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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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子)二年大明天啓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辰,白虹貫日。

     ○命革罷淮陽府使所兼防禦使。

    因本道暗行禦史陳啓,備局請罷故也。

     1月2日 ○丁巳,政院以元朝日變陳啓,請盡寅畏之實。

    上嘉納。

     1月3日 ○戊午,以李曙爲京畿監司,金時言爲副修撰,尹煌爲應敎,召開城留守李貴,爲議政府右贊成。

     ○憲府啓曰:「聖上深念民瘼,減損禦供,而大妃殿進供之物,一無裁減,臣等固知聖意之有在,而其中供上紙爲弊最巨,且不切於日用,稟達蠲減,固無損於聖上盡孝之道,而其於便民則多矣。

    請限西邊事定,一體蠲減。

    」上以慈殿進供之物,不可裁減,不從。

     1月4日 ○己未,戶曹啓曰:「今春等頒祿,當用米一萬五百餘碩,豆四千六百餘碩,而目今廣興倉見儲之數,米僅八百八十碩,豆二百三十碩而已。

    不得已以別營米二千餘碩,除出參用,而百官祿俸,皆減半題給之意,敢啓。

    」上曰:「知道。

    」 ○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1月5日 ○庚申,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特進官李貴曰:「臣曾往松京時,得拜元子,金聲玉質,逈出尋常,而必使左右前後,皆正人然後可以輔養。

    若一番講學而卽入深宮,則恐有十寒之漸也。

    」承旨金自點曰:「今雖未及準封,不可不豫爲輔養,必使如金長生、張顯光、樸知誡等,常常輔導可也。

    」貴又曰:「版曹郞僚,必須一一得人,分授責成,然後可以辨事。

    宜令判書,自擇郞官,分掌八道,參判、參議,各掌四道。

    且魚鹽之利,不可虛棄。

    宮家堤堰限三年盡屬國用何如?知事鄭曄亦曰:」官家所占魚鹽蘆田,竝宜限年革罷,以補國用。

    「不許。

    貴又曰:」中朝將有行査之擧,君父受誣辨白之擧,何可少緩!「曄曰:」光海時,隻以捨兄立弟爲言,而卽爲之洞辨。

    今此反正之擧,正大光明,萬世有辭,而特以孟推官之搆捏,至有科道之言,不可不急急洞辨也。

    「上曰:」問于大臣,處之。

    「備邊司回啓曰:」此事至重,固當有專價奏辨之擧,而繼聞天朝閣臣該部,論議已定,事勢已順,故姑寢其議矣。

    及見奏聞使狀啓,則孟推官搆捏不測之言,極爲痛惋。

    今日奏辨,在所不已。

    請專差重臣,齎大妃殿奏文、政府申文,趁速發送。

    「上從之。

     1月6日 ○辛酉,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知事吳允謙曰:「請於《大學》進講,參觀《或問》,以爲講究旨義之資。

    」又曰:「成運褒贈之事,曾已陳達,而至今寥寥。

    運是高蹈之士,操行卓異,一生足跡,不出山門,累徵不就。

    儒臣李滉以爲:『高於曺植遠矣。

    』宣廟特加禮遇,及聞病革,醫問交道,先朝優賢之意,可見矣。

    」參贊官李廷馦,亦以爲合有褒贈。

    上許之。

     ○全南道暗行禦史張維復命,條陳大同新法利害及民役、海防、驛路、魚鹽、立案、內奴、抄兵等事。

    備局覆啓,而事多不行。

     1月7日 ○壬戌,下觀象監當直官員于義禁府。

    本月初三日夜一更,西方有赤氣,狀甚殊常,人皆見而驚駭,而當直官員,不爲登臺候察,故領監事啓請治罪。

     ○弘文館上箚,請遇災修省。

    上嘉納之。

     ○時毛都督軍兵,遍滿西路,禍及鷄犬,朝廷恐有意外之變,請令伴使李尙吉,懇諭毛將,令除出其不合戰用者,入送登州。

    從之。

     ○日暈兩珥,暈上有冠,色內赤外靑。

    白氣一道,起自艮方,圜天而指南方,良久乃滅。

    夜一更,東方、巽方、西方,有氣如火光。

    四更,南方有氣如火光。

     1月8日 ○癸亥,夜三更,巽方有氣如火光,四更五更,艮方巽方坤方,有氣如火光。

     1月9日 ○甲子,夜,木星犯軒轅大星。

     1月10日 ○乙醜,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1月11日 ○丙寅,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諫院啓曰:「凡臺諫受耳目之寄,國家秘密之事,宜無不與聞,而近來凡軍國大小刑獄之事,全不聞知。

    雖欲隨事紏劾,亦不可得。

    請令注書,撮要書,送于兩司城上所,如有慢不擧行者,從重懲治。

    」從之。

    又啓曰:「新歲省覲,雖出於情禮之不可已,而承旨、史官未入之處,或有族屬私謁之弊,納侮之漸,不可不防。

    如有敢行幹謁者,摘發治罪。

    」上答曰:「族親雖令入侍,有何納侮之失乎?親親之道,固不可廢也。

    」又啓曰:「統制使具仁垕,爲子弟營造家舍於鶩島,至發於禦史書啓中,所當恭竢朝廷處置,而乃敢偃然狀啓,飾辭自明,有若與禦史爭辨者然。

    其縱恣無忌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答曰:「因禦史書啓辭職,似無所失矣。

    」 1月12日 ○丁卯,上省覲于啓運宮。

     ○備邊司啓曰:「頃日李貴守松京時,募兵多至二百六十餘人,稱以禦營軍,人皆樂趨,而李貴未幾遞任,非但已募之兵還散可惜,本府當爲異日親督駐蹕之地,治練軍兵,尤不可忽。

    請以李貴仍稱禦營使,而新留守趙存性稱爲副使,仍依李貴約束,更加募集其所募軍兵,留守親自領率,作隊操練,以備緩急。

    」上從之,而不許禦營使事。

     ○副提學鄭經世應旨上箚,請寬民力,以悅天心。

     其一,大同創設之後,各邑出役,尙如前日,有異於立法本意。

    宜一遵事目,所納綿布升尺,旣已定式,宜禁斷其過濫者。

    且步兵價布,當此木花大無,不可遵行舊規。

    亦令兵曹,減定升尺,以便貧民。

    其二,講節用之策,行薄斂之政,上自祭享禦供,下至百官廩祿,幷宜裁減。

    至於各衙門軍官,亦令權罷。

    其三,諸般逋欠,令諸道悉加蕩滌。

    其四,西戍之兵,宜專責兩四,姑停徵發南方。

     上嘉納之。

    仍下廟堂議處。

    廟堂請行其言,惟各衙門軍官,不可輕罷,宜量裁支給之數。

    從之。

     1月13日 ○戊辰,太白晝見。

     ○以趙誠立爲司諫。

     1月14日 ○己巳,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京畿監司李曙上箚,請申飭宮城內外,以重侍衛。

    且明賞罰,以嚴軍律。

    上嘉納之。

    仍下該曹,兵曹回啓曰:「伏見京畿監司李曙箚辭,無非憂國之血忱。

    三營布置之策,極爲詳盡。

    本曹與扈衛大將相議,一依箚子事宜,施設爲當。

    」上從之。

     ○憲府啓曰:「凡奴婢決訟,掌隷院主之,而近來內需司,別作詞訟衙門,任意處決,直爲入啓,種種弊端,職由於此。

    請自今專委該院,無令內司幹預。

    」上從之。

     ○月有交暈,白氣如虹貫暈。

     1月15日 ○庚午,上晝講《大學》于文政殿。

     ○日暈兩珥,白氣如虹,太白犯牽牛第四星。

     ○文化人張後翼僞造扈衛大將印信,被捉於捕盜廳。

    命梟示。

     ○特命以李時彥爲右贊成。

    先是,吳允謙白於筵中曰:「右參贊李時彥,年今八十,淸白一節,鮮有其比。

    頃在先朝,選淸白吏四人,而今獨李元翼及此人在耳。

    年八十陞秩,自有法典,而必其家子弟呈疏乞恩,然後有恩命。

    時彥則必不使子弟陳乞也。

    」上曰:「如此淸白之人,錄用其子孫可矣。

    」允謙曰:「時彥無嫡子,隻有孽産矣。

    」參贊官李廷馦曰:「光海營建宮闕之時,士夫家無不使奴立役受價,而時彥則曰:『縱不能止之,其忍助而成之耶?』雖値屢空,而終不爲之矣。

    」上曰:「凡人,少時雖淸白,至老不變難矣。

    」廷馦曰:「上敎是矣。

    許潛初雖被抄於淸白,晩節頗有人言雲。

    」上曰:「予曾聞之,時彥在行朝,爲臺諫時,守令有贈扇者,至發於避嫌中雲。

    非徒年高,其淸白可尙,欲擢拜右贊成,如何?」允謙力贊之,故有是命。

     1月17日 ○壬申,前敎授文晦、許通李佑、前僉使權聄、前參奉鄭邦說、忠義尹安亨、許通韓訢等,詣闕上變。

    卽推鞫於闕內。

    晦供稱:「尹仁發,以臣父死非命,心必怨國,上年七月間,語臣以自中陰謀曰:『武人成佑吉首事,而吾輩五六儒生鄭焞、鄭燦、成伯耉、鄭邦說等,托以隷業,聚會于仁城君隣家,夜則入謁謀議,語及推戴,則頗爲遜避曰:「君輩第成大事。

    」雲。

    』臣問大將爲誰,則曰:『李适擧義之日,還家憤慨,至於乘淚曰:「吾爲人所欺,乃作此事。

    」自是有不軌之志,與韓明璉三父子及鄭忠信同謀。

    其子栴,與鄭焞、鄭燦,稱以遊山,周行外方,締結同事之人。

    安邊倅丁姓人,亦知其事雲。

    』臣卽密告于諸勳臣,以往復書劄爲證。

    仍求見其同黨則曰:『李栴方以事下鄕,從當相見。

    』且令臣措備戰服所用虎紋叚,臣傾家買數十匹,以副其願。

    未幾,仁發下往忠州,留書相勖,旋聞仁發,朝霧中,遇盜死於利阜峙。

    此人旣死,更無詗知之路,欲見鄭焞等,更加探問,尋往其家,則其父仁榮遇之甚款,多發怨時之言。

    其後諱而不見,蓋疑臣覺其情也。

    臣曾知李佑,與鄭焞、鄭邦說等相熟,往見李佑,細言仁發兇謀及見欺仁榮之狀,使之探得其謀爲,佑卽許之,與邦說潛相往來。

    一日攜邦說來宿臣家,邦說作怨時之詩,使佑足成。

    旣而,疑臣與李佑有上變之意,故臣等恐事洩,先告雲。

    」李佑供稱:「爲文晦所敦迫,頻頻往見邦說,故爲亂言以誘之,則遂盡吐其情曰:『李适、韓明璉、鄭忠信、李榏等,方連結擧兵,而前秋有人,投書于洪承旨家,言李适、鄭仁榮、柳慶宗謀反,而洪承旨示其書於慶宗,故适等大懼,反謀益堅雲。

    』又有韓濬哲者,希吉之孫,素與相善,招臣同宿於尹安亨家,語臣以謀計,要與同事,臣卽陽許,遂招安亨等會議,而使權聄、文晦參聽。

    安亨曰:『奇自獻自反正初,與李時言已爲此謀,使李??論主上命數。

    且與一王子,會時言家,以銀子二千兩,付時言,一千兩付佑吉,或募都監兵,或招集徒衆,同參者成俊吉、玄楫、鄭忠信、柳斐、安玏、韓明璉、韓謙、金復性、韓誡、李文賓五子、權忠男子以均、必均、成孝良及其子哲、韓頊、尹商哲、許?、韓興國、韓昌國、金克銓、金克銘,而文臣全有亨、尹守謙、李用晉、柳公亮等,亦預其謀。

    韓昌國、興國、李光澔、愼得智等,自獻投兇檄時,號爲十三學士者也。

    時言告變,非其本心,以得智漏洩其謀,故恐事覺先告。

    李有林等,以自取信而已,其謀猶未已也。

    全羅兵使尹璛,卽王子君之切親,故約以領率赴西軍上京,仍以擧事,適璛不差領兵之任,故事遂沮。

    近日自獻連遣金鉦、南濂、趙希亨于時言,以促師期。

    有亨、守謙等,遣鄭焞于明璉,使殺本道監司,遣韓明哲於玄楫,使圖元帥,已鑄禦印,藏于王子家矣。

    韓誠嘗夢,有人言閔氏當得之,王子之母,卽閔氏,其事甚異。

    邦說亦曰:『光海作仁慶宮於仁王山,必有此宮之主。

    』安亨曰:『吾輩定以二月擧兵,公等須爲募武士以從。

    』權聄曰:『諾。

    』臣曰:『吾則當以銀貨相助。

    』許以千兩。

    安亨又求千兩於文晦,晦亦許之。

    旣而,邦說恐其言洩,有上變之計,故先此來告,而與邦說往復書劄,幷爲上達雲。

    」權聄供辭,槪與佑等所言相符,而又稱安亨言李光英爲江華府使時,欲爲外援。

    光英遞爲楊州牧使,欲資其兵,又見遞,故不果雲。

    韓訢供稱:「臣與鄭燦有族分相厚,聞臣上京,來見曰:『汝父被刑,豈能無怨!與我同事如何?』臣聞來驚駭,不知所答,而第問:『此事,必得長者爲主,果何人耶?』燦曰:『奇相自獻,而柳慶宗、柳夢寅、柳瀹、柳韡、柳??及武將李時言、成佑吉皆同謀,都監將官亦多參謀矣。

    』臣素知燦輕薄無狀,不信其言,還爲下鄕。

    路逢申大枝、柳??,大枝卽臣父舊日褊裨,班荊敍話,謂臣曰:『汝無報父讐之意耶?』臣答曰:『雖有是心,其將奈何?』大枝曰:『汝尙不知近日事耶?不久當擧義復廢主矣。

    』臣曰:『若然,則其恩宜如何報也。

    』??仍勸臣勿行,臣辭以事,遂下鄕。

    其後,聞柳應泂告變,??等皆死矣。

    頃者,嫡兄之子濬哲,來見臣曰:『李佑、文晦、尹安亨等,近謀大事雲。

    』臣峻責之戒,勿爲滅族之事。

    濬哲旣去之後,再三思之,濬哲之言,非但關係國家,將有私家大禍,故不得已來告雲。

    」鄭邦說供稱:「素與李佑相善,佑見臣連有禍患,家事簜敗,周恤甚厚。

    臣與同宿於先墓下,佑曰:『近聞嶺南、湖西,將有大變,淸州人樸東明、柳大鳴、振威武人金濟鼎等,欲以邑兵應南兵,事必成矣。

    吾亦招募京中及白雲山寺僧數百人相應,而但恨單弱。

    鄭燦兄弟與韓明璉連姻,又與李栴相厚,若使兩鄭招誘同志,則事可萬全,須使我得見。

    』臣不許,仍諭以不可從逆之意。

    臣見鄭燦,言李佑謀逆之狀,則燦曰:『烏合之徒,不足成事,別有一處所爲,雖鐵騎十萬,不能當也。

    何必與此輩合勢,然後可成大事乎?』臣以佑言,已告于金自點矣。

    」尹安亨供稱:「與韓濬哲自前相識,上年秋偶得穩敍,濬哲語及天變,辭意異常。

    臣曰:『汝有何所見而雲然?』濬哲曰:『我則固怨時之人。

    奇自獻、李時言見天時、人事,方謀擧事。

    此兩人亦不及汝而有是意耶?』仍曰:『奇自獻召鄭名振,攜手流涕曰:「吾儕受恩於廢主厚矣。

    安可不爲之地?」名振曰:「敢不爲公效死!」遂令往報於李時言,時言卽許之。

    翌日自往時言家,仁城君亦微服而來,與同志十餘人,痛哭而盟。

    仁城發白金三千兩以募士,自獻、夢寅製檄,而投都監將士,使尹璛主湖南,蓋璛於擧義之日,意在仁城,及今上踐祚,心懷不安,故仁城密通之也。

    京外與謀者,大略三百餘人,而如我復讎人,卽李文賓、權忠男諸子也。

    』臣卽欲上變,而未得端緖,隱忍至今歲。

    後,濬哲來言:『昨見李佑,可與同事。

    』仍與會宿於臣家。

    佑慷慨大言,吐露心情。

    濬哲曰:『君欲與共事,計將安出?』佑曰:『吾儕招募京城者五百餘人,從湖西來五百餘人,水原千摠李承忠所率三百人,抱川燈山僧軍精銳者五十人。

    以此而起,足以成功。

    』問主謀者爲誰,佑曰:『京中有一長者,外方有相臣。

    』濬哲曰:『然則與吾輩所謀,一體也。

    』一日,佑送人要來會,座上有二人,卽文晦、權聄也。

    臣問權聄曰:『李佑之言,已聞之矣。

    君所得幾許耶?』聄曰:『我有腹心之友百人,百人各率親兵十人,則可得千人矣。

    』正月十五日夕,臣與隣人看月而歸,成琢乃有怨時之言,試問之則曰:『吾表叔全晦,素與李用晉相善,今與李用晉、尹守謙、全有亨謀逆,其言與濬哲相符矣。

    』臣言于李佑、權聄曰:『李用晉諸人之謀,我將知之,合謀有路矣。

    』昨日,濬哲密言於臣曰:『此事將露,吾孽叔欲上變,除其雜類,以杜人疑,而尹守謙等所謀甚大,將密從之,汝亦可與之上變。

    』臣不從,而將欲獨告,李佑、權聄等,同與上變,故一時來告雲。

    」初韓訢洩其逆謀于金光熽,光熽密告于諸勳臣。

    故至是拿問光熽。

    其供辭曰:「訢卽臣妻之同生弟也。

    聞臣病劇將死,自鄕來問,一夕密言於臣曰:『近來柳應泂、李時言兩獄,人皆疑其不實。

    鞫廳亦不嚴刑窮治,故兇徒網漏,謀亂不已。

    』一日柳??、申大枝來見渠曰:『今番反正,多殺無辜,人心不服,吾輩將復擧義。

    汝父亦死於非罪,可與吾輩同事,復父之讐耶?』吾問其謀計大綱則曰:『文臣則奇自獻爲大將,柳夢寅、柳慶宗爲次,武臣則李時言、玄楫、成佑吉等爲大將。

    時言累爲都監大將,爲衆所服。

    且有降倭五十餘人,爲其腹心。

    反正後,被罪人子弟奴僕相約者甚多,都監將官,亦多相應。

    吾輩各率哨軍,稱以私鍊,東則屯於箭串,西則屯於延曙,東西俱入,陣於鍾街,建復讎旗,曉諭都下,分遣徒黨,剪除功臣,則氣勢旣壯,朝廷誰敢不服?迎廢主復位,數月讓位于王子中素稱賢者。

    此吾輩今日大計雲雲矣。

    』臣問於訢曰:『所謂王子中賢者,誰耶?』訢曰:『仁城之弟仁興也。

    仁興若卽位,則國家當太平雲。

    』訢又曰:『吾輩將通于姜弘立、金景瑞,使引奴兵而來壓境上,脅制朝廷,令復舊主;吾輩從中而起,則雖有智者,不能爲之謀矣。

    』訢又曰:『李先哲、魏廷喆謀逆而蒙放,其自原赴西者外,若感恩效死,而實欲售其奸計,朝廷不之知,誠可笑也。

    』又曰:『謀逆之徒,剌肌出血而盟曰:「吾輩雖不幸,誓各自死,毋相援引。

    」前後獄事,首實者絶少,以此也。

    』蓋訢感臣收葬其父,告以禍機,使免於亂兵故也。

    」於是,遂鞫問諸招所引之人,而李适、柳斐、鄭忠信、尹璛等,命勿拿問。

    就囚罪人中鄭仁榮、鄭燦、成伯耉、成哲、韓濬哲、金鉦、成琢、韓昌國、韓興國、申承男、申慶男、李澹、李沆、權以均、權必均、成大翼、尹商哲、閔有章、韓明哲等,竝加刑訊。

    燦供稱:「适自言得秘記,遂有異志。

    南楗以妖術相善,南應華善望氣,以爲适家有佳氣,尹守謙以适甲子年命數爲極吉,有一麾緻太平之語。

    此言聞於适從孫丁碩弼。

    臣父及兄,皆知适謀雲。

    」仁榮槪服預聞逆謀,而猶不吐實。

    濬哲自服同參逆謀。

    琢亦以與安亨同謀納供。

    琢卽正刑,燦仍囚,以爲憑問諸囚之地。

    仁榮未及正刑而斃,鉦、昌國、興國等,亦死於杖下。

    丁碩弼拿來刑訊則供稱:「适之內應,全羅監司李溟、兵使尹璛、江原監司尹安國、水原府使李景立及尹守謙、全有亨、成孝良、吳門甲、金大賢、辛啓榮、趙士彥、宋璟、孫得一雲。

    」李景立、尹安國、李溟,命勿拿來。

     1月18日 ○癸酉,日暈兩珥,有冠,白虹貫暈。

     ○以李省身爲檢閱,金時言爲校理。

     ○憲府啓曰:「知事李時言、安邊府使丁好善等,旣出賊口,而尙保官爵,請命爲先削職。

    」上從之。

    又啓曰:「曩時內需司,爲一逋逃之藪,反正之後,有決給本主之敎,而梁德胤操縱其間,多受賄賂,不爲成給立案,人皆怨罵。

    至比以鄭夢弼,臣等請刑,隻欲振國綱於旣頹,而遽下除刑之命,奸慝何所懲而國綱何時振乎!請還收除刑之命。

    」不從。

    諫院繼論,兩司爭之甚力,終不允許。

     1月19日 ○甲戌,日暈兩珥,白虹貫暈。

     ○引見大臣及推官。

    知事鄭曄啓曰:「左贊成李貴、吏曹參判崔鳴吉,不滯禁府而參鞫,旣無規例,故臣曾於榻前,啓請使不得參焉。

    推官引見時,則使之同參入侍何如?」上從之。

     ○都元帥,以病上箚辭職。

    答曰:「觀卿上箚,益自慮念。

    軍國之事,自有大綱,何必規規於細務乎?善爲調理,以副予望。

    」仍下敎曰:「觀張晩箚辭,病勢非輕。

    若不及時調理,漸至危重,則國家之不幸。

    欲使兼黃海兵使,以便調養。

    此意,議于大臣。

    領相李元翼、左相尹昉以爲:」前日旣授旋改不宜,今又還仍。

    「右相申欽以爲:」旣改還授,雖涉苟且。

    使之調養,無便於此。

    「上從申欽議。

     1月20日 ○乙亥,太白晝見。

    日暈兩珥,日體動搖,色薄。

     ○上特命以金藎國爲平山府使。

    及适,叛代以武將。

     1月21日 ○丙子,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暈上有戴。

     ○領議政李元翼上箚,以爲:「兩湖之民,絶食者已多,而大同廳米布,前秋未捧及今春應捧者,一時皆徵,則勢必難堪,不可不變通。

    請令本廳,商確處置。

    」上答曰:「上年水旱,諸道同然。

    兩西則加捧四五鬥,而朝廷不念其怨苦,兩湖則春秋所減,多至八鬥,而朝廷猶慮其不辦,百姓猶以爲多,何歟?莫非王民而念恤之不同如此,未知其故。

    此事旣已議定,今不可撓改。

    卿勿過慮。

    」 ○夜,引見鞫廳諸臣。

    左贊成李貴曰:「李适潛蓄異志,手握強兵,若不早圖,後必難制。

    況諸賊供招,兇謀敗露,不可不拿緻王獄,鞫問情狀也。

    」上曰:「李适忠義之人,豈有反心哉?此必兇徒借重之言,卿何以詳知其必反之狀乎?」貴曰:「适之反謀,臣雖未詳,而其子栴謀逆之狀,臣所詳知也。

    豈有子知而父不知之理乎?」上曰:「人告卿反,則予何信乎?李适之事,何以異於是?」貴曰:「苟有告變之人,則豈可以臣之故而全釋不問乎?所當拿囚鞫問,審其眞僞,然後處置也。

    」上不答。

     1月22日 ○丁醜,命緻祭于故生員李顯門。

    昏朝時,兇徒聚于泮宮,將上廢母之疏,顯門聞之,自外而入,揚言直斥,被拿栲死。

    至是,遣官以祭。

     ○上變人鄭邦說自縊死。

    命拿推禁府都事。

    邦說逆謀昭著,雖迫於形勢而上變,恐其不免,至於自死雲。

    「 ○兩司合啓曰:「副元帥李适,屢出賊口,而命仍其職,雖出於不疑勳臣之意,而豈有負逆名,而安心察任?又豈有名出賊口,而仍令帶職之理乎?況今獄事,延及士大夫者頗多,豈可謂某則可疑,某則可信,究問不均,使獄體不嚴乎?請急命拿鞫。

    」上答曰:「李适忠義之臣也。

    豈有二心之理乎?徒信兇徒不近之說,緻疑於不當疑之人,則是自陷於兇人之計也。

    昨日李貴之再三請鞫,予甚怪焉。

    爾等又論此事,無乃不思之甚耶?治獄之道,在於辨別眞僞,副元帥之任,非适不可,勿爲更煩。

    」 ○諫院啓曰:「逆賊鄭邦說,雖出於不得已,最後告變,而其前後兇黨秘計,全不吐實。

    鞫廳方議鞫問,而一夜之間,結項殞斃,其間情狀,極爲叵測。

    不可拿推都事而止,禁府堂上幷命推考,都事及留府色吏守直人等,亦令嚴訊處置。

    」上從之。

     ○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副應敎尹煌、正字李昭漢曰:「梁德潤,一賤隷耳。

    兩司論列,爲日已久,而兪音不下,一向牢拒,臣等不知聖意之所在也。

    淸朝羞辱,莫此爲甚。

    請勿留難,快從公論。

    」反覆譬諭,言辭切至,而上猶不納。

    特進官李貴曰:「專對之責,不其重乎!先王朝,以丁應泰搆捏之故,將有辨誣之擧,其時首相柳成龍,憚其遠涉,不自請行。

    先王以李恒福代爲右相而遣之,以李廷龜爲副使,其時翕然稱爲得人。

    目今辨誣使臣,皆不得人。

    李德泂謹厚而止耳;趙纉韓隻能文辭而已。

    至如吳煥負累之人,亦爲苟充,請各別擇遣。

    」上不答。

    知事徐渻曰:「近聞南應敏者,自謂善觀天象,亦能相人,當此天變日出,逆獄方起之時,眩亂人聽,誑惑衆心。

    如此怪鬼之輩,不可不逬諸四裔也。

    」上從之。

     1月23日 ○戊寅,玉堂上箚曰:「天下之事,有涉於微細而關於大體者,如今日法司所論梁德潤之事是也。

    夫德潤賤隷也,何足以汚法司之筆,而論之不置者,誠以所損於聖德者非細也。

    德潤所犯,臣等雖未得其詳,而閭巷竊言,至以爲夢弼復生,蓋憂憤之辭也。

    法司之官,秉法不撓,直加囚繫,彼於殿下之私人,尙能不撓如此,則況其餘乎?謂宜聖明深加嘉奬,許以強項,使公道有所恃而大行,奸人有所畏而不爲,而今乃大失所圖,除刑決杖之命,遽下於規例之外,夫刑之輕重,視罪之淺深,如權衡之稱物,得其平而止耳。

    其柄在有司,雖人君,不得容私意於其間,而有所指揮,使輕者重,而重者輕也。

    殿下於此,旣不免蔑法之失,而日月之食,人皆見之矣。

    及其臺諫有言,翻然改之,無所吝惜,付之有司,而已不與焉,則日月之更,人孰不仰,而遲難累日,不賜允兪。

    殿下於此,又不免拒諫之歸矣。

    」又曰:「臣等於此,又有所大懼焉。

    萬一有復於殿下曰:『尊爲民主,不得一事自由,寧有是理!婉辭微說,以陰移殿下屈己從諫之心,則是導殿下以自用,而他日肆然人上莫之敢攖之患,自此而始矣。

    爲今日德潤地,則可謂得計,而於殿下宗社生民之計,則豈不大誤乎!伏願殿下,卓然自立,穆然深思,知順旨之言,乃爲疢疾,而逆耳之論,實吾藥石,事無大小,不憚於自屈,則舜之舍己從人,亦不過此。

    豈不爲盛德事乎!」上答曰:「德潤年老之人,以難明之罪,受刑緻斃,則不亦冤乎?箚辭,當留念焉。

    」 1月24日 ○己卯,上晝講《論語》于文政殿。

     ○憲府答曰:「近來公道猶未大行,私情猶未盡袪,東西銓大小除拜之際,關節請囑,猶踵弊習。

    雖以有識士夫,亦或未免,紀綱之不振,官方之淆亂,職由於此,誠可寒心。

    本府奔競之禁,載在令甲,而一年兩都目外,廢而不行。

    請自今,雖非都目,時發禁吏,如有關節現捉者,入啓重治,以革宿弊。

    」上從之。

     ○副元帥李适,殺禁府都事高德祥、沈大臨、宣傳官金芝秀、中使金天霖等,擧兵反。

    先是,上變人,以适父子爲逆首,而上謂不必反,隻命拿來其子栴。

    栴時在适軍中,适遂殺都事等,刦諸將作亂。

     ○引見大臣推官及李貴、李曙、訓鍊大將申景禛。

    領相李元翼曰:「逆适稱兵,關西人心,想必動搖,不可無鎭定之策。

    臣曾爲監司時,粗能撫恤安輯,稍有去後之思,臣若馳往,曉諭逆順,則民情或可因此鎭定。

    臣雖老病,豈敢爲國惜死乎!」左相尹昉、右相申欽曰:「臣雖駑劣,不適於用,倘賜汝往之命,庶可爲國而死。

    」諸宰皆曰:「關西之人,思幕元翼,如赤子之愛父母,至立生祠,李适安能率其赤子,攻其父母乎?誠使元翼往偸西民,适無能爲也。

    」上謂領相曰:「卿雖欲往,但以老病爲悶。

    若能輿疾而行,則幸矣。

    」卽於榻前,拜爲都體察使。

    元翼請以刑曹判書李時發、大司諫鄭曄爲副使,崔睍、金時讓爲從事官。

    上許之。

    後元翼及曄不果行。

     ○憲府諫院合司,啓曰:「李适旣已擧兵,此前古所未有之變。

    凡幹誅討之典,不容少緩。

    其兄弟妻孥,宜卽逮捕。

    且京城扈衛,極爲單弱,八道徵兵,在所不已。

    請急急下諭。

    」上從之。

     ○兩司啓於榻前,請全羅兵使尹璛拿鞫,金克鑌、盧積、丁濯還囚。

    上從之。

    又啓請宗室勳臣,無遺入直闕內。

    上令明日議處。

     ○下諭都元帥張晩,令以賊适軍中,如有斬獻者,勿論有職、無職、公私賤,錄功一等,除職一品之意,曉諭軍民。

     1月25日 ○庚辰,上命起復金尙憲、李時白、李時昉、具宏等。

    金尙憲上疏固辭,以終喪制。

    又命起復東陽尉申翊聖、達城尉徐景霌。

    景霌上疏乞終喪,申翊聖亦上疏,乞收起復之命,請以禫服從軍。

    上幷許之。

     ○兵曹啓,請在囚武人幷爲疏放,罷散武士亦爲敍用,以備調用。

    上從之。

     ○諫院啓曰:「賊報日急,遮截間路之策,不容少緩,而黃海兵使遞易無常,副元帥防禦使之行,至今不發,如敎書節目等事,雖追後爲之,亦甚不妨,請各項將官,星火發送。

    」上從之。

     ○以李守一爲平安兵使兼副元帥,邊潝爲黃海兵使,李景稷爲全羅兵使,李澥爲開城留守,李重老爲捕盜大將,李時白爲延陽君,李廓仍爲平山府使。

     ○賜奇自獻死,斬成哲、成孝良、韓頊、李時言、尹守謙、成伯耉、成俊吉、韓濬哲、申永男、申慶男、申從男、申承男、李澹、李沆、柳公亮、李洋、李泂、權以均、權必均、成大翼、李用晉、全晦、韓認、李??、吳門甲、奇順格、全有亨、丁碩弼、南楗、尹謁、玄楫、柳韡、韓明哲、閔有章、許?、尹商哲、南?等三十七人。

    時在囚罪人,或供招仍囚,或受刑不服,未及究竟,而适賊反書猝至,人心恟懼。

    左贊成李貴猶欲鞫問覈實,然後論罪誅竄,而判義禁金瑬以爲:「賊适稱兵,內外締結,若有不測之變,起於輦轂,則將若之何?且大臣推官,逐日進參於鞫廳,則防禦之策,何暇規畫?宜卽誅剪。

    」蓋申景禛、沈命世等力勸之,問事郞諸人,亦多贊助故也。

    瑬遂入請于上,而三公無異辭,上遂從之。

     ○命放上變人李佑、文晦、權聄等,除相當職。

     ○兩司啓曰:「自祖宗朝,危疑多事之時,則必置院相,裁處庶務者,意豈偶然哉!卽今賊臣動兵,內外騷屑,設有不時難處之事,不可隻委於入直承旨。

    請速出院相,輪回入直。

    有事之際,凡在臣僚,所當不離宿衛,況王子、勳臣之與國同休戚者乎!故自古闕下,皆有直房,矧今賊報日急,衆情危懼,侍衛虛踈,尤爲可慮。

    請令王子、勳臣,限事定間,入直宿衛。

    」上從之。

     ○三公啓曰:「臣等以臺諫所啓,將輪直於政院矣。

    院相之規,則直宿之後,仍坐政院,不得出外,故於會議之際,使人傳報,多有遲滯之端。

    且曾在先王朝,宋儒眞、李夢鶴之變,大臣入宿禁中,而無院相稱號之規。

    依先朝舊規,隻令入宿禁中,而勿稱院相,齊坐賓廳,會同察事,何如?」從之。

     ○以李景奭爲承政院注書,李植爲弘文館副修撰,李楘爲吏曹正郞。

     ○引見備邊司堂上、訓鍊大將、京畿監司。

    上謂三公曰:「賊鋒直上,若或進逼,則恐貽慈殿驚懼之憂。

    今欲先奉慈殿,出避江都,然後予則欲留在城中,臨機策應,或親征、或守城矣。

    三公及備局諸宰,無敢異議者。

    於是,遣承旨權盡己,馳往江華,與府尹李聖求同議,預爲措處。

     ○兵曹參知張維請對曰:「自賊适稱兵以來,審視闕內人心,則今日憂怖之色,倍於前日矣。

    若於此時,慈殿先出,則人情勳搖,無以收拾,將不戰而自潰,其於宗社何?今計但當鎭定都民,一心守禦,式遏豕突,措國勢於盤石,則慈殿自爾平安矣。

    倘或先爲奉出,以爲民望,使士氣沮喪,群情潰散,而賊兵乘之,則慈殿縱能先避江都,豈有可安之道乎!殿下以慈殿執言,廷臣之有父母者,各以其父母爲念,先使避出,則繹騷之端,自此啓矣。

    方張之賊,何以制之?伏願,殿下堅定志意,常如弘濟院擧義之時,赫然奮發,惕然振厲,則此賊不足平也。

    聞群議方誤大事,故自直所入來建白耳。

    」上不答。

    崔鳴吉曰:「張維之言是矣。

    」翌日下敎曰:「夜來更思之,張維之言極有理。

    慈殿遷幸之擧,決不可爲。

    」承旨權盡己,其亟召還。

     ○下諭于都元帥曰:「安州牧使鄭忠信棄城不守,兩司請按以軍法,而但旣已告變,軍門必無他意。

    其赦勿問,使之自效。

    賊适手下諸將,想多脅從之人,豈皆有梟獍之心哉!況其妻子,尤非所論,已令所在,撫慰安揷。

    且下道防戍軍兵,時隷賊适麾下,未及脫歸者,亦遣侍臣,存撫家屬。

    卿其傳布此說于遠邇,使知朝廷德意。

    」又曰:「賊适辜恩負德,敢行射天之計,神人之所共憤,天地之所不容。

    予將親率三軍,剋期殲滅,卿其知悉。

    」 ○都元帥張晩馳啓言:「南道兵使申景瑗,領兵方在永興,宜令急速前進,遮截間路。

    其道監司權盼,亦令聚會餘軍,以備繼援。

    」從之。

     ○以李時白差募兵協守使,召募軍兵於伊川等地,與防禦使李重老等,遮截山郡一路。

     1月26日 ○辛巳,諫院啓曰:「賊將柳舜懋、李胤緖、李??、李廷培、李愼、李守白等,父母、妻子、兄弟,不可使晏然偃息。

    請竝拘囚,以待處置。

    答曰:」勿爲拘囚,以待斬賊來現。

    「 ○幼學崔益峻等上疏,請留赴擧之多士,以展衛國之誠。

    上答曰:「爾等爲國之忠,予甚嘉悅。

    爾等其勠力討賊,以明大義。

    」 ○憲府啓曰:「西鄙多聳,軍餉缺乏,況今興師討賊,糧道不繼,燃眉之急,迫在朝夕。

    臣等竊聞黃海道蘆田,上年所收米穀,多至七百餘碩。

    該曹啓請換用,而不得蒙允。

    今日事機,萬分緊急,請卽補用於軍餉。

    」上不從。

    蓋蘆田之穀,公主家所儲蓄,故恐拂慈殿之意而不從也。

     ○諫院啓曰:「親征之命已下,凡有血氣者,孰不奮發激厲,以效敵愾之義乎!請令漢城府知委,文武蔭官、前朝官、忠義衛,使之無遺扈衛。

    」又啓曰:「逆臣稱兵,已下親征之命,則都下士民,當奮死綏之心,而或有先爲出避者,極爲痛惡。

    請令漢城府摘發啓聞,梟示勵衆。

    」上從之。

     ○下諭于都元帥曰:「賊兵已過慈山,而官軍一未交鋒,未知其由。

    以勇將輕騎,迎戰形便之地,未爲不可,而今則事勢已過,卿其申飭兩西將領,迎前擊後,相機善處。

    」 ○以崔晛爲督戰禦史,下送西路。

     1月27日 ○壬午,都元帥張晩馳啓曰:「賊兵留屯慈山,將進兵勦擊雲。

    」 ○命起復鄭文孚,領相李元翼薦其可用也。

     ○命加肅川府使鄭文翼資。

    鄭忠信聞變,馳赴帥府,使文翼代守安州,文翼慨然從之,略無難色。

    事聞,朝廷嘉之,乃命褒賞。

     ○都元帥張晩馳啓言:「分遣鄭忠信等,領兵八千,左右遮截。

    臣與中軍南以興率大軍,前進,諭以逆順,賊兵離慈山三十裡,見檄文,多有潰散者。

    逆魁退入慈山雲。

    」 ○扈衛大將李貴啓,請以金藎國、柳舜翼爲禦營贊畫使,崔來吉爲贊理使。

    諫院以爲:「旣以重臣爲禦營使,以開城留守爲副,則禦營之事,足以辦得。

    贊畫、贊理,不宜加出。

    自今以後,筵臣備局,凡有所啓,必關由大臣,從長施行,使國事有所統領。

    」上從之。

    後因貴更陳,備局啓請仍之。

     1月28日 ○癸未,備邊司,以西路守令鄭忠信、南以興、丁好恕、安夢尹等,決死背賊,請依鄭文翼例施賞。

    從之。

    〈史臣曰:李适稱兵,列邑風靡,而好恕先斬其使,爲一道倡,以明逆順之義。

    其臨亂徇國之忠,可謂無愧古人矣。

    〉○賊將柳舜懋、李胤緖、李愼、李??等,自賊中逃還帥府,其所領軍兵四千餘人,皆潰散。

    初張晩聞适反,與幕僚金起宗,謀所以招誘賊將,別將樸震英適得李胤緖之奴,諭以禍福,以爲行間計,將具書入送,晩賞之以木綿五十匹,胤緖之奴辭曰:「此行,乃爲主求生道,何以貨爲?」胤緖輩固有歸正之意,及見書,決計來投。

    晩遂任用不疑,以此人心,頗悅服焉。

     ○上下敎曰:「禁府都事、宣傳官、內官等,皆以國事,爲逆賊所戕害,古今天下,安有此事!予甚痛悼,竝贈職。

    令該曹,資給其妻子,令本官收斂其屍,以待其家人,沿路護送,給棺以葬。

    別監、書吏、羅將等,竝行恤典。

    」 ○命囚逆适內外族屬及妻族之親近者。

     ○館學儒生趙啓遠等上疏,請於親征之日,扈駕討賊。

    上優答之。

     ○吏曹,以前持平趙廷虎,首擬戶曹正郞。

    上曰:「雖有罷散人敍用之命,該曹所當察其罪之輕重,輕者爲先敍用,重者啓稟後處置,而逆賊稱兵向京之日,猶不忘私情如廷虎輩,亦不啓稟而乘時敍用。

    其徇私護黨之迹,甚於廷虎矣。

    本曹堂上幷推考,該郞先罷後推。

    」〈史臣曰:趙廷虎士類也。

    當廢朝昏亂之日,沈於下僚,及大論旣發之後,退伏鄕曲,絶迹朝端,其操守確矣。

    反正之初,首除憲官,嘗以論事之失,一忤上旨,至於特命罷職。

    及今逆臣搆亂,王國多事,滌蕩瑕垢,大霈恩典,而獨以廷虎敍用之故,至罪銓曹,則有乖聖人恢弘之度也。

    〉○義禁府請囚李爾瞻、李偉卿、樸鼎吉等諸子姪孫。

    上不許曰:「爾瞻等諸子,以何罪請囚乎?未知其意也。

    〈史臣曰:爾瞻等通天之罪,神人所共憤,誅鋤芟夷,有何顧惜!但其子支,當初旣已原宥,則今不可以一時危疑,無端請囚也。

    上之不從,豈非王者不欲行一不義之盛意也?」〉○左贊成李貴啓於搨前曰:「仁城君等,出於賊招,非一非再,端緖狼藉,不可不早爲之所,使至於蔓難圖也。

    前日鞫逆時,自上有勿問推戴之命,是許王子以謀逆也。

    何憚而不爲逆哉!爲臺諫者,瞻前顧後,無一言及此,誠可駭也。

    」上曰:「此亡國之言也。

    廢朝之亡,專由於戕殺同氣,而卿每爲如此之言,予甚非之。

    」 ○諫院啓曰:「卽今軍兵雖集,糧餉乏絶,畿邑官儲,盡數輸來,而亦甚不敷,更無可繼之道。

    公私赤立,八道同然,而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之士,亦不無竭其家儲,願效涓埃之補者。

    請令三南監司,曉諭民間,使之隨力出助。

    」上從之。

     1月29日 ○甲申,都元帥馳啓曰:「賊适率餘兵數千,向江東路,臣送先鋒將鄭忠信,領精兵邀擊,來二十七日,當爲接戰,而賊兵日漸潰散。

    義州三千兵,巡察使所領數千兵,合勢進勦,官軍日盛,賊勢日縮,故義州軍兵,使之還守義州雲。

    」 ○韓明璉中軍金孝信,爲明璉所欺,與別將康綽,率龜城落後之兵,前進中路,始知明璉反狀,夜走肅川,報聞于帥府。

    綽拔劍斫孝信,被傷甚重,孝信奮劍擊殺之,函其首,領兵歸于帥府。

     ○上下敎于政院曰:「近來該曹注擬時,知首望之必受點,副望、末望,則不爲擇擬,爲政之道,果如是乎?每用首望,本欲革私,而今者反歸不公,予甚痛歎,此意言于吏、兵曹。

    」 ○都元帥馳啓曰:「賊兵方屯江東新倉,自李胤緖等潰出之後,餘存者一營,僅過千餘名。

    江岸屯結止宿之際,餘兵又散。

    南以興、鄭忠信等,已爲進兵,將以今日交鋒雲。

    」又馳啓曰:「賊兵自新倉向江東縣,餘衆雖不多,窮寇未可輕。

    傳令于防禦使金完,率精兵合勢,臣亦童率諸將,發向中和雲。

    」 ○巳時,有氣如虹,起自巽方,長竟天,指乾方,俄分三道,逶迤向東北。

    色前赤黃,後蒼白,良久乃減。

     二月 2月1日 ○朔乙酉,平安監司李尙吉,自鐵山進守安州,從元帥之令也。

    初龜、泰之間,吏民等皆懷疑貳之心,監司李尙吉具長書,明示兩賊背恩作逆之狀。

    且聲言毛都督將發大兵來討,仍作榜文,雜用諺書,詳陳逆順禍福,屢送于賊陣中。

    自此龜、泰人民,始知向背之義,賊陣軍情亦動,頗有潰散者。

    元帥從事李敏求,亦自江邊馳入安州,作檄通諭,淸北人心,賴以鎭定焉。

     ○命嚴飭西路烽燧,從賊所屯處始擧,一一報變於邊烽例擧之後,兵曹啓請之也。

    後又請別設海西東路烽燧。

     ○順川郡守樸瑛,初以軍務,往賊适軍中,仍被拘留,不爲賊用,故賊繫縲而行,至是,脫身來赴。

    張晩以爲旣陷賊中,不可仍爲守令,以李休復假守順川,後啓聞。

     ○正月二十六日,賊兵屯江東新倉,盡散倉穀,取本縣弓矢甲冑,或燒或破,蓋欲以輕騎,倍道衝突。

    元帥馳啓言。

    令黃海監司,申飭遂安塞墻等地防守,及黃州平山城,守令鄭忠信相機進勦。

    臣亦董率大軍,或擣祥原,或趨中和,將東西牽掣雲。

    「 ○賊兵自江東,向三登岐峴。

    元帥又馳啓言:「令姜湧、李靖等,領兵四百餘人,且收拾谷遂兩邑兵,把守塞墻〈地名〉矣。

    義州軍兵,已令府尹柳斐,領還本州,而隻抄其中輕騎數百,別定將官,出送前路雲。

    」 2月2日 ○丙戌,江原道觀察使尹安國,領兵入衛。

    上引見。

     ○三公、備局堂上、三司長官請對,乃命引見。

    兵曹判書金瑬曰:「賊兵長驅直上,而諸將恇怯,一不交鋒,此軍律不嚴之緻也。

    臣請自往,董督諸將擊卻之。

    」上許之。

    瑬請以崔鳴吉爲副,李昭漢、吳?爲從事。

    上亦許之。

    後以備局請留,不果往。

    左贊成李貴曰:「仁城君、仁興君、興安君等,顯出諸賊之招,端緖狼藉,而一不待命,退臥私室。

    況興安君不有國法,私自拜哭於諸陵之下,大是可愕事也,而臺諫隻以罷職論啓,是可謂知君臣大義者哉?請大司諫鄭曄拿鞫定罪。

    」上不答。

    時興安君瑅,私詣健元諸陵,行肅拜,哭於穆陵,齋郞報聞。

    大司諫鄭曄啓曰:「仁城君珙、仁興君瑛,出於諸賊之招,而一不待罪,物情之駭憤固矣。

    臣欲待獄情究竟後議處,而遽遭逆臣稱兵之變,未暇論啓。

    昨日又聞興安君瑅遍拜諸陵,哭於穆陵之下,極爲驚駭。

    守護軍未推問之前,先以罷職論啓矣。

    左贊成李貴榻前之啓,辭嚴義正,以不知君臣大義,未免負國之罪斥臣,請命拿囚,臣席藁待罪之不暇,何敢偃然在職?頃日妄論贊畫、贊理不可剩設之意,重被賊适行計無以加此之詆,而尙爾靦然者,誠以國事方急,非區區引避之時也。

    今則臣之罪名,愈往愈重,請亟下司敗,先正臣罪。

    」司諫以下及憲府,皆引避。

    上答曰:「此非紛紜避嫌之時,勿辭。

    」玉堂請出之,上從之。

     ○戶曹參議權怗上疏,請治都元帥張晩、副元帥李曙、巡察使李尙吉、林?等逗遛不戰之罪,亟遣近臣中秩高者,賜以尙方劍,專命督戰,刻期勦滅。

     ○備邊司請以兵曹判書金瑬,稱摠督軍門,節制都元帥以下。

    上從之。

     ○正月二十八日,賊兵自三登,轉向祥原之路。

    都元帥馳啓言:「別將樸瑺率馬步兵,直擣祥原,臣亦領大軍,繼向中和,與先鋒將鄭忠信、南以興等,四面進勦雲。

    」 ○都元帥馳啓,待罪曰:「臣今月二十九日,袛受諭書,涕淚沾襟,不知所言。

    此賊非草野嘯聚之徒,假托名位,陰懷異志,擁近萬之精卒,誑誘士民,起於倉卒,而臣手下軍兵,未滿數千,而猝然當之,雖有逆順之分,其利鈍未可蔔也。

    是以,坐鎭平壤,收繫人心,號召軍兵,行計而撓,量勝而戰,務出萬全,是臣之定計也。

    今則道內人心,昭然知逆順禍福之理,賊陣諸將以下,皆潰散歸正,窮寇雖假命於時日之間,官軍稍集,四面進勦,藁街之懸,指日可待。

    臣非不竭盡心力,而事機未集,天誅尙稽,臣罪萬殞。

    」又馳啓言:「道內守令,雖被迫脅,元非本心,可恕其罪,而價川縣監許銓,至受營將之任,且送人通于其叔李忠吉處,要其內應雲。

    此出於賊中出來崔德雯之所告,似非不實。

    李忠吉不可不急急處置。

    德雯又言:『有一人爲僧逃來,乃尹敬立之妾子也。

    常在賊魁臥內,最見親信,每稱讖書中,繼李而王者,其姓亦李雲。

    以此觀之,則适之擧兵,似非一朝禍迫而猝發雲。

    」 ○二月初一日,賊兵向遂安,黃海監司林?,以本道兵及京畿防禦使所領兵五千,遮截塞墻。

     ○以沈器遠爲兵曹參判,筵臣以李慶涵不堪劇務,請以器遠代之,故有是命。

     ○上將親臨習陣于慕華館,不果行。

     2月3日 ○丁亥,禁府請梟示逆适之妻,以快神人之憤。

    命鞫問後處置。

     ○諫院啓曰:「逆賊尹仁發詐死爲僧,潛形匿迹於賊适之所,爲其心腹之狀,已著於崔德雯之招,此乃諸賊中最兇者也。

    不可使其妻子兄弟晏然偃息,請拿囚。

    諫院又請鞫問其母妻兄弟。

    竝從之。

     ○元帥馳啓言:「今方抄出精銳五百人,令左防禦使金完先進,臣率大軍,繼發前進雲。

    」 ○賊兵將踰塞墻,知官軍嚴守,退屯於蒜山。

    蒜山乃黃州、鳳山之間,體察副使李時發、黃海監司林?等馳啓言:「嚴飭諸將,合勢進勦雲。

    」 ○引見大臣、備局堂上、諸宰。

    旣出,上召韓浚謙留之,曰:「逆适稱兵直擣,而西路諸將,未有遏之者,廟堂群議如何?」對曰:「右相謂臣曰:『賊兵滔天,王京無可禦之勢,將若之何,將若之何雲矣。

    」上曰:「然。

    賊若逼近,則竊恐震驚慈殿。

    卿與右相同議,預措夫馬,無置相忘之域,以緻臨時窘迫可也。

    」浚謙唯唯而出。

     ○初更,巽方有氣如火。

    二更,流星出軒轅星下,入坤方。

     2月4日 ○戊子,摠督副使崔鳴吉、從事官李昭漢辭朝。

    上引見,各賜長箭、片箭。

     ○合司啓曰:「當此上下遑遑之日,王子、勳臣、大小臣僚,無不直宿闕下,以盡臣死之義,而興安君瑅,以王室至親,稱病不進,行走於畿甸數息之程,私謁諸陵,往來寺刹,駭人聽聞甚矣。

    狂易失性之人,雖不足深責,其蔑法縱恣之罪,不可不懲。

    請依宣廟朝順和君例,亟命安置一處,以防橫行作挐之患。

    」從之。

    後上命留置闕下,兩司復力爭而不聽。

     ○引見三公、兩司長官。

    上謂三公曰:「兩司啓請安置興安,予甚痛悶。

    未知如何而可?」三公皆曰:「臣等亦以爲,使興安任意出入,不爲防閑,則彼必縱恣,交通外人,自犯王法,甚非保全之道。

    莫若安置一處,消禍於將萌,制亂於未然,宜從兩司之請也。

    」領議政李元翼曰:「今日戰守之策,當與諸臣商確,從長處決,惟在睿算。

    殿下立志堅固,然後臣等可以規畫策應,以戰以守。

    試使諸臣,各陳於前而採擇焉。

    」左相及諸宰合辭以爲:「宜效死勿去。

    若棄城而去,則人心橫潰,將無以收拾。

    」右相獨不建白。

    大司諫鄭曄曰:「右議政申欽,身爲大臣,所當可否相濟,而竟無一言,極爲非矣。

    」右相申欽曰:「諫長進何言乎?臣聾甚,不得詳聞論難之語,未能率口應對耳。

    今日之事,戰守之外,豈有他策?」元翼曰:「群議如此,願上明白處決。

    若或臨時異議,則大事去矣。

    」上曰:「豈有他意!惟當固守而不去耳。

    」 ○鄭忠信、南以興,與賊戰于黃州薪橋,敗績,先鋒將樸永緖死之。

    賊見官軍迫後,直趨黃州之路,鄭忠信、南以興等,與賊交鋒,使人大呼言逆順之義,使之來投免死,賊五營所屬兵千餘人,一時潰散。

    賊將許佺、宋岦等,亦來投軍前,納降之際,官軍驚擾,賊使降倭揮劍突前,官軍望見潰走,遂左次。

    先鋒將樸永緖、別將安玏、斥候將吳暹,爲賊所獲。

    永緖罵賊曰:「汝以府院君兼副元帥,於汝何不足,而反生射天之計耶?終始不屈,賊亂斫殺之。

    玏逃歸帥營。

    左協將柳孝傑幾陷賊,以棍鞭打殺賊將三人,奪馬回來。

    都元帥張晩,以諸將交戰不利引咎。

    仍陳召集散卒,入守黃州,以圖再擧之意。

     ○平安監司李尙吉,收合餘兵千餘人,與郭山郡守閔汝儉、朔州府使閔仁佶等手下兵六百餘人,進次黃州。

    汝儉爲人,廉潔簡伉,昏朝在槐院,忤兇徒獲罪,反正後求爲乘障之任。

    至是聞變,慷慨赴難。

    及鞍峴之役,頗有戰功,而以事與元帥相失,不得參勳,時議惜之雲。

     ○誅适妻禮及适弟遯。

    左贊成李貴以爲,逆賊妻處斬,法典所無,不可創開,上不從。

     2月5日 ○己醜,憲府啓曰:「前縣監韓叢,以興安君之表叔,縱臾作弊,無所不至。

    今此興安之橫行作挐,無非此人之所爲。

    請拿鞫定罪。

    」從之。

     ○都元帥張晩馳啓曰:「聞賊兵又就劒水細路,直擣之患,萬分緊急。

    故已令黃海兵使邊潝、左防禦使金完,登時追躡,臣亦繼進。

    南以興等所領兵,雖已散失,未及還集,尙有樸瑺所領八百人,黃海兵使所領千人,左防禦使所領五百人,臣之手下精卒,亦且數百。

    義州兵五百,已到肅川,南道兵七百,又到成川。

    以此合勢,則亦可以戰。

    南以興等,竝乞貸死自效。

    」從之。

     ○都元帥張晩點閱歸順將卒,凡一千餘人,皆自願從軍擊賊,以雪久在賊中之恥。

    遂定將領率,官軍潰散者,亦稍還集,別作一隊,使之立功自贖。

     ○備邊司請送錦叚五匹、銀子四百兩,賞賜金孝信、李胤緖以下來投各將及軍兵,以爲激勸之地。

    胤緖自賊脫歸,以病留平壤,恥前日陷賊,遂自刎而死。

     ○左議政尹昉爲留都大將,自辟吏曹佐郞李敬興、弘文修撰鄭弘溟,爲從事官。

     2月6日 ○庚寅,泰仁縣監李厚源領兵四百人、戰馬二百匹,赴難。

    上特賜表裏一襲以奬之。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領相李元翼曰:「近以募兵辦糧之擧,民頗怨苦雲矣。

    」上曰:「然則停之可也。

    」先是,李貴建白,計民戶聚糧,募都民隷兵籍,都民苦之,故元翼白之。

    上與左贊成李貴、兵曹判書金瑬,講都城守禦之策。

    仍曰:「慈殿尙在城中,而聞士夫家屬多有先出者,甚可駭也。

    且命金瑬專管扈衛,兼察偵探之事。

    江倉米穀,亦令輸入城中。

     ○禦營使李貴請往督諸將,把守江灘。

    上許之。

    與副將韓嶠、從事官李植辭朝,上引見貴曰:「自上親臨閱武,則可以聳動軍心矣。

    」上曰:「予初欲行之,而恐往來之間,有妨策應,故停之耳。

    」貴更請之,上不答。

     ○遣禦史韓仁及于忠淸道,督軍餉。

     ○誅栴妻季伊、李邦佐等。

    邦佐賊适之妻父也。

    聞适擧兵,揚言于衆中曰:「副元帥今年命數,有一呼萬諾之占,夫人亦有郞君爲侯之占,吾可得府院君雲。

    」 ○賊知平山有備,自鳳山古邑,渡箭灘,取麒麟間路。

    都元帥張晩馳啓曰:「松都以南沿江防守,十分嚴飭,俾無潛渡之患,則官軍當與平山防守之兵,一時齊進雲。

    」 ○平安監司李尙吉領兵到劒水,朝廷以接應査官,不可無道主,令還往椵島。

    尙吉馳還,使判官陳誠一代領其卒。

     ○備邊司啓曰:「軍與多事,文武可用之才,竝令起復從軍,而其中鄭文孚,壬辰之亂,功勞表著,且熟諳軍務,故啓請起復。

    該曹不解本司之意,因其陳疏例請從願,請牌招肅拜。

    文武官被罪人中,放歸田裡、門外黜送以下可用人,抄出書啓,以備任使何如?」從之。

     ○鞫廳論斷在囚罪人,別錄以啓,請放盧積、丁濯、丁好善、申啓業、趙士彥、銀生、玄太始、樸終立、韓訢、李忠吉,餘皆仍囚。

    從上之而訢、忠吉亦令姑囚。

    鞫廳又請,訢旣仍囚,則安亨以一體上變之人,預謀尤密,不可先放,遂幷命仍囚。

    積、濯初出賊招,旋蒙放釋,因臺論更囚。

    啓業、士彥、終立等,出於丁碩弼之招也。

    承服罪人鄭燦,至是,始正刑。

     2月7日 ○辛卯,都體察使韓浚謙啓,請館學儒生自願宿衛者,屬于鄭曄;文蔭閑散者,屬于體察使,或令侍衛,或令守堞。

    從之。

     ○全羅兵使尹璛,名出逆招,在囚。

    大將申景禛白其爲兇徒誣引之狀,請與同事,令渠感激自效。

    上曰:「予意亦然。

    其釋之。

    」 ○右承旨金自點啓,請公私賤中,廢朝時冒濫免賤,或出身,或爲內三廳,而反正後還賤者及武科中降資者,隨其自募,還給本帖,以爲扈衛之卒。

    禦營使李貴亦請,庶孽丁壯者,備十朔糧扈衛,老弱則納米十石後,給許通帖。

    幷從之。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領相李元翼請上出禦外處,以聳動軍民之心。

    上曰:「明日當依爲之。

    」又請使申景禛,領都監精卒一千五百,尹璛領江華兵五百,西下迎戰。

    從之。

     ○伊川防禦使申景珎不赴西路,還向兔山、新溪之境,副體察使李時發請施逗留之律。

    副元帥李曙使景珎把守白計峙之啓繼至。

    備局請令李時發參酌處置。

    且以諸將不用命者幷先誅後啓之意,下諭于體府、帥府。

    從之。

    〈史臣曰:閫以外,將軍制之者,古之法也。

    時發當賞罰,用命、不用命,專制可矣,而必稟命於朝廷,廟堂又不明白處斷,則軍律何自而立乎!宜乎縱賊入京,以緻廟社之播越也。

    〉○諫院啓曰:「副體察使李時發、督戰禦史崔晛,旣受專制之命,則諸將之不用命者,自當臨機處決,而每爲稟斷於朝廷,則往來可否之際,便失機會。

    今日軍律之不嚴,職此之由,請李時發、崔睍從重推考。

    戶曹參判趙存性,以秩高宰臣,當此都城守禦大計已定之日,乃於衆會之中,敢發出避江都之說,聞者莫不駭憤。

    請推考,以鎭橫議。

    西平府院君韓浚謙,以國舅重臣,都城戒嚴之日,私出蔔駄之說,傳播閭巷,極爲駭愕,請推考。

    」從之。

     ○都元帥馳啓言:「初謂,此賊勢雖猖獗,而逆順所在,自當不日就捕矣。

    兇狡不測,出沒間途,莫的所向,每緻不及,坐失事機,深入腹裏,臣罪萬死。

    今到平山,與李時發相議,令諸軍隨賊所向,將進薄決戰,而千裡兼程,士卒困疲,以此悶慮雲。

    」 ○官軍與賊戰于平山馬灘敗績,防禦使李重老、李聖符死之。

    時,李重老等,與延安府使李寅卿、平山府使李廓,把守馬灘,賊出不意掩擊之,官軍驚怯,一時潰敗,投江而死者甚衆,餘皆降賊。

    重老與賊摶戰,以鐵銃擊殺賊七人,自墜崖下而死。

    是役也,前府使李思周,亦力戰,面受數箭而死。

    賊將李安基,素識思周,心怒其力戰,求得其屍於水中而斬之。

    豐川府使樸榮臣,曾於光海時,聞鄭蘊竄濟州,言於衆中曰:『蘊雖得罪,他日必有光史冊,』坐謫珎島。

    至是,被執,與甕津縣令尹廷俊,罵賊而死。

    忠信欲與重老等挾擊,而旣至重老等已敗,賊駄送諸將之首,士皆奪氣。

     ○全羅兵使李景稷領兵勤王,命引見。

    景稷曰:「賊鋒已迫,主辱臣死職耳。

    臣雖書生,願領兵赴戰,以效一死。

    」上曰:「卿是書生,姑在此以待。

    」 ○夜,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大司諫鄭曄,先請去邠曰:「卽聞岐灘之敗,事勢大異於前。

    國家大計,宜思萬全之道。

    廟社主及慈殿、中殿,先幸江華,大駕則徐觀事變,以之進退可也。

    」左右相顧,無異辭者。

    三公及諸宰,合辭而請曰:「國事至此,將有遷幸之計,先定建儲之策,然後可以分朝,以圖興復之擧。

    請亟定位號,以係中外之望。

    」上曰:「年尙幼稚,姑徐可矣。

    」鄭經世請幸嶺南曰:「嶺南忠義之士,必有響應投袂而起者,可以因此而恢復矣。

    」金瑬曰:「嶺南雖多忠義之士,其俗尙文而不尙武,難以得力。

    湖南之俗,多尙武藝,今計莫若行幸此地,鎭撫收用,則恢復可冀也。

    張維曰:」公州山城,前有長江,形勢甚好。

    道且不遠,急往入據,觀勢進退可也。

    「李廷龜曰:」臣將扈從慈殿,區區犬馬之誠,不欲遠離輦下,臣請隨大駕,朝夕左右焉。

    「上曰:」予亦不欲相離矣。

    「鄭曄曰:」李廷龜豈是慈殿之私臣乎?識見過人,且多謀略,請置備局,共議軍國大事。

    「從之。

    吳允謙曰:」雖在顚沛之中,而元子講學,不可暫廢。

    講學廳官員中鄭經世,以檢察使出去,臣及李廷龜、鄭曄,皆將扈駕,請以其中一人,陪奉元子,仍爲講學,何如?「上曰:」然則李廷龜使之扈衛慈殿,仍爲敎誨元子。

    「張維曰:」都監砲手父母妻子,皆在京中,必不舍去而扈從。

    賊若入城,則此輩必投賊,此所謂藉寇兵也。

    可趁此時,命將驅出,殊死決戰,則猶可萬一得捷也。

    且以全羅思歸之兵,仍使扈駕而行,則其勢順矣。

    「上卽命大將申景禛統率都監軍兵,急往迎戰,景禛不肯行。

    〈史臣曰:景禛以勳戚武臣,爲禁旅之司命,國存與存,國亡與亡,安有國敗獨全之理乎!受命之後,握兵逗遛,不卽出戰,其亦不知見危授命之義矣。

    〉○禦營使李貴,請令贊畫使柳舜翼,領兩湖、關東勤王兵,來赴陣所。

    且請得火砲,命柳舜翼領五百餘兵赴之,而火器爲守城之用。

    不許隻送火藥。

     2月8日 ○壬辰,命右相申欽、西平府院君韓浚謙、禮曹判書李廷龜、知事徐渻、永安尉洪柱元、海嵩尉尹新之、參判申鑑、參議鄭蘊、綾原君俌、龜川君睟等,扈從慈殿、中殿。

     ○備邊司請,以宰臣爲檢察使,往三南,措置行幸供頓之事。

    仍令曉諭士民,毋使驚擾。

    鄭經世往嶺南,沈器遠往湖南,金尙容往湖西,李顯英亦檢察京畿。

     ○備邊司啓曰:「昨聞京畿監司李曙,爲賊所圍,請以趙存性代之。

    今見馳報,始知被圍之報,乃是虛傳,無端遞易,似涉未妥。

    且存性曾以海運使,熟諳兩湖事情,宜使存性扈兩殿南下,專管糧餉之事。

    」從之。

     ○初備邊司以逆适稱兵之狀,移咨于毛都督。

    至是,又請委差齎咨,備陳賊鋒迫京,冀出援師之意。

    上從之。

    已而,接伴使尹毅立馳啓言:「都督聞賊報,使遊擊王輔點兵于蛇浦。

    輔謂臣曰:『都督令俺領兵一萬進勦,而軍兵未及出來。

    』臣以此賊將不日就誅,不足煩天兵進討答之雲。

    」蓋毅立之意,毛兵若出陸,則恐或有難處之憂也。

     ○分遣禦史李潤雨、宋象仁,宣諭鹹鏡、平安兩道。

     ○憲府諫院合司啓曰:「國事危急,人心疑懼,今日大計,莫重於建儲,以係中外之望。

    請令廟堂,速行冊禮。

    」不從。

     ○兩司合啓曰:「賊兵迫近,至有移蹕之計,凡有血氣,孰不憒惋,四方忠義之士,必多投袂奮起者。

    亟下哀痛之敎,曉諭中外,召集義旅。

    」從之。

     ○備局啓曰:「興安君瑅,雖有留置闕中之命,今者將有遷幸之擧,請依臺諫啓辭,急速安置南方。

    」上曰:「勿爲安置,使之隨駕。

    」 ○上聞賊兵已迫,以慈殿陸行爲憂,欲幸江都,議于大臣。

    大臣亦請幸江都。

     ○以李慶涵爲同義禁,閔有慶爲修撰,兪伯曾爲吏曹正郞。

     ○是夕,兵曺判書金瑬所送偵探人來言。

    「臨津師潰,賊巳渡江。

    」「俄而禦營使李貴,自臨津疾驅而還及。

    入上前,氣盡不能出聲以對,上命內官,索飯以饋。

    貴氣稍定,始曰:」事已急矣,願上必於今夕,出避其鋒。

    「於是臣皆以爲:」莫如南幸公州山城,觀勢進退「南遷之計乃定。

    禮曺判書李廷龜言於右相申欽曰:」大妃殿,不可不奉行於行在所。

    「遂與欽同詣闕庭以啓。

    從之。

    初朝廷遣京畿監司李曙,領兵遮截于松都靑石洞,且使水原府使李興立、坡州牧使樸孝立把守江灘上下。

    賊知靑石有兵,使降倭數十,乘夜驚走之,由狻猊坦路,直過松都至臨津,密與孝立等通謀。

    守江將士,望風先遁,官軍追至,則賊巳渡矣。

     ○大將申景禛自外入曰:「臣旣受命出征而,聞賊鋒巳急,宿衛單弱,臣請以都監軍兵,扈衛大駕,願上速行。

    」 ○大臣、禁府堂上,會坐賓廳,議啓逆獄罪人。

    判義禁金瑬仍請對,上引見于便殿。

    李貴、金自點、具宏、沈命世,先已入侍矣。

    金瑬進曰:逆獄囚繫者尙多,而大駕先動,則渠輩必自脫出,生殺之權,不在於國家,急速處置,何如?「上命賜瑬紙筆,令列書罪人議律。

    瑬就其中難赦者,興安君家奴七人及韓訢、韓叢、金克銓、金克銘等,幷請梟示。

    至金元亮,上曰:」此人之事,何如?「自點曰謀逆之狀,已盡顯著,豈可留活這漢,使爲賊适之吏判乎?」上曰:「然則一體梟示,餘皆放釋可也。

    」瑬乃奉傳旨,授宣傳官,送于都監大將。

    自點使人先斬金元亮,其餘未及行刑。

    金克銓、金克銘、興安君家奴李忠吉子等,作亂于獄中,打破獄門,與趙希亨、李光澔、李珣、李瑗、李煜、樸從立、尹仁孫、尹仁貴等,皆脫逃。

    後以韓訢雖上變稍晩,至於正刑,而亦是告者,依吉雲節例,免其緣坐。

    初元亮,以操行見稱,參聞義謀,至於錄勳,而及适被告,力明其無他,上疏論救成哲。

    且移書李貴,盛稱李栴操履之正、所見之明,至欲就囚庭辨雲。

    又求爲适幕僚,人皆疑之。

    适叛報至,遂被拿鞫,供稱:「栴少學儒書於臣,素知其人,恭遜開明,不復緻疑。

    不然,雖甚病風喪心,何敢公然伸救於拿命旣下之後乎?臣妄意邦說、燦等,陰與自獻、明璉等同謀,而假托於适,惑亂人聽,故終不之信。

    且臣近聞兇徒情跡,盡心譏察,邦說上變時,見其疏辭,與其言不同,責令添入遺漏之事。

    又緻書於金瑬,請鞫邦說隱情,此可以知臣本情。

    」雲雲。

    乃命刑訊,竟至誅死。

     ○夜,禮曹判書李廷龜,奉廟社主先行。

    慈殿、中殿,皆乘駕轎而出。

    小頃,上乘小輿,出明政門,騎馬而行。

    中宮內人及侍臣,或有徒行者,行到崇禮門,承旨洪瑞鳳在前,使其下人,以石撞破鎖鑰而出。

    時先送工曹正郞李晉英於漢江,整船以待。

    晉英乃領其舡往下流,大駕進次漢江津頭,無一舡艤待,有數隻舡,隱在彼岸,招之不來。

    駐駕江頭,計無所出,武士禹尙中,拔劍遊水而渡,斬舡中一人,攜舡而還。

    全羅兵使李景稷、尹璛等,亦得一舫,璛躬自刺舡而至,隨駕從人,爭渡紛沓,景稷拔劍揮呵,衆皆卻立。

    上遂登舟,踞胡床,惟宦者四人,承旨韓孝仲、史官李省身、李景奭侍左右。

    李景稷、尹璛立於舟中。

    上曰:「彼誰也?」左右對曰:「兵使李景稷、前兵使尹璛也。

    上命賜坐闆上。

    已而,兵曹判書金瑬追上禦舟。

    景稷進曰:」軍兵未及渡,禦舟宜中流,勿泊江岸。

    「上曰:」可矣。

    「上曰:」全羅軍兵,何以未及渡來耶?「景稷對曰:」臣初欲陣江上,以待大駕之渡,而因兵曹號令不一,盡渡入陣於都門外。

    大駕不意出幸,故未及渡來矣。

    「上顧問曰:」大妃殿,已爲渡江乎?「承旨韓孝仲曰:」韓浚謙軍官來言:『大妃殿從官錯認,取路於楊花渡,將向江華。

    』故都監大將,已使人追告,而未及陪來矣。

    「上大驚曰:」分付,何其不審耶?隨駕之人如右相大官,亦不詳察,甚可駭也。

    卽命韓孝仲,使之馳往問安,仍爲扈來。

    孝仲曰:「欲由這邊馳往,則馬未及來,欲由那邊去,則無船可濟。

    」猶豫不卽起。

    上再三趣行,孝仲始起,呼船欲渡,李貴、具宏、金自點等,乘船追到曰:「大妃殿一行,誤爲取路,故宋英望追及之,今將奉來,」孝仲不果行。

    是時,夜久月落,水氣寒甚。

    上曰:「帳幕不來耶?」宦者對曰:「急遽之間,未及持來。

    」禦舟中流,回望都城,則宮闕爲亂民所燒,煙焰已漲天矣。

     2月9日 ○癸巳,平明,上猶在舟中,東陽尉申翊聖奉慈殿,追到上謁。

    上命去胡床,平坐引見。

    初翊聖奉中殿,行到關王廟前,始知慈殿誤取楊花之路,承中殿下敎,追謁於蠶頭江上,遂奉還大妃殿渡江,禦駕於沙上。

    上先遣中使,問安曰:「從官等誤爲引路,以緻顚倒,不審,聖候何如?不勝憂慮。

    」答曰:「予則平安。

    但恐玉候有傷,以是爲慮耳。

    」上下舟,問安于大妃殿及啓運宮。

     ○上於沙上,踞胡床坐。

    校理鄭百昌進曰:「都監軍勢,如彼其盛,以此守城,可以卻賊,而鄭曄先請去邠,請推考。

    」不從。

     ○大司諫鄭曄啓曰:「大妃殿隨駕諸臣,道駕失路,極爲非矣。

    李廷龜以下扈駕諸臣,請推考。

    」從之。

     ○上有未寧之候,而禦廚無具,左右相,令南原府使申埈,略備茶啖以進。

    又進茶啖于大妃殿、中殿。

     ○領、左相及諫院玉堂,請建儲以定國本。

    上曰:「年尙幼稚,故前旣不許矣。

    況此顚沛之際,可行不急之務乎?」 ○玉堂諫院啓曰:「請令申景禛、尹璛,合力進戰。

    」上遣張維,諭令進戰。

    景禛曰:「軍人妻子,皆在城中,聞賊迫近,莫有鬪志,不肯行。

    」 ○玉堂諫院啓曰:「都元帥張晩不能遮截,使賊長驅,都城不守,廟社播越,請張晩按律定罪。

    」答曰:「罪固重矣。

    姑置之,責其後效可矣。

    」 ○以密旨下諭于八道監兵使曰:「逆賊兇狡,無所不至,或辭意外行詐徵發等事,自今以後,標信隻用面方者,而其餘則勿用,卿其詳諦擧行。

    」 ○朝,動駕行到良才驛。

    儒生金怡等六七人,奉豆粥以進。

    上於馬上飮之,到果川縣,日已午矣。

    下敎曰:「內乘柳止信,無緣不來,削奪官爵,其代差出。

    」又下敎曰:「慈殿之向揚花也,命承旨韓孝仲奉來,而再三托辭,不卽馳往,所當拿推,而姑先推考。

    」 ○上召三公謂曰:「昨日兩司請罪興安君,而特爲寬假,使之扈從矣。

    今果渡江,而還入賊中,誠可駭也。

    」左相尹昉啓請拿來。

    上曰:「雖欲拿來,不可得也。

    」又召仁城、義昌、慶平、慶昌、仁興君等諸王子,引見。

     ○日將夕,始發果川,到沙近峴,日已曛黑,回望野火,處處延燒。

    或謂賊兵追至,群情疑懼。

    會慈殿氣不平,駐駕良久,後軍擾亂,自相號呼,無復部伍。

    軍門傳令,使之結屯山上,然後始稍定。

    夜將半,駕次水原府,道路泥濘,人馬饑餒,扈從諸臣,太半有不及者。

    上跋涉泥露,氣甚不寧,勳戚數人入侍,大小遑遑,俄而復常。

    府吏及鄕所等潰散,不出炬火,又不進禦膳。

    政院請用軍律,上從之而竟不得捕誅。

     ○掖庭人趙甲生逃去,捕得,梟示軍中。

     ○軍門誅邦佐之子璋及其奴。

     ○忠淸兵使李莞領兵,結陣於狐峴之口。

     2月10日 ○甲午,平明,上出禦客舍東廳,以湖南兵部伍不整,扈衛踈虞,拿入兵使李景稷,將用軍律,李廷龜、吳允謙曰:「賊以降倭爲先鋒,乘勝豕突,固非不敎之卒所可抵當。

    聞東萊留館之倭,近千人雲,誠能遣使,緻書固請,宜來破此賊必矣。

    李景稷曾使日本,爲倭人所信服,非此人,莫可使。

    」上乃赦景稷罪,以爲請倭使,以尹璛還授兵使。

    景稷將行,稟于朝曰:「館倭不卽來援,報知島主,則必至遲延。

    若大擧而來,則亦何以處之?」領相李元翼,以其言啓,上召謂大臣曰:「李景稷雖往,而館倭不得擅自出來,必謂於關白,聽其進退,如是則事必無及。

    且倭情變詐難測,倘或因我乞援,多發兵馬而來,則意外之患,難保其必無。

    勿遣可矣。

    」 ○以兵曹參判沈器遠爲漢南都元帥。

    器遠辟樸炡、羅萬甲、李基祚爲從事官。

    時元帥張晩在賊後,漢水以南,號令不通,故有是命。

    以李景義爲持平,洪命亨、金尙爲掌令,李時昉爲光州牧使,沈器成爲潭陽府使。

    兩邑皆湖南雄府,將有巡幸之擧,故以勳臣特除。

    以金地粹爲湖南召募使,李更生爲召募官,引見而送之。

     ○李貴白上曰:「今若遠向兩湖,使畿甸無主,則恢復未易圖也。

    駐蹕山城,扼守險阻,號令城中,以圖興復,計之上也。

    」上不能從。

    議者或曰:「賊若長驅躡後,則大駕行幸,直由大路,或有窘急之患。

    不如徑渡大津,轉向內浦也。

    」其言,亦不果行。

     ○王大妃下諭中外臣民。

    其書有曰: 老婦不幸爲光海所拘囚,十餘年生死未定,君臣父子之倫,斁絶久矣。

    報賴主上,英明冠古,誠孝出天,倡擧義旅,救予於水火之中,濟亂於危亡之日,使予復正位號,一國臣民,復見天地日月。

    逆臣适、逆臣明璉,初因其子謀逆敗露,遣使拿來,則逆臣等,乃敢殺使拒命,稱兵犯闕,事出不意,顚倒至此。

    西路將官,以一檄招諭逆順,則擧皆見檄逃還,日不下千百,可見人心向背。

    天理不泯,而餘衆隻有數千,自知難容於覆載之間,冒死豕突,官軍初甚忽視,遽未免一兩摧折。

    賊乃乘勝長驅,遂犯京闕,主上以予在宮中,不得安心督戰,使予出避兇鋒,予亦不能無動。

    一出都門,蒼黃泥路,主上未免隨予出城,皆予之故,而人心不能鎭定。

    賊兵已據都城,焚燒宗社宮闕,殺戮臣民,殆無噍類。

    予亦匹馬顚倒,朝夕不知死所,爾八方忠義之士,皆我祖宗及先王敎育之民。

    當此急難之日,豈忍晏然不救!爾等各出義旅,急急來救父母。

    〈禮曹判書李廷龜之辭也。

    〉 ○次振威縣,杖振威縣令金俊。

    俊倉卒失措,不能迎候,故軍門啓請杖之。

     ○軍門請令扈衛諸臣,入宿庭內。

    從之。

     ○大妃殿,氣甚不寧,留駐是夜,人心危懼。

    鹹曰:「京城密邇,賊或長驅,則不無中夜掩襲之患。

    」軍門金瑬,分遣軍官,屯守要害以備之。

     2月11日 ○乙未,平明,大駕到葛院。

    長水縣監張遇漢,領兵數百,迎謁路左。

    上駐馬慰諭,命屬於漢南都元帥。

     ○到稷山。

    忠淸觀察使李命俊,率守令十餘人迎謁。

    雲峰縣監黃一皓,領兵七百,亦來謁。

    上駐馬良久,招一皓及將官,慰諭之。

    晡時,次天安郡。

     ○諫院啓曰:「當搶攘之日,扈行臣僚,所當各自齎飯,僅免饑渴而已。

    各官竭力奔走,勢不可盡供扈駕之臣。

    大臣以下,勿爲官供,隻給糧料,以除郡邑難支之弊。

    大駕駐歇之所,軍門不嚴,外人任意出入。

    當此兇賊據城,變詐百出之日,本兵之官,慢不擧職,監司、守令,亦不緻察,極可寒心。

    兵曹色郞及該道都事差使員,竝決杖。

    軍門兵曹堂上、該道監司,竝推考。

    」從之。

     ○夜,引見三公、備局諸臣。

    領相李元翼曰:「京畿右道,命令不通,宜置左右監司諸將,若或如前逗留,則斷不饒貸之意,下諭于都元帥。

    」左相尹昉曰:「忠淸、全羅兩道,人才必多可用者,宜速收用,以爲慰悅之地。

    」沈悅請:「於江華運路要害,宜定別將,領一枝兵,以防賊兵侵掠漕運之患。

    」上竝從之。

     ○諭諸道曰: 國運極否,逆适稱兵,諸將坐視,京城見陷。

    言念及此,可爲痛哭。

    廟社遷移,臣民奔竄。

    自古亂逆,何代無之!稔兇極惡,未有如此賊者。

    上念宗社、慈殿,乃決南遷之計,而神人共憤之逆,豈容久貸遊魂!惟彼湖南,實我恢復之基,凡我各邑大小臣民,其各倡義,收聚兵糧,或爲進勦,或爲扈衛,共集大勳。

    且兇賊不無定送僞官之事,如或到官,先斬後聞。

     ○以李植爲持平。

    植曾爲禦營從事,以奔潰之罪,引避而遞。

     ○官軍與賊,大戰于鞍峴,賊兵大敗遁走。

    初适立大功於靖社之日,而朝廷待之,不能滿其意,适自恃其能,輕視國家,乃陰謀不軌。

    及其子將被拿,脅其麾下,與明璉連謀,擧兵而叛。

    兩賊俱善用兵,意在乘虛直擣,元帥以下,恇怯逗撓,莫敢交鋒。

    及馬灘之敗,兵勢益挫,賊如履無人之地,遂入京城。

    諸將踵後而至,元帥張晩,初欲環守以困賊,鄭忠信曰:「今計莫如直上鞍峴,與賊決戰。

    此兵法所謂先據北山者勝也。

    」南以興贊其計。

    於是忠信等,乘夜陣于鞍峴。

    賊旣長驅犯闕,自恃無敵,謂可不戰而敗之,詰朝擧衆出城,分道以進,仰險而攻,砲矢不能中人。

    諸將亦自知縱賊入城之罪,殊死力戰,旣得地險,天又助順。

    交戰之初,風勢忽反,官軍乘勝,士氣自倍。

    賊遂大敗奔還,斬賊兵四百餘級,擒三百餘人。

    賊率其餘衆,由水口門遁走。

    柳孝傑率二十餘騎,追之。

    是役也,宣川府使金慶雲,挺身力戰,中丸而死。

     2月12日 ○丙申,大駕駐天安時,捷音已至,群議皆以爲姑留此地,觀勢進退故也。

     ○體察副使李時發、摠督副使崔鳴吉等馳啓言:「十一日昏,賊适與逆瑅,率餘兵,出水口門,遁去雲。

    」 ○以幼學金怡爲義禁府都事。

    怡曾於去邠之日,迎謁進豆粥,故有是命。

     ○上下敎曰:「此非茶啖進禦之時。

    大妃殿外,勿令供進。

    」 ○以南以恭爲管餉使,不從令者,許以軍律從事。

     ○諫院啓曰:「西路元帥以下敗軍之將,固當依律處置,而討賊方急,待其自効,不敢瀆煩天聽矣。

    江灘防守,實是捍衛之重責,而禦營使李貴、別將韓嶠、坡州牧使樸孝立等,賊未渡江,望風先潰,此而容貸,何以策勵他人?請李貴以下,竝先罷其職。

    」答曰:「敗軍之將,論以罷職,苟且甚矣。

    大司諫鄭曄以下,引避而遞。

    」 ○以徐渻爲大司憲,張維爲大司諫,鄭光績爲右參贊,金藎國爲刑曹參判,鄭曄爲大司成,趙誠立爲典翰,李楘爲副校理,姜碩期爲修撰,嚴惺爲副修撰,韓汝溭爲京畿右道監司,全湜爲執義,吳?爲司諫,鄭百昌爲獻納,吳竣爲持平,辛啓榮、鄭弘溟爲正言。

     ○引見京畿右道觀察使韓汝溭,勉勵以遣之。

     ○憲府、諫院合司啓曰:「都元帥張晩之罪,可勝言哉!擁兵逗留,以賊遺君,終至於宗社播越,論以軍律,斷不可饒貸。

    請亟命依律處斷。

    」上不從。

     ○備邊司啓曰:「卽見柳根狀啓,則方在露梁,募集三江居民,控扼津口,老臣忠勇,令人增氣。

    請以柳根,稱三江號召使,開諭都城內外居民,俾無背順從逆之患。

    」從之。

    〈史臣曰:柳根當賊勢方張之日,竄伏近京之地,終不扈駕。

    及其官軍奏捷之後,自稱召募,張皇馳啓,有若自前倡義者然。

    吾誰欺?欺天乎?〉○兵曹啓曰:「各衙門軍官及諸將校豪悍之徒,所經一路,刦奪公私馬匹,略無忌憚,人心騷擾,怨謗盈路。

    古人有以一笠覆官鎧,而尙且梟示,況奪人牛馬者乎!自今以後,如前刦奪者,一切論以軍律,梟示軍門。

    」從之。

     ○下敎曰:「影幀及廟主奉安輿床,極其重大,脫有意外之變,急遂之際,事甚可慮。

    依壬辰年西幸時例,廟主則馬上奉載,影幀則去上下軸,以便奉行。

    」 ○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上曰:「今聞,餘賊渡麻田浦,向利川雲。

    驪州等地,速遣人偵探可也。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慶尙兵使申景??,欲率兵馬,會于行在雲。

    今宜急速下諭,使之直進畿輔,以遏餘賊之南來者。

    」從之。

     2月13日 ○丁酉,大駕發天安郡,向公州,鷄未鳴矣。

    議者以爲:「餘賊豕突,不無震驚行在之患。

    莫若急往公州,入保山城。

    」故侵夜發行。

     ○命左議政尹昉,先往都城,鎭撫遺民。

     ○全羅道觀察使李溟領兵二千人,迎謁于廣程倉。

    上慰諭再三,命以所領軍兵扈駕,將渡錦江,近邑儒生迎候津頭者,近百人。

     ○引見右議政申欽、兵曹判書金瑬、忠淸監司李命俊,商講山城守禦之事。

    領相李元翼進啓曰:「方今聖明在上,無所失德,朝廷簡拔,盡是廉恥自好之人,宜無召亂之由,粄逆之變,至於此極,此如臣無狀,待罪相府,謀國不臧之緻也。

    」上曰:「由予不德而緻然矣。

    」 2月14日 ○戊戌,上在公州。

     ○兵曹判書金瑬、左承旨金自點請對。

    上引見檢察使金尙容、戶曹判書沈悅、體察副使鄭曄,亦請對入侍。

    自點曰:「聞賊之餘衆,尙千餘人雲,不無豕突之患。

    車領把截處,隻送二百人,添兵爲當。

    溫陽、鎭川諸處,亦宜分送軍兵,扼其要害。

    」瑬曰:「禁衛之卒,隻有四千,不可分兵出屯。

    先固內守,然後可以出兵遮截。

    」悅曰:「昨日方伯,令海濱田稅竝輸于本州雲,此非遠圖,請先輸近處山郡田稅,而海濱則宜觀勢處置。

    」從之。

    全羅兵使尹璛隨後入謁。

    上謂曰:「卿當爲守城大將,何以爲計?」璛對曰:「全羅監司所領軍兵,其數四千,恐不足於分守。

    援兵續至,然後可以調用矣。

    」上曰:「此城形勢何如?」璛曰:「此城形勢則好矣。

    」自點曰:「大駕來駐于此,宜收用本州人士,以慰人心。

    」上曰:「昨日路上來迎之人,當令該曹抄用矣。

    」引對未罷,大將申景禛軍官,來奏适、明璉兩賊授首之狀。

    上召問其狀。

    軍官對言:「賊,十二日,率四十餘騎,自廣州向利川,屯宿慶安驛近處,爲其下所斬,斥候將來言,故大將急先馳啓耳。

    」上曰:「興安君安在?」對曰:「此則不知。

    興安之弟,馳過軍前,有逃去之狀,故執而付諸京畿水使矣。

    」乃命饋酒,付六品職。

    瑬曰:「山城料理,今姑停之乎?」上曰:「賊首尙未來到,不可先罷守城之議。

    」 ○上上山城,審視形勢,請宰諸將,以次侍立。

    總督軍門金瑬進曰:「前峰屹然,與城對峙,可合設伏候望。

    賊來則放砲,城中應之擊鼓,使登堞耳。

    」上曰:「將臺南面,似可受敵。

    」瑬曰:「城外多溝壑,步數甚遠,矢石不相及矣。

    」上欲騎馬,巡視城上,左右皆曰:「城上道路傾危,恐難乘馬周視。

    且不如從高處俯瞰。

    」上於是,登北樓曰:「此城此面,最爲虛踈,江岸甚狹,矢石可及。

    」領相李元翼曰:「前有長江,不至虛踈。

    若有人和,雖下於此者,猶可守也。

    」 ○都元帥張晩遣從事官李敏求,啓聞曰:「臣自到金郊之後,賊兵形勢連續馳報,而或有道阻而還者。

    渡臨津,偵探則回言大駕已出都城。

    臣等受命討賊,不能捍遏兇鋒,至使至尊倉皇出狩,以賊遺君父之罪,固所難免,伏地待罪。

    賊兵昨夕,屯宿礪峴雲,今方督率諸將,遠送哨騎,探其進止。

    賊若入城,則臣令先鋒將鄭忠信、南以興、邊潝、申景瑗、金完、柳孝傑等,統精銳步騎四千餘兵,進據鞍峴,一繫屬都民,一以牽掣賊勢,而一邊傳令于副元帥李曙及黃海監司林?、水原府使李景立等,各領所部兵,齊向東路進,陣城外,東西相應,指期克復,而糧餉難繼,最是切憂。

    請輸送江都儲穀數百石,以爲接濟之策雲。

    」 ○兩司合啓曰:「人臣之義,主辱當死,爲將之責,失律必誅。

    都元帥張晩,身任閫外之寄,逆賊稱兵之變,起於管下,義當投袂而起,趁卽殲滅,不以賊遺君父,而未嘗遮前躡後,一挫賊鋒,終至都城不守,車駕南狩,按以軍法,固其宜也。

    第策勵諸將,收復京城,以功掩過,當從末減。

    請命白衣領職,以責後效。

    」再啓,從之。

     ○憲府啓曰:「受命爲將,失律者死,古之軍志也。

    李曙身爲大將,徘佪中路,巧避賊鋒,至於賊敗就戮,而終不追躡。

    李景立專防江岸,爲臨津上下節制之將,不爲分兵堅守,縱賊渡江而狀啓之辭,有若陽爲順從,情狀叵測,終乃發遣師徒,獨身逃竄。

    樸孝立防守臨津下灘,望風奔潰,使天塹之險,如履平地。

    韓嶠以副將,賊未臨江,先倡逃走之計,竄身鄕村,不爲待罪行在,物情痛憤。

    請副元帥李曙、防禦使李景立、坡州牧使樸孝立、前郡守韓嶠,請命依軍律處置。

    主辱臣死,臣子分義也。

    賊變孔棘,車駕南狩,則百司之官,凡有職守者,所當執靮以從,而出城今已七日,尙有不赴行在者,其臨亂後君之罪大矣。

    自十四日以前來赴者外,文武蔭官、宗室在職者,竝削去仕版。

    」答曰:「樸孝立事,依啓。

    李曙、韓嶠白衣從軍,使之立功自效。

    李景立必是行計之事,豈有他心哉!然不無潰還之罪,罷職。

    未赴行在人員,分明老病者外,其餘竝罷職。

    宗室之未及來赴,必是貧窮無馬之緻,勿爲論罪可矣。

    」 ○諫院啓曰:「禦營使李貴,旣已受命,視師江上,則所當董督諸將,盡力把守,使賊不得過江,而賊鋒未到,先自奔還,緻令天塹失守,其恇怯誤事之罪,不可不治,請命白衣扈駕。

    副將韓嶠,首倡奔北之議,躍馬先走,使諸將望風潰散,而又不赴國難,私自奔竄,其僨事忘君之罪,不一而足。

    坡州牧使樸孝立,分守大灘,而未及交鋒,先棄信地,請竝依律處斷。

    賊适兇逆,千古所無,凡有血氣者,皆當瞋目張膽,思欲食肉寢皮之不暇,而防禦使李景立,顯有擧軍投降之迹,所謂陽爲順從雲者,此豈人臣所當萌於心者乎?其心所在,昭不可掩。

    況有師潰奔還之罪乎?請亟拿鞫,依律定罪。

    副元帥李曙領率大兵,專制閫外,自狻猊失利之後,賊勢猖獗,長驅渡江,而不能疾趨勤王,緻有蒙塵之變。

    及官軍乘勝,賊已窮蹙,又不能堅守東路,使賊漏網稽誅,其誤事失機之罪,不可不治。

    請命白衣從軍,立功自效。

    體察副使申鑑,去邠之日,受命整齊舡隻,及聞大駕出城之報,則所當奔走行在,而經自逃竄,尙不復命。

    以秩高宰臣,當急難之際,鳥竄求活,請命遠竄。

    頃因相臣陳啓,凡被罪之人,除罪犯綱常者外,悉皆赦宥。

    向來罪累之人,若非兇賊黨與,皆是罪人支屬,其得免刑戮,亦幸矣。

    當此變亂之日,若悉從蕩滌,則是國家之不幸,爲兇徒之大幸也。

    揆諸事理,恐涉無據。

    且聞變起之後,諸處被罪之徒,所在鼓動,頗有幸亂作禍之狀雲。

    此等兇徒,豈合反加恩宥?請赦宥公事,勿令擧行。

    」答曰:「依啓。

    韓嶠、李貴,一體施行可矣。

    李景立爲行計耳,豈有他心?然不無潰還之罪,罷職。

    申鑑亦罷職。

    罪人赦宥勿施事,不允。

    」又啓曰:「頃日蒼黃時,光海安置處,恐爲賊适所刦取,已遣別將,由海路移置于南方矣。

    但念多事急遽之際,供億護持,或有不謹,則必有後日之悔。

    請命別遣近臣,急往江都,申飭府官及諸別將,另加謹護,勿令有他。

    且卽今賊魁授首,都城收復,大駕當不日旋軫,光海移置之擧,非今日所宜,亟命還爲安置于江都。

    」從之。

    江華府尹馳啓言:「光海已發向南方,乃遣宣傳官,令跟問所在,護還江華。

    」 ○左承旨金自點請對曰:「當初賊适雖曰強盛,而諸將望風,無不奔潰,皆當施以軍律。

    至於臨津則李景立,以三千軍兵,尙不能堅守,況如樸孝立者,隻以民兵數百,不能抵當,勢所固然。

    若先被誅戮,則獨不冤乎?與敗軍諸將,一時論罪未晩也,姑宜拘囚以待。

    」上曰:「與樸孝立同罪者幾人耶?臨津失守之罪,勢難容貸。

    但聞,此人善治畿邑雲,予甚惜之,奈軍律何?姑爲留囚以俟。

    失律將士論罪,分輕重處之可矣。

    」 2月15日 ○己亥,上在公州。

     ○賊將李守白、奇益獻等,斬适、明璉等,來獻行朝。

    初,賊比至利川之境,徒黨散落,其下李守白、奇益獻四十餘人,乘夜以火攻之,遂斬适、栴、邃、明璉及其子姪仁發、順生等。

    順生卽希奮奴子,募兵投賊者也。

    明璉之姪?勇健善鬪,每戰先登,捕得梟示。

    适腹心李廷培、張善旭、姜彥信、尹廷綬、沈吉元、金堯立、張天圭、樸終彥、吳永吉等,旣渡江,中路逃去。

     ○上引見大臣、備局諸臣。

    領相李元翼曰:「賊适已誅,宜速定回鑾之期。

    」兵曹判書金瑬曰:「訓局之兵,不日將到,可備宿衛之用。

    全羅軍兵,宜自此罷遣。

    」上曰:「十六日設科,十八日回程可也。

    」宰臣請設科於駐蹕之地,聳動士心,故有是命。

    元翼曰:「扈駕之人,亦令許赴,則京人、鄕人之文,自有優劣,恐本道之人不得參也。

    」上曰:「京人不可許赴。

    」瑬曰:「扈從中,蔭官儒生,亦有擧業之人,不可不許赴。

    」上曰:「扈從蔭官、儒生及武人,令吏兵曹預爲籍記,待還都後,卽爲設場,今則隻許兩湖人赴擧可也。

    」元翼曰:「李守一、邊潝等,旣立大功,宜令還鎭。

    」上曰:「此兩人,宜加賞資以送。

    且都監軍士逃亡者甚多,何以處之?」元翼曰:「逃者戀妻子也,非眞叛也。

    」上曰:「臨亂逃走,何異於叛?」瑬曰:「若一一罪之,恐軍情不安。

    」元翼曰:「聞韓貴人〈逆瑅之母。

    〉囚之禁府,事體未安。

    」上曰:「其然乎?卽令,遣歸其第可也。

    」元翼曰:「與守白等來歸者四十人,不可無賞,而至於守白、益獻等,人皆以爲,宜待以不死。

    臣獨以爲,褒賞之典,不可不施。

    」上曰:「四十人,可使止於江外,而獨令守白等來獻首級。

    」瑬曰:「獻凱節次,不可落莫。

    宜大張軍威,親臨以受之。

    」上曰:「令大臣議定。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宜令詞臣,速製露布,傳告八方。

    」上從之。

     ○禮曹啓曰:「群議以爲,凡獻馘時,必有露布,而今者破賊,雖是諸將追勦之力,終爲其下所斬,則元帥不當爲露布。

    宜以都體察使李元翼之名,爲露布,先爲封進,次獻首級。

    」答曰:「依爲之。

    」 ○賊將李守白、奇益獻等,面縳,詣軍門請罪,以适、明璉等六賊首級,懸之竿頭以獻。

    上大張軍威,親臨受之。

    守白、益獻等伏地曰:「當初不卽歸順者,必欲斬适而來也。

    遷延至此,萬死無惜。

    」上命解其縳而諭之曰:「今雖晩矣,不無其功。

    當從後論賞,姑退而待之。

    」 ○大赦八方。

     王若曰:時運艱難,大變猝起於心膂;國威燀爀,群逆悉就於殲誅。

    慶懼之衷,綸綍斯在,往屬昏季,寔繁兇徒。

    三綱竝隳,知晉國之將亂;多瘠罔詔,識周民之靡遺。

    藐玆寡躬,承此危緖,謠悲萇楚,誠肯弛於撫摩,政愧蒲蘆,仁未遍於施設。

    重因刑網之多漏,仍緻逆節之潛萌。

    逆賊李适、韓明璉等,跡出蠢微,天賊桀猾,方債帥之熾肆,久稔蛇豕之兇。

    及會朝之淸明,粗展牛羊之力,因緣兵柄,敢生亂階,陰連遺孽,指蒼天爲可讐,脅驅邊民,窺內地之無備,創殘我州府,戕害我使臣,寇氛瀰於郊畿,兵氣逼於宮闕。

    雖知鵲起烏合,終就獨柳之誅,奈此豕突鯨奔,上軫長秋之慮,暫勞幸陜之駕。

    遂督屯渭之師,先鋒所加,大憝相剪,淸宮振旅。

    未淹一旬,亂領妖腰,卽懸雙闕。

    玆實神明之默佑,抑由中外之協扶。

    旡妄之災,轉爲迓祥之日,有畏則警,儻是啓聖之期。

    宗社之休,寡昧何力?嗚呼!天所助者必順理,無陂而不平,大刑用甲兵,豈予心之所欲?陽春布德澤,曁一邦而維新,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禮曹請陳賀。

    上命停之。

    又請曰:「今此逆賊,千古之所未有,而十日之內,收復京城,宗社之慶,莫大於此。

    自上雖過爲謙沖,不欲受賀,其於臣民之缺望何哉!」答曰:「予何顔受賀?其停之。

    」三司力請,乃許之。

     ○兩司合啓曰:「逆賊瑅,外畜異志,陰結賊徒之狀,盡出於請賊之招。

    及兇鋒犯闕,大駕播越之日,瑅逃歸賊藪,圖竊名號,兇賊敗潰,擁衛同走,尙未就捕,久稽邦刑。

    請明告中外,廣加跟捕,按律處斷。

    」從之。

     ○左議政尹昉馳啓,請散遣兩元帥軍兵,歸農無令失時。

    從之。

     ○諫院啓曰:「賊鋒逼近,鑾輿播越,大小臣僚,皆尙奔走執靮,捍衛君父。

    三司、侍從,則比之庶官,事體又別,而掌令李瀷、修撰閔有慶,以在京從仕之人,不爲扈駕。

    瀷則昨始追到,陳疏自解,尤爲可駭。

    請削奪官爵,門外黜送。

    莫重者軍律,莫嚴者公議,樸孝立先棄信地,縱賊渡江,緻有蒙塵之變,公議齊發,請行軍律,旣蒙允兪,而因近臣私庇之請,旋命仍囚,公議見沮,軍律頓廢,恐非細事也。

    豈可以勳勞治績,掩其僨師失律之罪乎?請依律處斷。

    左承旨金自點,曲庇樸孝立,再三陳啓,沮遏公議,撓廢軍律,請從重推考。

    知事李尙毅、崔瓘、刑曹參議趙纉韓、判決事李愖、工曹正郞李晉英、司正李烓,或以一品重臣,或以秩高名官,或以久在近密之臣,當君父蒙塵廟貌顚倒之日,不卽執靮隨駕,而或有終始不來者,或有緩緩來到者。

    如李愖,祖、子、孫三人,無一介赴難者,請竝削奪官爵。

    崔瓘、趙纉韓,昨日追到,與終不來謁者有間,請罷職不敍。

    罪人尹伸以賊瑅妻父,方在安置中,而潛入京城,締結兇徒,謀爲不軌,擁立逆瑅之狀,國言藉藉,昭不可掩。

    請拿鞫依律處斷。

    前後逆獄幹連在囚人等,情重難赦者,論以處斬事,啓下之後,大駕去邠,事多蒼黃,應斬罪人等,乘時逃脫,至有戕殺獄吏者。

    想其情跡,甚於逆徒。

    到今事定之後,豈可令渠漏網逃生,容息於覆載之間?請令禁府,一一査出,行會中外,物色跟捕,依律處斷。

    」答曰:「依啓。

    不赴行在人員,還都後,分輕重論罪可矣。

    後命李瀷、閔有慶削職。

    」 ○憲府啓曰:「訓練大將申景禛統率禁旅,爲大駕捍後之任,雖不能背水決死,亦當與忠淸兵使李莞協力,把截漢水,使賊不得渡江,而退屯水原,獻捷之後,始爲前進,其恇怯退縮之罪大矣。

    請命削職。

    」不從。

    又啓曰:「麻田郡守梁貴生,以上流把截之將,聞賊兵渡江,散遣其軍,獨身逃還,請下諭元帥,使之梟示。

    」答曰:「貴生之罪,比諸孝立有間。

    削奪官爵,邊遠定配。

    」 ○上詣宗廟權安所,告平賊,行獻馘之禮。

    領議政李元翼率百官,上箋陳賀。

     ○以李景稷爲水原府使,李植爲弘文館修撰。

     2月16日 ○庚子,上在公州。

     ○親試文武士,賜洪霫等五人及第。

    霫後改名翼漢。

    公州人無參榜者,而儒生姜允亨之作,居入格五人之次,承旨權盡己請除職,以慰本州之心。

    上特賜及第。

     ○上召全羅道將官等入內庭,使承旨金自點諭之曰:「爾等千裡赴難,深嘉爲方國之誠,但廢農勤王,深用未安。

    」對曰:「聖敎至此,不知所達。

    」 ○玉堂上箚曰: 軍律至嚴,不可以貴勢免。

    禦營使李貴,旣已受命視師,則所當董率諸軍,把守江津,而望見賊鋒,脫身先走,士卒因以奔潰。

    賊乃遊水取船,從容過江,以緻廟社蒙塵,乘輿播越,雖梟示軍門,未足以快神人之憤,而兩司隻請按律於副將韓嶠及樸孝立等,而貴以貴勢獨免,論議之疲軟,莫甚於此。

    請李貴、韓嶠與樸孝立,一體按律定罪,以肅軍律,以正王法。

     答曰:「凡罪自有輕重,欲竝施重律,未知其意之所在也。

    勿爲如此之論。

    」 ○大司諫張維等啓曰:「李貴以勳舊重臣,受命視師,與領兵將官把守信地者,事體有異。

    防灘諸處,兵力單弱,而賊勢猖獗,未易遮遏,故知難而退,以爲扈衛京輦之計。

    若擬以樸孝立等徑棄信地之律,恐非得中。

    況貴有社稷大功,不可因一眚而遽加重律,故臣等以白衣扈駕論啓矣。

    今被玉堂之斥,何敢偃然仍冒?」答曰:「玉堂謀陷勳臣之言,何足與較!此非辭避之時,勿辭。

    」 ○玉堂復上箚曰: 臣等伏見答諫院避嫌之批,辭旨嚴切,以謀陷勳臣爲敎,不勝惶恐戰慄之至。

    第念,重臣視師士卒屬望,而見賊先遁,一軍隨潰,則把守之將,雖欲獨守,得乎?昔宋之虞允文,以參謀官,猶能代領諸軍,擊破強虜。

    況李貴旣以視師爲任,恇怯失措,脫身逃走,以緻崩潰之禍,其罪不亦大乎?臣等豈不知李貴之功存社稷,而不可以功掩罪。

    臣等之請,隻欲振軍律、立紀綱,豈有一毫謀陷之意哉!妄論勳舊,罪不可貸。

    請下司敗,以正謀陷勳臣之罪。

    「 答曰:」勿待罪。

    「 ○瑅伏誅。

    瑅,宣祖大王後宮出也。

    封興安君,爲人庸暗,且有悖行。

    至是,與适內外相應,陰謀不軌,出於諸賊之供,臺諫請安置南方,上不從,置之宮中。

    南幸之日,命使隨駕,瑅逃入賊中,犒饋适軍,适加以僞號,稱旨除官。

    及适敗,與适出走,适之被斬,逃匿有日,至是捕得。

    沈器遠、申景禛,與張晩相議,卽於軍中,縊殺之。

     ○憲府諫院皆啓曰:「逆瑅罪惡,覆載所不容,所謂人得而誅之者也。

    臣等請跟捕按律處置,已蒙允兪,則自是應誅之人,而今見張晩等狀啓,已與沈器遠、申景禛等,相議處斷。

    不待朝命,徑先擅殺,此雖急於討賊,不暇稟裁,而揆以國體,恐啓日後無窮之弊。

    請張晩、李時發、林?、沈器遠、申景禛,竝命拿推,以爲帥臣專擅者之戒。

    」答曰:「張晩等姑先推考。

    沈器遠、申景禛拿推。

    」仍下敎曰:「沈器遠等擅自處置,予甚痛恨,還都後,當拿鞫定罪。

    瑅則令該曹禮葬。

    」且命進素膳。

    禮曹言禮葬之不可,乃寢。

     2月17日 ○辛醜,上在公州。

     ○領議政李元翼請對,上引見。

    備局有司堂上,亦令入侍。

    上曰:「監、兵使,以勤王來者,不可無褒賞,欲與卿議定矣。

    」元翼曰:「兩湖民力已竭,不可不蠲其徭役。

    」上曰:「欲限今年蠲減之矣。

    」元翼曰:「何但今年!撫我則後,虐我則讐。

    若一向箕歛,則民之怨懟者,必將勝我矣。

    」上曰:「不待反覆敷奏,予已知之矣。

    兩湖徭役,雖當蠲減,不可無區別。

    扈衛從戰之士,則雖京畿兩西,亦可減也。

    公州駐蹕之地,亦宜復除。

    」元翼曰:「將官等,宜一體施之。

    各減大同米一鬥,何如?」上曰:「一鬥米,恨其少也。

    公州則減二鬥,所經各官,則減一鬥,而皆限以三年。

    年或兇荒,則臨時又減可也。

    」承旨李廷馦曰:「減租之令,已及於兩湖、京畿、兩西,慶尙亦一體施之乎?」上曰:「然。

    鹹鏡軍兵,亦爲一體施行可也。

    」元翼曰:「殿下當此之時,雖或惕厲,一意撫恤,而至於還入京都,宴安爲心,則能保其勿忘乎?自今朝廷百官,亦宜務從簡約,一如播越之時也。

    」戶曹判書沈悅曰:「古語所謂,無忘在莒之時,正此意也。

    」上曰:「慈殿供奉之外,何事不可減乎!」上又曰:「西來戰士,不可使落莫而歸,宜速下諭左相,使之慰諭。

    或有未及歸者,使留待大駕可也。

    」元翼曰:「四大將軍官,徒費廩粟,而臨亂多有不來者,反不如都監軍士也。

    都監軍士,則申景禛受命出征之時,皆思賈勇,而師竟不出,故反爲沮喪雲矣。

    」 ○上命加資忠淸監司李命俊、兵使李莞、全羅監司李溟、公州牧使宋興周。

    時,上方駐蹕公州,故有是命。

    溟率兵先赴行在,故竝賞之。

     ○禮曹啓曰:「明日乃寒食也。

    各陵則已令奉常寺,略備設行。

    宗廟、南別殿,則宜令廟司焚香,告以未得設祭之由,且告卽日還都之意。

    」從之。

     ○上下敎曰:「李貴前以臺諫所論,使之白衣扈駕矣。

    本非領軍之將,且經大赦,其令仍率所屬軍官,扈衛上京。

    」仍命復其官爵。

     ○上引見司業金長生、寧越郡守樸知誡。

    上曰:「予遭此大變,尙何言哉!」金長生對曰:「逆變何代無之?惟當務行節儉之政,收拾人心。

    凡禦供之物,一切減省可也。

    」上曰:「還都後,當相議減省矣。

    」長生曰:「去冬屢有召命,元子亦爲下招,而老病之人,不能冒寒赴召,迨切未安。

    」上曰:「今則日氣稍溫,與予俱歸,敎誨元子,可乎?」長生曰:「敢不惟命,而但恐老病已甚,不得久留也。

    」知誡曰:「此賊雖平,國事猶有可憂。

    凡事務從簡約,雖以貊道行之,未爲不可。

    惟以安民、講武爲急務耳。

    」上曰:「有宗廟、百官之禮,自然弊及民耳。

    」長生曰:「變亂之初,湖中人士,勸臣爲義兵將,士子則爭爲響應,而庶民絶無應者。

    民情之怨懟,此可見矣。

    」承旨權盡己曰:「明日動駕,則二十三日當入京城,是日乃俗忌日也。

    外議以爲,宜改擇也。

    」上曰:「若改擇則恐遷延日字,以貽民弊也。

    」知誡曰:「太史之占,古亦有之,此亦不可廢也。

    」長生曰:「人事爲主,蔔說何關?」 ○适軍官樸廷澍、吳永吉等,逃竄被捕,梟示軍門。

    适女壻吳世隆定配絶島,而未及押送。

    逆賊成琢之父宏烈,未及處絞,至是皆來現。

    命世隆押送配所,宏烈免其緣坐。

     2月18日 ○壬寅,大駕發公州,大將申景禛自京來赴,以其兵扈衛。

     ○夕次全義縣,摠督副使崔鳴吉迎謁于道。

    〈史臣曰:李曙、申景禛等,俱以武將,或握征討之權,而不能交鋒,徘徊山谷,或受進禦之命,而竟不出師,退次遠地,而鳴吉以白面書生,獨能不避險危,當江岸師潰之時,出萬死一生之計,還渡臨津,與元帥會,言辭慷慨,激動其舅,〈晩卽鳴吉之婦翁也。

    〉遂成沙峴之捷。

    當時受命征討之臣,能知忘身循國之義者,唯鳴吉一人而已。

    〉○憲府啓曰:「延平府院君李貴,視師江上,徑自奔還,因諫院論以白衣扈駕,纔蒙準請,而旋下復爵之命,非但物情之駭憤,大駕旋軫之際,都民聳觀,而失律之臣隨班本品,有駭瞻聆。

    請還收復職之命。

    」答曰:「李貴之罪,已經大赦,赦宥何妨?」 ○諫院啓曰:「李應獬,以滿贓應死之人,幸脫刑章,物情之憤惋久矣。

    今者中外盛傳應獬投賊作將,如此兇悖之人,不可容息於覆載之間,請梟示軍門。

    」答曰:「拿鞫可矣。

    」 ○淸州人蔡宗吉募兵二百人,赴行在,扈駕上京。

    上嘉之,遂拜六品職。

     2月19日 ○癸卯,大駕發全義縣,夕次稷山縣。

     ○諫院啓曰:「延安府使奇恊,曾爲黃海監司時,貪黷狼藉,與白大珩、鄭榮國竝稱。

    反正之後,幸免罪罰,復齒衣冠之列。

    及大駕南遷,最後追到,得授本職。

    若使海西人民,聞恊之來,必喪膽失望,歸怨於朝家。

    如此之人,豈可玷辱淸朝?請削去仕版。

    」累啓,隻命罷職。

    又啓曰:「前府使吳煥,本以患失鄙夫,諂附賊臣,圖得名宦,其子世隆,以賊适之壻,乘亂出獄,煥所當率子歸命,而來謁最晩,攜得人頭,有若殺賊獻馘者然,其爲情狀,昭不可掩。

    請圍籬安置。

    」再啓,命遠竄。

     2月20日 ○甲辰,大駕發稷山縣,夕次水原府。

     ○禮曹啓曰:「卽聞宗廟守僕等之言,則祭器沈藏於神井,而竝被偸失雲。

    今以脯果,略行告禮,則旣無黍稷稻粱,祭器雖不備可也。

    爵則不可代以他器,請文廟所用之爵,姑爲取用。

    」上從之。

     ○是日大雨雪。

    下敎曰:「扈衛軍兵,冒雪泥途,遍身霑濕,極爲矜惻。

    宜卽罷陣,俾得各就民舍,以燎其衣。

    」 2月21日 ○乙巳,大駕發水原府,夕次果川縣。

     ○兵曹判書金瑬、承旨金自點請對。

    金瑬曰:「都元帥功罪相當,不得不薄施白衣之譴。

    但聞軍情,以此沮喪,似當有格外恩典,以慰士心。

    」上曰:「縱賊入京,烏得無罪乎?」督戰禦史崔晛入見,上問曰:「此賊形勢如何,而縱之入京乎?」對曰:「我軍號令多門,紀律不立,所在奔北,臣受命督戰,而名位不重,不能施律矣。

    」瑬曰:「李景立情形叵測,崔晛自京來,必有聞見。

    」晛曰:「都中之人,皆言景立結陣城東,以書請降。

    俄聞明璉有殺,而奪其軍之意,不果投入雲。

    」上曰:「鞍峴戰功,誰居第一?」晛對曰:「鄭忠信、南以興主謀,柳孝傑、李希騫力戰,邊潝在後斬退,而李守一結陣淨土,退縮不進,元帥大怒,欲斬兵房軍官,然後始進其軍,結陣繞後矣。

    當初元帥不卽追勦,臣等亦以爲咎,及聞其言,則衆寡不敵,若輕犯而敗,則無復可爲,欲行計,使賊散落,然後擊之,故如是遲延雲。

    此言亦然矣。

    」上曰:「然則李守一非元功,前日之聞誤矣。

    」瑬曰:「蔣後琬,奔敗之後,投入賊中雲。

    投入之說,雖不可信,而奔潰之罪無疑,請按律。

    」上曰:「拿問處之。

    」 ○上引見領議政李元翼。

    元翼曰:「明日還都,當詣宗廟,行慰安之禮,大駕不可不先行。

    」上曰:「當奉慈殿以入,先往無乃未安乎?」元翼曰:「上意若以先行爲未安,亦何可固請也!」上曰:「爲國之道,在信賞必罰。

    方今可賞、可罰者甚多,何以則得其宜耶?」元翼曰:「今見尹昉狀啓,可謂善處矣。

    」上曰:「非謂此也。

    將士之有功、有罪者,何以明覈其實,而賞罰之耶?鞍峴之功,初以李守一、邊潝爲首,今聞崔晛之言,則有不然者。

    」元翼曰:「李守一力戰之事,臣亦詳聞,而李希騫之功爲多雲。

    張晩初雖不力戰,而收復之功,晩實當之。

    且聞西來將士,聞大駕播越,莫不憤惋,皆有鬪志,卒能成功。

    今聞主將被譴,衆情沮喪,至有垂涕者雲。

    」上曰:「賊之入城,晩之罪也。

    旋爲收復,亦晩之功也。

    不可不先論其罪而後賞其功。

    幸而收復之功,終出於晩,若使他人成功,則晩何以得免軍律乎?」 ○誅适弟遇、姪得仁、者斤同。

     2月22日 ○丙午,大駕發果川縣,到良才驛。

    都元帥張晩,以白衣伏於道左待罪。

    上駐馬,遣承旨諭之曰:「不能遮遏,使賊入城,固有罪矣。

    而董率諸軍,克復京城,功亦大矣。

    今特復其官爵,宜脫白衣扈駕。

    」李時發、李守一、林?、邊潝、柳孝傑、金完等,與其麾下數十人,伏謁于沙平院。

    上駐馬,良久曰:「克復都城,卿等之力。

    」慰諭甚至。

     ○左議政尹昉出迎沙平院。

    上引見謂曰:「都城人民,有爲賊所害者耶?」昉曰:「賊敗入城之後,殺都民八十餘人。

    賊初至,募兵於城中,投入者甚多。

    其中尤甚現著者,諸將所誅戮,及臣所處置,幾二百人矣。

    《光海日記》、《時政記》,散失殆盡,購得之數,不滿十分之一矣。

     ○午,大駕自崇禮門入。

    士女傾城,夾路聚觀。

    直詣太廟,奉安神主,行還安慰安祭。

    晡時,入慶德宮。

     2月23日 ○丁未,禮曹啓曰:「今此賊變,出於不意,至於廟社播越,車駕蒙塵,而十日之內,殲滅巨魁,收復京城,此誠前古所未有之大慶也。

    還都之日,父老士民,塡咽歡迎,七廟重安舊廟,三殿復禦新闕,請極行陳賀之禮。

    」大臣亦力請之。

    上答曰:「因予不辟,遭此無前之變,雖賴將士之力,卽復京城,其於予心,慙痛如何!賀禮,決不可受。

    不允。

    」禮曹又啓:「聖意過執撝謙,雖不敢更請陳賀,頒敎之禮,有不可已。

    」從之。

     ○諫院啓曰:「自古,國家承大亂之後,必須痛加節約,然後財不傷、民不病,以成匡復之業。

    如衛文公之在楚丘,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財訓農。

    我宣廟値壬辰之變,還都之後,宮府調度,悉皆減損,以緻中興之烈。

    此今日之所當法也。

    國家自經昏亂以來,民窮財盡,嗷嗷於塗炭之中。

    反正之後,政令施設,未有以大慰民心者,而加之以師旅,仍之以饑饉,中外赤立,怨讟朋興。

    經以逆竪稱兵,徵兵運餉,八路繹騷,而大駕所經一路及駐蹕之所供頓之費,皆出於民,公私掃地,無旬日之儲。

    況旱乾方酷,春耕失時,前頭事勢,萬端可憂。

    今若不思更張之宜,凡百用度,一如前日,則孑遺之民,決無支保之望。

    請自今廟社、陵寢祭享,三殿禦供、進上方物,下至百僚俸廩,悉從裁損,一依壬辰後故事。

    朔膳進上,元非國初法制,雖在平日,猶當有所變通。

    況此搶攘之時,尤宜一切革罷,幷令大臣及有司,從速勘定施行。

    國家不當設無名之科,以啓士子僥倖之門。

    大駕駐蹕之所,設科取士者,所以慰悅一道,聳動士心,猶之可也。

    若扈駕士人,則或有隨父兄而往者,或有帶職名而行者,其誠雖可嘉。

    然自當有酬報之典,豈可別設一科,以貽科目混雜之弊乎?前日擧義時士子輩,自上有設科之命,而朝議以爲不可,力爭而止。

    今此扈駕士人,論其忠勤,當在擧義之下,而獨令設科,事涉未妥。

    請扈駕士人設科,勿爲擧行。

    」答曰:「廟社祭享,似難減損。

    進上事,當令有司量減焉。

    設科事,決不可食言,勿爲更煩。

    」累啓,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備局堂上及西來將士。

    張晩曰:「臣受命專閫,不能禦賊,以緻乘輿播越,臣罪萬死。

    幸賴諸將用命,粗效克復之績耳。

    賊兵一萬數千,而臣之麾下,則素無軍卒,數日紏合,僅得數千。

    萬一蹉跌,事必不測,是以行計間諜,使賊自潰,四千之兵,一時皆散。

    自此之後,其勢削弱,終至於敗耳。

    」上曰:「當初賊适之直擣也,每恨卿不卽進戰。

    今聞卿言,衆寡不敵而然也。

    終能一捷收京,不淹旬日,正賴卿當初行計,畢竟力戰之功也。

    」晩曰:「李曙非逗留不進之人,其罪可恕。

    」上曰:「江灘不守,非曙之罪。

    靑石洞口,擁兵不戰,是其罪也。

    」上曰:「鞍峴之戰,誰爲元功?」晩曰:「專主畫策者,鄭忠信、南以興也。

    」右議政申欽曰:「賊平之後,論功最難。

    必使軍情洽然,然後可以聳動矣。

    」上曰:「已令領相與張晩議處矣。

    」左議政尹昉曰:「領相,以病未得進來,元帥在此,可以議定矣。

    且還都之日,所當布告八方,而昨日陳賀之啓,不得蒙允,此實謙沖之至意也。

    」欽曰:「不允陳賀之請,甚是美事。

    願上終始此心焉。

    」上曰:「軍中犯律者幾人?」晩曰:「臣軍中無犯律之人,而偏裨小將一二人,有斬之者矣。

    」上曰:「守令中亦有之耶?」晩曰:「李寅卿,岐灘之戰,未及成陣而敗,此罪可斬,而情有可恕,故決杖耳。

    申景珎,招之不來,顯有逗遛之跡,初欲依律處斷,而更與李時發議之,則令出多門,莫適所從而然,故亦決杖軍前。

    樸孝立,事極痛惋,而朝廷已爲處斷矣。

    」承旨金自點曰:「曾因臺諫所啓,有申景禛、沈器遠等還都後處置之命矣。

    逆瑅之罪雖寸斬,不足以洩神人之憤。

    」上曰:「不在多言。

    所當囚禁以待之。

    殺戮王子,無異將佐,是何意歟?」昉曰:「臣未及入城之前,已爲處斷。

    以臣料之,則雖使自當,不過如斯而已。

    」欽曰:「此雖王子,已竊名號,不可以王子待之也。

    」昉曰:「今觀此闕,制度宏壯、丹靑輝煌,人主苟或不戒,則侈心必生。

    請山亭、別閣之無用者,亟命毀撤。

    」上曰:「何至毀撤?但當棄而不居耳。

    」禮曹判書李廷龜曰:「國家所恃者,西邊將卒也。

    今不可待之落莫,將官則方爲論功,而士卒亦當有酬勞之典。

    」上曰:「賞功之典,務得其宜而已。

    何可有所計較而濫施哉?」 ○命旌林檜、樸永緖、馬佑賢等門閭。

    賊适敗走之日,檜以廣州牧使,猝遇於慶安驛,爲賊所執,檜奮罵不屈,遂被害。

    永緖,薪橋之敗,罵賊而死;喬桐校生馬佑賢,以李曙軍官,偵探賊兵,遇賊不屈,賊斷其首,懸于松都通衢。

    左議政尹昉啓於榻前,請加追奬,故有是命。

     ○上下敎曰:「戰亡將士返葬時,使所經各官護送。

    力戰之將,失律之人,亦令帥臣,一一査啓。

    」 2月24日 ○戊申,下申景禛、沈器遠于吏,各削一資。

     ○領議政李元翼辭體察之任,上不許。

     ○特命以南以興爲延安府使。

     ○備邊司啓曰:「頃見都督咨文:『則欲發兵二萬,以助討逆。

    』雖因賊已敗散,未果出兵,而爲我國助順之意,不可不謝。

    且覩咨內事意,則賊适叛狀,未能詳知,宜以賊适搆逆之狀,明白措辭。

    仍以『小賊雖或跳梁,逆順所在,旋卽殄滅』等語,及於揭帖中。

    」上從之。

     ○義禁府啓曰:「逆魁适、明璉及栴、邃、宗慶、明璉姪等,緣坐籍沒,破家瀦澤等事,今將擧行,而韓訢、鄭燦、成琢、韓濬、丁碩弼等,皆是鞫廳承服後正刑者。

    廷培、仁發、降倭高孝乃等,雖未就服而誅,亦是叛賊之尤者。

    請竝依适等行之。

    答曰:」依爲之。

    且逆适腹心,豈特廷培、仁發等數人而已乎?更爲覈處。

    「禁府乃請李邦弼、樸廷澍、吳永吉、韓?、李瑜、樸從彥、李忠吉、金廷立等,亦緣坐籍沒。

    且令元帥,査出戰陣中,逆适腹心,罪合緣坐者。

    李壤、權大振、崔德雯、康綽、金宗立、金天京、裵擇日、樸順生等,一體施律。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及兵曹判書金瑬、延平君李貴、兩司長官。

    領議政李元翼曰:「壬辰之變,亂民焚闕,而未有刑辟,故今又如是,極可痛惋。

    宜懸賞購捕,以施軍律。

    」李貴曰:「前朝官安宗吉,壬辰之亂,投入賊中。

    今又送其三子于逆适,爲內應之計。

    士大夫尙如此,況下賤乎?請安宗吉及其三子,竝拿囚。

    」上曰:「附賊之人,不可一一治罪。

    但其中尤甚者及出郊迎賊者,則不可不治。

    」瑬曰:「大駕出城之日,樸承宗家奴,多數成群,亂入臣家,封窓戶,招洞內人,使之看護。

    此輩旣已結黨,何以處之?」貴曰:「樸自興妾,亦來臣家,封門戶雲。

    〈瑬入承宗家,貴入自興家,故其家人,乘亂有還占之心,兩人有是言。

    〉上曰:」此輩何足問!但焚闕之人,不可不購得治之也。

    「上曰:」逆賊雖平,前頭國事,極多可虞,何爲而可?「元翼曰:」上在公州時,有務行簡約、悉減徭賦之敎。

    今見臺諫批答,有曰:「宗社祭享,不可蠲減,臣竊惑焉。

    民苟安矣,宗社血食,可以永久,而民苟不安,則國隨以亡,宗廟不血食矣。

    然則蠲減祭享之典,乃所奉先思孝之道也。

    」上曰:「祭享蠲減,事體極重,予甚難處。

    未知,諸宰之意何如?」貴曰:「裁損大祭邊豆之數,而降同朔望之典,至於朔望,則隻焚香可也。

    」瑬曰:「祭享之典,姑從簡略,一意安民、治兵、備寇,以待民力之寬可也。

    」維曰:「祭享先減,而慈殿供上之物,亦當次第節損矣。

    」上曰:「此極未安。

    但當限年量減耳。

    」元翼曰:「貢獻中,難得之物,宜以易辦者代之,或可全減。

    片脯甚難措備,亦當以大口魚代用。

    」上曰:「私家之祭,亦用脯鹽、片脯,則不可專廢。

    宜減其數。

    」元翼曰:「百官皂隷,亦當全減矣。

    」瑬曰:「李景立事,大臣、臺諫鹹在,今可議處矣。

    」皆曰:「景立旣有失守之罪,又有附賊之跡,不可容貸。

    」上曰:「此人有大功,減死何如?」大司憲徐渻曰:「不誅此人,何以行國法乎?」左議政尹昉曰:「禁旅不爲扈從者,近千人,使之罰防西邊,而宜以四大將軍官扈駕者,代充宿衛。

    」上曰:「與張晩商量善處。

    」元翼又辭體察之任。

    上不許。

    貴曰:「目今內憂外患,尙爾未祛,體察之任,豈可輕遞?且依李恒福爲體察時例,西方守令,使體府薦擧,則庶得其人矣。

    」上曰:「此事甚好,可依前例行之。

    」元翼曰:「臣全不知人才,決難承當也。

    」 ○以李植爲吏曹佐郞,金長生爲尙衣院正。

     2月25日 ○己酉,延平府院君李貴上箚言: 沈器遠等處置逆瑅,揆之古法而無違,參之大義而無失。

    三司之請拿器遠等,殊無人臣討逆之義。

    請治三司忘君緩逆之罪。

     大司諫張維等啓曰:「逆瑅罪狀,臣等曾已論列,請物色跟捕、依律處斷,已蒙允可,則捕得之後,自當檻送行朝,明正典刑,而申景禛、沈器遠等,不稟朝命,徑先處斷,雖出於爲國受過之意,而不無後日之弊,故臣等論啓請罪矣。

    今見李貴箚辭,則以不識義理、忘君緩逆,顯加譏斥,臣等何敢自以爲是而偃然仍冒乎?」憲府玉堂,以此相繼引避而出。

     ○命犒饗元帥以下西來諸將士于訓鍊院,遣近臣慰諭。

    且賜樂以寵之。

     ○下敎,諭中外大小人民曰: 天誅旣訖,憤已洩於神人;法駕初還,慶實在於宗社。

    前言已悉,申諭奚殫。

    痛矣!賊适、明璉之稔惡,甚於希烈、朱泚之作逆。

    官爲副帥,錄於勳籍,則何以加!起自賤隷,畀以巡邊,猶不知足。

    射天之計已露,人或有言,盈庭之議欲誅,予尙不忍,有罔極之恩也。

    何所負而反耶?伺諸將專力邊彊,逞兇圖猝薄畿輔,事出倉卒,暫勞方嶽之行,計在權宜,不辭盩屋之苦。

    幸賴師武臣力,聿見腹敗枝披,七廟綿休,荷先靈之默佑。

    三朝備禮,奉長樂之歡顔。

    於戲!瘡痍尙多,若疾痛之在已;流散未集,處崇高而何心!惟前後脅從之徒,在所當恕,況終始力戰之士,夫豈可忘!肆當同慶之辰,誕告維新之意,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大提學金瑬之辭。

     ○上禦資政殿,引見統制使具仁垕。

    上曰:「卿之所率軍兵幾何?」仁垕曰:「臣抄選精銳五百以來,而皆步兵也。

    以此未及赴難矣。

    」上曰:「今番逆變,諸將崩潰,無敢當者,思卿望卿,到此益切。

    」仁垕曰:「臣雖來,何能有爲?但一戰決死者,是臣志也。

    」上曰:「李重老有老父,慘矣慘矣。

    」仁垕曰:「重老之頭,今幸得來雲。

    」上曰:「何以得之?仁垕曰:」柳孝傑得於衆屍中,裹以戰服,埋而表之,故得來雲。

    「 ○玉堂上箚,略曰: 今玆适賊之禍,實我國所未有之變也。

    雖賴皇天默佑,僅能蕩平,而君臣上下,殊未有至誠惻怛內訟改絃之計,悠悠泛泛,玩愒猶前。

    宜卽下罪已之敎,諭以悔禍之意,至誠求言,使中外大小臣庶,各陳緻亂之由,挽衰改紀之策,苟有忠言至論,不但翕受敷施,斷然行之。

    仍以識拔其人,俾當其責。

    至於損上益下,約已便民,安集已散之民,迓續垂絶之令,則諫院所陳節減之論,誠爲切至。

    伏願殿下,亟從其言,以行節儉之政。

    且廓言路,以來直截之論。

     上嘉納之。

     ○江原監司尹安國馳啓曰:「适孽弟邂及姪櫓等,杆城郡捕送之際,聞适入城作亂脫逃,櫓則捕獲嚴囚,邂則方加跟捕。

    且适妻孽娚李瑗,自王獄脫出,往投賊陣,李邦弼子璨、瓘、璘等,皆入賊陣,持賊傳令,作亂于洪川。

    賊敗後,皆逃竄山谷,竝捕得梟示。

    首惡李邦弼嚴囚,以待朝命。

    」雲。

    禁府令本道,竝將邦弼、櫓,梟示境上。

     ○梟示明璉母及其妻妾子澗、濶、壻鄭復誠、妻甥李番、軍官金國昌奴子順茂等於海西。

    子瀾以訓戎僉使在北路,亦令於所在梟示。

     ○梟示适軍官安賢、申繼洪、崔堤、吉得禮、洪漢明於陽德。

     2月26日 ○庚戌,上下敎曰:「京畿物膳逐日供上,甚爲民弊,三日一進。

    且大妃殿外畿甸朔膳權減,諸道朔膳,三朔一進,而竝以三年爲限。

     ○以張顯光爲掌令,李埈爲執義,李行遠爲弘文館正字,李昭漢爲弘文館博士,張晩爲判中樞府事。

     ○諫院啓曰:「原州牧使柳澈,聞賊入都城,棄官逃走,賊敗之後,來見監司,覓取印信。

    重林察訪房元震,當大駕出城之日,棄印逃走,潛歸其家,情狀可惡,請竝削去仕版。

    」答曰:「削職。

    」 ○憲府啓曰:「訓鍊大將申景禛,統率禁旅,爲大駕捍後之任,雖不能背水決死,亦當與忠淸兵使李莞協力,把截漢水,傳檄于東西帥臣,以圖恢復,而一向退步,至於水原獻捷之後,始爲前進,其恇怯退縮之狀著矣。

    不可仍授大將之任,請命削職。

    臣等取考慶尙監司閔聖徵處置權縉狀啓,則有人路逢兩人,持弓矢,走至梁山雲,而隻曰有人,不言其姓名,逢着兩人,亦不爲跟捕。

    且曰:『權縉近日氣色荒唐』雲,而亦不詳其異常端緖,徒以道路疑似之傳,至於矯命擅殺,其流之弊,有不可言,請命拿推。

    」答曰:「申景禛雖有進退失宜之罪,此時大將,不可遞易。

    閔聖徵難免其妄作之罪,然臨亂處變之道,似不可已。

    權縉亦非正人,在京之人,何以知其必無兇謀?」 2月27日 ○辛亥,諫院啓曰:「都下人心,本來狡猾,兇賊入城之時,或有迎附賊魁者,或有焚燬宮闕者,或有偸竊帑藏者,或有打破第宅者。

    若論其罪,則雖一一梟夷,誠無足惜。

    但必欲窮治,則衆心駭懼,或緻意外之憂。

    須以撫輯爲先,以爲鎭定之地,而還都之後,各衙門及士大夫,或催徵官府之物,或摘發作亂之輩,或報復被辱之人,或懲治破家之徒,紛紜係累,不勝其擾。

    若此不已,則人心無時可定。

    爲今急務,莫若特下明旨,丁寧諭告,凡旣往罪犯,一切勿問。

    如有以非法推徵等事,隨見痛治。

    惟焚燬宮闕,損破廟社物件者,情犯難恕,令有司摘發,誅其首倡者,其他則一切勿問之意,令司憲府、漢城府,掛榜通諭。

    前哨官鄭鑮領兵赴戰,岐灘之敗,投入賊中,鞍峴之戰,爲賊先鋒,如此兇逆之徒,不可使容息於覆載之間。

    請拿緻梟示。

    」上從之。

    體府從事官崔晛以爲。

    「鑮爲賊所執,至鞍峴,始投官軍助戰,爲李守白所射,諫院之啓非是。

    言于都體察使,啓請更査。

    」大司諫張維等啓曰:「崔晛爲鑮伸救,語多不近。

    若曰自賊陣逃歸之際,爲賊追射,則矢當着背,不當着面。

    然則所中之箭,明是官軍之箭。

    且矢石交集之際,何以知其必爲李守白之矢乎?當初鑮自言於副體察使李時發曰:『岐灘陷賊,同與入城,鞍峴之戰,使爲先鋒,爲官軍所射中。

    』其時帥府從事官參見而詳聞,不可誣也。

    崔晛信聽遊辭,曲加庇護,張皇辭說,瞞報體府,請罷其職。

    鄭鑮亦依前旨行之。

    」上命罷晛,而鑮則令拿鞫處置。

     2月28日 ○壬子,禮曹啓曰:「日本信使之送,事體重大,決難輕許。

    廟堂之意,亦欲姑待一二年議處。

    今者狀啓又如是,留館之倭,幾至千名,而以信使之請,遲留不去,連續更來,則非但支待爲難,倭情叵測,意外之變,亦不可不慮。

    目今事勢,與前大異,不可無權宜之策。

    雖許信使,豈必於春夏前發送乎?姑宜措辭許之,使之速爲撤歸,以紓目前之急。

    令廟堂急速議處。

    」大臣請依禮曹之言。

    從之。

     ○憲府啓曰:「公州牧使宋興周,以布衣筮仕爲察訪,別無勞績,而超陞爲牧使,名器之猥濫,已極可駭。

    行幸駐駕,纔經五六日,以守牧使,超通政恩賞之僭,雖一歲三遷,未足爲比。

    物議之喧騰,久而愈激,請宋興周堂上加改正。

    」答曰:「已加之資,今不可還收。

    」又啓曰:「罪人李景立,非特失律,附賊之狀,明白無疑。

    未及正刑,徑自殞斃,其爲奸計,蓋欲全其首領而保其勳名,所謂死有餘罪者,此之謂也。

    請削勳籍。

    」答曰:「水原將官推問後,削勳可矣。

    」又啓曰:「樸孝立以把守江灘之將,與賊潛通,任其渡江,而退入山城,縛送把摠于賊陣,輸緻火藥、火器之說,騰播都下,請令査問。

    如得其實狀,與李景立一體施行。

    」從之。

     ○上禦資政殿,引見三公曰:「西來將士,今將慰諭,而未有賞賚之典,則似爲落莫,何以處之?」左相尹昉曰:「賞賚不在物之多少,而隻在特施恩典耳。

    」上曰:「欲以三千兩銀,送于元帥,分等頒給,何如?」李元翼曰:「大將則自上直爲賜給,而副將以下,則使元帥分給可也。

    」上曰:「元帥則給百兩,其餘則使元帥分等頒賜。

    」上曰:「元帥縱賊入京,雖有其罪,而不日匡復,功亦大矣。

    錄勳之典,何以爲之?」三公皆曰:「李夢鶴時。

    亦有錄勳之擧,今日似當錄功矣。

    」上曰:「元帥書啓人,若是其多,盡爲錄勳可乎?」左相尹昉、右相申欽曰:「使元帥更加參酌可也。

    」上曰:「扈從之臣,亦可錄功。

    」僉曰:「此臣子職分內事,何功之有?道裡不遠,日月不久。

    且文武百官扈從者甚衆,何可遍施恩典耶?」上又曰:「附賊人中,士夫則不可不治,庶人則置而勿問可也。

    且都監軍士逃亡者幾人?」元翼曰:「八百人矣。

    」上曰:「幾至三分之一矣。

    」昉曰:「閔聖徵狀啓中,至有觀望等語,嶺南士心,必爲憤惋矣。

    」元翼曰:「聖徵慮一道之人,不卽擧義,輕發此言耳。

    」上曰:「其處置權縉,何如?縉或有生變之事,則不可說也。

    」元翼曰:「閔聖徵旣被臺論,似難察任,今姑遞之可矣。

    」又曰:「江都保障,不可緩也。

    胡來則必爲駐蹕之所,李聖求善治,可專任勿易也。

    」上曰:「廢朝時,全數復戶,今可遵例蠲減,無使重其役也。

    」 ○上出禦隆政殿,引西來將士南以興、柳舜懋等三十人,皆陞殿,軍官立于殿外,而上使承旨李廷馦傳敎曰:「汝等遠來力戰,討平劇賊,不日克復。

    倘非汝等,予何以回鑾?汝等之功,朝廷自當論賞,姑以銀三千兩、賊馬若幹匹,使元帥分給矣。

    皆拜謝而退。

    」 ○上下敎曰:「逆适及明璉族屬,限三寸仍囚,四寸則竝極邊定配。

    」領議政李元翼啓於榻前曰:「适賊四寸,竝令遠配,妻妾之親,亦爲論罪,似非國典。

    」上乃命妻妾親,勿爲論罪。

    異姓四寸,亦爲降等施律。

    禁府啓言:「逆栴妻娚李日華,法不當緣坐,而其父杙同參逆謀,已爲梟示,日華宜定配邊遠。

    逆适孽妹子樸筌,亦宜加等遠竄。

    」上命竝配絶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