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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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
○癸醜,大臣與戶禮曹兩司長官,同議裁減祭享。
皆以爲,宜停各陵五享大祭、宗廟朔望。
禮曹以此啓稟,上令大臣更議。
大臣請如前議,而且具告辭,遣官告廟。
上從之。
○諫院啓曰:「變起之初,懸賞購募,使斬賊魁來獻,乃是兵家招降之計。
若賊兵未入都城之前,有能如是者,自可依約施賞。
及官軍大捷、賊勢大蹙,比到利川,兵不滿百,村夫傭卒,皆能執縳。
益獻等始則誠心從賊,終乃勢窮斬賊,從賊之罪重,而斬賊之功輕。
誅不行而賞先施,恐有乖於國典也。
況益獻等,自初同惡爲賊,盡力前後,與官軍格鬪,其所殺傷者必多。
關西將士,聞益獻等不伏王誅,扼腕不平,至有欲手刃者,而今至有加資之命,賞罰失當。
將士憤惋,非所以遏亂賊而懲奸究也。
益獻則曾有送款元帥之書,猶可以此自解,守白則當初賊适聚諸將、殺都事之時,首贊逆謀,先哲則以事往他郡,變起之後,賊适招書、元帥傳令,同時而至,先哲徑歸賊所,終始同逆,比之明璉,略無差別。
請亟收加資之命。
益獻則待以不死,先哲、守白等,令有司按法處斷,以嚴討逆之典。
」答曰:「益獻等從賊之罪雖重,而不無斬賊之功。
一資之加,似不可廢,勿爲煩論。
」後隻許李先哲按律。
備邊司啓曰:「以王法言之則,附賊之徒,雖逐人而誅之,猶未足以快神人之憤。
況如先哲者,自初至終,助成兇賊之勢,臺臣請誅固其宜也。
但念當初事目有勳賞之言,而此輩殺賊,出於窮蹙之後,故益獻、守白則略加一資,先哲則免死而已。
今若論先哲之罪,依律處置,則非徒有乖於事目本意,恐人人自疑,不無驚懼逋竄,各自逃生之患。
先哲依前傳敎,特貰其死似當。
大抵大亂之餘,必有鎭定之擧,然後遠邇聞者,俱知朝廷德意所在,恐不可以一切之法繩之。
」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都元帥張晩。
上曰:「西關民力,今至十分地頭耶?」晩對曰:「寧邊一府,可謂殘破,而平安一道,則不至此耳。
」上曰:「官庫,想必蕩然矣。
」晩曰:「所經一路,官庫軍器,蕩盡無遺,而民間則不然。
爲賊所掠者,隻馬匹而已。
」上曰:「終始從賊者,何地人耶?」晩曰:「關西之卒,到慈山逃來者四千人,及黃州之戰,湖南兵亦幾盡逃出。
其屬於營下及恇怯未得出來者,若幹而已。
」又曰:「南方從征之士,雖未準朔,皆爲放遣。
宜以海西軍兵,分番防秋,以休南民之力也。
李敏求、金起宗,俱以臣之從事,規畫軍務,其才足用,試以贊畫之任,則必能有所裨益。
金時讓以副察從事,同處謀事,亦是可用之才也。
」上曰:「金起宗,予未嘗見之矣。
至於李敏求、金時讓,則朝廷亦知其可用矣。
」晩曰:「柳舜懋、李愼、李允緖、李??等,領兵四千,一時逃來,賊勢自此漸挫。
金孝信擊斬康綽,率兵歸臣,此輩之功,不可不酬。
」上曰:「未得首級而來,錄勳則不可矣。
」晩曰:「今番變亂,文臣多效力者,丁好恕、鄭文翼等事,誠爲可嘉。
都事金搢,初以監司之令,出往三縣,聞平壤將被圍,卽馳入曰:『願與公同死戰場。
』黃州判官鄭良弼,一夜之內,輸運軍糧六百餘石于軍前,其效力如此。
倘非此等,何以成功?」上曰:「曾聞鄭良弼之善治,臨亂乃能如此。
」晩曰:「且崔德雯以病落後,非爲歸順而來,卽欲斬之,而恐沮他人歸附之路,賊敗之後,始爲行刑,似當施緣坐之律,而或有異議,何以處之?」上曰:「然則緣坐可矣。
」晩曰:「近來武將輩,多有疑懼之心,不得自安,惟當誠心待之,俾無疑阻可也。
」上曰:「予亦欲如此。
諸將之被誣告者,予皆不信。
至於賊适,少不猜疑,而渠自負予耳。
」晩曰:「臣與李時發,終始同事,定策討平之功,固無輕重,而賜銀之命,獨及於臣,不及於時發,請以臣之所受,分與之。
」上曰:「可以別賜,何必分與?」上謂承旨曰:「今番討賊時有功勞人,令該曹收用。
南應敏,初以爲妖言而罪之,以今見之,所言有驗,亦令除職。
」 2月30日 ○甲寅,憲府啓曰:「大駕還都之後,因大臣啓辭,閭閻間推徵偸失物件者,一切勿問。
雖附賊之徒,跡涉可疑,則竝皆疏放,以安都民之心,而近日士大夫家,不體朝家盛意,請囑捕盜廳,囚繫滿獄,搜括人家,勒奪財物,怨聲盈路。
請捕盜大將竝推考。
罪人之不敢擅離配所,國法至嚴。
金山郡守沈廷和,尹伸之妻娚也。
伸之自南海,逃入京城,自京城逃還也,皆接置衙舍,周其行資,伸之往還,行色異常,廷和非不知之,而乃敢容接如此,其罪大矣,請命拿鞫。
」從之。
○以李敏求爲慶尙道觀察使,備局薦其可用也。
以李坰爲藝文館檢閱。
○梟示李杙、李介同、金連生、鄭承吉、黃津、安崇憲、金仲祥、金仁立、安宗吉。
杙,栴之妻父,介同,邃之子也。
津以适軍官,終始作逆。
崇憲迎賊中路,連生、承吉以備局使令,傳送賊傳令於原州等官。
仲祥、仁立,以算員,造給旗幟,且指糧餉所在。
宗吉爲賊召募,情狀皆敗露,故鞫廳啓請,誅之。
○梟示碩弼妻父林碩謙於驪州。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四〉 三月 3月1日 ○朔乙卯,昧爽,東方有氣,如火光;夜,南方、艮方、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檢察使鄭經世,還自嶺南,啓曰:「初受朝命,卽曉諭小民,使毋駭散,倡起多士,以興義旅兩件事,而到道內六日,卽聞王師奏捷,諸賊授首,急於還朝,卽爲登道,而臣竊見道內募兵之事,與壬辰不同。
壬辰則各邑守令,棄城逃竄,故一時忠義之士,奮袂而起,數千健兒,不日可聚。
今則大小節鎭,各領其衆,故士子等不過各率丁奴,制梃爲伍,可見祖宗遺澤之在人,而士子等服習儒賢之敎,競勸忠義之風,亦在可奬。
其所募糧,各從附近,輸運于官倉,漕運入京,以爲國用之意。
令從事官洪鎬,留在句管矣。
」 ○義禁府啓曰:「聞賊适入城之日,有武臣堂上二人,爲左、右邊巡將。
推問於巡廳書員南承龍,則曰左邊乃金應昌,右邊乃任鎛雲,請拿來鞫問。
」後,鞫廳訊問,且與承龍面質,則情迹盡露,幷令梟示。
3月2日 ○丙辰,初昏,東方有氣,如火光。
3月3日 ○丁巳,慈殿下敎于政院曰:「以民窮財盡之故,兩殿進上,皆已減損,而自上誠孝篤至,獨於予依舊供進,予何心而受之乎?一樣減損可矣。
」政院啓稟。
上答曰:「慈敎雖如此,不可減損。
宜以此意面啓。
」慈殿,又以宗廟祭享尙且減損,仍受進上未安之意下敎。
政院更達不得奉行之意。
後因筵臣之言,命減一年朔膳。
○備邊司啓曰:「西來將領犒饗、賜賚、親臨慰諭,施報之典,蓋已擧矣。
獨軍卒輩,雖有蠲役之命,而戰捷之後,卽爲散去,饑餒還家,頗有落莫之心,不可不使之均霑德意。
請令副帥以下,各具所率軍兵姓名、居住,第其功勞,分爲三等,籍送于諸處監司,從附近聚會,豐備酒饌,以上命犒饗慰諭。
一等則限一年給復一結;二、三等則限一年蠲免雜役,使各道從征將卒,一體蒙恩。
」答曰:「依爲之。
但此賞不厚,量加年限可也。
」備邊司乃請一等加復二年,二等亦復田結一年。
從之。
○以姜大進爲司諫院正言。
大進本以鄭仁弘門徒,當鄭蘊抗疏被罪之日,獨能立異伸救,至被竄黜,故爲淸論所許。
至是,遂拜諫職。
○上禦資政殿,引見安州牧使鄭忠信、延安府使南以興、統制使具仁垕。
上謂鄭忠信、南以興曰:「討平逆賊,專賴卿等,而至於先據鞍峴,亦皆卿等之決策雲,予甚嘉之。
」忠信對曰:「臣等受命討賊,而終使賊兵犯闕,車駕蒙塵,臣等之罪,擢髮難贖。
且臣顯出賊招,而特命容赦,天恩罔極,更無所達矣。
」上曰:「鞍峴之戰,先鋒者幾人?皆已錄其名耶?」忠信曰:「雖不錄其姓名,可以歷歷知之。
」上曰:「金慶雲力戰而死,極可悼惜。
其日接戰移時,而官軍全無死者雲,何也?」以興曰:「結陣得地形,故賊之砲矢,或不及,或越去而然也。
自金慶雲中丸之後,士心暫似摧沮,賊之左營將李壤者,貌類韓明璉,中丸墜馬而死,一軍皆以爲明璉死矣。
歡喜大譟,士氣以之百倍矣。
」上曰:「賊之所向,不能偵探者,何也?」忠信曰:「賊之取路,或東或西,臨時變幻,怳惚難測,故莫適所從矣。
若行軍則必先設伏兵,而行至十餘裡,然後始收其伏兵,故官軍亦未敢輕進。
最難者,賊兵在前,先焚餘糧,使寸草不遺,故我軍在後,不得糧草矣。
」上曰:「初聞,此賊不爲焚蕩,終乃如是乎?」忠信曰:「鳳山以後,則處處焚蕩,使官軍無所食也。
我軍渡馬灘之日,飢餓者多。
元帥在後,以帒盛飯而送,臣卽均分餉士,俾施投醪之惠,士皆流涕。
及到開城,則開城之人,多以酒食來饋,衆皆不食曰:『汝等旣犒賊适之軍矣。
吾屬豈忍食其餘乎?』其忠義之氣可見矣。
」上曰:「此雖士卒之忠義,亶由爲將者有以激勵之耳。
」忠信又曰:「李守白力贊殺都事之計,又脅迫柳舜懋等曰:『今日之事,順之則生,不順則死。
』其爲逆适主謀之狀,據此可知。
奇益獻、李壤等,雖有送款之書,李壤則力督鞍峴之戰,至於中箭而死。
李先哲躍馬走還賊陣,此輩不可不斬之以徇。
」上曰:「當初旣有購求之令,此事若在臨津未渡之前,則當錄勳封君;雖是旣敗之後,旣已斬馘而來,則不可全然不賞也。
」以興曰:「臣等義不與此輩,比肩立朝。
脫有緩急,此輩亦必乘時搆亂矣。
」上曰:「先鋒力戰之人,其各一一査出。
元帥欲待卿議定,故特召之耳。
」忠信曰:「行軍到平山陵村,則傳言其處,有某人稍富實,賊适招之曰:『願得馬太五碩。
』其人答曰:『無有。
』适怒曰:『然則當斬汝。
』其人答曰:『吾不忍助逆,雖被斬殺,何恨?』适遂斬之雲。
其人姓名,雖不得詳知,事之虛實,亦未的知。
宜下諭于平山府,訪問其名,亟加褒典。
」上從之。
具仁垕曰:「統制之用軍律,必使巡察使主決,軍法何以得行乎?」上曰:「朝議則以爲統制使在一隅,而巡察在中,故使之處決矣。
此後則使統制主斷可也。
」承旨韓孝仲曰:「漢江丞梟示事,政院已爲蒙允,而備局以決杖啓請。
幺麿一丞梟示事,本非大段,而何可若是?」上曰:「丞雖微末,至於死地,則不可謂之幺麿矣。
」 ○慶尙道前承旨曺友仁等上疏,卞明閔聖徵狀啓中觀望之語。
答曰:「閔聖徵欲陷本道之人,則必無褒奬之啓,似無他意也,爾等勿以爲咎。
」先是,閔聖徵馳啓於行在所曰:「道內士民,不卽倡義,似有觀望之跡。
」友仁等遂率士子,詣闕陳疏,力攻聖徵,故上批如此。
○誅逆瑅妻娚尹衡山、适軍官李德胤。
3月4日 ○戊午,上下敎諭八道監司曰:「賊營所隷諸軍,俱被迫脅,勇而知義者,歸正於慈順之間,迷而?弱者,中路逃還,或有賊敗之後,因而潰歸,雖有先後之不同,而其爲脅從則一也。
國家力推好生之仁,施以罔治之典,其表表附賊情狀現著者外,一切勿問,使疑懼之徒,得以自安。
凡自賊陣逃還者,使之限日,給免死帖,開諭安揷,而道內赴西軍兵元數幾名,幾人還籍,幾人未還,竝成冊上送于備局,以憑處置。
」 ○諫院啓曰:「積城把守中營將黃德韺,聞賊入城,揚言于軍中,有犯上不測之言,卽放軍投賊,與忠吉同衛逆瑅之家,請移鞫廳,明正典刑。
逆适四寸遵父子附賊之狀,明白無疑,而遵於逆适入城之日,送書于士人尹興坡,勸其來仕,至曰:『所乏者,百官雲雲。
』其兇悖之說,不一而足。
請拿鞫正刑。
前郡守金敏直,以曾經守令之人,迎附賊适,助其兇逆,賊敗之後,脫身逃還,得保首領。
凡附賊之徒,雖不可盡治,如此朝官中表表同逆者,豈宜容貸!請拿鞫正刑。
」皆從之。
○憲府啓曰:「檢閱金光炫,以《時政記》、《日記》移置江華事,受點之後,未及輸運而盡爲散失。
雖緣事勢忙迫,駄馬不具之緻,而其不察職事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從之。
又啓曰:「罪人李景立、樸孝立等削勳事,臣等頃已論列,而以査問後處置允下矣。
今則水原旗皷官、刑吏所供及都元帥張晩狀啓,皆已明白,更無可疑。
按律等事,請令該司,急速擧行。
」答曰:「樸孝立與賊相通,則必無開門逃避之理。
觀其情迹,似極冤枉矣,勿爲煩論。
李景立,削勳。
」 ○梟示适妾父全德輿、營卒金愛男、裵金伊、明璉軍官林白於平安道,降倭沙灑文於慶尙道。
○昧爽,東方有氣,如火光。
夜東方赤氣,耀於天際。
北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3月5日 ○己未,玉堂上箚曰: 二百年所未有之變,出於聖明之世,至使廟社播越,乘輿蒙塵,凡在含生,孰不憤惋欲死!而中外臣僚,或有不分逆順,顯爲從賊之論者。
其武夫無知,容可置之不問,以安反側,至如李安訥之身居宰刻,黃緻敬之位在通顯,公然對人,肆發悖逆之言,聞者膽製,欲磔其肉。
樸來章則入城附賊,人多見之,國言藉藉,昭不可掩,而兩司以耳目之官,主一時公論,尙無糾劾論罪之擧。
至於奇益獻汎濫陳疏,人所共憤,而喉舌之官,泛然捧入,失職甚矣,亦不彈駁。
其間或有臨事預議,旋卽呈告規避者,言官風采,掃地盡矣,請兩司竝遞差。
答曰:「此時人言,豈可盡信?兩司無虧損風采之事。
不允。
」於是大司憲徐渻、執義李埈、掌令金尙、持平李德洙、吳竣、獻納鄭百昌、正言辛啓榮,以被斥引避。
司諫吳?,亦自列規避之斥,大司諫李晬光、正言權钁等處置,竝遞之。
○備邊司啓曰:「今年冬防,當依張晩榻前之啓調入,而三南軍士,時在昌義者,尙有三四千。
夏節則以此分守江邊,兩西之軍,至秋冬調入爲當。
且西兵變亂之後,必多戰亡逃竄者,宜令兩道監司,一一査問見存之數。
」從之。
○特命拜張晩右贊成。
○上引見掌令張顯光於資政殿。
上曰:「聞名久矣。
思欲一見,共論國事,屢召而不來,意予多過失,不足以來賢者也。
反躬自責而已。
今得相見,深自喜幸耳。
」對曰:「臣老病,屛伏山野,聞變作,卽向行在,而疾病彌篤,寸寸前進,今始來詣闕下。
矧有恩命,擢置風憲之任,惶悚罔涯。
」上曰:「予之欲見之心,鄭經世已知之矣。
」顯光曰:「臣不得見經世者久矣。
到京相見,始聞其言矣。
」上曰:「素聞,嶺南多忠義之士。
今乃爲國召募,多聚兵糧,甚可嘉也。
」顯光曰:「非特今日,壬辰之亂,亦多義兵之力矣。
」上曰:「願聞適用之策,無庸俯伏,可起坐而言。
」對曰:「公卿百執事,必有能言者,臣何敢言?」上曰:「公卿之言,似涉常談耳。
」對曰:「衆所常談,乃善言也。
」上曰:「當局者迷,必有局外明見,願聞之。
」對曰:「先立大綱領,可也。
」上曰:「所謂大綱領,何也?」對曰:「惕厲奮發,常作新心可也。
」上曰:「識時務在俊傑,當今時務,在於何事歟?」對曰:「今日之事,惟在鎭靜無事,待民力稍寬,然後可議立規模矣。
」上曰:「此言極是也。
但國家多事,西北對壘,而毛都督方在島中,策應接濟之事,烏得不煩於民乎?」對曰:「廢朝時,巧作名目,徵歛於民,而及今聖世,名目尙在,故民或怨咨曰:『曩時色目,何至今不革?』募粟官之弊,民亦有言矣。
」上曰:「今此數言,皆是切時之務。
當體念而施用焉。
」又曰:「旣在言職,可以隨事論執。
未知朝廷有何所失歟?」對曰:「臣伏在草野,朝廷之事,何以聞知乎?隻爲謝恩而來耳。
」旣出,上召承旨,謂曰:「斯人自遠新到,其賜衣資及糧饌。
」 ○夕,上又禦資政殿,引見三公及備局諸臣。
上曰:「朝廷之上,群賢幾乎畢集,予雖寡昧,猶可望其小康,而今則將不免亂亡,幸諸卿盡言之。
」領議政李元翼曰:「自上勵精圖治至矣。
臣待罪首揆,非不欲擔當國事,而素無才局,老病日甚,鞫廳備局之坐,皆不得參。
惟於命招時,僅得入來,直以國事危急,不敢辭退耳。
群賢畢集,果如聖敎,至於張顯光,以山野之人,今亦來詣。
民之向背,固未可知,而士心固結,則已可見矣。
」上曰:「予固願見,今幸見之。
」元翼曰:「臣雖無疾病,八十立朝,有關士夫之廉隅,況臣疾病沈痼者乎!都體察使,旣不許遞,則臣欲一出都門,以試防備之策耳。
域中之賊,此固千古之所無,豈容再有此變!但西邊之事,極可憂也。
江都保障之策,專委李聖求,而江都一偶,似難號令。
域中如有事變,元子入南漢山城,則庶可居中節制。
但南漢山城,似難容易築之。
今宜以李曙定將,專委築城之責,則可趁冬前,得以畢役矣。
臣請以未死前,得盡心力,與副體察使料理爲之,願今日定計。
」左相尹昉曰:「臣曾爲京畿監司時,以江都保障南漢山城,東西猗角,緩急得力之策,具由將啓,而言不見施矣。
」右相申欽曰:「南漢築城,國之大計。
在昔百濟王,亦居是城。
今不可不爲修繕,而但不可勞民動衆也。
」兵曹判書金瑬曰:「動衆則不可爲也。
先量其功程然後,可以預爲料理矣。
」右贊成張晩曰:「領相之意,欲以逃亡砲手,贖罪築城,非計之得也。
蓋砲手輩,本是遊食之人,若專委城役,則必生怨咎。
且難獨當大役,勢將用民力也。
避胡之策,當以江都爲主,若兩處竝擧,則恐力分而事未易就也。
」戶曹判書沈悅曰:「築城之役,極爲浩大,勢不得不煩於民。
若聞築城之令,則民心必先驚駭矣。
」上曰:「李曙將爲出審,必能量其功役,可待其還而議定也。
」上又曰:「今此講定者,乃避賊之策,而非禦賊之策也。
如欲禦賊,當若之何?」禮曹判書李廷龜曰:「今番去邠之策,出於不得已,而一出都門之後,官府文籍、器械、糧餉,一時蕩然,猶幸天心默佑,得見匡復。
今又先講避賊之策,非計之得也。
臣曾爲京圻監司,詳知南漢形勢,如欲駐駕其處,則必多營造修繕之事,工役浩大,勢未易就。
山城之役,決不可爲,不必使人往視也。
惟當講求禦侮之策,精抄一萬兵,分給牧場馬,常加組練,則緩急庶有所賴。
」瑬曰:「騎兵固當精抄,而但患糧不足耳。
」都監砲手,猶難餽餉,況此新抄之騎兵乎?「上問戶判曰:」糧餉可得措辦耶?「悅曰:」今方裁減歲入,恐無以辦出軍餉耳。
「上曰:」調兵不可不爲,元帥在前,可言其所見。
「晩曰:」李時發曾抄黃海道,別勝軍三千人,着力組練,故今爲可用之卒。
且李元翼爲關西方伯時,別抄營砲手,至今仍行其規。
今番得力,專賴此兩軍耳。
「上曰:」近來年少臺諫,妄以己意,紛紜論啓,未知,與大臣商議爲之乎?「領、左相曰:」臺諫若必奉行大臣論議,則必有後日之弊。
「晩曰:」上年被罪之輩,當在原宥之列,而旋以臺論寢之。
臺諫執法之論,安得不爾?然當此回鑾之慶,廣加恩澤宜矣。
「金尙容曰:」滿都人民,皆附賊适,論以王法,則固當誅夷,而但人人皆懷疑懼之心,非細慮也。
上年被罪之人,孰無自作之孽乎?然當此八方同慶之時,宜有雷雨之澤也。
「上曰:」意其時臺諫,問于大臣,而有此啓辭也。
其放赦之。
「瑬曰:」廢母之人,固難容易放之,至於附賊中愚下之民,雖不當論,而至於士夫附賊者,則不可赦也。
且臺諫若每事稟於大臣,則亦非諫官風采,而上敎至謂之妄言,甚非優待諫官之道也。
「上曰:」從逆之人,若一一治罪,則恐與廢朝時無異,何以處之?「欽曰:」固宜寬假蕩滌,而士夫從逆者,似難容貸。
大明太宗時,誅殺甚多,豈無怨懟者,而太宗屢度出師,親討戎庭,威稜震疊,故民不敢動。
至於光廟時,亦以誅殺爲威武,而末年李施愛之變,旋卽底定。
至於成廟時,亦有文城君之變,終乃討平矣。
大槪國勢堂堂之時,則朝廷施設,雖或有不中者,而民不敢怨。
若其衰微之世,則一事失誤,民輒怨咎。
今之時勢,如人老病,氣息奄奄,偶得微恙,則輒至於死矣。
當廣布惠澤,急速完獄也。
「鄭經世曰:」奇益獻之罪,必當誅之。
其送款之書,不過爲後日之地,其心必以爲,事成則富貴,事不成則猶可免死。
是以,始則贊助兇逆,無所不至,而及其勢窮之後,始爲斬來,其初設心,不過如此。
今若不誅,則亂臣賊子,將接迹而起矣。
申欽所謂以誅殺鎭服者此也。
今日之事有二焉,務悅人心,寬假民力也。
擧義之初,號令失信,故民至今怨咨。
今聞祭享進上,皆已減損,此寬民之政也。
且其人價布,當初以臣之言,已有蠲減之令,而隻除半匹,仍存三匹,所減太少,今又更減可也。
「元翼曰:」臣嘗聞,先朝內人輩,皆言:『士夫家婢僕,尙處溫堗,以內人而處闆房可乎?』自此關內多溫堗。
若代以闆房,則可省冗費。
「上曰:」其人之木,非特闕中,所用處多也。
至於先王後宮及未嫁娶王子家,亦皆分送矣。
前日所減已多,而價布隻除半匹,何若是少耶?「上又曰:」大妃殿禦供,不可減損。
「元翼曰:」慈殿有曰:『宗廟祭享,猶且減之,予何心獨受進上?』雲者,至矣盡矣。
不可不承順。
「上曰:」慈殿之敎,甚盛意也,而在下之道,似難奉承。
「吳允謙曰:」凡人事親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慈殿供奉之物,似不當減損也。
「尙容曰:」臣之所見,與吳允謙無異。
「經世曰:」慈殿進上不爲減損者,所謂養口體也。
減損進上者,所謂養志也。
「上曰:」遠方進上,依慈敎減損,猶之可也。
至於日用間供上,則不可減也。
「上曰:」扈從之人,不可不錄功。
「元翼曰:」錄功則決不可爲也。
年少新進,則別施賞典無妨。
「沈悅、金瑬、鄭經世皆曰:」不可錄也。
「晩曰:」金孝信,以明璉中軍,至斬康綽,歸順於臣,柳舜懋、李??、李愼、李允緖等,以四千兵,一時來歸,賊之大勢,自此摧沮。
此輩不可不錄勳也。
「上曰:」至於錄勳則似不可矣。
「晩曰:」金孝信,何以處之?「上問諸大臣,元翼曰:」金孝信元不陷賊,而秉忠至死,比諸柳舜懋等,尤可嘉矣。
「承旨洪瑞鳳曰:」李施愛之亂,以被拘死節之人,亦參勳籍。
金孝信,似當依此錄之也。
「晩曰:」李時發與臣,終始同事,固無輕重。
金起宗以臣從事,最有功勞。
如李敏求、金時讓、南以雄、崔晛等,皆可錄功也。
此人等若不得錄,則臣何以獨參勳籍?「上曰:」大臣之意如何?「三公皆曰:」錄勳事,當委元勳,臣等何知戰陣間事乎?「上曰:」雖然,商議爲之可也。
「上又曰:」初欲下送元帥,料理邊事矣。
但驅馳之際,疾病如此,今已解氷,邊事稍緩,待秋下送如何?「尹昉及金瑬曰:」可以居中節制,不必下送也。
「經世曰:」頃在行朝,答尹煌等箚,至有謀害勳臣之敎,煌目見宗社播越,不勝憤憤,有此陳箚,謂之過中,則可矣;謂之謀陷,則實非本情。
王言豈可若是哉!「上曰:」李貴非領兵之將,不當用律,而如是陳箚,故有是言矣。
「經世曰:」古人舟中,猶講《大學》、《論語》六七件。
今已裒聚,可以趁今開筵。
「上曰:」可爲之矣。
「上謂承旨洪瑞鳳曰:」前者都元帥,欲以賜銀,分于副體察,予答以別爲賜給之意矣。
其以銀三十兩,賜副體察使李時發,以二十兩,賜督戰禦史崔晛。
「後三公請依張晩之言,李時發等六人,竝錄勳。
」上不許曰:「隻錄陣上力戰之人可矣。
」張晩復上疏曰:「李時發赤心徇國,約束鞍峴之戰,一軍所共知也。
從事官金起宗,鞍峴交戰之日,單騎馳入,親督諸將,克成大功。
南以雄運餉不絶,使諸軍不至饑餓。
如李敏求、金時讓、崔晛等,亦不可謂無竭誠盡心之效,而或先事出使,或在人幕下。
若嫌於太多,則容或可議,前此三人,其功勞如此,臣獨何顔,敢當鍾鼎之榮?伏乞下臣此疏于大臣,特減臣勳名而追錄三人。
」答曰:「疏辭,當議處焉。
」 ○梟示逆适軍官安有勛於忠州、明璉兄明璡女愛節及其夫呂廷彥、妾娚李世雲於長淵。
○命旌孝子縣監金範孝、進士樸彥誠、進士金彥健、生員康栻門閭。
金範孝等,皆慶尙道尙州人,孝行出人,一鄕之人,無不景慕。
範孝則明廟朝召見,擢拜守令,旣沒賜賻祭。
至是,邑人齊聲,請行旌表之典。
從之。
3月6日 ○庚申,掌令張顯光上疏,辭職。
答曰:「予方以得賢爲幸,爾辭至此,心甚缺然。
若非爾之才德,難以濟此艱危。
勿辭察職,以副予至望。
」 ○特遞弘文館副應敎尹煌、校理李楘。
先是,煌等箚論李貴受命奔還之罪,至請梟示。
貴上箚自辨,上下其箚于備局。
備局請命招李貴察職。
上以李貴實無死罪,而論之太刻,命遞兩人。
○下敎吏曹,安士諴加資,韓嶠復職,李仁傑等除六品職,以捕得逆瑅之功也。
3月7日 ○辛酉,賞扈從功勞有差。
王子、大臣、正一品,賜鞍馬,官其子壻弟姪中一人;自從一品至四品,竝加資;資未窮者陞敍;參下陞六品,前銜及儒生除職;扈駕之人,因公出使,還卽復命,仍爲扈駕者及外方守令、覲王入城、終始扈駕者,竝命一體施賞。
○工曹參議金德諴上疏曰: 臣與李安訥,俱受命西下,豬灘喪師之後,臣以爲,在島使臣,齊告于毛都督,持督府討适牌文,送家丁一二名于賊中,試其情形,适若以殺王人之刃,移於督府家丁,則雖殺一名,乃是殺天兵也,當爲天下之賊,雖或有推戴之變,僞尊之初,已得罪於天朝,則終無赴愬之處。
因此而圖恢復,名正言順矣。
若賊适忌憚天朝,厚待家丁而送,則其不敢犯天兵之形,從可知矣。
因此而請兵於都督,則雖已犯關,可行天討,豈可坐視,不行一計乎雲,則尹毅立、安景深,俱以臣言爲然。
老譯宋業男,猶知其義,欲爲通話於督府,而安訥獨以爲,此賊有三策,審聞然後,爲之留島十日,終始不從矣。
其後有訛言,賊适奉慈殿於南大門外閭家,推戴一王子,大駕出避楮子島等語。
臣與安訥分寓於鐵山衙舍,尹毅立、安景深會于安訥處,招臣相議,安訥設問於座曰:『請兵討賊與勤王復命,孰可乎?』仍曰:『奉慈殿,則是亦吾君之子也。
』又曰:『未踰年也。
』又曰:『楮子島其能免乎?』其餘反正初未盡事,功臣等命薄事,賊适立相事,亂言無倫。
臣應之曰:『請兵可否,不難知矣。
慈殿十年幽閉,將有不測之事,而其時則王子皆率宗室,獻議請廢,皆未知慈殿之當奉。
及今反正,慈殿復位,君臣定分,亦已一年。
至於上告天子之後,王子爲适所戴,雖奪奉慈殿,是出於爭國而爲簒賊明矣。
知此逆順,則當知請兵之爲急矣。
』今聞安訥對玉堂官員曰:『未踰年三字,出於臣口』,而渠對安景深辨之曰:『十三朔,已逾年雲。
是以天地鬼神爲無有也。
』臣羞與此人同立於大夫之後。
寧退居先隴之側,以終餘生。
答曰:「自有公論,勿辭可也。
」仍傳曰:「其疏中所謂三策,何策乎?問于金德諴以啓。
」金德諴啓曰:「留椵島時,安訥先在尹毅立所,臣後往則安訥隻說三策,臣不更問,而蓋謂賊适,出於上中下三策也。
」上又問於尹毅立,毅立馳啓曰:「以李安訥謂賊适有三策,令臣從實馳啓。
其時李安訥聞賊勢鴟張,言曰:『此賊必有所托而爲言者。
或以推戴王子,或以復立廢君,或出自爲之計。
其策有三而未得聞知,甚爲悶鬱雲。
』與金德諴論難請兵之日,亦出三策之說,聞之雖有先後,而安訥之爲此言,非止此時而已。
臣等之所共聞,金德諴亦必得其詳矣。
但審聞後爲之一款,臣所未記。
安訥不從請兵之議者,每以有妨於査事而爲言。
臣雖無狀,何敢一毫有隱,自就欺罔之誅乎?」雲雲。
○諫院啓曰:「奇益獻等,雖以斬賊之故,貸以不死,黨逆之罪,猶在其身,而敢爲陳疏,猥濫莫甚。
政院矇然捧入,其不能察職之失大矣。
請色承旨遞差,同參承旨推考。
副司果樸來章,以世家之人,入城附賊,人多見者,至發於公論,不可不推問正法,請命拿鞫。
臣民不幸,聖明之世,遇此無前之變,苟非無知不道之甚者,孰無憤惋快死之心,而行副護軍李安訥、春川府使黃緻敬,俱以秩高有識之人,敢發悖逆不忍聞之言,人皆駭憤,請竝命竄黜。
」答曰:「樸來章等,皆是有識之人也,必無如此之事,更爲詳聞可矣,色承旨推考。
」 ○備邊司請:鞍峴力戰,出身、前銜,則量加爵賞;禁軍則除相當職;閑良及軍保,則除禁軍;公私賤則免賤。
從之。
○以鄭曄爲大司憲,張顯光爲執義,樸炡爲司諫,李景容爲正言,崔葕爲掌令,金時讓爲獻納,李基祚爲持平,李馨遠爲掌令,李埈爲副應敎,鄭百昌爲校理,金起宗爲持平,吳?爲修撰,沈之源爲檢閱。
之源爲人醇謹,所守且確,族祖宗道,以爾瞻腹心,要與之源入其黨,之源終不肯從,屛居鄕曲,淸論許之。
○梟示松都附賊儒生金慶先於本府。
3月8日 ○壬戌,大雷電以雨。
○獻納金時讓啓曰:「逆賊犯闕,鑾輿蒙塵,凡有血氣者,孰不憤惋欲死,而背君從賊之論,顯出於搢紳之間,可勝痛哉!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不道之言,播諸耳目,證左皆在,請討之義,當如鷹鸇之逐鳥雀,所當拿鞫論罪,而諫院啓辭,視若語言薄過,斷以竄黜,以爲塞責之地,臣竊未曉其意也。
所見旣異,勢難苟容,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大司諫李晬光、正言權鑊啓曰:「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之言,人所共憤,欲以拿鞫論啓,而比諸樸來章身附逆賊者,則似有差等,故以竄黜請罪矣。
今被金時讓之斥,疲軟不職之失大矣。
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司諫樸炡以爲:「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之言,發於公會,背君之罪,在法難貸。
欲請拿鞫,深得言官之體。
其爲從逆之論者,比諸附賊之類,迹雖異而心則同,論罪之啓,旣有悖逆不道之語,而斷律之請,乃止於竄黜,疲軟之失,在所難免。
請出金時讓而遞李晬光等。
」 ○三道大同廳啓曰:「大同之役,本爲救民之困也。
臣等竊聞近者,外方物情,猶有不便之者。
大槪當初事目,則凡京外應供之役,如監、兵營所納各官官需衙料,皆在大同之中,要使民間,更無他役也。
上年十月酌定秋等應捧之數,行會之時,以時節已晩,各官官廳所納,必已太半收捧,必以年兇穀貴之故,一結減定四鬥,而各官所用,則姑令依前捧用,其餘皆令於四鬥內,除出攴供。
至於各司貢物中,遠方所産、京中難貿之物及奉常寺所納醫司藥材,皆令依本廳折價,以大同米計除,使之貿本色以納,而今聞,列邑捧此四鬥之外,一應諸役,皆依前徵之。
至於貢物,當以本色來納者,亦於大同外別徵之,民間初聞旣爲大同,則更無他役,而今則大同之外,衆役約沓如此,民之不便也宜矣。
此蓋事係創立,外方或未明知法意,亦由官吏不體聖上憂民之至意,而夤緣爲弊,使救民之政,反害於民,誠可痛心。
今若痛繩以法,使政令大行,則許多官吏,難可比而罪之。
且新經大變,國內騷擾,民心未定,庶事草創,勢亦難以大更張。
欲停罷之則令出已久,列邑秋等之米,幾盡收捧,山郡作木來納者已多,今不可遽罷。
臣等百計思量,莫如一二年他役,竝令依前爲之,隻量捧數鬥米,以供京各司貢物,徐觀日後國勢稍安、民心稍定,然後更議大行。
如是則行之簡易,更張有漸,庶民安而法行矣。
且民結之役,莫重於貢物,而民之所苦,莫甚於防納。
操縱之害,隻除此一弊,民之蒙惠,思過半矣。
目今民間貧乏,已到十分地頭,至聞有餓死者,決不可責捧於春夏之前。
請兩湖及江原道秋等米布,催促上納,而今春則減除勿捧,待麥秋,每結收牟米二鬥,上送宜當。
且貢物以本色來納者,如遠方異産,京中決不可貿得者及藥材,則姑令以本色來納,而至於奉常寺貢物,則其中一二難貿者外,其餘皆可貿用。
今以現在之米,爲先支給,而除本色上納之弊,則於享祀之誠,少無所損,其爲民除弊則大矣。
」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
上曰:「大同廳事,何若是紛更耶?且今番所減之數幾何?」領相李元翼曰:「祭享進供,多數蠲減,今番惠澤及民者,不爲少矣。
」上曰:「法立未一年而復將廢閣,殊非立法之本意也。
」左相尹昉曰:「趙存性每言其不可行,米數若多則輸運甚難。
且慮輸運之舡,或緻覆敗之患雲。
」上曰:「庭議不無異同,而百姓亦難慮始,惟當審利害決行耳。
」元翼曰:「但以年兇之故,不能決意行之。
當觀事勢而量處也。
均一民役,莫如此法貢物之規。
旣已詳定,則大邑小邑,如畫一矣。
此法之行,願之者小邑也;不願者大邑也。
」 ○策振武功臣二十七人。
以張晩、鄭忠信、南以興爲一等,超三資;李守一、邊潝、柳孝傑、金慶雲、李希健、趙時俊、樸瑺、成大勳爲二等,超二資;申景瑗、金完、李愼、李休復、宋德榮、崔應一、金良彥、金泰屹、吳珀、崔應水、池繼崔、李洛、李慶禎、李澤、李靖、安夢尹爲三等,加一資。
3月9日 ○癸亥,掌令李馨遠啓曰:「臣承命督運,往可興倉,十一日,聞大駕幸水原禿城,臣卽令卸穀藏舡而登途,翌日到竹山境,聞是日乘輿向公州,臣旋往鎭川,十三日鑾輿住天安,馳往之際,因道路人,又聞大駕幸公州,臣卽就全義路,十四日午前,赴行朝復命。
臣之出使,旣非遠道,所當晝夜兼程,急赴行在,而路中遲誤,未得隨駕,殊失人臣赴難之義。
風憲重地,何可仍冒?請罷臣職。
」憲府啓請出仕。
〈史臣曰:忠州非遠道,變作已多日,若使驟驅,一日可至,而托以道路之傳,顯有遲留之狀。
十四日午前,復命之語,尤涉苟且。
殊失人臣赴難之義,憲府之請出,何所見而然也?〉○諫院啓曰:「副護軍李安訥受國厚恩,身居宰列,非不知逆順之辨,而訛言一播,輒懷觀望之心,敢以悖逆不忍聞之說,肆發於衆會之中,不特金德諴陳疏,西來將士莫不痛惋。
其背君向賊之罪,不可一刻容貸。
春川府使黃緻敬,以秩高之官,亦持首鼠之心,乃於公坐,至以渠反正初履歷官資,爲將來之前例,道內之官,多有耳聞者,原其本心,無異安訥。
至於樸來章投賊之說,國言藉藉,昭不可掩。
從賊中出城之時,以賊适小帖,出示賊將之守門者,人多見之,明有證左,請竝拿鞫按律定罪。
人君勵世之具,惟賞與罰而已。
賞僭之失,雖不若刑濫之弊,均之爲亂政則一也。
今此扈從之人,雖不無羈靮之勞,而時日不多,道裡不遠,比之壬辰,則相千萬也,而昨日賞加超資越序者,至百有餘人,自古爵賞之濫,未有若此之多也。
金犀駭目,貂狗貽譏,豈非聖世之一大累哉!人臣扈駕,自是職分,人主勸賞,豈無他道?當此國儲虛竭,汰冗省費之日,俸祿亦有難繼之憂,況纔經四品者,賞以準職,未爲不可,而驟躋堂上,尤極猥濫。
請扈從賞加,亟命改正,施以別樣之典。
李先哲之罪,已盡於前後啓辭,自上依允,以嚴討逆之典,中外輿情,莫不稱快,因備局之啓,旋聞停刑,人心拂鬱,愈久愈激。
夫以一先哲之伏法,受帖免死之人,萬無不安之理,而執此意外之疑,不行必誅之法,則亂臣賊子,將無所懲懼,而日後之患有不可言,請依前旨,亟命梟示。
」答曰:「樸來章事,依啓。
李安訥、黃緻敬等,非悖惡之人,似無如此之理,勿煩可也。
賞加改正事,國家無賞罰則已,若有賞罰,則忘身徇國之忠,不可不酬也。
李先哲,遠竄。
」 ○大司憲鄭曄上箚,辭兼帶大司成。
且曰:「亂後士子輩,流落鄕曲,還京者少,守齎無人。
臣雖往來太學,有同無麪之不托矣。
」答曰:「因亂流落之士子,雖趁未還集,此豈卿不職之過也?卿宜勿辭兼察,以副予望。
」 ○上禦資政殿,引見完豐君李曙。
上曰:「卿頃於出師時,徒奔走道路,不得與賊鋒相値,可恨也。
」曙曰:「臣受命出師,至使宗社播越,惟俟罪責,今蒙蕩滌之恩,惶感罔措。
」又曰:「京畿軍兵,皆是可用之卒,而但患將官非其人耳。
自今以千人爲一營,而先抄其邑有武才者,爲其將領,勿許各衙門、監、兵使軍官宜當。
軍兵必使肄習砲技,且備戰馬,然後可用矣。
」上曰:「戰馬,何以得辦耶?」曙曰:「京畿出身,自備戰馬者,使減赴防之役,則必爭買馬矣。
依平時驍健之例,給其馬料,使之喂養,則庶有成效。
且有戰馬者,例爲實差司僕,則亦必有買馬者矣。
」上曰:「至於短兵接,則不可用弓矢,當敎以鞭棍也。
」曙曰:「解圍突陣,莫若鞭棍。
今番賊适馬軍七百人,皆用鞭棍,以此莫能當耳。
」上曰:「南漢山城,形勢如何?」曙曰:「四面周回二千三百間,而城中水田,可播十數石之穀。
今之耕墾處,過半矣。
南北近而東西遠,以東西比南北,則三四倍。
四面皆高山峻峯,而城外別無窺峯矣。
」上曰:「形勢則好矣。
何以築城耶?」曙曰:「如以三千石米雇役,兼用罰役砲手,則弊不及民,而可以完役矣。
」上曰:「都元帥言:『都監砲手,本是遊食之人,罰防則可矣;使之赴役,恐非其宜。
』雲。
」曙曰:「臣之妹子李穆,以偵探,遇賊被縳,适問臣所在及軍兵形勢,穆終始不言而死矣。
」上曰:「極可嘉矣。
初曙以京畿監司,受命西出,行到狻猊,遇賊遊騎,先自驚潰,不能遮截。
引入山谷,彷徨於鐵原、朔寧之間,故有奔走道路,不得與賊相値之敎。
」 3月10日 ○甲子,上禦資政殿,引見黃海兵使邊潝。
上曰:「鞍嶺之戰,士卒不敢退者,卿之功也。
予甚嘉之。
」潝辭謝,仍曰:「黃州乃關防重鎭,而今番之戰,軍器盡數輸用。
至於火藥,尤爲難辦,似當有別樣措置。
」上曰:「何以則得以措備?與監司商議以啓,可矣。
」 ○憲府啓曰:「行副護軍李安訥,當适變之日,潛懷觀望之心,敢以許多悖逆之言,肆發於衆會之中,其忘君向賊之罪,不可一日容貸。
春川府使黃緻敬,乃以前規之說,發於公坐,厥罪惟均,請亟命拿鞫定罪。
校書校理梁慶遇,本以孽産,奴事爾瞻,逞其小才,諂媚百端,尙漏罪籍,輿憤極矣。
頃日适亂,掌令崔葕,方在南原,以募兵聚會一鄕,慶遇於衆中發言曰:『前者熒惑入南鬥,旋有反正之擧。
今又有是變而有是兵,時事豈不殆哉!』當軍士會議之日,敢發妖言,沮撓人心,請遠竄以懲其惡。
賞罰人主之大柄,賞不僭而名器重,然後可以勵世而圖治。
乘軒三百之譏,纔易一醉之說,不可不戒也。
賊适犯闕,乘輿播越,凡有血氣,莫不思死於主辱之日,況有識士夫乎?蒼黃顚沛之際,縱有羈靮之勞,乃是臣子職分內事。
況日字不多,道裡不遠,比諸壬辰扈從,則豈不懸殊,而一時恩賞,至於百餘人之多,貪天之功,以爲己力,實非臣子之所安。
隨事輒酬,有若市道,亦非王者之政。
況西來將士,雖已勘勳,力戰士卒,未及論賞者尙多,不無沙中之語,而先錄微勞,越序超資,大非所以勵戰士而勸有功也。
矧又纔經四品者,驟躋通政,亦涉太濫,請扈從賞加,亟命改正。
」答曰:「李安訥、黃緻敬,似無觀望之心,然公論如此,削奪官爵,梁慶遇,罷職。
賞加改正事,苟有功勞,雖多何傷?捐親戚徇國難之忠,不可不償,勿爲煩論。
」其後李安訥等事,累啓從之。
○執義張顯光上疏陳戒,且辭糧饌之賜。
其略曰: 臣當以去賊止寇之道,言之。
臣竊思之,朝廷有如泰山之重,國家有若盤石之安,則寇賊安敢爲寇賊於其下哉!政失則人心不服;人心不服則天心不孚。
人心不服而怨咨起,天心不孚而災異作,然後悖逆之徒,始敢輕朝廷、侮國家,遂生窺覦之心,而逞其兇慝焉。
此非失政之招乎?方今聖明在上,憂勤勵精,所以革亂政而祛弊習,用群賢而求治道者,非不至也。
宜乎人心服而愁怨絶,天心孚而災異弭,雖有大奸巨孽,自不得肆其橫逆也,而上年以來,再三告變之餘,終乃有無前之賊,禍極滔天,臣竊恐必有緻之之由,盍思所以改舊圖新之道乎?臣以爲,去賊之本,在於修德;止寇之要,在於安民。
此言尋常,人所恒談,固非奇特事也,而此外無他道理也。
修德安民之道,不在於高遠,隻在易簡而已。
《易》《大傳》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天下之道,必須易簡,然後理得而事順矣。
以今日言之,尙恭儉而節浮華,敦德化而省刑殺,務簡靜而止煩擾,豈非爲政之大要哉!夫浮華之習,非但有害於敎化風俗,實天地之所不佑,鬼神之所大惡也。
生民之困,作禍之崇,皆出於此,此不可不深戒也。
省刑殺者,非謂全無事爲也,謂事其當事,爲其可爲而已。
惟其所尙者在恭儉,則浮華自止;所敦者在德化,則刑殺自無不中;所務者在簡靜,則事爲自無不約也。
此皆在行之篤實爾。
臣竊聞之,賊敗之日,將士有必死之心,天地有助順之應,故越二道長驅之賊,一朝而鏖盡之,不惟列聖之威靈,有以默佑之,亦殿下之誠心,有以感動之也。
此可以見人心天意,以殿下一心之誠,而可回之也。
臣願,自是以後,上下大小,各自奮勵,一心盡誠;絶去私意,恢張公道;以義制事,以德出政,則紀綱以立,朝廷以重,人心何患不服,天心何患不孚乎?夫如是則雖有百适,其敢有射天之計乎?朝廷若懲旣往之變,痛革舊習,一新德政,則禍根斯絶,國家永無憂矣。
如或弛戒於一适之除,不作新心,猶存舊習,則禍根烏能絶乎?其機隻在殿下之一心耳。
伏願殿下,躬先自新,立心以誠,則一誠之中,百爲皆道,萬物皆所耳。
其驗廣且大矣。
答曰:「所陳無非嘉言格論,予當服膺而力行焉。
但國事至此,爾勿退歸,須體予至意,以濟艱危。
米饌之賜,出於周急,勿辭。
」 3月11日 ○乙醜,備邊司啓曰:「時雨旣降,民事不可緩,而畿輔列邑,全無種子,忠淸道正租數千石,曾爲軍需輸來,宜以此移給該道,使之分給民間。
」從之。
又啓曰:「各官奴婢,壬辰亂後,餘存無幾。
又以功臣賜給,爭相擇占,以此齊民,有替受官役之弊。
今後請功臣永給丘史等,皆以各司奴婢及緣坐人沒官者定給,官屬則一切勿許。
且依先朝亂後之例,量減賜給之數。
」從之。
3月12日 ○丙寅,諫院啓曰:「前持平金坽,科目中人,本非山林待價之士。
當此主辱臣死之日,雖有疾病,所當扶曳奔問,乃送其子,偃然陳疏,極爲猥濫,而聖批過奬,若待林下高蹈者然,王言一播,物議譁然。
請金坽罷職,還收成命。
」命推考。
○憲府啓曰:「自古,帝王經亂之後,必下哀痛之詔,以示責己之實。
殿下還都之後,雖已頒敎八方,然未有渙發德音之擧,實乖中外顒望之意。
況殿下約己行儉,貶食省費,七廟祭享、三殿進上,已命減除。
但外方貪吏,利在徵斂,故凡朝家減損之令,率多廢閣不行,村野之民,寧知朝廷德意乎?頃者戶曹,以壬戌以上逋欠蕩滌之意,行文八道,而臣馨遠,頃往可興倉,得見尙州、安東文簿,則辛酉壬戌年收米,亦皆捧納。
以此推之,則雖有蠲減之令,或有中間廢閣之弊,請令裁省廳裁減貢物及自上命除物膳,竝爲抄出,亟下敎旨,別遣禦史于八道,使之明白曉諭,俾無如前之弊。
」答曰:「朝家減損之令,守令安敢廢閣乎?官吏如有掩置不行者,繩之以重律可矣。
京官往來,非徒無益,貽弊多端。
不允。
」 ○以尹墀爲持平,鄭廣敬爲副應敎,閔馨男爲春川府使。
馨男爲人,頗恭謹,而光海時,參臨海獄事,至於錄勳。
又參廢母庭請,托婚柳家,人皆鄙之。
至是,削其僞資,而除得雄州,亦爲侈矣。
3月13日 ○丁卯,上禦資政殿,引見執義張顯光。
上曰:「頃日所陳之辭,無非切時之猷,深用嘉焉。
國事多艱,爾須勿去,留輔寡昧,是所望也。
」對曰:「臣筋力未逮,勢難隨行,玆將求退之意,再三煩瀆耳。
」上曰:「爾欲退去,無乃以時不足有爲而然耶?」對曰:「臣何敢有是心乎?當今聖上憂勤,太平可緻,時之有爲,莫今日若也。
臣雖駑劣,豈不欲少效涓埃?疾病如許,勢難留矣。
」上曰:「人心世道,已至於無可救之地,欲賴賢士大夫之力,庶或不至於亂亡,人皆見幾而作,寧無憾焉。
」對曰:「自上至誠憂勤,則人心世道,豈無轉移之道乎?」上曰:「爾之入城久矣。
朝廷是非,予之過失,必有聞而知之者矣。
」對曰:「臣自入城來,罕與人接,朝政得失,君上過失,何得而知之?但自上苟欲得聞,則自有可知之路矣。
」上曰:「南方人心,與都下何如耶?對曰:」都民之心,臣雖未知如何,而但聞纔經大亂,人心自不得安定雲矣。
「上曰:」予欲懷保小民,凡幹民役,務從蠲減,而守令貪婪,不奉朝廷命令,使民未蒙實惠,以緻怨咨,未知如何而可乎?「對曰:」民役雖曰重矣,比諸曩時,則不已輕乎?但民之所望者重,而且値兇年,不得聊生,故有怨咎之心矣。
「承旨李廷馦曰:」都民當大駕去邠之日,未效歸市之從,逮逆适入城之後,恣行盜賊之謀,公私帑藏,盡爲偸取,故自知其罪,皆懷疑懼之心矣。
「顯光曰:」此輩豈知義理者哉!但當置而不問,使之自安可也。
都中四方之本,都民定則四方之民亦定矣。
「上曰:」左相當初入城,附賊文書,悉燒不問,朝廷亦令置之,何故而民心自危乎?「顯光曰:」今日之務,要在鎭定,使疑懼之心渙釋可也。
「上曰:」南方賢士,今有幾許人耶?「對曰:」南方異於前日,學問之人,今則絶少矣。
「上曰:」其中表表者,可歷言之耶?「對曰:」表著之人,朝廷皆已薦進,此外雖或有可用之人,何敢煩聖聰乎?自上苟能盡作成之道,則雖平平底人,皆可變爲賢士,修身讀書,蔚爲世用,而至於不群之材,未易得也。
「上曰:」使一世人才,彪變式穀者,此乃聖帝明王之事,豈予所可能者乎?「對曰:」有爲者亦若是。
聖帝明王之事,非難做者也。
在聖上力行之如何耳。
「上曰:」予何敢當?「對曰:」臣聞之道路,人皆謂上有聖君,左右之人,不能盡輔弼之道矣。
「上曰:」是何言也!予實賴賢士大夫之輔佐,以至今日。
頃者之變,無非予不辟之緻也。
「對曰:」上旣有自反之心,則下豈無自反之心乎?君臣上下,莫不自反其心,則國其庶幾矣。
「上曰:」當初賊适,但知其有才,不知有兇謀,知人之難,有如是夫!「對曰:」古人有言曰:『君子爲小人,小人爲君子。
』雖适,若善駕馭則可化爲忠良。
其所以至此,亦豈非朝廷自輕、國家自侮乎?「上曰:」爾言是矣。
所謂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也。
「上又曰:」曾聞嶺南,爲人才府庫,今番之亂,倡義者多,予甚嘉焉。
敎授後學,作人師表者,今亦有其人耶?「對曰:」古固有之,而今則絶無。
小子後生,於何問業而興起乎!作人之方,惟在聖上導迪矣。
「顯光將出,顚仆階前,遣醫齎藥賜之。
○賜領議政李元翼、西平府院君韓浚謙家舍各一區。
上以李元翼居第阨陋,韓浚謙家舍爲賊所破,命擇賜籍沒中家舍。
元翼上箚辭,不許。
3月14日 ○戊辰,上禦資政殿,引見延安府使南以興、安州牧使鄭忠信。
上曰:「力戰將士査覈之事,果無遺漏乎?」南以興對曰:「別無遺漏之人矣。
」上曰:「卿等必能知虜情矣。
虜若長驅,則何以禦之乎?」鄭忠信曰:「臣出入虜穴,備知賊情,非但彼我衆寡不敵,鐵騎衝突,難以野戰爭衡,惟守城,庶可防遏矣。
」南以興曰:「今年不發南兵,邊將必患兵少耳。
」上曰:「兵雖少,善用在於將。
可以守則守,可以戰則戰,不可一於戰,不可一於守也。
要在臨機應變,一於守而不出戰,則長驅之賊,何以遏乎?」上曰:「安州軍兵,其數幾何?」忠信曰:「僅二千餘人矣。
」上曰:「曾聞可至六七千,而今何若是之少也?其城當用幾許兵而守乎?」忠信曰:「如得三四千,可以守之。
」上曰:「城之形勢最好雲,然耶?」忠信曰:「城外有長江天塹,可謂得據險之勢矣。
」上曰:「氷合則奈何?」忠信曰:「冬則亦可以設氷城,禦敵矣。
」上謂南以興曰:「延安亦城守之地,卿何以守禦乎?」以興曰:「壬辰以後,全不修繕,城門壞破,舊井皆廢,臣欲補葺浚治,而民力方竭,難以興役矣。
」上謂忠信曰:「曾往虜中,事情如何,而其兵衆幾何耶?」忠信曰:「兵馬精強,實難當之賊。
其兵之多寡,雖未詳知,聞有八部大人之說,又有四百爲一哨之語,大約可至九萬餘矣。
所謂長甲軍、重甲軍,各一百人,皆着水銀甲,別爲一哨。
此則別抄壯勇者,用於攻城雲。
」上曰:「虜馬皆良馬乎?其數幾何?」忠信曰:「無非良馬,而見其屯聚之數,槪似萬餘匹矣。
」上曰:「奴酋一小醜耳。
我國數千裡地方,豈無制敵之人?但求之不誠,得之未易耳。
今將臣皆以入守爲言,而未有出戰之計,豈不寒心乎?」忠信對曰:「我國本是無兵之國,雖良將,誰與爲戰?今若抄發十餘萬衆,敎訓一二年,則遼東亦可以進取矣。
何必區區於守禦乎?今者昌義安諸鎭,最是要衝,責其本鎭,各率民兵,以爲固守之計。
入防之軍,則隨其多少,便宜添守,而申飭浿江以西,使於秋後,淸野以待,則賊雖至,其勢必不能久留。
」以興曰:「副元帥手下兵,不滿二千,安能以此抗大敵乎?」若得敎訓精兵數萬,則如臣駑劣,亦可死戰自效矣。
「上仍賜酒饌及豹皮等物。
○上又禦資政殿,引見領議政李元翼、完豐君李曙、訓鍊大將申景禛等。
上謂元翼曰:「治兵之事,曾欲待大將出仕,議處矣。
大將已出,相與講定耶?」元翼曰:「臣與大將,蓋嘗一番相議,而經亂之後,軍器蕩盡,此甚可悶。
」景禛曰:「村民之偸竊鳥銃者甚多雲,以米求貿,則或可得之矣。
」元翼曰:「兵器覓納者,一一論賞,則願納者必多矣。
」元翼又曰:「當今所患,在於無將,宜令三公、政府、備局、六曹堂上、三司長官,各薦一二人,申明擧主同賞罰之法,則似勝於兵曹臨時注擬者矣。
」上曰:「各薦一人,似爲不當。
齊會一處,商議可否,有如圈點之規,則似可矣。
」元翼曰:「自前每有此擧,率歸文具,若使擧主同其賞罰,則似無如前之弊矣。
」景禛曰:「近觀備局之事,一人薦一人,則同坐者雖知其不合,而亦不敢顯言斥之,若令齊會議薦,則恐有此弊。
爲將者自辟其部曲,然後庶可得其人矣。
」上曰:「然則使各薦一二人後,大臣更選其中可合之人可也。
」是日,白虹貫日,政院卽啓知於榻前。
元翼曰:「忠勳都事金德源,知天文之人也。
其言曰:『天變之作,皆由於人事,人事若盡於下,則天變亦可消弭。
』此言近於儒者之說也。
方今人心騷擾,出城者相續,此可悶也。
」上曰:「何以則民情可定乎?」元翼曰:「不可以刑殺鎭服,要在務從寬厚,雖係幹逆賊,罪或可原,則鹹宥棄之,使疑懼之心,渙焉氷釋。
如是則人情自定,而天變可弭矣。
」上曰:「天譴至此,何以應之?」曙曰:「臣之所憂,在於西邊,況虜知我有釁,必生東寇之心。
毛將設屯牛家莊之擧,尤爲召敵之祟。
臣意,宜嚴飭備邊,急送副帥。
」上曰:「副元帥,速令下送可也。
」 3月15日 ○己巳,毛都督送差官毛有俊等,賀平适賊,緻綾叚等物四十種。
其中一物,名曰春意,以象牙刻作裸體婦人。
承旨權盡己言其褻慢無禮,乃還送于差官處。
○奏聞使李慶全、副使尹暄,在北京,馳啓曰:「臣等到京師,進呈奏本後,因査官出來之擧,朝廷論議未定。
臣等呈文於禮部,則尙書林堯兪曰:『陪臣上本,事無規例,我當據此轉奏雲。
』十二月十三日朝,命閣老、六部、九卿、科道禦史諸官,商議定奪,緻得朝議歸一。
十六日,詣禮部,請速行題封,則尙書答曰:『廷議始妥當,乃於十七日,上本請封,聖旨卽爲準下。
』正月初八日,臣等將竝封王妃、差遣詔使兩件事,呈文尙書曰:『封王妃事,遣使之日,一時冊封雲。
』初九日,詣西長安門外,又呈文于葉閣老、向高曰:『準封國王,則王妃自當偕封,詔使何以尙不差出?』答曰:『翰林科官,例當差遣,而以浮海之故,皆不要去,不得已差遣武臣,而又妨於事體,以此朝議未決。
』雲。
」 ○毛都督賀帖曰: 日者竊聞,賢王有癬疥之憂,不侫業已率我師徒,用張天討,未幾而露布聞矣。
不侫捧手加額,喜不自勝。
乃知天之所開,蠧玆醜孽胡爲也。
去歲徐遊擊請封之疏未到,而部議在先,勑諭想不日出紫禁矣。
殿下惟是靜攝天和,以膺寵眷,貴國民社,實或憑之,薄具不腆,用申賀私,統祈照鑑。
不宣。
侍生毛文龍頓首拜。
毛有俊、毛有壽回程,答毛都督揭帖曰: 不穀當宗社阽危,猥承付托,懼德不類,夙夜兢業,奈智昧省躬,緻用幹戈於邦域之內,雖藉天之靈,旋卽殄滅,而側身思咎,若隕淵谷。
卽蒙遠勞使價,辱賜賀儀,將意甚厚,微德以堪。
仍審聞亂之初,有意相救,師雖不行,虎豹在山之勢,有賴於弊邦大矣,感戢。
土宜薄物,略效微忱,祗祝海壖春瘴,動靜神相,不宜。
3月16日 ○庚午,日入時,日體動搖。
○上禦資政殿,引見副元帥李守一。
上曰:「平安道經變之後,士卒死者甚多,物力亦必蕩敗。
賊若來搶,則何以爲之?」守一曰:「可虞之事,非一二也。
當初賊适悉抄入防軍士及本道之丁壯,日加敎鍊,人不知其有不軌之謀,皆以爲可以禦敵。
不意擧兵反,今未知死者存者幾許。
初欲守昌城,今則當守寧邊,而入防之卒,僅數千,願朝廷早賜指敎。
」上曰:「朝廷亦當指揮,而受命之臣,宜盡心力爲之。
」守一曰:「士飽,方可以戰,而糧餉已乏,何以繼之?近日假?來投者,幾至一千三四百,亦必望哺於我國。
龍、鐵之間,若盡空虛,則必漸入內地,是甚可慮。
」上曰:「卿受命於賊适深入之後,終成大功,予甚嘉之。
不有盤根錯節,何以辨別利器?此正勉勵之秋也,卿宜盡心。
」守一曰:「臣已老矣。
有何可用之才?隻當效死而已。
」上仍饋守一酒饌,又賜豹皮等物。
○上又禦資政殿,引見三公、備局諸臣、三司長官。
三公皆以災異乞免。
上曰:「國事如此,惟恃卿等,宜勿辭退,益自勉勵,以鎭人心。
」上又曰:「天變至此,邊事亦甚可虞。
至於都下人心疑懼不已,何以則可也?」元翼曰:「人民之出去,有若避亂者,不可家喩而挽留,隻宜勉爲鎭定之策也。
天道玄遠,雖不可知,人心愁怨,必傷和氣,罪之明白者治之,其餘放釋,則自可鎭定。
」上曰:「凡創業中興之主,殺戮非不多矣,而未見有怨之者,以其可殺者殺之,可赦者赦之故也。
今日人心之怨上,必是刑戮失當而然也。
」元翼曰:「國有元氣,則人自畏戢,而近來國勢甚輕,故雖有罪者,皆懷怨心矣。
且民之休戚在於守令,守令善治,則謂國家撫我;守令不治,則謂國家虐我,不可不擇送也。
」上曰:「守令多有貪鄙者,何以則勵廉恥之風耶?」元翼曰:「擇遣監司,嚴明黜陟可也。
」判敦寧府事金尙容曰:「守令之尙多貪鄙者,反正之後,未有坐贓被罪者故也。
古則分遣禦史,如有犯法者,終身受刑,至於子孫,亦不錄用,而今則贓法不行,何所懲懼?」知事徐渻曰:「禁府刑杖太輕,且古有徵贓之法,而今不行之。
若徵其贓物,則庶可畏戢矣。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近聞夜間有人潛行閭閻,公然唱呼,使人出城雲,似是下輩失利者之所爲也。
」尙容曰:「此則捕盜廳,不能擧職而然也。
」上曰:「捕盜大將,竝遞差,極擇其代。
」元翼曰:「以申景禛、李曙兼之,何如?」上曰:「可矣。
」上又問:「南漢築城之擧,何以處之?」元翼曰:「罰軍不可全釋,莫如爲築城之用。
南漢旣築,則將與江都爲掎角也。
」副提學鄭經世曰:「臣意,祖宗定鼎于此者,必有意焉。
宜以此軍修築京城,至如南漢,臨時設柵而守之,亦可也。
」渻曰:「無兵無糧,故曾不爲守。
京城之計。
豈徒築城而已?宜思得兵糧之道也。
」戶曹判書沈悅曰:「方今大亂初定,瘡痍未起,雖不役民,若築此城,其於見聞,亦必驚駭。
」昉曰:「今則纔經大亂,不可動民,而以形勢言之,江華、南漢,措置甚好矣。
」廷龜曰:「臣意,曾以爲都城,不可不守也。
或雲闊大不可守,而若修築,則民有所恃,況祖宗擇地爲都,豈合棄此而之他?」西平府院君韓浚謙曰:「當此大亂之後,勢難築城。
都監之卒,何能辦此大役乎?」尙容曰:「南漢形勢甚好,必爲他日緩急之用,但纔經大亂,以此人心物力,恐難築城。
徐待人心鎭定,農事豐登,而爲之可也。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南漢築之甚好,而恐不可易就。
若力分而未及措置江華,則誠可慮也。
」大司憲鄭曄曰:「祖宗固擇形勝,以爲定鼎之地,而全盛時,城中民戶,不知其千萬,故以此可守。
今則異於古,謂之必守則非也。
江都可以守之,而尙無措置之事,甚爲齟齬。
南漢雖不可趁今築之,以監司兼牧使,留鎭廣州,日漸修築,則得寸則寸,易爲功也。
」上曰:「彼此不及,不若先江華而後南漢也。
」元翼曰:「不可徒爲論議而已,宜速決之也。
」上曰:「不可不爲掎角之勢,而竝擧亦難,山城待明年築之,今姑專力江華可矣。
」上又曰:「京畿水營,移設於江華,何如?」廷龜曰:「水使留鎭處,非緊要之地,移入江華可矣。
」元翼曰:「開城府,去西關不遠,京城亦甚踈虞,以都元帥兼留守何如?」上曰:「凡事不可以姑息爲之。
在開城,策應西事,似未便當矣。
」尙容曰:「邊事不可遙制,宜及此時西下,預爲措置也。
」 3月17日 ○辛未,延平府院君李貴,復上箚辭職。
略曰:「臣徒知忘身徇國,未嘗屈意從衆,每與大臣臺諫,爭辨於榻前,至使法筵都兪之地,爲一紛爭之地,殊失國家體面,數矣。
百爾思之,乞退之外,更無他策。
」答曰:「卿乃義同休戚,功在社稷之重臣也。
國家危亡,安忍坐視不救乎?卿須斯速出仕,以濟時艱。
」仍遣禮曹郞官敦諭,俾卽入來。
○執義張顯光有眼病,上命遣內醫看病。
○三道督餉禦史韓仁及,收聚公私米穀一萬五千餘碩,馳啓以聞。
去邠之日,發遣督餉禦史者,隻爲督運官穀也,非令奪民財也。
仁及搜括私穀,誇張馳啓,自以爲能事,公議鄙之。
○兩司合啓曰:「罪人奇俊格,曾以其父自獻廢論立異之故,曲貸其死。
今自獻旣伏王法,俊格罪犯,萬無可活之理。
及聞賊适稱兵之說,托以畋獵,越境橫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
林茳、奇允獻兇謀逆狀,狼藉於有林之獄,所當與黃玹等一體正刑,而隻以後來之故,得免王誅,物情之憤鬱久矣。
厥後,李時言佯爲告變,以亂其迹之狀,現出於李佑等之招,前後逆獄,爛熳同歸,決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
請奇俊格、林茳、奇允獻,竝命拿鞫,按律處斷。
」答曰:「俊格等,已爲定罪,今又更論,無乃已甚?聞變畋獵之說,亦不近理,雖極悖惡,豈有聞父死而畋獵之人乎?」厥後踰月固爭,乃從之。
茳、允獻不服,死於杖下,俊格承服正刑。
又啓曰:「人臣不道之罪,莫大於附賊,附賊之輩,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而武夫下流,固當置而不問,與之維新。
至於宗室、朝官之附賊者,決不可容貸。
湖安都正澳、湖城正洛、前典籍姜就武、及第李慶益、前縣監閔汝賢、張昕、前縣令樸熺、前判官陳善、前監察尹起三等,請竝拿鞫定罪。
」答曰:「附賊之事,甚是難明,風聞未必盡信。
莫重之罪,何可容易論之?竝勿煩論。
」累啓,乃從之。
鞫問諸人,竄黜有差。
○諫院啓曰:「爵賞係國家重事,爲有司者,所當十分詳覈,俾無未盡之事,而今此扈從賞加中,或有當參而不得參者,或有不當參而得參者,物議藉藉。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一依壬辰扈聖功臣例,雖以公故,一日落後,或先往者,一一査汰,俾無冒濫之弊。
」從之。
又啓曰:「旌義縣監黃善男,常時不能檢飭,罪人聞變之後,至與罪人,恣行畋獵,請削去仕版。
」上初不允,三啓乃從。
○都下夜驚。
是日都下人民,訛言將有大變,互相驚動,達夜洶洶。
蓋都民多有應募賊适,偸竊帑藏者,朝家雖置而不問,不無疑懼之心,朝士之中,亦有附賊而被繫者,或有雲雲而未發者,此輩皆思亂幸禍,浮言胥動,以緻都下夜驚。
○命加黃瀷、李元老、李克經、安玏、安澈、南守一、樸瑛等資。
瀷等以鞍峴力戰人,未參正勳,故有是命。
○奏聞使李慶全等先來譯官、軍官等,竝命加資。
3月18日 ○壬申,倭使智正來言:「前日請遣信使,欲爲鎭定人心之計,信使之行,若或遷延,則我國之請,貴國之送,竝歸虛地。
島主及調興,必被重罪於關白,以此渴悶。
」雲雲。
邊臣馳啓以聞。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辭體察使曰:「體察是出外受任之號也。
安有身在朝廷,上有君父,而專制號令之理哉!且臣旣忝相位,凡有猷爲,自當議處,何待體察之號而有所輕重乎?」答曰:「予意已諭于引見時,須體予意,勿辭。
」 ○都承旨李弘胄,以扈從受資憲階,仍在本職,有違舊制,上章辭。
答曰:「以資憲仍帶此任,不無前例。
勿辭察職。
」 ○義禁府啓曰:「以罪人疏放之擧,與大臣會同査考,則上年被罪者,圍籬安置五十八人,遠竄一百二十四人,中道付處六十七人,放歸田裡二人,門外黜送十八人,雜犯死罪以下,常赦得原者,則不在此中。
今當以前日榻前傳敎,係幹綱常、大逆緣坐外,竝爲疏放,以示曠蕩之恩,而第其中有傳旨散失不書罪名者,有元無罪名而隻以幹連戚屬之故,竝被重律者,雖不能盡爲疏放,或量移、或放歸田裡,竝於名下,逐一懸錄,從輕重分等啓稟,恭竢聖斷。
大臣之意如此,敢啓。
」答曰:「依啓。
」 ○袁軍門專發一舡,備捕盜。
且以柂工、繚手竝十五人,津送奏聞使先來譯官太德立等。
上命本道,設宴款待,各賜銀兩有差。
且給回糧,以謝軍門委送之意。
○李遵伏誅。
遵卽适之從兄也。
适之入城,卽爲投附,貽書尹興坡,勸其來仕。
書中多有不道之言,至是,事覺被誅。
其子鈺隨坐被刑。
3月19日 ○癸酉,憲府啓曰:「賊兵迫京之時,軍餉一事,萬分緊急。
督餉使發送之擧,實出於不得已之計。
今則時事稍定,農務方殷,而奉命之臣,出入民間,罄竭私儲,所得不敷,而取怨甚多。
今見韓仁及報戶曹文書,其傷事體、擾民間之弊,極爲可慮。
請停罷督餉之任,以示朝廷除弊之意。
權縉罪狀,未爲昭著,而藩臣擅殺,此前所未有之事。
前監司閔聖徵,隻罷其職,不但人心久而愈憤,將來之弊,有不可勝言。
閔聖徵請拿鞫定罪,以懲藩臣擅殺之罪。
今日宿衛之卒,極爲單弱,都監砲手之外,更無可恃之軍。
請令兵曹,多抄外方出身中年少有才勇者,如宣祖朝武勇衛之例,聚作一隊,以備扈衛,或分番給料,或試才付職,以慰其心。
如鹹鏡南北道出身,亦豈無特出可用之才,而老死塞戍,未霑寸祿者滔滔,亦令本道監、兵使試才,抄送其尤者,以備調用。
有名武將之在京者,其數甚少,今番戰功中表表有名人,在不緊郡邑者及在外者,竝除授京職,召置都中,以重宿衛。
」答曰:「依啓。
多抄出身等事,似爲不可。
然如是啓之,令廟堂議處。
閔聖徵已爲罷職,勿爲煩論。
」累啓,乃從。
〈史臣曰:藩臣之擅殺謫客,曾在廢朝,亦所未見也。
使縉實謀不軌,固當嚴囚馳啓,以待朝命,不宜擅自誅殺,有若報私讐者也。
旣曰謀逆,則必有徒黨,豈可不問而隻誅其身也?蓋縉曾在昏朝,以賄賂取寵,其麄鄙貪饕之狀,已不足言。
至於出宰水原,剝割生民,其弟綵又爲藍浦縣監,侵漁益甚,緻有掘發其父母塚墓之辱,縉疑一士族,擅發一府之兵,搜捕其家子女奴婢,盡行屠戮,豈非積惡稔兇而假手於聖徵者耶?然不治聖徵,則將來之弊,不可防也。
論以殺人之律,亦可也。
〉○備邊司啓曰:「宿衛單弱,誠爲今日之憂。
外方出身有才勇者,作隊調用,似甚便益。
四大將軍官,尙有四百餘人,此外各令加率軍官,以足千數,令戶曹措置給料之事。
鹹鏡道出身,亦令南北兵使試才,抄出北道十人,南道二十人,送于京中,以備宿衛。
今番戰功有名人時任郡邑者若幹人,移授京職,以重根本。
」答曰:「依啓。
北方武士,似不可調用於宿衛。
宜抄可用之才,授以北方之任。
令南北道各選五六人,使該曹調用。
農時,守令不可遞易,勿爲移授京職。
」 ○大司諫李顯英啓曰:「樸來章之放釋,實出於曠蕩之典,非在下容議之事,而今者物議,以來章持賊帖出門之時,明有見之者,而不爲推問,以渠所引,預待於門外者,有若公證,使重罪之人,公然全釋。
臺諫之參於鞫廳,其意有在,而不能捄正,譁然詆斥。
且安俊等推問之議,初出於臣,謬誤之罪,臣實當之。
請遞臣職。
」掌令崔葕亦以此引避,皆見遞。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略曰: 臣遭遇聖明,義同休戚,徒知忘身愛君,未嘗俯仰隨人。
每與大臣臺諫,爭辨於榻前,欲爲防微杜漸之計,而誠微望輕,不能下協時論,上回天聽,徒積不忠之罪。
臣請一一條陳焉。
反正之後,有一種議論,以爲接待唐將,當以正禮,不可苟從其請。
臣以不可不從之意,再三陳啓,竟未見施,緻有今日難處之患。
臣旣知有此患而終不能力爭,其不忠之罪一也。
當廢祬掘穴逃出,將謀不軌也。
與三司終始爭辨,期於必行國法,而亦雲晩矣。
擧義之初,不能處置得宜,不忠之罪二也。
當逆賊李有林鞫問之時,臣抗章以斥大臣,臺諫不問推戴之失,而不能以死力爭,緻有逆瑅之變,不忠之罪三也。
臣抗章請罪仁城君珙,與臺諫爭辨,責以不識母子之倫,而誠未格天,終不明其倫紀,其不忠之罪四也。
上年秋,朝廷將以賊适代副元帥柳斐,臣以爲,柳斐爲人不下於适,不可無端輕遞,且适之將行也,啓請南軍一萬五千,臣爭於榻前曰:『上年柳斐雖無南軍,猶以例防之卒,尙能防秋。
今年何必多發南軍,以招民怨乎?臣非不知遞斐送适,多發南軍之不可,而不能以死力爭,緻有頃日之變,不忠之罪五也。
當李佑等之告變,以拿适一事,抗聲榻前,殊失體面,被推而止,有愧古人牽裾之諫,不忠之罪六也。
臣初聞元帥之軍敗於黃州,陳於榻前曰:『平安道兵力,不能勦滅,而直過黃州,則黃海兵力,必不能沮遏;黃海兵力,旣不能沮遏,則以京畿兵力,決難遮遏。
城中或有內應之人,意外之變,不可不慮。
今日之計,莫如先奉宗社及大妃諸殿,移禦江都,士大夫家屬之避亂者,亦令勿禁。
殿下親董三軍,相機勦滅。
』於是殿下詢問大臣,臣計旋爲正論所沮,不能見施,而臣不能以死力爭,不忠之罪七也。
臣竊以爲,皇明定制,禦史、給事中論事失實,則六卿覈之,如或被誣,則許其自明。
我國祖宗朝,亦行是規,故政在三公,絶無臺閣因嫌構誣之風。
近日之政,專在臺閣,雖三公六卿,如被臺評,則不敢出聲相辨,政在臺閣則亂,不幸近之。
臣力不得救正而反緻激鬧,使國事日敗,人心日危,不忠之罪八也。
臣而叛君,則不分親踈,斷以王法,不可饒貸,故周公緻辟於管、蔡,爲宗社也,爲倫紀也。
曩者乙巳奸臣及近日廢朝群兇之搆殺大君、王子,以成骨肉之變者,爲萬古罔赦之罪,故近日之名爲士類者,懲羹吹虀,凡爲王室之親,則雖叛謀已著之後,必以掩置,不發爲正論,馴至於逆瑅叛狀已著之後,兩司隻以罷職論啓。
及其爲賊推戴之後,其處置逆瑅之勳臣,謂之擅殺王子,至請拿鞫,臣上箚極陳兩司忘君緩逆之罪,而玉堂昧於討逆大義,反遞正論之人,庇護兩司,請竝出仕。
臣誠未格天,扶植倫紀之計,歸於虛地,不忠之罪九也。
臣與金瑬忝在勳首,故不幸前後告變者,皆告於臣等,而旣聞其變,則不可坐於家,故不得不率軍官,往扈闕下,而沈諿因夜對,以告變者皆不分明等語,搆成臣等之罪,鉗制衆口,欲爲掩護逆賊之計,而臣等不能預杜其漸,以緻乘輿南遷,宗社幾亡,不忠之罪十也。
臣有此十大罪,安敢更參朝議,重負聖明乎?固當乞骸歸田,以終餘年,而聖恩重疊,肉骨難忘,又聞都下人心日益危懼,義難退伏,今始入城待罪,請遞臣職名。
答曰:「觀卿上箚,予甚靦顔。
不用卿言,貽辱宗社,惟予之過,卿有何罪?卿其勿辭,益殫赤心,以紓時艱。
」 ○捕盜大將啓曰:「近日有一常漢,自稱接神,周行閭裡,鼓唱妖言,勸人出城,所過之處,男女聚觀,莫不疑惑。
而昨日爲延平府院君李貴軍官鄭仁等所捉,卽加嚴刑,則如癡如狂,怪妄之言,不絶於口。
請命梟示,正其妖言惑衆之罪,以鎭都下人心。
」從之。
○上禦隆政殿,接見毛都督差官李見。
差官曰:「一島賴殿下之賜,生活者不知其幾許。
平安布政李尙吉、管餉使鄭鬥源,盡心接應,故毛爺使俺來謝。
」且請兩人特加賞資,以酬其勞。
至於安州牧使鄭忠信、接伴使尹毅立,亦宜加資。
上曰:「監司、管餉使,別無所助之事,而今承懇敎未安。
」差官曰:「若無所助之事,則毛爺何必薦揚乎?毛爺使俺目見四臣施賞而歸矣。
上曰:」四臣雖無功勞,旣承老爺之命,敢不參酌施賞?「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
上曰:「都督之委送差官,請賞四臣者,何意也?」領議政李元翼曰:「見其揭帖,則專爲此事而委送者也。
臣等以爲,四臣者,皆有功勞,至於唐將之請,雖涉循私,不可不從也。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曰:「雖似濫矣,唐將之請,不可不從也。
」上曰:「此輩皆可賞之人,雖賞之可也。
但他日若請賞不可賞之人,則奈何?鄭忠信旣已錄勳,其餘三人,論賞可矣。
鄭鬥源似當加資,而曾無表表之功,故姑遲之矣。
今番有領兵先來之功,李尙吉亦多周旋之事,皆可賞也。
第尹毅立如何?」三公皆曰:「尹毅立卽接伴使也。
亦不可不賞也。
」上曰:「專爲三人而請之,至於毅立,則言及於末端,必以毅立在其幕下之故,牽情泛請也。
三人則加資,毅立則以當觀將來功效賞之之意,答之可也。
」承旨金自點曰:「義禁府內,有流矢中人,至於被傷雲。
此前所未有之事,無非紀綱壞敗而然也。
」元翼曰:「欲設都監軍營於闕下,而地狹未設,武德門內,有空家雲,開此門設營,令大將相替直宿宜當。
」昉曰:「忠勳堂上,亦相替宿衛闕內宜當。
」上從之。
上曰:「民情何如是不定也?」三公曰:「今計莫如靜而鎭之也。
」上曰:「近日天變疊出,予有何罪過而緻此也。
」元翼曰:「此由人心愁怨而然也。
宜思所以慰悅之道也。
」 ○毛都督揭帖略曰: 今逆黨殄滅,業已顓官馳賀,計塵睿照矣。
耀武討逆,固殿下之威靈,而勠力劻勷,棠諸臣之拮據。
如平壤觀察使李尙吉,盡心竭力,不避艱險,一切所呼必應,內宣王室,外勤軍閫,則臬臣之功居多。
又若管餉使鄭鬥源,昔在龍川,獨著承宣之德,今掌度支,益多接濟之功,非獨貴國之軍民賴歌飽煖,就我之師旅而不至于溝中瘠者,誰之力也?宜加旌賞,表其忠忱。
完此東事,斷不可置之別地,以失予左右手也。
又別將鄭忠信者,威嚴竝著,信令申明,此直將軍也。
當重之于閫外,此不侫于三臣,或托相知于數載,或叨儧運之餘廕,或沐幹城之防禦,而津津樂道者,爲楚非爲趙也。
非爲三臣作說客也。
是以重其事意,不能以言盡,特遣官走懇,伏祈錄諸臣之功,嘉其賢而錫賚之,重其權而托寄之,留三臣以守此土,復褒奬之,以完其局,則不侫之薦揚于我聖主者,爲不虛語,而所望以相成者,實無窮也。
又如陪臣尹毅立,恪共爾職,正直不阿,眞中流之砥柱者,當倍加遊揚,以示優擢,無容他遷,統祈留神垂察,一如鄙願,其感激能有旣哉!臨楮神馳,豈勝翹仰之至!侍生毛文龍頓首拜。
差官都司李見回程,答都督帖曰: 再辱膚使,申之以翰敎,極繾綣之緻,容庇之厚德也,撫定之嘉猷也。
不穀之朝夕所仰賴而從事者,惟督府指使而已。
其遇疾癢顚隮,手之所授,口之所呼,蓋有不期而然者,豈敢有隱?曩者挑蟲拚飛,國內震悚,亦惟督府聲威,是藉得以勦除,區區忱諒,已具前幅。
廼二三陪臣,受任於凋瘵之餘,力綿才弱,蔑效涓埃,常懼獲戾于麾下,重貽不穀愆悔,乃蒙大人棄瑕選勞,勖其成效,奬飭之寵,國人與有光耀。
寡人實氷炭于懷,雖賞踰其分,旣厪大人敎誨,其何敢不承!李尙吉、鄭忠信等,各進爵秩,尹毅立承事未久,當容時月策勵,別議加資。
春且告謝,緬惟對時加護,引領眷眷,統希心鑑。
不宣。
3月20日 ○甲戌,都元帥張晩上箚,略曰: 今此錄勳,旣有取其陣上力戰戡定之敎,如臣輿疾從征,僅免顚死,足不至鞍峴者,反居勳首,縱冒元帥之號,本無可紀之功,坐享茅土之榮,於心安乎?亟削勳名,以安愚分。
且臣自從罷兵,病勢漸痼,一目又極腫痛,將爲竝盲,而元帥之任,尙在身上,邊塵乍驚,則誰任其責?不若早賜處置,毋令國事顚隮。
答曰:「省箚,予甚慮念。
頃日勘勳之時,取其力戰爲敎者,爲諸將也。
卿何出此言耶?且此時元戎之任,非卿則不可。
卿雖有病,須體予意,調理察職。
」〈史臣曰:「恢復之功,天也,非晩也。
自鐵甕至京城,曾不一戰,使賊長驅,如入無人之境,其可謂國有元戎乎?或者以爲:『當初銳鋒不可當,而官軍若一挫,則更無餘地,故不與交鋒,以圖萬全焉。
』此則大不然。
賊兵豕突,漸迫王畿,國之存亡,在於呼吸,此而不戰,將待何時?鞍嶺之戰,特适兵已驕,而天又助順,故幸收桑楡之功耳。
初非期於必勝,而适若不戰而輕騎南向,則國事將有不忍言者,晩安得成功於鞍嶺也哉!」〉○諫院啓曰:「廢朝十餘年間,誣告羅織,無辜冤死者,不知其幾。
其時能出一言以救之,則人皆以爲賢,故習以成俗,逮至聖朝,此風猶在,雖顯出逆口,明有證左者,不顧獄體之如何?惟以疏釋爲仁厚,至以某人不當爲此事,未鞫之前,先原其情。
漢光武明見萬裡,而未免以龐萌爲遜順,頃日逆适之欺聖明者,亦何異於此哉!逆獄事體,至嚴且重,若容一毫私意,有所偏係,則其流之弊,終至於亂賊接迹,宗社危亡。
今日人心之未定,國綱之不立,不逞之生心,皆由於此,豈不大可痛哉?凡犯逆之人,有罪無罪,殿下宜皆下之鞫廳,原情定罪,則雷霆雨露,竝行而不悖,人心可定,國綱可立,不逞不敢生心,而聖明過於寬容,雖可從之事,累日持難,此所謂:『生者不知恩,而死者不畏威,』國勢日卑,人心日偸者也。
樸來章在城中及出城之時,以賊帖示守門者,相語綢繆之狀,國言藉藉,豈可以渠所自援者爲公證,而遽爾釋之乎?請命拿鞫,一處憑問,得情處置。
」答曰:「樸來章實附兇賊,則甘心服役之不暇,豈有受賊帖而出去之理乎?其言大不近似,故放釋矣。
別無更爲憑問之事,勿煩。
」累啓,乃從。
○執義張顯光,以病呈告,三度加由,又上疏辭職。
答曰:「爾辭至此,豈非予誠薄之緻也?予甚靦面,爾須體予至意,調理出仕。
」 ○遼民散入關西,攘奪居民財産,淸川以北,尤受其害,不得安堵。
備局請令伴臣及道臣,善諭督府,聽我國地方官,隨現禁斷,或拿送督府,使不得擾害民間。
○以都元帥張晩兼開城留守,從領議政李元翼議也。
○承旨金自點啓曰:「逆變初定,人心疑懼,宿衛虛踈,請綾城君具宏起服,抄率四大將軍官,分番直宿。
具宏有故,則申景禛、李曙相替入直。
」從之。
○上引見慶尙監司李敏求,謂曰:「近來嶺南,朝廷命令,慢不奉行。
倭人所給之物,亦不趁給,虧損國體大矣。
」敏求曰:「臣才局不及於人,實難堪當,而旣荷分外之恩,不敢控辭,隻自惶悚。
未知,本道民力蕩竭而然耶,民心頑悖而然耶?臣往本道,當稟處矣。
且降倭之從賊者,殺戮尤甚,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而其徒甚繁,趁秋防時,諭以朝廷赦宥之意,分徙邊上,何如?」上曰:「可矣。
」仍命敏求進前曰:「近來軍務,尤甚闆蕩,宜盡力爲之。
守令雖自朝廷擇送,而恐擇之不精,卿宜嚴明黜陟。
」敏求曰:「臣才力所逮,敢不竭心爲之!」 3月21日 ○乙亥,命加張顯光堂上資,除授實職。
○憲府啓曰:「近來訛言大興,都民爭出,擔負相繼,塡門塞路,有若賊兵迫城之日。
或有識士夫,亦挈家屬而去,或宮家、巨室,爭運家藏而出,極爲寒心。
設使有意外之變,爲臣民者,安敢棄君父而先自逃避乎?此而不問,則忘親後君之患,有不可言。
請令漢城府、五部,曉諭坊裡,限以今月晦日,不還本居者,前朝官則永削仕版,士子則限年停擧,庶民則其所居家舍,許令願居者,永爲己物。
此意明白掛榜,而其中實有胥動訛言,驚惑民心者,摘發梟示,嚴示鎭靖之意。
」上從之。
○麟蹄縣監尹衡覺上疏曰: 臣頃於逆變之初,領兵上京,交付於本道,監司臣尹安國,及夫大駕去邠之日,臣隨監司,往春川,相議募兵之事。
府使黃緻敬曰:『此地軍兵,盡赴西路,已緻潰散,今無可抄之民雲。
』臣謂緻敬曰:『此府多有品官,其奴僕必有餘在者,亦可以爲兵。
』緻敬曰:『此處人心,已到無可奈何之地,雖欲召募,其於不應何?』雲。
是夜監司與臣,分傳令於各邑,使之速赴行在。
臣與監司,約與同死,臣草義兵檄以示之時,緻敬自外入來,有驚惶之色。
臣曰:『府使何怯也?吾旣是擧義中人,死已決矣。
訛言若實,座中何以處之?』安國曰:『有死而已。
』緻敬曰:『吾有前規。
往年反正之時,寓在江華,得除全羅監司,不知爲如何,而拜辭赴任,今日之事,亦當如前矣。
』且曰:『賊若僭號,則義所當死。
倘賊擁立王子而奉慈殿,則人心必鎭定矣。
』臣等怪其言語之悖妄,而他無可疑之事。
言及時事,至於揮淚,故臣謂年老失性之人,不能執節而動於死生,不自覺其爲此悖妄之說,不復論辨,亦不欲傳播於人,而此人妄言,旣發於公座,則寧有不爲傳播之理乎?今聞緻敬元情,構陷監司與臣,狼藉莫甚。
至以計將安出之語,謂出放臣等之口,以爲自免之計,誠不滿一笑。
渠之飾辭反說,欲與參聽之人,自作元隻,以爲發明之地,其計可謂巧矣。
曲直眞僞,難逃於天鑑之下,臣復何言?「 答曰:」疏辭,知道。
「 ○以李時彥爲判中樞府事,張維爲大司諫,趙誠立爲同副承旨,鄭廣成爲右副承旨,張顯光爲工曹參議,李埈爲應敎,鄭廣敬爲執義,金起宗爲掌令,李基祚爲持平,金世濂爲修撰,李京奭爲待敎。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命金長生侍講。
參贊官鄭經世曰:「君子、小人之所以異者,公私義利而已。
此人君之所宜深察也。
」特進官李貴曰:「近者李山海之事宣祖也,一無違拂之言,隻自謹愼而已。
宣祖初不知其爲人,終乃覺之,有山海之心路人所知之敎矣。
」經世曰:「人君如有一毫私意,則必喜迎合之人。
且昔者韓琦、富弼、範仲淹輩事其主,必達所懷,爭辨不已。
及其退也,懽然相合,是乃君子之道也。
」上曰:「衰世則雖非小人,亦不和協,是何故也?」經世曰:「論議間,雖有不和底語,此則不足爲害。
若介懷不忘,則是非君子事也。
」知事李廷龜曰:「各以所見爭之,雖或不協,何害之有?」貴曰:「朋黨旣分之後,若非同志之人,則不相吐懷。
是以,臣師李珥常謂:『必打破東西二字,乃可以爲國。
東西二字,必至亡人之國。
』雲。
今則不至如前日之甚,而猶未盡去也。
李元翼,卽至公無私者,而至於其黨,則必欲救之矣。
去朋黨之本,實在殿下明察而已,非在下一二人之所可爲也。
且群賢滿朝,而國事無一分之效,是大臣無擔當者故也。
悠泛若此,則經筵亦文具也。
昔者柳成龍謂:『臺諫必革去,然後乃可爲國家事。
』臣亦以爲,無臺諫,乃可也。
年少輩不解時務,初除諫官,必欲論人,是廢朝餘習也。
」經世曰:「貴所言大臣無擔當國事雲者,果中時弊,而第臺諫雖或有不中之言,豈每事皆非也?其言若是,則聽之可也。
」廷龜曰:「昨日奉審宗廟,則儀物之當改者甚多,以今物力,恐難卒辦也。
至如玉冊,或有全失者,或有半存者,宣祖玉冊,尤爲破碎,僅得收合,而如廢朝時追崇徽號,決不可追補也。
」上曰:「尊崇徽號,不爲追補,恐未安矣。
」廷龜曰:「必費許多財力,乃可爲之,甚可慮也。
」上曰:「物力雖難,事非得已,則不可廢也。
」經世曰:「臣意則廢朝追崇,不合事理。
先王在天之靈,必不欲受之也。
先王以至誠改宗系,其時朝廷請上尊號,先王批答謙讓之辭,至今人猶誦之。
況於賊筠輩矯誣追崇之事乎!」廷龜曰:「影幀旣失於兵火,則不必更爲模寫,而爾瞻逢迎廢朝,遂爲改造,雖一髮不似,亦爲未安也。
」上曰:「初不宜上號,而旣上之後,則不可因其見失而不爲追補也。
」貴曰:「若藏於廟中而出而削之,果爲未安。
今旣失之則豈可更補乎?況此乃賊筠僞上之號乎!」經世曰:「歷代帝王創業,與國統中絶而再造之君,乃爲稱祖,我宣廟雖遭外寇,旋卽收復,自緻重恢,未嘗有國統中絶之事,不宜稱祖也。
光海初年,欲稱以祖,尹根壽以爲無義例,上箚而止之。
厥後,許筠、爾瞻等,請上尊號於光海,光海以獨當爲愧,更發稱祖之論,廷臣無一人言之者,其事遂行,此可謂失禮之大者矣。
」上曰:「議大臣而爲之可也。
」廷龜曰:「适賊之女,旣已出嫁,法不當緣坐,而此非他賊比,故以爲奴之律議啓矣。
上敎以爲異於前,然則殺之乎?」上曰:「不必殺之。
第旣殺明璉女子,而此不請殺,故有是敎矣。
」貴曰:「殺戮逆賊之妻,二百年所未有之事也。
加等施律,雖出於上命,大臣亦宜爭之,豈可以一時之憤輕重之乎?當初夜半之刑,恐有內應之患,不得已而爲之,亦甚不可也。
大典有出嫁之女不爲緣坐之言,則不可爲法外之刑也。
」上不答。
貴曰:「在天安時,臣與大臣言,慮有今日之患矣。
臣當初所慮,雖指興安而言,竊恐禍根今尙未去也。
朝廷若不早爲之所,則恐又有後時之悔也。
臺諫雖有所聞,若不聞者然,朝臣皆不忠也。
」上曰:「卿言似是過慮也。
」貴曰:「臣言豈是過慮,如此事,無一人言之者,是殿下無腹心之臣而然也。
鄭經世,將安用哉?李廷龜,將安用哉?金長生名爲賢者,亦將安用哉?」上曰:「附賊人名錄,左相焚之甚好矣。
且罪人疏放,命下已久而何不擧行也?」廷龜曰:「遠竄一百七十餘人,而罪案見失,故未卽査處矣。
」長生曰:「廢朝後宮,亦宜放釋也。
權氏謫居連山,艱苦莫甚矣。
」上曰:「廢朝政亂,由於此輩,其罪大矣。
」 ○禮曹,以光海時追上宣廟徽號不可仍在,及玉冊不可修改之意,議于大臣,則領相李元翼以爲:「雖廢朝時事,而已上之號,到今擧論未安之意,曾於登對,大槪陳達,今無他見。
」左相尹昉、右相申欽以爲:「已上之號,似難追議。
惟在上裁。
」上曰:「依議。
」 3月22日 ○丙子,宗廟、社稷、南別殿守僕等,施賞有差。
以南幸時,護陪廟主、影幀之勞也。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克復京都之後,人心宜妥帖,而近日出避者甚多,都城幾空,莫測其端倪也。
雖在平時,人君宿衛,亦不可不嚴。
況國事如此,而都監數千兵外,更無可恃。
宜抄外方出身,廩給敎訓,如柳孝傑、南以興等,亦宜招集京中,以重宿衛也。
」上曰:「近來武士,如四大將軍官,不爲不多,而國儲蕩竭,無以給料也。
」曄曰:「南漢山城,雖不能趁今年築之,不可不修繕以爲保障之地也。
沈器遠有才局,以此人爲元帥兼廣州牧使,使自擇其判官,預備築城器械可也。
」器遠曰:「臣有痼疾,且無才局,不敢當,而鄭曄之言則實是也。
」上曰:「予亦有是意,而恐於今年,不可築城,故姑遲之矣。
」曄曰:「都民出避,或因訛言而然矣。
亦不無因饑饉流散之弊。
若以數百碩之穀,賑其尤甚者,則因饑饉出去者,必爲還集也。
且臣忝在成均,目睹學宮空虛,不勝寒心。
若定庭試於四五月之間,使之圓點然後許赴,則士子亦必來集矣。
」上從之。
3月23日 ○丁醜,命李曙等,領軍官更宿闕內。
時都下人心不定,胥動訛言,故有是命。
○戶曹啓曰:「樂工所着紅紬衣所入綿紬,多至二百四十餘匹,而他物稱之,以今物力,決難措備。
宗廟大祭,隻膈九日,尤無及辦之勢。
目今庶事草創,祭官旣以戎服行事,獨於樂工,何可備着巾服?請限國儲稍裕,姑着戎服。
」從之。
○命復頒百官祿。
時百官皆給散料,戶曹言:「頒料之際,奸弊百出,或有不當受而受者,或有疊受者。
今日付職,明日受料,軍職虛資,皆受高品,雖欲詳査以杜虛僞,許多人員,勢難防奸。
給料之數,反多於給祿,請自四月給祿。
」上從之。
○管餉使南以雄,取貞明公主家載寧地田莊穀物,以爲軍餉。
上命推考,令該部還償其穀。
○起復綾城君具宏,宿衛闕下。
宏上疏請終喪制。
答曰:「今日起復之擧,實出於不獲已也。
卿須抑至情,從速出仕,以副予望。
」 ○工曹參議張顯光上章辭職。
略曰: 爵秩之加,不以賢能,則必以功勞者,有國之常典也。
必須以可居者居之,可任者任之,然後爵稱而器當矣。
不然,非所以天其位、天其職也。
其可以輕之乎?設若非賢、非能、無功、無勞,而或加於不當加之人,則豈朝廷重位職、惜名器之義哉?臣於病伏之中,又蒙特旨,超陞通政之職,臣誠驚駭震憫。
伏願還收旣下之命,以杜僥倖之門。
答曰:「予當大用,爾其勿辭小爵。
」 ○戶曹請許免海西陳田之役,田稅、三手糧中一半,亦令待麥秋徵捧。
上從之。
時海西纔經适變,民力蕩竭,擧將流散。
海州人吳邦敏等四百餘人,呈狀于監司,願蠲減陳田之役及稅米一半。
監司林?啓聞,故戶曹覆啓以行。
○忠淸水使李昌庭馳啓言:「本營會付軍糧米四百石,散在各官,而年久未捧,徒存虛簿,請令裁省廳,依各官逋欠例,一切蕩滌。
」從之。
○諫院啓曰:「行司勇安衛,本以陰兇無狀之人,前爲全羅兵使時,倚其威勢,劫奪士大夫之妾,使其夫憤惋而死。
又於癸醜,以睚眦之怨,欲殺進士趙平等,敎唆無賴之人,使爲證左,上章誣告,情狀盡露,當伏刑章,而附托宮禁,行賂得脫。
及至聖朝,臺諫論執,聖度包容,尙逭刑誅,蛇虺閃舌,益肆其毒,包藏禍心,胥動浮言,搖亂人心,群情齊憤,不欲同國,請絶島安置。
前水使李憺,本以無狀之人,旁蹊曲逕,冒得旌義縣監,貪饕無厭,偸取名馬百餘匹,行賄權門,藉勢宮禁,驟躋忠淸水使,剝割軍卒,無所不至,至今湖西之人,欲食其肉。
贓汚見廢,敢生怨國之心,胥動浮言,熒惑民心。
如此之人,不可使偃息自便,請絶島圍籬。
靈光郡守元鬥杓,頃於去邠之日,騎馬直入賓廳門外,遇兵判金瑬,言語不遜。
及至江上,與承旨洪瑞鳳,相爾汝。
朝廷所恃者名分,名分一壞,則必至下陵而上替。
昔管崇嗣,當靈武搶攘之日,背闕言笑,尙被彈劾。
今此鬥杓騎馬闕庭,陵侮公卿之罪,豈止背闕言笑而已?請先罷後推。
」答曰:「安衛、李憺,竝遠竄,元鬥杓,推考。
3月24日 ○戊寅,鹹鏡監司權盼馳啓言:「在德城津、鶴城等山城,形勢頗好,而修築功役浩大,請除出赴北軍,每番各四百人,用於築城之役雲。
」 3月25日 ○己卯,憲府啓曰:「具仁基未經四品,李時聃方在布衣,而特命超資,濫陞堂上,政體顚倒,物情駭異。
倖門一開,末流難防,請亟命改正。
毋論文武,必預爲培養,然後可爲他日之用。
自祖宗朝,武士之年少有名者,交差郞僚,養其聲望,其意豈偶然哉?近年以來,東班正職,絶無武人之名,已乖惟才是用之道,而新進下僚,亦豈無出人之才?常時棄置,臨急猝用,國家用人之體,豈可如此?請令銓曹、刑、戶曹郞官,參用武班中特出者,以恢朝廷收才之路。
」從之。
○諫院啓曰:「先王之法,執左道而惑人者,必誅無赦。
自漢以來,如張角、張魯、劉福通、唐賽兒之類,皆挾妖術而倡亂,爲天下患。
妖術之不可不除也明矣。
罪人李光澔假托妖術,熒惑士民,潛謀不軌之狀,顯出於諸賊之招,再繫王獄。
其父??旣已伏法,而光澔則乘亂走脫,尙逭刑章,今幸捕得,如此兇人,不可一日容貸。
請命就所囚梟示。
」命鞫廳議之。
鞫廳請從臺論,乃命所在斬之。
又啓曰:「健元陵參奉黃淮及其弟瀣,頃於大駕南幸,賊适入城之際,來到其六寸妹夫呂爾徵家,多發悖逆不忍聞之說,情狀極可痛惡,請遠竄。
」上隻令削黜。
又啓曰:「凡功臣賞加,隨等超授。
若先以其功加資者,例當竝計,而黃海兵使邊潝,以鞍峴戰功,旣加嘉義,而錄勳之後,又超正憲,與一等超三階者無別,物議多以爲未妥,請改正。
」不從。
○戶曹啓曰:「因筵臣之啓,有出米數百石賑濟饑民之敎矣。
自前饑歲設廳賑濟,事不着實,民未蒙惠,議者或以爲無益。
今若差出的當官員,稱爲分曹郞廳,與漢城府郞廳一員,積穀於本曹,擇其飢困有菜色者賑給,而時時檢察,則可無如前之弊。
但道路間,時無饑饉行乞之人,徐觀近日,擧行何如?」從之。
〈史臣曰:「設廳賑救而饑民之未蒙實惠者,特該官不職之罪也。
豈可以此廢之也?往在己未年間,樸弘耉爲賑恤廳提調,轉輸各道之米穀,盡入其家,未見鬥米之及於飢民。
夫如是則果無益矣。
誠得廉明之人,以授其任,何患乎無其實也?卽今饑困者,不爲不多,而該曹之防啓如此,抑何意也!」〉○戶曹啓曰:「今此逆亂時,誅死人中,旣伏正刑者,固當籍沒,其餘誅止其身者,則其財産不當沒官,而大駕還都之前,或因體府分付,或因軍門號令,籍其家産,送于本曹者多矣。
着令禁府法應籍沒之人,一一書送于臣曹,而其他不當籍沒者,其屬公家産,還給何如?」從之。
○以李晬光爲左參贊,鄭蘊爲刑曹參判,金長生爲執義,鄭宗溟爲司諫,李潤雨爲掌令,金榮祖爲正言,姜碩期爲吏曹佐郞,李景奭爲注書,鄭岦爲日本回答使,姜弘重爲副使,金南重爲從事官,李德泂爲奏聞使,權盼爲副使,高傅川爲書狀官。
○工曹參議張顯光,再上章辭職,略曰: 《易》曰:「天道虧盈,地道變盈,鬼神害盈,人道惡盈。
』其在常道,當盈而盈者,猶非天地神人之所喜。
況此不合之爵、無勞之賞,非分之榮乎?臣尙有未死之知覺,未泯之廉恥,其何敢冒受而不辭乎?臣伏見聖批,有大用之敎,尤極驚駭焉。
殿下此語,豈可施於耄荒濱死之臣者哉!臣恐世之識者,或以此緻疑於殿下之出言不自重也。
又恐眞有當大用之才德者,其亦輕誤恩而重其出也。
臣不避煩瀆之罪,期於必辭者,不獨爲臣謀而已。
竊爲朝廷慮者,實深且大,伏願聖明,亟下還收之命,以嚴爵賞之典。
答曰:」須體予至意,勿辭。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吏曹參判崔鳴吉曰:「凡朝家政令,由於政院,出於朝報,故如其不可,則隨事論啓,而內需司公事,隻自本司踏印,而朝廷不得與聞,外方則雖知其非法,而不敢直稟,此宜緻察也。
」上曰:「卿言甚是,而先朝賜給之物,不可一朝廢之,故或不無貽弊之事矣。
」經筵官李昭漢曰:「以管餉使南以雄盡用公主之穀,至有推考之命。
以雄之用此米,出於爲國,而因此被推,甚爲未安。
」上曰:「該曹當初,請以畿邑所儲換用,而猶不從之,以雄今盡用之,甚不可也。
」昭漢曰:「汲黯矯制發倉,亦以爲可,況此事乎?」吏曹判書吳允謙曰:「近以無居齋儒生之故,定爲庭試,圓點許赴,此以利誘士子也。
臣意,士之居京城及畿邑近地者,一一分番,使守聖廟可也。
」上曰:「豈可分番,有同軍士乎?士子如有知識,自宜守聖廟讀書,而不解此理,奈何?若令分番入直,而不肯入直,則將施罰乎?隻損國體而已。
且圓點許赴,卽以利導者也。
且爲空館而設料,尤不可也。
」鳴吉曰:「古者,士子累擧不中,然後乃求蔭補,而今則年少士子,亦求蔭補,是甚可駭。
臣意蔭官登第者,勿許翰林、弘文正字可也。
」上曰:「若可合其任,則豈可以曾爲蔭官,而不許翰注乎?」侍讀官李埈曰:「鳴吉之言甚是也。
」上曰:「在該官詳察而爲之也。
」 3月26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廢人祬雖得罪宗社,乃王室至親也。
聞祬之女兒,舊宮人私自養之雲。
特命該曹,備給衣糧,何如?」上不答。
侍讀官李埈曰:「徐渻之言,非忠臣,則所不敢言者也。
如此之事,人或聞之,恐忤上意而不敢言也。
宜特賜祭物以祭之,衣糧以養其女也。
此乃興滅、繼絶之盛事,上宜嘉納其言,而淵默不答,甚爲未安。
」上又不答。
司經李昭漢曰:「埈請,勿淵默,而尙爾淵默,似爲未安。
」上又不答。
承旨權盡己曰:「屬籍雖絶,而興滅、繼絶,亦一道也。
自上淵默不答,臣恐自此無敢言之者,而君臣情義相阻也。
」上又不答。
將罷,上命承旨進前謂曰:「廢祬女子及光海宮人所生女子,限其長成,令該曹給料。
」 ○上命以白金三千兩,分給扈從及從征砲手。
○都元帥張晩上疏,辭擬薦西北邊倅。
答曰:「國家所以設置銓官,雖非偶然,今予俾卿議薦,亦非偶然。
宜體予意,勿以爲嫌。
」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疏曰: 帝王之禦世,必先明倫紀,然後可以爲國,不可安於姑息,徒以恩貸爲務也。
殿下卽位以後,仁聲仁聞,達於四方,明睿所照,物無遁情,而雄斷每失於遲疑,未能消禍於未萌,防患於將來,此臣之所以從前苦口力爭,繼之以泣血不已者也。
夫臣而叛君,天下之大惡,不可以親踈而有所容貸。
若罪犯宗社,則周公緻辟於管、蔡,不得已也。
仁城君珙,自少飾詐,盜得虛譽,而嘗獻議於光海,以兇賊河仁俊等疏,謂草野公論,其疏卽胡氏告太廟,誅武後之說也。
乃以此說,阿附光海,至於庭請之時,査出宗室之不參者,逐日科罪。
擧義之初,不及按法請罪,使渠尙保首領,不忠之罪,臣實當之。
況君有展親之道,臣無戚君之義,渠敢偃然以叔父自處,而叱辱臺諫,輕蔑朝廷,顯有無君之心,臣以爲其漸不可長也。
面陳榻前,請治其罪,又上章,請罪臺諫之緘默觀望者,則其時臺諫,隻辭避而已,終不論啓,而其後臺官,隻爲塞責發論,而乃以怵禍等語,圖掩其罪。
噫!自古臣之弑君,子之弑父,或出於怵畏刑禍,而未聞以怵禍,恕其弑逆之罪也。
是時,臣聞鄭經世,自嶺南入城,貽書言不可不正珙罪之意,經世卽來訪臣,臣歷陳珙請廢母後之罪狀,則經世翌日筵中,請治珙罪雲。
臣之遺經世一劄,別錄上進,伏願殿下,一賜乙覽。
況諸賊之招,前後狼藉,仁發等六人託以監試,居接寓居傍第,與珙昏夜相從雲者,仁城之所以言以文晦者也。
光海之築城於仁王山下者,是卽仁城爲王之兆雲者,鄭邦說之所以言於李佑者也。
夢見仁城,入闕僭位,而尹安亨立於其傍雲者,濬哲之言於安亨者也。
擧事之後,策立仁城第三子雲者,韓訢之言於金光熽者也。
珙與自獻輩相交潛,爲逆謀雲者,濬哲及安亨之招也。
頃日逆适之入城也,其初則分遣其徒,衛立逆瑅之家,至於翌日,則又以推戴仁城之說,曉諭都民,至於掛榜鍾街。
以此人心疑懼,久而不定,相繼驚散,將至於都下一空。
國勢扤捏,罔保朝夕,此豈無所以然哉?必有巨魁餘孽,包藏禍心,伏於都下,睥睨我宗社者矣。
設使仁城無與於其間,而或有如賊适擁立逆瑅之事,則殿下雖欲盡其親親之義,以全終始,其可得乎?人或以爲:『聖明之下,豈有二瑅乎?』臣以爲不然。
君親一也,珙旣以弑母之論,爲利身之計,安保其終不負我殿下乎?不可留置輦轂之下,以釀莫大之禍也。
昔鄭莊公之於京城大叔,不聽公子呂之諫,不早處置,待其自崩,果緻克鄢之禍。
先儒譏莊公失於處置,有獵者負獸之喩。
向使鞫廳採聽臣言,究問推戴,處置逆瑅,先未發而圖之,或從流放之典,以待事定,則必不爲逆适所得,親親之道,可以竝行也。
是逆瑅之死,殿下有以緻之也。
今又不思登時處變之道,不幸挑蟲化鳥,滋蔓成林則大必用甲兵,小必用刀鉅,全安之勢,已無所及。
宗社之禍,萬世爲恥,《易》所謂:『不過防,終或戕之』者是也。
今若斷以大義,擧已然難赦之罪,消將來不測之患,則必無甲兵刀鉅之用,而社稷無虞,親屬永保,聖上之爲仁城地,可謂盡矣。
臣目見近日爻象,有甚於前日,肘腋之禍,迫在略刻,不勝憂悶痛迫之至,披瀝心肝,更陳危懇。
答曰:「觀卿箚辭,予其驚駭。
卿何以每出如此之言,使予心不安乎?仁城君之隨參庭請,出於怵禍,豈其本情哉?頃出賊招,必是兇徒借重之計,古今天下,安有推戴二人之理哉?卿言極非,後勿如是。
」李貴與副提學鄭經世書曰: 近有一種朝論乃曰:『將順聖意,仁城不可論,推戴不可問。
』未知令意,亦然否?令意亦然,則令兄平日讀書窮理,欲做何等事,而今日立朝,主張如此無君、無父之論,而使二百年禮義之邦,爲夷狄禽獸之歸乎?且今日三司知有王子,而不知有大妃,亦可謂知輕重之義乎?往在光海時,生在草土中,聞延興之極刑,乃移書漢陰曰:『古今天下,安有殺其父而爲其子之理乎?此獄旣成之後,必廢大妃。
若不救正此獄,則雖效死於廢後之時,無可奈何。
'漢陰答曰:『所示當然,事勢不便,奈何?』生答曰:『自古弑君與父,皆出於事勢之不便。
』雲,則漢陰心服生言而不能行。
旣殺延興之後,漢陰乃率百官,問安於大妃殿,仍製進喪服。
啓辭亦曰:『春秋大義,子無讎母之義,先儒定論,無不是底父母。
』雲雲。
乃令其子如珪,持此啓辭,送于生所曰:『前說不能行,此說可以贖吾罪乎!』生答曰:『以大監而不能爲此事,則其他尙誰望乎?』厥後鰲城之北行也,乃以國舅極刑之時,三台諸公不能出一言救正。
又於宮嬪賜藥之時,亦不能擧大義救正等語,峻責之則答曰:『國舅救正事,三代以前,有八議之刑,三代以後,旣曰逆賊,則不能開口。
』又曰:『宮嬪賜藥之時,若救正則必未免遠竄,何能辦得此事乎?』雲雲。
此兩相,號爲近日之賢相,而所做事業如此,則近日之事,又何足論?鄙意,聖上之全恩,雖出於至誠,而爲臣僚者,其可徒以將順爲美,而不能擧大義力爭乎?子焉而欲廢其母者,謂之事勢之不得已,而人莫敢論其罪,則父子之倫滅矣。
臣焉而出於賊招者,謂之難明而不問推戴,則君臣之義絶矣。
設有人欲害某人之父母,則爲某人者,諉之難明而不欲問其眞僞乎?彼則如此,而此則不如是,是視君不如視父也。
此論雖不行於今之世,而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
擧世洩洩,此言猶可與令兄道。
《春秋》,許世子止以不嘗藥,書弑其父;趙盾以不討賊,又書弑其君。
朱子當宋光宗之朝,以久廢重華宮問安,爲草野當仗義以起,夷狄當問罪,垂訓於萬世。
春秋大義,先儒定論,如是嚴正。
光海之惡,若止於桀、紂,則貴戚之卿,當行伊尹之事,生等不必仗義而起也。
生之擧義,乃以正倫紀爲名,光海旣以幽廢母後之罪,廢處於江都,則仁城之於慈殿,其義則君臣,其親則母子也,而乃敢倡率宗戚,期於必廢而後已,其罪在王法可赦乎?至於今日,不正此名,則大義不明於天下後世,而爲人臣者,皆以利害,待其君親,是夷狄我東土,禽獸我人類,所關不其大且重乎?嗚呼!使鰲城復生而當此事,則亦不以生言爲過論也,明矣。
3月27日 ○辛巳,夕,日體動搖。
○憲府啓曰:「黃海道管餉使南以雄,頃於討賊之時,拮據繼餉,以助鞍峴之捷,而以公主家米穀盡用之故,至命推考。
西軍呼庚,事機甚急,國家存亡,在此一擧,則以雄之用此穀,實非得已,有可賞之功,無可論之罪。
請還收推考之命。
」從之。
又啓曰:「功臣給稅,雖在法典,而宣祖朝,光國、扈聖等諸功臣,不爲給稅者,蓋參酌時勢,出於不得已也。
今此靖社之功,雖是莫大之績,而酬勞之典,宜視物力,竊念今日,公私赤立,稅入匱乏,祭享禦供,亦皆節省,許多功臣,依奮給稅,決非可繼之道。
請限四邊事定、國儲稍優間,依宣祖朝舊規,給稅之事,勿爲擧行。
」答曰:「限三年勿爲。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兵曹判書金瑬曰:「近來用人尤難。
前則以義擧人及取才者參用,而今則又有力戰從軍及終始扈從者,其數甚多,取舍誠難矣。
」上曰:「頃日臺諫,請以武臣交差三曹郞官,此事最好矣。
」瑬曰:「昔者武臣,或差郞僚,擇其尤者,或爲承旨,故武臣有所勸矣。
今則此路一絶,宜依舊例爲之。
」上曰:「忍饑徒步扈從者亦多,先以此輩除職可也。
」瑬曰:「張顯光一生讀書之人,其所自得,豈淺淺哉!今幸上來,宜於入侍時,講劘治道。
」上曰:「累徵不來,予用缺然。
今得相見,予甚喜之。
」張顯光曰:「臣再進榻下,每承久留任事之敎,感則有之。
第年旣衰老,身且有病,不但有妨於職務,勢亦不可堪也。
近蒙意外之恩,陳疏至再,未蒙準許,尤切悶迫。
」上曰:「在京醫藥,猶勝於鄕裡,留此調治,出入筵席,予之所望也。
」顯光曰:「雖有醫藥,莫如下鄕調治也,況臣眼疾極重,開卷不得視字,如此而可以出入經席乎?」上曰:「爾意如此,深恐予誠薄而然也。
」李時發曰:「今年天雨以時,乃豐年之象也,而隻恐種子之少也。
宜下諭八道勸農也。
」瑬曰:「勸農實無益於農事也。
勸農之令一下,則守令至有鞭樸者,莫如減其賦役,而勿爲文具之事也。
」又曰:「砲手之自募赴戰者五十餘人,每訴於臣曰:『棄父母妻子,而從軍力戰於鞍峴,仍往公州扈駕而來,願授禁軍。
』訓鍊都監有禁軍遞兒,以此屬付之何如?」上曰:「可矣。
」 ○以趙翼爲舍人,鄭百昌爲獻納。
○命李時發、金起宗、林?、南以雄、崔晛加資,李敏求、金時讓賜馬一匹。
蓋以适變時有功勞故也。
○戶曹啓曰:「江華積年儲峙之糧,近緣經費不足,盡爲移用,本府田稅及宣惠廳春等作米,竝爲留儲。
且令本道監司,盡蠲徭役,以示朝廷優恤之意宜當。
」從之。
○命竄李安訥,付處黃緻敬。
初安訥以査事,奉使椵島,値賊适稱兵。
及還朝,金德諴上疏,極言其在西時,多發悖逆之言,沮其請兵毛將之計。
緻敬爲春川府使,聞适入京,亦發悖言於公座,兩司請鞫問兩人。
安訥逐條對辨曰:「其曰奉慈殿,則是吾君之子雲者,其時賊适奉慈殿、推戴王子之說,出於傳聞,故臣言於尹毅立、安景深曰:『此言不虛,則從賊之徒,不無執而爲言曰:「是亦吾君之子也。
」謂主上未冊封雲爾,則大可憂也,而今則査事已完,賊雖出兇計,逆順自別。
此吾前所以急於査事,而不敢直陳事情於毛將也。
』其時座上,皆以爲然矣。
德諴不擧臣論難主意,而反其辭說,搆成罪案雲。
其曰未踰年雲者,德諴言于座中曰:『自上當甯,雖是半年,分義已定,有死而已。
』臣曰:『何謂半年?以月計之,則已十三朔矣。
吾輩受國厚恩,惟有一死,何論年月多少?』今反以未踰年三字,爲出於臣口雲。
其曰楮子島其能免乎雲者,其時訛傳大駕幸楮島,座中皆以爲:『楮島非萬全之地,而何以幸此乎?』此無非聞變驚動之意,而略其語意,反做其能免三字雲。
其曰賊有三策雲者,臣妄料賊之聲言動兵,必有三策,不欲直陳於毛將者,不但大妨査事,亦恐持疑於應援。
此豈有所觀望而然哉!其所謂反正初,處事未盡、功臣命薄、賊适立相等語,亦皆據其時問答而辦明。
大槪不欲請兵,意在於有妨査事。
且慮毛兵或有後弊,而德諴構誣出於奉使時,因事積忤。
」雲雲。
緻敬供稱:「賊适陷京之後,臣父子與尹安國、尹衡覺等同坐,安國先問:『逆适擁立逆瑅雲,計將安出?』衡覺亦曰:『國事至此,計將安出?』臣不勝憤惋,答曰:『今日之事,惟當死義,而問及於此,何也?其以今日之事,如往年前規乎?吾於反正初,首膺方面之任,公輩或以擧義之人,官至守令,或寵擢於廢棄之中,吾等三人,受國厚恩,惟當以死報國,而有此說話,何也?』其時問答如此,今乃反其說,而欲陷罔極之地。
」雲雲。
仍歷陳其聞變後,爲國盡心之事,凡十條。
上令鞫廳議處。
鞫廳回啓以爲:「兩人悖妄無倫之言,旣曰出口,則雖與身犯有間,而容有可議之律?聖鑑旣已洞燭,其供辭惟在,自上裁處。
」故有是命。
3月28日 ○壬午,管餉使鄭鬥源馳啓言:「都督差官,要換軍糧於江邊一帶,今二十五日,與許中書出陸觀兵,所率兵馬,無一升糧。
管餉及守令,不肯給糧,則將欲擾害地方雲雲。
本道些少之穀,調發夫馬,陸運於五百裡之外,人心物力,已極潰竭。
加以歸順假?,萬千爲群,搶掠民生。
甚至田疇付種之穀,盡掘而食之,以此百姓流離,一望蕭然雲。
」許中書,持都督太子少傅官制出來者也。
○義州府尹柳斐馳啓曰:「近日歸順假?,日日渡來,不知其幾。
或五十、或百餘,成群布野,春耕麥芽,盡採而食之。
道遇餓莩,則爭屠而啖之,搶掠閭閻,勒令炊飯,而有一民貧甚,不能供饋,乃持假?死屍,棄置其家,誣稱爲打殺,盡縛一村之人,奪取家藏而去雲。
」 3月29日 ○癸未,備邊司啓曰:「毛將與許中書,將一時巡邊,而隨帶許多,軍兵糧餉,欲靠於我國,出給一萬銀貨,督責換貿雲。
毛將所請糧餉,決難一一應副。
曾以善辭挋卻之意,下諭餉臣,非止一再,而到今事機,有十分難處者。
中書點兵之日,我國專無接餉之擧,則非但都督一時嗔怒而止,若反以遏糶之謗,先布於中書,有如前日之爲,則天朝亦將謂我國何如也?義州糧餉,尙有萬數千餘石,不得不除出六七百石,以爲接濟之地。
宜令管餉使鄭鬥源,馳到督府,懇告本國糧儲乏竭之狀,而事係軍興,不得已以待變糧若幹百石,黽勉應副之意,反覆開陳。
所送銀貨則皆令還納。
」從之。
○以金藎國爲判尹,崔瓘爲鹹鏡監司,李埈爲典翰,樸炡爲應敎,權鑊爲掌令,金時讓爲校理,金卨爲檢閱。
夏四月 4月1日 ○朔甲申,延平府院君李貴又上箚曰: 臣前後狂言,皆出於爲宗社大計,而一不見施,緻有今日。
上年逆瑅叛謀未著之前,臣以賊招所謂推戴之人,不可不問之意,泣陳於榻前。
又擧仁城君珙請廢君母之罪,與三司爭辨不已。
臣之深意,不但爲請罪廢母之論而已。
今者伏承聖批,以仁城之庭請爲怵禍,賊招爲借重,臣固知聖上欲全至親之盛意,而子請廢母,不可以怵禍赦之也。
且諸賊之招前後狼藉,兇辭慘語,有不忍見。
雖曰出於借重,而被脅之後,其能自免乎?聖上如欲保全,請聽臣言。
向者若聽臣言,則逆瑅豈爲逆瑅乎?目前可虞之事,非特向來而已。
若使逆适餘黨,或因邊上虛警,或因都下訛言,卒發於不睹不聞之中,如擁立逆瑅者然,則仁城雖不預知,而聖上欲全其恩,亦不可得矣。
臣之此言,非但爲保全仁城,實宗社安危之大計,何敢坐視其成敗乎?善處之道,莫如置闕中,嚴加防護,勿使外人相通,俟人心稍定、逆徒絶望,然後以禮待之,不亦美乎?皇朝及我祖宗朝處置此等事,皆有古例,而今者三司,皆瞻前顧後,緘口結舌,殿下之國事,可謂日非矣。
請亟下臣前後箚辭于廟堂,使之速爲議處,消禍於未萌之前。
答曰:「前者盡諭予意,卿又上箚,予甚驚怪。
卿宜回惑,勿復爲如此之言。
」於是,大司憲鄭曄、大司諫張維、司諫鄭宗溟、掌令權鑊、持平尹墀、李基祚等,以見斥引避。
玉堂以爲:「事係重大,不敢容易提起,意在愼重,不可輕加侵侮,竝請出仕。
」 ○執義金長生上章辭職。
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 ○辨誣上使李德泂、副使權怗、書狀官吳?啓曰:「海路之行,專靠於舡隻,此時物力蕩敗,若不另加催督,則勢難及期。
急急下諭,使之回泊信地,依上年奏聞使一行,先遣解事差官,整理什物,俾無臨時窘迫之患。
至於辨誣之行,上國之人,以其事係重大,徵索萬端,小不如意,動輒生梗,必充其慾而後已,而今此辨誣,與丁應泰等一番誣陷時勢事機,輕重懸殊,人情需用,必倍前日。
請取考各年辨誣使李德馨、李恒福時例,盤纏諸具,一體施行。
」仍陳文才短拙,不稱於辨誣專對之任。
上曰:「卿等足以辦此重事,勿辭可也。
盤纏事,依啓。
」 ○備邊司啓曰:「上年秋,以嶺東九官米穀運入北道之意,分付該道。
又因鹹鏡監司催運之啓,更爲申飭,而尙無一石運入之報,事極寒心。
今聞鹹鏡南道一帶,饑荒太甚,餓莩載路,賑救之擧,一日爲急。
請令本道都事,恐速馳往,催趲發運,而前後監司推考,差員等決杖,甚者罷職,以懲慢不擧行之罪。
」從之。
4月2日 ○乙酉,備邊司啓曰:「邊上見糧不敷,而都督所發銀貨之價,罔有紀極,故曾以毋得濫許之意,申飭該道監司、管餉使等處,而今者許中書,方與都督同巡邊上,事機異前。
且遼民之饑餓者,相繼出來,賑饑繼餉之責,專靠於我國,而一向搪塞,不許換兌,則非但都督、中書之嗔責可虞,亦不無衆兵作挐生事之患。
請令管餉使鄭鬥源,馳往督府軍前,量給二三千石,以爲周急之資。
」從之。
4月3日 ○丙戌,命賜綾原君俌屬公田二十結。
4月4日 ○丁亥,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接伴使尹毅立馳啓曰:「卽刻守備王萬才來到臣處,出示都督票文,仍言曰:」俺受督府之令,當往鹹鏡道,臣問:『以何事入去乎?』答曰:『山東淮安府人朱姓者,以行商,曾在遼東,爲賊所擄,轉入會寧越邊三日程,久居其地。
上年七月,逃來督府衙門,說稱被擄所居,部落甚多,漢人四十餘名,亦在其中。
因陳可勦之狀,都督聞此言,上年十月,送俺于會寧,使之偵探,俺到其地,絶無所聞,故從實告知矣。
近日都督以爲,攻其部,則奴賊必驚動,棄遼東而走,令俺帶同朱姓人,前往會寧,依票文施行,而遣遊擊、王輔、時可達可達,領五千兵馬,將以十月初六日,起程向北道。
都督發銀五千兩,令備軍糧,一百五十餘石於鹹鏡各站雲。
往勦一二部落,不足以動奴酋之一髮,適足以開釁我國之害,將有不可勝言。
方欲呈文陳辨,而必無聽許之理,罔知所爲雲。
「毛都督差官守備鄭繼武,齎咨入來,館于太平館。
其咨曰:」逆奴奸狡,出沒無常,雖經本鎭,屢挫其鋒,近得諜報雲,奴酋賊兵及所帶遼民,屯種於鹹鏡地處,本鎭不日統兵,則往鹹鏡道會寧、鍾城等處地方,相機設策,未免經由貴國之地。
沿邊館站,困疲已甚,本鎭素所悶恤者,故宜預爲設處,以杜騷擾之患。
酌兵計食,每兵每日用米三檔,每馬每日用豆一榪,共兵一萬,一日共用米二百包,馬一千匹一日共用豆七十包。
本鎭故先發銀五千兩,希速令司餉者,措糧于沿邊各站,以備本鎭駐兵食用。
仍令該地方,添設撥夜,協同本鎭夜撥,前導擺設妥當。
庶士馬不緻有朽腹之虞,而地方亦無擾害之患矣。
其米豆之價,恐五千兩不足於數,竢回兵之日,算明補償雲。
「 ○備邊司啓曰:「今見都督咨文,其意已決,似不容但已。
宜以鹹鏡地方,一條如線,人民鮮少,官無十日之儲,民絶朝夕之餐。
近又連歲饑荒,公私赤立,兼且嶺路艱險,馬牛不通,遠地芻豆,亦難輸入,逐站所供之餉,決無措辦之路。
大軍一入,糧餉不繼,則半菽之患,在所必至。
曲諒小邦事情,亟停措糧設撥之議,因寢勞師遠征之意,令承文院婉曲咨覆宜當。
」上從之。
○上引見三公、備局諸臣、三司長官。
上曰:「都督之巡邊,未知何意歟?」領議政李元翼曰:「張晩以爲,都督以許中書出來之故,欲誇示軍威而已,必無前進之理雲。
」上曰:「其意不在於深入奴穴,隻欲進勦越邊部落也。
都督無功而爵益高,故爲此擧措,以爲虛張欺瞞之計耳。
」戶曹判書沈悅曰:「令我國備糧百五十石於各站,其數幾至四千石矣。
」上曰:「今若許之,則日後需索,無以應之。
接見差官時,將以何辭答之?」都元帥張晩曰:「北路飢荒,無以接濟大兵。
若不許其往,則彼必以沮抑,爲執言之地也。
」上曰:「許之則是棄其地也。
」判尹金藎國曰:「與其開釁而棄鹹鏡,寧沮之而受抑沮之名也。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此事不可沮之。
宜以北邊無儲穀,南方運糧難辦之意,言之也。
」上曰:「不可開陳利害以止之耶?」延平府院君李貴曰:「送李尙吉,周旋可也。
」時發曰:「差官去時,別遣解事譯官,使之周旋如何?」上曰:「可也。
」然不能得請,則將何人策應乎?「乃命催送鹹鏡監司。
貴曰:」崔瓘病勢深重,速令議處可也。
「兵曹參判沈器遠曰:」臣意,以閔聖徵差送可也。
「上曰:」聖徵有罪過,不可也。
「貴曰:」若不合於監司則已,其才果合於是任,則雖在竄黜中,亦可用也。
「大司憲鄭曄曰:」聖徵處事,極可駭也。
情跡未露之前,先自擅殺,是啓後弊也。
臣等請罪,亦雲末減,旋又起拜方伯,則非但事體未安,朝廷自此不尊矣。
「貴曰:」臣本老妄,且有心疾,故言不中式,而第國事,必須慮遠可也。
「上曰:」卿之所懷,曾見於箚中。
今日會議他事,卿勿更言可也。
「貴曰:」是乃國家大事也。
雖被罪罰,不可不言也。
仁城曾出賊口,諸賊以爲,建義大將印,方在其家雲,今不可不爲善處也。
臺諫避嫌後,已過屢日,亦不陳啓。
大臣徒恐有傷於聖德,不知爲國遠謀,倘或風塵一起,則非但仁城難保,國亦難保矣。
「上曰:」卿之所見誤矣。
豈至此耶?「曄曰:」自古王子,累出賊口者,未有能保全,而第無自作之事,則臺諫不可論啓也。
廢朝時,屢有誣告之獄,王子各自惴惴,反正之後,始得安心。
今不可以名出賊口,遽爾罪之。
若欲保全,不可不早爲善處也。
中廟能保燕山君,況聖上寧有不能保全之理乎?「上曰:」旣無自作之罪,何可論罪?「兵曹判書金瑬曰:」仁城雖無自作之罪,近見天變人事,不能無憂,而皆謂禍根在於仁城,莫如從曄之言而善處也。
終若不幸,則聖上雖欲保全,不可得也。
貴之爲國之誠,固切矣。
第不擇言,至於大臣、臺諫爲觀望後日之地雲,所謂觀望後日之地者,卽二心也。
臣亦悚懼矣。
蓋此事甚難處,仁城雖不預知,亦不無被脅之患矣。
廢朝失政,不可勝數,而其大則廢大妃也,其次則誣告之獄也。
外人不知遠慮,而若以爲與廢朝相似雲爾,則豈不寒心哉?且未知如何而方爲善處也。
或入置闕中,或譏察其家,何者爲得也?「右議政申欽曰:」貴非嫉仁城也,卽爲國之血誠也。
第處置之道,未知何如方可也。
「上曰:」有身犯之事則已,旣無身犯,則何可論也?「元翼曰:」有身犯,則豈可入置闕中?第方有訛言,故有此論耳。
「曄曰:」上敎恐是失言也。
苟有身犯之罪,雖王子,方沐浴請討之不暇,豈宜入置闕中也?善處之難,誠如元翼所言,而至於保全之事,則聖上在上,不須憂也。
「貴曰:」所謂處置,非必殺之,不可置於閭閻間也。
若復如興安,則其可保全耶?「左議政尹昉曰:」諸臣皆請保全之道,蓋懲於興安也。
臣意入置
皆以爲,宜停各陵五享大祭、宗廟朔望。
禮曹以此啓稟,上令大臣更議。
大臣請如前議,而且具告辭,遣官告廟。
上從之。
○諫院啓曰:「變起之初,懸賞購募,使斬賊魁來獻,乃是兵家招降之計。
若賊兵未入都城之前,有能如是者,自可依約施賞。
及官軍大捷、賊勢大蹙,比到利川,兵不滿百,村夫傭卒,皆能執縳。
益獻等始則誠心從賊,終乃勢窮斬賊,從賊之罪重,而斬賊之功輕。
誅不行而賞先施,恐有乖於國典也。
況益獻等,自初同惡爲賊,盡力前後,與官軍格鬪,其所殺傷者必多。
關西將士,聞益獻等不伏王誅,扼腕不平,至有欲手刃者,而今至有加資之命,賞罰失當。
將士憤惋,非所以遏亂賊而懲奸究也。
益獻則曾有送款元帥之書,猶可以此自解,守白則當初賊适聚諸將、殺都事之時,首贊逆謀,先哲則以事往他郡,變起之後,賊适招書、元帥傳令,同時而至,先哲徑歸賊所,終始同逆,比之明璉,略無差別。
請亟收加資之命。
益獻則待以不死,先哲、守白等,令有司按法處斷,以嚴討逆之典。
」答曰:「益獻等從賊之罪雖重,而不無斬賊之功。
一資之加,似不可廢,勿爲煩論。
」後隻許李先哲按律。
備邊司啓曰:「以王法言之則,附賊之徒,雖逐人而誅之,猶未足以快神人之憤。
況如先哲者,自初至終,助成兇賊之勢,臺臣請誅固其宜也。
但念當初事目有勳賞之言,而此輩殺賊,出於窮蹙之後,故益獻、守白則略加一資,先哲則免死而已。
今若論先哲之罪,依律處置,則非徒有乖於事目本意,恐人人自疑,不無驚懼逋竄,各自逃生之患。
先哲依前傳敎,特貰其死似當。
大抵大亂之餘,必有鎭定之擧,然後遠邇聞者,俱知朝廷德意所在,恐不可以一切之法繩之。
」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都元帥張晩。
上曰:「西關民力,今至十分地頭耶?」晩對曰:「寧邊一府,可謂殘破,而平安一道,則不至此耳。
」上曰:「官庫,想必蕩然矣。
」晩曰:「所經一路,官庫軍器,蕩盡無遺,而民間則不然。
爲賊所掠者,隻馬匹而已。
」上曰:「終始從賊者,何地人耶?」晩曰:「關西之卒,到慈山逃來者四千人,及黃州之戰,湖南兵亦幾盡逃出。
其屬於營下及恇怯未得出來者,若幹而已。
」又曰:「南方從征之士,雖未準朔,皆爲放遣。
宜以海西軍兵,分番防秋,以休南民之力也。
李敏求、金起宗,俱以臣之從事,規畫軍務,其才足用,試以贊畫之任,則必能有所裨益。
金時讓以副察從事,同處謀事,亦是可用之才也。
」上曰:「金起宗,予未嘗見之矣。
至於李敏求、金時讓,則朝廷亦知其可用矣。
」晩曰:「柳舜懋、李愼、李允緖、李??等,領兵四千,一時逃來,賊勢自此漸挫。
金孝信擊斬康綽,率兵歸臣,此輩之功,不可不酬。
」上曰:「未得首級而來,錄勳則不可矣。
」晩曰:「今番變亂,文臣多效力者,丁好恕、鄭文翼等事,誠爲可嘉。
都事金搢,初以監司之令,出往三縣,聞平壤將被圍,卽馳入曰:『願與公同死戰場。
』黃州判官鄭良弼,一夜之內,輸運軍糧六百餘石于軍前,其效力如此。
倘非此等,何以成功?」上曰:「曾聞鄭良弼之善治,臨亂乃能如此。
」晩曰:「且崔德雯以病落後,非爲歸順而來,卽欲斬之,而恐沮他人歸附之路,賊敗之後,始爲行刑,似當施緣坐之律,而或有異議,何以處之?」上曰:「然則緣坐可矣。
」晩曰:「近來武將輩,多有疑懼之心,不得自安,惟當誠心待之,俾無疑阻可也。
」上曰:「予亦欲如此。
諸將之被誣告者,予皆不信。
至於賊适,少不猜疑,而渠自負予耳。
」晩曰:「臣與李時發,終始同事,定策討平之功,固無輕重,而賜銀之命,獨及於臣,不及於時發,請以臣之所受,分與之。
」上曰:「可以別賜,何必分與?」上謂承旨曰:「今番討賊時有功勞人,令該曹收用。
南應敏,初以爲妖言而罪之,以今見之,所言有驗,亦令除職。
」 2月30日 ○甲寅,憲府啓曰:「大駕還都之後,因大臣啓辭,閭閻間推徵偸失物件者,一切勿問。
雖附賊之徒,跡涉可疑,則竝皆疏放,以安都民之心,而近日士大夫家,不體朝家盛意,請囑捕盜廳,囚繫滿獄,搜括人家,勒奪財物,怨聲盈路。
請捕盜大將竝推考。
罪人之不敢擅離配所,國法至嚴。
金山郡守沈廷和,尹伸之妻娚也。
伸之自南海,逃入京城,自京城逃還也,皆接置衙舍,周其行資,伸之往還,行色異常,廷和非不知之,而乃敢容接如此,其罪大矣,請命拿鞫。
」從之。
○以李敏求爲慶尙道觀察使,備局薦其可用也。
以李坰爲藝文館檢閱。
○梟示李杙、李介同、金連生、鄭承吉、黃津、安崇憲、金仲祥、金仁立、安宗吉。
杙,栴之妻父,介同,邃之子也。
津以适軍官,終始作逆。
崇憲迎賊中路,連生、承吉以備局使令,傳送賊傳令於原州等官。
仲祥、仁立,以算員,造給旗幟,且指糧餉所在。
宗吉爲賊召募,情狀皆敗露,故鞫廳啓請,誅之。
○梟示碩弼妻父林碩謙於驪州。
〈仁祖大王實錄卷之四〉 三月 3月1日 ○朔乙卯,昧爽,東方有氣,如火光;夜,南方、艮方、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檢察使鄭經世,還自嶺南,啓曰:「初受朝命,卽曉諭小民,使毋駭散,倡起多士,以興義旅兩件事,而到道內六日,卽聞王師奏捷,諸賊授首,急於還朝,卽爲登道,而臣竊見道內募兵之事,與壬辰不同。
壬辰則各邑守令,棄城逃竄,故一時忠義之士,奮袂而起,數千健兒,不日可聚。
今則大小節鎭,各領其衆,故士子等不過各率丁奴,制梃爲伍,可見祖宗遺澤之在人,而士子等服習儒賢之敎,競勸忠義之風,亦在可奬。
其所募糧,各從附近,輸運于官倉,漕運入京,以爲國用之意。
令從事官洪鎬,留在句管矣。
」 ○義禁府啓曰:「聞賊适入城之日,有武臣堂上二人,爲左、右邊巡將。
推問於巡廳書員南承龍,則曰左邊乃金應昌,右邊乃任鎛雲,請拿來鞫問。
」後,鞫廳訊問,且與承龍面質,則情迹盡露,幷令梟示。
3月2日 ○丙辰,初昏,東方有氣,如火光。
3月3日 ○丁巳,慈殿下敎于政院曰:「以民窮財盡之故,兩殿進上,皆已減損,而自上誠孝篤至,獨於予依舊供進,予何心而受之乎?一樣減損可矣。
」政院啓稟。
上答曰:「慈敎雖如此,不可減損。
宜以此意面啓。
」慈殿,又以宗廟祭享尙且減損,仍受進上未安之意下敎。
政院更達不得奉行之意。
後因筵臣之言,命減一年朔膳。
○備邊司啓曰:「西來將領犒饗、賜賚、親臨慰諭,施報之典,蓋已擧矣。
獨軍卒輩,雖有蠲役之命,而戰捷之後,卽爲散去,饑餒還家,頗有落莫之心,不可不使之均霑德意。
請令副帥以下,各具所率軍兵姓名、居住,第其功勞,分爲三等,籍送于諸處監司,從附近聚會,豐備酒饌,以上命犒饗慰諭。
一等則限一年給復一結;二、三等則限一年蠲免雜役,使各道從征將卒,一體蒙恩。
」答曰:「依爲之。
但此賞不厚,量加年限可也。
」備邊司乃請一等加復二年,二等亦復田結一年。
從之。
○以姜大進爲司諫院正言。
大進本以鄭仁弘門徒,當鄭蘊抗疏被罪之日,獨能立異伸救,至被竄黜,故爲淸論所許。
至是,遂拜諫職。
○上禦資政殿,引見安州牧使鄭忠信、延安府使南以興、統制使具仁垕。
上謂鄭忠信、南以興曰:「討平逆賊,專賴卿等,而至於先據鞍峴,亦皆卿等之決策雲,予甚嘉之。
」忠信對曰:「臣等受命討賊,而終使賊兵犯闕,車駕蒙塵,臣等之罪,擢髮難贖。
且臣顯出賊招,而特命容赦,天恩罔極,更無所達矣。
」上曰:「鞍峴之戰,先鋒者幾人?皆已錄其名耶?」忠信曰:「雖不錄其姓名,可以歷歷知之。
」上曰:「金慶雲力戰而死,極可悼惜。
其日接戰移時,而官軍全無死者雲,何也?」以興曰:「結陣得地形,故賊之砲矢,或不及,或越去而然也。
自金慶雲中丸之後,士心暫似摧沮,賊之左營將李壤者,貌類韓明璉,中丸墜馬而死,一軍皆以爲明璉死矣。
歡喜大譟,士氣以之百倍矣。
」上曰:「賊之所向,不能偵探者,何也?」忠信曰:「賊之取路,或東或西,臨時變幻,怳惚難測,故莫適所從矣。
若行軍則必先設伏兵,而行至十餘裡,然後始收其伏兵,故官軍亦未敢輕進。
最難者,賊兵在前,先焚餘糧,使寸草不遺,故我軍在後,不得糧草矣。
」上曰:「初聞,此賊不爲焚蕩,終乃如是乎?」忠信曰:「鳳山以後,則處處焚蕩,使官軍無所食也。
我軍渡馬灘之日,飢餓者多。
元帥在後,以帒盛飯而送,臣卽均分餉士,俾施投醪之惠,士皆流涕。
及到開城,則開城之人,多以酒食來饋,衆皆不食曰:『汝等旣犒賊适之軍矣。
吾屬豈忍食其餘乎?』其忠義之氣可見矣。
」上曰:「此雖士卒之忠義,亶由爲將者有以激勵之耳。
」忠信又曰:「李守白力贊殺都事之計,又脅迫柳舜懋等曰:『今日之事,順之則生,不順則死。
』其爲逆适主謀之狀,據此可知。
奇益獻、李壤等,雖有送款之書,李壤則力督鞍峴之戰,至於中箭而死。
李先哲躍馬走還賊陣,此輩不可不斬之以徇。
」上曰:「當初旣有購求之令,此事若在臨津未渡之前,則當錄勳封君;雖是旣敗之後,旣已斬馘而來,則不可全然不賞也。
」以興曰:「臣等義不與此輩,比肩立朝。
脫有緩急,此輩亦必乘時搆亂矣。
」上曰:「先鋒力戰之人,其各一一査出。
元帥欲待卿議定,故特召之耳。
」忠信曰:「行軍到平山陵村,則傳言其處,有某人稍富實,賊适招之曰:『願得馬太五碩。
』其人答曰:『無有。
』适怒曰:『然則當斬汝。
』其人答曰:『吾不忍助逆,雖被斬殺,何恨?』适遂斬之雲。
其人姓名,雖不得詳知,事之虛實,亦未的知。
宜下諭于平山府,訪問其名,亟加褒典。
」上從之。
具仁垕曰:「統制之用軍律,必使巡察使主決,軍法何以得行乎?」上曰:「朝議則以爲統制使在一隅,而巡察在中,故使之處決矣。
此後則使統制主斷可也。
」承旨韓孝仲曰:「漢江丞梟示事,政院已爲蒙允,而備局以決杖啓請。
幺麿一丞梟示事,本非大段,而何可若是?」上曰:「丞雖微末,至於死地,則不可謂之幺麿矣。
」 ○慶尙道前承旨曺友仁等上疏,卞明閔聖徵狀啓中觀望之語。
答曰:「閔聖徵欲陷本道之人,則必無褒奬之啓,似無他意也,爾等勿以爲咎。
」先是,閔聖徵馳啓於行在所曰:「道內士民,不卽倡義,似有觀望之跡。
」友仁等遂率士子,詣闕陳疏,力攻聖徵,故上批如此。
○誅逆瑅妻娚尹衡山、适軍官李德胤。
3月4日 ○戊午,上下敎諭八道監司曰:「賊營所隷諸軍,俱被迫脅,勇而知義者,歸正於慈順之間,迷而?弱者,中路逃還,或有賊敗之後,因而潰歸,雖有先後之不同,而其爲脅從則一也。
國家力推好生之仁,施以罔治之典,其表表附賊情狀現著者外,一切勿問,使疑懼之徒,得以自安。
凡自賊陣逃還者,使之限日,給免死帖,開諭安揷,而道內赴西軍兵元數幾名,幾人還籍,幾人未還,竝成冊上送于備局,以憑處置。
」 ○諫院啓曰:「積城把守中營將黃德韺,聞賊入城,揚言于軍中,有犯上不測之言,卽放軍投賊,與忠吉同衛逆瑅之家,請移鞫廳,明正典刑。
逆适四寸遵父子附賊之狀,明白無疑,而遵於逆适入城之日,送書于士人尹興坡,勸其來仕,至曰:『所乏者,百官雲雲。
』其兇悖之說,不一而足。
請拿鞫正刑。
前郡守金敏直,以曾經守令之人,迎附賊适,助其兇逆,賊敗之後,脫身逃還,得保首領。
凡附賊之徒,雖不可盡治,如此朝官中表表同逆者,豈宜容貸!請拿鞫正刑。
」皆從之。
○憲府啓曰:「檢閱金光炫,以《時政記》、《日記》移置江華事,受點之後,未及輸運而盡爲散失。
雖緣事勢忙迫,駄馬不具之緻,而其不察職事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從之。
又啓曰:「罪人李景立、樸孝立等削勳事,臣等頃已論列,而以査問後處置允下矣。
今則水原旗皷官、刑吏所供及都元帥張晩狀啓,皆已明白,更無可疑。
按律等事,請令該司,急速擧行。
」答曰:「樸孝立與賊相通,則必無開門逃避之理。
觀其情迹,似極冤枉矣,勿爲煩論。
李景立,削勳。
」 ○梟示适妾父全德輿、營卒金愛男、裵金伊、明璉軍官林白於平安道,降倭沙灑文於慶尙道。
○昧爽,東方有氣,如火光。
夜東方赤氣,耀於天際。
北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3月5日 ○己未,玉堂上箚曰: 二百年所未有之變,出於聖明之世,至使廟社播越,乘輿蒙塵,凡在含生,孰不憤惋欲死!而中外臣僚,或有不分逆順,顯爲從賊之論者。
其武夫無知,容可置之不問,以安反側,至如李安訥之身居宰刻,黃緻敬之位在通顯,公然對人,肆發悖逆之言,聞者膽製,欲磔其肉。
樸來章則入城附賊,人多見之,國言藉藉,昭不可掩,而兩司以耳目之官,主一時公論,尙無糾劾論罪之擧。
至於奇益獻汎濫陳疏,人所共憤,而喉舌之官,泛然捧入,失職甚矣,亦不彈駁。
其間或有臨事預議,旋卽呈告規避者,言官風采,掃地盡矣,請兩司竝遞差。
答曰:「此時人言,豈可盡信?兩司無虧損風采之事。
不允。
」於是大司憲徐渻、執義李埈、掌令金尙、持平李德洙、吳竣、獻納鄭百昌、正言辛啓榮,以被斥引避。
司諫吳?,亦自列規避之斥,大司諫李晬光、正言權钁等處置,竝遞之。
○備邊司啓曰:「今年冬防,當依張晩榻前之啓調入,而三南軍士,時在昌義者,尙有三四千。
夏節則以此分守江邊,兩西之軍,至秋冬調入爲當。
且西兵變亂之後,必多戰亡逃竄者,宜令兩道監司,一一査問見存之數。
」從之。
○特命拜張晩右贊成。
○上引見掌令張顯光於資政殿。
上曰:「聞名久矣。
思欲一見,共論國事,屢召而不來,意予多過失,不足以來賢者也。
反躬自責而已。
今得相見,深自喜幸耳。
」對曰:「臣老病,屛伏山野,聞變作,卽向行在,而疾病彌篤,寸寸前進,今始來詣闕下。
矧有恩命,擢置風憲之任,惶悚罔涯。
」上曰:「予之欲見之心,鄭經世已知之矣。
」顯光曰:「臣不得見經世者久矣。
到京相見,始聞其言矣。
」上曰:「素聞,嶺南多忠義之士。
今乃爲國召募,多聚兵糧,甚可嘉也。
」顯光曰:「非特今日,壬辰之亂,亦多義兵之力矣。
」上曰:「願聞適用之策,無庸俯伏,可起坐而言。
」對曰:「公卿百執事,必有能言者,臣何敢言?」上曰:「公卿之言,似涉常談耳。
」對曰:「衆所常談,乃善言也。
」上曰:「當局者迷,必有局外明見,願聞之。
」對曰:「先立大綱領,可也。
」上曰:「所謂大綱領,何也?」對曰:「惕厲奮發,常作新心可也。
」上曰:「識時務在俊傑,當今時務,在於何事歟?」對曰:「今日之事,惟在鎭靜無事,待民力稍寬,然後可議立規模矣。
」上曰:「此言極是也。
但國家多事,西北對壘,而毛都督方在島中,策應接濟之事,烏得不煩於民乎?」對曰:「廢朝時,巧作名目,徵歛於民,而及今聖世,名目尙在,故民或怨咨曰:『曩時色目,何至今不革?』募粟官之弊,民亦有言矣。
」上曰:「今此數言,皆是切時之務。
當體念而施用焉。
」又曰:「旣在言職,可以隨事論執。
未知朝廷有何所失歟?」對曰:「臣伏在草野,朝廷之事,何以聞知乎?隻爲謝恩而來耳。
」旣出,上召承旨,謂曰:「斯人自遠新到,其賜衣資及糧饌。
」 ○夕,上又禦資政殿,引見三公及備局諸臣。
上曰:「朝廷之上,群賢幾乎畢集,予雖寡昧,猶可望其小康,而今則將不免亂亡,幸諸卿盡言之。
」領議政李元翼曰:「自上勵精圖治至矣。
臣待罪首揆,非不欲擔當國事,而素無才局,老病日甚,鞫廳備局之坐,皆不得參。
惟於命招時,僅得入來,直以國事危急,不敢辭退耳。
群賢畢集,果如聖敎,至於張顯光,以山野之人,今亦來詣。
民之向背,固未可知,而士心固結,則已可見矣。
」上曰:「予固願見,今幸見之。
」元翼曰:「臣雖無疾病,八十立朝,有關士夫之廉隅,況臣疾病沈痼者乎!都體察使,旣不許遞,則臣欲一出都門,以試防備之策耳。
域中之賊,此固千古之所無,豈容再有此變!但西邊之事,極可憂也。
江都保障之策,專委李聖求,而江都一偶,似難號令。
域中如有事變,元子入南漢山城,則庶可居中節制。
但南漢山城,似難容易築之。
今宜以李曙定將,專委築城之責,則可趁冬前,得以畢役矣。
臣請以未死前,得盡心力,與副體察使料理爲之,願今日定計。
」左相尹昉曰:「臣曾爲京畿監司時,以江都保障南漢山城,東西猗角,緩急得力之策,具由將啓,而言不見施矣。
」右相申欽曰:「南漢築城,國之大計。
在昔百濟王,亦居是城。
今不可不爲修繕,而但不可勞民動衆也。
」兵曹判書金瑬曰:「動衆則不可爲也。
先量其功程然後,可以預爲料理矣。
」右贊成張晩曰:「領相之意,欲以逃亡砲手,贖罪築城,非計之得也。
蓋砲手輩,本是遊食之人,若專委城役,則必生怨咎。
且難獨當大役,勢將用民力也。
避胡之策,當以江都爲主,若兩處竝擧,則恐力分而事未易就也。
」戶曹判書沈悅曰:「築城之役,極爲浩大,勢不得不煩於民。
若聞築城之令,則民心必先驚駭矣。
」上曰:「李曙將爲出審,必能量其功役,可待其還而議定也。
」上又曰:「今此講定者,乃避賊之策,而非禦賊之策也。
如欲禦賊,當若之何?」禮曹判書李廷龜曰:「今番去邠之策,出於不得已,而一出都門之後,官府文籍、器械、糧餉,一時蕩然,猶幸天心默佑,得見匡復。
今又先講避賊之策,非計之得也。
臣曾爲京圻監司,詳知南漢形勢,如欲駐駕其處,則必多營造修繕之事,工役浩大,勢未易就。
山城之役,決不可爲,不必使人往視也。
惟當講求禦侮之策,精抄一萬兵,分給牧場馬,常加組練,則緩急庶有所賴。
」瑬曰:「騎兵固當精抄,而但患糧不足耳。
」都監砲手,猶難餽餉,況此新抄之騎兵乎?「上問戶判曰:」糧餉可得措辦耶?「悅曰:」今方裁減歲入,恐無以辦出軍餉耳。
「上曰:」調兵不可不爲,元帥在前,可言其所見。
「晩曰:」李時發曾抄黃海道,別勝軍三千人,着力組練,故今爲可用之卒。
且李元翼爲關西方伯時,別抄營砲手,至今仍行其規。
今番得力,專賴此兩軍耳。
「上曰:」近來年少臺諫,妄以己意,紛紜論啓,未知,與大臣商議爲之乎?「領、左相曰:」臺諫若必奉行大臣論議,則必有後日之弊。
「晩曰:」上年被罪之輩,當在原宥之列,而旋以臺論寢之。
臺諫執法之論,安得不爾?然當此回鑾之慶,廣加恩澤宜矣。
「金尙容曰:」滿都人民,皆附賊适,論以王法,則固當誅夷,而但人人皆懷疑懼之心,非細慮也。
上年被罪之人,孰無自作之孽乎?然當此八方同慶之時,宜有雷雨之澤也。
「上曰:」意其時臺諫,問于大臣,而有此啓辭也。
其放赦之。
「瑬曰:」廢母之人,固難容易放之,至於附賊中愚下之民,雖不當論,而至於士夫附賊者,則不可赦也。
且臺諫若每事稟於大臣,則亦非諫官風采,而上敎至謂之妄言,甚非優待諫官之道也。
「上曰:」從逆之人,若一一治罪,則恐與廢朝時無異,何以處之?「欽曰:」固宜寬假蕩滌,而士夫從逆者,似難容貸。
大明太宗時,誅殺甚多,豈無怨懟者,而太宗屢度出師,親討戎庭,威稜震疊,故民不敢動。
至於光廟時,亦以誅殺爲威武,而末年李施愛之變,旋卽底定。
至於成廟時,亦有文城君之變,終乃討平矣。
大槪國勢堂堂之時,則朝廷施設,雖或有不中者,而民不敢怨。
若其衰微之世,則一事失誤,民輒怨咎。
今之時勢,如人老病,氣息奄奄,偶得微恙,則輒至於死矣。
當廣布惠澤,急速完獄也。
「鄭經世曰:」奇益獻之罪,必當誅之。
其送款之書,不過爲後日之地,其心必以爲,事成則富貴,事不成則猶可免死。
是以,始則贊助兇逆,無所不至,而及其勢窮之後,始爲斬來,其初設心,不過如此。
今若不誅,則亂臣賊子,將接迹而起矣。
申欽所謂以誅殺鎭服者此也。
今日之事有二焉,務悅人心,寬假民力也。
擧義之初,號令失信,故民至今怨咨。
今聞祭享進上,皆已減損,此寬民之政也。
且其人價布,當初以臣之言,已有蠲減之令,而隻除半匹,仍存三匹,所減太少,今又更減可也。
「元翼曰:」臣嘗聞,先朝內人輩,皆言:『士夫家婢僕,尙處溫堗,以內人而處闆房可乎?』自此關內多溫堗。
若代以闆房,則可省冗費。
「上曰:」其人之木,非特闕中,所用處多也。
至於先王後宮及未嫁娶王子家,亦皆分送矣。
前日所減已多,而價布隻除半匹,何若是少耶?「上又曰:」大妃殿禦供,不可減損。
「元翼曰:」慈殿有曰:『宗廟祭享,猶且減之,予何心獨受進上?』雲者,至矣盡矣。
不可不承順。
「上曰:」慈殿之敎,甚盛意也,而在下之道,似難奉承。
「吳允謙曰:」凡人事親之道,宜無所不用其極,慈殿供奉之物,似不當減損也。
「尙容曰:」臣之所見,與吳允謙無異。
「經世曰:」慈殿進上不爲減損者,所謂養口體也。
減損進上者,所謂養志也。
「上曰:」遠方進上,依慈敎減損,猶之可也。
至於日用間供上,則不可減也。
「上曰:」扈從之人,不可不錄功。
「元翼曰:」錄功則決不可爲也。
年少新進,則別施賞典無妨。
「沈悅、金瑬、鄭經世皆曰:」不可錄也。
「晩曰:」金孝信,以明璉中軍,至斬康綽,歸順於臣,柳舜懋、李??、李愼、李允緖等,以四千兵,一時來歸,賊之大勢,自此摧沮。
此輩不可不錄勳也。
「上曰:」至於錄勳則似不可矣。
「晩曰:」金孝信,何以處之?「上問諸大臣,元翼曰:」金孝信元不陷賊,而秉忠至死,比諸柳舜懋等,尤可嘉矣。
「承旨洪瑞鳳曰:」李施愛之亂,以被拘死節之人,亦參勳籍。
金孝信,似當依此錄之也。
「晩曰:」李時發與臣,終始同事,固無輕重。
金起宗以臣從事,最有功勞。
如李敏求、金時讓、南以雄、崔晛等,皆可錄功也。
此人等若不得錄,則臣何以獨參勳籍?「上曰:」大臣之意如何?「三公皆曰:」錄勳事,當委元勳,臣等何知戰陣間事乎?「上曰:」雖然,商議爲之可也。
「上又曰:」初欲下送元帥,料理邊事矣。
但驅馳之際,疾病如此,今已解氷,邊事稍緩,待秋下送如何?「尹昉及金瑬曰:」可以居中節制,不必下送也。
「經世曰:」頃在行朝,答尹煌等箚,至有謀害勳臣之敎,煌目見宗社播越,不勝憤憤,有此陳箚,謂之過中,則可矣;謂之謀陷,則實非本情。
王言豈可若是哉!「上曰:」李貴非領兵之將,不當用律,而如是陳箚,故有是言矣。
「經世曰:」古人舟中,猶講《大學》、《論語》六七件。
今已裒聚,可以趁今開筵。
「上曰:」可爲之矣。
「上謂承旨洪瑞鳳曰:」前者都元帥,欲以賜銀,分于副體察,予答以別爲賜給之意矣。
其以銀三十兩,賜副體察使李時發,以二十兩,賜督戰禦史崔晛。
「後三公請依張晩之言,李時發等六人,竝錄勳。
」上不許曰:「隻錄陣上力戰之人可矣。
」張晩復上疏曰:「李時發赤心徇國,約束鞍峴之戰,一軍所共知也。
從事官金起宗,鞍峴交戰之日,單騎馳入,親督諸將,克成大功。
南以雄運餉不絶,使諸軍不至饑餓。
如李敏求、金時讓、崔晛等,亦不可謂無竭誠盡心之效,而或先事出使,或在人幕下。
若嫌於太多,則容或可議,前此三人,其功勞如此,臣獨何顔,敢當鍾鼎之榮?伏乞下臣此疏于大臣,特減臣勳名而追錄三人。
」答曰:「疏辭,當議處焉。
」 ○梟示逆适軍官安有勛於忠州、明璉兄明璡女愛節及其夫呂廷彥、妾娚李世雲於長淵。
○命旌孝子縣監金範孝、進士樸彥誠、進士金彥健、生員康栻門閭。
金範孝等,皆慶尙道尙州人,孝行出人,一鄕之人,無不景慕。
範孝則明廟朝召見,擢拜守令,旣沒賜賻祭。
至是,邑人齊聲,請行旌表之典。
從之。
3月6日 ○庚申,掌令張顯光上疏,辭職。
答曰:「予方以得賢爲幸,爾辭至此,心甚缺然。
若非爾之才德,難以濟此艱危。
勿辭察職,以副予至望。
」 ○特遞弘文館副應敎尹煌、校理李楘。
先是,煌等箚論李貴受命奔還之罪,至請梟示。
貴上箚自辨,上下其箚于備局。
備局請命招李貴察職。
上以李貴實無死罪,而論之太刻,命遞兩人。
○下敎吏曹,安士諴加資,韓嶠復職,李仁傑等除六品職,以捕得逆瑅之功也。
3月7日 ○辛酉,賞扈從功勞有差。
王子、大臣、正一品,賜鞍馬,官其子壻弟姪中一人;自從一品至四品,竝加資;資未窮者陞敍;參下陞六品,前銜及儒生除職;扈駕之人,因公出使,還卽復命,仍爲扈駕者及外方守令、覲王入城、終始扈駕者,竝命一體施賞。
○工曹參議金德諴上疏曰: 臣與李安訥,俱受命西下,豬灘喪師之後,臣以爲,在島使臣,齊告于毛都督,持督府討适牌文,送家丁一二名于賊中,試其情形,适若以殺王人之刃,移於督府家丁,則雖殺一名,乃是殺天兵也,當爲天下之賊,雖或有推戴之變,僞尊之初,已得罪於天朝,則終無赴愬之處。
因此而圖恢復,名正言順矣。
若賊适忌憚天朝,厚待家丁而送,則其不敢犯天兵之形,從可知矣。
因此而請兵於都督,則雖已犯關,可行天討,豈可坐視,不行一計乎雲,則尹毅立、安景深,俱以臣言爲然。
老譯宋業男,猶知其義,欲爲通話於督府,而安訥獨以爲,此賊有三策,審聞然後,爲之留島十日,終始不從矣。
其後有訛言,賊适奉慈殿於南大門外閭家,推戴一王子,大駕出避楮子島等語。
臣與安訥分寓於鐵山衙舍,尹毅立、安景深會于安訥處,招臣相議,安訥設問於座曰:『請兵討賊與勤王復命,孰可乎?』仍曰:『奉慈殿,則是亦吾君之子也。
』又曰:『未踰年也。
』又曰:『楮子島其能免乎?』其餘反正初未盡事,功臣等命薄事,賊适立相事,亂言無倫。
臣應之曰:『請兵可否,不難知矣。
慈殿十年幽閉,將有不測之事,而其時則王子皆率宗室,獻議請廢,皆未知慈殿之當奉。
及今反正,慈殿復位,君臣定分,亦已一年。
至於上告天子之後,王子爲适所戴,雖奪奉慈殿,是出於爭國而爲簒賊明矣。
知此逆順,則當知請兵之爲急矣。
』今聞安訥對玉堂官員曰:『未踰年三字,出於臣口』,而渠對安景深辨之曰:『十三朔,已逾年雲。
是以天地鬼神爲無有也。
』臣羞與此人同立於大夫之後。
寧退居先隴之側,以終餘生。
答曰:「自有公論,勿辭可也。
」仍傳曰:「其疏中所謂三策,何策乎?問于金德諴以啓。
」金德諴啓曰:「留椵島時,安訥先在尹毅立所,臣後往則安訥隻說三策,臣不更問,而蓋謂賊适,出於上中下三策也。
」上又問於尹毅立,毅立馳啓曰:「以李安訥謂賊适有三策,令臣從實馳啓。
其時李安訥聞賊勢鴟張,言曰:『此賊必有所托而爲言者。
或以推戴王子,或以復立廢君,或出自爲之計。
其策有三而未得聞知,甚爲悶鬱雲。
』與金德諴論難請兵之日,亦出三策之說,聞之雖有先後,而安訥之爲此言,非止此時而已。
臣等之所共聞,金德諴亦必得其詳矣。
但審聞後爲之一款,臣所未記。
安訥不從請兵之議者,每以有妨於査事而爲言。
臣雖無狀,何敢一毫有隱,自就欺罔之誅乎?」雲雲。
○諫院啓曰:「奇益獻等,雖以斬賊之故,貸以不死,黨逆之罪,猶在其身,而敢爲陳疏,猥濫莫甚。
政院矇然捧入,其不能察職之失大矣。
請色承旨遞差,同參承旨推考。
副司果樸來章,以世家之人,入城附賊,人多見者,至發於公論,不可不推問正法,請命拿鞫。
臣民不幸,聖明之世,遇此無前之變,苟非無知不道之甚者,孰無憤惋快死之心,而行副護軍李安訥、春川府使黃緻敬,俱以秩高有識之人,敢發悖逆不忍聞之言,人皆駭憤,請竝命竄黜。
」答曰:「樸來章等,皆是有識之人也,必無如此之事,更爲詳聞可矣,色承旨推考。
」 ○備邊司請:鞍峴力戰,出身、前銜,則量加爵賞;禁軍則除相當職;閑良及軍保,則除禁軍;公私賤則免賤。
從之。
○以鄭曄爲大司憲,張顯光爲執義,樸炡爲司諫,李景容爲正言,崔葕爲掌令,金時讓爲獻納,李基祚爲持平,李馨遠爲掌令,李埈爲副應敎,鄭百昌爲校理,金起宗爲持平,吳?爲修撰,沈之源爲檢閱。
之源爲人醇謹,所守且確,族祖宗道,以爾瞻腹心,要與之源入其黨,之源終不肯從,屛居鄕曲,淸論許之。
○梟示松都附賊儒生金慶先於本府。
3月8日 ○壬戌,大雷電以雨。
○獻納金時讓啓曰:「逆賊犯闕,鑾輿蒙塵,凡有血氣者,孰不憤惋欲死,而背君從賊之論,顯出於搢紳之間,可勝痛哉!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不道之言,播諸耳目,證左皆在,請討之義,當如鷹鸇之逐鳥雀,所當拿鞫論罪,而諫院啓辭,視若語言薄過,斷以竄黜,以爲塞責之地,臣竊未曉其意也。
所見旣異,勢難苟容,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 ○大司諫李晬光、正言權鑊啓曰:「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之言,人所共憤,欲以拿鞫論啓,而比諸樸來章身附逆賊者,則似有差等,故以竄黜請罪矣。
今被金時讓之斥,疲軟不職之失大矣。
請遞臣等之職。
」答曰:「勿辭。
」司諫樸炡以爲:「李安訥、黃緻敬等悖逆之言,發於公會,背君之罪,在法難貸。
欲請拿鞫,深得言官之體。
其爲從逆之論者,比諸附賊之類,迹雖異而心則同,論罪之啓,旣有悖逆不道之語,而斷律之請,乃止於竄黜,疲軟之失,在所難免。
請出金時讓而遞李晬光等。
」 ○三道大同廳啓曰:「大同之役,本爲救民之困也。
臣等竊聞近者,外方物情,猶有不便之者。
大槪當初事目,則凡京外應供之役,如監、兵營所納各官官需衙料,皆在大同之中,要使民間,更無他役也。
上年十月酌定秋等應捧之數,行會之時,以時節已晩,各官官廳所納,必已太半收捧,必以年兇穀貴之故,一結減定四鬥,而各官所用,則姑令依前捧用,其餘皆令於四鬥內,除出攴供。
至於各司貢物中,遠方所産、京中難貿之物及奉常寺所納醫司藥材,皆令依本廳折價,以大同米計除,使之貿本色以納,而今聞,列邑捧此四鬥之外,一應諸役,皆依前徵之。
至於貢物,當以本色來納者,亦於大同外別徵之,民間初聞旣爲大同,則更無他役,而今則大同之外,衆役約沓如此,民之不便也宜矣。
此蓋事係創立,外方或未明知法意,亦由官吏不體聖上憂民之至意,而夤緣爲弊,使救民之政,反害於民,誠可痛心。
今若痛繩以法,使政令大行,則許多官吏,難可比而罪之。
且新經大變,國內騷擾,民心未定,庶事草創,勢亦難以大更張。
欲停罷之則令出已久,列邑秋等之米,幾盡收捧,山郡作木來納者已多,今不可遽罷。
臣等百計思量,莫如一二年他役,竝令依前爲之,隻量捧數鬥米,以供京各司貢物,徐觀日後國勢稍安、民心稍定,然後更議大行。
如是則行之簡易,更張有漸,庶民安而法行矣。
且民結之役,莫重於貢物,而民之所苦,莫甚於防納。
操縱之害,隻除此一弊,民之蒙惠,思過半矣。
目今民間貧乏,已到十分地頭,至聞有餓死者,決不可責捧於春夏之前。
請兩湖及江原道秋等米布,催促上納,而今春則減除勿捧,待麥秋,每結收牟米二鬥,上送宜當。
且貢物以本色來納者,如遠方異産,京中決不可貿得者及藥材,則姑令以本色來納,而至於奉常寺貢物,則其中一二難貿者外,其餘皆可貿用。
今以現在之米,爲先支給,而除本色上納之弊,則於享祀之誠,少無所損,其爲民除弊則大矣。
」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
上曰:「大同廳事,何若是紛更耶?且今番所減之數幾何?」領相李元翼曰:「祭享進供,多數蠲減,今番惠澤及民者,不爲少矣。
」上曰:「法立未一年而復將廢閣,殊非立法之本意也。
」左相尹昉曰:「趙存性每言其不可行,米數若多則輸運甚難。
且慮輸運之舡,或緻覆敗之患雲。
」上曰:「庭議不無異同,而百姓亦難慮始,惟當審利害決行耳。
」元翼曰:「但以年兇之故,不能決意行之。
當觀事勢而量處也。
均一民役,莫如此法貢物之規。
旣已詳定,則大邑小邑,如畫一矣。
此法之行,願之者小邑也;不願者大邑也。
」 ○策振武功臣二十七人。
以張晩、鄭忠信、南以興爲一等,超三資;李守一、邊潝、柳孝傑、金慶雲、李希健、趙時俊、樸瑺、成大勳爲二等,超二資;申景瑗、金完、李愼、李休復、宋德榮、崔應一、金良彥、金泰屹、吳珀、崔應水、池繼崔、李洛、李慶禎、李澤、李靖、安夢尹爲三等,加一資。
3月9日 ○癸亥,掌令李馨遠啓曰:「臣承命督運,往可興倉,十一日,聞大駕幸水原禿城,臣卽令卸穀藏舡而登途,翌日到竹山境,聞是日乘輿向公州,臣旋往鎭川,十三日鑾輿住天安,馳往之際,因道路人,又聞大駕幸公州,臣卽就全義路,十四日午前,赴行朝復命。
臣之出使,旣非遠道,所當晝夜兼程,急赴行在,而路中遲誤,未得隨駕,殊失人臣赴難之義。
風憲重地,何可仍冒?請罷臣職。
」憲府啓請出仕。
〈史臣曰:忠州非遠道,變作已多日,若使驟驅,一日可至,而托以道路之傳,顯有遲留之狀。
十四日午前,復命之語,尤涉苟且。
殊失人臣赴難之義,憲府之請出,何所見而然也?〉○諫院啓曰:「副護軍李安訥受國厚恩,身居宰列,非不知逆順之辨,而訛言一播,輒懷觀望之心,敢以悖逆不忍聞之說,肆發於衆會之中,不特金德諴陳疏,西來將士莫不痛惋。
其背君向賊之罪,不可一刻容貸。
春川府使黃緻敬,以秩高之官,亦持首鼠之心,乃於公坐,至以渠反正初履歷官資,爲將來之前例,道內之官,多有耳聞者,原其本心,無異安訥。
至於樸來章投賊之說,國言藉藉,昭不可掩。
從賊中出城之時,以賊适小帖,出示賊將之守門者,人多見之,明有證左,請竝拿鞫按律定罪。
人君勵世之具,惟賞與罰而已。
賞僭之失,雖不若刑濫之弊,均之爲亂政則一也。
今此扈從之人,雖不無羈靮之勞,而時日不多,道裡不遠,比之壬辰,則相千萬也,而昨日賞加超資越序者,至百有餘人,自古爵賞之濫,未有若此之多也。
金犀駭目,貂狗貽譏,豈非聖世之一大累哉!人臣扈駕,自是職分,人主勸賞,豈無他道?當此國儲虛竭,汰冗省費之日,俸祿亦有難繼之憂,況纔經四品者,賞以準職,未爲不可,而驟躋堂上,尤極猥濫。
請扈從賞加,亟命改正,施以別樣之典。
李先哲之罪,已盡於前後啓辭,自上依允,以嚴討逆之典,中外輿情,莫不稱快,因備局之啓,旋聞停刑,人心拂鬱,愈久愈激。
夫以一先哲之伏法,受帖免死之人,萬無不安之理,而執此意外之疑,不行必誅之法,則亂臣賊子,將無所懲懼,而日後之患有不可言,請依前旨,亟命梟示。
」答曰:「樸來章事,依啓。
李安訥、黃緻敬等,非悖惡之人,似無如此之理,勿煩可也。
賞加改正事,國家無賞罰則已,若有賞罰,則忘身徇國之忠,不可不酬也。
李先哲,遠竄。
」 ○大司憲鄭曄上箚,辭兼帶大司成。
且曰:「亂後士子輩,流落鄕曲,還京者少,守齎無人。
臣雖往來太學,有同無麪之不托矣。
」答曰:「因亂流落之士子,雖趁未還集,此豈卿不職之過也?卿宜勿辭兼察,以副予望。
」 ○上禦資政殿,引見完豐君李曙。
上曰:「卿頃於出師時,徒奔走道路,不得與賊鋒相値,可恨也。
」曙曰:「臣受命出師,至使宗社播越,惟俟罪責,今蒙蕩滌之恩,惶感罔措。
」又曰:「京畿軍兵,皆是可用之卒,而但患將官非其人耳。
自今以千人爲一營,而先抄其邑有武才者,爲其將領,勿許各衙門、監、兵使軍官宜當。
軍兵必使肄習砲技,且備戰馬,然後可用矣。
」上曰:「戰馬,何以得辦耶?」曙曰:「京畿出身,自備戰馬者,使減赴防之役,則必爭買馬矣。
依平時驍健之例,給其馬料,使之喂養,則庶有成效。
且有戰馬者,例爲實差司僕,則亦必有買馬者矣。
」上曰:「至於短兵接,則不可用弓矢,當敎以鞭棍也。
」曙曰:「解圍突陣,莫若鞭棍。
今番賊适馬軍七百人,皆用鞭棍,以此莫能當耳。
」上曰:「南漢山城,形勢如何?」曙曰:「四面周回二千三百間,而城中水田,可播十數石之穀。
今之耕墾處,過半矣。
南北近而東西遠,以東西比南北,則三四倍。
四面皆高山峻峯,而城外別無窺峯矣。
」上曰:「形勢則好矣。
何以築城耶?」曙曰:「如以三千石米雇役,兼用罰役砲手,則弊不及民,而可以完役矣。
」上曰:「都元帥言:『都監砲手,本是遊食之人,罰防則可矣;使之赴役,恐非其宜。
』雲。
」曙曰:「臣之妹子李穆,以偵探,遇賊被縳,适問臣所在及軍兵形勢,穆終始不言而死矣。
」上曰:「極可嘉矣。
初曙以京畿監司,受命西出,行到狻猊,遇賊遊騎,先自驚潰,不能遮截。
引入山谷,彷徨於鐵原、朔寧之間,故有奔走道路,不得與賊相値之敎。
」 3月10日 ○甲子,上禦資政殿,引見黃海兵使邊潝。
上曰:「鞍嶺之戰,士卒不敢退者,卿之功也。
予甚嘉之。
」潝辭謝,仍曰:「黃州乃關防重鎭,而今番之戰,軍器盡數輸用。
至於火藥,尤爲難辦,似當有別樣措置。
」上曰:「何以則得以措備?與監司商議以啓,可矣。
」 ○憲府啓曰:「行副護軍李安訥,當适變之日,潛懷觀望之心,敢以許多悖逆之言,肆發於衆會之中,其忘君向賊之罪,不可一日容貸。
春川府使黃緻敬,乃以前規之說,發於公坐,厥罪惟均,請亟命拿鞫定罪。
校書校理梁慶遇,本以孽産,奴事爾瞻,逞其小才,諂媚百端,尙漏罪籍,輿憤極矣。
頃日适亂,掌令崔葕,方在南原,以募兵聚會一鄕,慶遇於衆中發言曰:『前者熒惑入南鬥,旋有反正之擧。
今又有是變而有是兵,時事豈不殆哉!』當軍士會議之日,敢發妖言,沮撓人心,請遠竄以懲其惡。
賞罰人主之大柄,賞不僭而名器重,然後可以勵世而圖治。
乘軒三百之譏,纔易一醉之說,不可不戒也。
賊适犯闕,乘輿播越,凡有血氣,莫不思死於主辱之日,況有識士夫乎?蒼黃顚沛之際,縱有羈靮之勞,乃是臣子職分內事。
況日字不多,道裡不遠,比諸壬辰扈從,則豈不懸殊,而一時恩賞,至於百餘人之多,貪天之功,以爲己力,實非臣子之所安。
隨事輒酬,有若市道,亦非王者之政。
況西來將士,雖已勘勳,力戰士卒,未及論賞者尙多,不無沙中之語,而先錄微勞,越序超資,大非所以勵戰士而勸有功也。
矧又纔經四品者,驟躋通政,亦涉太濫,請扈從賞加,亟命改正。
」答曰:「李安訥、黃緻敬,似無觀望之心,然公論如此,削奪官爵,梁慶遇,罷職。
賞加改正事,苟有功勞,雖多何傷?捐親戚徇國難之忠,不可不償,勿爲煩論。
」其後李安訥等事,累啓從之。
○執義張顯光上疏陳戒,且辭糧饌之賜。
其略曰: 臣當以去賊止寇之道,言之。
臣竊思之,朝廷有如泰山之重,國家有若盤石之安,則寇賊安敢爲寇賊於其下哉!政失則人心不服;人心不服則天心不孚。
人心不服而怨咨起,天心不孚而災異作,然後悖逆之徒,始敢輕朝廷、侮國家,遂生窺覦之心,而逞其兇慝焉。
此非失政之招乎?方今聖明在上,憂勤勵精,所以革亂政而祛弊習,用群賢而求治道者,非不至也。
宜乎人心服而愁怨絶,天心孚而災異弭,雖有大奸巨孽,自不得肆其橫逆也,而上年以來,再三告變之餘,終乃有無前之賊,禍極滔天,臣竊恐必有緻之之由,盍思所以改舊圖新之道乎?臣以爲,去賊之本,在於修德;止寇之要,在於安民。
此言尋常,人所恒談,固非奇特事也,而此外無他道理也。
修德安民之道,不在於高遠,隻在易簡而已。
《易》《大傳》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天下之道,必須易簡,然後理得而事順矣。
以今日言之,尙恭儉而節浮華,敦德化而省刑殺,務簡靜而止煩擾,豈非爲政之大要哉!夫浮華之習,非但有害於敎化風俗,實天地之所不佑,鬼神之所大惡也。
生民之困,作禍之崇,皆出於此,此不可不深戒也。
省刑殺者,非謂全無事爲也,謂事其當事,爲其可爲而已。
惟其所尙者在恭儉,則浮華自止;所敦者在德化,則刑殺自無不中;所務者在簡靜,則事爲自無不約也。
此皆在行之篤實爾。
臣竊聞之,賊敗之日,將士有必死之心,天地有助順之應,故越二道長驅之賊,一朝而鏖盡之,不惟列聖之威靈,有以默佑之,亦殿下之誠心,有以感動之也。
此可以見人心天意,以殿下一心之誠,而可回之也。
臣願,自是以後,上下大小,各自奮勵,一心盡誠;絶去私意,恢張公道;以義制事,以德出政,則紀綱以立,朝廷以重,人心何患不服,天心何患不孚乎?夫如是則雖有百适,其敢有射天之計乎?朝廷若懲旣往之變,痛革舊習,一新德政,則禍根斯絶,國家永無憂矣。
如或弛戒於一适之除,不作新心,猶存舊習,則禍根烏能絶乎?其機隻在殿下之一心耳。
伏願殿下,躬先自新,立心以誠,則一誠之中,百爲皆道,萬物皆所耳。
其驗廣且大矣。
答曰:「所陳無非嘉言格論,予當服膺而力行焉。
但國事至此,爾勿退歸,須體予至意,以濟艱危。
米饌之賜,出於周急,勿辭。
」 3月11日 ○乙醜,備邊司啓曰:「時雨旣降,民事不可緩,而畿輔列邑,全無種子,忠淸道正租數千石,曾爲軍需輸來,宜以此移給該道,使之分給民間。
」從之。
又啓曰:「各官奴婢,壬辰亂後,餘存無幾。
又以功臣賜給,爭相擇占,以此齊民,有替受官役之弊。
今後請功臣永給丘史等,皆以各司奴婢及緣坐人沒官者定給,官屬則一切勿許。
且依先朝亂後之例,量減賜給之數。
」從之。
3月12日 ○丙寅,諫院啓曰:「前持平金坽,科目中人,本非山林待價之士。
當此主辱臣死之日,雖有疾病,所當扶曳奔問,乃送其子,偃然陳疏,極爲猥濫,而聖批過奬,若待林下高蹈者然,王言一播,物議譁然。
請金坽罷職,還收成命。
」命推考。
○憲府啓曰:「自古,帝王經亂之後,必下哀痛之詔,以示責己之實。
殿下還都之後,雖已頒敎八方,然未有渙發德音之擧,實乖中外顒望之意。
況殿下約己行儉,貶食省費,七廟祭享、三殿進上,已命減除。
但外方貪吏,利在徵斂,故凡朝家減損之令,率多廢閣不行,村野之民,寧知朝廷德意乎?頃者戶曹,以壬戌以上逋欠蕩滌之意,行文八道,而臣馨遠,頃往可興倉,得見尙州、安東文簿,則辛酉壬戌年收米,亦皆捧納。
以此推之,則雖有蠲減之令,或有中間廢閣之弊,請令裁省廳裁減貢物及自上命除物膳,竝爲抄出,亟下敎旨,別遣禦史于八道,使之明白曉諭,俾無如前之弊。
」答曰:「朝家減損之令,守令安敢廢閣乎?官吏如有掩置不行者,繩之以重律可矣。
京官往來,非徒無益,貽弊多端。
不允。
」 ○以尹墀爲持平,鄭廣敬爲副應敎,閔馨男爲春川府使。
馨男爲人,頗恭謹,而光海時,參臨海獄事,至於錄勳。
又參廢母庭請,托婚柳家,人皆鄙之。
至是,削其僞資,而除得雄州,亦爲侈矣。
3月13日 ○丁卯,上禦資政殿,引見執義張顯光。
上曰:「頃日所陳之辭,無非切時之猷,深用嘉焉。
國事多艱,爾須勿去,留輔寡昧,是所望也。
」對曰:「臣筋力未逮,勢難隨行,玆將求退之意,再三煩瀆耳。
」上曰:「爾欲退去,無乃以時不足有爲而然耶?」對曰:「臣何敢有是心乎?當今聖上憂勤,太平可緻,時之有爲,莫今日若也。
臣雖駑劣,豈不欲少效涓埃?疾病如許,勢難留矣。
」上曰:「人心世道,已至於無可救之地,欲賴賢士大夫之力,庶或不至於亂亡,人皆見幾而作,寧無憾焉。
」對曰:「自上至誠憂勤,則人心世道,豈無轉移之道乎?」上曰:「爾之入城久矣。
朝廷是非,予之過失,必有聞而知之者矣。
」對曰:「臣自入城來,罕與人接,朝政得失,君上過失,何得而知之?但自上苟欲得聞,則自有可知之路矣。
」上曰:「南方人心,與都下何如耶?對曰:」都民之心,臣雖未知如何,而但聞纔經大亂,人心自不得安定雲矣。
「上曰:」予欲懷保小民,凡幹民役,務從蠲減,而守令貪婪,不奉朝廷命令,使民未蒙實惠,以緻怨咨,未知如何而可乎?「對曰:」民役雖曰重矣,比諸曩時,則不已輕乎?但民之所望者重,而且値兇年,不得聊生,故有怨咎之心矣。
「承旨李廷馦曰:」都民當大駕去邠之日,未效歸市之從,逮逆适入城之後,恣行盜賊之謀,公私帑藏,盡爲偸取,故自知其罪,皆懷疑懼之心矣。
「顯光曰:」此輩豈知義理者哉!但當置而不問,使之自安可也。
都中四方之本,都民定則四方之民亦定矣。
「上曰:」左相當初入城,附賊文書,悉燒不問,朝廷亦令置之,何故而民心自危乎?「顯光曰:」今日之務,要在鎭定,使疑懼之心渙釋可也。
「上曰:」南方賢士,今有幾許人耶?「對曰:」南方異於前日,學問之人,今則絶少矣。
「上曰:」其中表表者,可歷言之耶?「對曰:」表著之人,朝廷皆已薦進,此外雖或有可用之人,何敢煩聖聰乎?自上苟能盡作成之道,則雖平平底人,皆可變爲賢士,修身讀書,蔚爲世用,而至於不群之材,未易得也。
「上曰:」使一世人才,彪變式穀者,此乃聖帝明王之事,豈予所可能者乎?「對曰:」有爲者亦若是。
聖帝明王之事,非難做者也。
在聖上力行之如何耳。
「上曰:」予何敢當?「對曰:」臣聞之道路,人皆謂上有聖君,左右之人,不能盡輔弼之道矣。
「上曰:」是何言也!予實賴賢士大夫之輔佐,以至今日。
頃者之變,無非予不辟之緻也。
「對曰:」上旣有自反之心,則下豈無自反之心乎?君臣上下,莫不自反其心,則國其庶幾矣。
「上曰:」當初賊适,但知其有才,不知有兇謀,知人之難,有如是夫!「對曰:」古人有言曰:『君子爲小人,小人爲君子。
』雖适,若善駕馭則可化爲忠良。
其所以至此,亦豈非朝廷自輕、國家自侮乎?「上曰:」爾言是矣。
所謂治世之能臣,亂世之奸雄也。
「上又曰:」曾聞嶺南,爲人才府庫,今番之亂,倡義者多,予甚嘉焉。
敎授後學,作人師表者,今亦有其人耶?「對曰:」古固有之,而今則絶無。
小子後生,於何問業而興起乎!作人之方,惟在聖上導迪矣。
「顯光將出,顚仆階前,遣醫齎藥賜之。
○賜領議政李元翼、西平府院君韓浚謙家舍各一區。
上以李元翼居第阨陋,韓浚謙家舍爲賊所破,命擇賜籍沒中家舍。
元翼上箚辭,不許。
3月14日 ○戊辰,上禦資政殿,引見延安府使南以興、安州牧使鄭忠信。
上曰:「力戰將士査覈之事,果無遺漏乎?」南以興對曰:「別無遺漏之人矣。
」上曰:「卿等必能知虜情矣。
虜若長驅,則何以禦之乎?」鄭忠信曰:「臣出入虜穴,備知賊情,非但彼我衆寡不敵,鐵騎衝突,難以野戰爭衡,惟守城,庶可防遏矣。
」南以興曰:「今年不發南兵,邊將必患兵少耳。
」上曰:「兵雖少,善用在於將。
可以守則守,可以戰則戰,不可一於戰,不可一於守也。
要在臨機應變,一於守而不出戰,則長驅之賊,何以遏乎?」上曰:「安州軍兵,其數幾何?」忠信曰:「僅二千餘人矣。
」上曰:「曾聞可至六七千,而今何若是之少也?其城當用幾許兵而守乎?」忠信曰:「如得三四千,可以守之。
」上曰:「城之形勢最好雲,然耶?」忠信曰:「城外有長江天塹,可謂得據險之勢矣。
」上曰:「氷合則奈何?」忠信曰:「冬則亦可以設氷城,禦敵矣。
」上謂南以興曰:「延安亦城守之地,卿何以守禦乎?」以興曰:「壬辰以後,全不修繕,城門壞破,舊井皆廢,臣欲補葺浚治,而民力方竭,難以興役矣。
」上謂忠信曰:「曾往虜中,事情如何,而其兵衆幾何耶?」忠信曰:「兵馬精強,實難當之賊。
其兵之多寡,雖未詳知,聞有八部大人之說,又有四百爲一哨之語,大約可至九萬餘矣。
所謂長甲軍、重甲軍,各一百人,皆着水銀甲,別爲一哨。
此則別抄壯勇者,用於攻城雲。
」上曰:「虜馬皆良馬乎?其數幾何?」忠信曰:「無非良馬,而見其屯聚之數,槪似萬餘匹矣。
」上曰:「奴酋一小醜耳。
我國數千裡地方,豈無制敵之人?但求之不誠,得之未易耳。
今將臣皆以入守爲言,而未有出戰之計,豈不寒心乎?」忠信對曰:「我國本是無兵之國,雖良將,誰與爲戰?今若抄發十餘萬衆,敎訓一二年,則遼東亦可以進取矣。
何必區區於守禦乎?今者昌義安諸鎭,最是要衝,責其本鎭,各率民兵,以爲固守之計。
入防之軍,則隨其多少,便宜添守,而申飭浿江以西,使於秋後,淸野以待,則賊雖至,其勢必不能久留。
」以興曰:「副元帥手下兵,不滿二千,安能以此抗大敵乎?」若得敎訓精兵數萬,則如臣駑劣,亦可死戰自效矣。
「上仍賜酒饌及豹皮等物。
○上又禦資政殿,引見領議政李元翼、完豐君李曙、訓鍊大將申景禛等。
上謂元翼曰:「治兵之事,曾欲待大將出仕,議處矣。
大將已出,相與講定耶?」元翼曰:「臣與大將,蓋嘗一番相議,而經亂之後,軍器蕩盡,此甚可悶。
」景禛曰:「村民之偸竊鳥銃者甚多雲,以米求貿,則或可得之矣。
」元翼曰:「兵器覓納者,一一論賞,則願納者必多矣。
」元翼又曰:「當今所患,在於無將,宜令三公、政府、備局、六曹堂上、三司長官,各薦一二人,申明擧主同賞罰之法,則似勝於兵曹臨時注擬者矣。
」上曰:「各薦一人,似爲不當。
齊會一處,商議可否,有如圈點之規,則似可矣。
」元翼曰:「自前每有此擧,率歸文具,若使擧主同其賞罰,則似無如前之弊矣。
」景禛曰:「近觀備局之事,一人薦一人,則同坐者雖知其不合,而亦不敢顯言斥之,若令齊會議薦,則恐有此弊。
爲將者自辟其部曲,然後庶可得其人矣。
」上曰:「然則使各薦一二人後,大臣更選其中可合之人可也。
」是日,白虹貫日,政院卽啓知於榻前。
元翼曰:「忠勳都事金德源,知天文之人也。
其言曰:『天變之作,皆由於人事,人事若盡於下,則天變亦可消弭。
』此言近於儒者之說也。
方今人心騷擾,出城者相續,此可悶也。
」上曰:「何以則民情可定乎?」元翼曰:「不可以刑殺鎭服,要在務從寬厚,雖係幹逆賊,罪或可原,則鹹宥棄之,使疑懼之心,渙焉氷釋。
如是則人情自定,而天變可弭矣。
」上曰:「天譴至此,何以應之?」曙曰:「臣之所憂,在於西邊,況虜知我有釁,必生東寇之心。
毛將設屯牛家莊之擧,尤爲召敵之祟。
臣意,宜嚴飭備邊,急送副帥。
」上曰:「副元帥,速令下送可也。
」 3月15日 ○己巳,毛都督送差官毛有俊等,賀平适賊,緻綾叚等物四十種。
其中一物,名曰春意,以象牙刻作裸體婦人。
承旨權盡己言其褻慢無禮,乃還送于差官處。
○奏聞使李慶全、副使尹暄,在北京,馳啓曰:「臣等到京師,進呈奏本後,因査官出來之擧,朝廷論議未定。
臣等呈文於禮部,則尙書林堯兪曰:『陪臣上本,事無規例,我當據此轉奏雲。
』十二月十三日朝,命閣老、六部、九卿、科道禦史諸官,商議定奪,緻得朝議歸一。
十六日,詣禮部,請速行題封,則尙書答曰:『廷議始妥當,乃於十七日,上本請封,聖旨卽爲準下。
』正月初八日,臣等將竝封王妃、差遣詔使兩件事,呈文尙書曰:『封王妃事,遣使之日,一時冊封雲。
』初九日,詣西長安門外,又呈文于葉閣老、向高曰:『準封國王,則王妃自當偕封,詔使何以尙不差出?』答曰:『翰林科官,例當差遣,而以浮海之故,皆不要去,不得已差遣武臣,而又妨於事體,以此朝議未決。
』雲。
」 ○毛都督賀帖曰: 日者竊聞,賢王有癬疥之憂,不侫業已率我師徒,用張天討,未幾而露布聞矣。
不侫捧手加額,喜不自勝。
乃知天之所開,蠧玆醜孽胡爲也。
去歲徐遊擊請封之疏未到,而部議在先,勑諭想不日出紫禁矣。
殿下惟是靜攝天和,以膺寵眷,貴國民社,實或憑之,薄具不腆,用申賀私,統祈照鑑。
不宣。
侍生毛文龍頓首拜。
毛有俊、毛有壽回程,答毛都督揭帖曰: 不穀當宗社阽危,猥承付托,懼德不類,夙夜兢業,奈智昧省躬,緻用幹戈於邦域之內,雖藉天之靈,旋卽殄滅,而側身思咎,若隕淵谷。
卽蒙遠勞使價,辱賜賀儀,將意甚厚,微德以堪。
仍審聞亂之初,有意相救,師雖不行,虎豹在山之勢,有賴於弊邦大矣,感戢。
土宜薄物,略效微忱,祗祝海壖春瘴,動靜神相,不宜。
3月16日 ○庚午,日入時,日體動搖。
○上禦資政殿,引見副元帥李守一。
上曰:「平安道經變之後,士卒死者甚多,物力亦必蕩敗。
賊若來搶,則何以爲之?」守一曰:「可虞之事,非一二也。
當初賊适悉抄入防軍士及本道之丁壯,日加敎鍊,人不知其有不軌之謀,皆以爲可以禦敵。
不意擧兵反,今未知死者存者幾許。
初欲守昌城,今則當守寧邊,而入防之卒,僅數千,願朝廷早賜指敎。
」上曰:「朝廷亦當指揮,而受命之臣,宜盡心力爲之。
」守一曰:「士飽,方可以戰,而糧餉已乏,何以繼之?近日假?來投者,幾至一千三四百,亦必望哺於我國。
龍、鐵之間,若盡空虛,則必漸入內地,是甚可慮。
」上曰:「卿受命於賊适深入之後,終成大功,予甚嘉之。
不有盤根錯節,何以辨別利器?此正勉勵之秋也,卿宜盡心。
」守一曰:「臣已老矣。
有何可用之才?隻當效死而已。
」上仍饋守一酒饌,又賜豹皮等物。
○上又禦資政殿,引見三公、備局諸臣、三司長官。
三公皆以災異乞免。
上曰:「國事如此,惟恃卿等,宜勿辭退,益自勉勵,以鎭人心。
」上又曰:「天變至此,邊事亦甚可虞。
至於都下人心疑懼不已,何以則可也?」元翼曰:「人民之出去,有若避亂者,不可家喩而挽留,隻宜勉爲鎭定之策也。
天道玄遠,雖不可知,人心愁怨,必傷和氣,罪之明白者治之,其餘放釋,則自可鎭定。
」上曰:「凡創業中興之主,殺戮非不多矣,而未見有怨之者,以其可殺者殺之,可赦者赦之故也。
今日人心之怨上,必是刑戮失當而然也。
」元翼曰:「國有元氣,則人自畏戢,而近來國勢甚輕,故雖有罪者,皆懷怨心矣。
且民之休戚在於守令,守令善治,則謂國家撫我;守令不治,則謂國家虐我,不可不擇送也。
」上曰:「守令多有貪鄙者,何以則勵廉恥之風耶?」元翼曰:「擇遣監司,嚴明黜陟可也。
」判敦寧府事金尙容曰:「守令之尙多貪鄙者,反正之後,未有坐贓被罪者故也。
古則分遣禦史,如有犯法者,終身受刑,至於子孫,亦不錄用,而今則贓法不行,何所懲懼?」知事徐渻曰:「禁府刑杖太輕,且古有徵贓之法,而今不行之。
若徵其贓物,則庶可畏戢矣。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近聞夜間有人潛行閭閻,公然唱呼,使人出城雲,似是下輩失利者之所爲也。
」尙容曰:「此則捕盜廳,不能擧職而然也。
」上曰:「捕盜大將,竝遞差,極擇其代。
」元翼曰:「以申景禛、李曙兼之,何如?」上曰:「可矣。
」上又問:「南漢築城之擧,何以處之?」元翼曰:「罰軍不可全釋,莫如爲築城之用。
南漢旣築,則將與江都爲掎角也。
」副提學鄭經世曰:「臣意,祖宗定鼎于此者,必有意焉。
宜以此軍修築京城,至如南漢,臨時設柵而守之,亦可也。
」渻曰:「無兵無糧,故曾不爲守。
京城之計。
豈徒築城而已?宜思得兵糧之道也。
」戶曹判書沈悅曰:「方今大亂初定,瘡痍未起,雖不役民,若築此城,其於見聞,亦必驚駭。
」昉曰:「今則纔經大亂,不可動民,而以形勢言之,江華、南漢,措置甚好矣。
」廷龜曰:「臣意,曾以爲都城,不可不守也。
或雲闊大不可守,而若修築,則民有所恃,況祖宗擇地爲都,豈合棄此而之他?」西平府院君韓浚謙曰:「當此大亂之後,勢難築城。
都監之卒,何能辦此大役乎?」尙容曰:「南漢形勢甚好,必爲他日緩急之用,但纔經大亂,以此人心物力,恐難築城。
徐待人心鎭定,農事豐登,而爲之可也。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南漢築之甚好,而恐不可易就。
若力分而未及措置江華,則誠可慮也。
」大司憲鄭曄曰:「祖宗固擇形勝,以爲定鼎之地,而全盛時,城中民戶,不知其千萬,故以此可守。
今則異於古,謂之必守則非也。
江都可以守之,而尙無措置之事,甚爲齟齬。
南漢雖不可趁今築之,以監司兼牧使,留鎭廣州,日漸修築,則得寸則寸,易爲功也。
」上曰:「彼此不及,不若先江華而後南漢也。
」元翼曰:「不可徒爲論議而已,宜速決之也。
」上曰:「不可不爲掎角之勢,而竝擧亦難,山城待明年築之,今姑專力江華可矣。
」上又曰:「京畿水營,移設於江華,何如?」廷龜曰:「水使留鎭處,非緊要之地,移入江華可矣。
」元翼曰:「開城府,去西關不遠,京城亦甚踈虞,以都元帥兼留守何如?」上曰:「凡事不可以姑息爲之。
在開城,策應西事,似未便當矣。
」尙容曰:「邊事不可遙制,宜及此時西下,預爲措置也。
」 3月17日 ○辛未,延平府院君李貴,復上箚辭職。
略曰:「臣徒知忘身徇國,未嘗屈意從衆,每與大臣臺諫,爭辨於榻前,至使法筵都兪之地,爲一紛爭之地,殊失國家體面,數矣。
百爾思之,乞退之外,更無他策。
」答曰:「卿乃義同休戚,功在社稷之重臣也。
國家危亡,安忍坐視不救乎?卿須斯速出仕,以濟時艱。
」仍遣禮曹郞官敦諭,俾卽入來。
○執義張顯光有眼病,上命遣內醫看病。
○三道督餉禦史韓仁及,收聚公私米穀一萬五千餘碩,馳啓以聞。
去邠之日,發遣督餉禦史者,隻爲督運官穀也,非令奪民財也。
仁及搜括私穀,誇張馳啓,自以爲能事,公議鄙之。
○兩司合啓曰:「罪人奇俊格,曾以其父自獻廢論立異之故,曲貸其死。
今自獻旣伏王法,俊格罪犯,萬無可活之理。
及聞賊适稱兵之說,托以畋獵,越境橫行,其心所在,有不可測。
林茳、奇允獻兇謀逆狀,狼藉於有林之獄,所當與黃玹等一體正刑,而隻以後來之故,得免王誅,物情之憤鬱久矣。
厥後,李時言佯爲告變,以亂其迹之狀,現出於李佑等之招,前後逆獄,爛熳同歸,決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
請奇俊格、林茳、奇允獻,竝命拿鞫,按律處斷。
」答曰:「俊格等,已爲定罪,今又更論,無乃已甚?聞變畋獵之說,亦不近理,雖極悖惡,豈有聞父死而畋獵之人乎?」厥後踰月固爭,乃從之。
茳、允獻不服,死於杖下,俊格承服正刑。
又啓曰:「人臣不道之罪,莫大於附賊,附賊之輩,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而武夫下流,固當置而不問,與之維新。
至於宗室、朝官之附賊者,決不可容貸。
湖安都正澳、湖城正洛、前典籍姜就武、及第李慶益、前縣監閔汝賢、張昕、前縣令樸熺、前判官陳善、前監察尹起三等,請竝拿鞫定罪。
」答曰:「附賊之事,甚是難明,風聞未必盡信。
莫重之罪,何可容易論之?竝勿煩論。
」累啓,乃從之。
鞫問諸人,竄黜有差。
○諫院啓曰:「爵賞係國家重事,爲有司者,所當十分詳覈,俾無未盡之事,而今此扈從賞加中,或有當參而不得參者,或有不當參而得參者,物議藉藉。
請該曹堂上郞廳竝推考,一依壬辰扈聖功臣例,雖以公故,一日落後,或先往者,一一査汰,俾無冒濫之弊。
」從之。
又啓曰:「旌義縣監黃善男,常時不能檢飭,罪人聞變之後,至與罪人,恣行畋獵,請削去仕版。
」上初不允,三啓乃從。
○都下夜驚。
是日都下人民,訛言將有大變,互相驚動,達夜洶洶。
蓋都民多有應募賊适,偸竊帑藏者,朝家雖置而不問,不無疑懼之心,朝士之中,亦有附賊而被繫者,或有雲雲而未發者,此輩皆思亂幸禍,浮言胥動,以緻都下夜驚。
○命加黃瀷、李元老、李克經、安玏、安澈、南守一、樸瑛等資。
瀷等以鞍峴力戰人,未參正勳,故有是命。
○奏聞使李慶全等先來譯官、軍官等,竝命加資。
3月18日 ○壬申,倭使智正來言:「前日請遣信使,欲爲鎭定人心之計,信使之行,若或遷延,則我國之請,貴國之送,竝歸虛地。
島主及調興,必被重罪於關白,以此渴悶。
」雲雲。
邊臣馳啓以聞。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辭體察使曰:「體察是出外受任之號也。
安有身在朝廷,上有君父,而專制號令之理哉!且臣旣忝相位,凡有猷爲,自當議處,何待體察之號而有所輕重乎?」答曰:「予意已諭于引見時,須體予意,勿辭。
」 ○都承旨李弘胄,以扈從受資憲階,仍在本職,有違舊制,上章辭。
答曰:「以資憲仍帶此任,不無前例。
勿辭察職。
」 ○義禁府啓曰:「以罪人疏放之擧,與大臣會同査考,則上年被罪者,圍籬安置五十八人,遠竄一百二十四人,中道付處六十七人,放歸田裡二人,門外黜送十八人,雜犯死罪以下,常赦得原者,則不在此中。
今當以前日榻前傳敎,係幹綱常、大逆緣坐外,竝爲疏放,以示曠蕩之恩,而第其中有傳旨散失不書罪名者,有元無罪名而隻以幹連戚屬之故,竝被重律者,雖不能盡爲疏放,或量移、或放歸田裡,竝於名下,逐一懸錄,從輕重分等啓稟,恭竢聖斷。
大臣之意如此,敢啓。
」答曰:「依啓。
」 ○袁軍門專發一舡,備捕盜。
且以柂工、繚手竝十五人,津送奏聞使先來譯官太德立等。
上命本道,設宴款待,各賜銀兩有差。
且給回糧,以謝軍門委送之意。
○李遵伏誅。
遵卽适之從兄也。
适之入城,卽爲投附,貽書尹興坡,勸其來仕。
書中多有不道之言,至是,事覺被誅。
其子鈺隨坐被刑。
3月19日 ○癸酉,憲府啓曰:「賊兵迫京之時,軍餉一事,萬分緊急。
督餉使發送之擧,實出於不得已之計。
今則時事稍定,農務方殷,而奉命之臣,出入民間,罄竭私儲,所得不敷,而取怨甚多。
今見韓仁及報戶曹文書,其傷事體、擾民間之弊,極爲可慮。
請停罷督餉之任,以示朝廷除弊之意。
權縉罪狀,未爲昭著,而藩臣擅殺,此前所未有之事。
前監司閔聖徵,隻罷其職,不但人心久而愈憤,將來之弊,有不可勝言。
閔聖徵請拿鞫定罪,以懲藩臣擅殺之罪。
今日宿衛之卒,極爲單弱,都監砲手之外,更無可恃之軍。
請令兵曹,多抄外方出身中年少有才勇者,如宣祖朝武勇衛之例,聚作一隊,以備扈衛,或分番給料,或試才付職,以慰其心。
如鹹鏡南北道出身,亦豈無特出可用之才,而老死塞戍,未霑寸祿者滔滔,亦令本道監、兵使試才,抄送其尤者,以備調用。
有名武將之在京者,其數甚少,今番戰功中表表有名人,在不緊郡邑者及在外者,竝除授京職,召置都中,以重宿衛。
」答曰:「依啓。
多抄出身等事,似爲不可。
然如是啓之,令廟堂議處。
閔聖徵已爲罷職,勿爲煩論。
」累啓,乃從。
〈史臣曰:藩臣之擅殺謫客,曾在廢朝,亦所未見也。
使縉實謀不軌,固當嚴囚馳啓,以待朝命,不宜擅自誅殺,有若報私讐者也。
旣曰謀逆,則必有徒黨,豈可不問而隻誅其身也?蓋縉曾在昏朝,以賄賂取寵,其麄鄙貪饕之狀,已不足言。
至於出宰水原,剝割生民,其弟綵又爲藍浦縣監,侵漁益甚,緻有掘發其父母塚墓之辱,縉疑一士族,擅發一府之兵,搜捕其家子女奴婢,盡行屠戮,豈非積惡稔兇而假手於聖徵者耶?然不治聖徵,則將來之弊,不可防也。
論以殺人之律,亦可也。
〉○備邊司啓曰:「宿衛單弱,誠爲今日之憂。
外方出身有才勇者,作隊調用,似甚便益。
四大將軍官,尙有四百餘人,此外各令加率軍官,以足千數,令戶曹措置給料之事。
鹹鏡道出身,亦令南北兵使試才,抄出北道十人,南道二十人,送于京中,以備宿衛。
今番戰功有名人時任郡邑者若幹人,移授京職,以重根本。
」答曰:「依啓。
北方武士,似不可調用於宿衛。
宜抄可用之才,授以北方之任。
令南北道各選五六人,使該曹調用。
農時,守令不可遞易,勿爲移授京職。
」 ○大司諫李顯英啓曰:「樸來章之放釋,實出於曠蕩之典,非在下容議之事,而今者物議,以來章持賊帖出門之時,明有見之者,而不爲推問,以渠所引,預待於門外者,有若公證,使重罪之人,公然全釋。
臺諫之參於鞫廳,其意有在,而不能捄正,譁然詆斥。
且安俊等推問之議,初出於臣,謬誤之罪,臣實當之。
請遞臣職。
」掌令崔葕亦以此引避,皆見遞。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略曰: 臣遭遇聖明,義同休戚,徒知忘身愛君,未嘗俯仰隨人。
每與大臣臺諫,爭辨於榻前,欲爲防微杜漸之計,而誠微望輕,不能下協時論,上回天聽,徒積不忠之罪。
臣請一一條陳焉。
反正之後,有一種議論,以爲接待唐將,當以正禮,不可苟從其請。
臣以不可不從之意,再三陳啓,竟未見施,緻有今日難處之患。
臣旣知有此患而終不能力爭,其不忠之罪一也。
當廢祬掘穴逃出,將謀不軌也。
與三司終始爭辨,期於必行國法,而亦雲晩矣。
擧義之初,不能處置得宜,不忠之罪二也。
當逆賊李有林鞫問之時,臣抗章以斥大臣,臺諫不問推戴之失,而不能以死力爭,緻有逆瑅之變,不忠之罪三也。
臣抗章請罪仁城君珙,與臺諫爭辨,責以不識母子之倫,而誠未格天,終不明其倫紀,其不忠之罪四也。
上年秋,朝廷將以賊适代副元帥柳斐,臣以爲,柳斐爲人不下於适,不可無端輕遞,且适之將行也,啓請南軍一萬五千,臣爭於榻前曰:『上年柳斐雖無南軍,猶以例防之卒,尙能防秋。
今年何必多發南軍,以招民怨乎?臣非不知遞斐送适,多發南軍之不可,而不能以死力爭,緻有頃日之變,不忠之罪五也。
當李佑等之告變,以拿适一事,抗聲榻前,殊失體面,被推而止,有愧古人牽裾之諫,不忠之罪六也。
臣初聞元帥之軍敗於黃州,陳於榻前曰:『平安道兵力,不能勦滅,而直過黃州,則黃海兵力,必不能沮遏;黃海兵力,旣不能沮遏,則以京畿兵力,決難遮遏。
城中或有內應之人,意外之變,不可不慮。
今日之計,莫如先奉宗社及大妃諸殿,移禦江都,士大夫家屬之避亂者,亦令勿禁。
殿下親董三軍,相機勦滅。
』於是殿下詢問大臣,臣計旋爲正論所沮,不能見施,而臣不能以死力爭,不忠之罪七也。
臣竊以爲,皇明定制,禦史、給事中論事失實,則六卿覈之,如或被誣,則許其自明。
我國祖宗朝,亦行是規,故政在三公,絶無臺閣因嫌構誣之風。
近日之政,專在臺閣,雖三公六卿,如被臺評,則不敢出聲相辨,政在臺閣則亂,不幸近之。
臣力不得救正而反緻激鬧,使國事日敗,人心日危,不忠之罪八也。
臣而叛君,則不分親踈,斷以王法,不可饒貸,故周公緻辟於管、蔡,爲宗社也,爲倫紀也。
曩者乙巳奸臣及近日廢朝群兇之搆殺大君、王子,以成骨肉之變者,爲萬古罔赦之罪,故近日之名爲士類者,懲羹吹虀,凡爲王室之親,則雖叛謀已著之後,必以掩置,不發爲正論,馴至於逆瑅叛狀已著之後,兩司隻以罷職論啓。
及其爲賊推戴之後,其處置逆瑅之勳臣,謂之擅殺王子,至請拿鞫,臣上箚極陳兩司忘君緩逆之罪,而玉堂昧於討逆大義,反遞正論之人,庇護兩司,請竝出仕。
臣誠未格天,扶植倫紀之計,歸於虛地,不忠之罪九也。
臣與金瑬忝在勳首,故不幸前後告變者,皆告於臣等,而旣聞其變,則不可坐於家,故不得不率軍官,往扈闕下,而沈諿因夜對,以告變者皆不分明等語,搆成臣等之罪,鉗制衆口,欲爲掩護逆賊之計,而臣等不能預杜其漸,以緻乘輿南遷,宗社幾亡,不忠之罪十也。
臣有此十大罪,安敢更參朝議,重負聖明乎?固當乞骸歸田,以終餘年,而聖恩重疊,肉骨難忘,又聞都下人心日益危懼,義難退伏,今始入城待罪,請遞臣職名。
答曰:「觀卿上箚,予甚靦顔。
不用卿言,貽辱宗社,惟予之過,卿有何罪?卿其勿辭,益殫赤心,以紓時艱。
」 ○捕盜大將啓曰:「近日有一常漢,自稱接神,周行閭裡,鼓唱妖言,勸人出城,所過之處,男女聚觀,莫不疑惑。
而昨日爲延平府院君李貴軍官鄭仁等所捉,卽加嚴刑,則如癡如狂,怪妄之言,不絶於口。
請命梟示,正其妖言惑衆之罪,以鎭都下人心。
」從之。
○上禦隆政殿,接見毛都督差官李見。
差官曰:「一島賴殿下之賜,生活者不知其幾許。
平安布政李尙吉、管餉使鄭鬥源,盡心接應,故毛爺使俺來謝。
」且請兩人特加賞資,以酬其勞。
至於安州牧使鄭忠信、接伴使尹毅立,亦宜加資。
上曰:「監司、管餉使,別無所助之事,而今承懇敎未安。
」差官曰:「若無所助之事,則毛爺何必薦揚乎?毛爺使俺目見四臣施賞而歸矣。
上曰:」四臣雖無功勞,旣承老爺之命,敢不參酌施賞?「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
上曰:「都督之委送差官,請賞四臣者,何意也?」領議政李元翼曰:「見其揭帖,則專爲此事而委送者也。
臣等以爲,四臣者,皆有功勞,至於唐將之請,雖涉循私,不可不從也。
」左議政尹昉、右議政申欽曰:「雖似濫矣,唐將之請,不可不從也。
」上曰:「此輩皆可賞之人,雖賞之可也。
但他日若請賞不可賞之人,則奈何?鄭忠信旣已錄勳,其餘三人,論賞可矣。
鄭鬥源似當加資,而曾無表表之功,故姑遲之矣。
今番有領兵先來之功,李尙吉亦多周旋之事,皆可賞也。
第尹毅立如何?」三公皆曰:「尹毅立卽接伴使也。
亦不可不賞也。
」上曰:「專爲三人而請之,至於毅立,則言及於末端,必以毅立在其幕下之故,牽情泛請也。
三人則加資,毅立則以當觀將來功效賞之之意,答之可也。
」承旨金自點曰:「義禁府內,有流矢中人,至於被傷雲。
此前所未有之事,無非紀綱壞敗而然也。
」元翼曰:「欲設都監軍營於闕下,而地狹未設,武德門內,有空家雲,開此門設營,令大將相替直宿宜當。
」昉曰:「忠勳堂上,亦相替宿衛闕內宜當。
」上從之。
上曰:「民情何如是不定也?」三公曰:「今計莫如靜而鎭之也。
」上曰:「近日天變疊出,予有何罪過而緻此也。
」元翼曰:「此由人心愁怨而然也。
宜思所以慰悅之道也。
」 ○毛都督揭帖略曰: 今逆黨殄滅,業已顓官馳賀,計塵睿照矣。
耀武討逆,固殿下之威靈,而勠力劻勷,棠諸臣之拮據。
如平壤觀察使李尙吉,盡心竭力,不避艱險,一切所呼必應,內宣王室,外勤軍閫,則臬臣之功居多。
又若管餉使鄭鬥源,昔在龍川,獨著承宣之德,今掌度支,益多接濟之功,非獨貴國之軍民賴歌飽煖,就我之師旅而不至于溝中瘠者,誰之力也?宜加旌賞,表其忠忱。
完此東事,斷不可置之別地,以失予左右手也。
又別將鄭忠信者,威嚴竝著,信令申明,此直將軍也。
當重之于閫外,此不侫于三臣,或托相知于數載,或叨儧運之餘廕,或沐幹城之防禦,而津津樂道者,爲楚非爲趙也。
非爲三臣作說客也。
是以重其事意,不能以言盡,特遣官走懇,伏祈錄諸臣之功,嘉其賢而錫賚之,重其權而托寄之,留三臣以守此土,復褒奬之,以完其局,則不侫之薦揚于我聖主者,爲不虛語,而所望以相成者,實無窮也。
又如陪臣尹毅立,恪共爾職,正直不阿,眞中流之砥柱者,當倍加遊揚,以示優擢,無容他遷,統祈留神垂察,一如鄙願,其感激能有旣哉!臨楮神馳,豈勝翹仰之至!侍生毛文龍頓首拜。
差官都司李見回程,答都督帖曰: 再辱膚使,申之以翰敎,極繾綣之緻,容庇之厚德也,撫定之嘉猷也。
不穀之朝夕所仰賴而從事者,惟督府指使而已。
其遇疾癢顚隮,手之所授,口之所呼,蓋有不期而然者,豈敢有隱?曩者挑蟲拚飛,國內震悚,亦惟督府聲威,是藉得以勦除,區區忱諒,已具前幅。
廼二三陪臣,受任於凋瘵之餘,力綿才弱,蔑效涓埃,常懼獲戾于麾下,重貽不穀愆悔,乃蒙大人棄瑕選勞,勖其成效,奬飭之寵,國人與有光耀。
寡人實氷炭于懷,雖賞踰其分,旣厪大人敎誨,其何敢不承!李尙吉、鄭忠信等,各進爵秩,尹毅立承事未久,當容時月策勵,別議加資。
春且告謝,緬惟對時加護,引領眷眷,統希心鑑。
不宣。
3月20日 ○甲戌,都元帥張晩上箚,略曰: 今此錄勳,旣有取其陣上力戰戡定之敎,如臣輿疾從征,僅免顚死,足不至鞍峴者,反居勳首,縱冒元帥之號,本無可紀之功,坐享茅土之榮,於心安乎?亟削勳名,以安愚分。
且臣自從罷兵,病勢漸痼,一目又極腫痛,將爲竝盲,而元帥之任,尙在身上,邊塵乍驚,則誰任其責?不若早賜處置,毋令國事顚隮。
答曰:「省箚,予甚慮念。
頃日勘勳之時,取其力戰爲敎者,爲諸將也。
卿何出此言耶?且此時元戎之任,非卿則不可。
卿雖有病,須體予意,調理察職。
」〈史臣曰:「恢復之功,天也,非晩也。
自鐵甕至京城,曾不一戰,使賊長驅,如入無人之境,其可謂國有元戎乎?或者以爲:『當初銳鋒不可當,而官軍若一挫,則更無餘地,故不與交鋒,以圖萬全焉。
』此則大不然。
賊兵豕突,漸迫王畿,國之存亡,在於呼吸,此而不戰,將待何時?鞍嶺之戰,特适兵已驕,而天又助順,故幸收桑楡之功耳。
初非期於必勝,而适若不戰而輕騎南向,則國事將有不忍言者,晩安得成功於鞍嶺也哉!」〉○諫院啓曰:「廢朝十餘年間,誣告羅織,無辜冤死者,不知其幾。
其時能出一言以救之,則人皆以爲賢,故習以成俗,逮至聖朝,此風猶在,雖顯出逆口,明有證左者,不顧獄體之如何?惟以疏釋爲仁厚,至以某人不當爲此事,未鞫之前,先原其情。
漢光武明見萬裡,而未免以龐萌爲遜順,頃日逆适之欺聖明者,亦何異於此哉!逆獄事體,至嚴且重,若容一毫私意,有所偏係,則其流之弊,終至於亂賊接迹,宗社危亡。
今日人心之未定,國綱之不立,不逞之生心,皆由於此,豈不大可痛哉?凡犯逆之人,有罪無罪,殿下宜皆下之鞫廳,原情定罪,則雷霆雨露,竝行而不悖,人心可定,國綱可立,不逞不敢生心,而聖明過於寬容,雖可從之事,累日持難,此所謂:『生者不知恩,而死者不畏威,』國勢日卑,人心日偸者也。
樸來章在城中及出城之時,以賊帖示守門者,相語綢繆之狀,國言藉藉,豈可以渠所自援者爲公證,而遽爾釋之乎?請命拿鞫,一處憑問,得情處置。
」答曰:「樸來章實附兇賊,則甘心服役之不暇,豈有受賊帖而出去之理乎?其言大不近似,故放釋矣。
別無更爲憑問之事,勿煩。
」累啓,乃從。
○執義張顯光,以病呈告,三度加由,又上疏辭職。
答曰:「爾辭至此,豈非予誠薄之緻也?予甚靦面,爾須體予至意,調理出仕。
」 ○遼民散入關西,攘奪居民財産,淸川以北,尤受其害,不得安堵。
備局請令伴臣及道臣,善諭督府,聽我國地方官,隨現禁斷,或拿送督府,使不得擾害民間。
○以都元帥張晩兼開城留守,從領議政李元翼議也。
○承旨金自點啓曰:「逆變初定,人心疑懼,宿衛虛踈,請綾城君具宏起服,抄率四大將軍官,分番直宿。
具宏有故,則申景禛、李曙相替入直。
」從之。
○上引見慶尙監司李敏求,謂曰:「近來嶺南,朝廷命令,慢不奉行。
倭人所給之物,亦不趁給,虧損國體大矣。
」敏求曰:「臣才局不及於人,實難堪當,而旣荷分外之恩,不敢控辭,隻自惶悚。
未知,本道民力蕩竭而然耶,民心頑悖而然耶?臣往本道,當稟處矣。
且降倭之從賊者,殺戮尤甚,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而其徒甚繁,趁秋防時,諭以朝廷赦宥之意,分徙邊上,何如?」上曰:「可矣。
」仍命敏求進前曰:「近來軍務,尤甚闆蕩,宜盡力爲之。
守令雖自朝廷擇送,而恐擇之不精,卿宜嚴明黜陟。
」敏求曰:「臣才力所逮,敢不竭心爲之!」 3月21日 ○乙亥,命加張顯光堂上資,除授實職。
○憲府啓曰:「近來訛言大興,都民爭出,擔負相繼,塡門塞路,有若賊兵迫城之日。
或有識士夫,亦挈家屬而去,或宮家、巨室,爭運家藏而出,極爲寒心。
設使有意外之變,爲臣民者,安敢棄君父而先自逃避乎?此而不問,則忘親後君之患,有不可言。
請令漢城府、五部,曉諭坊裡,限以今月晦日,不還本居者,前朝官則永削仕版,士子則限年停擧,庶民則其所居家舍,許令願居者,永爲己物。
此意明白掛榜,而其中實有胥動訛言,驚惑民心者,摘發梟示,嚴示鎭靖之意。
」上從之。
○麟蹄縣監尹衡覺上疏曰: 臣頃於逆變之初,領兵上京,交付於本道,監司臣尹安國,及夫大駕去邠之日,臣隨監司,往春川,相議募兵之事。
府使黃緻敬曰:『此地軍兵,盡赴西路,已緻潰散,今無可抄之民雲。
』臣謂緻敬曰:『此府多有品官,其奴僕必有餘在者,亦可以爲兵。
』緻敬曰:『此處人心,已到無可奈何之地,雖欲召募,其於不應何?』雲。
是夜監司與臣,分傳令於各邑,使之速赴行在。
臣與監司,約與同死,臣草義兵檄以示之時,緻敬自外入來,有驚惶之色。
臣曰:『府使何怯也?吾旣是擧義中人,死已決矣。
訛言若實,座中何以處之?』安國曰:『有死而已。
』緻敬曰:『吾有前規。
往年反正之時,寓在江華,得除全羅監司,不知爲如何,而拜辭赴任,今日之事,亦當如前矣。
』且曰:『賊若僭號,則義所當死。
倘賊擁立王子而奉慈殿,則人心必鎭定矣。
』臣等怪其言語之悖妄,而他無可疑之事。
言及時事,至於揮淚,故臣謂年老失性之人,不能執節而動於死生,不自覺其爲此悖妄之說,不復論辨,亦不欲傳播於人,而此人妄言,旣發於公座,則寧有不爲傳播之理乎?今聞緻敬元情,構陷監司與臣,狼藉莫甚。
至以計將安出之語,謂出放臣等之口,以爲自免之計,誠不滿一笑。
渠之飾辭反說,欲與參聽之人,自作元隻,以爲發明之地,其計可謂巧矣。
曲直眞僞,難逃於天鑑之下,臣復何言?「 答曰:」疏辭,知道。
「 ○以李時彥爲判中樞府事,張維爲大司諫,趙誠立爲同副承旨,鄭廣成爲右副承旨,張顯光爲工曹參議,李埈爲應敎,鄭廣敬爲執義,金起宗爲掌令,李基祚爲持平,金世濂爲修撰,李京奭爲待敎。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命金長生侍講。
參贊官鄭經世曰:「君子、小人之所以異者,公私義利而已。
此人君之所宜深察也。
」特進官李貴曰:「近者李山海之事宣祖也,一無違拂之言,隻自謹愼而已。
宣祖初不知其爲人,終乃覺之,有山海之心路人所知之敎矣。
」經世曰:「人君如有一毫私意,則必喜迎合之人。
且昔者韓琦、富弼、範仲淹輩事其主,必達所懷,爭辨不已。
及其退也,懽然相合,是乃君子之道也。
」上曰:「衰世則雖非小人,亦不和協,是何故也?」經世曰:「論議間,雖有不和底語,此則不足爲害。
若介懷不忘,則是非君子事也。
」知事李廷龜曰:「各以所見爭之,雖或不協,何害之有?」貴曰:「朋黨旣分之後,若非同志之人,則不相吐懷。
是以,臣師李珥常謂:『必打破東西二字,乃可以爲國。
東西二字,必至亡人之國。
』雲。
今則不至如前日之甚,而猶未盡去也。
李元翼,卽至公無私者,而至於其黨,則必欲救之矣。
去朋黨之本,實在殿下明察而已,非在下一二人之所可爲也。
且群賢滿朝,而國事無一分之效,是大臣無擔當者故也。
悠泛若此,則經筵亦文具也。
昔者柳成龍謂:『臺諫必革去,然後乃可爲國家事。
』臣亦以爲,無臺諫,乃可也。
年少輩不解時務,初除諫官,必欲論人,是廢朝餘習也。
」經世曰:「貴所言大臣無擔當國事雲者,果中時弊,而第臺諫雖或有不中之言,豈每事皆非也?其言若是,則聽之可也。
」廷龜曰:「昨日奉審宗廟,則儀物之當改者甚多,以今物力,恐難卒辦也。
至如玉冊,或有全失者,或有半存者,宣祖玉冊,尤爲破碎,僅得收合,而如廢朝時追崇徽號,決不可追補也。
」上曰:「尊崇徽號,不爲追補,恐未安矣。
」廷龜曰:「必費許多財力,乃可爲之,甚可慮也。
」上曰:「物力雖難,事非得已,則不可廢也。
」經世曰:「臣意則廢朝追崇,不合事理。
先王在天之靈,必不欲受之也。
先王以至誠改宗系,其時朝廷請上尊號,先王批答謙讓之辭,至今人猶誦之。
況於賊筠輩矯誣追崇之事乎!」廷龜曰:「影幀旣失於兵火,則不必更爲模寫,而爾瞻逢迎廢朝,遂爲改造,雖一髮不似,亦爲未安也。
」上曰:「初不宜上號,而旣上之後,則不可因其見失而不爲追補也。
」貴曰:「若藏於廟中而出而削之,果爲未安。
今旣失之則豈可更補乎?況此乃賊筠僞上之號乎!」經世曰:「歷代帝王創業,與國統中絶而再造之君,乃爲稱祖,我宣廟雖遭外寇,旋卽收復,自緻重恢,未嘗有國統中絶之事,不宜稱祖也。
光海初年,欲稱以祖,尹根壽以爲無義例,上箚而止之。
厥後,許筠、爾瞻等,請上尊號於光海,光海以獨當爲愧,更發稱祖之論,廷臣無一人言之者,其事遂行,此可謂失禮之大者矣。
」上曰:「議大臣而爲之可也。
」廷龜曰:「适賊之女,旣已出嫁,法不當緣坐,而此非他賊比,故以爲奴之律議啓矣。
上敎以爲異於前,然則殺之乎?」上曰:「不必殺之。
第旣殺明璉女子,而此不請殺,故有是敎矣。
」貴曰:「殺戮逆賊之妻,二百年所未有之事也。
加等施律,雖出於上命,大臣亦宜爭之,豈可以一時之憤輕重之乎?當初夜半之刑,恐有內應之患,不得已而爲之,亦甚不可也。
大典有出嫁之女不爲緣坐之言,則不可爲法外之刑也。
」上不答。
貴曰:「在天安時,臣與大臣言,慮有今日之患矣。
臣當初所慮,雖指興安而言,竊恐禍根今尙未去也。
朝廷若不早爲之所,則恐又有後時之悔也。
臺諫雖有所聞,若不聞者然,朝臣皆不忠也。
」上曰:「卿言似是過慮也。
」貴曰:「臣言豈是過慮,如此事,無一人言之者,是殿下無腹心之臣而然也。
鄭經世,將安用哉?李廷龜,將安用哉?金長生名爲賢者,亦將安用哉?」上曰:「附賊人名錄,左相焚之甚好矣。
且罪人疏放,命下已久而何不擧行也?」廷龜曰:「遠竄一百七十餘人,而罪案見失,故未卽査處矣。
」長生曰:「廢朝後宮,亦宜放釋也。
權氏謫居連山,艱苦莫甚矣。
」上曰:「廢朝政亂,由於此輩,其罪大矣。
」 ○禮曹,以光海時追上宣廟徽號不可仍在,及玉冊不可修改之意,議于大臣,則領相李元翼以爲:「雖廢朝時事,而已上之號,到今擧論未安之意,曾於登對,大槪陳達,今無他見。
」左相尹昉、右相申欽以爲:「已上之號,似難追議。
惟在上裁。
」上曰:「依議。
」 3月22日 ○丙子,宗廟、社稷、南別殿守僕等,施賞有差。
以南幸時,護陪廟主、影幀之勞也。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知事鄭曄曰:「克復京都之後,人心宜妥帖,而近日出避者甚多,都城幾空,莫測其端倪也。
雖在平時,人君宿衛,亦不可不嚴。
況國事如此,而都監數千兵外,更無可恃。
宜抄外方出身,廩給敎訓,如柳孝傑、南以興等,亦宜招集京中,以重宿衛也。
」上曰:「近來武士,如四大將軍官,不爲不多,而國儲蕩竭,無以給料也。
」曄曰:「南漢山城,雖不能趁今年築之,不可不修繕以爲保障之地也。
沈器遠有才局,以此人爲元帥兼廣州牧使,使自擇其判官,預備築城器械可也。
」器遠曰:「臣有痼疾,且無才局,不敢當,而鄭曄之言則實是也。
」上曰:「予亦有是意,而恐於今年,不可築城,故姑遲之矣。
」曄曰:「都民出避,或因訛言而然矣。
亦不無因饑饉流散之弊。
若以數百碩之穀,賑其尤甚者,則因饑饉出去者,必爲還集也。
且臣忝在成均,目睹學宮空虛,不勝寒心。
若定庭試於四五月之間,使之圓點然後許赴,則士子亦必來集矣。
」上從之。
3月23日 ○丁醜,命李曙等,領軍官更宿闕內。
時都下人心不定,胥動訛言,故有是命。
○戶曹啓曰:「樂工所着紅紬衣所入綿紬,多至二百四十餘匹,而他物稱之,以今物力,決難措備。
宗廟大祭,隻膈九日,尤無及辦之勢。
目今庶事草創,祭官旣以戎服行事,獨於樂工,何可備着巾服?請限國儲稍裕,姑着戎服。
」從之。
○命復頒百官祿。
時百官皆給散料,戶曹言:「頒料之際,奸弊百出,或有不當受而受者,或有疊受者。
今日付職,明日受料,軍職虛資,皆受高品,雖欲詳査以杜虛僞,許多人員,勢難防奸。
給料之數,反多於給祿,請自四月給祿。
」上從之。
○管餉使南以雄,取貞明公主家載寧地田莊穀物,以爲軍餉。
上命推考,令該部還償其穀。
○起復綾城君具宏,宿衛闕下。
宏上疏請終喪制。
答曰:「今日起復之擧,實出於不獲已也。
卿須抑至情,從速出仕,以副予望。
」 ○工曹參議張顯光上章辭職。
略曰: 爵秩之加,不以賢能,則必以功勞者,有國之常典也。
必須以可居者居之,可任者任之,然後爵稱而器當矣。
不然,非所以天其位、天其職也。
其可以輕之乎?設若非賢、非能、無功、無勞,而或加於不當加之人,則豈朝廷重位職、惜名器之義哉?臣於病伏之中,又蒙特旨,超陞通政之職,臣誠驚駭震憫。
伏願還收旣下之命,以杜僥倖之門。
答曰:「予當大用,爾其勿辭小爵。
」 ○戶曹請許免海西陳田之役,田稅、三手糧中一半,亦令待麥秋徵捧。
上從之。
時海西纔經适變,民力蕩竭,擧將流散。
海州人吳邦敏等四百餘人,呈狀于監司,願蠲減陳田之役及稅米一半。
監司林?啓聞,故戶曹覆啓以行。
○忠淸水使李昌庭馳啓言:「本營會付軍糧米四百石,散在各官,而年久未捧,徒存虛簿,請令裁省廳,依各官逋欠例,一切蕩滌。
」從之。
○諫院啓曰:「行司勇安衛,本以陰兇無狀之人,前爲全羅兵使時,倚其威勢,劫奪士大夫之妾,使其夫憤惋而死。
又於癸醜,以睚眦之怨,欲殺進士趙平等,敎唆無賴之人,使爲證左,上章誣告,情狀盡露,當伏刑章,而附托宮禁,行賂得脫。
及至聖朝,臺諫論執,聖度包容,尙逭刑誅,蛇虺閃舌,益肆其毒,包藏禍心,胥動浮言,搖亂人心,群情齊憤,不欲同國,請絶島安置。
前水使李憺,本以無狀之人,旁蹊曲逕,冒得旌義縣監,貪饕無厭,偸取名馬百餘匹,行賄權門,藉勢宮禁,驟躋忠淸水使,剝割軍卒,無所不至,至今湖西之人,欲食其肉。
贓汚見廢,敢生怨國之心,胥動浮言,熒惑民心。
如此之人,不可使偃息自便,請絶島圍籬。
靈光郡守元鬥杓,頃於去邠之日,騎馬直入賓廳門外,遇兵判金瑬,言語不遜。
及至江上,與承旨洪瑞鳳,相爾汝。
朝廷所恃者名分,名分一壞,則必至下陵而上替。
昔管崇嗣,當靈武搶攘之日,背闕言笑,尙被彈劾。
今此鬥杓騎馬闕庭,陵侮公卿之罪,豈止背闕言笑而已?請先罷後推。
」答曰:「安衛、李憺,竝遠竄,元鬥杓,推考。
3月24日 ○戊寅,鹹鏡監司權盼馳啓言:「在德城津、鶴城等山城,形勢頗好,而修築功役浩大,請除出赴北軍,每番各四百人,用於築城之役雲。
」 3月25日 ○己卯,憲府啓曰:「具仁基未經四品,李時聃方在布衣,而特命超資,濫陞堂上,政體顚倒,物情駭異。
倖門一開,末流難防,請亟命改正。
毋論文武,必預爲培養,然後可爲他日之用。
自祖宗朝,武士之年少有名者,交差郞僚,養其聲望,其意豈偶然哉?近年以來,東班正職,絶無武人之名,已乖惟才是用之道,而新進下僚,亦豈無出人之才?常時棄置,臨急猝用,國家用人之體,豈可如此?請令銓曹、刑、戶曹郞官,參用武班中特出者,以恢朝廷收才之路。
」從之。
○諫院啓曰:「先王之法,執左道而惑人者,必誅無赦。
自漢以來,如張角、張魯、劉福通、唐賽兒之類,皆挾妖術而倡亂,爲天下患。
妖術之不可不除也明矣。
罪人李光澔假托妖術,熒惑士民,潛謀不軌之狀,顯出於諸賊之招,再繫王獄。
其父??旣已伏法,而光澔則乘亂走脫,尙逭刑章,今幸捕得,如此兇人,不可一日容貸。
請命就所囚梟示。
」命鞫廳議之。
鞫廳請從臺論,乃命所在斬之。
又啓曰:「健元陵參奉黃淮及其弟瀣,頃於大駕南幸,賊适入城之際,來到其六寸妹夫呂爾徵家,多發悖逆不忍聞之說,情狀極可痛惡,請遠竄。
」上隻令削黜。
又啓曰:「凡功臣賞加,隨等超授。
若先以其功加資者,例當竝計,而黃海兵使邊潝,以鞍峴戰功,旣加嘉義,而錄勳之後,又超正憲,與一等超三階者無別,物議多以爲未妥,請改正。
」不從。
○戶曹啓曰:「因筵臣之啓,有出米數百石賑濟饑民之敎矣。
自前饑歲設廳賑濟,事不着實,民未蒙惠,議者或以爲無益。
今若差出的當官員,稱爲分曹郞廳,與漢城府郞廳一員,積穀於本曹,擇其飢困有菜色者賑給,而時時檢察,則可無如前之弊。
但道路間,時無饑饉行乞之人,徐觀近日,擧行何如?」從之。
〈史臣曰:「設廳賑救而饑民之未蒙實惠者,特該官不職之罪也。
豈可以此廢之也?往在己未年間,樸弘耉爲賑恤廳提調,轉輸各道之米穀,盡入其家,未見鬥米之及於飢民。
夫如是則果無益矣。
誠得廉明之人,以授其任,何患乎無其實也?卽今饑困者,不爲不多,而該曹之防啓如此,抑何意也!」〉○戶曹啓曰:「今此逆亂時,誅死人中,旣伏正刑者,固當籍沒,其餘誅止其身者,則其財産不當沒官,而大駕還都之前,或因體府分付,或因軍門號令,籍其家産,送于本曹者多矣。
着令禁府法應籍沒之人,一一書送于臣曹,而其他不當籍沒者,其屬公家産,還給何如?」從之。
○以李晬光爲左參贊,鄭蘊爲刑曹參判,金長生爲執義,鄭宗溟爲司諫,李潤雨爲掌令,金榮祖爲正言,姜碩期爲吏曹佐郞,李景奭爲注書,鄭岦爲日本回答使,姜弘重爲副使,金南重爲從事官,李德泂爲奏聞使,權盼爲副使,高傅川爲書狀官。
○工曹參議張顯光,再上章辭職,略曰: 《易》曰:「天道虧盈,地道變盈,鬼神害盈,人道惡盈。
』其在常道,當盈而盈者,猶非天地神人之所喜。
況此不合之爵、無勞之賞,非分之榮乎?臣尙有未死之知覺,未泯之廉恥,其何敢冒受而不辭乎?臣伏見聖批,有大用之敎,尤極驚駭焉。
殿下此語,豈可施於耄荒濱死之臣者哉!臣恐世之識者,或以此緻疑於殿下之出言不自重也。
又恐眞有當大用之才德者,其亦輕誤恩而重其出也。
臣不避煩瀆之罪,期於必辭者,不獨爲臣謀而已。
竊爲朝廷慮者,實深且大,伏願聖明,亟下還收之命,以嚴爵賞之典。
答曰:」須體予至意,勿辭。
○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吏曹參判崔鳴吉曰:「凡朝家政令,由於政院,出於朝報,故如其不可,則隨事論啓,而內需司公事,隻自本司踏印,而朝廷不得與聞,外方則雖知其非法,而不敢直稟,此宜緻察也。
」上曰:「卿言甚是,而先朝賜給之物,不可一朝廢之,故或不無貽弊之事矣。
」經筵官李昭漢曰:「以管餉使南以雄盡用公主之穀,至有推考之命。
以雄之用此米,出於爲國,而因此被推,甚爲未安。
」上曰:「該曹當初,請以畿邑所儲換用,而猶不從之,以雄今盡用之,甚不可也。
」昭漢曰:「汲黯矯制發倉,亦以爲可,況此事乎?」吏曹判書吳允謙曰:「近以無居齋儒生之故,定爲庭試,圓點許赴,此以利誘士子也。
臣意,士之居京城及畿邑近地者,一一分番,使守聖廟可也。
」上曰:「豈可分番,有同軍士乎?士子如有知識,自宜守聖廟讀書,而不解此理,奈何?若令分番入直,而不肯入直,則將施罰乎?隻損國體而已。
且圓點許赴,卽以利導者也。
且爲空館而設料,尤不可也。
」鳴吉曰:「古者,士子累擧不中,然後乃求蔭補,而今則年少士子,亦求蔭補,是甚可駭。
臣意蔭官登第者,勿許翰林、弘文正字可也。
」上曰:「若可合其任,則豈可以曾爲蔭官,而不許翰注乎?」侍讀官李埈曰:「鳴吉之言甚是也。
」上曰:「在該官詳察而爲之也。
」 3月26日 ○庚辰,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知事徐渻曰:「廢人祬雖得罪宗社,乃王室至親也。
聞祬之女兒,舊宮人私自養之雲。
特命該曹,備給衣糧,何如?」上不答。
侍讀官李埈曰:「徐渻之言,非忠臣,則所不敢言者也。
如此之事,人或聞之,恐忤上意而不敢言也。
宜特賜祭物以祭之,衣糧以養其女也。
此乃興滅、繼絶之盛事,上宜嘉納其言,而淵默不答,甚爲未安。
」上又不答。
司經李昭漢曰:「埈請,勿淵默,而尙爾淵默,似爲未安。
」上又不答。
承旨權盡己曰:「屬籍雖絶,而興滅、繼絶,亦一道也。
自上淵默不答,臣恐自此無敢言之者,而君臣情義相阻也。
」上又不答。
將罷,上命承旨進前謂曰:「廢祬女子及光海宮人所生女子,限其長成,令該曹給料。
」 ○上命以白金三千兩,分給扈從及從征砲手。
○都元帥張晩上疏,辭擬薦西北邊倅。
答曰:「國家所以設置銓官,雖非偶然,今予俾卿議薦,亦非偶然。
宜體予意,勿以爲嫌。
」 ○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疏曰: 帝王之禦世,必先明倫紀,然後可以爲國,不可安於姑息,徒以恩貸爲務也。
殿下卽位以後,仁聲仁聞,達於四方,明睿所照,物無遁情,而雄斷每失於遲疑,未能消禍於未萌,防患於將來,此臣之所以從前苦口力爭,繼之以泣血不已者也。
夫臣而叛君,天下之大惡,不可以親踈而有所容貸。
若罪犯宗社,則周公緻辟於管、蔡,不得已也。
仁城君珙,自少飾詐,盜得虛譽,而嘗獻議於光海,以兇賊河仁俊等疏,謂草野公論,其疏卽胡氏告太廟,誅武後之說也。
乃以此說,阿附光海,至於庭請之時,査出宗室之不參者,逐日科罪。
擧義之初,不及按法請罪,使渠尙保首領,不忠之罪,臣實當之。
況君有展親之道,臣無戚君之義,渠敢偃然以叔父自處,而叱辱臺諫,輕蔑朝廷,顯有無君之心,臣以爲其漸不可長也。
面陳榻前,請治其罪,又上章,請罪臺諫之緘默觀望者,則其時臺諫,隻辭避而已,終不論啓,而其後臺官,隻爲塞責發論,而乃以怵禍等語,圖掩其罪。
噫!自古臣之弑君,子之弑父,或出於怵畏刑禍,而未聞以怵禍,恕其弑逆之罪也。
是時,臣聞鄭經世,自嶺南入城,貽書言不可不正珙罪之意,經世卽來訪臣,臣歷陳珙請廢母後之罪狀,則經世翌日筵中,請治珙罪雲。
臣之遺經世一劄,別錄上進,伏願殿下,一賜乙覽。
況諸賊之招,前後狼藉,仁發等六人託以監試,居接寓居傍第,與珙昏夜相從雲者,仁城之所以言以文晦者也。
光海之築城於仁王山下者,是卽仁城爲王之兆雲者,鄭邦說之所以言於李佑者也。
夢見仁城,入闕僭位,而尹安亨立於其傍雲者,濬哲之言於安亨者也。
擧事之後,策立仁城第三子雲者,韓訢之言於金光熽者也。
珙與自獻輩相交潛,爲逆謀雲者,濬哲及安亨之招也。
頃日逆适之入城也,其初則分遣其徒,衛立逆瑅之家,至於翌日,則又以推戴仁城之說,曉諭都民,至於掛榜鍾街。
以此人心疑懼,久而不定,相繼驚散,將至於都下一空。
國勢扤捏,罔保朝夕,此豈無所以然哉?必有巨魁餘孽,包藏禍心,伏於都下,睥睨我宗社者矣。
設使仁城無與於其間,而或有如賊适擁立逆瑅之事,則殿下雖欲盡其親親之義,以全終始,其可得乎?人或以爲:『聖明之下,豈有二瑅乎?』臣以爲不然。
君親一也,珙旣以弑母之論,爲利身之計,安保其終不負我殿下乎?不可留置輦轂之下,以釀莫大之禍也。
昔鄭莊公之於京城大叔,不聽公子呂之諫,不早處置,待其自崩,果緻克鄢之禍。
先儒譏莊公失於處置,有獵者負獸之喩。
向使鞫廳採聽臣言,究問推戴,處置逆瑅,先未發而圖之,或從流放之典,以待事定,則必不爲逆适所得,親親之道,可以竝行也。
是逆瑅之死,殿下有以緻之也。
今又不思登時處變之道,不幸挑蟲化鳥,滋蔓成林則大必用甲兵,小必用刀鉅,全安之勢,已無所及。
宗社之禍,萬世爲恥,《易》所謂:『不過防,終或戕之』者是也。
今若斷以大義,擧已然難赦之罪,消將來不測之患,則必無甲兵刀鉅之用,而社稷無虞,親屬永保,聖上之爲仁城地,可謂盡矣。
臣目見近日爻象,有甚於前日,肘腋之禍,迫在略刻,不勝憂悶痛迫之至,披瀝心肝,更陳危懇。
答曰:「觀卿箚辭,予其驚駭。
卿何以每出如此之言,使予心不安乎?仁城君之隨參庭請,出於怵禍,豈其本情哉?頃出賊招,必是兇徒借重之計,古今天下,安有推戴二人之理哉?卿言極非,後勿如是。
」李貴與副提學鄭經世書曰: 近有一種朝論乃曰:『將順聖意,仁城不可論,推戴不可問。
』未知令意,亦然否?令意亦然,則令兄平日讀書窮理,欲做何等事,而今日立朝,主張如此無君、無父之論,而使二百年禮義之邦,爲夷狄禽獸之歸乎?且今日三司知有王子,而不知有大妃,亦可謂知輕重之義乎?往在光海時,生在草土中,聞延興之極刑,乃移書漢陰曰:『古今天下,安有殺其父而爲其子之理乎?此獄旣成之後,必廢大妃。
若不救正此獄,則雖效死於廢後之時,無可奈何。
'漢陰答曰:『所示當然,事勢不便,奈何?』生答曰:『自古弑君與父,皆出於事勢之不便。
』雲,則漢陰心服生言而不能行。
旣殺延興之後,漢陰乃率百官,問安於大妃殿,仍製進喪服。
啓辭亦曰:『春秋大義,子無讎母之義,先儒定論,無不是底父母。
』雲雲。
乃令其子如珪,持此啓辭,送于生所曰:『前說不能行,此說可以贖吾罪乎!』生答曰:『以大監而不能爲此事,則其他尙誰望乎?』厥後鰲城之北行也,乃以國舅極刑之時,三台諸公不能出一言救正。
又於宮嬪賜藥之時,亦不能擧大義救正等語,峻責之則答曰:『國舅救正事,三代以前,有八議之刑,三代以後,旣曰逆賊,則不能開口。
』又曰:『宮嬪賜藥之時,若救正則必未免遠竄,何能辦得此事乎?』雲雲。
此兩相,號爲近日之賢相,而所做事業如此,則近日之事,又何足論?鄙意,聖上之全恩,雖出於至誠,而爲臣僚者,其可徒以將順爲美,而不能擧大義力爭乎?子焉而欲廢其母者,謂之事勢之不得已,而人莫敢論其罪,則父子之倫滅矣。
臣焉而出於賊招者,謂之難明而不問推戴,則君臣之義絶矣。
設有人欲害某人之父母,則爲某人者,諉之難明而不欲問其眞僞乎?彼則如此,而此則不如是,是視君不如視父也。
此論雖不行於今之世,而聖人復起,不易吾言矣。
擧世洩洩,此言猶可與令兄道。
《春秋》,許世子止以不嘗藥,書弑其父;趙盾以不討賊,又書弑其君。
朱子當宋光宗之朝,以久廢重華宮問安,爲草野當仗義以起,夷狄當問罪,垂訓於萬世。
春秋大義,先儒定論,如是嚴正。
光海之惡,若止於桀、紂,則貴戚之卿,當行伊尹之事,生等不必仗義而起也。
生之擧義,乃以正倫紀爲名,光海旣以幽廢母後之罪,廢處於江都,則仁城之於慈殿,其義則君臣,其親則母子也,而乃敢倡率宗戚,期於必廢而後已,其罪在王法可赦乎?至於今日,不正此名,則大義不明於天下後世,而爲人臣者,皆以利害,待其君親,是夷狄我東土,禽獸我人類,所關不其大且重乎?嗚呼!使鰲城復生而當此事,則亦不以生言爲過論也,明矣。
3月27日 ○辛巳,夕,日體動搖。
○憲府啓曰:「黃海道管餉使南以雄,頃於討賊之時,拮據繼餉,以助鞍峴之捷,而以公主家米穀盡用之故,至命推考。
西軍呼庚,事機甚急,國家存亡,在此一擧,則以雄之用此穀,實非得已,有可賞之功,無可論之罪。
請還收推考之命。
」從之。
又啓曰:「功臣給稅,雖在法典,而宣祖朝,光國、扈聖等諸功臣,不爲給稅者,蓋參酌時勢,出於不得已也。
今此靖社之功,雖是莫大之績,而酬勞之典,宜視物力,竊念今日,公私赤立,稅入匱乏,祭享禦供,亦皆節省,許多功臣,依奮給稅,決非可繼之道。
請限四邊事定、國儲稍優間,依宣祖朝舊規,給稅之事,勿爲擧行。
」答曰:「限三年勿爲。
」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兵曹判書金瑬曰:「近來用人尤難。
前則以義擧人及取才者參用,而今則又有力戰從軍及終始扈從者,其數甚多,取舍誠難矣。
」上曰:「頃日臺諫,請以武臣交差三曹郞官,此事最好矣。
」瑬曰:「昔者武臣,或差郞僚,擇其尤者,或爲承旨,故武臣有所勸矣。
今則此路一絶,宜依舊例爲之。
」上曰:「忍饑徒步扈從者亦多,先以此輩除職可也。
」瑬曰:「張顯光一生讀書之人,其所自得,豈淺淺哉!今幸上來,宜於入侍時,講劘治道。
」上曰:「累徵不來,予用缺然。
今得相見,予甚喜之。
」張顯光曰:「臣再進榻下,每承久留任事之敎,感則有之。
第年旣衰老,身且有病,不但有妨於職務,勢亦不可堪也。
近蒙意外之恩,陳疏至再,未蒙準許,尤切悶迫。
」上曰:「在京醫藥,猶勝於鄕裡,留此調治,出入筵席,予之所望也。
」顯光曰:「雖有醫藥,莫如下鄕調治也,況臣眼疾極重,開卷不得視字,如此而可以出入經席乎?」上曰:「爾意如此,深恐予誠薄而然也。
」李時發曰:「今年天雨以時,乃豐年之象也,而隻恐種子之少也。
宜下諭八道勸農也。
」瑬曰:「勸農實無益於農事也。
勸農之令一下,則守令至有鞭樸者,莫如減其賦役,而勿爲文具之事也。
」又曰:「砲手之自募赴戰者五十餘人,每訴於臣曰:『棄父母妻子,而從軍力戰於鞍峴,仍往公州扈駕而來,願授禁軍。
』訓鍊都監有禁軍遞兒,以此屬付之何如?」上曰:「可矣。
」 ○以趙翼爲舍人,鄭百昌爲獻納。
○命李時發、金起宗、林?、南以雄、崔晛加資,李敏求、金時讓賜馬一匹。
蓋以适變時有功勞故也。
○戶曹啓曰:「江華積年儲峙之糧,近緣經費不足,盡爲移用,本府田稅及宣惠廳春等作米,竝爲留儲。
且令本道監司,盡蠲徭役,以示朝廷優恤之意宜當。
」從之。
○命竄李安訥,付處黃緻敬。
初安訥以査事,奉使椵島,値賊适稱兵。
及還朝,金德諴上疏,極言其在西時,多發悖逆之言,沮其請兵毛將之計。
緻敬爲春川府使,聞适入京,亦發悖言於公座,兩司請鞫問兩人。
安訥逐條對辨曰:「其曰奉慈殿,則是吾君之子雲者,其時賊适奉慈殿、推戴王子之說,出於傳聞,故臣言於尹毅立、安景深曰:『此言不虛,則從賊之徒,不無執而爲言曰:「是亦吾君之子也。
」謂主上未冊封雲爾,則大可憂也,而今則査事已完,賊雖出兇計,逆順自別。
此吾前所以急於査事,而不敢直陳事情於毛將也。
』其時座上,皆以爲然矣。
德諴不擧臣論難主意,而反其辭說,搆成罪案雲。
其曰未踰年雲者,德諴言于座中曰:『自上當甯,雖是半年,分義已定,有死而已。
』臣曰:『何謂半年?以月計之,則已十三朔矣。
吾輩受國厚恩,惟有一死,何論年月多少?』今反以未踰年三字,爲出於臣口雲。
其曰楮子島其能免乎雲者,其時訛傳大駕幸楮島,座中皆以爲:『楮島非萬全之地,而何以幸此乎?』此無非聞變驚動之意,而略其語意,反做其能免三字雲。
其曰賊有三策雲者,臣妄料賊之聲言動兵,必有三策,不欲直陳於毛將者,不但大妨査事,亦恐持疑於應援。
此豈有所觀望而然哉!其所謂反正初,處事未盡、功臣命薄、賊适立相等語,亦皆據其時問答而辦明。
大槪不欲請兵,意在於有妨査事。
且慮毛兵或有後弊,而德諴構誣出於奉使時,因事積忤。
」雲雲。
緻敬供稱:「賊适陷京之後,臣父子與尹安國、尹衡覺等同坐,安國先問:『逆适擁立逆瑅雲,計將安出?』衡覺亦曰:『國事至此,計將安出?』臣不勝憤惋,答曰:『今日之事,惟當死義,而問及於此,何也?其以今日之事,如往年前規乎?吾於反正初,首膺方面之任,公輩或以擧義之人,官至守令,或寵擢於廢棄之中,吾等三人,受國厚恩,惟當以死報國,而有此說話,何也?』其時問答如此,今乃反其說,而欲陷罔極之地。
」雲雲。
仍歷陳其聞變後,爲國盡心之事,凡十條。
上令鞫廳議處。
鞫廳回啓以爲:「兩人悖妄無倫之言,旣曰出口,則雖與身犯有間,而容有可議之律?聖鑑旣已洞燭,其供辭惟在,自上裁處。
」故有是命。
3月28日 ○壬午,管餉使鄭鬥源馳啓言:「都督差官,要換軍糧於江邊一帶,今二十五日,與許中書出陸觀兵,所率兵馬,無一升糧。
管餉及守令,不肯給糧,則將欲擾害地方雲雲。
本道些少之穀,調發夫馬,陸運於五百裡之外,人心物力,已極潰竭。
加以歸順假?,萬千爲群,搶掠民生。
甚至田疇付種之穀,盡掘而食之,以此百姓流離,一望蕭然雲。
」許中書,持都督太子少傅官制出來者也。
○義州府尹柳斐馳啓曰:「近日歸順假?,日日渡來,不知其幾。
或五十、或百餘,成群布野,春耕麥芽,盡採而食之。
道遇餓莩,則爭屠而啖之,搶掠閭閻,勒令炊飯,而有一民貧甚,不能供饋,乃持假?死屍,棄置其家,誣稱爲打殺,盡縛一村之人,奪取家藏而去雲。
」 3月29日 ○癸未,備邊司啓曰:「毛將與許中書,將一時巡邊,而隨帶許多,軍兵糧餉,欲靠於我國,出給一萬銀貨,督責換貿雲。
毛將所請糧餉,決難一一應副。
曾以善辭挋卻之意,下諭餉臣,非止一再,而到今事機,有十分難處者。
中書點兵之日,我國專無接餉之擧,則非但都督一時嗔怒而止,若反以遏糶之謗,先布於中書,有如前日之爲,則天朝亦將謂我國何如也?義州糧餉,尙有萬數千餘石,不得不除出六七百石,以爲接濟之地。
宜令管餉使鄭鬥源,馳到督府,懇告本國糧儲乏竭之狀,而事係軍興,不得已以待變糧若幹百石,黽勉應副之意,反覆開陳。
所送銀貨則皆令還納。
」從之。
○以金藎國爲判尹,崔瓘爲鹹鏡監司,李埈爲典翰,樸炡爲應敎,權鑊爲掌令,金時讓爲校理,金卨爲檢閱。
夏四月 4月1日 ○朔甲申,延平府院君李貴又上箚曰: 臣前後狂言,皆出於爲宗社大計,而一不見施,緻有今日。
上年逆瑅叛謀未著之前,臣以賊招所謂推戴之人,不可不問之意,泣陳於榻前。
又擧仁城君珙請廢君母之罪,與三司爭辨不已。
臣之深意,不但爲請罪廢母之論而已。
今者伏承聖批,以仁城之庭請爲怵禍,賊招爲借重,臣固知聖上欲全至親之盛意,而子請廢母,不可以怵禍赦之也。
且諸賊之招前後狼藉,兇辭慘語,有不忍見。
雖曰出於借重,而被脅之後,其能自免乎?聖上如欲保全,請聽臣言。
向者若聽臣言,則逆瑅豈爲逆瑅乎?目前可虞之事,非特向來而已。
若使逆适餘黨,或因邊上虛警,或因都下訛言,卒發於不睹不聞之中,如擁立逆瑅者然,則仁城雖不預知,而聖上欲全其恩,亦不可得矣。
臣之此言,非但爲保全仁城,實宗社安危之大計,何敢坐視其成敗乎?善處之道,莫如置闕中,嚴加防護,勿使外人相通,俟人心稍定、逆徒絶望,然後以禮待之,不亦美乎?皇朝及我祖宗朝處置此等事,皆有古例,而今者三司,皆瞻前顧後,緘口結舌,殿下之國事,可謂日非矣。
請亟下臣前後箚辭于廟堂,使之速爲議處,消禍於未萌之前。
答曰:「前者盡諭予意,卿又上箚,予甚驚怪。
卿宜回惑,勿復爲如此之言。
」於是,大司憲鄭曄、大司諫張維、司諫鄭宗溟、掌令權鑊、持平尹墀、李基祚等,以見斥引避。
玉堂以爲:「事係重大,不敢容易提起,意在愼重,不可輕加侵侮,竝請出仕。
」 ○執義金長生上章辭職。
答曰:「省疏具悉,爾其勿辭察職。
」 ○辨誣上使李德泂、副使權怗、書狀官吳?啓曰:「海路之行,專靠於舡隻,此時物力蕩敗,若不另加催督,則勢難及期。
急急下諭,使之回泊信地,依上年奏聞使一行,先遣解事差官,整理什物,俾無臨時窘迫之患。
至於辨誣之行,上國之人,以其事係重大,徵索萬端,小不如意,動輒生梗,必充其慾而後已,而今此辨誣,與丁應泰等一番誣陷時勢事機,輕重懸殊,人情需用,必倍前日。
請取考各年辨誣使李德馨、李恒福時例,盤纏諸具,一體施行。
」仍陳文才短拙,不稱於辨誣專對之任。
上曰:「卿等足以辦此重事,勿辭可也。
盤纏事,依啓。
」 ○備邊司啓曰:「上年秋,以嶺東九官米穀運入北道之意,分付該道。
又因鹹鏡監司催運之啓,更爲申飭,而尙無一石運入之報,事極寒心。
今聞鹹鏡南道一帶,饑荒太甚,餓莩載路,賑救之擧,一日爲急。
請令本道都事,恐速馳往,催趲發運,而前後監司推考,差員等決杖,甚者罷職,以懲慢不擧行之罪。
」從之。
4月2日 ○乙酉,備邊司啓曰:「邊上見糧不敷,而都督所發銀貨之價,罔有紀極,故曾以毋得濫許之意,申飭該道監司、管餉使等處,而今者許中書,方與都督同巡邊上,事機異前。
且遼民之饑餓者,相繼出來,賑饑繼餉之責,專靠於我國,而一向搪塞,不許換兌,則非但都督、中書之嗔責可虞,亦不無衆兵作挐生事之患。
請令管餉使鄭鬥源,馳往督府軍前,量給二三千石,以爲周急之資。
」從之。
4月3日 ○丙戌,命賜綾原君俌屬公田二十結。
4月4日 ○丁亥,上晝講《論語》于資政殿。
○接伴使尹毅立馳啓曰:「卽刻守備王萬才來到臣處,出示都督票文,仍言曰:」俺受督府之令,當往鹹鏡道,臣問:『以何事入去乎?』答曰:『山東淮安府人朱姓者,以行商,曾在遼東,爲賊所擄,轉入會寧越邊三日程,久居其地。
上年七月,逃來督府衙門,說稱被擄所居,部落甚多,漢人四十餘名,亦在其中。
因陳可勦之狀,都督聞此言,上年十月,送俺于會寧,使之偵探,俺到其地,絶無所聞,故從實告知矣。
近日都督以爲,攻其部,則奴賊必驚動,棄遼東而走,令俺帶同朱姓人,前往會寧,依票文施行,而遣遊擊、王輔、時可達可達,領五千兵馬,將以十月初六日,起程向北道。
都督發銀五千兩,令備軍糧,一百五十餘石於鹹鏡各站雲。
往勦一二部落,不足以動奴酋之一髮,適足以開釁我國之害,將有不可勝言。
方欲呈文陳辨,而必無聽許之理,罔知所爲雲。
「毛都督差官守備鄭繼武,齎咨入來,館于太平館。
其咨曰:」逆奴奸狡,出沒無常,雖經本鎭,屢挫其鋒,近得諜報雲,奴酋賊兵及所帶遼民,屯種於鹹鏡地處,本鎭不日統兵,則往鹹鏡道會寧、鍾城等處地方,相機設策,未免經由貴國之地。
沿邊館站,困疲已甚,本鎭素所悶恤者,故宜預爲設處,以杜騷擾之患。
酌兵計食,每兵每日用米三檔,每馬每日用豆一榪,共兵一萬,一日共用米二百包,馬一千匹一日共用豆七十包。
本鎭故先發銀五千兩,希速令司餉者,措糧于沿邊各站,以備本鎭駐兵食用。
仍令該地方,添設撥夜,協同本鎭夜撥,前導擺設妥當。
庶士馬不緻有朽腹之虞,而地方亦無擾害之患矣。
其米豆之價,恐五千兩不足於數,竢回兵之日,算明補償雲。
「 ○備邊司啓曰:「今見都督咨文,其意已決,似不容但已。
宜以鹹鏡地方,一條如線,人民鮮少,官無十日之儲,民絶朝夕之餐。
近又連歲饑荒,公私赤立,兼且嶺路艱險,馬牛不通,遠地芻豆,亦難輸入,逐站所供之餉,決無措辦之路。
大軍一入,糧餉不繼,則半菽之患,在所必至。
曲諒小邦事情,亟停措糧設撥之議,因寢勞師遠征之意,令承文院婉曲咨覆宜當。
」上從之。
○上引見三公、備局諸臣、三司長官。
上曰:「都督之巡邊,未知何意歟?」領議政李元翼曰:「張晩以爲,都督以許中書出來之故,欲誇示軍威而已,必無前進之理雲。
」上曰:「其意不在於深入奴穴,隻欲進勦越邊部落也。
都督無功而爵益高,故爲此擧措,以爲虛張欺瞞之計耳。
」戶曹判書沈悅曰:「令我國備糧百五十石於各站,其數幾至四千石矣。
」上曰:「今若許之,則日後需索,無以應之。
接見差官時,將以何辭答之?」都元帥張晩曰:「北路飢荒,無以接濟大兵。
若不許其往,則彼必以沮抑,爲執言之地也。
」上曰:「許之則是棄其地也。
」判尹金藎國曰:「與其開釁而棄鹹鏡,寧沮之而受抑沮之名也。
」刑曹判書李時發曰:「此事不可沮之。
宜以北邊無儲穀,南方運糧難辦之意,言之也。
」上曰:「不可開陳利害以止之耶?」延平府院君李貴曰:「送李尙吉,周旋可也。
」時發曰:「差官去時,別遣解事譯官,使之周旋如何?」上曰:「可也。
」然不能得請,則將何人策應乎?「乃命催送鹹鏡監司。
貴曰:」崔瓘病勢深重,速令議處可也。
「兵曹參判沈器遠曰:」臣意,以閔聖徵差送可也。
「上曰:」聖徵有罪過,不可也。
「貴曰:」若不合於監司則已,其才果合於是任,則雖在竄黜中,亦可用也。
「大司憲鄭曄曰:」聖徵處事,極可駭也。
情跡未露之前,先自擅殺,是啓後弊也。
臣等請罪,亦雲末減,旋又起拜方伯,則非但事體未安,朝廷自此不尊矣。
「貴曰:」臣本老妄,且有心疾,故言不中式,而第國事,必須慮遠可也。
「上曰:」卿之所懷,曾見於箚中。
今日會議他事,卿勿更言可也。
「貴曰:」是乃國家大事也。
雖被罪罰,不可不言也。
仁城曾出賊口,諸賊以爲,建義大將印,方在其家雲,今不可不爲善處也。
臺諫避嫌後,已過屢日,亦不陳啓。
大臣徒恐有傷於聖德,不知爲國遠謀,倘或風塵一起,則非但仁城難保,國亦難保矣。
「上曰:」卿之所見誤矣。
豈至此耶?「曄曰:」自古王子,累出賊口者,未有能保全,而第無自作之事,則臺諫不可論啓也。
廢朝時,屢有誣告之獄,王子各自惴惴,反正之後,始得安心。
今不可以名出賊口,遽爾罪之。
若欲保全,不可不早爲善處也。
中廟能保燕山君,況聖上寧有不能保全之理乎?「上曰:」旣無自作之罪,何可論罪?「兵曹判書金瑬曰:」仁城雖無自作之罪,近見天變人事,不能無憂,而皆謂禍根在於仁城,莫如從曄之言而善處也。
終若不幸,則聖上雖欲保全,不可得也。
貴之爲國之誠,固切矣。
第不擇言,至於大臣、臺諫爲觀望後日之地雲,所謂觀望後日之地者,卽二心也。
臣亦悚懼矣。
蓋此事甚難處,仁城雖不預知,亦不無被脅之患矣。
廢朝失政,不可勝數,而其大則廢大妃也,其次則誣告之獄也。
外人不知遠慮,而若以爲與廢朝相似雲爾,則豈不寒心哉?且未知如何而方爲善處也。
或入置闕中,或譏察其家,何者爲得也?「右議政申欽曰:」貴非嫉仁城也,卽爲國之血誠也。
第處置之道,未知何如方可也。
「上曰:」有身犯之事則已,旣無身犯,則何可論也?「元翼曰:」有身犯,則豈可入置闕中?第方有訛言,故有此論耳。
「曄曰:」上敎恐是失言也。
苟有身犯之罪,雖王子,方沐浴請討之不暇,豈宜入置闕中也?善處之難,誠如元翼所言,而至於保全之事,則聖上在上,不須憂也。
「貴曰:」所謂處置,非必殺之,不可置於閭閻間也。
若復如興安,則其可保全耶?「左議政尹昉曰:」諸臣皆請保全之道,蓋懲於興安也。
臣意入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