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年

關燈
癸醜 春正月 1月1日 ○壬申朔,太白晝見。

     1月2日 ○癸酉,以吳鬥寅爲承旨,金粹五爲掌令。

     ○原壤監司李之翼辭陛,上引見謂曰:「本道土瘠民貧,庚、辛以後,兇歉連仍,孑遺之民,未及蘇安。

    須撫摩而安集之。

    」之翼曰:「敢不承命?」 1月3日 ○甲戌,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新歲初引見也。

    左相金壽恒、右相李慶億,獻規箴、頌祝之言,而皆以奮發勤學之意勸勉,委靡姑息之弊,陳戒,上嘉納焉。

    諸宰因以庚、辛米布之量蠲,百官俸祿之裁減,議復舊當否,上斷以聖衷,或仍減或復舊。

    校理李奎齡曰:「安東人李宗準,死於戊午史禍。

    後雖伸理,迄未追贈,誠欠典也。

    」上曰:「贈職。

    」 1月4日 ○乙亥,以宋昌爲獻納。

     ○領議政鄭太和十二度呈告,上優批不許。

     1月6日 ○丁醜,流星出,光照地。

     ○上以臂痛受灸。

     1月7日 ○戊寅,太白晝見。

     ○以李弘淵擢拜刑曺參判,閔蓍重擢拜戶曺參判,鄭晳爲承旨。

    〈史臣曰:「以弘淵之貪墨,蓍重之無才,俱蒙顯擢,物情豈不駭然。

    」〉 1月8日 ○己卯,太白連日晝見。

     ○以李浣爲捕盜大將。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接慰官趙師錫、忠淸兵使樸振翰辭陛,上皆召見。

    師錫請,講定與倭問答之辭,上曰:「然。

    」仍問諸臣,皆曰:「移館之請,姑宜防塞。

    」師錫曰:「倭書契中,有備北圖南之語,未知其指意如何,而不許其請,則彼必激怒曰,均是與國也,厚於北,而曲徇其言,薄於南,而不許哀訴,何也雲爾。

    則宜如何答之?」左相金壽恒曰:「我國之事,倭無不知之理,此非可諱之言也,何有於答是?」兵判金萬基曰:「汝等長留館中,我國之事,無不洞知,何爲發此言雲。

    」則好矣。

    訓鍊大將柳赫然曰:「我國小國也,中國則事之,隣國則交之,爾發此言也,不亦誤乎雲?」則可也。

    上曰:「然。

    其以此答之。

    」 1月12日 ○癸未,太白晝見。

     ○持平任相元、樸泰尙啓:「國家之爵級有制,士庶之名分有節。

    近來禁制不嚴,隄防漸壞。

    至於閭閻散流、庶孽賤品,或躋金玉,則蔭及其妻,竝受封牒,出入乘轎,名器之濫雜極矣。

    庶孽不得從夫封爵,昭載令甲,請令該曺,一依《大典》,以杜濫封之弊。

    」又劾載寧郡守黃道平,爲人粗劣,濫授要邑,專事剝割,請罷職。

    上皆從之。

    又劾鳳山郡守柳星三,爲人昏劣,專不曉事,蘇殘之責,決非所堪,請遞差,上不從。

     1月16日 ○丁亥,以閔熙爲漢城判尹,申汝哲爲禦營大將。

     1月17日 ○戊子,太白晝見。

     ○弑夫罪人富貴,伏誅。

     1月20日 ○辛卯,持平任相元、樸泰尙引避曰:「今聞物議,皆以爲:『婦人從夫爵,在理當然。

    而近代庶孽通仕之規,亦異於曩時,則膠守舊章,不無泥滯之病。

    泛引法條,殊欠斟酌之意雲。

    』臣等難免,論事不審之失,請遞退待。

    」掌令樸純處置曰:「欲從《大典》,實非所誤,雖有物議,不可輕遞。

    請相元、泰尙出仕。

    」上從之。

     1月21日 ○壬辰,上禦仁政門,受百官朝參。

    左相金壽恒曰:「卽今百隷怠官,悠泛成習。

    諫院之官,皆引疾呈告,玉掌之官,亦皆一時呈病,可謂曠職甚矣。

    」上曰:「玉堂呈病之官,竝推考。

    」大司諫金徽進啓尹完事,上不從。

    徽又曰:「臣待罪海島時,上下哀痛之敎,臣飜以諺釋,聚老少民丁,宣布德意曰:『敎書中,有諸色軍兵逃故,限三年勿代定之語,爾等知悉,』父老莫不感淚而言曰:『今聞此敎,民等將安過數年。

    』曾未數月,兵曺行關,令精抄禦營軍,隨闕代定,失信於民,孰甚焉?旣曰諸色軍兵,則精抄禦營,亦兵也,惡在其人君以信爲寶之義也?當事之臣,自以爲盡職,臣以爲病國甚也。

    方今無朝夕之變,而簽丁若是其汲汲者何也?」左相金壽恒曰:「徽之言誠是也。

    而當事之臣,亦豈有病國之心乎?」徽高聲曰:「雖無病國之心,作事如此,大失信於民,則非病國而何?孔子曰:『食可去,信不可去。

    』雖得些軍丁,失一國人心,得失何如也?」上曰:「當頒敎時,忽遽間,不能詳審而然也。

    」靈林副令翼秀進曰:「兩慈殿春秋旣高,而連値兇荒,尙闕進宴之禮。

    臣以爲,豊年則豊其禮,兇年則約其禮,設行可也。

    古聖曰:『以天下養,孝之至也。

    』殿下獨不能以一國養乎?」上曰:「爾言出於誠,可嘉也。

    」〈史臣曰:「徽以諫官,慷慨盡言,而言甚切直,時論韙之。

    」〉○以閔蓍重爲江華留守,李元禎爲右尹。

     1月23日 ○甲午,太白晝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判尹閔熙曰:「江都糴糶,未捧者,五百餘石,受食者,或已死,或配邊,則何所徵捧乎?宜莫如蕩滌。

    」知中樞柳赫然曰:「如熙言,則實無還捧之時。

    宜可蕩滌,而受食者之徙邊者,亦宜放還,沒爲官奴婢,以實保障之地。

    」上從之。

    校理李堂揆曰:「王者必以稼穡爲本,臣願親耕籍田,以勸百姓。

    」左相金壽恒曰:「親耕之禮,當熟講行之。

    而世宗朝有勸農敎文,今亦依此下諭諸道。

    」上曰:「承旨代草下諭。

    」堂揆又曰:「曾於戊申年,堂上及堂下侍從人,父母年七十以上者,或加資,或賜衣資食物,甚盛典也。

    請依戊申年恩例行之。

    」上從之。

    仍命宗室年七十以上,亦賜衣資食物有差。

     1月24日 ○乙未,命大提學金萬基,往泮宮頒柑于儒生,仍命製述。

    進士樸泰遜居首,命直赴殿試。

     1月26日 ○丁酉,以宋昌爲司諫,李濡爲正言,成虎徵爲掌令,李堂揆爲持平。

     ○大司諫金徽、正言洪萬鍾啓:「每於歲首,各薦守令、邊將可合者,意非偶然,而法久弊生,幹請成風。

    被薦之人,率自幹囑中來,誠可寒心。

    今後歲首被薦之人,請令廟堂,更爲抄擇,以爲取用之地。

    」上令廟堂稟處。

     1月27日 ○戊戌,太白晝見。

     1月28日 ○己亥,上受灸。

     二月 2月1日 ○辛醜朔,太白晝見。

     ○執義鄭載禧、持平安垕啓:「外方官吏,受由歸家者,久不還任,以至累朔。

    非徒職事曠廢,亦多夫馬、吏民裹糧之弊。

    請令各道,別加申飭,過限不歸任者,摘發科罪。

    」上從之。

     2月3日 ○癸卯,以李敏叙爲大司成,金益勳爲水原府使。

     ○戶判金壽興請對入奏曰:「臣所兼摠戎廳,名爲差備軍者,三哨也,在龍仁、陽智等邑。

    而垂三十餘年,無操鍊之擧,將卒不識面,猝當緩急,何由得力?臣募得旗手、吹手於京中,其數己滿,龍仁等邑軍,則宜屬束伍。

    」訓鍊大將柳赫然曰:「此三哨,則宜屬於摠戎使,時時操鍊。

    」上從之。

     2月4日 ○甲辰,太白晝見。

     ○平安兵使柳斐然辭朝,上引見謂曰:「本道抛棄軍政已久,緩急無可恃。

    雖難聚軍閱武,或托以佃獵,聚會講習可也。

    」斐然曰:「當觀勢爲之矣。

    」 2月5日 ○乙巳,上諭旨于八路及江華、開城府曰:「民者,國之本,食者,民之本。

    足食之道,亶在于務農重穀而已。

    予以寡昧,不弔于天,水旱之災連仍,予用寢不安席。

    目今春日載陽,勸農之政,不容少緩。

    親耕勸農,古者王政,予欲倣古制爲四方先。

    而顧有所未遑。

    與我共理,其惟方嶽,近民之職,莫如守令。

    體予明農之意,布告字牧之官,使之出入阡陌,審視田野,耕播不違其時,耘耔不愆其期,勿視以文具爲也。

    」 2月6日 ○丙午,禮判鄭知和、工判張善瀓,有罪,免。

    以釋菜獻官,托疾不進也。

     ○德源府使李必馨,以陪箋差員上來辭朝。

    上召見,詢本邑弊瘼,民間疾苦,仍敎曰:「絻下勸農之敎,爾其體予至意,愛民務本,盡心奉職。

    」 ○左相金壽恒上箚曰: 檢田差錯,當分等科罪。

    而廣州府尹李世華,秩是二品,與他守令有間,其所坐,非如軍機失誤之比,遽加箠杖。

    恐傷國體,有難全宥,則宜施他罰。

     上曰:「箚辭誠是。

    隻推考。

    」 2月8日 ○戊申,上敎于政院曰:「參贊宋浚吉之於先朝,恩禮、眷待,夐出千古,至于寡躬,自在春宮,訓誨之功,不啻若甘盤而已。

    情義之密,亦豈曰淺尠?到今追思,念功之意,感傷之懷,不能自巳。

    其令該曺,追贈議政,以表子意。

    」又敎曰:「判書南龍翼、前參判洪處大敍用。

     2月9日 ○己酉,以樸泰尙爲正言,閔鼎重爲禮曺判書,南龍翼爲工曺判書,姜栢年爲大司憲,洪處大爲都承旨,申晸爲承旨。

     ○兵曺啓曰:「在外人中,不知其父名母姓及年歲者有之,令道臣,詳問啓聞,以爲食物題給,一體擧行之地何如?」上曰:「可。

    」 2月10日 ○庚戌,太白晝見。

     ○以柳椐爲承旨。

     2月11日 ○辛亥,福昌君楨、福善君柟、福平君?等上疏曰: 臣等近按《皇明通紀》、《十六朝廣記》、《兩朝從信錄》等書,於仁祖大王癸亥反正事,傳記爽實,受誣罔極。

    臣等掩卷痛哭,未嘗不悲憤欲死也。

    恭惟仁祖大王之撥亂反正之功烈德業,正大光明,可以超今古鳴天下。

    而承訛之言,蔑實之筆,至於此極,傳之天下後世,則豈非環東土億萬臣民痛迫處乎?頃年臣等之奉使也,得見淸國《搢紳便覽》,則設明史纂修之官。

    辨誣之擧,此正其會,宜速發使價,據實辨白。

    得改諸史詿訛之言,則仁祖在天之靈,必悅豫於冥冥之中,而殿下光前之孝,亦有辭於萬萬世矣。

    伏願以臣等之章,下詢廟堂,不勝萬幸。

     2月12日 ○壬子,司諫宋昌、正言洪萬鍾啓:「奉旨柳椐,曾任臺職,遇事規避,見棄於公論久矣。

    驟授邇列,物情未愜,請遞差。

    」上不從。

    再啓乃允。

     ○執義鄭載禧、掌令成虎徵、持平安垕、李堂揆啓曰:「晉州牧使金廈樑,本來貪猾,老而益甚。

    及授本職,專事肥己,官儲巳竭,害及殘民。

    分給糴穀之時,除出元穀,潛運於其家,及其秋捧,公然濫徵於民間,取其餘贏,以充其數,請罷職。

    慈山郡守趙相周,素無行檢,遍奸邑婢,至於本郡品官之女,有啓覆罪人,囚繫獄中,而每於昏夜,引入衙內,留置經宿,醜聲傳播。

    請削版。

    」上曰:「竝拿問處之。

    」 2月13日 ○癸醜,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上以倭館移設事,言及諸臣,反復論難,卒無歸宿。

    上以福昌君等疏本,出示曰:「先王受誣至此,伸卞之擧,不容但已,諸意何如?」左相金壽恒曰:「此說自仁祖朝有之。

    改玉之初,至有査問之擧,其時朝廷百官,呈文卞誣,臣祖臣尙憲,以陳奏使朝京。

    禮部緻書問之曰:『八路不盡歸順於新王雲,其不附者,何人主之雲雲?』臣祖卽巳呈文卞之,回還時,登萊撫臣亦問之。

    此必廢朝兇孽,飛語椵島,流聞中朝。

    匹夫受誣,亦必欲伸雪,況先王受誣乎?自聞此語,臣子之心,何可一日恬然乎?時勢事體,與改宗系時有異,而及見此書,不忍看過。

    雖有被責,不可恤也。

    」兵判金萬基曰:「祖宗受此誣衊,伸卞之擧,不容少緩。

    而第臣之愚見,與改宗系時,道理事體及時勢皆異。

    道理不待煩說,聖明必思之。

    時勢雲者,雖曰卞誣,時異事變之後。

    皇明所紀,彼人改之,豈能有光於後世乎?所謂事體雲者,大臣發端,而未畢矣。

    《會典》卽皇帝與學士,親自點竄,此有爽實之言,則所當陳卞而改之。

    至於《明史》皆野史也,不過以一人之誤聞,誤傳而隨錄,何可以隨其所錄,每請改之乎?」江華留守閔蓍重、應敎李選與萬基議同,訓鍊大將柳赫然、執義鄭載禧皆曰:「不可不卞。

    」上曰:「待右相李慶億出仕,與原任大臣,及二品以上,會議可也。

    」後卞誣之擧,不果行。

    選請置魯山墓守卒,自官給四時及忌辰祭需,上從之。

    又言反正時,勳臣隻有綾豊君具仁墍,及原從功臣數人,請竝賜衣資食物。

    上從之。

     2月15日 ○乙卯,以李世翊爲承旨。

     2月18日 ○戊午,太白晝見。

     ○以李彙晉爲掌令。

     ○執義鄭載禧、持平李堂揆等啓:「國綱解弛,人不知法。

    外方堂下官吏,出入之時,輒乘有屋轎,甚至縣監、察訪,亦皆效。

    尤其冒法自恣之習,一至於此,誠爲寒心。

    請令諸道,一切禁斷。

    」上從之。

     2月20日 ○庚申,司諫宋昌、正言洪萬鍾啓:「海州罪人早隱金,罪犯係幹綱常,自朝家將有按覈之擧,分付本州,使之捕捉。

    則前後辭連應推各人等,固宜嚴囚以待,而兼任靑丹察訪金應聲,不能設機密捕,至於罪人兄弟,亦皆失捕。

    其不謹奉行朝命之罪,不可不痛徵。

    請拿問定罪。

    前監司崔寬雖已遞任,未及交龜,則便是按道之臣。

    不能嚴明分付,以緻失捕,請從重推考。

    務安縣監樸以文,居官處事,不成模樣,隣邑之人,至以勿定兼官,呈訴上司。

    請罷職。

    」上從之曰:「監司亦罷職。

    」 2月21日 ○辛酉,以尹深爲獻納,趙威鳳爲修撰。

     ○正言洪萬鍾,以擬律失當,應避不避,緻有物議,請遞退待。

    以請推崔寬,而上特罷故也。

     2月22日 ○壬戌,執義鄭載禧、掌令成虎徵、持平安垕等,啓曰:「大司憲姜栢年辭疏,朝已入啓,而政院直爲出牌,旣悟其非,遣人追還,顚倒已極。

    及日晩疏批始下,仍卽出牌,事體誠然。

    試官落點,適下於此際,而栢年不受點,政院以不當入來之意,一邊送言,而還收召牌。

    使莫重命牌,再度虛臨於私門,政院之做錯,殊甚無謂。

    而旣承召命之後,初辭以不當招,再辭以不當進,揆以分義,亦甚未安。

    請當該承旨遞差,栢年以兩度牌不進施行。

    」上曰:「兩度牌不進施行,予未知其穩當也。

    」當該承旨推考,三啓,不從。

    栢年之牌不進,勢所固然,而臺啓以牌不進,施行勘律,前所未有,物議莫不非笑。

    故載禧等引避,遞。

     2月24日 ○甲子,兵曹啓曰:「昨日申時,結束吏來告曰,卽者有一無信符闌入之人,欲捉入之際,傍有醉漢,救解其人,多方攔阻,使之逃去,而毆打其身,至於所着笠子,片片裂破雲。

    而作挐醉漢,仍又捉入矣。

    一處憑閱,則笠子之破裂,果如所訴。

    而問其曲折,則稱以內役印出匠雲。

    故不依法決棍,隻施笞如幹而放送,且令囚其次知,償報其笠子矣。

    今者內官,捉去結束吏,重施笞杖。

    設令內役之類,有勿禁之規,若無信符,則許多闌入之人,何所辨別乎?且此漢,則初無推問信符之有無,隻以救解被禁人,毆打結束吏,略施笞罰矣,因此轉輾,下吏至受重罪,臣不勝慨然。

    凡闕內禁喧,皆結束吏之所管,而今以執捉闌入之人,反被毆打,又從而受罪,若此不已,則闕內禁喧、禁雜,將不得擧行。

    揆以事體,恐不當如是,日後之弊,亦不可不慮,敢啓。

    」上曰:「結束吏之差備受杖,頑悍之狀,昭著無疑,欲護逃避之下吏,殊甚駭怪矣。

    」承旨李觀徵啓:「見書房色李繼立手本,則結束吏捉來于差備,將欲治罪,而自知其罪,旋卽逃避不現,更使別監捉來,則同班下人等,挽執周遮,趁不起送,結束吏徐成海,及挽執下人等,至請囚禁嚴刑。

    而見兵曹草記,則以爲,內官捉去結束吏,重施笞杖雲。

    手本與草記,辭緣大相不同,臣竊怪訝,招緻兵吏,而問其曲折,則結束吏成海,果受杖六十雲。

    手本所謂,逃避不現,挽執周遮等語,有非實狀。

    莫重先啓手本,如是失實,事極可駭,且關後弊。

    當該內官請推考。

    」上曰:「以趁之一字觀之,則已受杖罰之意,自在其中。

    本院所謂,大相不同,而強謂之失實者,抑何意耶?不察甚矣。

    況先啓異於它手本,則請推尤極駭怪矣。

    」 ○司諫宋昌,正言洪萬鍾等啓曰:「長湍府使尹昌亨,到任之後,坐衙甚罕,至於官糴斂散,亦皆委之於監色之手,其廢棄官事,怠慢自便之狀,殊涉可駭,請罷職。

    」上不從。

     ○領中樞府事許積上疏言: 一自臣顚沛東歸之後,罔極之言,愈出愈酷,至擬於古今之兇賊,欲陷於沈族之重誅。

    人之聞之者,亦必爲之驚愕而震悸,況於臣身親當之者乎?保得殘喘,尙今不絶者,縱賴聖慈生成之渥,亦可見臣之冥頑處也。

    臣之罪名,旣不忍掛諸齒舌間,又不欲與其人呶呶辨明,以重傷事體,更觸禍網。

    而獨怪夫在野之儒相,亦有所雲雲也,悲夫!昔年之事,尙忍言哉?當國勢蒼黃危急之日,忍恥圖後之種、蠡,固非檜、倫之比,而聲大義樹綱常,使國家有辭於天下後世者,惟當培植之不暇,決不可追咎,其挑怨而速禍。

    臣之此論,通朝之所共知也。

    況如三臣者,其死也尤有可悲者,迫於威喝,不免有割忍之擧。

    此非三臣之不幸,實我國百世之羞也。

    臣嘗惜其過激於初,而歎其伏節於後,平居語及,未嘗不痛愍於弱國之臣,曷嘗有譏議其人之心也?戊申登對說話,歲月已久,臣且老昏,雖不能明白記得,入侍諸臣,或有陳其不可自朝家立廟之說者,而加贈收錄之請,臣猶記其發自臣口。

    如使臣謂其喜事而釣名,則寧有是請也哉?然此亦不必多辨也。

    至若臣前疏一句話,爲臣莫大罪案者,臣又不知其所以緻此也。

    摠攬權綱,往喆恒言,乾剛有歉,近日共憂,臣於前席,以此箴規者,亦不止一二。

    蓋以朝無紀律,群下玩法,握朝論而植私黨者,不無其人故也。

    方臣去國之日,更申疇昔之言,初非指斥,不在朝之人,而乃反疑臣太過,攻臣太深,至有常情所不及之言,此尤臣之所未解也。

    臣旣被覆載難容之罪名,乞命有司,議臣罪律以謝人言。

     上答曰:「自卿之蒼黃東歸,病裏思想之懷,曷可雲喩?噫!人心、世道,至于今日而極矣。

    翔之陰險奸巧,必欲陷害,思之慘矣,夫復何言?至於筵中說話,尙今思之,終未憶得。

    無乃以諸臣問答之說,合以爲卿言耶?近來筵中說話,抄出之際,錯誤甚矣,判府事之見而怪之,固其然也。

    卿何以此,重爲不安耶?安心勿辭,從速上來,以副至望。

    」 2月27日 ○丁卯,上召對,講論《綱目》訖,右議政金壽恒,以兵曹結束吏事發言雲:「自上有差備決罪之擧,罪固可治,則宜付諸有司治之。

    何必以微細之事,治罪於差備乎?渠輩旣有相詰,則彼此曲直,雖不可詳知,而以禁喧之事,下吏受罪於差備,則似駭於中外瞻聆矣。

    」上曰:「以手本治罪例也。

    」壽恒曰:「事甚微細,而恐聖明處分,不得其中,故敢達。

    」正言樸泰尙曰:「結束吏事,大臣旣已陳達,而此臣之欲與同僚,會朝堂,上箚者也。

    事雖微細,不可不察,自差備治之,實甚未安。

    旣有傳敎之後,下人何敢逃避乎?雖未知其實狀如何,而抑恐中間,或不無操縱之患,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

    至於兵曹草記之批,有容護下人之敎,雖微末之官,亦不敢爲此,況曾經侍從,而秩祿不卑者,豈有容護下人之擧乎?」上曰:「以差備決杖,不當雲爾,則雖犯上不道者,亦將置之而不問耶?」泰尙曰:「臣所達,非謂下人無罪也。

    臣之所陳辭,不達意,緻下未安之敎,下勝惶恐。

    」壽恒曰:「因一微細之事,辭氣之不平若此,臣恐所損大矣。

    」上默然。

    侍讀官金萬重曰:「王世子方講《大學》,《大學》卽入德之門也。

    卽今講院,皆是一時之選,而如使李惟泰,出入於兩筵,則必有所補益。

    若以誠意召之,則豈有不來之理乎?」上曰:「政院別爲下諭。

    」又曰:「尹拯、樸世采,皆有志於爲己之學,廷臣文學,無踰於二臣者,如以春坊官兼帶,則亦必有所補。

    殿最之法,雖嚴,而林下之士,難進而易退。

    拯以軍職褒貶居中,不得擬望,宜有變通之道。

    」上曰:「拯之中考蕩滌。

    」萬重曰:「進善、贊善之職,絶無可合者。

    故該曹難於備望,不得差出,雖未備三望,宜以二望差出。

    」上曰:「以此分付該曺。

    」泰尙曰:「臣有所懷,玆敢仰達,而旣承未安之敎,何敢晏然。

    」上曰:「此非可避之事也。

    」壽恒曰:「上敎如此,不宜引避也。

    」泰尙不避而退。

     2月28日 ○戊辰,上召對,講《綱目》訖,左相金壽恒曰:「?高麗太祖以下陵墓,皆在於松都、豊德、長湍等地,故已令王氏子孫之在其地者,竝皆守護。

    而恭讓王陵墓,則在於高陽地,去松都稍遠,王氏子孫,勢難守護矣。

    上曰:」令本道分付本邑,別加守護。

    「壽恒曰:」慶尙監司李?,身病甚重,曠廢職務,且其証勢,由於水土雲。

    死生可慮,宜有變通。

    「上曰:」遞差。

    「 ○以李俊耉爲執義,崔文湜爲掌令,權愈爲持平,宋奎濂爲司諫,李世華爲慶尙監司,尹深爲吏曺正郞。

     ○司諫宋昌等啓:「南原府使洪錫箕,酗酒顚妄之狀,人所共知,到任之後,苛虐日甚,民不堪命,如在水火中,請罷職。

    」上不從。

     2月30日 ○庚午,守禦使李浣請對入奏曰:「鳥嶺險阻控扼,宜置營鎭,築一山城,而割給南漢所屬忠州軍三千九百餘名,守之,則大有助於緩急矣。

    」上曰:「忠州之軍,劃屬鳥嶺,則其代將若之何?」浣曰:「必以其地之民,守城然後,可以死守。

    臣欲作民兵之法,以守南漢。

    聞府尹李世華之言,廣州民戶八千有餘,可得兵萬人雲,此足以守之矣。

    臣方與世華,議此事,請團束民兵,以爲守城之計。

    」上許之。

    浣曰:「欲成此事,非世華不可,而世華移拜嶺臬,請仍任廣州。

    」上從之。

     三月 3月1日 ○辛未朔,日暈。

     3月3日 ○癸酉,上引見大臣、備局諸宰。

    左相金壽恒曰:「吏曹以守令捕賊,論賞之紛雜,啓請變通矣。

    近因連歲飢困,劫略之盜,處處蜂起,捕獲蒙賞者,果似紛紜。

    而雖賞之,猶有捕逮不謹之慮,況無賞以勸乎?吏曹之意,蓋出於矯弊,而事勢所拘,似難變通矣。

    如有濫及無辜者,使各道監、兵使,按覈虛實可也。

    」上曰:「令道臣及兵使,主管審察。

    」壽恒曰:「前水原討捕使啓聞中,陽城人出於賊招者三人,而本縣初無捕捉形止,討捕使亦無更問之事。

    利川四人,忠州八人,亦出於賊招,搜捕不得。

    利川府則以其容貌及父名,更問於元賊之意馳報,而討捕使置而不問,啓聞末端,泛以誣援爲結語。

    至於忠州人,則以初不援引之人,添書爲九名。

    此不但文書之踈漏,治盜之不爲着實,據此可知。

    賊人等旣已處斷,雖難更覈,討捕使及當該守令,不可不論罪。

    」上曰:「當該守令推考,討捕使先罷後推。

    」持平任相元曰:「凡有盜賊,追捕按問,守令事也。

    若論其罪,則似不可差等。

    請當該守令,一體罷推。

    」上從之。

     ○院啓,洪錫箕罷職事,至是,從之。

     3月4日 ○甲戌,召對,講《綱目》畢,左相金壽恒進曰:「承旨李世翊,無論所失有無,旣被臺評,則似不可強使之行公也。

    」上曰:「今姑遞差。

    」壽恒又曰:「石物塗灰時,禮曹堂郞,雖竝進往,與專掌監董之官有間。

    而江原監司李之翼、高原郡守李柔,以前任禮曺時事,有拿命,故敢達。

    」上曰:「禮曺堂郞,勿拿推。

    」工判南龍翼曰:「刑獄庶務,判書專掌,則啓覆文書,不察之失,都在於臣。

    而臣獨蒙敍,臣之不安於心,當何如也。

    」上曰:「其時堂郞,皆一體敍用。

    」 3月6日 ○丙子,以李觀徵爲慶尙監司,閔宗道爲承旨。

     ○召對,講《綱目》畢,上與柳赫然講議弓劍槍戟之利用,命蔭官父母年七十以上者,大臣妻及親功臣妻,皆賜食物,以大臣金壽恒、檢討官趙威鳳所達也。

    威鳳又曰:「趙昌期頃進所懷疏,而厥後更無備擬之事。

    甚非所以待言事之臣也。

    」上問其故,壽恒曰:「銓曹之不擬望,豈其有意?亦豈有永塞之理乎?」 3月7日 ○丁醜,太白晝見。

     ○兵曹參知孟冑瑞上疏辭職言:「臣奉職無狀,處事乖宜。

    以微細之事,至煩天聽,轉輾層加,迄未究竟,事之曲折,臣不敢更陳,而臣誠惶懼,不知置身之所也。

    臣雖無狀,何敢爲一吏,上欺君父,下欺臣心,自取營護之罪哉?隻爲禁令之解弛,而事體之損傷耳。

    」上答以勿辭察職。

     3月8日 ○戊寅,特命趙昌期爲持平。

    上敎于政院曰:「銓曹之專擅通塞,已非朝家令甲,則不宜如今日之放恣也。

    頃聞前持平趙昌期,以疏見忤,銓曹不肯收用雲。

    故予用怪訝,欲糾此弊。

    今日政,持平加望命下後,特命推考,還下望單,實非泛然,則爲政官者,所當啓稟,而終始以他人,塞責擬望,其縱恣無忌之狀,殊極驚駭。

    此而不治,將無以懲後。

    吏曹參議李翊相,先罷後推。

    」 ○持平任相元啓曰:「全羅右水使閔暹,侵虐軍兵,專事貪婪,各鎭軍布帖給所親。

    惟意所欲,營中私販,至以邊將。

    勒定差員,恣爲征利。

    請罷職不敍。

    臨淄僉使盧頊,雖是暹之管下,而親掌私販,甘爲差員,其鄙劣無識甚矣。

    請削去仕版。

    」上不從。

    四啓、乃從。

     ○承旨鄭晳、李世翊覆逆,請收李翊相罷推之命。

    上不從。

     3月9日 ○己卯,司諫宋昌啓曰:「持平趙昌期,疏語頗僻,物議非斥。

    苟且備擬,有損政體,則亦豈選法愼重之道哉?雖有累度加望之命,而加擬之人,亦不乏少,則爲政官者,何敢臆逆,聖意之必在此人,而遽擬於獨政之時乎?專擅縱恣,決非本情,而又加以罷推之罰,嚴辭峻斥一至於此,此豈群下平日所望於聖明者哉?請還收。

    」上曰:「銓曹之專擅通塞,事甚驚駭。

    筵臣陳達之後,則該曹萬無不知之理。

    而今謂之何能臆逆,必在此人者,抑何意耶?予實未曉也。

    翊相之罪,罷推亦雲輕矣,今仍煩瀆,予用駭然。

    」不從。

    校理李奎齡、修撰崔後尙,亦上箚,請還收,持平任相元亦啓請還收,上皆不從。

    兩司爭執月餘,竟未蒙允。

     3月11日 ○辛巳,左議政金壽恒上箚,斥昌期扶翊相甚力,其略曰: 昌期之疏,無論心跡、言議之如何,職在言責,盡其所懷,則容有可諉者矣,若其批下之後,引避之無據,擧措之顚倒,誠有露其手足,駭人耳目者。

    其時言者,至以亂朝廷爲憂。

    而抑臣愚見,以爲,特一愚妄可笑人也。

    然天地之大,無物不遺,若因此而遂不收錄,則似乎遺矣。

    至於汲汲復置淸選,臣未知其可也。

    頃於筵席,有以昌期事爲言者,聖明下詢其由,臣亦略有所對,而昌期之疏,旣下備局,則論辨是非,自有其時,不欲徑自煩陳,今者轉輾至此,重爲聖德之累。

    是必因臣之不能別白開陳,緻令天心,益其疑,擧措失其中。

    臣之慙恧不安,於此益甚矣。

    請亟收翊相罷推之命,仍遞臣職,以彰不能先事匡救之罪。

     上答曰:「省覽卿箚,予用疑訝。

    伊日筵中之說,卿聞之詳矣,而亦有一二言矣,今也如是雲雲,此亦未解者也。

    予之必使加望者,若謂以今日他人,無踰於此人雲爾,則卿言亦無不可,而以昨日備忘觀之,則亦可見予意也。

    予意特惡其專擅,則卿之所雲,胡乃如此也?曾聞銓曹之進退人物,雖其職也,而至於專擅通塞,實非令甲也。

    故予意以爲,其言或愚或妄,而疏意不至於陰邪,則以任奎之言,銓曹不宜塞之也,明矣,何者,昌期之疏,已經省覽矣,繼有褒嘉之批矣,廟堂亦當有稟啓之事矣。

    銓曹強謂之公議,而從中阻塞,此非專擅而何?其言旣發於筵中,阻塞又乖於恰當,則爲政官者,所當惶恐之不暇,而放恣操搪,挺身自當,不有國法之罪,豈止於罷推而已乎?止乎此者,亦雲末減,而卿言若是,又請乞免,予尤未曉也。

    卿其安心勿辭焉。

    」〈謹按昌期之疏,盛陳黨議之弊,用舍之偏。

    則凡諸翺翔而得得者,孰不惡其害己也哉?銓曹之不欲收錄者,亦無足怪也。

    聖明燭其情而深惡之,施罰政官,以警其他,此豈爲人君過擧也耶?政院汲汲焉覆逆,三司齊起而論之,政官又從而塞之,籲!亦甚矣。

    然惟彼政院、三司、政官,何足責也?壽恒身居鼎位,同入前席,而不助筵臣之言,今又踵三司,箚攻昌期,不遺餘力。

    大臣而如此,國事豈不寒心哉?〉 3月13日 ○癸未,執義趙遠期、掌令李夏鎭,以本府之啓,嫌不可同參,引避,免。

     ○持平趙昌期,以試官,牌不進,當罷職,上敎于政官曰,勿捧傳旨。

     ○以鄭載禧爲執義,成虎徵爲掌令,魚震翼爲獻納。

     3月16日 ○丙戌,禮曹啓曰:「觀武才初試,旣定以十八日。

    自前春塘臺觀武時,或以文臣庭試,或以儒生庭試對擧,而今則儒生庭試次第也,以此擧行乎?」上曰:「可。

    」 ○右相李慶億初度呈告,不允批答。

     ○左相金壽恒上疏乞免,以箚批之未安也。

    上優答不許。

     3月18日 ○戊子,以金徽爲大司憲,金益炅爲大司諫,尹拯爲進善。

     3月20日 ○庚寅,以安縝爲承旨。

     ○左相金壽恒又上疏乞遞,上優批不許。

     3月23日 ○癸巳,上受灸。

    左相金壽恒,以情勢之難安備陳,而仍及銓官之無失,上曰:「子意已悉於前後之批矣。

    予之所以待大臣者,有未盡其道,而交修勉勵之外,更無所諭矣。

    」 3月24日 ○甲午,靈林副令翼秀上疏曰: 寧陵因山之葬,于今十有五年,而塗灰修理之役,殆無虛歲。

    臣私語曰:「古昔帝王之葬,猶且封陵,水石宛然如昨,安有陵土未乾,而繼以修理者乎?當初雖有遷陵之議,旋又停止,則意其傾圮之處,不至大段,而逐年修理,猶尙未已。

    閭巷間傳播之言,極其狼藉,必須親自奉審,的知虛實然後,可以上達。

    」故曾於甲辰年初冬,委進陵下,請於齋郞,詳細奉審,則封陵大勢,西北方似傾,而四面駕石、屛石及裳石、地臺石,竝皆睽舛有隙,小隙可容一指,大隙可容兩指。

    前面地傍石、裳石之間,生隙尤大,可容一臂。

    隙中深淺,雖不可知,而自外視之,頗似空曠,且封陵地勢平下,與他陵不侔。

    疑其本來如此,仍問於陵官及守僕,則答曰:『封陵之規,自有一定之例,初豈有如此之理乎?國葬之翌年,封陵地臺石排置之處,因潦陷下,蓋緣築土未堅,而旣低之石,勢難復高,故掘去地面之土,使臺石露出,其勢不得不平下耳。

    臣曰:『然則天雨之時,必有停蓄之水,將若之何?』守僕曰:『天兩之時,水可沒足,而移時緩退雲。

    』臣又問曰:『然則夏濕冬氷,莎草必不盛,此則又如之何?』守僕曰:『果有如此之患,故每年以新莎草改之。

    』且曰:『地臺石因封陵陷下,亦且內傾外昻,雨時恐水之滲入,用綿布漬而去之雲。

    』此則甲辰奉審時,所聞見者,而到今已經十年之久。

    其間可駭之言,愈往愈甚。

    故臣於數日前,更進陵所,請于齋郞與守僕,偕進陵上,更加奉審。

    則屛石非但生隙,又多傷破,且地傍石裳石間,生隙處比前尤大,且石之乖舛,有甚於昔日。

    臣問於守僕曰:『地傍石、裳石之間,生隙處旣已塗灰,則似當不復生隙,而如是生隙者何也?』答曰:『每年塗灰之時,目見隙內空曠,以灰塞之,隨塞隨沒,無所着礙。

    故上年塗灰之時,不得已先以瓦礫,無數納塡然後,用灰塞之,而旣塞之後,又復生隙。

    裳石、地臺石,每有退陷之勢,故所塗之灰,不得堅而然也。

    』臣又曰:『然則用瓦礫幾許耶?』守僕曰:『雖末的量,而役夫五名,三四巡負來瓦礫,盡入之雲。

    』臣又問曰:『封陵四面,地勢宜高,而今則後面旣若是平下矣,地臺石宜高於地面,而今則與平地相等無別,然則無雨水停蓄之患耶?』守僕曰:『潦雨之時,雖無停蓄之患,未免沮濕,若値急雨,則水不得快洩,瀰滿於地臺石上,所見極其未安雲。

    』臣之前後聞見,大略如斯,封陵之傾陷,旣如彼,雨水之停蓄,又如此,則地中之事,雖不敢妄度,而亦不可無過慮也。

    雖曰每歲修理,不過外面塗灰,而旋卽生隙,難禁雨水之流入,則姑息而已,有何補於安固久遠之道哉?汎且以瓦礫塡塞,豈非尤有所未安者乎?孔子曰:『蔔其宅兆,而安居之。

    』今我孝宗大王萬世之宅,旣有如此之憂,則其可謂安厝乎?臣竊念國家陵寢之事,雖不可率爾妄議,事巳至此,不可無變通之擧。

    殿下如以遷陵,爲重大難行,則詢問大臣,及禮官,參酌《禮經》,改封陵寢。

    使先王衣冠之藏,爲萬世安寧之宅,則不惟宗社、臣民之幸,抑亦先大王在天之靈,必宜和豫於冥冥中,豈不爲我國億萬年之休哉?「 上嘉納焉。

     3月25日 ○乙未,上臨春塘臺,觀武藝。

     3月26日 ○丙申,上臨春塘臺會武士試藝,儒生課製,取文科柳命賢等十人,武科蔡嗣雄等三十人。

     3月27日 ○丁酉,上臨春塘臺,會武士試藝。

    上謂承旨申晸曰:「曾見先朝,嘉善以上亦入射,而李重信、李華嶽、李昌彧,敢有自便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