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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朧,拿來鞫問處之。

    」先是,?任江界時,有李信友者,持麟坪大君家文書而往,欲奪本府蔘貨之利,?焚其書杖逐之。

    信友卽仁祖大王乳媪之子也。

    仍構誣?以貪濫之狀,蜚語中外。

    ?適被禦史按黜,命下獄定配。

    至是,臺諫論汝水犯贓之罪,上以臺閣偏攻武夫,乃有是命。

     ○憲府請還收趙復陽罷職之命,上不從。

     ○執義李晳引避曰:「不幸,近來邦國多艱,客使如織,民力竭矣,採花交馳,騷屑極矣。

    飢饉薦臻,流離載途,賦役稠疊,籲嗟滿路。

    雷鳴霧塞,式月斯生,物怪、人妖,無日不現。

    官方淆亂,狗尾盈庭,淫穢橫流,麀聚染國。

    憂危之端,不一而足,而臣不能一言而聞之。

    至如大臣,國之股肱,而殿下之待大臣,有乖尊敬之道。

    士者,國之元氣,而殿下之視儒生,無異奴隷之賤。

    宮家漁奪之害,殿下非不聞之,而不無親愛之偏焉;內司投屬之弊,殿下非不知之,而不無偏係之私焉。

    撤舊宮而營不急之私第,忘時詘而創非時之宮室。

    聖德之累,亦非一二,而臣不能一言而匡之。

    耳目不聰明之敎,亶其然乎。

    噫!君譬則元首也,臣譬則耳目也。

    《書》不雲乎?『元首明哉,庶事康哉。

    』臣恐耳目之聰明,亦係於元首也。

    孟子曰:『苟得其養,無物不長;苟失其養,無物不消。

    』臣未知殿下之養耳目,必以其道乎?不能養其耳目,而欲耳目之聰明,是何異於塞耳而求聽,閉目而責明也?試以近日事言之,趙復陽之入侍夜對也,咫尺前席,開導丁寧。

    樸愚之臣不知忌諱,隻恃聖明,敢陳所懷。

    此不過事君無隱之義,而寅緣轉輾,天怒大激。

    復陽之被譴,有不足惜,而聖上之辭氣太露,擧措失當,使群下不敢開口,臣恐自此以後,雖有忠言、至論,不復聞於紸纊之下也。

    臣旣聾且瞽,耳目都喪,請罷臣職。

    」上下敎曰:「執義李晳極言予之過失,予甚嘉尙。

    特賜虎皮,以表其直。

    」先是,上於筵中,語及諫官有耳目不聰明之敎,晳等引嫌。

     10月19日 ○己亥,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大司憲趙錫胤曾以革罷諸宮家鹽盆等事論啓,而有未安之批。

    故以此引避,玉堂處置請出。

    錫胤聞筵中有耳目不聰明之敎,牌召不進,坐罷。

    於是,領議政李敬輿上箚曰: 錫胤不卽赴召,揆以近例,固宜罷免。

    第士夫進退,唯義所在,不但以承順趨走爲恭。

    聖明臨筵,至以耳目不聰明之語斥之,此錫胤之所以不敢趨命者也。

    錫胤秉心公平,憂愛之誠,出於等夷,朝臣無出其右。

    臣常以此,累陳於榻前,而不但靳於採聽,待之愈薄,豈特錫胤以忠直不見容於左右?是以,臣言爲欺負聖明也,臣亦何顔敢據百僚之首也?近來天災時變,國勢民事,可爲痛哭者,非止一事,而竊觀,聖明輕視一世,不思好善納諫,推誠任人,圖濟時艱,而有言逆耳,輒加摧折,馴緻氣象消沮,言路杜塞。

    臣過憂明主,不啻痛哭而已也。

    若不及今改圖,克復光明正大之本體,使意必固我之私,不得容於方寸之間,則臣竊恐直諒之士,皆思退藏,而讒諂面諛之人,日進於前。

    國事至此,殿下雖欲禦世獨運,而徒勞聖心,了無實得,回首茫然,已墜千仞之下矣。

    且先王臨禦近三十年,豐功偉烈,深仁厚澤,昭載簡策,永垂萬世。

    責在太史,非人人所可代斸。

    一人見罷,事多狼狽,合有變通,敢陳所懷。

     答曰:「此非予意,事勢如此,則復職察任可也。

    所陳之事,如是懃懇,予雖不敏,可不體念哉?」時,錫胤以大提學,方修先朝《實錄》,故敬輿以摠裁官,箚陳如此。

     ○副護軍姜大遂上疏,其略曰: 方今內自朝廷,外至州縣,莫不架漏因循,墜廢典故。

    此無他,公是滅絶,私意橫流,茹柔吐剛故也。

    事在宮禁,則莫敢矯其非,事在戚裡,則莫敢矯其非,事在豪右,則莫敢矯其非,事在私黨,則莫敢矯其非。

    是非好惡也亦然,黜陟取舍也亦然,綱安得而張,紀安得而理哉? 仍請敎育人才,愛養民力,上優答之。

     10月20日 ○庚子,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10月21日 ○辛醜,雷雨雹。

     ○以李厚源爲都承旨,李弘淵爲司諫,沈光洙爲掌令,洪鐩爲持平。

     ○憲府〈執義李晳、持平李杭〉啓曰:「兩司長官,爲任極重。

    自前新通是選,則必須諸堂上熟講歸一,然後備望者,乃所以重其選也。

    頃日新擬之員,至於四人,而堂上中有全不預聞者,此前所未有之事也。

    不避嫌逼,專擅自恣之漸,不可長也。

    請吏曹堂上推考。

    」答曰:「措語顯有忿怒之色,予甚驚駭也。

    」其後累啓而從之。

    時,吏曹以吳竣擬於大司憲,申濡、李行進、吳挺一擬於大司諫,皆新通者也。

    持平李杭引避曰:「兩司長官,乃極選也。

    一日之政,新擬四人,而堂上一員,全不預聞,則何其汲汲若是,壞了數百年流來規例乎?以臣觀之,此非專擅而何?且其擬望之中,一家之人居半,則雖謂之嫌逼,誠不爲過矣。

    」執義李晳亦以此引避,答曰:「勿辭。

    」杭等竝退待物論。

    諫院處置請出。

    杭牌召不進,坐罷。

     ○吏曹判書韓興一上疏曰: 吳竣旣帶經筵、提學之任,李行進物議已許,申濡、吳挺一堂下淸選,無不歷敭。

    故臣欲擬於兩司長官之望,頃日開政,使參判尹順之,簡通于參議尹絳,而未知其簡之傳不傳也。

    臺論中,至謂一家之人居半雲。

    堂上不避,旣在法典,則竣雖臣之妻四寸,尙不可避,況挺一之五寸親乎?請遞臣職。

     答曰:「予當覈處,卿其勿辭。

    」又下敎曰:「朝廷不協,愈往愈甚,事多乖舛,予嘗慨歎。

    今見此疏,不覺寒心,不可不隨事覈處,以杜此弊。

    吏曹參判尹順之、參議尹綘竝推考。

    」令憲府卽日開坐,發緘以問。

    時,憲府隻有論啓之官,故命移刑曹推考。

    吏曹參判尹順之緘辭曰: 頃日大司諫擬望時,判書韓興一曰:「當以申濡、李行進、吳挺一備擬。

    」雲,臣以爲:「參議不來,而竝擬新通三人,未知如何。

    」雲則興一令臣簡通于尹絳。

    臣果以此意,作書於絳,而至於書末,不書姓名。

    臣意到今亦以爲訝。

     參議尹絳緘辭曰: 頃日臣以服制,在喪家,下吏來傳參判之書,而末端隻書不名二字,此是私劄,非簡通也。

    且憲長之望,則私書中亦不擧論。

    別無可否相議之事,故隻以見書之意答送矣。

    判書疏語,必未詳曲折之如許雲。

     刑曹竝照律以啓,上下敎曰:「尹順之旣聞長官簡通之言,而書不成式,反緻執言之端;尹絳旣見其書,而托以非式,歸之於不知,謹厚者亦若是乎?不協之責,在所難免,而律文似過,尹順之遞差,尹絳罷職。

    」 10月23日 ○癸卯,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領議政李敬輿極陳天災孔慘,時政多闕,仍引咎乞免,上優答不許。

    上謂諸臣曰:「太廟是何等地,而差祭之官,至有醉不省事者?如此之輩,必置重典,然後庶可以策勵群工矣。

    予曾在瀋中,多近杯勺,此諸卿之所知也。

    自陞儲位,一切斷之。

    彼若以肅敬將事爲心,則頃刻之間,不飮何難?」戶曹判書元鬥杓曰:「諸臣今日親承聖敎日後聖上若復禦杯勺,則臣等當破酒器而諫矣。

    」上曰:「卿言好矣。

    予所否者,有如此屋。

     10月26日 ○丙午,工曹佐郞李回寶上疏累萬言,極陳金自點無君不道之罪,且言臺閣討逆之不嚴,仍請嚴鞫通虜譯官,必得罪人,以快神人之憤,不報。

    〈自點在先朝,與趙淑媛連婚締結,至有謀危儲宮之說,傳播於閭巷間矣。

    及上卽位之初,臺論重發,自點又有潛通北人,擠陷山人之跡,而事未彰露,故臺諫隻請安置。

    至是,回寶斷以大逆,陳疏極言,疏入而上焚之雲。

    〉 10月27日 ○丁未,右議政李時白累上疏乞免,答曰:「天怒民怨,日以益深,國勢之岌岌,十卵九碁,未足以喩其危。

    當此之時,卿以勳舊股肱之臣,倚若泰山,引入踰月,鼎席久空。

    是何困我至此?縱有疾病,鬼神扶相,必有勿藥之慶。

    須勿控辭,速出論道,以副至望。

    」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上謂戶曹判書元鬥杓曰:「卿往北京時,果有愼獨齋之語乎?〈時,淸人有淸陰、愼獨齋當國斥和之語。

    李回寶疏中以爲,此必自點所通雲,故上有是問。

    〉所謂愼獨齋,未知指某而言耶。

    」鬥杓曰:「愼獨齋卽金集齋號也。

    臣在北京,隻聞誤稱其名,而未聞愼獨齋之說也。

    前年淸使之來,飛語紛紜,至有金尙憲、金集等斥和之語,而未知某人做出。

    今回寶指以爲自點所爲,必有所聞處矣。

    且殿下於山人,初以禮聘之,今有不承權輿之歎。

    領府事金尙憲,卽國之元老,而一出春明,亦置相忘之域,臣恐待賢之道,不當若是也。

    」上曰:「此豈予之本心哉?誠因形勢之不得已也。

    」領議政李敬輿曰:「回寶之疏,不可不速下,以解中外之惑。

    」上曰:「回寶當有譴罰矣。

    」敬輿曰:「語雖狂妄,言者何可罪也?」 10月28日 ○戊申,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君臣大義,皎如日星,臣不可以貶君,子不可以貶父,亘萬世不易之道也。

    今有兪棨者,先王徽號,廷議旣定之後,不思委身服事之義,便生貶薄之心,敢露章而論之,固已不勝驚駭。

    及拜臺官,必欲論改而快其心,古今寧有如許臣子哉?伸救者以爲,隻言疊謚之不可,非有他腸雲。

    然則文王、周公之謚,何以疊用文字乎?近日論議乖戾,反以棨爲是,嗚呼!三十年君臣分義,掃地盡矣。

    若不罪之,則三綱五常,存者幾希。

    予爲是懼,不得不爾,姑從末減之科,其令該府,竄黜兪棨于遠地,以明分義之嚴截。

    」政院請寢兪棨竄黜之命,上不聽。

     ○上下敎曰:「予見工曹佐郞李回寶之疏,心其痛駭。

    先朝大臣雖被一時譴罰,豈可指以爲賊,譸張眩亂,動以危言,欲亂我朝廷乎?況宮闈間事,何以知之,而言之若是乎?此人亂言之罪,固宜拿問,而恐妨言路,今姑置之。

    政院知悉。

    」 ○上下敎曰:「兪棨遠竄傳旨啓下之後,夜已深矣,而該府尙不擧行,何其輕蔑君命,故爲延拖若是乎?判義禁及當該都事拿推。

    」 ○下判義禁元鬥杓、都事李湧于禁府。

     ○禁府定配兪棨于海南縣,上下敎曰:「何以定配於南方耶?」禁府移配於穩城府,又下敎曰:「刻期押赴配所,無得少遲。

    」 ○上下敎曰:「待重臣之道,不可不施異恩。

    元鬥杓特令放送,都事李湧刑訊。

    」同知義禁洪茂績上疏,言其非罪,命隻罷其職。

     10月29日 ○己酉,諫院〈司諫李弘淵、正言洪鐩、沈玖。

    〉請還收兪棨竄黜之命,屢啓而不從。

     ○淸使一人回到黃州,以痘疫死。

    備局請遣重臣,緻慰正使,仍行弔祭,從之。

     ○領議政李敬輿上箚曰: 兪棨一人,爲朝廷禍端,延及朝臣,緻累聖德,非一非再,終至於此。

    以聖人天地之量,不能容一小臣,畜怒不釋,觸機輒發,兼以愛君格非之臣,〈指趙錫胤。

    〉反疑黨護營比之言,無乃鑑空衡平之地,或有所纖塵銖兩之蔽差耶?臣抑有所妄度者,先朝以仁爲謚,豈但大臣、館閣、諸宰、近臣,鹹以爲宜?以至群僚士庶無有異議。

    徽稱旣擧,擧國鹹喜,此實一代公共之論,而永爲天下萬世之垂也。

    因一小臣做錯,王言累播,大罰隨加,使無情妄作之事,強歸之於有意貶損之地,書諸史冊,以傳於後百世之下,或有疑其當時,眞有異論者。

    然則反恐有損於光前垂後之道。

    且金吾長官,半夜就獄,特推銓官,催捧緘辭,擧措異常,瞻聆皆駭。

    君之待臣,亦必有禮,求之古昔,此果治世之事乎?竊觀聖質淸明,動循天則,而獨於忿懥上,不肯深加着根工夫,辭氣之間,動作之際,未免好惡偏係之私,徒以黨比爲疑。

    是以,紀綱欲其振肅,而紊亂愈甚;彼此欲其均平,而私意先露。

    膠固纏繞,疑信相錯,若水轉激,如火益熾。

    何不喜怒順理,人自歸服,付之無心,物來順應,使刑賞之用,各適其宜,是非之歸,各得其正也?欲以威刑,圖制一世,其害不止於賢邪混進,手足無措而已,恐非初服收拾人心,迓續景命之道也。

    「 答曰:」予甚無識,而敎誨至此,可不體念哉?「 10月30日 ○庚戌,太白晝見。

     ○領議政李敬輿以批辭中有無識二字,上箚待罪,答曰:「省卿箚辭,予之不見信於卿至此,良用愧歎。

    不有卿藥石之言,國將何爲,予將何恃?所謂二字,不過自謙之辭,有何深意?卿無過慮,安心勿待罪。

    」 十一月 11月1日 ○辛亥,上行朔祭于永思殿。

     ○以申濡爲都承旨,林墰爲禮曹判書,李厚源爲吏曹參判,趙壽益爲吏曹參議,李行遇爲副提學,金集爲大司憲,南老星爲大司諫,鄭基豐爲持平,河溍爲獻納,趙珩爲執義,宋國澤爲承旨。

     11月2日 ○壬子,左議政趙翼累辭不已,上許之。

     ○陳奏使麟坪大君?等赴淸國奏文,略曰: 竊照,倭國與小邦,通信雖久,狡倭情狀,本來難測。

    頃年以來,要求恐嚇之事,無歲無之,情形異常,節節可疑。

    小邦曾在壬辰,酷被蹂躪,故至今人心驚?。

    雖聞虛警,輒生疑懼,而防備蕩然,了無可恃。

    必先有保守之策,可待大國之拯援,此所以自先臣常切憂慮,陳聞於大朝也。

    順治二年該部回咨有雲:「日本與朝鮮,雖隔大海,實爲接壤。

    變故叵測,亦難預料,朝鮮王宜嚴飭邊防,若有緊急敵情,遣人來告。

    」又於上年,謝恩陪臣鄭太和等回自京師,啓稱:「城池修繕事,陳達於大朝,則衙門傳言:『此乃先皇帝所禁,隻因使臣口傳,不可輕許。

    待其奏聞之來,當有處置。

    』雲。

    」臣妄意,傳報倭情,旣有聖旨,修城之請,亦令來奏,則大朝軫念屬藩之意,於是至矣。

    故乃敢據實陳稟。

    誠有僭猥之罪,而若謂有一毫他意於其間,則是豈人臣所可忍聞者乎?前日査問時,邊臣劻勷失措於嚴威之下,不能從實備對,當事者亦自以身爲首相,不敢推諉於邊臣,以緻小邦情事未獲洞白,臣不勝痛駭。

    卽將盧協,嚴加刑訊,遠配邊地,李曼亦施流竄之律,以懲其罪。

    今奉勅諭,小邦罪案,專由於兩人之失對,豈非冤痛之甚乎?臣仍念,小邦事大之禮,必誠必敬,常懼一毫未盡,以愆侯度,況俯賜弔祭,是何等恩典,而不思緻謹於節目乎?第緣在前冊封、弔祭,各爲兩行。

    上年則合爲一行,故無例可憑,而或有數事兼謝之時,玆敢遵倣此例而行,實出於小邦君臣,哀遑罔極之中,不能覺察之緻。

    不然,撰進兩表,有何所難,而乃敢故乃違式,自陷大戾哉? 11月4日 ○甲寅,太白晝見。

     ○慶尙監司南銑辭朝,面諭以遣之。

     ○領中樞府事金堉在楊州,應旨上疏,其略曰: 兪棨妄論廟號於旣定之後,則棄其言而勿用而已,何可追而罪之,延及於諸臣哉?在漢宣帝時,夏侯勝論世宗廟樂,非議詔書,禦史劾奏,然後始下吏。

    後以爲諫議大夫曰:「先生正言,毋懲前事。

    」黃覇受《尙書》於獄中,師事勝而卒爲丞相。

    今殿下以棨之故,遷怒於人,恩不終相臣、儒臣,又下重臣於獄。

    漢以地震而釋覇、勝,今當天變而罪諸人,恐違於懼災之道也。

    且事在先朝,用法必嚴,言及戚裡,聽納不弘。

    魚鹽之市利,山澤之隴斷,若皆禁止,則人心順而天意得矣。

     答曰:「卿退臥山林,不忘憂愛,特上疏章,誡誨諄切,良用感悅。

    可不惕念哉?」 11月5日 ○乙卯,上禦晝講,講《書傳》《益稷》。

     ○憲府〈執義趙珩、掌令沈光洙。

    〉啓曰:「伏聞,淑安公主吉禮,定行於今年。

    雖出於事勢之不得已,而禮文曰:『身及主婚者,無朞以上喪,乃可成婚。

    』此萬世不易之禮也。

    自上壞之,則將何以責下之失禮乎?請待明年喪盡之後,更擇吉辰,誕擧盛禮,以示殿下家法之正。

    」答曰:「爾等所論者,萬世之常也,今日所處者,一時之權也。

    經、權不可偏廢,若守常而不知變,則恐或有噬臍之悔也。

    雖然,執禮之言,予何自信而強咈乎?更議于大臣。

    」領議政李敬輿以爲:「宮庭,風化之本;聖人,人倫之至。

    成敎家邦,表準四方,舍此宜無大者。

    前日諸臣之論,權也;今者臺諫之言,經也。

    至於參酌經、權,取舍輕重,有所折衷,惟在睿裁。

    」上,下敎曰:「見此收議大臣之言,殊欠分明。

    於何取決焉?噫!國事到此地頭,萬萬不得已作此擧也。

    若不幸而有難言之事,則其不貽辱於祖宗乎?以此論之,則其爲國恥,反有甚於一時之行權也。

    輕重取舍,於斯判矣。

    禮亦出於情,恐不外乎是也。

    依前議施行。

    」〈時,淸國有求婚於我國之議故也。

    〉 11月6日 ○丙辰,電。

     ○熒惑入太微西垣。

     ○以金尙爲承旨,姜與載爲輔德。

     ○大靜縣監趙廷璜辭朝,面諭以遣之。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8日 ○戊午,太白晝見。

     11月9日 ○己未,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10日 ○庚申,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11日 ○辛酉,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忠淸兵使李圾辭朝,面諭以遣之。

     ○慶尙道進士李尙逸等上疏,其略曰: 前日柳?之疏,非有他意,蓋以從祀重典,不可輕擧,百世公議,不可終誣,而惟其草野戇愚,不識時宜,一言觸諱,衆怒齊發,至以爲誣辱先賢,欺罔君父,疏頭臣柳?,旣削儒籍,又付黃籤,脅制禁錭。

    靡有餘力,遂使一道多士,不敢應擧。

    當萬物鹹覩之日,獨不與大同之慶,未知柳?之疏,曾有何罪,而館儒之施罰,一至此哉?疏中措語,如或失中,則謂之過激可也,謂之誣先賢不可也。

    敢陳所見,不爲苟合,則謂之不附已可也,謂之欺君父不可也。

    臣等視其所爲,跡其心事,罰疏頭,所以脅一道也;脅一道,所以箝一世也。

    脅一道之士,箝一世之口,使不得有拂於其所爲,然後必欲行其己志,其爲計亦肆矣。

    至於再次設場之日,殿下令禮官宣諭館儒,俾解柳?之罰,且命本道監司,勸曉多士,使之赴試。

    臣等秪奉綸音,感涕交零,而館儒等,一向違命,緻令多士,再聚再散。

    噫嘻,亦太甚矣。

    闔道雖可錮,而君命其可拒乎?私憤雖可洩,而國試其可私乎?所謂強拂朝命,作梗盛擧者,果指誰而言也?今之言者,或以右道出榜爲諉,此則有不然者。

    當初左、右道之士,俱赴試所者,蓋以聖敎旣下,必解柳?之罰。

    及其旣至,始知館儒之終不奉命,左道則以不敢應擧之意,言於考官而退,右道之稍知義理者,亦皆散歸,而乘時僥倖之徒,苟充百人之數。

    國家選擧之意,豈若是苟然而已?至以不應國試,爲陷臣等罪案,或指爲無倫怪鬼之輩,或搆以要君無上之語,不惟擧之於其口,而又達之於聖聰。

    噫!是果大臣告君之辭乎,是果師儒待士之道乎?〈大臣指趙翼,師儒指趙錫胤。

    〉臣等未知此等題目,當加於何等人也。

    若必以守先王之定論,而不爲詭隨之行,顧廉恥之所在,而欲明去就之義者,斥之爲無倫怪鬼,指之爲要君無上,則彼悖先王之定論,而欲售己私,拂君父之成命,而務欲陷人者,將目之爲何人也?其曰參柳?疏者,豈皆親知是非?不過爲一二人誘脅,而爲風聲氣習之所使雲者,尤不勝疑惑而驚怪也。

    臣等雖甚無似,亦有是非之天,豈可被人誘脅,而強爲苟同之論乎?況所謂誘人脅人者,豈人人所能爲哉?必須得意當路,把握一世,運掉伸縮,惟意所欲者,方可誘脅,而近日嶺南之人,摧沮劚喪,屛息累足,則其孰能誘人脅人,而風聲氣習,何從而出乎?至於可矜之言,臣等安而受之,不以爲辭。

    何者?近觀世道,從違之間,禍福立至,而臣等則是非一定,不能低昻,受人折辱,莫敢出聲,臣等情事,固爲可矜,而稱以誘脅,謂之風習,是何發忿懥而不得其中,若是哉?至於四裔之逬,兩觀之誅,指鹿爲馬之喩,章惇、蔡京之比,辭極狼藉,語無倫脊,臣等不必一一爭較,以累聖聰,而自古及今,安有草野寒士,而欲爲權奸之所爲,縫掖陳疏,而遽加竄殛之刑者哉? 答曰:「一道皆參?疏之說,殊涉苟且,不赴國試,事甚不可矣。

    所謂要君無上等語,出於忿懥,偏係不正,予已洞燭矣。

    爾等勿較於人,退而自修,則何畏乎謗言?予不多誥,宜各勉旃。

    」 ○領議政李敬輿以被嶺儒之斥,陳疏乞免,其略曰: 伏見嶺疏,暗指顯斥,不遺餘力。

    若兩賢懿德,素所景仰,尊尙之心,實非外得,誣毀之說,臣亦痛嫉。

    柳?等若以爲,從祀重典,不可輕擧雲,則人各異見,不足深過,敢以遺親後君等語,肆然橫加。

    館學施罰,實是公議,而追加籤黃,恐非適中,故臣之前啓,有所雲雲。

    其間說話,聖明想已洞燭矣。

    豈敢強拂朝命,作梗盛擧雲者,乃未然之辭,欲其改途之意也。

    嶺儒躬自蹈之,反爲臣罪,其亦異矣。

    嶺南士子,無慮千數,豈家家戶戶,悉同柳?之所見也?此則必無之理也,而必以一道爲言,臣所謂誘脅者,果無其事乎?天不可欺,臣不必多言。

    乃曰得意當路,把握一世,運掉伸縮,惟意所欲者,方可以誘脅,是以臣爲專擅權奸。

    臣果有此罪,則當明加竄殛之典,不然則臣雖鄙劣,亦忝大臣之名,豈敢無忌憚若是也?臣身可辱,國體可虧耶?自古權臣,執柄亂政,草野之士,有抗章請罪者,未有因己私憤,託彼喩此,半露半隱,陷大臣於大惡若此者也。

    凡民風、土俗之美,專在於人,詎宜但以地自多也?先正輩出,號稱鄒、魯,遺風餘烈,至今景仰。

    若使餘芬未泯,則仇視儒先,一何已甚,而緻此今日紛鬧也?矧嶺之南,章甫近萬,其中樂善好義,恬靜自守之士何限,而瞋目張膽,誣賢醜正者,藉鄒、魯之舊名,而曰:「一道皆從我。

    」豈非誣南中人士哉?況今言路蔽塞,朝論潰裂,直諒思退,諛侫成風,天怒、民困,日以益甚。

    如臣萬不近似者,隻合退伏而已。

     答曰:「噫嘻甚矣,予之不明也!嶺疏要君無上等語,泛然答之矣,豈料暗指顯斥至此哉?深用愧歎焉。

    日者卿之啓辭,非有他意,而欲其左右也。

    亶爲勸諭調劑,同歸於太和之境,安有可斥之語也?彼之用意,雖不可知,而豈可強引而自當哉?卿之意,卽予之意也。

    卿若被攻斥而不安,則予豈獨安哉?卿宜戒誨寡昧,以保宗社。

    豈可求退,若是邁邁哉?以此以彼,卿無去位之理。

    予雖不足與有爲,須念先朝舊恩,速出論道,以副渴望。

    」 11月12日 ○壬戌,太白晝見。

     ○以林墰爲知經筵事,李厚源爲同知經筵事,趙錫胤爲禮曹參判,姜大遂爲承旨。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13日 ○癸亥,太白晝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戶曹判書元鬥杓曰:「朝廷老成之臣,如金尙憲、金堉,皆已退歸,卽聞趙翼亦將出城。

    當此艱虞之日,尤宜勉留宿德之臣,隨事咨訪也。

    」上曰:「卿言然矣。

    上而天災疊見,下而人事如此,究厥所由,咎實在予。

    在朝大臣,相繼告歸,其誰與共國乎?」吏曹判書韓興一曰:「堉少也貧甚,躬耕自給,反正後始登第。

    常言年至七十,便當緻仕。

    今日之去,雖是本意,實由於言不見用也。

    」〈先是,堉欲行大同錢幣之法,金尙憲、金集首以爲不可,李景奭、趙錫胤亦以爲難行,堉遂求去。

    〉上謂承旨曰:「趙相及金判府事處,竝遣史官,諭以還來之意。

    」蓋翼曾陳箚,痛斥嶺儒之非,至是李尙逸等疏批,有偏係不正之敎,故翼遂去。

     ○憲府上箚,論人君爲學之方,且陳公好惡,廣言路之道,又曰:「竊聞,近日筵中有兪棨來在近地,指揮諸人之敎。

    其去其來,無論虛實,而未知殿下,何從而得聞乎?以殿下之明聖,無幽不燭,而外言無自而入,則臣恐殿下之聞此言,未必出於正路矣。

    」答曰:「忠讜切直之言,實愜予心,深用嘉悅。

    勿以予爲不足有爲,益用啓沃,懋盡乃忠。

    」 11月15日 ○乙醜,上行望祭于永思殿。

     11月16日 ○丙寅,太白晝見。

     ○禮曹參判趙錫胤上疏以爲: 寧受違慢之誅,終不敢冒恥出仕。

    且重被嶺儒之詆斥,不可仍在師儒之職,以傷國體。

     答曰:「卿辭至此,足見卿之廉隅,予用嘉尙。

    嶺疏雖有雲雲,而不足相較。

    以予淺見,似無必辭之義。

    況宰臣務持大體,何必悻悻乃爾?」 ○上又遣史官,勉留趙翼,翼上疏更陳退去之意,答曰:「卿辭至此,予復何諭?徒深愧靦而已。

    卿宜勿辭,安心攝養。

    」 11月17日 ○丁卯,電。

     ○以尹順之爲兵曹參判,蔡??後爲副提學。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18日 ○戊辰,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講訖,侍講官洪處尹曰:「近來天災物怪,疊見層出。

    當此之時,雖上下交修,猶懼不保朝夕,而大臣相繼告退,竊恐上下,誠意未孚而然也。

    」上曰:「然。

    此何時也,而元老大臣次第退去?無非予誠意淺薄之緻,尙誰咎哉?頃日嶺儒疏批,不公之公字,誤書以正字,予至今悔恨焉。

    嶺儒之終不赴擧,固有其罪,而館儒亦有所失。

    若以嶺儒,謂之怪鬼輩,則猶或可矣,而至謂之要君無上,豈不過乎?嶺儒疏語,固多不是處,而渠等主意,槪欲辨其要君無上等語,在上之道,亦不可全然不答。

    故必欲一體調劑,以是爲批耳。

    」處尹極陳柳?等誣詆兩賢之罪,仍曰:「今者嶺疏聯名者,至於一千四百之多,而上京呈疏者,不過八九十人,此亦虛張氣勢之意也。

    」同知經筵李厚源曰:「館儒之事,雖有過激之擧,此不過尊賢之意,而聖上摧折之太甚,嶺儒乃是侮賢之黨,而疏批優容,至以斥之者爲不正,大臣安得不去乎?旣雲不正,而遣史官以留之,此豈待下以禮之道也?蓋凡館學之事,付之館學;四館之事,付之四館。

    假令權奸當國,欲解削則令解削,欲解停則令解停,館學、四館不敢措手,則一脈公論,寄在何處乎?昏朝時鄭仁弘、李偉卿輩,亦皆被削,終不敢解,此豈非一脈公論乎?今日此事,亦當付之於館學及四館矣。

    」上曰:「兩臣皆是碩德名儒,予豈有不足之心?但從祀之論,不可輕許。

    嶺儒雖曰無狀,在上處置,安得不然乎?」 ○禮曹參判趙錫胤又陳疏乞免,其略曰: 臣於兪棨及嶺儒之事,大關廉恥,不可諉以薄物細故,而晏然而已也。

    臣愚竊以爲,棨之本情,斷無他腸,而聖旨以棨爲有難赦之罪,是臣黨比私護也。

    其負先王,欺君父之罪,豈有間於棨哉,而獨免嶺海之行,失刑甚矣。

    況敢身帶職名,有同平人哉?嶺儒之言,臣非欲與之相較,而國家是非,不容混淆,人臣去就,不可苟且。

    柳?之疏,詖、淫、邪、遁極矣,而聖上不曾痛加辨別,惟務姑息竝容。

    今於逞忿攻人之疏,亦且優容太過,至以人臣莫重之罪目,遽加於斥邪衛正之大臣。

    聖心之不定,國是之不明,乃至於此,世道之憂,不可勝言,而被斥大臣,或蒼黃去國,或呈告乞退,臣以一體之人,將何顔面,恬然冒出乎? 答曰:「予雖不足有爲,當此艱虞之日,何固辭如是?況先朝《實錄》,一日爲急,卿宜勿辭察職。

    」 ○掌令沈光洙上疏,極言時政得失,且言:「從祀一事,一是一非,理之常也,而臣則兩病之何也?蓋理學之絶久矣,是非之紊痼矣。

    若無宏儒主盟斯文者,今日之論,有難定矣,而其於異論,憤嫉太急,不顧事宜,施罰過濫,緻啓不靖之端,此則甲者之過也。

    以爲從祀重典,非末世所可輕議,恬靜自守,不欲苟同則可矣,至於先輩之道學精粗,後生末學,未有實見,而必期於排擠,譸張毀詆,有若爭訟者,此則乙者之過也。

    」答曰:「省覽疏章,不覺惕然於中。

    予於近日,覽疏多矣,未有若此之著明親切。

    苟非忠愛之至,識見之明,何以至此?待爾出仕,予欲一見舊面矣。

    」 11月19日 ○己巳,珍島郡守樸吉協辭朝,上召見之,問珍島形勢,吉協奏對之際,語不可了。

    上謂承旨曰:「觀其爲人,尋常守令,或可爲之,而珍島則近有土豪之變,此人似難鎭服頑民。

    令該曹改擇武臣中,有聲績人差遣。

    」時,本邑有土豪李天鵾等,擅開倉庫,偸取國穀,殺害品官,塗抹軍籍,朝廷方治其罪,故有是敎。

     ○領敦寧府事金尙憲在楊州,又陳疏辭不至,答曰:「省卿疏章,予用缺然,無以爲喩。

    卿之不來,亶爲予之誠薄,尙誰咎哉?且今節屆嚴寒,身有疾病,雖不得強迫,日暖病間,未可幡然耶?臨紙情溢,惟卿量處焉。

    」 11月20日 ○庚午,太白晝見。

     ○以丁彥璧爲正言,閔寅亮爲全南左水使。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領議政李敬輿呈告至四,上下敎曰:「噫!試觀今日之國勢,安耶,危耶?危如綴旒,若不保朝夕,夙夜憂懼,廢寢忘餐。

    當此之時,所倚重而仰成者,非卿乎?予之望之,不啻若蓍龜、柱石,而卿之急於丐閑,若將浼焉。

    寡昧之憂虞咨嗟,雖不足恤,先王在天之靈,亦必有憂於冥冥之中。

    潔身自守之義雖重,喬木世臣之去就,不有間於山林高尙之士乎?惟卿諒予至意,亟斷來章,速出論道,以副渴望。

    」 11月21日 ○辛未,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大司憲金集稱病不赴召,陳疏乞遞,答曰:「自卿之出矣,予何日忘之?第有所拘礙,不得如意。

    今則西事少緩,而卿辭尙如此,缺然之懷,何可雲喩?日寒如此,雖不敢敦迫,和暖之後,幡然上來。

    予日望之,卿宜體念焉。

    」 ○領議政李敬輿上箚乞免,其略曰: 愚臣妄意,螢爝之明,或裨日月之照臨;塵露之微,庶補海嶽之高深。

    竊不自揆,徒自感結,妄意擔當,以自附於古人追遇欲報之義也。

    其欲竭力協贊,少濟時艱,豈有量哉?邦運不幸,強隣恐脅,事機交逼,人心崩潰。

    八使接軫,三農失稔,國勢民生,已到無可奈何地矣。

    然此則在天在人,皆不在我,祖宗在天之靈,群黎率土之心,容有所恕於殿下矣。

    至於乾剛日亢,喜怒任情,刑賞失中,遠近驚駭,曲逕漸開,公道不行,諛侫成風,忠讜見疏。

    用舍之際,親踈有異,辭氣之間,頓失和平。

    上下不交,泰象未著。

    不思推誠馭物,接下思恭,惟以億詐爲明,摧折爲威,叢脞爲智。

    欲破朋黨,則不辨是非賢邪,而惟慮色目之偏重;欲振紀綱,則不務公平正大,而徒尙過重之威刑。

    有司行胥吏之職,三尺爲安出之具,以緻搢紳惴惴,猶恐獲過,民心渙散,莫保朝夕。

    氣象愁慘,危亂斯兆,天心不豫,災害薦臻。

    邦本日搖,弊政漸滋,而殿下傲然自聖,輕視群臣,匡救之言不入,諫諍之路已塞,象賢之誠未至,詖淫之說日肆。

    家耄遜荒,莊士歸田。

    昔日所進,今不知亡。

    以若所爲,處國家方盛金甌無缺之秋,灘舟坂丸,挽回亦難。

    矧在危急存亡之日,可能免顚隮之患乎? 答曰:「覽卿箚辭,澟然而懼,惕然而感。

    寧不動於中而益加敬焉?惟卿追念昔日之恩遇,勿以否德而棄之,則豈特寡昧之幸?實是一國之幸,須速出仕,以副上下之望。

    」 11月22日 ○壬申,洪州牧使林??、珍島郡守鄭檝、鎭海縣監李弘奎辭朝,面諭以遣之。

     ○庇仁幼學南誨上疏,其略曰: 近以嶺儒之疏,領議政李敬輿呈告不出,左議政趙翼退歸鄕裡。

    昔宋仁宗時,王拱辰網打士類,而其後韓琦、範仲淹、歐陽脩等,亦相繼罷黜,宋室不競,外夷侵侮,當時之事,可以鑑矣。

     又曰: 臣雖未知嶺儒之疏辭,而側聞,詆毀先賢,譏議大臣,甚矣,嶺儒之好怪也。

    臣曾聞,逆臣鄭汝立、鄭仁弘排擊大賢,豈非祖述仁弘之餘論乎?嶺南素稱文獻之邦,而反有侮孔子,誚諸子之徒焉,斯文之不幸,孰甚於此乎? 答曰:「爾以草野之士,不任憂愛之意,進言至此,予甚嘉尙焉。

    」 11月23日 ○癸酉,左議政趙翼遞拜領中樞府事。

     11月24日 ○甲戌,太白晝見。

     11月25日 ○乙亥,太白晝見。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講訖,特進官洪茂績曰:「近日天災民怨,日甚一日,臣常流涕矣。

    」上曰:「卿前後入侍,何無一語警予耶?」茂績起而謝曰:「今之首揆,卽士林領袖,而引入久矣。

    趙翼、金堉,亦皆次第退歸,閔應亨今又出城矣。

    先朝三十年,何曾見此氣象也?」上曰:「卿有所懷,畢陳無隱。

    」茂績曰:「近日言事之臣,如兪棨、沈大孚等,言固狂妄,而至被竄黜。

    其言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置之而已。

    今若不施曠蕩之典,則臣竊恐臺閣之風,日漸索然,而諂諛之臣,從此而進矣。

    」 11月26日 ○丙子,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11月27日 ○丁醜,太白晝見。

     11月28日 ○戊寅,太白晝見。

     閏十一月 閏11月1日 ○庚辰,以吳竣爲刑曹判書,李應蓍爲司諫,李壽仁爲持平,洪命夏爲副校理,李厚先爲正言,閔應亨爲大司諫,金益熙爲承旨,李垕爲正言。

     閏11月3日 ○壬午,太白晝見。

     ○罪人徐獻文伏誅。

    獻文,平安道人也。

    手弑繼母,及其就訊納供以爲,非繼母,乃庶母雲。

    委官右議政李時白陳箚言,不可以綱常之獄治之,請移送刑曹,上不從,命更加刑訊,獻文始服,遂誅之。

     閏11月4日 ○癸未,熒惑出太微東垣。

     ○以李晳爲司諫,洪處尹爲白川郡守,爲養乞郡也。

     ○副校理洪命夏上疏,極陳遇災修省之道,又曰: 朝廷之上,人物眇然,而先朝耆舊,相繼歸田,殿下之朝廷,將自此空矣。

    往在光海時,嶺儒以削錄仁弘之故,轉輾至於詆斥時相,不遺餘力。

    時相文忠公李恒福等辭章累十上,而光海終始不許者,豈不以尊先賢,而重國體乎?不謂聖朝,嶺儒一疏,熒惑天聽,耉德之臣,棄之如遺,詖淫之辭,正中其計,鼎軸空虛,氣象愁慘,此豈但斯文之不幸而已哉?旣退之相臣,身雖在外,志切愛君,應旨陳疏,欲補闕失,而殿下一不採用其言,反欲緻之於朝端,是何異於欲其入而閉之門乎?經幄老臣,以言事爲己任者,殿下亦嘗以忠直待之,而討論前席,一言忤旨,則曰:「爾亦爲功名場乎?」此何言也?無寧譴罰而斥退之,豈可以此敎,加之老臣,慢罵如奴隷乎?此閔應亨之所以去也。

    近觀,搢紳間氣色,稍有廉介之操,皆將卷懷,況林下藏修之士,孰肯爲殿下願立於朝乎?歷觀古史,國之將亂也,賢士大夫無一人在朝,上下無所忌憚,然後公論否塞,朝著混淆,敗亡隨之。

    何敢遠引歷代?昏朝不遠,前事之鑑也。

    且念,殿下聽諫之際,外似優容,而內實厭聞;初許進言,而終必拒之,此乃殿下大病痛根株也。

    宮中營繕,雖出於不得已,工役之說,一播閭巷,凡在聽聞,孰不疑惑?趙錫胤獨言人所不敢言,以破群疑,殿下亦示嘉納之意,而厥後語涉宮家,則反下未安之敎,不復置諸臺閣。

    李晳避辭,盡言不諱,頗有諫官風采,殿下特賜皐比,以奬其直,而厥後以宮奴一事之失,漸靳天點。

    聲色拒人,好惡立別,自今以後,言路閉矣。

    隨事進言,匡救闕失,豈獨諫官爲然?亦大臣之責也。

    頃者,大臣進藥石之言,必欲納君於無過,而以無識二字拒之,使不敢復言,臣竊爲殿下惜之。

    噫!殿下徒知一從群言,則近於權柄下移,而殊不思舍己從人之爲美德;殿下徒知禦下不嚴,則無以振肅頹綱,而殊不思處事顚倒之爲過擧;殿下徒知破朋黨,而不以廓然至公之心,裁處事物,故見廷臣論一人,則先疑其排擯異己;救一人,則先疑其營護私黨。

    疑之一念,偏係已成,不顧言之是非、事之曲直,惟以色目之如何,而用作取舍之地,是殿下之公心,反爲殿下之私意。

    故國是靡定,士論橫潰,賢者不敢盡其情,不肖者有以窺其釁。

    古人曰:「執狐疑之心者,來讒賊之口;持不斷之意者,開群枉之門。

    」臣竊憂之。

     答曰:「覽爾疏章,忠言讜論,直切懃懇。

    夫臣子之道,在於盡言;人君之道,在於納諫。

    爾旣盡職,予豈獨不然乎?爾宜勿辭,速出行公,在予左右,益懋啓沃,以補予不逮。

    」仍下敎曰:「原疏多有可觀之語,故不下矣。

    」 閏11月5日 ○甲申,霧。

     ○太白晝見。

     ○慶尙監司南銑馳啓曰:「龍宮幼學安處義家,有疏批文字,互相傳播。

    縣監李翼徵詰問處義,則處義聞於玄裕道,裕道聞於鄭鎭雲。

    又問鄭鎭,則鎭以爲:『曾因安東人南天露聞。

    鹹鏡道儒生李後彬等疏批,有人書與裕道。

    』雲。

    又欲詰問於裕道,而裕道已自縊死雲。

    做出王言,至於書傳,實是近古所無之變。

    所謂裕道自知其罪,徑先縊死,尤極可駭。

    其僞造批答,謄書以聞。

    」刑曹啓曰:「玄裕道等事,不覺驚駭。

    至於別紙所書,做作王言,傳播之狀,尤極兇慘。

    而裕道自知其罪,未及推覈,徑自縊死。

    卽今所當窮推者,鄭鎭及玄直道、玄志道、安處義等,而南天露旣出於鄭鎭之招,亦當一體究問。

    請令本道,査出做作之人,啓聞處之。

    」下敎曰:「玄裕道雖已縊死,安處義、鄭鎭及直道等,亦不可置之。

    令本道推問處置,俾無俱焚之患、騷擾之弊。

    」憲府啓曰:「今觀僞批,事極驚駭,此前古所未有之變也。

    悖亂之徒,僞做王言,以爲皷動一道之地,人心之叵測,爲如何哉?裕道之徑縊,已涉可疑。

    其餘徒黨,尙有鄭鎭等四人,請速拿來嚴鞫,期得正犯,明示典刑。

    」答曰:「雖使本道推問,必無未盡之患,不必拿來矣。

    」後,兩司累啓而不從。

    掌令沈光洙獨停其論,人多非之。

    監司南銑又馳啓曰:「更推鄭鎭,則其供以爲:『素有狂易之病,病發時,水火亦不知避。

    某日夜,適往玄裕道家,其症卒作,至做不測之語,書與裕道,有若邪祟所使者。

    』雲。

    鎭雖飾辭如此,旣已就服,其徒黨玄直道等,今姑仍囚。

    請令刑曹,稟旨處置。

    」上命議于大臣。

    領議政李敬輿獻議曰:「鄭鎭所犯,極其兇慘。

    旣服其罪,則惟當亟正王法,以快輿情。

    拿至京獄,徒緻遲延,誅諸所囚處,似爲順便。

    大槪此獄,非如治逆詰寇,究竟黨與,必盡株蘖之比。

    玄裕道自伏其辜,鄭鎭繼以就服,討罪之典,如斯而已。

    其他在獄者,尤當速處,以完獄事,以定人心。

    」右議政李時白獻議曰:「今此鄭鎭之罪,與僞造禦寶,盜賣官爵者,截然不同。

    其僞作聖批,傳播一道,其心所在,固不可測。

    推案中置對措語,又非狂易人所爲,情見言露,始乃就服,尤極兇慘。

    若不拿緻王獄,施以典刑,明示八路,則有乖於邦刑,且無以防日後之弊。

    」命依李敬輿議施行。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講訖,特進官元鬥杓曰:「伏見南銑狀啓,至作僞批,傳播道內,人心、世道,乃至於此矣。

    」上曰:「事甚叵測,予實寒心。

    不可不明査重究,而恐或因此貽禍於多士也。

    」侍讀官曺漢英曰:「兩賢從祀之請,實出於公論,而一邊攻斥者,專因朋黨而然也。

    卽今僞批之變,豈不大可驚心乎?槪聞,以此鼓動道內,誘聚誣賢之疏儒雲矣。

    」上不答。

     閏11月6日 ○乙酉,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閏11月7日 ○丙戌,太白晝見。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晉州牧使李尙逸、沃川郡守李鬥陽、鏡城判官李晩吉辭朝,面諭以遣之。

     閏11月8日 ○丁亥,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講訖,同經筵李厚源曰:「名官若被彈劾,則必待公論還許然後,復入淸班,而近有彈墨未乾,旋復歷敭者,無非朝綱之漸解而然也。

    」〈指申冕等也。

    〉仍陳災異曰:「古語雲:『南雪不到地。

    』而今聞蘆嶺之路,雪塞不通者三日,參禮之野,或有雪壓而緻斃者雲矣。

    」侍讀官洪命夏亦陳弭災之道,又曰:「今者公主吉禮,必示樸爲一國先,然後可以表率群下也。

    」上曰:「責難於君,固是矣,而群臣亦宜自相策勵也。

    」厚源曰:「近聞,駙馬馬鞍,依唐制刻鏤玲瓏,未知然否。

    」上微哂曰:「實無是事也。

    卿若不言,予何以知之?近觀疏章,有曲逕漸開之語,未知內間甚事,傳播於外耶。

    」命夏曰:「近日宮闈不嚴,內言旣由曲逕而出,則外言亦必由曲逕而入。

    曲逕之開,蓋可知矣,此非細故也。

    」上曰:「頃者予所謂,兪棨來在近地雲者,偶然而發耳。

    後見諫院箚子,則謂予何從而聞乎雲,以此推之,則流言之不實,亦可知矣。

    」 ○竹山府使玄太始、白川郡守洪處尹、康津縣監李惟源辭朝,上引見,謂處尹曰:「經幄之臣,不可補外,而爲親乞養,不得不許。

    但歲飢如此,專城之養,亦恐不能稱意矣。

    」 閏11月9日 ○戊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

    右議政李時白曰:「臣旣無才智,病且如此,而領相尙不出仕,自上不可不敦勸矣。

    」上曰:「卿等若竭力輔導,則國其庶幾矣。

    自古人君雖不足與有爲,若有良弼,可免顚覆之患矣。

    」上謂右尹洪茂績曰:「卿何無一語耶?」茂績拜謝,仍陳紀綱解弛之弊,上曰:「槪觀近來風習,頗似晉之江左矣。

    」上又曰:「白馬兩臣,〈卽李景奭、趙絅也。

    方出于義州白馬城。

    〉予未嘗忘,而事有拘礙,不得如意。

    今則歲月已久,令本道優賜糧饌。

    」時白又陳趙絅遭妻喪,上命賜喪需。

    諸臣將出,上謂戶曹判書元鬥杓曰:「本曹綿布,無分置江都之擧耶?」鬥杓曰:「江都儲穀,六萬餘石,而至於綿布,未曾分儲也。

    」又曰:「昔尹鐸爲晉陽,以得民心爲保障之本。

    今江都留守趙啓遠爲政尙嚴,民頗有不悅者。

    脫有緩急,恐不可恃也。

    」又曰:「時人言君上之過,不以爲難,而至於朝臣之事,不敢斥言者,或嫌於告訐,或拘於顔情而然也。

    」上曰:「卿知其一,未知其二。

    此皆由於黨論也。

    」上又喟然而歎曰:「卽今君臣上下,協力共濟,則天運循環,豈無可乘之會,而因循玩愒,國事日非,予嘗仰屋而已。

    京倉所儲米布,卿須相機善處,移送江都,無煩聽聞。

    」鬥杓曰:「聖意所在,臣豈不知?當奉以周旋矣。

    」 閏11月10日 ○己醜,太白晝見。

     閏11月11日 ○庚寅,以李弘淵爲執義,尹?爲掌令,丁彥璧爲持平,金應祖爲應敎。

     ○上禦晝講,講《書傳》《禹貢》。

    講訖,召見諸司輪對官。

     閏11月12日 ○辛卯,太白晝見。

     閏11月13日 ○壬辰,以南老星爲承旨,成以性爲司諫,李慶億爲正言,洪命夏爲吏曹正郞,沈澤爲全南監司,蘇東道爲義州府尹,右尹洪茂績特除大司憲。

     ○大司憲金集在連山,陳疏乞免,答曰:「連見疏章,怳若對面,用慰予懷。

    且有俟春還朝之語,予甚喜幸。

    勉副卿意,暫許遞免,卿其毋忘焉。

    」 閏11月14日 ○癸巳,太白晝見。

     ○時,日氣寒甚,上命兵曹,製襦衣,分給侍衛軍士之無衣者。

     閏11月17日 ○丙申,以尹順之爲都承旨,李梓爲執義,丁彥瑗、任義伯爲掌令,任重爲持平,沈玖爲正言,柳慶昌爲承旨,愼天翊爲副應敎,許積爲兵曹參判,趙錫胤爲同知經筵。

     閏11月18日 ○丁酉,太白晝見。

     ○全南左水使閔寅亮辭朝,面諭以遣之。

     閏11月20日 ○己亥,領中樞府事趙翼上章乞緻仕,答曰:「緻仕雖古禮,宜於太平之時,而不宜於危亂之日。

    此何時,而耆老大臣相繼遜荒,使予孤立也?惟卿圖之。

    」 閏11月22日 ○辛醜,江華留守趙啓遠稱疾辭職,上下敎曰:「趙啓遠辭職狀啓中,所謂筵中說話,旣不出於朝報,則何以得知耶?每有引對,上下說話,不踰時而無遺傳播雲,心常痛駭,而猶未盡信。

    豈料今果如是乎?況便殿引接,與常時引見,不亦有間乎?參聽者,隻承旨、史官,而如是傳說,信任近侍之意安在?大小軍國事,亦豈有愼密之理乎?所關非細,其傳說者,承旨問啓。

    」同副承旨蔡??後啓曰:「問于假注書李溟翼,則記事草冊,說書趙龜錫來見雲矣。

    」又下敎曰:「必先知有某說話然後,求見草冊。

    趙龜錫聽於何人耶?招問以啓。

    」政院啓曰:「卽者招問趙龜錫,龜錫以爲:『史官申最,卽臣之外從弟也。

    臣偶以書問筵中說話,則最略通臣父被詆之意。

    臣於是日,入直本院,假注書李溟翼適來見,又傳其言。

    臣欲得其詳,因往政院,求見注書記事草冊,以此言,書報于臣父。

    』雲矣。

    」又下敎曰:「筵中說話,到處傳播。

    國綱雖頹,人無所畏,亦豈至於此哉?李溟翼、申最,竝拿推。

    趙龜錫之當初以書問人,亦何意耶?先罷後推。

    」禁府以申最、李溟翼供辭,啓請刑訊,上從之。

    申最命議處,禁府議啓,上命罷其職。

    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李時白上箚曰: 伏聞,有史官刑推之命。

    此固出於慮弊警後之至意,而其於待下以禮,原情定罪之道,恐有所妨。

    《禮》曰:「刑不上大夫。

    」大夫猶不可加之以刑,況載筆法從之臣乎?朝侍威顔,夕就獄吏,已駭聽聞,況縛束拷掠,有若輿臺之賤乎?自宣祖朝四十年,仁祖朝二十七年,其間記事之臣,豈無犯科觸憲之人,未聞有今日之擧也。

    豈意聖明在上,仁厚爲治,而衰世督責之政,乃出於造次間也?李溟翼乃嶺南人也。

    臣等素昧平生,豈敢以遊辭謾語,上欺君父?伏乞少霽雷霆之威,量施當施之罰。

     答曰:「刑法者,乃所以維持國家者也。

    祖宗三尺,予豈敢私焉,卿等亦豈敢忽焉?付之有司,依法治之可也。

    」諫院〈司諫成以性、正言李慶億。

    〉啓曰:「卽聞有前假注書李溟翼刑推之命,不勝驚駭之至。

    筵中說話,苟非關係軍國機密之事,則欲問者人情也,相告者,亦人情也。

    今有犯者,其罪甚微,而以此嚴治,不少假借,則一史官受罪,固不足惜,得不爲聖明之過擧乎?請還收刑推之命。

    」憲府〈執義沈??。

    〉啓曰:「卽聞有前假注書李溟翼刑推之命,不勝驚駭之至。

    蓋人主引接臣僚,相與講論時政得失、人材賢否、軍國大小之事者,隻在經筵及引見時而已,則上自王言,下至臣僚奏對,不可有一毫隱蔽。

    第目今時勢,異於太平,事涉機關,猶可秘密,其他循例說話,有何可諱之事乎?一自史官拿推之後,引見之擧,爲極秘極諱之事。

    大小登對之官,退出閤門之外,脈脈相看,緘口結舌,在朝諸臣,不敢問筵中有何說話,有何擧措,邈然不知,有若天上事,人心疑阻,氣象不佳,決非聖世美事。

    設有奸人,得近邇列,逢迎上意,以誤國事,搆捏虛無,陷害善良,大臣不得聞,三司不敢知,則其流之害,爲如何哉?竊恐聖明偶未及察,而有此擧也。

    至於李溟翼,職在近侍,異於庶官。

    以一時之失,至加重律,群情莫不稱冤。

    請自今以後,幹涉軍國秘密事外,筵中說話,一切勿秘,永爲後式,還收李溟翼刑推之命。

    」上皆不從,累啓而從之。

    其後命徒配于寧越郡。

     閏11月23日 ○壬寅,太白晝見。

     閏11月24日 ○癸卯,太白晝見。

     ○設侍藥廳。

    時,王大妃久未安寧,及是猝劇,藥房提調入直侍藥。

     ○是日,王大妃移禦通明殿。

     ○時,世子亦未寧,症似痘疫,未幾乃瘳。

     閏11月25日 ○甲辰,王大妃又移禦舊都摠府。

    侍藥廳劑進辟邪丹、雄黃殺鬼元。

     閏11月26日 ○乙巳,太白晝見。

     ○侍藥廳請宥樸頵之罪,與鄭之問及護軍李元鎭等,同議進藥,從之。

     閏11月27日 ○丙午,太白晝見。

     閏11月28日 ○丁未,太白晝見。

     ○王大妃受燔鍼。

     ○上引見領議政李敬輿,敬輿曰:「近日災異孔慘,人心疑懼,識者之憂,無處不到。

    一種浮議,雖出於憂國,而水原府使邊士紀,累經重任,無不稱職,及授本職,亦能盡心,此實武將中,緩急得力者,而近因浮議,不安於心,頃者監司率爾罷黜,臣以爲仍任似可矣。

    」上曰:「所謂浮議,何等言耶?」敬輿曰:「不特士紀也,畿輔主兵之人,亦多動於此雲矣。

    」上驚曰:「果有是事耶?其人爲誰?」敬輿曰:「廣州府尹奇震興,亦不自安雲矣。

    」上曰:「邊士紀速令仍任。

    昔唐太宗殺李君羨,其後果無女主之變耶?豈可以無形之事,自生疑忌?此實緻亂之道也。

    」敬輿仍陳鎭定之道,又曰:「士紀乃眞實人也。

    官位已極,豈有他意?惟望聖上,推誠而厚待之也。

    」 閏11月29日 ○戊申,太白晝見。

     十二月 12月1日 ○己酉,太白晝見。

     ○憲府啓曰:「醫官鄭之問性本悖惡。

    曾在昏朝,累陳兇疏,其措語有不忍聞者。

    且於先王違豫之日,遲回他處,終不赴召。

    三尺極嚴,罪不可赦,請命按律。

    」上不從。

    憲府論之不已,上命議大臣。

    領議政李敬輿獻議曰:「竊念,先朝鼎新,昭揭憲章,兇徒奸孽,次第伏辜,而當此之時,此人不誅而竄,無乃有所酙酌於其間耶?今若提起於二十八年之後,欲施大辟,此固出於嫉惡討罪之意,而亦違於不爲已甚之道。

    倘以臺諫之論,不可不行雲爾,則還發配所,少慰方張之公議,似或得宜。

    」從之。

     12月2日 ○庚戌,太白晝見。

     12月5日 ○癸醜,大雪。

     12月8日 ○丙辰,東萊府使柳淰馳啓曰:「館守倭,使譯官傳言:『大君日以玩好爲事,貴國若以珍禽、奇獸,優數送之,則不但於島主有光,東武諸將,亦必感貴國之誠信。

    』雲。

    」禮曹請從其請,許之。

     12月9日 ○丁巳,太白晝見。

     ○義州府尹蘇東道馳啓曰:「攝政王十一月初九日病死。

    淸使以傳訃出來,追送侍女,亦自中路還送雲。

    」 12月10日 ○戊午,太白晝見。

     12月11日 ○己未,太白晝見。

     ○上行臘享于永思殿。

     ○前大君師傅尹彬陳疏,進所撰《古鑑錄》一卷,〈以《書傳》、《綱目》及《朱子》奏箚中,有關治道之語,抄爲一卷,名曰《古鑑》。

    〉上優答,特賜豹皮。

     ○領議政李敬輿上箚曰: 卽見大司憲洪茂績避嫌之辭,論事張皇,談鋒澟然。

    臣震惕之餘,仍歎其直截風彩,老而不衰也。

    其攻臣之語,不一而足,臣必欲爭辯,有同小兒鬪詰,姑置之矣。

    大槪臣與茂績,少年託交,白首莫逆,豈至今日,有所牴牾?特不耐其血氣之憤,爲此過中之擧也。

    然風霜摧折之後,不變所操,遇事風生,此唐介之所不能,而斯人能之。

    無論言之當否,亦足可尙,臣豈有一毫芥滯之心,而與之相較?但洪茂績,旣是臺諫,臣亦忝大臣,見斥於臺諫,卽不容於公議也。

    不容公議之大臣,寧有一日冒居之理?廉恥所關,不可晏然。

    「答曰:」言論泰然,都無俗士慍怒相較之意,予甚多之。

    內省不疚,雖袒裼裸裎於我側,於我何有?卿其勿辭,安心察職。

    「時,洪茂績以鄭之問事引避,語侵敬輿故也。

     12月12日 ○庚申,太白晝見。

     ○上幸西郊,迎淸使,接見于仁政殿。

     12月13日 ○辛酉,太白晝見。

     12月16日 ○甲子,以沈詻爲禮曹判書,李時昉爲工曹判書,樸遾爲右參贊,沈??爲執義,李正英爲獻納,蔡忠元爲副校理,洪命夏爲檢詳。

     12月17日 ○乙醜,太白經天。

     12月18日 ○丙寅,領議政李敬輿、右議政李時白啓曰:「天下之事,一則成,二則敗。

    至於有國之道,尤宜令出於一,而近來體統紊亂,紀綱解弛,其弊終至於朝命不行,弊瘼日滋,誠極寒心。

    古人曰:『中書政本,天下理亂所係。

    』如非可堪之人,不宜苟充其位,使國體日卑,庶事日墜也。

    至於備局,乃卿相所處,凡係設施,必商確可否,會議歸一,稟裁允下,此則便是成命。

    中外諸臣,如有利病之可論者,啓稟更張,雖十易之無妨。

    若直任己見,各私所司,命令旣頒,而移文各道,一循舊轍,催趲愈急,則廟堂之令,隻爲文具,失信之謗,竟歸於國家。

    請諸上司移文,不經啓下與備局稟定,而有前後相左者,令諸道監司,査出啓聞。

    其廢閣朝命,私自變改者,無論諸上司,隨見重處,以存國體,以一政令。

    」上從之。

     12月23日 ○辛未,設增廣殿試,取李雲根等三十三人。

    上之卽位慶科也。

     12月25日 ○癸酉,以閔應亨爲副提學,金益熙爲大司諫。

     ○右議政李時白啓曰:「水原府使邊士紀,病勢不至深重。

    監司之罷黜,雖未知其意所在,而相臣陳啓,請仍其任,聖上又命特推監司,而曾未幾時,置諸下考,其不有君命,輕視朝廷之罪,不可不治。

    請京畿監司金光煜,姑先罷職。

    」上從之。

    特令士紀仍任。

     12月26日 ○甲戌,上下敎曰:「前瑞興府使李幼泗,以善治累度見褒,予甚嘉之。

    今忽身死,殊涉矜惻。

    其令所過各邑,護送喪柩,以示異典。

    」 ○禮曹啓曰:「王大妃症候,今幸平復,旣罷侍藥廳,世子違豫之候,亦已安寧,擧國臣民之慶,莫大於此。

    曾於辛未年,因仁穆王後愆候平復,陳賀設科。

    此是已行之規,而目今國恤未終,賀禮一節,雖未可行,請頒敎八方,以示同慶之意,仍設科取人。

    」上從之。

     12月28日 ○丙子,冬至使麟坪大君?自北京馳啓曰:「白馬山城安置兩臣李景奭、趙絅,皇帝已許放還,而領議政李敬輿永不敍用,使之退處田裡雲。

    」 12月30日 ○戊寅,領議政李敬輿上疏乞免,答曰:「省卿疏章,予心惘然,不知所言。

    國事之艱虞,至於此極,詎意將涉大川,失其舟楫也?憂喜由人,曷勝憤慨?中夜無寢,咄咄而已。

    疏辭,當令廟堂議處焉。

    」其後因備局議啓,始許遞職。

     ○憲府〈大司憲洪茂績、執義沈??、掌令任義伯〉啓曰:「水原府使邊士紀,本一遐方微末人也。

    所當竭力盡心,以報國恩,而乃反輕視本職,偃然以老宰自處,至於以病辭職,已極痛駭。

    及其仍任之後,益自驕慢,專廢職務,爲一道方伯者,必有所聞見,而置諸下考,豈料朝廷至於擧劾方伯,而仍任士紀乎?監司之任,體面極重,今以一守令之置下考,遽至罷斥,則又何必設置方伯,委以褒貶之任乎?此必因近來浮議,而欲爲鎭定之計,有此駭異之擧也。

    士紀托跡倖相,備盡醜態,國人皆稱其孽子。

    自授水原,屠牛釀酒,日與將官,相對宴飮,以結將士之心,見之者莫不爲怪,此所以緻人言也。

    況方今天災時變,罔有紀極,君臣上下,遑遑憂悶,而士紀以無識武夫,處於近京重兵之地,其所作爲,又如此,識者之憂,固其勢也。

    昔狄靑爲樞密使時,人皆稱賢將,而其時適有訛言,歐陽脩陳箚請罷其職。

    時人皆不言,而歐陽脩獨能言之,仁宗嘉之,卽遞狄靑樞密,出知陳州。

    今世之人,預憂伏藏之禍,不顧其身,敢言於君上者,未有如歐陽脩者也。

    京畿監司金光煜,深得道臣體例,別無所失。

    請罷黜邊士紀,還收金光煜罷職之命。

    」上不從。

     ○文學吳挺緯上疏,言北行使臣,有納馬於西路之驛,勒徵厚價者,上命平安監司鄭維城,査出以聞。

    維城馳啓曰:「仁興君瑛,以謝恩使赴北京,勒賣其馬於大同驛,其價爲細綿二百五十匹雲。

    」上令備邊司議之。

    備邊司啓曰:「此路一開,則諸道各驛,必無支保之勢。

    王者用法,必自貴近始,然後命令可行。

    王子事體雖重,旣令査啓,則不可置而不問,益墜邦憲。

    請令法官照律。

    」上下敎曰:「察訪所報,何可盡信?若止於仁興君一人,則何至於傳播聽聞耶?全沒其他,隻以此塞責,國法安在?殊極痛駭。

    令兩西監司,嚴問沿路察訪,期於無遺現出,而或有不以實聞者,以其罪罪之。

    」 ○上下敎曰:「近觀臺諫伸救近臣之論,其意頗好。

    今者王子君事,亦令勿論可也。

    」掌令任義伯、郭之欽、持平任重等引避曰:「伏聞有王子君事勿論之敎。

    蓋史官刑推與王子之事,本不相關,而殿下之有此敎,無乃以爲:『兩司所論,出於優禮近臣。

    近臣旣不可加刑,則王子亦何可施罰。

    』者乎?李溟翼傳說筵中之言,實出於無情,參以情法,自有當施之律。

    至於王子君事,道臣狀本、備局回啓,俱極峻截,則未見其情之可恕,而豈料反擬於不當擬之人,至有未安之敎乎?此必有疑於臺諫之循私,以示不平之意也。

    臣旣言李溟翼刑推之不可,則何敢仍冒?請遞臣職。

    」答曰:「勿辭。

    」諫院處置請出,上從之。

     ○憲府啓曰:「王子君雖雲尊重,亦人臣也。

    身犯王法,道臣査啓、備局回啓,旣已判下於法府,則所當照律,以定其罪。

    自上因事有激,遽下勿論之敎,此前所未有之事。

    殿下雖以親親之仁,有所饒貸,奈王法何,奈公議何?請還收勿論之命。

    」上不從。

     ○右議政李時白上疏曰: 臣頃以朝家體例,妄有所言。

    伏見憲府啓辭,惶懼戰慄,惟當屛伏,以竢公議,而區區所懷,亦不容不達。

    近日所謂浮議,未知出於何處,而流言噂?,人心動搖。

    當此澆漓潰裂之日,若以無形之事,有此疑訝,則人人自危,國不爲國。

    廟堂鎭靜之計,誠出於不得已也。

    此,領相之所以陳啓,而聖上之所以特推監司,命仍士紀者也。

    監司之旋用下考,殊失藩臣之體。

    其不有君命,輕視朝廷之罪,在所難免。

    臣不自量,敢陳意見,臣之所惜者,隻朝家事體耳。

    不料臺臣之斥,乃至於此也。

    士紀苟有是罪,則豈止於罷黜而已乎?臣論一藩臣之失,反彼臺臣之斥,安敢耐恥苟冒,重辱名器乎?請亟許鐫免。

     答曰:「噫!近觀國事,無可爲矣。

    人主與大臣,亦無所措也。

    欲言則太煩,無寧默默而已也。

    卿與國家,俱存亡者也。

    豈可以人言,而有所辭避乎?須勿相較,從速出仕。

    」大司憲洪茂績引避曰:「自古有伏藏之禍、未發之幾,而其形未見,其跡未著,難於指陳,衆人疑之,潛相傳說者,謂之浮言。

    然明君、碩輔,不以浮言而忽之,思所以鎭靜消弭之策。

    宋太祖之盃酒釋兵權,歐陽脩之請出狄靑者,卽此意也。

    臣曾在先朝,待罪臺閣,臆意沈逆有無君之心,及其論劾,隻擧其貪縱之罪者,未見其形故也。

    當時若無爭相容庇之態,而預罷兵權,貶退閑地,則國無誅戮大臣之擧,渠或得免於大逆之罪。

    今日浮言之及於邊士紀者,非謂其人本性兇惡,包藏禍心也,渠以遐裔微賤之人,本無少勞於國家,又非拔萃於儕流,而隻以貪婪善事,數年之間,官至閫帥,雄藩、重鎭,無不歷踐。

    受恩於權臣如此,或疑其懷死報之心者,亦有前鑑之可戒故也。

    李一元以七十武夫,官至閫帥,更有何望,而終至於與沈賊同逆者,亦感其拔擢之恩耳。

    衆人不知邊士紀之本心,轉輾生疑,譁然相傳者,或恐如此也。

    況今天災時變,罔有紀極,以此浮言,益興藉藉不已,惟殿下不得聞知也。

    爲道臣者,得聞此言,有所處置,此實出於爲國處變之公心也。

    謂之不有君命,輕視朝廷者,臣未知其可也。

    大臣如以士紀之心,可保無他,而隻爲浮議所迫,則亟罷畿輔腹心之權,出知邊地,以待浮言之消弭,未爲不可。

    此,盃酒釋兵權、請出狄靑之意也。

    何乃勃然生怒,大聲疾呼曰:『姑先罷黜乎?』所謂姑字,又有加罪之意也,不亦太甚乎?爲一道方伯,貶一貪鄙善事之守令,此豈可罪之事,而今乃罷斥之,縶其手足,此非臣言,乃國人之言也。

    竊聞,昏朝時任吉後爲光州牧使,其時方伯置下考,仍遭責罰,吉後仍任,當時士夫,皆以爲國無法矣,其亡可待。

    今日之事,不幸近之,臣不能無私憂過慮。

    至以無形無迹,人所不敢言之事,上瀆日月之明,下觸大臣之怒,臣罪固大。

    安知過慮,必不成深計;浮言,必不爲實事也。

    他日或有萬一不幸之事,聖明勿謂老臣不言於今日也。

    臣待罪臺閣,已數月矣。

    言不見信,累被摧折,固宜知難而退也。

    況於今日,伏見答大臣疏批,汗背靦面,惶恐踧踖之不暇,何敢擧頭更論是非乎?狂愚妄言之罪,固當甘心,請削臣職。

    」答曰:「勿辭。

    」執義沈??引避曰:「臣於昨日,言於長官曰:」邊士紀罪惡,誠如啓辭,則豈止於罷職而已?其間措語,似欠穩當。

    「雲則答以當爲刪改,以此商確,不啻丁寧矣。

    伏見右相疏批,不勝瞿然。

    緣一論啓,轉輾至此,遂使聖上,緻慮於上,大臣不安於下,臣安得辭其責乎?請罷臣職。

    」答曰:「深嘉爾之主意平善也。

    勿辭。

    」掌令任義伯引避曰:「邊士紀本一庸夫,無才可取,無功可紀,徒以諂事權貴,得至閫帥。

    所謂可疑之事,雖未知其眞的,而身爲守令,廢棄官事,則爲方伯者,隨聞施罰,小無不可。

    何必創開無前之規,必仍其職而後已?臺閣論啓,雖或過激,亦出於公耳。

    黃喜,國朝之名相,不以臺評爲怒。

    臣以爲,大臣亦當以平心寅協,共濟時艱,爲急務可也。

    臣意見如此,不可隨俗俯仰。

    況有未安之敎,何敢仍冒?請罷臣職。

    」答曰:「依啓。

    予欲推誠禦物,期以感和天心,爾是何爲者,敢以浮言動我,使人人不安乎?如爾無所可取者,附托時論,得以翺翔,何其獨攻武夫,靡有餘力乎?大臣亦非爾之所可賤侮者,亦何敢乃爾?予甚痛駭。

    豈可以借名臺閣,而有所饒貸哉?」茂績及??,竝退待物論。

    憲府啓曰:「洪茂績等竝引嫌而退。

    方伯之於守令,黜陟殿最之權,在於其手。

    金光煜之啓罷士紀,固無不可,而至於罷光煜而仍士紀,壞了數百年流來之邦憲,以啓日後無窮之弊。

    則臺官今日之啓,深得論事之體,豈可以措語之過激,遽加嚴旨而摧折之?揆以體例,別無可遞之失。

    旣已聯名論啓,而及今引避,費辭陳辨,殊欠臺官之體。

    任義伯引避之批,折辱慢蔑,至於此極,實是同朝之所共慙悚,而不敢擧顔於臺閣者也。

    亦豈非聖明之過擧乎?請洪茂績出仕,沈??遞差。

    」答曰:「今此處置,朦朧莫甚。

    洪茂績事,專沒主意,隻論金光煜事而請出,殊欠正直,予甚不取。

    試言其論啓,則引君非義,啓無窮亂亡之禍。

    此其大者,他不足說。

    旣加以不測之罪,則隻擬罷職之律,亦甚無據也。

    士紀之以病辭職,必迫於浮議恐懼之緻,何其不究人情也?方伯體面極重,不可縶其手足,則大臣其可縶其手足乎?若有私憂過慮,陳其意見,則大臣之忠赤,必不下於臺官,平心論之可也。

    便以昏朝任吉後事擬之,是何心耶?沈逆、一元等事,尤不當引喩而強比之,是其老昏之甚也。

    且以大臣爲庇護士紀,則大臣忘國家,而顧私情乎?若以歐陽脩之請出狄靑,爲可鑑則古聖王推心置人腹,不可法耶?噫!國事至此,上下寅協,推誠待物,使之各盡心力,猶恐不能悅豫天心,挽回泰和,方且猜疑之不暇乎?人君苟有失德,民不愛戴,則雖日殺可疑者,有何益乎?古之帝王,猜疑害人,予嘗鄙之,豈可效尤乎?茂績之論,予甚不取,遞差。

    沈??其心平善,出仕。

    」沈??又以旣遞之後,不可仍冒,引避,上復命出仕。

     ○憲府連啓,請罷水原府使邊士紀,還收金光煜罷職之命,答曰:「若使金光煜,體朝廷深遠之慮,念藩臣專恣之罪,請於朝廷而處之,以示不敢自用之意,則事體可謂得矣。

    不此之思,忿然含怒,無端用下考,藩臣之道安在哉?以此言之,則直以大不敬論之,未爲不可也,何敢咎大臣之請罷耶?且爾等之好勝,可謂至矣。

    客使不日到京,而惟一大臣,困辱而逐之,將置國家於何地耶?朝著之乖戾至此,國事無可爲矣。

    不覺慨然長歎也。

    」 ○大司諫金益熙上疏曰: 臣伏見,殿下近日厭薄言者太過,其所陳列,無論大小,一切報罷,幸有一言之差失,輒皆摘抉呵責。

    臺閣索然喪氣,人之視臺席,如避荊棘,此豈聖世景象乎?任義伯避辭,冗雜不切,生出許多藤葛,固失論事之體。

    然比近來臺諫,與人同事而便分,發論隨參,自以寂寥言句,塞責引避者,猶有可取,而殿下天威過震,束縛操切,不以士大夫待之,豈但義伯置身無地?爲殿下言官者,孰不以抗顔臺閣,爲羞惡事乎?夫人臣有所附托,則罪罔貸也。

    然必有權臣,操利勢爲市,然後其趨之者,謂之附托,今日朝廷,幸無權臣。

    殿下親攬更化,付耳目於數三臺諫,而一言不摡聖心,便斥以付托時論。

    所謂時論者,君相所造,殿下欲責於誰耶?聖人辭不迫切,古之訓也。

    殿下試自平心,思惟聖批中語,果不迫切,傷大體乎?近密之臣,昵侍咫尺,不卽敷奏開悟,甚失惟允之道,良可惜也。

    臣非敢爲義伯有所左右,誠以義伯雖有踈戇支蔓之失,其心出於爲國,決無他腸,而殿下辭氣,未免太厲。

    國家優待臺官體貌,一朝掃地,臣實憂悶。

    索言至此,欲望聖慈鑑納,更賜優容耳。

    且臣竊見,今日所謂憂國者,頗有轉輾激動之弊;所謂鎭定者,亦有矯枉過直之病。

    兩不平心,務欲相反,要之皆失也。

    臣之愚意,雖以宋仁宗之太平,而諫臣範鎭言星變,主急兵,與其死於亂,寧死於諫。

    況在今日,可責其過慮乎?但億逆太甚,比擬不倫,使人人不安,此則不可也。

    古之帝王,推赤心,置人腹中,使反側子自安,豈可以浮議,便疑人不測乎?但屍居厥職,持戟之士不但失伍,則斯亦改之而已,而必惓惓不欲相舍,此則不可也。

    斯二者,雖有過不及,而槪是爲國家計。

    誠願殿下,雖以鎭定爲主,而亦不屈爲國之論,使之同調共劑,歸於大公焉。

    臣聞,將相和則士預附,士預附則禍亂不作,豈非今日之所當法乎?臣受恩深重,圖報無路,敢於請急之章,竝陳素所隱度於心者。

    非不知此論一出,訾謷又集,而愚忠所激,不能自止。

    惟聖明財幸焉。

     答曰:「爾其勿辭,察職。

    」 ○右承旨李一相上疏,言洪茂績之論啓,雖有過激之語,實出於至誠憂國,非有一毫他意,而至有老昏之敎,臣竊以爲未安。

    上召見一相,謂曰:「承旨之疏,論議甚善,故予欲面諭矣。

    洪茂績頃日所言,誠有過激之失,故予之批辭,亦有不中之處。

    然豈可因此,而棄此人乎?」一相曰:「臣之疏意,隻陳茂績之本心也。

    」 ○右議政李時白出仕。

    上引見,時白曰:「臣固不可出仕,而客使將至,不得不冒恥而出矣。

    卽今國事,無可爲者,惟望聖上早定是非也。

    前日領相之陳啓榻前,請仍任士紀者,蓋爲鎭定之計,而金光煜以藩臣,何敢遽用下考?臣故據法啓罷矣。

    其後論臣者,至以士紀爲謀逆,而以臣爲庇護,臣豈庇護逆賊者哉?往在甲子年逆适之變,先王命臣往討,而下敎于臣曰:『逆适久蓄不臣之志,敢肆射天之計。

    然其部下將卒,亦必有思漢之心。

    卿於對壘時,必察其氣色,無倒戈之意,然後始乃合刃,無令無辜之人,塗血幹戈也。

    』先王此敎,足以卻敵千裡。

    是以,終能芟刈群兇也。

    日者聖敎所謂:『日殺可疑者,竟有何益?』誠國家無疆之福也。

    」上曰:「卿何必縷縷陳辨乎?洪茂績以無形之疑,至擧沈逆事,若灼然有先見之明者然,此可笑也。

    諸臣若不改此習,當施兩觀之誅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