「毛有益自麟山到島翌日,都督發給臣等販貿物貨,而前日進香使員役行橐,一半不給者,今竝出給。
與當初牢拒之意觀之,則若出二人手段,蓋由於禁斷商賈之緻雲。
」事下備局。
10月15日 ○壬寅,晝講《書傳》。
李貴曰:「方今急務,在於去朋黨。
臣之無黨,人皆知之。
自上須用無黨之大臣,以爲進退人物之地,而是非分明,則善惡自別矣。
」上曰:「尹煌雖可謂忠直,而遊山則事甚可駭。
前言雖善,後未必盡善,而兩司力救之。
人心如此,國事無可爲也。
」貴曰:「臣則不知煌之忠直也。
頃以斥和之議見之,此乃愚人,有何忠直之事乎?遊山之事,亦極非矣,而臺諫之言如此,誠可怪也。
」上曰:「凡人之是非,是則是之,非則非之。
此非遊山之時,而臺諫之言曰:『入於山寺,問其守令之賢否』,甚不似也。
」貴曰:「煌之請斬勳臣,直則直矣,近來豈無一事之可言,而無一言及之?前在江都時,煌以降虜二字,抵書于其鄕族,一旬之間,傳播嶺南,是彰君父之惡也。
」李景奭曰:「人君用人之道,聽其言而觀其行。
其言實出於爲國,則救之者,豈皆尹煌、趙絅之黨乎?」貴曰:「世宗爲大君時,作《陣書》序文,使將官及諸武夫熟講。
臣爲柳成龍從事官時,亦試用此法矣。
」金光炫曰:「暗行之出入村落、山寺,例也而聖敎以遊山爲罪,不亦冤乎?」李景曾曰:「斥和之事,不知時勢而然也。
書劄之傳於鄕族,似出無據。
煌若聞之,豈不冤乎?」貴曰:「慶尙監司尹毅立,以逆賊三寸,而身爲監司,古所未有也。
承旨,出納王言之職也。
豈可以參庭請者,爲之乎?向者都承旨,是也。
」 ○引見回答使鄭文翼、樸蘭英。
上曰:「賊情如何?」文翼曰:「彼中情狀,不可詳知,然見其辭色,多有好意。
每以我國負約爲言,若用初盟,則數年之間,似無動兵之勢矣。
」蘭英曰:「汗雲:『爾國與天朝,修好二百餘年,不必斥絶於一朝也。
』今番委送宰臣,故謂我國有誠信,不復惹起事端雲矣。
」上曰:「劉海果死耶?」蘭英曰:「臥海於積薪上而燒之,海取紙筆,書其意而死雲矣。
」上曰:「聞賊大擧向居庸關雲。
居庸距瀋陽幾許,而蒙古之種,又幾何?」文翼曰:「居庸不遠雲,而蒙古則其類甚繁矣。
」蘭英曰:「老汗生時,待蒙古如一家。
軍號七十萬,而其實四十萬雲矣。
」上曰:「虜以李灤之死爲何如?」文翼曰:「龍胡等聞灤之死,相顧而笑,似有快之之意。
」上曰:「曲虎何如人耶?」蘭英曰:「汗之愛將,而多領漢人矣。
」文翼因言義州府尹黃緝不能鎭定之失,上曰:「言于備局,使之治罪。
」 ○諫院啓曰:「李埈當遇災求言之日,身居近密,疏陳己見,未爲不可,而至於爲廢庶人立後,實非今日所宜論者。
旣導之使言,雖不可罪之,朝廷公是非,固不合昧昧,而該曹旋擬銀臺之望。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
」上從之。
○太白見。
10月16日 ○癸卯,憲府啓曰:「八道堤堰之設,所以瀦水而灌民田也。
近來紀綱漸弛,廉恥日喪,多占堤堰爲水田,其不有國法,射利縱恣之罪,可勝言哉?請令各道監司,逐案査出,一一禁斷。
監司、守令等,或牽於私情,或劫於威勢,不盡査出者,竝摘發重究。
」答曰:「依啓。
」 ○以尹墀爲同副承旨,崔惠吉爲修撰,特命鄭文翼爲忠淸道觀察使。
是日,上下敎曰:「回答使鄭文翼等,奉使異域,不辱君命,刷送五人,亦令回還,予甚嘉之。
令該曹論賞。
」俄而有是命。
○時,北兵使禹緻績卒。
上令大臣議薦其代。
備局啓曰:「差出監、兵使,本該曹之事。
近年自備局議薦,非古規也。
」上不聽。
至是,上又令承旨問于備局,回啓曰:「左議政金瑬,方在査覈中,〈貿販事也。
〉不敢擬薦,右議政李廷龜,不得與體臣同議,不敢獨薦。
」上怒,遂命拿問其郞廳。
左議政金瑬上疏曰: 再昨,筵臣〈李貴。
〉又以貿販事,顯有指的。
臣之妄料以爲,凡官之在査覈中者,未及結末,不敢行公,踧踖屛伏,以竢處分。
昨日備局郞廳,以北兵使薦望,三到臣家,終不敢有所可否,不覺其慢蔑君命。
臣雖萬殞,無以贖臣之罪。
答曰:「省疏具悉。
卿其安心行公。
」右議政李廷龜上箚曰: 臣於昨日,病伏私室。
備局郞廳來言:「北兵使當於今政擬薦,而左相以方在査覈中,不敢可否」雲。
西北差除,雖守令,必自體府擬差。
況此北閫重任,臣以次官,越職薦望,有違近規。
令郞廳再三往復,以緻昏暮,伏承嚴敎,措身無地。
一閫帥擬望,初非難事,有何推調之意,而緣臣駑純,徒知局於事體,不覺自陷於慢蔑之誅。
郞廳之罪,皆臣之罪也。
答曰:「省箚具悉。
卿之不敢薦望,勢所當然。
卿其安心行公。
」 ○太白見。
10月17日 ○甲辰,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曙啓曰:「畿內束伍一千八百,是臣所領,而皆將塡壑,爲其將者,不可立視其死。
若得賑救,渠亦知其遇士卒之恩,故臣欲出南漢山城之穀,以救之矣。
」上曰:「此計善矣。
自賑恤廳,亦有移賑之事矣。
皆是赤子,而束伍則偏受其苦,又遭饑歲,尤當先救之也。
」曙曰:「聞譯官張禮忠之言,毛文龍言:『胡賊欲以渠爲劉豫。
』事甚不測。
」上曰:「文龍與禽獸無異。
至如皇帝之尊,亦無所畏,不可以禮責之也。
監司金起宗權辭折之,其功甚多矣。
」曙曰:「劉海亦不死,來投毛營雲矣。
」上曰:「然。
觀毛之意,已著跋扈矣。
」曙曰:「曾見劉海,反覆多詐。
渠若歸正天朝,則不必從毛。
海之出來,甚可慮也。
」上笑曰:「劉海非難敵之人,何患之有!」樸東善啓曰:「昨日下大臣之敎,無已太過乎?」〈慢蔑之敎也。
〉上曰:「卿言然矣。
但國事爲重,雖庶官,尙不可如是避嫌,況大臣之道乎?予非不欲敬大臣也,而有國然後,乃可以敬大臣,故蓋爲國事之重,而發此敎也。
予意則爲體府者,如有貿販之弊,則必樂聞其言,而以治管下之作弊者,可也。
乃自引避,猶恐不及,殊甚不可矣。
」 ○憲府啓曰:「京衙門大小公事,必須關由方伯然後,知會各官,使之擧行,乃是法例,而頃者捕盜廳因人誣訴,直通關于麟蹄縣,或稱軍官,或稱使令,橫行峽中,逮捕良民,使奸濫之輩,得售其報怨之心。
請大將李瑱先罷後推,其假稱軍官,刼掠民間者,令該曹摘發,依法科罪。
」答曰:「李瑱推考。
且作弊之人,已令依律定罪矣。
」 ○毛文龍麾下劉千揔稱號者,率兵二百,來泊豐川,放掠閭閻,侵辱婦女。
○兵曹判書李貴上箚辭職,上不許。
仍下敎曰:「今者李貴,歷陳旣往之失,以爲瀆擾之資,未曉其意也。
事甚煩濫,所當推考,今姑置之,政院知悉。
」
其二,各官水陸軍兵等,當初號牌時事目內,實役雖未滿四十五年,若年過六十者,則許除其役,而今者方査定役實年,年至七八十者,亦將仍存。
此輩,不早應役,中間落漏,雖甚可惡,而國家命令解弛,以緻閑遊,亦不無可恕之道,而今不許除,與事目本意有異,民怨所係,合有變通。
其三,各官壬戌後未收貢賦,累年逋欠,其勢決難一時收捧,孑遺之民,懼有申飭之令,將作流散之計。
當此經費匱竭之時,雖難復行蕩滌,宜姑緩督,使待豐年。
其四,各官樂生、樂工等,曾因臺諫啓辭,雖令本官,不許雇立,而或因貧殘不得上京,或因樂業,不得離土,其勢自至於雇人,故本院下人,持公文下去,乘機濫徵,罔有紀極。
一年雇價,幾至四十匹,侵及一族,相率而逃。
今若逐年收布,恒定其數,募立坊民之閑遊者,以應其役,則必無橫徵之弊。
其五,沿海各官,各樣貢物作米,每年所捧,當初斟酌定數,而目今事勢,與前不同,宜限今年,量宜減數收捧矣。
啓下該曹。
○流星出文昌星上,入紫微東垣下,色黃。
8月29日 ○丁巳,上下敎曰:「天生烝民,無主乃亂,命之君長,任以字牧。
古今帝王,孰不以安民爲心哉?然深居九重,不能盡燭,故必委任監司,使之承流宣化,其責任可謂重矣,而或才局相殊,民之苦樂,大相不侔。
予言念中夜,咄嗟者數矣。
目今諸道監司中,關西方伯金起宗,以廉簡聰敏之才,能體予至意,爲國盡瘁。
西民之仰戴,不啻父母,將死而賴活者,亦不啻千百,可謂得人,予極嘉悅。
今欲特加一資,一以示優異之意,一以爲聳動之擧,未知如何?議于大臣以啓。
且此外善治方伯,不無其人,而皆亞於起宗,故今姑不論。
」吏曹回啓曰:「議于大臣,則左議政金瑬、行判中樞府事尹昉、右議政李廷龜等以爲:『試勞方嶽,能者賞之,此實考績之意也。
金起宗克效承宣之責,又能盡誠活民,宜施褒賞之典,以爲激勸之擧。
縷縷聖敎,無非爲民之至德,無容別議。
」答曰:「依啓。
」 ○因戶曹啓請,移送司僕寺屯田米豆三百石,以補賑恤之用。
○流星出奎星上,入虛星下。
九月 9月2日 ○己未,承旨洪得一啓曰:「封下慶尙監司秘密狀啓及兇書一度,分付於刑曹乎?」答曰:「事極不實,所當置之。
然大臣不可不知,下備局。
」備局啓曰:「卽見慶尙監司金時讓狀啓,則孫宗老之秘告,得於街上雲。
兇書所錄名字,至於四十餘人,其下諺錄,則似甚淺露。
其間情狀,有不可知,而亦不可諉以無據,置而不問,請令監、兵使,卽加收捕,詳細窮問,得其實狀,啓聞後處置。
」答曰:「更觀本道監司狀啓,處之。
」 9月4日 ○辛酉,金起宗馳啓曰:「都督自登州還椵島時,奪取管餉及體府、巡營貿販三船所載之物,竝與譯官等七人,而拿回島中,有同前春義州米船搶掠之擧,又從而爲辭曰:『爾國商人,潛付使臣之行,交通虜賊,與登州軍門相議,奪來』雲。
請自朝廷,移咨督府,使之還給,以爲繼餉之地。
」上命進香使洪霶及成俊耉,或措辭呈文,或親進開諭,請還其船。
○平安道昌城、定州、嘉山等邑霜降,晩穀盡枯。
○賑恤廳啓曰:「各道被災,輕重不同,兩西、畿甸則災損尤甚,三南則不至如兩西、畿甸之甚,且未經兵火,公私尙有餘儲。
今欲拮據收拾,移賑垂死之命者,蓋出於不得已也。
若使監司、守令句管,則自有職務,其勢必不能專一。
況國綱解弛,人不畏法,如田稅、貢物、祭享、禦供,尙有逋欠,今於他道賑救之事,誰肯竭誠奉行?近來朝廷,以差遣剩官爲有弊,管餉從事,盡令革罷,着令本道都事主管。
立法非不嚴,督責非不至,而終歸漫浪,無一事食效。
今以募粟、移粟之事,委之於監司、守令,而皆不着實擧行,則開春之後,飢民坌集,餓莩盈路,則其將何物以救之乎?廚傳簡約之意,已入於事目中,請速遣從事官于各道。
」從之。
9月5日 ○壬戌,以洪瑞鳳爲大司憲,全湜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執義,李省身、任孝達爲掌令,沈之源爲獻納,李性源、李坰爲持平,上特以興陽縣監權濤爲司諫。
初,濤在言地,劾一武夫守令。
以此見忤大臣,大臣引疾而入,上命補外,人皆惜之。
至是,上特拜司諫。
濤爲人好察微隱,沽直掠美。
其歷敭淸顯,多以此也。
○移罪人樸自凝、柳正立安置于珍島,柳時立安置于巨濟,樸啓章定配于南海。
9月6日 ○癸亥,繕工監與工曹相議,量減其人木。
上下敎曰:「自前蠲減之物,徒爲奸濫官吏輩,中間肥己之資,而少無民間蒙惠之事,殊極痛憤。
前後減除之物,一一査準施行,俾蒙實惠。
凡幹祭享、禦供,各項蠲減之物,亦一體施行,限明年全減。
三名日方物及朔膳,惟大妃殿仍前封進。
」戶曹啓曰:「自上遇災節損,禦供之物,減之又減,而百官祿俸,今獨仍存。
揆以人臣分義,誠極未安。
依臺諫啓辭,量減四品以上之祿。
」上不許。
○備局啓曰:「卽見奇伯賢等所示一紙,都督於初四五日間,似有出去之形,陳中軍有急請監司及餉臣入島解怒之語,而成俊耉,則已令入往島中,金起宗則以參會盟事,方在京中。
今當啓請下送,而新差接伴使南以雄,曾爲管餉使時,與都督失懽,至今詬罵不已。
若仍送此人,則必有生事之患,亟令該曹改差,擇送他人。
」上從之。
○備局啓曰:「目今都督出還,多有可虞之事。
監司金起宗、黃海監司張紳,先令下去,使之料理策應。
且災傷踏驗,一日爲急。
諸邑守令,竝令從速下去。
」答曰:「會盟日不遠,竝過祭後發送,而平安監司金起宗,先送可也。
」 ○金起宗上疏,辭賞加,不許。
○上下敎曰:「擧義以後,凡幹禦供之物,或因下敎,或因疏箚,幾盡減損,而其中時未請減者,貂裘也。
該曹必以禦寒爲重,不敢請罷,西民凍死之時,身着輕裘,心甚不安。
今年勿令進排,以其價送于兩西,分給赤脫之民。
且酒房香醞,仍存於兇年,亦甚不可。
大妃殿供上外,其餘各殿,限明年秋成間,竝令停罷,以其酒米,補用於京中賑救。
」 ○上下敎于政院曰:「民惟邦本,食爲民天。
天降酷災,百穀大無。
哀我無恒産之民,未免盡塡丘壑,予極憂閔,罔知攸濟。
其令各道監司,嚴飭守令,使之體予至懷,夙夜匪懈,賑窮賙乏,俾不至餓死。
予當遣官廉察,如有餓莩,則當抵罪不宥。
」〈史臣曰:「主上遇玆飢歲,切於救民,汲汲如此,減其人木、減醫司藥、減方物、減朔膳,又命有司,勿進貂裘。
日下惻怛之敎,咨詢八路者,無非賑恤斯民,謂民有飢者,猶己飢之;民有寒者,猶己寒之也。
是心卽唐、虞、三代之心,而不能緻唐、虞、三代之治者,何也?夫蘆田與內需,足以資民之食;補民之衣者,不特貂裘與香醞,而竟不從請罷之論,可勝惜哉?」〉 9月7日 ○甲子,慈殿以諺書,下敎于政院曰: 今歲失稔,人民飢饉,於予進供之物,亦須一從主上所減,而盡減之。
予何獨安於心乎?百姓,邦國之本。
百姓安然後,國家亦安。
聞百姓之飢,不忍惻怛之心矣。
主上至孝,雖或不從予言,爾等極力陳達,一樣減損。
右副承旨兪伯曾請以慈敎,分付于各該司,答曰:「慈敎雖如此,不可停罷,切勿分付,回啓以不得奉行之意。
」伯曾啓于慈殿曰:「自上傳敎如是,故敢啓。
」慈殿又下諺書曰: 大殿之敎,雖如是,而予之進供,若或仍存,則必有民弊。
須反覆啓達,必與大殿一樣停罷。
同副承旨閔機又啓于大殿曰:「慈殿再敎如此,何以處之?」答曰:「決難奉行矣。
」慈殿又下諺書曰: 主上之意雖如是,予獨享進供,殊極不安。
自內亦以不可不罷之意,再三懇告,而終不聽從。
此乃至孝所緻,勉強從之耳。
9月8日 ○乙醜,刑曹佐郞尹復元,疏陳時弊二十六條,上溫批答之。
9月9日 ○丙寅,金起宗將還本道,上命引見。
起宗曰:「淸川以北,盡爲漢人之淵藪。
況遭大無,龍、義、鐵三邑尤甚,沿海次之。
孑遺之民,將盡塡丘壑。
」上曰:「今年義州之民,不務耕作,終未免阻飢,何以緻此耶?」對曰:「前府尹嚴愰,當春耕之時,盡驅一州之民,而赴於開市之處,故緻此廢農、飢荒之患也。
」上曰:「赤脫之民,必難得掩體之具,何以得免其凍死乎?」對曰:「送襦衣於西邊,最是實惠,而均給亦難矣。
」上曰:「議者多以爲:『龍、義兩城,餉道方絶,不可守也。
』知其不可守,而置民於此,若遇兵火,則惡在其爲民地哉?」上又曰:「本道軍兵幾何?」對曰:「六千五百二十餘人。
」起宗又曰:「張晩爲都體察使時,自中和至京城,使下三道之民,雇立撥馬矣。
今則專責於本道,本道尤不能支過。
請依前例立撥。
」上曰:「當令廟堂議處。
」因命中官,賜弓矢、環刀、豹皮。
○張紳馳啓曰:「被災之慘,莫如延安、白川,而海州、平山、安嶽,又其次也。
分賑之擧,當先及於此數邑,而他道移粟,必有未及之患。
若除道內四五邑田稅收米,移給於延白等官,以救朝夕之急。
春後種、糧,亦以此分給,則許多民命,庶有生道。
」戶曹請以海州、平山、安嶽等邑田稅收米,移賑後,使之開錄啓聞,上從之。
9月10日 ○丁卯,京畿大饑。
監司崔鳴吉請分三等踏驗,給災減稅。
戶曹回啓曰:「今年農事,有立苗而枯,全不發穗處。
又有或穗、或不穗處,所謂稍稔處,無異常年。
一境之中,災實不同,今宜詳細踏驗,尤甚處則給全災,三手糧、別收米、宣惠廳作米,盡令蠲減,其次則量減鬥數,成熟處則依舊出稅,而但分三等踏驗之際,守令或不明査,以實爲災,以少爲多,虛僞相蒙,則所失非細,請令道臣,嚴明申飭,俾無欺蔽之患。
」上從之。
○司饔院啓曰:「當此飢饉,減損浮費,誠出於不得已也。
宜以本院燔器匠人五百名價布,輸送於該曹,使之補用於賑恤及軍餉。
至於魚箭,則各道進上盡罷之後,禦供鮮魚,惟出於此,不可輕議停罷。
」上從之。
先是,尹煌爲平安道禦史時,書啓以沙器、魚箭竝宜蠲減雲,故有是擧。
○宣惠廳啓曰:「田稅條貢物,竝入於宣惠廳,乃圻民之所大願,故臣等初欲銳意行之,然事勢有難便者,與監司崔鳴吉面議,而亦不歸一。
蓋監司及守令之意,主於除民之弊,臣等之所慮者,今年兇歉太甚,必難於收捧,恐終至狼狽也。
今年米穀極貴,惟此新設之役,趁期來納,誠所難必,而私主人等,則逐日來請。
欲給則無米,不給則坐緻闕供,不免有督責之煩,囚禁之擾。
臣等之意,莫如待明年秋成,觀勢更議,而今年則姑令守令,親自領來,與本司官員及監察,按同捧納,則可無私主人刁蹬之弊,更令本道監司,將田稅條米穀、各種人情、作紙,斟酌多少,其中過濫者,量數裁減。
」上從之。
○賑恤廳啓曰:「國家亂後,每以空名告身,募粟,而終歸於失信。
士民視空名帖,有若筌蹄,今雖勸募,無肯納之理雲。
下三道士子中,人器可堪守令者,直拜守令,出身中可合邊將者,隨其所納多少,差除僉、萬戶、權管等職,則應募者必多矣。
兩銓之除授初入仕者,豈皆賢於納粟之人,而鄕曲中,力穡儲穀者,豈必皆非可用之人乎?請別立事目,使之擧行。
」答曰:「納粟人中,前朝官則守令、邊將未爲不可。
隻以納粟多少,不識其賢否而差除,則殊甚不可矣。
」 ○大司憲洪瑞鳳啓曰:「玉體違和,今已浹旬,尙未復常。
十三日會盟大禮,自上不欲退行,群情鹹以爲慮。
請令有司,退蔔日期。
」諫院亦以此論啓,答曰:「腫患已愈,必無添傷之患。
已定之禮,決不可累次退定矣。
」右議政李廷龜啓曰:「會盟祭本無定日,差退數日,甚非難事。
聖上之持難不退者,必以守令、監、兵使、外官等來集故也。
外官不必盡參,使之回去,固無所妨也。
豈有今日受鍼,明明日行禮之理乎?更加深思,亟許退行。
」答曰:「所患不至大段,卿勿過慮。
」玉堂亦上箚請退行,上不從。
9月11日 ○戊辰,改修江原道江陵集慶殿影幀,行還安祭。
○金起宗馳啓曰:「麟山代將及水口萬戶張超等馳報以爲:『漢兵持弓矢,不知其數,猝至圍衙舍三四重,發射不絶。
僉使戰馬一匹、騎馬一匹,代將戰馬一匹、衙藏衣服及鎭守土兵生産,盡被刼掠,代將及衙僕,僅得脫出。
有漢人王姓者,自前往來相好,今適來到,探問事情則曰:「瀋陽入去使臣回程時,將欲遮絶於中路,奪其輜重,令島中三將官,分領軍兵三百餘人,往屯於鳳凰城」雲。
』漢人之言,雖不可盡信,而近觀其所爲,則亦不無是患,故卽發偵探人,越送於鳳凰城矣。
」備局回啓曰:「都督處事,一至於此,難以口舌爭之。
別請告示禁牌,俾免邊上侵虐之患。
」從之。
○慶尙道靑松等邑早霜。
○慈殿以諺書下敎于政院,使諭于大臣曰: 兩殿進上,以年兇減省,予豈有獨享之理乎?向以此意,言於政院,則主上以不可減省之意,至誠陳懇,予姑勉從,然終不可獨享,必須一樣減省。
如不得減省,則以進於予者,分進於主上極當。
大槪常供之物,於禮至重,故曾在先朝壬辰後,雖行蠲減,亦不至於全廢雲,而今日事勢之急,比諸接待天兵之日,尤有甚焉。
卿等何不商量處之乎?宜勿啓稟于主上,直言於該曹。
承旨兪伯曾啓曰:「請招政府郞廳,以慈殿諺書,送于大臣。
」答曰:「當自內啓達。
其諺書還入。
」 9月12日 ○己巳,以海西出身,調入平安道立撥,十朔相遞,自備糧則四朔而遞。
從平安監司金起宗榻前之啓也。
○成俊耉馳啓曰:「臣於近日,巡歷兩西沿邊,諭以募入安州,或取食北道之意,丁壯則多願應募,老弱則入向山郡,以爲轉往北道之計。
其中可合軍兵者,卽錄其名,各給口糧,入送安州」雲。
○尹璛馳啓曰:「唐船二艘,來泊于郭山防築浦,追逐居民十餘戶,奪其家産。
近來漢兵之益肆其暴者,以仲男回去時,漢人中流矢緻死之事爲祟也。
」備局回啓曰:「漢人不有告示,恣行擾害。
雖未得幹戈從事,宜更告于都督,依牌文處置。
請以此下諭于接伴使及監司。
」上從之。
○上下敎曰:「陳中軍爲我國,盡誠周旋,不可不謝。
其令禮曹,備送禮物,付諸接伴使之行。
」 ○張紳馳啓曰:「本道徧伍軍,自前有分番赴西之規,而所謂戍卒,不可不自官資送,故李時發爲贊畫使時,正軍中,老弱不合於戰陣者,別抄其數,每年收布五匹,分給赴西之軍。
所謂老殘者,皆是正軍,隻除編伍之役,而本役則未及老除,豈有都無一事,安在其家之理乎?本道各站撥軍,亂前則南軍之赴西者,除防擺立,上年變亂時,撥軍等因亂潰散,事定之後,不卽還現,朝廷亦無還送之令。
傳撥之事,比前尤急,不得已自本道擺定。
李愼爲兵使時,以老殘軍收布,雇立撥役之意,報體府,每人各減一匹,隻捧四匹布。
通共計之,則各站撥馬,一年雇立之價,庶可以支給矣。
今者伏聞,副體察使金起宗,頃於榻前,以老殘不當收布之意啓達,而有今後勿捧之敎。
泛然論之,則徵布果涉未妥,而其間曲折及本道事情,則起宗猶有所未悉,而有此啓達也。
況今冬則本道諸色軍兵,皆將專守黃州,雖與赴西有間,束伍旣有調用之處,則老殘安得晏然在家乎?若廢此事,則本道撥軍,未知從何責出乎?田結責立,前無其規,其勢未免專責於束伍,束伍之重困於他役,臣竊憂之。
」備局回啓曰:「年滿準役人許除者外,雖曰老殘,而猶在正軍之額者,仍前收布而用之。
」上從之。
○北兵使禹緻績馳啓曰:「六鎭在京城數千裡外,必費三十日然後,初試武士,可以得達。
非但未能及期,秋防且緊,累百戰士一時赴試,邊鎭虛踈,請令該曹議處。
」兵曹回啓曰:「本道道路絶遠,殿試日期促迫,擧子必未及上來。
許赴後科宜當。
」上從之。
○流星出觜星上,入上台下。
流星出畢星上,入婁星下。
9月13日 ○庚午,上與昭武、寧社兩功臣及舊功臣諸嫡長等,行會盟祭於北嶽下。
爲一壇,南面鋪莞席,設犧牲,牛一、羊一、豕一。
上以遠遊冠、絳紗袍,乘輦至于幄次,王世子具冕服,陪祭官及執事官,皆具服入就位,行禮如儀。
贊禮請歃血,上乃歃血,王世子以下在位者,皆歃血。
讀誓官告于天地、神祇曰: 克淸大憝,斯著茂伐,盟府藏勳,神明可質。
邦運屬否,亂逆相尋,空山枯骨,亦復生心。
假名惑衆,聚族連黨,罪狀朝廷,掠奪鎧仗。
跳踉巖邑,謂天可射,賴我惟良,仗義協力,剪焉則定,席卷雲撤。
梟獍無懲,跖犬繼吠。
昏朝肺腑、賊臣餘派,挾助宗戚,矯誣慈旨,密通圍內,陰托宦寺。
募集不逞,誑誘遠邇,潛兵輦轂,結約將校,兇徒齊擧,禍迫一夜。
乃有舊臣,忠志之士,炳幾奔告,逆節幹紀。
罪人斯得,殘孽罔逃,予嘉乃功,普爵甄勞。
丹書之炳,宗社之寧,同指山河,垂裕追榮。
凡膺胙土,新舊畢至,曁厥後昆,罔不來與,陟壇陳牲,載申之誓。
式自今日,迄千百世,君臣上下,恩義旡替,終始一節,休戚共之。
苟渝此盟,有如神祇雲。
是日,上還禦崇政殿,引昭武、寧社兩功臣,以次頒軸。
其敎書曰: 人臣竭其忠勞,旣著旂常之績;國家報以慶賞,爰申帶礪之盟。
式敍彜章,仍敷大號。
念予藐質,承此丕基,政敎失宜,生民不迪。
常性威靈未振,逆節屢犯邦刑。
雖雲否運所關,罔非涼德之緻。
徂玆草莽之妖竪,敢逞梟獍之禍心。
罪狀朝廷,意實在於非望;敺脅守宰,勢已成於難圖。
幸賴良牧之奮忠,兼有諸將之協力。
掃蜂蠆之搖毒,遂靖一方;執鯨鯢以行誅,用殲元惡。
神人洩憤,京輔解嚴。
以及孝立之炰烋,實與仁居而締構。
連結宦寺,稔謀於肘腋之間;煽動禁兵,伏戎於爪牙之列。
犯闕之期垂迫,焚廟之計將成。
眷言忠貞,實出踈遠。
炳先幾而刺察,摘伏如神;屬勳宰而周防,狂奔盡氣。
陰謀旣破,大亂自消。
九鼎無卼臲之虞,五廟有靈長之慶。
縛胡倩於傳舍,事同廣明之禽姦;拒霍氏於禁門,功擬平通之言狀。
玆皆社稷是賴,豈吝封爵之恩?列三等而疏榮,揭二號而錫命。
賫以田民、第宅,施及祖考、子孫。
告于神祗,共牲書之盟歃;圖其形像,煥麟閣之丹靑。
畢擧縟儀,皆遵舊典。
於戲!君臣一體,上下同休。
克全始終,保寵祿以不殆;爰及苗裔,與宗祏而無疆。
因賞賜諸功臣有差,以兇歉不設宴,隻賜祭酒、燔肉于諸功臣及諸祭官,隻行一觴而罷。
○賑恤廳啓曰:「鄕曲士人,素有土望,而無意筮仕,力穡儲粟者,今因朝家之勸諭,應募納粟,而其人才器,足爲臨民之任,則特除守令,以爲聳動之地,恐無所妨。
然其才無可取,而且無鄕望,則亦不可濫授爵名,宜觀其人之賢否,以之取舍爲當。
」答曰:「納粟人中,擇其才器相稱,而所納頗優者,特除一二人,則可也,至於定價賣官,則甚不可矣。
」 9月14日 ○辛未,諫院啓曰:「頃日慈殿未寧之時,密敎于永安尉洪柱元,劑藥以入雲。
爲柱元者,當卽啓達,而乃敢私自劑入,使內局提調,終始不得與知,其不識事體甚矣。
請命罷職。
」答曰:「必是誤聞。
實無此事,更勿煩論。
」 ○尙方綾羅匠與下吏,矯內敎,受料米四百三十餘石。
事覺,下獄。
上因下敎曰:「今後,各殿織造段綃等物單子末端,一一書啓。
且瞞報文書中,着署郞廳,姑先從重推考。
」 ○諫院啓曰:「今此尙方瞞報文書,或有色郞廳着署處,或有僞着處,而視諸尋常,不辨眞僞,事極可駭。
請罷戶曹郞廳。
」又啓曰:「原州營將愼坤,濫率娼妾,貽弊本州,侵虐軍卒,盡爲入己之資,請命削去仕版。
今後各鎭營將,各別擇遣。
」竝從之。
○平安兵使尹璛馳啓曰:「自春船運軍糧之數,一萬七百四十六石,而海西新出身,營下恒留將士,募兵等處支放及飢民賑給之數,通共三千七百四十六石,所餘隻七千石。
本道冬防應入之軍,五千一百七十餘人,募兵亦僅三百人,而受料旋逃者亦多。
兵不滿萬人,糧不滿數萬斛,非但兵糧俱乏,器械亦不備。
所謂地雷砲,最關於禦虜者。
前兵使申景瑗,竭力措備,今可百坐,而火藥萬餘斤,藥線厚紙五百餘卷,則蕩殘之餘,難以辦得,請自廟堂指揮。
」備局回啓曰:「今此安州,兵非滿萬,粟非萬六千石,則不能守城。
故初定以本道兵五千,添之以庚申榜出身二千及新出身七百餘人,而庚申榜,則姑觀本道募兵多少,而入送矣。
今者募兵隻三百雲,若以庚申榜及京砲手五哨,依上年入防,則可八千人,雖不滿萬,姑令入守。
糧餉則時留七千石,而未輸納者,尙五千餘石雲,本道今年稅納,亦不下四千石,以此計之,則足以準當初之數,尙可支過。
未運之米,則發遣宣傳官,下諭于平安、黃海監司、管餉使,督令輸運,地雷砲所用焰硝二千斤、石硫黃一百三十斤、紙甲四百部,請竝下送。
」從之。
○江原道原州、淮陽、鐵原、平昌、洪川、楊口等邑早霜,高城郡大風雨,禾穀盡偃。
○平安道雲山郡早霜,大雨雹。
渭原、孟山、理山、陽德、朔州、泰川等邑早霜。
○平安道郭山郡,有女産一男二女。
監司聞于朝,令其官給食物。
○司饔院啓曰:「慈殿曾有進上,分入兩殿之敎。
何以爲之?」上曰:「當更啓達。
不宜分入。
」 9月15日 ○壬申,上引見公淸兵使申景??、黃海監司張紳、水原府使李時白、碧潼郡守張時憲、喬桐縣監李志賤、長城縣監洪振文等。
上問景??曰:「治兵幾何?」景??曰:「往在戊午,敗沒于深河者,不改其籍,适亂、胡變散亡頗多,尙不團束。
以數則逃故相半,以技則不知坐作進退,況其他乎?」上曰:「近者治兵,旣有兵使,又有營將,而乃如此耶?」景??曰:「此非手下恒留之卒,不過一二番巡歷敎習,作輟無常,何望鍊材?此非營將之罪也。
」上曰:「湖西與嶺南孰勝?」景??曰:「不如嶺南。
」上曰:「黃海道今歲旱災甚酷,所聞見何如?」紳曰:「延白尤甚,山郡則稍稔矣。
以所運江都之米,今可賑救,而明春種、糧,計無所出。
」上又問:「關西流民,多聚海西雲,今尙仍留乎?」紳曰:「前日流來者二千餘人,而今則賑救已罷,故不知其多寡矣。
」上曰:「其無餓死者乎?」紳曰:「新穀旣出,似無餓死者,而但衣不能掩體,必將凍死矣。
」上曰:「國家所恃者,惟安、黃兩鎭,備禦之具如何?」紳曰:『今者僅作城廊,而二面甚低。
當改築,而所患者力不足也。
「上曰:」曾聞鄭忠信之言,使城廊不出於墻堞之外,不便於禦敵雲,未知如何。
「紳曰:」此言是也。
當待入防軍,欲改築矣。
「上曰:」人說城中井泉不多雲,如何?「紳曰:」井泉則可鑿而飮,軍無見糧,此甚可憂。
海西田稅,盡入關西,故更無給餉之路。
不得已請除出本道之稅,未知該曹,何以稟處也。
「上曰:」似甚便當,而方副急於關西,不遑他矣。
「上曰:」城守之策,必使斯民,與父母、妻子俱入然後,可驅而戰之矣。
「紳曰:」瑞興山城、首陽山城,皆雲形勝,而但民之願入者,九月、長水兩山城,故今先修築者,蓋從民願也。
「上曰:」民情皆欲入守山城乎?「紳曰:」然。
「上曰:」是則鄭鳳壽龍骨死守之驗也。
海西一道,前年被兵,今年阻飢。
非卿無以鎭之,往欽哉!「 9月16日 ○癸酉,江原道進朔膳,上不受,下賑恤廳。
○公淸道報恩、靑山、沃川、泰安、洪州、瑞山、唐津、沔川等邑早霜。
○太白見。
○豐山萬戶樸仁賢,胡差仲男之兄也。
有人言于仁賢曰:「仲男本以我國之人,前日之來,恐嚇多端,其罰將及於汝。
」仁賢頗疑懼。
備局聞之,啓曰:「若使仲男聞此言,則不無疑訝。
本道監司以此意,報于本司,而不加秘密。
此等言語,大忌漏洩。
請監司李溟推考,且令囚治其造言者。
」上從之。
9月17日 ○甲戌,禮曹參議鄭百昌,改修太祖康獻大王影幀,還安于集慶殿而來,上引見問曰:「破汚處幾許?畫工能善着采乎?」百昌對曰:「倭亂時有雨漏破汚處。
且崔光遠爲參奉時,緻令屋漏霑濕,不敬甚矣。
當被大罪。
」上曰:「本道何不以聞乎?」對曰:「守令報于監司,而監司趙存性,不卽啓聞雲矣。
畫工李澄,頗善着采,且改設錦褥,修理殿宇。
奉安之後,臣卽奉審,則禦容班白,仰之肅然,不敢近前。
國初畫師,可謂神妙。
」上曰:「恐或失眞,今聞爾言,誠幸也。
」因問曰:「本道農事何如?」對曰:「嶺東稍稔,而嶺西不如嶺東矣。
且守令不可不擇。
江陵素稱名府,而前府使鄭雲湖妾子悖戾,畜怨於人,累百年傑搆,灰於一炬。
襄陽前府使趙緯韓,六年在官,無粒粟之遺儲,其不治可知。
」上曰:「此外時任守令之治否如何?」對曰:「臣之奉命,初非察守令賢否,故未之知也。
」上曰:「江陵物衆、地大雲,其果然乎?」對曰:「南門之外,圮於乙巳之水,東門之外,閭閻櫛比,而士子最多。
今中別試初試者,八人雲矣。
」上曰:「有何民瘼耶?」對曰:「此亦非臣之任,故未有所聞矣。
」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統制使李沆,分送極麤綿布于各邑,抑貿正租。
本道雖曰稍稔,而被災亦甚。
目今場市一匹直,租十鬥,而麤布一匹之價,勒定二十鬥之多,民何以堪也?臣以衙門相敵,不能禁斷,不得已馳啓,令廟堂裁抑,俾無民怨。
」戶曹回啓曰:「統營貿穀,皆言其有弊,分定勒捧,誠極可駭。
觀察使旣兼巡察使,亦可糾檢,宜使之從市直貿穀,或待豐年換貿。
湖南如此,則嶺南亦可知,竝以此意,分付於慶尙監司及統制使。
」上從之。
○太白見。
○備局啓曰:「京外試所所送落幅紙,今當下送于西邊,而寒節已迫,赤脫之民,亦難造着。
請分授百官,縫造以送。
」從之。
○上自宮中造襦衣百領,分給西邊無衣之民。
9月18日 ○乙亥,京畿監司崔鳴吉馳啓曰:「今年踏驗,分三等成冊,乃是該曹事目,而其間實有難便曲折。
蓋全災處,則留藁在田,衆目所覩,稍稔處則一樣成熟之田,雖有優劣,未易分別,踏驗分等之際,賄賂之弊,欺詐之患,種種而起,民間騷屑之慮,有不可言。
早穀則已無可據,晩穀則今已成熟,若待畢審然後,始令刈取,則必不得趁時收穫,其勢不可不汲汲。
速令本邑,親自看審,分等報災,以爲分數給災之地似當。
臣竊聞今年農事,八道之內,北道爲上,其次兩西,最下圻甸也。
朝廷以兩西被兵之故,輸粟賑恤之擧,專在兩西。
以畿輔根本之地,被災之慘,甚於諸道,而朝家之顧恤,反不及於兩西,則豈不冤乎?臣意以爲,年例毛糧,每結一鬥五升,勿令入送西路,每結以皮穀三鬥磨鍊,各於其邑收捧,待明春分給種子,秋成後使之償納,以爲元穀,則目前有減捧之惠,明春有給種之恩,道內元穀亦不至如前減縮。
實惠之及,無過於此,請令該曹量處。
」戶曹回啓曰:「全災處則留待敬差官踏驗,半災、半實處,則許令刈取。
但旣已刈取,則半災、半實及稍稔眞僞,無路辨別,此一款,誠極難處。
令本道,從實成冊啓聞後處置。
戊辰條唐糧,以皮穀每三鬥收捧,以爲明春種子,仍充道內元穀,果似便益,而唐糧係是西邊軍餉,非臣曹所敢擅便。
請令備局議處。
」從之。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臣伏承金城山城米一千石運送之敎,而反覆商量,則金城去海邊,皆二日程之遠,運緻船所,誠極有弊。
故糶糴之時,初受於金城者,納於光山、長城等邑,初受於光山、長城者,納於羅州、靈光,以爲轉送之地,而彼此皆一日程,無一處偏苦之患。
臣旣令轉納出浦,可以載送於未凍前。
又自本道備送五百石,而大槪此米,係是山城所儲,別無主管之邑。
令海運判官句管漕運,則事甚便當。
請令賑恤廳,另加善處。
」賑恤廳回啓曰:「以初受者次次移納,則可除遠路輸運之弊。
本道加備之數,亦不鮮少,然三倉漕卒,其數不多。
今年漕運時,羣山倉漕卒一年再度乘船,怨呼不已,今不可又令海運判官句管,責以科外之役。
請除出其米,賃船載送。
」上從之。
9月19日 ○丙子,憲府啓曰:「通川郡守沈廷和,居官不謹,抑買官屬之善馬。
請命罷職。
」上從之。
○慶尙監司金時讓馳啓曰:「臣之請以安東等十一邑稅米,分半作木,而晉州等十邑外,計其水路遠近,推移充數者,非以從前作米之邑,豐稔米賤也。
臣從星州以北,迤至仁同、善山、比安、義城、安東之境,豆菽盡枯,粟稻則全無所收者,居五之二,而尙州、醴泉等邑尤甚。
當此新穀登場之時,民間菜食,猶未充腸,剝膚搥髓,盡輸三稅,則必餓莩載路,未知此時,將何以救之乎?國無遺儲,蠲租之政,固知難行,而各官糶糴,必不能盡捧,民間亦無私儲,雖欲移粟,亦末如之何。
臣百爾思量,未得善策,玆欲以作米之邑,推移輸納者,蓋慮國家經用蕩竭,不敢直請減稅,欲於本道中平均分定,可以濟民於溝壑也。
右海各邑,雖不至如上道之兇荒,比之他年,則太半不及。
民間皆以艱食爲慮,而該曹盡欲以本色取之,不計陸輸、海運之難,恐非聖上遇災恤民之意也。
逢此兇歲,則雖應捧本色,量宜作木,事理當然,而今者竝與作木之邑,而欲取本色,此是該曹急於經費,不得已之擧,第念國家經用,不以年兇而有加。
若能照管稅入,俾無如前數萬石未收之弊,則足以支一年之用矣。
若爲圻甸、兩西賑恤而有此,則民無彼此,亦無愛憎,斃此而活彼,亦未知如何也。
且該曹不知本道田稅,無論遠近,輸運於可興,而沿海一帶,則盡入倭供,無外洋船運之規也。
外洋船運,始於昏朝宮闕之役,非祖宗之舊也。
乙卯、庚申本道之穀,幾盡上納,此乃昏朝之事。
今日上下,當以此爲殷鑑,斷不可援以爲例也。
年分收稅,旣依丙寅田結,而又析盡秋毫如此,則國家稅入,當倍蓰於上年矣。
聖敎所謂:『作木之邑,此時作米』,似未妥當,更加酌處者,深合於帝王視民如傷之仁,瞻聆所及,孰不感激?玆犯萬死,冒昧陳達,請令該曹更議處置。
」戶曹回啓曰:「伏見金時讓狀啓,其於國家經用之竭乏,前頭事勢之悶迫,猶未盡察,有若可以繼用,而不恤民隱,爲此聚斂之計者然,誠可痛歎。
大抵一年稅入,未能支一年之用,不足之數,至於二萬餘石,雖在豐年,尙且窘迫,每以兩湖貢物,作米補用。
況値無前之旱災,三農失業,八路同然?近觀諸道狀啓,無一處不被其災。
災不可不給,稅不可不減,經費何以繼用,軍餉何以繼給乎?請晉州、泗川等十邑,則依前啓下,以本色米船運以送,自前作木之邑,則依狀啓施行,安東等十一邑,尤甚被災雲,一半作米,其代以中道各邑本色米,充數上納。
」上從之。
○義州府尹黃緝馳啓曰:「本月十一日,漢人乘三闆船,來泊于海邊屯田處,刺殺守直者一人。
唐將毛士光等六人又來,突入衙舍,要討酒飯,而亂打衙僕,又責立所騎刷馬。
翌日呼譯官言曰:『何不供饋,何不立馬?』遂使家丁打下,幾至死域,略無忌憚。
蓋自仲男相戰殺害之後,益甚橫挐,搶掠麟山鎭,不數日又到村家,射殺一士人,奪其牛馬。
自八月以後,被殺者二人,孑遺餘民,無路得保。
欲以此呈文于都督,而任世科所領將官等,皆是渠等所犯,故攔阻不許,尤極痛惋。
且米一千三百餘石之在本州者,漢人已知其當給金人,必生賊奪之計,以若幹兵防守,勢甚孤單。
請以本道兩營衙兵及入防軍數百人,相替來守,弓箭、火藥、鳥銃等物,亦令下送。
」備局回啓曰:「漢人之搶掠,愈往愈甚,終至於剝殺人命,督府之禁標,實無以得力,在我之道,亦不可全然無備。
所請衙兵數百,不可不入送,而但無別樣辦糧之策,此甚可慮。
今宜擇送精兵一百人,仍以安州、宣、郭所儲米,計口給糧,使之各自齎往,應用軍器、弓箭,則量宜入送。
且令監司及接伴使,具將各處作挐之狀,連續呈文,庶緻都督之動念。
」上從之。
9月20日 ○丁醜,設登極別試,取李曼等十四人。
○賑恤廳啓曰:「求禮縣人張大立,以改名再試之罪,將全家定配,而以獨子無兄弟,有七十歲老母,不忍永訣,願納米百石以贖雲。
察其情理,容有可矜。
當此兇歲,許納百斛之米,以活萬民一日之命,恐無所妨。
」上從之。
○兵曹啓曰:「朝家號令,因驛路傳通。
祖宗朝設驛時,擇給良田,又多給奴婢,其意豈偶然哉?朝廷於良才,極擇察訪,別立事目者,以其居四方之首,而使外方各驛,爲取則之地。
故如古之李俊民,以曾經司諫,爲良才察訪者是也。
今者各驛之奴婢、田土,多被占奪,旣作己物,轉相買賣,故老死亡,無從詰問,察訪雖有風力者,亦難査出。
今後使本曹該掌郞廳一員,專意句管,隨其察訪所報,如有冒占而趁不出給者,及守令之恝視各驛之事者,一依國法施行。
」上從之。
○以金槃爲執義,洪命耉爲副校理,吳端爲正言。
9月21日 ○戊寅,兵曹啓曰:「大小官員之出入闕內者,多率傔從,如値擧動,闕中有若市場,無謂甚矣。
祖宗朝,惟帶信符者得入,禁衛以此而自肅。
今則白晝殿門,列砲手數百人,徒駭瞻視。
夫防禁之道,不在人之多寡,禁得其要,則兵曹之一郞官足矣。
自今以往,令本曹郞官一人,率守門將及近仗十人,坐於門外,如有亂入者,勿論上司,直囚治罪。
」答曰:「依啓。
且擧動時勿設砲手,啓辭甚當,不可不快許。
但士大夫之不憚法令,愈往愈甚,旣罷之後,不能禁斷,未免復設,則不如不罷之爲愈,更加酌處。
」 ○賑恤廳啓曰:「臣等伏聞,前牧使李翼賓,每値國家變亂,輒納粟于官,前後所納,正租千石、木綿四十餘匹,而上年東宮南下時,隻除僉知。
所納多而賞典輕,將無以勸後,似當別施嘉奬之典。
」答曰:「加資,守令除授。
」 9月22日 ○己卯,平安兵使及宣川、鐵山等邑,皆請優賜軍器,上命該司,量宜頒給。
○濟州民人等納牛馬,上命隨其多寡,或除職、或免役,納布木者,給復。
9月23日 ○庚辰,忠勳府啓曰:「今此會盟時,遠方之人或未及上來,參祭之數,比前差異,而文武混雜,未易査正。
總計扈聖、靖社、振武親功臣六十四員,新舊功臣嫡長二百六十四員,親功臣衆子二十三員,身病勳臣六員,因公在外及在喪人員等,通共三百九十二員。
照例開錄,今已輸送于各該司矣。
應行之典,則令該曹,依乙醜年例施行。
」從之。
9月24日 ○辛巳,開城府留守權盡己馳啓曰:「府內外三千四百餘戶許多居民,未必皆是商賈,而其中窮殘士子、無賴貧民窮餓之狀,秋後益甚。
至於農民,專仰穡事,滌場在卽,家無卒歲之資,明春賑貸之擧,不忍小忽。
本府有濟用監靑黛田,今年則特令除減,毋論皮雜穀,以其所出捧之,則所得雖少,可補賑救之資。
西籍田則素是灌漑之地,豐稔依舊,請於粢盛上供外,量宜題給,以爲種子,尤不可已。
着令該曹稟處。
」戶曹回啓曰:「靑黛田所出,則係是緊用,難可題給,而籍田所出,則粢盛上供外,除出數百石,分給種子,待明秋除費耗,還捧宜當。
」從之。
9月25日 ○壬午,上幸太學,行酌獻禮,王世子亦從。
命左議政金瑬等爲考官,試士。
上親臨觀射。
掌令李省身、正言沈東龜,進於榻前啓曰:「吉州物力之盛,甲於北路,在光海時,屢經貪吏,受禍最酷。
反正以來,差遣文官,意非偶然,而遞易煩數,蕩敗日甚。
請勿論職秩高下,以時在三司者,極擇差送,久於其任,以責成效。
」從之。
省身又啓曰:「聖上遇此大災,貶約節損之道,靡不用極,而獨不從百官減俸之請,固出於體下之盛意,而目今禦供之物,一切減省,則臣子俸祿,豈有如前之理乎?請令該曹,量宜裁減。
」沈東龜亦以此陳啓,不從。
○取文科閔光勳等五人,武科崔大祥等十一人,卽日放榜。
9月26日 ○癸未,命新舊功臣及諸嫡長,各加一資。
申景禛陞輔國崇祿,具宏陞崇祿,元??男、金自點陞崇政,張維、沈器遠陞正憲,金慶徵、沈命世、柳舜翼、元鬥杓、申景??、具仁垕陞資憲,申景禋、李澥、崔來吉、洪振道、柳?、沈器成、崔鳴吉、申埈、李時白、李時昉、陞嘉義,樸炡、兪伯曾、宋英望、李元榮、盧守元、李義培、李沆、李起築、樸惟明陞嘉善,此則靖社功臣也。
鄭忠信陞崇政,邊潝、樸瑺陞正憲,安夢尹、金起宗陞資憲,李愼、李澤、南以雄、李佑、文晦、李慶禎陞嘉義,李靖、金泰屹、崔應一陞嘉善,此則振武功臣也。
金繼虎陞崇祿,李士恭、李應順陞正憲,洪澤陞嘉義,此則扈聖功臣也。
柳廷亮、李慶全陞崇祿,權盼陞正憲,沈詻、沈惀、李德演、高弘建、樸耆英、崔山立、尹鞏、柳坡、金夢祥、金得元、尹東老、尹晥陞嘉善,此則嫡長陞資者也。
○以李景奭爲同副承旨,呂爾徵爲修撰,洪命耉爲吏曹佐郞。
○回答使鄭文翼,還到金石山,遇漢人多被殺傷,文翼僅以身免。
上令本道,優恤被害人家。
○以慶州府尹尹毅立爲慶尙道觀察使,尹煌爲吉州牧使,與安邊府使李弘望相換。
是日政,將新除慶尙監司,上命極擇加望,乃以慶州府尹尹毅立陞授。
尹煌旣拜吉州,吏曹啓稟加資之命,上命堂上守令中可合人相換,遂以安邊府使李弘望,換拜吉州。
○先是,許??、李埈等上疏,請爲祬立後,釋珙孥屬。
兵曹判書李貴上箚,力詆兩司之不論其罪,獻納沈之源、正言吳端、沈東龜、大司憲洪瑞鳳、執義金槃、掌令李省身、持平李性源等,皆引避。
玉堂處置以爲:「許??、李埈等所論,雖有不中之失,而其心則實出於應旨盡言,豈有忘君負國,如重臣所言者哉?兩司之置而不論,別無所失,請竝命出仕。
」上從之。
9月27日 ○甲申,上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曙啓曰:「軍籍旣已完了,當移送兵曹矣。
」上曰:「若有未盡處,而徑歸之該曹,則徒有籍軍之名,而未獲其實也。
」曙曰:「判書、參判,非坐衙則常在於外,不能隨事緻察。
必擇聰明、無私之人,爲參議、參知,則奸吏之濫僞,庶可戢矣。
」上曰:「如此之人,豈易得哉?」曙曰:「南漢大將,備局旣已議薦,請更問于大臣,從速差出。
」上曰:「其所薦者,群議皆以爲可合乎?」曙曰:「大臣問於臣,臣亦言其可也。
然臣之意,則以廣州牧使李時昉,兼防禦使,重其體面,使之入守宜矣。
」上曰:「時昉其能堪此任乎?」曙曰:「以臣觀之,足當斯任也。
」上曰:「若以他人入守,則誰可者?」曙曰:「知人甚難,惟在上裁。
」承旨李景奭曰:「凡守城之卒,必習地形,先知所據然後,乃可制敵於倉卒之際,而今則千裡裹足,臨亂始到,得力難矣。
頃見李時昉,亦以此爲言矣。
」曙曰:「臣將於十月望間,與監司崔鳴吉,領畿輔軍,試列於城上,計堞分守。
若一朝有變,知所當守,而使各自赴矣。
」上曰:「卿言是也。
」曙曰:「天磨、聖居兩山之間,聞有設險之處雲。
因體臣坡州之行,臣亦欲隨行,而往審之矣。
」上曰:「偕往可矣。
」 ○鄭文翼、樸蘭英等,越江後馳啓曰:「臣等一行,去八月二十七日赴瀋陽,蓋緣汗九月初六日有出獵之擧也。
所謂出獵,非眞獵也,可想其所向之處矣。
詳聞虜中事情,則毛營人詐降,謀陷我國以爲:『朝鮮與毛同心,圖伐金國,金國不知乎?朝鮮亦以漢女捉送島中,以示其信。
今者曲虎之事,亦朝鮮所與知者也。
』金國聞此言,遽生疑惑之心,故前者仲男之復來,皆緣此也。
仲男之還,亦已過期,金人皆謂曰:『仲男亦如曲虎,而被拘於毛營矣。
』頃者金兵之三度出來於灣上者,非迎仲男,乃察其事機,而仲男之還,始覺其爲虛事矣。
仲男以近侍文官差送事及禮單物件比前倍多、會寧開市、逃人刷送、李灤治罪、願贖人入來等事,一一告之,則汗大喜,發遣兩將,遠迎中路者,亦以此,而灣上、會寧兩處開市時,金國商人勿設供饋,五個刷人亦令還送,漢女之事更不詰問,許令贖還者男女竝九十二人厚待,異常矣。
汗今月初六日祭天後,擧兵西行。
臣等十六日發行,過湯站露宿,夜二更,假?六十餘人,放砲吹角,突入一行會宿之中,不意刼掠,臣等脫身而走,僅得免死矣。
胡書則謄書上送。
」其書曰: 金國汗,緻書于朝鮮國王。
凡事在久遠者,彼此俱宜置而不論。
是則然也,隻因貴國善爲說辭,隱沒事機,故我爭其曲直,窮其緣因,自引前事。
如不違誓、不背言,彼此俱崇信義,前事自勿論矣。
又雲:「逃人多般死亡,而百無一二,無蹤可尋。
爲民父母,刷括綁送,實所不忍,送五個人口、幷若幹禮物。
」等語。
但在彼到去逃人,不見送還,皆爲收留,故在此者效尤逃去,中途死亡耳。
若以到去逃人卽爲送還,贖去再贖,見在之人不令逃走,不緻死亡,是誠父母之道也。
且見書中有天怪之語。
信依此言,隱沒逃人,寧不畏天乎?必査逃人,照其得獲,送來贖去可也。
又言:「通官權仁祿一人,何獨相恡?」亦爲兩國通和,留用之也。
天佑我兩國,成此太平之福也。
凡有言語,俱宜從心直吐,必踐其言,是美事也。
如不願太平,而願刀兵,陰懷惡意,勿爲善行,天必怪之。
承送禮物,俱已敬領。
外有薄儀附謝,是復。
天聰二年九月日,踏印。
其所送則人參二百斤、貂皮四十張。
○諫院啓曰:「朝廷方以西北爲重。
巨鎭守令,則雖擇從班差遣,亦非不可,而至如安邊府使尹煌,誠心憂國,有直言、敢諫之風,出入禁闥,補闕拾遺,乃其責也。
今者出補遠外,人皆歎惜。
請命改差,以備言責顧問之地。
」答曰:「因憲府啓請,已令除授,不必煩論。
」 ○全羅監司李聖求馳啓曰:「納粟之人,或以校生,或以士族,別無苦役,而因朝家募粟之擧,或有後慮,或慕官名,傾財應募,或免校案,或授職帖矣。
今軍籍時,諉以閑遊,遽定忠壯衛,仍作射夫,分配於舟師,責以防戍,徵其役價,則居然爲水軍矣。
此輩初不納粟,則不過一校生、士族,閑遊而已。
今乃坐於納粟,降充水軍之役,其爲怨苦何如也?且國家方急於軍餉及賑恤,雖欲募粟,誰肯應募願納,自陷於苦役乎?臣之愚意,不可不變通。
如使此輩,加數納粟,限幾石定規,給帖,永免忠壯衛,許得閑遊,則庶乎民無失信之怨,國有裕穀之道矣。
所謂餘丁、匠人,皆是無役、無根着之徒也,而軍籍頒降,則在於丁卯,餘丁、匠人,則自丙寅年追徵,此輩之疾怨何如也?慶尙道、開城府則丙寅收布,旣已減除。
同是一國之民,而或減、或徵,事甚未妥。
況當大無之年,督徵累年之布,民何以堪?請丙寅年收布,特許減除,已捧之邑,則移施於丁卯之條。
」備局回啓曰:「納粟人之稱爲忠壯衛者,非今日創始之事。
當事目磨鍊之日,已慮此弊,其如老者及士族、業儒者,則勿令擧論,而外方未能察處,緻此呼怨。
宜一從當初事目,査出分揀。
至於加納,永免一節,似難輕施。
餘丁、匠人丙寅價布移施之事,因金時讓狀啓,方有減除之議,請以此分付。
」上從之。
○流星出天社星下,入南方,色赤,光照地。
9月28日 ○乙酉,憲府啓曰:「安嶽爲海西巨邑。
保合人民、修治器械之責,決難委於無名稱之武夫。
請沈東明遞差,其代以文官中廉明、勤幹者擇送。
高山在北路初程,良才處三道之要會,必以出入臺侍之人,差送察訪,意非偶然。
新除授韓疑問、李大純,人微望輕,俱不合本職,請竝命遞差。
監察李復吉,以分臺,赴各司之坐,詬罵該官,人莫不駭怪。
請罷職。
」答曰:「依啓。
沈東明姑令赴任,觀其能否,而處之,未爲不可,更勿煩論。
」 ○上下敎曰:「貞淑翁主喪三年內,依王子例給祿。
」 ○校書館正字廉友赫上疏,陳久任守宰,選擇將帥之策,上嘉納之。
9月29日 ○丙戌,晝講《書傳》。
鄭經世曰:「欽之一字,乃《書》中第一義,最所着念處也。
堯、舜莫不由一欽字而爲聖。
夫聖狂之分,在於欽不欽也。
」上曰:「以此觀之,治國之道,莫先於明德。
今予德旣不明,安敢望『親九族』以下事乎?」李貴曰:「臣雖黽勉從仕,而神衰氣昏,本兵重地,決難堪任。
況臣之所言,一不得行乎?請擇賢於臣者,以代臣之任。
」上曰:「卿非但備諳軍務,近觀卿所措置,嘉卿能盡其職。
」貴曰:「聞北道六鎭,以各衙門採蔘之役,人不堪其苦,爲守令者,或有垂涕督捧,爲姑息免罪之地者。
沿海諸邑,則以各衙門魚鹽貿販之弊,居海邊爲業者,避入內地,皆爲失所之民,八路同然。
各衙門防納貢物,尤極有弊,必先革此等弊端然後,民可少蘇矣。
」上仍引見進香使洪霶、書狀官姜善餘,問曰:「中朝事情如何?」霶對曰:「今七月初一日,皇上親行秋享大祭于太廟。
初二日,館夫持禮部移工部咨文一度以來,乃山陵進香時,陪臣所着冠服、裙鞋造給事也。
光祿寺則備祭物,鴻臚寺則定鳴贊,兵部則發驛馬,皆有部司移文,而以十三日上陵行祭矣。
初五日館夫等來言:『揷兵又來,攻陷大同堡,參將一員自縊而死。
』所謂揷兵,乃大元遺種,密邇皇都,故皆以爲:『揷胡之患,甚於東胡』雲。
十三日詣天啓皇帝陵寢,譯官輩與守陵宦官,較計賂物多少,以緻進香差晩,太監一員,招臣等使之行禮。
臣等進立於門外序班,引入殿庭,當中設席,使臣等序立。
鳴贊二員立於臣左右,太常寺執禮官二員,立於殿門外階上,執事官在殿內,設祭物於卓上,而殿陛甚高,不得仰視,品式、器數,未能詳知,隻見外行實果十器,次行餠數器,而皆揷銀花。
又於二樽,揷銀花,置諸神位前,殿外階上,以全體半豬,盛于一卓,鳴贊、贊引各一員,又立於階上。
行祭節次,與我國略同,而以臣主祭行禮,執事諸官,約可十餘人,太監專掌撿察,而行之矣。
」上曰:「陵寢石物及階砌制度,同於我國乎?」霶曰:「天壽山,卽燕山也。
歷代陵寢皆在焉。
殿閣、丁字閣,皆蓋以黃瓦,山之左右,繚以周墻。
禦路兩邊,多植樹木,排立石虎、石人於門內矣。
長陵下有大碑,問之,乃紀述太宗北伐時事蹟也。
」上曰:「中朝政令如何?」霶曰:「新皇帝,庚戌生也。
人皆言,勵精圖治。
且倚重袁崇煥,召見於便殿,慰諭備至,崇煥對曰:『皇上假臣便宜,則五年而東夷可平,全遼可復。
』皇上曰:『苟能五年滅虜,朕不惜封侯之賞,卿其努力,以解天下倒懸之苦。
』對曰:『謹遵明旨,鐫之肺腑。
』皇上特賜蟒龍衣、玉帶、銀幣雲。
且聞朝臣以毛帥冒餉,多有上本者。
平臺召對時,適毛將遣使獻俘,皇上召兵部尙書問曰:『文龍獻俘,似或非實。
前者冒餉亦多,該部詳査以聞。
』於是,黃戶部中色、王兵備廷式、孫軍門國楨皆曰:『文龍有軍二萬六千,一年之餉,殆十餘萬,而不能收復遼陽一尺土,國家虛費至此,勑令兵部酌處。
』雲。
毛帥若不得如前冒受糧餉,則其勢不得不責辦於我,前頭必有難處之患矣。
」 ○金瑬啓曰:「臣以各道兵多寡、道裡遠近、守禦緊歇、分定信地,別單書啓矣。
且念如有警急之報,則畿輔兵及輦下親兵,皆入衛江都,全羅、慶尙道及江陵鎭管兵,可以次第入衛。
聞變之日,出征之將,卽領兵馳向前路,而畿輔之兵,旣屬於江都,不得已先率都監、禦營等軍,若幹哨官發行。
三南中公淸道最近,故以此道兵次之,又以慶尙道兵繼之,進駐平山,而本城頹圮,又無見糧,非欲爲入守之計,使諸道兵,約會于此,隨賊所向,或進前赴援黃州,或入守山城,或遮截要害,而賊勢若緩,則或可以馳援安州矣。
水原禿城、竹山山城,則俱留本道兵若幹人,接應他道之兵,以便臨時調用。
如瑞興山城則形勢險固,可以入守,而本道專力於黃州,力不暇及,姑令江原道之兵,進駐于此,或調用某處,或因守本城。
坡州山城則控扼臨津之路,且爲江都藩蔽,遮遏深入之賊,莫如此城,故以本州與長湍等六邑兵及慶尙一營兵,爲分守之計。
至於黃州以下,則已與兩道監司相議,各自本道分派保守,而兵無常勢,臨急進退,未必盡如今日之所分,而若不先事預定,則諸路軍兵,莫適所向,故臣與兵曹判書李貴、摠戎使李曙、贊畫使李景稷、副元帥鄭忠信,會議以啓。
」答曰:「坡州山城分軍之數似多,量減其數,而除慶尙道兵,以公淸道兵分給。
」 ○兵曹啓曰:「今者方依祖宗朝舊規,別設武學敎授,印兵書,敎訓武士,以爲養將之擧,而以敎鍊軍卒之道言之,都監所鍊,隻禦倭之技,至於防胡之策,則詳在《鍊兵實記》,而竝與其書而亡之。
陣法則我朝五方之制,因山川險夷,臨機設奇,使軍卒盡知其方色,禦倭、制胡,俱無不可。
故兵曹試將官以能磨兒之法,以其能否,高下其祿者,亦舊規也。
近日將官、兵、水使之輩,全不識陣法,行師、排陣,隻仰旗牌官之口,其何能應變出奇,以禦敵哉?今宜一依我國《制勝方略》,極擇武士之知兵者,使敎陣法,而考其勤慢,高下其祿,以爲勸奬之地。
軍卒技藝,則我國長技,弓箭爲最,而片箭非他國所能。
其妙法不下於鳥銃,而旣用鳥銃,專廢片箭,人皆好新厭舊,舍彼取此,可勝歎哉!今宜每科,特出片箭,或別加賞格,使國人皆習片箭,則得力必多。
且凡戰勝負,皆決於短兵相接,故射者、槍者、銃者、騎者,皆帶劍,旣帶其劍,而不知其術,可乎?浙江倭、胡,皆知劍法,及其薄戰,四技皆盡,則必以所帶劍,決其死生。
我國軍令不嚴,未及薄戰,先自奔潰,以劍術爲不關於戰陣者,固其宜矣。
宣祖知其然,故令侍衛將士及宣傳官,皆習劍術,考其勤慢,以爲賞罰。
其時年少武人,皆知用兵之法,而今則諸軍非徒不知劍法,帶劍者亦少,各官月課軍器,隻備鳥銃,而槍劍則廢而不造,極可惜也。
劍法曰:『用劍之時,固其筋骸之束,而且鍊其膽勇,故用劍者,常蓄殺伐之心,其人勇氣,必倍於凡卒』雲。
於都監之軍,可驗此言。
上番軍士中,抄其膂力強勇者,別作部伍,擇都監砲手之成才者三十人,定爲敎師,使之敎鍊劍術,而限其日數,限內入格者,則使得閑遊,益習其藝,超等者,本曹別試賞格,以勸其餘,而退番之時,別給賞帖,使其所居官,量除戶役,上番之時,本曹又試其劍術,以考勤慢,而賞罰之。
且外方束伍中,案付軍士,則別作隊伍,常時以旅首、隊正上番,而脫有緩急,又以旅首、隊正領來,則有奉足案付之軍,皆爲臨戰可用之卒,比之於苟充取怨者,則相去遠矣。
不特此也,侍衛、宣傳官、內三廳武士中,亦宜擇其壯勇者,皆習劍術,一依宣祖朝故事。
」答曰:「依啓。
束伍中除出正軍作隊事,則議于體臣。
」 ○以李行遠爲副校理,吳端爲持平。
9月30日 ○丁亥,憲府啓曰:「右通禮安璥,曾在昏朝,冒居臺官,受人賄賂。
今此所授之職,乃是堂上之階梯,決不可仍授。
請命罷職。
全羅道後營將李克一,爲人輕妄,刑罰殘酷,加以號令顚倒,軍卒鹹怨。
李克一請命罷職。
」答曰:「安璥遞差。
李克一事,令本道監司査啓。
」 ○諫院以尹煌不可補外,連啓,至是乃從之。
以李弘望仍授安邊府使。
諫院又啓曰:「各司官員,全不留意職務,亦不親執文書,一任奸吏之手,以緻中間濫僞。
今以尙方之事觀之,豈不大可寒心?偶然現露,尙且如此,其他未發覺者,將不知其幾許,而尙方所査,特不過今年之事耳。
請令該曹,就該院累年文書及他各司米、布用下文書,一一査準,摘發重究。
自今以後,諸各司米、布文書,令各該官,親呈於該曹,以杜胥輩之奸濫。
」答曰:「依啓。
今若一一査出,則被罪者必多,姑置之。
」 ○大司諫全湜,歸鄕謝病,許之。
○前萬戶甘景仁,上疏陳八事。
正民心、備災害、寬賦役、勸農桑、修武備、明束伍、專技藝、用人才。
上嘉納之,下備局採用其可行者,又命除授相當職。
○夜電光。
冬十月 10月1日 ○朔戊子,朝講《書傳》。
講訖,領事李廷龜進曰:「臣於乙巳,爲京畿監司,巡覽山城,則莫如幸州形勢。
大江經其前,賊雖來圍,一面則水路可通。
若設險於此,則在江都爲咽喉,而賊兵亦不敢輕犯。
京城古有兇年役民之說。
近日,國家方賑恤飢民,使此民每朔給糧,築城、造倉,則一百餘人,三月之內,可完其役。
」上曰:「前日李貴亦言之。
但賑恤則以饘粥救其死,若役軍則不宜如是。
」獻納沈之源曰:「祭享、禦供,盡行裁減,而經費亦乏,請減四品以上祿俸。
」大司憲洪瑞鳳亦以此陳啓,上曰:「待下之道,厚其祿而後,可責以廉恥也。
」瑞鳳曰:「通禮安璥,曾在昏朝,居憲職,受賂起獄,人皆痛惡。
不可遞差而止,請命罷職。
」上曰:「旣已遞差,何必罷職?」之源曰:「鹹鏡道,去京師最遠,武夫貪濫,民生疾苦。
請遣暗行禦史,使之廉問,來時兼飭軍務。
」上曰:「予意亦如此矣。
」鄭廣成曰:「向所謂庭請大論,臣實參焉,中心常切愧懼。
癸亥初授承旨之時,陳疏乞免,反蒙慰勉。
今者又忝都承旨,公論可畏,乞遞本職。
」上曰:「旣往勿咎。
況非本情,不可以此爲瑕疵。
到今言之者過矣,勿辭。
」瑞鳳曰:「槪聞其時之事,光海怒鄭昌衍之不參收議、庭請,禍且不測,及廣成參於庭請之後,其怒稍解。
人皆謂以父之故,屈意免禍。
廣成之事,非本情也。
」講罷,引見輪對官。
10月2日 ○己醜,禁府啓曰:「陽陵君許??,在錄勳都監,移文外方,私捕逆賊鄭振妻娚閔興祿。
其縱恣無忌,古所未有,請從重推考。
興祿若爲鄭振妻娚,則不無知情之迹,請拿鞫定罪。
」答曰:「依啓。
許??勿推。
」 ○諫院啓曰:「逆賊捕捉,是何等事,而陽陵君許??,不告朝廷,自錄勳都監,直爲行會本道監司,使之捉囚于牙山縣,其越職、冒法之罪,不可不懲,請罷職。
」上命推考。
○禁府啓曰:「鞫逆,事體至嚴,請爲先拿問許??。
」上命勿拿問,令政院招問以啓。
許??以爲:「姜惟一、尹球等來言:『閔興祿隱匿于牙山地』,恐有漏洩、逃躱之患,密移本道,使之捕獲。
」雲。
遂拿緻興祿而鞫之,興祿乃服。
上命論賞惟一、球等。
兵曹請給加設六品實職帖文,從之。
○上下敎曰:「前兵曹參議尹墀,有可用之才,而在閑散之中,敍用。
」憲府以爲:「單擧別敍,緻駭物情,請還收成命。
」上不聽。
○以鄭百昌爲大司諫,呂爾徵爲副校理。
○毛都督票下毛有堅等七將,率甲卒三百餘騎,馳入義州城中,搜索閭家,仍言于府尹黃緝曰:「都督聞偵探假?之言,疑容隱?子,遣俺等勦捕,而到此見之,果無形迹,故已報此意于都督矣。
」因稱以待回報當還,遂留義州,侵掠近邑,民皆駭散。
○備局啓曰:「伏見慶尙監司金時讓狀啓,善山府使申光立所報吳海靖密告別紙,觀其措語,極其兇慘。
至有列書大將,約日擧事等語,不可諉諸匿名書而置之。
名錄諸人等,似當拿問,而旣無告者,宜令本道,先問吳海靖、金義信、金克萬、天祿等脫出兇書皮封之由,實有可疑之端,則一邊收捕盤問,一邊具由馳啓似當。
」答曰:「觀其別紙,則乃是自中回文,不可謂之匿名書。
然其措語,大不近似,必是有嫌之人,搆虛陷人之計也。
今若信之,則後弊無窮,置而勿問,以絶奸謀似當,更議以啓。
」備局回啓曰:「聖慮所及,誠極允當。
今此兇書,似出於搆虛陷人之事,而旣已密告於本道、本官,以至啓聞,今難掩置。
然而逮問名付之人,則恐不免騷擾,故隻請先問吳海靖等矣。
若置而勿問,則其陷人之奸謀,無從究得,而益長其後弊矣。
依前啓辭,令本道詳問吳海靖等得書曲折,據實馳啓,以憑處置似當。
以此意,急速行會於監司。
」從之。
○戶曹啓曰:「曾因備局啓辭,有三名日方物,則大妃殿外各殿,限明年全減,朔膳則大妃殿及先王後宮別膳外,限豐年權罷之敎。
其遇災恤民之意至矣,但旣減之後,若不善處,則民未蒙惠,未免屯膏之患。
今宜行會各道,某邑朔膳及方物,應捧幾許、今減幾許,一一成冊上送,以憑査考。
且各道各邑中,自本官設立大同,收捧一年貢物之價,而朔膳、方物,亦在其中。
今若隻減進上,而不減大同米、布,則終必歸於消耗。
着令諸道監司及開城留守,査覈一結已捧米、布之數,量其朔膳、方物應減之價,還給民間,或移施於他役,而還給之數、移施之役,亦令開錄上送,一面曉諭民間,俾知聖上德意宜當。
」答曰:「依啓。
若移施於他役,則不無中間消耗之弊,使之除出還給。
且癸亥以後所減米、布之數,亦令成冊上送,以憑査考。
」 10月3日 ○庚寅,戶曹啓曰:「伏承『勿進貂裘,以其價,下送兩西』之敎,錯認謂串衣貂皮,而折送其價,昨於筵中,始知爲尙方所進。
當竝以價木,輸緻西邊,但二十四同木綿及紙衣、襦衣、破衣下送者多,猶可給尤甚寒凍者,尙方貂價,則宜付諸餉臣,使之貿穀,或賑飢、或給餉。
」答曰:「串衣,乃進排於中殿者。
頃日所減,乃自上所服也。
此非錯認之事,而如是煩稟,殊可怪矣。
」 ○命賜集慶殿修改時,禮曹參議鄭百昌熟馬一匹,本道監司李顯英、江陵府使李命俊各半熟馬一匹,佐郞李岵陞敍,畫員李澄、李信欽東班六品實職除授,禙貼匠金吉禁軍除授,金德男免賤。
10月4日 ○辛卯,晝講《書傳》。
講訖,李貴進曰:「各衙門貿易之弊,皆爲民害。
如油芚一部之價,多至五十餘石。
祭享、禦供,雖皆減省,亦不能施行,捧納犧牲,多費人情。
其他各司,無不如此矣。
自上欲爲大軍籍,而臣請行號牌者,欲知戶口虛實,而號牌旣罷,遙執空簿,盡失實軍。
所謂餘丁,皆非土着,流徙無常,而勒令收布,今年則僅或收合,而明年則更無徵出之路矣。
且自朝廷,已抄餘丁,而又使本道充定闕戶。
至如新選,皆是精兵,而降定步兵;武學皆兩班子孫,而降定賤役;忠壯衛之納粟,隻欲免役,而旣已收布,又使立番,無奉足,而爲賤役,反苦於步兵。
別勝軍,皆戰亡子孫,其初設立,欲以優待,而又定軍役,使之入番,此皆民怨之無窮者也。
且逃軍之罪,元不至死者,《大明律》也。
況臨津潰軍,則其將先走,不可以逃軍論之,而當此兇歲,驅入西塞,號哭徹天。
若降律論罪,則庶可定矣。
」 ○雷電 10月5日 ○壬辰,太白見。
○憲府啓曰:「新功臣會盟時,舊功臣之加資,元非法典所載,特出於一時恩數。
因循謬例,固已未妥,頃者加資之類,濫雜極矣。
親功臣堂上官,未經實職,而陞資、封君,旣違舊規;堂下資窮,未經準職,陞堂上者,亦無前例。
至於極品重加,與大臣抗禮,而全昌君柳廷亮,但資承襲之例,馴緻此位,尤極猥濫。
平城君申景禛、洛興君金自點,或以捕賊,或以鞫獄,纔受賞加,復以參會盟祭陞資。
以一番討賊之故,再蒙恩典,物議譁然。
且中廟朝靖國功臣策勳之時,物力全盛,而猶慮其劃功臣之數多,經費之難繼,量定封君之品祿遞兒,輪回頒給,而其餘則悉付軍職。
卽今餓莩盈路,軍需蕩竭,而從一品以下封君者,多至八十餘員,不可不變通,以紓目前之急。
請依中廟朝故事,以濟國用。
」答曰:「舊功臣及嫡長陞資、封君等事,皆據流來古規,今不可更改。
申景禛等,以纔受賞加,今不陞資,則與無功之人無異也。
論功行賞,豈宜如是無別?品祿遞兒輪回事,則已諭以未妥之意,更勿煩瀆。
」其後再啓,答曰:「堂上官未經實職而封君及堂下官未準職而陞資,舊功臣嫡長,父在而陞資者,更令勳府,考舊例施行。
」諫院亦以此論啓曰:「臣等考忠勳府《謄錄》,會盟宴、仲朔宴時,親功臣及嫡長,或賜官爵;或賜綃羅、白金、虎皮、鹿皮、馬匹、表裏;或加資雲,則會盟後功臣及嫡長之加資,非但不載於法典,亦非祖宗朝定例,特出於一時之恩典。
昇平無事,物力殷富,而策勳之多,不如今日,則一番特加,未爲不可,而國家多事,勳封比屋,帶得君號者,幾以百數。
今不變通,則官方之淆亂,國計之殫屈,未必不由於此。
請舊功臣及嫡長之加資者,竝命改正,依祖宗朝舊例,別施恩賜。
湖南兵營,取魚爲利,而不準厥數,則濫觴之弊,至於徵布。
差人所至,海民驚散,怨聲盈路。
請全羅兵使具仁垕從重推考,令本道監司嚴加禁斷。
」答曰:「依啓。
加資改正事,則令勳府,考舊例處置。
」勳府回啓曰:「院啓所論,歷代或賜爵、或加資、或賜物,代各不同,文籍散失,未知其時一定之規,而宣祖朝庚寅年兩功臣會盟時,舊功臣無一人生存者,隻有嫡長準職之人陞品雲。
甲辰年三功臣會盟時,令本府有司堂上鰲城府院君臣李恒福、海平府院君臣尹根壽等,參酌歷代舊規,入啓之後,舊功臣及嫡長,皆賞加而無賞賜,故乃於己醜年靖社、振武兩功臣會盟後,亦遵宣祖朝事例而行之。
且府啓所論,堂上官未經實職,陞品、封君;堂下官資窮未準職,而陞堂上者,則以常規論之,容有可議,而親功臣會盟宴、仲朔宴時,例有恩賞之命,載在謄錄,雖不可爲一定之規,至於親功臣嫡長,則似當有別矣。
且舊功臣嫡長,父在而陞資者,則舊例未得考出,而但樸瀰,乙醜年以親功臣東亮之嫡長,偶陞一資,此則似不可援以爲例。
且散帙謄錄傳書中功臣宴、仲朔宴時,開國功臣李敏道嫡長李公茂、金仁賛嫡長金以鏗、佐翼功臣李季甸嫡長李秩等封君,敵愾功臣吳子慶長孫吳澯陞嘉善,此人等之己行實職與否,臣等未能知之,而甲辰年陞品之擧,無乃或引此等舊例而行之耶?其餘年滿七十,實行四品以上者,陞堂上雲,嫡長如此,則親功臣可知矣。
且府啓所論,扈聖功臣洪澤,則取考其官敎,年月傍題乃曰:『會盟入參別加』雲,洪澤亦資窮未準職,而陞堂上,故援此爲例矣。
其時洪澤之子,上言與否,臣等之所未聞也。
大槪歷代論賞之典,隻考於散帙文書中,太宗朝有定社、佐命,世祖朝有靖難、佐翼、敵愾,睿宗朝有翊戴,成宗朝有佐理,中宗朝有靖國,宣祖朝有光國、平難、扈聖、宣武、淸難等功臣。
此時皆有會盟、仲朔之宴,而會盟則祭天歃血,擧措莫大,其與仲朔,似不可槪論,論賞之典,亦當有輕重之別,而歷代己行文籍,皆散失於兵火之時,本府隻有收拾文書,或以聞見書塡。
莫重論賞等第,不可以此一一爲證,請考歷代實錄,以爲應行之規。
」上命遣鄭經世等,考出定社以下功臣論賞等事以來。
10月6日 ○癸巳,太白見。
○兵曹判書李貴啓曰:「國家設驛之初,必擇良田,以資立馬,多定奴婢、驛吏、日守、以備使喚。
雖在平時,驛役倍於他役,驛卒相繼逃散,必察訪得人然後,乃可收拾。
如良才、迎曙、銀溪、高山、金郊、大同、魚川,則直以臺諫、侍從,各別擇遣爲當。
且將《大典續錄》謄書以啓,請以此下諭八道,使之申明擧行。
」答曰:「依啓。
其中有各驛給復結數、率丁定給之數,宜考癸亥年裁省廳公事及軍籍時備局公事,施行。
」 ○成俊耉、金起宗馳啓曰:「臣等到島中,毛將終日所言,無非從前緻憾於我國者,而物貨還給之意,則難以口舌相爭。
臣等往見陳中軍以下諸將曰:『今此物貨,乃官貨,非私貨。
兩西軍民接濟之資,專靠於此,若失此物,是絶西民之命脈也。
且因此而我國商賈,不來島中,則老爺所得少,而所失多矣。
』諸將皆陳此意于都督,而幸蒙快諾矣。
」 10月7日 ○甲午,兵曹判書李貴上箚,復以逃軍降等論罪爲言,且陳借射保擧者,皆令全家徙邊,已涉過重,請依法典,充水軍,答曰:「逃軍事,今難撓改。
箚末所陳,不無所見,當令廟堂議處。
」 10月8日 ○乙未,以金南重爲弘文館校理。
10月9日 ○丙申,晝講《書傳》。
上曰:「潮汐水之說,可得聞乎?」鄭經世對曰:「先儒所論,未能的知。
或雲地之喘息,而東海則無潮汐,其理難究。
天下惟浙江潮水甚盛,以海水常蓄而然,此亦不可知也。
今日入侍假注書李尙馨,頗有所受,各陳所見似當。
」上謂尙馨曰:「爾有所見,可盡言之。
」對曰:「潮汐水之說,嘗聞諸師:『先天圖,東北,陽也,西南,陰也。
陰有盈縮,陽無盈縮,故西南有潮汐,而東北無潮汐。
如月有消長,而日無消長也。
』」上曰:「此以陰陽分,而言之耶?」經世曰:「不無所見而然,未知其必然也。
」講訖,經世曰:「近日臺諫論列勳臣之濫雜,最是切實之言,而或聽、或不聽。
許??之私自行會,討捕逆賊,亦極乖悖,不可推考而止。
」上曰:「功過相準,從輕推考無妨矣。
」經世曰:「法必行於勳舊然後,小民庶或可懲。
頃日李貴之所陳,亦宜聽納。
如此兇年,變通似便。
」答曰:「已令議處矣。
」 ○慶平君玏,來啓以爲:「重被金槃之侵辱,敢來待罪。
」執義金槃以此引避曰:「頃日,本府因南陽府使李明漢牒報以爲:『慶平君縱奴竊牛,及其捕囚,脫獄而走,移怒府吏,棍打無數』雲。
以其文報,通示同僚,囚其宮奴。
卽聞慶平君,親往府吏家,獲其吏及妻子,以馬鞭,手自緊打,拘置宮內,此實近古所未有之事。
今見其啓辭,擧臣姓名,若以臣爲聽人陰囑者然。
緣臣庸懦,緻令法府風采,墜落至此,請命遞斥。
」答曰:「勿辭。
」其後,因慕華館觀武才擧動,玏訴於上曰:「金槃、洪瑞鳳、李明漢,誣臣太甚,囚治奴僕,非止一再,請垂矜憐。
」上亦優容之。
兩司竝請罷職,累啓而後,從之。
○兵曹判書李貴啓曰:「祖宗朝,正軍京上番者及定虜衛、別侍衛、甲士、內三廳禁軍幾萬餘人,排月習陣,皆知坐作進退之節,而壬辰之見敗,非我國陣法不善,二百年恬嬉之緻也。
訓鍊都監新抄募軍,隻敎《紀效新書》,祖宗朝敎鍊之法,廢而不擧。
故兵曹反爲點軍、收布之閑局,不知操鍊軍卒之爲何事。
大槪平時正軍,則調發而赴戰,公私賤則稱以雜色軍,使之防禦本道。
故相柳成龍始加團束,以公私賤、正軍、保人、竝稱束伍軍,與都監軍,一體操鍊矣。
都監則每一人給保三人,月給料米,而外方則束伍,皆以有身役之人,勒定隊伍,使之操鍊,別遣營將,其弊無窮。
自今以後,公私賤諸色軍,不上番者,則依束伍之法,勿令遷動,騎兵戶首與定虜、忠順、忠贊、忠壯、族親衛等,應上番者及騎兵保人,則別作隊伍,依祖宗朝所定,旅帥、隊正之法,一如束伍操鍊,脫有事變,兵使督送于本曹,而束伍則兵使臨時調用似當。
且諸將、禁軍、訓鍊院堂下官、各衙門扈衛軍官,則請申明祖宗朝五方陣法及能磨兒之法,考其勤慢,明行賞罰。
」上令廟堂議處。
「 ○上命減闕內進供炭、燒木。
工曹啓減其人價布五百八十四匹。
○義州府尹黃緝馳啓曰:「卽日有甲軍三十餘騎,來鴨江邊,呼舟甚急。
卽令小通事往問,則胡將龍骨大言:『俺等率兵五百人,來到九連城,而日氣甚寒,軍兵飢困。
請得牛四頭、米五六包、酒壺等物。
』臣先送牛一頭、米三包及酒壺,仍到江邊,慰其行李,問其來由則言:『前日使臣出去時,中路遇賊。
二王子聞此消息,使之探問死生,故出來。
』雲雲。
適有唐小船,自上流到中江,相値於淺灘,被虜兵鉤緻沈沒。
此後漢人作挐,尤極可慮。
請令廟堂,從長指揮。
」事下備局。
10月10日 ○丁酉,上幸慕華館,觀武才試。
侍衛諸將、禁軍、訓鍊都監別武士、射砲手,先試片箭,次試鞭棍、騎芻等技。
片箭居首,折衝趙彥忠加資,其次半熟馬一匹,其次各上弦弓一張。
哨官居首金繼邦六品遷轉,其次熟馬一匹。
內禁衛居首曺業龍直赴會試,其次各兒馬一匹,其次各上弦弓一張。
三甲射內禁衛金義立陞敍,除授實職,兼司僕鄭琳直赴會試。
馬上鞭棍,閑良韓得吉禁軍除授,其次各兒馬一匹,其次各木二匹。
筤筅手羽林衛樸堅守等,各木二匹。
雙劍手守門將李道男等各兒馬一匹,其次各木二匹,賜給有差。
10月11日 ○戊戌,諫院啓曰:「昨日大駕還宮時,兵曹參判南以恭,下馬於紅門內。
請命罷職。
承文著作任有後,在闔門謀逆之中,及事機不可掩覆之後,雖有迫其弟上變之擧,而蹤迹兇秘,得免刑章幸矣。
槐院淸班,豈容序陞?請命削去仕版。
行副護軍鄭雲湖,曾爲江陵府使時,貪濁無厭,公私赤立,且縱其淫悖之孽子,爲人所不忍爲之事,以緻客館、武庫,次第焚燒。
若以事在旣往而置之,則將無以勸懲,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依啓。
任有後,無身犯之罪,復置槐院,未有不可矣。
南以恭推考。
」 ○錄勳都監啓曰:「會盟宴時,因公私故,未參者甚多。
身旣不參,則名亦不載於會盟錄,非但爲盛事之欠缺,至於後世,將何考焉?請將諸人姓名,載於會盟錄之末,使後之觀者,究知厥由似當。
」上從之。
○戶曹判書沈悅,上疏辭職,上不許 10月12日 ○己亥,太白見。
○都體察使金瑬、摠戎使李曙、贊畫使李景稷等,巡審諸山城,因圖形以進曰:「坡州山城,則四面峭峻,而井泉不足,南北崗俱有湧泉。
若退築各二百餘步,則泉雖在外,矢石所及,賊不敢近,可以汲取。
德津山城,則山勢高峻,不及於坡城,南臨大江,而西面頗低,且外城已盡頹夷。
天磨之陽則胎安洞,陰則大興洞,可容累萬兵。
但前後大路,相距皆二十許裡,賊若捨之,而由直路,則在我無出兵遮截之勢。
靑石洞則左右連峯,道路狹隘,我若先據山頂,則賊非但不敢犯,亦不敢由此路進,第山上無容衆之處。
狻猊則道路夷廣,且無阻隘,賊兵似當取路於此,而我無住兵之所。
其中所謂甑峯稍廣,僅可容數千兵馬,井泉雖存,而亦不過坡城之水,不可留屯大軍,而新創山城,亦難容易經營。
交河之烏頭城,孤峯單立,南有大江,形勢絶險,而亦無容衆之所,此則決非設險、置兵之地矣。
高陽之幸州山城,三面高峻,西南有一條路,而亦甚艱險,有一井泉,水脈雖小,而臨壓大江,可以汲取。
若築城而爲之備,則一以爲江都之聲援,一以爲京城之控扼,但四面周廻三百餘步,不可置大兵。
權慄癸巳之戰,隻用三百餘兵雲。
此說若然,則可見形勢之難犯矣。
臣復命之後伏聞,因右相李廷龜榻前啓辭,有待臣入來議處之敎。
其所以給十鬥米,募得飢民,修築城子者,役民之中,兼寓活民之意,實是良策,而但本城雖有基址,皆夷漫無一餘存,名是修築,而功實新創。
非役傍近三四邑之民,則訖功於三朔之內,臣未之信也。
況飢民賑恤,十日所給者,不過米七升,而猶患難繼,何能給百人十鬥三朔之料乎?臣之愚意,則姑待年豐,方可更議也。
目今儲蓄匱竭,器械齟齬,雖有地利,計無奈何。
至如坡州山城,乃是已完之器,專委本州牧使,使之修築,兵糧器械,則自備局料理,補助爲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原從之錄,亞於正勳,必須有可紀之勞然後,方可參錄。
今此昭武、寧社兩功臣,原從見錄者,其數極多。
至於扈衛廳軍官及內三廳等,書送於都監者,亦至千餘人,濫觴極矣。
各司典僕之凋殘,未必不由於此,豈不大可寒心哉?請都監及諸各司、扈衛廳軍官、內三廳應錄人等,更令都監、本司、本廳,另加精査,俾無濫冒之弊。
」上從之。
○太白見。
○禁府啓曰:「臣等以姜俊傑照律事,取《考大明律》,則謀反大逆條,有知情隱藏者斬之之文,而無不知情許接者之律。
且先斷俊傑知情與否然後,可以議律,而亦無明白可據之迹,但渠之供辭,不可準信。
以義尙之招見之,則俊傑之容接曇華,實因義尙之指示也。
以此言之,似非知情容隱之比,而事係逆獄,不敢容易擬律。
」答曰:「曇華以化主,出入閭裡,爲日已久雲。
以此觀之,則似無不知之理,然本府所見如此,分揀。
」 10月14日 ○辛醜,憲府啓曰:「坡平君尹鞏,曾在昏朝,附會兇黨,首投兇疏,爲大論之倡。
纔施削黜之典,而頃以功臣嫡長,會盟參祭,遽蒙恩宥,至受例加,偃息都下,物情莫不痛惡。
請命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答曰:「尹鞏旣已蒙宥,宜勿更論。
」 ○毛都督接伴使趙希逸馳啓曰:「都督票下軍兵,生擒眞?七人,斬級一人,胡馬五匹獻功,受賞雲。
臣使譯官探問,則毛兵殺掠湯站所住撥胡而來雲。
」 ○金起宗、成俊耉馳啓曰:「毛有益自麟山到島翌日,都督發給臣等販貿物貨,而前日進香使員役行橐,一半不給者,今竝出給。
與當初牢拒之意觀之,則若出二人手段,蓋由於禁斷商賈之緻雲。
」事下備局。
10月15日 ○壬寅,晝講《書傳》。
李貴曰:「方今急務,在於去朋黨。
臣之無黨,人皆知之。
自上須用無黨之大臣,以爲進退人物之地,而是非分明,則善惡自別矣。
」上曰:「尹煌雖可謂忠直,而遊山則事甚可駭。
前言雖善,後未必盡善,而兩司力救之。
人心如此,國事無可爲也。
」貴曰:「臣則不知煌之忠直也。
頃以斥和之議見之,此乃愚人,有何忠直之事乎?遊山之事,亦極非矣,而臺諫之言如此,誠可怪也。
」上曰:「凡人之是非,是則是之,非則非之。
此非遊山之時,而臺諫之言曰:『入於山寺,問其守令之賢否』,甚不似也。
」貴曰:「煌之請斬勳臣,直則直矣,近來豈無一事之可言,而無一言及之?前在江都時,煌以降虜二字,抵書于其鄕族,一旬之間,傳播嶺南,是彰君父之惡也。
」李景奭曰:「人君用人之道,聽其言而觀其行。
其言實出於爲國,則救之者,豈皆尹煌、趙絅之黨乎?」貴曰:「世宗爲大君時,作《陣書》序文,使將官及諸武夫熟講。
臣爲柳成龍從事官時,亦試用此法矣。
」金光炫曰:「暗行之出入村落、山寺,例也而聖敎以遊山爲罪,不亦冤乎?」李景曾曰:「斥和之事,不知時勢而然也。
書劄之傳於鄕族,似出無據。
煌若聞之,豈不冤乎?」貴曰:「慶尙監司尹毅立,以逆賊三寸,而身爲監司,古所未有也。
承旨,出納王言之職也。
豈可以參庭請者,爲之乎?向者都承旨,是也。
」 ○引見回答使鄭文翼、樸蘭英。
上曰:「賊情如何?」文翼曰:「彼中情狀,不可詳知,然見其辭色,多有好意。
每以我國負約爲言,若用初盟,則數年之間,似無動兵之勢矣。
」蘭英曰:「汗雲:『爾國與天朝,修好二百餘年,不必斥絶於一朝也。
』今番委送宰臣,故謂我國有誠信,不復惹起事端雲矣。
」上曰:「劉海果死耶?」蘭英曰:「臥海於積薪上而燒之,海取紙筆,書其意而死雲矣。
」上曰:「聞賊大擧向居庸關雲。
居庸距瀋陽幾許,而蒙古之種,又幾何?」文翼曰:「居庸不遠雲,而蒙古則其類甚繁矣。
」蘭英曰:「老汗生時,待蒙古如一家。
軍號七十萬,而其實四十萬雲矣。
」上曰:「虜以李灤之死爲何如?」文翼曰:「龍胡等聞灤之死,相顧而笑,似有快之之意。
」上曰:「曲虎何如人耶?」蘭英曰:「汗之愛將,而多領漢人矣。
」文翼因言義州府尹黃緝不能鎭定之失,上曰:「言于備局,使之治罪。
」 ○諫院啓曰:「李埈當遇災求言之日,身居近密,疏陳己見,未爲不可,而至於爲廢庶人立後,實非今日所宜論者。
旣導之使言,雖不可罪之,朝廷公是非,固不合昧昧,而該曹旋擬銀臺之望。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
」上從之。
○太白見。
10月16日 ○癸卯,憲府啓曰:「八道堤堰之設,所以瀦水而灌民田也。
近來紀綱漸弛,廉恥日喪,多占堤堰爲水田,其不有國法,射利縱恣之罪,可勝言哉?請令各道監司,逐案査出,一一禁斷。
監司、守令等,或牽於私情,或劫於威勢,不盡査出者,竝摘發重究。
」答曰:「依啓。
」 ○以尹墀爲同副承旨,崔惠吉爲修撰,特命鄭文翼爲忠淸道觀察使。
是日,上下敎曰:「回答使鄭文翼等,奉使異域,不辱君命,刷送五人,亦令回還,予甚嘉之。
令該曹論賞。
」俄而有是命。
○時,北兵使禹緻績卒。
上令大臣議薦其代。
備局啓曰:「差出監、兵使,本該曹之事。
近年自備局議薦,非古規也。
」上不聽。
至是,上又令承旨問于備局,回啓曰:「左議政金瑬,方在査覈中,〈貿販事也。
〉不敢擬薦,右議政李廷龜,不得與體臣同議,不敢獨薦。
」上怒,遂命拿問其郞廳。
左議政金瑬上疏曰: 再昨,筵臣〈李貴。
〉又以貿販事,顯有指的。
臣之妄料以爲,凡官之在査覈中者,未及結末,不敢行公,踧踖屛伏,以竢處分。
昨日備局郞廳,以北兵使薦望,三到臣家,終不敢有所可否,不覺其慢蔑君命。
臣雖萬殞,無以贖臣之罪。
答曰:「省疏具悉。
卿其安心行公。
」右議政李廷龜上箚曰: 臣於昨日,病伏私室。
備局郞廳來言:「北兵使當於今政擬薦,而左相以方在査覈中,不敢可否」雲。
西北差除,雖守令,必自體府擬差。
況此北閫重任,臣以次官,越職薦望,有違近規。
令郞廳再三往復,以緻昏暮,伏承嚴敎,措身無地。
一閫帥擬望,初非難事,有何推調之意,而緣臣駑純,徒知局於事體,不覺自陷於慢蔑之誅。
郞廳之罪,皆臣之罪也。
答曰:「省箚具悉。
卿之不敢薦望,勢所當然。
卿其安心行公。
」 ○太白見。
10月17日 ○甲辰,晝講《書傳》。
講訖,特進官李曙啓曰:「畿內束伍一千八百,是臣所領,而皆將塡壑,爲其將者,不可立視其死。
若得賑救,渠亦知其遇士卒之恩,故臣欲出南漢山城之穀,以救之矣。
」上曰:「此計善矣。
自賑恤廳,亦有移賑之事矣。
皆是赤子,而束伍則偏受其苦,又遭饑歲,尤當先救之也。
」曙曰:「聞譯官張禮忠之言,毛文龍言:『胡賊欲以渠爲劉豫。
』事甚不測。
」上曰:「文龍與禽獸無異。
至如皇帝之尊,亦無所畏,不可以禮責之也。
監司金起宗權辭折之,其功甚多矣。
」曙曰:「劉海亦不死,來投毛營雲矣。
」上曰:「然。
觀毛之意,已著跋扈矣。
」曙曰:「曾見劉海,反覆多詐。
渠若歸正天朝,則不必從毛。
海之出來,甚可慮也。
」上笑曰:「劉海非難敵之人,何患之有!」樸東善啓曰:「昨日下大臣之敎,無已太過乎?」〈慢蔑之敎也。
〉上曰:「卿言然矣。
但國事爲重,雖庶官,尙不可如是避嫌,況大臣之道乎?予非不欲敬大臣也,而有國然後,乃可以敬大臣,故蓋爲國事之重,而發此敎也。
予意則爲體府者,如有貿販之弊,則必樂聞其言,而以治管下之作弊者,可也。
乃自引避,猶恐不及,殊甚不可矣。
」 ○憲府啓曰:「京衙門大小公事,必須關由方伯然後,知會各官,使之擧行,乃是法例,而頃者捕盜廳因人誣訴,直通關于麟蹄縣,或稱軍官,或稱使令,橫行峽中,逮捕良民,使奸濫之輩,得售其報怨之心。
請大將李瑱先罷後推,其假稱軍官,刼掠民間者,令該曹摘發,依法科罪。
」答曰:「李瑱推考。
且作弊之人,已令依律定罪矣。
」 ○毛文龍麾下劉千揔稱號者,率兵二百,來泊豐川,放掠閭閻,侵辱婦女。
○兵曹判書李貴上箚辭職,上不許。
仍下敎曰:「今者李貴,歷陳旣往之失,以爲瀆擾之資,未曉其意也。
事甚煩濫,所當推考,今姑置之,政院知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