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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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 ○辛亥,以李暹爲獻納,閔蓍重爲大司諫,金壽興爲摠戎使。

     11月6日 ○癸醜,全羅道沃溝縣杏樹冬華,爛熳如春。

     11月7日 ○甲寅,日氣沈陰。

    當晝晦冥,有似初昏。

     ○正言金奐啓曰:「槐山郡守金垓,年旣衰耄,性且昏庸,莅任以來,政委下吏,日用官需,隨捧隨失,且割取賑資,廣買田土於本郡。

    請拿問定罪。

    」上從之。

     11月9日 ○丙辰,以李柙爲司諫,尹堦爲掌令。

    擢洪處大爲戶曹參判,特除也。

     ○忠淸道大興地,有犬生雛,一頭八腳,自腰以下,兩身兩尾。

     11月10日 ○丁巳,慶尙監司閔蓍重,以道內守令善賑,及別備多少,分等啓聞。

    星州牧使趙?善賑居首,且別備穀物,多至三千四十餘石,命加資,且賜熟馬一匹。

    其次眞寶縣監尹明遇、淸道郡守兪柲、永川郡守李徽祚、比安縣監李敏道竝加資,其次盈德縣令李象鼎、鹹陽郡守南夢賚準職除授,其次尙州牧使李慣等三十人陞敍,賜馬表裏各有差。

    正言鄭維嶽,以慶尙一道六十九官,過半列錄,以要賞典,殊無詳察,分別之意,請推監司,上從之。

    又啓曰:「守令之備穀善賑者,優加褒賞,固是激勵之至意,而第慶尙一道,蒙賞之數,至於三十七人,濫觴甚矣。

    請表著可稱者外,竝還收施賞之命。

    」答曰:「隻別備數少者,令該曹稟處。

    」靑松府使金鼎夏等八人,因別備未滿五百石,還收賞典。

    其後掌令尹堦、持平金奐、權愭等,以飢民死亡之慘,嶺南尤甚,而賞至頂玉者最多,南中士民,莫不憤怒。

    請令本道明白更査。

    李徽祚、李敏道,因此還收加資。

     11月11日 ○戊午,瑞興人趙大立,殺其府使李宇柱。

    大立以面書員,盜隱田結事覺,宇柱欲殺之,大立遂逃。

    是月初七日,宇柱從冬至使到鳳山,還至車踰嶺,大立放砲,中其要害而走,宇柱卽死。

    事聞,朝野駭愕。

    上下敎曰:「瑞興府殺長吏之變,極爲驚慘。

    本府降號爲縣,且闔郡停擧。

    捕得者重賞之意,分付諸道,審加物色,期於必捉,府使逢變時,所率下人,移囚兵營,使之嚴治。

    初宇柱從者,皆知爲大立,而不卽追捕,官奴太一等,自其處逃走,太一之族金好善等五人,被本官侵督,密詗大立逃匿處,相與掩捕押送,未及官門五裡許,好善發佩刀,斷其縳大呼曰,罪人逃矣,大立遂逸。

    蓋好善,預知大立之謀,故因大立恐喝之言,慮其情迹彰露,故爲解縱。

    遂皆嚴刑窮問,而終不服,或有徑斃者。

    備局以好善情迹,無異大立,請直爲處斬,遂命斬于境上,以警衆。

    宇柱所率下人十餘人,竝加嚴刑,且本府鄕所等,不卽報知于監營,又不來會於府使治喪之時,亦令嚴刑。

    以兵使具鎰,逢此大變,不能譏捕,累度推考,兼官新溪縣令金弘振,以專委鄕所,經還本縣,下禁府奪其告身。

    大立終不就捕。

     11月12日 ○己未,以尹敬敎爲獻納,李壽曼、趙遠期爲正言。

     ○上,下敎曰:「兩慈殿以此時方物、物膳之不減,爲未安,自明年正朝,至癸醜正朝,權停各道方物。

    且慶尙、鹹鏡兩道,兇荒特甚,物膳亦量減可也。

     ○命全減各司奴婢己酉條未收之貢。

     ○誅錦山賊李光星等于境上,以警衆。

    光星以錦山座首,與其弟文星、鬥星及校生禹明侵、將官金英逸等,同謀作賊,聚黨五十餘人,刼掠諸處。

    光星以殺越人命,殊非聚衆之道,戒其徒黨,切勿害人,遂欲刼取龍潭縣軍器及茂朱赤裳山城西倉餉穀,屯據德裕山深谷中,因結近地山行砲手與僧人之壯健者,以張其勢。

    錦山邑吏黃雨龍,因其壻權立,詗知賊情,告于官,蓋立爲賊所脅,約以投入,密探其謀,言于雨龍也。

    郡守李晸多般設機,收捕五十餘人,就服者至四十二人,晸又使權立,偵伺在逃之賊,立旋爲賊黨所殺。

    又有明火賊百餘人,鳴鑼吹角,刼掠於官門至近之地。

    自此昏夜之間,邑裡數驚,本郡戒嚴,殆至五六朔。

    朝議皆以爲:「此賊非尋常強盜,不宜區別首從。

    」許積、金萬基、柳赫然等,力主其議。

    鄭緻和曰:「此賊實非尋常強盜,其計可謂兇矣,第當死者,多至四十餘人。

    此輩初出於救飢之計,而今若駢首就戮,此豈聖朝好生之德乎?」我朝兇逆,無如李适,而故相臣尹昉,取吏胥與賊交通之書,悉燒之,非但人心自安,至今傳以爲善處。

    況我聖上,每當啓覆,猶慮一囚或有非辜,《書》曰:「脅從罔治。

    」豈非今日所當法者乎?刑曹請,梟示已服之賊,上判曰:「一罪必有同推考覆親問等節次,蓋所以重死刑也。

    隻於大倘,雖無此法,今者四十餘人,一時梟示,此豈愼刑之道乎?」其中亦或有未及知情,而脅從者,且見權立被殺,則兇徒落漏者必多。

    賊魁李光星、文星、鬥星、禹明侯、金英逸等,處其同倘,落漏者及脅從之類,更加刑訊問後,梟示境上。

    其餘令本道監司與兵使,十分詳覈,如有其情可恕者,區別以聞,在逃及落漏者,亦一倂譏捕。

    權鬥堅雖有當初脅從之事,旣能知情告官,則謂之脅從,隻減其死,殊無用勸之道,分揀勿問可也。

    〈鬥堅立之從弟,與立共探賊情者也。

    〉監司吳始壽、兵使李鏶,先已往會于本郡,共按治之,及是遂斬光星等五人,更治其黨,區別啓聞。

    刑曹請令廟堂稟處,上用許積等議,又斬三十四人,竝光星等合三十九人也。

    其減死定配者十一人,全釋者二人。

    李晸、黃雨龍,以功竝加資。

    其後始壽聞,濟原驛卒三百餘人,皆入賊黨,密令心腹人,投入其黨,使之詗察賊情,因囚其父母妻子,以絶賊人之疑,而終不得其實狀。

     ○柳赫然白上曰:「鹽硝監官金萬裕,去年爲輸材木,下去鬱島,見三百餘人,溺水將死,盡棄器械,接載以活。

    雖違軍令,活人數百,誠爲可嘉矣。

    」上特命加資。

     11月13日 ○庚申,命減慶尙道今年進獻雪綿子,令本道取價,補用於賑資。

     11月14日 ○辛酉,全羅道萬頃等九邑,大雷電。

     11月15日 ○壬戌,論賞黃海道善賑守令,瑞興府使李宇柱爲最,特命加資,延安縣監李敏章,新溪縣令金弘振等,竝陞敍,平山府使趙聖輔,賜熟馬,時宇柱已死,遂贈職。

     11月17日 ○甲子,全羅道扶安等邑,大霧四塞,咫尺不辨。

     ○命減平安道江界等六邑,今年收米,每一結各四鬥,祥原等十八邑,各一鬥,從監司閔維重之請也。

     11月18日 ○乙醜,司諫李柙啓曰:「繡衣廉問,事體莫大,守令之罪犯彰著,旣登書啓,則無論抽栍與否,宜一體嚴究,以爲懲礪之地。

    伏見禦史書啓,則長湍、陽川延曙等官,或恣行不法,或慢棄賑政,而以其抽栍之外,不許有司稟處,先使本道査覈。

    不爲取供,徑先査問,已違法例,而仍居官次,一邊行査,亦必有妨,請竝拿問。

    」累啓終不從。

     11月19日 ○丙寅,夜,火星入氐星。

     11月20日 ○丁卯,太白晝見。

     11月21日 ○戊辰,上受灸後,召校理李嵆,問暗行時沿途見聞,嵇曰:「羅州、務安、海南、珍島等地,被災尤酷。

    飢民擷取野稷,連皮作粥,以救垂絶之命。

    加以木花絶貴,人不掩體,所見慘憐。

    所經村落,太半空虛,死亡之慘,推此可知。

    至如南原束伍十二哨,死者六哨。

    且海邊魚採之民,殆無遺類,蓋此輩,以魚採爲業,而年兇不見售,所以死亡尤多也。

    」許積曰:「此皆能櫓軍之類也。

    」上曰:「我國習用水戰,而櫓軍之死,至於如此,甚非細憂也。

    」 11月22日 ○己巳,虹見艮方。

    日氣沈陰,當晝晦冥。

     ○慶尙道大丘等邑,大霧四塞。

     11月23日 ○庚午,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黃海都事趙昌期,以國勢危迫,亦上疏請對,上召見。

    昌期之言,蓋以定規模,爲立治體之本,核情實,爲定規模之要。

    其論荒政,則曰:「願益廣募粟之路,納粟多者,賞以實職,富商、大賈及譯官中,或有積貲鉅萬者,宜以西班堂上以上實職,募其銀貨,以賑飢民,而足經用。

    蕩減上年以前大同官糴及奴婢身貢、軍兵收布之未捧者。

    且各邑大小弊瘼,宜令守宰上疏悉陳,監司商量便否,上於朝廷廟堂,講究行之可也。

    」又陳祀典廢弛之弊曰:「至如儀文度數之節,專仰守僕之口,況祭需所供,多不精潔,臣恐神之不歆,而災沴之作,亦未必不由於此也。

    」上曰:「爾之所陳,皆出憂愛之誠,深可嘉也。

    」昌期言辯有餘,而不能切中時病。

    當其上書求見,人皆以爲,必有直截之言,及至上前,所言不過如此。

    況實職已非空名之比,而堂上以上,又是命德之器,以此募銀,何異東京之賣爵乎?以此人多笑之,竝與其可施之事,而一不見施,惜哉。

     ○持平尹嘉績啓曰:「繡衣廉問,爲任莫重,旣謂之暗行,則固不當宣洩。

    而校理趙威鳳,頃於採訪之日,歷入親舊之家,至言某可褒某可罷。

    及其語言已播,或慮守令徑動,復使族人,送言勸留。

    其所處事,已極無謂,況於抽栍之中,猶有未盡察者,其疎漏不職之責,在所難免。

    請罷職。

    」上從之。

    又啓曰:「饑饉、癘疫之驚心慘目,天災、物怪之疊見層出,未有甚於今日。

    危亡迫頭,上下憂遑,裁省之方,靡不用極,至如尙方織組,工匠造作等役,特命停罷。

    而伏聞諸色工匠,待令於差備者,殆無虛日,此必內官輩,憑藉營私之緻,請嚴査重治。

    」上令政院,査問尙方以啓。

    都承旨李殷相以爲:「工匠直自差備招入,更無考據之擧,則必多憑藉之弊,請令尙方,書塡井間以啓,以杜其弊。

    」上曰:「我國雖極細瑣,工匠之月終書啓,無乃太煩乎?」殷相曰:「若於政院之啓,答以痛禁之意,則是亦允從臺啓也。

    」是夕,上答政院曰:「旣無憑公營私之事,而至請井間,殊甚無據矣。

    」 11月24日 ○辛未,上下敎曰:「遭此無前饑饉,兩慈殿外朔膳,皆已減省,而但名日物膳,未及裁減。

    大殿中殿三名日六曹物膳及表裏,竝限壬子冬至,權減可也。

    」 ○京畿豐德等邑,大霧四塞,咫尺不辨。

     ○三省罪人私奴松男伏誅。

    以奴弑主,罪犯綱常也。

     11月25日 ○壬申,以鄭維嶽爲持平,李選爲吏曹佐郞。

     ○原襄道原州等邑,黑霧大塞五日。

     ○倭館火。

    是月十六日夜,倭館失火,釜山僉使李延禎,率土兵往救,而風勢不順,館宇又皆草蓋,宴享大廳外,一倂延燒,倭船七隻及衣服器具,蕩然無餘,倭人赤身脫出。

    上命本道,以米二百石、木綿十同給之。

    館倭受賜,大喜過望,稱以卽當報知島主,申謝朝廷雲。

     11月26日 ○癸酉,太白晝見。

     ○設文科庭試,取樸泰尙等八人。

     ○忠淸道牙山縣海溢,沈民舍百餘戶。

     11月27日 ○甲戌,領中樞府事鄭太和上箚辭職。

    上答曰:「嗚呼!元老大臣,惟卿與李領府事〈李景奭也。

    〉在耳,領府事不幸雲亡,予甚悲悼。

    今予所倚重者,惟卿而已,卿胡不諒,使予心不安也?宜體至意,安心勿辭。

    」因命史官傳諭。

    上又曰:「鄭領府事,以腳病不得肅謝,久未相見,心用缺然。

    今日欲爲相見,除肅拜入來。

    」太和來詣闕下。

    上下敎曰:「領府事有腳病,使以肩輿入來。

    」太和至闕庭,命內侍扶掖而進。

    上曰:「李領府事遽爾雲亡,故事難聞,予用悲歎。

    卿之氣力,雖難供職,或時進參於賓廳,因以扶掖入來,圖議國事,則豈非幸也?」是後太和病未來詣,上亦不復召見矣。

     11月29日 ○丙子,日有重暈。

    內暈有兩珥。

    夜,木星入太微垣。

     11月30日 ○丁醜,太白晝見。

     ○右議政宋時烈,因雷變上疏,累千餘言,且引朱子論相之說,以譏任事大臣。

    又進一冊子,其中十餘條,皆引咎之言也。

    有曰:「妄觸元老大臣、請移駙馬第宅、設精抄罷騶直、置安民倉、變通供上、庶孽通仕、敺僧還俗、不娶同姓、士民收布等事,此皆自悔妄言之失,而無所及者。

    」又曰:「貞陵祔廟時,至有揚眉奮臂,欲大斥於榻前者,臣若不與於其事末議,則何至若是之甚乎?且於金澄之獄,謂臣將作大疏而伸之者,臣本自多釁,尙在謗囮之中,而自遭嶺詆,黃壖、李碩馥、李泰陽之疏,相繼而起,殆古人所謂,千人所指,不病而斃者也。

    」上於後日筵中,以其冊子,出示大臣鄭太和曰:「此皆引咎之辭也。

    不娶同姓之議,爲士夫者,誰敢造謗?恐其誤聞也。

    」許積曰:「貞陵之議,萬口同辭,無有異論。

    筵中欲斥之說,尤所未聞也。

    」太和曰:「金澄事,則上疏未到之前,誰能臆料,其將欲救解耶?且庶孽許通,此固李珥之論,旣非時烈所創之事,則亦安有罵之者乎?」上曰:「蓋以其時所議之事,皆謂之取謗,而引而自咎矣。

    許積以原疏中,論相一款,有所不安,久未議處,翌年正月,上始以其疏,命大臣稟定于前,而或施或否。

     ○領議政許積,上箚乞免。

    上答曰:「今日國勢,已至於此,而猶有所恃者,唯卿等二三大臣而已。

    卿今引疾,是豈所望於卿者也?無乃宿患,乍作而然耶?抑有所不安於心而然耶?以文字而見之,則卿之不安,勢所然也;而以末端之意觀之,慮其太激。

    旣有所雲雲,卿之一向引疾,亦或太過。

    以卿寬大之量,何不念國事之孔艱耶?須速出論道,以副至望。

    」〈以時烈疏中,有譏刺之語,不自安而引入,故批旨如此。

    〉○以樸贄爲掌令。

     ○是月諸道染病死亡之報,合一千四百七十餘人。

    三南及原襄、鹹鏡等道,牛疫愈熾,緻斃甚衆。

     十二月 12月1日 ○戊寅朔,太白晝見。

     ○以全羅道暗行禦史李嵆書啓: 罷南原府使羅萬葉、務安縣監金聲久,下鎭安縣監尹梅于禁府,奪其告身,以多有不法也。

    玉果縣監鄭洙碩,賑政爲最,特命準職除授。

     ○命減全羅道被災尤甚務安等十二邑,諸般身役,三分之一。

     12月2日 ○己卯,命以關西米三萬石,船運京中,以補明春賑資。

    閔鼎重以爲:「賑廳所儲,已竭,便當取用於關西,請預定石數,使之料理輸送。

    」上命通計大小米合三萬石,趁明春船運賑廳。

    又以關西有會外羨餘各穀,請待春取用,上許之,其數亦八千石。

    許積以閔維重別備之銀,殆至萬兩,而本道無緊用之處,請令賑廳取用,上亦許之。

    遂以分給於貢物價,換用宣惠廳貢物價米。

     12月3日 ○庚辰,太白晝見。

     ○領議政許積初度呈辭,上遣承旨諭之曰:「連遭饑饉,慘酷之餘,又有島夷濫越之請,凡所酬應,少無遲滯然後,庶可以救斯民,而責邊臣也。

    今者鼎席殆空,左揆出疆,右揆在外,卿又引入,此豈平日所望於卿者哉?予意已竭於前箚之批,謂卿必諒至意,今又呈告,深愧誠意之未孚,緊急事務,待卿議處者甚多,須體予意,亟斷來章,明早入來,以爲面議之地。

    」 12月4日 ○辛巳,以閔宗道爲副校理。

     ○淸差到鹹鏡道,開市于會寧、慶源,求買牛一百二十頭、鹽九百二十餘石、釜子七十四坐,犂口九百七十八箇而還。

     12月5日 ○壬午,太白晝見。

     ○獻納尹敬敎上疏,極言時政得失,而其意惠攻領議政許積,有曰: 殿下委靡不振,優遊不斷,軍國大小之事,一聽於首相,不能自有主張,惟其言之是從。

    若使大臣者,能如古之大臣,則國事豈至此極耶?今乃不顧國家之計,不念生民之憂,惟務便身之圖,隻生患失之心,入告于內,則迎合順旨,以固其寵,出行於外,則周遮掩蔽,以濟其私。

     又曰: 殿下於時相厲民之言,則無不曲從,儒賢安民之奏,則一何留難耶?國有賢相,則何事不濟,而獨使首相專政,以緻國事日壞,臣竊悶焉。

    又曰,國家今日之勢,如承大亂之後,殿下當以越句踐、衛文公自處,而今者不然。

    安危、利菑,架漏度日,隻與今日大臣,行虐民之政,則何救於亂亡之禍?後且悔之,亦無及矣。

     疏入,上大怒,下敎于政院曰:「獻納尹敬敎,身居論思之地,爲日已多,移拜諫職,亦已久矣,入侍、登對之時,未聞一語半辭,及於憂國,今乃引入累日,左右觀望,招朋引黨,符合他意,盛氣攘臂,挺身自當。

    嘻噫!人心之兇狡,何至此極?人非堯、舜,安得每事盡善?欲言其短,何患無辭?而勒成虛說,敢曰縱恣無忌,揆以國體,不可仍置,以長其巧計。

    獻納尹敬敎,姑先遞差。

    」因命承旨,往諭于許積曰:「非但國事之罔極,揆以事體,所損甚大。

    怪妄兇狡之人,勒成無狀之言,何用介懷?須體至意,從速入來。

    」〈積聞敬敎疏入,卽出城外。

    〉政院〈都承旨李殷相、左承旨李延年、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同副呂聖齊。

    〉繳還下敎曰:「言雖狂率,職是言責,今此震疊之敎,恐非敬敎之本意。

    」上以勿煩答之。

    又啓曰:「怪妄兇狡等敎,雖出於優待大臣之至意,而恐有歉於待臺閣之道。

    」三啓不聽。

    孟冑瑞傳諭還啓曰:「積以爲臣事君無狀,重被諫臣之斥,蒼黃出城,方俟嚴譴,不意近侍遠臨,傳宣溫諭,聖恩愈隆,臣罪愈大雲。

    」 12月6日 ○癸未,日暈兩珥。

     ○執義申晸啓曰:「伏見下敎,以兇狡等語,遽加於臺閣之臣,至有特遞之命,竊不勝震惕驚悚之至。

    尹敬敎身在言地,目擊時艱,奮不顧身,抗疏陳列。

    蓋以國家安危,生民休戚,皆係於倚任大臣。

    今若究其弊源,言其得失,則其將不責之大臣,而責之何人乎?原其本心,斷無他腸。

    夫豈有一毫觀望符合之意哉?殿下於聽言之際,不能平心舒究,章奏所論,若係大臣、重臣,無論言之是非,事之曲直,輒加震怒,一切揮斥。

    此非所以優容言路之道也,臣竊惜之。

    請加三思,亟寢特遞之命。

    」上不從曰:「累日茶時,皆請代行,猝於今日,汲汲出仕,何分公私之至此耶?予甚駭然。

    」申晸以伏見過中之擧,不敢引疾,強起詣臺,略陳所懷,而嚴峻之批,出於情外,引避,持平尹嘉績、掌令尹堦,亦以時烈疏中,有所譏切,相繼引避。

    持平鄭維嶽處置曰:「恐君有失,志切匡救,強起論事,深得臺體。

    嚴批之斥,實是情外。

    身居言地,被斥大臣,疏中本意,雖在責備,揆以事體,終難晏然。

    請出申晸而遞嘉績、堦等,上從之。

    」 ○司諫李押啓曰:「尹敬敎身居言地,敢言不諱,其意隻在於慨念時艱,自附於無隱之義。

    而伏見下敎,辭旨嚴峻,至謂之怪妄兇狡,特遞其職,不勝驚愕之至。

    大臣固當優待,臺閣亦宜培植,請還收特遞之命。

    」上不從。

     ○以金萬重爲副校理,尹搢爲獻納。

    特除尹敬敎爲宜寧縣監,仍下敎曰:「尹敬敎今日內下直,給馬發送。

    」翌日,兩司請還收補外之命,累啓,不從。

     12月7日 ○甲申,遣承旨呂聖齊,敦諭于領議政許積,使之入來,積以爲:「國勢至此,莫非如臣無狀,久叨匪據之故。

    追惟宿愆,愧悔不暇,況以滓穢之身,重誤已誤之國事雲。

    」 ○副應敎李嵆、副校理金萬重、修撰崔後尙、副修撰洪柱國、亦上箚力救尹敬敎,請亟還收補外之命,上不從。

     12月8日 ○乙酉,命備局有司堂上,以緊急事務,就議于領議政許積後,稟定于榻前。

     ○是夜,上命承旨傳諭于許積曰:「嗚呼!今日國事,誠岌岌乎殆哉,風濤漏舟,未足以喩其急。

    此誠何故?亶在於寡躬之德薄,而獲戾于神明也。

    噫!奸細之人,乘時狙擊,非但言甚怪妄,指無爲有,指虛爲實,此誠何心?不可以人理責之也。

    於卿有何罪,而引咎若是,赤心誠忠,勤勞王室,爲卿罪案耶?人非堯、舜,誠難每事盡善,若曰此事不可,此事不然,則可矣,而乃敢盛氣攘臂,搆虛捏無,加之以縱恣無忌之說乎?兇巧之狀,如見肺肝,卿何爲嫌?今日廟堂一空,此誠何時,而卿不念及耶?卿雖一向固辭,必欲釋負,其於予意之堅定,何哉?須體至意,趁卽入來,以副予望。

    」承旨李延年、呂聖齊,以奸細之人,乘時狙擊,不可以人理責之,兇巧之狀,如見肺肝等敎,爲未安,繳還下敎。

    上使司謁詰問曰:「何承旨先發此議,爲此啓辭耶?」延年等對以合意構草,實無先發者。

    上又令司謁詰之曰:「必有先發者,而如是推諉,殊極奸巧。

    」延年等對如前。

    司謁往來者三,俄而,承傳色出傳上敎曰:「爾等終始推諉,司謁不能詳傳之緻耶?此啓辭誰所構也?直陳無隱。

    」承傳色因曰:「上方震怒,不可不擧名以對。

    」聖齊曰:「執筆者臣,罪實在臣。

    」延年曰:「相議構草,罪實在臣。

    」遂下敎于聖齊曰:「今日政院之啓,殊甚無據,左承旨李延年,從重推考,傳旨捧入。

    」後又下敎于延年曰:「敬敎奸狡之態,言之駭憤,罪豈止遞差,罰豈止補外,意實有在。

    而政院之啓,極其無據,輕侮君上,誠極驚駭。

    再三下問,終爲欺罔,人臣事君,豈容如是?黨同之迹,終難自掩,欺君之罪,不可少貸,同副承旨呂聖齊,拿問定罪。

    」延年不自安,陳疏出去,夜已三鼓矣。

    牌招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使之入直,枝茂先入,以同僚被罪傳旨,決不可以倖免,而捧入等語,陳啓,答曰:「語甚可駭。

    任自爲之。

    」翌日,政院請還收兩臣推考拿問之命,上嚴批不從。

    政院又請還收曰:「二臣目見君父過當之敎,觸冒嚴威,敢陳所懷。

    而循例覆逆,謂之輕侮,以實仰對,謂之欺罔,區別同事之人,獨加黨同之罪,抑恐有歉於包荒之量。

    」上答曰:「若是煩瀆,無非箝制,沮遏之意,誠甚可痛,任自爲之。

    」 ○枝茂遂傳諭于許積,還啓曰:「積以爲:『諫臣補外,旣非聖世之事,而喉司之臣,至下廷尉,臣之罪戾,到此益大雲。

    』」上又遣孟冑瑞諭之曰:「子意已悉於前矣,卿其須體至意,從速入來,以副渴望。

    」積以爲:「一日之內,近侍再臨,此實千古所未有之異數。

    恩渥彌隆,惶懼彌深雲。

    」 ○倭差平成太死。

    成太出來也,謂必得請,期以不成,則誓死不還,前後作梗,皆出於成太。

    朝廷牢拒不許,成太憤恚發病,死於萊府。

    譯官輩或言,仰藥自死雲。

    倭人以樻盛其屍,取鹽實其中,將以返屍島中也。

    東萊府使鄭晳,馳啓以聞,上謂禮曹判書鄭知和曰:「首惡之倭,今已自斃,庶有鎭定之望耶。

    」知和曰:「事機異前,副官輩何可久留東萊乎?前此館倭之死,雖無顧恤之擧,此倭以差爲名,當給喪祭之需,以示待遠人之道。

    」大臣之意,亦如此矣。

    上遂命本道,以米十石、紬五匹、木綿十五匹、油芚三部、蠟燭十雙、果實三種給之,且送內局芙蓉香十炷。

    〈倭人素貴此香。

    〉 12月9日 ○丙戌,上受灸時,都承旨李殷相力言,呂聖齊拿問之過當,上不納。

    殷相曰:「大臣若在,固當陳達,而卽今鼎席,一空,且緣國忌,三司亦不得論奏。

    臣等若不仰達,誰復言之?」上厲聲曰:「其將待三司之發乎?」殷相曰:「殿下欲罪,則罪之而已,此等下敎,亦豈非未安之甚也?」 12月10日 ○丁亥,以吳鬥寅爲掌令,任相元爲持平,尹搢爲獻納,金萬基爲大司成。

     ○上,下敎曰:「聞內官受由下去時,有作弊之事,殊極可駭。

    先罷後推。

    內官作弊,則監司所當啓聞,以爲徵後之地,而尙無啓知之事,事甚未便。

    京畿監司推考。

    」 12月11日 ○戊子,月犯昴星。

     ○領議政許積上疏曰: 臣向於前席,伏見僚相疏中,論相一款,獻替經世,旣不近似於臣,則去之易之,誠是格言,纔尋長單,冀蒙退斥。

    乃者諫臣,志切憂國,投疏極論,列數臣罪,自古鄙夫之態,小人之目,靡所不加,而至發歎於世無朱雲,臣心驚膽慄,蒼黃出城,日俟鈇鉞之誅。

    不自意聖明,旣不允所請,又從而補外,又從而曲護,誤國之臣。

    近侍聯翩,三日四臨,至賜宸章,誨諭丁寧。

    隆恩殊渥,一至於此,此所以群駭衆惑,或疑臣之固寵,有以緻之也。

    然則聖明之所以眷臣,適足以禍臣。

    臣之一身,縱不足恤,獨不有累於淸明之德乎?臣之血祝,惟在於亟命竄逐,以快言者之心,而使物議得伸,國家再安。

    則豈但微臣私幸也哉?臣於席藁待譴之中,不敢有所贅陳,而緣臣無狀,緻勤天怒。

    三司之官,喉舌之臣,論執、覆逆,乃其職也,或下嚴峻之批,或有廷?之問,臣之悚惕,到此益深。

    伏乞聖明,竝垂恕察。

     上答曰:「嗚呼!乘機相時之類、人面鬼心之輩、陰懷奸巧之志,難掩用意之態。

    嘻噫!豈不痛心哉?奸細之人,自謂謀計甚密。

    故其言之兇慘構捏,無所不至。

    豈可以此,深用介懷?至於僚相疏辭,已悉於前者之批,更不多誥,而今日國勢之殆哉岌岌,莫保朝夕之狀,卿必念及。

    卿之引入,今已半月,急務之積滯,當如何哉?悖理無倫之言,與《孟子》所謂,於禽獸又何難焉之意,若是其襯合,則卿何引咎至此耶?須體予意,從速入來,以副上下之望。

    敬敎之隻補外任,實爲卿地。

    不然,罪豈止此?近侍欺罔,其習可惡,朝家用法,不得不爾矣。

    」命承旨傳諭。

    都承旨李殷相、右承旨鄭錀、左副孟冑瑞、右副李枝茂,啓曰:「禽獸二字,雖是經傳之語,不可遽加於臣僚。

    人君辭令,所關甚重,而今此下敎,辭旨迫切,有乖待下之道。

    上答曰:」啓辭之意,予未曉也。

    「右承旨鄭錀,遂往諭之,積以爲:」伏奉聖批,戒誨備至之中,亦多有未安之敎。

    緣臣無狀,貽累聖德,臣之罪戾,到此益深雲。

    「又遣鄭錀諭之曰:」憂虞孔棘,少無可恃之狀,而客使先聲猝至,言念民事,罔知攸措。

    卿若念及於此,不待予言,卿必幡然改圖矣。

    更遣近侍,諭以至意,從速入來,以副如渴之望。

    「錀還啓曰:」積以爲,夜己向闌,近侍再臨,伏承聖諭。

    奉讀以還,五內煎灼,第臣罪名極重,公議至嚴,更入脩門,實所不敢。

    以首頓地,唯願速死雲。

    「 ○上,下敎曰:「饑饉慘酷,財力罄竭,而客使先聲,猝然來到,言念民事,罔知攸措。

    接待之禮,不可少緩,而遠接使差出,尤爲緊急,議于大臣,卽爲差出。

    」 ○以李正英爲遠接使,李慶億爲館伴。

     ○全羅道靈巖地秋耕之牟,發穗成熟,杜鵑桃杏,處處開花,道臣以聞。

     12月12日 ○己醜,玉堂又上箚,請還收李延年推考,呂聖齊拿問之命,上不從。

     12月13日 ○庚寅,司諫李柙啓曰:「喉司之臣,職掌出納,命令之下,或有所過當,則封還覆逆,自是惟允之義也。

    左承旨李延年、同副承旨呂聖齊等,身居邇列,目見過擧,開陳是非,冀回天聽,乃其職責之當然。

    而聖明不諒,鉤詰再三,強爲區別,一推一拿,瞻聆所及,孰不駭惑?聖朝擧措,不宜如是。

    請還收呂聖齊拿問,李延年推考之命。

    」上不從。

     ○持平鄭維嶽啓曰:「人君一言,不可不愼,而殿下於尹敬敎事,怒之太遽,惡之太甚,引諭失義,辭氣過當。

    承旨之不顧其身,封還覆逆,乃其職耳,是誠何罪,而或下牢狴,或爲特推乎?以舜之聖,猶且戒納言之官,曰:『夙夜出納,朕命惟允。

    』今殿下則曰:『汝何敢封繳我傳敎?』斥之罪之,有若不遜於君命者然,殿下之責望於臣下者,一何與大舜異哉?請還收李延年推考,呂聖齊拿問之命。

    兩司累啓,上不從。

     ○又遣承旨鄭錀,往諭許積,使之從速入來,積以爲:「臣進旣僨敗國事,退又貽累聖德,臣之罪戾,尤萬萬雲。

    」 12月14日 ○辛卯,命藥房入診。

    上謂都承旨李殷相曰:「領相處,今當更諭,卿可以往傳,而須於文字之外,以民虞國勢,至於此極,不可不從速入來之意,措辭以諭,可也。

    」遂遣殷相,諭令從速入來,積以爲:「特遣喉司之長,溫諭愈懇,口宣聖旨,不啻丁寧。

    感激之外,惶悶益甚雲。

    」 12月15日 ○壬辰,遣承旨孟冑瑞,傳諭于領議政許積曰:「君臣之間,貴相知心。

    人臣席寵驕恣,如敬敎之言者,君上必深惡,而痛斥之。

    何可假以優禮乎?今日之事,實欲搆捏卿,無所不至。

    或曰縱恣無忌,或曰世無朱雲,字字句句,無非乘時狙擊,使卿不安其位,其奸狀若此,而卿乃引咎,有若不能容於覆載者然,此無非予之誠意未孚,使卿不能感動,慙恧之心,無以自禁。

    噫!今日國事,無可奈何,以卿平日憂國之心,終可恝視,置國事於相忘之域耶?言盡意窮,無以形言其萬一。

    卿其體予遑遑罔措之意,從速入來,以副如渴之望。

    」積以爲:「聖諭懃懇,敦勉備至。

    奉讀遑遑罔措之敎,心摧淚逬,不知所達雲。

    」 12月16日 ○癸巳,上引見備局諸宰,將以就議許積之事。

    稟定於前也,諸臣每奏一事,上輒問與領相相議否,其未及議者,使之且待後日,雖其已議者,亦令更議而行之,是日無一事議定者。

    吏曹判書金壽恒進曰:「殿下辭旨之間,多有過當,此豈慰安大臣之道乎?」兵曹判書閔鼎重曰:「殿下自前,辭氣之間,或有過當之時,而今番尤甚。

    至於禽獸等敎,大有所未安者,此豈遽加於臣僚者乎?」上曰:「若以禽獸等言爲未安,則予當改之。

    」 ○京圻安山地震。

    長湍大霧連日,咫尺不辨。

     12月17日 ○甲午,太白晝見。

    夜,月犯軒轅星。

     ○上,下敎曰:「呂聖齊當初下問之時,不以實對。

    其習可惡,故拿問矣,大臣以此尤爲未安,其在慰安之道,不可無酌處之事,同副承旨呂聖齊放送。

    」 ○上召都承旨李殷相謂曰:「國事罔極,勑行又迫,領相必須,從速入來,凡諸接待等事,方可預爲料理。

    雖有不安之情勢,不可不爲之強起。

    前此傳諭,非止一再,而第於文字間,或不無未盡之意,都承旨又往懇諭,必得其入來之諾,勿爲書啓,來詣閤外。

    予當坐而待之矣。

    」殷相曰:「今番聖諭之懃懇,實是國朝以來,所未有之盛事也。

    大臣雖有不安之心,亦何敢不來乎?臣當謹奉聖旨,反復開諭耳。

    」殷相還,上卽召入。

    殷相曰:「臣口傳聖旨,則積感泣曰:」近侍敦諭,已至十一,實曠古所未聞之盛典,而臣之終不敢祗承者,非但爲一身區區之廉隅,誠恐再誤已誤之國事,今者喉司之長,親承聖敎,傳諭懃懇,至有坐而待之之敎。

    顧臣何人,叨此罔極不敢當之異數乎?臣當不顧情勢,顚倒入謝,小伸臣子之分義,而賤疾猝劇,不得趁卽趨命,少俟病間,冒昧以進雲矣。

    「上遂遣禦醫視疾。

    先是,承旨孟冑瑞白上曰:」自上若能擺脫常規,臨軒促召,一日十使,則彼義同休戚之大臣,何敢若是之恝然乎?「上是其言,故有此無前之異數。

     12月18日 ○乙未,夜月暈回木星。

     ○以尹堦爲掌令,金奐爲持平。

     ○特減砲保物故未代定者,今年收布。

    上問柳赫然曰:「砲保收布,何以處之也?」對曰:「物故未代定之前,依例徵捧,故不無呼冤之弊。

    」上曰:「値此無前之大饑,物故收布,特爲蠲減,而後勿爲例可也。

    」 12月19日 ○丙申,日有重暈,內暈有兩珥。

     12月20日 ○丁酉,正言李壽曼上疏辭職,因陳所懷。

    有曰:「日者庭試未設之前,已有當出詔制之說,赴擧之士,轉相播告,皆抛舊業,競做新工。

    臣始聞而疑,更詰於人,則以爲,大臣告達於登對之時。

    過數日後,又聞大臣,至以多士皆作詔制,更爲陳達雲。

    惜乎何不深思,而陳啓之不憚煩,至於此也?雖其前後之言,皆出於公心,而臨場命題,惟在於睿裁,則其所以縷縷陳達者,臣未知其可也。

    誠恐末路澆習,無以鎭之,而日後之弊,有以啓之也。

    且念國家不幸,連喪宰輔,六卿注擬之際,有乏人之歎,則恩批寵擢,固知聖意之有在,而人之稟賦,有萬不同,詞華文法,其用各異,豈亶以一時文藝之望,遽委以刑獄案決之任乎?〈謂新刑判南龍翼也。

    〉竊恐聖上迪簡之明,反有欠於難愼之方。

    況復任字牧之責者,盡心官事,乃其職耳,雖有善賑之稱,擧加褒賞之典,淆雜極矣,而一州數年之間,至有超陞二品之秩,〈指原州牧使許秩也。

    〉大朝命德之器,何其輕施之若此也?」疏入不報,至是踏啓字以下。

    先是,許積白上曰:「庭試書題,若出四六,則鄕儒閣筆,不出四六,則京儒缺望。

    行文、四六,可以兼用者,莫如詔制,倘於詔制中命題,則京鄕之儒,可皆製也。

    」其後積又奏曰:「頃臣所達之言,旋卽傳播,科儒輩爭習詔制。

    緣臣妄言,莫重科事,未免如此,自上所當預留聖意。

    故壽曼之言及之。

     ○執義申晸上疏辭職,因救解尹敬敎、呂聖齊等,疏入,踏啓字以下。

    政院啓曰:「兩臣〈指李壽曼、申晸也。

    〉身任言責,各陳所懷,而因其辭疏,遽遞其職,恐有乖於優容臺閣之道,惶恐敢啓。

    」上答曰:「可遞則遞,可仍則仍。

    未曉啓辭之意也。

    」 12月21日 ○戊戌,太白晝見。

     ○領議政許積上箚引疾乞罷,上答曰:「予意已悉於十二度批答矣,國事之汲汲,予心之遑遑,卿必量之,卿辭胡乃至此哉?卿之疾病,予甚慮念,村舍荒涼,醫藥未備,須體累度已諭之批,安心入來,以副予望。

    」遣史官諭之。

     12月22日 ○己亥,原襄監司安縝、全羅水使閔暹辭朝,面諭而遣之。

     ○遣承旨孟冑瑞,諭領議政許積曰:「噫!國事到此地頭,予心罔措,曷可勝喩?卿旣許造朝,而近緣身病,尙不入來,予之憂念,當復如何?況今客使渡江,凡事亦必於歲前議定,可以救目前之急,而今日、明日,漸至遲滯,則事必無及,其將奈何?思之至此,不覺心驚氣短。

    卿其須體如渴之意,趁明早入來,以濟國事。

    」翌日積入來。

     ○爲都目政。

    擢李嵆爲同副承旨,因亞長例擬也。

    以李有相爲應敎,任奎爲正言,李夏爲校理,尹拯爲進善,李?爲慶尙監司,李晸爲綾州牧使。

    晸以錦山郡守,譏捕本郡賊李光星等五十餘人,朝廷嘉其功能。

    許積白上曰:「聞錦山賊餘,倘有欲戕害邑倅者,蓋以李晸盡心追捕,賊皆嫉怨。

    臣以爲,移授他邑可也。

    閔鼎重亦以爲言,上然之,移授是職。

     12月23日 ○庚子,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

    上謂許積曰:「人心不淑,當此國勢危急之日,使卿不安於位。

    言念國事,方深悶渴,卿今入來,大慰病裏之懷。

    」積曰:「臣雖無才德,所願則惟在於竭誠報國,而尙不能奉行文書,至被諫臣之紏劾,固宜早賜斥退,俾得歸死故裡。

    而今此誤恩,實是曠古所無,其在分義,不暇他顧,冒沒入來矣。

    第念緣臣無狀,貽累聖德。

    諫臣補外,旣已過當,而至於禽獸等敎,尤有所未安。

    諫臣所論,雖或失實,固當優容而已。

    若施罪罰,則設令臣眞有所犯,必無言之者,此誠有妨於言路也。

    」上曰:「卿雖不言,予已知卿之心矣。

    」 ○命査考闔家死亡恤典擧行之類,特減今年所給之糴。

    初朝廷抄出京外闔家俱死者,施以恤典。

    旣而廟堂諸議,以闔家死亡中,亦有有隣族田土者,不當蕩減其所食之糴。

    是日引見時,司諫李柙,請一體減之,閔鼎重請考出其已施恤典之類而蕩減之。

    上許之。

     ○以嶺南饑甚,禦營軍多有流散者,聽其自願立番。

    領府事鄭太和以爲:「嶺南左道,尤甚饑荒,禦營軍中飢餓者,必當自願立番,今宜許令上來,給料以救之。

    」許積亦以爲可,閔鼎重曰:「若欲救活,豈可區別左右道乎?」上命竝分付于嶺南左右道,且如湖南之軍,亦或有聞風上來者,使之一體接濟。

     ○命以全羅道沿海各邑收米二千石,賑濟州飢民。

    先是,李夏還自本島,言:「出來時一島之民,痛哭以送曰:『吾輩之至今生存,莫非朝家罔極之惠澤,而卽今朝家,亦無活我之力,吾輩將不免盡劉』雲。

    」許積以聞於上,且曰:「卽今濟民之勢,一刻爲急,必速運米以送,庶可及救也。

    」金壽興欲以湖南之訓局屯田及太僕牧場等諸處,皮穀賑之,閔鼎重請除沿海各邑收米,以救之,積以爲:「不如先送收米,汲汲濟活,繼運皮穀,助其種資。

    」上許之。

     ○命船運兩西米豆合二萬石,以補經用。

    戶曹判書金壽興以爲:「絰費蕩竭,必須預爲料理,庶免乏絶之患。

    若非兩西,他無取用之處,而關西則賑廳啓下,已至三萬石,請得海西米豆各五千石、關西米一萬石,以爲補用之地。

    」上許之。

     12月24日 ○辛醜,以濟州宣諭禦史李夏書啓,牧使盧錠特命加資,前判官崔鎭南,準職除授,以錠竭誠救民,而鎭南遺愛在人也。

    旌義縣監李松老,亦以善賑,賜兒馬。

    大靜前縣監鄭台周,賑政一委奸吏,且多貪汚不法之罪,下禁府刑推三十餘次,減死定配。

    夏又以本島各樣弊瘼,及內司奴婢役重,難支之狀,條列以聞,頗有變通蠲減之事。

     12月27日 ○甲辰,以李敏迪爲都承旨,權愭爲持平,申晸爲副校理,賜孟萬澤爵新安尉。

    萬澤,冑瑞之子,將以尙上女明善公主也。

    後,主未及下嫁而卒,上不忍罷其爵號。

    臺諫以六禮不行,力請還收,累啓,乃從。

     12月29日 ○丙午,時冬月已盡,而日氣常溫,江氷將合而復解,東西氷庫,伐氷之役,皆於水上背陰處,持船取來,物力有倍於常年。

     12月30日 ○丁未,太白晝見。

     ○賜濟州儒生金繼隆、金繼敞直赴殿試。

    李夏試取而來,入格者隻此二人,故有是命。

     ○是月,各道染病死亡之數,合一千一百六十餘人,水渰、虎囕及爲賊所害者,亦多。