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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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美。

    」 ○禮曹啓曰:「曾在先朝,去館試之敎,出於不獲已之擧。

    今則館儒感動聖旨,還入食堂,先出之士,亦宜一體開諭,竝沐於涵養之澤,豈非斯文之幸哉?」上下敎曰:「予豈樂爲此哉?不得已也。

    卿等之言雖好,以朝家事體言之,與其終見狼狽,不如早爲之所也。

    雖然,啓辭如此,議大臣處之。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趙翼以爲:「若去館試,殊失設科之意,恐非待士之道。

    請仍舊行之。

    」上從之。

    先是,上欲去館試,命禮曹考乙亥例以啓,蓋乙亥年間,館學以從祀之論,多士角立,先王特去館試。

    禮曹考出以啓,至是,命依大臣議。

     ○領議政李敬輿上箚,辭摠裁之任,且曰:「鄭仁弘付黃之說,傳說已久,薦紳頗有言之者,故臣曾於前日,妄有陳達。

    今聞,外間或以爲有是事,或以爲隻削《靑衿錄》,論議不同,疑信莫定。

    臣處公揆之地,一言有失,衆口斯騰。

    仁弘付黃,旣無文書可徵,又無的確可證,而臣輕信人言,至溷天聽,遂使投疏之臣,遽被特命之推。

    臣捫舌莫及,惶恐待罪。

    」答曰:「摠裁之任,卿勿固辭。

    付黃之說,雖無的確可證,旣有言之者,於卿何有?卿無所失,宜安心勿待罪。

    」先是,前持平睦兼善陳疏,辨其弟姪元非首倡立異之狀,且曰:「鄭仁弘曾於昏朝,隻被削《靑衿錄》,而未聞有付黃之事。

    」上以兼善疏語失實,特命推考,敬輿以是陳箚待罪。

     7月4日 ○乙卯,移置昭顯第三子於喬桐,特遣內醫,齎藥往救之。

     7月5日 ○丙辰,召前執義宋時烈、宋浚吉,皆辭不至。

     7月6日 ○丁巳,上行秋享于永思殿。

     ○時,大旱。

    上憂之,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上曰:「旱災至此,哀我民斯,何以爲生?」領議政李敬輿曰:「和氣緻祥,乖氣緻異。

    臣之愚慮,竊恐邇來,上下否隔,和氣未臻,有此無前之災也。

    聞,兩西旱災尤慘,而官糶已散,無以賑救,請海西收米,勿納京倉,留置本道,以爲賑救之資。

    」上從之。

    上曰:「鹹鏡道官糶,多至三十萬斛,而名存實無,蓋前後任事者之罪也。

    」敬輿曰:「南漢山城尙多逋欠,況嶺北數千裡之外乎?」上曰:「然則可徵者徵之,不可徵者棄之。

    」上曰:「守禦使今當差出,誰可者?」李敬輿、趙翼等皆薦李時昉,上從之。

    延城君李時昉曰:「應天不可以文,荒政莫如節損。

    應罷之役,不緊之務,及時裁損,以爲敬天戒懼之實。

    」上曰:「卿言是矣。

    亟令講定。

    」上謂敬輿曰:「卿箚中李性恒左貶,尤不明白雲,予當明言之。

    性恒避辭中有曰:『殿下雖欲打破朋黨,無人奉行。

    』今日朝臣,設有此習,何敢爲此言乎?又引李浚慶之事,自爲明證,使予不敢輕議,寧有是理?一番左貶,未爲不可。

    」翼曰:「聖敎誠然,而打破難矣。

    」上曰:「領相之言,深愜予意。

    勿謂無人奉行也。

    」李敬輿箚中,有調劑之語,故有是敎。

     ○上下敎曰:「旱暵至此,民命近止,方寸如焚。

    予欲以身代犧,其令禮官,擇日以啓。

    」禮曹請以黑袍、玉帶、黑靴子行禮,從之。

     7月7日 ○戊午,司諫張應一上疏曰: 臣嘗聞,人君爲國之道,莫先於定志,殿下何嘗不有大有爲之志哉?然而聖志柔懦,不能堅定,故臨事遲佪,每有卻顧之歎,其何望主大本,而酬萬用乎?人君爲國之道,莫急於明是非,殿下何嘗不欲鑑空而水澄哉?然而本源之地,不自瑩澈,故察言應物,常有糢糊之失,其何望明義理,而精卞別乎?人君爲國之道,莫過於乾斷,殿下何嘗不欲雷厲,而風飛哉?然而聖性仁厚,剛果不足,故優遊不斷,未免牽制之患,其何望主定見,而用夬決乎?近日士論之橫潰,實關世道之汚隆,豈非寒心哉?惟其始也,不能斷以大中至正之義,以緻今日之益激者,亦殿下是非不明,乾斷不足故也。

    儒林爭端,移作士夫之鬪,同協之地,翻成按劍之場,馴緻之端,寧可不知其所自乎?朝紳之分,其來已久,而在先王之世,猶有所顧忌,至于今日而極矣。

    山林高士,尙坐色目之中,天下大老,亦主朋比之論,其他何足言哉?倘殿下定厥志,而明是非,廓乾斷,則必不如是之甚也。

    臣目見艱危,言觸時諱,伏願聖明,恕察而加意焉。

     答曰:「論予之病,實是藥石。

    可不體念哉?」 ○備邊司請:「節損浮費,閭閻婚姻、喪葬、家舍、衣服、飮食之踰制者,一切禁之。

    巫覡、盲蔔,淫祀讀經等事,凡在傷財費穀者,亦宜痛禁。

    雖在奉先享上之物,亦皆權減,以爲救荒濟急之資,以盡恤災勤民之道。

    」答曰:「依啓。

    此中作酒崇飮之弊,糜穀最甚,尤加嚴禁。

    供進之酒,亦令停罷。

    」 7月8日 ○己未,禮曹請於社稷祈雨祭用樂,上令大臣議之。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趙翼以爲:「今殿下脫衰麻,禦吉服,爲生民祈澤于社壇,其痛迫切急不得已之擧,與墨衰臨戎,以遏亂略,以救生民之意略同。

    已爲臨戎,則旌旂金鼓,安得不設,使三軍耳目無所寄也。

    況此鍾鼓、羽籥之設,專爲降格神明,無所幹於不聞之中,請依禮曹啓辭行之。

    」上曰:「宋宣仁後有言曰:『苟有利於國家,吾無愛於髮膚。

    』爲萬民,責躬祈澤之道,固不敢一任私情,而心神罔極,不知攸爲。

    亟遣郞官,問于在外大臣,俾無未盡之懷。

    」領敦寧金尙憲、領中樞金堉以爲:「哀疚中用樂,已有不忍於私情之意,則事天之誠,恐或有一分之不專。

    ?成湯之於桑林,六事以自責;宋仁之於禁中,露立而終宵,未聞有當時之用樂也。

    聖上哀痛惻怛之誠,自可以孚感天心,恐不在於用樂與否之間也。

    」命依議。

    趙翼上箚曰: 禮固以誠爲本,以文爲末,然莫如本末俱盡之爲備也。

    古者宗廟之祭,乃因喪而廢,天地、山川之祭,越紼而行。

    然則事外神,與事宗廟之禮,事體不同。

    今此用樂,豈如嗜音好樂,有害於哀慼者也?莫重事神之禮,恐有所未盡也。

     答曰:「予心纔安,復聞此言事神不盡之說,還用懼焉。

    其令大臣、六卿,會議以啓。

    」大臣及兵曹判書李時白、禮曹判書吳竢、吏曹判書韓興一、戶曹判書李基祚皆以爲:「禮有經、權,用樂亦宜。

    」上乃從之。

     7月9日 ○庚申,上幸社稷,下敎曰:「因玆旱暵之慘,頃下求言之敎,得聞闕失,望其匡救,已有日矣,含默成風,讜言無聞。

    予之否德,不足輔歟,抑亦歸之於無可奈何歟?天心不回,逾往逾甚。

    以一人之故,災及蒼生,若此之酷,興言及此,慙懼俱極,若隕淵谷。

    旣不能側身修德,而便欲祈天幹澤,雖涉虛文,情迫于中,其可已乎?凡我祭官、執事,無大無小,各盡寅畏,庶格天心。

    又令該曹,恤貧窮,甄賢能,凡便民救民之策,區劃以聞。

    」 ○戶曹請:「令漢城府,抄士族、庶人之尤甚貧窮者,分給米鬥。

    」上從之。

     7月10日 ○辛酉,上齋宿于社稷,是夜微雨。

    曉行祈雨祭,天明還宮,翌日壬戌雨。

    獻官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趙翼各賜廐馬一匹,諸執事論賞有差。

     7月11日 ○壬戌,領中樞府事金堉在楊州上疏乞緻仕,答曰:「頃者引接之日,未嘗許退,而尙不還朝,予甚怪歎。

    今又辭職,亦何意耶?卿宜調理以來。

    」 ○玉堂〈副應敎洪處尹、校理曺漢英、副校理洪處大、修撰李天基。

    〉上箚曰: 臣等伏見司諫張應一之疏,有曰:「天下大老,亦主朋比之論。

    」其謂大老,非指領敦寧府事金尙憲耶?精忠大節,屹如喬嶽,雖以老病,不任國事,仰資咨訪,坐鎭雅俗,國倚蓍龜,人仰山鬥。

    久係加額之望,堅持謝事之志,無與於論議,特立於塵表,則靑天白日,人孰不知?而應一肆然詆毀,譸張危動,以爲朋比一節,聽之可惡,尋之無跡,以此指斥,足售其計。

    噫!人之爲言,一至此哉?至於色目之稱,本出於浮議之勒加,向來山林之士,孰有免於此者乎?應一方在諫諍之地,敢倡傾軋之言,苟無劾正之擧,何以明是非於一世,杜嗃矢於將來?請罷其職。

     答曰:「予亦知其言之妄,而不之斥者,爲言路也。

    於元老大臣及山林之士,有何所損?似當置之,而亦不無所失,隻遞其職。

    」 7月12日 ○癸亥,憲府〈大司憲南銑、持平吳鬥寅。

    〉啓曰:「伏見張應一疏辭,主意不淺,措語甚譎,旣曰大老,從以醜詆。

    日月爭光之節,泰山北鬥之望,非特一國之尊敬,天下莫不景慕,其有毀之者,決非正人也。

    元老之謝事郊原,粵自先朝,而聖明嗣服之初,眷遇非常,倚毗隆重。

    或有一二獻替者,無非忠君殉國之志。

    白首丹心,炳然可質,何嘗有一毫偏私,而乃敢以主朋比之說,勒加詆誣,用意擠陷乎?朋比二字,自古人主之所深惡,往往小人之謀害正士者,假借此目,以售其傾巧之計。

    應一此言,果出於至公,而其無偏係之私乎?噫!啓憸小害正之機,絶輿人加額之望者,未必不由於此疏。

    《大易》之道,要在杜漸;《春秋》之義,貴乎先辨,請罷職不敍。

    」答曰:「其言之偏係則有之,而一邊求言而一邊罪之,可乎?此等妄言,予不欲觀。

    諸元老與山林之士,亦必不介懷矣。

    卿等藉此欲塞進言之路,使予孤立而莫之聞耶?卿等退而思之,則亦必自愧矣。

    」 ○諫院〈獻納柳俊昌、正言姜鎬、許悅〉啓曰:「應旨進言之人,雖有過中之言,予不之罪者,已有聖敎,請還收張應一遞差之命。

    」答曰:「張應一之遞差,實出於酌處,而論啓如此,殊甚未妥矣。

    」〈史臣曰:「金尙憲之大節,皎若日星,攻之者必非正人也。

    均是臺諫,而一則曰應一可罷,一則曰應一不可遞,噫!人主寄耳目於臺諫,論一時之是非,而言之矛盾,一至於此,將何所適從哉?諫院之官,外托進言,內實陰護,而以上之明,猶有所未盡燭者,可勝歎哉!」〉 7月13日 ○甲子,大司憲南銑、持平吳鬥寅引避曰:「昨承聖批,以欲塞言路,孤立莫聞爲敎。

    若以應一爲應旨而置之,則窺覦傾軋之輩,必將接跡而起,杜漸、先辨之義,烏可已乎?言不見信,勢難苟冒。

    」獻納柳俊昌等引避曰:「是是非非,人各有見,而憲府橫加詆斥,不可晏然。

    」竝引嫌而退。

    玉堂上箚,請南銑等出仕,柳俊昌等遞差,上從之。

     7月15日 ○丙寅,以金應祖爲司諫,任義伯爲獻納,洪鐩爲正言,李枝茂爲掌令。

     7月16日 ○丁卯,領敦寧府事金尙憲上疏辭祿,答曰:「卿之固辭至此,無非予誠意淺薄之緻,予甚慙靦焉。

    須體至意,安心領受。

    」 ○行副護軍趙錫胤四上疏,力辭文衡之任,上溫批不許。

     ○上禦夕講,講《大學衍義》。

    講訖,知經筵韓興一曰:「頃有甄賢能之敎,請令堂上實職及三司之官,各薦所知。

    」上曰:「近來事不着實,勿如前日苟充,申明薦主反坐之律。

    且令大臣,亦各薦人。

    」特進官金光煜曰:「館閣詞翰之才,近甚乏少,由國家不能培養而然也。

    昔洪瑞鳳典文衡時,抄有文名堂上官以下,程課製述,以需他日之用,今亦不可廢也。

    」又曰:「李敏求文才可惜,而廢棄已久。

    値此大霈,赦罪收用,未爲不可。

    」興一因歷擧江都事,力救敏求,至於出涕嗚咽,以動上心,上曰:「罪有首從,予亦惜其才。

    令大臣議之。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趙翼以爲:「李敏求罪廢,今十四年矣。

    從前敗軍之人,終被收用,則敏求永廢,實涉冤矣。

    」未幾,敏求蒙敍命。

     7月17日 ○戊辰,上引見辭朝守令,面諭以遣之。

     7月18日 ○己巳,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以李之恒、丁彥璜爲承旨,沈世鼎爲正言,趙龜錫爲奉敎。

     7月19日 ○庚午,觀象監啓曰:「曆久則差,理所必至。

    授時之行,已過三百,改憲之節,議者多言其當改,而無的信之證。

    嘉靖、萬曆間,名卿鉅儒,露章請改,而其議還寢,治曆之難,蓋可知矣。

    西洋之法,不售明朝,到今始行,其合於定理,亦未可知也。

    前年委送日官於北京,得見湯若望,則畫字質問,辭不達意,隻學日躔行度之法,不啻一班之窺。

    竊念西洋之書,自是異域之術,雖與舊曆之法,不相髣髴,而其所參差者,隻在節氣一二日進退而已。

    未詳其間訣法,而舍舊從新,似難率爾斷定。

    莫如別擇日官中聰敏者,令治新曆之法,日加程督,待其開悟,然後資送北京,質正其疑處,恐或得宜。

    」答曰:「依啓。

    但閏朔不同,更議以處。

    」觀象監又請於新曆未學之前,仍用前法,從之。

     ○領議政李敬輿上箚曰: 凡天下之事,不失其機,可以力省而功就。

    畿甸、兩西救荒之策,當如救焚拯溺,事至欲救,費力十倍,宜令戶曹及常平廳,及時講論,俾免後時之歎。

    仍念,宣惠廳秋稅,比擬常年,不急變通,則是驅民而促之四散也。

    然若全減或賜半,則畿甸惟正之供及凡百需應,無以成形。

    至於海西田稅,五鬥米未上來者,竝留爲救荒之資,則該曹經用,有所不贍。

    臣所謂事至欲救,費力十倍者此也。

    請急令該曹、宣惠廳,參商貢物緩急、宿儲多少,減其可減,存其不得已者,推移補綴。

    京畿則宣惠廳秋稅,或全減,或徵三分之一。

    黃海道五鬥米,已許留置矣,田稅時在本道者,亦令停運,使本道物力,稍有所賴,然後聖上恤災愛民之仁,方有所着手處,而塡壑流亡之患,亦或少救。

    平安道已除六鬥米,地且絶遠,移粟甚難。

    且三南雖不如三道之比,亦非豐稔之歲,將來結實,且難預知,泛舟之役,固不可輕議。

    本道凡幹公私身役及上納各樣布物、兩營所納,量宜權停,此爲救民之急務,而所納之中,不無緩急,被災之處,不無輕重,參酌闊狹,弛張得宜,唯在於該司及該道。

    令該司、該道,勿爲聚財之末務,仰體如傷之聖意,念後日難處之勢,毋循常例,另加善處。

    且隣族之弊,元是病民之大者,況此大無之年,忍行剝民之政,終無實得,隻促其流亡乎?此則勿計難易,令三道監司,一切勿侵。

    且在上者,推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掃卻常例,權行貊道,則以答天譴,以恤民災,有何難乎? 答曰:「所陳民事,誠如卿言,予甚憂懼,不知所出。

    昔張蘊古之言曰:」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

    「況遇災恐懼,節損自奉,以爲便民之計,豈敢靳惜,重貽民隱哉?當與有司之臣,相議處之。

    」 7月20日 ○辛未,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憲府〈大司憲南銑、執義李梓、掌令李枝茂、持平吳鬥寅。

    〉啓曰:「李敏求之忘君負國,得罪宗社,與金慶徵惟均,而得保首領,以至今日,亦雲幸矣。

    終身廢痼,有何所惜,而必使之更通仕路,有同無故之人哉?請勿施收敍之議。

    」諫院〈獻納任義伯、正言沈世鼎。

    〉啓曰:「李敏求曾受檢察之任,終緻廟社之淪沒,流竄之典,亦已失刑。

    而敏求反售陰秘之計,以爲圖還之地,〈初,敏求謫寧邊府,取鄭命守妻弟爲妾。

    及命守以淸使出來,請盡釋西路流配人,朝廷不得已從之。

    敏求遂得量移牙山等,故諫院啓如此。

    〉先王洞燭其情狀,至有張紳、金慶徵稱冤地下之敎。

    殿下雖欲赦而用之,奈宗社、先王何?請勿施收敍之議。

    李敏求雖有雕蟲之小技,旣負罔赦之大罪,則金光煜之不有公議,敢請收敍者,極涉謬妄。

    請判尹金光煜罷職。

    」答曰:「李敏求先朝授職牒之日,已有收敍之意,故議于大臣,意非偶然。

    金光煜之言,不過陳其所懷而已,何乃作此已甚之論乎?竝勿煩論。

    」是後,臺諫累月連啓,上命更議于大臣。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趙翼獻議曰:「李敏求自是白面書生,保障一隅,沮遏強敵,非所自期。

    廟堂用違其才,敏求不量其力,一敗塗地,無足怪也。

    臣之愚意以爲,有可恕之道,曾已獻議矣。

    近日臺論峻發,閱月論執,大槪以江都陷沒,宗社汚衊,士女魚肉爲罪,臣實瞿然。

    臣之所言者情也,臺諫之所論者法也。

    旣有輕重之異,臣何敢強執原情之初見,以梗據法之臺論乎?」上曰:「置之。

    」大司憲趙錫胤等引避曰:「李敏求忘君負國,得罪宗社,國人之所共憤,百世之所難雪,而宰臣謬妄之見,敢瀆於宸聰,廟堂寬厚之議,反忽於王法,緻有近日之紛紜,臣等竊惜之。

    兩司執法之論,實出於輿情之齊激。

    閱月之後,始令更議于大臣,固已有歉於引咈之道,而置之之敎,又出意慮之外,臣等尤不勝愕然而慨歎也。

    臣等伏見大臣之議,專以國家用違其才,情有可恕爲主,臣等之愚見,竊以爲不然也。

    江都,天險,不可飛渡。

    當事者雖非習兵制勝之才,苟有死守之心,先事而備,則不至如蹈無人之境。

    及其敵兵數十,纔登江岸,脫身先走,爲士卒倡。

    視君父委寄之重,如棄弊屣,使廟社淪沒,生靈魚肉,事至於不忍言之地。

    此與臨陣交鋒蹉跌輿屍者,全不近似,未知敏求之情可恕者,何事也。

    況敏求才望,素在慶徵之右,故慶徵之一擧措,皆出於敏求。

    其時至有乳母之譏,則其都忘戰守,偸安度日之罪,不在於慶徵而在於敏求也。

    特以爲副之故,得免邦刑,亦雲幸矣。

    今若更齒仕路,有若全無罪累者,則地下之鬼,獨不含冤乎?自古國家所以維持者,在於紀綱之整,而公議之行也。

    紀法紊廢,則堤防蕩然,此正吾君吾相之所宜惕念處也。

    奈何徒泥一時之情,不恤輿論之公,自壞其紀法哉?臣等無狀,忝叨憲地,言不見信,終使公共之論,遏而不行,何敢一日仍冒?請罷臣等之職。

    」答曰:「置之,乃置而勿用之意,而辭不達意也。

    卿等勿辭。

    」 ○吏曹佐郞金徽上疏,言張應一不可罪,答曰:「請罪應旨者,予亦知其妄論矣。

    」 7月21日 ○壬申,上召見諸司輪對官。

     ○長湍府使兼防禦使盧濈辭朝,上召見之以爲:「濈爲人昏庸,不合防禦之任。

    」命遞之。

     ○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夕,召對儒臣,講《大學衍義》。

     ○進士李弘猷等上疏,先斥樸世采等之空館及李伯麟等之疏救世采,而又救李象震、柳?、洪有阜等,稱其停擧之冤,答曰:「爾等同是學孔子者也。

    雖有不平底意,豈可每每相較乎?爾等先體予意,自爲忠良之士,則其孰敢不從?退須服膺焉。

    」仍命四館,解李象震等停擧。

     ○右議政趙翼上疏,陳湖西三弊變通之策。

     其一,兵、水營所用大小之需,皆取辦於軍兵,以成營門模樣,舍此則無他物矣。

    軍兵納布,一年兩番,合爲六十匹,其不堪固也。

    今若使兵使,兼洪州或瑞山或海美,水使兼保寧,各食本邑官廳所納,如京畿水使兼喬桐之例,而不復侵徵,則軍兵可以保存。

    其一,沔川自古無戰舡,丁醜亂後,始乃設立,與唐津同力幷造。

    旣造之後,無泊舡之處,初移海美,後移洪州。

    距本郡百有餘裡,徒有守直之弊,又無使舡之軍,脫有事變,則何人運船,何人禦敵乎?其一,公山山城在本邑五裡外,間以峻坂。

    自林墰爲監司,移營入城,而支供、使喚,皆辦於本州,本州之人踰越險阻,奔走五裡之外,實難堪之大弊也。

    臨亂爲不守之城,而徒爲本州之害,今若依前移營於本州故處,而使中軍守城,且令方伯,巡住四州,則足以除公山偏苦之患。

    請問于本道,速爲變通。

     上令備邊司議之。

    備邊司啓曰:「監、兵、水使,皆兼州郡,久任責成,則可除剝割軍民之弊。

    自前有言者,而利害相半,迄未變通,請後日登對,稟議以處。

    沔川新設戰舡,無緩急可得之力,有目前難支之患,令本道監司,商度形勢,啓聞處置。

    公山山城爲本邑難堪之弊,監司非守城之官,按節巡歷,觀風察俗,乃其職耳。

    宜令依平時例,無住一處,計邑大小,量宜留巡。

    若是則久住山城之弊,自可去矣。

    」從之。

     7月22日 ○癸酉,右議政趙翼上箚曰: 我朝先賢中,趙光祖倡明道學,李滉沈潛理窟,此爲最盛,而其後未有如李珥、成渾者也。

    此非臣之言,向來先輩之言皆然。

    李珥天稟之高,充養之純,識見之通透,行善之敏勇,竊恐東方以來,所未有也。

    成渾其高明透澈,雖若不及,而其持守之嚴,踐履之篤,則實與之相上下,皆間世之大賢也。

    殿下誠欲知其賢否,則其文集俱在,可取而觀之。

    文集雖未暇遍觀,有行狀一卷,乃金長生所草創,而李廷龜所修削者,備載其平生言行,觀此則可知其爲大賢無疑矣。

    若以姦人之詆毀,輟其尊賢之道,則是以姦人爲重,賢者爲輕,其於事理,豈當然乎?竊恐聖志,猶有所未定,敢竭所懷,以冀省察。

     答曰:「以卿之純實老成,而尙有此擧,予甚惜之。

    亦念國家事,勿爲紛擾者之倡。

    」 7月23日 ○甲戌,司直趙復陽上疏曰: 嗚呼!言路開閉,國之治亂係焉。

    惟我聖上,寬厚有容,至仁待下,臺臣所論,亦多採納。

    然而聽德之聰,未免有歉,虛受之量,有所不弘,少有違忤,輒加摧折,或震之以雷霆之威,或施之以黜斥之罰,雖其不之罪者,亦必顯示厭薄之色。

    姑以近日事言之,趙錫胤之淸名雅望,在朝罕比。

    今雖擢主文柄,亦覺恩眷衰薄。

    論者皆言其由,前論兪棨事,天意尙爾未解。

    夫棨之才識行能,一時佳士,譏刺先王,萬無是理。

    斥而棄之,已乖士望,況可竝與錫胤而疎之乎?李尙眞之彈論,初出於循例相規,雖或有前後過激之失,原其本心,亦無他腸。

    至於李性恒,則隻是欲明李守諴之爲黨論,而辭不達意耳。

    無端貶斥,乃與李守諴譸張爲幻者,同罰。

    臣愚竊以爲,守諴之情態雖可惡,亦姑置之,以從烏鳶之卵不毀之義,或一道也,況性恒等乎?王言貴於簡重,播之遠近,觀聽竊議,樞機之發,不可不愼。

    今之政院,實兼古者給舍之任,而推聞承奉,罕見封繳,亦可謂失其職矣。

    方今士氣薾然,直道交喪,不有聳礪之道,難以振發於積衰之餘。

    洪茂績敍用之命,群情莫不欽歎,是豈有私於茂績哉?如李應蓍者,讜直之氣,實有可觀,誠宜收擢,置之臺閣,而凡係言事,稍得事理者,雖有所失,竝加優容,必使人人,鹹得自盡。

    論政若訴冤,進忠如趨利,則寧有言路洞開,而國家不治者乎?昔宋眞宗詔中書置籍,記諫官、禦史言事,行與不行,歲終具奏,此意甚好。

    今若令政院,取臺諫論啓、群臣章奏,錄成冊子,則可以考其是非,而究獻言之情,驗其成否而要聽言之效矣。

    唐太宗置學士,退朝之暇,引入咨訪,或至夜分,又令五品以上,更直內省,延問民間疾苦、政事得失。

    貞觀之治,實由於此,豈非人主之所當法者乎?嗚呼!天下之事,有是則有非,有正則有邪。

    辨其是非,別其邪正,人君之職無大於此,而竊覵殿下於酬酢可否,似若無甚辨別者,何哉?先正臣李珥、成渾之爲醇儒大賢,殿下知之審矣。

    雖以從祀禮重,有所持難,亦何可任彼邪妄之徒,肆爲詬辱而莫之恤乎?卽今儒疏還卻,太學再空。

    諸生誠有過激之失,然殿下之所以待之者,無乃太薄乎?斯文議論,便關世路之汚隆,屈己下士,乃是帝王之盛節。

    惟願聖上,克篤崇儒重道之念,以明世敎也。

    金尙憲之精忠大節,雖與日月爭光可也。

    天下知之,國人仰之,張應一乃敢橫加譏斥。

    古人言:「韓愈能馴鱷魚之暴,而不能弭皇甫鎛、李逢吉之讒謗。

    」臣亦曰:「金尙憲能服殊俗之人,而不能免沈大孚、張應一之齮齕。

    」世道若此,良可寒心。

    山林之士,非有他事。

    若其一時彈劾,則不擇親疎,初無色目之可言,應一之必欲以此斥之者,不過欲網一世而打之,得售其傾危之術也。

    自古朋黨之說,小人惑世,主陷君子之妙法。

    今日東西名目,雖以名臣宿德,公心直道之人,尙無有得脫於其中者,而況如應一輩,一生奔走,惟黨是事者,何得大言若是乎?雖以應旨不加之罪,亦宜洞燭是非,明示好惡,以杜群枉之門也。

    殿下踐阼之初,延登耉德之臣,招緻林下之士,禮遇之隆,彙征之吉,中外拭目,想望風采。

    其在臺閣,不但朝廷有所忌憚,卽京師吏胥、市井,爲之畏戢斂手,用人之效,此亦可見。

    曾未幾時,相繼引去。

    今幸聖上特下十行之劄,復召宋浚吉等,乃知愛士之誠,未嘗少衰也。

    然人言之傾軋如此,俗論之澆薄日甚,彼身在物外者,豈肯屑屑焉來乎?此在殿下之誠與不誠耳。

    又如安邦俊鮮于浹、崔蘊、趙克善、權諰、李惟泰、柳楫、鄭道應、金萬榮等,已入顯仕者,竝宜一體收召。

    此外向善知名之士,皆令銓曹搜訪進用,則賢路漸開,而淸議稍行矣。

    鄕擧之制,非不周詳,而人數旣多,徒有雜亂之弊。

    若令監司,訪求茂才異等,歲貢二三人,則掄揀必精,方可合於實用矣。

    近日薦擧之官,泛限三品以上,雜職庸品,乃參薦主,臺諫、侍從反不得預,猥雜之弊,職此之由。

    今宜令公卿、諸顯官及曾經臺、侍以上,武臣則曾經閫帥以上官,各擧所知,陳列行蹟,則不敢妄擧,庶有實效矣。

    至於要任重選,安可不知其人,而隻憑銓注,循例差除乎?誠宜廣選朝紳,輪日引接,從容賜坐,難問咨詢,旣可補益於時政,仍以察識其言行,則群臣競勸,百務修擧矣。

    今玆審理,特施霈澤,和氣之召,未必不由於此也。

    凡民有罪,尙可赦宥,況先王之孫,殿下之猶子乎?禮有絶母之義,法無從母之文,當初議律之臣,不知何所考據也。

    移置近地,實出至念,別加撫育,以盡恩愛,豈非聖人之至德乎?嗚呼!風俗日惡,彜倫斁敗,禽犢之變,出於衣纓之族;孝悌之行,不聞鄕裡之間,導率敎育之方,固宜加意講求,而旌淑彰善之典,亦令別樣申擧。

    宜令京外,搜訪孝、烈之行,另行旌異。

    忠臣、烈士之伏節死義者,或賜以祭酧,或恤其子孫,以樹風聲,亦新政之所當行也。

    玆前所言,皆是當務之急,而竊念,志者萬事之根柢,故人君爲治,必以立志爲先。

    唯殿下澄心定志,深思猛省焉。

     答曰:「爾之愛君憂國至此,再三披覽,予甚嘉歎。

    可不體念,而採施焉?」 7月24日 ○乙亥,以趙壽益爲大司成,趙錫胤爲同知春秋,鄭鬥卿爲修撰,曺漢英、李天基爲校理。

     ○右議政趙翼上箚曰: 臣自少,深服成、李兩臣之賢,其悅而慕之,無異於親承敎誨;敬而仰之,無異於古之聖賢。

    區區樸愚之性,自有知以來,所聞所知如此,故其尋常言論,不能變其所知,以欺此心。

    此臣固滯之性,終身守株而不知變者也。

    伏見聖敎,於兩臣有不足之意。

    竊恐殿下,知人之明,有所未盡,而好賢之誠,亦有所未至也。

    知人未盡、好賢未至,則其爲害不其大乎?若於此默默而已,則是欺殿下也。

    以是區區之心,不能自安,敢略陳兩臣賢德之實,仰冀省察。

    此,隻是爲聖明,願明知兩臣而已,豈有一毫他意哉?伏承聖批,乃曰勿爲紛擾者之倡。

    臣雖至愚,豈至爲儒生紛擾之論,而有所陳哉?臣平生行事,雖無可觀,至於浮薄喜事之失,則未曾爲也。

    竊念,臣老妄已甚,精神昏迷,慮事顚錯,忝竊已久,屍素可愧。

    伏乞鐫免,使得杜門守拙,以終餘齒。

     答曰:「卿其勿辭,調理察職。

    」 ○利川縣監李賓國辭朝,上召見之,以其年老,命遞之。

     7月25日 ○丙子,大司諫金益熙在結城地,病未赴召,上疏辭職,仍陳所懷,其略曰: 嗚呼!殿下踐阼之初,仁聞廣被,四方風動,曾未幾何,人心之蘄向者漸怠,天災之譴告者斯繁。

    士習日偸,民俗日惡,國事馴至於不可收拾,殿下亦知其所以然乎?嗚呼!殿下有孝悌之行、睿智之資,自厥龍潛,已著休祥。

    曁登寶位,諒陰深墨,盡哀慕之誠,繼述先志,覃霈宥之典,愛禮賢士,緻彙征之吉。

    然而擧措之間,私或掩公;用舍之際,邪或勝正。

    厭聞讜言,而言路不能洞開;輕視群下,而君道不能下濟。

    義理之言不入於耳,功利之說不厭于心。

    任聰明於文簿之瑣細,局智慮於規例之陳陋。

    政疵民瘼,一切因循,荏苒悠泛,卒無一事可以進步,視聽自我之天,其可不出災異,而譴告之乎?竊瞷,殿下天賦超邁,聖度英爽,而氣質之病,亦頗有之。

    唯其超邁也,故凝定持重,反有不足;唯其英爽也,故質實誠慤,微有所欠。

    至於忿懥之發,尤不中節,每於逆耳之言,輒下嚴峻之批。

    加之以情外之目,震之以不測之威,此豈聖人喜怒大公順應之道也?且臣竊念,自古有爲之君,必資輔佐之賢。

    任之勿貳,待以至誠,骨肉之親不能間,鑠金之口無所容,然後臣之於君,愛之如父母,可以赴湯火,蹈白刃而不辭。

    方今人物雖渺然,亦有慷慨憂國,恥同流俗者。

    殿下若求之以誠,則豈無明體適用之士,出而爲用者哉? 答曰:「縷縷所陳,無非憂愛之言。

    予甚嘉歎。

    」 7月26日 ○丁醜,穩城府使李元煥、博川郡守任國翰辭朝,面諭以遣之。

     7月27日 ○戊寅,以愼天翊爲修撰,趙復陽爲副校理,張次周爲副修撰。

     ○召對玉堂講官,講《大學衍義》。

     7月28日 ○己卯,平安道中和等四邑暴雨,人有渰死者,命特施恤典。

     ○召對玉堂講官,講《大學衍義》。

    上曰:「陳平之許王諸呂,何也?」侍讀官曺漢英對曰:「卽一時逢迎之意也。

    」上曰:「予意則不然。

    太後旣欲王之,則豈以平之一言而止乎?平之意以爲,太後不聽其言而去其身,則無以效後功,故姑順之矣。

    」漢英曰:「事君之道,一於義而已,成敗非所論也。

    」上曰:「此乃一時權謀,後人不可學也。

    」檢討官鄭鬥卿曰:「漢高不知韓信,而蕭何則知之。

    非何之智過於高帝,高帝不見,故不知也。

    」上曰:「然。

    」仍曰:「漢高之殺韓信,蓋以惠帝幼弱,慮有後患而然也。

    若惠帝如文帝之英明,則必不殺信等耳。

    」鬥卿曰:「惠帝之待趙王,亦可謂盛德事也。

    」上曰:「惠帝有如此之行,故得不廢。

    不然則必廢矣。

    」 7月29日 ○庚辰,太白晝見。

     ○召對玉堂講官,講《大學衍義》。

     〈孝宗大王實錄卷之四〉 八月 8月1日 ○壬午,上行朔祭于永思殿。

     ○平安監司鄭維城辭朝,面諭以遣之。

     ○備邊司啓曰:「臣等會議兩西賑救之策,則皆以爲,飢民之蒙惠,莫過於量減今年收米,而以卽今農事觀之,前頭田結之減縮,從可知矣,田結旣縮,則收米亦隨而減。

    元數旣減之後,又有量減之擧,則以一年所入之數,較諸一年之所出,必有不足之患。

    百爾思度,無他善策,請依先朝乙酉年裁省之規,太僕寺減外廐馬,軍器寺及訓局,亦停軍器打造之役,以其所減之米、布,添補於經費不足之數,則其於節損救民之道,不無一分之效矣。

    」上從之。

    仍下敎曰:「京畿、海西新産之供,雖雲不多,豈安於心乎?大妃殿外,今年則竝宜停罷。

    」 8月2日 ○癸未,以林聖翊爲獻納。

     ○禮曹啓曰:「國恤後凡幹上供,一切停罷,近因旱災,酒房禦醞,亦復權減,臣等之心已極未安,而兩道新産之供,今又盡減,則臣民享上之誠,無所仰申。

    新産進供,請勿蠲減。

    」答曰:「一草一粒,無非出於民,又豈可以口腹之供,貽中心之不安乎?」 ○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以洪命夏、金徽、洪處亮等爲暗行禦史,廉察京畿、兩西。

     8月3日 ○甲申,備邊司啓曰:「向者聖上軫念窮民,有賑救之命。

    此文王先四者之意也,凡在瞻聆,莫不欽歎,而該官奉行不謹,勢家奴僕,居什之六七,顚連無告者,不得與焉。

    匍匐扶攜,怨號載路,至有士夫列錄虛名,載米以歸者。

    令之不行,人之無狀,乃至於此,極可寒心。

    如不痛懲此習,前頭分賑之擧,必歸虛套,請令漢城府,摘發部官之不職者,從重科罪。

    」答曰:「予固慮有此弊,今果然矣。

    人之無良,胡至此哉?載米之說,言之羞也。

    士夫二字,寧忍道哉?令該府査出以啓。

    」 8月4日 ○乙酉,以郭之欽爲掌令,愼天翊爲應敎,徐必遠爲待敎。

     ○進善宋時烈上疏曰: 臣病伏遐陬,時聽於道路,苟聞殿下行一善政,則喜而忘食;聞有疵政,則憂不能寐,或至於隕涕也。

    今欲一一陳瀆,則臣病已危,精力不逮,欲終無一言而死,則孤忠耿耿,抱恨無窮。

    故敢力疾忍痛,略進芹曝,以備採擇焉。

    臣伏聞,殿下比來益懋聖學,一日三禦經筵,蓋將遜志時敏,以爲修己立政之本也,遠方傳聞,莫不欽仰。

    然學貴知要,事在誠實,不然而外應文具,內實罔殆,則雖日閱千紙,心涵萬軸,徒爲觀聽之美,而無益於爲己日新之要也。

    臣少讀朱子書,其一字一句,無非至論格言,而其中又有尤切於帝王之學者,亦有正中今日之病,而似若預爲我聖明,準備者然,故敢繳進數段加左。

    伏想此說已經睿覽,而筵臣亦已講聞。

    然此等切至之訓,當比《湯銘》,不厭常目,則亦何嫌於瀆進哉?臣之所學,止於如此,假饒無死,得至殿下之前,其所備問,亦不過此。

    伏乞殿下,以是爲則,以是自省,體之於心,驗之於事,儼乎若乾淳大儒,日接燕閒,則聖學日臻於高明,治道日升於休熙,卓然爲東方堯、舜之主矣。

    伏惟聖明,垂察焉。

     仍以朱子上孝宗封事、論學之要二條,書進曰: 臣竊惟,三代以後,習俗卑陋,以道學爲迂闊,不切於施爲,而所以把持牽架者,不過權謀、智力而已。

    於是道學、政事,分爲二道,而道學爲無用之物,可勝歎哉?朱子一生,慨然於斯,論學不遺乎物,論治必本於學,故治得其道。

    蓋所謂體用一原,顯微無間者,此固帝王之本統,聖學之淵源也。

     答曰:「幡然上來,予日望之,引疾控辭,何乃至此?疏中惓惓之意,無非愛予之忠悃,可不體念哉?與其千裡封章,曷若身親啓沃?須速上來,以副予意。

    」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議西民賑救之策。

    因問於諸臣曰:「淑安公主婚禮,尙未成,而前頭事幾,有難預度。

    雖在此時,從權成禮,未知如何?」大司憲趙錫胤曰:「時事至此,雖不可守常,然此乃大段變禮,禮文之外,則臣不敢言矣。

    」領議政李敬輿曰:「人君擧措,爲法於一國。

    愚下之民,豈知事勢之如此?然聖慮深遠,請博詢以處之。

    」韓興一、樸遾、李厚源、尹順之等皆以爲:「天下之事變無窮,豈可膠守常經?」上曰:「然。

    至於行禮,則當務從簡略矣。

    」 8月6日 ○丁亥,備邊司啓曰:「去食去兵,亦有次第。

    當此大無之年,聚會遠近之兵,以費國廩,且妨民事,請停諸道禦營軍及畿甸精抄軍之更番,而松都束伍除番之米,則使留本府,以爲賑救飢民,接應客使之用。

    」從之。

     8月9日 ○庚寅,以李厚源爲都承旨,尹得說爲承旨,申混爲奉敎,趙嗣基爲檢閱,姜鎬爲持平,閔應亨爲副提學,洪處尹爲應敎。

     ○上禦朝講,講《書傳》、《大禹謨》。

    講訖,領經筵李敬輿曰:「伏見護行使元鬥杓等馳啓,事機異前,誠可慮也。

    」上曰:「客行先聲,又出意外,未知爲甚事也。

    」敬輿仍請亟定世子嬪,上然之。

    仍謂承旨曰:「昭顯世子第二女,欲以前縣監具橚之子鳳章定婚,此意言于該曹。

    」 ○開城留守呂爾載、長湍府使許東岦辭朝,竝面諭以遣之。

     8月10日 ○辛卯,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領敦寧府事金尙憲退居楊州,上疏乞緻仕,其疏曰: 臣之篤老,不堪驅策,聖明洞燭,旣已許退田廬。

    臣涵泳聖渥,無所報答,惟日夜向闕,申頌而已。

    隻以貪戀累朝厚恩,不忍永辭爵位,遲遲之行,被人譏罵,損壞體面,貽辱朝廷,皆臣自取,尙誰咎哉?惟當自今以往,悠然而逝,不俟終日,以彰聖明終始保全之盛德,伏乞天地父母,特垂憐憫,亟許緻仕。

     答曰:「卿疏何乃至此?予甚瞿然。

    緻仕之請,決難允許,體予至意,須勿更煩。

    」 8月12日 ○癸巳,平安道大風,折木走石,屋瓦皆飛。

     8月13日 ○甲午,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江都留守趙啓遠,啓遠請移本府牧場馬於他島,牧場則許民耕食,從之。

     8月15日 ○丙申,上行望祭于永思殿。

     8月16日 ○丁酉,北兵使金逸辭朝,面諭以遣之。

     8月18日 ○己亥,京畿大雨,民多溺死者。

     8月19日 ○庚子,太白晝見。

     8月20日 ○辛醜,上下敎于禮曹曰:「忠臣、孝子、烈女等旌表,事體甚重,宜加廣問,務從其實。

    」時,該曹抄啓者頗多,上慮其眞僞相冒,故有是敎。

     8月24日 ○乙巳,上禦晝講,講《書傳》《皐陶謨》。

     ○以樸遾爲大司憲。

     ○諫院啓曰:「慶尙左道監試設場時,七百擧子齊會者,初豈無應試之心哉?此不過爲若幹輩,煽動罷場明矣。

    爲試官者,若善爲開諭,則亦豈有一向執迷之理哉?乃於出題之後,任其散去,首倡者亦不摘發懲治,其不能周旋善處之失,固已多矣。

    況右道旣已設場,則辱命誤事之罪,尤不可掩。

    請京試官任重,罷職不敍,同參試官,竝罷職。

    」答曰:「推考。

    」先是,慶尙左道監試設場時,諸生以柳?之停削不解爲辭,罷場以出。

     8月25日 ○丙午,慶尙道大風。

     8月26日 ○丁未,上禦晝講,講《書傳》《皐陶謨》。

    上曰:「人君代天理物,所可與共天職者,惟在臣隣,而叔季以來,得人最難。

    今讀此章,不覺赧然。

    」侍讀官趙復陽曰:「三代以上,立賢無方,後世用人之道不廣。

    安知巖穴之下,亦不無難進之士乎?」上曰:「或有志望太高,不屑就已者。

    安知其必有其實乎?」 8月27日 ○戊申,護行使元鬥杓等自北京還。

    上召見之,問曰:「彼國以李景奭、趙絅事,爲何如?」鬥杓曰:「觀其辭氣,甚兇且秘。

    每因事歸責於君上,故臣等不敢言兩臣之事矣。

    彼人每言:『倭使之往來,隻給糧饌,別無他事雲,而爾國動以倭喝我,其欺罔可知也。

    李景奭自當其罪,當令本國處置雲。

    且問我國主張此論者,而輒擧金尙憲、金集等姓名,但集則言其名字訛誤矣。

    九王初見公主,頗有喜色,待臣等亦厚。

    及至北京,以公主之不美,侍女之醜陋,詰責萬端,此甚可慮矣。

    九王雲:『自先汗施恩本國甚厚,我亦有私恩於國王,而每以倭釁,請築城鍊卒,必爾國上下,皆有異志也。

    且侍女之選進,自明朝已有舊例。

    今日之擧,欲觀爾國之所爲,而爾國不肯精擇,公主旣不滿意,侍女亦多醜陋。

    爾國之不誠,於此益可見矣。

    李、趙兩臣之罪,旣已成案,不必自此處置,結末惟在本國。

    』雲。

    」鬥杓又曰:「在北京時,聞皇明朱氏保有廣東、廣西數省,改元永曆,而淸人甚秘之,不得其詳矣。

    」 ○淸使三人到龍灣。

    遠接使韓興一謄送勑書以聞,其勑曰: 據奏,倭國相惡,欲修城集兵,整頓器械,此語不止一二次。

    自爾先王,以至于今日,亦不知凡幾。

    緣此,所以遣巴哈納、祈充格等,齎勑往問眞僞,巴哈納、祈充格等回奏雲:「臣等提取慶尙道觀察使李曼、東萊府使盧協等,仔細訊問,答雲:『倭國、朝鮮,素相和好,竝無怨亂兵戈之事。

    』前奏係欺罔巧詐等語。

    」由此觀之,其修城集兵,整頓器械之事,原與倭國無涉,耑欲與朕爲難也。

    意圖進修城池,招集兵馬,整頓器械,所以欺罔巧詐,禮節有違。

    朕惟備之而已,夫復何言? 8月28日 ○己酉,洪淸道大雨。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上曰:「昨聞元鬥杓之言,今見勑書謄本,其意叵測。

    不但罪及兩臣,擧一國而疑之,予甚驚駭。

    」戶曹判書李基祚曰:「宜急遣大臣而辨之也。

    」上曰:「兩臣盡心國事,而予不能善處,以至於此,奈何?」工曹判書元鬥杓曰:「我國若遭事變,則君臣上下,憂撓而已,卒無斡旋之事,何以弭難?今大臣及吏、兵判、三司之長,俱入侍,此皆預聞國政之人,陳奏等事,宜速議定。

    」上曰:「將以何辭陳辨乎?」刑曹判書李時昉曰:「彼以修城詰我,我亦當以倭情之叵測爲辭,而以前日李曼、盧協等,怖死不以實對,爲言則可矣。

    」鬥杓曰:「陳奏以辨誣爲名乎?抑以待罪爲辭乎?」上曰:「隻以待罪爲辭,則是服罪也。

    待罪、辨誣,宜竝擧,而亦及兩臣之事可也。

    」右議政趙翼曰:「淸使旣入館,百官齊進呈文以辨之何如?」上曰:「彼不可以文字動之,直以言語通之。

    陳奏使當以大臣差遣,而領相素與彼不善,右相老病,新蔔可矣。

    副使以下,亦極擇差送。

    」基祚曰:「前日淸使之來,誤事機者,李曼、盧協也。

    拿送兩人于北京,使彼處置何如?」上曰:「兩人雖往,必不吐實,有害無益也。

    」 ○以李基祚爲陳奏副使,鄭知和爲書狀官。

     8月29日 ○庚戌,以趙翼爲左議政,李時白爲右議政,具仁垕爲兵曹判書,仍以李時白爲陳奏使。

     ○上禦晝講,講《書傳》《大禹謨》。

     ○持平姜鎬引避曰:「設科取士,帝王大公至正之擧,必使一國章甫之徒,無有遠邇,畢赴然後,合於事體。

    不幸玆者,士論攜貳,朝家調劑,亦未得宜,慶尙左道終至於不赴,右道雖雲設場,而赴擧者隻數百人,此實二百餘年所未有之事也。

    豈不埋沒苟且之甚乎?決不可仍行覆試,重損國體。

    臣以京外監試初試,竝宜罷榜之意,簡通於同僚,而終未歸一。

    無非臣見輕之緻,請遞臣職。

    」大司憲樸遾等引避曰:「伏見持平姜鎬引避之辭,不勝驚怪。

    聖上卽位之初年,特設廣取之科,實盛擧也。

    嶺南儒生等,以頃參柳?疏,不肯赴試,丁寧勸諭,非止一再,則其可謂調劑之未得其宜乎?八方之士,擧皆樂赴,而唯嶺南左道,不體朝廷懃懇之意,隻以不解柳?之罰,終至於廢擧,亦又何心?況旣已入場,罷黜於出題之後,則是罷場也,其可謂終不赴擧乎?設場取士之後,則擧子多少,不必擧論,而獨慶尙右道錄名、收券之數,枚擧啓聞,創開八方所未有之規,抑又何意歟?姜鎬徒以嶺儒之罷場爲埋沒,而不知莫重慶科,不可因此而罷榜,其亦不思之甚也。

    設若罷此復設,而又不肯赴,則其又可罷乎?臣等伏見宣祖朝受敎,有曰:『場屋生事,事在試官,罪試官;事在擧子,削擧子,切勿許罷榜。

    』曾在先朝,京中監試二所罷場,兩司請罷其榜,逾月不允,其時禮曹判書金尙憲請減去二所,仍行覆試。

    京試罷場,尙不罷榜,況今半道之罷場乎?頃者答諫院之批,亦有罪在擧子之敎,則其可以嶺南左道之罷場,遽罷莫重已試之科乎?以此往覆商確之際,遽爲引避,臣等何可自是己見,晏然仍冒乎?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鎬等竝退待物論。

    諫院啓曰:「擧子罷場,其習可惡,或拔一道,或拔一所,前後受敎,不啻丁寧,而別生異論,殊涉無據。

    欲守成憲,意在杜弊,深得臺閣之體。

    請持平姜鎬遞差,大司憲樸遾等出仕。

    」上從之。

     ○左議政趙翼上箚言: 李時白忠信寬厚,廉謹周詳,實合宰輔,而年老病深,不堪遠役,且與臣婚家相避。

    如臣老病,不足爲有無者,宜退處閑地,而更蔔可堪之人。

     答曰:「右相多病,予亦慮念。

    相避一款,當議于大臣處之,卿宜安心勿辭。

    」吏曹以此議于大臣,領議政李敬輿以爲:「相避之法,載在法典,一時輕改,必有後弊。

    若在平日則無容可議,但事勢至此,回轉無計,權宜之道,似不可已。

    」上從之。

     8月30日 ○辛亥,右議政李時白上疏乞免,且陳與左相有婚家相避之嫌,答曰:「卿之忠信、德望,已孚國人。

    予志先定,詢謨僉同,仰成方切,何乃撝謙至此?況且婚家之嫌,法典之意,必在於庶官。

    豈可拘於此,而不用賢大臣乎?嗚呼!國事艱危,今日之行,容可緩乎?雖有不得已之嫌,有不暇顧,卿宜掃卻萬事,速出論道,以濟時艱。

    」 九月 9月1日 ○壬子,上行朔祭于永思殿。

     ○以李基祚爲右參贊,元鬥杓爲戶曹判書兼判義禁府事,李行遇爲大司諫。

     ○憲府啓曰:「慶尙監司閔應協以本道設科事,前後馳啓,措語已極不當,而至於右道,則旣已設場取士,以錄名、收券之數,枚擧以啓,此則八道所未有之規也。

    身爲道主,旣不能鎭定多士,又創前所未有之規,以啓日後執言之弊,物議譁然,皆以爲非。

    請從重推考。

    」上不從。

     9月2日 ○癸醜,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備邊司以年兇,請減百官祿俸,上下敎曰:「忠信重祿,聖人所訓,其在飢歲,尤當軫念,不宜裁減。

    」 9月3日 ○甲寅,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上曰:「陳奏文書,相議撰出乎?」領議政李敬輿曰:「臣意,陳奏之語,當據實直陳,辨其被誣之狀。

    國誣旣辨,則其餘自當次第解釋,兩臣之事,不必提起,以犯其怒。

    」上曰:「元不擧論,則有若歸罪於兩臣,而彼人亦必以兩臣爲有罪。

    今宜善爲措辭,毋觸彼怒也。

    」戶曹判書元鬥杓曰:「勑書中已擧盧、李之名,在我不可無答,而措語甚難,直以失對爲辭乎?」上曰:「然。

    」右議政李時白曰:「議者以爲,李曼、盧協等,或拿緻義州,或拿送北京,則彼必解怒雲。

    」上曰:「此則決不可爲也。

    豈可試之於不測之地乎?」敬輿曰:「拿緻京中,而以上意謂彼曰:『予亦在待罪之中,不敢處置。

    』以觀其答,則何如?」上曰:「此或可矣,而何以結末乎?」兵曹參判趙錫胤曰:「方有陳奏辨釋之擧,不必徑先拿緻也。

    」鬥杓曰:「兩西兇荒,穀種亦絶,除今年之稅,移兩湖之穀,分給西民,以爲明春農資宜矣。

    」敬輿曰:「以管餉所儲,給之則甚便,而虛簿甚多雲矣。

    」鬥杓曰:「宜令監司,覈其虛簿者罪之,則有所懲懼矣。

    」敬輿曰:「國事如此,在朝之臣,雖同心協力,猶懼不濟。

    衆人尙然,況共死生,同休戚之人乎?戶曹判書元鬥杓、刑曹判書李時昉,人以爲有廉、藺之嫌,豈非不幸之甚乎?廉、藺則人品甚高,故終爲刎頸之交。

    至於寇、賈,亦因光武之一言,皆能解怨矣。

    」上曰:「領相此言,實國家之福也。

    兩卿皆世受國恩,共立奇勳,身緻宰相,依寄甚隆。

    若不絶纖芥之嫌,而先國家之急,則非但卿等之不幸,亦國家之不幸也。

    」仍稱廉、藺之善處嫌怨。

    鬥杓盛氣陳辨,怒形於色,時昉欲有所言,時白固止之。

     9月4日 ○乙卯,刑曹判書李時昉上疏曰: 臣賦性踈拙,才識蔑如,安分自守之外,無意與人相較,同朝所知,而廉、藺,寇、賈之說,至達天聽,丁寧敎戒之意,特出尋常,臣誠佩服莊誦,不但感泣而已。

    且臣有所不安於心者,所帶宣惠、常平兩廳之任,係是三公例兼衙門,則臣於領、右相,俱有相避之嫌,雖雲權設,何敢晏然?伏願聖明,亟命遞改。

     答曰:「兩衙門提調,不必避嫌。

    疏中所謂佩服莊誦之語,予甚嘉悅。

    領相之言,甚愛卿等也。

    卿等勿嫌廉、藺,寇、賈之目,而慕廉、藺,寇、賈之行,同寅協恭,共濟國事,以享無疆之福,豈但國家之幸?實是卿等之福也。

    卿宜勉旃,予言不再。

    」 9月6日 ○丁巳,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

     9月7日 ○戊午,月入南鬥魁。

     ○江原道大水。

     ○上幸南別宮,見淸使。

     9月8日 ○己未,上命領議政李敬輿,與百官詣淸使館所,先謝本國不謝弔祭之失,仍言李景奭、趙絅之冤,淸使曰:「當以此歸告皇帝,而今行所幹,專在侍女。

    本國若選送色美者,則皇父王必見而悅之,向之所疑,皆可氷釋。

    不然,陳奏使雖十往,無益矣。

    」 9月9日 ○庚申,分遣京官于兩界,擇侍女年少貌美者各三四人,京中則令捕盜從事,潛訪閭閻女子之美者。

    被選者或有自剪其髮者,父母兄弟呼泣道路,齠齕之兒,嫁娶殆盡。

    上時遣中使,與宰相狎坐於備局,相議揀選。

     ○謝恩使麟坪大君?、副使林墰,在道馳啓曰:「臣等在北京時,攝王使巴訖乃、加麟博氏、祈靑古等來言曰:『倭情無可慮之端,而爾國每以此奏聞,此必朝臣中回邪之輩,壞亂國事之計。

    國王何能盡知乎?須以此意,歸告國王。

    』雲。

    」時,九王之母袝廟頒赦,淸使二人,又將出來,中外無不疑懼。

     ○時,淸使將至,當差出遠接使,而正卿中無可合者。

    大臣請以從二品陞差以遣,上特陞樸遾爲工曹判書,仍差遠接使。

     ○上下敎曰:「初朞已過,尙未展謁山陵,哀慕罔極,不任霜露之感。

    歲飢民勞,憂虞孔棘,況値三使未返,又有兩使先聲,予雖不得徒步往返,其可勞民力費民財,補葺道路,修治橋梁乎?該邑守令,勿爲導駕,監司簡其所率,齎糧而去。

    若有犯者,以法裁之。

    」仍令大臣以下,自持餱糧,勿煩列邑。

    先是,上欲幸長陵,令該曹擇日,而適値淸使之來,命姑退行,至是有此敎。

     9月13日 ○甲子,淸使還。

    上幸西郊以送之。

     9月14日 ○乙醜,太白晝見。

     9月15日 ○丙寅,太白晝見。

     ○鹹鏡道儒生李後彬等上疏,請以兩賢臣李珥、成渾從祀于文廟,答曰:「觀爾等疏辭,殊極寒心。

    嗟乎!病于夏畦,古人所羞。

    雖欲納交獻諂於京儒時輩,而強其所不知,安敢若是哉?予甚痛駭矣。

    聽人指嗾,窺伺俯仰於人主,罪不容誅。

    爾等當置之法,今姑宥之,爾其退修學業。

    」政院啓曰:「無論遠邇,凡以儒爲名者,優容寬假之,乃人君待士之道也。

    今者北方儒生,不知近日國虞之方殷,敢上此疏,臣等亦知其非時,而累十儒生,不計千裡之遠,有此叫閽之擧,而聖敎極嚴,士氣摧沮,遠方之人羞愧欲死。

    忝在近密,區區所懷,不敢不達。

    」答曰:「士論乖戾,朝著淆亂,職此之由。

    國以是將亡,其待之之道,豈有和平之理哉?啓辭之意,不亦乖乎?予甚不取也。

    」 ○領議政李敬輿等上箚曰: 烏鳶之卵不破,然後鳳凰來;死馬之骨不棄,然後千裡馬至。

    自古聖帝明王,崇儒愛士,猶恐不及者,豈必其人皆學貫天人,才懷經濟?實欲因紙上丹靑,見眞龍之入室也。

    北方儒生,其於兩臣之道學淵源,未必眞知篤好,而當此多事之時,敢陳非時之請,誠有瀆冒之失。

    其心則不過聞風奮發,不失其好懿之良性。

    循例進退,實合好察邇言之道,而聖批極峻,至以罪不容誅爲敎。

    儒生僭妄自附於尙賢之餘論,此豈當誅之罪,而可置之法也?王言一下,有識驚惑,臣等恐人心不服,士氣沮喪。

    豈非有慊於初服,右文興化之政也?其害豈止於棄烏鳶之卵、捐千裡之骨而已哉?衣章甫以儒爲名者,國家不以禮待之,則藏修不售者,猶恐入林之不深也。

    噫!日月無私,無遠不照,天地至仁,無物不育。

    王者體天,廣大無方,詎宜有所輕重,使遐荒窮髮,有弗獲自盡者乎?況樞機之發,聖人所愼,辭氣之間,貴在和平,一言有失,遠近解體。

    必於克己觀理上,倍加工夫,可收洪爐點雪之效矣。

     答曰:「箚辭知道。

    」 9月16日 ○丁卯,左議政趙翼上箚曰: 臣於昨日,以北儒批答未安之意,與同僚同議上箚矣。

    區區愚意,猶有所未盡者,復此冒瀆,伏惟垂察焉。

    凡自古聖帝明王,禦世應物之道,惟當一視夫是非善惡邪正,而去取之而已,豈容一毫較計之私,參於其間哉?故治世之道,本自至易至簡。

    《易》曰:「易簡而天下之理得矣。

    」者,此也。

    今李珥、成渾兩賢臣從祀之論,實擧國之公議也。

    兩臣學問德義之實,前後疏章,旣嘗陳之,今不必更言,而當時從學者,旣皆心悅誠服,死後聞見而敬慕者,殆遍於一國,愈久而愈深,此豈勉強而爲之者也?前日以從祀陳疏者,湖南窮海之濱、關西義州之人,擧皆來集,此人等豈皆被指嗾而然哉,亦豈有利而然哉?惟其秉彜好德之心,出於天性者,自不能已也。

    可見人性之善,無古今內外之殊,而天下歸仁,理所必然也。

    嶺北之地,雖文學不足,素稱陋邦,秉彜之性,人所均稟,而兩臣德義、聲名,無遠不及,此儒生等,雖不能深知賢者之事,亦何獨不得聞其風乎?自以名在儒籍,尊賢之誠,何獨後於他道,乃相率遠來耳。

    聖意乃疑其爲指嗾而來,竊恐其未必然也。

    夫兩臣尊慕之論,乃擧世之公言也。

    何至借力於遐方之儒哉?其言又豈有輕重哉?且千裡遠來,艱苦實甚,以是,北儒自前,未有來赴京試者。

    若自無誠心,豈被人嗾而來乎?其來也,出於誠心,而殿下之疑如此,恐非聖人誠心待物之道也。

    至謂罪不容誅,彼若以誠心來,而殿下斥絶如此,使之抱冤而歸,則亦恐王者待物之道,不當然也。

    夫兩臣德行,著聞已久,其尊慕者是乎,構陷者是乎?且柳?非但構陷先賢,失其恒性,其言之欺罔,實可痛甚。

    其疏無非虛誕,而其又顯然者,李珥、成渾相與論理氣書,終始反覆,皆是明理與氣之不同,?乃謂以「理氣爲一物,陸家之學。

    」成渾之疏有雲:「收拾身心,保惜精神。

    」此八字,本朱子語也。

    ?乃謂:「顯非儒者規矩,道家者流。

    」其欺罔不亦甚乎?凡言與實相符,謂之不欺;言與實相殊,謂之欺。

    趙高之所獻者實鹿也,而乃指之爲馬,故謂之欺。

    今柳?之言,與指鹿爲馬,何異也?草野之士,千裡叫閽,乃上欺罔之疏,豈不痛哉?《傳》曰:「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

    」柳?欺罔之罪,實今之臣子,皆當如逐鳥雀者也。

    嶺南左道儒生等,乃以柳?停削未解之故,自廢其科,有若守節者,此豈非大變也?其事則爲旅拒國命,其計則爲脅制朝廷,欲以此解柳?之罰也。

    此正所謂「要君者,無上也。

    」其情誠可痛也,其漸不可長也。

    竊見聖意於嶺儒,每優容之,有若不可非者也。

    爲慕賢之言者,輒深疾而痛折之,至於竝賢者而輕忽之,此臣之深所未曉者也。

    臣竊恐聖意其或以拂柳?之心則當失嶺南之心,故一向優容,不欲拂其意也,而至有以從祀之論,國將亡之敎。

    夫治世之道,隻觀其是非之所在,是者取之,非者去之而已。

    自古從祀之論,豈是亡國之道哉?曩在先朝,元鎤爲嶺南監司,儒生通文而斥之,先王命拿鞫首倡而罪之。

    其時未見失嶺南之心,亦未見其廢科,恐動如今日也。

    夫嶺南士子之廢科者,皆非其本心也。

    科擧乃士子悅親、發身之道,平生所大欲也。

    雖與柳?相愛者,猶不爲柳?廢科,況一道儒生,與柳?素不相識者,皆爲柳?廢科?萬無是理也,此必有威制者然也。

    監司閔應協,亦不得辭其責。

    夫公都會,廢已久矣。

    當此多事之日,獨請設行,未幾又言,儒生以柳?被罰不赴雲,可知其初請設公都會者,爲此計也。

    且錄名入場之數,初無啓聞之規,此亦似有意而爲,甚可怪也。

    道主意向如此,又聞有中間煽動者。

    草野孤弱之人,安得不從之?今計宜先罷閔應協,以公正知義,不爲柳?計者擇送,使告諭諸生,以解其惑,又治柳?欺罔詿誤之罪,則諸生旣無威制者,皆得赴擧如前,遂其所願,一道帖然無事矣。

    臣常憤柳?欺罔之奸,又深察嶺南之情,敢復冒陳,以冀省察。

     答曰:「箚辭多有受病處。

    予甚爲卿惜之。

    」 ○大司諫李行遇等上箚,論北儒疏批之未安,大司憲趙錫胤亦上疏言之,上皆不聽。

     9月17日 ○戊辰,都承旨李厚源啓曰:「今番拜陵之行,在於三年之內,新舊陵行祭,吉兇有別,祝文措語,亦似不同。

    請令禮官,議于大臣。

    」上從之。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李時白以爲:「享廟省陵,各有所主,享廟主於敬,省陵主於哀。

    古禮無墓祭之文,其意有在。

    今者拜陵,蓋於三年之內,欲伸霜露之至情,非有籩豆簠簋之享也。

    然則哀省爲主,奠薦爲次。

    《五禮儀》所載:『王後同陵,則陵司設王後神座於靈座東,典祀司加盞三於尊所,各設禮饌,殿下於王後前獻副盞,亞獻官亦獻副盞。

    』雲者,有若士夫家考妣竝享之禮。

    然則衰服無嫌,至情兼伸,祖宗朝典禮,亦無變更之弊。

    至於祝文,略爲措辭,如或有礙,則爲兩祝無妨。

    」左議政趙翼以爲:「《禮》,喪三年不祭,則凡先墓與山陵之祭,皆不當行也。

    然朱子之論以爲:『三年內先廟之祭,情所不可已。

    宜以墨衰,或令服盡及輕服者行之。

    』此以人情之所不能已者,爲之制也。

    今者陵祭,若一時竝行於新舊陵,則節次極有妨礙。

    臣之愚意,舊陵之祭,別出獻官攝行爲宜。

    」上曰:「舊陵攝行,情所不忍,依領、右相議施行。

    」 9月19日 ○庚午,太白晝見。

     ○陳奏使右議政李時白、副使右參贊李基祚、書狀官鄭知和赴淸國。

     9月21日 ○壬申,召還陳奏使李時白等,以麟坪大君代之,仍兼冬至使。

    鄭命守以爲:「必以大君差陳奏使,庶可得請。

    」雲,故有是命。

     9月23日 ○甲戌,上下敎曰:「郊外之幸,若至經宿,則禮有告宗廟之文,永思殿獨無告辭之擧乎?」禮曹啓曰:「此乃出必告之意,請遣大臣攝告,亦於肅寧殿告辭爲當。

    」上從之。

     9月24日 ○乙亥,修撰鄭鬥卿上疏,陵幸時請勿疾驅,上從之。

     9月25日 ○丙子,上幸長陵。

     9月26日 ○丁醜,命守陵官李澥等加資。

     9月27日 ○戊寅,全羅道礪山等邑大水。

     9月29日 ○庚辰,政院請於日食之日,姑寢親祭之擧,上命禮官議之。

    禮曹啓曰:「古禮,遇日食之咎,則人君思所以消復之道,易服避殿,側身思懼者,莫非出於敬天責愆之意也。

    親行祭禮,恐有妨於寅畏消弭之道,請令大臣攝行。

    」上從之。

     ○謝恩使麟坪大君?、副使林墰還自北京。

     冬十月 10月1日 ○辛巳,日有食之。

     ○前大提學鄭弘溟卒。

    弘溟,故相澈之子也。

    早服家訓,砥礪自立,所與遊,皆一時名人。

    光海時,爲群小所齮齕,擯不用。

    逮仁祖中興,歷踐華顯,及典文衡,皆辭不拜。

    性簡亢少許可,喜劇飮。

    爲文宏贍,尤長於詞賦。

    晩年自放於鄕裡以終焉。

    號畸菴。

    有文集行于世。

     10月2日 ○壬午,上禦晝講,講《書傳》《皐陶謨》。

    講訖,副提學閔應亨曰:「今者北儒之陳疏,實出於尊賢衛道之誠,則聖上固宜優容以答,而反下嚴批,至以聽人指嗾等語爲敎。

    王言一播,遠近駭聽,豈但北儒之落莫而已乎?大臣、三司之交章,亦出於匡救之意,而隻以知道答之,此豈敬大臣,待臺諫之道乎?至於從祀之請,乃士林公共之論,乖議又從而橫出,或有可否之不同,聖明之持難,固出於愼重之意,而諸生過激之擧,亦宜不動聲色,從容開導,不宜輕加情外之批,斥絶之太峻也。

    」上曰:「館儒再空聖廟,嶺儒不赴國試,此豈不動聲色,而能調劑者哉?彼此相較,輾轉至此,予亦不知其何以處之也。

    」大司憲趙錫胤亦極言北儒疏批未安之意,上曰:「卿等平心思量,可知予言之非過也。

    」錫胤又曰:「聞,近日掖庭有營造之擧雲,未知果有此事乎。

    」上曰:「果營數間屋,而今已完畢矣。

    」錫胤曰:「此時土木之役,有駭聽聞,宜速寢之。

    」上曰:「卿言使予開悟。

    雖有未完之役,停罷何難乎?」 10月4日 ○甲申,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

    勑書曰: 皇祖妣皇後尊謚,祔享于太廟。

    玆因慶典,特遣啓心郞額色黑、學士賚功等,賫詔前往,竝賜蟒段、織金、幣帛,其祇承之。

     詔曰: 徽音端範,飭內治於當年;壼則貽庥,協鴻名於萬??。

    典章具在,孝享宜彰。

    欽惟皇祖妣皇後,光贊太祖,成開闢之豐功;默祐先皇,擴纉成之大業。

    篤生皇父攝政王,性成聖哲,扶翊眇躬。

    臨禦萬方,遡重闈之厚德;敉寧兆姓,遵京室之遺謀。

    慶澤橫被於後昆,禮制必隆於廟祀。

    仰成先志,俯順輿情,於順治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袛告天地、宗廟,率諸王、具勒、文武群臣,恭奉冊寶,上尊諡曰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賛天儷聖武皇後,祔享太廟。

    典禮纂隆,覃恩宜普,特赦天下,以廣鴻慈。

    應行事宜,條列於後。

    於戲!馨薦明禋,報慈仁於有永;宣昭義問,著聖善以無彊。

    式古訓行,彰玆懿美,布告天下,鹹使聞知。

     10月5日 ○乙酉,赦。

     10月6日 ○丙戌,副提學閔應亨請對,上召見之。

    應亨曰:「臣自安邊赴召時,聞道路之言,皆以爲三代之治,可復見於今日。

    旣入朝,累侍前席,大異於所聞。

    臣愚以爲,殿下可與僅保社稷,而立志不固,優遊不斷,恐至於危亂,而不可救也。

    」上曰:「予之所失及中外之弊,悉陳無隱。

    」應亨曰:「卽阼之初,作事當有漸,而山人志大才踈,先事激揚,反緻朝議之橫潰。

    又以兩賢臣從祀之請,儒林相鬨,氣象不佳,上不能善爲鎭定,輾轉乖隔,終至於捲堂。

    且侍女之抄,內自京中,外延八方,有女之家,奔逬竄匿,若避兵火,至有斷髮自縊者,怨咨盈路。

    貢賦不均,饑荒仍之,民不聊生,愁歎極矣。

    三南之中,湖西尤甚,宜行均役之法。

    諸宮魚鹽之弊,亦請釐革。

    」上嘉納之。

     10月7日 ○丁亥,上幸南別宮,見淸使。

     ○江原道寧越等八邑饑。

     10月8日 ○戊子,濟州大風,折木拔屋,牛馬多死。

     ○上召見德源府使李重信,賜表裏一襲。

    重信以公幹來京,將還,召見之,奏對頗敏,故有是賜。

     10月10日 ○庚寅,憲府啓曰:「近年以來,敎化不明,民彜斁敗,倫紀之變,式月斯生,豈非大可寒心者乎?今聞,安城地居進士兪格,以簪纓世族,性行悖惡,有同禽犢,淫奸其孽妹,及至敗露,棄家出走,遠近傳聞,莫不驚駭。

    爲其守令者,所當卽報道主,轉聞于朝廷,而恬然掩置,使極惡大罪,偃息自恣,其不畏國法之狀,不可不懲。

    請安城郡守徐擇履,先罷後推,令京畿監司嚴密跟捕,期於必得罪人,以正常刑。

    」上從之。

     ○上夜對。

    玉堂講官講《心經》。

    講訖,侍讀官趙復陽曰:「近日竊觀,聖上擧措之間,頗有喜諛惡直之病矣。

    」上問:「何謂也?」復陽對曰:「兪棨之竄,近於惡直;樸遾之擢,近於喜諛。

    」上曰:「兪棨詆毀先王,不可謂直也。

    樸遾之所諛者,何事歟?」復陽曰:「遾爲憲長,遽停合啓,以中上意,故頗有外議矣。

    」上笑曰:「予豈喜聞救自點之論乎?」 ○工曹判書樸遾上疏乞免,答曰:「此不過以小人之腹,推度故也。

    欲探兪棨事而發此言,於卿何有?勿爲固辭,以損朝家體面,益懋忠貞,期以盡瘁。

    」趙復陽亦陳疏乞罷,答曰:「自明之辭,猶之可也,忿懥之言,殊甚不可矣。

    」未幾,特罷復陽職。

     10月12日 ○壬辰,淸使還,上幸西郊以送之。

     ○憲府啓曰:「山澤無禁,卽古聖王施仁之一端也。

    我國立案之規,本是病民之疵政,而其弊近來益甚,齊民之怨苦,識者之慨歎久矣。

    聖上嗣服之初,諫官仰體若保之意,首陳革弊之議,仍有査處之命,中外忻忻,傾聽聳觀,皆以爲:『自今以後,庶復見聖王之政矣。

    』豈料終歸於虛套乎?臣等取考該曹啓下文書,則壽進宮、內需司及諸宮家所屬鹽盆、漁箭、柴場,所減者未滿十分之一,各衙門係幹公用者,亦令勿罷。

    以此言之,則所存者幾何,而所革者幾何耶?當初臺諫之論啓,聖上之命査其意,豈欲如是而止耶?與其旣査而還寢,重失遠近之顒望,不如初不査覈之爲愈也。

    聖上每以優待宮家爲念,此固敦睦之美意,而恩義不可偏廢。

    至於壽進宮以下,則隻在聖上處置中,亦何所牽制而不能快施乎?且士夫、常漢等所占,則皆入應罷之中,在上之人,旣無正己率下之實,則人心豈肯悅服乎?請令該曹,取考先朝賜與文書,其中私自立案者,竝勿施行,而雖分明賜與處,如有過濫者,亦量加減革。

    各衙門不係公用者,竝令革罷。

    且申飭諸道,此後圖出立案者,啓聞重治,以革積弊,以慰群情。

    」答曰:「諸宮家魚鹽等事,合而計之,則其數雖多,分而觀之,則不爲過濫。

    不必如是煩論也。

    」 10月13日 ○癸巳,雨雹虹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領議政李敬輿曰:「諸宮家所屬魚鹽,雖難盡罷,若依臺臣之啓,令該曹明査,可革者革之,則豈不有光於聖德乎?」上曰:「先朝丁醜年間,旣已裁減,故姑不允從矣。

    」戶曹判書元鬥杓請減百官祿俸,李敬輿請量減京畿收米,上竝從之。

    副提學閔應亨言樸遾疏批未安之意,且言兪棨之無罪,上厲聲曰:「副學亦發此言乎?今必拿治兪棨然後,國是可以定矣。

    趙復陽至以棨爲知禮,棨之所知者何禮耶?」應亨曰:「當初兪棨之疏,隻陳疊謚之未安,而此則呂爾徵、沈大孚輩,亦皆疏陳。

    聖上獨於兪棨,每下嚴敎,臣何敢上畏天威,不盡平日之所懷乎?殿下必欲罪棨,則當先從爾徵始也。

    」上怒謂承旨曰:「令攸司拿緻兪棨。

    」李敬輿等進前合辭,請收成命,上不許。

    敬輿曰:「今日入侍諸臣,豈皆負聖上,而護兪棨者乎?以聖上包荒之量,旣已容之於前,今因儒臣所達,有此意外之命,瞻聆所及,孰不驚歎?臣等忝在大臣之列,若不能救正,則何顔復廁於百僚之右乎?」上曰:「卿等更勿煩論。

    」諸臣皆伏而不起,以待還收之敎。

    良久,上曰:「大臣陳啓,日晩相持,事體未安。

    兪棨今姑宥之。

    副學雖是平日優待之臣,推考。

    」 10月14日 ○甲午,電。

     10月15日 ○乙未,上行望祭于永思殿。

     ○雷雹,月食。

     10月17日 ○丁酉,備邊司啓曰:「抄送侍女之擧,雖迫於不得已,而至以士大夫庶女,充數以送,則彼惡知我國嫡庶之別,日後無窮之害,亦不可不慮。

    宜擇其中一人,以爲初頭觀美之資,其餘請以娼賤裝送。

    」上下敎曰:「奪我無罪之人,驅送他國,其爲父子兄弟之情,爲如何哉?念之氣塞,言之哽咽。

    國事到此,予甚慙懼。

    爲今之道,莫若務悅其父母之心,少紓其永訣之痛。

    本司體予此意,斯速奉行。

    」 ○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講訖,特進官洪茂績曰:「頃者閔應亨之入侍也,遽震雷霆之威,摧折太甚。

    夫聽言之道,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置之而已。

    應亨以白首老臣,赤心憂國,語及時事,未嘗不流涕太息。

    此其素所畜積,而言辭拙直,觸犯天威。

    其所陳達,雖或狂妄,固當優容而虛受,何至於施罰乎?遠邇聽聞,將必曰:『吾君拒諫。

    』今若飜然改過,如日月之更,則此豈非盛德事乎?請還收閔應亨推考、趙復陽罷職之命。

    」上曰:「非但卿之所陳,出於赤心,閔應亨是從前優待之人也,勿爲推考。

    」茂績起而謝曰:「復陽之言,亦非有意而發,竝請宥之。

    」上不從。

     10月18日 ○戊戌,太白晝見。

     ○以金光煜爲京畿監司,尹履之爲判尹,林墰爲大司憲,申濡爲大司諫,黃?爲大司成,成以性爲副應敎,金徽爲副校理,郭聖龜爲掌令,沈玖爲正言。

     ○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上下敎曰:「金汝水赴配纔一月,旋卽蒙放,贓律不嚴之說是矣。

    依臺諫所論,還送配所。

    吳?罪狀旣露,而仍置配所,殊涉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