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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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予不忘其勞之意。

    」 4月5日 ○辛醜,上在江都。

     ○賜分朝諸臣虎、豹、鹿皮等物。

     ○諫院啓曰:「臨亂奔問,乃人臣之義。

    況以出入侍從之臣,當君父播越之日,或取家鄕之便近,或爲妻子之避亂,或圖屬衙門,各稱名號,事緩之後,或始來詣,或終始不來。

    名爲陪從、任事,而實爲身計。

    請李埈、李民宬、李彥英、崔葕、尹烇、金光爀、高傅川、林堜、洪鎬、金柱宇等,竝命罷職。

    此外漏落者,令該曹査出,一體施行。

    」答曰:「在職落後者,猶不論罰,而獨於無職人,乃受任未上來之類,如是深治,未曉其意也。

    」 ○龍骨山城義兵將鄭鳳壽馳啓曰:「彌串僉使張士俊,自府使李希建之不返,自削其髮,投入?將王子,以妻爲質,請作龍川府使,自出官穀,釀饋胡之酒,迫奪民牛,辦饋胡之饌。

    民之或未削髮者,迫而使削,如不順從,劫而殺之。

    臣以前月二十七日,來入山城,招諭龍、義、鐵三邑人,衆稍來集,幾至四千。

    其後士俊,送書于臣,迫令來降,臣不答其書。

    翌日,士俊來脅曰:『如不降附,非但於汝有害,百姓禍且不測。

    』且潛引眞?數百於城外七裡許,臣遂斬士俊及其同謀者十餘人,城中男女,莫不欣抃,或斬遊騎,或奪馬匹。

    三月十七日王子者,大擧義州、昌城、郭山留陣之兵,鹹聚城下,自卯至申,五巡大戰,城中男女,以矢、砲、石三物,一時俱下,先鋒數百餘騎,一時立死,我軍則死傷僅一十餘人。

    第臣所聚之兵,戰具、軍餉皆乏,援兵亦絶,事極可慮」雲。

    備局啓曰:「鄭鳳壽召集義兵,扼守孤城,先斬張士俊,以壯士氣,及大賊來攻之日,竭力死戰,摧衂賊鋒,使一城得全,求之古人,亦不多得。

    但念本城,外無繼援,大賊西歸之日,必盡力攻之。

    請令金起宗、鄭忠信,由海路入送糧餉、軍器。

    且鄭鳳壽前日除授嘉山,且命加資,今依金起宗狀啓,陞授龍川府使兼助防將,仍賜賞物,偕張迢送于監司處,使之傳送。

    且諭以有功將士一一査啓,以憑行賞之意。

    張迢冒死跋涉,來傳捷報。

    渠是甲士,未出身雲,亦宜論賞,以爲聳動之擧。

    」上曰:「依啓。

    發送宣傳官,糧餉、軍械,督促輸送。

    鄭鳳壽加資,張迢陞堂上以送。

    」仍令該曹,覓送錦段及金貫子。

     ○大司諫李植啓曰:「同僚欲論曾經臺侍之人,任便不扈從者。

    臣念此人等,多是來赴分朝之類,一時喫苦,似無彼此之間。

    且受而待之者,撫軍司也。

    臣以有司之任,終始査覈,至於狀啓,而初未覺其非。

    到今參論,似涉無據,再三持難,而不能回聽。

    且臣雖受命,俱在便歇之地,今始來赴,爲同行分疏,自恐近嫌,冒昧同參。

    退而思之,言與心違,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翌日,司諫李敬輿、獻納呂爾徵、正言李行遠、金卨,以論議不同引避,憲府請李植遞差,李敬輿等出仕,上從之。

     4月6日 ○壬寅,上在江都。

     ○命姜弘立等給料。

     ○答尹衡國疏曰:「省疏具悉,深嘉爾誠。

    爾姑還家,以待討賊之日。

    」仍下敎曰:「尹衡國之誠,殊甚可嘉。

    令該曹,相當職除授。

    」初,衡國募百餘人,來赴防灘。

    至是,上疏歸省,故自上有是命。

     ○備局啓曰:「鄭鳳壽,階是通政,故助防將啓下矣,今陞嘉善,改稱防禦使,守令、邊將及本鎭從軍金完等,竝令節制。

    」答曰:「依啓。

    」又啓曰:「安州民,求得金浚之屍,入棺塗殯,又有焦面之屍,以衣服驗之,似是南以興,亦入棺塗殯,以待其子弟之來辨。

    其他將領、守令之死事者,亦搜覓埋置,通于本家雲。

    喪柩出來時,請令一路護送。

    」上從之。

     ○備局啓曰:「寬民隱、修軍政之方,實在於守令之得人。

    請令二品以上,曾經實職者及三司長官、政院,各擧才堪字牧之任者,不限多少,務盡實才,使生民得蒙一分之惠。

    」上從之。

     4月7日 ○癸卯,上在江都。

     ○以金德諴爲大司諫。

     ○備局啓曰:「安州人崔承立,擒獲眞?一人。

    一胡生殺,甚不關,令金起宗,別定軍官,押送胡陣中,謂以:『兩國誓盟之後,不可仍留俘獲,故送還軍前』雲雲,似當。

    」又啓曰:「各道軍器,擧皆無形,不適於用。

    設令大邑,抄一千兵,則當有一千兵器,又量留餘件,可無臨戰匱乏之患。

    除兩西被兵處外,令六道監、兵使,嚴飭列邑,詳具時在實數,就其中,因舊可用者,修補鍜礪,務準軍兵之數,監、兵使巡行點閱,如有怠慢之邑,依軍律重治。

    但公私赤立之日,修改許多軍器,似不無民弊,請令各邑監、兵使,參商各邑軍器多寡、物力盛殘,均撥工匠,分多益寡,務使弊不及民。

    」上皆從之。

     ○領中樞府事李元翼上箚。

    略曰: 寬民力、收民心、選將士,此三者,爲今日之急務。

    必須出自聖斷,斷然行之,庶可有效。

    且命留諳練宰臣,料理江都事宜,而宰臣所議,多未見施,則後日之江都,卽今日之江都矣。

     答曰:「省箚嘉歎。

    當令廟堂議處焉。

    」事下備局,備局回啓曰:「箚陳之事,眞藥石之言,請聖上留念。

    」上從之。

     4月8日 ○甲辰,上在江都。

     ○上下敎曰:「還都時,令一路各官,勿設茶啖。

    」 ○接待宰臣啓曰:「胡差言:『二王子使俺等,見姜弘立、樸蘭英等而來,願與相見。

    』臣等答以『弘立其母已死,欲見墳塋,受由下鄕,蘭英則初聞母喪而去』雲,則胡差多有疑訝之色曰:『朝鮮必已殺之耶?王子令見面而來。

    雖往見其墳,亦不可已』,再三往復,終不信聽矣。

    」答曰:「宜諭以弘立招來之意。

    」 ○國書答曰: 刷還俘獲,足見踐約之好意,甚善甚善。

    前日兩國立盟時,旣以各守封疆等語,刑牲誓天。

    今見來書,有留兵、助糧等語,恐非告天立誓、息兵安民之意也,知貴國必不然也。

    刷還官民,皆我赤子,寧有咎責之理乎?薄物幸領情。

     ○備局啓曰:「胡差雲:『王子旣刷送三萬餘人,又令俺等,齎送文書,親呈禦前,不得已親自納呈。

    』再三開諭則答以『俺等隻奉二王子之命而已』雲雲,臣等不知攸處。

    」答曰:「宜開諭以不可親呈之意。

    」 ○備局啓曰:「今此刷還剃頭之民,皆是定、郭、宣、鐵之人。

    賊兵入去之後,若仍留本府,則必有毛兵掩殺之患,渠輩欲移入於內地雲。

    請令金起宗,從自願,移居山郡僻處,俾免被害之患。

    」答曰:「刷還人民,移入內地,似無遠慮。

    更議處置。

    」備局啓曰:「定、郭、宣、鐵之人,若令移居,則邊土將空,誠非得計,聖慮所及,非不知之。

    且剃頭之人,散處內地,不無與他種難辨之患,閭裡、道路之間,亦難譏察,其間事勢,亦甚難便,而臣等之意,隻以濟活爲重而然。

    伏候上裁。

    」答曰:「邊民移入內地,則日後還集,甚未易,故欲令仍置原籍,通于毛營,使之禁其殺掠矣,今觀啓辭,亦不無所見,依前啓辭施行。

    」 ○上下敎曰:「樸東亮自負罔赦之罪,決不可輕議。

    而但前有千裡扈聖之功;後有三年守陵之勞,念其旣往,不無可恕之道,令該曹量移。

    」 ○備局啓曰:「變亂之初,大駕將入江都,故光海移于井浦矣。

    井浦距本府稍遠,回鑾之後,似當還移本府。

    」答曰:「慈殿未還都之前,還移于城內,事似未安。

    仍留井浦,宋英望亦勿召還。

    」 ○以開城府酸芽草進上下敎曰:「大妃殿外,永減。

    」 ○接待宰臣啓曰:「胡差等入臥房內,無意發行,招張禮忠而言曰:『以請糧而來,今旣不副,去必見殺,故欲聞決定之言。

    朝廷有厚賞,諸宰且緻眷,不得不歸,而欲得丹木、胡椒、花席、短劍、黃連等物,分給諸將,以爲免死之地』雲。

    令該曹急速處置。

    」答曰:「依啓。

    」 ○月入太微西垣內。

     4月10日 ○丙午,大駕發自行宮,渡甲串,夕次通津。

     4月11日 ○丁未,車駕發自通津,至金浦。

    幼學韓肅一進言於駕前,請礪臥薪之心,毋忘江華之恥,上命饋酒。

     ○上發金浦,遂詣園所,入齋室,以淡服展謁,仍奉審園上,返齋室下敎曰:「毓慶園蔔山之後,縣令崔珪,凡係園所之事,誠心奉行,予常嘉之。

    今日又至此地,兵亂之後,悲愴之懷,不能自抑。

    縣令崔珪熟馬一匹賜給,以表予意。

    」是夕,上發自園所,次陽川。

     4月12日 ○戊申,上發自陽川,至露梁渡江,至于崇禮門外。

    都中男女,塡咽出迎,無不流涕。

    上直詣宗廟,行慰安祭,還禦慶德宮。

     4月13日 ○己酉,護行使軍官崔有,率賊騎五十人,偕進龍骨城,諭以出城之意,城中不應,一時放砲,賊騎遂退。

    劉海又送崔有,則城中亦如之。

    賊大陣又進攻,城中寂無人聲。

    賊四面登坂,城中一時放石車砲,矢俱發,賊兵死者甚衆。

    賊兵退而圍住,未幾,解歸龍灣雲。

    備局啓曰:「賊兵再犯龍骨,鄭鳳壽獨守孤城,忠勇益奮。

    朝廷未得接濟之策,鄭盡己慨然陳疏,欲與從弟內禁衛鄭仲己,奮身前往,以伸急病共難之義,誠極可嘉。

    請令該曹,給與軍裝,入送於鄭忠信軍前。

    益募敢死之士,或從陸間行,或乘船往赴,以助聲勢。

    龍骨雖已解圍,此事則似不可已也。

    」上從之。

     4月14日 ○庚戌,鹹鏡監司南以恭,以平安道入送農牛,加募八十五頭,願得免講帖,備局請令該曹,成送,上從之。

     4月15日 ○辛亥,右贊成李貴上箚曰: 緣臣無狀,屢爲年少輩侮辱踐踏,物議甚峻,至於請行竄黜雲,待士大夫之道,不亦薄乎?頃日臣之推考公緘,政院擅削此一款,使臣不能仰暴微忱,此誠可駭之甚也。

    未知政院,爲臣而削之耶?爲臺諫而削之耶?若以言語罪人,則不幾近於罪嶽飛以莫須有三字乎? 答曰:「旣往之事,不必提起,宜勿控辭。

    」仍下敎曰:「此箚中所謂擅削一款,事極可怪。

    政院之削去者,何意也?問于色承旨以啓。

    」 ○金起宗馳啓曰:「漢人殺掠,日益甚,百爾思量,未得善策。

    前日毛將爲送禁牌,而亦不得施。

    適有漢人二十餘名,來到臣所,菜色滿面。

    臣謂曰:『近來遼民,廝殺我人,做作眞?,以爲受賞之地,督府遠處島中,豈能知此?』仍出示督府禁牌曰:『督府禁令,非不至嚴,而若無唐差,彼必不從。

    汝等持此前往熙、雲之間,以禁其弊,餘當給料留養』雲,則彼乃許之。

    臣擇其中,稍似差官者五員,又令虞候李溭,領兵百餘,一時入送淸川以北,以牌意開陳利害,俾無殺越之弊。

    」備局啓曰:「今見金起宗狀啓,刷還人民三萬餘口,資活無策。

    移入內地,就便取食,旣有分付,而內地一樣蕩竭。

    若不及時善處,盡爲溝中之瘠矣。

    成俊耉保存糧餉,其數不少,姑以此穀,急急分賑,其代軍餉,則以海州輸送江華米二千石,推次充用,且以江華留下米三千石,載於下三道兵船八艘,令京畿監司,調發格軍,運納海州結城倉,以便接濟。

    」從之。

     4月16日 ○壬子,左邊捕盜大將啓曰:「禮曹書吏張愛賢,偸取宗廟祭器。

    搜覓於其家,則果有簋十部、蓋一、香爐一、鷄彜一、牛樽、蓋一及伽倻琴、琴玄各一部。

    請速梟示。

    」從之。

    「 4月17日 ○癸醜,備局啓曰:「伏見金起宗狀啓,則龍骨捷書持來者,爲毛兵所殺,逃還人民數百餘口,亦竝被害雲。

    毛兵殘害,一至於此。

    今者以此爲辭曰:『老爺來館弊邦,弊邦人民,仰老爺如猛虎之衛葵藿。

    況此危亂之日乎?營下兵丁,不體老爺好生之仁,蒼黃之際,動加搶掠。

    哀我孑遺之民,亦不見惠於營下,必非老爺之意。

    今者鐵山義兵將鄭鳳壽,入保孤城,屢破賊兵,不唯少邦之幸,老爺亦必聞而嘉之。

    本月初五日,因戰勝,報喜之人,行到郭山黑站峰下,爲營下兵所殺。

    邊臣馳啓,曲折了了,必非誣妄。

    願老爺,更申禁約,明示恩威,使我民得免橫罹之禍,永戴老爺濟活之恩,無任祈懇。

    且査黑站兵丁,討得龍骨文狀,交解弊邦,俾得詳其勝戰曲折,以憑論賞。

    』以此意,令承文院撰出咨文,付送於元鐸,期於動聽。

    」上從之。

     4月18日 ○甲寅,金起宗馳啓曰:「嘉山等地刷還之人二萬餘口,旣已來到,而其中尤甚絶糧者,分給米升,任他轉向山郡,而飢餓不能行步。

    坐視不救,則朝夕塡壑;隨來隨賑,則軍餉已盡,罔知所爲」雲。

     ○備局啓曰:「曾於引見時,有欲以安州爲重鎭之敎,而遙度不如身履。

    凡係規畫,金起宗必有商量。

    安州保障應行事宜,使之一一籌度啓聞宜當。

    且淸川以西,莽爲丘墟。

    其保聚軍民,維持綢繆之方,亦令十分思量啓聞。

    南北兵,其勢不可長使防守。

    本道防軍、精抄軍,雖曰潰散,亦宜以時收拾。

    海西之別勝、壯西等軍,合而計之,則約有幾名,可以爲南北兵之交替乎!新出身九百人,卽當入防,而糧餉乏絶,不得入送。

    此出身入送早晩,竝宜商量啓聞。

    請以此意,下諭於金起宗。

    」上從之。

     ○以鄭光績爲大司憲,李楘爲大司諫,鄭弘溟爲執義,姜大進爲掌令,李昭漢爲獻納,趙絅爲持平,吳端爲正言。

     4月19日 ○乙卯,金起宗馳啓曰:「靑白旗之賊,移向古定州,打取禾穀,輸送于宣川,人民則不加殺害,隻奪衣服而去雲。

    安州牧使李焰牒報以爲:『毛船五艘,一時卸泊安戎倉,焚掠閭閻,厮殺人民,僵屍遍野,慘不忍見。

    定州避亂男女萬餘人,又被毛兵擄掠投水,而生者僅三百雲。

    以金汝水爲將,領北道兵馬一百,卽日入送,一以示兵威,一以開諭,而若一向殺戮,則使以幹戈從事』雲。

    」 ○禮曹啓曰:「今別試,以合三事啓下,而世子入學別試,初旣別設,故隻以皇子誕生及江都勤王別試,擇日書啓矣。

    入學別試,今旣罷榜,請以此一款,添入於單子中。

    」上從之。

     ○命招領府事李元翼及諸大臣、備局堂上,引見。

    上謂兵曹判書李廷龜曰:「營將鍊兵事,似着實,而若不善處,必有弊端矣。

    」吳允謙曰:「得人甚難,一道五營將,似涉煩擾。

    體察使金瑬,亦有規畫,請上度之。

    」上曰:「我國法令,不能持久。

    俗所謂高麗公事三日之說,良以此也。

    領府事必有所思,兵判規畫,未知如何?」元翼曰:「臣昏耄極矣,有何所思?前日江都箚陳之外,更無他策。

    今之許和,計在緩兵,而會稽之恥,亦何可忘乎?今日之事,莫急於寬民力。

    節用而愛民,國無不足然後,民力可寬也。

    」上曰:「頒祿、散料之外,無他浮費,而公私之竭,至於此極,未知其故也。

    毛兵糧,一結二鬥,豈非大段徭役,而毛兵未撤之前,亦難罷之矣。

    」金藎國曰:「毛營所送之米,卽國用三分之一也。

    」允謙曰:「天鵝及供上之紙,乃是民瘼之大者。

    若自上特命革罷,則民之受恩,不小矣。

    」元翼曰:「民安然後,宗社血食。

    雖係祭享,亦不可不慮民弊也。

    」上曰:「天鵝不曾減下乎?」李廷龜曰:「已減矣。

    」允謙曰:「供上紙,亦不可不減也。

    」上曰:「事係慈殿,數亦不多,故難於革罷,此亦有弊乎?」允謙曰:「民弊則有之。

    」鄭經世曰:「事有可祛,雖係慈殿,豈可不罷乎?知其爲民瘼,而特以其係於慈殿之故,終不變通,則豈是養志之孝乎?臣在外時,聞自上答玉堂之批,〈所謂玉堂之批,乃姜碩期救尹煌之補外事也。

    〉非所望於平日也。

    群臣目見君父與犬羊同盟,自不覺言辭之過中耳。

    聖明待臣子之道,不可如是太薄。

    此乃亡國之言也。

    」上曰:「其時所言,似乎過實,故雲爾,到今思之,不能無悔。

    」經世起拜曰:「聖人之過,人皆仰之,此之謂也。

    」元翼曰:「臣將欲言而忘之矣。

    今者自上引而爲過,此誠恢復之言也。

    」上曰:「年少之人,不諒予心,發言過中。

    予於其時,心旣不平,如是言之,至于今日,自知其失言也。

    」元翼曰:「群下始可安心矣。

    」經世曰:「尹煌、姜碩期,可以任用不替也。

    不然則注擬之際,外議猶未釋然也。

    」上不答。

    李曙曰:「還都已六七日,而自上今始引接臣僚。

    宜乎外人謂朝廷少怠矣。

    」 4月20日 ○丙辰,備局以兵曹判書李廷龜條陳營將節目,啓曰:「臣等與體臣相議,則各道束伍設立之初,置營將以下將官,各有統屬,非不詳盡,而年久因循,漸至廢弛,臨急調用,每緻僨敗,誠可痛心。

    本兵之長,治兵規畫,深得其要。

    鎭管之應爲營將者,或以文官、蔭官,不能領兵赴敵,則堪爲營將者,自朝廷極擇差遣,常時則專管操鍊,事急則仍領出戰,可無臨時易將之弊。

    大槪各道兵政,專委監、兵使。

    監、兵使巡歷道內,考其勤慢,從輕重賞罰,參以舊制,着實整頓,則庶免騷擾之弊,而可以收效於緩急。

    應行節目,條列于下,以稟睿裁。

    一,各道從鎭管及道裡附近,分設五營,每營置一營將,必以堂上以上官,極擇差送。

    如江原、鹹鏡軍少之道,則或三營、四營,宜隨其軍兵多少,設置營將,而巡歷所屬各邑,千摠以下將官,自斷,守令則報監、兵使處置。

    一,凡將官、千摠以下,以五十朔爲限,仕滿遷轉。

    其中聲績最著,則監、兵使啓聞,不次陞擢。

    本營,守令亦爲論賞,不勝其任者,守令罷黜,將官汰去;汎濫作弊者,守令永不敍用,將官邊地充軍。

    每年兩等,監、兵使考其勤慢,以憑殿最。

    一,軍兵,就束伍原案中,除去老殘,抄擇丁壯。

    其中技藝成就,連次居首者,田稅外,給復一結。

    老殘則作爲一隊,或助軍餉,或備給資裝。

    一,出身、武學新選,勿入束伍,作爲別隊。

    私砲手、山尺、才人及日本被擄刷還砲、劍成材者,亦作別隊,減其戶役,常加操鍊。

    一,各邑守令、將官,率所抄軍兵,自十月望後,至二月望前,每朔再次鍊藝,各於其邑爲之。

    營將則自十月望後,至二月望前,三次習陣,仍爲鍊藝。

    每年歲末,監、兵使會同,通五營習陣一次。

    一,敎鍊,用《鍊兵實記》、《兵學指南》。

    兵使巡行時考講,將官不通者,決棍,連五次不通,兩朔自備糧罰防,三次能通者,復其戶役。

    一,各官軍兵,有不得已移居他邑者,以時所居成籍敎鍊,而一族一切勿侵。

    一,砲手私習時,鳥銃、火藥、鐵丸,自官備給。

    軍兵私持弓箭,如有破傷處,亦自官中修補以給。

    一,各道鎭管,武學設立,自當初先王朝,束伍事目頒降時,已爲下送監、兵營及鎭管,必有藏置,一依其時節目,申明擧行。

    一,乙未年,束伍事目頒降八道,甚爲詳悉。

    參商其時節目施行,而使無相背於前後。

    」答曰:「依啓。

    將官遷轉,朔數太少,更宜酌處。

    先王朝磨鍊束伍事目,亦加採用。

    」 ○上引見兼兵曹判書李廷龜、完豐府院君李曙、戶曹判書金藎國。

    上曰:「前頭兵食,多有議處之事。

    卿等或在戶曹,或在兵部,或在宣惠廳,必有料理,何以則可以足兵食耶?」廷龜曰:「臣之淺計,不可不設營將,今已蒙允。

    若如此則軍兵必不如前無形,而但兵糧已乏,最可慮也。

    秋來,不無添防之擧,新出身亦當入送,不知備局,何以繼餉也。

    」上曰:「軍兵元數,必得十餘萬然後,乃可分老弱,而用之。

    江原道則一邑軍兵之數,或不過十餘,豈有此理乎?」藎國曰:「古人曰:『國無一年之蓄,國非其國』,今則朝不繼夕。

    臣以短才,忝在地部,前頭卒歲之策,未知何以則可也。

    去年全羅監司閔聖徽,極力措辦魚鹽,輸到京江,從市價貿穀,所得之米,幾至萬石,木綿亦多。

    林垍初管此事,勤幹措辦,功勞不少,而反被人言,至於遞職,可惜。

    今年亦依前事,措辦魚鹽。

    宜令林垍,專管責成,且加奬賞,以爲激勸之地。

    」上曰:「盡心國事之人,人必貶議,殊甚非矣。

    令該曹,各別論賞,仍令差遣,句管其事。

    」廷龜曰:「原昌君處送人問安事,下敎矣。

    以問安爲名,而仍令緻書于汗及阿將,似合事宜。

    不待彼差,而先自我緻書相問,以示信意,似可矣。

    」上曰:「不可無端送人,宜以請撤留兵事,送差人矣。

    」上謂藎國曰:「戶曹一年經費,常患不足。

    何以則庶有贏餘,而可支軍餉乎?」對曰:「若隻倚歲入之穀,則決難支過,必以他道生財然後,乃可。

    臣意莫如用錢,民情亦多有願用者矣。

    」曙曰:「抄兵事,昨有下敎,而臣更思之,今若以不抄之民爲兵,則事多虛踈,若除其老弱,則厥數僅爲五萬,其中又抄丁壯,則必不滿二萬。

    今外兵之至京者,雖四萬,而本道、本邑,則皆無餘兵,必加精抄,添得軍兵,而別其兵、農,乃可也。

    」廷龜曰:「自上須定軍兵多少之數,抄出定軍後,或給保、給復,軍情可慰,兵勢可振。

    聞虜兵在窟穴者,其數不滿十萬雲。

    我國則兩西軍兵,合數萬餘名,三南合五六萬,則幾至十萬。

    但兵雖多,無糧,則爲無用之軍,宜量軍糧,而定軍數也。

    出身則爲別隊,而私砲手、山尺、禦營軍,則不在其中,別抄之軍,可成六七萬。

    鍊兵之道,務精、不務多。

    宜抄定軍數,或五六七萬,專以鍊習爲重。

    且兩西有別勝、壯西等軍。

    仍留其處,而勿令轉動,仍命復戶宜當。

    京畿則所抄之軍,至二萬八千,其數不些矣。

    」上曰:「軍兵之入江都者,三萬有餘,而尙患不足。

    若不滿三萬,則何以成形乎?以江都地勢言之,賊兵卸下處極多,不可以些少之軍備禦。

    必得四五萬然後,乃可守也。

    若以四五萬守江都,則所餘之軍無幾,不得不更抄新軍也。

    」藎國曰:「兵雖四五萬,必有十萬石軍糧然後,可以支過,不亦難乎?」上謂藎國曰:「不關於禦供,而貽弊於民者,何事爲甚耶?」對曰:「乾秀魚及鮒魚,殊甚不關,而其價倍蓰。

    」上曰:「非但此也,以米易米,有何倍價之事,而粳米爲弊極多雲。

    此未可變通耶?」承旨鄭百昌曰:「臣曾在楊根聞之,則粳米一合,捧常米一鬥。

    其他奉常寺等處,防納、濫捧之弊,有甚於此。

    」上曰:「米雖至賤,而尙且如此,此外有弊之事,推此可知。

    以貢案觀之,責捧於民者甚歇。

    至於生雉,亦有鷹師別無責捧之事,而近來民間之弊,若是其多,可怪。

    今後莫如節用而儲穀。

    秋末、冬初,計一年之所用,而以其所餘,送于江都可矣。

    」 4月21日 ○丁巳,右議政申欽上箚曰: 臣四年鼎軸,謀國不臧,使聖明再罹播越者,無非如臣者之罪也。

    況當大駕出幸之日,又有駕前斥臣者。

    不可以負累無用者,冒居於百僚之首。

    乞賜遞改,以幸公私。

     答曰:「此時人言,不可介意。

    須勿控辭,安心行公。

    」 ○戶曹啓曰:「今雖分遣從事官,而觀察使若不隨事相議,則無異前日之都事也。

    請特遣三南鹽鐵調度使一員,自辟從事三員,其一員則仍令林垍爲之,二員則分遣忠淸、慶尙兩道。

    調度使以下,一聽本曹指揮,以便量度可否,從長設施宜當。

    請令廟堂,議處。

    」回啓曰:「別遣使臣,則或與監司,有號令掣肘之弊。

    以本道監司,兼鹽鐵調度使,使之指揮,且令各帶從事官,又得任怨盡職,如林垍者,揣摩料理,則無剩官之弊,而有就緖之望。

    應行事目,則請令該曹磨鍊,稟旨下送。

    」上從之。

     4月22日 ○戊午,金起宗馳啓曰:「安州城陷之日,金浚子有聲,隨入火中,而同死;金浚妾良女金姓人,爲賊所捕,不屈曰:『夫爲忠臣,妾爲烈女』,罵賊而死。

    價川郡守張暾,與金良彥,力爭於南以興曰:『城堞之軍,皆是民丁。

    請以中營射、砲,分作四衛,隨潰以救』,以興不用其言。

    城將陷,張暾曰:『事已去矣。

    』終守信地而死。

    金良彥則望見煙火曰:『節則高矣,非丈夫也。

    』當城射賊,矢窮而後,以鞭棍擊殺甚衆,竟投北塘水中而死雲。

    龜城府使全尙毅、東樓將金彥秀,與良彥擊賊,力竭而死。

    」上命皆緻祭,金彥秀妻子給料,凡恤典,亦照例擧行。

    又馳啓曰:「臣軍官及義州金繼立,冒死入龍骨,傳臣令于鄭鳳壽,城中人莫不激勵,而軍餉方乏,坐待枯死。

    不得已呈文于督府,則特遣毛永旋,看審城基及將士名數,成冊而去,將出送糧餉雲。

    王士善亦送文書,懇求賊馘,毛將亦有此意,勢難搪塞」雲。

     ○備局啓曰:「龍骨之戰,中軍金宗敏終始力戰之狀,累出於狀啓中。

    請先論賞,以示奬勸。

    」答曰:『陞堂上。

    「又啓曰:」南以興、金浚、張暾、全尙毅、金良彥等,已有褒贈之命,金浚之子有聲及其妾良女金姓人,同時俱死,尤極可嘉。

    請令旌表,以勸節義。

    義州城中諸將,忘備被襲,不無所失,故不卽褒賞,今聞李莞等聚兵、巷戰,殺賊甚多,力盡而敗。

    其中表表如李莞、崔夢亮、呂榮元、金濟鼎、梁??等,宜竝令追贈。

    淩漢城陷之日,宣川府使奇協,不脫段衣,射賊被殺。

    本城守臣,皆被俘於賊,而協獨死之,尤極可嘉。

    請加褒贈。

    「上從之。

     4月23日 ○己未,上下敎于吏批曰:「通川郡守,以納粟人樸宗元除授。

    」又下敎曰:「觀今日入來狀啓,定州之賊,旣已退去。

    以慈殿還都事,議大臣。

    」禮曹啓曰:「議于大臣,則領府事李元翼、領相尹昉、左相申欽、右相吳允謙以爲:『定州之賊,雖曰退去,更觀事機,以爲進退,似乎便當,而但慈殿久駐江都,或有不安之節,則此亦不可不慮,唯在上裁』雲矣。

    」答曰:「啓辭甚當。

    慈殿還都之日,從速擇定。

    」 4月24日 ○庚申,慶尙道尙州地霜降,牟麥盡枯,木花萎黃。

    旱暵亦甚,水田龜拆,監司以聞。

     ○備局啓曰:「原昌君處送人,揆以情事,誠有不可已者。

    但旣已送人,而不緻問於汗酋,則恐有緻怪之患,故初欲姑觀事勢,徐議處之。

    到今思之,當初賊鋒逼近,而彼先請和,故不得不應。

    今若自我先發使,送書虜穴,則似涉於得已而不已者。

    且此奴留兵,非一紙書所能撤去,今番送人,無益而有損。

    群議如此矣。

    」上曰:「賊徒留在我境,而力不能擧兵征討,又不貽書開諭,可謂無謀矣。

    古人之內修、外交,緩敵而雪恥者,必不如今日之所爲也。

    群議皆曰不可,則姑勿發送。

    」 4月25日 ○辛酉,慈殿還都時,上命於露梁,造浮橋。

    慈殿以諺書下敎曰: 此時,民弊如其得已之事,雖毫末,亦可除祛。

    此意速達于大殿。

     分政院以狀聞。

     ○上下敎曰:「慈殿還都時,似當袛迎於城門之外,而今以闕門外磨鍊,何也?問啓。

    」 ○憲府啓曰:「鳳山郡守羅德憲,前任吉州,橫斂布物,善事權貴,以爲發身之計,北路之人,至今唾罵。

    除授本郡,益肆貪虐,臺評重發,自知難保,指嗾品官,欺罔方伯,至於狀啓請留,設心之無狀極矣。

    請命罷職。

    」答曰:「羅德憲,非但時無大段罪惡,農時迎送之弊,亦不可不顧,勿爲煩論。

    」 ○持平趙絅上疏曰: 四大將之私設軍官,誠極無理。

    私兵之害,自古而然。

    恃功橫恣,不有君命,魯之三家,晉之大夫,無以過此。

    昔者秦伐魏,下令曰:「柳下惠墓四十裡之地,採樵者不赦」雲。

    柳下惠,一國之賢士,而敵國之將,如是敬之。

    柳琳則本國之將,而賊未逼近,先斫陵木。

    若使張釋之論法,必以取長陵一抔土者,論之,而推考之命,臣實未知其故。

    姜弘立身降虜賊,罪不容誅。

    至於今日,引賊犯我,屠戮人民。

    及其刼和之日,身先入來,盛張賊勢,其心爲虜,非爲國也。

    今旣不得不待之以不死,反又繼之以廩粟,此以不忠勸下也。

    尹煌所論,雖與日月爭光可也,而銓曹遽擬書狀之望,以專對爲重耶?抑欲承順聖旨而然耶?臣竊流涕。

     上不報。

     ○以尹履之爲右副承旨,姜碩期爲執義,李潤雨爲副校理,金南重爲修撰。

     4月26日 ○壬戌,成俊耉馳啓曰:「殷栗軍糧五百五十石及正木六同,船載向安州,忽逢水賊,接戰良久,彼衆我寡,舟中之人死傷過半。

    此後糧船,決無運送之路」雲。

     ○上下敎曰:「世子還宮時,歷入園所,拜謁而來,似合情禮。

    言于禮曹。

    」 ○金起宗馳啓曰:「宣川劒山義兵將池得男等馳報以爲:『宣川人民,全陷賊中,男女數萬,脫身逃走,入劒山窟中,自三月初,至四月初九日,連日接戰,賊兵輒退。

    督府遣自募將毛永然、許可存等,各率軍兵百餘,合勢固守,而兵盡、糧絶,請自上司,各別援救』雲雲。

    定州慈聖峯亦有義兵,自初禦賊。

    臣使之摘奸,則軍器已盡,而惟以三稜杖及大小石礫,積置如山。

    前後交戰,幾至十巡,我軍幸免損傷,而兵食皆盡,相對涕泣,慘不忍見雲。

    臣自初聞兩處義兵,多殺遊賊,而未見文報,故不得馳啓,而今見所報:『據險無異龍骨,而其所聚者,皆是愚民,不能轉報上司』雲。

    」 4月27日 ○癸亥,備局啓曰:「逃軍之減死、全家徙邊,恩非不厚,而許多逃軍,搬運家産,怨呼盈路,有難勝言。

    己身充軍,其於實邊、添防,亦似有關,前日啓稟,實爲此也。

    」上曰:「依啓。

    勿揀赦前,後勿以此爲例。

    」 ○戶曹啓曰:「因備局啓辭,禦營軍良人,則給保一丁;賤人則從略給復,待其功勞表著,另議酬賞事命下,而目今諸般復戶,日加月增,齊民偏受其苦。

    前頭禦營軍賤人,自己所耕,每一人三十負,稅外復戶之意,下諭于各道觀察使處。

    」上曰:「依啓。

    五十負復戶可也。

    」 ○備局啓曰:「雲山戰亡之人,多至四十六人,勢難一一酬報。

    其中田遇景,身先突入,殺賊頗多,故令本道,恤典擧行,而臣等更思之,戰亡之人,不可拈出一人,獨施恤典。

    其中出身,則或褒贈,軍丁則或限年復戶,優恤妻子似當。

    」答曰:「依啓。

    出身妻子,亦令給復、優恤。

    」 ○以禮曹私廟魂宮祗迎親祭單子,敎曰:「以玄袍行祭,未知何如?且祗迎於城門外,亦當問于禮官以啓。

    」 ○前僉正梁潤龍、主簿李希良、出身鄭德昇、愼格、武學李邦俊等,聯名上書于備局,先言伊賊盟約之不可信,終言願赴西邊。

    備局請令兵曹,量給資裝,入送于副元帥陣中,從之。

     4月29日 ○乙醜,持平趙絅啓曰:「臣不量時事,輒上封章,固知觸時諱,而瀆天聽,臣職則言官也,而獻言之後,累日不得命。

    殿下縱輕臣,獨不念國家待言官之道乎?以言官上書不報,自臣而始,何敢靦顔仍冒?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退待物論。

    憲府處置曰:「臺諫,係幹時政,則隨事論列,如有所懷,則或陳疏箚。

    況今危急存亡之日乎?趙絅封章累日,聖批不下,此實近古之所未有,而誠非所望於聖明者也。

    元疏未下,雖未知措語之如何,而身居言地,獨立抗疏,言人之所不言,讜直之風,有足可尙,請命出仕。

    」答曰:「依啓。

    」 ○政院啓曰:「臣等伏見以平安道禦史李景義狀啓,戶曹粘目覆啓,請罷內奴復戶,而以厥數不多,勿令革罷,爲敎。

    臣等竊念,西路兵禍之慘,振古所無,淸川以北,莽爲賊藪。

    孑遺飢民,流入內地,而公私蕩竭,勢將塡壑。

    此時若無別樣擧措,何以慰撫而安集乎?內奴之設,有乖於王政之無私,而至於復戶,尤有歉於一視之仁。

    率土之濱,莫非王民,皮之不存,毛將安傅?事勢之難易,給復之多小,置而不論,新經大亂,中外拭目,政當奮發之時,遽下因循之敎,人心之缺望,聖德之疵累,誠非細慮。

    請依該曹回啓施行。

    」上從之。

     ○諫院啓曰:「趙琦之不能檢率軍兵,到處侵掠,發毀鄕民塚土,偸取士夫家書冊,以爲織屨之用,豈非大可寒心哉?決不可推考而止,請命罷職。

    金搢、樸惟健,旣已降虜。

    朝廷置而不問則已,隻以削奪、從軍,爲其罪案,則不但軍律之解弛,見笑於敵人,日後守城之將,何所懼而死於國事乎?況削奪官爵,是略治細過之律;白衣從軍,是立功責後之擧,豈可施之於擧城投降之輩,使人心益憤,士氣漸萎也?請命依律定罪。

    忠淸、全羅、慶尙、江原、鹹鏡等道,爲頃日避亂之地,守令眷聚,不計親踈遠近,而皆就食焉,其耗弊郡邑,已極不些,而爲主倅者,拘於私情,不卽送還,一日、二日,尙今淹留。

    當此中外赤立之日,應率衙屬,亦當減數,況此法外依歸者乎?爲此一事,而發遣暗行,雖涉重難,請命各道監司,着實査出,卽令發遣,以省衙供,如有違令者,啓聞重治。

    」答曰:「依啓。

    金搢等猝遇大賊,亦不畏縮,斬使力戰。

    厥後城雖陷破,不無可恕之道,故減死定罪矣。

    依律之請,過重,勿煩。

    」金搢、樸惟健等事,憲府亦爭之,閱月不止,上議于大臣,命減死充軍。

    兩司又請依律定罪,閱四朔,而上竟不從。

    搢充軍渭原,惟健充軍理山,竝命勿揀赦前。

     五月 5月1日 ○朔丙寅,政院啓曰:「私廟魂宮入城時,祗迎城外之擧,禮官、大臣,皆以爲不可,而自上必欲行之。

    慈殿還都時,城門外祇迎,群議猶以爲有異於舊例。

    若明日又行禮於城門外,則非但於禮未安,又無前後差別之意。

    明日祗迎,旣不可已,則於南別宮洞口,竝行祗迎之禮,而魂宮旣過之後,卽詣私廟行祭似當。

    請更令禮官議處。

    」答曰:「不允。

    」 ○持平趙絅啓曰:「有言責者,不得其言則去。

    臣之昨日引避者,欲踐斯義也。

    本府不諒臣意,徒以過情之虛美,加臣而請出,臣何敢呼唱入闕乎?況臣適有賤疾,命牌臨門而不能進,所失大矣。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大司憲鄭光績以牌不進,請遞,承旨尹履之啓曰:「趙絅職在風憲,抗章敢言,俟命累日,聖批不下,至於以此引避,而猶且不答其疏。

    雖未知聖意之所在,而實有歉於待言官之道。

    」上不從。

     ○同知金時吉、幼學黃紳各納正租二百石,幼學金迪納租一百石。

    慶尙道號召使鄭經世,以義穀應募人別單書啓,命該曹,依例論賞。

     ○諫院啓曰:「伏見禮曹公事,明日私廟魂宮還京時,各司一員,祗迎於江上,仍令陪來。

    此與發引、返魂時,似有差異,不可援以爲例。

    請停各司往迎江上之命,竝扈駕祗迎。

    」答曰:「不允。

    」 ○玉堂上箚曰: 古之明君,敬大臣而重臺諫。

    弗詢則已,詢則必用;不言則已,言則必受。

    頃日趙絅之疏,雖未知所論雲何,而見其大槪,近日臣僚之所難言者也。

    疏入累日,置而不報。

    設使所言不中,亦當開誘曲折,以示優容,不宜如此藐視之也。

    至於私廟魂宮祗迎一節,非所難處,不必詢諸大臣。

    旣詢而不用,則獨運萬幾足矣,安用大臣、臺諫爲哉?明日祗迎之禮,請依大臣所言;趙絅之疏,亦合卽賜開答,以盡聽言之道。

     答曰:「省箚具悉愛君之誠。

    箚辭當留念焉。

    」 ○命雲山力戰者折衝李溭加資,實職除授;嘉善孟孝男、折衝張溍,竝加資;主簿池汝海陞堂上;滿浦出身張棄鐵等十人,加設守門將除授;甲士田臥龍兼司僕除援,其餘戰亡者四十六人,給復三年。

     ○以樸瑺爲全羅兵使,許完爲慶尙右兵使。

     ○副提學鄭經世、校理金光炫、副校理李潤雨、李省身、修撰權濤等上箚曰: 臣等聞,廟堂方議修攘之策,靡所不究,而其間或不無可論者,臣等請得而言之。

    夫發遣將官於各道主鎭官,使之組練管內軍兵,臨難率以赴敵,此固善矣。

    但念八箇兵使,尙患於不得其人,許多主鎭將官,又安能盡得其人,而充之乎?且我國無養兵之資,不能分兵、農爲二。

    故組練之事,必於農隙,一年之內,不過組練數朔,則其餘八九朔,京官安坐無事,而費郡邑之支供,其弊之及民者多矣。

    臣等之意,此等非如大將統禦三軍之比,不過巡行管內若幹邑,挑選兵丁,敎習技藝、坐作而已。

    但令主鎭官,分付管內守令,各選境內一人,明試其才,而拔其尤者,以爲主鎭把摠,屬以治兵之事,則抄選不敢不精,敎練不敢不勤。

    本道兵使,又以三農之暇,巡歷而撫循之,聚閱而犒賞之,以得其心,賊至則令兵使領進,豈不簡而有要乎?且禦敵之備,莫如用砲。

    其力可以及遠,其巧可以命中,其威聲又可以辟易人馬,誠使一軍,各置砲手三千,以爲先鋒,則雖強寇,無不摧敗。

    宜令下四道,擇丁壯有膽氣、膂力者,兩南各三千五百名、忠淸道二千五百名、江原道五百名,如此派定,總爲萬名,敎習而組練之,則不過旬月,皆爲一等妙手矣。

    但欲善其事,必利其器,而我國鳥銃,不能堅緻,易破而難中,亦宜分定於統制使及慶尙左右兵使,使之措貿倭銃,又令東萊府使,發稅銀以貿;或遣譯官,船載物貨,往貿於對馬島。

    如此多般措置,則萬柄鳥銃,不足辦矣。

    且於武科規矩中,令取鳥銃三發二中以上,則國俗重科擧,必將爭起而習之,此亦勸奬之一道也。

    臣等以爲,加抄砲手,當爲今日治兵之先務,而不可緩者也。

    至於積糧餉一節,又是莫重之急務,而廟堂未有善策,隻汰得一二微官,減得若幹下吏而止。

    議減祭用、禦供,則其名雖大,而其實,則縮節無多。

    諸大將軍官,用之扈衛,不甚得力,徒有餼廩之費,而不能罷去。

    蘆田設屯、魚鹽收稅等事,亦係拮據軍餉之事,而兩司論執踰月,尙未得請。

    如此而欲望省費治財,以裕軍食,不幾於捧土而塞孟津乎?苟可以有益於治兵、積餉,則當無所不用其極,而餘皆不暇計也。

    臣等竊願,殿下明降指揮,先罷內需司,以其入,屬之度支,使爲軍需,其他廟堂所講,臺諫所論,悉皆或罷、或行,雷厲風飛,勿用平日常套,以聳動軍心。

    且令大臣以下,至于內外庶官,下及閭閻品官、士子,凡不爲兵者,皆出一匹布,則度一年所收,當不下累十萬匹,限兵食稍裕間,歲以爲常,則所補當亦不細矣。

    仍以此意,下惻怛之敎,使外方稍實之家,各出其仰事俯育之餘,以徇國家之急,則躬率之下,必有灑泣而應命者矣。

    臣等竊料,內需司歲入,必不甚多,雖罷之,不足以補軍食之什一,而但念此司之設,本爲人主私藏,非三代聖王之制,而列聖因襲,已過百年,四方之人,皆知其不可罷久矣。

    一朝聞此令之下,則凡有血氣,孰不感動奮發,仰殿下至公無私之德,思殿下憂遑切迫之心,而願爲之緻死力乎?若然則蘆田設屯,可以回慈殿之聽;魚鹽收稅,可以愧諸宮家愛財之心,而義氣所激,或將請還之不暇矣。

    此臣等之所謂非常擧措,而願殿下行之也。

    昔衛爲狄所滅,文公野處漕邑者,凡有幾年,而卒緻革車三百乘、騋牝三千,而狄不敢再窺;越王句踐,棲於會稽,臣妾於吳,而十年生聚,十年敎訓,卒成沼吳之功。

    臣等不知,此是甚麿精神、甚麿筋骨,而能緻此乎?觀其衣用大布、冠用大帛;嘗膽於坐、軾蛙於道,則二君者堅苦刻厲之心,蓋未嘗一息弛也。

    伏願殿下,堅立此志,終始靡懈,如寄足於百尺竿頭,如托身於風濤漏船之上,毋狃於目前之小安,而忘日後之憂;毋徇於文爲之細節,而忽遠大之慮。

     事下備局。

    備局回啓,請從朝官以下出布之言,上答曰:「朝官以下出布,實是取怨之道,恐難輕議也。

    」又回啓曰:「此時治兵、繕甲之計,有同臨渴掘井,雖不可及,而亦不可已也。

    國儲蕩竭,財、糧俱乏,儒臣之建策,本司之準請,蓋出於不得已也。

    當今之勢,君臣上下、內外遠近,同阽胥溺,必須賢者死於邊,有財者輸之官然後,此賊可滅也。

    朝士大夫,受國厚恩,隨力出布,有何怨苦之心?儒生、士族之不爲負羽從軍者,何莫非國家之恩澤哉?聖上之不允此請者,實出於恫念群下之至意,而臣子之義,亦豈晏然而已乎?臣等當私相通諭於京外朝官、士大夫,隨力出布,以補萬一。

    」答曰:「諸卿憂國之誠至此,予甚嘉之。

    」 ○金瑬啓曰:「儒臣之請置滿萬砲手者,極有所見。

    兩南各三千五百名、忠淸道二千五百名、江原道五百名,勿論軍役及內奴、公、私賤,極擇精壯有膽勇者,以充厥數,稱以別砲,常加鍊習,且復其戶役,以示優厚之意。

    調發之際,守令親自點揀,監、兵使時行閱試。

    若無鳥銃,徒爲有名無實之歸。

    儒臣之請全用稅銀貿得者,意亦有在,而所得零星,何能遍給萬手乎?下三道見用田結,不下三十萬結。

    以二百結貿一柄,則一結所費,不過七升之米,而所得幾至千百餘柄,亦可添其萬一,請令廟堂議處。

    」答曰:「依啓。

    銃藥未備之前,揀擇砲手,非但有名無實,不無貽弊之患。

    措備鳥銃後,抄定可也。

    」備局回啓曰:「禦敵之器,莫利於鳥銃,本司亦已料理。

    且査兩西外六道會計,則時存之數,一萬七千一百八十柄。

    雖曰不中於用,而其中亦豈無可用者乎?着令體臣,急遣解事軍官,一一點閱、試放,擇其中可用者幾柄、應爲修補者幾柄、元不可用者幾柄,分秩成冊上送,以憑處置。

    至於田結收米,雖不過五六升,而此時民役極苦,似難輕議。

    待得各道成冊上來,議處宜當。

    」上從之。

     5月2日 ○丁卯,上以戎服,出崇禮門外,入于幕次。

    私廟至,上以龍袍,出位次,鞠躬。

    魂宮繼至,上以黑袍,出位次祗迎。

    上仍詣私廟,以袞龍袍行祭,入侍諸臣,以黑團領從。

    是夕,上詣魂宮,以黑袍,行祭如儀。

     ○平壤義兵將前判官金峻德、幼學李起業、金克念、文科直赴李愈、幼學金載價等,募義兵禦賊,民口二萬餘、牛馬數千頭,賴以保全。

    上命金峻德超敍,李起業等六品職除授。

     5月3日 ○戊辰,以金堉、呂爾徵爲持平,邊應璧爲冬至使,尹昌立爲書狀官。

     5月4日 ○己巳,諫院啓曰:「閫帥不可一刻離鎭,其意有在,黃海兵使李時英,旣未葬親喪。

    禦史之啓請遞差,不無所見,而昨因該曹覆啓之批,以姑勿改差,葬時往見,爲敎。

    母葬不可不見,而閫任亦難暫離。

    況時英別非難得之才,而目今與當初起復之時,稍有緩急之異,豈必苟且仍存,使公私俱有妨乎?請遞之。

    」上從之。

     ○以李景憲爲掌令,李性源爲正言。

     5月5日 ○庚午,戶曹判書金藎國,建請端川採銀事曰:「生財之道,必以無害於民者爲之,乃可矣。

    採銀一事,少無害於民,非若魚鹽與民爭利之比。

    國內採銀之地,莫如端川,而本郡守令,年例封進之外,雖有餘數,不敢上送者,嫌其或因此蒙賞故也。

    採銀時,當有差官,而如不得人,則莫若使守土之人,專管責效。

    無循舊套,無避少嫌,以補國用宜當。

    」上從之。

     ○上出崇禮門,祇迎慈殿如儀。

    內殿、東宮,亦於是日還宮。

     ○以行乞唐人河有明等上言,命賜米四石。

     ○太白見於午地。

    夜,流星出天錢星下,入司空星。

     5月6日 ○辛未,冬至聖節使金尙憲等回自京師,至灣上馳啓曰:「三月初九日,臣等在燕京,始聞本國被搶,呈文于兵部以爲:『小邦爲天朝,守職盡分,向年深河之役,與虜結釁,又以毛鎭籍在小邦,奴之必欲呑噬小邦之心,豈頃刻忘也?直以內憚關門、寧遠之勢,顧念巢穴,不敢逞計。

    迨新酋用事之始,因喪示弱,無故請款,乘機驟發,悉銳東向,此其勢,豈獨欲呑小邦而止乎?小邦一日不支,則毛鎭亦無所依,毛鎭無所依,則彼將專力,西犯皇朝,疆域之憂,必不止於今日也。

    誠及此時,速發偏師,乘其空虛,擣其巢穴,使賊首尾牽掣,則一擧而全遼可復,屬國可全,此乃兵家不可失之機會也。

    』本部題本,奉聖旨:『奴兵東犯朝鮮,必不能支。

    朝鮮折入,則奴勢益張矣。

    着馬上差人,說與寧遠撫臣,乘奴遠掠巢虛之時,挑選關、寧精銳,擇智勇之將,輕兵直擣,大兵涉河,相機續濟,以牽奴後,而紓屬國之急。

    其糗糧、犒賞、師行,必需戶、兵二部,亦宜急速處置,毋得遲緩,坐失事機。

    』又呈兵部曰:『伏聞毛鎭搪報,有雲:「麗人恨遼民擾害,暗爲導奴奸細,欲害毛鎭。

    」噫!此何言也?小邦之失懽於毛鎭,不過參、刀、紙束之微,而常時搆捏,亦已甚矣。

    至於今日,共受兵禍,軍民糜爛,疆域潰裂,而乘人之厄,反以爲幸,張皇虛說,加以不測之名,噫!天下寧有仇視同胞,欲害一家;與讎奴謀,引入門庭,肯畔君父,而自甘禍敗之理乎?昨者舌官又言:「閤下問及小邦與倭爲婚。

    」夫倭奴,本戾氣所鍾,四海夷狄之中,未有如此別種也。

    不幸與之爲隣,視之如豺狼、毒虺,而不敢痛斥。

    至於萬曆壬辰之歲,欲犯天朝,假道爲名,陷我八路,覆我三都;夷先君三墓,擄國王兩子。

    此乃小邦百世不可忘之深讎也。

    隻緣小邦兵微、力弱,未易自強,天兵撤回之後,奉朝廷權宜之策,復許關市,要戢寇掠,亦非小邦無故自通於讐虜也。

    小邦僻在海隅,而久沐東漸之化,其於君臣、父子、夫婦之道,講之有素,豈忍與異類,忘讐結親,以辱其祖先,以羞其臣民,以貽醜譏於天下後世也?』又呈禮部曰:『職等以一被攜貳之誣,再被導奴之告,剖心瀝血,叩首哀鳴,天門九重,無路自達。

    伏聞聖旨,以小邦愛戴中朝,爲敎。

    瞻望九重,感淚盈襟。

    第念攜貳之誣,雖蒙快雪,導奴之冤,尙未暴白。

    陪臣旣聞此言,惡名未湔,何以歸見寡君乎?近日又聞,關上搪報有雲:「奴酋之生也,麗人送米十二包;及其死也,一同送喪」,至疑小邦,日後有畏奴觀望之慮雲。

    惡!是何言也?昔者萬曆壬辰之歲,倭酋秀吉,禍我小邦,宗社爲墟,生民無遺,先寡君昭敬王,西奔義州,乞師天朝。

    當時之勢,可謂汲汲,然未嘗一言,通好於虜庭也。

    奴賊犯順,今已十年。

    方其陷遼陽、入廣寧,又飮馬鴨綠,將爲蹂躪三韓之計,其勢亦可謂盛矣。

    且毛將之擊後,藉小邦以爲聲援,奴之切齒小邦,以此尤甚。

    然亦未嘗一介,往來於虜庭也。

    小邦擧國殫財,以奉毛鎭,尙患不能贍,何暇發運軍食,遠餉仇讎乎?至如送喪之說,則亦或可疑。

    向年深河之役,小邦元帥姜弘立等,全軍陷虜,至今不歸。

    此輩久在賊中,不無奴死從喪之理也。

    尤可恥者,以二百年忠順之屬國,而遽見畏虜觀望之疑也。

    夫市有虎,聽者惑之;曾參殺人,慈母投杼。

    自古忠臣、孝子,不幸遭此者,未有不飮恨,而抱冤也。

    欲望大部,敷奏痛辨,仍賜宣示,再使天下,知小邦初無是事然後,三韓之民,禽獸而爲人,夷狄而爲華矣。

    不然,寧死於北闕下,何忍久蒙惡名,容息於覆載之間乎?』禮部題本,奉聖旨:『覽朝鮮陪臣辨雪,該國攜貳、通奴甚晣。

    豈其累世敬恭,一朝背順、效逆?朕實推心,度其無是。

    該國群臣,毋自猜阻,尙其益堅乃心,勠力同讎,以明無他。

    朕亦永鑑爾忠貞,無替柔懷於爾國。

    陪臣金尙憲等具見輸誠,可嘉。

    該部知道。

    』又呈欽差巡撫登、萊等處地方備兵防海贊理征東軍務、兼管糧餉都察院右簽都禦史雲雲,題曰:『登鎭已發兵一千,今復發三千。

    寧遠發陸兵一萬二千、水兵二千五百,俱下,於三月內,東向應援矣。

    至於該國,夙矢忠貞,竭事天朝,不爲奴細奸,不與倭姻親,業已洞察周知,烏用辨諭之諄諄也?仰本官,啓知國王,毋以小挫自沮,毋以人言灰心,其惟收拾餘燼,捲土重來,期靖兇氛,共圖恢復。

    』其奏本,奉聖旨曰:『覽王奏佩昭敬之遺言,懷壬辰之舊德。

    和協東鎭,愛戴中朝,忠貞之忱,溢乎言表,朕甚嘉之。

    鎭軍懸居,遼衆雜處,久客累主,生寡食多,縱微王言,朕不可坐照萬裡之外乎?雖然,奴亦非愛王之國,不攻也。

    毛帥在中朝,牽掣之著,其在王國,則亦唇齒之形也。

    海上芻輓,朕近責之該部,多方區畫,刻期接濟匪難。

    遼民或丁壯可籍,或別島可分,或內地可徙,亦令毛帥,悉心節次計處,俾無重爲王累。

    竝力合心,王亦勉之。

    奴酋已斃,休息有期。

    王行萬裡,豈半九十乎?奏中所開尹義立等事情,一一明晣,傳訛之言,不足介意。

    朕之注意屬國,當不減於王之傾心於朕也。

    王其悉之。

    」〈金尙憲聞本國被搶,泣血呈文,辭語慷慨,中朝人皆謂朝鮮有臣。

    〉又馳啓曰:「前年六月,皇子薨逝。

    且聞胡良輔等四人,或以總督鎭守,或以提督分守,將駐箚皮島,二月二十四日,已離皇都雲。

    」 ○管餉使成俊耉馳啓曰:「宣、鐵刷還男女數萬,彌滿三縣,而飢死者甚多。

    以屯田皮穀,計口分給,以救旬日之命。

    卽見禦史李景義狀啓,覆啓行會,以江華米二千石,分賑流民雲。

    請以其米,專用於軍餉,以各邑皮穀,分給流民。

    」從之。

     ○太白見於午地。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三司長官。

    上曰:「伊賊久留我境,何以則討平之耶?」申欽曰:「令副元帥與鄭鳳壽,合勢前進,則必有顧忌之理。

    今見金起宗狀啓,義州附賊之民,亦有思內應者雲。

    以義開誘,仍給免死帖,則或可得力。

    」上曰:「前者送書開誘之論,少不可緩,而朝廷,皆以爲不可,故停之矣。

    義州內應之事,豈不難哉?」欽曰:「虜情叵測,安可以一書,止其搶掠乎?」吳允謙曰:「臣恐無益,而徒取辱也。

    」上曰:「以一書責以敗盟,有何辱哉?」欽曰:「如有送書之事,不在早晩。

    」張維曰:「胡良輔今將出來,毛將亦將出島,雖欲送書,不可得也。

    」上曰:「胡太監又至雲。

    一毛難支,況數三太監乎?中朝之事,亦極寒心。

    以胡良輔爲監軍,而言官莫之劾耶?」允謙曰:「魏忠賢擅國主斷,鍊兵闕庭,故兵政在於內官雲矣。

    」李景稷曰:「此時必有大擧措然後,可以有爲。

    鍊束軍丁,宜以私賤爲之。

    若其家主,徵索身貢者,宜治以重律。

    」欽曰:「景稷言是。

    」景稷又曰:「士大夫家農莊,多在黃海道。

    皆入屯田,以補國用然後,軍不乏糧。

    不然,兵、食俱乏,虜騎充斥,雖有粟,人得而食諸?」允謙曰:「蘆田旣不能罷,何可奪人私莊乎?」大司憲鄭光績進啓曰:「趙絅之疏,臣未知措語之如何,而待言官之道,豈如是哉?」上不答。

    鄭經世曰:「祗迎一節,旣有大臣收議,而殿下不從;趙絅之疏,亦無批答;臣等陳箚,而猶有未盡之懷。

    諫者之言,雖有過度,終始不答,留中不下,殊非盛世事也。

    」欽曰:「臣之於君,如子之於父,言雖失實,當開諭解釋,不可如是寂默也。

    」上不答。

    旣罷,尹履之啓曰:「諸臣請毀別堂,搆江華公廨,而終無明敎,何以處之?」答曰:「已諭不可毀之意矣。

    」又啓曰:「趙絅之疏,久無批答。

    三司又以此陳啓,而亦無聖批,敢稟。

    」上不答。

     5月7日 ○壬申,兵曹啓曰:「江都科擧,隻取三縣之人,故爲從軍之人,別設一科事,已爲知會,而今者,禮曹以上年所定皇太子誕生大擧別試及勤王別試,合爲一科,而旣擇日啓下。

    然則別設一科之意,歸於虛地。

    請別設一科,以慰從征之士。

    」答曰:「依啓。

    武士之非從軍者,切勿赴擧。

    」 ○備局啓曰:「龍骨城中所乏者,弓子、片箭、筒兒、鉛丸。

    姑以軍器寺所儲弓五十張、片箭二百部、筒兒五十部、鉛丸二千箇,請令該曹別定禁軍,輸送於金起宗處,使之急急入送。

    」從之。

     ○諫院啓曰:「曩時,權貴廣占田土,聚會避役之徒,設莊於外方,名之曰陣。

    當時巨弊,莫過於此。

    反正之後,田還本主,人還本役,而未久旋設,猶踵前習。

    前後筵臣,屢陳此事,而尙存舊號,無意改革,邑倅無所下手,民怨日以益深。

    當此大亂之餘,尤不可一刻因循,請令各道監司,査訪列邑,啓聞革罷。

    臨亂補餉,其功可尙,朝家嘉奬,在所不已。

    自有相當之職,而至於京兆判官、賓府郞廳,似非此人等所可堪。

    況臨民之官,尤不合酬賞之資,且旣除授,以示恩命,今雖還遞,亦不落莫。

    請漢城判官黃縉、儀賓都事李復吉、通川郡守樸宗元,竝命遞差。

    」答曰:「黃縉等事,因功除職,實是嘉奬之意,小無不可也。

    今日以納粟爲咎而廢棄,則是絶其納粟之路也。

    大槪用人之道,隻論其才不才可矣,納粟與否,非所當論也。

    」 ○備局啓曰:「崔應蘭等六人,入守龍骨,頗有卻賊之功。

    請出給告身,以付崔鬥日之歸,使之分給,以爲聳動之擧。

    」從之。

     ○禮曹啓曰:「備邊司因金起宗狀啓南北兵,皆願一番設科,今將於本軍所駐處設科,而頃日江都兩湖之科,則有文武對擧,而今則專爲南北軍之在赴西者,而慰悅其心也。

    若對擧則似當取北道士子,合爲一榜,而西北懸遠,亦甚非便。

    外議以爲:『如此慰悅之科,在前隻取武科,不爲對擧』雲。

    請上裁。

    」答曰:「隻取武科。

    」 ○太白見。

     ○刑曹參判崔鳴吉上箚,請置身散地,以爲止謗之圖,上溫諭不許。

     5月8日 ○癸酉,申景瑗馳啓曰:「漢人騎、步千餘,移陣於寧邊地鉢裡山,出沒寇鈔雲。

    」 ○命龍骨城力戰人,出身崔應蘭、孫義卿六品遷轉,訓鍊主簿除授;甲士白瑋,禁軍除授;貢生崔乃屹免鄕,禁軍除授;僉正韓九龍陞授正職;司果崔鬥日陞堂上;中軍金宗敏纔陞堂上,實職除授;僉知李光立加資。

     ○安州生員李昌業,願納租一千石,以繼副元帥軍餉。

    管餉使成俊耉馳啓以爲:「昌業有才行,可合於百執事,請勿以納粟例論賞。

    」從之。

     ○備局啓曰:「申欽以爲:『兩湖富人,至有積穀萬石者。

    若以高爵募得,則可補國用。

    』此雖苟且,猶愈於加賦於民。

    如洪州之李翼賓、靈巖之金景參,皆是衣冠世冑,當國家危急之日,出財報國之心,豈下於漢之蔔式哉?特朝廷未有嘉奬之擧而然也。

    下三道管餉從事官,今當下去,諭以朝廷至意,使士大夫之多積財穀者,指囷助餉,毋循近日塞責願納之習,則國家亦何惜高官大爵,以報殊功乎?請以此添入於管餉事目。

    」答曰:「依啓。

    切勿勒捧。

    」 ○太白見。

     ○憲府啓曰:「反正之初,旣已裁省貢物,則今又請減,極知未安,而民窮、財盡,已到十分地頭,不可不盡益下之道。

    請令該曹,將裁省公事,同議于大臣,祭享、上供之外,如有可減者,更加裁省,雖有不可減,亦宜變通。

    至於兩西被兵之處,各項貢物作米,限年全減,而其移定三南者,竝行蠲減,使殘民,得蒙一分之惠。

    且任土作貢,納于所屬各司,各司該掌,專管出納,該曹時遣郞官,回倉點視,考覈文簿,以防奸僞而已。

    經亂以後,創開謬例,本曹郞官,稱以辦別房,外方所納,幾盡直捧,而各司該掌之員,徒擁虛器,烏在其設官、分職之意乎?以該曹事體言之,凡物各有應納之司,出納典守之責,自有其員,何必變更舊章然後,爲能盡其職乎?請革罷直捧之規,而私主人防納之弊,一切禁斷。

    」答曰:「令廟堂酌處。

    」備局回啓曰:「反正後,裁損減省,更無餘地。

    經變之後,本司益有意於除弊,取該曹貢案,逐一點檢,則絶無可着手處,雖欲更加變通,不可得矣。

    兩西各項作米,黃海道則因監司狀啓,丙寅條所納,已令蠲減,平安道亦當一體施行矣。

    兩西貢物,移定三南者,卽所謂五結收布也。

    國家稅入之數,以經用計之,則其不足者,或至三分之一。

    推移補用之際,該曹專藉此等調度,今若遽爾蠲減,則必緻大段窘迫,似難輕議。

    」答曰:「依啓。

    」 ○兵曹啓曰:「南北軍所駐處設科時,宜擇送京試官。

    規矩及事目,則當臨期稟裁,而第念隻試從軍者,而本道海西之人,全不試取,則瘡殘餘民,旣無上京赴擧之力,必有落莫之心。

    竝令南北道軍兵,一樣試取,似合慰悅之擧。

    體臣之意亦然,而不敢擅便。

    兩西竝設科一款,請議大臣定奪。

    」答曰:「依啓。

    且西民當國家之急,或臨戰北走,或望風奔潰,疾視其長上之死而不救。

    以軍律論之,則擧皆難免重典,似無可慰之事也。

    」 5月9日 ○甲戌,右承旨李明漢啓曰:「今此迎詔時,有各門、各橋結綵等事,該曹依例磨鍊,而竊念所入諸具,不出於各司,則必出於市井。

    大亂之餘,市民之還集無幾,勢必未易。

    如各門所用彩畫等物,則該司自有舊件,仍前排設,以爲存羊之地,至於兩處橋頭造家、作棚等事,功費甚多,姑令權罷,以除一分之弊。

    」上從之。

     ○備局啓曰:「自龍骨城持狀啓來者,方議施賞,而進士鄭渾,乃是疏儒定配之人,何以處之?」答曰:「放送似可矣。

    」又啓曰:「鄭渾自拔賊藪,往附鄭鳳壽,終乃持狀啓上來。

    其歸義之誠,可嘉,而但丁巳投疏,係幹母後,不可全釋。

    無已則量移似當。

    」答曰:「中道定配。

    」 ○以李弘冑爲胡太監接伴使。

     5月10日 ○乙亥,備局啓曰:「義州附賊者甚多。

    此輩豈皆誠心附賊?不過畏死耳。

    令監司及帥臣,將此事意,通于鄭鳳壽、李立,切勿肆意勦殺,開示恩信,廣加招諭,惟怙逆不悛,如張士俊者,設機勦殺,使恩威竝行。

    」上從之。

     ○備局啓曰:「胡太監接伴使,今當下去。

    儐接之間,必多難處,而所酬應亦煩,從事官一員,使之自辟帶去。

    目今內外闆蕩,應行諸事,宜務從減省。

    」上從之。

     ○備局啓曰:「赤裳山城形勢,甲於國中。

    修城、積穀,以爲必守之地,則足成三南一保障也。

    曾因崔晛上疏,以徐議施行爲敎,而今見湖南儒生梁貴生等上疏,本道民情,大可見矣。

    所謂擇守令中,知物情、得民心者,使之專管,則不勞施爲,而事必濟者,可謂得其要矣。

    大抵氷合之後,賊若再來,漢水以南,無一可守之地。

    此城則因其見成規模,略加修補,而募入居民,使之守護而已。

    惟儲峙糧、械一事,着令本道監司,相度形止,料理物力,詳細啓聞,以便措處。

    」上從之。

     5月11日 ○丙子,領議政尹昉,以病乞遞,呈辭六度,上許之。

     ○有政。

    下敎于吏批曰:「戶曹參判以左承旨金壽賢除授,吏曹參議以右承旨鄭百昌除授,承旨以鹹平縣監樸炡除授。

    」吏批啓曰:「大臣遞差,則領敦寧、領中樞除授,乃是舊例,而領中樞則李元翼爲之,領敦寧則韓浚謙爲之。

    從一品隻有判中樞二員、判敦寧二員,而判中樞則鄭昌衍、趙挺,皆以原任爲之。

    若降授判敦寧,則位次在韓浚謙之下,事體未安。

    大典有正一品君,不得已以海昌君下批之意,敢啓。

    」答曰:「知道。

    領敦寧作闕,除授可也。

    」吏批又啓曰:「領敦寧作闕,則韓浚謙似當降授判敦寧,故判敦寧李直彥作闕之意,敢啓。

    」答曰:「依啓。

    」以尹昉爲領敦寧府事,韓浚謙爲判敦寧府事,鄭經世爲大司憲,吳百齡爲大司諫,李敬輿爲承旨,趙邦直爲掌令,沈之源爲持平,金聲發爲掌令,嚴惺爲執義,李行遠爲獻納,趙贇爲正言,金德承爲持平,金卨爲正言,李昭漢爲修撰,姜碩期爲應敎,尹絳爲奉敎,李愼爲黃海兵使,沈悅爲江華留守。

     5月12日 ○丁醜,君尹昉上箚曰: 臣曾聞法典內,王妃父,爲敦寧府領事,此乃不刊之典也。

    今者以臣之故,而韓浚謙降授判事,於法無據,於義未安。

    臣身自有承襲之勳封,隨品除之,亦足爲朝家優待之道。

    何可壞法授職,以傷政體乎? 上不許。

    昉又上箚辭曰: 原任之或爲是職,俱是國舅不在之日也。

    法典是職之設,專爲國舅,乞命有司,照舊改授。

     吏曹以係是大臣處置,請上裁,答曰:「依法典施行。

    」 ○上下敎曰:「自古戰爭之國,皆務甲兵,而近來我國將士,則無意着甲,此必敗之道也。

    今番到處敗北,李希健之逢箭而死,無非身無甲冑之緻。

    今此練兵之時,精抄勇士,多備甲冑,以爲戰守之用,實是今日之急務。

    令備局,商度施行。

    」備局回啓曰:「物力蕩竭,未易辦得,請令監司,査得各官所儲甲冑,其破壞者,使之修綴,計數啓聞。

    且紙甲、綿甲,亦可以禦箭,令體臣及軍器別造廳、各道監、兵使,優數精造,鐵甲則於統營及各道監、兵、水營及大小郡縣,隨力分定,使之造備,積小成大,豈無所助?且頃見胡良輔齎來勑諭,則天朝所送盔甲,多至五萬部。

    毛營見在軍兵,安用許多甲冑?想必積置於無用之地。

    徐觀事勢,或移咨請借,或送價貿易。

    先令接伴使,試探其意宜當。

    」上從之。

     5月13日 ○戊寅,申達道馳啓曰:「臣行到加次島,島中人飢餓將死,願乞乘船而出海者,不知其幾,而舟楫不多,隻載二百人。

    未及登舟者,環立岸上,哭聲如雷,皆雲:『絶粒累日,枯死,迫在此刻。

    』且淸川以北島中避亂男女,可至數萬,而旣無東作之望。

    救活無策,移民之擧,不可少緩」雲。

     ○備局啓曰:「今見金起宗狀啓:『龍骨之勢,十分孤危,鄭鳳壽有終難死守之報』雲。

    蓋勢漸危困,雖鳳壽,不能無動,着令監司及副元帥,相勢量敵,密通於鳳壽,從速移避爲當。

    若有支撐之勢,而城中不願移避,則朝廷亦豈強之?請以此意,諭于金起宗、鄭忠信。

    」上從之。

     ○上下敎曰:「國家興亡,專在於民心之向背;蒼生苦樂,實係乎守令之賢否。

    由此觀之,守令之任,可謂重矣。

    比來,銓官專不用意,小無爲官擇人之心,殊極寒心。

    近日朝廷,隻知蠲減雜物,不知擇守令,乃是保民之根本,亦可謂不識本末與先後者也。

    今後令銓官,各自惕勵,務循公道,勿負國家委任之意。

    」 ○金起宗馳啓曰:「漢賊騎牛三百餘人,來搶寧邊、嘉山等地,殺傷我軍四人雲。

    」 ○金瑬啓曰:「今見巡檢禦史樸潢書啓:『安嶽、信川之間,人民皆願修築九月長壽山城,以避兵鋒』雲。

    請令監、兵使,察其形便以聞。

    」從之。

     ○以李睟光爲大司憲,宋象仁爲執義,申達道爲持平,李基祚爲副應敎。

     5月14日 ○己卯,元鐸馳啓曰:「都督見臣等於便室,論以討賊之計,仍言:『俺於國王,義同一家,故前者願留李尙吉,而不聽吾言,終至僨事。

    反以我爲疑,使不得見淩漢山城,至於南以興欲襲我於靑龍山,詔使回還之日,謂我欲執詔使,是何道理?』臣答曰:『淩漢、南以興之事,曾所未聞,而詔使時事,亦必無理之言也。

    』都督曰:『已往之事,吾豈介懷?自今以往,但當協力、同心而已。

    』因曰:『奏本中一款,從吾所言,則貴國之幸也。

    不然,壞事必矣。

    旣壞之後,則吾亦無如之何』雲。

    且見鄭鳳壽所報,有曰:『前送曉諭書于義州,以招投賊人民,則來到城外者,幾至三千,而城中食盡,死者相繼,漢人彌漫,不得樵採。

    軍民餓餒,胥動浮言,乘夜逃走者,什居二三。

    以督府賣銀三百兩,貿米三百石于椵島中,而染病大熾,十無一起。

    不得已搜出牛馬七十餘頭,欲運貿糧,而亦不可得。

    』臣將城中危迫之狀,陳告于督府,督府題給二百石米,張大秋亦爲之周旋,加給百石之米」雲。

     ○備局啓曰:「卽見權怗、元鐸狀啓,毛將擧措,頗甚乖戾。

    今觀揭帖及奏稿中事意,決無許往之理。

    我國本情,無由上徹天朝,日後構陷之患,有不可勝言。

    奏文中主意,則決不可曲循彼言,而其間彼所深諱者,如所謂難望出島相援等語,不妨刪改。

    仍又添入鄭鳳壽堅守孤城,屢卻賊兵事及毛將亦有包糧器械,資助各陣,協心保守等事,則庶解其怒。

    於回帖中,當以『奏文之語,若涉遮飾,便乖事君無隱之道,不得不據實吐露。

    今承來示,其爲弊邦慮者深遠,故敢爲刪潤以送,望許趁卽發票津遣』爲辭,令承文院,依此撰出。

    」從之。

     ○政院啓曰:「伏見元鐸狀啓,與毛將酬答之語,多失其宜,至於奏文改飾之說,亦不能據義斥絶,便許啓稟。

    邊民之戕害漢人,邊將之欲圖毛將,皆是恐喝之言,而不曾辨詰,乃以『麗人失道,蕩滌前失』爲對,有若我國眞有是事者然,殊甚可駭,請推考。

    龍骨賑米之數,多至七百石雲,不可不一番緻謝。

    請於崔得宗之行,略具一揭,以謝前後之惠,婉曲措辭,期得歡心。

    」從之。

     5月15日 ○庚辰,上詣魂宮,下敎于李明漢曰:「望祭,似有哭臨一節,儀註何不磨鍊乎?」回啓曰:「凡喪,過禫則無哭。

    禮曹之初不磨鍊,以此也。

    」又敎曰:「此與再期後過禫,不同,哭臨一節,磨鍊以入。

    」又啓曰:「園所入拜之時,亦不哭臨,以其禫祭已過也。

    禮官旣已據禮商定,政院何敢擅改?請令禮官,更議定奪。

    」上使中官下敎曰:「禫後初行望祭,有非還都,隻行展謁之比。

    當有祝文,而亦不製進,禮曹不無所失,而行事時迫,未及更議。

    」連遣中官,促令政院,擧行哭禮。

    明漢顧瑞鳳,有難色,瑞鳳曰:「上敎至此,承受可也。

    」明漢請出儀註,付標以入,中使曰:「朔祭無儀註。

    」瑞鳳使禮貌官,臨時唱自上哭,上遂行哭禮。

     ○上下敎曰:「賊在我境,時事孔棘。

    凡在臣隣,所當晨昏奔走,莫念他事,而參判崔鳴吉,徒懷些少廉恥,不顧宗國之將亡,托病退臥,屢招不起。

    姑先行公推考,使速出仕。

    」 ○上下敎曰:「前輔德李埈,久在近列,獻替之心,白首彌篤。

    甲子之變,倡義募兵,今當變亂,又竭心力,廣募軍糧。

    其臨亂效忠,尤極可嘉。

    特加一資,以示予意。

    」 ○金瑬上疏曰: 臣待罪銓衡,行且二年,鑑識昏迷,簡選失當,屢勤嚴旨,終至蔑公、辜恩、負國,臣罪一也。

    卽見朝報,崔鳴吉緘辭,斥擧臣名,有曰:『大被臣嗔怒。

    』又曰:『臣送言于相臣曰:「若欲調送南兵,則先解我體察之任。

    」相臣相顧而言曰:「然則奈何?」其議遂寢』雲。

    臣於公廳,淩轢宰臣,慢侮相臣,臣罪二也。

    臣屬見廣州呈訴,謂臣威脅村民,勒奪田土。

    登名狀頭,上徹天聽,貪贓之罪,在法罔赦,臣罪三也。

    臣具由自明,陳辨曲折,則罪戾尤大。

    伏願聖明,亟正臣罪,以爲人臣循私負國、輕蔑朝廷、嗜利無厭者之戒。

     答曰:「前日下敎,實是勉勵之意,卿勿控辭,更加盡心察職。

    」 ○鄭鳳壽馳啓曰:「奴賊送書雲:『旣殺牛馬,祭天地之後,屯聚鬥大一城,殺我農民,將欲啓釁,是非叛臣而何?我則旣盟之後,誓不殺害』雲雲。

    以此欲移若幹軍兵于內地,而都督以本城爲聲援,萬無許從之理,不得已通于毛將,乞得軍糧」雲。

     5月16日 ○辛巳,上下敎曰:「今番播遷之時,其蒼黃危迫,雖不如頃年之變,久處海島,櫛沐飢餒之苦,有甚於甲子。

    惟我扈從武士及民庶等,最有功勞,合有褒奬之典。

    其令該曹,詳査扈從別錄,依甲子年例施賞。

    訓鍊都監將官、軍官、軍兵,亦依前例施賞,以酬其勞。

    」 ○金起宗馳啓曰:「平壤被擄男婦二千一百九十三人,被殺一百五十八人,逃還三百四十四人,掩骼男婦一千一百六十九人;江東被擄男婦二百二十五人,逃還六十七人,被奪牛馬七百九十首;三登被擄男婦一千五百人,被殺二十八人,逃還一百十一人;順安被擄男婦五百七十六人,被殺四十四人,逃還七十八人;肅川被擄男婦三百七十人,戰亡六十人,逃還三十三人;鹹從入防正軍被擄一百二十一人。

    六邑被擄合四千九百八十六人,被殺二百九十人,逃還六百二十三人,而淸川以北,則毛兵時方充斥,守令未赴境上,流民未還本土,不得査出」雲。

     ○下諭于鄭鳳壽曰:「卿與若幹忠義,堅守孤城,效死不去,巡、遠之忠,何以加此?久欲遣官慰撫,而道路阻絶,未之果焉。

    玆者定、郭之賊,已盡撤還,特遣宣傳官,賜卿表裏一襲,又另付千兩銀,賞城中將士。

    卿宜分其功勞輕重,差等分給,以表朝廷奬勵之意。

    」 ○以金尙憲爲大司諫,金地粹爲持平。

     5月17日 ○壬午,上下敎曰:「甲子逆變,不旋踵而戰死者,可謂忠貫白日,而其子孫,尙不錄用,該曹難免其失。

    李重老等表表戰亡人子壻中,年紀可堪職任者,令兩銓,一一錄用,以示國家褒忠之意。

    」 ○憲府啓曰:「吏曹參議鄭百昌,以一時名流,遽拜政曹,未爲不合,而不由銓注,出於特命,物情皆以爲未安,請命遞差。

    」答曰:「頃年以堂下官,特拜此任,而寂無彈劾之擧,今日所論,若此之甚,事極驚駭矣。

    若以特命爲未安,則何以獨論此人耶?人心世態如此,國事無可爲者矣。

    」 ○金瑬又上疏乞遞,答曰:「卿不念國事之危急,日以辭職爲事,殊甚過矣。

    」 5月18日 ○癸未,使臣金尙憲等奉詔書,回自京師,上出慕華館迎詔。

    都承旨洪瑞鳳啓曰:「自前殿內迎詔,每以東向行禮,而《五禮儀》則北向矣。

    」上曰:「不可從傍行禮,東向可也。

    」 ○摠督軍門胡良輔,本月初八日,來泊椵島,宣川、郭山之賊,退屯所串,元鐸馳啓以聞。

     ○大司諫金尙憲啓曰:「臣在京裏,三月初四日詣闕,將行欽賞謝恩禮,至東長安門,守門閹寺,要索土物,傾齎應副,猶不滿意,再三刁蹬,不許入門。

    徘徊良久,緻延時刻,纔到內庭,未及進班,至被糾班禦史參奏。

    雖蒙皇上恩旨免究,而臣奉使無狀,虧失朝儀之罪,合被重譴。

    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持平金地粹亦以此引避,諫院請竝出仕,上從之。

     ○備局啓曰:「曾聞胡差之語,原昌之還,當在五月間雲,回期不遠。

    鴨江以西地方,則我國無如之何,渡江之後,或有毛兵作梗之患,殊極可慮。

    請令金起宗、鄭忠信等,一邊通于鄭鳳壽,發送若幹軍兵,使之迎接以來。

    」從之。

     ○引見金尙憲、金地粹。

    上曰:「中原事情如何?」尙憲曰:「毛將以義立事,積年緻毀,故凡幹事情,一皆秘諱,虜賊東搶之報,亦不言及。

    臣等於長安道上,逢一童子,私語:『朝鮮被搶,君臣上下,移棲海島雲,行人若是晏然,何耶?』臣等始得知之,我國之被讒見疑,可知也。

    朝廷擧措,雖未得其詳,而內宦專權,賢士見斥,言官之削籍、辭朝者,無日無之。

    魏忠賢之姪,以功封伯,且賜二千頃田,王夢尹論之,語洩被謫雲。

    我國被誣事情,詳在臣等禮部呈文。

    」上曰:「毛將之搆毀,一至於此,夫復何言?」尙憲曰:「虜賊請和於中朝,帥臣則有羈縻之計,朝議則皆以爲不可和。

    臣等到登州,金地粹所知士人範明鏡,出給秘密小紙。

    取而視之,非人臣所可忍見。

    此皆毛將之所搆捏也。

    」上曰:「太監之軍如何?」尙憲曰:「軍容頗盛,皆用募軍。

    臣於椵島,得見太監,爲言:『當與貴國,協心討賊』雲。

    」上曰:「中原待使臣何如?」尙憲曰:「外稱禮義之國,而內實欲得土物。

    西?使亦言:『中朝待外國人,頗無禮,專索土物。

    東胡之叛,良以此也。

    明年我且不來』雲。

    琉球國使臣,行裝涼薄,不能應索,進班之日,不得乘馬,冠帶徒步,多有怨色矣。

    」樸炡曰:「臣新自外方來。

    聞各官軍政,或有用新籍者,或有用舊籍者,故名在此邑,而役於彼邑者有之。

    宜以新籍,趁速行用。

    」上曰:「句管之臣,病未行公,尙未完定矣。

    」炡曰:「以鹹平一縣見之,號牌男丁之數,幾至七八千,而逃亡者隻數三人也。

    前日大軍籍時,則無以充籍,極其騷屑雲。

    號牌之罷,深可惜也。

    」上曰:「言于廟堂,速爲擧行。

    」 ○憲府連啓,請遞鄭百昌,答曰:「人苟有才則用之,未聞人君避嫌而不用也。

    爾等欲售伐異之計,攻擊無罪之人,下問之事,略不擧論,謂之慢侮君上可也。

    」 5月19日 ○甲申,大司憲李睟光啓曰:「鄭百昌之特授本職,物情深以爲未安,故臣等隻欲使君上擧措,必出於至公,無一毫未盡而已。

    昨日聖批,至以欲售伐異之計,慢侮君上,爲敎。

    排擊異己,慢侮君上,乃人臣之大罪,請罷臣職。

    」答曰:「論人之法,隻論其能否而已;用人之道,亦觀其能否而已。

    反是則皆歸於私,而不可謂之公心也。

    卿等不顧事理,以不成說話之言,肆意論斥,予實怪焉。

    」執義宋象仁,亦以此引避,答曰:「爾等恣意排擊,略不顧忌,雖欲掩其不公之跡,其可得乎?」諫院啓曰:「隨才授職,實是用人之道;盡言勿欺,亦是事君之義。

    特除之命,雖出於用才之意,姻婭之間,未免有嫌疑之跡。

    憲府所論,隻欲使君上一出於公,豈可以此爲伐異、慢君,而輕遞言官乎?請李睟光、宋象仁竝命出仕。

    」答曰:「竝遞差。

    」 ○大司諫金尙憲,以病陳疏乞遞,上不許。

     5月20日 ○乙酉,玉堂箚曰: 伏見憲府論鄭百昌之啓,不過杜姻婭膴仕之嫌,納君上於無過之地而已,此正古人,防後妃家預政之意也。

    宜殿下之樂聞、嘉納,而反下峻批,斥之以伐異,罪之以慢君。

    論一戚裡,特遞兩言官,不料聖明之世,有此過擧也。

    百昌以一時名流,除拜此職,未爲不可,而不由銓曹,出於特除。

    殿下之心,雖曰至公無私,遠近瞻聆,豈無疑惑於其間乎?方今聖明在上,駕馭群才,不拘小嫌,固是用人之道,而後世如或援以爲例,緻有濫觴之弊,則豈不大可懼哉?伏願聖明,平心悔悟,改過不吝,亟收憲府遞差之命,且遞鄭百昌,以恢言路,以杜後弊。

     答曰:「勿煩。

    」 ○政院啓曰:「國家待言官之道,雖有過激失中之語,固宜優容寬假,使之盡言無諱。

    況今日憲府之論,隻欲聖明於用人之際,一出於大公至正而已,豈有他意於其間哉?王言一播,瞻聆俱駭,請還收李睟光、宋象仁遞差之命。

    」答曰:「勿煩。

    」 ○上下敎曰:「今番戰亡將士子枝,依甲子戰亡將士例,一體施行。

    」 ○天朝翰林姜曰廣答國書,有曰: 遠辱存問,舊眷維新,感且不朽,繼以涕零。

    方今聖明在上,凡屬維藩,推心置腹,在東國世篤忠貞,何嫌何疑?飛蓬可搆,豈有數千年禮義之國,遇賢明不世出之君,而肯下比匪類,貽笑千秋者乎?去獩除殘,上報聖明。

    願老殿下,始終無替此志而已。

    弊同年王掌科,近日歸籍,遠道遙遙,琅函代緻,未及仰酬雲雲。

     ○諫院啓曰:「殿下之心,若果至公而無私,則其於憲府之啓,亦且樂聞、嘉奬,而辭氣之間,必無不平者矣。

    以是觀之,臣恐殿下之心,猶未能盡出於至公也。

    昔漢文帝欲相竇廣國,久念不可曰:『恐天下,以我私廣國也』,遂不以爲相。

    臣等每以堯、舜期殿下,而豈料今日,反出漢文之下哉?公議不可遏也,言路不可閉也。

    請亟還收李睟光等遞差之命,且遞鄭百昌,以循公議,以恢言路。

    」答曰:「勿煩。

    」 ○以尹昉爲海昌君,韓浚謙爲領敦寧,鄭光績爲大司憲,尹知敬爲同副承旨,嚴惺爲執義,任絖爲正言。

     5月21日 ○丙戌,吏曹以蔭官、儒生、三醫司之終始扈從者,施賞事啓稟,答曰:「竝一體論賞。

    百官亦當有酬勞之擧,議大臣定奪。

    」李元翼、申欽、吳允謙以爲:「當初聖敎,隻擧武士、民庶,聖意固有所在。

    臣等愚意亦以爲,民庶則無職守,而隨參羈靮之列,向國之誠可嘉;武士則雖不能斬賊褰旗,其暴露辛苦,有倍他人,當在酬賞之中;蔭官、儒生、三醫司之終始扈從者,亦不可不一體報勞,而至於宰相、侍從,則當主辱臣死之日,隨行逐隊,終不能出一言,爲卻賊之計,遽與武士、民庶,同被恩典,則如臣者,將愧死之不暇,酬勞之擧,何敢擧議?」答曰:「今番變亂,大小臣僚,久處海島,艱苦萬狀,豈可不酬其勞?前日之敎,乃是泛言,非有意於其間也。

    如以混同施賞爲未妥,則百官加資似當,更議于大臣處之。

    」大臣皆以爲無妨,從之。

     ○兵曹啓曰:「伏承詳査扈從人,施賞之敎,取考單子,其數極多,盡酬以爵賞,則名章尤極混雜。

    甲子之亂,終始扈從者,堂上以上,各加一資;堂下資窮,已經四品實職者陞敍;參下官,六品遷轉;閑良、軍保,禁軍除授,而雖以公故,一日落後、或一日先往者,一一査汰,已有成例。

    民庶則吏曹當稟定,而武士則上自一二品,下至禁旅、衛士,執弓之人,皆謂之武士乎?且所謂終始扈從者,自闕門至江都,自江都至京城之謂也。

    宗社、慈殿、中殿及分朝陪行之人,自有別單書啓,依扈從例施賞;各衙門及諸大將軍官,隨其將一樣扈駕者,亦當一體施行,而其數之多,十倍於扈駕之數,而其間必有私自出入,不能終始扈從者,令各衙門,十分詳査,俾無濫僞之弊。

    廢朝時,納物、納石、納銀,受空名告身,堂上嘉善者,或有通籍仕版,多廁於軍官之中。

    此人等因此增秩,則殊涉猥濫,依甲子例,還授實資爲當。

    且甲子年則虞候、僉使、大護軍,皆論以實職,竝陞堂上,物議至今非之。

    今則實職僉正、郡守以上者,加資乎?抑從三品府使以上者,陞堂上乎?敢此竝稟。

    」答曰:「竝議大臣定奪。

    令各衙門査覈事,依啓。

    」大臣覆啓曰:「一二品之武臣,自是宰相中人,不可與禁旅、衛士,同稱爲武士也。

    出使往還者,該曹之啓是矣。

    壬辰扈從論功時,明有此例,考據而行之宜當。

    納石人等還授實資,事涉苟且,而已成前例,依甲子施行。

    凡堂下之陞堂上者,必考其資窮、準職而授之;老職人陞堂上者,則法典內:『曾經四品實職者,有旨乃授』雲,此非通行於凡官賞加者,而近來不問準職,遽陞堂上。

    請令該曹,査考施行。

    」上從其議。

     ○李弘望馳啓曰:「原昌君及劉副將、龍骨大二差,已到定州,而毛兵遍滿,事極可慮。

    在胡中時,目見汗方閱兵馬,將犯廣寧。

    姜弘立等所屬漢人,皆令出送,而姜、樸二子,則仍留其處雲。

    」 ○李貴上箚,力攻前後臺諫曰: 尹煌以其愛惡,恣意摶擊,請梟臣頭,今至於三。

    渠爲北靑判官,其子探雀官廨,遂失火焚庫,煌謂以官人所焚,濫殺人命。

    崔沂之獄,乞哀於纉男,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擯斥元勳,固不足說,而勒加罪名於君父。

    頃日緩兵之擧,謂之光明正大,可也,煌乃以降字爲言。

    面縛、屈膝之謂降,誓約、通好之謂和。

    尹煌之指以爲降,未知其意也。

    孔子之修《春秋》,以魯父母國之故,諱惡而不書。

    尹煌張皇不近之說,傳播遠近,書於史冊,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今之臺臣,皆尹煌之卒徒也。

    趙絅所啓之辭,有甚於煌,請下臣及尹煌、趙絅于司敗,面對以質然後,以正罪名。

     上下其箚,令該曹回啓。

    政院陳啓其非,改下備局。

    備局啓曰:「伏見李貴箚子,極陳被誣受枉之事,請與尹煌、趙絅,面質辨覈,而此非本司所可預論,慮有後弊,不敢回啓。

    」答曰:「知道。

    」上下敎曰:「贊成李貴,功存宗社,年踰七十,朝廷之所宜敬憚,而浮亡之輩,做作情外之言,肆意慢罵,至以梟示等語論之,豈非可駭之甚乎?前後侵辱臺官,所當嚴治,俾知國家待勳臣之意,但廟堂以後弊爲慮,故今姑置之。

    且臺官之所失,雖如此,爲元勳、重臣者,亦不當不顧國家之危亡,日以投疏爲事。

    其遣史官,諭以從速出仕,共濟艱難之意。

    」 5月22日 ○丁亥,上下敎于政院曰:「都體察使金瑬,受任之後,以病不仕者,爲日已多,病愈之後,連日投疏乞遞,凡百料理之事,趁不擧行,此豈臨亂徇國之義哉?且近觀朝著間所爲,遭此危急存亡之日,猶不同寅協恭,隻務洩洩之習。

    予恐此習不變,則國亡殆無日矣。

    金瑬以與國同休戚之臣,猶且避事如此,其他隨波進退之類,不足論也。

    所宜推考,今姑置之,此意知悉。

    」 ○上下敎曰:「遠接使與太監相見之時,若問我國被兵之事,呈納奏文草似當,令備局酌處。

    」備局回啓曰:「請令承文院,繕寫一通,接伴使處,馳撥下送。

    」上從之。

     ○李景稷上疏辭接待宰臣之任曰: 胡差將渡甲串之日,臣請速許接,講定盟約,敢陳所懷。

    苟非陰助金人之秦檜,誰不知和議之不可乎?誤國之罪,尙在臣身,而今又有接待胡差之命。

    臣雖無狀,亦有心腸,豈不知羞愧乎?請命鐫改,以爲辱君、誤國者之戒。

     答曰:「卿有終始周旋之功,少無沽名、避事之失,有何可羞之事乎?宜勿控辭,斯速察任。

    」 ○前大司諫金尙憲上箚曰: 目今胡閹臨戎,翊以新兵,毛帥有挾氣,勢益張。

    若洞知劉海入境,刼使我執縛以送,或生班超探穴之計,遣一將領,要其歸而縛取,則臣未知國家將何以善其後也?況醜虜,桀驁已甚,前至江都,多出悖語,今來國書,不無侮慢之辭,酬答之際,亦甚難處。

    及其未到近畿,諭以事勢,謝還劉胡,俾悉本國不能自由。

    假令嫌怒,尙愈於由我殺使也,願聖明財察。

     答曰:「當令廟堂議處。

    」備局回啓曰:「臣等固已憂之,而未得善處之策。

    今雖開諭使還,萬無聽從之理。

    若不傳國書,含怒徑歸,則亦不無後悔,似難輕議。

    」上然之。

     ○上下敎于政院曰:「胡人眼大,厚待我人,在我之道,亦當厚待,勿失其懽心。

    政院招緻該官,各別檢飭。

    」又下敎曰:「原昌君入來時,似當遣官于郊外,設慰宴,以示迎慰之意。

    令備局量處。

    」備局請賜宴,答曰:「豐備酒饌,使不至埋沒,一等賜樂。

    」政院啓曰:「昔者唐憲宗時,淮西未平,詔有司曰:『予愍士大夫戰甚苦,非郊廟、祠祀,其無用樂。

    』今者新經賊變,兩西人民,殺掠殆盡,號哭徹天。

    此時一等賜樂,甚非所宜。

    」上從之。

     ○備局啓曰:「各道營將,今當發送,而兩西新經兵火,事多闆蕩,軍兵實數,亦未的知。

    本道守令,皆是武弁,不必自京差送。

    令本道監司,參商軍兵多寡,斟酌道裡遠近,擇守令中才局可堪者,定爲營將,事目則自京下送宜當。

    」從之。

     ○以金壽賢爲大司諫。

     5月23日 ○戊子,上下敎曰:「予雖否德,勝私一念,未嘗暫弛。

    諸臣以頃者特除,作予循私之目,予實痛焉。

    噫!今日臣僚,以循私之言,責君心之私;以無倫之言,攻異己之人,可謂驚心慘目矣。

    枉己直人猶難,而況以私攻私者乎?參議鄭百昌,得罪昏朝,曾不染跡,出入三司,爲日已久。

    今授此任,未爲不可,除目一下,互相攻擊,不顧事理,其心所在,未可曉也。

    身爲君上,知其如是,而棄其人才,則是欲公而歸私,予不忍爲此態也。

    言者以後弊爲慮,是亦可怪之甚也。

    雖然,不遞此人,則怪論日興,疑者漸衆。

    鄭百昌本職遞差,一以慰言者之心,一以定疑者之惑。

    」鄭百昌之驕妄、使酒,人人所知也。

    爲臺官者,所當直擧其過以論之,而反以一代名流、才望允合爲言,以緻聖敎不平,可勝惜哉? ○楊摠兵領兵到椵島,禦帖及禮單,下送于接伴使宋錫慶處,使之問慰。

     ○劉海贈王弟四韻詩,又詠館燕,有「含泥成穴誰家棟,猶恐彎弓羽翼傷。

    」之語。

    且送小紙曰:「此紙無使從胡知也。

    俺來時,聞太監領兵出來雲。

    汗聞此報,則必大發兵,犯廣寧等地,太監其可搪阻乎?今聞太監已到安州雲。

    俺雖在奴,心原在南朝,天日在頭上矣。

    此中有不可失之機會,而不可以語言及之。

    入京後,國王可夜使人議之,俺當潛議焉。

    」 5月24日 ○己醜,禮曹啓曰:「胡差接見時,禮貌、宴饗、床排品數,今當磨鍊,而但《五禮儀》,則隣國使,就押宴官,有控首再拜之例,今此胡差,必不行再拜之禮。

    聞在江都時,隻行一揖雲,依此爲禮。

    宴饗品數,則有下、上馬宴,而倘或留連,則間三日設宴,空日備設茶啖,令接待宰臣,逐日往見。

    且略備果床,以饋從胡等宜當。

    」上從之。

    禮曹又啓曰:「原昌君,與胡差偕來,則原昌君處,隻設慰宴,事甚難便,何以處之。

    」答曰:「令備局酌處。

    」備局啓曰:「今見禮曹啓辭,曲折之難便,果如所啓。

    以天朝將官之禮,施之於胡差,亦似未妥。

    無寧與原昌君,而竝不設行。

    胡差到館之後,當有應行之宴雲,雖不設於郊外,恐或無妨。

    」答曰:「竝姑設行,後勿爲例。

    」 ○上下敎曰:「鹹鏡道南北軍兵,自初赴難,今閱五朔,又緣官倉之蕩竭,未免食粥,冬裘未換,蝨滿甲冑。

    言念其飢苦,中夜無寐矣。

    諸道勤王之師,皆已罷遣,而獨此北道將士,偏受其苦,宜乎渠輩之難堪,而興怨也。

    賊兵尙在我境,時無替代之卒,難議罷送之擧,府庫如洗,小無所儲,難施徧及之恩。

    今此設科之後,未入格之輩,更令試才、論賞,以慰戍卒之心。

    承旨下去時,付送施賞之資,且令本道,申明給復公事。

    」戶曹請以木綿五百匹、笠帽百事、油扇二百柄下送,上命加送箭竹。

     ○兵曹啓曰:「南北軍及兩西兵試取時,宜設試所於居中之邑,令下去承旨,先試南北軍,次試兩西兵,合出一榜。

    」上從之。

     5月25日 ○庚寅,李弘望馳啓曰:「汗所送禮單,鞍具馬、橐駝、獤皮等物,則胡差自領而來。

    又以鞍馬、獤皮、衣領、銀兩等物,贈原昌君,一行贈給亦有差,而其意專在於倍徵其價雲。

    」 ○上下敎曰:「觀使臣齎來該部題本及聖旨,則我國被誣之事,非但快雪,十行溫綸,字字丁寧。

    此雖聖天子明見萬裡之緻,亦豈非奉事之臣,至誠感天而然也?事甚可嘉,使、書狀,各加一資,一行員役有功勞者,量施賞典,以示予嘉悅之意。

    」金地粹資未準,故改命準職除授。

     ○李貴上箚辭職,請令廟堂處決。

    政府回啓曰:「先倡去邠,非李貴之事,所屬軍官,亦分送于舟師,擺撥偵探等處,則非不受君命也。

    李貴連章累牘,不自覺其煩瀆者,情理之所必至也。

    朝廷自數年,差出江華句管之任,預爲保障之所者,政爲今日事也。

    以此,獨斥李貴,誠可謂不近也。

    恭惟祖宗立國仁厚,待士大夫以禮,非名掛逆籍,罪關軍律者,未聞有梟示之典,而貴以功存社稷之臣,反罹文罔,幸而聖明俯燭,而昭雪之耳。

    慢罵朝紳,詬辱臺閣之失,貴固難免,而忠君愛國,臨亂忘勞之大節,鮮有其儷,豈可以言語不中之故,枉加情外之罪名乎?當此艱虞之日,宜先國家之急,請速令出仕,以副聖上敦勉之意。

    」上然之,下敎曰:「右贊成李貴,命招察任。

    」 ○諫院啓曰:「右贊成李貴,以尹煌、趙絅論己之罪,肆然陳箚,騁其雄辯,必欲面質後已,耳目所及,莫不驚心。

    言官所論,雖或過當,爲李貴者,宜瞿然省愆,益加謹愼,不此之思,惟以陵轢言官爲能事,其無所忌憚,反甚一節。

    此而不治,則人皆含口結舌,莫敢出氣,而國之亡,無日矣。

    豈不大可懼哉?請命罷職不敍。

    近來,言路壅遏,有識之憂大矣。

    日者聖敎,乃以前後臺官,所當嚴治,俾知國家待勳臣之意,爲敎。

    遠近瞻聆,惶惑尤甚,自此雖有指鹿之奸,人莫之敢言矣。

    雖慮後弊,不究其事,而王言一播,所傷非細,請命還收,以示悔悟之端。

    」答曰:「變初臺論,似乎構陷,近日所投疏章,有同誣告,贊成李貴之必欲明辨,情理之不得已也。

    貴以先朝舊臣,功存社稷,忠貫日月,非浮薄之輩所可踐踏,而爾等如是輕論,殊不當矣。

    還收之請亦過,更勿瀆擾。

    」累啓後,命李貴推考,竟不從還收之請。

     ○金起宗馳啓曰:「金完自龍骨回言:『?兵五六百騎,往來于本城近地,而義州則眞?可數千,蒙兵亦甚多。

    看檢農役,無意捲歸,逃還我人,輒爲漢人所害』雲。

    」 ○李弘望馳啓曰:「胡人路逢四個漢人、四個我人,來言于臣曰:『漢人殺害爾國人,故擄來,爾可親殺漢人。

    』臣喩以不可如是之意,則答雲:『爾國與漢人同心,理固如此』,遂殺漢人」雲。

     ○徐渻上箚曰: 弘立之在奴時所屬漢人,將出來雲。

    天朝之赤子,安可爲弘立之僕隷?天朝聞之,則事多難處。

    以此意,言于劉海,且令弘立,喩以我國,不敢受漢人。

    雖強而出送,必有臺論,罪重于身,願卽還送之意,言于劉海似當。

     備局回啓曰:「姜弘立、樸蘭英等所率漢人,請於兩南諸島,分送安揷矣,今見徐渻箚子,辭嚴、義正,無容更議。

    請令弘立等,以本國陪臣,無使喚天朝赤子之理。

    雖極感激,不敢領受之意,言于劉海,以觀所處。

    」上從之。

     ○以鄭經世爲副提學,金德諴爲吏曹參議,嚴惺爲副應敎,姜碩期爲執義,呂爾徵爲獻納,李景曾爲持平,李昭漢爲校理。

     5月26日 ○辛卯,完平府院君李元翼上箚曰: 自古國家之所可憂,其端非一,而其根本,唯在於君心與朝廷。

    唯當虛己詢咨,從容裁處,則庶不至於自廣、狹人;言雖過當,而唯當照察本情,翕受寬假,則庶不至於訑訑拒人。

    今者天威赫於上,而群臣不敢盡其情,君臣否隔,言路阻絶,國家根本,固已病矣。

    如此而能爲國者,未之有也。

    倘能深思改圖,根本旣立,則外侮之來,不足慮也。

     答曰:「省箚具悉。

    深嘉卿惓惓之忠。

    箚陳之辭,實是格言、至論,予敢不體念焉?」 ○李弘望馳啓曰:「胡通事潛言:『樸慶龍之出來,實欲窺本國虛實而歸,須使十分檢飭』雲雲。

    」備局啓曰:「慶龍老母及妻子,方在京中。

    若與相見,則不無動念之理。

    及其未到,使其族屬,喩其母妻,使之陳其至情,號泣而隨之,備陳國家別無罪渠之意,則未泯之心,或發欲留之端矣。

    」從之。

     ○李曙上箚,乞遞摠戎使、禦營提調,又辭軍籍修正之命,上不許。

     ○上引見左右相及李廷龜、金瑬與備局有司堂上,講定接待胡差之禮、龍骨大軍兵接濟之策、南北軍交替之事。

     5月27日 ○壬辰,備局啓曰:「以鄭鳳壽兼義州府尹,鎭定民心,似或便當,而非但係幹沿革,本道事勢及物情,亦難遙度,請令金起宗,商量便否啓聞後,更議處置。

    」從之。

     ○洪龍海馳報曰:「本月初四日,?兵自水下馳來,夜襲徐孤臣巢穴,孤臣被殺,其子投水而死。

    曲承恩則領兵數千,日事殺掠雲。

    」 ○備局啓曰:「徐孤臣土窟,爲賊所襲,父子俱死雲。

    孤臣平日,與毛鎭諸將,逈然不同,而虜變之後,接活走回人民,爲我國緻款,意不淺鮮,一朝至此,良可傷惻。

    宜自京下送香及祭文,而以秩高守令,差定祭官,入送于曲承恩所駐處,遙望緻祭。

    且曲承恩軍兵,處處侵掠,愈往愈甚雲。

    仍令金起宗,具由送帖,以緻弔祭徐將之意,仍請禁止殺掠,則庶有感動之理。

    」上從之。

     ○鄭忠信馳啓曰:「義州留賊,不過數千,而半是蒙兵。

    韓溢率妻子,渡江西走雲。

    」 ○碧潼郡雨雹,如鷄卵。

     ○鄭鳳壽馳啓曰:「體府軍官運緻軍糧雜穀二百石,已到城中。

    都督所送唐糧三百石及?頭賞銀所貿米三百包,竝六百餘石,亦將輸入城中。

    老弱百餘人,則糧船回還時移送雲。

    」 ○定州假守馳報于備局曰:「?兵百餘騎,領姜弘立、樸蘭英所率漢人男女二百四十七名、我國人三十一名、駱駝一頭、車子五坐、牛馬三十餘匹,交付于定州,還向義州雲。

    」 ○吏曹參議金德諴上疏曰: 臣迂拙無比,至於進身蹊逕,亦未能勇往力行,臣非飾言,天賦則然。

    我國朋黨,自臣生十年,而權輿者也。

    臣立本朝三十九年,官未嘗一注於要班,而仍遭流竄,隻自膠守本色,是非自然毀譽者也。

    目今泰茅彙征,虞明勵翼,而不棄管蒯,備擬天曹淸選者,以臣一番被罪,爲錦花也。

    夫器非其用,而無意苟冒者,臣子之自量也;人所不堪,而不強使爲者,君父之能官也。

    乞遞臣職,以幸公私。

     上以本色二字,下問于政院後,以措語褻慢,命還出給。

     5月28日 ○癸巳,接待所啓曰:「仲男來言:『齎來物件,傳於何處?』臣等答曰:『我國之禮,隣國如有所送之物,則該官受而傳納。

    今爾物件,受之於闕庭,亦是特厚爾國之意。

    』仲男怫然曰:『姜、樸二人,尙不來見,此亦必是防塞之緻』雲,請令姜弘立、樸蘭英來見。

    」從之。

    又啓曰:「劉差大怒,傳言以爲:『不得親呈禮物,十分無顔,不如還持而去。

    』龍差曰:『吾當自騎吾馬,明日卽回』雲。

    」上令備局議處。

    備局回啓曰:「業已許和,則一番接待,使不至生梗。

    宜令接待所措辭言之曰:『劉、龍兩人,若欲親呈,則自上亦當臨禦而受之。

    爾等欲使下輩呈之,事體未妥,以是持難』雲。

    且聞樸蘭英以爲:『渠等往來之際,俱有接見之禮』雲,一番臨禦而見之,似不可已。

    」上從之。

     ○引見原昌君玖、護行官李弘望、平安道巡撫禦史李景義。

    上曰:「胡人之接待我人,似款曲耶?」玖曰:「頗甚款曲。

    」上曰:「賊以誠求和耶?」李弘望曰:「所謂大海者謂臣曰:『渠等之留置姜、樸者,爲要今日之和』雲矣。

    」上曰:「其軍容如何?」弘望曰:「部落頗似空虛,問之則悉引兵犯關雲,而未能的知。

    」上曰:「義州之賊,尙不撤歸,何也?」弘望曰:「大海謂臣曰:『爾國若逐毛文龍,則我何可不歸乎?今之留兵義州,以備毛將,非有他意也。

    」上曰:「何以答之?」弘望曰:「以『毛將必不久留,須速撤歸』,答之矣。

    」上曰:「國汗及諸將,皆何如人也?」弘望曰:「皆是人傑。

    」上曰:「義州留屯之賊,其數幾何?」弘望曰:「劉海則來路歷入義州,令臣等落後,使不得見其軍容矣。

    」上謂李景義曰:「見爾書啓,本道之事,已無奈何。

    」景義曰:「被掠、被殺者,已無可言,孑遺之民,無意農作,將來之事,尤可慮也。

    」上曰:「平壤則先自潰散,屠殺之慘,不如義、安二城乎?」景義曰:「平壤初多附賊,及其歸也,汚辱其妻子,殺害其父母,今則皆思一戰矣。

    」 5月29日 ○甲午,禮曹啓曰:「今日胡差詣闕時,旣以崇政門西夾入來事,爲儀註,而汗之禮物,則以何門入呈乎?」答曰:「令備局酌處。

    」回啓曰:「禮物,係是進上。

    雖由正門,亦似無妨,而但胡人不知禮節,一開正門,必有闌入之患。

    依該曹定奪施行。

    」又啓曰:「胡差欲行三拜九叩頭,而不行撫足之禮雲。

    此則比之四拜,不覺大段相遠。

    犬羊不可與較禮節,群議皆以爲當許。

    且聞渠輩,欲坐於東邊雲,此亦不甚重大,何以處之。

    」上曰:「竝許其所請。

    」 ○劉海送秘揭曰: 夷兵未來之前,僕爲貴國計,曾發密帖,再通於毛帥,以之飛報於貴國。

    又於舊歲正月,發一密帖,與寧遠都堂,使之移文於貴國,或防守、或連和。

    此心、此事,又未知曾知會也,僕之諄諄於貴國者,實盡忠於南朝也。

    若言前已誓盟,今又駐兵義州何也?伊賊用意,有不待揣摸而知也。

    況近日之勢,已爲窮寇,攻寧遠不下,則欲斂兵,無食,再攻不能,又不知將何往乎?豈肯拘於誓盟之小信,以自阽乎?昨來一路,見貴國人民,散而復聚,與處太平無異,毫無臥薪嘗膽之意,眞所謂燕雀處堂之故事也。

    昨奉南朝密令雲:「朝鮮事,天朝事也。

    宜預知會,勿令再蹈前轍。

    」不知國王,肯虛心下問僕否?可令達士一二,於黑夜來僕處,相議何如? 答書曰: 足下有一腔熱腸,有三寸辨舌,周旋兩國,以息禍、安民爲事,今又觸暑遠來,爲之嘉嘆。

    細覽來文,專欲解難、釋紛,雖古之策士,何以加此?向夕當專伻委叩。

    姑此不悉。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論接待胡差之禮。

     ○胡差至闕門下馬,由正門以入,至于建明門外,謂譯官曰:「入門行步幾至一裡,而無引導之官,何也?今日已晩,明日當再來。

    」譯官開諭而引來。

    又曰:「宮門若是其深遠,而使我下馬太早,不亦困乎?」譯官又開諭止之。

    至帳幕,上出禦榻上。

    兩差使兩胡,先進其物件,駱駝與馬,在殿東階上,物件則置東壁下卓上。

    兩差入殿內,行三拜禮三叩頭。

    龍骨大以汗書,授右承旨吳?,以進于上,二胡退坐于東壁交椅。

    上下問曰:「冒暑遠來,勞苦。

    」二差曰:「賴國王之德,無事出來。

    」海則怒氣滿面。

    洪瑞鳳啓曰:「以汗之禮物,當有謝語。

    」上仍語曰:「少弟之入去也,多蒙國汗之厚待。

    及其出來也,又承二差之愛護,不知所報。

    」二差曰:「王之待俺等,已極備盡,而官吏不謹,使俺下馬門外,遠遠行步。

    若不治其罪,不敢受茶禮。

    」上謝之,遂行茶禮。

    譯官以禮單示之,龍骨大曰:「俺之此行,非爲贈物而來。

    」海曰:「多拜上。

    」二差於禦路,乘馬馳出。

     5月30日 ○乙未,都督小紙雲: 壞邦家之事者,尹暄、李莞、丁好恕、南以興;有益於邦家者,成俊耉、安景深、元鐸也。

    本鎭仗義江東,七年肝膽,不幸遇奸險之輩,以有今日。

    國王但聽臣下之言,亦緻有今日,哭恨哭恨。

     ○胡汗書曰: 南朝隻以自己爲天之子,以各國人爲下人,百般欺害,玆不忍耐,告天伐之。

    天道至公,不以國之大小,而視事之是非,乃祐我而罪彼。

    惟我兩國,原無仇恨,而助兵南朝,來侵我境,復容住逃民,故發兵征之。

    不意王弟,能識天意,隨卽悔過,兵師之中,送禮於我,復遣令弟而來覲,能成和事,是智且仁矣。

    今後我兩國,永爲兄弟之好,決不像南朝恃勢欺人。

    自立誓之後,貴國人逃至我國,我卽査出送去,若金、漢人及擒獲麗人,有逃至貴國者,亦卽査出。

    互相隱匿,不肯査送,兩國和好之事,反復無益雲。

     ○備局啓曰:「頃日義成、調興,聞我國有邊警,委送兵器,其誠可嘉。

    今若別加賞賜,以答其忠,仍令許送願納鳥銃之人,則渠必感恩。

    且倭奴甚喜異國之産,如胡人進上駱駝、鞍具馬、弓箭等物,稱以陣前所得,令該曹修書契下送,以賞效忠之誠,以謝許貿之意宜當。

    」上從之。

     ○龍川府使鄭鳳壽馳啓曰:「糧餉頓絶,癘疫大熾,老弱死者,幾至一千三百七十餘名,逃走者亦稱是。

    計無所出,收出城中牛馬四十餘頭,鬻于毛營,貿糧百餘包,僅救涸轍之命。

    唐差毛永璇告急於毛營,幸賴督府垂憐,給米七百包。

    安衛、李穳等領來皮雜穀七百九十餘包,成俊耉所送銀三百兩、人蔘三十斤,金起宗所送銀三百兩,開城留守趙翼所送人蔘五十斤、銀三十八兩,江原監司崔晛所送戰馬一匹、綿布五十匹、令箭、火藥、鉛丸等物,江西縣令曹臣俊所送銀五十兩。

    以銀貨將貿米於椵島,不幸爲風浪所敗,而幾盡拯出,今更裝載發送矣。

    城中軍卒,自聞米貨之來,少止荷擔之計,而義州人新到者,稍潛逃去,前日三千之人,今未滿三百餘,誠可痛心。

    前後斬獲二十一級,入送毛營」雲。

     六月 6月1日 ○朔丙申,接待所堂上李廷龜啓曰:「臣以誓後留兵之言,百端開諭,則劉差曰:『毛將在焉,我何捲歸?貴國縛給毛將,則我乃回兵矣。

    』龍胡曰:『龍川之軍,是貴國所調遣乎?何不止之耶?』臣謂:『此乃民兵之避難者,非朝廷所知。

    』劉差曰:『貴國回禮,今不必爲式,明年定其數目可也。

    』臣力言:『兩國禮單,各以土産,豈可預定數目?』劉與龍,再三問其數目,其意叵測。

    臣曰:『貴國一番送禮,我國亦一番送禮,數目之說,殊甚未安。

    』劉與龍相目而笑矣。

    」上曰:「後更開諭。

    」 6月2日 ○丁酉,上下敎于政院曰:「今見奇震慶上疏,則宣川及唱哲金,於府使奇協被殺之時,跟隨不去,竟至抱印同死雲。

    甚可嘉尙。

    依例恤典擧行。

    」 ○備局啓曰:「胡書自稱大金國汗,答書皮封,依渠所書,書以大金國汗乎?隻書金國汗乎?我國因用大字,恐未妥當。

    」上曰:「去大字似可矣。

    」 6月3日 ○戊戌,上下敎曰:「原昌君玖、護行官李弘望等,受命於危難之際,數千裡虎穴,艱辛來往。

    頃日雖已施賞,不可不更表予意,各賜熟馬一匹,其行員役,亦令該曹,從速論賞。

    」 6月4日 ○己亥,上下敎曰:「興慶園遷葬事,因變亂停止。

    以時勢言之,則似難更議於今日,但應用諸具,曾已措備,今無加備之物。

    若過今歲,則數年之內,更無吉年,不可不及時爲之。

    令該曹擇日擧行。

    」禮曹請復設禮葬都監。

     6月7日 ○壬寅,金起宗馳啓曰:「都督領兵船五十艘,來泊于加次島,聞賊在義州,乘潮進向義州雲。

    」 ○元鐸馳啓曰:「漢人於鳳凰城,生擒眞?二十三名,則說稱:『朝鮮旣與奴賊通婚,且以戰勝所得之地,許令居住,故胡人率妻子,出來于義州,而胡差二人,與王弟帶三百餘兵,入往王京。

    且軍門聲言刻日進攻義州,而實要胡差歸路雲。

    』」 ○上下敎曰:「烽燧之設,實非偶然,而前後變亂,皆未見報變之效,及到今日,唯循例擧火,古者謹烽火之意,豈端使然哉?事極可駭。

    兩西監、兵使,竝從重推考,今後各別嚴飭。

    本兵堂上、郞廳,亦當推治,而今姑置之,更加設法,詳究施行。

    」 ○又下敎曰:「捕盜大將李瑱,捕得廟器偸取之賊,以正邦刑,事極可嘉。

    照例論賞。

    」因兵曹回啓,命加資。

     6月9日 ○甲辰,以吳?爲左承旨,樸炡爲右承旨,鄭百昌爲左副承旨,趙邦直爲司諫,姜大進、李景憲爲掌令,李坰爲持平,鄭弘溟爲應敎,任絖爲正言,鄭鳳壽兼義州府尹、 6月10日 ○乙巳,全羅道金堤境內,雨下如注,阡陌潰裂,覆沙如山,監司以聞。

     ○兵曹啓曰:「今日急務,隻在於鍊兵、繕甲。

    大槪鐵甲重而冷,不堪霜寒,紙甲輕而溫,足以禦寒,功役財料,不啻十倍。

    令別造廳,待各道松脂之來,造一千餘部。

    三穴銃筒,則其制極好,一放三丸,而中者必多,聲且慴遠。

    聞其造作材料,不及於鳥銃,亦令各官加造。

    且沈宗直每言地雷砲,而功力極重,難於試行。

    聞文卿男所言,頃在平壤別造,禦敵之用,無過於此。

    問其功役,則一坐所需椵闆半葉、松闆五葉、水鐵五十斤、正鐵五斤、熟麻一斤,火藥則隨震天雷之多少,或六斤、或七斤雲。

    於黃、安二城遣文卿男,各造地雷砲四五坐,其他據險設伏處,亦令隨便造排。

    且聞拒馬筰,純用鐵,則功重而運不便,造以眞木,鐵爲頭甲,則設陣拒敵,無處不可雲,令兩西造作宜當。

    」答曰:「與體臣相議施行。

    」 ○備局啓曰:「卽見張紳狀啓,姜弘立等在胡中時,所率男婦,已到于本道。

    其中我國之人,則自當刷還原籍,而遼人則前日本司,啓請安揷南方諸島。

    今更思之,胡酋所送許多遼人,容接於本國,如有毛鎭詰問之擧,則事必難處。

    不若據實移咨,刷還之爲得。

    」答曰:「此輩不可接置於我國,又難入送于毛鎭,未知何以處之也。

    渠輩不久當到京城,入來後,察其所願,更議處置。

    」備局又啓曰:「漢人出來,刷送毛鎭,於理甚明,而事勢之難便,實如聖慮所及。

    但念此輩,若到京城,則非但觀瞻駭異,必多種種未妥之事。

    姑令留置于松都等處,發送譯官,問其所願,如欲必留我國,更稟以處。

    」上從之。

     ○有黑氣一道,橫度月上,長五六尺。

     6月11日 ○丙午,奉還德興大院君私廟,遣官以祭。

     ○禮葬都監啓曰:「路梁浮橋雜物,幾盡散失。

    此時調發外方船,措備什物,勢未可必。

    若連結二三大船,亦可利涉,而莫重之事不,敢擅請。

    且旣以大轝穿過城內,至南郊,設靈幄經宿事,啓下。

    而旣已穿過城中,則雖宿于南別宮,似無所妨。

    南郊靈幄廳所造之物,亦皆散失,勢難及期造作,敢此竝稟。

    」上曰:「依啓。

    結船過涉,果似未安,而但事勢如彼,則不得不從便講定矣。

    」 6月12日 ○丁未,弘文館上箚曰: 臺諫,人主之耳目,而朝廷之紀綱也。

    今者賊猶在境,戒嚴未解,而一言忤旨,峻批輒下,或斥以構陷,或比之誣告,或處置請出,而直加遞改,至於頃日,乃以嚴治爲敎。

    臣等未知,殿下欲治以何律耶?竊恐殿下於此,未免失言也。

    欲外攘則內修當先,欲治兵則峙糧爲重。

    臣等之請以內需之入,付之度支者,誠出於不得已之大計,而殿下以祖宗舊規,難於輕議。

    且魚鹽等事,本非難從之請,而兩司論執,終始持難。

    頃日之敎,所謂三不可者,特爲私恩二字所拘而已。

    臣等竊念,無兵、無食,國不能存,則諸宮家所聚,有不爲大盜積者乎?今二路糜爛,萬姓魚肉,享祀縟儀,權從減損,賊平而復常,恐亦無歉於奉先惻怛之誠,祖宗陟降之靈,亦必安於此矣。

    又聞掌樂院爲秋享之用,招集樂工雲。

    遠近瞻聽,必駭然以爲:「朝廷恃和、忘虜,認爲太平,而禮樂、文物,悉用舊章,」則何可家置一喙而喩之乎?如曰祭不可無樂,則此又有證。

    《春秋》之法,當祭而卿卒,則不用樂。

    叔弓之卒,去樂卒事,君子以爲禮。

    況此孔棘之日,姑勿用樂,未爲欠缺也。

    至於興慶園遷葬之事,出於誠孝之至情,而但念兵戈甫定,民未息肩,西關一路,戰骨盈城。

    以殿下視民如傷之心,中夜思之,必無以爲懷,而乃於此時,徵發都民,遷葬新園乎?成廟卽阼之後,德宗陵寢,一無增修改廣之事,悉仍世子之制。

    聖人盡孝於親者,初不在儀文之末。

    伏願殿下,少待賊退、民安,而更議此禮,則幽明之間,兩無所歉矣。

     答曰:「卿等俱以論思之官,屢陳至論,欲爲格非、補闕,可謂盡其職,予實嘉之。

    噫!言路之杜塞,私意之橫流,予豈樂於心哉?誠以言有公私,所見亦有過不及,予恐不塞,不流;不矯,不改,故有時乎言其是非也。

    至於遷葬事,予亦知其非時,而但吉年甚難,儀物已備,少無更用民力之事,故欲爲及時移葬,心實不安也。

    」 ○以鄭經世爲大司憲,李昭漢爲校理。

     6月14日 ○己酉,備局啓曰:「宣祖大王銳意戎務,武臣二品以下試射時,特令放砲,宣傳官則季朔例使放砲,內三廳無不用劍、用槍。

    至於諸技,亦皆試之,靡日不擧,或親臨觀閱。

    其時閭裡之間,兒童嬉戲,率以劍槍相角。

    今宜考據往事,及時稟旨,如片箭、芻人、騎射、立射,最似着實於戰用,時時命試亦當。

    請竝令兵曹擧行。

    」上從之。

     ○憲府啓曰:「魂宮朔望殷奠之親行,初出於誠孝之無窮,而今則已經祥、禫,設有親祭之擧,當出於特命,不當依前例,每每取稟也。

    請今後,勿令該曹依例取稟。

    」答曰:「依例取稟,未爲不可矣。

    」 6月15日 ○庚戌,持平申達道,以李貴推考緘辭中,詆斥臺諫,引避曰:「今之廟堂、臺閣,岐而爲二,言必矛盾,計必枘鑿。

    不知協和朝廷,而隻要和好胡虜,不能攻擊胡虜,而唯務擊排臺諫,則夷狄侵陵,甲兵不多,非今日之憂也;朝廷不和,腹心受病,將至於不可救藥,則此誠今日之所大憂也。

    臣旣參於論列李貴之啓,臣之罪戾,殆有甚於尹煌、趙絅,而今猶冒居言地,臣之廉恥喪矣。

    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執義姜碩期、掌令姜大進、司諫趙邦直、正言任絖、大司諫金德諴等,亦以此引避,皆退待物論。

    兩司處置曰:「李貴肆爲忿懥之言,與臺論爭抗不已,使臺閣空虛,非細慮也。

    所失有在,不必深較,請竝命出仕。

    」上從之。

     ○左議政申欽再上疏辭職曰: 今日又被臺臣重斥,諉以艱危,冒昧出仕,則人言日起,國事日非,乞賜鐫削。

     上遣史官諭之曰:「近來習俗偸薄、朝廷不尊,年少之輩,侵侮大臣,惟意所欲,予常痛焉。

    昨見持平申達道避嫌之辭則尤爲無理,殊極寒心。

    如彼無倫之語,今若相較,則反損大臣體面,卿須勿如是辭之,速出行公,痛革此習。

    」 ○憲府啓曰:「慶尙左兵使李灤,性本貪暴。

    頃爲禦營中軍,非徒刑杖太濫,失士卒心,放料之際,亦多麄鄙瑣屑之事。

    今授本職,物情駭異,請命罷職。

    當此危急之際,本兵之務,無大於擇將,而近來閫帥除拜之時,多不愼簡。

    請當該堂上、色郞廳,竝命推考。

    當兵戈闆蕩之日,君臣上下,尤當縞素爲資,爲衛文之大布、大帛,以變侈靡之習。

    請自今定爲規制,雖宰臣表衣,毋用紗段,堂下官,則毋得衣紬帛,以爲士庶人表率之地,如有犯者,請一一論啓糾正。

    守令之陳疏請遞,雖出於奉親之私情,揆以公法,涉於猥濫,而又至於遞付京職,則有傷政體,日後之弊,亦不可不慮。

    請還收韓會一、李景嚴遞付軍職之命。

    」答曰:「依啓。

    李灤前爲中軍時,未聞有麤鄙之事,至於曩時之失,不必提起於今日也。

    且禁抑奢侈,誠今日之急務也。

    然禁令不中,則亦不妥當,宰臣禁紗段褻服,堂下禁絹帛衣,似可矣。

    守令之遞付京職,不無前規,不必瀆擾。

    」韓會一、李景嚴事,則再啓而後,從之。

     ○諫院啓曰:「慶尙左兵使李灤,以其家行,則爲人養子,見逐於父;以其居官,則廢朝時,爲全羅水使,貪贓狼藉。

    雖有幹事之能,豈可至於擢授重任乎?請命罷職。

    凡百執事,當擇於筮仕之初,而頃緣搶攘,承乏苟充,冗雜居多,不能擧職。

    請令該曹,一一澄汰。

    」答曰:「依啓。

    李灤曩時雖有所失,今則不無自新之理,試可無妨矣。

    」 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