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關燈
○辛亥,右議政吳允謙上箚曰: 伏見持平申達道避嫌之辭,有曰:「廟堂不知和協朝廷,隻要和好胡虜;不能攻擊胡虜,惟務排擊臺諫。

    」所謂「不能攻擊胡虜,隻要和好胡虜」,則是臣之罪,雖萬被誅責,固無所辭。

    至於排擊臺諫,則本非臣心。

    前日政府之啓,隻爲開李貴出仕之路,以救解情外之言耳,何嘗有意於排擊臺諫也?臣雖無恥,決不可偃然朝堂,以重誤國事,伏願斥免臣職。

     答曰:「無倫之說,如是相較,則反損大臣體面。

    卿勿控辭,痛懲此習,使年少新進之輩,得知廟堂之尊重。

    」 ○金起宗馳啓曰:「義州之賊,移陣龍川。

    都督之兵,遇賊二十餘騎,或舍幹戈;或赴水中,悉引兵船,還向椵島,義州之事,更無可望雲。

    」 6月17日 ○壬子,鄭忠信馳啓曰:「前日翻書持去四人,到車輦地,爲毛兵所殺,一人脫身而來,未能傳書於義州留胡處。

    兩差大怒曰:『我國則王弟歸時,竭力護來。

    本國人民,與毛兵雜處,獨不能傳我翻書乎?』今欲由間路以送,而若終不達,則將募人入送于義州胡將處,使之送兵護去計料雲。

    」 ○上下敎曰:「近日炎熱甚酷。

    言念獄囚,心實惻然。

    其令該曹,趁速決放,俾無病死之患。

    」 6月18日 ○癸醜,全羅道水災甚酷,海邑尤被其害。

     ○開城留守馳啓曰:「姜、樸所屬漢人,旣已來到本府。

    其中二女自言:『遼東指揮使佟奇功之女,被擄於胡人,兄嫁弘立;弟嫁蘭英而出來。

    若不得住居於此,則國汗出送之意,終歸虛地,何惜一死?』雲。

    又以不可留此之意,再三言之,則乃曰:『無已則雖送毛鎭,亦惟命』雲。

    」 ○右議政吳允謙再箚辭職,上不許,下敎曰:「副司直申達道,以悖妄之言,侮辱相臣,使大臣不安厥位,此誠前古所無之事也。

    先罷後推。

    」政院啓曰:「臣等伏承聖敎,以副司直申達道,侮辱相臣,使大臣不安其位,先罷後推。

    』臣等不勝瞿然。

    申達道避嫌之語,傍侵廟堂,愚妄之失,果所難免,而但身爲臺諫,以言爲責,則其言雖或不中,惟當寬假而置之。

    豈宜特命罷推,以傷聖上優容之盛德哉?臣等知殿下此擧,實出於尊朝廷體面,以安大臣之心,而輾轉至此,抑恐大臣尤有所不安也。

    請寢罷推之命。

    」答曰:「避嫌啓辭,非諫諍之書;侮辱大臣,非寬假之罪。

    爾等如是陳啓,可謂不識輕重者也。

    」 ○以金地粹爲掌令,金南重爲持平。

     6月19日 ○甲寅,憲府啓曰:「伏見申達道避嫌之辭,多有過當之語,而原其情,則不過書生憂國之餘,不暇擇言而已,豈有侮辱相臣之意哉?旣遞其職,至有罷推之命,甚非優容臺閣之道也。

    言路所關,恐傷聖德,請還收申達道罷推之命。

    」答曰:「申達道侮弄大臣,厥罪非細。

    爾等如是救護,殊甚不當。

    此習不懲,國不爲國,更勿瀆擾。

    」 ○上引見大臣、備局有司堂上。

    上曰:「秋防事,旣已講定耶?」申欽曰:「金瑬所募,皆烏合之軍,勢將添入南軍雲。

    臣則以爲,黃海道罰防之軍,可至七千,諸道武學及出身,亦可調遣。

    」瑬曰:「金起宗以爲:『欲守安州,當用萬兵,本道則無以成形』雲。

    南軍調發,不得不已。

    」上曰:「南方軍馬,勤王纔罷,今又督發,怨豈在明?兵判意則何如?」李廷龜曰:「南軍調發之難,果如上敎。

    」上曰:「南方潰卒,合出身則可至三千。

    可令立防。

    昌城潰卒,亦宜一體入防。

    」申欽曰:「逃軍許贖,殊極不可。

    逃軍之罪,甚於潰軍。

    」上曰:「賊之再犯,未能知其必然,而南民騷屑,憂在目前,以此難之。

    」上又曰:「姜、樸所率漢人,已到開城。

    或雲當押送毛鎭,或雲當送于南,何以處之?」欽曰:「臣則以押送爲當,而自上以爲未妥,故請送于南州,以觀事勢矣。

    」吳允謙、張維、崔鳴吉等,各陳所見,或以爲當先言於毛將,或以爲若送毛鎭,彼將大怒。

    上曰:「留其姜、樸二女及所親信者,其餘則押送毛鎭似當。

    」維曰:「姜、樸二女,何可留之?兩西人爲士大夫家畜者,亦皆刷送本道,況漢人乎?」申欽、允謙皆曰:「申達道徒懷慷慨,不知朝廷體面,遣辭太過。

    然以此而遂罷,則臣等何敢行公乎?請還收罷推之命。

    」上曰:「大臣呈告,予以爲大臣失大臣體面。

    大臣尊然後,朝廷尊。

    予聞古者言及大臣,則一會而爲之。

    今則以避嫌,語侵大臣,事極駭異。

    以罪論之,不止於此,而當有緘辭,故姑施輕罰矣。

    且何不請罪臺諫,而自爲呈辭乎?」欽曰:「前日則新進筮仕,劾罷名官,改易法制,皆問於大臣而後行之,今此一款,廢之久矣。

    」上曰:「年少之輩,未知有大臣也。

    已往之事,不須言之,而李貴之論劾,豈不可駭?至於近臣,不可輕遞,況李貴何等功勳、爵位,而爲長官者,曲從年少之論,猶恐不及,豈有是理?」允謙曰:「臺諫以言爲責,而豈能言言中理乎?言雖過中,不可深治。

    」上曰:「言出於公則雖過中,不可深治。

    苟涉於私情,則安可以臺諫而不治乎?」 6月20日 ○乙卯,左議政申欽、右議政吳允謙啓曰:「昨日引對時,以申達道事,冒瀆聖聰,未蒙兪允,臣等私情,亦極未安。

    近來臺諫,連承摧折之敎,言者得罪,豈不有傷於國體乎?伏願聖明,還收申達道罷推之命。

    」答曰:「依啓。

    大臣如是失體,朝廷之不尊,無足怪也。

    推考之命,不必還收。

    」 ○諫院啓曰:「大臣、備局堂上引見時,三司之官,竝令入侍者,乃與聞軍國重事之意也。

    近日雖或引接,而三司則不與焉,此是政院,隻命招有司堂上,故因循謬例,不復取稟之緻。

    繼自今,大臣及備局有司堂上引見時,請三司依例入參。

    」上從之。

     ○小爲浦義兵將李立馳報于備局曰:「本月初一日,摠督太監及監軍都督,來問賊勢,卽給軍糧,且助兵勢。

    義州之賊,率眞?二千、蒙古萬餘,不意圍抱。

    都督以火手三千,一時俱放,內外相應,賊兵解去。

    都督移義兵家屬於大鷄島雲。

    」備局啓曰:「今者龍川校生張遴,持李立狀啓而來。

    令該曹量授李立職名,以官敎付送於張遴,則必聳動軍民。

    且遴衝冒賊陣而遠來,亦令該曹論賞,以慰外方義徒之心。

    」竝從之。

    備局又啓曰:「今觀毛將揭帖,其意欲將小爲浦義兵,占爲己有也。

    若此不已,龍骨兵馬,亦將有漸次兼竝之患。

    爲李立者,所當以死拒之曰:『受本國之命,守信地,如無國王命令,不敢擅移一步地,雖蒙老爺之重譴,斷無聽從之理。

    』請以此添入於文移中,亦宜付送回帖,通此意于毛將。

    」上從之。

     6月21日 ○丙辰,備局啓曰:「胡差已渡淸川雲。

    設令無事過去,中路必有撞遇漢人之處。

    若待毛將先問,則應對之際,不無窘辭。

    請以原昌出來,胡差護送之由,據實直通于毛將。

    」上從之。

     6月22日 ○丁巳,引見左右相、備局有司堂上、延平府院君、兩司長官。

    上曰:「姜、樸所屬漢人,速宜處置。

    賊若嗔怒,答以『毛將諉以天朝人,責令刷還,爲屬國者,何敢不從』雲,則猶愈於觸怒都督也。

    」申欽曰:「古者以一女子採桑,終至於兩國搆兵。

    況於三百漢人乎?宜修送一揭於毛將,直陳王弟胡差往來之由,略及漢人出來之事,以觀其答。

    」上曰:「然。

    」欽曰:「移送江都,擇其丁壯,使之農作於牧場則何如?」上曰:「江都乃防守之地,何可令異類入處?使之接着於南州寬閑地,守令有時顧護,無緻餓死。

    」李貴曰:「備局之請出品布,以助軍器者,臣則以爲不可。

    」欽曰:「移營、收布營將等事,果如貴言。

    臣之失多矣。

    」仍乞免,上曰:「此非大臣乞免之時,須勿控辭。

    」 6月23日 ○戊午,上命刑房承旨,擲奸典獄,放釋輕囚。

     6月24日 ○己未,上下敎曰:「近日淫雨如此,必損傷禾穀,予甚憂慮。

    其令該曹,勿拘常規,設行祈晴祭。

    」 ○元鐸馳啓曰:「都督親近人毛有伯,托言觀賊勢,出來于安州問曰:『爾國許接胡差,以姜、樸所屬漢人,接置于國中,何也?不殺降將,又重之以救護妻子,其心所在,不難知矣。

    』雲。

    」 ○備局啓曰:「龍骨城旣已潰散,而聞千、把摠等,多率潰卒,來向安州雲。

    首倡潰出之人,則不可不誅,而其餘將領之相率來歸者,容有可恕之端。

    令金起宗等,十分參酌處置。

    鄭鳳壽,不知今在何處,而所率軍兵,旣已潰散,則仍在其處,亦似無益。

    宜下諭金起宗,使之急遣軍官,招來于安州副元帥陣下,另議調用。

    」答曰:「依啓。

    潰卒若聞部署添防之令,則不無駭散之患,此一款,觀勢行會,姑令接置於安州。

    」 ○以李行遠爲校理,沈東龜爲藝文館奉敎,李省身爲修撰。

     6月25日 ○庚申,備局啓曰:「頃因李貴及體臣啓辭,有出身及軍士,或免防,或給保,以備戰馬、甲冑,令各道煮取焰硝,取用濟州金萬鎰馬之議。

    蓋禦敵之具,莫急於戰馬、甲冑,其措備之策,宜無所不用其極。

    至於甲士,則元有三保,但其三保,皆非富實者,則辦得戰馬、甲冑,誠極難矣。

    出身給保,元非舊例,而設或給保,此時閑丁,亦難多得。

    無已則以出身之老殘無用者,納馬、免防,雖非老殘,而俱備戰馬、甲冑者,除其例防,臨急調用,未爲不可。

    金萬鎰之馬,雖雲萬數,一時取用二千餘匹,則渠不無缺然之心。

    姑此取用壯馬千匹,超其資級,以慰其心,亦似便當。

    火藥則體臣已令各道自備,或煮或貿雲,該道亦必有所處矣。

    」答曰:「依啓。

    老殘出身,則應除防戍,而使之納馬免防,似乎不察矣。

    且自備戰馬、甲冑,而免防,則必有富者安逸,貧者偏苦之弊。

    雖然,目今事勢如此,舊出身中,如有自願措備者,依啓辭施行。

    金萬鎰馬則取用千匹,亦似太多矣。

    」 ○憲府啓曰:「金郊察訪李民寏,以失節之人,爲世所棄,不可復齒於衣冠之列。

    請命削去仕版。

    」諫院亦請汰去,答曰:「不無可恕之道,今除此職,未爲不可矣。

    」諫院啓曰:「掌令姜大遂,多有物議,引疾乞遞。

    雖蒙恩批,勢難在職,請命遞差。

    」答曰:「姜大遂苟有罪過,則明白論啓。

    」 ○以金槃爲吏曹正郞,尹墀爲副應敎。

     6月26日 ○辛酉,金起宗、鄭忠信馳啓曰:「龍骨潰卒,在道饑餒,臣等以米豆處處分賑,而適値大水,又未卽渡江。

    大定灘島中,龍川兵三百餘騎,結陣屯聚,而自知罪犯,因有踰嶺之計,臣等開諭前來,而聽其言,多有疑阻之意。

    其他民兵,亦皆以妻子無所食,勢將分散圖活雲,目前收拾,誠無善策,尤極悶慮。

    」又馳啓曰:「都司毛有伯,乘船來泊安州,使其千摠毛大己,來見臣等,觀其辭色,口欲言而不敢發。

    彼旣洞知,而我若諱之,則殊非誠信待天朝之意,臣等因言:『賊到平山,以宗室末裔,假稱王弟,入送虜中,伊賊差劉海、龍骨大兩胡,送書于王京,今已還去矣』,因說盡曲折,且待之以誠,則大己頗欣悅,仍密言於臣等曰:『開原人劉海,身雖在虜,心不忘天朝。

    今來貴國也,在道中送書於督府,約以送船相應,故如約而來。

    天不與便,猝遇狂風,終不及期,此亦天也』,嗟歎不已。

    且言:『奴賊前犯寧遠,袁老爺出陣城外,賊兵不敢進逼,退屯於十三山,與之相持。

    故毛都督自薪島,前往海州衛,以爲掣後之計。

    劉海家累,皆在海州衛城中,到彼,必有相應事』雲。

    」 6月27日 ○壬戌,對馬島主,奉書賀平胡亂。

     ○副護軍金尙憲上疏曰: 臣當國事艱危之日,奉使朝天,罪戾山積,祗切兢惕。

    不意恩數新加,聞命震越,跼蹐靡寧。

    竊伏念,天朝所以字恤我國,寵答褒嘉者,皆由我聖上一心事大,豈區區小臣宣力之緻哉?且臣與南以雄,同作一行,聯名呈辨,無不同事,尤非臣所獨任也。

    況亞卿之秩,國體攸關,二品以上,一資甚重,詎宜虛授無功之人乎?乞還收加資之命。

     上不許。

     6月28日 ○癸亥,禮曹啓曰:「前日啓運宮永葬之日,王子、駙馬及有服之親,皆往會葬,雖無服者,親屬則亦皆往參。

    今此興慶園遷葬,發引永葬時,亦依前例,使之往參乎?」答曰:「依啓。

    」 6月29日 ○甲子,金起宗、鄭忠信、申景瑗馳啓曰:「安州城陷之日,死節者,不但南以興等數人。

    散亡官吏,今稍還集,皆言:『博川郡守尹憓,以西門將,當賊兵登城,馳往中營,與南以興同死;安州出身鹹應壽以北門將,終始力戰,不離一步而死。

    』雲。

    」 秋七月 7月1日 ○朔乙醜,胡軍門接伴使李弘胄馳啓曰:「去夜,都督牌文來到島中。

    牌文中措語,明是虛張,而旣有所聞,謄書上送。

    其牌文曰:『逆奴突麗未退,反戈西犯,本鎭親統官兵,直抵海州、遼、瀋地方,一搗巢穴,大展奇功。

    捉活夷無數,斬首級萬餘,海外孤軍,一朝快捷。

    獨麗境,倂鳳凰城一帶,殘賊未除,相機勦殺,勢成破竹。

    一應將領毛有保等知悉,速將在麗殘賊,用心掩擊,務滅此類無隻騎,共成凱奏,方消宿恨』雲雲。

    」 ○平安監司金起宗、副元帥鄭忠信等馳啓曰:「義州留賊蒙古二哨,爲先撤歸,眞?三千餘騎,屯結城中,或十五爲群,或數十作隊,法風寺下長山近處,往來設伏,無非守護作農蒙古之計。

    自瀋陽出來者,皆言:『方圍寧遠城』雲。

    且聞龍骨城中潰散,防禦使鄭鳳壽,於六月十四日,入往大雞島。

    漢人三百餘,要取城中棄置軍糧,相率來到,眞?四十餘騎,適至山下,漢人望見賊至,一時放砲,則?兵卽退雲。

    」 ○生員李興浡等上疏曰: 天將徐孤臣,在我國境,被賊殺害。

    伊賊又西犯廣寧,殺天將,此奴卽天朝之賊也。

    賊使之來,殿下輒舍之以館,禮之以大賓,抑何歟?臣等以爲,若非斬使函送,則終未免背華之歸矣。

     答曰:「覽疏,深嘉爾等之誠。

    頃日之事,予亦悔焉。

    」 ○日當食不食。

     7月2日 ○丙寅,流星出天津星下,入西方,色赤,光照地。

     ○諫院啓曰:「姜大遂,變初受任嶺南,仍留其家,終不奔問,再被召命,濡滯經月,其時已有擧劾之議。

    至於今日,廟堂顯言,公議益激,而終始行公,無意辭避,最晩乞遞,亦不引咎,請命遞差。

    凡百執事,必擇人器之相稱。

    選擧取才,其意有在,而今此都目大政,不問人物、門地之如何,一從承傳,苟充冗雜。

    至於資級循序,昭載法典,不可撓改,而破格備擬,創開無前之規,官方之淆亂極矣。

    其不合而冒除者,無資而濫擬者,請竝令該曹,査覈澄汰。

    」答曰:「依啓。

    且新除蔭官中,無資者,則旣已破格除職,不必汰去。

    」 ○平安監司金起宗、副元帥鄭忠信等馳啓曰:「今因把摠李學禮等七人來見,問龍骨城潰散之由,則城中正軍給料,而不及於老弱,以緻衆怨,唐差李馬骨,斬殺樵採者,入送島中,衆皆驚心慘目。

    且見小爲浦老弱數百人,一時移入大楮島,屬於毛陣中,人民皆曰:『吾等亦將不免驅入島中之患』,遂決潰出之計雲雲。

    臣等聞潰卒阻水飢餓,分三路,送船載來,作粥賑救。

    卽今軍前見到者,男丁僅一千一百餘,而皆不似兵丁,其中可堪爲兵者,僅三分之一。

    鄭鳳壽死守孤城,終始拒賊,足以有辭於天下後世,而惜其不能臨機善處,以至軍潰,移入大楮島。

    此島乃是監軍駐兵之所,旣入之後,鳳壽進退,恐不得自由。

    臣等送人于鄭鳳壽處,諭以不可捨我、從毛之意矣。

    且聞軍兵潰出之後,都司李馬骨馳入本城,?兵不意追至,毛兵盡被殺戮,城中官舍,竝皆焚燒雲。

    」 ○備局啓曰:「前日以金萬鎰馬千匹取用,果似太多,爲敎。

    萬鎰之馬,多至萬匹,居國之地,食土之毛,環漢挐一山,殆將半焉,則牧畜之滿萬,無非國家之賜也。

    雖十用其九,未爲不可。

    況萬取千乎?取用千匹,似無不可,而聖敎如此,請令本州,姑選壯馬六七百匹上送。

    」答曰:「限四五百匹取用。

    」 ○備局啓曰:「漢人男婦合二百三十一人,分其族類,則三十三也。

    今當分送兩湖矣,姜、樸所畜女人,竝其所親者若幹人,分給姜、樸事,親承聖敎,何以處之?」答曰:「姜弘立等所畜之人處置事,旣已定奪,不必煩稟。

    」 ○上命給關王廟留置漢人等糧饌,又賜酒肉、衣資。

     ○上引見全羅監司尹履之、豐山萬戶李士立。

    上曰:「朝廷倚恃三南,以爲根本,而近來人心,大異於前,何以收拾乎?朝廷之蠲減各物,專爲省弊,而小民不得蒙惠,盡爲奸吏之偸竊。

    監司之任,在於黜陟之嚴明,而近觀方伯,或不能得其中,此豈朝廷委任之意乎?」又曰:「錬兵之事,自有營將及事目,而凡事,當觀人心之便否而爲之。

    且儲糧尤急。

    古人所謂食在兵先,此之謂也。

    魚鹽之利,不無所補,而或徒以貪多務得爲心,則所補雖多,民怨可畏也。

    」履之曰:「智慮所及,筋力所逮,敢不殫竭驅策,死生以之乎?」承旨樸炡曰:「蕩滌逋欠,是盛德事,而勢家、強族,偏蒙其惠;弱戶、窮民,不被其澤。

    使強族益驕,窮民益怨,澤不下究,職此之由也。

    」上曰:「此在監司之善處與不善處而已。

    」上又謂李士立曰:「邊將之任,何事爲重?」士立對曰:「邊將爲任,實在於城池之修築,軍卒之撫恤,器械之修補而已。

    」上曰:「勿以爲朝廷遠莫知之,盡心察任。

    」仍賜尹履之豹皮、臘藥,士立弓箭。

     ○備局啓曰:「伏見知中樞府事樸東善箚子,則以爲:『蠲減貢物,以慰民情;徵責未收,以充經費。

    』東善所論,無非喫緊機務,而蠲徭之說,尤爲第一件事,但欲寬民力,則先省國用。

    以方今行用貢案,較一年應入經費,則多有不足之數,正所謂二猶不足,如之何徹也?至於各年未收,雖有徵責之令,而積久逋欠,若一一督納,則反益其怨矣。

    況今闆蕩之餘,經用益闕,百爾思量,斷無可減之路。

    姑待國家數年無事,略有推移繼用之勢然後,另加議處。

    」上從之。

     7月3日 ○丁卯,金起宗馳啓曰:「毛將持兵在島中,不敢窺賊左足,而隻以日獻僞捷,厚罔天朝。

    節制龍骨、劒山等處,至以天朝爵命,除拜我國之人,其意有在。

    義州哨官崔孝立軍兵,又屬其中軍,事極可駭」雲。

     ○以鄭弘溟爲執義,金聲發爲掌令,宋時吉爲正言。

     7月4日 ○戊辰,上下敎曰:「慈殿所屬壽進宮米豆,移用於軍糧,事定後,尙不還償乎?問啓。

    」戶曹回啓曰:「壽進宮米四十四石八鬥、黃豆十六石移用,而還都後,未及還償矣。

    」答曰:「從速還償。

    」 ○政院啓曰:「新經大亂,善後方急。

    九重宵旰之憂,無非錢穀、甲兵之務。

    講筵久廢,一年強半。

    臣等固知聖自天縱,學造高明,而第明理存心,厚培本源然後,酬應萬變,各得其正矣。

    當此啓聖興邦之日,尤宜日與儒臣、碩輔,討論經史,躬行力究,使義理著明,存養純熟,施措號令,動合人情。

    大本旣立,何事不成?治兵、儲糧,有司存焉。

    況今秋氣乍動,新涼欲生,開筵講學,當惜一日。

    伏願殿下,亟開經幄,以答中外之顒望。

    」答曰:「當依啓辭焉。

    」 7月5日 ○己巳,諫院啓曰:「自上因武士之暴露,有扈從行賞之敎。

    緣及蔭官,至躋金玉之班,參下而亦超六品,無功濫賞,莫此爲甚,請命改正。

    」答曰:「賞加事,旣已議定,勿煩。

    」 ○元鐸馳啓曰:「頃日金起宗抵臣書,言及龍骨移兵之事,臣答以:『國家綱常之不絶者,以其有此城也;賊之一分顧忌者,在此;毛之不全然疑我者,在此;我之執而有辭於天下後世者,在此。

    鄭鳳壽之守此城,非有健兒、精卒,人皆知其必死然後,同心死守,故老嫗、弱女,無不登城殺賊,此已見之效也。

    若使移入內地,不過爲疲殘之氓、失水之魚,不亦痛惜之甚乎?』雲雲矣。

    本城自聞移兵之議,群情便動,主將禁之而不得,終至於棄城與將,臣實痛之」雲。

     ○奏聞使權怗馳啓曰:「毛有伯還自安州,見臣言:『胡差還到安州之日,適與相値,其接待、延候、供帳之盛,蔔駄、騶從、護行之繁,不可勝言,胡人等必上京,受降而來矣。

    不然則豈至於如許之侈乎?』不美之說,有不忍聞」雲。

     ○金起宗馳啓曰:「道內餘存之軍,不過五六千,竝計新出身、各樣潰軍,亦不滿萬,猶不足於安州一城之守,以何兵,分守鷹巖、慈母二城乎?旣以諸色軍兵,調入安州,以民丁入作之輩,責守慈母等處。

    地雖險絶,力弱勢分,無一可恃,莫若專力於安州,以爲保障之地。

    鷹巖城則三縣人民,雖有入保之願,旣無可守之兵,築之無益,慈母城則從前着力已久,棄之可惜,而不可徒恃天險,不用人力。

    聞體臣近當下來,欲受其指揮,而處之雲。

    」 ○奏聞使權怗馳啓曰:「臣送譯官于都督軍前,則都督自廣鹿島,嚴駕將發,先鋒皆向海、蓋,及聞譯官來,促使入見,取咨文覽訖,頗有喜色,因歎曰:『中朝之臣,不忠不義,寧遠之和,終爲屬國之口實,尙誰咎哉?』且曰:『國王誠意至此,使臣久勞海中,俺不可不親往慰送。

    』旋卽傳令,先發兵船,悉令回還。

    深入海、蓋,本非其意,欲令回颿,又愧無名,及見咨文,托此爲言,遽卽旋師,其處事未滿一噱。

    翌日,臣往見都督,則接遇甚勤,前後所爲,若出二人,進退無常,厚薄不一。

    究厥所由,實非難知。

    適得風便,直向登州雲。

    」 ○遼東都司儒學生員全世爵等上疏曰: 爵等世居遼左,遭奴陷城,父母、昆弟、妻子,皆塗草野,孑孑孤骸,遁出虎穴,棄家業而東歸,來赴都督府內,擬復父兄之讐。

    毛總鎭爲己,而不我用,長慟而已。

    不料今者,伊賊東搶,而爵等幸得生全,莫非王上仁德之至也。

    仁王爲我人等憐憫者,亦不過皇帝聖上之威靈也,亦念壬辰之故事也。

    爲今之計,擇良將、鍊士卒、造甲冑、製火器、精鋒刃、修城築池,無恃其不來,恃吾有以待之。

    且願討得兵船,或渡山東,或渡山海,蠢愚之夫,得以超生。

    仰天叩疏,伏冀恕覽。

     答曰:「爾等俱以天朝赤子,因亂流離,無力可救,隻增惻然。

    今觀爾等疏章,其所計策,實非尋常,可謂識時務者也。

    寡人深自嘉歎,思欲採施。

    末端所陳,當令有司,依願焉。

    」仍下敎曰:「全世爵等情事,殊極矜惻。

    令該曹,量給糧饌、衣資。

    」備局請令冬至使臣帶往,交割于毛將,使之轉送。

     ○以金尙憲爲都承旨,洪瑞鳳爲副提學,姜碩期爲司諫。

     7月6日 ○庚午,兼吏曹判書金瑬,上箚辭職,上不許。

     ○金起宗、鄭忠信馳啓曰:「龍骨潰軍,除卻老弱,抄擇丁壯一千八百餘人,分作隊伍。

    第觀一人所率家累,多者十數,小不下二三。

    竝濟妻兒,則餉道難繼,隻給一人,則生理頓絶,龍骨之變,畢竟難免。

    不得已每名添給一人之糧,以資分食。

    此外各營所率軍官,自四月以後,皆取資於海西之糧。

    南北軍兵,時未放還,前頭又有新出身添防之擧,雖使餉臣,十分拮據,萬無可繼之路,請令廟堂,商確善處」雲。

    備局回啓曰:「繼餉之難,誠如狀啓中辭意,而卽今兩麥已收,秋穀不遠,若或分送於三縣、山郡有穀之處,則似有得生之路,惟在本道量度而處之。

    戶曹應送之糧,計二萬石,今方陸續催運雲。

    南北軍今已罷還,則時無留住大軍,關西三縣及山郡,亦多耕種之處,比之事變之前,雖十之一二,而猶可收二三萬石之穀,今冬糧餉,庶賴於此。

    軍人衣資,則以元鐸處遺在銀子,除出若幹兩,準貿靑布,俵給宜當。

    」上從之。

     7月7日 ○辛未,上引見申欽、吳允謙、李廷龜、金瑬、行大司成李顯英、兵曹參判崔鳴吉、戶曹參判李景稷、大司憲鄭經世、大司諫金德諴。

    上曰:「邊臣之議邊事,與廟堂有異,何以處之?」欽曰:「淩漢雖險,力有所不逮。

    安州乃西路巨鎭,黃州亦咽喉之地,莫如專力於此兩城也。

    」上曰:「邊臣之欲棄安州,而入守山城者,不過要避賊來之大路也。

    朝廷欲爲必守之計,則不可爲他議所動,體臣以爲如何?」瑬曰:「臣之本意則以爲,安州,要衝之地,決不可棄。

    若遠入山城,則何以制直路之賊兵乎?至於各處山城,則宜使傍近人民,入保妻子,安州決不可不守。

    但築城之役,不當始於瘡痍之餘,而賊之不來,亦不可期,故姑令修築矣。

    」上又曰:「黃州城廊,制度似好,而若不着實造成,則必有有費無益之患。

    黃城本不高,雖作周廊,豈有高可二丈之理乎?城卑而廊高,賊若火攻,必爲大患。

    」瑬曰:「張紳之意必以爲:『冬防之前,決難築得高城』,而賊若猝至,則無以禦之,故爲此目前救急之計,而但不設雉堞,此可慮也。

    」廷龜曰:「今此各樣軍兵,盡令入送乎?若糧餉不足,則舊出身,姑待他日調用乎?」上曰:「令廟堂酌處。

    」上又曰:「龍骨潰卒,須趁冬前,措給衣資,使免凍死之患。

    」欽曰:「畿內各處把守之地,亦可指揮,各爲信地。

    軍兵則雖臨時調入,而將官則宜登時差出,使自料理。

    」上曰:「此言是矣。

    」瑬曰:「龍骨之軍,不當移入內地,而餉道將絶,不得已有此計,已有潰散之形。

    鄭鳳壽以李馬骨爲守門將,驚惑衆心,及其旣潰,不赴於我國軍門,逃入海島,受制於毛營,究厥罪狀,固亦非輕。

    此而捨之,誰肯用朝廷號令乎?」上曰:「聞平安監司送人招來雲,待其回報處之。

    」瑬曰:「今都目政,以前後捧承傳之人,破格除拜。

    其中或有聲聞不通、面目不見者,故諫院啓請汰去,而無憑査考澄汰矣。

    臺諫論事,若論某人之不合,則何不擧其名而論之乎?」金德諴曰:「自前納粟之流,例多不稱之譏,故臣欲與同僚,相議論之。

    」上曰:「納粟之人,豈盡無才,豈盡卑賤?若不知其人之如何,而徒謂納粟之人,本不合於除拜,則殊失論事之禮。

    該曹若不得詳悉聞知,則臺諫糾劾之官也,使之擧名彈論。

    」 ○大司諫金德諴啓曰:「入粟授官,自秦而始,至漢而極,崔烈爲司徒,人嫌其銅臭。

    自壬辰以來,納粟授職,不知其幾,而未有全以此而除之。

    今政則募粟、納粟、募兵之類,竝破格除授,故臣忝在言地,隻論其政體苟且而已。

    若令言事者,復爲聞見而澄汰之,損傷事體,有不可勝言。

    緣臣妄言,有此意外之敎,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獻納呂爾徵,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前後捧承傳者,非予私人。

    今者本院,不識其人之賢否,而徒以用承傳爲咎,是誠何意歟?廢閣承傳,專用奔競者,可乎?」 7月8日 ○壬申,憲府啓曰:「大司諫金德諴、獻納呂爾徵,竝引嫌而退。

    納粟、募兵之人,未必盡非其人,而初入仕之流,多是不聞姓名之人,則諫院之請汰,乃出於淸仕路之意,非以爲殿下之私人,而亦非知某某不合而言也。

    聖明之欲令指名澄汰者,但欲詳覈得實,而無等蒙之患耳。

    初非有敦迫驅驟之意,請竝命出仕。

    」上從之。

     ○胡軍門問安使宋錫慶馳啓曰:「臣往見軍門,則軍門曰:『聞爾國已爲講和雲,王親已爲出來乎?』臣答曰:『賊勢滔天,更無可爲之事。

    賊自安州,連送差胡,再三要和,故爲此緩兵之計。

    所謂王親,乃宗室踈遠之人,賊酋驅逼,送于瀋陽,今已還矣。

    』軍門曰:『姜將出來雲,若以誠心還國,則不須爲罪。

    』」 ○胡軍門接伴使李弘冑馳啓曰:「臣往候胡、苗軍門,則胡是軍門也,苗乃都察院也。

    胡、苗曰:『貴國兵禍,實是關數,須與毛都督協心,以圖後效』雲。

    往見金、郭兩太監,則金、郭初非胡、苗中軍,胡門則殷姓人,苗門則孫姓人爲中軍。

    張大秋曰:『四太監之出來也,與毛都督,歃血而盟,約爲兄弟』雲。

    都督言於張禮忠曰:『軍門若問爾國之事,答以:「講和不過爲緩兵之計,欲與俺,協力猗角。

    」雲,可也。

    』」 7月9日 ○癸酉,備局啓曰:「京中軍籍成冊,今方査正,分等差役,而第念人皆避重、就輕,冒僞百端。

    査出定役之時,寧無一二稱冤之患?大體旣定,則若幹冤枉,理難逐一伸直,後雖有上言者,切勿聽理。

    」上從之。

     ○日本國對馬島主平義成,奉書賀平胡亂。

     ○東萊府使柳大華馳啓曰:「賀使、正官等,呈書緻懇曰:『俺等之來也,島主再三申令曰:「朝鮮討平奴賊之時,幹戈、弓鎧、戰馬、戰鞍等物所獲必多,願得此等物件,進呈關白,一以誇朝鮮平賊之事,一以止諸將出援之端」雲』,請令廟堂指揮」雲。

     7月10日 ○甲戌,全羅監司閔聖徵馳啓曰:「本道軍民,初聞兵使樸瑺之來,無不失望,及其赴任之後,便肆侵虐,別造都監,所需松脂,不問於臣,擅用民結,漸不可長。

    且出身點送,是何等事,而偃然托病,代以一褊裨。

    身爲主將,處事如此,請行罷黜。

    」兵曹回啓曰:「樸瑺所犯,果非矣。

    設令有罪,宜具由請罪,以待朝廷處置,今則直請罷黜,事異前規,有駭瞻聆。

    曾在丙午年間,平安兵使成允文,不報監司,擅放防軍。

    監司樸東亮枚擧請罪,宣廟以爲:『非如臨陣制勝之時,輕易請罪,有傷體面』,爲敎,實出於重待閫任之意也。

    臣等不敢處置。

    」上判付曰:「今此罷黜,殊極駭異。

    閔聖徵之處事顚妄,據此可見矣。

    兵使樸瑺,不無惰濫之罪,所宜懲治,今若因此施罰,必有後弊,依回啓施行。

    閔聖徵姑先從重推考。

    」 ○全羅道羅州、順天、寶城、金堤、沃溝、龍潭、光山、靈光、鹹悅、興德、南原、益山等地,自春至夏不雨,五月以後大水,被災甚酷。

     ○禮葬都監啓曰:「興慶園標石,今當書寫,而大院君曾參扈聖功,有勳號,何以處之?」答曰:「勳號不必書寫。

    」 ○嘉禮都監啓曰:「別宮旣有世子嬪所禦之處,則世子親迎之禮,當行於別宮,而或有親迎於太平館之時。

    此雖謬禮,旣有是規,何以處之?」答曰:「別宮非但狹隘,親迎於太平館,乃是前規,依前例施行。

    」 ○吏曹啓曰:「前有李挺漢宗室都正啓下之敎,而適値胡變,未及入啓,今將本曹之啓及大臣之議,具由入啓矣。

    宗室代盡之後,子孫赴科擧、通仕路,而遽授都正,則雖有出人之才,不得赴擧,不得筮仕。

    父沒之後,始襲都正,廢其前程,果涉冤抑。

    若許通仕路,則當歷敭顯職者,終至都正而止,不可也;班秩崇高者,降授都正,又未妥也。

    如不得已,則別設敦寧都正,以爲永世承襲,似乎得宜,而旣無前規,又非法典,自該曹不敢擅便,請更議于大臣,大臣以爲:『宣祖大王受敎,有:「不可四代而止,依嗣濮王世襲之例」,故臣等於收議時,以世襲爲獻矣。

    今見該曹回啓,則其意誠是,依此施行,似無所妨』雲。

    此乃其時左議政尹昉、右議政吳允謙、判中樞府事申欽之議矣。

    大臣之議如此,何以處之?」答曰:「依議。

    」 7月11日 ○乙亥,大司憲鄭經世啓曰:「凡罪之出於有心者,爲私罪;出於無心者,爲公罪。

    頃者前持平申達道避嫌啓辭,多有蔓語,不覺侵及於廟堂,謂之妄發則可,謂之有心則非其情矣。

    臣忝長本府,與同僚稱停議律之際,失於三思,以私罪照啓,私心固已歉然矣。

    今聞物議咈然,皆以爲太重。

    不可仍冒以犯公議,請命罷斥臣職。

    」執義鄭弘溟,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 ○玉堂箚曰: 大司憲鄭經世、執義鄭弘溟,竝引嫌而退。

    議罪之法,先原其情,有心、無心,公私易辨。

    言雖過中,出於無心,則論以私罪,實非其律,而相臣陳啓,旣已分疏,則憲府照律,實所未曉,請命遞差。

    「 上從之。

     ○兵曹啓曰:「興慶園移葬時,祗迎、祗送處扈衛,請以水原軍徵用。

    」上從之。

     ○慶尙監司金時讓,因安東居民之言,請革本府判官。

    〈時,判官有窠。

    〉吏曹回啓曰:「安東,素稱富庶,而兵興以後,軍民俱困。

    減省判官,未爲不可,而守令與奪,不可使出於府民之手。

    」上命議于大臣。

    李元翼、尹昉、申欽、吳允謙等以爲:「安東,物衆、地大,爲嶺南之甲,判官似不當革。

    且權革之官,未久還設,我國之弊。

    若後日不免還設,則莫如今不革之爲愈也。

    」上從之。

     ○以姜碩期爲承旨,趙邦直爲司諫,李省身、金光炫爲校理,李挺漢爲敦寧都正。

     ○上引見鹹鏡監司李溟。

    上曰:「自前國家倚重本道,故凡所顧念,異於他道。

    自西關變生之後,力不暇及,地方遐遠,王化不霑,守令之盡心奉公者亦鮮,甚可慮也。

    本道列邑之中,六鎭尤重,而數十年來,累經非人,蕩敗已極,無以成形。

    且本道軍兵,素稱精悍,馬兵尤強。

    捍禦此賊,當賴本道,而近來亦甚無形雲。

    受任之人,若善於規畫,豈無完全之望乎?」溟曰:「西北一體,西方有事,則北軍當援,而議者以爲:『賊若渝盟,不無先犯本道之患。

    』本道境接虜地,此尤可慮。

    本道地形,隻有一條直路,當於直路,決死生而已,無島嶼可以避,無城池可以守矣。

    」上曰:「六鎭皆有城池,豈無可守之處乎?」溟曰:「六鎭則然矣,賊若先犯腹心,則有此患矣。

    」上曰:「本道赴西兵,護恤之意,曾已行會矣。

    今雖罷還,而勿以已歸渠家,小弛護恤之心。

    」 7月12日 ○丙子,校理李昭漢、副校理李省身、修撰沈之源等上箚曰: 臣等伏見前持平申達道避嫌之啓,蔓引不當引之言,自不覺侵及於廟堂,言之失中,果有之矣。

    謂之愚戇則可也,謂之有心則似涉深文,而憲府照以私罪,使殿下未免爲罪言者之歸,豈不惜哉?伏願還收申達道奪告身之命。

     答曰:「省箚具悉。

    申達道事,更令憲府照律。

    」 7月13日 ○丁醜,諫院啓曰:「京外之官,苟有物議,則雖不指名,不敢行公,例也。

    利川府使申垓,雖無本職論啓之事,方在賞加改正之中,而不識事體,偃然辭朝,請命罷職。

    」答曰:「推考。

    」 ○備局啓曰:「漢人男婦,今方分送于兩湖矣。

    其中孫有蒼等六人,皆是姜弘立自初親信之人,願與同處資活雲,依願許送乎?」上從之。

    政院啓曰:「臣等竊念,弘立在諸降將中,最被愛重於新舊奴酋。

    不知弘立,爲奴酋,立何奇功,而受此報也?方其在虜時,我國不得制其死命,逮至今日,豈可復任其安享富貴,役使漢人,與在虜時無異乎?處置失當,所係非小,請令廟堂,更議以處,俾無後悔。

    」答曰:「姑依其願,使之同處資活無妨矣。

    」 ○以李顯英爲大司憲,尹墀爲執義。

     7月14日 ○戊寅,禮曹啓曰:「伏承親祭時,哭禮議定之敎。

    《家禮》:『三年內有哭禮』者,謂三年未除服者也。

    《五禮儀》魂殿朔望親享儀『練後止朝夕哭,唯朔望,未除服者會哭』雲。

    以《五禮儀》觀之,則練後朔望親祭,皆無哭;以《家禮》觀之,則練後朔望,唯未除服者會哭,除服者不哭,明可知矣。

    況殿下旣經練矣,又經祥矣,又經禫矣,雖行親祭,似不當有哭禮,故儀註中,亦不議定矣。

    五月親祭時哭禮,出於一時之直行,非禮之正也。

    該曹隻據禮文而議定,非禮之禮,不敢援以爲例。

    」答曰:「以哭禮議定,無妨矣。

    」政院啓曰:「聖上於啓運宮之喪,旣經祥、禫,考之典禮,俱無哭禮可據。

    該曹之不爲議定,固所當然。

    古人雲:『以禮節情』者,正指此等處也。

    依該曹議定,行之極當。

    」答曰:「勿煩。

    」禮曹回啓曰:「該曹隻守禮而已,禮外之事,不敢輕議,請議大臣以定。

    」答曰:「依啓。

    」左議政申欽議曰:「哭臨一節,聖情之所不能已者。

    但掌禮之官,據禮陳請,臣不敢越禮獻議。

    」右議政吳允謙曰:「該曹之啓,明有可據之禮,臣不敢越禮獻議。

    」答曰:「知道。

    」 ○上命減嘉禮時所需眞珠一千六百六十枚,嬪宮銀印,則代之以玉。

    〈玉卽端川所産玉石也。

    〉各樣器皿,亦命全減,過數年後,隨便措備以進。

    衣服、帷帳,亦太半減除,所不減者,唯法服、禮幣而已。

     ○京畿仁川、富平、安山、廣州、坡州、驪州、楊根、加平、朔寧、高陽、永平、振威、麻田、漣川、交河、果川等地,烈風惡雨,晝夜交作,禾穀盡偃。

    仁川、富平、安山等三邑,加以海溢之變。

     7月15日 ○己卯,上由武德門,詣魂宮,行望祭如儀。

     ○以金壽賢爲大司諫,吳端爲正言,金卨爲持平。

     7月16日 ○庚辰,上下敎曰:「副元帥鄭忠信,久在安州,則必更患土疾,予甚慮念。

    使之移住他邑。

    」 ○遼東人李志祥等四十二人,願隨進貢使臣,入往山東,許令交付於毛營。

     ○慶尙道鹹昌、尙州、龍宮諸邑,大雨如注,平陸成川。

    尙州一境,渰死者十餘人。

    聞慶縣雷雨大作,樹木皆被拔去,山家崩頹,人有壓死者。

     7月17日 ○辛巳,摠戎使李曙馳啓曰:「京畿亡將、逃卒,不可盡誅。

    就其中所犯重者,己身充軍;輕者徒三年,已爲啓下,而其中驪州哨軍池金,本以悖惡、殺弟之人,甲子之變,在陣逃亡,今番又敢逃走,及其就捕之時,至欲刃殺官差。

    長湍哨軍金承福、禹俊等,新溪陣上,再次逃亡,結幕山中,作賊爲生。

    坡州將官李純馧、安信道等,俱以有識兩班,首倡潰軍,及其收捕,張弓向人,奪騎他馬,方在逃躱之中。

    池金、金龍福、禹俊等,請竝梟示,以肅軍政。

    」兵曹回啓曰:「驪州逃軍池金、長湍逃軍金承福、禹俊等罪狀,尤甚痛惡。

    發遣宣傳官,依律處斷,而但三人中,金承福則李曙前日所送成冊中,無此姓名,前後牴牾,未曉其故。

    令李曙更爲査啓後處置。

    」答曰:「依啓。

    本曹以文字間些少牴牾,不信李曙之言,殊無委任大將之意也。

    」 ○平安道淫雨連月,安州城外,平陸成川,人多渰死,砲樓崩頹,亦多壓死者。

     ○兵曹啓曰:「都監砲、殺手扈從者,其數二千七百餘人,論賞節目,依今番朝官、禁軍例議定乎?甲子年砲、殺手之扈從者,不至如此,故自都監量給木疋、銀兩矣。

    今則人數甚多,經費不足,勢難賞以木匹。

    或除禁軍,則廩料有加,請令都監從長處置。

    」答曰:「依甲子年例,賞銀題給。

    其中挾輦砲手,各別論賞。

    」 ○領敦寧府事西平府院君韓浚謙卒。

    浚謙字益之,號柳川,淸州人也。

    風儀秀偉,器量宏深,早負公輔之望。

    嘗按節北方,先刊《家禮》、《小學》,翻以諺釋,又倣《儀禮》,作鄕飮酒、鄕射之禮。

    出入勤勞,宣力四方,大得士民之心。

    及按嶺南也,惡鄭仁弘之爲人,巡過其門,一不通問,竟爲其黨文弘道所搆捏,罷還。

    癸醜之變,逆臣爾瞻,以先王遺敎七臣,保護永昌,而浚謙亦在其中,嗾死囚樸應犀上變,浚謙遂被逮。

    人勸其以與延興不相厚爲辭,浚謙曰:「死生,命也。

    賣人自脫,吾不爲也。

    」及爲國舅,益加謹愼,及卒,人皆惜之。

     ○禮曹啓曰:「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今日卒逝。

    冬至、聖節方物,時方封裹,停朝之日,仍行封裹,似涉未安,而方物封裹,亦是重事,何以處之?」答曰:「仍行可矣。

    」又啓曰:「《五禮儀》:『王妃父母之喪,自上有擧哀節次,而有特旨乃行』雲。

    今則何以處之?」答曰:「權停。

    」中殿及王世子,行擧哀、成服禮如儀。

    〈世子從《五禮儀》小註,以素服、麤布帶成服。

    〉 7月18日 ○壬午,上下敎曰:「內殿成服後,服色何不定奪乎?問啓。

    」禮曹回啓曰:「《五禮儀》王妃父母喪除服條小註曰:『十三月而除,其稟旨,行公除之禮,則十三日而除』雲。

    以此觀之,原服則當於十三月而除,十三日公除,則當稟旨施行。

    公除前則用衰服,公除後則似當用素服矣。

    然事係重大,請議于大臣處之。

    」大臣以爲:「該曹啓辭,似合事宜。

    」答曰:「依議施行。

    」 ○李貴上箚曰: 臣頃見崔鳴吉上箚,以爲:『大院君靈轝過城時,宜奉入東大門,由訓鍊院斜路,仍至南別宮』雲。

    若以謂宗廟前路,不可不避,則凡大小喪柩,皆不避此路,大院君靈轝,何獨避大路,而取斜路乎?以常情言之,殿下親奉靈轝入城,殿下由大路,而靈轝由斜路乎?今日廷臣,徒以降殺節目爲立節,攻斥此論者,不遺餘力。

    鳴吉不得不動於時議,而尙有此說,他何足道?伏願聖明,斷自聖衷,取路大道,毋貽譏於識者,幸甚。

     答曰:「當令廟堂更議焉。

    」禮葬都監請議于大臣,尹昉、申欽、吳允謙以爲:「欲由斜路、大路者,俱出己見,臣等不敢折衷於其間。

    古禮有殯于廟之說,此卽指諸侯之宗子而言。

    然推其義而論之,則靈柩之於宗廟,實無可避之理,而但今此道路經過宗廟一節,論者或以壓屈爲言。

    由前定之路,恐或無妨,而毀撤民家,則民怨不貲,請令都監及該部官,尺量廣狹,以較可容與否,覆啓議處。

    」上從之。

    禮葬都監啓曰:「靈柩之於宗廟,若無可避之道,則捨大路而由斜路,實臣等之所未敢知,而此事旣經大臣收議,唯在上裁。

    」上從之。

     ○扈衛廳請新除堂上申景禋軍官四十員,給料入直,答曰:「國儲虛竭如此,本廳堂上不可不減。

    靑雲君沈命世減下,其軍官料米,移給申景禋軍官。

    且令該曹定其額數,毋過千人。

    」先是,承旨李敬輿言:「堂上旣無定數,輒帶軍官,軍官數已近千,皆請給料。

    武士無赴戰之人,該曹有難支之勢」雲故也。

     7月19日 ○癸未,承旨李敬輿啓曰:「鴨島刈薍,係是國用,而入私門者過半。

    自今以後,量入刈取,以除民弊。

    」從之。

     ○忠淸道淸州、沃川、藍浦、扶餘、牙山、淸安、燕歧、石城、丹陽等邑大雨,平陸成川,禾穀沈沒,家舍漂流。

     7月20日 ○甲申,中殿行成服禮如儀。

     ○憲府啓曰:「江都臣子,有可罪而無可賞,自上特念武士之暴露,別施恩賞,不分有勞、無勞,混被重典,亦極濫觴,而波及蔭官,至陞金玉重加,參下亦出六品,僭越甚矣。

    請竝命改正。

    」答曰:「今春扈從之苦,比之甲子,則不啻百倍,不可不優施賞典,以酬其勞矣。

    」 ○禮曹啓曰:「大殿、中殿、東宮,限幾日素膳封進乎?司饔院問於本曹,而本曹亦難酌定。

    但據禮參商,則大殿、東殿,公除後進肉膳,中殿過卒哭後進肉膳,似合事宜,伏候上裁。

    」答曰:「依啓。

    東宮則限七日行素。

    」 7月21日 ○乙酉,慶尙監司金時讓馳啓曰:「道內田結,打量不均,而至於下中,爲尤甚。

    左道田結,五萬八千九百二結,而下上一千十九結零,下中五萬一千九百十六結零,下下六千一百結零。

    右道則田結四萬三千二百六十三結,而下上九百六十七結零,下中一萬五百二十七結零,中之中二十結零,中下六十一結零,下下二萬五千七百四結零,原田結之不及於左道者,一萬五千餘結。

    此則猶可諉之於土地之廣狹、荒闢,而以土品言,則右道優於左道,而下中等第,如是相懸。

    以此觀之,左道之多逋欠者,不在於民頑,在於偏重。

    臣之愚意,下中之加出稅米,旣不可減,無寧均一分定於左右道,少解軍民偏苦之怨,似合事宜。

    」戶曹回啓以爲:「左右道不均之弊,誠如道臣所陳。

    宜令列邑,毋得固守舊套,一從禾穀豐歉,自下之下以上,從實等第,依法收稅,則一道之民,無苦歇之殊,而稅入亦從而倍之。

    」上從之。

     ○以鄭經世爲副提學,李昭漢爲獻納,權濤爲修撰,尹絳爲奉敎。

     ○贈故領相柳成龍謚曰文忠。

     7月22日 ○丙戌,鄭鳳壽馳啓曰:「臣將退守安州之意,呈文都督,旣得頷許,而李立所率軍兵老弱,竝四百餘名,督府旣已移送于獐子島,李立死後,亦無意出送。

    臣恐永作遼人,欲呈文督府,一時率往,而恐彼不從」雲。

     ○黃海監司張紳馳啓曰:「臣遍觀道內山城,則首陽、瑞興,俱是天險。

    雖不可謂關防之地,亦可爲避亂之所。

    且經營旣久,城池稍完,別無大段修築之處,故欲令傍近居民,臨時入守。

    沿海之民,捲入海島,以避賊鋒,至於內地居民,則海防、山寨,俱無可恃,唯九月山城,處於文化、殷栗、長連之間,而安嶽、信川、松禾三邑,亦在前日所屬之中,形勢險阻,冠于一道,但頹廢已久,隻有舊基。

    今若稍加經營,則民得置身之所,而非時城役,恐拂民情,不敢率爾始役。

    令各邑守令,探問民情,民皆樂從,少無異議,今將修築,而本城周遭二萬八千一百一尺,四面太半絶壁,城中廣闊,泉井亦多,六邑人民,足以容入。

    今聞各邑人民所言,則渠等口糧,不須自官家覓給,秋來收穀,各自運入,以爲自食之計,軍餉亦不足爲慮雲。

    」 7月24日 ○戊子,諫院啓曰:「遷葬之役方殷,嘉禮之期又迫。

    此皆國家莫大擧措,而嘉禮所需,尤極浩大。

    若不變通,一倣昏朝《謄錄》,則孑遺之民,其何以堪?況此正始之初,宜示昭儉之意。

    臣等取考都監磨鍊單子,則多有裁減之物,甚盛德事也。

    然而亦不無可減者,請令都監,就其中辦貿難易,着用輕重,更加商量,稟旨節損。

    」答曰:「嘉禮時所用,昏朝開創之物,已盡減去,不可謂之一倣昏朝謄錄。

    然猶以爲過濫,則令都監,量宜加減。

    」 ○鹹鏡道永興地,連日大風雨,禾穀盡偃,鄕校及濬源殿松檜,亦摧折,或有拔根者。

     ○備局啓曰:「麟山僉使李立,擧義討賊,病死島中,極可矜惻。

    請令本道,優給喪需,以示垂恤之意。

    」從之。

     7月26日 ○庚寅,憲府啓曰:「目今新經大亂,軍民疾苦,遠近同然。

    貪官汚吏,益肆剝割於其間,蔀屋之怨,無由仰徹。

    省廚傳之弊,得畎畝之實情者,莫如暗行禦史。

    在先朝經亂之後,頻數簡遣者,無非急於撫摩瘡痍。

    請趁此秋務之隙,速命發遣。

    」上從之。

     ○上下敎曰:「西平府院君喪柩,未發靷前,世子一番往哭,實合情禮,令禮官議啓。

    」禮曹回啓曰:「《五禮儀》,世子爲師傅、貳師,有臨喪之禮,而外祖父母,則隻有擧哀之禮,無臨喪之文。

    然揆以情禮,則師傅、貳師之喪,尙且往哭,外舅之喪,一番往哭,恐無不可。

    」答曰:「依啓。

    」上下敎曰:「中殿公除後素服,似非白衣,令該曹,更加磨鍊。

    」禮曹回啓曰:「常時,《五禮儀》所稱素服,乃是白衣,故凡國喪及閭閻家喪事,皆用白衣。

    今考《五禮儀》,王妃除服條下雲:『變服素服』,而不明言素服爲何物,白衣之外,未知爲何樣服色也。

    中朝人所謂素服,乃是無文黑絹,去褙子者,而今此《五禮儀》所謂素服,則決非此也。

    此外更無可考之例矣。

    」答曰:「自前中宮於父母之喪,過公除之後,則不服白衣雲,故言之耳。

    」又啓曰:「今此西平府院君喪,中宮殿公除之後,則用白布大袖、長裙、蓋頭、頭??及帶、白皮鞋,公除後卒哭前,則大妃殿進見時,白衣裳、黑帶,卒哭後則,以淺淡服進見,宜當。

    」上從之。

     7月27日 ○辛卯,姜弘立病死。

    上命復其官爵,且令該曹題給喪需。

    政院啓曰:「臣等竊念,弘立受脤出境,甘心降虜,引賊犯國,意在非望,罪浮逆豫;惡甚賊潤,實天下亂賊之甚者也。

    國家無法,正論不行,王誅未加,徑斃牖下,神人之憤,至此極矣。

    今若復爵賻喪,則何以勸人臣之忠,而懲天下之惡乎?臣等不敢承敎,冒昧仰達。

    」答曰:「議大臣施行。

    且所謂引賊之說,似非弘立之本情也。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君尹昉、左議政吳允謙等以爲:「聖明欲復姜弘立之爵,又欲賻其喪,必出於柔遠之意,第念守城死節之人,有此恩典,而又於弘立,一樣施之,則殊無國家勸懲之意,而亦恐大拂輿情。

    」上從之。

     ○上下敎曰:「中殿似當以初一日公除,而何以明日啓稟乎?問啓。

    」禮曹啓曰:「《五禮儀》除服條:『公除之禮,則十三日而除』雲。

    西平府院君卒逝,在於今月十七日,自其日計之,則二十九日,乃是十三日,故公除以此日推擇矣。

    」上答曰:「十三日過後除之,似合禮文本意也。

    」又下敎曰:「凡功服,必終其月而除之,禮也。

    若以今二十九日爲公除,則是爲十二日而除服也。

    禮曹或不知而爲之,此意更問以啓。

    」禮曹啓曰:「凡緦功之喪,則必盡其月而除之,三年及期服,則必於大祥、小祥日除之。

    公除則乃以日易月之制也。

    《五禮儀》除服註:『十三月而除,其稟旨行公除之禮,則十三日而除』雲。

    以此觀之,則今月二十九日,正當十三日,故以此磨錬。

    今承下敎,臣等不敢質言,請議大臣以定。

    」李元翼、申欽、吳允謙等議曰:「緦功之喪,則必盡其月,而翌月朔朝,始除矣,若朞服則必於祥日除之,是乃第十三月除之也。

    從以日易月之制言之,則今此二十九日之除,是亦第十三日除之也。

    該曹之啓,似得《五禮儀》之意矣。

    」上然之。

     ○火星犯天街南星。

     7月28日 ○壬辰,上出崇政殿庭,行冬至、聖節拜表禮如儀。

     ○流星出大陵星下,入于艮方。

     7月29日 ○癸巳,以姜翯試券,下敎曰:「此試券中,何以書諱字耶?」承旨金尙回啓曰:「先王朝有勿諱之敎,士夫間亦或不諱,試券中若有此字,則隻以濃墨點沫而取之。

    前者崔晛試券中,亦用此字,故不得居第一矣。

    」答曰:「先王朝事,與今時似異,此後則諱之。

    」姜翯試券中用鈞字,此乃先王潛邸時諱字故也。

     ○黃海監司馳啓曰:「胡亂時死節婦女,凡一百二十六人。

    其中節義最著者曰,海州幼學鄭得周妻金氏,爲賊所逼,先投其女於水,又負子自投而死。

    海州良人林順立妻大從,逢賊被驅,俯臨大海,高聲叫天曰:『某人妻溺此水』雲而死。

    平山金光烈妻,〈狀啓中無姓名。

    〉攜其母避亂,賊兵猝至,自知不免,母女投海而死。

    安嶽金應俠妻金氏,爲賊所逼,投水而死。

    鳳山幼學權儁妻崔氏,其夫從軍,獨攜其父母及小女與四寸娚崔峴,同避亂,猝遇賊,謂峴曰:『何地可死?』峴曰:『前有大江。

    』卽投水而死,母亦同死。

    賊義之,以其女還于峴而去。

    遂安故參奉李恭伯妻李氏,守寡十三年,猶啜粥素服,聞賊將迫,謂其夫姪曰:『吾將不免,不如一死』,遂投江而死。

    載寧幼學趙瑢妻權氏,十七而寡,喪葬以禮,服闋之後,未嘗見齒。

    爲賊所逼,墮崖而死。

    甕津校生樸秀立妻李氏,避亂于海濱,聞其夫及二子被擄,號天哭泣,七晝夜不止。

    有同裡人,自賊中逃還者,問其夫消息,知不得脫逃,遂痛哭,沐浴更衣,自縊而死。

    松禾保人姜玄白妻召史,聞賊入境,與其夫相誓,願佩小刀,遇虜卽剄,其夫奪其刀,使勿輕死。

    及其被擄,跳身投水而死。

    長淵姜就圭妻姜氏,猝遇賊兵,誓不見其面目,掩面伏地,賊逼迫牽起,姜氏俯執木根。

    賊以劍斷其手指,終不起,賊又斫左右耳,而亦不起,賊刃其背而去雲。

    」 ○政院啓曰:「中殿公除之禮,因日暮不得行。

    請以明日退行。

    」上曰:「大臣收議。

    何以閉門後入啓,緻令不得行於今日乎?」政院以此待罪。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十六〉 八月 8月1日 ○甲午朔,中殿行公除禮如儀。

     ○直講金堉上疏,盛陳安州、黃州兩城,決不可守,請修築山城,以爲臨亂入保之計。

    上下敎曰:「西邊守禦之策,廟堂諸臣,已爲講定。

    直講金堉,敢以愚妄之見,張皇不可守之勢,惑亂軍情,事甚可駭。

    所宜推治,今姑置之,政院知悉。

    」 8月2日 ○乙未,金起宗馳啓曰:「漢人等留住宣川,本府人民,多被驅逐,境內空虛。

    漢人打取我民耕種之穀,龜城、靑龍等處,往來無常。

    又有?賊三十餘騎,突入本府,奪取軍兵戰馬而去。

    伊賊自五月以後,不渡古津江以南,今者恣意深入,亦必以宣川曾有播種之穀,欲收穫早稻而來雲。

    」 8月3日 ○丙申,流星出大陵星上,入五車星下。

     ○慶尙道金海府大風雨雹,三日不止,折木、拔屋。

     8月4日 ○丁酉,禮曹啓曰:「以王世子臨外祖父喪儀註,考諸《五禮儀》則無正文,隻有臨師傅、貳師喪儀註,而禮貌繁多。

    考諸《大明集禮》,東宮臨外祖父母喪,則頗似詳明,而節目太略,故就《五禮儀》及《大明集禮》,乘輿臨王公大臣喪儀註,參酌刪潤磨鍊以入矣。

    」上答曰:「今觀王世子臨外祖父喪儀註,似是依師傅家,喪主所行之禮,而爲之也,此則異於是。

    喪主於世子,爲三寸叔,世子在堂上,而喪主拜庭下,旣似未安。

    世子自門外乘轎以入,而喪主再拜,世子無答禮,尤涉未安。

    此儀註,未知是乎?政院察啓。

    」政院回啓曰:「該曹必有所見,當問于禮官以啓矣。

    」禮曹啓曰:「臣等反覆參商,則喪主於世子,雖曰三寸叔,世子旣正儲位,名分已定。

    常時喪主,亦稱臣於世子,則君臣之義至嚴,雖非喪人,當拜於庭下,不敢升堂抗禮。

    況方在初喪,世子俯臨喪次,哭於靈座之前,而立於南面之位,則喪主禮當拜於庭下。

    何敢以叔姪之禮,相接乎?世子自門外幕次,乘轎以入,則主人之道,禮當迎拜。

    世子若降輿答禮,則非但節次非便,未哭靈座之前,先與喪主爲禮,有若先爲弔喪者然,尤極未妥。

    君臣之間,似無答拜之禮,故如是磨鍊矣。

    」答曰:「喪主出門拜迎之時,世子降立宜當。

    且入堂相見儀註中,無立受之禮,故言之。

    今以立受磨鍊,則似或便當矣。

    」禮曹啓曰:「喪主出門迎拜之時,世子降立,以常情言之,似或當然,而但君臣之分至嚴,禮不可苟。

    陪從侍衛之官,皆在左右,是亦一朝廷也。

    世子降輿而立,恐或過重。

    無已則喪主再拜時,世子於輿上,擧手以答,使之先入,喪主入門俯伏,世子行過時,亦擧手以過,揆之情禮,似或便當。

    入堂相見時,立受一節則請依上敎。

    」答曰:「世子處身,與君上不同,依前下敎施行。

    」 ○江原道原州、洪川、橫城、高城、金城、伊川、平康、麟蹄、寧越等地,大風雨連日,草木摧折,山陵崩頹。

    原州水邊居民三十餘戶,一時漂沒。

     8月5日 ○戊戌,流星出天倉星上,入乾方。

     ○上下敎曰:「興慶園移葬時,道路切勿廣闊修治,俾無禾穀損傷之弊。

    如有不得已害穀之處,依年分給災。

    」 ○金起宗馳啓曰:「義州留屯賊兵數千,七月十七日,捲還巢穴,餘賊亦有退歸之形雲。

    」 ○領中樞府事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箚,乞遞訓鍊都監都提調。

    答曰:「省箚具悉卿懇。

    卿雖有病,臥閤理事,以副予望,須勿更辭。

    」 ○右贊成李貴上箚曰: 閭閻敎兒,科業爲主,故必以先通文理爲急,而儲君之學,異於是,必於知思未定之前,俾格言、至論,日陳於前,而浸灌薰陶。

    且須左右皆正人,聞見皆正事然後,邪思、雜念,自不得萠孽於方寸,而德器日漸成就矣。

    古者人生八歲,皆敎《小學》者,豈待文理先通然後,方可敎此也?《小學》乃做人底樣子。

    先儒敬之如神明,愛之如父母,修身大法,皆在於此故也。

    《小學》旣畢,則先讀《大學》,以定其規模;次讀《論語》,以立其根本;次讀《孟子》,以觀其發越;次讀《中庸》,以究其義理之微妙,此朱子敎學者之次序工程也。

    近世,先正臣李珥,於《擊蒙要訣》,論爲學之要甚詳,尤當觀玩,而硏窮者也。

    世子乃一國之本也。

    其敎養之方,不法先聖所訓,乃以閭閻家子弟之先文藝,而取科第者爲法,先讀《史記》等書,如是而年歲積久,習與智長,化與心成,而爲外物所誘,則雖欲變化氣質,扞格難入。

    必先讀《小學》,次讀四書,次讀五經,一如古學者科程可也。

    及其心志旣正,德器已成,則不患文理之不通也。

     侍講院啓曰:「問于傅則以爲:『《通鑑》《前漢記》則過七八日,當畢講雲,《大學》前雖已講,想未通透,更加進講後,次講《論語》宜當。

    一日三出講廳,與講官問難旨義及師傅、賓客排日侍講等事,令本院入直官員,日日稟達施行,爲當』雲矣。

    」答曰:「師傅、賓客相見等事,自有舊例,不必依箚辭也。

    」 ○以樸東善爲刑曹判書,李士祥爲持平,金卨爲修撰。

     8月6日 ○己亥,上下敎曰:「胡差接待官尹暉,代以李景稷差出,吳竣,代以他員差出。

    」遂以李如璜代之。

     ○備局啓曰:「前萬戶金渾,請謁于本司,陳戰守便宜十三策,實今日兵興要務。

    令體府置之幕下,以試其才。

    」從之。

     ○奏聞使權怗馳啓曰:「臣一行,七月初三日,於石城島,逢楊摠兵國棟,臣使譯官,因便問候,則國棟招入責之曰:『俺入爾境兩月,國王曾不送一介行李相問。

    俺非以禮物爲貴,待上國大官,豈可如是?』譯官答以委送宰臣,具禮物馳候,而老爺遄返,竟緻不及雲,則國棟曰:『俺當上本請罪,爾到登州,何敢上岸?』雲。

    彼方擅山東舟師之權,臣等到岸之後,慮有攔阻之患矣。

    是夕初昏,狂風大作,臣等之船,幾危復安,國棟之船及軍兵船二艘敗沒,國棟脫身遊水而出。

    臣累日後始聞之,將送譯官,兼以若幹禮物,一以慰問,一以釋憾」雲。

     ○禮曹啓曰:「興慶園移葬時,當以大轝由宗廟前路,議定,而聞國喪,則大轝過宗廟時,魂帛腰轝暫留下,還卽擔陪,大轝則仍過去雲。

    今此發引時,無魂帛腰轝。

    大轝到宗廟前,暫弛擔於馬木上,還卽奉過似當。

    」上從之。

     ○回答官申景琥、樸蘭英馳啓曰:「臣等七月初七日,到瀋陽十裡許河邊,胡將甫乙隻舍、大海等九人,設宴相接後,入城則接待極厚。

    十二日朝,高且、大海等四人,來傳汗酋之言曰:『連日有故,未卽相見,勿以爲訝。

    明當相見』雲。

    且曰:『國書則明日,使臣自當來呈。

    國書之外,更無所言乎?』臣等答曰:『俺等欲陳者三。

    一則曰:當初講和,約以各守封彊,至於誓天,而撤兵之後,餘衆尙留我境。

    其二則曰:兩國旣已和好。

    如有我國奸細之徒,做作虛言,以圖一身之利者,一一捉送,以固兩國之和。

    其三則曰:吳信男旣被拘執,樸葵英以差官入來,亦尙留滯,樸雴、姜璹以兩國和事,往來陣上,而及其和事旣成,仍且帶來。

    此四人,留之無益,送之有名雲,則大海等答曰:『此三件說話,非吾等所能擅答,當言于汗處』雲雲。

    十三日金汗及諸王子,請見臣等,臣等往呈禮單。

    十四日,汗酋使大海等來言曰:『義州留兵,非疑貴國,毛兵方在貴境,我兵旣撤之後,彼若乘虛奪據,則非但往來阻絶,恐傷兩國和好之義。

    欲押送交替兵馬,將以今十五日打發耳。

    今者貴國書意懇切,今當捲還,第未知以爾國之兵力,能制毛兵,使不得下岸耶?』臣等答曰:『本國與貴國,曾無嫌怨。

    今春被兵,全由於毛將。

    及其兵鋒深入之後,彼竄伏海島,終不出救,今何顔面,更下岸耶?』大海等曰:『當以此意回報』雲。

    十五日大海等又來言曰:『當送我人,講定於爾國,而回路當撤還兵馬矣。

    』又曰:『搆亂圖利,豈徒爾國之人爲然?我人亦不無如此之徒。

    隨現綁送,明正其罪,則可以固兩國之和。

    吳信男等四人,則爾等帶去爲當』雲矣。

    」 8月7日 ○庚子,上晝講《孟子》。

    講訖,李貴曰:「善治兵者,世不竝出。

    故周有太公,漢有韓信,唐有李靖,而我東有姜邯賛,國朝亦有金宗瑞等,專主兵事,克成厥功。

    蓋將任與相任有異,相任則或不能善處,而臺諫可以評之,左右可以捄之,至於將任,則臨機決勝,酬酢萬變,一有差誤,喪師、辱國。

    若不信任,則雖有智將、謀士,難以成功。

    當今金瑬,旣爲八道都體察,則八道之事,全委於金瑬,使之自斷,脫有緩急,調兵出征,可以得力。

    臣聞金瑬之言,則亦不得自由雲。

    如是而可謂責成乎?」上曰:「金瑬之言不從者,隻調入南兵一事而已,其餘則盡從,何事不得請雲耶?」貴曰:「未知爲何事,而其言如此也。

    軍政之修擧,莫如得人心。

    人心不順,則雖有軍兵,何可用之?號牌旣罷,言之無益,而臣頃見李元翼,則亦以爲悔矣。

    號牌旣罷之後,七萬逃故之軍,焉得而充定乎?雖有餘丁,民無定居,東奔西走,朝移暮徙。

    臣聞之,外方號牌罷後,必無充補之期雲矣。

    今日法制,不由舊章,率皆變革。

    鎭管之制,今變爲營將。

    祖宗朝法典,豈不及於今日乎?小邑係於大邑,大邑爲鎭管,鎭管卽營將也。

    以此治兵,何所不可,而各出一營將,加之於鎭管之上乎?臣見金堉上疏,則無非切中時病。

    若不用如此之人,則亡國必矣。

    臣請以平壤言之。

    平安監司之爲副察使,是開國以來所無之事也。

    監司豈有節制八道監司之理乎?尹暄以兼副察之故,調入黃海精兵二千於平壤,翌日潰散,丁好恕之所率,隻若幹民兵而已。

    好恕若以此被誅,誠極冤抑。

    築城之擧,雖出於不得已,而驅赤脫瘡殘之民,高其城、深其池,有何益乎?金堉之言築城不便,深得時務,而殿下斥之,臣未之知也。

    」上曰:「卿言築城之不可,予意亦然,而廷議以爲當卽修築,故勉從矣。

    」貴曰:「爲今之計,莫如抄出武士,屬於禦營軍,在家待變,脫有緩急,命將出征,則成功、破敵,何賴於城池之有無?然必欲築城,則宜自內而外。

    今年築幸州,明年築平山,又明年築瑞興山城,漸次而築黃州與平壤、安州,譬如得寸則王之寸,得尺則王之尺也。

    且臣尤以黃州之城廊,爲無益也。

    賊若以雲梯駕城,束草以火攻之,則非徒無益,而又害之。

    」上曰:「予亦知其無益。

    廟堂又有姑徐之議,而今方修造雲,當事之臣,必有實見得也。

    金堉之論城廊一節,誠是矣。

    營將雖非長久之計,至於目前救急,則未爲無助,似難容易更改也。

    」 8月8日 ○辛醜,流星出霹靂星下,入虛梁星下。

    又流星出參左肩星上,入玉井上。

     ○備局請以嚴愰差義州府尹,調兵入守本州,從之。

     ○平安道渭原郡大雨水漲,公廨、閭閻、城門,皆漂沒,男女渰死者八人。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乞遞訓鍊都監都提調,上不許。

    再辭而許之。

     ○以韓必遠爲掌令,樸潢爲修撰,尹絳爲奉敎。

     8月9日 ○壬寅,吏曹啓曰:「君尹昉、左議政申欽、右議政吳允謙以爲:」江都扈從人酬勞之典,臣等曾已收議,而兩司之論,實出於愼賞之意。

    參下官次次陞敍則似當,蔭官金玉之加,物議皆以爲未妥。

    若別敍他賞,則恐或無妨。

    「答曰:」依議施行,而隻加一資者,仍授勿改。

    「 ○鄭忠信、申景瑗等馳啓曰:「胡差等見安州城之修築,輒生疑訝,問於申景琥、樸蘭英等曰:『勿修城池,已在誓文中,而盟墨未乾,大加修築,比前益高,無乃有渝盟之意耶?』臣令申景琥等措辭以答,而入京之後,必有提起之患,故敢此馳啓」雲。

     8月10日 ○癸卯,上具緦服,出禦便殿,行興慶園啓墓望哭禮。

     ○鄭忠信馳啓曰:「偵探人金應春,自義州回告:『義州大水,城中如海,胡人等皆聚統軍亭避水,蒙古數百餘人溺死。

    胡將等問於土人曰:「如此水災,曾亦有之乎?」人皆答以前古所罕,胡將等曰:「無乃因我殺戮,而緻此災乎?頗極憂懼」』雲。

    」 ○金瑬啓曰:「黃州城廊之役,蓋出於不能料敵之去來、遲速,爲此目前之計。

    若使本處物力,有裕於以石高築,則當事之臣,何若費用民力,爲此難久之役乎?今日議者之說,一則曰:役使疲民,徒爲無益之擧;一則曰:土堞之上,壓以城廊,必有塌遷之患;一則曰:賊若火攻,難免連爇之患。

    三者之說,亦不無所見,而恐不能量度今日之事勢也。

    本道監、兵使,焦思極慮,竭力經營,塡土已完,材木已運雲。

    今若中止,則前功可惜,莫如責成,期於完役。

    」上從之。

     ○時,全羅道囚人四十一,以綱常被囚者二十六人。

    土風之惡如此。

     8月11日 ○甲辰,流星出婁星下,入天將軍星下。

    火星犯天河星。

    流星出畢星上,入天溷星下。

    又流星出句陳星下,入天理星中。

     ○上下敎曰:「興慶園移葬後,趁其渡涉船未散,卽欲拜園,以除一分之弊,言于該曹。

    」 ○備局啓曰:「義州則已令嚴愰入守,而毛將嘗稱龍骨形勢之險。

    今若乘此空城之時,或生進據之計,則處之實難。

    速令鄭鳳壽,趁賊兵纔過,毛計未及,仍得入守,事甚便當。

    」答曰:「鄭鳳壽處事失宜,不無罪過。

    仍授重任,殊未妥當矣。

    」回啓曰:「鄭鳳壽不能臨機善處,竟緻潰散,且不能直來安州,轉向大鷄。

    自本司亦欲請罪,而但念擧國奔潰之餘,獨能糾合義旅,入守孤城,以抗賊鋒,當時中外聞者,莫不聳動。

    其後雖有見事不明之失,而不可以此,掩其前功。

    臣等之意,不若姑令仍任,以責後效。

    」答曰:「鄭鳳壽知有毛鎭,而不知有朝廷,厥罪非細。

    然啓辭亦不無所見,姑依此施行。

    」 ○以鄭弘溟爲執義,李命雄爲正言。

     8月12日 ○乙巳,王世子往臨于西平府院君韓浚謙喪次。

     ○張紳馳啓曰:「本道各邑倉穀,旣盡蕩失。

    黃城修築,本爲禦敵,而數日之糧,時無見存。

    前頭所恃,隻此田稅,請勿輸送于關西,自本道句管,以給軍餉。

    」備局回啓曰:「西邊軍餉,雖有下三道之運入,而添補繼用,專在兩西。

    今若盡除海西,則安州大軍,必有乏糧之患,而黃州旣已修築城池,則亦不可無糧。

    着令餉臣,參酌兩西形勢,除出某某邑田稅,收貯黃城,而本道監、兵使,亦別樣指揮,俾免窘乏宜當。

    」上從之。

     ○張紳馳啓曰:「都督差官毛永華,持票文以來,急索上年貨價米未收者。

    其元數五千三十四石有零,而一百石,則前監司李必榮呈文量減,其餘則或已輸納,或緻敗沒,或已裝載,而風高氷澌,未及發送;或分給於民間,未及收捧矣。

    大槪貨價米,本非無形之物,旣受其貨,理宜還償。

    雖緣本道事勢如此,未能準價,秋成之後,則猶可收捧分給之米。

    趁冬前輸送,庶免日後侵督之患」雲。

     ○回答護行官申景琥、樸蘭英等,率胡差副將阿叱月介、參將樸隻乃、從胡五十三名,吳信男、樸葵英、姜璹、樸雴等,入來。

     8月13日 ○丙午,漢人金官劉興祚,叩頭敬啓於大賢王殿下。

     伏念興祚,生長禮義之邦,流落氈裘之鄕,頗識順逆之分,從違之理。

    昨見此中,倚強帥師,蠶食貴國,目覩生民蹂躪、肝腦塗地,興祚恨不得痛哭流涕,粉骨碎身,不避艱險,爲貴國君臣,排亂解紛也,一腔空懇,天日可監。

    但此國驕慢成風,貪噬爲性,興祚旣權受其職,安敢不勉投所好?所以心實謙卑,而跡類倨侮;內存潔白,而外若沾濡。

    摠之從權作事,皆爲貴國周旋也。

    高明曠達,能索我於牝牡驪黃之外乎?屢辱殿下,禮意殷勤,興祚銘刻五內。

    一自奉使歸來,擧國訊我動靜,曲緻貴國君臣,願永爲和好之意,備說設防兵馬,難禁其擾害之情。

    莫不信服,永求相好,姑據目前,亦無異志。

    相議撤兵之後,義州未割田禾,意欲計畝索糧,毛帥仇深,不容上岸;兩國貨物,相資貿易。

    依此三者,則和好可成,而兵馬可撤,未知貴國君相,能曲從其情否耶?雖然,信不由中,固難永久。

    況爲飢寒所迫,他日必肆倂呑,愼毋貪處堂晏然,以貽伴虎禍患,則貴國幸甚,興祚幸甚。

    興祚卽海也。

     ○禮曹啓曰:「西平府院君發引永葬之日,中殿似當有自內望哭之禮。

    其日時至,請具衰服,行望哭禮。

    」上下敎曰:「中殿已脫衰服,何可以衰服行禮乎?」禮曹又啓曰:「中殿雖已公除,凡係喪事,則似當用衰服,故如是磨鍊以啓矣,伏承下敎,公除後仍用衰服,果似未安,以素服行禮似當。

    」上從之。

     ○金時讓馳啓曰:「對馬島主及平調興處贈給駱駝二首、鞍具胡馬二匹,先已入送,頭倭等曰:『駱駝、胡馬,獲之陳前,而轉給我國,顯有山戎敗遁之狀,而平智明出來時,島主請得?人弓矢、甲冑等物。

    陳前必有所獲,願得之』雲。

    胡人弓矢、甲冑,關西諸陳中,應必有之,量宜覓給,以塞其探試之情,似無所妨。

    請令廟堂處置」雲。

     ○接待所啓曰:「臣等令張禮忠,言於仲男曰:『兩國旣和,使者往來,則行禮之間,不可不敬愼。

    前日劉、龍,始入見拜叩,而辭出時,不爲禮,何其無禮耶?』仲男曰:『隻循渠輩之禮,未及周旋。

    若以此事爲欠,則當言於二差,而周旋』雲。

    今番出來胡人中,有剃頭我國人二名,一則泰川人白仁達也,一則義州人雲矣。

    」答曰:「我國人則開諭留置。

    」 8月14日 ○丁未,接待所啓曰:「臣等得見胡書,大槪先之以不許毛兵登陸之意也。

    臣等曰:『毛將非我指揮之人,而乘船入島,其去其來,吾所不知,而至於入處城中,則自前不許矣。

    且毛人之殺我人民,汝豈不聞乎?』雲,則阿胡曰:『此言誠是。

    但不許入城,不給糧餉則可也』雲。

    其次,乃剃頭人刷還之語也。

    臣等以爲:『兩國相和之後,我人益復思歸,有如投林之鳥。

    我國亦何知其某地、某人之某日逃還也?設使知之,兩國之和,實爲民生,安可綁送逃還之人乎?』阿胡曰:『此言,隻爲貴國所答而發,非專爲此一款也』雲矣。

    」 ○上禦崇政殿,招見胡差阿叱月介、樸隻乃等,受其國書,仍慰其遠來勞苦。

    且問汗酋安否,胡差辭以不敢,仍獻禮單,遂行茶禮而罷。

    其書曰: 大金國汗,緻書於朝鮮國王弟。

    當日我兩國相好,彼此無事,後因毛賊,緻生事端。

    不意兩國,還有相好之分,故天使重成和事。

    若彼此謹守,不唯兩國共享無彊之福,而美名遠播於天下矣。

    倘立心不正,復壞和事者,難逃上天降罪。

    我兵留住義州,非疑貴國,意謂兩國仇隙,皆因毛賊所緻,幸得事成,恐毛將復爲壞之,故留兵防守耳。

    今王弟邊內,不容毛賊上岸,宜速具書,及發住民,與護守之兵,到了義州,我兵卽時過江退回。

    若住民、護兵未到,我兵先回,恐毛賊乘空住擾不便。

    又爲逃民言:「懷思父母、鄕土,舍命脫來,而縛送之,決不忍爲」,則己未年兵入我境,殺擄東窩、穵兒哈失等處之民,後容住毛賊,收我逃走遼民,以緻起兵,雖攻尅城池,豈不損人?其原受害之人,舍命攻戰,所得人民逃去,不肯刷送,仍言:「懷思父母、鄕土。

    」昔日我國受害人民,豈無父母、鄕土,何嘗可離?隻恐逃人之主怯忿,趕至貴國,査原走之人,混挐綁來,那時兩國和好,反緻無益矣。

    此非因得逃民,恐兩國和事之壞也。

    旣爲逃民,則剃頭歸順之民,立誓之後,又何送回?惟王弟裁思,逃民務要與來。

    若父母、兄弟,不忍分離,亦當査出,交與原主,兩相計議贖取可也。

    但各國皆謂我恃強圖利,倚力征戰,原無此意。

    皆因人之欺辱,中心不快,方敢以事之曲直,昭告皇天,以行征戰,於無事之國,恃力征戰者無之。

    幹戈何吉,太平何兇?尙冀裁度。

     8月15日 ○戊申,義州官婢得昌,得昌洲僉使印信及義州府尹兵符以納之,上命別施賞典。

     ○備局啓曰:「似聞虜中情形,要我開市,先發贖取之言,不無因此差人更來之患,而若不開贖取之路,則非徒情所不忍,亦恐壞了羈縻之計。

    開端往復,事益難處,今但答之曰:『我國赤子,拘縶異域,日望生還,爲民父母,不忍恝視。

    今承贖取之示,足見和好之至情,但兩西遺民,脫身逃亂,家財蕩然,恐未易辦此。

    然其中若有竭力拮據,自願贖取者,當任其入去,交相受授,俾成至願雲雲,』似當。

    請令承文院,以此意撰出答書。

    」上從之。

     8月16日 ○己酉,西平府院君韓浚謙發引,中殿行望哭禮如儀。

     ○金起宗馳啓曰:「龜城府使李之薰,率吏民數十餘人,入本府境內,漢人二十餘騎,不意突入,吏民等一時潰散。

    漢人搶掠之患,愈久愈甚。

    欲分兵入防,則兵少糧盡;若任他不救,則萬無收拾之望。

    曾遣助防將金得振于老江,把截水賊,水賊之患,今則少寢,令金得振領若幹新出身,已送于定州。

    且泰川縣監李森,以匹馬入往本境,而人民已散,無與爲守,又以若幹出身,裹糧入送于泰川。

    各官處處皆然,分兵、繼糧,萬分緊急,請令廟堂,從長指揮。

    」備局回啓曰:「孑遺之民,雖或完聚,旋爲毛兵所掠。

    守令旣無兵可以禁制,雖有兵,亦無繼餉之路。

    本司之料理指揮,已無餘蘊,請令本道監司與管餉使相議,拮據繼糧,而以本道見存主客兵,量宜派守。

    」上從之。

     ○答胡書曰: 差人將書來,具知盛意欲謹守和約,共享無彊之福,甚善甚善。

    貴國之留兵義州,固知本無反意,但業已誓天罷兵,而猶復屯兵他境,非各守封彊之意,故前書及之。

    今貴國有意捲退,我國地方,我自住守。

    寧有任人竊據之理?便卽差官偕來,使替守,愼固疆場,不至貽貴國慮也。

    被擄人民,皆我赤子,拘留異域,父失其子,兄失其弟,呼天蹙額,怨歸不穀,爲民父母,有不忍聞。

    今見來書,欲令各人親戚,通議贖取,此意尤好。

    顧今西鄙遺民,酷被兵禍,生業蕩然,恐無財可以質贖。

    然其中若有願贖者,當諭以來意,俾遂情願。

    看貴國處事,務要息兵,偕之大道,此固不待來諭而悉之也。

     8月18日 ○辛亥,上下敎曰:「今此移葬時,嚴禁踐踏路邊禾穀者,俾無損傷之弊。

    」 ○江華留守沈悅馳啓曰:「甲串倉厫,旣已畢造,而又搆火藥庫於邑城西偏,訓鍊廳於南門外,朝房於客舍大門外。

    至於廟、社權安之所,則因備局啓辭,有明年造成之敎,故除地定礎,欲趁未寒前始役」雲。

     ○全羅道古阜、礪山、金溝、臨陂、鹹平、扶安、茂長、龍安等邑大水,靈巖、樂安、順天、海南、務安、康津、興陽等邑,蝗蟲蔽野,禾穀盡損。

     ○全羅監司尹履之馳啓曰:「道內逃還之卒,揆以軍法,不可不令再赴,而至於昌洲分防逃還者,則府使潰出之後,四散奔逬,或被擄剃頭,或逢刃免死,僅得生還。

    自聞未準朔繼立之令,皆懷逃散之計。

    設使驅疲病之卒,跋涉二千裡之外,萬無禦敵之望,而一千七十餘名之卒,資裝之木,雖以七八匹,從略分給,其數將至一百七十餘同,此木亦將出於民結。

    目今朝廷責應之物,竝歸三南,無知小民,不無偏苦之怨。

    將此一百七十餘同之木,入送西邊,或募立軍兵,或補用軍餉,則無乃有愈於驅送無用之卒乎?若如是處之,則資裝之木,亦不分徵於民結,雖徵於渠輩,亦所甘心,請令廟堂,商量指揮」雲。

     8月19日 ○壬子,鄭忠信馳啓曰:義州留屯?賊,八月初九日皆渡江,眞?八將,領三千餘騎,同日來代之。

    出身金德裕等,率男女二百餘人,潛渡出來,?兵渡江之日,盡掠本府男女、老弱而去「雲。

     ○備局啓曰:「樸蘭英持劉海小帖而來。

    似當有答書,而自上修答,事體極重。

    或言:『自接待所修答,如禮曹倭書契之例似當』雲,而但念前日劉海出來時,有自上修答之事。

    今此答書,何以處之?且其書中,有爲我國,而開陳者,彼必不欲使胡人知之。

    雖或修答,隻及其見書回復之意爲當。

    」答曰:「以自上修答樣,爲書無妨。

    」政院以爲不可。

    備局回啓曰:「臣等所慮,亦與政院相同,故仰稟矣,但劉海反覆狙詐之人。

    若以前後有異,爲疑訝之端,則不若依前例答之。

    」上然之。

     ○接待所啓曰:「臣等設上馬宴,因言於胡差曰:『吳同知之行,〈時,信男稱以護送官,送胡差至義州。

    〉實欲使爾等,知朝廷卽加收用之意。

    似聞新到軍兵,侵掠焚燒,實乖誓天約和之意』雲,則答曰:『汗之分付,不許折一草木,豈有如此之理?』臣等曰:」亂臣賊子,天下之所共誅也。

    韓潤等,以亂逆之子,逃入貴國。

    未和之前,不須言也,旣和之後,則綁送可也。

    吳、樸諸人,雖皆放還,獨此賊子,無意綁送。

    至於戀父母、冒萬死逃還之人,則欲令刷送,此豈相和之意也?』胡差等相顧良久曰:『此言誠是。

    吾等當以此潛告』雲矣。

    「 8月20日 ○癸醜,流星出王良星,入奎星下。

     ○諫院啓曰:「口傳政事,事甚苟且。

    況此儒臣除拜,異於庶官,而卽者弘文館闕員,以口傳差出爲敎,物情甚駭。

    請收成命。

    」上從之。

     ○金起宗馳啓曰:「鄭鳳壽不久當到安州。

    卽令帶領潰卒及若幹新出身,入守龍骨,而第念潰卒等,聞鳳壽出來,皆有渙散之計。

    今若再屬於鳳壽,則上下疑阻,恐難得力。

    若竝與其妻子入送,則糧道難繼;若置父母、妻子於安州,而隻送軍卒,則軍情不固,鎭定未易。

    然捨此兵,則無他入守之軍。

    待鄭鳳壽出來,臣進往安州,一邊分付鳳壽,一以開諭軍卒,以示朝廷洗滌前愆之意,期得其力。

    」 ○胡差阿叱介、樸隻乃等還去。

     8月21日 ○甲寅,流星出傳舍星下,入騰蛇星上,色赤,光照地,有聲。

    流星出井星下,入天節星上。

     ○上下敎于政院曰:「明日親祭後還宮,揆之情禮,似未妥當。

    仍宿齋室,祗送後還宮,未知如何?」回啓曰:「親祭後還宮,情禮未安,而但南別宮在閭閻中,非自上經宿之地。

    況祭罷後還宮,俟祗送時迫,動駕則亦不失禮文所謂不遑寧處之意。

    臣等之意,依該曹儀註施行,似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祭享、禦供方物,限一年全減,曾有聖敎。

    然則大妃殿方物,竝不封進乎?」答曰:「竝勿封進。

    」 8月22日 ○乙卯,上出禦便殿,行興慶園發靷望哭禮,如啓墓望哭禮。

     ○上詣東郊,行興慶園靈轝祗迎禮。

    上詣南別宮,行欑宮祭,如魂宮親祭儀。

     8月23日 ○丙辰,上詣南郊,行興慶園靈轝祗送禮,如東郊儀。

     8月24日 ○丁巳,鄭忠信馳啓曰:「龍川府使鄭鳳壽來到臣陣下,所領壯男八百五十八人、老弱男女竝九百九十五人。

    久飢之卒,登道之後,絶食幾至三日。

    自此接餉無計,不得已令鳳壽,仍帶其兵,到安州,姑且休息。

    點閱前後出來龍川人中,可堪爲兵者千餘人,待胡差渡淸川,姑齎二十日糧,繼尾而發,漸進義州,又待留賊撤還,卽兼程馳入龍骨似當雲。

    」備局回啓曰:「但念龍骨在絶頂之上,目今風氣漸高,飢凍之卒,恒處其中,必皆怨苦。

    宜令姑留本府舊衙,以順民情,待有事變,入守山城。

    」上從之。

     8月25日 ○戊午,政院啓曰:「人君之孝,異於匹夫,唯以安宗社爲重。

    夫宗社之所以安,隻在於慰悅民心。

    今殿下,承廢朝壞亂之後,民心之離散極矣。

    正宜安靜無爲,與民休息。

    不幸兵禍之餘,又遭啓運宮罔極之痛,繼而有興慶園移葬之役,畿甸之民力竭矣,拜園之命,又下於今日,臣等竊憂之。

    伏覩聖敎,必欲及此津船之未散,蓋出於恤民之意,而船人得利,在春與秋。

    春旣失業,冬又過時,一物不獲,有足愍者。

    況秋穡之務,在三時尤緊,其失業之歎,不獨在於船夫。

    伏願聖明,亟寢拜園之命,以爲畿民一分之惠。

    」答曰:「明春拜園,則恐或防農,故欲趁此時,以除一分之弊,非特爲津船也。

    然啓辭如此,令該曹十分酌定。

    」 ○右議政申欽,上箚請寢拜園之命,上從之。

     ○幼學金垣上疏曰: 殿下於反正之初,立極至矣,建中盡矣。

    凡所布置,雖不能每每得人,而朝政淸明,遠近拭目,人皆有樂仕之意。

    自數年以來,非徒政令失宜,終緻刑賞之無勸。

    擔當廢論,縱臾昏朝之趙挺,不唯身免刑章,置諸原任之列,待遇之禮,無異於李元翼;反背天朝,交通宮掖之尹暉,非獨全軀幸生,授以贊畫之任,委以軍國之重。

    嗚呼!此何等擧措耶?臣聞諸往牒,是非之在於自然,是謂公論,而近來浮薄,甚於前,如樸潢、李行遠、李景奭、羅萬甲、李昭漢輩,作爲一隊,酬唱浮議,交相引進,任其通塞,聚會孜孜,唯其黨議,而加以秉政之臣,唯務附己,不能行大公之事,臣恐此習不已,甚非國家之福也。

    且褒貶之典,解由之法,載在三尺,傳之百年,雖以元衡、爾瞻之縱恣,不敢有撓於其間,而樸潢之注擬華貫,申敏一之見擬臺閣,俱未免偏私之痼習。

    若此破格,惟意所欲,上蔽聖聰,下蔑公議,有若當行者然,而殿下孤立於上,無一人進言於此。

    若爾則祖宗之朝,又何必創法也哉?嗟乎!上有趙挺,在於大臣之列;中有尹暉,委以軍政之事。

    至於蔑法、循私,如此之極,則道路之言,至以無廢論、土木之昏朝爲戒,臣不忍聽聞焉。

    以言乎禦戎,則殿下雖有英斷之略,明見之智,而群臣佐下風者,無一人擔當世務,竭忠盡力而四五年來,一委於張晩之處決,少無可恃,任其貪恣,軍卒之怨苦,邊情之緊歇,不知爲何事,終至受命危急,無意征討,其罪可勝言哉?及其遞晩而換任,則主旣辱矣,時已急矣。

    凡諸策應,十倍於前日,而今者金瑬,以元勳、重臣,身居秉銓之長,又兼體察之任,則內外政柄,歸之久矣,殿下倚毗,任之專矣,其爵祿之崇,眷顧之重,振古所稀。

    備局之事,乃體察之事,體察之事,乃國家之事。

    謀之有良、有失,事之有利、有害,講磨咨度,同心、同德,與衆共濟,翊戴聖明,而惜乎,瑬之不思也。

    又況其子之威行州縣,力折搢紳,守宰之在官者,將領之居外者,爭事媚悅,惟恐見忤於其門,而殿下坐失民生之顒望,可勝惜哉! 垣,金卨之族也。

    及疏入,人皆疑卨之指嗾。

    卨欲掩其跡,使垣又上疏,竝擧其名而攻斥之,上愈疑之,遂留中不下。

     ○獻納李昭漢啓曰:「臣本懶拙,不喜與人交遊,是非朝政。

    今聞有人投疏,歷詆儕流,而臣名亦在其中,至加以聚會引進,任其通塞等語。

    以此罪臣,臣實不服,而持身無狀,猝被詆斥,惶隕自訟,莫省所以。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大司諫金壽賢啓曰:「今此金垣之疏未下。

    雖不知措語之如何,而其謀欲陷人之狀,的然可見。

    不可以怪妄輩動撓之言,輕遞言官,請命出仕。

    」上從之。

     8月27日 ○庚申,上出便殿,行望哭禮。

    卽興慶園下靈柩之日也。

     ○金起宗馳啓曰:「大鷄島飢民載運之船,適値風雨、海溢之變,以緻船敗,渰死者四十餘人,生者二百三十九人,到泊永柔地雲。

    」 ○吏曹判書金瑬上疏曰: 臣伏聞,儒生金垣之疏,歷擧臣罪,靡所不至。

    臣之冒昧匪據,旣專且久。

    寵過而猜,福過而菑,理勢必然,自知羿彀之發,必在朝暮。

    前後控辭,強聒天聽,至下嚴旨,猶不知止,其勢誠急,而其情可悲。

    今以每呈箚疏,指爲固寵,構成罪案,臣之進退,籲亦難矣。

    自古人臣,目以有權,則其能保全者鮮矣。

    雖以周公之聖,霍光之忠,猶不得免焉,臣是何人,敢望其全?況公議至嚴,衆怒難犯。

    臣雖欲都忘廉恥,強顔冒居,不可得也。

    伏願聖明,亟正臣罪,以謝言者。

     答曰:「虛妄之言,不足與較,須勿控辭,安心察職。

    」 8月28日 ○辛酉,金起宗馳啓曰:「今年雨水,近古所無,平壤城頹圯處甚多。

    此非監董者之罪,而若置而不治,則無以爲前頭之戒,故董役將官,則從輕重決棍,守令中龍岡縣令禹甸,不在道內,令朝廷處置。

    本城雖非今冬城守之地,而不可終不修築。

    第念以一道之力,數月之內,萬無完畢之理。

    加以物力,專湊於安州,勢難竝擧,姑待後日」雲。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請歸掃墳,上許之,命給由、馬、澆奠床,且令本道,優給食物。

    李元翼上箚曰: 臣腳膝之病,比前益甚;腰痛之症,秋後轉劇,末由肅謝於闕下,徑赴墓山,無人臣禮甚矣,尤極惶恐。

    請亟還收給馬及澆奠床、食物之命。

     答曰:「卿之不得來辭,勢所固然,有何待罪之事乎?宜勿控辭,安心往來。

    」及其去也,上遣中使,賜酒于郊外矣。

     ○以鄭蘊爲都承旨,尹墀爲副應敎,宋時吉、呂爾徵爲持平,權濤爲副修撰,吳端爲正言。

     8月30日 ○癸亥,歲星犯罰星。

    流星出天船星,入內階星上。

    流星出文昌星上,入柳星上。

     ○金起宗馳啓曰:「卽見鄭鳳壽牒呈:『今者皆以毛將殺掠我人爲罪,而曾在龍骨,受毛將之惠,每欲直啓,以明毛將之意,而朝廷方以府使入島爲罪,不敢仰瀆矣。

    今若復守龍骨,則不可不慰悅毛將』雲。

    向來毛兵之殺害我民,罔有紀極,而至於接濟鄭鳳壽及諸義兵,則雖謂之盡誠,亦可也,賑救垂死之命,不啻累千,毛將每以此爲己功。

    今有復守龍骨之擧,朝廷似當有別樣處置,以慰其心,請令廟堂指揮」雲。

     九月 9月1日 ○朔甲子,上由武德門,詣魂宮,行朔祭如儀。

     ○流星出騰蛇星下,入羽林星。

     ○以李景憲爲掌令,沈之源爲獻納,金南重爲修撰。

     9月3日 ○丙寅,大司諫金壽賢、司諫趙邦直、正言吳端等上箚曰: 伏聞金垣之疏,動搖朝廷,眩亂是非,罔有紀極雲。

    原疏未下,雖未詳其措語之如何,而隻因其播諸人口而言,歷擧體臣及若幹名流,盡入於指點中,至以壞了國事,私相朋比,爲辭,陽爲直言,實濟陰私,其爲計不已巧乎?自古人臣之擔當國事者,或似乎有權;同心共濟者,或近於朋比。

    人之謀欲構陷,而患其無辭者,必欲假此爲題目,以動人主之聽,敢逞傾軋之計,豈不痛哉!人君於此,若不深惡,而痛絶之,則終不免爲奇中之歸矣。

    一自此疏之入,體臣不安其位,戎務廢墜,從臣相繼引咎,景象不佳。

    臣等竊恐奸人傾陷之端,自此而始,不勝憂懼之至。

    伏願殿下,快示好惡,使浮議見晛,士流增氣,則其爲扶植國家之元氣,顧不大矣哉? 答曰:「垣疏,實涉虛妄,難免罪責。

    然恐有妨於言路,故置之矣。

    」 ○晝講《孟子》于資政殿月廊,講畢,李貴曰:「金垣之疏,以援引尹暉爲金瑬之罪目。

    臣請言其終始。

    暉之罪犯,臺諫旣已論之,擧世亦多言之,而其才則可用,故胡變之初,金瑬以不得贊畫可合者爲慮,臣力薦於瑬,而瑬不以爲然,臣又薦於榻前,授以此任。

    此乃臣之罪,而垣歸咎於金瑬,臣竊痛焉。

    垣疏,必非渠之所自爲也。

    尹暉旣爲贊畫,則當置備局。

    頃陳草記,而自上有姑徐之敎;羅萬甲病伏果川,而自上有多氣之敎,故垣執此爲言,其計不已巧乎?自古,人臣擔當國事,則傾陷之輩,必目之以有權;同心共濟者,亦目之以朋比。

    此皆因人君之所惡聞,而易爲傾陷故也。

    被斥之人,不得安心,閭裡之間,多有疑阻之言。

    言者雖不可罪,亦不可不詰問其言根,而痛辨之也。

    」上曰:「其言虛妄,有不足數也,而言者亦不可罪之,故姑置之矣。

    」李貴曰:「近來嘉謨奇策,不爲不多,而自上不能獨斷,每下於備局。

    備局無知兵者故,不能採用,回啓起頭,則例加稱贊,而但字以下,則盡爲防塞,使不得行,但字足以亡人之國也。

    崔鳴吉雖善於文辭,而軍旅之事,豈能知也?若有公事,則粉飾以文辭,外貌則似好,而其實則不知急務者也。

    張紳,小兒子耳。

    雖善於治郡,豈知戎馬間事乎?乃以收拾瘡痍之任,委之於此人,而紳役垂死之疲氓,作無用之城廊,豈不寒心?若有軍務之可議者,則宜招申景禛、李曙、李守一,而問之。

    李守一,老將也。

    諳練軍務,請待其遞來,卽差備局堂上。

    」上曰:「言于備局。

    」貴又曰:「自古討賊,非獨武士爲能。

    以壬辰事言之,如高敬命輩,亦以書生,能擊賊矣。

    卽今兩西蘇復之策,要在得人。

    合倂縣邑,減其守令,必擇慈祥、豈弟者遣之,又時令禦史,廉問能否,使人民蘇息然後,賊勢可遏矣。

    」 ○兼吏曹判書金瑬上疏曰: 臣伏聞,金垣前後之疏,皆是論臣之罪,而寢而不報,今已累日,人將謂:「殿下強拂公議,抑塞言路,私護一臣也。

    」又將謂:「殿下今若明覈,實有此事,則難於罪臣也。

    」群議沸騰,衆怒日激,則豈非可懼之甚歟?且夫人主之所以礪世者,廉恥也;士夫之所以立身者,名節也。

    臣若身負重罪,強顔以出,則名節壞矣,廉恥喪矣。

    伏願聖慈,竝將儒疏,降付有司,按驗得實,明正臣罪,亟施誅殛之典。

     答曰:「予意前已諭之,須勿固辭,速出行公,以副至意。

    」 9月4日 ○丁卯,憲府啓曰:「回答使申景琥,不能檢飭一行,私挾物貨,買賣虜中。

    利源一開,奸蠧難防,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推考。

    」 ○金起宗、申景瑗馳啓曰:「胡差到安州,臣等往見於館裏,則胡差言:『毛將今復下陸,若耕一畝田,則我國決難終守和約,貴國受兵必矣。

    』臣等答曰:『旣不能幹戈從事,又不能禁其下陸,則或於海邊無人處,雖耕一畝之田,此是細事,以此渝盟可乎?天不可畏乎?』兩胡皆有怒氣曰:『禁耕事,朝廷所當快諾,而布政、摠兵所言如此,必與毛將私好,而有此說也。

    』臣等曰:『一畝寸土,莫非我地,豈欲使漢人冒占?第沿海一帶,已作空虛之地。

    彼許多漢人,乘時潛耕則豈我所盡知乎?他日或不無此弊,故不得不預言。

    』兩胡猶未釋然。

    臣等又曰:『兩國相好,留兵將撤,此萬世無疆之福。

    奸細之徒,若以我國給糧毛將,許耕毛兵等語,行讒於貴國,則其將信之乎?』兩胡曰:『天在頭上,豈容奸人之言,使兩國,轉成疑阻也?』翌日,仲男來言曰:『昨夜兩胡相言:「毛兵旣不可禁其登岸,則或不無耕種海邊之理。

    今之先發此言,乃後日不相欺之意。

    布政、摠兵之言,似出於眞實」雲雲。

    』俄而,兩胡來見臣等曰:『昨日布政之言,誠是深思後患,悉陳所懷,有何所妨?吾等之固爭,布政之力辨,各盡其職分』雲。

    」 ○申欽以軍籍六番、四番事,啓曰:「李曙、崔鳴吉之所見各異,而其言皆不無所見。

    臣於此事,最不深曉,不得折衷。

    大抵或六、或四,要在軍情歡悅然後,其法可久。

    不然則乍行旋廢,近來通患。

    行會于各道監、兵使,詳問軍情之便否,行之似當,而右相在告,臣不敢獨議,請下問于諸大臣及本兵之長。

    」君尹昉以爲:「分爲四番則有軍役偏苦之歎,六番則有軍數不足之患,與其偏苦,寧不如不足。

    」兵曹判書李廷龜以爲:「臣曾於引對時,略陳所見。

    水軍番次或六、或四,其間利害,未能詳知,而但以每番騎、步兵上番之數計之,仍舊四番,則雖或不足,猶可支過,若爲六番,則不足者,多至四千。

    以此難處,然此實爲慰軍情也。

    若軍情歡悅之,則雖上番不足,當爲損上益下之政矣。

    民情若樂仍舊,而厭新規,則雖減十日之數,未必大悅,而陸軍之爲水軍之役者,則恐厭憚者多矣。

    」答曰:「當面議處置焉。

    」 ○以申欽爲領議政,吳允謙爲左議政,金瑬爲右議政。

     ○先是,長湍人成復興,以大牛二、酒百盆、醬一甕及黃豆數石,納于軍前。

    長湍及積城居士大夫十餘人,或以粟、或以牛,佐餉於軍。

    至是,承旨尹知敬以賞命之多滯爲言,兵曹覆啓以爲:「加設職下批者,則已送于陣上,使之分給,而至於成復興,則曾受納粟堂上帖文,今若授以堂上實職,則似爲過重,若授堂下職,則事體未妥。

    無已則請依甲子扈從例,以實堂上,下批。

    」答曰:「成復興堂上實職除授,未及論賞者,從速擧行。

    」 9月5日 ○戊辰,領議政申欽上箚曰: 臣與右議政金瑬,同爲司僕提調。

    俱是大臣則該曹褒貶,有妨事體,乞賜遞改。

     答曰:「司僕寺提調,自有前例,不必辭也。

    」又上箚,辭殿試讀券官曰: 臣疾病之外,復有危迫之情。

    臣曾爲讀券官,重被臺論,憲府之啓有曰:「自今以後,以心公、眼明之人,擬差試官」,而蒙允。

    玆乃今日之令甲也,臣豈可再爲此任,使淸世至公之試取,貽廢朝之疵累耶?乞收成命。

     答曰:「上年憲府之啓,意不在卿,須勿固辭。

    」 ○上晝講《孟子》。

    講訖,李貴曰:「學問之人,今也則亡。

    至於以文官稱者,或有不解《小學》大文者,誠可寒心。

    東宮進講之官,必使學問之士,論難禮經,不可徒習章句而已。

    」上曰:「卿言誠是。

    近來雖或有善於科場辭章者,未聞有向學之人矣。

    」上又曰:「人不可有害人之心,而或有必欲傷人、害物之人,何其然也?」李貴曰:「此必奸慝之人也。

    」上曰:「或有能文、有才,而終爲奸慝之人,何其然也?」金光炫曰:「能文者未必皆善,才勝者反爲小人。

    惟從事於學問,而輔之以文華者,乃君子也。

    」 9月6日 ○己巳,右議政金瑬上箚辭職曰: 負累之人,不可置群望之先。

    恐朝廷,由此而輕,乞收成命。

    「 上不許。

     ○軍器寺正李基祚,上疏以名在金垣疏中,乞遞本職及侍講院兼官、嘉禮都監都廳,上不許。

     ○擢張維爲吏曹判書。

    上命參判中可合人擬望,遂以授維。

     9月7日 ○庚午,上下敎曰:「右相金瑬初度呈辭,還出給,遣史官,諭以斯速出仕,以副予望之意。

    」政院啓曰:「右議政金瑬呈辭,還出給之命,實出於聖上欲令速出之意,而第辭單還出給,已非常例,況禮遇大臣,體面自別,敦諭勸出,自有其道。

    還給辭單,恐涉未安。

    」答曰:「啓辭良是。

    宜勿還給。

    」 9月9日 ○壬申,以襦衣五百領,落幅紙四百張,下送于西邊軍卒,歲以爲常。

     ○金起宗馳啓曰:「今者留賊,將皆撤歸。

    當招集散氓,復我疆土,而調入兵民,其勢極難。

    若捨其妻孥而去,則飢寒不相救;死生不相聞。

    揆諸情理,勢當竝妻孥入送。

    若旣送而不給妻孥之料,則是促其死也。

    客兵數千,不如土人數百。

    旣送之後,絶其生道,非但失信於民,纔聚復散之患,勢所必至,事極可慮」雲。

    鄭忠信亦以此馳啓。

    備局覆啓以爲:「依兩臣狀啓,除出軍餉及各道遺在皮穀,量宜分賑,使之復業。

    」從之。

     ○上下敎于政院,招前日上疏儒生,試令讀其疏,政院啓曰:「臣等伏見金垣之疏,首之以人所共言之街談,間之以時政得失之實事,張皇辭說,眩亂是非,原其本意,不過動搖當事之大臣,擠陷一時之名流,其心之兇慘極矣。

    此則聖上之所已知,至於招問之擧,有損事體,亦必有後日之弊。

    聖上但當明示好惡,敬大臣、體群臣,各盡其職,使陰邪之人,莫售其計而已。

    如垣者,不啻若雨雪之見晛,何待招問,而破其說也?區區所懷,不敢不達。

    」上曰:「朝者命下之事,終日廢閣,今又陳啓,殊極可駭。

    先朝亦有如此之事,更勿瀆擾。

    」仍命推承旨之不卽擧行者。

     ○政院遂招金垣,而莫知其處。

    後二十八日,垣乃現,政院以聞,上命使試讀他人之疏,垣不能句讀。

    又出論題,而使製之,不解題意,且不成文理。

    上下敎曰:「金垣之事,事極可駭。

    必是大奸陰嗾此人,欲售其兇計也。

    令禁府拿鞫,窮問指嗾之人。

    」及垣被訊,供稱:「素與金卨相親。

    一日持疏草往示之,則卨乃修潤刪改,幾是卨文。

    疏旣入,物議皆疑金卨之所爲,故恐卨被禍,遂於再疏,竝擧卨名,而相與議撰,實與借述無異」雲。

    於是,金卨亦被逮自服。

    禁府以金垣、金卨等罪狀,照杖一百、流三千裡,加役三年之律以啓,上命金垣功減一等,金卨依啓目施行,初配穩城,後移南海。

    卨以德諴之子,歷敡淸班,而銓曹之望,獨後於樸潢等,故密誘金垣投疏,以爲中傷潢等,先占銓薦之計。

    姦狀旣露,士大夫皆以爲愧。

     ○吏曹判書張維上疏辭職,上不許。

     9月11日 ○甲戌,諫院啓曰:「諸路驛站,日就凋弊,而亂後尤甚。

    孑遺驛卒,無以支過,受由人員,請勿給馬。

    」上從之。

     ○備局啓曰:「金藎國以爲:『毛糧不可逐年收捧。

    』申欽以爲:『可設屯田』,而目今西邊繼糧,百計無策。

    毛糧則民已知其應行之役,不如依前收捧,以爲需用之地。

    至於屯田之擧,若不廣設,則軍兵運餉,實無長算。

    令兩西監司,區畫屯田之事,啓聞施行。

    」上從之。

     ○左議政吳允謙,以病上疏乞遞,上不許,仍遣內醫視疾。

     ○吏曹判書張維上疏辭職,上不許。

     9月12日 ○乙亥,義州府尹嚴愰馳啓曰:「胡將卓道裡,率從胡,一時捲還,臣還入本州」雲。

     ○備局啓曰:「修築安州,實爲保障之計,而本州酷被兵禍,軍兵單弱。

    姑令兵使入守,以過今冬,但念兵營所屬之人,安土重遷,勢所必至。

    李貴之言,不無所見,請下諭,以終還本營之意。

    」上從之。

     ○上命禮葬都監提調申景禛、金藎國、具宏、都廳李景憲,各加一資;提調李廷龜、金尙容、都廳鄭世矩,各賜熟馬一匹;吳允諧、鄭弘溟、李培元,各賜兒馬一匹;郞廳金光煥、宋時吉陞敍;其餘施賞有差;畫員、書寫以下,量給米布。

     ○以洪瑞鳳爲吏曹參判,鄭經世爲大司憲,金尙憲爲副提學,李景憲爲執義,金聲發爲掌令,李敬輿爲忠淸道觀察使,吳?爲左承旨。

     ○備局啓曰:「體臣將往巡西邊,而適在病告中。

    今者賊兵已撤,收拾邊疆,萬分緊急。

    右相雖出仕,而左相亦呈告,鼎席不備,體臣似難出外。

    金起宗旣兼體察副使,請令起宗,隨事料理,經畫便宜。

    且令體臣,在朝稟斷。

    」上從之。

     ○上下敎曰:「回答使申景琥加資,其軍官李馨長等七人,六品遷轉,譯官權仁祿,以本衙門陞職。

    」 9月13日 ○丙子,右議政金瑬,以被斥於金垣之疏,引疾乞遞,上遣承旨敦諭。

     ○兼兵曹判書李廷龜,上箚辭職,上不許。

     9月14日 ○丁醜,憲府啓曰:「回答使申景琥,不能檢飭一行,買賣虜中,創開無前之弊,請命改正。

    」答曰:「酬勞之典,不可不施,勿煩。

    」 ○備局啓曰:「今日禦敵之具,莫如火器,故方造鳥銃,亦令各道,煮取焰硝,而該用鉛丸,未及措辦。

    今聞鹹鏡道永興地,有産鉛之處,而採之不難,鉛品且好。

    請令本府,別設一局,優數採用。

    」上從之。

     ○上晝講《孟子》。

    講訖,知事金尙容啓曰:「今以賊退爲喜,不復有警懼之心,則日後之事,尤極可慮。

    淸川以北,經亂空虛,安集土民,最是急務。

    若不接濟,則一散之後,難可復合。

    」上曰:「儲穀已盡,移粟無處。

    聞自賊中逃還者,顚連道路,赤身呼飢,勢將凍死。

    言念至此,隻切矜愍。

    」尙容請贖輕罪,收布,以爲救活之地,上曰:「事雖苟且,出於爲民,議于大臣。

    」上又曰:「自古招民怨者,不一其端。

    用人之失宜,政事之乖當,徭役之煩重,皆所以招民怨者。

    今日亦豈無此等事乎?」尹知敬曰:「國家不幸,有甲子之變,繼之以今年兵禍,民不安生,莫保朝夕,民怨之來,固其宜也。

    」上曰:「爲人君者,擧措失宜,則臣僚所當匡救,亦宜自愼,各盡其職,則民蒙實惠。

    其本,在於予之一身矣。

    」知敬曰:「聽言之道,在於虛受,而臺諫所論,多不允從。

    自古設臺諫、任言責者,豈徒然哉?重臺諫,以尊體面,不勝幸甚。

    」上曰:「予非輕臺諫,論事或有失實,故時或持難,乃是愼重之道矣。

    」李尙吉曰:「宜愼擇守令,省刑、施恩,宣布德意,使之感戴,則可以治內,可以制敵矣。

    」上曰:「此言至矣。

    令該曹愼簡守令。

    」 9月15日 ○戊寅,右議政金瑬上箚曰: 臣本無彌綸之才,粗學佔畢之技,而中年以來,世務嬰心,舊日所習,亦皆廢忘,過蒙誤恩,待罪文衡。

    空帶虛銜,心常愧恧,今承殊寵,又叨非分。

    揆以前例,亦未有以相臣仍帶者。

    申欽亦其一也。

    伏乞亟賜遞免。

     上命勿辭。

    瑬入相以來,固辭文衡,上以相臣兼帶文衡,有先朝之例,不許。

    蓋以故相柳成龍,於宣祖朝,以右議政仍帶故也。

    及張維爲遠接使,瑬八上箚固辭,上乃許之。

     9月16日 ○己卯,上晝講《孟子》。

     ○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疏,請緻仕,答曰:「卿以元老耆德,爲國柱石。

    身佩安危,其進退未可輕也。

    昔者卿每以時事稍定,方可退歸,爲言,故予實信之。

    今卿托以他事而歸,遽上辭箚,又以太平何日,爲辭,予亦不能無憾。

    不辭而歸,於禮亦似未盡矣。

    」遣史官,諭以體予至意,調理入來之意。

     ○命賜興慶園遷葬時陪往,左議政吳允謙鞍具馬一匹;承旨金尙、大將金自點、劉夢龍、監司南以雄,各半熟馬一匹;衛將李興國等、差使員崔有海等,各兒馬一匹;銘旌書寫官金尙容、誌文製述官李廷龜、標石書寫官申翊聖、行狀製述官李植,各熟馬一匹;從事官楊秀津等、哨官文建基等、捧帛官沈景龜、姜應世、禮貌官張瑞麟、呂文昌、排設官李澬、李岦、兪勉曾等,竝加一資,資窮者代加;誌文書寫官吳竣、玄宮封標官金汝秋,各加一資;金浦縣令崔珪,前後禮葬時,多有功勞,加資;舁梓宮李宜弟、裵命純、拭梓官趙克善,竝陞敍;內官樸忠立、李大春,各不粧弓一張,已施賞者,毋得疊授。

     9月17日 ○庚辰,先是,經筵官金尙容,啓請運入南方米穀於西路,且令收贖於罪人,以補西民賑飢之用,備局回啓曰:「令不被兵諸邑,預將餘穀,陸續移轉,罪人許贖,則非所當行。

    」上曰:「依啓。

    兩湖米穀,待解氷入送,以周其急。

    」 ○宗親府啓曰:「曾在廢朝,或納石、或納基、或納鐵,陞堂上,而反正初,盡令降資。

    至甲子年,還授降資於扈從之人,而獨於宗室,置而不論,今者豐陵守混等,呈狀稱冤。

    況有順平君善鳳還授之規,請令該曹,相考處置。

    」吏曹回啓曰:「問于兵曹,則當初議大臣定奪之後,群議以爲未妥,尙不擧行雲。

    以事理論之,則廢朝時納物賞加,已極猥雜。

    甲子筵臣所啓,物議至今非之。

    今若踵其謬規,又令還授,則是益開倖門,而官方之淆亂,愈往愈甚。

    頃日善鳳之還授,出於特命,尤不可據以爲例,似難擧行。

    」上命依大臣議施行。

     9月18日 ○辛巳,上下敎曰:「龍川府使鄭鳳壽,忠義貫日,實是幹城之將也。

    予方倚重,近者不幸,病勢頗重雲,予不能暫忘。

    其令該司,遣醫視疾,優給藥物。

    」 ○工曹參議李埈上疏曰: 時運方屯,物情甚鬱。

    言無大小,皆可採用;士無賢愚,皆宜延登,而奈何臺諫有爭,或歸沮格;講筵之設,或至曠闕?無乃殿下之心,或幾於自賢而驕人,恃安而小怠乎?人主之威,如雷霆也。

    人臣之能以直言,而犯雷霆之威,千百人有一人。

    因其僅有,而嘉奬之,以激千百人之懦者,此乃前古聖王待諫臣之道也。

    曩在昏朝,言路不通,末流之患,終至於法度掃地。

    生民不遂者,無非壅蔽之緻。

    今其餘患,猶有存者,士夫之間,皆以循默自持爲賢。

    頃日幸有一二諫臣,奮不顧身,瀝血進言。

    言雖過中,心則無他,而乃加摧折,久於流斥,此豈聖世之所宜有也?伏願殿下,嘉奬直士,保護忠節,使耳目無壅,堂陛有截,國家幸甚。

    禦外之策,不過曰戰、守、和,而固守爲三者之要。

    理內之策,不過曰兵、民、財,而節用爲三者之本。

    若其固守與節用,則又在於得人而任之。

    臣於此數者,雖有一得之見,何敢以不切之言,乃敢毛擧而煩聖聽也?惟望聖明,益加拊髀之念,且思足食之策,汲汲講求,不宜置之於第二件事。

     答曰:「觀爾疏章,所陳之辭,無非藥石之言。

    爲國之誠,予實嘉尙。

    當服膺而採施焉。

    」 9月19日 ○壬午,中殿行望哭禮。

    以西平府院君韓浚謙葬日也。

     ○憲府啓曰:「都監郞廳金汝秋,以五品蔭官,超陞堂上,有駭瞻聆;山陵封標官之陞秩,不可援以爲例;金浦縣令崔珪,官是守土,隻有微勞;吳竣以書寫官陞資,亦涉未妥。

    請竝改正。

    」累日論執,上竟不從。

     9月20日 ○癸未,流星出室星下,入坤方。

     ○以李德泂爲刑曹判書,鄭弘溟爲弘文館應敎,李行遠爲校理,李景奭爲吏曹佐郞,李昭漢爲副修撰,加瑞山郡守洪霙通政。

     9月21日 ○甲申,諫院啓曰:「戶曹判書金藎國、綾城君具宏、行護軍吳竣,前年禮葬時,或以都監提調,或以書寫官,旣加一資,今年遷葬時,仍前任而又加一資。

    一品崇資、二品重加,是乃命德之器,而今因一事,至於疊授,濫觴甚矣。

    且園所與山陵有間,而僭賞至此,物議非之。

    瑞山郡守洪霙,以捕賊之微功,至於加階,竝請改正。

    贊畫使尹暉,持身無狀,見棄於人。

    當初除拜本職,已不厭輿論,而今者代體察之行,將巡審西路,其責尤重。

    當此新經大亂之日,收拾人心、整飭戎務之任,豈可付之於此人之手乎?請命改差,擇送其代。

    」上竝不從。

     9月22日 ○乙酉,鄭忠信馳啓曰:「灣城初陷時,前權管崔夢稷、本州出身金泰巖、金夢松等,表表奮勇,效忠殺賊而死,出身韓廉妻洪氏、韓恕妻白氏,明白死節雲。

    」 9月24日 ○丁亥,上下敎曰:「予常以爲:『領府事必與寡昧同休戚,毋負昔心』,不圖今者,舍君、去國,如棄敝屣。

    良以不辟憒憒,知不可輔導,故奉身而退也。

    靜言思之,慙懼實深。

    承旨宜代予草敎,更加敦諭,期使上來。

    」遂遣承旨,往衿川李元翼家,元翼上箚,辭以老病。

    答曰:「觀卿疏章,予心缺然。

    卿須幡然入來,以副予至望。

    」仍遣史官傳諭。

     ○右議政金瑬上箚曰: 臣日承乏,使受命經理江都。

    當此之時,國事日急,臣意以爲,苟有一能,宜滌瑕而使之,敢請以尹暉爲贊畫使。

    此實古人所謂使功,不如使過之意,非以尹暉爲無罪也。

    與之同事,已八閱月,及將西行,臺論猝發。

    用匪其人,罪在臣身,伏願聖慈,亟治臣罪。

     答曰:「省箚具悉卿意。

    卿無所失,安心行公。

    」 ○右贊成李貴上箚曰: 據險保民,養兵討賊,誠今日第一急務也。

    捨此不爲,徒役無辜潰卒,築無糧餉、無器械、無守卒之孤城,欲禦長驅之賊,此所謂時詘擧嬴也。

    朝廷雖於禦敵之策、固本之計,皆諉諸民力不逮,而不肯採施,獨於安、黃兩城,不量物力多寡,督令完畢於今年之內,臣竊憂之。

    逃軍雲者,將帥赴敵不退,而軍卒棄將逃去者也;潰卒雲者,將帥先潰,而軍卒隨潰者也。

    將帥先潰,則隻罪將帥,不問潰卒者,在軍法當然,而平壤、黃州,則主將先潰,潰卒何罪?伏願殿下,急停安、黃兩城之役,一以收民心,一以濟人命。

    今日講和,非徒爲宗社,乃欲保生民也。

    臣意限數年,專以生聚爲務,盡減徭役,使兩西爲樂地然後,生存者可以安保,而移避者亦可以樂還故土也。

    如是則不數年,庶幾爲完全之地矣。

    若然則保民爲本,而築城乃末務也。

    今雖合一道之力,專守安州,而兵糧、器械,必不如向日。

    兵糧、器械不備,則雖築高城十丈,無益於成敗矣。

    臣意南漢,雖能固守,畿甸諸城,皆不據守。

    使賊恣殺散處人民,則非徒南漢難保,江都亦難保矣。

    南漢旣已修築,不可空棄,則令廣州牧使爲守禦將,盡給此邑兵民,使之保守此城,而一邑之力,不能擔當,則臨亂割給慶尙道兵使所率,又令兵使爲守城大將,而據險固守,爲應援江都之計,則猶勝於空禦江灘之爲愈也。

    且以彼九長,較我九短,則決知其難與爲敵。

    臣百爾思之,隻得據險淸野、馬上三穴銃、斫斧夜擊三策。

    問於宿將諳熟戰陣者,則皆以爲非此三策,莫能禦此賊雲。

    臣方信而條上矣,備局回啓乃以據險爲民力不逮,三穴銃爲火力不猛,稍遠則不能穿甲,而東國馬性不馴,易緻驚擾,勢難用之,爲言。

    此不知兵要,而徒以防塞人言爲務者也。

    祖宗朝設鎭管時,豈皆以武班爲守令乎?雖以文、南交差,而各邑皆有中軍代將。

    中軍代將,若以武人差定,則率兵臨陣之際,各道兵使當統領而赴戰,若其兵卒不精、器械不整、糧餉不繼、敎鍊不熟,皆責於守令,故守令雖非武班,而軍機失誤,皆在於一身,故雖或不忠於國者,其於軍務之事,不得不緻力,欲免其軍律矣。

    且幸州山城,權慄以木柵,能禦倭寇,而勝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