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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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于兩使前,則兩使看過,頗動其色,還卽出給曰:『此書十分秘密,愼勿宣洩』雲雲。

    臣等非不知輕示此書之爲重難,而上書之人自來,方欲面陳,淹滯不呈,則天使或不無疑慮,故不得已呈進矣。

    揭內事情,雖未知的否,事係罔測,臣與監司等計無所出,附近各邑官兵,托以兩使護行軍衛,剋期徵集」雲。

     ○倪汝聽密揭,略曰: 毛帥已於本月初三日,約大小將領,束牲載書,盟天誓地,假候閱二字,加倍練兵,共發大亂。

    聽有一帥兄楊祖寧,見任都司,與聽莫逆交也。

    聽婉轉委曲,探討謀叛的確消息,祖寧卽瀝肝膈以告聽曰:「謀叛,無他,首因麗人進貢,譖疏毛帥,毛帥怒之,兼以武巡撫,與毛帥仇讎,毛帥惡之。

    又各處上疏不止,毛帥益大不快,遂使諸將挑兵,先殺附近麗人,探其馬匹、弓矢、器械、儲糧、蓄銳,直造王京,厮殺一場,令其降服然後,整頓諸備,攻敗山東,到一處收一處,大事可圖也。

    」聽含淚問之曰:「而今二大宗師閱兵,其何以應?」祖寧答曰:「閱不成。

    」又問:「何以知之?」答曰:「閱、不閱,在我。

    不惟閱、不閱在我,倂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

    」聽思,此謀已成,勢必難寢。

    仰冀二大宗師,行至某館,托疾而止,火速移文,會計麗王,分諭各邊,調兵設防,其附近麗人婦女、幼少,暗傳收斂,早入內地。

    米粟之類,盡數埋伏,令彼一日無食,不殺自死。

    兵行百裡,不戰自疲,乘枵腹之時,一皷而擊,其禍可定。

    倘以愚言爲妄,稍失堤防,恐一日二日,出其不意,攻其無備,附近麗人,先受其殃,二大宗師,誤入羅網,爲將奈何?聽知而不言,是不忠不孝之人,故敢以危急密事,述以上揭。

    事機洩露,粉骨碎身,所甘心焉。

     ○伴送使金瑬馳啓曰:「毛將送迎護軍千餘人,來迎天使,則副使令譯官,送言于臣,卽使本國軍兵,達夜護還」雲。

     ○以鄭光績爲大司憲,金起宗爲忠淸監司。

     閏6月12日 ○壬子,備邊司啓曰:「卽見伴送使等狀啓及謄送揭帖,不勝驚駭。

    詔使自衛之策,不容不密,令伴送使,密議於詔使,或仍留本府,姑勿輕進,或托以他事,退入內地。

    叛狀未著之前,則雖不可妄動,如有意外之變,必生呼吸之頃,伴送使及監、兵使處,急遣宣傳官,密爲下諭,以便策應。

    」從之。

     ○上禦資政殿月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三司長官。

    領議政李元翼上殿時,上命兩宦,扶掖以登。

    元翼曰:「外人皆言,玉體羸甚,臣常憂悶,今日得覩天顔,不勝驚慮。

    自上執喪過制,雖不自覺,寧無積傷之憂乎?此臣之日夜憂念者也。

    」上曰:「西來狀啓,有難處之事,何以爲之?趙時俊之幹預,倪汝聽之告變,是何故耶?」左議政尹昉曰:「趙時俊非敢誣飾做出,此乃倪姓人所爲,而倪亦聞知於楊祖寧處,必非造言也。

    今之所可畏者,大則投虜,其次,挾天使侵我國也。

    」上曰:「其計,必欲侵我國,何以處之?拘留詔使,叛狀昭著,則處之易也,若善待詔使,而有不測之變,則尤難處之也。

    」元翼曰:「臣聞近來以毛將之故,西路人民父子、兄弟,不相保,衆心憤怨,皆欲一戰。

    彼若叛而爲敵,則我國之軍,一可當十雲矣,叛狀未著,則處之甚難也。

    」上曰:「今詔使自處,如何則可?」元翼曰:「天使手下無兵,變起則無以應之,隻可整兵以待之矣。

    」右議政申欽曰:「此後,隻爲防備之道而已。

    今秋送元帥,持重兵留鎭,待變可矣。

    」張晩曰:「備局啓請,將送臣于西邊,卽當發行乎?姑待後報而發行乎?且都監砲手三四百名,率去何如?」上曰:「必須揣摩其事之緩急,先定大計然後,方有措置之事,卿意如何?」晩曰:「自前觀其所爲,已知有此事。

    詔使脫身來我,則名正言順,易爲計也,而幹戈從事,亦甚重難矣。

    」上曰:「卿言不無所見。

    大槪倪姓人,因我國人告變,此甚難處。

    設使毛將,無叛上之計,於我則必有生梗之事。

    初不幹預則甚好,而旣已如許,做錯甚矣。

    狀啓雲:『召集近處軍兵。

    』其地軍兵幾何?」晩曰:「不過數千。

    」上曰:「毛與李莞,有相阻之言,是何故耶?」昉曰:「李莞忠義有餘,而局量不足,以緻相失矣。

    」上曰:「雖天使好歸,毛將不叛,其軍必亂矣。

    黃海監司處,以姑勿率爾調兵,惟整齊,凡事善爲臨機應變之意,下諭可也。

    」上又問:「脫有不幸,平安監司,誰可爲之?」晩曰:「前日薦擬時,以金起宗爲首,其次李時白、沈器遠也。

    」昉曰:「李曙何如?」上曰:「李曙在此,所管事多,不可送矣。

    此外更無可合之人乎?」昉曰:「監司之材,不易得。

    昨者備邊司來言元鐸可合,故臣意亦以爲然,而自上下未安之敎,臣之所失,與吏曹無異矣。

    」晩曰:「鐸之所失甚小,而其才可用,故備局薦之,非是吏曹之過耳。

    」昉曰:「金時讓何如?」上曰:「未曾經事,不可矣。

    」昉曰:「李景稷何如?」晩曰:「李景稷非不合當,而有老親,不可送。

    臣意尹履之亦可。

    金起宗、尹履之二人中,請擇用。

    不然則沈器遠雖在喪中,起復用之可矣。

    」上曰:「李溟何如?」李貴曰:「才雖可用,眼病甚重。

    」昉曰:「金自點何如?」晩曰:「方罪廢,故不敢達矣。

    」承旨李明漢曰:「在我之道,不可不急報天朝。

    若募得熟諳海路者,以輕快船,從大洋,可以潛達登州。

    此意問于諸臣何如?」李曙曰:「自白翎島發船,頗似順便,預爲定奪何如?」上曰:「承旨知而擧行。

    」上仍問南漢城役及儲糧等事而罷。

     ○流星出婁星下,入南方濁氣中。

     閏6月13日 ○癸醜,都體察使張晩啓曰:「昨日榻前,親承下去之命,故今以拜辭,來到闕下矣,似聞西邊消息,時無緊急,姑退數日,更觀西報而進退乎?敢稟。

    」答曰:「知道。

    更爲觀勢下去,可也。

    」 ○全羅道旱蝗。

     閏6月14日 ○甲寅,申時,日暈左珥。

    白雲一道如氣,起自乾方,直至巽方天際,長五六丈,廣尺餘,良久乃滅。

     ○伴送使金瑬馳啓曰:「初九日,兩使見其密揭,仍屛左右,良久商議,仍疾馳入蛇浦。

    其處變之道,允爲得宜。

    詔使護送軍馬,例爲落後於場門之外,今番則臣托以『軍民皆感兩使惠澤,不忍落後,鹹願送至海岸』,而精抄輕兵,晝夜緊護。

    倪姓人密言于龜城府使趙時俊曰:『今番則本國有備,姑不敢動,中原餉銀,一向不到,早晩變起倉卒。

    俺欲移鎭龜城,覬免橫罹』雲。

    」又馳啓曰:「詔使謂臣曰:『留蛇浦三四日』雲,而不爲分付正日,意必有在。

    倪姓人則兩使故令縱遣,使不得追蹤,且以潛消勿洩,俾無難處之意,再三戒飭。

    非但處變愼密,其於毛帥,終不釋然之狀,槪可見也。

    在鐵山時,人心頗極疑惑,到此帖然,似無可虞之端。

    都督出示奴賊所送牌文,招入持來假?,往復問答,而門禁極嚴,無從聽聞。

    都督且言于譯官曰:『俺本性躁。

    頃因心亂,多發不倫之語,到今不覺靦然,追悔』雲。

    」 ○夜一更,流星出氐星上,入坤方。

     閏6月15日 ○乙卯,上幸魂宮,望祭。

     ○上禦資政殿月廊,引見大臣及備局有司堂上。

    上曰:「頃以汝聽事,爲過慮矣,賴詔使善處,時無目前之急。

    然終必有變,奈何?」左議政尹昉曰:「此後尤有難處。

    都督仍留不去,責糧於我,則處之尤難。

    姑治糧以應之,整兵以待之可也。

    且自我國遣重臣于毛營,議定歲給之數,不然則移老弱於內地,使之給食何如?」右議政申欽曰:「若令都督,知此事而問之,則何以應之?」上曰:「天使還朝後,此言必傳播,則毛將必知我國之所告也。

    彼若發問,則應之極難。

    」欽曰:「當初幹預,甚失事機。

    日後之事,甚可憂也。

    」昉曰:「其告變之事,似出於龜城府使趙時俊、泰川縣監崔大允,而今以不知,答之爲宜。

    」兵曹判書張晩曰:「臣意毛將必不窮問,雖問之,應之不患無辭。

    此乃切迫我國之事,自相傳說,而詔使聞之則何害?」上曰:「雖如此言之,彼豈不怒乎?凡規畫處變,貴乎纖密。

    彼曰:『吾以封典事,有德於汝,而汝反構陷』雲,則應之誠難。

    予意今不爲之善處,而待彼發問然後,應之則彼必不信。

    莫如及今先正趙時俊、崔大允之罪。

    彼知告變之事而詰責,則應曰:『國王聞此言,當初已罪其人』雲,可也。

    」尹昉、申欽、張晩等皆曰:「聖敎至爲允當。

    」戶曹判書金藎國曰:「吾謂不知,則彼必不信矣。

    又安知詔使示其告文於毛將乎?無名而罪時俊等,似爲不可。

    歸罪於倪姓人則如何?」上曰:「此則不可。

    詔使旣已緻疑於毛,而佯若不知,此乃善處之事也。

    此事必無終不發露之理。

    趙時俊等不可尋常處之,竝拿鞫可也。

    」完城君崔鳴吉曰:「然則名以何罪而拿鞫乎?」上曰:「雖以其事拿來,亦可。

    然豈必名言其罪乎?必於彼未及知之前,拿來宜當。

    」大司諫李顯英及鳴吉、晩曰:「時俊旣聞其言,則不得不爾,不必拿問。

    」上曰:「當初不爲幹預,則豈不善乎?」欽曰:「都督如或投虜則已,不然則在我之道,必加意而待之。

    昔蜀先主,敗於吳,豈無憤憤之心乎?後主之立,諸葛亮遣使請和,是或一道也。

    近者毛將,以乏糧方困,必於此時資給,以得其歡心可矣。

    」上曰:「兩西貢稅幾何?」藎國曰:「奴婢身貢竝計,則十一萬石也,海州所運,幾至二萬三百餘石,癸亥、甲子未收,幾至四五萬石。

    近年各官倉穀,盡給毛將,前日管餉使成俊耉之去,臣以此未收,隨捧隨給之意,言之矣。

    」晩曰:「毛將資糧無策,每每責徵於我。

    在我之道,當觀勢順應而已。

    」上曰:「卿言甚善。

    但地有盡,而秦之求無已,其於物力之未給何?今年所給,不過半載,已至十萬石。

    雖使彼果爲移鎭,男婦累萬,必不能一時搬移,而三南運米,不過三四萬石,將何以繼餉乎?」欽曰:「山東糧餉轉送事,雖未陳奏,移咨于登、萊軍門何如?」上曰:「無妨。

    」鳴吉曰:「軍政事目,旣已酌定入之,而其中猶有未盡處。

    落講士子,宜先收布者,領、左相之議也;直定軍役者,右相及張晩、李曙之議也。

    校生數四萬餘人,其中應落者,三分之二。

    一朝遽定軍役,則皆懷怨上之心。

    臣意校生則勿爲沙汰,自中給保,忠順衛、忠贊衛、定虜衛,則勿爲試才,自中給保似當。

    」上曰:「祖宗朝有落講定軍之規,如此則不亦苟且乎?」晩曰:「校生豈必士族乎?落講之人,丁壯則定軍,年老則收布,依法典爲之而已。

    」 ○政院啓曰:「趙時俊等拿來,此失計之大者也。

    文龍之於天朝,決非純臣也。

    其所爲極多可駭,西邊大小人心,蓄疑久矣。

    倪汝聽之揭謂:『叛計已決,將害天使,將害我國。

    』我國之人,聞此危急之語,而汝聽事勢,必不能自達於詔使前,則其傳達於天使,以爲防患之計者,人臣分義,決不容不爲也,此豈可罪者乎?且聖意必欲拿來者,恐後日文龍覺其事,則將答以時俊傳緻汝聽之揭,故已囚而罪之也。

    夫文龍實爲叛計,則在我之道,討之猶恐其不急也。

    傳緻其揭,豈可罪乎?彼叛狀已著,而不能討,又罪其傳告之人,適所以示我之弱,而驕文龍之心也。

    雖使彼覺其事而詰之,隻當答以無是事。

    若終不得已,據實言之,義正理直,在我無愧矣。

    今卒然拿緻時俊等,則道內人言,必以爲傳緻揭文之故也。

    或不無因此相傳,以緻其事之益著也。

    且此時,西路善治守令,熟諳其地事情之人,遞易亦甚不便。

    且恐此後,雖有危急之事,西邊將吏,以時俊等爲戒,不敢發告,以緻大患也。

    且倪汝聽,必是天下之義士,若因此宣露,以緻被害,則豈非可惜之甚乎?反覆思惟,終似失計,請更令廟堂議處。

    」答曰:「此時處變之道,不可無權宜之事。

    且今此拿治,非以傳告爲罪也。

    然更令議處不妨。

    」備邊司覆啓曰:「今此時俊等拿來之命,非以時俊等爲實有可罪之狀,蓋出於一時權宜處變之策也。

    今見政院所論,反覆明切。

    咫尺密邇之臣,猶不知聖意所在,況邊遠之地,必將爭相疑訝,不無解體之慮。

    隻宜聞若不聞,靜以俟之,他日雖或事洩,但以不知答之,必不得已,則從實直對曰:『邊臣聞告密之言,虛實間不容掩置,乃其職分。

    況此言出於老爺標下,則罪在告者,不在邊臣』雲雲,在我辭順理直,彼亦無以爲辭。

    依政院啓辭,姑爲停寢,更觀事機,亦似無妨。

    」答曰:「知道。

    處變不以權謀,則後之貽患必深。

    依昨日議定,拿推可也。

    時俊等拿問後,罷職放送。

    」 閏6月16日 ○丙辰,月食。

     閏6月17日 ○丁巳,接伴使鄭鬥源,因譯官探聽,馳啓曰:「十二日,督府之往拜詔使也,都督曰:『一年糧米,若送數十萬包,則兵馬可免飢餓。

    』且言:『麗地邊臣,有通虜者。

    』詔使曰:『國王知否?』都督曰:『不知也。

    若知之則必殺之矣。

    』又曰:『國王冊封,實賴我力』雲雲,而凡所言,不得詳聞雲。

    」 ○毛都督揭帖曰: 不侫賦性拙直,不事詐僞。

    向知賢王忠順,而力爲請封,此一點眞誠,冀見諒於終始耳。

    何意奸臣,罔上、矜功,謂請封,費金錢數十萬,竝謂不侫,亦受重賂,何太無良至此哉?向來糧米,俱以貨易,逐日關咨可査。

    今管餉使口稱呈納,而實數不完,以緻兵民餓死無算。

    不侫靜思,眞誠待人,而竟爲人愚弄若此,不勝憤忿。

    向之欲詣賢王,剖心帳下,爲此也。

    但念天使甫臨,旣有供億之煩,而脂車言邁,復有師徒之擾,兼之內運不繼,調劑爲艱,固已告病請代,遂爾中止,又思賢王亮節靖恭,素所矜式。

    不久爲群下所蒙,則終始交情,猶能如昨,而不侫之拙直,復獲見容,賢王之忠勤,當不少減於前耳。

    辱承腆貺,無任感銘。

     ○流星出天弁星上,入貊國星上。

     閏6月18日 ○戊午,冬至使南以雄、聖節使金尙憲啓曰:「目今海路,異於前日,況變故無窮?軍官各四人加帶,火器、弓箭,量宜齎去,護送船一隻,令平安道加定送何如?」答曰:「依啓。

    船隻加定事,令廟堂量處。

    」廟堂請加定護送之船,上不許。

     ○戶曹啓曰:「用錢事宜,曾於上年冬,議于廟堂,入啓定奪,而匠人數小,所鑄無多,繼有禮葬、延接兩都監之務,未遑此事,停廢累朔,今始招匠鑄造矣。

    臣等謹按《麗史》,肅宗二年,始立鑄錢之官,七年十二月,以所鑄錢一萬五千貫,分賜宰樞、文武兩班、軍人,以爲權輿錢,仍置京城左右酒務,又於街衢兩傍,勿論尊卑,各置店鋪,以興使錢之利。

    九年,又命州縣,出米穀,開酒食店,許民貿易,使知錢利。

    臣等仍念,吾東錢貨之廢,今已二百餘年,愚下之民,不知錢之爲何物,用之爲如何,必以爲不衣不食之物,而無親愛之心。

    且用之伊始,所藏無幾,未足爲家舍、田民、牛馬買得之資。

    必須先設酒食換貿之法,使飢渴者,持一錢入市,遽得醉飽之利然後,人皆樂趨,始知用錢之妙矣。

    由是而從小入大,自內達外,則行不齎糧,穀無所洩,而爲一國通行之寶。

    麗朝用錢,先設酒食之店,良以此也。

    目今鑄完之錢,僅六百貫,深恐尠少,不足於用。

    然而畫宮於堵,可以知千萬間之制。

    臣等欲於景福宮前路左右行廊前,募人設店,官給酒食之需,使之排辦,以待飢渴之人,而一邊散給錢文於料布應受之輩,聽其入店換喫,明有定價,仍飭店主,勿受他貨,隻以錢文交易,還輸本錢於官府,而食其羨餘,以爲嘗試使錢之地,恐或便捷。

    事係新創,未敢擅便,請議大臣施行。

    」從之。

    判書金藎國之計也。

     閏6月20日 ○庚申,合啓連啓,請罷諸宮家魚鹽免稅等事,答曰:「諸宮家魚鹽免稅等事,非今日創始之事。

    雖以事理言之,祖宗賜與之物,一朝奪之,甚是無謂。

    況親九族,爲平章百姓之本。

    堯、舜之政,以此爲先,爲國之道,顧不在玆乎?爾等每以存亡、安危,爭之不已,治國之術,固多可憂,危亡之道,不係於此明矣。

    今雖革罷,未必盡入於官司,終且散歸於權勢之家,於國家何益?爾等每以未曉上意爲言,故略言予意,今後其勿更煩。

    」 ○憲府啓曰:「近來人心好怪,異端橫起,識者之寒心久矣。

    恒山君楨,以秩高宗室,頃於檜巖寺,大張佛事,自爲施主,以金塗轎,名之曰輦,脫冠合掌,而隨其後,士女奔波,爭相慕效。

    惑世誣民,傷風敗俗,莫此爲甚,請削奪官爵。

    」答曰:「推考。

    」再啓,乃命罷職。

     ○伴送使金瑬馳啓曰:「臣竊恐都督以邊臣通虜之說,言于兩使,有傾陷本國之計,故詔使將發之際,令譯官等傳言曰:『卑職伺候門館,已至數月,而未敢以下邦事情,徑稟臺下。

    卽陪離筵,敢伸下懷之萬一。

    曩者廢君失道,一二奸臣,縱臾逢長,上以毀本國二百年至誠事大之禮,不思神宗聖皇帝五十載字恤再造之恩,與奴賊交價相望,幾陷督府於林畔,內以幽閉母妃,禍且不測,環東土數千裡,將爲禽獸之域。

    擧國臣民,出萬死之計,承母妃命,奉寡君撥亂反正,欽受聖天子封典,迓續神命,而蠢爾奴賊,尙稽天誅,君臣上下,腐心扼腕,唯以滅此朝食爲念。

    軍興之後,力屈財殫,未効除兇雪恥之誠,區區此情,願大人垂察焉。

    』兩使曰:『此等事情,俺等豈不知之?隻因言長,曾未發說耳。

    箕城舊俗,秉禮唯謹。

    賢國王勵精圖治,賢能在位,其藉聖天子威靈,共滅此虜,固非難事。

    貴國忠義至誠,吾已盡知之。

    幸勉輔賢國王,無替同仇之誼。

    』臣卽曰:『伏蒙大人丁寧開奬,不勝感激。

    』行酒三爵而起。

    臣還到鐵山,候詔使浮海出境之報。

    」雲。

     ○天使姜曰廣揭帖,略曰: 惟老殿下,蘊珪璋以成性,藉蘭蕙而爲襟。

    不侫廣,自披覿以來,仰見念切君父,動中禮義。

    旣揚善氣之休,亦徹黃中之理。

    目擊道存,神明已接。

    加以惠問時勤,德音頻布,甚矣其美好,而宣通也。

    雖《詩》誦有斐,何以加焉?固宜萬庶宅心,群駿效足。

    天篤康侯,以佐明聖,豈偶然哉?光儀旣遠,翹企彌殷。

    竊自思念,以三生之奇緣,辱千秋之高誼。

    顧此一別已矣,離合之間,寧獨感慨係之?卽交魂通夢,亦自徒然。

    持節西還,惟有奉揚明德,少解莞悰耳。

    方今奴氛未靖,假息遊魂,尙思豨奔豕突。

    三韓僅隔帶水,肆毒便爲剝膚。

    昔在有周韓侯錫命之詞曰:「幹不庭方,以佐戎辟。

    」此則老殿下今日之事,而忠於天朝之職分也。

    願老殿下,少抑天懷,勉建大業,俾顯揚令譽,光大有加。

     蓋王侯之孝,原與士庶不同,要當修其大者耳。

     閏6月21日 ○辛酉,領議政李元翼,六度呈辭,不允批答。

     閏6月22日 ○壬戌,備邊司啓曰:「毛營繼餉之策,更議稟裁之意,曾已入啓矣。

    臣等與諸臣會議,各陳省弊收利之策,而論議不一,便否難知。

    姑依上年例,田結收米,在所不已。

    且下三道監司及統制,各有營門所儲財穀,以備不虞。

    今者南憂稍緩,西事政急,使之隨其多少,輸粟西邊,亦不爲無助。

    此意,預爲下諭知會似當。

    」從之。

     ○憲府啓曰:「慶平君玏,刼奪民田四十結,自收其稅,反正之後,竝還本主矣。

    今者托以折半免稅,欲依前仍執,百般侵毒,民不聊生。

    請罷職。

    」答曰:「設有未盡之事,王子所失,不宜輕論,勿煩可也。

    」 ○號牌廳啓曰:「籍軍之擧,爲朝家莫大之政。

    此時方伯,爲任極緊,而慶尙監司鄭蘊,雖有重名,至於吏能,非其所長。

    且以本道之人,不無相妨之事,鄭蘊改差,其代令該曹,極擇差送宜當。

    」從之。

     閏6月24日 ○甲子,禮曹啓曰:「我國儀章文物,悉遵華制,至如文廟從祀之典、則尤當一依中朝成憲。

    臣等謹考文廟祀典,與《大明會典》所載,位號升黜,大不相類。

    査得,顔何、荀況、公伯寮、秦冉、劉向、戴聖、賈逵、王肅、馬融、杜預、何休、王弼,天朝則入於廟,蘧伯玉、林放、鄭玄、鄭衆、盧植、服虔、範甯、吳澄,天朝出於廟,祀於其鄕,而我國則竝仍存。

    後蒼、楊時、王通、歐陽脩、胡瑗、薛瑄、胡居仁、王守仁、陳獻章,則天朝增祀,而我國則闕焉。

    申棖、申黨,本隻一人,《家語》及《史記》,互載其名,誤爲竝祀,天朝則已革黨存棖,而我國則未革焉。

    顔何、秦冉,則《史記》俱無現出處,又不載《家語》七十子之數。

    程墩篁以爲:『名字流傳之誤。

    』正與申黨、申棖之一人而二名者相同。

    大槪我國,以海外偏邦,中朝遠代人物行迹,無從考據。

    今之所定祀典,不過考質於中朝舊制也。

    《會典》未頒降前,則因循宜矣,今則《會典》旣已釐正,頒布天下。

    我國特憚改,苟度未及擧行耳。

    且大成至聖文宣王之號,本國諸儒,亦多論其未妥。

    孔子之謚,代各增損,至唐開元,始封爲文宣王,胡元加以大聖二字。

    夫天生大聖,爲萬世道德之宗主,一字之謚,一名之爵,豈可以形容夫子之大乎?天朝之稱爲至聖先師,其號甚大,其尊無比。

    位號及升黜,竝依皇朝定制,似爲宜當。

    或以天朝升黜之中,不無可議者。

    後蒼、楊時、王通、歐陽脩、胡瑗、薛瑄、胡居仁,升祀宜矣,而陸九淵、王守仁、陳獻章,其識見之超越,論議之豪邁,固已高出漢、晉諸儒之上,唯其見太高、守太固,至比朱子之學於洪水、猛獸之害。

    門路旣差,流爲異端,似難尊崇聖廟,以誤趨向雲。

    且七十子,則中朝俱稱先賢,周、程、張、朱則竝稱先儒,殊甚無別。

    周、程、張、朱,接千載不傳之緖,功不在孟子之下,而隻以年代之晩,邈在兩廡之末,誠爲欠典。

    聖廟,道德之會,不當以時代,先後之也。

    如此節目,不必盡從中朝之制,稱以先賢,升於殿上爲宜,而如以地窄爲難,則坐於兩廡之最上,恐爲合理。

    此事臣曹於庚戌年間,亦嘗議定入啓,而以徐議施行爲敎而寢之。

    今當文敎重興之日,敢陳區區所懷,請令大臣商確定奪。

    」從之。

     ○以閔汝任爲工曹參判,崔晛爲左副承旨,金時讓爲慶尙監司。

     閏6月25日 ○乙醜,禮曹啓曰:「有太廟樂章,何至今不爲製進之敎矣。

    此事,上年秋間,因筵臣吳允謙啓辭,本曹覆啓,世宗以下列聖廟樂,經亂以後,書籍散失,無憑可考。

    實錄考出後,如無見錄之處,則令大提學、提學製進用之事,啓下矣。

    今年三月,春秋館堂上往江都,考見實錄後,書啓曰:『但有翼祖、度祖、桓祖、太祖、恭靖大王、太宗、世宗七室樂章』,而此則似是袝廟樂章,非但與《樂學軌範》所載各室之樂,互有加減,樂章之辭,全不相同,未知其由。

    《樂學軌範》成於成宗末年,而隻載世宗以上之廟樂,文宗、世祖、睿宗以下之廟樂,則不載焉。

    厥後自中宗至我宣祖,皆無樂章,豈皆放過而闕之?無乃廟樂,當從最尊,故隻贊太祖、太宗功德,而其下,則別撰樂章,通用於各室耶?其曰《赫整》,乃世宗廟樂,而辭意全贊島夷戡定之功,故雖非最尊,而亦有廟樂耶?世宗以上廟樂旣用之後,繼之以《大猷》、《繹成》、《永觀》等樂章,其辭則曰:『列聖宣重光』,又曰:『世德作求,率維敉功』,又曰:『於皇列聖,世有武功』,此似是通用各室之樂章也。

    但宣廟則有光國、中興之烈,似當別爲廟樂,而特未及擧行耶?至於穆祖、翼祖、度祖、桓祖廟樂,則旣移永寧殿之後,則不當疊用於宗廟,而因循不改,故四祖及三室廟樂,次次延至於八九室,誠極未安。

    今後四祖樂章,隻用於永寧殿,而宗廟則自《熙文》、《隆化》而始用,則似不至於紊亂矣。

    各室樂章追製、補用事,則臣等識見荒陋,不得容易議啓,請更議大臣。

    」議于大臣,則左議政尹昉以爲:「《實錄》所載七室樂章,雖未必其袝廟時所用,而《樂學軌範》所載,今日所用登歌者,全不相同,則太廟之樂,似是從其所尊,隻於太祖大王、太宗大王之位爲之,而其下列聖,則別製通用之說,不無所據。

    雖非創業之世,而若有大功德於民,則又別而用之,故漢宣帝時,朝廷議世宗廟樂,而夏侯勝?之。

    以此觀之,亦一證也。

    若宣祖有光國、中興之烈,依世祖廟,似當別製。

    然莫重大禮,不可倉卒斷定。

    當爲而不爲,與不當爲而爲之,均爲失禮,而旣定之後,或未恰當,則後來處之極難,令儒臣廣考歷代廟樂、典禮,而行之爲當。

    至於穆、翼、度、桓四祖樂章,則旣祧之後,仍用於太廟,殊甚未安。

    此必當初,因循不改之過也。

    宜先釐正,以《熙文》、《隆化》,始於太祖位次,似合禮意。

    」右議政申欽以爲:「臣前年秋,與吳允謙同時入侍前席,聞允謙上達:『四祖樂章,仍用於宗廟未安,及各室當竝有樂章』之語,臣意亦以其言爲是矣。

    今見禮曹啓辭,以考《樂學軌範》所載宗廟祭樂條,則其綱領、節目甚詳。

    自迎神至奠幣,奏與舞,皆《保太平》,進饌則《豐安》之樂,初獻又奏《保太平》十一聲。

    《熙文》、《基命》、《歸仁》、《亨嘉》、《輯寧》,則四祖樂章也,《隆化》則太祖大王樂章也。

    《熙文》、《大猷》、《繹成》,其語泛稱列聖,似是宗廟通用之辭。

    亞、終獻則奏《定大業》十一聲,曰《昭武》、《篤慶》、《濯征》、《宣威》、《神定》、《奮雄》、《順應》、《寵綏》、《靖世》、《赫整》、《永觀》也。

    《篤慶》、《濯征》則穆、桓兩祖樂章也,《宣威》、《神定》、《奮雄》、《順應》、《寵綏》,太祖大王樂章也,《靖世》,太宗大王樂章也,《赫整》,世宗大王樂章也。

    《昭武》、《永觀》則其語亦泛稱列聖,與《大猷》、《繹成》無異。

    大抵以十一章,綳定於十一聲,曲、舞相應,當時制作,必有其意。

    《保大平》、《定大業》,不徒用之於宗廟,亦用之於永寧殿。

    以宗廟言之,則四祖樂章,用之於太祖以下,其序,似無紊亂,而以永寧殿言之,則太祖、太宗、世宗大王樂章,亦不當登用也。

    以常情驟而言之,則各室似當各有樂章,四祖樂章,不當用之於宗廟,而數百年來,沿而不改,未知何故也。

    豈該曹所謂廟樂,當從最尊者,或近之耶?今若改撰各室樂章,則未知與所謂十一聲者,能相應否也。

    當有而無,固似欠典,若不詳究其故,而遽加改易,亦涉重難,非如臣者可以臆定。

    請令儒臣,博考歷代典禮,各室樂章應有應無及宗廟樂歌,歸重於最尊等事,以爲折衷之地。

    」從之。

    弘文館啓曰:「臣等謹按,《周頌》,宗廟之樂歌,所以形容盛德,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

    《淸廟》等章,乃是祭文王之詞也,《執競》一章,乃是祭武王、成、康通用之詩也。

    逮至東漢之初,東平王蒼議以爲:『漢制舊典,宗廟各奏其樂,皆不相襲,以明功德。

    高皇帝除殘賊、有天下,作《武德》之舞;孝文躬行節儉,除刑施澤,景帝制《昭德》之舞;孝武開地置郡,威振海外,宣帝制《盛德》之舞。

    光武受命中興,功德巍巍,樂名宜曰《大武》之舞。

    』且宣帝時詔曰:『孝武躬仁義、厲威武,功德茂盛,而廟樂未稱,其與列侯、二千石、博士議。

    』夏侯勝曰:『武帝雖有攘四夷、廣土境之功,多殺士衆,奢泰無度,不宜立廟樂。

    』以此觀之,西漢宗廟,雖曰各奏其樂,而惠、昭諸廟,不稱其所用之樂,則隻就功德茂盛處,制樂各奏,似無疑矣。

    章帝卽位,太尉趙熹奏:『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袷食於世祖廟,奏《武德》、《文治》、《五行》之舞。

    』東平王蒼上言:『昔孝文廟樂曰,《昭德》之舞,孝武廟樂曰,《盛德》之舞,今皆袷食於高廟,《昭德》之舞不進,與高廟同樂。

    今孝明皇帝在世祖廟,當同樂,《盛德》之樂,無所施。

    不如各立廟,作《武德》之舞。

    』從之。

    和帝卽位,有司奏:『上尊章帝廟曰肅宗,共進《武德》之舞。

    』制曰:『可。

    』降及晉代,室各用樂,起自宣景迄于孝武,班班可考。

    至于南北朝,亦遵晉氏之制,而不足引而爲證也。

    唐室之興,仍用此制,獻祖室用《光大》之舞,懿祖室用《長發》之舞,太祖室用《大政》之舞,世祖室用《大成》之舞,高祖室用《大明》之舞,太宗室用《崇德》之舞,高宗室用《勻天》之舞,中宗室用《太和》之舞,睿宗室用《景雲》之舞,玄宗室用《大運》之舞,肅宗室奏《維新》之舞,至于僖、昭,無不有之。

    宋朝亦循唐制,禧祖室用《大善》,順祖室用《大寧》,翼祖室用《大順》,太祖室用《大定》,太宗室用《大盛》,眞宗室用《大明》等舞,而至于南宋孝宗朝,郊廟樂章,竝遵用高宗朝所製。

    且欽宗升祔,乃製廟樂,紹興末年,始奏于廟雲,亦可見其逐室而各奏也。

    光宗朝樂章,竝遵孝宗朝所用,則孝、光兩帝,不爲各奏而通用之,槪可見矣。

    元朝之各自用樂,麗朝之不爲通用,俱有可據,而惟我皇明廟享之制,太祖、太宗之室,各有所奏樂章,至于仁廟樂章,竝與宣廟、英廟、憲廟而通用之,孝廟以下至于睿廟、武廟室各有樂,太廟樂章之制,或各奏之,或通用之。

    歷代損益之規,載在文籍者,大略如斯矣。

    」答曰:「令禮官議定。

    」禮曹啓曰:「各室樂章追製、補用事,則臣等淺見之所未到。

    前日啓辭中,以廟樂,當從最尊,故隻贊祖宗功德,而其下《大猷》、《繹成》、《昭武》、《永觀》等樂章,則通用於列聖之意,略爲陳稟。

    至於《基命》、《歸仁》、《亨嘉》、《輯寧》,則乃四祖樂章,以常情觀之,四祖旣移永寧殿,似當隻用於永寧殿,意以爲,遞遷之後,或緻因循不改而然矣。

    今更反覆參商,則太廟樂章,非但載於《樂學軌範》,亦詳載於《五禮儀》。

    宗廟樂章《迎神》、《奠幣》、《進饌》、《撤籩豆》、《送神》,皆是列聖通用之辭,而初獻則以《熙文》引入,以《基命》以下八章及《大猷》、《繹成》引出,而爲一曲舞,亞、終獻則以《昭武》引入,以《篤慶》以下九章及《永觀》引出,而爲一曲舞。

    其於永寧殿則曰:『樂舞與宗廟同。

    』以此觀之,四祖旣祧之後,太廟仍用四祖樂章,永寧殿亦用太祖、太宗樂章,明矣,必非放過之緻,亦非因循之過。

    自文宗至成宗之室,樂章皆不載於《樂學軌範》及《五禮儀》。

    蓋各室奠獻時,若必各用其室之樂,則樂章長而奠獻易,樂纔始而奠已畢矣,勢必纔奏、纔輟,不成曲舞,故作爲一樂,始贊先德,終贊列聖,以爲通用之樂,其意似非偶然。

    歌頌先德,奏於列聖之室,允協情文,是實《周頌》《執競》之遺意也。

    儒臣博考中所謂西漢,則隻就功德茂盛之處,而製樂,夏侯勝之論,亦足爲證也。

    宋朝、元朝,似有各室之樂,而其用之制,不得其詳。

    至於皇朝則太祖、太宗各有樂章,而仁廟以下通用之,無乃《樂學軌範》參考此等典禮,而爲之耶?廟樂,莫重之禮,臣等不敢擅便,請更議大臣定奪。

    」議于大臣,則左議政尹昉以爲:「臣之管見,前日獻議時,略爲陳達。

    卽見該曹覆啓之辭,則殊極詳悉。

    以《周頌》《執競》大旨及西漢夏侯勝所論觀之,隻就功德最盛之位,而別爲樂章,亦可知也。

    本朝二百年流來之典禮,遽爾改易,亦果未安。

    依該曹啓辭,竝依舊制宜當。

    」右議政申欽以爲:「臣之意見,已盡於前日獻議之中。

    今見該曹覆啓,極爲詳備。

    前代廟樂,亦多頌始祖功德,仍用於列辟者。

    本朝太廟樂章,若或據此典禮,則到今不詳知創始之意,而遽爾改革,或不無不成曲舞之患。

    臣意,仍存舊制,不失愼重之義。

    伏惟上裁。

    」答曰:「依議施行。

    且宣祖廟,似當別有樂章,議大臣定奪。

    」議于大臣,則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以爲:「前代帝王,雖非創業之主,而有功德於民,則廟樂亦有別章。

    宣祖大王樂章,依上敎,撰出用之宜當。

    若其葉於樂舞與否,在該曹與樂師等講究施行。

    」從之。

    禮曹啓曰:「各室樂章,不爲各製之意,則前日已考據禮制定奪事,啓下矣。

    宣祖大王有光國、中興之烈,別製樂章,用於廟享,允協神人之望。

    依上敎,令大提學撰出,用之宜當。

    但其葉於樂舞與否,則問之梨園老樂師,則渠等但習樂譜,奏於登歌而已,添入新章,諧於某律、葉於某舞,則不能詳知。

    但長則可以促之,短則可以緩之雲,似難質而無疑也。

    謹考《周禮》曰:『九德之歌、九磬之舞,奏於宗廟之中,若樂九變,則人神可得以禮矣。

    』因此更考《樂學軌範》、則初獻《保太平》之樂,以《熙文》引入,而以《基命》等九章,滾成一樂舞,以《繹成》引出;亞、終獻《定大業》之樂,則以《昭武》引入,以《篤慶》等九章,滾成一樂舞,以《永觀》引出。

    以此觀之則《周禮》所謂樂九變者,似是此意也。

    故《繹成》之章曰:『左籥、右翟。

    曰旣九變』雲者,亦此意也。

    然則初獻及亞、終獻,九章皆備,似無添入之章,而第考句數、字數,則初獻通共七十二句、三百八字;亞、終獻則八十七句、三百二十八字。

    此則非有他意。

    其時詞臣撰出時,偶有多少耶?以故,樂師等皆雲:『初獻則樂章稍短,故以他聲引出,覆奏』雲。

    今以新撰樂章,添入於初獻《貞明》之下,而句數、字數,與亞、終獻相稱,則似爲宜當。

    」從之。

     閏6月26日 ○丙寅,以李景憲爲掌令,金南重爲持平。

     閏6月28日 ○戊辰,遣春城君南以雄、同知中樞府事金尙憲、書狀官金地粹如京師。

     閏6月29日 ○己巳,政院啓曰:「日月之食,皆有當食之期,可推算而知,則似是常事,而古人以爲變者,盛治之世,時平氣和,陰不勝陽,則當食而不食;至於衰世,人事有失,陰盛陽微而後,當食必食。

    然則日月之食,雖有常數,而其實大變也。

    來七月朔朝,數當日食、而有魂宮朔祭親行之命。

    夫人君一動一靜,皆當順天。

    孔子,匹夫,迅雷、烈風,必變。

    雖夜必興,衣服冠而坐,所以敬天怒也。

    況日食,乃天之示警之大者,且日食時刻,正與行祭之時相値。

    適當救食之時,親臨行事,竊恐其慢忽天戒,深爲未安也。

    魂宮朔祭,今番則隻令喪主行之宜當。

    」答曰:「知道。

    親祭,差早行之,勿使相値可矣。

    」 閏6月30日 ○庚午,憲府啓曰:「魂宮朔望祭,聖上必欲親行,無一月或間。

    臣等固知聖孝出天,哀慕之情,無所不至,而第念人君,以一人之身,應萬幾之煩。

    雖非在疚之日,酬酢庶務,或有妨於節宣之道。

    況聖上初喪積傷之餘,柴毀已極,臣民渴悶之情,爲如何哉?近聞聖候有不安之節。

    殿下縱自輕,奈祖宗遺大投艱之業何?且値日食之變,恐懼修省之不暇,而忽敬天之戒,任私情之慼。

    喉舌之臣,陳戒縷縷,而不之采納,至於進定時刻,而必欲親行焉,人君動靜,恐不當如是苟簡,而徑情直行也。

    請依政院啓辭,今朔祭勿爲親行。

    」答曰:「當勉從焉。

    」 ○弘文館副校理李景奭、修撰金光炫、副修撰洪命耉、閔應恢等上箚曰: 伏覩政院啓辭,日食之日,親祭魂宮,未安之意,反覆陳達,而聖批以差早行之,勿使相値爲敎。

    臣等竊恐殿下,猶未熟思,而有此敎也。

    日食之變,政院陳之已悉,今不必更論,而大槪以修省應變之道言之。

    戒懼之念,貴不間斷,積誠然後,方有感應。

    豈但於災異已著之後,始加惕然於心,以爲應變之地而已哉?宋臣朱熹之言曰:「王者,修德行政,用賢去奸,能使陽盛,足以勝陰。

    陰衰不能侵陽,則月常避日,故所以當食,而不食焉。

    」夫修德行政,能使陽盛勝陰之道,豈一時戒懼之念,有以緻之哉?其先時應變之意,亦可見矣。

    唐玄宗,不過季世之中主耳,遇日食之期,尙能素服竢變。

    所謂竢變者,蓋謂預先戒懼也。

    今者親祭之擧,雖早爲之,時刻之不相値,何可必乎?就令時不相値,揆以竢變之意,則已相遠矣。

    且未知殿下,自今日穆然淸齋者,爲日食乎?爲行祭乎?夫誠者,主一無適之謂也。

    爲祭而齋,則烏在其遇災修省之誠也,如曰兼爲日食,則誠果兩用之乎?遇日食而停親祭,固無害於事親之孝矣,爲親祭而忽日食,實有乖於敬天之誠。

    殿下何不熟思,而審處之乎?程子曰:「日食有定數,聖人於《春秋》必書者,欲人君恐懼修省。

    」臣等區區之意,實出於此。

    伏願殿下,亟寢親祭之擧,以盡修省之道。

     答曰:「依啓。

    」 秋七月 7月1日 ○朔辛未,日有食之。

     7月2日 ○壬申,慈殿以諺書,下敎于大臣、六卿、政院。

    欲令自下,請上從權也。

    政院啓曰:「臣等伏承慈殿下敎,伏審聖候,近日益甚不寧,不勝區區憂煎悶迫之至,敢爲問安。

    且慈殿所下諺書外面,以三公、六卿、六承旨書之。

    依慈敎,三公、六卿,卽命招,言之之意敢啓。

    」答曰:「省啓。

    予極驚駭。

    予少無所患,爾等須勿爲慮。

    」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禮曹判書李廷龜、刑曹判書李曙、工曹判書申景禛、戶曹判書金藎國等啓曰:「臣等前者伏念,聖候在哀疚中,傷毀已極,略陳下情,冀有節宣之方,聖批峻截。

    臣等竊量,聖孝無窮,不敢再幹天聽,泯默而退,而憂悶切迫之懷,卽今如一日也。

    今來闕下,伏奉慈殿下敎,懇惻之旨,溢於言表,益知慈愛之至,無所不用其極,而聖明不宜牢執也。

    臣等在外,無由仰審玉體如何,隻見藥房問安,平安之敎而已。

    慈殿必詳知聖候有不安節,而有此敎也。

    凡喪中之病,非如六氣外淫,頭、腹疾痛,顯發於外,人所得見者也。

    胃氣先敗,餘臟隨損,別無疾痛之形,而潛銷暗鑠於榮衛之間,故一朝病發則雖良醫,有未易處方者,此臣等之所大懼也。

    目今金火交承,節序相禪,人之氣力,易生病恙。

    況玉體,自去年冬,至于今日,長在慘慟之中乎?世之稱孝者,非謂毀至滅性;病不達權,禮經所載,炳炳可考。

    帝王之孝,異於匹夫,宗社之所係也,生民之所托也。

    列聖在天之靈,亦豈不有望於聖明之一身乎?聖明未宜自輕,與匹夫之孝,同其歸也。

    伏願聖明,上遵慈殿之旨,下循萬民之望。

    」答曰:「慈敎出於過念,卿等亦必諒之也。

    予候比諸平昔,少無異同,卿等須勿爲慮。

    」 7月3日 ○癸酉,上下敎于政院曰:「寧堤夫人卒逝雲。

    予心矜惻。

    二子俱被流竄,邈在遐方,斂葬無主。

    言念先朝至親,情理甚慘。

    當初所犯,似不明白,投荒困苦,亦至三載,豈無可恕之道乎?欲爲放釋,俾察喪事,議大臣以啓。

    」義禁府啓曰:「議于大臣則以爲:『罪以附賊爲名,似難輕議,伏承下敎,親親之義至矣,唯在上裁。

    』」答曰:「依議。

    」 ○大臣率二品以上啓曰:「伏承昨日聖批,臣等退伏私室,百念耿耿,不得不更來陳瀆也。

    聖人制禮之中,猶恐人之或過之故,毀不滅性之訓,著於《禮經》,而不勝喪,至比於不慈、不孝,此理甚明。

    聖明非不洞悉,猶復牢執至此者,必以玉體之疾痛,未形於外也。

    凡喪中之病,所以爲難者,以其疾痛之不卽形於外也。

    潛消暗鑠於不知不覺之中,一朝成疾,則雖有良醫,亦無如之何,此臣等之所大懼也。

    聖上自謂無病,而臣等在外廷,亦未能以時仰望天顔,惟慈殿深知聖候之傷損,至以諺劄,下敎外朝,其深憂切悶之懷,可以想見。

    殿下豈宜膠守匹夫之行,不肯上念宗社付托之重,下顧臣民切迫之望,而不以慰慈殿之心乎?帝王居喪之節,自與臣庶不同者,蓋以一身之安危,實係宗社之輕重故也。

    伏願聖明,遵奉慈旨,俯循輿情,亟從權制,以安聖體。

    」答曰:「予非衰病之人,卿等不顧禮制,如是瀆擾,予甚驚怪。

    卿等俱以識禮之人,反不如劉湛、潘起耶?於情於禮,決無此理,須勿更言。

    」再啓,答曰:「予雖無似,決無此理。

    卿等退而思之,勿爲更煩。

    」 ○憲府、諫院合啓曰:「臣等伏想,殿下自去冬,至今年春夏,長在哀疚慘慟之中,其元氣之損傷,必已極矣,而積毀深墨之容,已難掩於外人之瞻望,臣民憂煎悶迫之情,爲如何哉?竊念帝王之居憂,與匹夫不同。

    雖以匹夫,而聖人猶有毀不滅性之戒。

    況宗社、臣民之托,在於殿下之一身,而不恤慈殿至意,任其自爲乎?伏乞聖明,亟從權制。

    」答曰:「予非衰老之人,亦無危急之??,爾等敢陳無理之請,極爲可怪。

    更勿瀆擾,以安予心。

    」 ○弘文館副提學洪瑞鳳等上箚曰: 居喪之禮,毀瘠不形,視聽不衰,有疾則飮酒、食肉,疾止復初。

    夫先王制禮,必使毀不滅性。

    若緻毀,而至于形至于衰,則其勢將至於難醫之域,不其歸於滅性之歸乎?臣等伏念,聖上粵在侍藥之時,憂惶勞悴之久,緻損眞元者,亦已多矣。

    自遭哀疚以來,哭泣起居,過踰禮制,傷毀之來,固其宜矣。

    今者慈殿,親覩玉體之不安,下敎外廷,辭意懇惻。

    殿下豈可終始堅執,以緻其疾之深憂乎?聖上一身,乃宗社、生民之攸托,而徒守匹夫之行,不思聖人之達孝。

    殿下不宜自輕之若是也。

    禮曰:「不勝喪,比於不孝。

    」先儒曰:「哀者,本是愛親,毀而傷生,則是不愛其身也。

    身者,親之遺體也。

    不愛其身,卽是不愛其親也。

    」又曰:「人之所貴乎有子者,正欲其終父母之喪也。

    」伏願聖明,遵奉慈旨,循依禮制,以盡終孝之道。

     答曰:「卿等俱以經幄之臣,不思事君以禮,出此無理之說,予甚驚異。

    予意已諭于大臣,卿等更勿爲如此非禮之言。

    」 ○領議政李元翼,以老病退伏,不得進參於陳箚之列,上箚待罪,仍請抑情從權,答曰:「省箚具悉。

    予無疾病,卿勿憂慮,安心調理。

    」 ○領相李元翼,八度呈辭,答曰:「惟卿王室宗冑,先朝元老。

    痛倫紀之斁滅,陳列非一;悶宗國之危亡,泣諫至再。

    茫然而憂,愍然而退,蒼生揮涕,姦黨伸眉。

    殷仁去國,豈忘輔主之心;漢相雖病,寧弛憂國之衷?自予遇卿,擧國而委任,垂拱而仰成。

    都民加額,八路拭目。

    舊染汚俗,賴卿庶變;浮澆薄習,因卿少改。

    千載一時,是豈偶然?蒼黃漢水,殉國之忠益著;奔走公城,死社之志彌堅。

    予雖不敏,敢不銘念?目今民志不定,天災疊出;士論攜貳,朝議不一。

    腹裏之病已痼,塞上之憂方急。

    卿若不念,予將疇依?卿年雖老,精力未衰。

    願卿置寡昧之誠薄,念先王之眷隆。

    臥閤論道,固無害於燮理;興邦緻理,實有關於報知。

    所辭宜不允。

    」遣承旨敦諭。

     7月4日 ○甲戌,大臣率百官啓曰:「伏承前後聖批,辭旨峻截,蓋臣等誠有所未至,辭有所未達,而亦恐聖明,蔽於至情,或未察於聖人制禮之本意也。

    夫緻孝之道,廣矣,以毀滅性,非孝之大節。

    聖人作爲禮制,以敎後世,使居喪者,頭有瘡則沐,身有瘍則浴,有疾則飮酒、食肉,猶恐或過於毀,以至滅性也。

    此其制禮之意,何等委曲,何等周至耶?曾子遭親喪而過毀,後乃悔之曰:『自吾母而不用吾情,吾惡乎用其情?』蓋以過哀傷生,不但爲失禮而已,聖賢之意,蓋可見也。

    仰惟聖上,至孝惻怛,高出前代。

    自侍疾至于初喪,以及今日,其居處、飮食,雖匹夫之秉禮者,無以加焉。

    加以裁處萬幾,酬應庶務,勞心、損氣,種種難言。

    雖緣春秋鼎盛,百神護持,幸無大段疾痛,然其暗中傷敗,必有不可言者。

    臣等頃得登對,仰望玉色,固已不勝憂念,昨承慈敎,乃始怵然,有此請焉,遲緩後時之罪,至此而無所逃矣。

    聖敎邈然,反起劉湛、潘起之語,以責臣等,臣等竊惑焉。

    聖上縱不以臣等之語爲可採,獨不念慈旨懇惻乎?積傷之極,必至生病。

    病未形而預防,猶恐已晩,若待病之已形,悔何及矣?殿下雖自輕,其奈宗社何,慈殿何?伏願勉抑至情,以遵慈敎。

    」答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乎庶人,餟粥、食菜,俱有其限。

    聖人之設爲禁防,不亦至乎?古人之所慮滅性雲者,豈指非衰老、無疾病之人,而言之哉?卿等所陳,不成說話,予甚異之。

    人子之執喪,當以禮制,人臣之事君,亦當以禮義。

    非禮、非義,俱失其道矣。

    寡昧誠孝淺薄,緻有今日之紛紜,實深慙靦,不知所答。

    卿等如欲事君以禮,亟停勿煩。

    」再啓,不從。

     ○憲府、諫院合啓曰:「臣等伏見昨日聖批,有曰:『予非衰病之人,亦無危急之??。

    』此正臣等之所大懼也。

    春秋鼎盛,謂血氣之足恃,不加節宣之方,患必生於所忽,而危急之??,不作於作之日,傷兆敗萠,必非一朝一夕之故。

    含哀茹痛之中,雖不覺肌膚肢體,甚異於前,榮衛暗鑠於筋骸,眞元潛消於臟腑,滋養之宜,苟失其時,疾恙之作,愈遲愈大。

    至此地頭,雖千方進藥,恐無補於已傷之後。

    深墨之容,雖非外人所能瞻仰,而惟疾之憂,溢於慈殿丁寧之敎,殿下何可一向過執,而不爲承順乎?毀不滅性,昭載聖經,不勝喪,比於不孝不慈,則臣等區區之見,竊自附於聖賢遺訓。

    何敢爲無理之說,以欺聖明哉?請深惟宗社之重,仰體慈殿之旨,勉進調胃之膳,以答神人之望。

    」答曰:「已諭于大臣矣。

    」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澳、洛等議大臣公事,以依議判下,則初無放釋之意,而政院徑捧放送傳旨,其顚倒不察之失著矣。

    請當該承旨推考。

    澳、洛等當初罪名極重,流竄之典,亦雲末減。

    今因其母之喪,至有懇惻之敎,聖上親親之義,則至矣盡矣。

    但大臣之意,亦以附賊爲名,似難輕議爲言,其不可輕釋明矣。

    請還收放送之命。

    」答曰:「澳、洛等事,大臣議得,無防啓之意,故以依議爲敎矣。

    此兩人罪名雖重,其迹未著,投竄荒裔,亦至數載。

    今日放釋,未爲不可矣。

    承旨似無所失,勿爲推考。

    」 ○右相申欽上箚,論文廟祀典、位號升黜,答曰:「省箚具悉。

    頃觀禮曹啓辭,則文廟祀典,非但與中國有異,諸子中或有一人而互載者,或有現名而無徵者,此則不可不釐正矣。

    至於取捨陞黜,一依中朝成憲,而其中陸九淵、王守仁、陳獻章,則趨向旣差,流爲異端,不宜崇奉,以誤士習。

    且孔聖位號,則一朝猝改,殊甚重難,仍稱前號,勿爲改定,未知如何?予意不過如斯而已。

    卿等更爲商確處之,略爲變通,則不必廣議。

    」禮曹啓曰:「文廟祀典、位號陞黜,令大臣商確定奪事,傳敎矣。

    議于大臣,則左議政尹昉以爲:『我朝自丁酉年間,已有此議,繼而筵臣屢爲陳啓,而袛緣朝家多事,未遑擧行,誠爲一代之欠典。

    今見該曹啓辭,考據甚精,依此釐正爲當。

    至於取舍、陞黜,則當此天下同文之日,似當一遵時王盛制而爲之,安可以偏藩臆見,有所裁正乎?伏惟上裁。

    』右議政申欽以爲:『孔子祀典,蓋起於漢高太牢之後,歷代繼以尊崇。

    漢明以前,稱以先師,隋、唐以來,漸加封典,開元之際,稱文宣王,而大成至聖之號,則隨世漸增。

    經濂、洛、關、閩諸大儒,未聞以文宣王之稱爲未妥者,羅豫章從彥嘗曰:「唐旣封先聖爲王,襲其舊號可也。

    」豫章,卽李延平侗之師,延平卽朱晦菴熹之師。

    豫章乃衛道之賢,而其說如此,以此觀之,則雖謂之文宣王,未知不可,而嘉靖年間,張孚敬建白,稱以先師,遂爲時王之定制。

    我國則乃藩邦也,所當一遵時王之制,而但今文廟祀典,樂用王者之樂,若改以先師,則不可仍用王者之樂。

    神不享非禮,所當先講此節目,以定祭禮然後,方可議其稱號也。

    且京中文廟,若改王號,則八路州府郡縣鄕校,當一時修正,擧措甚大,不可草草講定。

    中國文廟改稱先師之後,祭祀樂舞,仍用王者之樂,或更定與否,先爲聞見處置,恐或宜當。

    從祀升黜,亦不可以臆見斷之,若或升黜,則一依中朝法式,而爲之似當。

    」傳曰:「予意,已於右相箚答,盡言之矣。

    」 7月5日 ○乙亥,大臣率百官,啓請從權,答曰:「予早失嚴親,隻恃偏母。

    榮養未久,慈堂遽空,惟予心事,曷有其極?得有一國之奉,而父母俱不在焉,東望、西顧,痛哭而已。

    粵自初喪,仰遵禮制,勉抑至情者,非爲予身也,爲宗社也、爲慈殿也、爲臣民也。

    今者園土未乾,身無一疾,豈有他求之理哉?近因此事,悲慟冞深,可謂有害無益矣。

    卿等若欲保全寡躬,亟停此啓,以安予懷。

    」再啓,答曰:「卿等不顧禮制,不念予懷,是何道理耶?予爲卿等不取也。

    」合啓,亦再啓,玉堂連箚,皆不從。

     ○領相李元翼上疏,乞解職名,答曰:「觀卿疏章,予心缺然。

    予意昨已盡諭,卿其體予至意,須勿固辭,安心調理。

    」 ○以金蓍國爲右承旨。

    雖無器度,頗有恬靜之操。

    趙廷虎爲掌令,李昭漢爲正言。

    昭漢,廷龜之子也。

    頗有才華,而器度褊淺,有意名利,人以此輕之。

    睦性善爲正言。

    上以前日陳疏之故,特拔於七品中,除授諫職,公議駭之。

    金堉爲文學,吳竱爲司書。

    竱爲人端勁,且有才華。

    億齡之子也。

     7月6日 ○丙子,大臣率百官啓曰:「昨奉聖敎,有曰:『粵自初喪,仰遵禮制,勉抑至情者,非爲身也,爲宗社也、爲慈殿也、爲臣民也。

    』殿下固已知其臣民、宗社、慈殿付託之重也,服制則旣能勉抑至情,而至於飮食之節,獨不思宗社、慈殿、臣民之重乎?伏願聖明,勉從權制,以終大孝。

    」答曰:「目今邦有累卵之危,民無死長之志。

    大小臣隣,雖奔走供職,日新又新,國之稅駕,未知其所。

    卿等不此之思,以非禮之言,逐日來瀆,爲百官倡,此豈非可怪之甚者乎?予雖不習禮文,方在親喪,無故啗肉而曰:『預防將來疾病』之訓,未之學也。

    非禮之事,雖累年請之,決無許之之理,須勿更煩。

    」 ○大臣率百官再啓,答曰:「辭已窮矣,而猶不停止,是誠何意耶?以禮事君,古之道也。

    卿等其退而熟思之。

    」 ○命送藥材于前仁城君珙。

     ○合司亦再啓,不從。

     ○諫院啓曰:「古人雲:『作法於涼,其弊猶貪,作法於貪,何以示後?』當今承昏朝積毀之餘,公私赤立。

    雖軍國之需,亦不能措辦,每患燃眉之急,何可以法外侈靡之事,煩民力,而罄國儲乎?大君、公主出閤之後,則卽是私家,祖宗朝以來,未有命度支,而修繕私家之規。

    況今物力,比平時,不能萬一乎?今者有永安尉洪柱元家,令戶曹修理之命,物情甚駭。

    請還收成命,以杜後日無窮之弊。

    」答曰:「公主家舍塗褙之事,非但不無前規,實非可駭之擧。

    爾等如是論之,殊甚不當矣。

    爾等惜此些少紙席,欲杜予敦睦之至意,豈非不思之甚乎?亟令修理,而勿爲後例可也。

    」憲府亦論啓,不允。

     ○五更,東方有白氣如虹,長二丈餘、廣尺許,良久乃滅。

     7月7日 ○丁醜,大臣率百官啓曰:「臣等伏讀下敎,一則曰身無疾病;一則曰預防將來。

    聖明之所恃者,不過目前之無患,臣等之所憂,在於病根之深痼。

    雖以常例言之,臣等之此擧,不敢少緩,而況慈殿之手書乎?伏願聖明,省覽焉。

    」答曰:「古語曰:『三軍,可奪帥,匹夫,不可奪志。

    』苟有美志,則匹夫猶不能奪,而況君上乎?予雖無似,粗知執喪以禮之義,安有無故從權之理哉?卿等前後張皇之辭,無非窮遁無據之說,豈可以此,動予堅定之心哉?成人之美,古人所務;奪人之志,君上所不能,卿等其念之。

    」再啓,不從。

    合司再啓,玉堂上箚,皆不從。

     ○憲府啓曰:「臣等聞,山僧數人,出入於閭閻,與廢朝內人相奸,而期會於臨海君稤奴家,往來無常,淹留多日。

    極其驚愕,卽發府吏,又通于捕盜大將捕捉,則果有山僧四人,入臥其家房內,女人衣衾及僧人衲衣,混置一袱中。

    且有諺簡十餘張,皆是內人自內相通之語,而推問守家女奴,則稤奴妻名必福者,常乘昏來宿此處雲。

    少頃,必福者騎馬入來,捉得以問,則自稱方爲保母尙宮雲,而時未窮推。

    不知其言之虛實,而果若尙宮則尤極可駭,臣等相顧失色。

    豈意淸明之日,有此昏朝之事乎?此無非宮禁不嚴,內人私相出入之故,極爲寒心。

    請令攸司,必福及僧人等,鞫得其情,以正其罪。

    」答曰:「所捉僧人,爲先推問可也。

    」 ○諫院啓曰:「泰川縣監金良彥起復,仍授之意,大臣已爲議定矣。

    其爲復讎將,則起復、從軍,猶之可也,至於除授守令,臨民莅職,非但渠之私情難奪,揆以公家政體,亦甚無謂。

    前日之有功、人才之可合,固不可論也,係幹倫紀,所損非細。

    請金良彥,泰川縣監遞差。

    」答曰:「大臣旣已議定,不必煩論。

    」連啓,乃從之。

     ○宗室等啓曰:「帝王之孝,自與匹夫不同,豈區區循常、守經之所能盡其道哉?人主一身,宗社所托,臣民所係。

    是以人主之身安,則宗社、臣民,亦賴而安;人主之身危,則宗社、臣民,亦從而危,顧其爲責,豈不重且大歟?自古明王、誼辟,逢喪制,而不敢盡從常例者,豈皆誠孝淺薄而然哉?良由爲孝之道,實在於安宗社、臣民之爲重故也。

    殿下自去冬侍疾以來,觸冒風寒,長處冷地。

    雖在憂遑罔極之中,不自覺其受傷之漸,而其所以緻傷之由,則不止一端而已。

    及遭大艱之後,哀毀過制,玉體瘦削,龍顔深墨,失音一症,固已非輕,日後之憂,恐不止此。

    凡素病之所謂難治者,以其潛銷暗鑠,別無目前危敗之可見,而一朝病發,則雖千方百藥,固無可施之地。

    此臣等所以爲殿下大懼者也。

    況帝王執喪,與閭巷之人,大相懸殊,一日萬幾,酬酢無窮。

    氣力之難堪,疾病之易作,不待辨說而明矣。

    臣等忝在宗隣,義同休戚。

    如有一毫違禮、背經之事,則當此孝理之日,何敢仰煩天聽,自陷於欺罔之誅哉?伏願殿下,上念宗社之重,亟遵慈殿之旨,俯從權制之請,以慰臣民之望。

    」答曰:「近日廷臣,不顧禮制,逐日強聒,增予哀疚,甚非事君以禮之道也。

    卿等今又效彼,如是來煩,不亦驚異哉?予少無疾病,諸卿勿以爲慮。

    」 ○備邊司啓曰:「平安一路,粵自兵興以來,專事武備,未遑文敎,儒風掃地,殆將十年,不可無以時振作之擧。

    今此承旨下去時,詩賦題出送,依上年例,設場於平壤府,招聚近官士子,試製一場,齎到京中,命官考試,分等賞格,以示勸奬之意似當。

    」從之。

     7月8日 ○戊寅,大臣率百官連啓,答曰:「列聖之或未免從權者,以其生長深宮,飮食、起居,與人自別故耳。

    若予者,居養素異,不可比於列聖,卿等更勿爲此言,以安予心。

    」合司再啓,亦不從。

     ○憲府啓曰:「忠淸監司金起宗,少有治事之才,而其發身行己,多有人言,士夫之間,爭奪畜妾,行檢一虧,物議紛紜。

    方伯主一道風憲,不可以見賤於公議者苟充,請命遞差。

    」答曰:「金起宗有功有才,除授此任,少無不可。

    爾等不顧國事,如是輕劾,殊甚可怪矣。

    此時如此之人,得之甚難,勿爲更論。

    」連啓,乃從之。

     ○上下敎于政院曰:「貞明公主,以先朝一公主,久在幽閉之中,今得復見天日。

    新造家舍,特命一番修理,於予道理,實非惡事。

    今者臺諫,以私財補用爲言,殊涉慢褻。

    予雖無似,能不慙愧乎?今此天使時用餘、三名日進上方物,作木則似是規外之物,雖無此布,該曹足以支過。

    以此木綿,貿易紙席,用于修理事,言于該曹。

    」 7月9日 ○己卯,接伴使鄭鬥源馳啓曰:「都督答奴賊兇書,嚴辭斥之。

    且奴賊,今冬當東搶雲。

    」 7月10日 ○庚辰,慈殿以諺書,下敎于政院曰:「貞明公主家修理之事,當初自上欲命自公爲之,而予以爲,詔使纔還,該曹物力方竭,予以私自措備之意,屢爲力告,而主上以宣祖初得此女,眷愛之意,自在兒時,已盡知之,故常時每以至誠待之,寡躬常用感激刻骨矣。

    惟其如是,故近日亦以還收之意,每爲陳懇,而尙不回聽,予深以爲悶。

    爾等身在喉舌之地,須力爭修理之不可,期於還收可矣。

    」政院啓曰:「卽者慈殿,以諺書下敎於臣等及戶判,其大意,令臣等請還收公主家舍修理之命。

    其傳敎謹爲封入。

    蓋修理之命,實出於殿下敦睦之盛意,殿下之於公主親愛之情,可謂至矣。

    然事有當否,苟失其當,過猶不及。

    以國家經用之財,治私第,義所不可。

    人君待骨肉之道,必仁之至,義之盡,乃爲至當。

    此臺諫之所以力爭,而不止者也。

    今者慈殿亦以爲未安,有此下敎。

    臣等區區之意,竊願勉從臺諫之言,以安慈殿之意,幸甚。

    戶曹判書,當諭以傳敎,命招之意,敢啓。

    」答曰:「知道。

    」 ○行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景憲、趙廷虎、持平金南重啓曰:「臣等俱以無狀,待罪言地,隻恃聖明之包容,妄言竭誠而不諱。

    措辭之際,言甚觸犯,嚴旨一下,至有慢褻等語,驚惶省罪,無地自容。

    但人臣事君之義,有懷必達,知無不言。

    雖有狂妄之言,不得其中者,亦出於愛君之誠,而盡其說而已,豈有慢褻其君父者哉?殿下以千萬不近之二字,加於臣等,抑恐繼臣等而言者,皆畏慢褻之名,含糊隱默,以言爲諱也。

    臣等承此嚴譴,不可一日仍冒,請命罷斥臣等。

    」答曰:「勿辭。

    」 7月11日 ○辛巳,上下敎于政院曰:「公主第宅修理,非爲洪柱元,而永安尉以家舍修理爲未安,累次煩達于慈殿,殊甚過猥。

    推考。

    」 ○大臣率百官連啓,答曰:「近日炎酷,甚於六月。

    雖無煩擾之事,難免傷暑之患。

    百官、兩司不諒予心,日再塵瀆,以傷氣體,是果欲保之道歟?近因此擧,寢食頓減,心火漸熾,豈不有害無益乎?君臣之間,貴相知心。

    願卿等體予至意,更勿瀆擾。

    」再啓,不從。

    合司連啓,玉堂上箚,宗室亦陳啓,皆不許。

     ○大司憲樸東善、掌令李景憲、趙廷虎、持平金南重啓曰:「昨日慈殿,以貞明公主家舍修理未安之意,下敎于政院,政院以『勉從臺官之論,以安慈殿之意入啓,至請命招有司,傳諭慈敎,而卽以知道爲敎。

    臣等以爲,已蒙允兪,不爲連啓矣,今見政院申稟之批,聖意尙不允許。

    臣等錯認停啓,大失論事之體,不可仍冒。

    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大司諫李顯英、正言李昭漢,亦以此引避,兩司仍爲連啓。

     ○上下敎于政院曰:「龍川府使李希建,忠勇卓異,廉恥可觀,足爲西方長城,予甚嘉之。

    但累年邊塞,艱苦必多。

    雖切爲國之誠,寧無獨賢之嘆?予常言念,爲之不寧。

    特令該曹,彩段二匹下送,以表予意。

    」 7月12日 ○壬午,上下敎于政院曰:「近日天氣蒸鬱,加以霖潦,炎濕之苦,令人難堪。

    言念囹圄,爲之不寧。

    其令刑官,趁卽疏決,俾無淹滯、枉死之患。

    」 ○大臣率百官啓曰:「顧惟今日國事,殆哉岌岌,將無以維持收拾。

    殿下憂勤惕勵之心與哀痛慘怛之懷,交戰于方寸,雖以萬分充養之氣力,決難支吾。

    況何等積傷,何等緻毀之餘,或有望於庶幾無疾病歟?庭請或可不從,慈念何以仰塞?至如祖宗之靈,陟降左右,啓運宮亦必潛悲默痛於冥冥之中矣。

    伏願殿下,勉抑至情,亟從達權之制。

    」答曰:「近因此擧,有三不可、二不利,何以言之?事君不以禮義,此一不可也;告君不以直道,此二不可也;愛君不如其身,此三不可也。

    累日廢務,不念官事,此一不利也;瀆擾不止,以傷予懷,此二不利也。

    有此五害,而卿等莫之念焉,竊爲卿等不取也。

    爲人子,而得遂自盡之情;爲人臣,而得免日後之譏,不亦可乎?諸卿退而熟思之,更勿煩瀆。

    」再啓,不從。

     ○合司連啓,不從。

     ○江原道旱蝗,觀察使啓聞。

     ○以李埈爲執義,李敬輿爲舍人。

     7月13日 ○癸未,合司連啓,不許。

     ○大臣率百官再啓曰:「聖情所在,有不可回,而臣等之言,不能爲洪鍾之寸莛,又恐強聒不已,則適緻聖心煩惱。

    前承有害無益之敎,於臣等之心,有戚戚焉者,不得不隱忍姑退。

    惟願聖明,勿以臣等之退,而遽忘臣等之言,調護節宣之間,每謹於微,以應聖人愼疾之道,無犯禮經不慈、不孝之戒。

    」答曰:「諸卿體予至意,停此無益之擧,予甚嘉幸。

    啓辭中所陳愼疾之道,予當不忘焉。

    」 ○合司再啓曰:「臣等伏閤彌旬,動不得天聽,將臣等之誠不篤而然耶?抑聖明爲至情所蔽,雖以大臣之言,百僚之請,邈然不以爲是耶?逐日強聒,不能以回天,而煩惱之極,反有以爲聖躬之害,不敢不隨大臣之後,泯默而退,臣等之情,籲亦戚矣。

    抑有所悶於中者,聖明之柴毀有日矣。

    哀疚積中,疾病形外,肺傷而失音,肝傷而損血,尙不許一藥之煎進,一醫之入診,聖躬所負荷如何,而乃自輕若是耶?乞亟命醫官診脈,隨症下藥,不勝至懇。

    」答曰:「予少無疾病,卿等勿以爲慮。

    」 ○憲府啓曰:「正言睦性善曾爲翰林時,妄陳不靖之疏,重被臺評。

    國言未已,旋承超擢之命,物情殊以爲未便。

    況自四館,直拜諫職,有乖政體,請命遞差。

    」諫院亦論之,從之。

     ○備邊司以江都保障之地,儲峙不敷,請輸入湖南貿販米數百石,且收米於兵營老殘軍兵,逐歲運入,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李尙吉狀啓及所送謄書題本三紙,則毛帥移鎭之事,業奉聖旨,而諸臣論議,尙多異同,不無中寢之慮。

    設或仍行前旨,論議定時,風高已迫,似無趁今年移去之理,而分外責餉之擧,日甚一日,朝廷西顧之憂,無時可弛矣。

    凡事無論大小,須講長久之策。

    況數十萬客兵,境上支給,是何等大事,而朝廷牽補支撐,苟度時日,以冀邊事之或定,一年二年,勢日益困。

    雖出於無可奈何,而亦不可謂非拙計也。

    且彼之討糧,專以貿易爲名,故其恒言曰:『隻飮朝鮮水』,以此上欺天子,下誣本國。

    今年纔過半矣,所給之數,已至十四萬,而其中七萬餘石,卽是原價之外,此後責出者,又不知其幾萬石,而天朝不以爲多,本國無以爲辭者,皆以貿易二字,爲彼口實故也。

    臣等之意,則遣重臣,對面停當,定其歲供之數,其不足者,方許貸貿,而不得抑勒,不得頻煩,明定約束,上奏天朝,則在我辭直,而彼無執言之地矣。

    且頃因千斤蔘之請,以該曹所儲數百斤,觀勢送副之意,曾已停當於榻前,而今見餉臣狀啓,已將二百斤貨價,計給雲。

    不可謂不副其請,似不必別例加送也。

    彼之負我實多,而主客之間,交際之禮,未宜衰薄。

    一品夫人封勑之降,島中畢賀,以爲大慶,在我似難恝然。

    亦宜差問安官,齎持禮單,緻其賀意,以爲結懽之一助,敢此仰稟。

    」答曰:「依啓。

    定其歲供,又許貨貿,則其所被侵,必踰於前日,許貿一款,勿爲擧論,似可矣。

    」又啓曰:「毛將多術,糧餉乏絶,難於屢請,則例以出師爲名,責發所經州縣,以爲討食之計。

    貨貿已塞,約束已定之後,勢必頻爲此擧,以濟其欲,亦不可不預防也。

    沿江七邑,船運不通,陸路險遠,一石之運,費價三倍。

    其難如此,而今年渡江之行,沒數被奪,倉庫一空,雖有城池,無糧可守。

    卽我邊不守,毛將亦失脣齒之勢,此非毛將之利也。

    採蔘唐人,無處無之,而江界一府,受弊尤甚。

    此二條幷入於約束中,出師之時,以糧自隨,毋得督發邊倉,採蔘之弊,嚴加禁斷,毋得再行侵奪之意,反覆開陳,明以理曉,令一諾之後,再無食言宜當。

    且令承文院,將此事意,撰咨文,以附其行何如?」從之。

     ○號牌廳啓曰:「落講校生降定步兵事,已於榻前定奪,故頃日延平府院君李貴箚子回啓時,亦不得盡從其言矣。

    近日本廳諸臣,主此議者甚多,以爲:『數萬校生,一朝定軍,事涉未妥。

    宜依忠順衛例,擇其精壯,編爲武學,輪番入衛,老弱稱以除番,各出綿布,以給上番之人,則校生無缺望之歎,而國家有得軍之實』雲。

    此言誠不無所見。

    前日啓下事目,以此改磨鍊,而至於兩西,尤以得兵爲重,武學、業武及落講儒生,除試才,一體團束,分番入防,事甚便益。

    敢此仰稟。

    」答曰:「祖宗朝法制,不可不遵行。

    依法典降定軍保,更勿爲如此苟且之言。

    」 7月15日 ○乙酉,夜,流星出天漢星下,入室星上。

     7月16日 ○丙戌,大司諫李顯英啓曰:「澳、洛放還命下也,憲府卽爲論啓。

    臣以爲一司之論,足爲公共之議,不爲竝陳矣。

    今聞物議,以澳、洛附賊,有可據之迹,無自明之端。

    人臣負此罪名,固難輕易放釋。

    憲府之遽爲停啓,固爲非矣,諫院之初不論啓,尤甚無謂雲。

    決難靦然仍冒,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正言李昭漢,亦以此引避。

     ○掌令李景憲、趙廷虎、持平金南重啓曰:「臣等將澳、洛等事,累日論執,不得蒙允。

    臣等竊以爲,澳、洛等之罪,固不可輕宥,而殿下因其母喪,放釋之意,亦出於親親之至情,不度輕重之分,遽爲停啓,物議之譁然,固難免矣。

    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 ○執義李埈啓曰:「號牌之法,本有擾民之患,而朝廷爲軍國事重,不得不行,行之一年,頭緖稍成。

    今但依啓下變通事目,頒布各道,使親民之官,各率當初有司,開諭小民,從容擧行。

    如有難處曲折,則申稟于監司,以裁闊狹,務令民心不撓,而軍政就緖可也。

    別遣京官,民所驚畏,而禦史之稱,威稜尤重,必且遠近惶惑,以誅斬爲懼,不無駭散之患。

    誅之則邦本先蹶,不誅則法不能行。

    事到此地,豈不大段難處也?朝廷方以外寇爲虞,而不思民心之搖,慘於敵國之變,計無失於此者矣。

    設令民不騷擾,而一道之內,有監司、禦史兩衙門,設置異宜,緊慢不同,彼此相礙,事多掣肘。

    求其專令,而反以貳之;求其速成,而適以遲之,此亦非得計也。

    姑宜專責監司、守令,待其事完之後,始遣禦史,兼行汰講之擧。

    臣將此事意,通于同僚,則更以爲熟講爲報,緻令時急之事,不卽入啓,此實臣之論議,見輕同僚之緻也。

    且澳、洛停啓之失,與同僚無異,請罷臣職。

    」答曰:「勿辭。

    」玉堂以從逆之罪,不可輕貸,論啓旋停,未免有失,全然不言,烏得無責?請大司諫李顯英、執義李埈以下竝遞差,上從之。

     7月17日 ○丁亥,前仁城君珙有病,上遣內醫往看,且賜藥物。

     ○以李顯英爲刑曹參判,李植爲大司諫,鄭百昌爲執義,李埈爲輔德,鄭世矩、辛啓榮爲掌令。

    啓榮曾在昏朝,諂事樸承宗等,至爲翰林,而反正之後,猶出入淸班,公議不許。

    金世濂、閔應恢爲持平,樸潢爲獻納,嚴惺爲弼善,趙廷虎爲校理,宋時吉、韓必遠爲正言,金廵爲說書。

     ○平安兵使南以興馳啓曰:「唐把摠劉啓榮,領兵三十名,逃入奴穴雲。

    」 ○平安道風災海溢,監司尹暄馳啓以聞。

     7月18日 ○戊子,兵曹以國家多事,恩賞稠疊,武士堂上以上,無慮六七百員,而受祿者甚少,請以鷹師、遞兒十五窠,移用於武士,答曰:「勿爲盡革,量宜移用可也。

    」 ○兼兵曹判書張晩上箚,乞父母墳焚黃,且辭本職、兼帶體察中一任,上命給馬往來,而不許遞任。

     ○以鄭經世爲大司憲,尹知敬爲司諫,李溟爲京畿監司,崔晛爲江原監司,特命以權盼爲忠淸監司,金起宗還拜忠淸水使。

    起宗爲人矯激,勉爲淸苦,且有治事才,故到處有聲,而人以出身不正,帷薄不修,毀之。

    李敏求爲林川郡守。

    敏求爲承旨時,有偏私之失,故有是命。

     7月19日 ○己醜,憲府啓曰:「澳、洛等附賊之罪,固難容於覆載之間。

    隻置竄謫,亦雲末減,當初物議,皆爲未快。

    今因其母之喪,遽蒙放釋之命,聖上親愛之私,可謂至矣,國家三尺之法,恐因此而隳廢也。

    況前日廟堂之議,尤非欲放還之意也。

    請勿留難,還收成命。

    」答曰:「澳、洛等附賊之迹,未著。

    三尺之法已行,今玆放釋,未爲不可矣。

    」 ○三省罪人武明伏誅。

    左議政尹昉以委官啓曰:「武明所犯之罪,一一承服,更無可問之事,而觀其爲人,狂易失性,似不知其母之不可打,其弟之不可殺,其情亦有可恕者。

    臣謹考律文,曰:『篤疾而犯叛逆、殺人,應死者擬議奏聞,取自上裁』雲。

    他大臣收議後,稟裁施行。

    」右議政申欽以爲:「武明手打其母,且殺其弟。

    雖雲狂易,當伏典刑。

    」上從申欽議。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曰: 臣常以號牌爲難行,而今已行之,其結局必須裁酌變通,使已定役者,有休息支保之望;新抄出者,無驚駭四散之心然後,庶不至於大段難處,而有益於國事,此臣之意也。

    臣欲以此意啓之,而事過之後,悶默已久。

    今者號牌公事,已過數月,尙未完了。

    其落講校生、落試武人等處置節目,尤非臣鎭定之初意,而至於徐遣出外檢督之禦史,減省在內句管之官員,臣意亦與言者之所論相符。

    臣初旣參論於該廳公事,今不可諉以非我所管,過慮八路之或靜或擾,在此一擧,所係非細。

    垂死病告之中,敢此上瀆。

     答曰:「省箚具悉。

    深嘉卿憂國之誠。

    箚辭當議處焉。

    」 ○備邊司啓曰:「領議政李元翼箚中所陳,落講校生、落試武人處置節目及徐遣出外檢督之禦史,減省在內句管之官員等四件事,俱係緊重機務,固當一一稟旨施行,而落講校生二書考講,一書入格,則降武學,兩書俱不入格然後,定軍役及禦史不得不送事,已蒙睿斷矣。

    至於落試武人處置及減省在內句管官員等事,竝候睿裁。

    」答曰:「知道。

    落試武人,似無別爲處置事矣。

    句管之官減省事,令該廳議處。

    」大臣請以兵曹判書張晩、參議尹履之、號牌廳有司堂上李曙、崔鳴吉,仍存句管,以責成效,其餘則竝減省,從之。

     7月20日 ○庚寅,忠義衛梁世吉,弑父伏誅。

     ○私婢莫德,弑主伏誅。

     ○毛都督問安使李尙吉,還自西路,書啓曰: 臣在蛇浦,探聽督府情形,而漢人之言,取實爲難,故不及於狀啓中矣。

    然旣有聞,故更爲書啓。

    近來皇上恩眷,日以益隆,冊封夫人,追封四代。

    毛帥以此,感戴皇恩,又交通宦寺,締結魏忠賢,信使往來,月或三四雲。

    王萬才謂臣曰:「兩詔使還到蛇浦時,都督邀兩使,共登鎭後山,指示雲從島,兩使曰:『距椵島咫尺,孰謂都督遠棄遼土,深入朝鮮內地乎?都督招集民衆,大開營鎭如此,繼糧之艱,天朝何以知之?俺等當奏知天子,餉銀五十萬兩、軍糧五十萬包,當趁明春催送。

    」』雲。

     答曰:「知道。

    」 ○上禦資政殿月廊,引見左右相、昇平府院君金瑬、延平府院君李貴、兵曹判書張晩、戶曹判書金藎國、完城君崔鳴吉,議號牌事。

    時,朝議多言:「先遣禦史,必緻人心驚駭,莫如專責監司,使之整頓。

    」李貴主此論,而領議政李元翼亦以爲然。

    上意未能決,會議諸臣,貴猶持前見,而張晩、崔鳴吉以爲不可不速遣禦史,尹昉、申欽依違以對,而上意亦欲遣禦史檢督,乃命擇遣。

    校生落講者,李貴則欲稱以武學,不卽定軍,而張晩以爲不可。

    且命鹹鏡北道、平安道淸川以北,勿遣禦史。

    以張晩、金瑬之言也。

    仍議西事,皆謂都督前遣重臣約束,似爲無益,姑寢其行。

    貴且陳南軍調入之失計,上不許。

     7月21日 ○辛卯,以權盡己爲都承旨,鄭廣成爲左承旨,特命以趙翼爲左尹。

     ○三更,月入畢口。

    五更,流星出天陰星下,入天苑星上。

     7月22日 ○壬辰,憲府啓曰:「京畿監司李溟,本以賊害之性,濟以陰譎之才。

    初事爾瞻,任其卵育,繼援權戚,自謂淸流,用心回互,行已麤戾。

    乃若世累,不足言也,畿輔重地,決難付諸此人,請命罷職不敍。

    」答曰:「監司李溟,有可用之才,無可棄之罪。

    爾等提起已往不關之事,欲爲今日之罪案,此果公心耶?未曉其意也。

    此時得人甚難。

    年少之輩,不念國事,如是輕劾,極爲不當矣。

    」 ○上禦資政殿,引見慶尙監司金時讓,謂曰:「本道,近來俗習大謬。

    移風易俗,卽觀風之臣所當勉者也。

    前日受任之人閔聖徵太急,李敏求太緩,卿須處之得中。

    」時讓辭謝,仍曰:「號牌一事,時未結局,本道尤甚雲,以此爲慮。

    」上曰:「此乃國家之大事也,須盡心爲之。

    本道舟師,不成模樣,此亦須盡心爲之。

    黜陟嚴明,最是方伯之責,而或有不然者,卿宜惕念。

    」時讓曰:「如臣者,何敢仰副聖敎乎?」上仍問:「落講校生定軍事,群議皆以爲未便,卿意如何?」時讓曰:「臣意落講定軍,此乃祖宗成法也,渠輩亦豈不知?」上曰:「予以爲,此非新法,旣載令甲。

    今何必廢而不行乎?」仍賜豹皮、弓箭等物。

     ○憲府連啓京畿監司李溟罷職不敍事,答曰:「不允。

    爾等甘受不公之敎,復來塵瀆,今日臺諫,可謂無恥者也。

    」 ○備邊司啓曰:「鹹鏡北道及平安道淸川以北,勿送禦史事,已爲停當于榻前矣。

    臣等退與體臣商議,則平安一道,自前無上番之規,而今日事勢,尤與他道不同。

    勿送禦史,令體察副使與所帶從事官,査覈定役,以除一路之弊,似爲便當。

    且念本道餘丁號牌之數,四萬八千餘名。

    此輩遷徙無常,未有恒産,一朝拘束,勢或未易。

    昨日金瑬榻前所陳,深得本道事情。

    前日本廳事目,亦無定軍之令,而渠輩自相疑懼,人心不安。

    依前入作收布例,竝爲作米,以補軍餉,似爲兩便。

    但西路今年失稔,若或多斂,亦不無民怨。

    每名各收七鬥米,可得一萬八千餘石,所補亦不少矣。

    」從之。

     ○上下敎曰:「南漢城雖在內地,地實天險。

    未雨綢繆,意非偶然也。

    幸賴當事之臣竭力擔當,耽禪之輩勤苦服役,廿裡高城,兩載屹成,其功甚疾,千古無儔,予甚嘉喜。

    董事員役,其令該曹,各別論賞,以示優異之典。

    又令備局,講究積粟之策,以爲他日必守之地。

    」 ○大司憲鄭經世上箚辭職,答曰:「卿無所失,勿辭察職。

    」 7月24日 ○甲午,左議政尹昉,以病上箚辭職,溫批以答,仍遣內醫看病。

     ○左尹趙翼上疏辭職,答曰:「省疏具悉。

    卿宜勿辭察職。

    」 ○執義鄭百昌、掌令鄭世矩啓曰:「殿下不以臣等爲無狀,使之待罪言地。

    臣等徒知以直事君,激濁揚淸之義,地重、人輕,言不見信,斥之以不公,責之以無恥。

    夫處心不公,行己無恥,是實人臣之極罪,而士夫之醜行也。

    臣等固當恭竢斧鉞之誅,以爲臣子不忠者之戒,而第臣等所冒,乃風憲重任也。

    殿下旣置之以此地,則不宜暴折之至此也。

    溟之爲人,見棄於公議久矣。

    發身兇賊之門,任其卵育,交通宮禁,國言藉藉。

    其他陰譎之狀,賊害之事,淸流言之,亦汚口矣。

    畿輔巡宣之任,決不可付諸此人,故臣等於席上,相議論之,此實爲國家愛惜名器,隨事糾正之擧也。

    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聖批一下,臺閣將空,誠非盛代之美事也。

    臣等愚妄,無以塞人望,而答天意,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持平金世濂、閔應恢,亦以此引避。

    諫院處置請出,答曰:「李溟勤幹有才,盡心國事,爲官擇才,此惟其人。

    雖以曩時之事言之,癸醜之變,與鄭蘊輩同被罪罰,長在流放之中,可謂改過遷善者也。

    以故擧義之初,亦不擧論。

    此豈非有可尙之志,而無可罪之事耶?昔時雖不改過,如無大段罪犯,則猶可用之,而況知其惡,而潔其身者乎?近者臺官,不知人才之可用,國事之關重,一有不便,便卽擊去,今日習俗,可謂寒心矣。

    此漸若長,則人無完人,國不爲國。

    似當遞差,今姑依啓。

    」憲府再避而出。

     ○諫院啓曰:「南道兵使柳舜懋,爲人庸劣,本乏才局。

    向時賄賂麤鄙之事,已不足言,及授本職,不念朝廷棄瑕收用之意,濫用棍杖,枉斃者多,專務箕斂,民不堪苦。

    當此一路飢荒之秋,如此之人,不可一日委任,請命罷職。

    」答曰:「柳舜懋,爲國盡忠之人,豈有如此之理哉?」累啓,乃命遞差。

     7月25日 ○乙未,都承旨權盡己,上疏辭職,答曰:「省疏具悉卿懇。

    卿實合此任,宜勿固辭,調理察職。

    」因有物議,三辭,乃遞。

     ○延平府院君李貴,乞暇焚黃于礪山,上命宣醞郊外,令本道設宴款待,優給食物,且遣內醫,齎藥隨往。

    貴上箚辭之,且請亟從權制,上優批以答。

     ○弘文館副校理李景奭、修撰金光炫等上箚,請禮遇臺閣,答曰:「省箚具悉。

    箚辭當留念焉。

    」 7月26日 ○丙申,策士殿庭,取沈演等十六人。

     ○初昏,蒼白雲一道,自東方天際,直指天中,長可十餘丈。

     7月27日 ○丁酉,珍城君海齡等上疏曰: 前參奉李挺漢,卽德興大院君四代孫,而承嫡主祀之人也。

    每於祭時,着笠行祀,豈非幽明之所憾,而盛世之欠事乎?昔我宣祖大王卽位之越三年己巳,追崇德興君爲德興大院君,封夫人鄭氏爲河東府夫人,子孫襲職,一依大君之例。

    四代之後,主祀之人,世襲都正之職,四時祭物,自官備給之敎,載在國乘而可考。

    祭物官給之事,則至今遵行,而獨於世襲之命,闕焉不行,伏願聖明,特命有司,參考實錄之可據者,一以行宣祖大王之遺旨,一以慰德興大院君在天之靈,不勝幸甚。

     禮曹回啓曰:「疏內所陳德興大院君主祀人,世襲都正,官備祭物之敎,曾在先王朝,已有成命可據,而世襲之事,闕焉不行者,隻是該曹之未及緻察,今當相考擧行而已,但載於國乘與否,未得詳知。

    考諸野史及故老所傳私記,則丁醜三月二十日,宣廟招大臣諭之曰:『予卽位十餘年,尙未展謁,今欲展謁。

    且河原、河陵,欲除授正一品,四代之外,代爲都正,以奉其祀,安滉亦欲陞堂上。

    今予所言,皆無害於大義者,卿等量之以啓。

    』大臣回啓:『河原、河陵,次次陞一品宜當。

    安滉超授六品職,餘皆依傳敎爲當』雲。

    據此參商,則世襲都正之議,己巳、庚午崇奉之初,雖不得行,丁醜親祭之時,似爲議定,而闕焉不行,未知其由。

    無論成命之有無,四代之後,奉祀之孫,着笠行祭,誠極未安。

    令春秋館考出實錄,如有先朝成命之可據,則遵奉施行,雖無可據,自今議行,未爲不可。

    請議大臣施行。

    」 7月28日 ○戊戌,以洪瑞鳳爲都承旨,李敬輿爲執義,李景憲爲弼善,金槃爲副校理,金南重爲修撰,特命以崔惠吉爲松禾縣監。

    惠吉曾爲正言,論李有道事,上以惠吉偏攻異己,特命補外。

     ○吏曹判書金瑬引疾辭職,優批不許。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十三〉 八月 8月1日 ○朔庚子,上幸魂宮,參朔祭。

     ○兩司連啓,請罷諸宮家魚鹽免稅等事,答曰:「魚鹽免稅等事,其來旣久,而祖宗朝,未聞以此爲亡國之根柢。

    今日爾等以不中之言,累月論執,今日臺諫,可謂徒尙虛名,而不識輕重者也。

    如此多事之時,堅執無益之論,逐日煩瀆,殊極不可矣。

    」 ○大司諫李植啓曰:「合啓之論,經年、踰序,上下相持,蓋自聖明臨禦以來,所未嘗有也。

    伏覩聖旨加峻,至以不識、不中等語責之,臣誠惶恐,未曉其由。

    古之君臣,雖當治世,未嘗以危亡二字爲諱,所謂:『其亡、其亡,繫于苞桑。

    』是也。

    且如碎首等語,乃冒死必爭之意,雖謂之諫諍間常談可也。

    至如宮家魚鹽免稅之事,當初自內需司折給,其數不夥,然謂之非私恩則不可。

    況今依憑輾轉,或立案而免稅,或容姦而漏籍,甚至割占海洋,停住船舶,使濱海之利,盡歸私室。

    今欲從頭整頓,剗塞利源,乃是正治本、裕民財之一大助,而殿下牢拒至此,雖謂之聖心或蔽於私可也。

    旣謂之私,則馴緻之道,亦何所不有?此乃臣等所論之本意也。

    不知何以激惱宸衷,而有此敎也?大抵惟大人,爲能格心而正事。

    如臣等輩,安敢及此?道消學廢,士風不振,徒尙虛名,且不可得,不識輕重,誠所難免。

    臣職忝諫首,非惟不能劑適論議,反有以激動狂妄之失,罪當萬死。

    豈可冒居此地?請命罷斥臣職。

    」答曰:「勿辭。

    」司諫權鑊、正言宋時吉,竝引避而出。

     ○諫院連啓請還收澳、洛等放還之命,答曰:「當初論罪,出於風聞,不無冤枉之理。

    被竄之後,星霜累變,其母又逝,寧無可恕之道乎?況今玆放釋,非予自斷,不可謂之非公議也。

    然論執至此,今姑放歸田裡。

    」又啓曰:「近來國綱未振,汚俗猶在,士大夫家亦多私自封殖,何以責閭裡之豪強乎?沿海魚鹽之地,船隻之利,除諸處免稅外,盡歸於私門,容護漏籍,在在皆是,殊爲可駭。

    比聞戶曹給標收稅之規,已爲判下,行移列邑,而置之尋常,無意擧行。

    私占柴場,國之大禁,而柴草私場,籠徧山野,京城數十裡內,芻蕘路絶,多有怨言。

    頃者以臺諫所啓,行移諸道,使之禁斷,而縱恣如故,至如外方農莊,雖非世業、恩賜之所,橫占民田,稱之曰陣,無異於曩時。

    良民之怨苦,國計之虛踈,多由於此,極可寒心。

    此皆監司、守令承望畏縮,不得檢擧之罪也。

    下諭八道,申飭禁斷,懸錄以聞,令到三月內,不卽奉行,依前容護者,請竝主戶,論以重律,而號牌禦史巡行時,更令糾摘,期於痛革。

    」從之。

     ○禮曹啓曰:「大殿胎室奉審造成事,據例啓稟,則聖批以文具之事,予甚惡之,勿爲奉審爲敎。

    臣等欽仰聖上欲除民弊之至意,然若不封識,則後必不知其處,請令該司,考例擧行。

    」從之。

    禮曹又啓曰:「大殿及王世子胎藏,俱在淨土前峯雲。

    請政府、禮曹堂上、觀象監提調各一員,進往奉審,仍安與否,擇吉擧行。

    」答曰:「隻定守直軍,俾禁樵牧。

    」 8月2日 ○辛醜,戶曹啓曰:「用錢之法,必有國家收捧之規然後,可以通行於公私。

    今者所鑄無多,若廣開責納之路,則齊民無處覓得,而其弊必至於盜鑄。

    今姑令刑曹、漢城府、司憲府徵贖衙門,依《大明律》贖銅錢之規,捧用宜當。

    且銅錢之價,古今有異,若依律文之數,則納贖者必有怨苦之患。

    依當今折價錢一文,準米一升,令刑曹參酌改磨鍊,定式收捧事,捧承傳施行。

    」從之。

     ○以鄭經世爲副提學,樸東善爲大司憲,尹知敬爲舍人,李景曾爲正言。

    景曾美風儀、善談論,人稱其有器度,而隻欠剛果之操。

     8月3日 ○壬寅,平安道監司尹暄,啓聞列邑兇荒。

     ○夜五更,流星出井星下,入巽方。

     8月4日 ○癸卯,諫院啓曰:「軍政變通事目,署經本院,而大條件則已經廟堂參酌定奪,臣等固不可容議,其間一二節目,有所未盡,不得不別爲陳達。

    外方書院,雖有所屬,或自本官,折給若幹奴婢,以供守直;鄕校則自有世傳奴婢;鄕所則隻有一二使喚,號爲蔔直,本官隨便定給。

    今此事目一條,欲以良民量數給之。

    此令若行,許多鄕校、書院、鄕所,皆占舊所未有之日守,則所失良民,不知其幾,末流濫觴之弊,有不可勝言。

    至於司馬所,則近來新創之號也,生、進,是布衣也。

    自有學校講業之所,而今乃別創一所,有若一衙門,置奴婢、殖貨穀、把握鄕論、侵擾官法,不過豪右之一窠窟也。

    此所之名,豈可聞於朝廷,又從而定給良民乎?此四處定數給屬一條,請勿施行,司馬所則宜令禦史,嚴飭革罷,永杜後弊。

    納粟影職五品以下,竝爲定軍,雖有前例,未免失信,似爲未安,而濫雜奸僞甚多,亦不可全然舍置。

    但此屬良族居多,或以義糧,或以應募,或被強取而與之,初非其所願,而得之者亦多,今番詔使時,募銀給帖者,亦多有之。

    若無緣降定軍役,則取怨必多。

    且四品、五品,其間無別,影職、實職,一樣濫雜,豈可曲爲區別,徒滋奸僞乎?請自堂下三品以下,一依武學、校生例,竝爲從願講試,其汰落者,屬於餘丁,以存國家一分之信。

    號牌之法,當初以爲難行者,良民冒屬於公、私賤一事爲最,而今此事目,全不擧論,未曉其故。

    請令本廳,速爲商議,嚴立科條,另加査整。

    軍籍之法,最爲難行者,士族降定軍保,亦一事也。

    祖宗朝以來,軍保之名,初不卑賤,故雖士大夫子枝,亦皆定屬矣,其法久廢,其名已賤。

    當此風俗薄惡,以賤淩貴之時,常民見士族降爲軍保,必視爲等輩,輕加侮蔑,或自官家,使用於賤役,則此莫大之怨苦也。

    請嚴立禁制一條,禦史之行,廣加宣布,隻收軍保之布,毋改品流之舊,以敦風俗,以安人心。

    」答曰:「竝令本廳,十分商議處置。

    」 8月5日 ○甲辰,藥房提調徐渻等陳啓,請令醫官,診脈議藥,上不許。

    再請劑進滋補之藥,從之。

     ○上下敎曰:「興慶園旣立墓號,四名日祭享,不可依前行之。

    親屬中差送獻官,執事之人,亦令勿論時、散,以親屬差送,定爲恒式。

    」 ○以趙邦直爲掌令,金南重爲持平,金世濂爲校理。

     ○備邊司啓曰:「竊詳袁撫臺咨中之語,都督移鎭之事,似是完定,而天朝不曾明定所移之處,隻令毛將,自擇便宜,可想天朝,亦有難處之勢,不免作此含糊語也。

    彼之移鎭,似未可必,而亦非本國所得容力之處。

    第令承文院,遵依舊例,急搆回咨,撥上馳送,且徐敷奏,與毛將相會,作何料理,詳細聞見,馳啓之意,接伴使處行會宜當。

    」從之。

     ○夜五更,流星出軒轅星上,入井星下。

     8月6日 ○乙巳,備邊司啓曰:「袁撫臺揭帖,似有多少抑揚,而主意則不過相勉之辭也。

    新相交際,須謹辭令,不可尋常回揭,而大提學方在呈告中,令提學撰出宜當。

    且近緣山東糧餉不來,毛營數十萬衆,專恃仰哺於本國,今年支給之數,已過十五萬石,決無可支之勢。

    須另議繼餉之策,以紓本國物力之意,竝及於回揭中似當。

    且見毛將揭帖,末端有請糧之語。

    不許則事體未安,許之則必將執此爲辭,而督責餉臣,殊爲難處。

    第雲:『竭力周旋,前後運餉不絶者,無非同憂共患之意,而亦老爺之所明知也雲雲』,似當。

    亦令提學,措辭撰出何如?」從之。

     ○憲府、諫院連啓永安尉洪柱元家舍,勿爲修理事,答曰:「先王晩得公主,寵愛無比,未及長成,先王晏駕。

    後因變故,嘉禮失時。

    言念前後,不覺嗚咽。

    今玆修理之擧,非欲創始於今番,以爲予子孫地也。

    爾等不念先朝,又不諒予意,逐日強聒而不知止,不亦異哉?須識此意,亟停勿煩。

    」 ○上下敎曰:「京畿監司李溟,滌愆旣久,爲國自效。

    以用人之道論之,則少無可遞之事,然本道之久曠,亦甚可慮。

    姑遞其職,以便公私。

    」憲府論啓已久而不從,特以曠官遞之,殊欠如流之美,時議惜之。

     8月7日 ○丙午,夜四更,流星出天中密雲中,入南方天際。

     8月8日 ○丁未,上幸魂宮,行別祭。

     ○接伴使鄭鬥源馳啓:「天使已到登、萊,送都督糧餉雲。

    」 8月9日 ○戊申,命送衣資于前仁城君處。

     ○號牌廳啓曰:「設法之初,丁寧開諭,又開自首之路,三次退限,以示朝廷好生之德,而外方頑民,漏籍潛匿。

    今禦史下去,所當査出,必誅無赦。

    且雖已入籍者,率多冒僞,以少爲老,壓良爲賤,冒屬歇役。

    如此之類,亦當依事目論罪,但念無知之徒,自陷刑辟,不知自悟,此王者之所當愍惻,而指示可生之道者也。

    今禦史先發牌文,凡自首者,渠身及監官、色吏、統主、有司等,竝勿治罪,惟迷頑終不自首,爲官吏所發者,斷以王法之意,先布八方宜當。

    」從之。

     ○兼吏曹判書金瑬又上箚辭職,答曰:「省箚具悉卿懇。

    宜勿控辭,調理察職。

    」瑬以元勳重臣,且有人望,而但性度偏係,專務自用,汲引之際,多不循僉議,緻有乖張之氣象。

    今玆引疾,亦非和平之擧,人惜其度量之不廣。

     8月10日 ○己酉,憲府啓曰:「學校儒生之定額,非以多士爲有限,蓋廩養之道,不可無其數也。

    若考講之際,一從額數,則非但國家待士之道,不當如是,亦不無遺才、抱怨之患,豈可不十分裁量而善處乎?事目中雖有禦史臨時啓聞處置之意,但念事目本意,旣以額數爲主,則雖曰量數加定,終歸定限之偏,而有乖於右文之意。

    臣等之意,無論額數多少,惟以入格與否,爲取舍之地。

    且落講定軍,固是不易之典,在所不論,而但此法不行於士族,其來已久。

    一朝遽行,必多怨苦難堪之患,誠如諫院之啓,而近日中外,皆以此爲慮,深望善始之策。

    大抵州縣校生,未必皆爲士族,亦多良民避役之輩。

    落講充保,渠亦自分,而至若三南,則凡在校案,幾盡士族,國法、鄕風,旣以閥閱爲重,則其視充保,無異於就死地。

    若以一切之法言之,則雖不可有所彼此,而如有別樣善處之道,則亦不可不念。

    旣以軍保爲名,則雖曰收布,所惡者名也。

    請令本廳,更加商確,就落講中査別,分明士族之類,勿爲定保,或名以落講收布,或別爲名目,一以資軍實,一以慰人心。

    伏見尙衣院公事,頒賜所用貂皮、鼠皮、赤狐皮耳掩,三百餘部措備雲。

    臣等竊念,平時國家物力有裕之日,以尙方歲入之物,例爲筐篚之恩,固是一時之盛典,而經亂以後,西北皮物,恒貢頓減,雖或有頒賜之規,而貿諸市上,其弊多端,至於昏朝,濫觴極矣。

    反正之初,聖明洞燭此弊,特停頒賜,已四年矣。

    公私除費,實爲不貲,而今此復行之命,出於意外。

    此必以應行之規,久廢未安,而有此敎也,連經詔使,闆蕩可知,應行節目,亦所當損。

    況此不必爲之事,中廢而復行者乎?伏聞該曹,不能自貿,令平市分定各市,而應入價布,多至七十餘同,竝年例衣帽之數,則幾至百有餘同,該曹之力,亦難辦出。

    市民不料今日之復行,無意措備,故卒然貿得,其價倍蓗。

    臣東善忝在提調,目見市民之來訴,情勢悶迫,誠爲矜惻。

    請姑停今年頒賜之命,以示一分之惠。

    」答曰:「校生事,令該廳議處。

    頒賜耳掩,令該曹減數措備可也。

    」再啓:「如不得全減,令度支直爲貿用,勿委市民,以貽巨弊。

    」從之。

     ○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

    講訖,特進官徐渻,以毛都督情形可疑,反覆啓達,請今冬,厚集兵力而待變,且令探聽於毛營將官,得聞中原處置後,有所處變,上令廟堂,議處。

     8月11日 ○庚戌,以李顯英爲吏曹參判,李聖求爲吏曹參議,權盡己爲京畿觀察使,尹衡彥爲司諫,鄭弘溟爲副應敎,李景奭爲吏曹佐郞,鄭應聖爲忠淸水使。

     ○行司直沈悅上疏。

    略曰: 臣有終身不可洗滌者,隨參庭請之累,是也。

    況又居官無狀,重被臺評,臣之罪累,床上疊床。

    職至崇班,而不自澡雪,亟命鐫削職名。

     答曰:「觀卿疏章,予心缺然。

    卿其勿辭,從速上來,以副予意。

    」 8月12日 ○辛亥,夜,白雲一道如氣,起自巽方,直指北方,長十餘丈、廣尺許,良久乃滅。

     ○憲府啓曰:「近日西憂,不專在於奴賊。

    事機之變,頓異於前,先幾詗察,不容少忽。

    爲伴臣者,所當伺其動靜,報於廟堂,以爲策應之地,而接伴使鄭鬥源,受任以後,頗有不能擧職之譏,今此趙佑之死,機關甚重,而亦不爲詳探,以啓日後之事。

    恐不可倚於此人,請鄭鬥源罷職,其代以有智慮、名望人,極擇差送。

    」答曰:「推考。

    」連啓,乃從之。

     ○備邊司啓曰:「毛營動靜,本國邈然不知。

    令都體察使,或分付邊臣,或擇遣手下伶俐人,別樣探聽爲當。

    且西邊之事,異於前日,故南軍五千,都監哨軍及新舊出身,方將入送矣。

    此外別樣防備之策,姑待張晩入來,詳議處置宜當。

    」從之。

     8月13日 ○壬子,諫院啓曰:「兩功臣恩典磨鍊,今已三年,不可續續越法祈恩,以開僥倖。

    李元榮之父瀣壽,以西班四品,不當陞堂上,而冒濫上言得請;柳?又從而援例上請,柳時輔亦以四品,陞堂上,不有國法,且不遵承傳事意,妄稱謬例,必行私意,使官方壞亂。

    將來援引陳請者,必不勝其紛紜,請李瀣壽、柳時輔堂上加,竝命改正。

    近來星官之任,多不擇人。

    兵曹正郞黃瀡、工曹佐郞梁有仁,曾有參疏之累,人言未已;禮曹佐郞鄭晉,爲人凡劣,不合顯職;刑曹正郞秦尙弘,爲人泛濫,不合訟官。

    請竝遞差。

    」答曰:「依啓。

    李瀣壽等旣已加資,且不無前例,不必改正。

    」累啓,從之,而李瀣壽則以其子之勳,非柳?之類,加資之命,亦在柳時輔之前,不從。

     ○備邊司啓曰:「毛將方設柵於靑龍山,以爲過冬之計雲。

    靑龍在義州、龜城、朔州之間,毛將之駐兵於此,其意難測,而朔州有城而無兵,形勢孤危,別擇驍將,領兵屯駐,以爲昌、義諸鎭之聲援,似合機宜。

    都監千摠李溭,頗有計慮,屯朔之任,當屬此人。

    但軍兵應用三哨,而昌、義之軍,則勢難分送,分付都監,別擇精卒二哨,預先裝束,令李溭領去宜當。

    凡幹防備之策,須與體臣相議,而體臣未及上來。

    邊機正急,須預爲定計,方無窘迫之患,故敢啓。

    」答曰:「知道。

    體臣上來後議處。

    且都監將官,勿爲遷動可也。

    」 ○備局又啓曰:「臣等竊念,南漢卽溫祚數百年定都之地。

    地形之險,誠一夫當關,萬夫莫開之勢,而今此所築之城,極其堅緻,有糧則爲必守之地,無糧則金湯之險,亦無所用。

    今之所當講者,隻在此一款而已,但本國物力,已盡於接濟毛糧,雖欲拮據湊合,無他善策。

    無已則本州田結,纔二千餘,國家寧捐此一州之入,屬之山城,凡田稅、三手糧、毛兵糧、宣惠廳作米,竝於本城收捧,數年之後,自可粗成模樣。

    臣等之計,無出於此。

    此外措處之策,令摠戎使李曙,更爲商量,啓稟施行宜當。

    」從之。

     ○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月廊。

    知事金尙容曰:「毛文龍之情形,每以爲疑,而無現著之事。

    今以李莞、南以興狀啓中所引易承恩、崔天泰等言見之,其迹已著。

    添兵等事,廟堂方爲講求,而最可慮者,糧餉也。

    近日兵判張晩、戶判金藎國,受由出外,請急召還,使之從速料理何如?」上曰:「予意則以其言爲不實矣。

    毛若投賊,則不必先奪昌、義而後,爲之也。

    大槪都督所爲無理,其將官先爲反計而然也。

    且中原每以都督深入海島爲言,故欲入山城矣。

    都督投賊,未知其早晩,而將官生變,似不遠矣。

    」尙容曰:「都督雖不反,數萬遼兵,無所食,彼豈坐而待死,不爲作亂乎?此必至之勢也。

    」上曰:「今難以不實之言,復爲徵發,前所調發之兵,速可入送也。

    近見都督所爲,則與魏忠賢相結,有所恃而然也,投虜之事,未可信也。

    」尙容曰:「雖不投虜,而作亂於我國,則不無其理。

    將往靑龍山城,而無食之軍,何能支乎?以索糧執言而作亂,何能禁乎?且奏聞中朝以不給糧餉,與奴相通等語,構誣李莞,則我國無可奈何矣。

    外間之議以爲,事已至此,當以幹戈從事雲矣。

    」上曰:「不得已幹戈從事,則當挾一唐將,爲之可矣。

    」 8月14日 ○癸醜,備邊司啓曰:「毛將不得志於天朝,則必投於虜,旣投於虜,則必且求逞於我,此必然之勢也。

    撫臺甲、糧之送,亦是羈縻慰安之計,而趙佑之死,聞於天朝,則必將益激其變。

    以此料之,應變之策,宜急而不宜緩也。

    此時體臣,適不在京,凡幹防備之計,指揮之事,須待其來,商議處置。

    但念崔天泰、易承恩等,或托其妻子,或言其密謀,是必求助於我國者也。

    渠等果能交結忠義,先事圖之,則本國可以坐享其利,而渠等義聲,播於中土矣。

    然或奇功未就,事端先露,則禍有不可勝言者。

    本國但當勉其忠義,戒以謹密,而我則姑勿犯手其間,可也。

    乃其妻子移置之請,苟能善爲周旋,不使爲彼所覺,則可以固結其心,而益聞其心腹之言,此在邊臣觀勢善處而已。

    妻子或難許入,頻緻存問,示以誠意,使渠探彼動靜,隨聞來告,以爲先機策應之地者,則似不可已。

    然事釁未發之前,切須愼密,交際之禮,有加無減,不宜使彼先自生疑,以促其禍。

    此意竝爲行會邊臣宜當。

    」答曰:「依啓。

    」 8月15日 ○甲寅,上幸魂宮,行望祭。

     ○憲府啓曰:「臣等聞,計不先定,不可以應卒;兵不先辦,不可以制人,此理之常也。

    西邊之事,可憂久矣。

    以近日狀啓觀之,則難處之形已著。

    誠宜汲汲遑遑,區畫料理,隱然爲先定之計,而側聽累日,未有所雲爲,體臣在外,無促還之命;大臣在告,無勉出之擧。

    謀謨寂寥,氣象紓緩,似有餘裕,及乎旣發之後,蒼黃潰亂,莫知所措,蓋以計不先定故也。

    今日之事,不可謂未發,君臣上下,固當如救焚拯溺,而從容紓緩,乃如此,臣等竊憂之。

    凡事有幾,一失其幾,則不可爲也。

    請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從速料理,以爲先事之圖。

    號牌,國之大事。

    自前世莫之能行,而今者擧而行之,事已就緖,勢將垂成,此誠一大幸也。

    第發遣禦史一節,所係甚重,誠宜相時度勢,審愼爲之者也。

    本月旬前,所當發遣,而緣事目未完,遷延至今。

    今者西憂方急,人心洶懼,徵集、備禦之策,決不可與此事竝擧。

    發遣之後,脫有他憂,未免沮止之擧,則其害有不可勝言。

    況聞列邑守令,依當初事目,給牌之後,尙未行査準一節。

    卽宜行會八道,令監司、守令,從容査正然後,待明年正月,一齊發送,憑其已準之籍,而兼行考講之法,則事易就而民不擾。

    揆以時勢,似甚便當,請令本廳,熟講施行。

    」答曰:「依啓。

    禦史,前定日,不可不發送,然令本廳量處。

    」 ○以崔鳴吉爲刑曹參判,李基祚爲校理,閔應恢爲副修撰。

     8月16日 ○乙卯,領議政李元翼上箚。

    略曰: 臣年近八十,猶有精力,而數年以來,澌敗日深,思慮錯亂,觸事茫昧。

    太平無事時,猶不可作相,況今西邊之虞漸極,罔測之報踵至,臣爲相臣之首,不得與諸宰,裁處軍務,虛帶職名,斷無此理。

    陳乞至此,兪音久靳,惶恐席藁,袛竢鈇鉞。

     答曰:「省箚具悉卿懇。

    目今西虞漸棘,民心日離,此誠喬木元老,爲國拯救之秋也。

    卿未可少安厥位,以期鎭物之效耶?此時卿若一去國,則民心潰裂,無復收拾之望,進退豈不重歟?卿雖未能幡然出而視事,依前臥閤,隨事陳啓,勿爲更辭,以副上下之望。

    」 8月17日 ○丙辰,上引見大臣、備局堂上、兩司長官。

    上曰:「近日毛都督情形,於卿等所見何如?」右議政申欽曰:「文龍所爲,異常久矣。

    近日管下將官,分明言其反形己著。

    在我之道,先爲防備,相幾以處而已,更無彌縫之路矣。

    」上曰:「大槪彼之情形盡露,而第未知禍之遲速如何?」欽曰:「西來狀啓中,或雲投虜,或雲先犯昌、義,而遲速則不可知也。

    趙佑已死,徐敷奏卽逃還中原,必有處置之事。

    以此觀之,亦似速發矣。

    」欽又曰:「南軍當入者五千,本道軍亦三千,京砲手年例入防者一哨,而今當加送二哨於昌、義之間。

    但所乏者糧餉,不知何以處之。

    」上曰:「五千旣爲徵發,姑以此兵,分置緊要處,觀變似可。

    待體臣上來,問而處之。

    」欽曰:「不軌之人,在我境上,聲罪緻討,無害於義。

    物議以爲,一邊奏聞,一邊勦擊,似可雲,此論如何?」上曰:「此言不無所見,而上國之人,奉命而來,不可以難明之事,輕易下手矣。

    」副提學鄭經世曰:「臣昨往備局,爲此言。

    右相所達外議雲者,卽指臣也。

    臣意文龍情狀已著,而徐敷奏逃還,亦以趙佑之死而然也。

    我國自祖宗朝,事大如子事父,中原亦以內服待之。

    在我道理,見其無禮於君,不可拱手而坐也。

    臣意以爲,奏聞之後,卽爲擧事可矣。

    雖以利害言之,渠若先發,則蒼黃窘速,必不及善圖矣。

    」上曰:「此事甚重,不可易言也。

    」吏曹判書金瑬曰:「臣在西路,將吏皆言其必反。

    中原若有分明文書,則見天朝叛賊,不可不擊,而時無此事,恐不可輕發也。

    群議皆以爲,渠若先犯,則當爲應兵,而若不意渡江投奴,則天朝必深咎我國,此甚難處也。

    」上曰:「中原豈不知此間事勢?雖有可責,亦豈無可答之言乎?」判中樞府事金尙容曰:「經世所達是矣,而謀國之道,不可如是輕發。

    彼以天朝將官,受命而來。

    雖有投虜之計,有亂之萌,無亂之形。

    我若先擧兵從事,則後無以自解於天朝。

    在我之道,當預備以待其動,而應之可也。

    」上曰:「予意則渠於奴賊,無尺寸之功,而徑自投入,似無其理。

    必有圖我國之心,此尤可慮。

    」承旨李明漢曰:「李莞以爲:『南軍不必調入,義州之健兒,亦不能接濟。

    況南方之疲病軍馬,飼餉甚難。

    若得資裝木,則募聚土兵,可至千人』雲矣。

    」上曰:「此事不無後弊,資裝木不可輕許矣。

    」申欽辭相職,上曰:「非卿之力,何以得有今日?須勿謙辭。

    」金瑬亦辭銓長曰:「諫院箚子,有用人如此之言,蓋以李慶全擬於問安使爲非也。

    」上曰:「此箚出於相規,須相警惕可也。

    」大司諫李植曰:「臣曾忝試官。

    自前收券官旣起之後,所捧試券,或有取考之時,而此乃謬例也。

    明日是庭試也。

    自此之後,勿爲取考如何?」欽曰:「此則臣罪也。

    臣實惶恐。

    朝廷公正之時,有此事,削去可也。

    」上仍問李明漢西路形勢而罷。

    時,明漢新自西路復命。

     8月18日 ○丁巳,庭試,取文科趙絅等四人。

     ○刑曹參判崔鳴吉上箚言時務,備局覆啓曰:「號牌之役,本欲團束漏丁,充補逃故,以除殘民、隣族之弊。

    因緣講究,釐正科條,病痛差減,利益弘多。

    那移仍革之際,雖有些少弊端,有不可恤,而數十年散漫之徒,一朝拘括,頭緖未成,怨咨先興。

    刑曹參判崔鳴吉,竭心殫慮,晝思夜度,欲善其法意,行之無弊,裁定節目之外,又此縷縷陳箚矣。

    軍民之相繼逃散,豈其本情哉?邊將之侵剝甚酷,甘心離土,苟免目前之痛楚,其情誠可慼矣。

    苟不革除誅求之政,以爲保存之地,則雖日括良丁,虛簿如舊,朝充夕逃,豈可盡誅?別立邊將餔餟之資,俾無下手剝軍之路,專意敎錬,以爲緩急之用,則庶幾軍兵,有死長之志,尺籍無空曠之患。

    兵、水使兼守令之議,實在於此。

    前已參錄於事目稟定之時,未蒙允可,而鳴吉復此雲雲,反覆不已者,祛弊窮源之意也。

    自有見得,終不得捨。

    擧而行之,其利必博,利之所在,則何泥於變舊之嫌?第兩界兵營,則設立已久,湊合道內物力,已成體貌,其於本邑之民,有益無害。

    近來新設之地,則不敢煩他邑一毫之力,而卒開營門,軍官、軍吏供億之需,非但守令家屬之弊而已。

    設如黃州、晉州等處,民多稱怨,說弊者滔滔,亦有還罷之議。

    諸兵、水使一時率眷,則撓改之論,難保其必無,旋立旋廢,其於事體,虧損實多。

    本司堂上中,所見多不同,方外之議,將來之說,從可占矣。

    參以衆論,酌定時議,惟在聖斷。

    僉、萬之量給稅米,亦在於開資食之路,禁剝軍之政,其於恤民除害,實非偶然,而近來公私赤立,倉廩一空,內則百官俸祿,以時裁減;外則守令、使客之供,朝夕收合,有何餘力,及於邊將?以待國儲稍裕,徐議行之,恐或無妨。

    若旅隊、束伍之仍革,正哨、別哨之各編,主兵之官,今方整頓戎政,竝與箚內事意,商確稟裁宜當。

    至如蕩滌逋欠一款,箚中陳之詳矣,不必更擧,而士大夫之從外方來者,言小民之弊瘼,則莫不以此爲首。

    臣等聞之,亦嘗疚心疾首,隻以經費浩大,着手無處,廷議屢發而旋沮,聖敎每下而中寢,因循數年,怨讟愈深。

    以虛簿,責死、徙,畢捧無期。

    與其浪事催科,實取民怨,無寧一切蕩滌,如鳴吉之所陳,以慰民情之萬一。

    請令該曹,詳査前後文書,覈出應爲蕩滌之數,分付禦史之行,對民焚券,無如前日之牽吝。

    不幸數年以來,水旱旣慘,逆變又作,詔行連年,禮葬又過,惠鮮之念,雖切於丙枕,徵調之煩,未絶於村落。

    哿矣富人,未免殿屎,哀此窮民,于何從祿?雖不得別遣使價,特加存撫,今因禦史之行,兼布德意,所在惸獨、癈疾者,別爲成冊,令守令,另加完護,凡所措處,務爲寬貸,毋事苛急之意,禦史之去,言送亦當。

    如常貢之略爲變通,紙席之隨願直納,勿責精品,粗足應用,皆出於權時制宜,節儉省弊之意。

    量田、號牌之前,雖不可輕議貢案,就其節目,暫加推移,使此殘民,得蒙一分之惠,似不可已,亦令該曹,詳議施行。

    防納之作弊,下輩之欄阻,卽是國家之蟊賊,而生民之奸蠧也。

    着令法官,痛禁懲治爲當。

    五六勳宰,各自召募四方才勇之士,鹹集都下,脫有緩急,足以得力,而京官之帶率軍官,特出於一時之權宜,初無永久之計。

    逐朔給料,費旣不貲,行之四年,容有可議。

    無事則散遣在家,有急則徵調赴難,亦似兩便,令扈衛廳,覆啓爲當。

    撙節,在平時猶不可忽。

    此誠何時,一任浮費,而莫之省乎?嫡長忠義,其數甚夥,其祿亦多,誠一冗食之徒,而歷代勳、賢之後,樹立者絶少,貧殘者皆是,待此升鬥之祿,以爲享先之資。

    比之軍餉,輕重雖殊,一朝權減,恐未免若敖之餒,而事係先朝報功之典,似難輕議。

    凡幹禦供、祭享之需,癸亥之裁省,甲子之減損,欲待國勢粗張,民力少完,以復其舊,而邊事日急,削弱愈深,誠如鳴吉之言。

    奉先享上之物,亦難委以物力之殘薄,一向埋沒。

    此等數款,實爲難處,請竢在告大臣出仕,同議處之。

    」答曰:「依啓。

    逋欠蕩滌事,令該曹商確處置。

    兵、水使兼守令事及貢案變通等事,徐議施行。

    」 8月19日 ○戊午,領議政李元翼上箚乞免,答曰:「省箚具悉至懇。

    予意前已盡諭,卿勿固辭,安心調理。

    」 ○上晝講《孟子》于資政殿月廊。

    講訖,上問于特進官張晩曰:「毛將情形之敗露久矣,而近以西來狀啓,人情尤疑懼。

    未知卿之所見,則禍發遲速,當如何?」晩曰:「臣意彼無速發之理。

    虜雖強請,毛不速發矣。

    毛將在此,則享公侯之樂,投奴則爲一俘虜,必不及李永芳矣。

    如賊亦必知文龍之軍不可用,豈汲汲於文龍乎?隻慮在此,則或爲後患,故毛若投降,想必受之,而必不優待矣。

    」上曰:「予意亦以爲,似無緊急事,而群情皆以爲懼,何以若是乎?」晩曰:「兵事雖未可知,以事勢言之,則奴賊豈聽毛言,而又以我國爲一敵乎?不久當有帳下之變矣。

    」上曰:「毛若求糧,則其可輒給之乎?」晩曰:「彼以中原將官,告急於我,不可不給矣。

    」上曰:「群議皆欲置兵於昌、朔間,此事何如?」晩曰:「柳珩在時,內築石城,外築土城,而大槪形勢,外高內陷,故不合於築城矣。

    然昌城孤絶,不幸被圍,則更無蚍蜉之援。

    置兵朔州之議,蓋爲此也。

    但須得三四千軍兵然後,乃可以濟。

    」上曰:「三四千軍兵旣難,而其食亦難矣。

    」上又曰:「凡事,卿須鎭定,俾勿妄動可矣。

    」崔鳴吉曰:「外議皆以爲,在我之道,不可坐視天朝反臣,而不擊也。

    此似太急,而若送體察使,觀變於西方則可矣。

    張晩之言,不可恃也。

    适變時,臣聞其有反形,密言於張晩,則晩雲:『豈有是理?』終不預備,以緻蒼黃之變。

    今者易承恩、徐孤臣等,言毛之反形已具。

    須盡在我之道,待變可也。

    」晩曰:「鳴吉之言是矣。

    莫如預備也。

    」上曰:「西方似先驚動,何以鎭定乎?」晩曰:「無變則自然鎭定矣。

    上年,邊臣以不入防軍爲憂,及臣往還之後,頗爲鎭定。

    今者臣亦欲入往關西,與尹暄相議處置。

    但深冬則病生,廚傳亦有弊,以此爲慮耳。

    」上曰:「予意亦欲一番往還,何必至日寒乎?」晩曰:「臣欲於今月念後,卽爲發行矣。

    」晩與鳴吉,又陳號牌禦史,不可不速遣之意。

    知事李廷龜曰:「拜園時,道途頗遠,一日之內,勢難往還。

    待明春爲之可矣。

    」上曰:「發引時,旣未得隨往,情理不得不往矣。

    」晩又請南漢山城城役時,僧軍不赴役者,徵捧軍糧,上曰:「城役未畢,則役之可也,役完之後,又賣度牒,如徵闕之爲,則豈國家本意乎?」 8月20日 ○己未,諫院啓曰:「號牌之法,不難於編籍,而難於汰正。

    今此禦史之行,雖不可容一毫踈緩,而亦不可一向急切,反貽敗事之憂。

    故當初大臣之意,不免持難,而當事之臣,急於軍籍,頗爲持異。

    今則中外有識之論,皆以爲:『科條浩繁,不可以一朝變通,民聽易惑,或不免一時驚擾。

    莫如先使守令,講究事目,節次頒布,今日了一事,明日了一事,粗成頭緖然後,禦史下去,糾察點視,兼行考講,則民不驚駭,事易就完。

    』此實不易之論也。

    二三朔退送,似是合當,而自上慮其踈緩,不從群議,斷而行之,竊恐聖人所謂欲速不達者,正謂此也。

    況當西憂孔棘,朝夕待變、徵發之地,行齎、居送,呼哭盈路,軍籍禦史之行,決非其時。

    禦史雖行,別無朝夕句斷之事,二三朔間,不過閑漫留滯,各計程限,必用鞭箠,州縣急於應副,草率塞責,敗事之憂,實在於此。

    所謂緩而圖之,則爲大利;急而圖之,則爲大害者,實處變之格言。

    此乃國之大事,臣等當務振紀綱,期於成就,豈敢爲緩退之論乎?公議如此,利害甚明,伏願聖明。

    採納廟堂之論,姑停禦史之遣,先令監司、守令,料理宣布,以爲十分久遠之道。

    」憲府亦論之,答曰:「西邊別無目前必發之憂。

    二三朔進退,亦無大段利害。

    爾等所論,如是張皇,無乃怯於流言,而莫之深思耶?禦史之行,不可退定,勿爲更煩。

    」 ○以李景稷爲判決事,特旨以睦性善爲獻納。

     ○命試取平安道儒生。

    居首者進士許灌,直赴殿試,其次或直赴會試,或給分有差。

    先是廟堂,請於承旨下去時,命題試取,以爲聳動西路士子之擧故也。

     8月21日 ○庚申,備邊司啓曰:「毛帥處置之策,議者言之非一。

    今此左議政尹昉箚中所言,厚集兵力,使有以制彼之命,以待事機之發者,實出於持重萬全之意。

    南軍旣已調發矣,砲手亦將抄送矣。

    都體察使張晩下去之後,收集官兵,控扼要害之處,使彼形格、勢禁,有所不敢動,正合今日之機宜。

    至於邊臣遙稟誤事之患,爲兵家莫大之忌。

    彼若率衆渡江,而侵掠我邊疆,明知其投虜之狀,則伐之可也,彼若潛師詭計,圖奪我城池,則拒之可也。

    此外應變之道,如病下藥,當事之人,自當臨機善應,不延於呼吸之頃,寧可稟命於千裡之外乎?徐、易、崔三將,旣皆布盡心腹,在我之道,亦當密交深結,示以誠信,使彼有所倚重,毋沮其背逆、向順之心。

    計無出於此者,以此意,密諭于平安監司、兵使處宜當。

    」從之。

     8月22日 ○辛酉,黃海監司李必榮馳啓:「毛將差官等,以物貨貿易,日肆嗔怒,甚爲難處」雲。

     8月23日 ○壬戌,遣承旨,敦諭于左議政尹昉曰:「前日所患之證,如或小歇,勉強出仕,以濟時艱。

    」 ○憲府、諫院合啓曰:「今此拜園之擧,實出於霜露怵惕之感。

    固知聖孝無窮,至情難抑,而第念日晷極短,冒夜擧動,其勢將至於經宿,則難便之事、可虞之端,不一而足。

    蓋聖上哀毀過制,日月已多,深墨之容,漸至澌敗。

    臣隣之腐心、隱憂,固不足道,而竊想慈殿一念,亦未嘗一刻弛於斯矣。

    殿下雖欲自輕,獨不念惟疾之憂乎?況畿輔之民,連經詔使,又過禮葬之役,凋瘵已極,怨咨盈路。

    以聖上如傷之仁,豈不思所以少休其勞乎?姑待明春日長之時,卽日回鑾,則事事便當,請亟寢今秋拜園之命。

    」答曰:「今此拜園之擧,情禮之所不可廢,決難停止矣。

    爾等其勿更煩。

    」 ○憲府啓曰:「臣等伏見戶曹粘啓,利川府民田,有文券的實,還給本主公事,則宮家之橫占,分明毫髮無疑,而自上以爲:『實是渠輩之所自取,誰怨誰尤』,勿施事判下。

    曩者征賦繁重,民不堪命,蚩蚩者氓,多有投屬於勢家田結,以爲姑息免役之計,蓋出於不得已也,而其情誠可慼矣。

    今幸蕩滌釐正,文券俱存,而反歸罪於愚民,是何異於劫奪,而聖敎如此,王言一下,中外失望。

    豈料聖明之時,有此冤枉之事乎?請依該曹公事施行。

    安東爲府,號稱難治。

    爲字牧者,雖不可專用柔道,而府使宋象仁,濫用刑杖,多殞人命。

    請命先罷後推。

    」從之。

     ○右議政申欽上箚辭職,答曰:「省卿箚辭,予心缺然。

    卿勿控辭,安心調理。

    」 8月24日 ○癸亥,左議政尹昉上箚。

    略曰: 四載屍素,絲毫蔑報,妨賢、病國,不一而足。

    朝綱之不立,臣與有罪;國勢之不壯,臣與有罪;公道之不行,臣與有罪;民隱之不省,臣與有罪。

    主憂而莫之紓,時危而莫之扶,災異現於上,風俗敗於下,而莫之救,則才分有限。

    於其所不逮,自強不得,且積傷之極,百脈盡枯,雖欲勉勵,其道無由。

    虛帶職名,不勝惶恐待罪。

     答曰:「省箚具悉。

    卿勿待罪,安心調理。

    」 ○憲府啓曰:「科擧,國之重事。

    科擧而不免有人言,則國不可爲矣。

    光海朝十數年,失人心之事非一,而科擧卽其一也。

    中興以來,屢設科擧,而人無異言,士林相賀,皆稱公道可復見矣。

    今者不幸,別試殿試榜出之後,便有人言,擧國藉藉。

    人言雖未必盡是,而國人所同之言,豈可家道而戶曉哉?且場屋之事,一以嚴正爲主,而追考五十餘張,旣呈於收券官起出之後,則爲試官者,據法勿論可也。

    至於再三啓請,而因此得參者有之,人言之來,亦其宜也。

    國人皆曰:『今此殿試,與廢朝時科擧無異。

    』聖明之時,此言奚爲至哉?臣等聞來,誠恥之、誠痛之。

    臣等之意以爲,此榜不罷,則此言不熄。

    豈可苟且仍存,以爲淸朝之疵累乎?其時試官,難免其責,請命罷職,今此別試罷榜。

    」又啓曰:「獻納睦性善,曾以遽陞六品,被論未久,又有超授之命,臣等未曉聖意之所在也。

    資級有序,物議難拂。

    獻納睦性善,請命遞差。

    」答曰:「今番殿試,獨未免有人言者,必是相臣避嫌,不爲可否之緻也。

    今以人言罷榜,則不無後弊,不允。

    試官竝推考。

    睦性善事,今又論之,可謂已甚矣。

    爲人君,而不能用一直臣耶?爾等黨論,愈往愈甚,國之不亡幸也。

    不書罪目,每每請遞,古今天下,安有如此擧措?欲爲必遞,直書罪目可也。

    」 ○禮曹因政院啓辭,覆啓曰:「今此別試,非但爲重試對擧,亦爲世子入學之慶而設也。

    且別試,旣因重試而設,重試若罷,則別試似不當對擧矣。

    別試雖或有議,丙年應行之重試,恐不必因此竝停。

    」從之。

     ○夜一更,流星出天市東垣下,入坤方。

    黑雲一道如氣,起自坤方,直指天中,長八九丈許,廣尺許。

     8月25日 ○甲子,執義尹知敬、掌令趙邦直、持平兪省曾、金南重啓曰:「臣等伏見聖批,以爾等黨論,愈往愈甚,爲敎,至曰:『國之不亡,幸也。

    』臣等相顧驚惶,無地自容。

    臺臣論事,隻以物議爲重。

    性善驟陞六品,旣被兩司交斥,遞免未久,旋有本職除授之命,物議之不可遏,明甚。

    雖庶官,決不可承當,況諫職乎?臣等有見乎此,不得不論,而聖批嚴峻,以黨論斥之,臣等雖無狀,何敢不體聖上大公至正之意,而肆爲黨論乎?黨論之害人國久矣。

    聖上之意,惟欲破朋黨,而同歸於寅協,意甚盛也。

    然不察言之可否,而惟黨論之務去,則不惟黨論之不可去,竊恐其間,或有善伺上意之人,借不黨之跡,而內實濟其私,則雖以殿下之至明,或不能不惑也。

    殿下惟當以大公至正爲心,不以惡黨論一念,先橫在聖心上然後,凡諫疏之來,熟察其可否之所在,可則從之,否則不從,不宜以黨論斥之也。

    祖宗朝用人,專付之該曹,雖庶官,未嘗輕以特旨除授,至於臺諫,尤所罕聞。

    今性善,以被論之人,旋有超授之異數,臣等之論請遞差,果可謂已甚乎?性善疏中,亦豈無過激不中之語?臣等所論,隻出於物議難遏,而不過遞差而止者,蓋不欲深論也。

    豈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哉?旣承嚴旨,勢難在職,請命罷斥臣等之職。

    」答曰:「予雖不仁,不厭直臣者,爲國家也,非爲私也。

    今此擢用,意在開言路,而奬直臣,此亦非爲私也。

    爾等所謂物議者,未必擧國之公議,則雖謂之黨論,未爲不可也。

    欲用一言者,終不可得,豈不寒心哉?予於今日,益知朋黨之害,甚於夷狄矣。

    勿辭。

    」 ○大司憲樸東善啓曰:「昨承聖批,臣等不勝驚惶震惕之至。

    臣等之當初論遞性善者,豈有他意?隻以性善之陳疏,本非正論,主意在於誣陷一世,橫說竪說,無非黨私而伐異。

    其沽直媒進之計,有若觀火,而殿下不爲裁抑,反加寵擢,今至於超資越序,濫授五品之職,爵賞無倫,物議譁然。

    臣等身爲臺官,烏得無言哉?噫!知人之道固難,而執其迹而觀其心,則人焉得廋?夫局外傍觀,言人之所難言者,言雖似是,而其言未免有偏係,則不可謂之正直矣。

    況其言過激不中,而其心未必出於公乎?殿下若以今世當事之人,盡爲導君不義,謀國不臧,則何不一言斥之,以正其罪,而獨於性善之言,稱以直臣,而容許之不已?不但容許,又從而增秩之,殿下之好惡,未可知也。

    凡特旨之除,在庶官猶不可,況諫官乎?臣前忝此職,論性善之陞拜正言,彈墨未乾,又有獻納特授之命。

    臣之有無,不啻鳧雁之去來,而祖宗朝重臺論之意,不當如是也。

    臣等不爲偏黨之論,雖如性善之傾危誣妄之言,不欲深治,而聖敎嚴峻,目之以已甚之論,終謂之『朋黨之害,甚於夷狄』,不料君臣上下之間,情意之不相孚,有如是也。

    臣雖無狀,決難苟冒,請命罷斥。

    」答曰:「勿辭。

    」 8月26日 ○乙醜,平安監司尹暄馳啓曰:「金時若馳報內:『眞?一名,自馬郞洞出來。

    盤問賊情,則奴酋已造舟車、雲梯,期以來月,進犯廣寧。

    且聞奴酋之言,戰雖不利,當焚蕩糧穀。

    且奴酋當言,江南殲盡,則朝鮮有若囊中物。

    且朝鮮俘將等言,朝鮮修築山城時,多得金塊。

    且城內倉穀甚多,衝突昌、義間,直到安州、平壤,則其穀不可勝食雲。

    奴酋則仍居朝鮮地方,而使毛將,領遼民,還居遼境事,時相論議,故渠得參聽。

    朝鮮俘將有年多者,奴酋許嫁以第三子之女』雲雲。

    」 ○諫院啓曰:「執義尹知敬、掌令趙邦直、持平兪省曾、金南重、大司憲樸東善,竝引嫌而退。

    保合朋黨,協同贊襄,正當今急務,而自上丁寧戒飭,前後居冢宰之任者,皆務體行聖意,廣用才望,雖其聞見有親踈,物議有完缺,不能無偏重之譏,乃向時一切色目之論,則今已大詘矣。

    睦性善,新進才士也。

    朝廷不問異同,付以史筆,不可謂不公矣。

    及性善應旨言事,極論仁城不當出置及逆獄譏察之禍,此皆朝紳間已發之論,聖明所燭之事,性善言之,亦未爲大異。

    但其峻文痛詆以爲:『甚於爾瞻之世、逆适之亂』,而末後極斥朝臣以權貴、奸巧等語,殆無一可之者,故其時三司,無論彼此,不免紛然相較者,以此也;有識之論,亦疑其氣銳、見偏,有乘機傾軋之端者,亦以此耳。

    迹其平日交遊、論議,一切以色目爲主,似以立於今之朝廷爲恥,如不欲平黨論則已,如欲平黨論則性善所見,亦不得不詘於此際也。

    然性善自是名士,本不在今日淸顯流輩之下,應旨言事,自無可罪,此非終棄之人也。

    及其復入翰苑,至於行公,兩司更無抨彈之擧,時議相容,亦可見也。

    不意聖明,無端超擢,不顧法典,不待都目,自四館七品,超正六品,而拜正言,非常之典,濫施於不必施之地,則兩司之劾正,在所不得已也。

    殿下循例依允,而又不明示其用舍之由,旋擢獻納,超三資而授之。

    旬月間,名實未變,而寵命有加,官方不正,擧措無據,憲府之論,豈得已哉,而嚴旨繼降,摧折太甚,此則臣等所未曉也。

    不審聖明,以性善爲何等人,而被之以不世之恩命,乃至此耶?如以爲一介直士,則性善之直,亦未免黨論,如欲以此恢開言路,則欲用一諫官,而盡斥臺官,反下情外之敎,比之於夷狄之禍,此則獨不爲言路妨乎?身爲臺諫,間政適人,乃其常事耳。

    殿下每以朋黨斥之,使異論橫議,日滋月激,嗚呼!今日之處臺閣者,不亦難乎?憲府多官,未見有所失,請竝命出仕。

    今番別試殿試榜出之後,卽有人言,始自街巷,喧傳搢紳,此近來所未有之事也。

    其傳播之言,雖無所不有,皆不足信,其一二形迹之可據,不免人言者有之。

    二更罷場,旣違殿試規例,則其追納五六軸,棄之不足惜,而再三啓請,過日之後,踏印竝考,至於試官之中,有自搆啓草,勸承旨入啓者,其不謹、不嚴如此,此其不能免人言之大者也。

    大臣雖以嫌,不言可否,大都試官親屬參榜者,今番最多,驟見似駭,此又不能免人言者也。

    殿試分考,自是規例,今番分考試官所見不同,專取浮辭,不考全篇,以緻年少多參,此又不能免人言者也。

    然無奸細情迹,可以據依,而人言之來,不無所自,其亦不幸甚矣。

    廢朝科擧濁亂之事,人皆目覩,故今日之事,有識不勝寒心。

    莫如罷此一榜,以嚴科場,以杜後弊也。

    試官不能嚴謹,緻此人言,難免其罪。

    請趙希逸以下,竝命罷職,別試、殿試罷榜。

    獻納睦性善被論未久,超資陞擢,邦典旣違,物情大駭。

    庶官尙不可以此行公,況於臺諫乎?請睦性善遞差。

    」答曰:「不允。

    憲府明有所失,竝遞差。

    試官旣爲推考,不必罷職。

    」連啓,乃從。

     ○政院啓曰:「臣等伏覩聖批,憲府多官,竝命遞差,竊不勝未安之至。

    臺諫與庶官,事體自別,而嚴旨峻下,不少假借,有乖於聖上包容之量。

    臣等忝在近密,不敢容默,伏乞聖明,還收遞差之命。

    」答曰:「知道。

    憲府之官,少無公心,今此遞去,未爲不可矣。

    」 8月27日 ○丙寅,上下敎曰:「獻納睦性善,旣被兩司論斥,似難在職。

    姑爲遞差,其代,今政,各別擇差。

    」 ○上引見左議政尹昉、都體察使張晩、忠淸監司權盼、江原監司崔晛、尹昉曰:「臣病未瘳,而國家多事,不得已強出矣。

    園所行幸已迫,自上至情,庸有其極,而日寒且短,地亦不邇,經宿往還,事甚難便。

    來年當有移葬之擧,待明春爲之,豈不便穩?」上曰:「予豈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